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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劳动竞赛活动心得体会总结 劳动竞赛经验总结(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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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劳动竞赛活动心得体会总结 劳动竞赛经验总结(4篇)
2023-01-13 08:04:13    小编:ZTFB

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2022公司劳动竞赛活动心得体会总结一

乙方(劳动者)名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并履行本合同所列条款。

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从事工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岗位具体职责和要求。

2、乙方的工作地点:本公司或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的其他地点。

1、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

2、甲方在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

1、甲方每月以货币或转账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 元人民币,于次月10日发放。

2、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1、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双方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发生,减少职业危害。

2、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的规定为乙方配置和完善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1、甲方依法制定单位规章制度,并通过有效方式及时告知乙方。

2、乙方服从甲方工作管理,并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1、甲乙双方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2、双方若有一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甲方应在满三十日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在此期间乙方应坚守岗位。

1、甲乙双方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人事代理机构存档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人代表: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2022公司劳动竞赛活动心得体会总结二

甲方(用工单位):

地址:

单位负责人:

电话:

传真:

乙方(派遣单位):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建立劳务派遣合同关系,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向甲方派遣劳务派遣人员,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劳务派遣人员的工作。现就相关问题签订合同:

第一条 招录、变更、派遣

(一)劳务派遣人员由乙方负责按照《招聘订单》条件组织招录,也可由甲方进行推荐,按照择优的原则确定派遣劳务派遣人员。派遣的劳务派遣人员一经确定,甲乙双方应拟定《劳务派遣人员清单》,并签字、盖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变更的,要相应修改《劳务派遣人员清单》,并须经双方签字、盖章认可。

(二)甲方将所需岗位数量、工作岗位说明、人员要求和工资福利待遇等具体情况以书面形式供给乙方,乙方自 年 月 日起按照甲方要求派遣劳务人员到甲方工作(具体人数、岗位、劳动报酬由甲方确定,以当月实际派遣人员清单为准),派遣期限为 年。

第二条 费用的支付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包括:

1、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动报酬(含法定节假日、婚丧假期和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的劳动报酬),具体金额以当月甲方提供劳务人员工资单为准;

2、甲方应承担劳务派遣人员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和工伤保险),具体金额以当月劳务人员社保费用缴纳清

单为准;

3、劳务派遣人员的加班费、绩效奖金、其他补贴;

4、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劳务派遣服务费用;

5、其他相关费用:劳保用品;其他相关税费以政府行政职能部门文件规定金额为准。

(二)费用标准:

1、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动报酬标准按国家和地区的规定根据同工同酬原则执行与甲方同岗位员工相同的劳动报酬标准。

2、甲方应支付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数额按国家规定的标准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

3、劳务派遣服务费标准: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同意:每月应支付的劳务派遣服务费= 元/月/人,当月实际使用的劳务派遣人员数以及劳务人员派遣工资以双方签字盖章的《劳务派遣人员清单》、《企业劳务派遣每月人力成本计算表》为准。

4、其他相关费用标准:另行商定,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作为本合同附件。

(三)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

1、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动报酬,甲方按月支付至乙方账户,具体金额以当月甲方提供的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单为准。甲方应支付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由乙方提供当月缴纳清单,缴纳期限经甲方确认后,连同劳动报酬按月支付给乙方。劳务派遣服务费,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具体的转账金额以《企业劳务派遣每月人力成本计算表》为准。

2、甲方每月 15 日前应将款项划至乙方指定账户。由乙方在收到款项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劳务派遣人员及相关部门。乙方出具正式劳务发票。乙方银行账户如下: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3、其他相关税费的支付,以政府行政职能部门文件规定的金额为准。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

(一)甲方有权按照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考勤、考核、奖惩等综合劳务考核,可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

(二)劳务派遣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一周通知乙方,并于一周后退回乙方:

1、在试用期内不能胜任甲方工作要求;

2、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

3、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工作定额任务管理;

4、严重失职、渎职,给甲方及甲方相关业务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极坏影响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劳务派遣人员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经提出拒不改正的;

7、利用工作之便,营私舞弊、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的;

8、患病或非因工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派遣期未满,劳务派遣人员提出停止派遣或擅自离岗;

10、劳务派遣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岗位考核,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11、由于甲方机构或业务调整,工作不需要的;

1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其他需要解除用工关系的;

1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三)确定和调整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务报酬标准;

(四)甲方出资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岗位、业务、技能培训的,甲方有权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培训服务合同,约定服务期及违约责任,并书面通知乙方。

(五)对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追究责任。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四条 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一)对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调整、职业道德规范、工作任务、技能和岗位培训、应达到的工作要求、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应遵守的各项纪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义务。

(二)为劳务人员提供必需的劳动条件、劳动工具和业务用品,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三)凡甲方要求在本合同第三条第二项情形外停止派遣或更换劳务派遣人员的,应提前30日书面向乙方提出,乙方同意后,方能停止派遣或更换人员。

(四)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伤、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伤害(经有关权威部门认定)时,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并负责做好现场处理工作和协助乙方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办理理赔手续;涉及其他赔偿问题,依据国家《侵权责任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

(五)从事接触性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务派遣人员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甲方应按规定支付工资等相关费用。

(六)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患职业病,甲方按规定支付工资等相关费用。

(七)劳务派遣人员患病或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甲方按规定支付工资等相关费用。

(八)女性劳务派遣人员在怀孕、产期和哺乳期内,甲方应按规定支付工资等相关费用。

(九)按时向乙方足额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劳务派遣服务费用。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

(一)对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有权追究违约责任。

(二)依法维护劳务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按照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协助甲方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考勤、考核、奖惩等综合劳务考核。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六条 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一)与劳务派遣人员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负责劳动合同的管理工作。

(二)按合同条款规定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派遣人员到甲方工作。对于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第二项要求停止派遣并退回乙方的劳务派遣人员,乙方应予接收并负责处理与劳务派遣人员之间的劳动关系,同时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派遣人员到甲方工作。

(三)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发放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动报酬。

(四)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录用、退工、退保等手续;协助甲方处理劳务纠纷。

(五)负责劳务派遣人员档案管理,负责建立、接转劳务派遣人员档案,派遣劳务人员同时向甲方提供劳务派遣人员档案(复印件加盖乙方骑缝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人员简历、身份证明材料(外地户籍的需要居住证)、相关资质证书(与岗位要求匹配)、健康体检表等。

(六)负责为被派遣劳务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缴纳相关保险费用(劳务派遣人员个人应承担的税费部分由乙方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乙方为劳务派遣人员所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的有效单据复印件应提交给甲方。

(七)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伤事故的,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办理申报和理赔事宜。

(八)乙方应指定专人定期或不定期到甲方现场,协助甲方进行日常生产管理、岗位调动、劳务考核;教育劳务派遣人员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遵守甲方制定的安全生产、劳动纪律、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等各项管理制度;了解劳务派遣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遵纪情况以及甲方的合理要求,乙方尽力提供最佳服务。

(九)负责劳务派遣人员派遣前的政策、法律教育、职业道德培训,提供必要的建议和指导。如实介绍甲方的情况。

第七条 工伤事故赔偿、解除用工关系补偿及违约责任

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因工受伤、意外死亡或患职业病等,除按国家规定享受社保外,涉及其他赔偿问题,由甲方依据国家《劳动法》、《民法典

》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按国家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1、依本合同第三条第二项第8、10、11、12、13款规定退回劳务派遣人员:

2、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本合同或因甲方的原因订立无效合同,造成退回劳务派遣人员;

3、未按合同约定提供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务派遣人员提出解除用工关系的;

4、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5、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务派遣人员权益的;

6、甲方与劳务派遣人员协商一致解除用工关系时;

7、甲方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8、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9、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如甲方拖欠支付劳务派遣人员劳动报酬、保险和乙方服务费用时,甲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费用拖欠天数×10元/日×人计算。

(四)如乙方拖欠支付劳务派遣人员劳动报酬、个人所得税和保险,劳务派遣人员抗议、罢工等造成甲方工作困扰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费用拖欠天数×10元/日×人计算。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一)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在合同履行期间,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若一方因国家重大政策改变或不可抗拒力等因素不能履行,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通过协商,对合同进行变更或解除。

(二)本合同期满前30日,甲乙双方应就本合同是否终止或续订进行协商,并按协商结果办理终止和续订合同手续。如不及时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合同终止后,甲方仍继续使用派遣劳务人员,则视为续订同一期限的派遣合同,甲乙双方应当及时补办派遣合同手续。

(三)派遣期内,乙方不按约定的条款履行责任与义务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四)派遣期内,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的约定;

2、甲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合法合理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

3、经政府有关部门确认,甲方提供的劳动条件、劳动保护不周全,危害劳务派遣人员身体健康的。

第九条 争议解决

(一)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或劳务派遣人员与甲方发生用工争议,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北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劳务派遣人员在派遣工作期间与甲方发生争议,应先由三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乙方负责履行与劳动、司法部门的处理程序,并由败诉方承担仲裁、诉讼费用,以及因诉讼、仲裁所产生的法律责任。

(三)乙方与劳务派遣人员就争议事宜达成合同的,合同方案应以书面的形式告知甲方,同样,甲方与劳务派遣人员就争议事宜达成合同的,合同方案也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

第十条 补充条款

1.本合同约定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3.本合同签订后如有不足、不清楚或未尽事宜,由双方平等协商一致另签订补充合同。

第十一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期限为两年。合同期内,如派遣人员的数量、派遣期限有变更,则本合同期限亦相应变更。

第十二条 附则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三条 特别条款

(一)根据本合同第三条第二项1-10款,甲方将劳务派遣人员退回乙方时,应向乙方提供或传真有关方面材料或有关部门认定的事实材料并经当事人和乙方签字确认后,由乙方按法律法规处理。

(二)根据本合同第三条第二项11-13款,甲方退回劳务派遣人员时,甲方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

(三)除法律规定和本合同有约定外,甲方不得随意退回本合同期间的乙方劳务派遣人员,如有由乙方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由此涉及的给予劳务派遣人员的经济补偿金,应由甲方承担。

(四)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若甲乙双方或一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协议履行;若甲乙双方或一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协议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提出变更的一方应向对方提交书面的声明。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2022公司劳动竞赛活动心得体会总结三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类型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个月。

(二)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个月。

(三)乙方应在年月日前到岗。

注:《劳动合同法》调整了《劳动法》关于劳动合同终止的规定内容。取消了劳动合同的约定终止,规定劳动合同只能因法定情形出现而终止。也就是说,劳动合同当事人不得约定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即使约定了,该约定也无效。

规定到岗时间的理由在于:《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关系的建立日为用工之日(一般情况以到岗为准),劳动者签订合同后一直不到岗,企业不能随便解除合同,法律风险和成本很高,应约定到岗时间,以便后面约定本合同的自动失效。

第二条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作,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二)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注: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法》新增的必备条款。对于类似因生产经营需要,劳动者愿意服从用人单位调整工作岗位或用人单位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等条款,不再写入合同。原因在于:调整工作岗位属于变更合同行为,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变更需采用书面形式,因此,此约定涉嫌剥夺劳动者的合同协商变更权,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条款无效。

第三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乙方实行以下第种工时制。

1、实行固定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60小时。

2、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甲乙双方协商安排。

(二)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三)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和本单位规定休假制度。

注: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是《劳动合同法》新增的必备条款。

第四条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二)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三)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注: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是《劳动合同法》新增的必备条款。

第五条劳动报酬

(一)乙方试用期的基本(固定)工资标准为元/月,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元,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业绩考核情况核定。

(二)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种工资形式:

1、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基本(固定)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基本(固定)工资为元/月,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业绩考核情况核定。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2、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按甲方的有关制度为准。

3、其他工资形式。具体约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单位)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日。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注:本合同应注明劳动者的基本(固定)工资标准,绩效工资由业绩考核确定。甲方指定的单位解决的是劳动合同所在单位和工资支付单位分离的情况,即外派用工的情形。25日比正常发薪时间延后5日,规避有时合理期间晚发工资的情况。

第六条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当地政府规定的法定社会保险,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向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应缴纳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二)乙方因工负伤(死亡)和患职业病,依法享有获得医疗救治、经济补偿的权利。

(三)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患病、非因工负伤,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医疗期。

(四)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国家及甲方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

1.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双方协商一致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修改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注:人力资源部门应保留招聘资料,以保留录用条件的证据。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修订。对员工欺诈的情形,也可依据第39条第5项解除劳动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拟订,无变化。

第八条、其他约定条款

(1)凡由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双方另行签订《培训/教育协议》,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培训等费用,具体赔偿标准执行《培训/教育协议》的约定。

(2)乙方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甲方有权了解乙方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劳动者的学历、履历、资格或任职证书(明)以及以前劳动关系是否解除或终止等。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并应书面其真实性。若因故意漏报、隐瞒前述基本情况,骗取甲方签订劳动合同的,经甲方查出或被原单位追诉的,视为乙方的欺诈行为并导致甲方的严重误解,甲方有权依法申请认定本合同自始无效,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到岗日到岗的,本合同自到岗日满后自动失效,但甲方认可的除外。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4)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如果本合同的条款与附件内容有任何冲突或不一致之处,则以附件中的内容为准。

(5)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履行;若甲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

(6)乙方在合同期内,属其岗位职务行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所产生的所有专利、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进行商业性开发。

(7)双方签订本合同后,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再受聘其他任何单位从事与甲方相同或类似或有竞争冲突的业务。

(8)乙方对在合同期间得到的有关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情报、信息等商业秘密进行保密,不得将其泄露给任何第三者(亦包括无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员)。乙方违反保密义务则被视为严重违反本合同,并认为有足够的理由被辞退。此种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或期满后的任何时间对乙方仍有约束力。

注: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专项培训只在主合同中做原则约定,另行签订协议处理。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若双方协商不成或者发生劳动争议,应当依法向调解机构申请调解,或者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至少各执一份。甲方应按规定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并向劳动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2022公司劳动竞赛活动心得体会总结四

鉴于甲方 愿意聘用乙方为全日制的劳动合同制员工;

鉴于乙方 愿意接受甲方上述聘用;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及本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在互尽告知义务的基础上,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为定期合同;

本合同的固定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为期年个月,其中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为试用期,为期 个月。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甲方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一岗多职的工作原则,基于这一原则甲、乙双方同意:

甲方聘请乙方在部门工作,主要从事岗位,该岗位为乙方的主体岗位;除主体岗位外,乙方上级主管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安排其它工作。

第三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调整乙方的主体岗位。

第四条乙方应按甲方所规定的工作内容、范围及职责,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工作任务;甲方可对乙方工作进行考核。

三、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第五条乙方工作地点: 。

第六条劳动时间:

甲、乙双方同意执行定时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时间为: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时至5时。

甲方应合理安排乙方工作任务,甲方因工作需求延长乙方工作时间时,乙方应配合,甲方允许乙方作出相应时间的补休。

第七条劳动条件:

1.甲方应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的工作环境,保障乙方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2.甲方根据乙方岗位的实际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3.甲方按国家规定,对女职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工资支付:

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所称"工资"是指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包括奖金、国家及公司规定的各种补贴和津贴。

1.甲、乙双方同意甲方根据本公司先行工资制度标准确定乙方工资。试用期内工资 元,转正后工资为 元;乙方在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的前提下(以人力资源部的考核及部门经理考核为准),奖金为 元。

2.甲方于每月10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

第九条甲方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变岗变薪的制度,基于这一原则,甲、乙双方同意:甲方可在乙方工作岗位调整时对乙方的工资标准予以相应变更。

第十条甲、乙双方同意:甲方可根据生产经营的状况或乙方实际工作能力和工作表现(以人力资源部的考核及部门经理考核为准),适时调整乙方的工资。

五、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甲方为乙方依法购买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

第十二条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甲方应按国家所规定的休假制度,予以乙方符合条件的各类法定节假日,婚丧、生育等带薪休假待遇。

第十三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工医疗的,由指定医疗机构出具病情证明,按有关政府规定的或甲、乙双方的约定享受医疗期和医疗期内的病假工资。

第十四条乙方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工伤医疗期。工伤医疗期的时间由指定的治疗医院提出意见,并经本公司住所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医疗期间享受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待遇,工资改发工伤津贴。

第十五条乙方因工伤亡或非因工伤亡等待遇,按有关法律规定及公司有关规定程序执行。

六、规章制度、劳动纪律

第十六条甲方制订的规章制度(适用全公司员工的),应经合法程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并公示。

第十七条甲方制订的专项规则(适用乙方的),签订本协议时已详尽告知。

第十八条乙方对甲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已有效的各项规章、规则,表示已知并确认无异议。

第十九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及工作范围;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职业技能。

第二十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公司的规章制度,视具体情况给予不同程度的行政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

第二十一条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的,可变更本合同条款。

第二十二条订立本合同时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上海市有关政策及本公司有关规定发生变化时,甲、乙双方应变更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三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须变更本合同方可继续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四条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五条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3.在试用期内,乙方必须10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并办理交接工作。

第二十七条试用期满转正后,在合同期限内,除下列情形外乙方可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若未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的,应赔付甲方一个月实际工资收入。

1.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

2.被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审查尚未结案的;

3.乙方因与甲方就出资培训深造或资助购房等有服务期约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第二十八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并不支付任何形式的补偿金: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以人力资源部的处罚为依据)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以人力资源部的处罚为依据)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乙方提供的简历与实际不符的,乙方提供的学习经历与工作经历与实际不符的,乙方向甲方介绍的其培训经历、荣誉经历或职称、学历有虚假的情形视同为属于上述情形。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⒈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⒉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⒊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也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本合同以及甲方规章制度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4)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劳动合同的终止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⒈本合同期限届满的;

⒉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⒊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乙双方实际已不履行本合同满三个月的;

5.本合同期限届满,但乙方有第三十条约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期限顺延至该情形消失。

第三十二条甲方按法定程序宣告歇业、撤销、解散、破产的,本合同可以终止,但甲方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

第三十三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按规定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本合同终止;

第三十四条合同双方若要求续签本合同,应当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十、工作移交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终止之日起30日内或本合同任何一方作出解除合同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乙方必须履行工作移交义务,按照甲方移交规定程序全面、适当地办理移交。

十一、保密协议

第三十六条乙方在履行本劳动合同期间或离职后,对本工作掌握和了解的商业秘密有保密义务。乙方故意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要求赔偿。本条所指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悉,能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甲方的客户及相关业务信息属于甲方的商业秘密。

十二、违约责任

第三十七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须承担违约责任,具体赔偿额根据法律、法规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程度确定。

第三十八条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三十五条约定履行工作移交义务的,按该项工作移交所需要的期间为计算依据,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时上一个月的工资收入为标准支付甲方违约金。

第三十九条在本合同期限内,甲乙双方经协商另签专项协议的(如服务期协议、保密协议等),该专项协议为本合同附件,专项协议对违约责任的约定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该专项协议为准。

十三、劳动争议

第四十条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而发生劳动争议时,适用劳动争议程序。

第四十一条甲、乙双方发生的劳动争议可先行协商解决,也可自发生争议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服从仲裁的一方,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四、其它约定事项

第四十二条甲、乙双方确认,在本合同中注明的地址、通讯送达地、联络电话是各类文书、文件送达地。若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告知对方,未告知的,所发生的法律后果由未告知方自行负责。

第四十三条乙方在本合同中所签署的姓名和笔迹,确认为用于本合同履行期间(包括服务期内)对其他所相关文书的有效签名。

第四十四条乙方确认在签订本合同时,已了解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愿予以履行。

第四十五条甲、乙双方确认公司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公司公告的各类通知,都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第四十六条甲方已经将公司的基本情况(包括乙方的劳动报酬、劳动条件等)告知乙方,乙方也已经了解该情况,双方在此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四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第四十八条本合同如与国家、本市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时,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四十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定之日起须经甲乙双方签字盖公章后生效,两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条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原劳动合同作废。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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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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