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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治四风专项行动心得体会及收获 纠治四风工作的心得体会(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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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治四风专项行动心得体会及收获 纠治四风工作的心得体会(7篇)
2023-01-13 03:14:36    小编:ZTFB

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描写纠治四风专项行动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党的十八大以来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动向。按照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的精神,我们党对如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和重要部署,提出要坚定不移纠治“四风”,毫不手软惩治腐败,坚决遏制腐败蔓延,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按照区纪委的要求,下面由我给大家讲廉政党课,主要讲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在形势判断上,主要体现在三个依然。当前腐败现象依然多发,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这是中央对当前反腐败形势的基本判断。

二是在目标定位上,主要体现在远近结合。中共中央印发《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__x-2017年工作规划》与我省《实施办法》。按照区纪委九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我局要充分认识推行建设清廉湾里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着力解决“四风”问题,切实规范权力运行,让广大干部群众感受到了作风在抓、腐败在查、风气在变。我们的长远目标是建设廉洁政治,努力实现干部清正、部门清廉、政治清明,这也是反腐倡廉建设的最终目标。具体内容上,第一点是要实现党的作风建设深入推进,“四风”问题得到认真治理,党风政风和民风社风有新的好转;第二点是惩治腐败力度进一步加大,纪律约束和法律制裁的警戒作用有效发挥;第三点是预防腐败工作扎实开展,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显著增强。

三是在路径选择上,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第一,要抓好学习教育,用理论武装头脑。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专题辅导等多种形式,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一系列重要讲话,我们要提高思想境界和理论水平,学习照好“理论的镜子”、“历史的镜子”、“法纪的镜子”、“典型的镜子”、“群众的镜子”这“五面镜子”。第二,要着力抓好查摆问题,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按照“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的方法,搞好自我查摆,围绕“四风”问题,进行深刻的党性分析和自我剖析;要“坚持开门搞活动”,广泛深入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要通过网络、微博、民生警务在线等途径,拓宽听取意见的渠道,努力使教育实践活动成为群众支持、群众检验、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要高质量召开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红红脸、出出汗、排排毒,真正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第三,要着力抓好整改落实,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把解决问题贯穿于教育实践活动的始终,边学边改、边查边改,以改进工作的实际行动取信于民。第四,要着力抓好破解难题,推动局系统工作取得新的发展和进步。以党的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动力,紧紧围绕我区“加快绿色发展、建设旅游强区”的战略目标,抓住我局当前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更加有力地抓好各项工作的巩固提升和创新发展。

四是在总体要求上,主要体现在强化责任和过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是与国家的经济社会建设和国家的发展一体的、紧密联系的,是一个共同的过程。我局党委、支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具体到每一个科室,也都要落实好自己的责任,这就是讲要切实强化责任和过程。第一,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坚持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不管涉及什么人,不论权力大小、职位高低,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严惩不贷,这使人们真实感受到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厉行反腐的决心、长期作战的恒心、科学有效反对腐败的信心。纠正“四风”更加趋紧。纠正“四风”伊始,很多同志都错误的认为是刮风,但现在回顾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的成效,可以看出,国家对反“四风”的力度越来越大,纠正“四风”的工作越抓越紧,而且我相信会持之以恒、坚持不懈的抓下去。当前,社会中人与人的交往正在日渐回归到正常的范围,上级和下级的关系以及各种各样认识问题和处理问题的方式方法,也正日趋简单化。加强作风建设取得的成效,大家有目共睹,人民群众是赞许的、肯定的,我们绝大多数同志也都是欢迎的、支持的。

第二,当前不良风气和腐败行为的几种表现。有的同志不注重学习研究,不注重认真思考,头脑不清,方向不明,对形势认识不清,对中央反腐败的决心有怀疑,受惯性思维的影响,认为反腐败、反“四风”,这些都是老大难问题,无法根治,所以还想重复过去的那样一种思路、那样一种做法。还有些同志认为,现在这种高压的态势影响了自己私欲的满足、私利的实现,所以心存抱怨。另外,还有部分同志也看到了当前日益趋紧的形势,自己尽可能地不去做,但是不相信这个事情能长久下来,存在等待观望思想,一有时机又开始故伎重演。对于上级提出的一些要求,推一推、动一动。对于传达贯彻上级文件精神,落实上级文件规定,生搬硬套,甚至是消极怠工。

第三,希望大家做忠诚履职、清正廉洁的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抓手,这其中最重要、最核心的就是责任,目的就是督促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切实担负起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这是我们不可推卸的重大政治责任。必须牢固树立“不重视反腐倡廉的建设就是不重视党的建设、不坚决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的责任担当起来。要认真履行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不留空白、不留死角、不留空档。不仅要有责任意识,更要真抓、真管。要严格责任追究。责任追究不是一句空话,是有严格责任追究措施的。作为一名领导干部,仅管好自己是不行的,还要管好自己所负责的单位和部门。希望各科室负责同志间,一定要加强沟通交流,做好工作。总之,希望大家都能担当好责任,履行好职责,齐心协力把我们的工作做好。

今天给大家讲党风廉政课,这是区纪委的要求,也是我的职责。希望大家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自觉地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严于律己、防微杜渐、

描写纠治四风专项行动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十八大以来,关于“反腐败斗争形势”的提法和论述,除了用词语气和轻重有所区别外,“严峻”两字始终被提到首要。这是党中央实事求是的判断,也是党中央反腐防腐决心的体现。“微腐败”是一种公权乱用的行为。

(一)微腐败的特点:

小:指乱用公权的行为很小,如接待群众态度冷漠、在下基层时会接受一点土特产、一盒香烟等,小到人们容易忽视它的存在。

多:这种乱用公权行为比较普遍,如接受服务单位私人宴请在为其办事时打“擦边球”,或在帮人办事时接受不贵重物品,群众司空见惯、习以为常。

近:社会公众对其态度暧昧。大家认为这些行为很小,生活在一起,低头不见抬头见,处理起来未免“上纲上线”,不近人情,对这种行为放之任之,也会效仿这种行为“方便”行事。

(二)群众身边“微腐败”的表现形式

“微腐败”危害巨大,他损害的是老百姓的切身利益,破坏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从近年来我区查处的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案件来看,农村“微腐败”已成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个工作重点。通过分析归纳,我们认为基层“微腐败”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漠视群众、政令不畅。有的基层干部政治纪律性不强,对中央的政策执行不到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使中央政策变形走样;从地方或局部利益出发,擅自出台有关规定,损害群众利益。少数基层干部在位不作为、慢作为、怕作为,作风懒散,喜欢串岗、溜岗,上班时间办私事,对群众的办事要求要么拖拉、要么推诿,责任担当意识比较淡薄,基层群众对此反映强烈。

二是克扣截留、套取资金。有的乡镇和单位在执行国家惠农政策时缩水走样,落实政策不公开、不公正、不及时、不到位。有的基层干部利用职权便利,克扣、截留、挪用民生资金;有的基层干部采取对上虚报冒领、对下隐瞒实情等手段,直接或变相骗取各项补助资金;有的部门和单位截留专项资金,设立账外账,用于发放奖金和各种补贴;有的把专项资金转移到下属职能部门,请客送礼,挥霍浪费

三是徇私舞弊、侵占“三资”。有些基层干部不能秉公办事,而是凭感情、靠关系办事,吃拿卡要、以权谋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有的在低保资金的发放上,搞亲情救助和贿赂性救助。村务公开在一些村徒有虚名,村干部挥霍集体资金、公款吃喝、随意开支现象程度不同地存在。有的借考察学习之名公款旅游;有的村收入不记账,隐匿集体收入,从中谋利;有的虚报公用开支,侵占集体资产;有的村干部低价处置集体资产,甚至把集体的资产变到自己或亲属名下。

四是隐形变异,贪污受贿。有的基层干部利用职权,以侵吞、窃取、骗取等非法手段将集体资金据为己有;有的基层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主动索取群众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其谋取利益,提供方便。在公款吃喝方面,方式更加隐蔽,由过去的宾馆、酒店转移到单位的食堂、乡下农家乐、村干部家;有的将公款吃喝费用纳入会议费用报销等,部分行政村招待费用支出大。

五是以权谋私,作风腐化。一些基层党政组织和干部缺乏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行政不作为,推诿扯皮;有的对安全生产、预防事故重视不够,监管不力;少数基层干部利用手中掌握的公共权力和公共资源捞取好处,以权谋私。有的农村干部在救灾救济物资发放、特困群体救助等工作中处事不公、优亲厚友;少数干部不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不遵守相关规定,作风腐化,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

(三)群众身边“微腐败”发生的原因

自律防线不牢。一是一些基层干部对政策法规和纪律的学习不够,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认识不到位,政治理论水平欠缺,廉洁自律自觉性不强,法纪意识淡薄,工作规范性不高,心存侥幸,甚至认为“八项规定”精神约束的是领导,反“四风”、反腐败,查的是国家干部,与自己关系不大,偶尔搞点违规的事,没什么大不了,没有认识到自己作为基层干部代表的是党和政府的形象,放松了对自己能力和素质的要求。二是一些基层干部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不够,在公开工作中搞形式、走过场,使群众对身边的重要事务不知情,逃避群众监督。三是一些村干部把公权当私器,权钱交易,认为自己帮谁出过力,谁就得来报答。四是一些村干部利用职权挪用集体资金、贪污受贿、虚报冒领、优亲厚友。五是一些基层干部却以为钱已经归还、问题交代清楚就可以回家,村干部还可以照当不误。六是一些基层干部认为法不责众,只要大家有参与,就大胆跟着拿;七是一些基层干部工作只求结果,不注重工作程序和规范要求,时间一长容易产生腐败,导致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制度执行不力。一是许多群众身边发生的“微腐败”中的基层违纪违法干部,除了自身原因外,与相关制度没有充分发挥保障作用是分不开的。制度的不完善间接产生腐败,腐败分子一旦找到制度“缺口”,就会投机经营权力而获得暴利,会为谋私利而不择手段地钻制度的空子。二是有的制度规定过于原则,在实际工作中不易操作;有的制度执行不严,执行中往往“变通”解释,绕开制度的监管,使制度成为维护少数利益体的“护身符”,损害党群干群关系,拉开干部与群众的距离;一些规章制度虽然建立,但流于形式,贴在墙上、挂在嘴上,制度制定后执行不力。如,有的村干部自认为是村里一把手,代表村集体,村里事情自己说了算,把集体议事规则当儿戏,把财务管理、村务公开当摆设,以假公开甚至不公开来逃避政府和群众的监督。有的制度没有广泛宣传,群众不知道,不了解,不知办事究竟该找哪个部门、按什么程序、需提交什么资料。

监督合力不够。乡镇纪委“三转”仍不到位,大部分乡镇虽然做到了纪委书记专职专用,但仍存在专职不专干现象,抓“主业”精力较少,监督作用发挥不明显,在落实监督职责中方法不多、手段单一,监督检查面狭窄,思路不宽,面上的检查多,深层次的检查少。往往是有音有信才查,偏重于事后惩戒,忽视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监督工作。党内监督存在空白和盲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力度层层递减的问题。同级监督弱化,由于乡镇纪委书记的工资、福利、提拔、重用、组织人事关系等都在乡镇,跟乡镇的联系要紧密得多,在实际工作中,个别乡镇纪委存在“好人主义”思想,怕得罪干部,怕影响到个人的名利,认为与同志们相处久了,碍于情面,不想监督、不愿监督。另外,由于许多基层站所都实行了条管,编制、工资、福利、考核均不在乡镇,容易出现上级管得着、但不一定看得见,本单位看得见、但管不着的现象,实际上存在一定程度的“空白”。群众监督软化,多数基层群众,特别是针对发生在自己身边的腐败问题,心存顾忌,觉得没有必要去“惹是生非”,不敢监督、不去监督。

危害一:由于基层党员干部的工作责任各不相同,“微腐败”容易导致差别对待,造成不平衡。

比如,一些与领导有良好关系的基层工作人员可能会被安排做一些比较容易的、有丰厚利润的、影响效果较大的工作。而与领导关系不太好的基层工作人员就可能会被安排做一些比较复杂的、没有很大影响效果的工作。同时,“微腐败”也会使基层工作人员丧失工作积极性,比如一些基层工作人员以获得褒奖为目的进行工作,没有向上的态度,也不能进行有效的交流协调,使得一些本来容易完成的工作复杂化。

危害二:“微腐败”隐蔽性强,腐蚀党员干部。

“微腐败”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看不见却约定俗成的规则,其长期存在于社会中。比如,一些基层工作人员拜访领导时要拿一些东西,遇到节日或者领导生日要请大家吃饭,喜事、丧事要随礼等,都属于腐败行为的一种。一些人把这些行为当作为人处世之道,把请客、随礼、拜访等行为作为促进关系以及进行沟通的必要途径,即使这些行为用的是公共财产。虽然一些“微腐败”行为涉及钱财数额有限,但对党员干部的影响却是十分巨大的。党员干部的“微腐败”行为会使其意志不坚定、思想颓废、自制能力下降。即使只是一点点的腐败,如果不及时治理,就会积少成多,最终使领导干部走向不归路,不仅会断送自己的前途和自由,也会给国家和人民造成巨大损失。

危害三:危害性大,败坏党内风气。

基层“微腐败”行为的产生,不仅会损害相关基层工作人员的利益,也会损害党组织工作氛围和党员干部的形象。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指出,“‘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它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同时,“微腐败”问题具有一定的传染性,会损害党的根基,减少人民群众的信任,如果不及时进行处理,就会造成难以预料的后果,影响党和国家的长远发展。

危害四:损害党的形象,破坏党群关系。

为人民服务是我党的根本宗旨,只有人民群众的拥护,才是我们永远不倒的“靠山”。基层党员干部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最直接的桥梁和纽带,人民群众相信基层党员干部,就是相信党和政府。然而一些地区的基层工作人员面对群众问题时,没有良好的服务态度以及正确的认识,不能真正为人民群众解决问题,“吃拿卡要”现象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办事设卡,拿钱才能办事或者拿钱也不办事,使得人民群众对基层党员干部越来越不信任,对党和政府的信任也逐渐减少。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相对于‘远在天边’的‘老虎’,群众对‘近在眼前’嗡嗡乱飞的‘蝇贪’感受更为真切”。总而言之,公权滥用的现象以及行为会损害党和政府的声誉,使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失望,不利于党和政府的发展。

(一)筑牢思想防线。强化乡镇党委“主体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对基层干部队伍尤其是村干部的教育和监管,创新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的方式方法,通过举办廉政警示教育讲座、廉政文化“三下乡”、廉政歌咏比赛、党内法规和廉政知识测试,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旁听国家公职人员违法犯罪案件庭审大会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基层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群众观点,不断增强党性观念和法治意识,自觉遵守党纪国法,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办事,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始终做到警钟长鸣,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建立健全对基层党员干部的廉政谈话提醒机制,及时扯袖子、咬耳朵,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建立长效机制。解决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仅要有动真碰硬的态度、严惩不贷的手段,还要建立起切实管用的长效机制,不断加强机制和制度创新。要建立完善把纪律挺在前、长管长严机制,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建立健全问题发现机制,通过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及时消除潜在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健全落实“两个责任”专题报告、述责述廉、考核通报制度;完善约谈、函询、诫勉谈话、公开曝光机制;坚持“一案双查”“责任倒查”等制度,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严格落实集体议事制度,不得以两委会议代替村民大会,不得以一把手或几个人代替两委会议,杜绝个别干部独断专行。

(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积极引导和督促各乡镇纪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找准自身定位,认真按照“对监督的再监督”的职能定位,突出监督重点,严肃查处扶贫领域各类违纪违法行为。加强对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扶贫项目、资金、惠民物资发放、惠民政策落实等情况的日常监督管理。充分发挥扶贫等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作用,在职责范围内对行业和部门落实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任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筑牢廉政防线,全程跟进监督,形成高压态势,严把廉政关口,做到廉洁扶贫、阳光扶贫,从源头上杜绝脱贫攻坚领域“微腐败”现象。抽调扶贫、财政、审计等部门组成工作组定期开展专项检查,针对突出问题跟踪指导乡镇纪委办理重点问题线索,聚焦重点领域、重大政策、重要环节,通过走访核实、包村入户、滚动排查等方式,开展“推磨式”交叉检查,着力发现问题、推动整改,切实提高监督实效。

(四)拓宽监督渠道。要持续加大“微腐败”问题治理力度,畅通区、乡、村三级信访举报渠道,加大涉农涉民生领域问题线索排查力度,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并公开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在农村基层营造“不敢腐”的氛围。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渠道,充分发挥12388信访举报电话和网络举报平台和纪委信访室主渠道作用,及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各乡镇纪委书记、村务监督委员会通过党员活动室、村务公开栏、手机微信群等平台公开举报电话及个人手机号码,及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并对问题线索进行台账化管理。通过采取集中时间下访、机动式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高频次开展下访、走访活动。及时抓好督办督查,对问题反映比较集中或者问题线索较多但查处不力的,深入一线进行督查,有针对性地查办问题。强化部门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会同人大、司法、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主动出击,深入基层,实现监督全覆盖。

(五)加大惩处力度。持续加大对乡、村问题线索的处置力度,发挥乡镇办案协作作用,在乡、村开展交叉核查,提高查实问题的能力。充分利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成果,加强对扶贫领域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察监督,首先立案调查扶贫领域涉嫌犯罪问题,高度关注脱贫攻坚中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纪委监委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做好纪法衔接工作,协调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依法从严从快办理扶贫领域涉嫌犯罪问题,形成强力震慑。持续加大对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和通报曝光力度,对专项治理开展以来仍然不收敛不收手的突出问题,一律进行公开通报曝光,坚决斩断伸向扶贫领域的黑手,打通基层反腐败的“最后一公里”,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保驾护航。

(一)从严整治“微腐败”净化基层政治生态。

第一,要从基础抓起,筑牢风气建设根基。要加强廉政建设方面的教育,严加监管相关制度的实施。同时,要加强作风建设,表扬先进队伍,发挥表率作用,形成良好的工作作风。首先,要监督基本制度的实施。可以根据党员干部的年度总结、工作报告等,了解基层党员干部的履职情况以及廉政建设情况,加强党员干部队伍的廉政建设,保持党的纯洁性。其次,要实施党员干部的述职讲评制度。可以定期举行党员干部的述职以及讲评活动,重点惩处党员干部公权私用、贪污腐败等行为。最后,要加强基层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对有能力、有执行力的党员干部要集中培养,逐渐提高其能力水平。同时,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增强基层党员干部的法律意识,建设清正、廉明、尽职尽责的基层党员干部队伍。

第二,要扎紧制度的笼子,推进权力阳光运行。整治“微腐败”问题,一定要兼顾根本问题和表面问题,要利用制度的强制力以及思想教育的潜移默化作用共同解决问题,使“微腐败”问题的解决有长效性的、制度性的保障。首先,要使遵纪守法的观念深入人心。当前,一些领导干部思想观念出现偏差,认为贪一点是没什么的,这种错误的观念使得一些党员干部逐渐走向深渊。对于这种错误的思想,要善于利用实际的案例来提醒党员干部,使党员干部不想腐。其次,要增强各部门的联系,广泛收集信息,从一方对抗腐败到多方对抗腐败。最后,要扎紧制度的笼子,建立“微腐败”的全面监察机制,促使权力全面公开使用,要善于发挥人民群众的作用,使基层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第三,以纪律强化主体责任,增强党纪党规的权威性。在加强党的建设的过程中,要避免公权私用等行为的发生,必须从三个方面着手,即从关键的人、关键的事、关键的问题着手,要增加督察力度、提高精确性、加大处理力度。关键的人指的是党员干部主体、实施主体和监察管理主体。纪律检查机关要时常教育、提醒、警示关键的人。关键的事指的是和大众生活、重要领域相关的事情。要对关键的事实行公开的监管,减少腐败行为的发生。关键问题指的是涉及金额数量较大、对社会影响较大的问题。对于这种问题,要结合相关案件,进行深入的研究和分析,找出解决的根本方法,从而保证党的清正廉洁,增强人民群众的信任感。

第四,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总书记在主持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十六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加强党的建设,必须营造一个良好从政环境,也就是要有一个好的政治生态。营造良好从政环境,要从各级领导干部首先是高级干部做起”。“微腐败”行为的出现,既不利于党执政能力的提高,也不利于基层良好政治氛围的形成。因此,要营造良好的基层政治生态,对公权滥用等行为进行严肃处置,让基层党员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同时,要建设合理的、科学的基层权力体制。要注重权力的公开,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对法律法规进行调整,使其与基层的实际情况相符,对滥用权力的行为严肃处理,特别是腐败问题。要把法律意识灌输到基层,不断提高基层干部的法律意识,使基层党员干部知法、懂法、畏法。要建设新形式的监督模式,使人民群众积极主动地参与监督,保障权力的公正公平行使。总而言之,建设良好的基层政治生态,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形成合理的、科学的、廉洁的基层工作作风。

(二)破解五方面问题,整治基层“微腐败”。

一是着力破解素质不高问题。基层干部文化水平相对较低,接受教育培训的机会相对较少,这就导致部分基层干部纪法观念淡薄、特权思想严重、缺乏党性锻炼,习惯用个人意志代替法规政策。因此,必须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始终将严把“入口关”放在首位,村(社区)干部选任、提名要从严,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坚持宁缺毋滥原则,把品行不端、动机不纯的人拒之门外,保持队伍的纯洁。必须从严发展党员,严格执行有关程序,建立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四本台账”,有效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必须强化培训学习,在开展多层次专题培训的同时,加强宣传教育,让基层党员干部在潜移默化中提升党性修养;必须加强工作指导,继续深化领导干部下基层制度,加强与基层干部的沟通交流,督促基层干部在实践锻炼中增强能力素质;必须加大基层干部选拔力度,注重选聘思想素质优、文化程度高、工作能力强的大学毕业生、优秀村干部、返乡农民工担任专职村支部书记,建立廉洁、高效、稳定的村干部队伍。

二是着力破解动力不足问题。当前,基层干部动力不足是一个客观存在的问题,在政治上,村(社区)干部每三年换届一次,是否能继续留任受诸多因素影响,职位没有保障;在经济上,目前村(社区)干部工资标准普遍低,如果不从事其他工作,难以支撑家庭开支;在工作强度上,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基层人少事多压力大的矛盾客观存在,这就导致部分基层干部动力不足、心态失衡,产生补偿心理,为庸懒散浮拖和小官“微腐”埋下“伏笔”。因此,必须进一步建立健全基层干部激励机制,切实增强基层干部动力。要拓展基层领导干部选任方式,健全从村(社区)干部选任乡镇领导干部的机制,创新选拔“专职村支部书记”,打通基层干部上升渠道。要优化基层干部收入结构,提升基层干部收入基数,参照乡镇事业干部薪资水平,按照一定比例确定村(社区)干部待遇,增强岗位吸引力。要完善待遇体系,探索基层干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直接招聘为乡镇事业单位人员机制,不断吸引素质优、能力强的人才到基层工作。

三是着力破解作风不实问题。随着社会发展、时代进步,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成长和工作的环境比以往更加复杂,在拜金、享乐和极端个人主义不断冲击下,极易淡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有的官本位思想严重、权力观扭曲,高高在上、脱离群众;有的一心想着升迁,只愿做出风头、出政绩的“大”事,不愿做艰苦细致、服务群众的“小”事;有的作风不实,对贴近群众生活的问题置之不理、漠不关心,扭曲的价值观不断发酵,进而滋生出系列腐败问题。因此,必须持之以恒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通过刹邪风,纠歪风,树新风。要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廉洁教育,运用好“身边事”开展日常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基层干部明规矩、知敬畏、存戒惧。要层层压实责任,有效传导责任压力,加强工作督导,着力优化责任清单,把每一项责任明确到人到岗,严格责任追究,推动基层单位充分履职。要持续强化正风肃纪,紧盯“四风”问题新动向,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问题。

四是着力破解用权不慎问题。农村“小微权力”量大面广,据不完全统计,80%以上的群众办理事项需要村级签字盖章。特别是随着脱贫攻坚工作的深入开展,各项政策向基层倾斜,各类资金资源向基层凝聚,基层廉政风险显著提升。但基层干部相对较少,机构设置也没有上级机关严密,这就导致个别地方基层干部集中行使多个职能部门权力。因此,必须切实加强对基层权力运行的规范,科学设置基层权力运行流程,不断压缩基层权力寻租空间,既结合实际,建立高效便民、易于操作的机制,又着眼问题,铲除基层干部腐败的土壤。要进一步清理精减村级“小微权力”,对村(社区)权力清单进行全面梳理公示,依法依规进行清理精减;要加大专项治理力度,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工程建设和房地产领域乱象等专项治理;要充分发挥查案治本功能,针对基层腐败案件暴露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分析查找制度机制建设方面存在的缺陷和不足,对现有制度规定进行认真梳理,做好“废改立”工作,织密、扎紧制度笼子;要完善基层信息公开机制,对村级事务进行全面公开,让“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五是着力破解纪律不严问题。在实际工作中,个别乡镇(街道)党委政府由于工作任务重、人手少,常把有限精力集中在项目争取和资金分配上,缺乏对重点环节的监督和管理,导致部分项目和资金在实施过程中走形变样。一些基层纪委因长期与本单位、本地区的干部群众打交道,一定程度上也存在办“熟人案”“关系案”现象,从而让纪律失之于宽,让个别基层干部有了侥幸心理,腐败问题有了滋生蔓延的空间。因此,必须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不放松,持之以恒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查处基层腐败问题做到无禁区、全覆盖。要坚持监督力量“大整合”。进一步建立乡镇纪委片区协作机制和村务监督委员履职机制,完善“信、访、网、电”举报渠道,不断深化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

(三)铲除“微腐败”和不正之风。

一是领悟新思想,切实立起根本遵循。正风反腐最根本的是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军委党的建设会议精神,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升政治站位,提高思想认识。习主席反复强调:“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必须不断强化忧患意识,树立纠治“微腐败”和不正之风久久为功观念,坚持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以“越是艰险越向前”的英雄气概和“狭路相逢勇者胜”的斗争精神,坚定不移地抓下去,切实实现基层风气根本好转。

二是盯住新问题,持续开展清理整治。基层“微腐败”和不正之风既有顽症痼疾,又有隐形变异,必须坚持问题导向,抓深抓细抓到位。做到全域覆盖集中整治。对照军委纪委问题清单,将清理整治“微腐败”和不正之风工作贯穿全年,年初专题部署、按月对表推进、全程跟踪督导、年终考评问责,做到不留死角盲点。突出重点专项整治。运用“小口切入、促成大效”手段,突出抓好插手干预基层敏感事务等方面专项整治工作,做到精确点穴、精准纠治。坚持按职能对口整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将纠治责任细化到机关职能部门,分系统分领域抓好工程建设、物资管理等行业风气整治,确保清爽托底。

三是适应新态势,积极运用“四种形态”。纠治基层“微腐败”和不正之风,必须坚持常抓不懈、毫不放松、从严从紧的做法,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防微杜渐、治病救人。坚持抓早抓小。注重用好“第一种形态”,采取提醒谈话、函询谈话等方式,经常咬耳扯袖,教育挽救大多数,防止由“小问题”积攒成“大问题”。坚持常抓常治。健全完善形势分析、实时查纠、通报警示、责任倒查“四位一体”常态纠治机制,做到动辄则咎、震慑常在。坚持实时处理。研究制定贯彻实施“四种形态”细则,合理运用批评教育、职务调整、纪律处分等方法手段,在严管与关爱中立起纠治“微腐败”和不正之风层层防线。

四是运用新手段,切实增强监督实效。“微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易潜水、易隐蔽、易变异,必须运用科学手段,全方位加强监督。在监督监察上突出“突击性”。采取不打招呼、直插末端等方式,加大明察暗访力度,突出节日假日、士官选晋等时段,紧盯“送、吃、喝、占”等问题,重点查死角、查反弹、查变异,保持高压态势。在群众监督上突出“广泛性”。深入开展“三个双向”、纪委下访、办事公开等活动,解决“举报信箱不开箱、监督热线无应答”等问题,发挥基层风气监督员作用,最大限度调动官兵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在方法手段上突出“时代性”。坚持用好“两微一端”“网上曝光台”等新平台,切实提高监督质量效果。

描写纠治四风专项行动心得体会及收获三

根据《关于在xxx开展作风建设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局党组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会议,转达上级精神,专题安排部署,积极展开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深化思想认识,提高工作站位。局党组坚持把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大排查大调研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摆上重要位置、纳入议事日程。由局党组书记负总责、政治处主任牵头、机关党委具体负责,第一时间召开动员部署会,学习文件精神,研究自查计划,明确责任分工,分头展开排查工作。各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认真学习领会习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重要指示,以及省委、省纪委和市委、市纪委有关要求,坚决用上级决策指示统一各级思想,引导大家充分认识到这是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际举措,是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往深里走的重要部署,是全面启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的有力抓手,充分认清大排查大调研的重大意义和现实紧迫性,增强了自查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是坚持多措并举,摸清现实底数。牢固树立问题导向,坚持不等不靠、立说立行,坚持有问题抓整治、没问题抓预防,紧紧围绕上级明确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和对照检查的6个方面重点,深入细致查死角、防细节、排隐患,确保自查自纠不漏项,不走过场。领导班子带头查。局党组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明确书记班子成员带头自查,给8名县以上领导人人发放了排查工作通知单和《问题统计表》,严格按照自查要求,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共收集到自查问题23条。上下联动全面查。按照“支部自查、党组督查、全局普查”的方式,采取逐个支部过、逐名人员清、逐条问题查的办法,以各党支部为单位发动全体党员干部筛查清理。通过发动大家“翻箱倒柜摆现象、会诊把脉指问题、畅所欲言谈建议”,共查找征集到问题14条。内外征询结合查。在全局普查的基础上,又通过邮件征询、电话调查、个别谈话的方式,对县区和部分企业进行了意见征求。通过上下结合、内外结合,形成了一份有现象、有分析、有对策的自查报告,着重摸清了全局作风建设的基本底数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中的倾向性问题。 

三是正规整改秩序,确保有序推进。紧紧扭住群众反映的、个人查找的、党组民主生活会查摆的,以及巡察、审计反馈的问题不放,高度重视,积极整改,制订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把整改事项落实到具体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实行对账销号,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目前,巡察审计反馈问题已整改到位xx个,还有xx个问题正在积极整改之中;民主生活会上查找的问题,每名同志都列出了整改清单,明确了整改时限;班子查找的问题,研究制定了xx个方面xx条整改措施。

(一)学用结合不够紧密。虽然能够做到紧随习总书记思想步伐,第一时间抓好领袖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贯彻,但还存在:紧密联系实际、导向工作实践还不够,没有很好地把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与习总书记的讲话精神紧密联系在一起;对如何在区域内更好地发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八个明确”和“十四个坚持”理解认识还不够深刻;没有对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进行认真研究转化,工作的创造性还不高。 

(二)调查研究不够深入。主要存在走马观花、不够深入的现象,往往为调研而调研、为谈话而谈话,满足于完成工作任务,没有注重工作质量,造成调研质量不高、指导性不强,谈心谈话深入人心少、解决思想问题不够。究其原因,既有工作任务重、头绪多的客观因素,也有自己总认为对情况熟悉、思想认识不够的主观原因。  

(三)服务群众不够到位。局党组积极开展了结对扶贫、民情恳谈等活动,但往往忙于日常事务性工作,没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还存在:体察民情不够直接,服务群众不够主动,为基层帮难解困不够的问题;对管理服务对象,有时存在对违法违规行为宣传不到位的现象。 

(四)落实工作不够有效。突出表现在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有时还存在抓细、抓实和“一竿子插到底”不够的问题;还存在结合实际研究不够,站位不高、看的不远,前紧后松的问题;在抓工作落实上一定程度上还存在重布置、轻落实的问题,往往还停留在开会部署阶段,缺少钉钉子精神,导致一些决策落实效果不好、工作标准不高,特别是在全省系统内有影响、有亮点的业务工作较少。还有去年巡察组指出的“政治执行力不够坚决”“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严格、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充分暴露了在精准执行上级决策、精细落实政策规定方面存在的不少差距。 

(五)文风会风不够简洁。制定下发文件,还存在“依葫芦画瓢”,照搬照抄上级规定,结合单位实际不够的问题;个别时候,还存在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现象;个别同志办文办会还有粗疏错漏的问题,等等。这些看起来是表面的现象,但根子还是思想认识不到位,没有把文风会风当成是思想作风问题的一个重要表现,究其原因还是官僚主义、本位主义作祟,工作不上心、不细心,业务不熟悉,研究工作不主动。 

(六)担当履责不够强烈。个别科室、个别同志在面临较多困难和多重压力下,存在遇到困难先讲条件、工作交叉互相推诿、满足于应付过关等问题,过多考虑本地实际情况,存在“红灯绕着走、黄灯抢着走”的实用主义倾向。还存在因循守旧,按部就班思想,主动创新能力有待提升。在确立发展思路,制定政策和措施时,更多地着眼于落实上级任务、完成年度目标、推进当前工作,对事关单位长远发展的根本性问题缺乏长期性、战略性的研究思考。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上,抓长、抓常、抓细上还有不足,全面从严治党压力层层递减问题仍然存在。这也是去年巡察组指出的一个重要问题“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等。

(七)对待问题不够较真。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举措、办法还不多,权力监督制约的“笼子”扎得还不够紧,对一些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需要加大执法监督的力度和强度。去年巡察组指出“对所属干部的监督管理有待加强”的问题还需要进一步改进,存有党管党员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评先进、树典型抓得多,硬起手腕纠治问题少,特别是在制度层面上,没有很好地促进正向激励与反向惩处同向发力、同时用力。个别同志对身边不良风气态度漠然,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这些问题主要是存有老好人思想,怕得罪人,怕丢选票,硬起手腕从严较真不够。 

分析存在问题的根源,总的看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压力传导还有差距。整风整改成为新常态的观念还没有根深蒂固。对正风肃纪、整风整改的新要求,绝大部分同志头脑高度清醒,但也有少数同志跟不上形势要求,进入情况“慢半拍”。有的认为这几年大抓作风的高压态势,上下认识统一、形势大好,对取得的成绩盲目乐观; 二是党性锻炼不够经常。理想信念和实践产生脱节,心中想的是党的事业,但落实在行动上求稳怕乱、怕出错,不自觉变成实用主义和功利主义,务实求实、扎实落实的工作状态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担当精神还需加强。近年来,xx改革不断深入,改革进入深水区,特别是在牵头协调多部门、多单位中,感觉难度越来越大、困难越来越多,勇挑重担的精神不够。队伍人员普遍老化,抓班子带队伍的严管力度不够。四是宗旨意识有所弱化。运用“民心民声”来审视,主要原因是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树立还不牢,群众立场还不坚定,没有始终牢固树立党员就是公仆、领导者就是服务员的思想,没有始终做到将群众成长进步和冷暖安危放在心中。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攻坚克难、常态推进的任务依然很重,必须敬始如终抓好“四风”问题纠治工作,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尤其是即将面对体制改革这场“大考”,必须坚决贯彻习总书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省委、市委指示要求,把整风整改同推进改革紧密结合起来,乘势而上,乘胜追击,确保作风建设不断往实里走、往深处落。 

一是必须在强化政治自觉上持续用力。坚持把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教育,紧跟党的创新理论步伐抓学习,及时用领袖指示统一思想、凝聚意志。及时抓好上级指示要求和政策法规学习,特别是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及时搞好对表,确保始终与上级步调一致、同频共振,与政策法规合拍合节。继续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用好“问题牵引、课题牵引”的有效办法,做到真学、真信、真懂、真用,推动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成果。 

二是必须在突出以上率下上持续用力。党员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一言一行具有行为示范和导向引领作用,必须作为反“四风”、正作风的主体突出出来,切实以“关键少数”的自我革命带动全局党员干部的作风转变。坚持“常态抓教育、刚性抓执行、从严抓问责”的总体思路,采取“畅通民主渠道,强化群众监督;发挥组织功能,强化党内监督;严格纪律检查,强化纪检监督”的办法,构建对领导干部全方位监督的管理体系。发挥党内生活的熔炉作用,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利用党组中心组学习、党课教育等时机,抓好政策法规学习,强化纪律观念。 

三是必须在督导问责落实上持续用力。认真梳理近几年推进作风建设成果,力求把成功做法经验化、零散探索系统化、有效措施制度化,建立完善的管人、管物、管事的制度措施,切实做到有据可依、有规可循。持续营造高压严管态势,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采取明查暗访方式,对窗口服务、干部履职、遵守纪律、工作作风等情况进行检查。每月下发考勤、在岗在位履职情况通报。加强对固定资产采购、工程招投标、干部选拔任用、资金使用管理、公务车辆管理使用等情况的监督,注重发扬钉钉子精神,一锤接着一锤敲,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驰而不息纠正“四风”。

描写纠治四风专项行动心得体会及收获四

党的作风就是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抓作风建设、与不正之风作斗争贯穿党的百年历程。

吉林省纪委监委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全省“作风建设年”为契机,深刻认识不正之风的政治本质和政治危害,更加有力有效纠“四风”、树新风,既从严监督执纪,又认真查找制度短板、督促健全完善,防止作风建设成为起起落落、反弹回潮的“抛物线”,不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重大战略成果,提升作风建设治理效能。

落实责任,持续保持抓常抓长态势

抓作风建设要从政治上认识和把握,吉林省委对此高度重视,及时修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实施办法,把2021年确定为“作风建设年”,重点整治“庸、散、怕、浮、奢”作风问题,提振党员干部精气神。

“解决吉林振兴、东北振兴问题,重点还是要解决作风问题。”吉林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围绕监督保障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该省纪委监委积极履行监督责任和协助职责,制定作风建设调研监督和检查督导方案,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履职尽责,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今年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80件、处理346人,党纪政务处分280人。

为使作风建设“抓常抓长”,吉林省纪委监委坚持惩治腐败和纠治“四风”一体推进、一以贯之,持续发力、一抓到底。一方面,坚持用制度管作风。印发《以省委“作风建设年”为契机 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四风”树新风的具体安排》,围绕6个方面制定了18条工作举措,对持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作出全面部署。另一方面,把精文减会作为作风建设的一个突破口,在省级层面开展专题调研,形成精文减会监督调研报告,在省委常委会上专题汇报,推动省委省政府对开会发文套路化、形式化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并将这项工作纳入省委巡视内容,督促各级增强办文办会实际效果。同时,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保持查处纠治力度,持续释放寸步不让、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今年以来,全省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28件,处理757人,党纪政务处分623人。

突出重点,集中攻坚急难愁盼问题

抓作风建设要针对不同时期、不同地区、不同层级突出问题,全面检视、靶向纠治。吉林省纪委监委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锲而不舍纠治“四风”,深化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督促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部署,紧密结合吉林实际,进一步突出问题导向、明确工作重点,推动工作落实落细落到位。

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能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正风肃纪反腐带来的公平正义。吉林省纪委监委针对查办案件中发现的医疗卫生行业骗保、残联系统惠民项目资金监管不到位等突出问题,部署开展专项整治,确保把有限资金用到刀刃上;针对执纪监督中发现的供热领域违规决策、利用项目谋取私利、失职失责等问题,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提出意见建议,督促行业管理部门加强监管、提高服务质量,着力让群众家里暖起来、心头热起来。

在查办吉林省残联原副理事长韩俊华案件时,办案人员发现残联系统存在较大监管漏洞和廉洁风险,一些腐败分子在医疗器械采购、残疾儿童康复等方面巧立名目、大肆敛财,严重侵害群众利益。为此,吉林省纪委监委在严肃查处残联系统腐败案件的同时,通过下发建议书、开展监督调研、形成专题报告等方式,推动残联系统开展专项整治。“省残联在落实整改举措的同时,对整个系统进行‘回头看’,一方面要建章立制,一方面要深挖案件,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吉林省委主要领导对此提出要求。

围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吉林省纪委监委立足职能职责、成立工作专班、建立协调机制,坚持突出“一个重点”、对接“三个环节”、做到“四个跟进”,推动教育整顿做深做实。截至目前,共受理政法系统问题线索4283件,立案1198人,留置61人,已对220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6人主动投案。

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是当前监督工作的重点。吉林省纪委监委把加强过渡期监督作为重要工作来抓,聚焦主体责任落实、“四个不摘”等重点任务,严肃查处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等问题,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同时,抓住优化营商环境这个东北振兴、吉林发展的关键,针对营商环境中存在的消极应付、冷硬横推、效率低下、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等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问题,加强对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和抽查,采取“五个一批”措施,即“帮扶一批企业、发现一批典型问题、查处一批违纪违法问题、问责一批失职失责干部、通报曝光一批典型问题”,着力解决突出问题。

贯通协同,形成系统集成工作格局

抓作风建设要体现系统思维。吉林省纪委监委牢固树立系统观念,健全体系、综合施治,协调各方、形成合力,把反“四风”、反浪费与反腐败统筹起来,把抓“关键少数”和管“绝大多数”结合起来,把日常监督、巡视巡察与执纪执法、追责问责衔接起来,推动形成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工作格局。

坚持责任主体共同抓,吉林省纪委监委督促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逐级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今年以来,省纪委监委协助省委履行主体责任,建立了常态化开展新任职和交流任职省管干部勤政廉政集体谈话机制,由省委书记每年开展1次谈话,省纪委书记、省委组织部部长每季度集中谈话1次,教育引导干部弘扬新风、严格自律。同时,加强对下指导督导,强化日常监督,扎实做好问题查处、重点推动、专项治理等工作,精准有效推进作风建设。

为整合作风建设监督力量,吉林省纪委监委通过建立完善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部门“1+1”机制、监督检查部门和派驻机构“1+n”机制,以及巡视机构和相关部门(单位)“1+x”机制,推动“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在此基础上,探索由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统筹抓党风政风及监督工作,对全年作风监督工作作出整体安排,各监督检查室分工负责、细化措施,其他综合保障部门全力支持配合,整合作风监督力量。

实践表明,以案促改促治不仅要针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四风”问题也应纳入其中。吉林省纪委监委坚持“三不”一体推进,对反复出现、普遍发生的“四风”问题,加强分析研判,找准症结,督促发案单位和职能部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优化治理。2020年,围绕评比达标表彰、公务用车管理、津补贴发放等,督促相关部门完善制度规定8项。着眼解决“四风”隐形变异、发现难纠治难等问题,重点抓好“三规一册”,即进一步细化公务接待、津补贴等具体规定,制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负面清单,制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规则,汇编纠治“四风”百问百答小册子,推动形成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描写纠治四风专项行动心得体会及收获五

近年来,各级认真贯彻总部党委首长大抓风气建设的指示精神,坚持紧贴中心任务,大力纠治“六种不良风气”,部队思想作风建设明显加强,内外关系融洽和谐,为部队全面科学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纪律保证。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各级必须高度关注,切实解决。

一是个别党委机关、领导干部抓风气建设的认识不高,作风不实。少数单位对风气建设重视不够、信心不足,有的认为风气问题的根源与社会大环境有关、个人难有作为。有的看不到自身存在的问题,对本单位风气建设的形势盲目乐观。有的单位和个别领导政绩观不够端正,热衷于搞形式主义、作表面文章,把心思和精力花在应付检查、评比、考核上,报喜藏忧,回避矛盾,扎扎实实抓基层、打基础、正风气做得不够。

二是少数干部精神状态不够昂扬,遵守制度要求不够严格。少数干部精力外移,心思不在工作上,过于思前途、忧后路,热衷于拉关系、找门子。有的干部感到当前部队要求高、节奏快、压力大,患得患失心理较重。有的干部纪律观念淡薄,出入不健康场所,与地方人员不正当交往。有的基层干部在对待士兵成长进步上,不能做到一碗水端平,照顾关系,照顾人情。在涉及士兵入党、考学、学技术、选改士官等切身利益问题上,领导和机关干部打电话、递条子等现象还没有得到彻底纠正。

三是个别基层单位民主生活不规范,民主渠道不够畅通。少数单位民主生活流于形式,对基层的中心工作、重大问题和敏感事务征求意见不够。虽然很多单位都设立了民主信箱、网上博客,开设了热线电话,但很多官兵反映没有打过电话、发过信件或邮件。有的战士反映自己工作中也提了不少意见,但很多时候都没有结果,问题既没有解决、也没有听到干部解释,时间长了,就没有什么积极性了。

四是部分官兵艰苦奋斗的意识淡化,奉献精神不强。少数干部生活中高消费,相互攀比,有的干部使用的手机高达五、六千元,穿着的春秋便装每套几千元;有的吃不得苦、受不了累,恋小家,图安逸。

五是基层纪检部门的职能作用发挥不好。少数纪委和职能部门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淡薄,怕得罪人、怕丢选票、怕招是非惹矛盾,当“老好人”。有的基层党组织不注意发挥基层纪检组织的作用,不重视对基层纪检队伍的培养和使用。

一是要立足超前防范,抓教育、固根本。教育是强根固本的基础性工作,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一要搞好创新理论武装。引导官兵在真学、真信、真懂、真用科学发展观上下功夫,认真践行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不断加强“三观”改造,着力解决好做人做事做官的基本问题。要有计划地组织干部上廉政党课,突出抓好正反典型教育,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和震撼力。二要突出团以上领导和机关干部这个重点。要坚决纠正抓教育重基层轻机关、重一般党员轻领导干部的倾向,切实把教育抓紧抓到位,不断强化依法用权、秉公办事的意识。要突出管人、管钱、管物等重要岗位人员,坚持常下毛毛雨,常敲警示钟,进一步增强重要岗位人员的自律意识。三要增强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坚持“问题牵引教育、教育解决问题”的思路,科学确定教育的时机、内容和方法,抓好教育与治理的结合。要突出干部调整、士官选取、新兵入伍、重大节日等敏感时期,有针对性地加强政策法规、党纪条规、财经纪律教育,使教育的过程变为解决问题的过程。

二是要着眼持续发展,抓制度、严规矩。当前,部队建设方方面面的规章制度都已齐全配套,关键是要搞好结合,认真抓好落实。一要结合日常工作经常抓,做到“警示语”常思、“预防针”常打,使大家时刻想规定、明制度、守纪律,把查纠问题的注意力放在平时,使问题发现于初始、解决于萌芽。二要结合特殊时期重点抓,在选改士官、选学技术、保送入学、立功受奖等特殊时节,坚持队务公开,把标准和条件细化、量化、硬化,阳光操作,使人人心中有数,自觉对号入座,避免跑、找、送等不良风气。三要结合棘手问题突出抓,针对武警部队体制特殊,少数地方领导对部队敏感事务打招呼的实际,一方面坚持原则,不该办的坚决不办,不搞无原则的迁就照顾;另一方面,尽量做好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争取理解。

三是要加强组织领导,抓机关、强队伍。抓好风气建设,关键是上下合力,齐抓共管,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一是各级党委、纪委要把风气建设摆上位。各级党委,纪委和政治机关要充分认清加强风

气建设的重要意义,把加强风气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分析部队风气建设形势,进一步完善风气建设责任制。二是领导机关要带头端正风气。要严格办事程序和工作纪律,加大纠正领导机关插手基层热点敏感问题的力度;带头端正工作指导思想,克服形式主义和虚假作风。三是要着力提高纪检队伍的能力水平。要健全各级纪检网络,做到支队一级有纪委,大队一级有纪检小组,中队一级有纪检委员,班排一级有党风党纪监督员,并适时组织纪检干部集中培训,提高其开展工作的能力素质,推动部队风气建设深入发展。

描写纠治四风专项行动心得体会及收获六

根据关于在xxx开展作风建设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局党组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会议,转达上级精神,专题安排部署,积极展开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深化思想认识,提高工作站位。局党组坚持把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大排查大调研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摆上重要位置、纳入议事日程。由局党组书记负总责、政治处主任牵头、机关党委具体负责,第一时间召开动员部署会,学习文件精神,研究自查计划,明确责任分工,分头展开排查工作。各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认真学习领会领会xxxx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重要指示,以及省委、省纪委和市委、市纪委有关要求,坚决用上级决策指示统一各级思想,引导大家充分认识到这是贯彻落实了十九大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际举措,是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往深里走的重要部署,是全面启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的有力抓手,充分认清大排查大调研的重大意义和现实紧迫性,增强了自查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是坚持多措并举,摸清现实底数。牢固树立问题导向,坚持不等不靠、立说立行,坚持有问题抓整治、没问题抓预防,紧紧围绕上级明确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和对照检查的6个方面重点,深入细致查死角、防细节、排隐患,确保自查自纠不漏项,不走过场。领导班子带头查。局党组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明确书记班子成员带头自查,给8名县以上领导人人发放了排查工作通知单和问题统计表,严格按照自查要求,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共收集到自查问题23条。上下联动全面查。按照“支部自查、党组督查、全局普查”的方式,采取逐个支部过、逐名人员清、逐条问题查的办法,以各党支部为单位发动全体党员干部筛查清理。通过发动大家“翻箱倒柜摆现象、会诊把脉指问题、畅所欲言谈建议”,共查找征集到问题14条。内外征询结合查。在全局普查的基础上,又通过邮件征询、电话调查、个别谈话的方式,对县区和部分企业进行了意见征求。通过上下结合、内外结合,形成了一份有现象、有分析、有对策的自查报告,着重摸清了全局作风建设的基本底数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中的倾向性问题。

三是正规整改秩序,确保有序推进。紧紧扭住群众反映的、个人查找的、党组民主生活会查摆的,以及巡察、审计反馈的问题不放,高度重视,积极整改,制订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把整改事项落实了到具体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实行对账销号,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目前,巡察审计反馈问题已整改到位xx个,还有xx个问题正在积极整改之中;民主生活会上查找的问题,每名同志都列出了整改清单,明确了整改时限;班子查找的问题,研究制定了xx个方面xx条整改措施。?

(一)学用结合不够紧密。虽然能够做到紧随xxxx思想步伐,第一时间抓好领袖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贯彻,但还存在紧密联系实际、导向工作实践还不够,没有很好地把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与xxxx的讲话精神紧密联系在一起;对如何在区域内更好地发挥xxxx提出“八个明确”和“十四个坚持”理解认识还不够深刻;没有对xx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进行认真研究转化,工作的创造性还不高。

(二)调查研究不够深入。主要存在走马观花、不够深入的现象,往往为调研而调研、为谈话而谈话,满足于完成工作任务,没有注重工作质量,造成调研质量不高、指导性不强,谈心谈话深入人心少、解决思想问题不够。究其原因,既有工作任务重、头绪多的客观因素,也有自己总认为对情况熟悉、思想认识不够的主观原因。

(三)服务群众不够到位。局党组积极开展了结对扶贫、民情恳谈等活动,但往往忙于日常事务性工作,没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还存在体察民情不够直接,服务群众不够主动,为基层帮难解困不够的问题;对管理服务对象,有时存在对违法违规行为宣传不到位的现象。

(四)落实了工作不够有效。突出表现在落实了xx、省委和市委决策,有时还存在抓细、抓实和“一竿子插到底”不够的问题;还存在结合实际研究不够,站位不高、看的不远,前紧后松的问题;在抓工作落实了上一定程度上还存在重布置、轻落实了的问题,往往还停留在开会部署阶段,缺少钉钉子精神,导致一些决策落实了效果不好、工作标准不高,特别是在全省系统内有影响、有亮点的业务工作较少。还有去年巡察组指出的“政治执行力不够坚决”“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了不严格、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充分暴露了在精准执行上级决策、精细落实了政策规定方面存在的不少差距。

(五)文风会风不够简洁。制定下发文件,还存在“依葫芦画瓢”,照搬照抄上级规定,结合单位实际不够的问题;个别时候,还存在以会议落实了会议、以文件落实了文件的现象;个别同志办文办会还有粗疏错漏的问题,等等。这些看起来是表面的现象,但根子还是思想认识不到位,没有把文风会风当成是思想作风问题的一个重要表现,究其原因还是官僚主义、本位主义作祟,工作不上心、不细心,业务不熟悉,研究工作不主动。

(六)担当履责不够强烈。个别科室、个别同志在面临较多困难和多重压力下,存在遇到困难先讲条件、工作交叉互相推诿、满足于应付过关等问题,过多考虑本地实际情况,存在“红灯绕着走、黄灯抢着走”的实用主义倾向。还存在因循守旧,按部就班思想,主动创新能力有待提升。在确立发展思路,制定政策和措施时,更多地着眼于落实了上级任务、完成年度目标、推进当前工作,对事关单位长远发展的根本性问题缺乏长期性、战略性的研究思考。在落实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上,抓长、抓常、抓细上还有不足,全面从严治党压力层层递减问题仍然存在。这也是去年巡察组指出的一个重要问题“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等。

(七)对待问题不够较真。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举措、办法还不多,权力监督制约的“笼子”扎得还不够紧,对一些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需要加大执法监督的力度和强度。去年巡察组指出“对所属干部的监督管理有待加强”的问题还需要进一步改进,存有党管党员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评先进、树典型抓得多,硬起手腕纠治问题少,特别是在制度层面上,没有很好地促进正向激励与反向惩处同向发力、同时用力。个别同志对身边不良风气态度漠然,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这些问题主要是存有老好人思想,怕得罪人,怕丢选票,硬起手腕从严较真不够。

分析存在问题的根源,总的看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压力传导还有差距。整风整改成为新常态的观念还没有根深蒂固。对正风肃纪、整风整改的新要求,绝大部分同志头脑高度清醒,但也有少数同志跟不上形势要求,进入情况“慢半拍”。有的认为这几年大抓作风的高压态势,上下认识统一、形势大好,对取得的成绩盲目乐观;

二是党性锻炼不够经常。理想信念和实践产生脱节,心中想的是党的事业,但落实了在行动上求稳怕乱、怕出错,不自觉变成实用主义和功利主义,务实求实、扎实落实了的工作状态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是担当精神还需加强。近年来,xx改革不断深入,改革进入深水区,特别是在牵头协调多部门、多单位中,感觉难度越来越大、困难越来越多,勇挑重担的精神不够。队伍人员普遍老化,抓班子带队伍的严管力度不够。

四是宗旨意识有所弱化。运用“民心民声”来审视,主要原因是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树立还不牢,群众立场还不坚定,没有始终牢固树立党员就是公仆、领导者就是服务员的思想,没有始终做到将群众成长进步和冷暖安危放在心中。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攻坚克难、常态推进的任务依然很重,必须敬始如终抓好“四风”问题纠治工作,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尤其是即将面对体制改革这场“大考”,必须坚决贯彻xxxx和党xx决策部署,贯彻省委、市委指示要求,把整风整改同推进改革紧密结合起来,乘势而上,乘胜追击,确保作风建设不断往实里走、往深处落。一是必须在强化政治自觉上持续用力。

一是必须在强化政治自觉上持续用力。坚持把学习领会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教育,紧跟党的创新理论步伐抓学习,及时用领袖指示统一思想、凝聚意志。及时抓好上级指示要求和政策法规学习,特别是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及时搞好对表,确保始终与上级步调一致、同频共振,与政策法规合拍合节。继续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用好“问题牵引、课题牵引”的有效办法,做到真学、真信、真懂、真用,推动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成果。

二是必须在突出以上率下上持续用力。党员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一言一行具有行为示范和导向引领作用,必须作为反“四风”、正作风的主体突出出来,切实以“关键少数”的自我革命带动全局党员干部的作风转变。坚持“常态抓教育、刚性抓执行、从严抓问责”的总体思路,采取“畅通民主渠道,强化群众监督;发挥组织功能,强化党内监督;严格纪律检查,强化纪检监督”的办法,构建对领导干部全方位监督的管理体系。发挥党内生活的熔炉作用,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利用党组中心组学习、党课教育等时机,抓好政策法规学习,强化纪律观念。

三是必须在督导问责落实了上持续用力。认真梳理近几年推进作风建设成果,力求把成功做法经验化、零散探索系统化、有效措施制度化,建立完善的管人、管物、管事的制度措施,切实做到有据可依、有规可循。持续营造高压严管态势,围绕落实了xx八项规定,采取明查暗访方式,对窗口服务、干部履职、遵守纪律、工作作风等情况进行检查。每月下发考勤、在岗在位履职情况通报。加强对固定资产采购、工程招投标、干部选拔任用、资金使用管理、公务车辆管理使用等情况的监督,注重发扬钉钉子精神,一锤接着一锤敲,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驰而不息纠正“四风”。

描写纠治四风专项行动心得体会及收获七

人民是我们党执政的最大底气,是党和国家最深厚的根基。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要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让群众在反腐“拍蝇”中增强获得感。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赵乐际在五次全会上所作的工作报告,将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作为今年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作出具体部署。纪检监察机关贯彻落实全会部署,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必须把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摆到更加突出位置,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群众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就在身边、正风肃纪反腐就在身边、纪检监察就在身边,不断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

纪检监察工作是政治工作、人心工作,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基本工作导向

正风肃纪反腐事关民心所向,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满足人民对公平正义需求的重要途径。把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摆到更加突出位置,检验着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人民立场、初心使命和工作质量。

——纪检监察工作根本政治立场的具体体现。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上强调,要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正风肃纪反腐是事关民心所向的政治工作,必须坚持人民至上,维护群众根本利益,这是纪检监察工作的根本政治立场。

赵乐际在五次全会工作报告中强调,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当好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就要时刻把人民安危冷暖放在心上,把为了人民、依靠人民融入执纪执法全过程,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人和事,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以正风肃纪反腐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必然要求。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五次全会工作报告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自觉适应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对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提出更高要求。

当前,人民美好生活向往呈现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特点,总体上已经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从侧重量的积累转向重视质的提升。纪检监察工作必须顺应时势变化和人民需求,围绕现代化建设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保障落实“十四五”重大战略任务,保障落实惠民富民政策和群众合法权益。要更加自觉地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盼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维护人民根本利益、长远利益的同时,立足职能职责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聚焦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真抓实干解民忧、纾民怨、暖民心。

——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

人民拥护支持是正风肃纪反腐的最大底气,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了人民也依靠人民。五次全会工作报告深化对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认识,将人民立场作为其中的重要内容,强调必须紧盯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的人和事,通过一个个案件、一项项整治、一次次监督,维护人民合法权益,让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突出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就要把监督“放大镜”聚焦在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和反复出现的问题上,找准正风肃纪反腐的切入点着力点。更加注重加强对党中央惠民富民政策落实情况跟进监督、精准监督,持续纠治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揪出对中央政策置若罔闻、对民生疾苦麻木不仁、对民生资源巧取豪夺的“硕鼠”“蠹虫”;注重巩固拓展整治成果,完善问题治理机制,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监督、防治腐败,解决好病症在基层、根子在上面的体制机制问题,优化基层治理,让群众的日子越过越好。

持续加强对各项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集中整治

办好“民生”这件大事,就要解决好群众关心的一件件“小事”。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要紧盯党中央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落实,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扶贫环保等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解决好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全会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出一系列具体部署。

——护航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促进共同富裕。

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近年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中国绝对贫困现象历史性消除,大大改变了农村贫困地区的落后面貌,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明显增强。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脱贫攻坚决战决胜提供坚强政治保障。2020年,纪检监察机关持续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对贫困县集中的七省区实地调研督导,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加强监督检查,推动“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摘帽后的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严肃惩治、坚决纠正相关问题,全国查处有关问题6.5万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2万人。

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必须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2021年,我国将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对巩固“四个不摘”政策成果的监督,开展过渡期专项监督,督促现有帮扶政策总体稳定,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强化对相关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督促做好脱贫后续工作,巩固提升脱贫质量,促进乡村振兴有序推进、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持续纠治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民生领域“微腐败”啃食群众利益,败坏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损害党的形象,长此以往会动摇党的执政基础。党的十九大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反腐为民、反腐惠民,持续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推动实施一领域一专项、一地域一方案等,深入整治民生领域的“微腐败”、妨碍惠民政策落实的“绊脚石”,在解决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群众最急最忧最盼的具体事具体问题上取得明显成效,赢得了广大群众的信赖和拥护。2020年,全国共查处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2.4万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1万人。

民生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是群众切肤之痛。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作为重中之重,制定工作方案,突出问题导向,细化工作措施,狠抓任务落实。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严肃查处贪污侵占、吃拿卡要等行为。以专项整治为抓手,解决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由点及面、由表及里,监督保障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措施在“最后一公里”落地见效,切实保障群众权益。

——坚决整治政法战线违纪违法问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1月29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郭文思死刑,在前一宗命案中违规减刑9次出狱的郭文思终受惩处。同日宣判的,还有郭文思减刑所涉职务犯罪案,13人因受贿、徇私舞弊、行贿等获刑。这起案件广受关注的背后,是群众对“提‘钱’出狱”“纸面服刑”等破坏社会公平正义行为的深恶痛绝。民之所盼,政之所向。对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露头就打、决不让其再祸害百姓,是落实党中央要求、坚持人民立场的坚决行动。2020年,纪检监察机关紧盯黑恶大案要案背后的腐败、责任和作风问题,扎实开展“伞网清除”行动,全国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3.8万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8万人。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决整治政法战线违纪违法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纠治执法司法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坚决惩处涉黑涉恶“保护伞”,紧盯关键环节,着力监督解决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违规违法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执法司法突出问题,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让群众在朗朗乾坤下安居乐业。

完善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治理机制

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既要重拳出击、狠刹苗头,又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目标引领和问题导向,准确把握民生领域党风廉政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对反复出现、普遍发生的问题,从制度机制上剖析原因、提出对策,实现从抓问题处置向抓早抓小转变,优化治理效能。

——健全完善专项整治工作机制。

持之以“度”,行必有效。专项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要以有力顺畅的机制保障整治的长效性。2020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针对巡视巡察、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发现和群众反映问题,深入剖析查找共性问题、普遍问题、薄弱环节和制度漏洞,推动有关地方和职能部门在加强民生扶贫资金项目监管、开展作风建设等方面出台、完善了一批制度规范,清除了一大批“伸黑手”“动奶酪”的腐败分子,推动扶贫民生资金真正到了群众手里、用到了惠农惠民事业上。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五次全会部署,健全完善专项整治工作机制,聚焦群众难点堵点跟进监督,拓展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坚持法治思维,用法治方式防治腐败,注重解决体制机制问题,既做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出门“第一公里”顺畅,也做到省市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中间段”和到基层“最后一公里”畅通。坚持精准思维,抓住关键要害,精准靶向施策,指导开展村(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试点,紧盯基层政策的执行者、惠民资金的分配者、农村“三资”的管理者等重点人群,增强监督针对性和实效性。

——发挥人民群众监督主体作用。

更加突出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就要把为了人民和依靠人民统一起来,发挥群众监督主体作用,充分激发蕴藏在群众中的强大力量。近年来,纪检监察机关拓宽信访举报渠道,持续完善“信、访、电、网”受理体系,创新形式深入群众,听民意排民忧解民难。加强对群众反映问题线索的办理和处理,通过发函督办、当面交办、实地督查、挂牌督办等方式层层传导压力,推动提高案件查办质量,促进纪检监察工作更好联系群众、团结群众。

人民群众有无限的创造力,发挥人民群众监督主体作用,就要调动群众有序参与的积极性。要建立健全群众参与监督机制,畅通群众反映问题、信访举报渠道,继续发扬“大广播”“院坝会”“赶集会”“路灯会”等实践中因地制宜创造出的好做法。用好互联网、大数据等新载体新技术,深化应用覆盖纪检监察系统的检举举报平台,搭建方便群众参与监督的有效平台,推动党内监督同群众监督协同贯通。要把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真正把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不断赢得人民真诚信赖和坚决拥护。

——整合基层监督力量,强化基层权力约束。

推动管党治党责任传导到党组织的神经末梢,是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推进的必然要求。近年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健全基层监督机制,指导推动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完善机构设置,建立“县统筹抓乡促村”工作机制,推动建立健全基层监督工作实施办法和工作规范、量化考核细则等制度。各地纪检监察机关发挥改革创新精神,创新基层监督方式方法,开展交叉巡察、巡审联动、大数据监督,织密基层监督网络,促进了基层监督力量的增强和能力的提升。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必须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力量、攥指成拳,在更大范围内整合运用监督力量,高位谋划,上下联动,整体推进,发挥好纪检监察、巡察、村务监督等各方面作用,确保基层监督同向发力,提升监督效能。要加大对基层干部和公职人员用权监督约束力度,让基层干部感受到监督,使其适应在监督中履职尽责、干事创业,营造良好的基层政治生态,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振奋党心民心,凝聚起筑梦前行的蓬勃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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