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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转树作抓心得体会总结 新入检察院工作心得(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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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转树作抓心得体会总结 新入检察院工作心得(八篇)
2023-01-13 08:27:32    小编:ZTFB

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检察院转树作抓心得体会总结一

都说实习是枯燥无味的,因为工作人员不会马上把重要的工作交给我们实习生,所以在实习期间我们只是做一些我们能做的而且很平常的事情。但这恰巧能体现我们的工作态度和工作能力,这是试探针。为了试探自己。我们用了五个星期,体会也很多。

部门职责

我被分配到检察院举报控申监察科,从各科长处了解得知,举报控申科的主要职责有:

1、统一接待来访,处理来信。受理和分流举报、控告和申诉材料。

2、对受理的举报线索进行统一管理。对分流到本院各业务部门及基层检察院的举报线索和控告、申诉进行催办、督办。

3、对检察机关管辖的性质不明、难以归口处理的举报案件线索进行初查。

4、负责对举报人的奖励工作。

5、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如下刑事申诉案件:

(1)不服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申诉;

(2)不服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的申诉;

(3)不服人民检察院撤销案件决定的申诉;

(4)不服人民检察院其他处理决定的申诉;

(5)不服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以及被害人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尚在执行中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

6、办理本院负有赔偿义务的刑事赔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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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控申科是一个重要的部门,是连接群众和检察机关的桥梁和纽带,是来信来访者举报和申诉的第一站,是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部门,同时与本院其他部门以及基层检察院保持密切联系,以配合检察院各项工作的开展与完成。所以,举报控申科在检察院担任重要角色,不可或缺。

关于检察院转树作抓心得体会总结二

今年暑假,为了锻炼我们的专业能力,学校安排我进行了为期 50 天的专业实习。因为人数众多,我们分散到各个基层法院、检察 院进行实习。很幸运的,我被分到了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检察院刑检局 二室。我们一共 19 人在 7 月 11 日到达了检察院,并开始了为期 50 天的实习。

在实习中,由于我是第一次实际意义上的接触检察院的工作。

师兄师姐并没有因此产生不耐,反而细心的教会我如何理卷,整卷, 订卷, 当我把基本程序熟悉之后, 就完全放手让我独自处理这些卷宗。

这样的信任,让我动力十足,更加坚信了做好一切事物的决心。我很 庆幸,自己是被分在刑检局二室,在这里有着开朗的涛哥,认真的胡 师兄,耐心的伍师兄,开明的蒙蒙姐,还有好学的陈师兄,大家一起 认真的努力着,在这个大家庭里我学会了很多。因为师兄师姐们的刻 意,我实际学习了案件子检察院到法院中的所有过程,并且参加了几 起案件的开庭审理, 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并与自己在学 校所学的进行对比,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 了多彩的实际生活, 细致的了解了公诉起诉的全过程及法庭庭审的各 环节,认真观摩一些律师的整个举证、辩论过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 的适用及适用范围。除此之外,在伍师兄和胡师兄的带领下,我多次 进入看守所、拘留所 对犯人进行提审询问。在和犯罪嫌疑人的接触 中,实际了解了如何核实犯罪事实,探询犯罪的心理、动机。并学习 辨认犯罪嫌疑人的证言是否真实,是否有所隐瞒。在多次与犯罪嫌疑 人接触过程中,我终于学会了客观的看待事实,不把个人情感带入案 件之中。因为不止一次,我在询问犯罪嫌疑人的过程中,面对他们的 哭诉动了恻隐之心, 虽然仍然坚持了公正, 但心里实在不好受。

然而, 当我拿到相关犯罪嫌疑人的罪证后, 再联想到他们的哭诉和自己的同 情心,真的觉得很讽刺,他们是真正犯罪的人,有的甚至在证据面前 还要狡辩,这样的人不值得同情,而自己却同情心泛滥。其中最为典 型的一个案子, 是我和伍师兄一起去看守所询问一个女犯罪嫌疑人时 遇见的。当时我没有提前看过卷宗,直接和师兄一起去的看守所,因 此在讯问过程中,女犯罪嫌疑人否认她偷东西的事实。据她称,那几 条项链和珠宝是她做清洁的时候, 女主人扔垃圾不小心把这些首饰装 在一起给扔掉了,她当时觉得这个包好看就捡起来想占为己有,并没 有偷东西。

在这个过程中, 她还发毒咒说自己如果偷了东西绝子绝孙, 还说她进看守所这么久了, 丈夫、 儿子都不来看她, 她一生辛辛苦苦, 到老还受这种罪。她完全否认已经做过的笔录,说是公安机关刑讯逼 供的结果,还说什么她想自杀之类的。当时我真的以为她是冤枉的。

可是回到检察院看过证据后,觉得好傻。公安机关从她家搜出来比报 案人几乎一倍的赃物,以她家的经济情况连三分之一都不可能买到, 更何况这么多,此时我才发现自己受骗了,心里不是一般的难受,更 让自己难过的是自己的洞察力之差。好不容易当我调整好心态后,伍 师兄才对我说:

“小秦,当时你很同情那个人吧,现在是不是通过这 个案件受了很大的教育! ”我只能无言,因为这是事实。令我感动的 是,伍师兄一直都有注意我的情况,但并没有指责我不应该对罪犯有 同情心,这样会影响工作之类的,而是让我自己发现事实。让事实教 育我,使我在以后的案子中保持了真正公正的态度,不再将个人情绪 带入审讯中, 能够在面对犯罪嫌疑人各种伎俩时, 思考其中的真实性, 是否有破绽。在不断跟随师兄们来往于看守所,拘留所的过程中,我 真正了解和熟悉了有关看守所的提押程序和必须文件, 也学会了从犯 罪嫌疑人的神情中辨认其真实性。

此次实习, 我除了了解我国的公诉程序及法庭的作用和职能外, 同时还配合公诉人员做好案件的调查笔录和庭审笔录。

在实际运用中 知道了记录的诀窍,不是完完全全一模一样的记录。因为这样你会发 现,在开庭的这段时间是不可能完全记录的,因此必须学会记录重点 及事实,而无关废话就不需要了。只有这样才能快速、准确的做好笔 录工作。当然,同样需要做好案卷的装订归档工作,这可是为以后查 阅做好的准备工作,课不能出错的。

由于是在刑检局,我所接触的全部是刑事案件,一个渝北区仅 半年时间就要办理那么多案件, 而且公诉人到现在还持续着很高的办 案量。

以一个县市推至全国, 而且渝北区还是社会治安比较不错的区, 所以我国现在的犯罪形势不容乐观。大部分的案件都是酒驾、盗窃案 件,而其中的酒驾的作案人员几乎都是重庆本地的还比较好,但是盗 窃的作案人员几乎都以外来打工人员为主。

他们很多人是来重庆打工 的,没有找到工作就几个老乡一起从事犯罪活动,这些人属于流动人 口又不好管理, 以至于在案发后给抓捕和取证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另外,抢劫、抢夺、敲诈勒索、故意伤害、贩卖毒品等案件也频繁出 现,大部分案件也暴露出了社会的很多不稳定因素。例如黑社会性质 的团伙,犯罪人员的低龄化(很多犯人的年龄比我还要小) ,毒品的 泛滥等等。

在办案的过程中,正如我在前文中所说到的,是对法学 专业知识的再学习和再认识。

刑检局的老师们经常会就疑难案件进行 讨论,我从中获益匪浅,很多的法学专业知识拿到实践操作领域来讨 论,又可以有更深入的理解。

另有一点很值得一提的是,以前在学 校学习时,说中国的司法系统只重实体,不重程序,以至于对犯罪嫌 疑人的权利保护不够。通过实习我发现,这个问题确实存在也不可回 避。但让人欣慰的是,程序问题已经得到了很大的重视,这仅从我们 要完成的大量程序性文书就可以看出来, 这个问题远没有像以前在学 校里想象的那般恐怖。

更为重要的是我真实的了解到作为一位公诉人员不仅需要一个 严谨的工作态度,还需要一个严格遵守纪律的职业道德,在法律面前 容不得一点马虎大意! 在实习的日子里,我逐渐认识到扎实的专业基本功的重要性, 认识到对知识不断更新不断灵活加以运用的重要性, 认识到工作中具 体操作技巧的形成和积累的必要, 也认识到与人相处适应社会的必要。

在工作中,我发现许多知识都是书本上没有学过的,因此不知道该如 何做,这让我感到非常的郁闷。在学校总以为自己学的不错,可一旦 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 止境”的含义。这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就 是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

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 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 的。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 结合的办学模式,具体说就是要处理好“三个关系” :即课堂教育与 社会实践的关系,以课堂为主题,通过实践将理论深化;暑期实践与 平时实践的关系,以暑期实践为主要时间段;社会实践广度与深度的 关系,力求实践内容与实践规模同步调进展。

在实习过程中,也发现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我国政府为推进 法治建设而进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大成就。人们的法 制观念、法律意识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普法的深度与广度上还 有一些不足。比如有些时候,人们对有些法律条文是知道的,但却不 知道如何适用它,以至于触犯法律;有时候人们对两个以上不同罪名 的认定,存在着争议,而这点又是十分重要的细节。有一个案件就是 这样的,被告人是酒后驾驶,造成一人死亡但据他所说,是在行使过 程中,刹车突然失灵,导致的被害人死亡。就这一细节,我们无法确 认,因为这是关系到“交通肇事”和“意外事故”的分界点,只有确 定了这一点才能决定被告人的罪名。

这一个案例就说明我们的普法活 动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实际,真真正正的让人们了解法律、法 规的含义。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步确立人们对法律的信仰,确立法律 神圣地位,只有这样法治建设才有希望。

在这些成长的日子里,我实践、思考、反思、总结,所得收获 都已经成为大学生涯中宝贵的财富。50 天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它 架起了我从学校到社会的桥梁,承载了我即将面对现实和挑战的心情, 必将终生难忘!

关于检察院转树作抓心得体会总结三

这个假期,我在家乡的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学习。

早在大一上半年,法理老师就鼓励我们深入实际,走进公检法部门,设身处地的去感受——也许那就是以后与我们为伴的地方。

我的家乡,一个美丽的城市。在城区的最高处,矗立着三座巍峨挺拔的大楼,那就是代表着全县80多万人民的权利、真正维护人民利益的公检法办公大楼。因为地势高,远远就能看到。对于外界人来说,它们就像是三座城堡,总是那么的神秘,而又是那么使人尊敬,对于我,却又多了一份向往……

7月5日,我真是来到人民检察院学习。来到这向往已久的地方,站在门口,一股神秘感迎面袭来,我有些兴奋了。走进大厅,“公生明廉生威”六个镏金大字映入眼帘,来来往往的工作人员都穿着制服,胸戴国徽,我这个一身便装的倒真有点儿格格不入了。这样,兴奋之余的我又增添了几分紧张。

我被安排到了公诉科。接待我的是一位姓孟的科长,一个年近六旬的老者,但精神矍铄,而且总是面带微笑,我亲切的称他“孟大爷”。孟科长简单询问之后就向我介绍了供公诉科的全体成员,他们每个人都很亲切,并不是我想象中的“眉头紧锁,一脸的严肃”。很快,我融入了这个“特殊的集体”。

由于大二才学,我对刑事诉讼法了解的并不多。孟科长送给我一本《法律法规选编》,让我先对刑诉有初步的了解。一起刑事案件首先要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刑诉法第89条规定:“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第九十条规定:“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案件,应当尽进行预案,对收集、调取的证据材料予以核实。”侦查的主要内容有: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物证、书证;鉴定;通缉等。侦查终结后,由公安机关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起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公诉科。

检察院公诉科收到起诉意见书后,要对“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刑诉法第137条)等作进一步调查,“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刑诉法第141条)。

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公诉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指控的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刑诉法第150条)人民法院对案件判决和裁定后,要将判决返回检察院进行审查。判决和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执行。并且“人民检察院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如果发生有违法的情况,应当通知执行机关纠正。”。

通过学习,我对检察院的任务和作用有了初步的了解。检察院主要是起一个检察监督的作用,是保证整个案件的全过程真实合法的根本。如上所述,一起刑事案件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要移交检察院,检察院需要对所有案卷材料再次调查,经确认无疑后才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判决下达后还需检查员审查,若有异议,检查员有权提出抗诉。以上这些都由检察院的公诉部门完成,也就是说,公诉部门是连接公安机关与法院的重要纽带。并且在执行刑罚的活动中还需人民检察院实行监督。

了解了这些基本情况后,孟科长便帮着我熟悉他们的具体工作内容。几乎每天都有从公安机关送来的新案子、法庭下达的“出庭通知书”和“刑事判决书”;被害方前来询问案情;整理装订案卷……公诉科的工作人员每天都忙忙碌碌的,但他们总还是抽出一点时间给我介绍讲解,并让我亲身体验。在他们的精心指导下,我很快掌握了一些基本情况,我很是喜欢这些工作,既锻炼了自己又增长了知识。其中让我经历最深的则是法院和看守所。

经过在检察院几天的学习后,我便跟随他们去法院开庭。从没去过法院的我满脑子都是它的庄严与神秘。那天第一次跨进法院的大门还真有些紧张。大门很宽,由两个巨大的大理石狮子守护着,张着大口,从它们身边经过,似乎能听见那响彻天地的吼声,它们保护着人民的权利,象征着法院的威严,更震慑这不法分子的罪行!走进主楼,迎面是一幅巨大的浮雕,一个巨大的铜制天平镶在中央,也展示了法院的根本意志。此时的我又紧张转为激动,又由激动变为兴奋,我很庆幸自己是个学法之人,能够有机会来到这神圣的地方,身临其境的区感受……

经常跟着他们去法院开庭,法庭的基本程序也略知一二。刑事审判庭(以下简称刑庭)一般是由一名审判长、两名审判员(或一名审判员,一名人民陪审员)、检察院公诉方和被告方组成。公诉方一般有两名公诉人员,其中一人负责记录。开庭后,首先由审判长核实被告人身份,宣布法庭组成人员,本告人在法庭上的权利和义务等;其次是法庭调查。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向法庭停工证据;第三步是法庭辩论。由公诉方与被告人就本案有疑问的地方进行讨论;最后由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案件不能当庭宣判,因此判决书几天后才能下达。

真正走进法庭,亲眼目睹许多案件,却也看到了犯罪嫌疑人那鲜为人知的一面,竟也让人感动……

记得一个不过25岁的男青年因多次盗窃、抢夺、抢劫被捕。开庭那天,他的父母早早的坐在旁听席上,很是安静,但仍掩饰不住脸上的紧张,不时地抬头张望。当男青年被法警带上法庭是,他们腾地站起来,母亲紧紧地抓住父亲的手,而那老父亲早已全身颤抖,小伙子抬头看了看年迈的父母又马上低下头,转身过去。审判过程中,小伙子态度很好,闭庭后法官告诉他他家里已经赔偿了7万元,还需3万元,小伙子听到这愣了一下,突然回过头说:“妈!您哪来的钱?!”母亲哽咽着:“想办法凑呗,你媳妇把戒指都卖了……”小伙子再也忍不住了,哭着对法官说:“求求您别让我妈再赔那3万了!我宁愿多判几年!我家真的是没钱,我妈还有心脏病,受不了折磨了,都是我的错……”他的父母失声痛哭……回来的路上,一位检察人员感叹道:“还真是个孝顺儿子,早知现在何必当初呢?”我什么也没说。原以为这些人都是十恶不赦的大坏蛋,没有一点儿人性,却不知也有如此之孝心。几天后,判决书送到检察院,数罪并罚,他被判了19年“等出来后再尽孝吧……”我又会想起法警上的一幕幕,也许以前他是一个无恶不作的坏人,他的快乐都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指导在法庭上看到为他而身心憔悴、白发苍苍的父母,违法而支离破碎的家庭,才良心发现……

现在犯罪越来越趋向于年轻化,他们还没有完全成熟就步入社会,凭着一股子猛劲、所谓的哥们儿义气,头脑一热铸成大错。当他们戴着手铐脚镣再次见到父母时,才明白还有比自己更痛苦的人——自己的至亲,才懂得伤害最深的是自己的父母……此时的他们泪流满面,企图用悔恨的泪水洗刷自己的罪行——但一切为时已晚,等待他们的是漫长的监狱生活……“好好改造吧,出来后做个好人,回报父母。”我想。

去看守所提讯也是公诉科的工作之一。公安局将案件送至检察院后,公诉人员要去看守所再次审讯犯罪嫌疑人,核实口供,嫌疑人的供认态度等。

这看守所可不是个一般的地方,恐怕这世上没有人希望进去享受一番“人间仙境”。第一次去那,虽然是跟着好几位检察官去的,心里却还是紧张,害怕之余还得加上“恐怖”二字。四面高墙,每个墙头都有武警端着枪来回巡逻;中间一道大铁门,估计得有10多公分厚,站在门外,里面显得十分的安静,安静得让我更有些害怕……好容易鼓足勇气走进大门口,来到“大墙内”,院子很大,大部分是菜园,只在院子最深处有一栋二起小楼,被密密的铁丝“缠绕”着,一种压抑感很快产生。菜园中有十几个人在劳动,有人看管着,想必就是所谓的“劳改”吧!

检察院的人员到看守所提讯需要填写“提押证”,经有关人员签字后,由看守所的管教将犯罪嫌疑人押至审讯室,检察人员进行审讯。看守所关押的犯人是统一着装,有三种不同的颜色:绿色是指被拘留的人;橙色则代表已经判了刑的;而黄色的是将要受到法庭审判的人。

去了几次看守所,亲眼看到“大墙内”的他们的生活,“单调乏味,没有自由”,这个地方,也许只有鸟儿才是自由的,一次跟一位姓李的检察官(我称她李姐)去提讯,提的是一个涉嫌诈骗的妇女,有40多岁。整个审讯过程,她都是满脸的后悔,不时地说自己真的只是一时糊涂,为了养家糊口……我看看她的资料:五个孩子,最大的上高中,最小的才四岁。快结束时,她突然站起来,却又小心翼翼的说:“请、请问您能不能借我电话用用,我想给孩子打个电话,我家有五个孩子……”李姐问:“看守所没有电话吗?”“有,可轻易不让我们用,唉,有人管着的……”说罢又央求我们,无奈,李姐说:“我们没带手机,而且我们也有规定……”

还有一次,是一个不过20岁的小伙子因涉嫌寻衅滋事被逮捕。提讯中,小伙子悻悻的说:“还是外面好,以前还真没觉出来……这地方真是啥自由都没有呀,憋死人了……以后再也不进来了……”

类似的话几乎每次提讯都能听见。看着他们无奈的表情,渴望自由的眼神……我不禁一次次提醒着自己:珍惜美好生活,珍惜青春,珍惜生命……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一个多月的充实而又短暂的学习很快过去,这是我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它让我学到了许多书本上无法学到的知识,看到了许多一般人很难看到的情形;使我从另一方面了解了人间冷暖,感受那份特殊的亲情。让我对公检法有了新的认识,不再有神秘感,更多的是向往……一个多月的学习,我受益匪浅,它就是我的一位特殊的老师,用现实教会我做人的道理;它又是一盏明灯,照亮我前进的道路!

关于检察院转树作抓心得体会总结四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你们好!

在今天爱岗敬业这个演讲会上,对刚才各位同志的精彩演讲表示热烈的祝贺!当领导交给我这个任务的时候,我觉的太有点艰巨了,到不是这个任务的本身的有多少困难,而是我自己太平凡了,没有什么轰轰烈烈的先进事迹,讲出来让大家学习,只好讲些工作中的平凡琐事,来叨扰了。

在这时间的大刻度上回过头来,整理整理自己走过的足迹,比一比过去和今天的自己,收拾收拾久已潦草的心情。是啊,多少都有些变化。这当中有一夜之间风云突起、地覆天翻的巨变,可更多的,都是些不知不觉的"潜移默化":头发少了、皱纹多了、孩子有了、朋友难见面了……

如果说社会是一个大染缸,那么每一个检察官就是一个奇妙的提纯器,朝他们涌来的是发臭的污水,肮脏的垃圾,而他们转手捧献给世人的却是鲜花、微笑、宁静、详和。当曾经年幼的我在冥冥之中顶礼膜拜,接过了神圣的正义之剑时,才真切地体会到检察事业的凝重感。的确,每一位检察官的双肩扛着的是闪亮的五星,头上顶着的是耀眼的国微,那是一个用血肉之躯撑起的昭示着神圣与正义的正三角。高擎着雪亮的正义之剑,深情凝望烁于国徽上圣洁的光环,热血沸腾的胸中倾刻间耸立起默默无言的巍巍群山,无论春霜秋露、冬雷夏雨,它们永远昂首激越、浩然正气。纵然我们也是有着七情六欲的凡胎俗骨,但是只要撑起了这个神圣的正三角,我们所需要的敬业精神正如山之魄雄壮、豪迈、刚毅!

一转眼,我在长治城区人民检察院,从一个普通书记员到代理检察员,检察员已经干了二十四个年头了。回首往事,似乎那年轻岁月里的"自己就在眼前。二十八、九岁,中等个精精干干,我永远那么兴冲冲的,铆着一股楞劲儿。手握法律的利剑,肃清社会的毒瘤,我觉得真光荣!在我涉世未深的头脑里,做个好人、好检察官,让坏人在我手里绳之以法,是一件既简单又痛快的事儿。工作第一年,我就递交了决心书,决心要在光荣的检察队伍里,做一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社会除害的好检察官。今天我扪心自问,这些刚进入检察院时立下的志愿,仍然在我的内心炽烈、激荡、沸腾,一点本文来自第一范文网,也没有变。二十四年了,潮流花样翻新,享乐不断攀升。我们这一代人,是得了改革开放的春风之先的一代,是意气洋洋的弄潮儿的一代。从小一块儿踢足球放风筝的街坊小伙伴,如今开私家车、住豪宅的我的同龄人,真不在少数。而我呢,二十几年穿着制服蹬着自行车风里来雨里去,来来去去都是奔着检察院,都是为了那一本本载着受害人血泪辛酸的案卷。别人用存款和产业来衡量夸耀自己,而自己呢?除了增长的经验、丰富的思想、更沉重的责任感,年轮老去,记载的全是多少付出、投入,我依然是两袖清风,什么也没有存下。经我眼看的案卷、亲手写的报告材料,要是都积起来,怕也称得上"汗牛充栋"了吧?这就是我所有的"无形资产"。

20xx年初,我被派驻长治监狱检察室,工作环境变了,接触的人也变了,检察院内流行的说法是批捕的有权,起诉的露脸,驻监狱检察室既没权又不露脸,整天和犯人打交道,枯燥无味。但我却不这么认为,人民检察院对监狱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依法实行监督,是法律赋予我们的神圣职责,它包括对监狱执行刑事案件判决、裁定,以及狱政管理、教育改造和生活卫生等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还有对监狱管理范围中发生的刑事案件和监狱警察的职务犯罪的立案查处,监督检察的任务和范围既多又广,不是没事可干而是需要干的工作太多了。

我一到监狱检察室,就立即深入狱区内的各分监区,了解干警的值班情况和犯人的教育改造和生活卫生等情况。走进食堂看见油腻的地面,水啧啧的锅台面,叮满苍蝇的凹璇的面案板,给人一种不好的感觉,我们立即找来监狱的有关领导,指出这种不卫生状况可能给犯人带来的危害后果,监狱领导很重视这个问题,当即拍板对食堂进行改造。现在走进食堂面貌大变,地面亮了,锅台净了,案板换成不锈钢的了,苍蝇老鼠不见了,给人的感觉卫生了,漂亮了。

有一次有个犯人,突然拒不出工,分监区干部找其谈话不但不起作用反而绝食了,干部就将其关了禁闭,在禁闭室该犯人还是绝食,我知道这件事后,立即深入禁闭室找其谈话,但该犯人一句话也不说,我不厌其烦找其谈了十几次话,仍不见效果,我就深入其所住的监舍找和其要好的犯人了解情况,得知该犯人是因为妻子提出离婚,家里只剩近70岁的老母亲一个人无人照看,就觉的活的没意思,想自杀,了解到这种情况后,我知道他的问题在与正确对待妻子提出离婚这个问题,我采取了两方面做工作的办法,一方面继续做该犯人的思想工作;另一方面,找到该犯人的妻子了解情况,发现他们之间的感情非常好,还有一个三岁的孩子,她提出离婚是其父母逼迫的,我们又找到她的父母和其谈心,终于做通了其父母的工作,这样我们带着该犯人的妻子立即返回监狱,让二人见面,该犯人见到妻子时,简直不相信自己的眼睛,当他妻子说明情况后,他立即抱头痛哭,并跪下给我们磕头,我立即将他拉起来,他表示从今后一定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出狱和家人团聚。

我是一名人民的检察官,必须牢记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自己的本职工作中,身体力行"立检为公,执政为民"的信念!具体地说,就是要公正执法,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

20xx年来,我感触最深的是,再好的法律也要,也要靠执法者去执行。所以执法者首先要提高自身的素质,才能做到公正执法。作为一名人民的检察官,只有加强学习和思想道德修养,才能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才能有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否则,讲政治就没有方向,讲正气就没有基础。只有严格自律,自重、自省、自励,才能防微杜渐,对得起自己的良知,努力做到: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人,扎扎实实做事,公公正正执法,不做懒官、不做昏官、更不做贪官,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对得起党、对得起国家、对得起人民群众。

"人贵有自知之明"。我清醒地知道,我在思想上、工作上还有缺点、弱点,与党和人民的要求、与新形势下的工作需要,还有一定的差距。今后,我一定以更加饱满的政治热情和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进一步加强对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坚持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更加自觉地接受党的监督,接受同志们的监督,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在自己的本职岗位上,与时俱进,迎接新挑战,创造新业绩,决不辜负党和人民的信任和厚望。请同志们放心,请人民放心,请党放心!谢谢领导和同志们!

关于检察院转树作抓心得体会总结五

为期六周的实习期结束了,我在这六周的实习过程中学到了很多在学校课堂上根本学不到的知识和技能,应该说是受益颇深。在具体的实习过程中,我了解了国家机关的相关职能,细化了一些课堂上的知识,对自己的学习和生活也有了一些思考。

在实习过程中,我做到了一次不落,全勤到位;中间还加班两次,出差一次共三天;与单位的工作人员打成一片,说来真正体验了具体的实践工作。

一、实习单位的基本状况

我这次实习的单位是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处,从开学初一直到4月7日,共经历了六周。

反渎职侵权处主要是为了处理国家工作人员犯渎职罪、利用职务侵权罪而设立的。从我国现行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来看,反渎职侵权处主要负责四十多个罪名的侦查工作,是具有很强专业性质的检察机构。

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处是主要职能是负责对全市检察机关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实施的非法拘禁、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等案件的侦查、预审工作的指导;负责重大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的侦查;直接立案侦查本地区重大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组织、协调、指挥跨地区的渎职侵权犯罪大、要案件的侦查及个案协查工作;协调、指导全市涉外及跨区、县渎职侵权案件工作;研究分析全市渎职侵权犯罪的特点和规律,提出惩治对策;承办区、县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工作中疑难问题的请示事项;研究制定全市有关渎职侵权检察业务工作的规定。

二、实习过程的主要情况

我进入反渎职侵权处实习,主要从事的是一些法律文书的处理,跟随侦查人员办理一些案件,以及一些协助性质的工作。在此期间,我认真学习了有关渎职、侵权类犯罪的具体规定,明确了这两类犯罪的立案标准,了解了国家机关在侦查犯罪方面的一些技术手段和工作流程。

(一)学习渎职侵权案件的具体规定

刚进入实习单位,单位领导向我们介绍了一些关于反渎职侵权处工作的基本情况,又给了我一本关于反渎职侵权工作的手册。我认真学习了有关反渎职侵权案件的一些细节情况。

通过学习,使我对于课堂上有关这一类罪名的相关情况有了更细化的认识,对于渎职侵权罪的认知程度加深了。

(二)法律文书处理

在实习期间,我协助处理了大连市各基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科的立案报批表;负责录入一些预立案案件的基本状况;协助打印记录一些询问和讯问笔录以及一些其他的基础法律文书工作。

实践中的检察文书与我所学习的司法文书课程有很多相通的地方,有些有区别,但基本大同小异。对于笔录的记录,我觉得我还是缺少实践经验,不知道该记那些语言,不该记录那些语言,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

(三)协助办案人员办理相关案件

实习过程中,我跟随检察人员办理了一起税务人员渎职案件,一起司法人员渎职案件,一起海关工作人员渎职案件等。值得一提的是,还接触了一起跨地区的重大侵权案件。

通过跟随办案,我深知实践与理论的差别。理论是系统化的,而实践中的案件由于时间地点的差别,可以说是非常凌乱的,没有丰富的经验和能力是根本拿不下来的。

三、专业知识在实习过程中的应用

我在学校学习的是法学专业,可以说是面面俱到式的学习。但由于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处立案管辖的渎职侵权类犯罪包括刑法分则第四章规定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和刑法分则第九章规定的渎职犯罪,所以对于我在反渎职侵权处的实习工作具有实用价值的,主要包括刑法和刑事诉讼法。

首先,刑法中关于这些罪名的构成和认定,对于认定犯罪是非常有指导意义的;刑事诉讼法中关于人民检察院独立侦查案件的管辖范围是反渎职侵权处工作的依据,关于侦查的程序规定,询问和讯问的方式和证据等,都是与实际相结合的。

其次,由于刑法本身调整的社会关系就极为复杂,而且国家职能的广博,使得侦查渎职、侵权类犯罪时需要应用许多学科的知识,如会计、税务、交通等等。在处理相关的一些案件中,我明显感觉到其他专业知识对反渎职侵权工作的重要性。如果对于这些知识不够了解,那么就看不出问题,说不定就成了一个外行。

最后,在法律文书的处理过程中,感觉到实践中的法律文书比起书本上的文书类型要多的多。虽然文书格式各异,但与课堂上所讲的也是大同小异。

四、实习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其原因和解决途径

由于渎职侵权类案件的复杂特征,加之我们国家体制的一些不完善,使得在处理渎职侵权案件中产生许多问题。结合我的观察,发现了如下的一些问题:

首先,对于案件的后续工作做的不够。侦查人员侦查完以后,对于案件出现的原因等许多方面不作处理,没有及时向一些单位提出司法建议,对于犯罪的再预防不利。

其次,在办案过程中,对于现代科技手段的应用还不完善。在我实习期间,正值辽宁省全面推选询问讯问过程全程录音录像,但是在跟随办案过程中,发现这些技术设备不完善,而且相应的软件程序不是很先进,技术人员的技术手段也不熟练。

最后,在跨地区办案过程中的效率不够高,在这次实习的出差过程中,我发现行程那么远,只是核实几个问题,等回来后,过几天还得过去,执法效率不是很高,而且浪费了国家的司法资源。

当然,实践中的问题不止这些,这些只是我看到和感觉到的。分析其中的原因,不外乎如下:

一是办案人员有一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只管自己所办的案子中的问题,而对于引发犯罪的原因的事项不关注,怕得罪别的机关和人员。

二是培训和学习体系不完备,技术人员的学习和培训没有跟上时代。而且由于技术人员的技术单一,不能适应案件录音录像的专业特点。

三是地区合作不强。异地司法协助的功能没有发挥好。

针对出现问题的原因,应当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逐步解决和消除这些问题:

完善办案人员的职责,对于办案人员的职责,不但要对其侦查案件的活动,还要针对其办案所接触到的问题。在案件中发现容易出现犯罪的地方,让办案人员给予司法建议的职责;加强案件处理完毕后的再预防工作,防止同类情况的出现。

加强技术人员的学习和培训,从政策和纪律上要求其与时俱进的学习,对于跨专业的知识要求其尽量掌握。

充分加强地区司法合作,对于不需要异地办理的案件,尽量利用当地的司法资源,同时对于对方的司法协助要求也予以配合。

五、实习体会

这次实习,我真正接触到了法律工作的一部分,提高了自己的实践能力和认知水平,更使我明白了一些道理,体会很深。

(一)在课堂中一定要刻苦学习理论知识,应当明白“书永远都不白读”的道理。现在许多同学都说,实践与理念是不同的,书上讲的在实践中是用不上的,看书没什么作用。从我的实践来看,课堂知识对于从总体上把握工作的方向,对于某些工作的指导作用,是实践所不能代替的,加强课堂知识的学习,对于工作是很重要的。

(二)理论知识必须通过实践的检验和认可,这样才能与实践结合,才能更好的指导实践工作。虽然实习单位的工作,我在课堂上都有所闻,但到实际中,才发现,现实

还是很复杂的,不是说光凭一些框架式的理论就能解决的。参加实践对于理论知识的学习和深化,是很有帮助的。

(三)现代科技对于处理实际问题作用太大了。在这次实习中,我们查阅案件,都是通过网络,办案自动化不但节约了时间,而且对于处理案件也不无裨益。全程录音录像,提高了案件的透明度,对于司法文明的发展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办公自动化、网络化,提高了效率,节约了国家资源。

(四)必须扩展知识面,增强综合素质。这次实习中接触的案件,与其他各门科学都有联系。在查帐过程中,会计、税务的知识显得极为重要,不明白,就不懂;交通、海关知识对于了解当事人所处的环境,对于案件的侦查对有帮助。加强综合技能的培养,扩大知识面,可以切实的开展实际工作。

关于检察院转树作抓心得体会总结六

尊敬的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叫***,今年**岁,****人,中共党员,大专文化,1983年10月参加工作,1994年调入县检察院工作,1998年*月任助检员,先后在反贪局、渎侦局工作,现任****。

根据有关规定,今天,我很荣幸将被县人大常委会拟任检察员一职,如能获得通过,我将从以下几方面做好自己的工作:

积极进龋我将进一步增强事业心、责任感,增强竞争意识、牢固树立敢为人先、敢当排头的理念,敢想、敢干、敢作、敢为,在巩固已有成绩的基础上,积极进取,再创佳绩。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为本院历任检察官中工作最出色的一员。

作为检察官,我会时刻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透过表象洞察本质,从政治高度观察问题,思考问题,处理问题,时刻清楚应当支持什么,反对什么,提倡什么,抑制什么,作政治上的明白人。在履行检察职能中,牢固树立大局观念,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全党工作的大局,找准检察工作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的切入点、结合点,确保检察工作健康发展,实现检察工作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求真务实,就是不急功近利,不搞形式主义,不作表面文章,而是脚踏实地,真心真意听取干警及群众的意见,重实际、出实招、说实话、重实干、求实效。坚定不移,高标准的办好案件。打击刑事犯罪,推动反腐败斗争,强化法律监督。

作为检察长,我将树立“办案是硬道理”的思想,用办案统领检察工作全局,坚决顶住各种阻力和干扰,作党和国家的坚强后盾,把每个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开拓创新,就是不因循守旧,不固步自封,而要有蓬勃朝气,有昂扬锐气,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以创新的意识、创新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开展工作,大胆探索新形势下做好检察工作的新途径、新方式,使检察工作始终保持旺盛的生机和活力。

作为检察官,我将不断学习,紧跟时代发展的步伐,努力提高自身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完成好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在学习的过程中,开动脑筋,思考大局,思考时势,学以致用,注重运用理论指导实践,提高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

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在各种诱惑面前警钟长鸣,自重、自警、自盛自励,把握住自己。对党负责,对检察事业负责,对个人前途负责,对家庭负责,严格要求自己,坚持廉洁自律。时刻想到,我们手中的权力是人民给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在履行职能中,必须严格依照法律、依照制度行使权力,容不得半点私情、私利。一身正气,两袖清风。

如果,这次我未能获得任命,我也决不恢心丧气,这证明我的工作中还有不足之处,我将开展自查自纠,正确对待,并一如既往的努力工作,克服困难,改进不足,为我县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保驾护航,为神圣的检察事业作出自己的贡献。

关于检察院转树作抓心得体会总结七

回首自己之前暑假在检察院实习的一个月里,我一直十分的怀念,自己能够在检察院实习,是我托了很多关系之后才得到的,我十分珍惜这样的机会,毕竟这样的实习机会并不多。在以往的实习中,我有很多的不足之处暴露出来,我想我会在这一次实习中改正这些缺点,取得更大的进步的。以往自己一直很努力,在这次实习中,我也是一如既往的努力,自己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只要自己一直不断的努力!

今年暑假,我有幸来到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实习了一个多月,以助理检察员的身份,投入到了政法工作中。一方面希望通过实践对大学期间所学到的理论知识有一个感性客观的认识,另一方面希望提高自己的人际交往能力,提高自己对社会的认知能力。一个多月的时间,我跟随带带我的沈老师做了很多工作:制作审查意见书,提审犯罪嫌疑人,写公诉意见书以及起诉书,出庭支持公诉等等,自己也从中学到了很多:

一、制作审查意见书

几乎每一个来公诉科实习的学生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制作审查意见书。这个工作说简单也简单,说复杂也复杂,个人觉得考验的是一个人的耐心和细心。说简单是因为这些案子是从公安机关移送过来的,一些繁琐的工作已经由他们做了,说复杂是因为公安机关每天要处理的案子很多,可能会有一些疏忽的地方,这时就要考验一个检察官的细心与耐心了,从鸡蛋中挑骨头了。

我参与审查的第一个案件是盗窃的案子,听沈老师说他们处理的最多的案子就是盗窃案了,现在盗窃的手段也是日益翻新。我首先花了两个多小时的时间看完了卷宗,这卷宗的主要内容涉及犯罪嫌疑人的讯问笔录,被害人的询问笔录以及相关的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等等,详细的了解了他的作案动机,作案手段,涉案金额以及公安机关的发破案经过等等,可以认定他构成盗窃罪了,然后实地操作,找来了一个盗窃案的模板,照在上面做了一份审查意见书,我发现这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证据的认定问题了。

据以定案的每一个证据都经过查证属实,证据的取得合法有效。据以定案的证据与被证明的事实之间具有客观关联性。最后的目的是为了这样一句话:据以定案的证据能得出唯一的排他性的结论:犯罪嫌疑人犯盗窃罪。

大概一个多小时后,一份完整的审查意见书就完成了,我就拿给沈老师检查,沈老师看完稍作修改后让我打印了出来,我知道成功了。这一个月来我所制作的审查意见书有很多,我自己也记不清到底有多少了,反正什么乱七八糟的案子都有,一宗比一宗匪夷所思,一宗比一宗令人乍舌……通过一堆堆的卷宗,我第一次觉得课本上枯燥乏味的法律条文,老师挂在嘴边的各种光怪陆离的案例原来和我们的距离是这么地近。真后悔自己在课堂上没有好好学,书到用时方恨少。

二、出庭支持公诉

在开庭前的一段时间里,检察院会收到法院的出庭通知书,然后检察官就要做开庭前的准备了,包括辩论提纲和公诉词等。到开庭的日子了,由于没有工作证,我没有以公诉人的身份出庭支持公诉,沈老师让我坐在旁听席旁听。我发现法庭上检察官的形象更伟大,尤其是检察官宣读起诉书和发表公诉意见的时候。

我发现并不是把案件移交给法院后,检察官就等着开庭了,其实在出庭支持公诉前,检察官必须进一步审查证据,熟悉案情。 应该说案件在提起公诉时,检察人员对案件都有了深刻的了解,但由于起诉与开庭在时间上有一段距离,而且检察人员往往同时承办数个不同的案件,容易淡忘一些关键情节,所以在开庭前需要对起诉证据进一步审查。

同时进一步熟悉案情,分析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可能提出的辩解,这样才能在庭审中灵活自如地运用证据,及时反驳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无理辩解,应付各种事先没有考虑到的情况,有力地揭露和证实犯罪,充分行使出庭支持公诉的权利。

三、提审犯罪嫌疑人

其实在实习期间,我做的最多的工作就是随检察官到看守所提审犯罪嫌疑人,每一次提审都会学到很多的东西。非常清楚的记得我的第一次,刚进去时,对看守所里面的一切都充满好奇心,不停地观望。但是面对犯罪嫌疑人时,我确安安静静的坐在那里埋头做笔录,一点都不敢直视犯罪嫌疑人的眼睛。

这一点被沈老师发现了,在回来的路上,沈老师对我说,下一次再来的时候一定要抬头面对犯罪嫌疑人哦,在犯罪嫌疑人的面前,你就不是实习生了,你就是一名检察官了。后来我自己想了一下,是的,犯罪嫌疑人他哪知道我是实习生啊,如果我总是一味的低头记笔录,给他的印象会是什么?

今天这个“检察官”一脸的孩子气,而且一点威严也没有,哪是国家工作人员啊!在犯罪嫌疑人面前,我代表的就是检察官,代表的就是整个检察院的形象,一定要让他感觉到法律的威严。所以在后来的提审过程中,我勇敢的与他们直视,有时候也会发问几句,发现这种感觉很好。

在这个过程中,我跟随了很多的检察官来提审,我几乎成了看守所的常客,每个检察官的讯问方式都各有不同,这期间也学到了很多的讯问技巧。很清楚的记得一个合同诈骗罪的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态度非常的强硬,只承认了其涉案的一笔,但是张检察官一步步地突破他的心理防线,最后他全部供认了他的犯罪行为,还检举揭发了其他人的犯罪行为,争取立功。

他给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就是:我们虽然现在法律地位上有差别,但是我们人格上都是平等的。我觉得也许就是这句话,真正的打动了他,使他能够如实的交代自己的犯罪行为吧。在他面前,我真正的理解了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这句话。

跟随科长的那次提审给我的印象也很深,他提审时第一句话就是你要好好交代。我发现他们对于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很重视,从他办的一个案子就很容易看出来,一个抢劫案,两个犯罪嫌疑人,其中一个态度非常好,另一个态度强硬,什么都没有交代,在零口供的情况下,最后态度好的判了两年半,态度强硬的判处七年,现在判七年的那个在农场后悔着呢。

因为检察院移送给法院的材料中有一个量刑建议权,法院基本上都在这个幅度类量刑。所以聪明的罪犯这个时候最好坦白从宽,要翻供到法庭上再去翻,那个时候反倒给了检察官一个措手不及,然后运气好的话,他的翻供说不定还会被法官所采信!

四、草拟起诉书

在完成了前面几个阶段后,就到了草拟起诉书的时候了,沈老师很相信我,经常让我草拟,要知道这些是要代表检察机关拿到法庭上宣读的,是要送达犯罪嫌疑人,被害人等相关的人员的,可想而知它的格式,语言等方面是多么的严格。

和制作审查意见书一样,还是找了一个模板来参考,但是我还是认真的斟酌每一个用语,生怕弄错。最后完成后,就拿给沈老师修改,几乎没怎么改就让我打印出来,然专业实习是提高自身素质及知识,把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一个过程。专业实习也是大学生活中所必备的课程,是对我们在大学课堂上所学知识的一次重要检阅,是我们大学生踏入社会的第一步。对于法学来说,实习显得更为重要。

关于检察院转树作抓心得体会总结八

同志们:

今天的会议虽然时间不长,但安排紧凑,效果很好。人大和“两院”相互通报了各自一年来的工作情况,就建立与完善人大与“两院”工作新机制等问题交换了意见,同时实事求是地提出了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通过交流和座谈,使我们人大和两院的同志们在许多问题上达成了共识,我认为会议取得了非常好的成果,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下面,我再强调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与审判机关建立更加紧密工作关系的重要意义。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行使管理国家权力的政权组织形式。宪法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人大与“一府两院”的这种关系,是我们国家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所决定的,是一种国家体制,不是个人行为。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与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虽然职责分工不同,但目标完全一致,都在党的领导下依法履行职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自治州人大会与“一府两院”的关系,是在州党委的领导下,团结共事,为共同的目标而努力奋斗的合作关系,是人大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又不代行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的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也是相互密切联系沟通、相互支持促进的工作关系。人大的监督,包括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是宪法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人大监督的目的,在于确保宪法和法律得到正确实施,确保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正确行使,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我们召开这次州人大主任、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联系会议,既是贯彻执行《监督法》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州党委关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精神,进一步促进人大和“两院”各项工作的需要。因此,大家一定要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人大监督的目的和意义,尤其是在“两院”工作的同志,要切实增强贯彻实施监督法的主动性,不断加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根据党委的指示和人大监督的意见建议积极改进工作,真正做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州人大会也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监督和支持法院、检察院依法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帮助法院、检察院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坚持“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加强法、检两院的工作和建设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依法治国进程的不断推进,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社会各界对公正司法的期望越来越高,这就对法院、检察院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州法院、检察院要认真按照要求,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进一步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进一步搞好队伍建设,努力促进审判工作和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是保证正确的政治方向,做好各项工作的根本保证。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州分院和州人民检察院要把“三个至上”作为审判工作和检察工作的指导思想,准确把握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之间的有机统一。要坚持讲政治、讲党性,重要工作部署和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党委请示,影响比较大的案件审理,也要事先向党委汇报,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法、检两院工作中得到贯彻落实。要坚持依法办案,在保证司法公正的前提下,更加注重办案的政治效益和社会效益,使审判工作和检察工作更好地为自治州改革发展稳定服务。

二是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自治州各级人民法院、检察院要认真贯彻执行监督法,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对人大会确定听取的专项工作报告,开展的执法检查、视察、调查,要认真做好准备工作,积极配合和支持,虚心听取会组成人员、各工作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对会工作机构转交的群众上访、申诉的涉法案件,以及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高度重视,认真处理或整改。对人大召开的相关会议,要严格按照会议通知的要求参加或列席,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要履行请假手续并安排有关人员参加。对拟提交会议审议的汇报材料,“两院”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审阅,按照规定时间报送人大会。要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认真研究解决代表反映的问题。法院、检察院下发的有关规范性文件,要及时报送人大会有关部门进行备案审查。

三是要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司法公正,是现代社会政治民主、进步的重要标志,是现代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自治州各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必须把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做为各项工作的生命线,以维护公正司法为己任,把每一起案件的办理都当作维护司法公正的具体实践,从程序、实体、时效上体现社会公平政府的要求。要把司法是否为民,司法是否公正,人民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和评价工作的标准,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裁判不公、执行难、申诉难等问题,树立起国家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很好形象。

四是要坚决捍卫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稳定是新疆的大局,没有社会的稳定,一切都无从谈起。伊犁地处反分裂斗争的第一线,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十分艰巨,各级法院、检察院要充分认识维护祖国统一和社会稳定对保持自治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及社会长治久安的极端重要性,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自觉承担起维护稳定的政治责任。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州党委关于维护稳定的各项决策部署,把确保国家安全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充分发挥审判和检察职能,依法严厉打击“三股势力”,对首要分子和骨干分子要依法从严惩处。自治州人大会将一如既往地支持法院、检察院开展维护稳定的各项工作,落实维护稳定的各项措施,积极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

五是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司法公正的法官和检察官队伍,是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在法、检两院工作的同志都要充分认识肩上和重任,切实增强光荣感、使命感和责任感,进一步加强思想、作风、廉政、制度等各项建设,着力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加强对法官、检察官的培训,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法官、检察官队伍。

同志们,这次联系会议的召开,是在新形势下加强人大和“两院”工作的一次有益的探索和创新。尽管我们当前在工作中还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但我相信,只要我们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做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就一定能够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保证党委的决策部署在人大、法院、检察院工作中的全面贯彻落实。大家回去后要认真抓好这次会议精神的落实工作,督促相关部门制定加强工作联系的具体制度措施,进一步密切双方的工作联系,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为保障和促进自治州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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