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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行政大比武心得体会及感悟 执法大比武总结(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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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行政大比武心得体会及感悟 执法大比武总结(2篇)
2023-01-13 09:35:51    小编:ZTFB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关于依法行政大比武心得体会及感悟一

20__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部署,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深入推进平安、法治建设,不断提升司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水平,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20__年的工作计划

(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着力推进法治建设

1. 结合重大节庆日、节假日、重大活动等有利时机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深化“法律八进”活动,丰富活动内容,增强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实效。

2. 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要求,建立健全各镇、各部门单位的普法责任清单,深入开展以案释法活动,构建分工明确、责任清楚、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

3. 落实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制度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继续落实“一月一法一考”活动,推动以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为重点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落实“五个一”,丰富活动载体和内容,推进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

4. 加强生态文明、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法治宣传,紧紧围绕生态保护、大气污染、水污染和土壤污染防治,国家公共安全意识强化提升社会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和安全意识,全面提高干部群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和安全生产的法治素养和实践能力。

5. 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整合资源,在人口集中居住区域因地制宜建设一批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大院、法治创建单位,开展经常性法治文化活动,丰富群众法治文化生活。总结和培育法治文化建设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典型带动的作用。

6. 加大新媒体普法力度。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工作中的运用,发挥新型媒体的作用,构建“线上线下”立体式法治宣传教育体系。

(二)优化法律服务环境,着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7. 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依托12348法网,充分发挥三级法律服务平台的作用,积极为群众提高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惠及全民、可持续发展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8. 拓展延伸法律服务领域和范围。引导律师、公证员积极参与企业重组、融资贷款、重点项目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的法律服务,为政府、企业化解矛盾和风险。加强律师、公证执业监管,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处理、问责制度,促进窗口服务行业依法规范诚信执业。落实法律援助办案人员补贴经费,加强案件质量评查,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深入开展“一村一顾问”活动,助力精准扶贫,为群众提供及时高效的法律服务。

(三)强化法治保障,着力维护社会稳定

9. 牢固树立政治安全工作意识,提高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依法做好特定利益群体工作,防范危害政治安全活动。加强司法行政正面宣传,强化网络舆论引导,形成宣传司法行政工作的强大合力。

10. 严格规范刑罚执行工作,推进监狱和机构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

11. 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专项活动,认真贯彻落实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细化工作任务。大力推进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打造具有示范作用的调解组织。引导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化解,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2. 建立律师参与化解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考核、奖惩和经费保障机制,提升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案件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四)深化司法行政改革,着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创新

13. 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市委组织部、市司法局党组关于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意见》,有计划地做好发展律师党员工作,壮大律师党员队伍。积极推进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年底前党政机关普遍聘请法律顾问。

14. 推动公证改革发展。创新公证服务方式,精简公证办证手续,完善便民、利民、惠民措施。加强公证软硬件建设,提升公证窗口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水平。加强公证人员教育培训,提高公证人员综合素质和办证服务水平。

15. 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司法行政干部依法行政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编制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办事指南,做好政务服务公开工作。

(五)夯实基层基础,着力推进各项任务全面落实

16. 全面提升司法所规范化水平。全面落实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司法所建设的意见》精神,实现司法所机构单设、编制单列、职能强化、管理规范、人员充实、保障有力的建设目标。加强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优化服务功能。深入开展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实效。

17. 加强人民调解工作队伍建设。健全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加强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落实人民调解员个案补贴,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质量和水平,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18. 加强特殊人群监管。推进工作执法规范化、工作标准化、管理信息化。加强和规范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信息化建设,落实“必接必送”和过渡性安置帮教补助经费政策,推进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建设,预防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继续推进“一中心四基地”建设,帮助刑释人员解决生产和生活困难。运用好已建成的远程视频会见帮教系统,为狱所与家属和亲属见面提供近距离信息服务平台。人员监管到位,实现零漏管、零脱管。

19. 加强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制定完善工作制度和考核、奖惩机制,建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诚信档案,全面强化执业监督。

(六)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着力提升干部队伍综合素质

20. 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干部“四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对党绝对忠诚、政治品格合格的司法行政干部。

21.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认真落实支部“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等制度,扎实开展好“党员固定活动日”活动,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成果,推进“两学一做”教育制度化、常态化。

22. 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履行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司法行政干部队伍清正廉洁,营造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良好环境。

关于依法行政大比武心得体会及感悟二

20xx年,赣州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围绕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决策,紧扣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工作大局,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建设创业、宜居、平安、生态、幸福赣州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主线,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一)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分别对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战略部署。全市上下把学习贯彻中央两次全会的《决定》精神作为今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各地、各部门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学习中央两个《决定》精神,使《决定》精神在各级领导干部当中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以中央两个《决定》精神指导依法行政工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市委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法治赣州建设的实施意见》,把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作为《意见》的重要内容之一,并作出具体部署、提出明确要求。按照法治中国建设的新思路、新理念、新要求,制定了《赣州市20xx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以市政府办公厅文件印发,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单位各部门,并抓好监督落实。编制了《法治赣州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对推进法治赣州建设作出全面规划。按照省政府有关要求,组织推荐了我市的全省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建议名单,报省政府表彰。我市有4个单位、10名个人被省政府分别评为2012-2014年度全省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数量为设区市之最。

(三)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将依法行政知识纳入市委党校主体班次培训内容,邀请国务院法制办挂职上犹县干部多次为党校学员讲授依法行政知识。印发了市政府常务会议20xx年学法安排,各主讲单位提前做好工作准备,始终保持有三个单位待讲。9月23日,市长办公会组织学习《江西省行政执法监督实施办法》,市长对贯彻落实《办法》提出明确要求,要求各级政府及其执法部门一定要认真学习掌握,抓好贯彻执行,确保行政执法监督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分管市长不仅要自学,还要指导和监督各自所分管的行政执法部门的同志,带着问题和要求去学习;落实好行政执法检查年度计划、检查报告和信息公开等措施,将各种执法行为置于法律监督之下,促进公正、文明执法;加强对新颁布修改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和贯彻执行,把政府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不仅增强了领导干部的法治理念,提高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而且带动了广大干部学法,使广大干部养成了依法办事的习惯,营造了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浓厚氛围。

(四)努力争取地方立法权。加强与国务院法制办的沟通联系,在上半年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甘藏春等到我市进行调研时,充分反映我市希望尽早取得地方立法权的要求。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进一步提出“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体现了我市多年来努力争取的成效,使获得地方立法权即将成为现实。充分发挥国务院法制办对口支援上犹县的优势,成功争取国务院法制办将赣州市确定为调查研究联系点。积极争取、承接国务院法制办依法行政课题研究任务,从市县法制办、市直执法部门、驻市高校遴选人员成立课题组,深入县(区)和市直(驻市)部门开展调研,课题研究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五)加快推进支柱产业立法。为发挥法律法规的引领、保障作用,推动稀土、脐橙两大主导产业健康发展,成功申报《江西省稀土管理办法》、《江西省赣南脐橙保护办法》为省政府立法项目,并积极做好两个立法项目的组织起草、送审工作。主动加强与省有关主管部门沟通联系,积极配合省政府法制办开展立法调研,多次组织有关部门对两个文稿进行讨论修改,确保立法质量。

二、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全面深化民主法制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一)推进民主法制领域改革。在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成立民主法制领域改革专项小组,市政府法制办为专项小组联络员单位。为加强对民主法制领域改革的宏观指导,确保改革工作有序推进,制定了《关于深化民主法制领域改革的意见》和《民主法制领域改革20xx年工作计划》,把编制法治赣州建设规划、完善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等列入民主法制领域改革重要内容,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我市全面深化改革大局统筹谋划,扎实推进。

(二)推进市县政府机构改革。根据中央和省里部署,20xx年,我市市县两级开展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我市组织专门力量, 围绕改革涉及的部门整合、职责调整以及实际运行中部门间职责交叉、关系不顺等问题,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对部门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运行机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全面排查。在机构改革中,把转变职能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按照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推进政府机构和职责整合,最大限度整合分散在政府不同部门相同或相似的职责,减少部门职责交叉和分散,较好地解决了职责交叉重叠、多头管理等问题,规范了机构设置,理顺了部门职责关系,形成了精干高效的市政府组织体系。经过职能整合、组建调整及撤并划转,机构改革后,市政府设置33个正处级工作部门。同时,统筹协调推进政府机构改革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对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决策部署,把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摆在突出位置来抓。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从大力简政放权、创新审批机制、大胆先行先试、健全审批管理制度、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强化改革保障等方面提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22项工作措施。认真落实“接、转、放”要求,扎实做好上级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衔接工作,衔接上级取消类项目13项(含3个子项),衔接下放我市项目121项。全面清理行政审批项目,编制了市本级保留实施的350项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大力简政放权,除国务院、省政府明确要求必须由市级审批的事项外,其余全部下放给县(市、区)。在瑞金市开展省直管县试点。对具备条件的县(市)和示范镇,分别给予部分市级、县级经济管理权限,推进扩权强县、扩权强镇,激发基层活力。

(四)积极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市政府出台了《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办法》和《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为江西省首个同步出台《办法》和《目录》的设区市。将适合社会力量承担的公共服务,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交给社会力量承担。目前,市政府购买服务有基本公共服务事项、社会管理服务事项、行业管理与协调事项、技术服务事项、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事项、其他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公共服务事项等共计6大类59款331个项目。今后政府购买服务目录还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补充。

(五)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为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提高行政复议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在市本级和兴国县开展了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市政府下发了《赣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方案》,完成了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非常任委员的推荐遴选工作,成立了以市政府领导为主任,人大、政协及有关行政执法机关专业人员、专家学者组成的行政复议委员会,待机构编制落实后即可挂牌运行。

三、以完善决策机制为抓手,着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一)完善合法性审查机制。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对合法性审查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我市在全面总结以往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以市政府办公厅文件下发了《关于完善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的通知》,明确规定所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重要文稿和重大合同、协议,都要经政府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法制办合法性审查或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不得作出相关决策。同时,对合法性审查范围、内容、程序、结果运用等作了具体规定,在省内各设区市中率先完善了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与此同时,市政府法制办制定了《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实施办法》、《法律审核把关工作责任制》及《重要协议、合同法律审核把关要点》,建立完善了法制部门内部法律审核工作机制,明确审核责任,确保审核质量。20xx年,市政府法制办共审核市政府及部门重要文件文稿128件,审核市政府重大合同(协议)29件,参与处理市政府及部门具体涉法事项81件,确保了政府决策合法合规,各项事务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二)建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出台了《赣州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完善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流程,把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决策出台的前置程序和刚性门槛,明确规定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易引发不稳定问题的重大政策制定、重大改革实施、重点工程建设以及参与人数众多的重大文体、商贸、庆典活动等重大事项,决策前都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石城县曾想引进一个上亿元的氢氟酸项目,该项目在短期内能够迅速拉动税收增长,对县里经济发展有很大的作用,但评估小组在对该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时,发现该项目很有可能带来较严重的环境污染,最终这个项目被否决,避免了可能引发的涉稳事件。

(三)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市政府8名法律顾问作用,使其在更多决策、更广领域中提供法律意见建议,为防范政府决策的法律风险、稳定风险发挥积极作用。20xx年,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五中全会的要求,出台了《关于在全市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力争经过2至3年的努力,实现法律顾问制度在全市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和村(居)委会全覆盖。市本级聘任17名法律专家和执业律师,在省内率先组建了法律顾问团,为法治赣州建设和市领导机关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协助处理重大涉法事务。

(四)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市、县两级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作用,扎实推进行政审批、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价格、收费、征地拆迁和以教育为重点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政府工作信息,提高了政府工作透明度,以政务公开监督权力规范运行,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四、以推进公正文明执法为目标,不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一)学习贯彻行政执法监督新规。《江西省行政执法监督实施办法》今年出台后,我市组织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认真学习,全面了解掌握《办法》的立法背景、主要内容及对执法监督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研究制定了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的工作举措,全面推动《办法》的贯彻实施,充分发挥《办法》在加强行政机关内部层级监督,提升行政执法监督水平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为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质量,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建设符合依法行政要求的法治专门队伍,修订完善了培训考勤、考试规则和监考员守则等培训考试制度,重新编写了《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教材》,严格培训考试工作,对培训考试不合格的,不予办证,进一步强化了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今年市本级共举办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班10期,培训执法人员1034名。在考试中,对37名考试成绩不及格的人员作了补考处理。

(三)严格重大执法行为监管。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要求,下发了《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管的工作方案》,对规范性文件、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备案工作进行了自查和抽查,配合市纪委、监察局集中整治乱收费、乱检查问题,对宁都等4个县和市环保局等12个市直部门贯彻落实《工作方案》情况进行了抽查,对抽查情况予以通报,督促整改落实。加强重点执法领域和重大执法行为的监督管理,下发了《关于做好重大行政执法行为备案工作的几点意见》,强化对重大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对3个市直部门报备的14个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了审查。加强重大政策文件备案审查,全年共审查重大政策文件23个。加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力度,组织开展了全市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评选、重点单位评查及案卷抽查,对存在问题的案卷制发行政执法监督建议书,督促整改,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五、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重任,积极化解矛盾纠纷

(一)依法公正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把事实、法律和廉洁关,深入案件现场勘查,全面掌握案件情况,认真分析双方证据材料,准确适用法律条款,公平公正办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行政复议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加强对县(区)和市政府部门行政复议、行政调解工作的指导,举办了行政复议、行政调解工作实务专题培训班,组织县(区)法制办和市直单位有关同志,专题学习研讨国务院法制办《关于认定被征地农民“知道”征收土地决定有关问题的意见》,并结合工作实际,对该《意见》作出解析,印发至各县(区),提高了相关工作人员办理案件的能力。今年,市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26件,立案受理95件,不予受理9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解决22件;目前审结80件,其中维持62件,撤销及责令限期作为12件,确认违法1件,驳回1件,通过调解终止审理4件。

(二)积极推进行政调解。按照省政府法制办、省综治办的要求,及时下发了《关于做好20xx年全市行政调解工作的通知》,对全市行政调解工作进行部署,提出具体要求。全面梳理市政府行政调解依据,并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予以公开。加强行政调解队伍建设,各县(市、区)、市政府有行政调解职能的部门均建立了行政调解专(兼)职工作人员队伍。市政府法制办、市综治办加强对重点单位行政调解工作的监督检查,推动落实行政调解机构、场地、人员、制度及专项经费“五个到位”。据统计,20xx年全市行政调解主体共受理行政调解案件21165件,其中行政争议2520件,民事纠纷18645件,涉及金额2.69亿元,调解成功17863件,调解成功率84.4%。

(三)依法开展信访复查复核。在信访复查复核中,坚持用法律观点研判案情,分析事实证据,提出客观公正的结论,努力处理好维护行政机关公信力和维护信访人合法权益两者之间的关系。对发现行政机关行为有错误的,依法提出纠错意见;对信访人诉求无理的,注重从法律角度做好说服解释和劝导工作,努力做到案结事了、停访息诉。全年共处理市政府信访复查复核案件54件,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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