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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的相关法律心得体会和感想 未成年法律法规心得(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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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的相关法律心得体会和感想 未成年法律法规心得(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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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2022未成年的相关法律心得体会和感想一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全面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有关规定,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等方面的工作职能,积极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有关工作,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按照《罗甸县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未成年人热点、难点和痛点问题,结合司法行政职能职责,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和社区矫正工作,切实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做细做实,最大限度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一)强化学习培训。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列为学习培训内容。通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党组会、理论中心学习会、干部职工会等方式专题学习习近平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指示批示精神、全省531会议精神、《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并将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与司法行政工作紧密结合,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干部关心、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作风,为全县未成年人成长提供健康良好的法治保障。(责任股室:政工科、办公室)

(二)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治宣传,强化未成年人法治观念

1.开展形式多样的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青少年是“八五”普法重点对象,将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列入“八五”普法规划,充分利用悬挂宣传横幅、led显示屏、法治宣传栏等方式,结合“五四”青年节、“六一”儿童节、“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日,深入村、社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学校等开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反家庭暴力法》和《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贵州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通过持续宣传,提升社会各界对未成年人法治宣传的重视程度,为在全社会营造未成年人保护的深厚氛围。(责任股室:普法股、各基层司法所)

2.开展“法治体检”暨法治宣传宣讲进校园活动。不定期组织司法干警、志愿者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兼职法治副校长等到校开展“法治体检”暨法治宣传宣讲活动,进一步了解学校教育及安全状况,切实为学校解决一些比较敏感的法律问题和风险隐患;以典型生动的案例向未成年人宣讲《宪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防性侵、防欺凌、早婚早育等法律法规知识内容,为在校学生解答发生在身边的法律问题,增强未成年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责任股室:普法股、公法股、各基层司法所)

(三)积极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1.充分利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村(居、社区、安置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12348贵州法网、12348法律援助热线、黔南智慧司法服务等平台,搭建“实体+网络”、“线上+线下”的未成年人维权法律服务平台,为来访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接待、咨询、调解、引导和帮助申请法律援助,拓宽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渠道。各基层司法所要对来访涉未成年人案件建立台账,并耐心解答法律咨询,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要及时协助向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同时,在提供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法律咨询等服务时,及时、常态开展法治宣传,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法治理念和人生观、价值观,从源头上减少和预防了未成年人犯罪,增强了未成年人的法治观念。(责任股室:公法股、法律援助中心、各基层司法所)

2.加强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落实应援尽援政策。积极为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提供辩护。县法律援助中心要开通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符合法律援助的未成年人要立即建档开展法律援助,做到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并建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台账,对受援的未成年法律援助对象做好回访工作。最大限度地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责任股室:公法股、县法律援助中心)

(四)强化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监管和教育帮扶工作

1.严格落实分类管理,特殊保护。在日常监管中,坚持区别对待、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和特殊保护的原则,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和其他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分类管理,对其采取个别教育、单独谈话等矫正措施,入矫宣告、解除宣告等环节均不公开进行,同时矫正期满后对其矫正档案予以封存,保护其隐私。(责任股室:社区矫正管理股、各基层司法所)

2.落实以教育为主,注重疏导。针对未成年人年龄、心理等特殊情况,采取有益于其身心健康发展的监督管理措施,以教育感化为主,开展一对一谈话,重点关注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动态,消除其心理障碍,提高其明辨是非和保护自我的能力,更好的融入正常的社会生活。同时要加强与其监护人(协助监管人)进行沟通,积极引导、督促监护人及其亲属履行法定监护职责。(责任股室:社区矫正管理股、各基层司法所)

3.加强日常监管,落实责任。首先根据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被判处的刑罚种类、犯罪情况、悔罪表现、个体特征和家庭生活环境,因人而异地制定个性化的社区矫正方案,做到一人一档。其次在设立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矫正小组时,需要有熟悉青少年成长特点的相关人员参加,有利于帮助未成年人改过自新,更好的做好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帮扶工作。再次通过在矫通人脸签到、钉钉考勤打卡、微信定位等技术手段,有效进行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同时通过电话汇报、当面汇报及实地查访,及时掌握未成年矫正对象的生活、思想动态等情况,确保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不脱管、漏管。(责任股室:社区矫正管理股、各基层司法所)

(五)设立未成年人预警监测哨点。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设立预警监测点哨点,各基层司法所、各科(股)室、法律援助中心在接待或知悉的涉及未成年人保护有关敏感信息要及时建立台账并第一时间报告,公法股汇总有关信息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报告。(责任股室:各基层司法所、各科(股室)、县法律援助中心)

为推进我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各基层司法所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律师公证股),敖应斌同志牵头负责抓好工作指导,王金米同志统筹负责未成年人保护日常工作,负责资料搜集、整理及报送。

1.强化部署落实。各基层司法所、各科(股)室、法律援助中心要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深入开展各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2.加强信息反馈。各基层司法所、各科(股)室每月25日前将《罗甸县未成年受害人特殊保护收集线索台账》报送至公法股;对开展的送法进校园、法治宣传、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管理、法律援助、矛盾纠纷调处等各项工作图片、宣讲稿及信息简报等资料及时报公法股。

2022未成年的相关法律心得体会和感想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稳步推进全县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根据《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黔为保发〔2021〕1号)和《遵义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遵义市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促进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扎实开展全县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为我县建成黔渝合作,桥头堡、绿色发展、先行区、贵州最美“北大门”作出应有的贡献。

1.加强统筹、协同高效。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家庭尽责、部门协同、全民关爱的总体工作思路,压紧压实家庭的主体责任、党委政府的主导责任、职能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切实发挥业务条线优势,做到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联动配合、共同发力,推动形成齐抓共管、协同联动的工作局面,确保专项工作取得实效。

2.依法依规、尊重规律。尊重未成年人成长规律特点,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开展工作。在法律框架内,探索形式多样、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和规律的方式方法开展工作。

3.聚焦重点、分类施策。严格按照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分类施策的工作思路,因地制宜、因事而定、分门别类,不搞“一刀切”“齐步走”,积极稳妥推进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

4.宣传引导、全员参与。积极宣传广泛动员,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家喻户晓,切实提高广大群众和全社会的知晓率,切实提高未成年人的保护意识,形成浓厚的社会氛围。

全县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以“党政同责、强化统筹、形成合力,完善机制、提升效能,聚焦重点、精准施策,立体保护、全面保障”为总体目标,把握好节奏和力度,从家庭、学校、社会、政府各方面协同配合、联合发力,共同建立健全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工作体系,切实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做细做实,使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件事项、每一个案件都得到妥善处置,努力达到党政主导、社会治理、学校教育、家庭防范的有效联动和管护效果,实现全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

2021年7月30日前,建立健全全县统一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组织领导体系、统筹协调体系、工作制度体系、考核评价体系,初步建立全县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机制。摸清全县未成年人基数及分布情况,为开展专项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2021年8月至年底,以《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实施为契机,聚焦全县未成年人重点群体,在全县建立未成年人全面保护工作体系,未成年人保护各项工作措施全面铺开,重点难点问题得到初步解决。

2022年1月至12月,系统梳理总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各项制度机制成效,进一步完善党委政府、各职能部门、社会组织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中的职责分工,探索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长效机制,全面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是推进平安桐梓、法治桐梓建设的重要任务,是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体现,政策性、专业性都很强,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全面推动工作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建成未成年人保护领导体系。

全县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成立工作专班,明确具体联络员,制定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方案,承担主管部门工作责任;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围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明确专人抓工作,根据乡镇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承担属地管理工作责任;村(社区)两委切实履行具体保护责任,明确专人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利用组长、网格长、楼栋长、联户长织牢基层保护网底。县、乡、村全面建成未成年人保护组织领导体系,确保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二)加强制度建设,全面构建未成人保护制度体系。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要求,县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完善有关工作制度,确保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及时调度、指导、督促各单位、乡镇完成相关工作。

1.联络员会议制度。制定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络员会议制度,主要任务是在县委平安桐梓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增设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小组指导下,围绕县委县政府、县未保委决策部署,沟通掌握各相关部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展情况、存在困难和问题,及时研究提出全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责任单、时间表、路线图和相关保障措施报县未保委。办公室及成员单位每两个月召开一次例会,听取工作进度报告,分析堵点难点问题,研究解决重大事项,组织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分析研判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的总体情况,作出整体安排部署,对全县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进行督导考核评估。 

2.工作责任清单制度。县未保办组织县直相关部门,根据乡镇、各协调机构、各职能部门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及时理清各单位的月工作清单,季度工作计划、年度目标任务等,并制定完成时间表和工作进度安排,及时提示和督促完成。

3.对口帮扶制度。县未保办组织县直相关部门对口联系指导重点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时了解对口联系地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基本情况、共同研判工作态势、探索专项工作措施。

4.督导考核制度。由县委政法委牵头,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平安桐梓建设重要考核内容,组织各责任部门量化核心考核指标,明确考核方式,开展调度检查、年度考核,建立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考核体系。

(三)加强机制建设,全面夯实未成年人保护安全防线。围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建立一体化监测预警工作机制,完善未成年人基础信息统计分析报告。建立健全跨乡镇、跨部门、跨行业的未成年人信息监测报告,确保未成年人底数清、情况明,台账及时更新,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1.建立摸排工作机制。建立覆盖县、乡镇(街道)、村(居)、网格联动监测报告机制,具体工作由县政府统筹,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村(居)为单元,全面开展未成年人排查,摸清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残儿童、闲散未成年人、服刑在戒人员未成年子女、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等特殊未成年人底数和生存现状,分类建立动态管理信息电子台账,建立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个人档案。对辖区未成年人进行分类分级风险研判,对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散居孤儿、离婚家庭未成年人、未成年刑事案件受害人等特殊服务对象实行重点关注,上下互动、同级共享,实现未成年人信息收集、研判、调度、运用一体化,为全县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提供数据支撑,切实增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建立监测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教育机构(学校、幼儿园)、公安、民政、卫生健康、检察院、司法行政、法院、团委、妇联等业务条线优势,及时发现未成年人敏感信息,做到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理。广泛发动社会参与,增强邻里及群众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事件的报告意识,强化教师、医生、村(社区)工作者等特殊职责人员及亲友的发现报告义务,建立发现报告机制,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面临无人监护照护以及其他危险情形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报告。及时受理、转介处置“12345”未成年人保护热线平台有关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信息报告和举报。

3.建立预警工作机制。在学校、家庭、社区、社会组织、政法单位等5类重点场所建立监测哨点,在每个哨点设置未成年人健康监测管理员作为第一报告人,提高早期监测时效性、敏感性、精准性。民政、公安、法院、检察、教育、司法、卫健、妇联、共青团、残联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建立未成年人保护信息实时通报制度,及时通报未成年人监护失职案件,共享未成年人相关信息,协同做好生活、医疗、教育等救助和司法援助。

4.完善统计分析报告制度。制定全县统一规范的未成年人统计指标体系,依托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和其他部门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信息数据系统,发挥线上线下摸排融合优势,综合分析研判全县未成年人基本情况。对未成年人实行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四个等级分级保护。对蓝色等级未成年人平时进行随访、关注;对黄色等级未成年人每月进行走访,了解其生活、健康状况;对橙色等级未成年人安排人员“一对一”结对帮扶,按周开展走访;对红色等级未成年人立即依法采取行政和司法手段,实施必要的心理干预、生活救助、法律援助、转学安置等救助保护措施。

(四)聚焦重点任务,全面优化未成年人保护健康环境。始终坚持以未成年人保护关键环节和核心领域为重点,着力聚焦四类特殊未成年人群体关爱保护、早婚早育专项治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未成年受害人保护、未成年学生法治宣传教育五项重点工作任务,瞄准工作薄弱领域和问题突出环节,全力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1.聚焦四类特殊未成年人群体关爱保护工作。由民政局牵头,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四类特殊未成年人群体关爱保护工作,建立健全四类特殊未成年人群体监测预防、风险评估、强制报告、监护保护、救助保障、关爱服务工作机制。各职能部门、各乡镇(街道)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在县民政局的指导下,积极开展四类特殊未成年人群体关爱保护相关工作。积极争取机构编制,争取早日成立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确保有一个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实体机构。积极争取资金建设村(社区)“儿童之家”,逐步实现城乡社区儿童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积极争取项目为四类特殊未成年人群体保护购买服务,培养专业人才、组建专业队伍。

2.聚焦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由县委政法委、团县委牵头,建立健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机制,由团县委组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专班。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压实属地政府主体责任,逐年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努力降低未成年人犯罪比例。督促学校抓好“一号检察建议”的贯彻落实,参与促进校园安全建设。积极推进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建设,建立完善线上线下法治教育平台,推广“守未联盟”app,搭建法治宣讲直播平台,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传递法治正能量,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深入推进“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基地”建设,深化基地的载体和抓手作用,组织学生开展“法治实训”教学实践活动,积极开展临界预防和超前预防。积极尝试开展“亲职教育”“家长课堂”,强化家长监护责任和能力,对其不利于未成年人的行为给予事前干预。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将专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将专门教育发展和专门学校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大力支持专门学校的帮扶支持力度,提升专门学校办学质量和教育转化机制。

3.聚焦未成年受害人特殊保护工作。由县人民检察院牵头,组建未成年受害人特殊保护工作专班,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厉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尤其注重打击侵害农村留守儿童、校园暴力、拐卖儿童等犯罪案件,坚决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的犯罪黑手,严厉打击倚强凌弱未成年人的罪恶行径,为未成年人营造安全的成长环境。积极推动“一站式”询问救助办案区使用,着力解决因询问方式不当或反复询问造成未成年被害人“二次伤害”问题。司法、民政、教育、团委、妇联等部门要主动作为,形成合力,积极对未成年被害人开展综合救助,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身心康复、生活安置、复学就业、法律支持等多元综合救助,帮助被害人及其家庭摆脱困境。积极开展校园性侵害防治工作,建立校园性侵害未成年人预防、发现、报告、处置、惩治机制,采取进一步压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和日常排查,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知识和自护能力教育等措施,在全县开展校园性侵害问题的集中整治工作。严格落实《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完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严格执行强制报告制度,并开展入职审查。

4.聚焦早婚早育专项治理工作。由县卫健局牵头,依托原有早婚早育专项治理工作机制,全面梳理总结前期开展早婚早育专项治理工作的成效及存在的主要问题,聚焦未成年人早婚早育问题,进一步完善“四位一体”监测报告制度,第一时间发现早婚苗头迹象、第一时间报告开展综合研判、第一时间稳妥联动处置,杜绝未成年人早婚早育现象。进一步完善“三个一批”存量消化处理办法,做到动态跟踪、适时了解、稳妥消化,大幅减少早婚早育存量。积极推动“5+1”源头治理工程,从根本上铲除早婚早育土壤。

5.聚焦未成年学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由县教育局牵头,组建未成年学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专班,建立健全由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政法单位、共青团和有关部门、组织等共同参与的未成年学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将未成年学生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八五”普法重点内容,督促各相关部门(系统)制定“八五”普法规划并抓好部署落实。进一步规范法治副校长普法工作机制,实现中小学法治副校长配备全覆盖,定期有针对性地向中小学生宣传普及法律知识,教育和引导中小学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增强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学生违法犯罪及被害案件发生。深入贯彻落实《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推进学校落实法治教育经费、师资、课时和教材,指导、监督学校开展法治教育。加强多学科协同实施法治教育的应用和推广,指导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工作管理和推进,督促学校和教师切实将学科渗透法治教育方法用起来,切实加强学科渗透法治教育在我县全覆盖。发挥部门和社会组织参与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的积极性,结合各自职能实际编印发放相关法治教育资料。结合《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新颁布、新修订的法律规定,对法律条文进行通俗化解读,编制涉及未成年人安全防范、未成年人犯罪危害等动漫作品,在主流媒体、自媒体广泛宣传,帮助广大未成年人、家长、基层干部强化法治意识,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

(五)筑牢保护防线,全面形成未成年人保护格局。按照政府、家庭、学校、社会“四位一体”保护工作体系的思路,由县妇联、县教育局、团县委、县委网信办、县人民检察院等单位牵头,结合各自工作职责,筑牢家庭、学校、社会综合、网络、司法“五道保护防线”,全面开展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

1.构筑未成年人家庭保护防线。由县妇联牵头,全面完善未成年人家庭保护工作。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儿童“十四五”发展规划、全县家庭教育“十四五”规划,借助儿童“十四五”发展规划年度目标考核杠杆,促进县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发挥职能优势,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合力。开展“五好家庭”评选表彰、“最美家庭”寻找揭晓、“幸福家”家庭家教家风宣传教育、家庭教育“七进”等未成年人保护系列主题活动,传递家庭教育科学方法,增强监护人保护未成年人能力,促进发挥家庭主体作用。将预防性侵未成年人列入家庭保护的重要内容,加强受侵害未成年人的家庭关爱。加大受侵害未成年人的家庭辅导、心理干预关爱服务及针对性家庭教育指导等服务,传授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技能,培养未成年人面对意外事故的心理承受能力和紧急应变能力。

2.构筑未成年人学校保护防线。由县教育局牵头,全面完善未成年人学校保护工作。针对影响学校安全的源头性问题和突出问题、难点问题,进一步整合各方面力量,积极发挥我县各级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组的作用,加大与成员单位等部门的协调联动,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形成工作合力,坚持教育与管理、治理与建设相结合,深入改革创新,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和科学系统、全面规范、职责明确的学校安全风险预防、管控与处置体系,督促各部门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强化协作配合,有效开展联防、联控,切实维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努力实现学校发案少、周边秩序好、校园和谐稳定、师生家长满意的工作目标。深入开展“护校安园”等系列专项行动,针对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交通环境、文化环境和经营秩序等开展专项整治,净化校园及周边环境。按照“年中检查、年度考核”原则,根据需要每年适时组织对各乡镇(街道)开展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考核。加强少先队员法治教育,发挥少先队实践育人作用。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检查督查,及时研究影响师生安全、学校稳定的重点难点问题,积极回应百姓关注、师生关切的热点问题,及时解决影响校园稳定、师生安全的问题。加强以案说法,及时纠正未成年学生不良学习生活习惯,预防在校未成年学生违法犯罪行为。对未成年学生进行经常、必要的安全知识教育,防止意外事件、被侵害事件的发生。坚决制止校园内的商业化行为,努力减少校园欺凌、霸凌事件的发生,健全舆情监测报告和问题矛盾化解机制。

3.构筑未成年人社会综合保护防线。由团县委牵头,全面完善未成年人社会综合保护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调、全社会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社会工作体系。支持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多渠道培育专业社会力量,将政府购买社会服务项目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建立稳定的社会工作经费保障渠道,强化社会组织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持续深化未成年人禁毒防艾教育工作,积极动员社会组织参与防艾服务。继续实施希望工程等品牌项目,开展“青春建功乡村振兴战略”行动,关注弱势未成年人群体、关爱重点未成年人群体。加大财政经费保障,大力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平台,继续做好12355青少年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各级服务台工作联动,延伸基层触角。

4.构筑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防线。由县委网信办牵头,全面完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坚持党管互联网,提升全方位多维度综合治网能力。网信、公安、教育、卫生健康、文体旅游、市场监管、融媒体、团委、妇联等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的协同配合,完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监管体制。以营造文明健康的良好网络生态为目标,鼓励和支持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内容的创作与传播,加大适合未成年人的优质内容供给力度。倡导实名上网,预防和干预未成年人沉迷网络,进一步推动网络直播和视频平台开发使用青少年网络防沉迷模式,开展预防网络沉迷等专题教育活动,引导家长加强对孩子网络行为监管,及时发现、制止和矫正孩子网络沉迷和不当消费行为。治理低俗有害信息,清理网站平台少儿、动画、动漫等频道涉低俗色情、校园霸凌、拜金主义、封建迷信等导向不良内容,严厉打击即时通讯工具群圈、社交平台诱导未成年人自残自杀和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的信息和行为。从严整治青少年常用工具类应用程序恶意弹窗,诱导点击跳转至淫秽色情、低俗庸俗等有害页面的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对未成年人实施侮辱、诽谤、威胁或者恶意损害形象等网络欺凌行为。建立健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投诉举报机制,加强未成年人网络素养宣传教育,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5.构筑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防线。由县人民检察院牵头,全面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坚持预防为主、提前干预,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及时进行分级预防、干预和矫治。压实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直接责任,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将预防犯罪教育纳入学校教学计划,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制度。大力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警示教育工作,建设县级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填补县内未成年人法治警示教育空白。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刑事司法保护,制定《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案件办理的工作指南》(暂定名),细化办理未成年罪犯减刑、假释的实施细则,统一办案理念、统一办案机制、统一办案尺度。探索对未成年人案件实行专业化办理的新机制。在办理针对侵害未成年人的案件时,严厉打击杀人、放火、强奸、抢劫、拐卖、故意伤害等犯罪行为,重点打击在校园内破坏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各种刑事犯罪和勾结、胁迫、教唆、诱骗未成年人犯罪的犯罪分子,坚持快捕、快诉、快审、快判方针,通过强有力的震慑来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注重依法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的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大力建设“一站式”办案区,避免对其造成“二次伤害”。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涉及未成年人受害的命案、性侵等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特别是把四类特殊未成年人群体的关心关爱纳入治安防控中。加强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的特殊司法保护,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则,保护其合法权利。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刑满释放和接受社区矫正的未成年人。依法惩戒、精准帮教涉罪未成年人,加强对专门学校的管理和投入。组织开展涉未成年人案件公益诉讼。

(一)强化组织保障。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各成员单位党组、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要将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作为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全力推进平安建设的重要举措,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保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与党委、政府各项工作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落实。主要领导同志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靠前指挥,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二)强化责任分工。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研究审议未成年人保护重大事项,对履职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或乡镇(街道)强化督办问责,县牵头单位要切实担负起条线指导责任,根据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围绕各自牵头内容,研究制定“三位一体”监测预警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五项工作机制,筑牢五道保护防线,总结推广工作经验。县成员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决策部署,各司其职,认真完成有关牵头部门分解的工作任务,积极投身专项工作,帮助基层查找问题和工作短板,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推动专项工作深入开展。各级人大要将各地各部门组织实施新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工作作为重点检查内容,定期组织开展督察工作,既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也察认识、察作风、察责任。对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推进不力、效果不好的成员单位、乡镇(街道)要组织开展重点督导检查,督促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和时间表,立行立改、真抓实干,督促限期整改,推动县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县委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三)强化资金保障。采取多种方式不断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财政投入,逐步提高地方政府用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费投入比例,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稳定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费增长机制。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统筹使用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协调卫健、教育、残联、人社、司法、妇联等各部门项目资金,制定落实支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行慈善捐赠、设立专项基金,形成财政资金、慈善捐赠、慈善基金等多元结合的投入机制。

(四)强化宣传发动。一要深入开展综合宣传。县委宣传部组织指导融媒体中心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报道,协调指导县级媒体统一开设专栏专题,投放公益广告,进行深度宣传报道。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热线并入12345热线的宣传使用。二要深入开展现场宣传。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等系列活动。通过张贴宣传标语、打造文化墙、设置“文化小景”等方式,精心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宣传文化场景,结合未成年人保护典型案例,联系群众生活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切实增强影响力、感染力和说服力。三要深入开展行业宣传。县未成年人保护成员单位通过新媒体平台置顶持续推送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内容,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文旅局结合各自行业职责和特点,统筹安排并指导各乡镇(街道)在重点场所刊播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标语、视频短片。四要深入开展全覆盖宣传。各乡镇(街道)统筹组织在社区、村组张贴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横幅,通过基层群众工作app、社区居民微信群、农村村民微信群定期发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内容,做到宣传全覆盖、无死角。

(五)强化监督考核。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平安桐梓建设重要考核内容,组织各责任部门量化核心考核指标,明确考核方式,开展调度检查、年度考核,结合本地实际,提出具体实施方案和举措,开展工作实施情况动态监测,强化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制定督查考核办法,明确督查指标,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2022未成年的相关法律心得体会和感想三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暨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推进会,目的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推进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刚才,吴娅娟同志对下一步推进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作了部署讲得很好,我都赞成,各地、各部门抓好落实。市公安局、包河区和肥东牌坊乡分别作了经验交流和工作表态发言,对我们的工作也是很有启发。许道和同志宣读了对全市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表彰决定,在此,我谨代表市政府向获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表示祝贺,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青少年事业发展的各有关单位及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就如何做好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和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及预防犯罪工作讲三点意见。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事业的生力军。党和政府历来对青少年的成长成才都高度的重视,今年五四青年节,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各界优秀青年代表座谈时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信任青年、热情关心青年、严格要求青年,维护青少年普遍性利益诉求,努力为广大青少年成长成才创造良好环境,这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青少年一代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

当前,社会正处于加速转型期,存在各种不利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针对未成年人的侵害案件时有发生;二是西方腐朽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的渗透;三是通过互联网、手机通信等方式一些负面信息的传播;四是单亲家庭和空巢家庭不断增加;五是重点青少年群体失学、失业、失管现象比较严重。

从刚才汇报的情况来看,为了青少年健康成长,各有关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具有问题的多样性、原因的复杂性和任务的艰巨性,是一项非常繁重复杂的社会工程,需要各方面来齐心协力、齐抓共管,各级未保组织、综治部门一定要从确保党和国家事业兴旺发达、后继有人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到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更加有力的举措把未成年人保护和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及预防犯罪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一是坚持预防为主,深入开展思想道德教育。把预防放在重要位置。一要在广大青少年中深入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引导青少年自觉将个人理想与实现“中国梦”的伟大理想紧密结合起来,凝聚青春能量、激发社会责任。二要坚持把德育工作摆在素质教育的突出位置。我们现在非常重视素质教育,但在素质教育中要把德育教育摆在重要位置,认真贯彻落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各项任务,引导和帮助青少年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行、行为规范,在这方面我们尤其要加强对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引导青少年学法、守法,培养形成遵纪守法和理性表达意见的良好素养。三要增强青少年自我保护意识和保护能力。我们的工作对象是青少年,青少年群体自我保护意识的增强和自我保护能力的提高非常重要。日前,教育部、共青团中央等四部门发布《关于做好预防少年儿童遭受性侵工作意见》,意见当中特别指出要通过课堂教学、讲座、班队会、主题活动、编发手册等多种形式开展性知识教育,预防性侵犯,目前我们要重视这方面的工作,把预防放在首位,学校、家庭和社会教育合力。

二是坚持整治为重,不断优化青少年成长发展环境。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继续加强学校及其周边治安环境的综合治理,依法严厉打击危害中小学生生命安全的违法犯罪,坚决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校园周边的网吧、书店要定期或不定期加强治理,刚才市公安局在发言稿中也提到这点,我们要切实优化、净化校园周边环境,打造平安校园。二是近期要加强对少儿出版物和市场的整治。最近中宣部等五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少儿出版管理和市场整治的意见》,这个意见中强调对于内容低俗、质量低下的少儿出版物要严格整治,从各方面反应,深受学校、老师和家长欢迎,因为孩子辨别能力低,低俗出版物对少儿影响大。我们要以意见为契机,加强对少儿出版市场整治,共同为青少年成长营造良好的文化环境。

三是坚持服务为先,加强重点群体服务管理。一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村(社区)和有关部门基层站所的作用,利用各地网格化管理平台和综治工作信息平台,对重点青少年群体进行排查摸底,建立各类重点青少年群体基础档案,探索在户籍、计生、劳保等数据库基础上建立互通共享、底数完备、动态更新的重点青少年管理台账和信息平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要切实履行帮扶职责。创新服务方式,积极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重点青少年群体提供教育、就业、矫治等方面管理和服务;创新工作机制,引导社会组织、专业力量和志愿者等积极参与教育帮扶工作。三要发挥社区作用,积极推进未成年犯社区矫正工作,加强对失足青少年的帮教安置,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的发生。重点青少年群体工作中,特别要强调的是,在工作当中要让他们感受到充分的尊重,大家是平等的,从而激发他们的自信心、自尊心,形成内心向上的动力,唯有如此工作才能做好。另外,加强对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和留守儿童的关爱帮扶,及时掌握他们的生活状况、心理动向,落实救助政策,切实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社会的关爱。

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将未成年人保护和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及预防犯罪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当地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总体目标,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充分保障。各级未保组织成员单位既要各司其职,结合实际发挥自身优势,又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未成年人保护和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及预防犯罪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要夯实基层基础。要加强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专、兼职工作人员,确保有人管事、有人办事。各级共青团组织要进一步完善组织建设,加强工作力量,确保工作成效。要注重培育青少年社会服务组织,依靠职业化、专业化的社会力量,充分调动社会资源,依靠志愿者等社会工作队伍,形成全社会关注、全社会参与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三要完善工作制度。各级未保组织要紧紧围绕影响青少年成长的突出问题,结合实际开展调查研究,找准结症所在,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办法,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和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及预防犯罪工作有序开展。各级未保组织和综治部门要建立健全工作推进会议制度,及时会商研判、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要完善信息报送、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准确地上报工作开展情况,重大事项随时报告,确保各项工作高效、规范运行。各级未保办、预青办要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和督查考核制度,推动成员单位步调一致开展工作,履行部门责任,不断提升工作效能。

同志们,我市的未成年人保护、重点青少年服务管理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已经取得了很好的成绩,有了非常良好的基础,我们要持之以恒、开拓创新,为未成年人的成长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社会环境、文化环境,为青少年一代的健康成长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谢谢大家!

2022未成年的相关法律心得体会和感想四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全面提升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体质健康素质,沙井镇中心学校通过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教育活动,使广大未成年人受到了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荣辱观、习惯养成和文明礼貌教育,使他们在心灵上、思想上得到了升华。

开校初,沙井镇中心学校制定了工作计划和活动方案,形成了齐抓共管、常抓不懈的工作格局,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1、鼓励学生自主参与,开展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最大的特点,就是注重儿童实践、注重儿童自主参与,儿童思想道德建设,务必力戒空洞说教和形式主义,要多开展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让儿童在

行动中明理,在实践中锻炼,学会自己教育自己。

2、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在课堂教学中,我校要求授课教师在备课中要把德育内容反映在教案当中,在课堂上,结合课文内容灵活多样进行德育渗透教学;同时利用每周班会课组织学生开展“安全、环保、礼仪、诚信、自律”等方面的主题班会,在教育中逐步帮助学生形成良好的道德行为规范。

3、每周一开展“国旗下讲话”的教育活动。国旗是祖国的象征,教育学生热爱国旗是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内容。我校在学生中开展“国旗下讲话”的活动,激发学生的爱国情怀,使学生在老师各家长还有社会人士的真确指导下,引导学生为国家和人民多做贡献,更为红旗高高飘扬而奋斗。

4、开展行为规范实践活动,进行礼仪教育。每班每两周给学生上一节礼仪课,所讲的礼仪都是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编排的,让学生模拟实践,表演怎样才能做到待人接物有礼貌。我们坚持抓好《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教育和养成训练,学生逐步形成了良好的行为习惯,变得文明礼貌多了。

5、开展“三个弯弯腰”活动,进行环保教育。要做一个合格的“小公民”,环保的意识是不能没有的。我校首先在学生当中开展环保主题活动,让学生“见到果皮弯弯腰;见到纸屑弯弯腰;见到塑料袋弯弯腰”成为自觉行动。

6、开展“孝心献父母”主题活动,进行传统美德教育。在进行传统美德教育的同时,我们还根据学生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活动。现在的学生独生子女多,不少孩子只知受爱,不知爱人,孝敬父母就更无从谈起了。针对这一现象,我们组织了“孝心献父母”这一主题教育活动。

学生道德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家长、教师和全体社会成员的通力合作。

1、小公民道德建设走进家庭。

家庭是学生道德教育的摇篮,是学生道德教育最重要、最基础的阵地,对于学生道德习惯的形成着成起着重要的作用。我校充分发挥家庭教育作用,广泛向家长宣传道德建设计划,积极求得家长对孩子参与活动,在家中给学生当好“小帮手”、“小主人”等提供机会和条件。

2、小公民道德建设主动与社会联网。在对学生进行小公民道德建设中,我校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来支持和参与,利用社会活动场所,鼓励学生积极参与道德实践活动。我校每学期都组织学生参加读书征文竞赛活动。

存在主要问题:其一,未成年人在自觉遵守社会公德方面观念淡薄,缺乏遵守公德的意识。其二,未成年人在物质追求方面上,表现出贪图安逸、相互攀比,精神世界空虚,无远大理想,上进心不足。其三,学校、社会、家庭教育比较难做到三位一体,互相渗透,出现学校教育和社会、家庭教育逆向异步的现象。

今后的努力方向:

1、利用各种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社会公德教育。

2、加强德育队伍的建设,特别是加强班主任队伍的建设。

3、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传统美德和理想前途的教育。

4、重视对未成年的心理教育,培养未成年人健康的心理素质。

5、对未成年人进行挫折体验教育,锻炼他们坚强意志,提高他们的心理承受能力。

潇潇春雨后,簇簇满园芳。我校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中,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比起其他先进学校来说仍还有许多差距,我们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再加一把劲,使学校的德育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2022未成年的相关法律心得体会和感想五

1.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所称的未成年人是指未满(b)周岁的公民。

a.16周岁b.18周岁c.20周岁

2.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家庭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c)的权利。

a.初级教育b.基础教育c.义务教育

3.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招用未满(b)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a.10周岁b.16周岁c.12周岁

4.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运用(a)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a.法律手段b.强制手段c.自力救济手段

5.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或迫使未成年人结婚,监护人(b)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

a.可以b.不得c.不应

6.营业性歌舞厅、酒吧、网吧等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应当设置明显的(a)标志,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a.未成年人禁止进入b.小学生禁止进入c.衣冠不整者禁止进入

7.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的,(a)。

a.应当依法承担责任b.不承担责任c.视情况而定

8.某班主任经常开拆学生的信件,目的是检查学生是否有不良行为,及掌握学生思想现状,班主任的做法(c)。

a.合理b.合法c.不合法

9.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引导、教唆、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或卖淫的,应依法(b)。

a.处罚b.从重处罚c.加重处罚

10.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儿童食品、玩具、用具和游乐设施,不得有害于儿童的(b)。

a.发育、成长b.安全、健康c.生活、教育

11.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b)应该对未成年人进行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

a.父母b.家庭c.监护人

12.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b),不得对未成年人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

a.个人志愿b.人格尊严c.人身自由

13.小明(15岁)的父母离婚时,法院判决其随母生活,其父以法院判决为由,对其不管不问。其父的这种行为违反(a)。

a.未成年人保护法b.婚姻法c.教育法

14.某初级中学为追求升学率,将年级成绩最差的三名学生除名,该中学侵犯了未成年学生的(c)。

a.人格尊严b.隐私权c.受教育权

15.小张(15岁)的父亲经常在家吸烟,小张也常模仿吸几口,父亲未加制止,小张的父亲做法是否合法?(b)

a.不违法b.违法c.家庭内部问题,法律不予过问

16.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b)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a.自由、尊严b.人身、财产c.成长、健康

17.如果发生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犯,(c)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控告。

a.父母或其他监护人b.国家机关c.任何组织或个人

18.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不得使未成年学生在(a)校舍和其他教育教学设施中活动。

a.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b.简陋的c.临时修建的

19.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幼儿园应当做好保育、教育工作,促进幼儿在(c)、品德等方面和谐发展。

a.智力、纪律b.体质、美育c.体质、智力

20.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b)未成年人。

a.学习成绩差的b.有残疾的c.生活能力差的

21.某小学组织学生到公园春游,公园(a)按成年人标准对学生收取门票。

a.可以b.不可以c.根据公园制定的规则

22.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a)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a.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b.中央国家机关c.地方各级国家机关

23.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对未成年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以及社会生活指导和(b)。

a.职业教育b.青春期教育c.特长教育

24.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a)。a.监护职责和扶养义务b.监护职责和照管职责c.抚养义务和培养义务

25.对离家出走且无法查明其父母或监护人的未成年人由(c)机构收容教育。

a.居委会b.工读学校c.儿童福利机构

26.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应当照顾未成年人的(c),并可以根据需要设立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人办理。

a.年龄因素b.智力因素c.身心特点

27.离婚双方因抚养未成年子女发生争执,达不成协议时,应当根据(a)的原则和双方具体情况判决。

a.保障子女权益b.有利于女方c.尊重未成年子女的意愿

28.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由(b)开拆外,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开拆。

a.其班主任老师代b.其父母或者其监护人c.未成年人自己

29.中学生王某偶然得知同学李某有尿床之疾,便在同学中广而告之,王某的做法侵犯了李某的(a)。

a.隐私权b.人格尊严c.人身安全

30.工读学校的教职员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被送入工读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应当(b)。

a.比一般学生更为严格管教、约束其行为

b.关心、爱护、尊重、不得歧视、厌弃

c.不必管教、约束,任其发展

31.把未成年人培养成为"四有"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其中"四有"的具体内容是(abcd)。a、有理想b.有文化c.有纪律d.有道德

32.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对未成年人提倡“五爱”公德,“五爱”的具体内容是(bcd)。(1)爱祖国(2)爱中国共产党(3)爱人民(4)爱劳动(5)爱科学(6)爱社会主义a.(1)(2)b.(3)(4)c.(6)(1)d.(5)(4)

33.对出版专门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abd)等出版物,国家给予扶持。

a.图书b.报刊c.电影d.音像制品

34.在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室内,人们可以做的是(ac)。

a.聊天b.吸烟c.停留d.酗酒

35.人民法院免除刑事处罚或者宣告缓刑以及被解除收容教养或者服刑期满释放的未成年人,(bcd)不受歧视。

a.考试b.复学c.升学d.就业

36.学校和幼儿园安排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参加(abc)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

a.集会b.文化娱乐c.社会实践d.游行

3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送工读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工读学校应当对其进行(abcd)。a.思想教育b.文化教育c.劳动技术教育d.职业教育

38.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创造条件,(bc)适合未成年人文化生活需要的活动场所和设施。

a.完善b.建立c.改善d.促进

39.任何组织和个人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招收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的,不得安排其从事(abc)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

a.过重b.有毒c.有害d.过多

40.十四周岁以上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a)不公开审理。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b)也不公开审理。

a.一律b.一般c.通常d.应该

41.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责任。(√)

42.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承担责任。(×)

43.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扰乱教学秩序,不得侵占、破坏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

44.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45.对有特殊天赋或者有突出成就的未成年人,国家、社会、家庭和学校应当为他们的健康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46.国家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发明创造(智力成果)和荣誉权不受侵犯。(×)

47.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惩罚为主、教育为辅的原则。(×)

48.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少年犯管教所,应当尊重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49.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对其造成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失、损害的,应当依法赔偿或者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50.侵犯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合法权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

51.你知道哪些场所应向中小学生优惠开放?请说出至少五种场所。(5分)

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图书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免费开放;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展览馆、美术馆、文化馆、影剧院、体育场馆、动物园、公园、社区中的公益性互联网上网服务设施优惠开放。

52.国家鼓励哪些单位和作家、科学家、艺术家及其他公民,创作或者提供有益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作品。请说出至少四个单位。(5分)

新闻、出版、信息产业、广播、电影、电视、文艺等单位。

本卷参考答案

41-45.√×√√√46-50.××√√×

51.博物馆、纪念馆、文化馆、体育场、公园、科技馆、动物园、影剧院

52.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文艺

2022未成年的相关法律心得体会和感想六

同志们:

在“六一国际儿童节”来临之际,我们在这里召开平谷区20__年平谷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工作会议,主要目的是全面总结回顾我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研究部署20__年工作任务。借此机会,我代表区委区政府、区未委会向为未成年人保护辛勤工作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刚才,区法院,平谷镇作了典型发言,介绍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好的做法和经验。王何义同志全面总结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并对20__年的工作任务进行了部署,我完全同意。希望各委员单位、乡镇(街道)未委会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就进一步加强我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再讲三点要求:

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安宁幸福,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好这项工作意义重大。历届区委、区政府一贯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明确提出要不断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开展青少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对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加以协调解决。区各有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密切配合,真抓实干,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与此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伴随区域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面临的形势越来越严峻,社会关注度越来越高。比如:前两年国内发生的多起针对未成年人的案件,引发了全社会对未成年人相关工作的高度重视。我区未成年人成长的整体环境是好的,未保工作也是卓有成效的,但是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事件仍有发生,诱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不良因素仍不同程度的存在,未保工作的形势仍然不容乐观,任务依然十分艰巨。青少年违法犯罪成因非常复杂,既有青少年自身素质和交友关系的原因,又有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的影响,还存在着社会管理上的漏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希望区未委会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未保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要站在对党和人民利益高度负责的立场上,从长远眼光来看待这项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扎扎实实推进未保工作。要从建立全社会保护未成年人意识,健全未成年人维权工作机制,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打击未成年人侵权案件等方面入手,不断提高我区未保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为广大青少年特别是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做出新的贡献。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一项重大的系统工程,各委员单位和有关部门都必须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认真把握服务与发展、服务与履职的关系,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积极探索长效机制,为未成年人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

公、检、法、司等政法部门,对涉及未成年人的犯罪事件和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案件,要认真对待、严格执法、及时处理。要继续巩固原有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品牌,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注重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使法制教育真正走进学生心里;要进一步加强法制校长、法制村长队伍的建设,在选树典型的同时,重视对后备力量的培养;要密切与学校的联系与合作,通过开展公开课、举办法制校长报告会等形式,增加学校德育工作者与法制校长的沟通与交流,互相借鉴,取长补短。公、检、法、司等各单位领导,要对法制校长入校时间给予充分保障,通过内部考核、专业培训、学校反馈等形式不断提高法制校长的授课质量。

学校要充分发挥法制教育主阵地的作用,切实担负起保护在校未成年人的职责。要防止个别学生失学现象的发生,加强对学生的学籍管理和家庭信息的收集工作,以便在发生问题时能够第一时间开展工作。要妥善解决受到司法处理的学生的复学问题,不能歧视已经悔过自新的青少年,更不能将他们拒之校门外。要通过细致耐心的工作,探索青少年思想变化的具体规律,找出预防和挽救青少年犯罪的办法,从根本上解决好青少年犯罪的突出问题。要积极配合区未委会各委员单位在学校开展的“家长法制大课堂”等各项未保工作。

工商、文化、公安等部门,要认真抓好网吧经营秩序整治等专项工作,加大文化市场整顿力度,为未成年人提供优良、健康的精神食粮;民政局、人力社保局要做好特困生群体的就学、就医、就业等综合救助工作,有效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卫生部门要继续加强对学生营养餐卫生检查的力度,要不断提高儿童集体保健水平,为未成年人成长创造良好的卫生保健环境。政府办、财政局等单位要切实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供协调支撑和财政支持等方面的保障。工会、妇联等群团组织,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主动做好未保工作。各委员单位要在面向全体未成年人提供服务的基础上,做好重点青少年群体的管理和帮教工作。闲散青少年、流动青少年和问题青少年群体是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高发人群,是预防违法犯罪的重点工作对象,是加强社会面控制的重点人群,也是影响平安奥运的一个可能因素。要通过完善工作平台等方式,实现数据共享,实现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跟踪管理、及时服务。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帮助他们克服困难、重树信心、回归社会。各街道、镇乡要充分发挥街道、镇乡未委会的作用,深入社区、村开展失学、失业、失管青少年的动态调查工作,及时更新社区闲散青少年、流动青少年和问题青少年管理档案,对本辖区重点青少年群体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就相关情况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社区、村是青少年日常生活活动的主要区域,各社区、村有更为独特的工作优势,必须进一步把各项具体工作落到实处。总而言之,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履行职责,敢于直面各种困难,充分发挥体制优势,推动全区未保工作深入发展。

我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能否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实现新跨越,关键在于能否抓好落实、取得实效。各委员单位必须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全面推进我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一是要加强领导。各委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把此工作列入主要议事日程,为本项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充分保障。要高度重视未保工作队伍建设,采取有效措施,通过考察培训等多种形式,提高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者的工作水平。从事未成年保护的工作人员,要自觉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加强对“两法一条例”和相关政策法规知识的学习,统一思想认识,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与水平;加强对未成年人心理规律和认知规律等知识的学习,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是要密切配合。各委员单位或基层组织都具有独特优势,是做好未保工作不可或缺的力量。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和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抓实抓好。团区委作为未委会的具体办事机构,要加大统筹协调和服务力度,扎扎实实地搞好调查研究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总结推广各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并予以宣传推广。要进一步完善法制教育联席会制度,有效整合全区法制教育资源,深入研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

三是要加强督导。要完善各委员单位责任分工,探索督导考核机制,督促各单位切实提高认识,认真落实职责。要建立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的责任追究和倒查机制,对履职不力的单位,采取发出建议书、整改书等形式予以警示。要在继续完善对街道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的基础上,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纳入相关委员单位综治考核内容之中。要注意加强前瞻性研究、不断创新工作理念、工作思路和工作方式,倡导开展符合当前社会热点、符合青少年心理需求的活动,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促进未保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同志们,未成年人保护事业任重而道远,使命光荣而艰巨。希望大家能够各司其职、通力合作、齐抓共管,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和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为未成年人创造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为全面建设首都生态第一区贡献力量。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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