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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三问三比心得体会和感想 公安机关三问三做心得体会(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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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三问三比心得体会和感想 公安机关三问三做心得体会(三篇)
2023-01-13 11:12:03    小编:ZTFB

学习中的快乐,产生于对学习内容的兴趣和深入。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喜欢学习的,只是学习的方法和内容不同而已。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主题公安机关三问三比心得体会和感想一

一、禁火时间:从每年9月1日起至次年4月30日止。

二、禁火区域:全县行政区域内所辖林区。

三、禁火内容:

1.严禁丢烟头火种、烧马蜂窝、野外烧火取暖、野炊、点火把照明、小孩玩火;严禁烧山边田墈、土墈;严禁烧稻草、草皮、土灰;严禁烧木炭。

2.清明节扫墓期间,禁止烧坟山。野外烧香、烧纸、烧蜡烛、燃放鞭炮时,必须有坟主责任人看守,做到人离火灭。

3.未经批准严禁进行炼山造林等生产性用火。

4.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严禁在禁火区内进行实弹演习、爆破等活动。

四、凡违反本令规定的,由林业主管部门和森林公安机关等部门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处以罚款或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主题公安机关三问三比心得体会和感想二

   紧跟企业需求,开展“一对一”送法进企业;严厉打击涉企违法犯罪活动,及时为企业挽损、止损;深化“放管服”改革,让企业享足红利……启动“走企护商除乱”行动以来,我市公安机关充分发挥打击犯罪、治安整治、涉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优化各项审批制度等职能作用,着力构建亲企、安企、护企、帮企的警企关系,持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增强了企业家安全感和干事创业的信心,助力了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大数据+脚板”实现全覆盖走访

根据行动方案,市公安局成立了领导小组,建立6个工作小组,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和“万人进万企”活动,采取“大数据+脚板”的模式,全覆盖走访所负责的企业。通过倾听心声、意见、建议“三听”,调查了解企业经营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梳理排查矛盾顽疾,广泛征求企业对公安机关执法、服务企业工作的意见建议。

信义玻璃公司希望公安机关多深入企业开展扫黑除恶、预防诈骗等宣传,中石化北海炼化公司提出解决车辆年检问题,广西渤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放映运货司机遭遇电话欺诈……根据企业反映的法律热点难点、治安等问题,各小组及各分县局认真分析梳理,对能立即解决的立即解决,不能立即解决的分阶段、分步骤解决。同时落实事中、事后反馈工作,确保企业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件件有回音、得落实。

“三送”“三项除乱”并行暖心护商

助力打通神华国华广投(北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门前道路,确保企业工程项目顺利开工;侦破合浦工业园创业大道普利幸福海卡丁车项目处被盗案,为企业挽回损失2万余元;及时采取措施化解村民无理阻挠,帮助广西斯道拉恩索林业有限公司恢复正常的采伐作业……

市公安机关立足“事前预防、事中指导、事后维权”,开展“三送”(送温暖、政策、服务)和“三项除乱”整治(整治企业周边治安环境、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为企业提供治安维护、矛盾化解、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等内容的“套餐”式服务,推动形成护商除乱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的局面。

强化企业周边日常巡防与安全防护工作,督促指导企业完善安全保卫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强化人防、物防、技防设施建设。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按照“企业反映什么犯罪突出就重点打击什么犯罪”的原则,严厉打击干扰和破坏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侵害企业合法权益和涉企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全面摸排涉及工程项目建设、征地补偿、拆迁还建、环境污染、劳资纠纷等社会矛盾纠纷,积极联动多方力量开展化解工作。严把经济犯罪立案关,依法依规办理经济案件,最大限度地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

深化“放管服”改革充分释放红利

与此同时,推动“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各项审批制度,严格落实“马上办”“集中办”“一次办”等举措,获得企业好评:通过线上传输材料、电话沟通讲解、网络一对一指导等方式,精简年审程序;为急需出国出境从事商务活动的企业开通出入境绿色通道,并压缩外国船员停留证件办结时间;拓宽了落户准入渠道,增设外来务工人员背景审查绿色通道,优化集体申领居住证绿色通道;为运输企业重点车辆办理到期年检审车等业务开设通绿色通道,联合相关部门商讨解决 “两客一危”车辆在道路运输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整治企业周边道路交通秩序混乱的问题等,全面优化企业周边的交通秩序环境。

当前,市公安机关正以“走企护商除乱”行动为契机,健全联系走访常态化、解决问题程序化、问题办理反馈规范化的长效性工作机制,形成多渠道、长效化的企业服务体系。

主题公安机关三问三比心得体会和感想三

为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鲁政办字〔20-〕221号)精神及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警辅人员)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警务辅助人员是依法履行辅助性警务职责、纳入警辅人员用人额度、经费保障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的工作人员。警辅人员对于缓解警力不足、创新社会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5号);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鲁政办字〔20-〕221号文件,有力地推动了警辅人员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警辅人员管理工作,认真落实相关配套政策,严格履行教育管理监督责任,确保警辅人员队伍稳定和战斗力提升,进一步夯实公安工作的根基。

(一)明确部门职责职务。公安部门主要负责警辅人员招聘、管理和使用工作;机构编制部门主要负责做好警辅人员用人计划审核工作;民政部门主要负责因公(工)死亡后符合烈士评定条件的警辅人员烈士评定及烈属抚恤工作;财政部门主要负责警辅人员经费保障工作;人社部门主要负责指导警辅人员招聘、薪酬确定和落实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障工作。

(二)合理确定用人额度。公安部门要会同机构编制、财政、人社等部门,按照“总量控制、倾斜基层、动态调整、分类使用”的原则,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治安情况,对警辅人员总需求量进行科学研究测算,对岗位设置进行全面梳理分析,提出合理的员额配备和岗位设置标准,报区政府核定审批。

(三)稳妥开展过渡工作。罗庄公安分局要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研究制定现有警辅人员过渡考核办法,报区政府批准。要本着积极稳妥、规范管理的原则,对现有警辅人员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区别情况、依法依规分类处理。对不符合过渡条件的,依法妥善处理劳动(人事)关系;对符合过渡条件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规范用人程序,集中登记造册,确保警辅人员队伍稳定。现有警辅人员过渡工作要于20-年10底前全部完成。

(四)严格规范招聘程序。罗庄公安分局要在核定的用人额度内,提出招聘计划,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后,报区政府审批;要在人社部门指导下,研究制定警辅人员招聘条件、标准和程序,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办法,规范实施招聘工作。对符合录用条件的警辅人员,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明确警辅人员非人民警察身份性质。要严格把新招聘人员试用期的培训考核,培训考核不合格的要及时解除劳动关系。

(五)落实职业保障经费。警辅人员的招聘、工资福利、教育培训、装备配置、服装、奖励、保险、抚恤以及工作运转等所需经费,列政府财政预算予以保障。警辅人员工资标准根据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等,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予以核定,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警辅人员享有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社会保障待遇。

(六)健全教育管理机制。按照“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由罗庄公安分局具体负责警辅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工作,各用人单位负责警辅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要把警务辅助力量纳入公安队伍建设的整体来规划和管理,研究制定警辅人员的岗位责任、教育培训、绩效考核、保密管理、表彰奖励、惩戒问责等具体实施细则,全面加强对警辅人员的规范管理。

罗庄公安分局具体负责警辅人员管理工作的日常组织、协调、督查、调度等工作。各有关部门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强化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把该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落实政策,强化经费保障,完善管理机制,切实规范警辅人员管理工作,力争到2-年10月底,基本理顺警辅人员管理体制;20-年,开展警辅人员招聘工作;20-年,实施警辅人员全员培训,全面提升其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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