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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队遵守法律法规心得体会报告 部队遵守法律法规心得体会报告范文(3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1-13 07:50:53 页码:13
部队遵守法律法规心得体会报告 部队遵守法律法规心得体会报告范文(3篇)
2023-01-13 07:50:53    小编:ZTFB

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推荐部队遵守法律法规心得体会报告一

我叫xx,自入伍以来,在工作中没有什么可歌可泣的英雄壮举,也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业绩,但始终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以军人的纪律严格要求自己,为我们的国家献出自己的光和热。

回顾这段时间来的工作,虽然工作上学到了不少东西,但也有不尽人如意之处,下面我就将履职情况向领导作以下汇报,敬请您批评和监督。

经过这段时间的工作历炼,本人在工作方法与思路上都已日趋成熟,调入xx中队以来,对如何治理好本中队、如何治理好芦淞市场群、如何抓好中队的安全工作、如何及时扑救好xx的初起火初、如何使中队在平凡工作岗位上闪光是我工作的核心任务。

1、平时努力学习政治理论,始终做到政治上合格。运用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并及时完成上级规定的理论学习计划,通过学习,提高了自己运用辩证唯物观点分析事物,解决问题的能力。

2、平时注重对政治理论的积累,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政治思想教育,加强了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的改造。

3、关注国内外形势,在大是大非面前能够正确地坚定自己的革命信念,拥护党中央、xx的决策,我更加明白了作为一名革命军人应该努力发展的方向,解开了对当前社会存在问题的迷惑。

1、工作不够艰苦深入。

特别是在工作头绪多的时候,不能做到统筹兼顾,往往只忙于一些事物性的工作,而忽视了对其它工作的考虑,有些制度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其主要原因是吃苦精神不够,往往以工作上的繁忙掩盖思想上的懒惰,工作还缺乏艰苦性。

2、工作经验的积累较少,缺乏理性思考。

平时学习抓得还不够紧,对部队训练管理的研究不深不透,往往就完成工作而抓工作,发现了问题认真分析不够,缺乏理性思考。

1、进一步树立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要把本职工作当作事业干,以高度的责任感完成好各项工作。

2、以落实经常性工作和日常制度为切入点,继续确保部队的安全稳定。

3、改进工作作风,扎实履行职责,为部队争荣誉。

推荐部队遵守法律法规心得体会报告二

尊敬的领导、亲爱的战友们:

本人于20xx年x月入伍20xx年xx月被选举为士官,现为中队炊事员,自上任以来,我时刻不忘自身职责,不忘中队领导的栽培和信任,时刻提醒自己作为一名士官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以高度的责任心在本职岗位上工作,下面就我这半年以来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作为一名士官,不仅要有丰富的业务知识和过硬的业务技巧,更需要有很强的政治敏锐性和较高的思想觉悟,要适应自己的本职工作,就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素质,我积极参加支队、中队组织的政治学习,一直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来武装自己的头脑,使自己的思想始终和中队党支部保持高度一致,跟着党的脚步走,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鲜明的政治观点,严明的政治纪律,在工作中牢记自身职责,任劳任怨,发挥好骨干的带头作用,遵守好一日生活次序,团结同志,逐渐使自己认识问题的能力有所增强,思想上有了很大的进步。

本人自担任中队给养员以来,热爱本职工作,刻苦钻研业务技巧,努力学习相关理论,提高业务保障能力,经常查阅有关营养方面书籍,以保证中队伙食营养,尽量让领导和战友们达到满意!

在军事训练中,自己不会因为是后勤人员就对自己放松要求,降低标准,平时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能自觉主动参加集体科目训练,自加压力,刻苦认真,向战斗班好的同志看齐。

在平时生活中,能够按照部队的条令条例来要求自己,保持军人良好形象,在完成本职工作后能积极的参加中队的各项工作,为中队全面建设、创先进中队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1)、专业技能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要不断总结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经验。

(2)、条令条例意思淡薄,对学习重视不够,不是非常积极。

(1)、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首先加强业务技能的钻研,虚心向好的同志学习,提高工作效率其次是加强对自身职责的学习。

(2)、加强理论的条令条例的学习,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强自己的政治修养,保持和发扬扎实的工作作风,努力提高业务技能,向好的战友学习,弥补自身不足,为中队的建设做贡献。

以上是我的述职报告,不足之处请领导和战友们批评指正!

述职人:xxx

20xx年x月x日

推荐部队遵守法律法规心得体会报告三

部队住房相关政策

一、住房保障方式

(一)公寓房 是指由部队投资建设和管理的主要用于保障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和五级以上士官及其家属居住的军产房屋,产权归部队所有,个人不允许集资,不得出售,离职迁出。

(二)部队经济适用房 是指由军队单位组织建设,享受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划拨土地、地方人民政府减免有关费用等优惠政策,建成后主要出售给军队人员的住房。不得占用部队经费。购买部队经济适用住房的,付清购房款后拥有全部产权。所购住房原则不能上市交易。

(三)安居房、集资建房与经济适用住房政策并轨。已建成或在建的集资住房,建设地点在公寓区的,要采取逐步置换的方式,改作公寓住房;建设地点在公寓区以外的,可按经济适用住房有关政策,补足差额经费后办理产权证书。

二、住房面积标准

公寓房面积指标是包含全部公摊面积在内的建筑面积指标。师职住房面积标准为92-120平方米,团职住房面积标准为72-92平方米,营职以下住房面积标准为54-72平方米。

部队经济适用房各户型建筑面积不得超过相应职级人员的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即正师职120平方米, 副师职105平方米,正团职90平方米, 副团职80平方米, 营职70平方米,连、排职60平方米。

三、分配原则

部队公寓房主要保障部队在职人员住用。不得将公寓住房分配给非在职人员,已经分配的或者退出现役的,应当依法清退,及时迁出。

部队经济适用房出售对象为配偶在当地有城镇户口或者为军人,本人接近服役最高年限或者公寓房保障不了的在职军官、文职干部和高级士官。

一个家庭原则上只能购买一套房改房(包括现有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集资房),不允许购买两处以上超面积住房和上一职级户型住房。

分配住房时,住房管理单位应当成立由单位领导、有关部门、及住户代表组成的分房委员会,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拟制分配调整方案,确认参加住房分配调整的人员资格,并监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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