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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六项严禁心得体会实用 公安机关六个严禁心得体会(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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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六项严禁心得体会实用 公安机关六个严禁心得体会(6篇)
2023-01-13 01:59:55    小编:ZTFB

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推荐公安机关六项严禁心得体会实用一

警务辅助人员是依法履行辅助性警务职责、纳入警辅人员用人额度、经费保障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的工作人员。警辅人员对于缓解警力不足、创新社会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5号);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鲁政办字〔20-〕221号文件,有力地推动了警辅人员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警辅人员管理工作,认真落实相关配套政策,严格履行教育管理监督责任,确保警辅人员队伍稳定和战斗力提升,进一步夯实公安工作的根基。

(一)明确部门职责职务。公安部门主要负责警辅人员招聘、管理和使用工作;机构编制部门主要负责做好警辅人员用人计划审核工作;民政部门主要负责因公(工)死亡后符合烈士评定条件的警辅人员烈士评定及烈属抚恤工作;财政部门主要负责警辅人员经费保障工作;人社部门主要负责指导警辅人员招聘、薪酬确定和落实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障工作。

(二)合理确定用人额度。公安部门要会同机构编制、财政、人社等部门,按照“总量控制、倾斜基层、动态调整、分类使用”的原则,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治安情况,对警辅人员总需求量进行科学研究测算,对岗位设置进行全面梳理分析,提出合理的员额配备和岗位设置标准,报区政府核定审批。

(三)稳妥开展过渡工作。罗庄公安分局要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研究制定现有警辅人员过渡考核办法,报区政府批准。要本着积极稳妥、规范管理的原则,对现有警辅人员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区别情况、依法依规分类处理。对不符合过渡条件的,依法妥善处理劳动(人事)关系;对符合过渡条件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规范用人程序,集中登记造册,确保警辅人员队伍稳定。现有警辅人员过渡工作要于20-年10底前全部完成。

(四)严格规范招聘程序。罗庄公安分局要在核定的用人额度内,提出招聘计划,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后,报区政府审批;要在人社部门指导下,研究制定警辅人员招聘条件、标准和程序,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办法,规范实施招聘工作。对符合录用条件的警辅人员,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明确警辅人员非人民警察身份性质。要严格把新招聘人员试用期的培训考核,培训考核不合格的要及时解除劳动关系。

(五)落实职业保障经费。警辅人员的招聘、工资福利、教育培训、装备配置、服装、奖励、保险、抚恤以及工作运转等所需经费,列政府财政预算予以保障。警辅人员工资标准根据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等,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予以核定,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警辅人员享有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社会保障待遇。

(六)健全教育管理机制。按照“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由罗庄公安分局具体负责警辅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工作,各用人单位负责警辅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要把警务辅助力量纳入公安队伍建设的整体来规划和管理,研究制定警辅人员的岗位责任、教育培训、绩效考核、保密管理、表彰奖励、惩戒问责等具体实施细则,全面加强对警辅人员的规范管理。

罗庄公安分局具体负责警辅人员管理工作的日常组织、协调、督查、调度等工作。各有关部门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强化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把该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落实政策,强化经费保障,完善管理机制,切实规范警辅人员管理工作,力争到2-年10月底,基本理顺警辅人员管理体制;20-年,开展警辅人员招聘工作;20-年,实施警辅人员全员培训,全面提升其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推荐公安机关六项严禁心得体会实用二

公安民警的初心和使命党课讲稿根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计划安排,今天由我围绕“强化组织性,严肃纪律性,努力把机关党的建设弄坚强”这个专题,给大家讲1课。主要讲4个方面内容:。

1、牢牢扭住固牢先进性根基不放,着力解决党的意识、党员意识淡化的问题

党的意识和党员意识是党员的灵魂。如果党的意识、党员意识淡化,就会致使精神“缺钙”、思想真空,也会动摇党组织和党员的先进性根基。我们党刚刚组建时,李大钊、陈独秀,毛泽东、周恩来、邓小同等老1辈无产阶级革命家,面对各种各样的艰巨险阻,历来没有动摇过自己的信心和寻求,那时候发展党员,第1条就是不怕死,由于对共产党来讲,党的理想、党的利益要远远高于个人生死,正由于有这样舍身为党的大忠大勇,才有了新中国的红色政权。但进入新世纪新阶段,有些同志对党的了解浅了、对党的感情淡了、对党的信任少了,那份与党同呼吸、共命运,为党的事业倾情付出、真心奋斗的精神头愈来愈弱了。应当说,当前我们大家都能做到政治立场坚定,落实唆使坚决。但个别的也存在党性观念淡化、弱化的问题,我归纳了1下主要有“3↑偏移”。1是对党的信仰有所偏移。有的对共产主义理想缺少认知认同,觉得高、虚、远、空,常常不信马列信鬼神、不看党报看小报,不爱组织爱金钱、不崇英模崇“土豪”,热中于传播政治段子、灰色短信,听信小道消息,把老乡、同学集会当做了政治上的“自由市场”。实质上,就是酷爱党、信任党、拥戴党的亲切认同感逐步淡化,应当坚守的共同理想和信仰家园逐步缺失。2是对组织的态度有所偏移。有的想组织的要求少,想个人的事情多,把个人付出作为向组织等价交换的筹马,发展进步顺利时就感恩组织,不顺时就抱怨抱怨;有的不信组织信关系,片面认为他人”提升了”“立功了”都是找关系、托门路得来的,口上讲着要相信组织、感谢组织,内心深处对组织的“信赖度”“感恩度”其实不高。3是对党员角色的认同有所偏移。有的把自己混淆于1般大众;有的长时间游离于党组织以外,不遵照组织纪律,不参加组织生活;还有的乃至凌驾于党组织之上。这些问题,说到底都是党的意识、党员意识弱化的表现。经验教训反复告诫我们,没有坚定的信仰引领,就难以承受严酷考验;缺少信心的有力支持,就会在干扰诱惑前败下阵来。任什么时候候、任何情况下,都要更加自觉地做到在党爱党、在党为党、在党忧党。

(1)对党的信赖要坚定不移。作为党员干部,我]的第1身份是共产党员,第1职责是为党工作,要永久把党作为引领我们不懈奋斗的动力源泉、智慧源泉和气力源泉。当前,社会大发展大变革大调剂,意识形态领域斗争尖锐复杂,1些同志的理性判断或多或少都会遭到影响,容易动摇对党的信赖。我感到,对这个问题应当从3个方面看:1个是从党纠正本身问题的智慧气力中增强信赖。我们党在历史上犯错误误,有些乃至是很严重的毛病,但都是靠党本身的气力纠正的,而不是靠外面的甚么气力纠正的。小平同志3落3起,他为何没有动摇?就是由于他亲身经历了党的发展壮大,对党的气力充满信心。另外一个是从党领导国家和社会事业的发展成绩中增强信赖。改革开放40周年、新中国成立60多年、我们党成立90多年,成绩有目共睹,上下感同身受,1系列成绩使人鼓舞、催人奋进,这些都得益于我们有1个英明正确的执政党。再1个是从“中国梦”的雄伟蓝图中增强信赖。“4个伟大”的战略目标,彰显和昭示了我们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雄伟气魄和坚定决心,是我们为之奋斗的共同理想。作为党员干部,当前最紧要的就是依照党章要求,坚守我们选择的政治信仰,深信中国特点社会主义道路,把对x、党中央的信赖,内化为永久的价值认同,固化为稳定的情感归宿,转化为持久的责任行动,立足本职,努力工作,积极进取,以1流工作事迹向党交出1份满意的答卷。

(2)对党的理论要入脑入心。理论上苏醒政治上才会坚定。往大处说,党的理论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鲜明旗帜,是每名党员干部的人生指引;往具体讲,我们学习理论,坚定的是信心,启发的是思惟,推动的是工作,受益的是自己。党章关于党员义务的第1条就鲜明提出:“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3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xx新时期中国特点社会主义思想”。在这1点上,大家对抓学习的重要性是有共鸣的,但具体落实起来却差别很大。实践证明,机关干部之间的差别主要在于学习,爱学、肯学、善学是先人1步、高人1筹的重要途径,1个干部理论修养越厚实,思惟层次就越高,心胸眼界就越开阔,明辨是非能力就越强。大家要把理论学习作为1种责任、1种寻求、1种习惯,像毛泽东同志说的那样“活到老、学到老、改造到老”,只有这样,才能成为政治坚定、业务过硬、能参善谋、修为良好的优秀机关干部。我感到,重点要在5个方面下工夫:口学以固本。侧重抓好以xx新时期中国特点社会主义思想为重点的理论武装,切实作为党的指点思想来坚持:突出学好党章和党的法规条例,切实作为做人干事为官的准则和信条来坚守,增强政治自信。2学以铸魂。认真参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牢固建立信党、爱党、跟党走的价值寻求,不断打牢高举旗帜、保护核心的思想根基。@学以励志。多读多学领袖著作、红色经典,真正弄懂党的理论的历史背景、内外联系和现实指点意义,在耳闻目睹中洗涤灵魂、升华寻求、铸牢信心。用学以增智。充分领会党的理论中包含的辩证法和方法论,提高辩证思惟、理性思惟和系统思惟能力。这里建议大家多拿出点时间,学1学哲学,比如毛泽东的《矛盾论》等都值得很好读1读。同学以促建。就是提高理论指点实践的能力,用包含其中的科学思路和方法破解新情势下单位建设遇到的矛盾问题,特别是要深入研究xxx等重难点问题,切实在对接实践中深化理论、传播理论、印证理论。

(3)对党性历练要持久常常。x指出,党内生活是锻炼党性、提高思想觉悟的熔炉。如果炉子长时间不生火,或生了火却没有足够的温度,那是炼不出钢来的。党性观念在老1辈共产党人心中铭刻在心,是由于他们大都经历过艰苦卓绝的革命斗争,经历过战争实践和千锤百炼,对党性观念的认识和理解是刻骨铭心的,是根深蒂固的。反观我们在改革开放中成长起来的共产党员,对党的认识、对党性原则的认识都是从学习中来、到学习中去,或多或少都缺少深入的实践历练。党员标准不是墙上的画,不是桌上的摆设,作为党员干部,不但要通过学习认识我们的党,建立党性观念,也要在平常的工作、生活中锤炼党性、践行标准。1方面,各级党组织,要把加强党员干部党性历练作为党委领导的重大责任,坚持在“常“长”2字上下工夫,发扬“钉钉子”精神,1如既往地抓下去、抓到底、抓出成效:另外一方面,机关党员干部,要强调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延续强化优患意识、责任意识、纪律意识,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直面问题的勇气、务求实效的举措,定期给自己照照镜子,给思想扫扫灰尘。这几年,全党前后展开了“3严3实”“两学1做”等学习教育,对我们来讲就是1次难得的党性历练。当前来看,就是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对查找过的老问题常常“回头看”,该巩固的巩固,该整改的继续整改,避免反弹回潮;对这次教育查摆出的新问题,深入反思本身责任,主动出击,打好实践淬火的进攻战。

2、牢牢扭住严格组织制度落实不放,着力解决履行不严、刚性不够的问题

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是每名党员必须遵照的基本制度,是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创造力战役力的重要途径。从实际情况看,机关党组织在落实组织制度上普遍不够正规。我和机关工委的同志在分析这个问题时,大家1致认为,当前机关落实组织制度主要有“4个不常常”:时间常常被挤占,落实常常走过场,内容常常有遗漏,人员常常到不齐。这些问题大家对对号,我想每一个党组织、每名同志,都会有更深入的感受。下面,我重点围绕提高“3性”,讲1讲机关如何更加严格地落实组织制度的问题。

(1)要提高落实的自觉性。思想认识的深度,决定制度落实的力度。只有在思想上真正重视起来,行动上才能真正自觉起来。强化机关组织制度落实,首先要解决好思想认识这个根本问题。具体讲,要做到“4个认清”:1是认清组织制度的政治功能,不能把它看“低”了。这是由党的性质和政治任务所决定的。通过落实组织制度,能够将党的创新理论灌输到每名党员,党的方针政策转达到每名党员,党的法律法规束缚到每名党员,确保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末端、落实到党员。2是认清组织制度的教育功能,不能把它看“软”了。这是由党内主要矛盾的性质决定的。党内的主要矛盾在各个时期各有不同,但总的来讲,都是正确思想与毛病思想、先进思想与落后思想之间的矛盾。毛泽东曾强调指出:“先进的思想意识不会自发地在工人和大众中产生,这类意识只能从外面灌输进去”。这就要求我们落实组织制度,必须把解决思想入党作为根本责任,把保持党的先进性作为基本要求。3是认清组织制度的管理功能,不能把它看“小》了。这是由组织制度的刚性决定的。组织生活是党员管理的1种基本情势。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不是人管人、人看人,而是组织管、制度管。党的组织制度,是党组织规范党内生活的准则,明确规定了哪些必须做、哪些不能做,做好了如何对待、没有做或做错了应当怎样处理等问题。4是认清组织制度的监督功能,不能把它看“轻”了。这是由党的监督需要决定的。党章明确规定,“每一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1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大众的监督。”需要特别强调的是,监督不是监视,不是对党员不信任,而是保证党内正常生活的重要条件,从某种意义上讲,也是对党员干部本人的1种保护。通过了解组织制度的4种功能,大家要切实认识到:作为1名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对加强个人党性修养、提升务党能力的重要性;组织生活并不是可有可无、可参加可不参加,而是1项严肃的政治责任和应尽的基本义务,从而进1步夯实思想认识根基。

(2)要提高落实的实效性。列宁曾说,有了规矩如果不遵照,比没有规矩还要坏。客观的讲,当前各项组织制度很健全,关键是落实不到位,必须在强化履行力度上下工夫。这里,我着重强调3个问题:1是过两重组织生活重在自觉、贵在常常。两重组织生活,指的是领导干部既要参加所在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又要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现在看,我们1些领导同志参加民主生活会效果不错,但参加组织生活还不够常常、不够自觉。从客观上看,有的工作确切忙,抽不开身:从主观上看,有的还是放不下架子,没有真正把自己当作普通党员摆进去:从组织上看,也确有1些支部或小组有畏难情绪,认为领导职务高、事情多,有时提示不及时。实际上,领导干部过组织生活好处很多,我看最少有“4好”:好在可以接受大众监督,增强自己的组织观念和大众观念;好在可以深入了解下情,能够听到大众的真话、实话;好在可以密切上下感情,掌握组织大众、宣扬大众、带动大众完成任务的主动权;好在可以直接向大众学习,从大家身上吸取营养,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因此,处以上领导干部应自觉地、常常地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照实汇报思想、学习和工作等情况,因故不能参加的应当请假。2是党日重在坚持过、党课重在出效果。党日,是党员参加党的活动最基本的载体,主要用于召开党的会议、进行党的教育、展开党的生活、处理党的工作。不管是领导干部,还是机关干部,都要坚持过党日。主要掌控好3条:@专时专用。机关党支部每个月最少落实2个半天,每一年很多于12天,可以相对集中使用,但总数不能减少、不能挪用。2突出党味。就是要体现党的特点、展开党的工作,强化思想性、政治性、原则性,避免行政化、庸俗化、文娱化。3创新方法。就是要紧贴时期要求、紧贴使命任务、紧贴党员实际,不断创新情势、丰富载体,解决情势单1、方法呆板等问题,不断增强吸引力和实效性。党课,是党员学习党的理论接受党的教育的1个重要途径。上好党课,也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1项重要责任。组织好了,就有综合效益:组织不好,就是情势主义。具体要掌控两点:1方面,要科学组织。党课不在数量,重在质量。要真正讲到大家心里去,讲1课就留下1个深深的烙印。另外一方面,要弄好讨论。就是要做好下篇文章,不但讲得好更要议得好,通过组织课后讨论、展开体会交换、弄好答疑解惑,真正消化理解、入脑入心。3是党员汇报、报告工作重在恳切认真、实事求是。党员汇报,是党员向党支部或党小组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是个人向组织的汇报,机关党员每季度最少汇报1次思想和工作情况。报告工作,是组织向党员的报告,机关党委和党支部每半年要报告1次,特殊情况要专题报告。不管是党员汇报还是党委、支部报告工作,都是工作和思想透明的进程,是促进沟通和了解的途径,是接受管理和监督的渠道,重在恳切实在。党员汇报,要对组织襟怀坦白,讲真话、讲心里话,做到“事无不可对党言”;报告工作,要全面准确、实事求是,思想性、实践性、典型性都要很鲜明,不能“白水1杯、没滋没味”。

(3)提高落实的严肃性。落实组织制度不严肃,党内生活就没有质量,组织就会失去权威性。1是时间要保证。这是落实组织制度的条件。这方面,要掌控好两点:1个是,要事前准备,心中有谱。就是过组织生活干甚么要提早准备和通知,避免临时安排,走了情势或根本不组织,确保党日真正用于过组织生活。另外一个是,时间要落实满。不管是上党课,还是过组织生活,不能名义上安排半天,实际上不到1个小时就匆匆了事。2是人员要落实。《党章》明确规定,“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特殊党员。”要有针对性地采取1些措施,比如,建立登记考勤制度,严格请假批假,对漏课人员弄好补课等等,以促使每一个党员自觉地参加组织生活。3是程序要严格。组织生活制度中的每道程序,都是经太长期的实践总结出来,哪1道程序都有它特定的意义和作用,决不是可有可无,可增可城的。它就好比工厂的生产流程,缺少其中哪1道工席,都会直接影响生产的正常运转和产品的质量。在这个问题上,各级党组织1定要勇于叫真,严格把关,不能有盲目性和随便性。4是内容要全面。组织生活制度是1个有机整体,每项制度的作用都是不可替换的,削弱了哪1项,都会给支部全面建设造成缺口。因此,落实组织制度必须全面抓、抓全面,不能顾此失彼、重此轻彼。越是薄弱环节,越是要重视抓;越是不懂不会的问题,越是要用心去学。这才是我们机关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应有的态度。

3、牢牢扭住从严管党员管干部不放,着力解决原则性战役性不强的问题

从严管党员管干部,是从严治党的必定要求,也是加强机关党的建设的现实需求。现在对党员干部,有的重使用轻管理,工作见面多、思想见面少;有的对存在的问题睁1只眼、闭1只眼,乃至包着、护着;有的弄矛盾上交,不敢承当责任,把得罪人的事推给上级,自己当“老好人”,等等。这些都是原则性战役性不强的表现,也是对党员干部不负责任的表现。1个单位原则空气不浓,必定致使正气不足、邪气上升,必须下力纠治。

(1)要发挥组织作用。事实证明,对党员干部的管理,组织抓最有力、抓组织最管用。只要各级组织的功能发挥好了,党员干部的管理也就可以抓好。过去常讲“干部问题不出支部,党员问题不出小组”,说的就是组织气力的作用。长征途中,有29名伤病员在茫茫的草地上掉队了,处在了孤身奋战的地步,面对饥寒、伤病、敌人攻击等种种生死考验,有的信仰动摇了,意志消减了,乃至失望了。就在这时候候,当中有1名共产党员李玉胜,将其他伤病员收拢起来,组建了“草地临时党支部”,他们相互鼓励、相互帮助,历尽千辛万苦,终究走出了草地,没有1个掉队,全部到达了陕北,用组织的气力管住了人,凝聚了气力,克服了困难。之前党员最怕开党小组会。为何怕?就是由于党小组会上批评很剧烈、很尖锐,谁有问题常常被批得坐不住,思想灵魂真能遭到震动洗礼,乃至有的批1次1辈子也忘不了。现在看,我们机关党支部、党小组的这些作用常常没有发挥好,乃至被忽视。有的对党管党员的组织优势知之不多、感受不深,重业务轻党务、重行管轻党管;有的常常碍于情面不愿管、左顾右盼不敢管、方法不多不会管,乃至1味靠小恩小惠笼络人心。有的党小组管党员、管干部观念淡化、功能缺失,有大众形象地说,党支部的作用就是“学习汇报开个会、发了工资收党费”。党员不把支部当回事,不向组织交实底,不靠组织解困难,党支部对党员批评帮助、管理监督的作用基本消失。在这方面,我们机关各级组织、各级领导都有责任。我觉得,党的领导是靠党支部、党小组来贯彻落实到每个人,这是我党的良好传统,永久不能丢、永久不能忘。下1步,我们不管抓甚么业务都不能忽视抓党建,特别是要用好思想汇报、组织生活会等载体,真正把党员干部管理好教育好。

(2)要坚持叫真碰硬。毛泽东同志曾说过:世界上怕就怕“认真”2字,共产党就最讲“认真”。对存在的问题,是消极躲避、上推下卸,还是叫真碰硬、1抓到底,最能体现原则性战役性。1些党员干部背纪背法,主要缘由在个人,但管理上叫真碰硬不够也是1个重要缘由。原xxx部有个领导干部,屡次到地方赌博被公安机关捉住,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将他领回后,既不向上级报告,也不对他作出处理,还让他自己去“私了”。领导的放任使他更加肆无忌惮,以致发展到为偿还欠下的巨额赌債和继续参赌,前后从下属单位挪用公款85万元,终究被开除党籍、判处有期徒刑5年。这个单位的领导在作检查时说,“以感情代替原则,以义气冲淡正气,看似包庇了他,实质上是害了他,同时也害了自己。”当前,从我们机关的实际情况看,在履行管党员管干部的纪律上,整体是好的,但还有许多薄弱环节。有的“怕伤及面子”,下单位检查工作,提早打招呼、卖人情,总结时只讲好话、光唱赞歌,对发现的问题不指正、不汇报;组织考核评比,打人情份,有时发现做弊、弄虚作假的不批评、不制止。有的“怕激化矛盾”,不敢认真叫真、尽责担当,生怕捅蚂蜂窝,弄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有的“怕引火烧身”,常常心存顾虑,信奉多1事不如少1事,遇到问题明哲保身、绕着走。这就要求,各级要重视学法知法,认真学习各项纪律法规,掌握基本要求、明确是非界限,切实提高法规素养、增强守纪自觉;要加强管理监督,充分发挥组织监督与社会、家庭、自我监督相结合的整体效能,确保人人在组织当中、在监督当中;要坚持从严执纪,对发现的问题该提示的要及时提示、该纠正的要坚决纠正、该处理的要严肃处理。

(3)要硬化赏罚措施。古人讲,“舞弊者得利,则效仿者至;舞弊者受罚,则相继者绝”。对有成绩的不嘉奖,对有问题的不严纠,就不能发挥赏罚的鼓励和警示作用,就会构成“破窗效应”。我党素以纪律严明、赏罚分明而著称。黄克功少年时期参加红军,跟随毛泽东经历了井冈山的斗争和2万5千里长征,身经百战、战功显赫,是“老井冈”中留下来不多的将领。1937年10月,黄克功对陕北公学1个女学生刘茜逼婚未遂开枪将她打死在延河边。经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审判,黄克功被处以死刑。有人提出国难当头,人材难得,可以让他戴罪杀敌。黄克功也给毛泽东写信,要求从轻处理,戴罪立功。毛泽东接信后给边区法院院长雷经天回信,支持法院判决,这件事引发了强烈的反响,教育了党员干部,保护了党的形象。现在看,党内表彰和赏罚弱化的问题还比较突出。我觉得,加强党员干部管理,既要有严格的制度要求,更要有严明的赏罚措施。下1步,各级要切实扎紧笼子。市委根据前期调研情况,出台了《围绕解决“3个弱化”问题,进1步加强机关和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措施》,各级要严肃认真抓好履行和落实。要坚持赏罚分明,把争创结果与党员晋职升级、评功评奖等挂起钩来,切实使党内评先实起来、硬起来;对不符合党员条件、不实行党员义务的,要依照《党章》规定给予处理,立起奖先惩后的鲜明导向。要突出以上率下,坚持严下先严上、严人先严己,从领导抓起、从机关严起,在以身作则、以上带下中为单位和大众做好榜样。

4、牢牢扭住狠抓风格砺炼养成不放,着力解决要求不严、形象不好的问题

风格关连党的形象,关系事业兴衰。领导机关是单位全面建设的领导者和组织者,也是单位风格建设的实践者和示范者,必须通过领导机关的过硬风格建立良好形象,以良好形象感化大众、推动发展。

(1)要真抓实干、紧抓快干。真抓实干是提高工作质量的保证,紧抓快干的风格决定着工作的效益。我们机关的绝大多数同志,工作是非常敬业的,实干精神比较强,常常加班加点,克服了很多来自生活上的困难,1心扑在工作上,这类精神使我非常感动。但也有1些同志,干工作静不下心、稳不住神、吃不了苦,习惯于疲沓、拖拉,任务来了挑肥捡瘦,工作拈轻怕重,说到底都是工作干劲、敬业精神弱化的表现。很多人包括我们自己也都在说,机关工作忙、头绪多、任务重,加班加点,永久有干不完的活,但大家可以视察1下,也不是所有人都忙,忙的总是那几个人,加班的也总是那几个人。大家可以想想,为何同时进机关,3两年以后,能力素质拉开了1大截,有的很快能挑起大梁,有的只能干些边边角角的活,缘由在哪里?关键是有的同志常常加班加点,主动在沉重的任务中磨砺铸造自己,能力素质提高很快;反之,有的干工作拖拖拉拉,1项任务很长时间也完成不了,就是完成了也很难成为精品。蒙牛团体职工公寓门口挂着这样的标语:如果你有智慧,请你拿出智慧;如果没有智慧,请你拿出汗水;如果你没有汗水,请你让出岗位。如果没有真抓实干、紧张快干的风格,不要说进步,时间久了在本职岗位上也呆不住。当前,单位工作头绪比较多,各项工作要求很高,要求我们必须提高工作效力,提升工作标准。任务部署了就要迅速展开,上级要求了就马上行动,问题发现了就立即改正,切实有1种“事不过夜,案无积卷”的劲头。特别是要善于抢抓单位建设发展的有益机遇,用好机遇,加快单位建设发展的步伐。筹划工作要高出发点,把目标定在提高战役力上,不能满足于不失事;完成任务要高质量,切实强化争先创优的意识,不能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弄建设要高层次,真正对单位长远建设负责,抓1件、成1件,确切做到干1流的工作,带1流的单位,创1流的事迹。

(2)要把住大节、守住本分。所谓把住大节、守住本分,就是踏实做人、老实做人的问题,是怎样管好自己的问题。1要在思想上筑牢防线。在当前社会转型期和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下,各种诱惑愈来愈多,很多党员干部自觉不自觉地迷失了方向,把人生的目的放在了当官、发财、享受上,加上攀比心理、侥幸思想作怪,思想颓废、道德滑坡,在背离党性主旨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原红塔团体董事长褚时健在被查处后说:“我也苦了1辈子,不能就这样交签字权。我得为自己的将来想一想,不能白苦。所以我决定私分了300多万美元。”重庆市垫江县原交通局长蒲树培悔过时曾讲:“有那末多人都在收钱,我收受钱财可能不会被发现,也没有人来追究,如果不收就会吃亏”。邓小平同志曾告诫我们:“如果说要变质,那末思想的庸俗化就是1个危险的出发点”。大家1定要深入汲取教训,始终保持高度的警觉,筑牢抵抗各种腐蚀干扰的思想防线;要不断加强学习改造,掌控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始终牢记任职之初、入党之初、为官之初的信心和寻求,保持正确的人生轨迹不偏移;要常常对比党章和党纪法规的要求检查反思,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已之心,常除非分之念,避免官升愿望长。2要在用权上守住红线。所谓“红线”,就是政策法规,是不能触碰的高压线。反思党内外那些落马的高官,绝大多数都是从权利失守开始的。所谓“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海,不遏则滔天”,1旦权利成为满足私欲的工具,个人的政治生命和前程也就到头了。江苏省xx局原局长xx乱用职权,“落马”后给自己算了7笔账:政治账自毁前程,经济账倾家荡产,名誉账→声名狼藉,家庭账妻离子散,友谊账众叛亲离,自由账身陷牢笼,健康账身心交瘁。这几笔账使人警省、发人沉思。作为局1级的机关干部,手中或多或少都有1定的权利,很多人是想利用你的权利到达个人的目的,这是很自然的现象,也是很常见的问题。这就要求我们1定要坚持秉公用权,把权利用在增进单位建设发展上,用在解决基层的急难问题上,用在为民服务上;坚持依法用权,严格依照法规制度规定用好权尽好责,避免背规越线;坚持谨慎用权,始终心怀畏敬之心,“勿以恶小而为之”,千万不能胆子太大,目没法纪、滥用职权,弄权钱交易、权权交易。3要在行动上不越底线。现在有的干部不能抵抗“灯红酒绿”的诱惑,不能抗拒“香风庸俗”的迷惑,对外交往过量过滥,生活风格不检点,有的乃至是迷恋女色、乱弄男女关系。

党员干部的个人行动关乎品行修养、关乎党的形象、关乎个人前程,决不是无关紧要的私事、小事。据了解,现在我们有些同志在生活风格上还是有1些值得注意的问题,有的去了不该去的场所、认识了不该认识的人,虽然最近没有发现大的问题,但绝不能自认为能够把持得住而心存侥幸。作为机关干部有职位更要有品位,有本事更要守本分,重大节更要拘小节,任什么时候候都要严格自律,控好生活圈、文娱團和交往團。

(3)要心系基层、服务大众。机关工作的重大众,本质要求是服务。作为xx机关干部,虽然算不上位高权重,但社会上对我们都很尊重。越是在这类情况下越要放下架子,躬身服务。机关大,但不能“口气大、架子大、脾气大”,让下边的同志反感;离基层远,但感情不能冷淡;手中掌握1定的权利,但不能忘了为基层服务的职责。应当讲,这几年我们在服务大众、帮解困难上下了很大工夫,密切了与基层感情,遭到了大众欢迎。但我们也要苏醒看到,与领导机关和党员干部应当具有的主旨意知趣比,与人民大众需求期盼相比,与改进风格的根本要求相比,我们还存在不小的差距和不足。比如,还有个别同志大众观念不够强,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把正常服务变成个人思赐,乃至把岗位权利私有化;有的戴着“有色眼镜”看人,办事看来头、分亲疏、弄“小圈子”,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有的对大众疾苦和困难视而不见、麻痹不仁,对大众反应的问题答复不及时、解决不到位,遇事推委扯皮,有时把小问题拖成老大难。能不能尽心尽力地为基层排难解纷,全心全意地为大众服务,是衡量1级党委机关主旨意识和风格形象的重要标准。因此,各级要齐心协力、各司其职,以最大的决心和诚意把好事办好,切实让广大人民大众感遭到组织温暖,焕发出更高的工作热忱。

公安民警的初心和使命党课讲稿总有1种记忆让我在寒夜里想起心生温暖,总有1种温暖让我在平凡的工作中念念不忘,回顾自己从1名懵懂的警营新兵到走上基层派出所教导员岗位,108年的心路历程,让我对警察职业,对公安机关的组工干部工作有了更深的理解和感悟。108年的故事说也说不完,每当我看到夜幕天穹下闪烁的警灯,看到寒风雨雪中战友巡查的背影,我都会被深深地感动。1个普通的基层民警,或许没有震天动地的伟业,但平凡的岗位1样也能够为公安事业注入亮丽的色采。xx年7月我慎重向睢阳公安党委递交了到农村派出所工作的申请。在农村,相比城区让我感触最深的就是平常看起来不是甚么“大事儿”的“小事儿”处理起来特别难。邻里、亲朋之间可能由于1件小事闹上几年乃至10几年,双方各不相让,随时可能燃起“烽火”,给社会治安埋下了极大的隐患。xx年2月7日除夕,在市公安局和睢阳公安党委的指挥下,我们李口派出所举全部民警之力,1鼓作气成功化解了1起长达6年的疑问信访案件,为春节期间辖区稳定消除1个重大的治安隐患。

事情还得从7年前说起,xx年李口镇顺南村村民王某的长子、丈夫在1年以内前后意外离世,她怀疑是屋后的坟地“犯冲”而至,要求坟地所有人陈某迁坟,否则不让烧纸祭奠。陈某认为祖坟是爷爷那1辈埋下的,自己都已60多岁了,肯定是自家坟地在前,王家建房在后,因此谢绝迁坟,双方屡次产生冲突撕打。村干部、乡干部屡次进行调解均未从根本上解决问题。xx年1月29日下午,两家再次由于上坟烧纸问题产生撕打,王某的侄子、女儿被陈某打伤,陈某被行政拘留。斟酌到邻近猴年春节,双方打工的亲属陆续返乡,如果不从根本上完全解决问题,双方还有可能产生更大的冲突,后果不堪假想。为此,我们派出所全部民警兵分两路,1方面联系陈某刚从湖北打工回来的儿子1起到拘留所看望陈某,在拘留所内向陈某父子分析利弊讲清利害,援用“6尺巷”典故说明和谐的重要性。另外一方面则到第4人民医院王某侄子、女儿病房内向其全家做工作。民警苦口婆心的劝慰如涓涓细流滋润着双方的心田。精诚所至,金石为开,通过连续多天的调解,双方终究摒弃前嫌握手言和,此事得以美满解决。

再说说我所认识公安机关的组工干部,他们都是时间观念“很差”的人,通宵达旦忙加班、披星戴月来回赶;他们都是家庭观念“很弱”的人,1心牵挂公众事、难顾妻儿忘小家;他们都是自我意识“很淡”的人,不图虚名不谋利、甘为他人做嫁衣。在工作中,他们既要坚持“组织工作无小事,任何事情都务必做得1丝不苟”,又要参与公安执勤巡查。xx年,市公安局全部组工干部坚持政治建警、素质强警、从严治警、从优待警,以党的109大安全保卫为主线,以铸牢虔诚警魂为根本,以强化科学管理为核心,以增强素质能力为重点,以培养良好警风为保障,为公安工作发展进步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障。

做实思想政治工作,永葆公安队伍的虔诚本质是公安机关组工干部最大的政治站位。作为公安机关的基层组工干部,我们将认真遵守____总书记“对党虔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大力践行“马上办抓落实”理念,着力提倡重实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工作风格,坚持把坚定的理想信心作为公安队伍的政治灵魂,扎实展开“迎接109大、虔诚保平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广大民警积极投身党的109大安全保卫工作,全力保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认真贯彻“好干部”标准,深化公安队伍管理改革,进1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打造1支信心坚定、执法为民、勇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公安队伍,全力服务和保障商丘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党旗高扬,引领复兴伟业;筑梦中国,担当时期重担。我们将不忘初心、虔诚履职,撸起袖子加油干,尽心极力做1名虔诚担当干净干事的优秀组工干部,以优良成绩向新时期献礼!

公安民警的初心和使命党课讲稿____总书记在109大开幕会上对广大青年提出殷切期望:“要坚定理想信心,志存高远,脚踏实地,勇做时期的弄潮儿,在实现中国梦的生动实践中放飞青春梦想,在为人民利益的不懈奋斗中书写人生华章!”公安交警,既是公安工作中的弄潮儿,又是公安工作中的中坚气力,我们,将用行动践行誓言:不忘初心,砥砺前行,虔诚警营,服务人民。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自从加入公安交警队伍从事交通管理工作以来,经历了岗前教育培训、执勤执法知识集训和交管业务理论知识学习,通过这些点滴的学习,让我顺利度过了角色转型期。在为人民服务的交管工作中,让我多了1份自信,少了1份胆怯;多了1份从容,少了1份羞涩,希望通过未来更多的学习,汲取专业理论业务知识,再加上将来工作中的亲身体验,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初心不忘、从警无悔!

党的109大描绘了新时期的雄伟蓝图,指明了前进方向,使广大青年深受鼓舞、倍感振奋。我们应当脚踏实地,做好每件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正确应用法律,依法行使职权,用行动践行自己的誓言。

雄图已绘就,踏歌启征程。作为1名公安交警,我们身处在保护交通秩序、构建和谐社会的最前沿,是名符其实的平安捍卫者。我们要以109大精神为指引,用新思想新理论武装头脑,在新征程中勇担历史使命,书写人生华章。传承并发扬良好传统,在淬炼中扛起时期责任,在平凡的岗位上为祖国建设添砖加瓦!

习总书记的109大报告,揭露了1个新时期的来临,作为1名基层党员,更应当牢记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以更加高的标准来鼓励自己。用理论知识武装自己,用实际行动践行誓言。习总书记说过,不忘初心,方得始终,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这句话很是鼓励我。在今后的工作中,势必牢记初心和使命,继续宏扬交管队伍正能量,为公安交管事业贡献气力。

金色的盾牌,守卫着千家万户。歌词里是这样唱的,现实中公安交警的工作亦是如此。对党虔诚,我们以交警的名义起誓;服务人民,我们以血肉之躯铸造防线;执法公正,我们心中常怀对法律的畏敬;纪律严明,我们不完成任务决不放弃,通宵达旦,只为守卫1方平安。

推荐公安机关六项严禁心得体会实用三

20xx年来,在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党的xx大和xx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围绕“落实政策促发展、强化征管保收入”两大主题,突出推进税收风险管理、加强征管基础建设,全面发挥国税职能作用,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围绕“保增长、保发展、保民生”,积极贯彻落实各项结构性减税措施,大力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今年来,我局围绕服务“三保”,认真贯彻结构性减税措施,累计办理各项税收优惠50多亿元(不含免抵调库12亿元),为抗击国际金融危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税收支撑。

1、广泛宣传解读各项减税措施,提振企业发展信心。

一是深入开展“税企同心、共克时限”主题实践活动。制订下发《关于学习宣传落实保增长促发展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召开政策落实推进会;组织干部深入1000多户企业宣传、落实新政;举办60多期培训班,对2万多名企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培训;编印1万多本各类税收优惠政策汇编,在全市组织发放;开通服务“三保”税收政策“网上直通车”,开设日报、晚报专栏,加强宣传解读,取得较好宣传效果。

二是认真组织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组织税收政策进党校、进园区、进校园、进军营;开展新中国成立xx周年暨国税成立xx周年征文活动;发布20xx年国税纳税二十强企业名单;曝光20xx年涉税违法案件,以案说法。

三是深入开展“我为××发展献一策”活动。市局领导带头深入仪化、油田等重点税源企业,开展税收政策执行调研;通过《国税收入月度简析专报》,及时、主动向市、县党委、政府汇报,供领导决策参考。

2、认真执行各项结构性减税措施,不断强化税收政策的拉动效应。

一是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降低投资成本,激发投资热情。全市5760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金6.7亿元,其中累计抵扣千万元以上的企业达12户。

二是全面落实调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提高个体起征点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加快发展,依法减征税款近6532万元;认真执行部分矿产品提高抵扣率政策,进一步减轻企业税收负担。

三是认真执行小排量汽车车购税由10%减按5%征收的政网策,激发购车热情,拉动汽车消费,共减征税款3686万元。

四是认真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等增值税“先征收、后返还”税款4.5亿元;继续执行利息税零税率政策,对改善社会民生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3、及时落实多次提高出口退税率政策,强力支撑外贸出口。

一方面,积极争取出口退税指标。经过努力,省局共下达我市退库指标24.88亿元、调库指标10.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3.54%和4.8%。其中,年初一次性分配我市退库指标9.9亿元,创单笔历史新高,为及时足额退税提供了充足保障。

另一方面,不断加快退税进度。继去年在大洋船厂试行“先退税、后核销”后,今年又扩大到诚德钢管、江苏顺大等10户重点出口企业,涵盖造船、光伏、化学、机电、轻工等支柱行业,11户企业累计预退税款6.94万元,其中,仅大洋船厂预退税就达6.33亿元;进一步扩大b类企业范围,由原来的69户增加到106户;继续简化退税单证,使退税申报周期由30天缩短为7天,极大缓解了企业资金压力。全市共办理出口退税24.88亿元,办理调库12.0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5.03%和15.77%,为全市外贸出口扭转下滑势头提供强劲动力。

4、全面兑现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促进××经济转型升级。

一是结合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共为4664户企业办理企业所得税优惠10.27亿元,其中,涉农优惠44户420.90万元,资源综合利用10户707.94万元,研发费加计扣除47户4015.75万元,购置节能、环保、安全设备抵免税4户533.85万元,“三资”企业享受过渡期优惠363户9.7亿元,小型微利企业优惠4033户1321.98万元,其他企业89户1944.23万元。

二是结合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审批办理3903户企业所得税优惠2.84亿元。

三是认真做好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工作,与有关部门配合,审核上报4批44户企业高新技术认定申请,有26户已通过审核认定。截止年底,国税征管范围内共有38户高新技术企业,累计实现销售70.03亿元,减免企业所得税1815万元。

二、克服国际金融危机和结构性减税等因素叠加影响,坚持一门心思、一着不让,依法采取一切措施抓收入

今年来,我局坚持狠抓组织收入不放松,挖潜增收,堵漏增收,全市共征收入库省局口径国税收入111.78亿元,同比增长5.29%。其中,“两税”入库90.83亿元, 企业所得税入库16.99亿元。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重点企业管理。

一是进一步强化组织收入工作挂钩联系制度。将挂钩联系范围逐步延伸到全市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税种,市局领导经常深入企业,广泛调研,现场督查;多次召开局常务会和组织收入工作专题办公会,认真学习贯彻总局、省局加强组织收入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及时研究采取落实措施。

二是强化组织收入工作考核。科学分解税收计划,按月组织收入进度考核;从下半年开始,按月倒排收入计划,分解收入指标,强调“月月都是十二月”,逐月抓冲刺、抓进度、抓考核,编发10多期《组织收入工作专题简报》,强化交流通报。

三是深化税收分析。坚持“点、线、面”相结合,深入开展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分析、宏观经济走势分析、各项专题深度分析,以及政策调整变动分析,牵头完成《全省船舶工业税收经济分析和行业发展建议》,受到省局肯定;办好市局《税收经济分析简报》,形成《商贸企业税负分析》等抽样调查报告10篇、《重点税源企业收入质量解析》等数据应用分析报告11篇,指导和促进税收征管。四是强化重点税源日常监控。深化重点税源三级监控机制,通过重点税源预警监控平台,市局将453户年入库税金300万元以上或年销售2亿元以上的重点税源户纳入直接监控范围,占全市总收入58%以上;各县(市、区)局将1007户年入库税款100万元以上的企业纳税监控范围,占全市总收入78%以上;各基层分局根据红、橙、黄三类不同预警等级,实施差别化应对,补缴税款2853万元,调减留抵407万元,调减亏损2522万元,加收滞纳金、罚款169万元。国际处重点税源风险管理优秀案例在省局办公会上作专题演示,受到好评;江都市局、开发区局突出加强重点骨干企业管理,收入保持稳定增长。

2、全面推进税收规范管理,狠抓堵漏增收。

一是继续推进商贸企业税收规范管理。今年重点抽取44户企业,评估补税760万元;制订下发《商贸企业税收规范管理办法》,狠抓长效管理,全年征收入库商业增值税11.58亿元,同比增长30.25%。江都市局逐步推行库存商品管理软件,狠抓规范管理,取得明显成效。

二是全面开展中小工业企业税收规范管理。狠抓动员辅导、企业自查、重点稽查等五个环节,对全市9000多户年销售收入低于3000万元的工业企业进行规范管理,累计补税5599万元。

三是不断加强个体、市场税收管理。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个体税收征管工作的意见》,重新核实调整个体税收定额,确保在调低个体征收率、调高起征点的情况下,定额税收不下降;组织开展市区4大商业区个体户、28个专业市场税收专项检查,补征税款1200万元。市直一分局每月组织开展对一个专业市场的税收检查;江都、仪征市局加强对造船企业外包施工管理,有效防止了本地税源外流。

3、强化纳税评估,狠抓以评促管,以评促收。

一是强化流转税评估。分析产生7个行业269户重点企业名单,下发基层评估补税610万元;市局通过案头分析产生 72户风险企业,发动企业自查补税142万元;组织“两税”联评补税197万元,调增应纳税所得额753万元,弥补亏损584万元;编制14个行业管理模型和评估指南,推进行业规范管理、长效管理,补税2650万元。

二是强化所得税评估。开展对156户企业沟通评估,依法调增应纳税所得额7952.27万元,补税1821.53万元;开展所得税专业化评审48户,补税2950.28万元,调减亏损135.04万元,限期补正资料26户;按照省局统一部署,认真做好江苏银行和农村信用社所得税专项评估工作,共调整应纳税所得税额9386.37万元,补税1567.5万元,得到省局领导批示肯定。

三是强化出口退税评估。筛选290户出口企业开展五个类别专项评估,发现问题110户次,移交稽查1户,补税1100多万元,扣回已退税额0.61万元;组织征退税联评69户,发现问题57户,直接补税150.3万元,扣回已退税款22.3万元,加收滞纳金7万元。

4、强化税务稽查,狠抓以稽查促自查,以自查促收入。

一是及时做好税收日常检查和纳税评估移送案件检查,组织日常检查81户,组织移送检查2户,发现有问题94户,有问题面达91%。

二是认真组织开展六个行业专项检查。一方面,不断加大企业自查力度,按风险等级排序共筛选出2843户发动企业进行自查,补税面达80%;另一方面,对自查不深入的企业筛选131户进行抽查,有问题面达100%。江都市局开展酒类行业突击检查,查补120万元;高邮市局对灯具行业实行“五查、五核、五看”,补税1000多万元。

三是不断加大举报案件检查力度。受理a、b类举报103起,查结103起,结案率达100%。四是认真抓好专用发票协查工作。委托发出45起806份发票,受托协查124户次797份发票,按期回复率达100%。五是与公安、地税紧密合作,认真组织开展打击制售假发票违法犯罪活动,重点打击“卖方市场”,兼顾整治“买方市场”,联合办案24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31人,捣毁制售假发票窝点13个,摧毁发票犯罪团伙8个,缴获各类假发票141.22万份,有效整顿了发票管理秩序。全年各类税收检查共补收入2.05亿元,同比增长3倍,创历年新高,其中,自查补报1.62亿元。

三、结合深化税源联动管理,全面推进税收风险管理,不断提高税源管理综合质效

今年来,我局坚持以“提高税法遵从度”为目标,以“征管资源优化配置和层级资源控管”为主线,全面推进税收风险管理,先后召开税收风险管理、征管基础建设培训推进会、汇报分析会,以及五次专题会议和四个专业现场推进会,强势推进。

1、建立税收风险管理运行机制。

一是在组织管理上,将风险管理与税源管理联动机制有机融合,联动办下设风险管理规划、分析评定和应对三个小组,具体承担市局风险管理的日常工作;各县(市、区)局和市直各单位也对税源联动管理小组进行有效整合,形成上下配合、联动顺畅的税收风险管理组织架构。

二是在职责分工上,进一步明确风险规范、分析评定、应对、评价、支撑等五个环节,以及市局机关、县(市、区)局、基层分局、税收管理员四个层级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

三是在内容安排上,明确重点税源户、重点行业、商贸企业、所得税管理、个体税收等五大风险领域,确定重点税源户服务性调研、重点行业纳税评估、重大风险户税务稽查等八项风险管理工作重点,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强化督促检查。

2、强化税收风险分析和排序。

一是建立税收风险特征库。市局组建税收风险分析评定小组,编写风险预警查询系统业务需求,建立并不断完善包括26个风险特征、35个风险指标、67个参数分值区间、1个规模系统的税收风险特征库。

二是认真做好风险分析排序工作。经对全市所有行业税源总量、户源结构及分布、税负水平等因素综合分析,选择金属结构、化学试剂等5个行业584户企业,通过运用特征库和人工干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风险分析、排序和发布。

三是不断拓展第三方信息运用。制订了《关于加强第三方信息分析应用提高税收风险分析能力的实施方案》,逐步完善第三方信息应用机制;积极参与市政府《综合治税平台》(二期)建设,主动与工商、地税、质监、外管等部门联系,建立涉税信息采集、核对制度。全系统利用第三方信息共补税6302万元,核减退税1081万元。各县(市、区)局、市直各单位结合税源结构和工作实际,分别确定1-2个第三方信息运用重点,不断拓展税收风险分析识别领域。

3、结合推进机关实体化运作,组织专业团队强化税收风险应对。

今年,市、县两级机关适当上收重点税源企业、重大税收复杂事项的主要风险应对职能,组建各类税收风险管理专业化团队76个,参与管理人员256人次,占税收管理员总数的64%。

一是加强流转税风险应对。对87户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进行清理,对其他146户享受审批类、备案类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进行资格认定和年度清算;开展对农产品加工企业、运费和海关完税凭证抵扣异常企业等风险应对,共补税400多万元;设计专门表格和台账,对固定资产进项税金抵扣情况进行审核监控;加强成品油、烟、酒消费税税率、税额调整前后日常监管,开展烟、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专项核查,全市共征收入库消费税4.48亿元,同比增长87.91%。

二是加强出口退税风险应对。对出口收入、退税额上升幅度较大、税负异常、只退税无免抵等8类风险等级较高的企业,组织评估检查补税85.67万元,调整应纳税所得额411万元,核增所得税51.38万元。

三是加强所得税风险应对。认真组织201x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共汇缴企业14465户,汇缴面100%,调减留抵亏损1142.51万元,调增应纳税所得额928.91万元,补缴企业所得税368.57万元;通过所得税日常预警监控和常规风险审核,分别补税985万元和424万元,组织重点企业和重点行业风险应对补税7784万元。

四是强化跨国税源风险监控。根据《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督促343户企业正确界定关联方,关联企业申报面同比提高20%;加强关联交易申报审核,调整应纳税所得额8990万元,补征非居民所得税2300万元,得到省局领导批示肯定;认真组织开展总局定点联系的部分重点企业税收检查,6户企业累计补税756.72万元。

20xx年,我局将认真贯彻总局和省局年度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优化服务、促进发展,精细管理、保证收入”两大主题,突出完善税收风险管理、深化征管基础建设,大力推进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五好和谐基层建设,努力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充分发挥国税对促发展、调结构、推改革、惠民生的保障作用,努力为××发展创新型经济、建设创新型城市作出新贡献。

推荐公安机关六项严禁心得体会实用四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xx周年,也是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一年,为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生活的吸引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中的作用,今年7月,市直属机关各单位党组织围绕“机关党员齐争先、服务群众走在前”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一、总体情况

在开展活动过程中,市直属机关各单位党组织紧紧围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紧扣主题、结合实际、突出特色,采取理论研讨、下基层走访慰问、志愿公益服务和参观学习等多种形式,组织了近1.2万名机关党员开展1600多场次主题党日活动。其中,开展理论学习共500场次,参与党员达8000多人,播放党员教育片和廉政电影130场次,观看党员达3000多人;开展各类党员志愿服务360多次,办实事好事1200多件,累积捐款捐物500多万元;参观学习活动280多场次,参与党员达5000余人,参观地点包括杨殷故居、中山烈士陵园、五桂山原珠江纵队司令部和三乡罗三妹山等30多处党员教育基地。

二、活动形式

(一)邀请专家开展研讨。

市直属各单位党组织以主题党日活动为契机,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邀请专家主讲、举行专家座谈会、研讨会等形式,学习党章和党的xx届三中全会、习近平、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等内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努力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全面剖析四风问题。活动期间,中山供电局省邀请省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讲团,为全局党员上了一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专题党课;市林业局邀请了优秀党员、全国绿化先进工作者林业局退休老局长刘孝彦同志与局机关及森保中心党支部全体在职党员干部作经验介绍;市城乡规划局火炬开发区、南朗、民众、三角联合党支部邀请了市委党校姜术俊讲师作xx大会议精神及党章知识专题讲解;市府办、市公安局等单位由党委班子领导专门上党课;市城管执法局、市档案局等多个单位还播放了党风廉政教育片。

(二)深入基层了解情况。

市直属机关基层党组织利用主题党日活动,让广大党员深入基层一线,静心倾听基层声音,了解基层群众想法,真正做到换位思考,实现联系服务群众“零距离”。雷彪常委、组织部机关党员代表以及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第十督导组走访慰问了当年青年突击队的老同志,深入老同志家中,实地了解老同志的家庭、身体及生活困难等情况,为他们送上组织的关心和节日的问候,还与老同志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听取老同志对当前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建议。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梁丽娴带领全体党员干部走访了帝皇食品中山有限公司、广东嘉豪食品有限公司等两家中山市新生代企业家联谊会的会长企业,与新生代企业家座谈交流,了解企业的发展情况,倾听新生代企业家的心声及诉求,引导党员干部从大局出发,切实增强服务我市非公经济企业健康发展以及新生代企业家健康成长的能力和水平。

市国税局9位市局班子成员到挂点分局,以分局普通干部的身份为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接受纳税申报、解答税务咨询,进行“角色换位体验”,亲身感受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工作,拉近了领导和同志们的距离。市发展与改革局赴坦洲镇走访农调户、征求群众意见,开展信息检测点优化和物业管理费调研,与镇区物价检查所一起学习党章,召开基层党组织生活会动员会进行交心谈心和活动部署。市委台办、市民族宗教局和市旅游局等单位组织党员前往与业务相关的企业、镇区等,认真了解企业经营状况,现场解答在经营中遇到的问题,和基层一线群众座谈,听意见建议等,把服务送到基层。

(三)奉献爱心服务群众。

市公路局由党委成员带头,分别到三乡镇、东凤镇等多个镇区,志愿维护、修铺村道1389平方米,大力解决村民出行难问题;市残联前往大茅医院,分组入户与村民促膝谈心,开展党员助残活动,并向他们宣传党和政府各项优惠政策;市社工委全体党员会同清风自游人公益组织发动的社会爱心人士赴南坑村开展捐赠图书暨“微梦想”圆满活动,共送去各类学生读物1000多册,建成南坑小学图书馆;市科协联合市医学会组织多名医学博士赴黄圃为镇区群众开展义诊服务,为群众发放清凉解暑药品;市第一人民法院、市卫生和计生局和市妇联等单位以公益慈善趣味运动会、上门慰问和结对帮扶等形式,募集帮扶资金,开展困难党员帮扶工作。

推荐公安机关六项严禁心得体会实用五

摘要

现阶段,我国主要的刑事政策是“宽严相济”,在少数民族地区实行的“两少一宽”政策在本质上也是“宽严相济”政策的体现。对群体性事件的正确定性是刑法的责任,刑法正确定性的前提又在于刑事政策的理性引导。因此,在群体性事件刑法解决机制中,刑事政策具有重要地位,本文通过对我国刑事政策进行分析,充分发挥其在解决群体性事件中的作用,使我国的群体性事件解决机制在正确的轨道上不断的完善。

关键词

群体性事件;“两少一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1我国现有刑事政策分析

(一)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之内涵解读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是我国基本刑事政策,其从理论提出到成为最初的刑事司法政策再到成为基本刑事政策经历了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

著名刑法学家陈兴良教授针对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基本内涵作出了相对合理的阐释。陈教授认为,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内涵主要是:

宽严相济的“宽”指的是指宽缓、宽大与宽容。详细来说,首先指的是轻罪轻判,对于轻微的犯罪行为,应当适用较轻的刑罚,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不以犯罪论处;再是重罪而轻判,是指所犯罪行为较重,但行为人具有立功、坦白或者自首等酌定或者法定情节的,可适当适用较轻的刑罚。总的来说,宽严相济中的“宽”包括了非刑罚化、非犯罪化、非司法化和非监禁化,体现了刑法的刑罚的人道性、谦抑性和刑事政策的宽容价值。该轻而轻本身就是罪责刑均衡原则的体现,该重而轻是根据犯罪人本身的情况及所表现出较轻的社会危险性和人身危险性而给予适当的奖励,体现的是刑罚个别化原则,并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与罪责刑均衡原则,而恰恰是上述二原则的实现。宽严相济的“严”,则指严格、严肃和严厉。严格是指刑事法网严密、刑事责任严格,该作为犯罪处理的一定当做犯罪处理,该追究刑事责任的严格追究刑事责任。严肃是指司法活动循法而治、不徇私情。严厉是指该重而重,对社会危害程度与人身危险程度深的犯罪要判处较重的刑罚,包括对主犯、再犯、累犯等具有从重、加重情节的犯罪行为进行从重处罚。现在我们提倡宽严相济,并不是说宽严相济是轻罪刑事政策,而是更多的是强调刑法宽缓的一面,宽只适用于青少年犯罪以及较轻的犯罪。而对于重罪则应当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中比较严厉的一面,可以说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是重罪刑事政策与轻罪刑事政策的统一。

是我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核心是“济”,它充分展现了我国和合文化的智慧。一方面,从犯罪的角度来看,“济”强调“严”与“宽”的平衡与协调,是我国中庸思想在刑事司法领域的延伸与扩展,宽严均衡、宽严有度;另一方面,从犯罪之外的高度高屋建瓴,“济”可以说是一种社会综合治理的制度设计,强调刑事救济,救济被告人及其同样受伤害的家属、救济受伤害的被害人及其家属、救济受损的社区等等。

“宽严相济”可以视作一种刑事策略,策略所属现代词,指的是可以实现目标的方案集合,顾名思义,刑事策略就是与犯罪作斗争的方案集合,是实施刑法的一种手段,为了更加有效的发挥刑法作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包含着“宽”和“严”,就意味着有宽和严两种手段,如何正确运用是取得与犯罪作斗争的胜利的关键。但仅从策略角度理解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是不够的,我们更应当看到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中包含的人道主义思想,这种人道主义思想主要表现在刑罚的人道性与谦抑性,在法治社会中,任何刑罚的适用都受到人道主义的限制,不能因为追求惩治犯罪的效果而采用残酷的刑罚,这既是国际刑事司法的基本准则,同时也是对人权的高度尊重,从某种意义上讲,“宽严相济”就是一种理性处理犯罪的形式。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发展市场经济及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它建立在对犯罪现象和我国转型社会特质准确认识的基础之上。我国目前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从社会结构到经济体制,从思想观念到利益格局,无一不发生着巨大的变革,这种巨大的社会变革,虽然为我国的发展进步注入了巨大的活力,但也必然让社会呈现出各种各样的问题与矛盾。这些新出现的社会失范行为与社会矛盾,不能仅仅依靠法律来解决。从犯罪行为的角度讲,产生犯罪的原因有很多,但从根本上来说犯罪始终是一个社会问题,而法律无法解决所有的社会问题,刑罚不是预防与惩治犯罪的唯一手段,应当发挥其他解决方式的作用,以最小的代价来治理犯罪。转型社会所带来的诸多复杂问题,完全依赖传统的专政式的刑事政策和重刑主义是不可能妥善解决的。过于倾注于刑罚的威慑功能既不公正,也不人道,不仅不能从根本上治理好犯罪问题,还可能造就“堵塞型社会”、产生更多的犯罪。一次次运动式的“严打”过后不久,犯罪数量即急剧反弹就是极好的明证。对于犯罪问题既需要源头上的疏导,也需要针对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进行必要的制裁。“犯罪数量减少并不是依赖刑罚发动的频率,而是需要从整体上改良危险人状况和社会环境。一个真正文明的立法者,可以不过多地依赖刑法典,而通过社会生活和立法中潜在的救治措施来减少犯罪的祸患。”所以,在转型社会条件下,国家与社会不能单靠刑罚治理来解决犯罪问题。因此,在保持对严重犯罪进行严厉惩治的同时,对于轻微犯罪予以宽缓处罚是符合社会治理规律的。同时,宽严相济的基本刑事政策应当与社会综合治理的刑事政策相互配套,直面犯罪现象和犯罪问题,科学地构建合理的反应机制,有效地组织对犯罪的反应、有效地铲除犯罪滋生的土壤。

群体性事件是一种群体矛盾的体现,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具有重要意义,是事关社会安定团结、经济持续发展以及我国现代化建设事业顺利发展的大局的问题。群体性事件本身具有相当的复杂性,这也就决定了群体性事件的刑法解决机制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建立群体性刑法解决机制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工程。“宽严相济”是刑事政策的新发展,是在创建和谐社会背景下提出来的,是刑事政策适应国情的表现,在应对现代犯罪复杂性中具有重要意义,在群体性事件中的犯罪行为的处理中,正确的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具有现实必要性。

(二)“两少一宽”的刑事政策之内涵解读

“两少一宽”中“两少”是指少杀、少捕,这主要是针对我国对少数民族的犯罪分子而言的,少数民族地区在我国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在刑罚的适用上实行“少杀、少捕,处理上一般从宽”的刑事政策,针对少数民族我们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特殊性的基础上,比照刑法对类似犯罪行为的处理变通执行法律。具体来讲,所谓的“少捕”,即要减少“逮捕”的适用,根据刑法的一般规定,对某些行为可以进行逮捕,但考虑到少数民族的特殊性可另行处理,所谓“少杀”,就是减少死刑的适用,对于已经达到刑法规定判处死刑的标准的少数民族犯罪分子,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变通执行法律。而所谓“处理上一般从宽”是指对在处罚少数民族犯罪分子时,比同等情况下的汉族犯罪分子处罚的要轻。关于“两少一宽”刑事政策的适用范围,主要有以下几种学说:“‘双重限制说’,即认为‘两少一宽’在适用时应当从地区上和犯罪人个人素质上作双重的限制;‘一个对象说’,认为‘两少一宽’只适用于实际居住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公民;‘普遍适用说’,认为应以民族身份为标准,不分聚居、散居、杂居都适用;‘区别对待说’,‘两少一宽’的适用大多限于民族自治地方等少数民族聚居区,除此之外,如果非民族自治地方也存在少数民族聚居区的,也可以执行这一特殊的政策。对于散居的少数民族,如果是相对集中居住,并且保留着其独有的风俗习惯的,在执行政策时应当在符合原则的前提下应当给予恰当的考虑与照顾,而对党员、干部则要强调依法办事,不能一概实行‘两少一宽’。”一般来讲,大多数学者都比较赞同的是最后一种说法,即认为“两少一宽”政策主要适用于少数民族聚居地区,但对其他地方也有一些少数民族聚居区、散居的少数民族公民犯罪也可以执行这一政策。但对于其他地方的少数民族的民族特殊问题要适用“两少一宽”刑事政策必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两少一宽”是我国基于民族团结问题而提出的,是解决少数民族问题的一种刑事政策。民族团结对于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众所周知,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这更增加了国家的不安定因素,维护民族团结历来是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的问题,这关系到国家安定统一与和谐社会的构建。党和政府必须正确处理各个民族之间的关系,尤其是维护好各少数民族的利益,保证少数民族受到同等待遇。

建国以来,党和国家为了改善民族关系,加强民族团结,制定了一系列正确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使得少数民族利益得到保障,大大改善了民族关系。具体到刑事法律领域,其中一个重要的体现就是在刑事立法司法过程中制定了一系列的刑事政策,这些刑事政策的提出主要针对少数民族地区的特点,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中共中央1984年第5号文件提出,“对少数民族的犯罪分子要坚持‘少捕、少杀’,在处理上一般要从宽”。此政策的基本精神是对少数民族的犯罪分子处理从宽,包括刑事立法上的从宽和刑事司法上的从宽。经过多年的司法实践逐渐发展成了现在我们在刑事司法领域贯彻的对少数民族犯罪分子“两少一宽”政策。现阶段因民族因素、宗教因素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在不断增多,在民族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中,暴力犯罪问题也越来越严重。例如,2008年在云南孟连发生的“7·19”事件的主体主要是傣族群众,2009年在新疆乌鲁木齐爆发的“7·5聚众打砸抢烧”暴力流血事件的参与主体是维吾尔族群众,2008年3月14日在西藏拉萨爆发的聚众“打砸抢烧”事件的参与主体是藏族群众。群体性事件是社会矛盾难以化解的产物,这些事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国民族关系的紧张,民族关系还存在许多问题需要加以解决。我们处理此类群体性事件时应当坚持贯彻“两少一宽”的刑事政策,尤其针对其中的少数民族犯罪分子更加应该做到少捕少杀,宽容对待,这对于维护民族间的团结缓和民族矛盾具有重大意义。“两少一宽”刑事政策是我们在处理涉及少数民族问题的涉罪群体性事件一条重要准则。

2.群体性事件刑法解决机制之刑事政策价值

(一)刑事政策的原则基础

1.罪刑法定原则

罪刑法定原则是宽严相济政策的界限。根据刑法规定,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含义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在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时,宽和严应当是在罪刑法定的基础上展开来的,不管是从严还是从宽,都只能以现行法律确立的宗旨和原则为限,不能脱离现有的法律规定讲宽与严的问题。贯彻宽严相济政策,居于核心地位的是“宽”,但“宽”不是无限的,必须有个界限,这个界限就是刑事诉讼法、刑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的各种程序规范、实体标准等,贯彻宽严相济政策一定要在符合法律要求的界限范围之内,超越了这个界限就不符合宽严相济政策的宗旨与精神。

2.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指导下,贯彻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是对刑事司法实践的一个较高的要求,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也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在司法实践中的体现。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是指对犯罪分子量刑时,其所犯罪行应当与其所承担的责任相适应,是表明犯罪行为与刑罚之间相互关系的一个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要求在进行量刑时不仅要考虑犯罪人的主观危险性,更要考虑犯罪行为的客观危害性,将预防与责任作一体化的考量。在处理具体的刑事案件时,要将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作为量刑的标准,根据案件的犯罪情节等具体情况分析犯罪人的主观恶性以及客观危害性的特点后,参考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基本要求,做到既不能宽松超越法律规定,也不能从严到一味打击,不尽人情。在遵守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中要把握好宽严的尺度,也才能真正贯彻落实好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

(二)刑事政策在群体性事件刑法解决机制中的具体价值

通过前文分析,在前文两个原则的指导下,在群体性事件刑事解决机制完善的过程中,刑事政策具有无可替代的价值,因为“宽严相济”与“两少一宽”从本质上讲相通的、一致的,下文将以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为例进行具体说与分析明:

1.立法上的指引价值

“宽严相济”之所以可以在刑事立法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法律是政策的具体化,政策的精神由法律规定具体体现。在此背景下,刑事立法会自然而然的体现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为我国司法机关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提供法律上的依据与支撑,通过严密刑事法网、减少法律漏洞来提高刑罚的威慑力与震慑力,最终取代我国传统刑罚“厉而不严”的重刑主义倾向。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指导着刑事立法实践。“严而不厉”的立法模式要求有严密的刑事法网,刑事责任严格但刑罚并不苛责,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刑法立法上的体现。法网严密,似乎束缚了公民过多的自由,其实减少了社会不良分子危害社会、侵犯自由的机会,公民因社会有序而更加自由。“不严而厉”的刑法在放纵一部分犯罪的同时会不当地侵害公民(主要指犯罪人)的正当自由和权利,是最不合理的刑法模式。“严而不厉”是刑法立法的合理模式。当然,“宽”与“严”,“厉”与“不厉”都是相对的。总体而言,我国的犯罪圈并不严密。现阶段,随着社会的转型和经济的发展,出现了一些新型犯罪,原有的一些犯罪也呈现出一些新特点、采取一些新方式。

就预防与遏制群体性事件中的刑事犯罪而言,刑事法仅仅是后盾法,对于产生群体性事件的社会根源,以及民众的合理诉求无法通过合法途径得以解决的矛盾,刑事政策与刑事法都是无能为力的。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指引作用,在于通过严密刑事法网,来遏制引发事件的原因犯罪,加大对群体性事件背后的隐性犯罪的打击力度,通过立法彰显刑之公正,从而减少滋生矛盾、激化矛盾的犯罪温床。刑事法网严密化、轻缓化,在减少严重危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的同时,相对降低了民众对重刑的抵触情绪,也减少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几率。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不可能凭空在实践中发挥其功能。当理论自身的合理性得以确证,理论贯彻的方式与方法问题自然成为关键。近几次刑法修正中,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得以体现,但尚未做到我国刑事立法基本政策的标准。我们充分肯定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我国刑事立法中被落到实处,得以实际运用。特别是《刑法修正案(八)》,更是进一步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生动实践。如《刑法修正案(八)》中的醉酒驾驶行为入罪。醉酒驾驶行为入罪,作为第133条之一规定在我国《刑法》中,体现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的一面。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作为我国基本刑事政策,从方方面面指导这我国刑事立法。坚持刑事政策对刑事立法的导向作用的原则下,针对我国当前刑事立法存在的种种问题,赋予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更高的地位,对我国刑事法治建设显得尤为关键。

2.司法上的指导价值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指导刑事司法对群体性事件中的犯罪行为进行抗制的价值,首先体现在严格依法划定打击圈、界分罪与非罪上。群体性事件中的“不法”行为包括体制外的利益表达行为、一般违法行为、轻微犯罪行为、犯罪行为、严重犯罪行为等等。性质迥异的行为混杂在事件之中,给刑事司法界分罪与非罪出了难题。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正确定罪的指引,既是维护刑法权威的必然要求,也是刑法公正、人道、宽容的根本体现。解决群体性事件中存在的问题,要防止将事件本身政治化、刑事化的错误倾向。群体性事件本身并不带有政治目的,即使部分群体性事件中存在犯罪行为,也无法改变事件本身的性质。将群体性事件政治化、刑事化本身就有地方政府与政府部门推卸责任之嫌。将事件政治化、刑事化必然导致打击面过宽,可能严重侵犯公民权益。而遮掩事件背后的原因犯罪,更不利于保障民众的根本利益,其结果往往是不仅无法有效化解群体性事件中存在的问题,还激化社会矛盾。因此,公正处置群体性事件,严格依法对待事件中的违法犯罪现象,是缓和社会矛盾,实现社会和谐的根本要求。也是“以人为本”核心政治伦理下公正与人道、宽容等价值要素的根本体现。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解决群体性事件中,对刑事司法的指引还体现在适度量刑之上,即根据行为人在实施犯罪行为中所起的作用大小、社会危害性大小、其本人的人身危险性大小,并根据行为人是否具有合理诉求进行区别对待。对事件中起组织、策划、指挥或积极参加,并实施严重犯罪的,应当依法从严处罚;而对事件中轻微犯罪的行为人和犯罪的一般参与人则需从宽处罚。这既是罪责刑均衡原则的体现,也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反映。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另一个价值就是对刑事救济具有指引作用。如果在群体性事件中发生的犯罪有被害人的,可以依法申请适用刑事和解制度。刑事和解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如果加害人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后,国家司法机关对加害人可以从轻处罚免除处罚或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一种司法制度。这种和解的制度,符合中国传统的重调解的心态,一方面能使被害人得到经济赔偿和精神抚慰;另一方面促使被告人积极悔罪服法,减少了社会中的对抗因素,减少交叉感染,有利于社会和谐。现代刑法理念不再将报应作为刑罚的唯一正义观。通过道歉、经济赔偿而得到被害人及其亲属的谅解,从而修复被犯罪所破坏的社会关系,本身就是一种正义的体现。刑事和解蕴含着刑事效益、恢复正义、节制与制约报应正义、宽容、人道与和谐等伦理价值。解决群体性事件的最终目的是要缓和、消除这些矛盾与冲突。如果仅仅基于报应而对事件中的犯罪进行处罚,难以弥补被害人的损失,不利于修复被犯罪所破坏的社会关系,还可能引发更多的社会矛盾与犯罪。由于对犯罪人进行严厉惩罚,事实上其中的很多犯罪人本身也是利益冲突的受害人,严厉惩罚并不利于对其进行改造教育。所以,针对群体性事件中存在被害人的刑事犯罪适用刑事和解制度,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不追究刑事责任、适用社区矫正或者从宽处罚,这本身就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一个具体体现,是构建和谐社会、缓解社会矛盾的良好工具。

从刑事程序来看,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群体性事件中刑事司法实践的指导应当体现在慎重动用刑事强制措施,慎重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对于不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判处无罪。《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检察工作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若干意见》明确规定群体性事件中的严重犯罪分子要严厉打击,但对于从犯或胁从犯则要慎用提起公诉或强制措施。胡锦涛同志曾指出:“越是事情紧急,越是工作重要,越是矛盾突出,就越要坚持依法办事。”如果仅仅因为害怕群体性事件可能会对社会稳定造成威胁,为追求尽快解决群体性事件而滥用刑罚权,不严格执法,对不构成犯罪的提起公诉,对不具有适用条件的行为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这本身就是对法治的践踏,对法律的违背。司法不公是瓦解公正伦理的致命伤,极易激化社会矛盾,可能酿成更大的群体性冲突,是最大的不稳定源。而我国的刑事审判实践中,还保留着一旦采取逮捕的强制措施,就会提起公诉,一旦提起公诉,基本会判有罪的司法惯例。因为这涉及到错案追究的责任问题,如果行为人被判处无罪,相关办案人员就可能承担错案责任。从此角度而言,捍卫司法公正、捍卫程序正义,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必须承担的时代重任。

罪刑法定原则在我国是相对的,自由裁量的空间很大,因而在司法活动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并不必然与罪刑法定原则相违背。当然,宽严相济的严必须是刑法规定范围内的“严”,绝不能超越法律规定,法外施暴。

3.刑罚执行的导引价值

依据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原则与精神,我们可以推导出对刑罚制度的要求。具体来说就是,首先,要求犯罪行为与量刑相适应,根据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来设置具体的刑罚;其次,在罪刑相适应的前提下考虑刑罚个别化与特殊性,针对犯罪行为人的具体危害性作出合理回应;第三,要求在设置刑罚时要轻重合理,不能畸重畸轻,要轻重相互衔接,避免出现刑罚断档的情形;第四,要求设置时符合社会经济、政治发展态势及犯罪形势,服务、服从于现我国目前建设和谐社会与法治国家的大局;最后,要求设置刑罚时要体现人文关怀和人道主义,整体上向宽缓靠拢。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行刑的导引,关键在于扩大刑事参与,引进社会力量来共同抗制犯罪、共同改造罪犯。通过社区矫正实行行刑社会化是现代社会基于对监禁刑弊端的清醒认识而创新的社区司法制度,可以使犯罪人在社会上得到教育改造,使其尽快回归社会。社区矫正制度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矫正其犯罪的心理和行为恶习,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它不是一个刑种,而是一种社会化的矫正措施。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中,社区矫正具有无可替代性,它对于弥补现有短期自由刑缺陷、体现宽缓的刑事政策具有积极作用。对被宣告缓刑、判处管制、被裁定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刑罚的犯罪人都可以适用实行社区矫正。群体性事件中的犯罪人,有相当部分既属于群体性事件的犯罪人,同时也属于群体性事件的被害人,其实施犯罪多是由于其基本权利受到了侵害,在得不到有效行政救济或者司法救济的情形下而实施犯罪。这种类型的犯罪人或者在本质上属于弱势群体,或者是具有专业知识的社会精英,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媒体人等,其人身危险性较低,再次实施犯罪的可能性不大;此外,这些犯罪人本身对于其家庭正常生活有着重要作用,其劳动收入是其家庭主要收入来源,如对其判处或者实施监禁刑势必严重影响其家庭正常生活而最终可能会影响社会稳定。因此,笔者主张根据其犯罪行为的客观社会危害性和主观人身危险性,在刑罚裁定时,对于群体性事件中的轻微犯罪人,情节不严重的,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且为初犯、偶犯的,人身危险性不大的,应当宣告缓刑。符合上述五种社区矫正情形的,依法进行社区矫正。这样,一方面可以通过社区矫正促使犯罪人回归社会,同时可以节省行刑成本,还可以避免行为人因交叉感染而再次犯罪。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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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公安机关六项严禁心得体会实用六

根据厂区规划要求,加强单身宿舍住宿管理,保障住宿职工生活的便利,使单身职工有一个良好文明的生活、学习环境,更好地服务于生产,特制定单身宿舍管理办法:

一、宿舍的组织管理

1、单身宿舍应由办公室负责进行全面管理。

2、集体宿舍各房间设“舍长”执行公司的有关规定,直接履行对本宿舍的管理职责。

舍长主要职责如下:

1)管理寝室内务,维持秩序,安排分配卫生清理工作,管理门户及用电,保证本宿舍的卫生达到“宿舍卫生管理标准”。

2)监督住宿人员是否出现违纪行为,保证本寝室内的人员严格执行公司的有关规定。

3)对寝室内发生的不法行为,出现灾害、急性病症等情况,及时向有关人员、部门通报并做应急处理。

二、宿舍入住办理、审批

1、办公室根据“入住条件”对职工的申请进行审核签批。

2、要求住宿的职工提出住宿申请,并按“职工住宿条件”有关规定自检个人请求,填写《集体宿舍住宿申请表》。

三、住宿条件

1、申请住宿职工须经办公室、人事主管部门核对。申请人必须具有当地政府规定办理的证件、证明。

2、根据公司集体宿舍房间限制,当地职工原则上不予安排住宿(根据班次给予安排午间、夜间休息床铺)。

3、申请入住集体宿舍的职工,原则上为未婚单身职工。

4、凡有不良嗜好或者患有传染病的职工(包括高发区传染病嫌疑)不得申请住宿。

四、宿舍管理规定

1、凡入住集体宿舍职工,出现违纪行为,按照公司正常上班时间对违纪行为进行处理的办法处理。

2、住宿职工必须严格履行管理规定的各项条款,服从管理。

3、住宿职工必须坚持文明住宿的原则,不准在厂区内穿三角短裤流动,随地大小便等不文明行为。

4、遵纪守法,在宿舍内不得聚众赌博、酗酒、撒酒疯。不准在楼内大声喧哗、打闹等。严禁从事违法活动。

5、未经公司主管部门的许可,不得随意将公司以外人员带入宿舍中,不得任意留宿亲属、朋友等。

6、做好宿舍内配备的公共物品的爱护、保养工作,爱护公共设施(如卫生间设施、消防器材等)。出现人为破损,按照有关规定赔偿及处罚。同时要妥善做好个人贵重物品和其他物品的保管、存放,出现丢失或损失,责任自负。

7、在宿舍内,不准乱扯乱拉电线、支锅做饭。严禁使用电炉、燃气炉等不安全电器用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做好防火工作。

8、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注意室内整洁,不准随地吐痰、乱扔乱倒杂物,保证宿舍卫生达到公司提出的“宿舍卫生管理标准”。

9、住宿职工在下班以后,遇有意外事件发生时,应主动配合值班人员或其他工作人员对事件的处理工作。

10、随时准备好身份证、务工证等证件,以便接受公安部门临时性检查。

11、服从宿舍“舍长”的管理、监督,随时接受公司领导对宿舍的检查。

12、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调换宿舍房间或床位。

13、公司根据具体情况对住宿人员收取一定比例的住宿费用,如:水、电、洁具、配备家具修缮等费用。住宿职工应主动、按时交纳足额费用(月收费用另行制定)。

14、住宿职工离职、调离及出现严重疾病或传染病的,应及时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

五、本办法自20xx年1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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