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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规课程标准心得体会报告 关于课程标准的心得(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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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规课程标准心得体会报告 关于课程标准的心得(6篇)
2023-01-13 01:34:56    小编:ZTFB

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对于企业法规课程标准心得体会报告一

22. 人人参与创新,时时关心创新,事事服务创新

23. 求实是我们的根本,创新是我们的动力

24. 新奥同仁,创新求实,奥运之时,腾飞之际

25. 蓝天因白云而澈,××因你我而荣

26. 没有高不可攀的大山,没有停滞不前的新奥人

27. 我为××做贡献,××为我谋福利

28. 以才济事,以德治学,我唯创新,同××长

29. 创意纳百家之言,钻研盛自由之风

30. 创新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

31. 处处皆兴创新事,事事为我开绿灯

32. 跃马草原,挥万丈豪情;××创新,兴华夏文明

33. 放飞梦想,成就××

34. 众志成城迎气化,全力以赴夺优秀

35. 全员发动,迎接气化;齐心协力,力争创新

36. 发奋图强,展新奥人才貌;群策群力,为煤气化添彩

37. 新奥,我们共同的家园;创新,我们共同的考验

38. 安全警钟天天敲,创新工作处处抓

39.××以人为本,创新我为先锋

40. 加快发展,创新发展,科学发展,率先发展

41. 创新是优势,创新是潜力,创新是希望

42. 实施自主创新战略,建设创新型企业

43. 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

44. 坚持科学发展,加强自主创新,提高核心竞争力

45. 加快实施自主创新战略,全面推进创新型新奥建设

46. 抓科技就是抓经济,抓创新就是抓发展

47. 增强科技创新意识,投身科技创新实践

48. 新奥是自主创新的主体,创新是新奥发展的主题

对于企业法规课程标准心得体会报告二

20__年度,煤矿公司将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加强煤矿安全日常监管,以预防煤矿安全事故为工作重点,促进煤炭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现将20__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如下。

贯彻落实区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精神,围绕安全工作中心,有针对性地提出一系列工作措施,特别突出煤矿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抓好基层和基础工作。结合煤矿安全生产的实际,制定具体措施方案,抓好贯彻落实,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完善安全监管组织、机制和保障体系

一、公司将成立区煤矿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领导,研究制定安全监管计划、方案和措施,组织安全监管执法和检查督查,并实施安全考核。二、进一步完善公司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和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考核奖惩保障措施,公司技术人员挂钩负责煤矿日常安全监管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并进一步建立完善片区周查月检、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制度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对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登记建档,严格按照定人、定措施、定时间的“三定”原则逐条督促限期整改,实行隐患整改追踪、反馈和销号制度,确保每个查及的问题和隐患落实整改到位。

(二)、积极推进安全机制、管理创新和科技进步

公司将根据矿井技术改造情况以及安全生产条件、管理水平的变化情况,开展煤矿测评分类并采取相应监管办法和措施。实行重点区域重点监控,对公司所有的煤矿进行重新模底、排查,明确受水害和火灾(自燃)威胁区域,追踪督促落实整改。全面安装使用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建立完善区级网络监控平台,并引进应用“煤矿安全生产风险管理系统(msrms)”,努力提高公司煤矿风险管理和安全监控科技水平。

(三)、强化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按要求配足专业技术人员,完善井下现场安全生产8小时跟班管理制度,并坚持做好周检工作,每周由矿长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检查覆盖率达100%,对查出的隐患进行分类定级管理,及时抓好整改,发现重大隐患立即停产停工整改。

二、加强技术基础工作,每个矿井每年及时由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和《煤矿应急救援预案》,每季度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改和补充,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绘制完善12种与现场实际相符的图纸,用以指导矿井安全生产。

三、强化法人代表和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公司法定代表人每月下井不少于10天,煤矿主要负责人或矿长(井长)每月下井不少于20天,矿井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月下井不少于22天。落实夜班带班和现场指挥制度,各煤矿每班至少有一名矿级管理人员带班下井,深入重点区域和关键环节,并与工人同上班同下班,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到区队和班组。

(四)、继续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

认真总结近年来公司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的经验与做法,查找差距和不足,按照公司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三年规划和建设方案,进一步完善激励和奖惩约束机制,形成一切利好政策向达标矿井倾斜的良好氛围。继续实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监管责任制考核制度,安排公司所有工程技术人员分别挂钩列入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矿井,实行分类指导,加强技术管理和服务,严格兑现奖罚,确保20__年实现公司80%的煤矿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有效提升煤矿安全基础水平。

(五)、加强煤矿建设项目监管

强化对公司资源整合、基建、联合改造和改建矿井的监管,严格进度和责任考核,促进安全有序施工建设,确保矿井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并通过竣工验收。加强并规范资源整合项目监管指导,明确期限,全面推进施工建设进度,保证按规定期限提交竣工验收。

对于企业法规课程标准心得体会报告三

委托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职业、住址。(委托人为单位的,写明单位名称)

被委托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被委托人是律师的,只写姓名和所在律师事务所名称)

委托人因____(写明案件性质及对方当事人)一案,委托___为____(一审、二审或再审)的代理人(或辩护人),代理权限如下:

(委托刑事案件的辩护人,只写“为被告人___(姓名)___一案第_审进行辩护”)

(委托经济、民事、行政等案件代理人的,须写明代理权限,特别授权的,应写明授权的具体范围,如代为起诉、提出反诉、进行和解、撤诉、上诉、签收法律文书等)

公司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范本7

委托人:姓名_____性别_____年龄_____身份证编号_____

受托人:姓名_____性别_____年龄_____身份证编号_____

兹委托受托人为我的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

代理人在其权限范围内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我均予承认,由此在法律上产生的权利、义务均由委托人享有和承担。

委托人:_____(签名或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对于企业法规课程标准心得体会报告四

习近平总书记曾对学习毛泽东同志《党委会的工作方法》作出重要批示。毛泽东同志这篇光辉文献的第二个方法就是“要把问题摆到桌面上来”,“有了问题就开会,摆到桌面上来讨论,规定它几条,问题就解决了。有问题而不摆到桌面上来,就会长期不得解决,甚至一拖几年”。开会既是为了解决重要问题、也是落实民主集中制的重要程序,既是履行领导责任,也是重要领导方法,它可以加强领导、民主集中、决定事项、解决问题、化解分歧、总结经验,不可或缺。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制定或修订的中央党内法规关于“会”的规定,清楚各级党组织应开好哪些法定会议,对于做好党的工作、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党的全国代表大会。这既是领导机关名称,也是会议名称。党章规定,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规定,要坚持党的代表大会制度,未经批准不得提前或延期召开党的代表大会。《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规定》要求:“党的各级代表大会召开前,党的委员会应当征求同级本届党代表大会代表和同级下一届党代表大会代表对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告稿的意见。”规定党代表大会召开前,由同一选举单位选出的代表出缺数量较多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进行补选。

(二)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中央将制定《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工作条例》,明确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中央书记处议事决策的重大原则和工作机制。目前对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主要是党章的规定。中央委员会由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党章规定:“党的中央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全国代表大会如提前或延期举行,它的任期相应地改变。”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中央政治局召集,每年至少举行1次。《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规定》明确:“党代表大会代表应邀列席同级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等会议,并就有关议题发表意见。”“列席同级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的基层一线代表人数一般不少于委员人数的百分之十五。”另外,《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规定,准则草案一般由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批准。

(三)中央政治局会议、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由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党章规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负责召集中央政治局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规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定期研究部署在全党开展学习教育,以整风精神查找问题、纠正偏差;听取和审议全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汇报,加强作风建设情况监督检查;听取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汇报;听取中央巡视情况汇报,在一届任期内实现中央巡视全覆盖。”另外,《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规定,条例草案一般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批准,规定、办法、规则、细则草案一般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批准。

(四)党的全国代表会议。党的历史上曾经召开过3次党的全国代表会议。党的全国代表会议召开的目的是解决重大问题。党章规定:“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在必要时召集代表会议,讨论和决定需要及时解决的重大问题。代表会议代表的名额和产生办法,由召集代表会议的委员会决定。”其职权是两项,讨论和决定重大问题;调整和增选中央委员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部分成员。调整和增选中央委员及候补中央委员的数额,不得超过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选出的中央委员及候补中央委员各自总数的五分之一。

(一)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党章规定,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们所产生的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由同级党的委员会召集。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表大会,设区的市和自治州的代表大会,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1次。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如提前或延期举行,由它选举的委员会的任期相应地改变。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的职权有四项,分别是听取和审查同级委员会的报告;审查同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讨论本地区范围内的重大问题并作出决议;选举同级党的委员会,选举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党章规定,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至少召开2次。《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规定,党的地方委员会由同级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由委员、候补委员组成,每届任期5年。全会由常委会召集并主持,议题一般由常委会征询党委委员、候补委员意见后确定。全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党委委员到会方可召开。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党章规定“团的县级和县级以下各级委员会书记,企业事业单位的团委员会书记,是党员的,可以列席同级党的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的会议”。

另外,还有几部中央党内法规涉及全会。比如,《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规定》规定,各级党委常委会应当将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情况,作为向同级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规定,把安全生产纳入党委议事日程和向全会报告工作的内容,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规定,地方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应当“全面加强党对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将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向党委全会报告的重要内容”。《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规定,各级党委常委会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向全委会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规定,地方党委常委会应当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作为向全会报告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正职的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一般应当由上级党委常委会提名并提交全会无记名投票表决;全会闭会期间,由党委常委会作出决定,决定前应当征求党委委员的意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规定,党委(党组)每年应当结合全会或者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总结考核,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接受对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所提拔任用干部的民主评议。《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制定的党内法规草案,由党委全体会议或者常委会会议审议批准。

(三)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会议。《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规定,党的地方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由党的地方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常委会在全会闭会期间行使党的地方委员会职权,主持经常工作,其中一项职责是:“召集全会,向全会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对拟提交全会讨论和决定的事项先行审议、提出意见。”还特别规定,常委会应当定期研究党建工作,每年至少向全会和上一级党委专题报告1次抓党建工作情况。常委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2次,遇有重要情况可以随时召开。常委会会议应当有半数以上常委会委员到会方可召开。讨论和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委会委员到会。

另外,还有几部与常委会有关的中央党内法规。比如,《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规定,党的领导干部应当每年在党委常委会(或党组)扩大会议上述责述廉,接受评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地方各级党委常委会每年至少听取1次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的工作汇报。《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规定,凡属机构编制重大问题,应当由党委(党组)或者机构编制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规定,党委常委会(党组)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规定,地方党委应当建立健全委员会全体会议或者常委会会议研究部署政法工作的制度,将政法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政法工作和队伍建设的重大问题。《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规定,各级党委“定期召开党校(行政学院)工作会议”。《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应当定期研究本地区农村工作,召开农村工作会议。《被巡视党组织配合中央巡视工作规定》规定,被巡视党组织接到巡视通知后,应当“召开党委(党组)专题会议,学习党中央关于巡视工作新精神,研究部署配合巡视工作的具体安排”;巡视反馈后,被巡视党组织应当“召开党委(党组)专题会议,研究落实巡视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规定,地方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应当“开展食品安全工作专题调研,召开党委常委会会议或者专题会议,听取食品安全工作专题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食品安全工作重大问题,推动完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规定,党委(党组)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专题研究党内法规执行工作。《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规定,党委(党组)每半年应当至少召开1次常委会会议(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四)党的地方委员会及其常委会扩大会议。《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规定,党的地方委员会及其常委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召开扩大会议,但不得代替全会、常委会会议作出决策。这是由于扩大会议不便讨论、不便集中,所以不能代替全会、常委会会议作出决策。

(五)书记专题会议。《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规定,需要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的重要事项,可以先召开书记专题会议进行酝酿。书记专题会议由书记主持,副书记和其他有关常委会委员等参加。书记专题会议不得代替常委会会议作出决策。

(六)议事协调会议。《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规定,常委会委员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在其职责范围内主持召开议事协调会议,研究解决有关问题,但不得超越权限作出决策。

(一)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和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中央将制定《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目前中央党内法规关于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会议的规定主要体现在党章中。党章规定:“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并报党的中央委员会批准。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并由同级党的委员会通过,报上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二)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会会议。党章规定:“对党的中央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给以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后,报党中央批准。对地方各级党的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给以警告、严重警告处分,应由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批准,并报它的同级党的委员会备案。”《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规定,审理报告报经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提请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申诉办理部门成立复查组,调阅原案案卷,必要时可以进行取证,经集体研究后,提出办理意见,报纪检监察机关相关负责人批准或者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作出复议复查决定。”

(一)部(厅、室)务会会议、委员会会议。《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规定,党的工作机关的领导机构和决策形式是部(厅、室)务会或者委员会,一般由正职、副职、派驻纪检组组长或者纪工委书记及其他成员组成。这里就明确,部务会、厅务会、室务会、委员会是领导机构。党的工作机关应当通过召开部(厅、室)务会会议、委员会会议等形式讨论决定包括学习贯彻党中央、上级和本级党委的有关决定、指示和工作部署等六个方面的重大事项。部(厅、室)务会会议、委员会会议由党的工作机关主要负责同志召集并主持,领导班子成员参加。根据工作需要,会议召集人可以确定有关人员列席会议。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规定:“党委政法委员会实行全体会议制度,讨论和决定职责范围内的政法工作重大事项。”另外,《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规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以及党中央工作机关制定的党内法规草案,由其领导机构会议审议批准。

(二)部长(主任、书记)办公会议。《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规定,党的工作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召开部长(主任、书记)办公会议,组织推进部(厅、室)务会会议、委员会会议决策事项的落实和研究讨论专项工作。部长(主任、书记)办公会议由部长(主任、书记)或者委托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主持召开,领导班子有关成员和有关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等参加。部长(主任、书记)办公会议不得代替部(厅、室)务会会议、委员会会议作出决策。

党组会议。党章规定,“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规定,党组作出重大决策,一般应当经过调查研究、征求意见、充分酝酿等程序,按照规则由集体讨论和决定。党组决策一般采用党组会议形式。党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遇有重要情况可以随时召开。党组书记主持党组全面工作,负责召集和主持党组会议,组织党组活动,签发党组文件。党组会议应当有半数以上党组成员到会方可召开,讨论和决定干部任免、处分党员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组成员到会。党组会议议题涉及本人或者其亲属以及存在其他需要回避情形的,有关党组成员应当回避。党组讨论和决定人事任免事项,应当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党组讨论和决定基层党组织设置调整和发展党员、处分党员重要事项,应当严格按照党章党规和党中央有关规定执行。关于党组性质党委,《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规定,它“是指党在对下属单位实行集中统一领导的国家工作部门和有关单位的领导机关中设立的领导机构,在本单位、本系统发挥领导作用”。“党组性质党委,由上级党组织直接批准设立,不同于由选举产生的地方党委和基层党委”,适用党组会议的有关规定。

(一)乡镇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乡镇党的委员会会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乡镇应当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乡镇党委每届任期5年,由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乡镇党委的主要职责有六项,其中一项是“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乡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党支部的成立,一般由基层单位提出申请,所在乡镇(街道)或者单位基层党委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并批复。

(二)党支部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对党支部的成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基层党委审批同意后,基层单位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会或者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批复和选举结果由基层党委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党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议事决策机构,由全体党员参加,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委托副书记或者委员召集并主持。村、社区重要事项以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必须经过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党支部书记每年应当向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党员大会述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村党的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员人数500人以上的村党的委员会,经乡镇党委批准,可以由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三)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党支部委员会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一般由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根据需要可以随时召开,对党支部重要工作进行讨论、作出决定等。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可进行。重要事项提交党员大会决定前,一般应当经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党章规定:“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提出委员候选人要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党的基层组织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的委员会一般不排列届数。

(四)党小组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指出,要重视建强党小组,发挥党小组作用。《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组织党员参加政治学习、谈心谈话、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党小组会由党小组组长召集并主持。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对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委员会全体会议的选举工作有具体规定,比如“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不少于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进行正式选举时,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半数的,始得当选”,等等。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也有选举的相关规定。另外,《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机关基层党组织“每年至少召开1次机关党员干部大会,听取本单位主要负责人通报工作情况”。

除党的中央组织、地方组织、纪律检查机关、工作机关、党组、基层组织的以上会议外,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等规定,党委(党组)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或专题民主生活会;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规定,党支部(党小组)召开组织生活会。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规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学习会议。根据《被巡视党组织配合中央巡视工作规定》规定,召开巡视工作动员会及党委(党组)工作汇报会和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工作专题汇报会,巡视组向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反馈巡视情况会议,巡视组向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反馈巡视情况会议。

对于企业法规课程标准心得体会报告五

孙子兵法与中华文化

摘要:《孙子兵法》是中国古典军事文化遗产中的璀璨瑰宝,是中国优秀文化传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能够体现中华文化,受中华文化影响,又反过来影响着中华文化。

关键词:孙子兵法,中华文化,慎战,辩证思维

《孙子兵法》成书于春秋末期,是我国古代流传下来的最早、最完整、最著名的军事著作,是中国古代最伟大的军事理论著作,也是中国古籍在世界影响最大、最为广泛的著作之一。《孙子兵法》曾被誉为“前孙子者,孙子不遗;后孙子者,不遗孙子”。它所阐述的谋略思想和哲学思想,被广泛地运用于军事、政治、经济等各领域中。 其内容博大精深,思想精邃富赡,逻辑缜密严谨,已被译成日、英、法、德、俄等十几种文字,在世界各地广为流传,享有“兵学圣典”的美誉。 《孙子兵法》不仅仅是一部兵书,不仅止于中华文化中的重要遗产,她更是华夏智慧与朴素思想的象征。它深深地扎根于中华文化的土壤中,体现着中华文化,又以其独特而强大的能量反哺着中华文化。

《孙子兵法》体现了中华文化中的“非战”、“和”的精神。 《孙子兵法》虽然是一本以战争指导为写作目的兵书,但其本质却又是反对战争的。《孙子·计篇》说:“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攻城之法为不得已。”“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它强调“慎战”,不轻易发动战争,强调“先胜”,使用“软实力”战胜对手,而避免正面的硬碰硬的战争。 《孙子》开篇就指出了“慎战”的重要:“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在《作战篇》和《用间篇》开头,孙子又重复论述了战争对国力的重大消耗以及对国家的潜在危害(“诸侯乘其弊而起”)。这是《孙子》全书的基础。 这与道家“不争”的思想有相通之处,老子说:“天之道,不争而善胜。”“不争”怎么能善胜?那就是使用“伐谋”、“伐交”的手段了。这种“不争”并非如墨家“非攻”思想一般全面否定竞争,而是指将竞争限制在社会道德所能容纳的范围之内。在这种思想之下,战争仅仅是一种用于解决争端的,与换质、联姻等并列的外交手段。而达到这种目的的方法就是用“礼”“义”来限制战争。强调进行“正义之争”,将战争纳入进步的轨道中去。 孙子兵法虽然是战争的学问,但其根本目的是维护和平。正如武术要讲武德,孙子兵法高深的兵学思想也该被运用于维护和平的事业中,这才是孙子的真正愿望。

正是基于“慎战”的思想,孙子的新式战争观体现了前所未有的实用主义。孙子兵法在具体运用上的核心战争指导思想就是:最小的消耗达成最大效率击败敌军的目的。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就必须使用“兵以诈立”。这个“诈”除了战术上的欺蒙敌人之外,更多地是从战略的高度上讲的,即在变化中争取战争的主动权(因而也不会对战争的性质——“仁义”与否——产生影响):“善战者,致人而不致于人。”调动敌人而不被敌人所调动。具体说来,“善攻者,敌不知其所守。善守者,敌不知其所攻。微乎微乎,至于无形;神乎神乎,至于无声。故能为敌之司命。”怎样才能做到这一点呢?一是“任势”,二是“诡道”。

实用主义的另一方面是指,《孙子兵法》侧重的不仅是对战争理论的阐述和总结,还包括战争实践的指导。这部兵法对战争实际有着非常强的针对性,在历史上有着非常强的实践价值。这正是中国传统文化所强调的“实用理性”。 “实用理性”扎根于农耕文明,体现在中华文化的方方面面。“文以载道”、“经世致用”,中国人的思想对一切事物的观察都以这些事物对人的关系为基础,看它们有无道德的应用价值,有无艺术价值。孙子兵法也正暗合了这点。 《孙子兵法》还有着朴素的辩证思想。如果说,基于对战争现实深刻认识的“慎战”思想更多体现了孙子军事思想的务实的话,他的辩证转化思想则达到了高超的艺术境界。

战争中敌我双方的各种因素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双方关系的“主、客”,天时地利的“险、易”,士卒状态的“勇、怯”,战争行为上的“进、退、攻、守”,等等。孙子认为,这些矛盾关系都是可以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的,战争制胜的根本就在于充分利用各种条件,使这些关系向有利于己方的方向发展。《老子》一书揭示了事物的矛盾性,并认为矛盾对立的双方是可以互相转化的。孙子的这种兵法上的辩证思维明显受了道家“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高下相倾”的哲学辩证思维影响。

《孙子兵法》深刻地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化中最具代表性的道家和儒家思想。除了上述的“不争而胜”和辩证思维以外,它提倡的“避实击虚”、“以迂为直”等思想,造势、分合、治气等方面,也体现了老子的“以柔克刚”思想。另一方面,孙子提倡的师出有名,强调战争的正义性,“慎战”的思想,也体现了儒家的仁爱与民本思想,这就形成了中国自古以来非扩张性和非侵略性,以防卫与反击为主的战争战略思想。

《孙子兵法》的成书受到中华文化的影响,又反过来影响了中华文化本身。

春秋时期,国与国之间的战争讲究“为战以礼”战争的目的是分出胜负,而非决出生死。往往两军对垒,左军对左军,右军对右军,中军对中军,三站定胜负,击溃对方也不去追杀,败的一方还保有兵力也不再战,这是一种很“骑士”的精神。

公元前589年的齐晋鞌之战,齐国的邴夏请求齐顷公杀死晋国将领韩厥,顷公就以“非礼也”之由未许;而当晋军要俘获齐顷公时,还得拜两拜,向他行稽首礼,以极为委婉谦卑的口气向被俘的尊者解释,说明逮捕他是万不得已的。

公元前638年的泓水之战,宋国因恪守“为战以礼”的原则,不愿趁楚人势弱时进攻,而被楚国击败,面对国人的责怪,春秋五霸之一的宋襄公解释说:“君子作战,不再次击伤已经受伤的敌人,不抓敌军中的老人和孩子。要像古代打仗的,不困敌于险形,不击鼓出击还没摆好的阵势。”这场战役可能对孙子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宋襄公的做法被后人看作迂腐,然而他却是“为战以礼”的一个典范,这个典范的失败说明,在战争这个残酷的现实面前,很多旧有的军事思想都要改一改了。春秋末期,已经有不少将领贤士从战争实际出发,讲究“以正合,以奇胜”,成为新兴战争观的先声。但直到孙子的“兵者,诡道也”、“兵以诈立”等观念的出现才真正脱出了旧有的战法的桎梏,将新型战争观系统化、理论化。 《孙子兵法》在中国被奉为兵家经典,后世的兵书大多受到它的影响,对中国的军事学发展影响非常深远。自成书以来,中国古代的战争一再地向诡诈化,残忍化发展。在孙子后的战国时期,无所不用其极的战争手段愈演愈烈,兵车这种观礼性的打斗模式,也慢慢改成胡服骑射。战争的残忍性在加剧,坑杀四十万赵卒的事情也有了„„当然,这些情况的出现是历史发展的必然,并不能怪罪于《孙子兵法》,但《孙子兵法》的军事思想明显催化加速了战争手段的进化。这种进化持续了整个封建王朝时代。 《孙子兵法》不仅在军事思想方面十分先进,而关于治军方面的管理思想近年来也受到国内外的重视。老子与孙子被列为几十位有影响的管理思想家之首。在一个企业中如同在一个军队中一样,官兵素质、教育训练、管理协调、赏罚激励等同样构成“企业文化”的要素。在军队中士气的重要不言而喻,在企业和其他单位中,人际关系尤为重要。孙子最早表明,军事除了硬件之外,软件的重要性。

《孙子兵法》同儒家思想共同塑造了中国传统文化,而这种思想完全深入到现代人的思想之中,使得中国人的思维与西方人产生了普遍性的不同。这种不同可以在人们常说的“西方人的思维是直的,中国人的思维是弯的”这句话中看出。严格来说,中国人的思维里有着“计”的烙印,这是几千年来世世代代遗传的结果,中国的文化中本就有着孙子思想的难以抹消的影响。

综上所述,孙子是一位值得我们为之感到自豪的伟人,《孙子兵法》是一部博大精深,恒久不衰的巨著,它体现着中华文化,又以其独特而强大的能量反哺着中华文化。《孙子兵法》是一部深深地扎根于中华文化,同时又提升中华文化到达一个新的历史高度的不朽著作!

参考文献:

青海民族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10年06期

2010年20期

对于企业法规课程标准心得体会报告六

《*视窗》是我司的企业内刊,由编辑部具体承办。是宣传我司的重要舆论工具和传播我司企业文化的主要载体。为进一步推进公司企业文化建设,加大新闻热点和重大事件的宣传力度,规范对通讯员的管理,明确通讯员的职责义务,经编委会讨论通过,特制定《金泰得视窗》通讯员管理办法。本办法由编辑部负责起草,起草人任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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