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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两先一优心得体会报告 自治区两优一先获得者先进事迹心得体会(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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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两先一优心得体会报告 自治区两优一先获得者先进事迹心得体会(九篇)
2023-01-13 11:45:26    小编:ZTFB

学习中的快乐,产生于对学习内容的兴趣和深入。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喜欢学习的,只是学习的方法和内容不同而已。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关于自治区两先一优心得体会报告一

这次全区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是在刚结束的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之后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分析研究当前面临的经济和环境形势,总结20xx 年工作,表彰先进,安排部署20xx年环保任务。 自治区党委、常务副主席齐同生、自治区人大会副主任刘天贵亲自到会,刚才齐同生常务副主席作了重要讲话,各级环保部门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20xx 年环保工作回顾

20xx 年,是全面完成“”规划的关键一年,是 “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重要一年,又是环保部门转变职能、创新发展、再上新台阶的一年。一年来,全区环保系统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在环保部的指导和支持下,面对复杂多变的形势和繁重的任务,更新观念,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奋发有为,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绩。

污染减排实现历史性突破。 经环保部最终核定,20xx 年 我区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同比分别下降9.8% 和5.03% ,降幅分别排名全国第二和第四,扭转了几年来徘徊在中下游的局面;超额完成了国家和 自治区年初 确定的6.5% 和4% 的年度目标任务,分别完成“”减排目标的89.2% 和83.6% 。 环境质量继续稳步改善。 20xx 年 , 黄河宁夏段ⅲ类水质以上断面所占比例为 100% , 其中ⅱ类水质断面占 33.3% , 同比提高 19.3% 。 国家环保重点城市银川、石嘴山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分别达到325 天和319 天,同比增加2 天和19 天,其中银川市在西北省会城市中继续排名第一。经过几年的不懈努力,银川市成为西北首个、西部第二个获得“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称号的省会城市 。 这些显著成绩,得到了自治区党委、政府和环保部的充分肯定。王正伟主席批示:环保厅20xx 年工作稳扎稳打,成效显著,亮点突出,全面完成了自治区下达的任务。齐同生常务副主席批示: 环保厅这一年的工作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环保部的领导和支持下,取得了非常可喜可贺的成绩,表示祝贺! 周生贤部长在宁考察时也指出,宁夏的环保工作很有成效,在全国也是走在前列的。

(一)服务大局,积极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做贡献。 国家、自治区为应对金融危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先后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全区环保系统 牢固树立服务中心、服务大局的意识,充分发挥 职能,坚决、迅速贯彻落实 。 一是 对接落实国务院《意见》。 促成环保部与自治区人民政府签署了《推进环境友好型宁夏建设合作协议》,争取到了环保部对我区重点项目二氧化硫总量指标采取“一事一议”,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投入和提高环保自身能力等方面的倾斜政策。与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签署了《支持宁夏环境监测事业发展合作协议》,增强了全区经济社会和环保事业发展的后劲 。 二是 贯彻落实扩大内需政策。 全区 各级环保部门 对符合国家、自治区产业政策,满足环保准入条件的民生、基础设施、新能源、生态环境建设等重点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快审快批。我们出台了加强环保工作,服务经济发展的“八条 意见 ”, 银川等市县环保局也制定了服务企业若干 措施 和 “双百服务月”活动实施方案, 通过建立重大项目跟踪服务制度,加快项目环评审批和竣工验收,帮助停产企业恢复生产,积极为经济 平稳较快 增长献策出力,得到各方面广泛好评。我厅还被自治区评为“宁东大会战优秀服务单位”、“工业保增长先进单位”。 三是 积极主动做好保护区调整工作。促成沙坡头和贺兰山两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和范围调整 顺利通过国家批准和评审,为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提供了更大的空间。

(二)攻坚克难,全力以赴抓好污染减排。 各级环保部门 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增长的形势下,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 强力推进污染减排, 完成工程减排项目53 个、结构减排项目75 个。目前, 全区135mw 以上火电机组脱硫率达到100% ,总装机7870mw ;7 家规模以上化学制浆造纸企业建成投运9 套碱回收装置,日处理能力达到1350 吨; 已建和在建城市污水处理厂27 座,日处理能力达到87.5 万吨。 重点减排工程建设累计投资约40 亿元,火电机组脱硫走在全国前列,造纸企业碱回收和 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 走在西部前列。加强重点减排工程运行监管,对 全区111 家重点企业实行在线监控,其中18 家加装视频监控。 自治区对污水处理厂不正常运行的原州区实行了“区域限批”,银川市 对不能按时完成减排任务的3 个工业园区和2 家重点企业进行了“项目限批”。银川市 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削减量分别超额完成全年任务的14.5% 和22.0% ,石嘴山市分别超额完成全年任务的29.7% 和17.8% ; 国电石嘴山发电有限公司、大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大唐大坝电厂和国电英力特集团公司石嘴山电厂等企业行动积极,提前完成了脱硫工程建设及小火电机组关停任务,为全区污染减排做出了贡献。

(三)恪尽职守,大力优化经济发展方式。 把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作为促进经济发展、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手段 , 积极开展 吴忠金积造纸循环经济园区、中卫美利纸业经济园区、韦州矿区等 重点区域规划环评 。黄河中上游能源化工区重点产业发展战略环评宁夏子项目进展顺利,今年上半年将完成评价报告。 对 光伏发电、风电、 3g 移动通信等项目, 减免相关费用, 缩短审批时间,促其早干快上 。 中石油宁夏500 万吨炼油项目、 银川火车站改扩建工程等48 个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均 及时取得 环评批复。 同时,对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环境风险较大和“两高一资、产能过剩”的项目,严把环保准入关口。切实 加强环评监督管理,环评工作效率明显提高。 20xx 年,全区各级环保部门共审批建设项目1567 个,验收建成投运项目365 个,暂缓或不予审批项目65 个。跟踪检查建设项目1278 个,促进了“三同时”制度的进一步落实。

(四)全防全治,着力改善全区环境质量。 围绕改善环境质量, 将黄河宁夏段及其支流水污染防治、银川、石嘴山等重点城市大气污染防治 作为重点,按照《20xx-20xx年宁夏污染防治工作要点》和《宁夏黄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实施情况考核暂行办法》,各地 从实处谋、实处干、实处推、实处管,有效地促进了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银川市结合创模,拆除燃煤小锅炉151 台,51台改用天然气,对677 家餐饮娱乐业后厨进行封闭, 查处尾气超标车辆232 辆 ;石嘴山市全面开展了工业固体废物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吴忠市完成了 南干沟、清水沟沿线 3 家污染严重企业的废水治理; 中卫市实现了铁路地区生活污水并网;固原市采取分片包干、责任到人、昼夜巡查等方式加强监管,严控淀粉废水排入主要河流、水库。 20xx 年,黄河宁夏段ⅲ类以上水质断面达标率、国家环保重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均提前 达到国家环保规划确定的 20xx年 指标。沈家河水库化学需氧量浓度从上年的52 毫克/ 升下降到27 毫克/ 升,水质达到了水体功能要求。环境质量的稳定改善也直接印证了我区总量减排工作是扎实有效的。 环保部领导批示,只要各级政府重视,经济不发达地区也能干出工作成绩,宁夏实施“”规划力度大,有突破,成效明显,值得表扬。

(五)统筹协调,快速推进农村环境整治。 坚持城乡环境保护统筹考虑,协同推进,全面落实“以奖促治”政策,着力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切实解决“城市污染农村的水和地,农村污染城市的饭和菜”的大问题。 编制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和农村重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规划,筹集中央及自治区环保专项资金9370 万元, 开展了88 个村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对110 处农村重点集中式水源地进行了有效保护。完成全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上报测试数据4 万个。 平罗县领导重视,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中有创新,建立了项目招投标制、报帐制等制度,切实加强资金监管。青铜峡市建立了农村环保运行费用保障机制,解决了农村环保工作无钱管、无人管的问题。全区创建 了第二批17 个自治区级环境优美乡镇和12 个生态村,并向环保部推荐了5 个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和3 个生态村 。为进一步加强对农村环保工作的指导,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 会同党委政研室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的意见》,这个意见已经自治区党委、政府研究通过,即将下发执行。 我区的做法和经验,得到了环保部的充分肯定, 在 刚刚召开的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作了交流发言。

(六)严格执法,切实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将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作为严格执法、依法行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经过多年的努力 ,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修订)》已于今年1月1 日起施行 。条例在丰富和强化环境执法手段、维护群众环境权益等方面,作出了富有地方特色的亮点规定。加强环境执法检查,全区共出动环保执法人员3 万6 千多人次,比上年增加1.5倍, 立案查处违法企业43 家,关停取缔19 家。通过开展排污费征收稽查,追缴欠费1400 余万元,全年 征收入库1.26 亿元。 排查污染矛盾纠纷1497 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65 件。对 饮用水源保护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 电石、铁合金、 造纸、重金属等领域和行业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治,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得到解决。银川市针对企业偷排漏排违法行为的特点,加大了夜间和节假日期间监督检查的力度,收到了比较好的效果。加强辐射环境监管,新建放废库投入试运行,辐射安全许可证换发率达100% ,闲置废旧放射源安全收贮率达100% ,全区辐射环境监管水平上了一个新台阶。有效解决环境突出问题,使信访投诉比上年下降53% 。

(七)关注民生,认真办好十件环保实事。 自治区政府已连续三年向社会承诺办10 件环保实事。 各级环保部门将此作为做好环保工作,维护群众环境权益的重要抓手, 坚定不移地抓好落实,20xx 年 10 件环保实事全部超额完成。 如深入 开展5 市机动车排污、扬尘污染集中整治,城市环境质量改善明显;开展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示范建设以及农村重点水源地保护,使80万农民直接受益 ;在全国第一个实现了 地级以上 城市全部开展环境空气质量播报,使群众随时了解自己身边的 环境质量,积极参与环境保护;自治区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建成试运行,及时、安全处置甲型h1n1 流感医疗废物2 万多公斤,防止了二次污染。通过为民办实事,真正实现了政府关注民生的意愿。

(八)抢抓机遇,全面提高环境监管能力。 去年政府机构改革,部省协议的签订及周部长来宁调研,为我区环保事业发展带来了大好机遇。 全区各级环保部门积极主动争取,去年1 至11 月,全区环境保护的财政一般预算支出达到14 亿元,同比增长42% 。 中央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全年达到1.6 亿元,连续两年增长50% 。 建成了全区污染源在线监控、辐射环境监测和5 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 。 加强环境应急体系建设, 自治区 环保预警应急中心本月即可投入使用。自治区及银川等市、县开展 了3 次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演练, 妥善处置了宁夏宝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工业污水溢流等事件。 对环境风险大的宁夏三喜科技公司农药生产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后评估。 通过不懈努力,环保机构、队伍进一步壮大。全区培训市、县(区)党政领导干部及环保局长184 人次、环境监察人员1232 人次、环境监测人员1983 人次、专业技术人员1113 人次。

(九)加强党风廉政和效能建设,推动环保工作增效提速。 坚持 抓党风、促政风、带行风,扎实推进“小金库”及 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初步建立了 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机制 。 根据自治区党委的部署,全区环保系统深入开展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较好地解决了一些长期影响和制约我区环保工作科学发展的工作思路、体制机制、能力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进一步加强效能建设, 自治区及银川、石嘴山等市、县环保局将所有行政审批事项整合到一个部门办理,并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进一步 完善了行政 审批制度,优化行政审批流程,行政审批的办结时限压缩了40% 以上。全区环保系统行政效能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优化,受到了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肯定和好评。 我厅被自治区评为“党建先进单位”,在刚刚结束的政府职能部门效能目标管理考核中又获得一等奖。 不少市、县环保部门年终考核也位居各级政府部门前列。

这些成绩是在抵御金融危机,保增长、保稳定、保民生的背景下取得的,来之不易,主要得益于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各级党政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得益于各有关部门的通力协作,得益于全区环保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辛勤努力和全社会的广泛参与。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区环保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地困难和问题。 一是科学发展意识还不到位。 一些地方领导干部还没有真正树立起科学的发展观、政绩观,实际工作中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并重的原则坚持得不到位,不同程度存在放松环境保护工作的倾向。 二是环境保护 形势严峻。 长期以来 我区结构性污染问题比较突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任务艰巨;同时随着全区经济社会加快发展, 一些大项目相继落户 ,污染物排放的总量空间越来越小;一些工业园区环保措施不到位,环境监管形同虚设,甚至出现个别关停企业死灰复燃, 减排形势依然严峻,任务繁重。 三是农村环保工作亟待加强。 目前国家还未出台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法规,农村环境监管缺乏依据。 相对于 城市和工业,农村环保投入和管理机制尚未形成, 一些农村环保工程项目、生态移民庄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不足,农村污染特别是面源污染问题仍很突出。农村对cod 的贡献逐年增加,比重增高。 四是基层环保能力还很薄弱。 机构改革中一些市、县基层环保机构得到加强,但从整体上看执法力量薄弱,环境科技、 环境监管、环境规划、 预警应急能力落后等问题依然存在, 与当前环保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 五是干部队伍执行力 亟 需提高。 一些干部全局意识和责任心缺乏,作风飘浮,敷衍应付,没有开拓创新和狠抓落实的本领。对此,我们要高度重视,深入分析研究,认真加以解决。

二、20xx年环保工作总体要求

今年经济工作的思路和主要任务已经明确,环境保护工作如何成为其着力点,成为实现目标任务的重要驱动力量,如何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和优质服务,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任务,是环保工作能否交出满意答卷的又一次考验。

我们要充分看到积极和有利的因素,也必须正视困难和不利的一面,变压力为动力,扬长避短,趋利避害,做出新贡献。从长远来看,党中央倡导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和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已逐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也必将化作具体实践,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展现了巨大的空间。同时,国家财力和技术创新能力的增强,又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和技术支持。可以说,环境保护事业的春天已经来到,环保部门大展拳脚的机遇就在眼前。从当前来看,积极、有利的因素也在不断增多,为我们开创环保工作新局面创造了条件。一是中央和自治区把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作为今年经济工作的主旋律。副不久前在环保工作座谈会上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要把环境保护作为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周生贤部长也明确指出:“要牢牢把握好环境保护在转变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中的重要定位”,“要充分发挥环境保护对经济增长‘优化’、‘助推’、‘扩容’和‘增值’的综合作用”。由此我们能够越来越清晰地感受到,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目标、任务、措施在快速趋于一致。二是环保部持续加大了对我区环保工作倾斜和支持的力度。长期以来环保部十分关心我区的环境保护,不仅出台了促进宁夏环保工作的意见,部省又签署了共建环境友好型宁夏协议,全方位、多渠道、强有力的指导、帮助和扶持紧随其后。周部长回宁考察,又进一步明确加大支持宁夏环境保护工作的力度,一些我们过去不敢想和无力去做的事情,正在加紧准备,择机实施。三是环保工作体制机制不断完善,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在新起点上求发展奠定了基础。自治区党委、政府把环保工作摆到了重要位置,主要领导多次批示,党委会、政府常务会议多次专门研究环保工作,为我们指明方向,壮胆鼓劲。制定了污染减排十大铁律、30 条政策措施,地方财政的环保投资比例逐年上升。各级政府层层分解落实环保和减排目标责任制,都在办好环保实事上下了很大功夫。各级环保部门逐步融入高层决策,成为各级政府的参谋和得力助手。电厂脱硫、造纸碱回收、城市污水垃圾处置、危废医废处置等一大批环保设施正在发挥显著的环境效益。四是环保部门自身能力不断增强,有了攻坚克难的组织保障。信息平台建设、应急处置中心建设,使黄河干流国控出入境断面实现监测自动化,5 个地级市城市空气质量开始实时监测,111 个重点企业在线监测,环境信息发布及时多样,环境应急处置能力明显增强。基层执法和监测业务用房即将获得中央预算内建设资金支持,基层环保部门翘首期盼已久的问题可望尽快突破。各级环保部门力量不断得到充实和加强,素质进一步提升,正在走向“兵强马壮”。五是各地出现了争创环保模范城市的好势头。在银川市创模成功的带动下,各市瞄准环保模范城市的目标纷纷行动起来,中卫市已经开始从规划着手,谋划创模途径和办法,以利有计划、按步骤早日实现。其他城市也为此做了不少前期准备。

在看到诸多有利条件的同时,也必须保持冷静地头脑,清醒地看到在新的起点上面临的困难和不利因素还很多,任务更艰巨,必须做好攻坚克难,破解深层次环境难题的准备,全身心地投入到新的挑战中去。一是党和人民对环境保护的要求和期望越来越高。中央和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把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列为首要任务和主攻方向,自治区将要实施内陆开放的一系列促进跨越式发展的重大新举措,环境保护必须紧紧跟进,要在日渐趋紧的环境容量中腾出发展空间,为经济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同时,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提高生活质量,追求健康和优美环境的意愿与日俱增。二是许多新的、深层次难题亟待破解。实现可持续发展、建设环境友好型宁夏、健全完善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实施“黄河金岸”环保一体化、建设宁东生态工业园区等,都需要在摸索中不断总结,在实践中不断创新。新一轮产业调整升级,发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和引导绿色消费中,需要环保部门找准定位,把握好结合点和着力点,发挥应有作用。三是进一步巩固和提高环境质量困难很多、难度日益增大。全区环境质量近几年持续提高并保持在较好的平台上,要巩固好、稳定住已非常不易,进一步提高的难度可想而知。同时工程减排的潜力越来越小,需要做更深更细的工作,开辟更多的减排途径。四是环境监管的基本面依然严峻。金融危机的影响没有完全消退,一些地方和企业放松环境保护,减少环保投入,停运环保设施,偷排漏排的现象仍然存在。 一些新建项目环评、“三同时”验收制度执行不到位,产生着新的污染隐患。 五是 环境风险在不断积累。一方面新一轮大规模开发建设已经到来,一些重点开发建设的工业园区污染防治不够同步,潜在的环境风险不断显现;另一方面,建设和投产的煤化工、石油化工企业越来越多,重金属污染企业也在增加,企业排污和生产事故极易导致突发环境事件,要求我们必须严加防控,积极应对。

今年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环境友好型宁夏建设的重要一年,也是全面实现“”环保规划目标的决战之年,同时还是谋划“”环保工作的关键之年,任务十分繁重。虽然 有利和不利因素同时存在,但总体上有利多于不利,机遇大于困难。 根据中央和自治区有关重要会议精神,今年全区环保工作的总体要求是: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届四中全会 、自治区党委十届十次全会、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建设环境友好型宁夏目标,突出污染减排、服务发展、农村环保、“”规划等重点,加强环境执法、环境监测、环境科技、宣传教育、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充分发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增长的综合作用,为全区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按照这一总体思路,今年全区环境保护的目标任务是: 全面完成“”目标任务,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31.1 万吨,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控制在12.2 万吨以内; 重点流域区域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黄河干流宁夏段稳定保持在地表水ⅲ类标准,黄河主要支流和城市周边主要排水沟水质进一步改善,银川、石嘴山市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占全年总天数的比例达到85% 以上,吴忠、固原、中卫3 市达到80% 。

这些目标任务大多涉及到国家“”规划终期要求,不容动摇。其中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作为刚性的控制指标,必须坚决完成;黄河干流宁夏段水质与其下游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紧密相关,是国家的重点考核评价指标,应不遗余力地保持稳中有升;城市空气质量是综合考虑了历年基数、环境自净能力和环境经济性等多方面因素确定的,必须确保。对此,全区环保系统一定要统一思想和认识,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再创佳绩。一要增强信心,鼓足干劲。全区环保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环境质量持续得到改善,但并不意味着我们肩上的责任小了,担子轻了,而是今后面临的任务更加艰巨了。因此,在工作中既不能骄傲自满、盲目乐观,更不能畏惧困难、不思进取,始终要以饱满的精神,昂扬的斗志,怀着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迎难而上,奋勇当先。二要勇于拼搏,抢抓机遇。机遇稍纵即逝,应倍加珍惜。我们要紧紧抓住当前有利时机,奋力开拓,乘势而上。今年,要在建设环境友好型宁夏、完善农村环保运行机制、推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有效防范环境风险上寻求大的突破;要着力抓好落后产能淘汰、造纸废水深度处理、重点排水沟综合治理、工业园区污染防治和“”环保规划编制等工作;要积极启动环保条例宣传贯彻、“数字环保”建设、中南部地区水污染防治、危废医废规范处置等工作,把环保事业不断推向新的阶段。三要勇于创新,锐意进取。当前,我区的环保工作已逐步进入到破解一系列深层次、结构性难题的攻坚时期,大家一定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以体制和机制的创新,推进工作与管理的创新,实现全区环保工作的大发展。四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环保部门要想有所作为,要想在服务发展上有所建树, 就必须处理好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找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两不误、两促进,实现经济发展、环境保护 和谐共赢。

三、今年工作重点与措施

(一)改革创新,积极推进环境友好型宁夏建设。 推进环境友好型宁夏建设,关系到宁夏经济和社会的长远发展,是新形势下做好全区环保工作的核心任务与头等大事。自治区将出台《推进环境友好型宁夏建设行动实施纲要》和《推进环境友好型宁夏建设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点工作、指标体系和方法步骤。对此,大家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工作中要抓好落实,紧密结合本地区实际,扎实推进环境友好型宁夏建设。一是要宣传开路,舆论造势。我们要以《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修订)》颁布实施为契机,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和渠道,大张旗鼓地对贯彻《条例》和建设环境友好型宁夏的重要性、必要性进行宣传,努力把建设环境友好型宁夏变成全社会的自觉行动。二是要政策引导,机制保障。抓紧 研究制定 与国家 绿色信贷、绿色证券和生态补偿等相配套的政策措施,努力构建和完善符合我区实际的 环境经济政策体系。目前,我厅已着手建立专门研究平台,力争在这方面有所突破 ;要深入研究环境友好型宁夏建设、 污染物总量控制、环境质量管理、污染全防全控和环境风险防范等方面的保障机制,努力构建和完善切实可行的环境管理机制。今年自治区将落实沿黄4 市政府的黄河干流跨市界断面水质目标责任考核,石嘴山市在第三排水沟综合治理中,也确定采取全流域以行政区划为基础的断面考核机制。三是要科技扶持,产业助推。环境科技是建设环境友好型宁夏的重要支撑,我区环境科技工作要以引进和推广实用技术为重点,敏感捕获污染治理技术前沿动向和最新成果,着力提高科技转化能力和水平,为改善环境质量服务。要把发展环保产业做为今后助推我区环保事业发展的一个新亮点,进一步加大政策引导力度,促进其健康有序发展。四是要生态示范,点面结合。要进一步加大推进生态建设示范区创建力度,今年我厅将依托沙坡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重点建设集生态教育、生态示范、生态培训及沙生动植物繁育为一体的“宁夏环保生态示范基地”,同时在全区建成自治区级环境优美乡镇10 个、生态村15 个、绿色示范社区2 个、绿色示范学校5 个和绿色环境教育基地2个,发挥以点带面和辐射引领作用,进一步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和环境素养,养成绿色消费、低碳消费的良好风尚。

(二)再接再厉,全面完成“”减排任务。 要 加大工作力度,强化政府责任,严格执行自治区污染减排目标责任制和“十大铁律”,逐项检查节能减排综合性方案落实情况。要狠抓减排工程建设,加快对列入“”及年度污染减排计划重点工程的建设进度,并加强跟踪监管和督导,确保按期投运并稳定达标。要进一步挖掘减排空间,扩大减排工程覆盖面, 加快美洁纸业等企业污水深度处理、提标工程建设进程,完善城市集污管网建设 。要 狠抓落后产能淘汰,除已列入“”关停计划的小火电机组和焦炭、电石、水泥等落后产能外,各地还要继续加大排查力度,对不符合产业政策、浪费资源、排污不达标的企业和达不到节能减排要求的工艺设备,加快关停淘汰步伐。要进一步制定和完善监管制度和措施,强化监管职能,落实监管责任,切实把电厂脱硫设施、造纸企业碱回收装置和城市污水处理厂等减排工程的高效运行落到实处,向严格监管要减量效益。对完不成任务的地区,严格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实行“区域限批”。

(三)真抓实干,持续改善流域区域环境质量。 要认真落实 《宁夏 黄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实施情况考核暂行办法》,强化各市政府责任,确保规划的工业污染防治和污水处理项目如期完成。要把主要排水沟综合治理提上重要日程,重点抓好银川市第二排水沟和永二干沟、吴忠市清水沟和南干沟、石嘴山市第三排水沟和中卫市第四排水沟的综合治理,防治并举,注重实效,进一步改善主要排水沟水质。要尽快开展各排水沟入河口水质考核的可行性研究,探索建立相关县(区)断面考核责任倒逼机制。要抓紧报批 《 宁夏中南部地区水污染防治综合规划》,积极争取落实中央专项投资,尽快启动葫芦河和清水河等黄河支流污染治理、马铃薯淀粉加工废水治理、规模化畜禽养殖粪便综合治理等规划重点项目建设,通过大项目带动快治理,使项目区的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要继续加大城市污染防治力度,重点围绕锅炉烟尘、建筑扬尘、餐饮油烟、机动车尾气和城市噪声等开展综合治理,进一步城市环境质量。石嘴山市对煤炭加工、炼焦、电石、铁合金和铍材加工等行业烟尘进行重点治理,很有针对性,要抓实抓好,抓出成效。要强化工业园区污染防治,全面启动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力争2--3 年内所有的工业园区都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加强新建项目和已有企业的环境管理,重点落实“三同时”制度和排污许可证制度,确保企业达标排放,切实改善园区环境质量。 要加强核与辐射环境执法监督与管理,严格各项辐射安全防护措施,强化现场监督检查,做好放射性废物的收贮,消除安全隐患。

(四)围绕中心,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 。环境保护作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抓手,要在推进发展方式转变上发挥更加主动有效的作用。要严格环境准入,做好环评审批管理。对符合国家和自治区产业政策、环保要求,有利于保民生、保增长的项目要加快审批,对已开展规划环评的项目,适当简化环评程序。对高耗能、高排放及产能过剩行业的项目从严把关,坚决管住。凡未依法开展规划环评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一律不予受理。在实际工作中,各级环保部门要主动介入重大建设项目的环评管理,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把环评监督管理与重大建设项目管理结合起来,在介入中主动,在推进中服务,把工作潜力发掘得更加充分。今年,我们要在这方面狠下功夫。创新环评理念,从单纯注重环境问题向综合关注环境、健康、安全和社会影响转变;创新管理手段,加强环评报告和环评批复意见执行情况的评估分析,逐步增强参与宏观调控的预见性、主动性和有效性;拓展环评领域, 继续做好黄河中上游能源化工区重点产业发展战略环评和工业园区规划环评,启动土地利用规划、区域流域开发规划和专项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加强建设项目环保验收管理,组织开展全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和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经验交流活动。通过以上,进一步提升环境保护服务经济发展的水平。

(五)点面结合,扎实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自治区党委、政府即将出台的 《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 明确了今后农村环保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确定了切实加强农村生活污染防治、面源污染防治、生态环境建设和深入开展农村生态示范创建等11 个方面的工作重点与任务,为我们做好农村环保工作指明了方向。今年,中央大幅度增加了农村环境整治“以奖促治”专项资金,环保部将我区列为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试点省区,又给我们带来了大好机遇。 一是 要启动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试点,制定考核办法,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各市、县也要完善配套制度,安排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试点深入开展。二是 要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确定的工作重点,开展农村环保,抓紧 编制完成《宁夏黄河金岸村庄环境整治规划》, 针对打造“黄河金岸”、中部干旱带生态移民搬迁、塞上农民新居等, 开展100 个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并 整合部门资金,配套建设环境基础设施,改善农民居住环境。三是把 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作为农村环保的首要任务。今年将 保护农村重点集中饮用水源地210 处,确保 年底前全面完成保护任务 ,切实保障农村居民的饮用水安全 。 四是 农村环境整治要坚持因地制宜,选好点、抓好点,通过 建设生活污水、垃圾处理、畜禽粪便处置、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工程, 以点带面,发挥示范带动效应, 解决农村突出环境问题。 五是 要加强对农村环保项目与资金管理,进一步完善 项目 督查和 考核验收 制度,严格执行责任制、报账制、招投标制和公示制,确保资金项目安全有效运行。

(六)夯实基础, 着力推进环境监测监察体系建设。 环境监测监察体系是提高环境管理水平的重要支撑。今年,要抓住国家支持西部地区环境执法、监测用房的有利契机,大力推进监测、监察体系建设,夯实环境管理的基础。一是要大力加强环境监测工作。要根据环境质量考核责任制的要求,建设完善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网络。已建成的5 市环境空气、黄河水质自动监测站要加强维护管理,确保正常运行。积极支持 建成运行同心、平罗县和青铜峡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和固原市贺家湾水源地水质预警自动监测站。继续实施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三年行动计划,开展环境监测技术大比武,全面提升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加强国控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的检查,做好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工作。今年将进一步明确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环境监测职责,建立监测体系,以准确掌握宁东环境质量状况,为自治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二是 要大力加强环境监察执法。建立健全企业污染源基础数据库和企业环境管理档案,强化对重点排污企业监管 ,逐步将区控、市控重点污染源全部纳入在线监控。要 全面落实企业排污申报制度,进一步规范排污费征收程序,加大稽查力度,提高征收水平,确保依法、全面、足额征收。 要充分发挥“ 12369 ”环保举报热线的作用,畅通投诉渠道,做有报必接、违法必查,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这里要强调的是我区“ 12369 ”举报热线发挥的作用很不够,有的地区形同虚设,极大地损害了环保部门的形象,各级环保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管理,真正发挥“12369 ”服务与窗口的作用。要 坚持重大行政许可和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议制度,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制定出台全区环保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 建立健全跨区域交叉执法监察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今年要在全区开展2 次环保执法专项检查,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 始终保持环境监察的高压态势。对典型案件和“ 12369 ”举报热线每月投诉量前10 位的企业、单位要在媒体曝光、挂牌督办,确保查处到位、整改到位。三是要抓好国家环境信息与统计能力建设这一重大基础工程,坚持统一规划、统一规范、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尽快启动实施, 做好全区地表水、空气等环境质量监测数据联网与信息化平台建设,建立分行业、分区域和分环境要素的污染源分布信息系统 ,推进构建先进完备的“数字环保”体系。

(七)严查严控,着力防范环境风险。 水源地是环境风险高危地带,一定要作为重中之重。要切实抓好饮水安全,完成并实施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规划,坚决取缔保护区内违法建设项目和可能污染水源的活动。 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是环保部今年部署的头等大事,决不可掉以轻心,各地要严格按照《关于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分解目标任务,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在前一段开展排查工作基础上,明确重点,集中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对生产工艺落后、污染防治措施不落实或整改不到位的企业,该停的停,该关的关,决不能心慈手软。 要认真做好煤化工、石油化工、医药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等高环境风险行业的排查工作,加快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台帐试点工作,并逐个签订环境安全责任书,督促健全风险防范制度,杜绝事故隐患。 自治区危废医废处置中心和放废库已经建成,各地要在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和废弃放射源处置上加强监管,同心协力,步调一致,尽快使这项工作走上规范化轨道。其中 银川三区两县一市的医废和全 区高危感染性医废,今年要全部集中到自治区危废医废处置中心进行处置。要加快落实市、县政府环境风险应急防范责任,建立自治区、市、县三级预警应急网络和响应预案,提高快速反应和快速出击能力,及时有效处置环境突发事件。宁东基地是自治区一号工程,也是环保的重点领域。所有 重点污染源企业都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适时开展应急演练,一定要把环境风险损害降到最小。今后不管哪个地区发生环境污染事件,都要在规定时间如实报告,都要及时组织工作组和专家组赶赴现场,开展环境应急监测,确认污染程度和范围,消除恐慌心理,责令肇事企业关闭、停产,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八)以人为本,为民办好10 件环保实事。 日前,自治区政府研究确定了今年的10 件环保实事是:超额完成“”污染减排目标任务、实施以黄河金岸沿线村庄为重点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面完成农村重点集中饮用水源地保护、启动区控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城市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在全区各市县全面实施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定期发布环境质量信息、启动黄河跨市界断面水质考核、实施银川市第二排水沟、永二干沟水污染治理和启动中南部地区主要河流水环境整治。这10 件环保实事,以改善和保障民生为出发点,结合全面完成国家污染减排“”目标任务,突出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水环境治理和继续扩大20xx 年环保实事成果。其中,涉及污染减排的2 件、城市环保的3 件、农村环保的2 件、水环境保护的3 件,都与维护群众环境权益直接相关,并且全部由环保厅牵头落实。厅里将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协调自治区有关部门落实有关配套措施,进一步明确责任和任务,力争在办理机制、办理实效上有新突破。各市、县环保部门要按照全区的统一部署,将办理环保实事作为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配合环保厅和当地政府抓好落实,向自治区政府和人民群众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九)深谋远虑,积极谋划“”环保工作 。 “” 我区 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 削减比例在西部地区最高,并且达到或高于 东部地区平均水平 ,成为全国总量减排任务最重的省区之一,给我们这几年的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压力。“”期间国家已基本确定将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氮氧化物和氨氮四种污染物作为约束性指标进行控制。 因此我们要抓紧提前谋划,认真做好 污染源更新调查和 “”总量控制前期准备各项工作, 做好环统数据、减排数据和普查数据的衔接,彻底 弄清、弄准底数,为“”减排和规划编制打下科学而坚实的基础。“”规划要在建立环境分区管理体系和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完善流域断面考核责任制等方面有所突破。今年要 编制完成 《沿黄城市带环境保护规划》、 《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国家生态园区建设规划》,做好重大项目储备。 各市、县也要着手谋划“”环保工作,并协助自治区编制好规划。

(十)强健体魄,谱写队伍建设新篇章。 环保队伍是推进环保事业的主力军。只有不断加强环保队伍建设,才能不断推进环境保护事业。当前,全区环保队伍在机构改革中得到大大加强,这是壮大我区环保队伍的一个好的开端。但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环保人员编制的增加,不等于环保队伍的能力增强,无论从学历结构、知识结构看,还是从实践经验、管理水平看,都还远不适应环保形势发展的需要。加强环保队伍建设,既是当务之急,又是长期任务。全区各级环保部门要高度重视队伍建设,在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业务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花力气、下功夫。今天下午还将召开全区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今年党风廉政建设作出具体安排。这里,我主要针对加强环保队伍建设,提出几点具体要求:一是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崇尚依法行政、不辱使命; 二是加强爱岗敬业教育,崇尚恪尽职守、乐于奉献; 三是加强业务素质教育,崇尚求真务实、科学严谨;四是加强思想观念教育,崇尚开拓进取、创新创造;五是加强工作作风教育,崇尚真抓实干、攻坚破难; 六是加强廉洁从政教育,崇尚严于律己、甘守清贫。当前,项目增多,资金也大幅增加,要加强对资金使用的跟踪与监察,把钱用在刀刃上,确保不出事。希望我们从上到下认真思考、专题研究,认识统一、举措有力,为建设“政治合格、业务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务实高效、清正廉洁”的环保队伍而共同努力。

同志们,环境保护事业使命光荣,任重道远。让我们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解放思想,迎难而上,开拓创新,务实苦干,奋力推进环保事业蓬勃发展,为建设环境友好型宁夏,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贡献。

关于自治区两先一优心得体会报告二

按照《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全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的规定精神,雁宁路社区对换届选举工作高度重视、精心部署、严密组织、依法实施,整个换届工作于20xx年11月26日至20xx年1月20日结束,成功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现将换届选举工作总结如下:

一、社区换届工作基本情况

我社区雁南街道雁宁路社区成立于20xx年1月28日,位于雁宁路199号2号楼一楼(荣达花园小区内),辖区总占地面积0.114平方公里,东至天水北路北段,西至省自学考试办公室,南以河洪道以北为界,北以雁宁路以南为界。总人口为4474人,1486户。辖区单位70个,其中:省级5个,市级5个,科级3个;按其性质分类:行政事业单位12个,民营企业3个,私营企业5个,股份制公司2个,个体经营户40个。

辖区共有楼院6个,楼房26栋,88个单元。选举产生的新一届社区党总支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整体结构较为合理,党总支成员年龄比上届平均下降了5岁左右,文化程度有较大提高,高中以上9人;党支部成员女3人,男2人;社区居委会成员女7人,男2人,既有50岁左右从事多年社区工作的老党员,也有30多岁的中年党员,还有20多岁思想活跃,素质较强的年轻党员,做到老、中、青三结合,更趋年轻化。社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的成功选举产生,为巩固社区基层政权打下了坚实的组织和政治基础。

二、换届选举的基本做法

雁宁路社区换届选举工作的主要做法是实行“两个到位”做到“五个坚持”。

——组织领导到位。社区成立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协调小组,加强对换届工作的协调、指导。采取定期不定期地听取工作进展汇报和进入社区检查指导。

——宣传到位。做好宣传,是搞好换届选举的基础。社区加大对宣传认识深刻,采取多种措施强化宣传,大造社区换届声势,尽力做到人人皆知、不留死角。召开会议5次,举办学习培训2期,宣传落实换届政策。社区在辖区内悬挂大横幅标语5幅,张贴标语43条,发放选举材料90份,出黑板报3期。

——坚持党的核心领导。社区换届选举是居民自治的一部分,在街道党工委的正确领导下,社区党支部充分发挥党的核心领导作用,强化对相关政策、法律的学习理解,强化对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选举的认识学习,在公开、公平、公正、依法、民主中把热爱社区工作、有能力、能办事的人选入社区干部。整个过程,按照政策要求,做到指导与监督 2并重,依法与民主并重,把党组织的意愿和选民的心愿有机结合,选举产生了党组织放心居民满意的社区干部。

——坚持吃透政策为首要条件。社区换届选举政策是我们开展工作的指路灯,是一项政策性、法律性非常强的工作,如果没有按照政策实施,而是想当然,就会造成大乱子,影响社会稳定。所以在实施前,社区共召开专门会议5次,30人参加,对区委、街道的政策、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学习,深入领会,仔细推敲,把换届的指导思想、目的任务、意义、原则、方法、步骤、注意事项等理解透彻,遇到难题及时请教及时解决,做到胸有成竹,然后按规定要求结合实际实施操作。

——坚持依法民主按程序办事。社区的选举,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全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精神的规定。这次选举,大到从选举委员会的成立,到进行选民登记、推选居民小组长和居民代表,再到产生正式候选人和选举产生居民委员会,小到保障选民意志独立发挥的秘密写票处的设立、选票的设计、会场的布臵,都严格依照“一法一规定”实施,街道指导组深入现场督促指导保障“一法一规定”的顺利实施,杜绝违法现象的产生,保证了居民民主权利的发挥运用,使得选举一次性圆满获得成功。

——坚持居民是选举的主体。换届选举的主体是居民群众。没有居民的积极参与,换届选举就无从谈起,也就不可能有社区干部的产生。“一法一规定”明确规定,选举大会的召开,必须有应参会人数的半数以上参加方能召开会议,当选者必须获得参加会议投票人数的一半以上才能当选,差任何一个条件都是选举无效。

根据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居民委员会选举可采用居民代表大会形式。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工作过程中做到了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党员人人平等,一视同仁,一切需要公开的事项,都向党员和群众公开,增加透明度,通过平等竞争,择优选拔人才。经14社区党员选举产生了1名社区党支部书记、1名副书记、3名委员;经42社区居民代表选举产生了1名居民委员会主任、3名副主任、5名委员,居民的积极参与,为顺利选举产生居民委员会起到关键作用。

坚持做好准备为选举成功打基础。搞好选举除了依法按程序把握好原则进行而外,还要考虑各种细节问题。从参加会议人员的通知、会议主持词等各种会议材料的起草、选票的设计印刷、票箱的准备、唱票计票用的黑板粉笔、写票用的笔、到选举委员会人员的安排使用、会场的布臵、秘密写票间的安排、选票的讲解填写等诸多问题,都必须周全细致考虑,缺一不可,差了那一项都会对选举产生严重影响,甚至无法进行。

总之,在这次社区换届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受到了干部群众的好评,但是,离各级的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一如既往的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区委、区政府和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严格按照区关于加强社区建设的精神,进一步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服务居民、扩大民主、维护稳定”的理念,提升社区建设水平,完善居民自治,结合区情,着力建设文明祥和、有序和谐的新型社区。

关于自治区两先一优心得体会报告三

同志们:

今天召开这次全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主要目的是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重要指示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就“安全生产月”活动等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动员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认真履职、敢于担当,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把安全生产的工作责任落实到最基层,把防范事故的工作措施贯穿到生产经营各个环节,全力以赴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坚决守住安全生产这条红线。

刚才,自治区安委办通报了今年以来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乌鲁木齐市政府、旅游局、中石油天然气运输公司等分别汇报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采取的措施,要认真抓好落实。今天,是我分管自治区安全生产工作后第一次参加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全区安全监管战线的同志们见面,希望与大家携手一道,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认真学习领会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 “ 红线 ” 意识,切实增强对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

今年以来,全区各地、各部门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自治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按照自治区确定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严格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深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强化重要时期安全生产管控,着力加强安全生产服务保障,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落实。截止5 月20 日,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呈现“三下降,一控制”的特点,即一是全区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大幅下降32.46% 和37.23% 。较大事故同比减少1 起、8 人。没有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二是各地事故死亡人数全面下降,全区15 个地州市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均不同程度下降,阿勒泰地区降幅达到87.50% 。三是工矿商贸、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等大部分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均都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四是自治区各类事故死亡人数等控制指标在目标进度内,无突破控制指标情况,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基本保持了持续稳定。

安全生产不可轻言成绩,更不可轻言好转。我们在看到安全生产工作有利一面的同时,更要保持清醒头脑,充分认识到当前我区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今年截止5月20 日共发生11 起较大事故,全都集中在道路交通领域。煤矿、非煤矿山、铁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上升,反映出安全生产领域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安全发展意识淡薄,红线意识不牢。 个别地方领导干部没有深刻认识到安全生产是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前提保障,存在着重视发展、忽略安全的现象,特别是在城市规划、招商引资或建设重大项目过程中,安全生产把关不严,一些项目不经审批、验收就非法上马建设,安全生产“三同时”的规定形同虚设,没有守住安全红线。有的企业在“安全第一”还是“生产第一”的原则问题上淡漠,只顾盲目抢速度、赶时间、追效益,安全生产则抛置一边、全然不顾。二是安全监管手段乏力,针对性不强。一些地方安全监管工作落实不力,安排部署工作的文件只是一发了之,查出的隐患问题只是一罚了之,发生事故的企业只是一停了之。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较大事故高发、多发,未能得到有效控制 。 经济快速发展、生产经营活动更趋旺盛固然是事故多发的客观因素,但也反映出一些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不到位,事故防范措施缺乏针对性,没有很好地从抓工作落实上使力气、从源头治本上下功夫。三是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薄弱,主体责任不实。 我区高危行业多,小企业、资源开发性企业多,很多企业安全投入不足,生产工艺、技术、装备改造更新滞后,安全基础依然薄弱,存在大量安全隐患。一些企业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基础工作不扎实,现场管理混乱,“三违”现象普遍,重大隐患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职工安全意识淡薄、安全技能低下。这些问题,我们必须深入研究,认真对待,对症下药,制定措施。

“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以来,多次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提出必须坚守安全生产红线等一系列加强和创新安全生产工作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发出了安全生产的最强音。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多次对安全生产作出重要指示,指出安全生产是最大的民生工程,要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特别是在今年3 月22 日会见国务院安委会督查组时强调,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总阀门”,在一切工作中都要守住安全生产关。努尔?白克力主席多次强调要以铁的意志、铁的措施、铁的纪律、铁的手段强化安全生产,并亲自出席全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亲自安排部署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重要指示精神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充分体现了严肃安全生产责任的坚定决心,也充分体现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当前,我区正处在改革发展稳定和经济加速上行的关键历史时期,新型工业化、农牧业现代化、新型城镇化进程不断深入推进,石油化工、煤化工、矿产开发等资源型主导产业发展迅猛,水利、交通、电网、安居富民、住房保障、抗震防灾工程等重点基础项目密集开工建设,各类经济活动空前活跃。6 月份,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即将召开,对推动新疆全面深化改革、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具有重大意义,必须要保证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握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权。一是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做到警示高悬。越是加快经济社会发展,越要深刻理解、严格落实习关于“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要求,不管发展任务多么要紧、多么繁重,都要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把安全作为前提保障,发展经济绝不要带血的gdp 、招商引资决不能成为“招伤引灾”、增产扩能决不能埋下隐患,真正使安全生产真正成为不能碰、不敢碰的“高压线”。二是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做到敢于担当。今年,自治区党委、政府联合出台《关于加强新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强化了各级安全生产责任,特别是明确了各级党委政府对本地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要求各地、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第一责任。韩国“岁月号”客轮沉没事故,超过300 名乘客死亡或失踪,郑烘原称自己对事件负责并宣布辞职,给我们带来了深刻的警示。反观我区在一些事故查处追责中还存在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的现象,特别是个别重大事故中存在部门利益保护,不敢担责、不愿担责,对自治区明确的处理意见推三阻四、久托不决。在这里我强调一点,我们各地党委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在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中,必须要深刻认识到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必须担当,绝不允许敷衍塞责。三是要切实转变安全生产工作作风,做到真抓实干。强调“在安全生产这个重大问题上要经常有睡不着觉、半夜惊醒的情况”,就是要求抓安全生产工作要有心怀人民的忧患意识和如履薄冰的戒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办法措施决不能只放在纸上、挂在墙上,必须坚持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真抓实干硬作风,坚决把管用的、有效的规章制度和办法措施一抓到底,坚决堵塞安全漏洞,排除事故隐患。

二、认真组织开展 “ 安全生产月 ” 活动,凝聚全社会坚守安全生产红线共识

全国第十三个 “ 安全生产月 ” 即将来临。为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安全 生产宣传教育,自治区将在 6 月份开展以 “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 为主题的 “ 安全生产月 ” 活动。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安全月活动的筹划和组织工作,加强领导,周密部署,丰富内容,增进实效,发出安全生产强音,凝聚安全发展共识。

一是 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具有针对性的 “ 安全生产月 ” 活动方案,并抓好组织落实。要采取报告会、座谈会、培训会等多种方式组织深入学习重要讲话精神,运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使重要讲话精神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活动月期间,各地政府主要领导要通过发表署名文章、电视访谈、安全检查等形式,体现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分管领导要参加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带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各地要把 “ 安全生产月 ” 各项活动与日常安全宣教工作、与解决安全发展中的突出问题相结合,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安全培训与职业健康知识普及、安全基础建设、标准化创建等活动,强化安全保障能力。要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和事故教育展览,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组织反思大讨论等活动,达到安全生产警示教育作用。要通过集中宣传、深入教育,在全社会形成共识,红线就是 “ 生命线 ” ,就是 “ 高压线 ” ,牢牢守住安全生产红线。

二是 自治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安全应急预案演练、 “ 安全生产天山行 ” 、 “ 安全伴我在校园,我把安全带回家 ”有奖征文、安全生产网上有奖知识竞赛、安全生产集中执法和隐患排查治理行动、 “ 安康杯 ” 竞赛、 “ 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 ” 创建等活动,广泛深入宣传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宣传、广电等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政府网站等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安全知识宣传。安全监管、煤炭、质监、旅游、农机等部门要分别组织举办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培训班,通过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深刻吸取教训,用事故教训推动企业落实责任、完善措施,防范同类事故发生。公安、消防部门要举办安全生产事故警示展,通过组织职工群众观展,达到 “ 一地出事故,全区受警示 ” 的目的。

三是 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活动。油气管道、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有色、建材、商贸市场等行业 ( 领域 ) 企业要开展安全生产生产主体责任自查,及时纠正和解决存在的各种问题。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活动,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安全生产行为。认真组织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强化安全主体责任意识,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达到以事故推动工作的目的。切实做好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岗位安全培训活动,不断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积极开展 “ 零事故 ” 目标管理宣教活动,集中排查和消除一批安全盲区、死角和隐患,实现 “ 零事故 ” 月。

四是 认真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周工作。为提高自治区在新形势下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处置能力,自治区定于 “ 安全生产月 ” 期间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双盲 ” 应急演练,各参演单位和人员事先不知道演练时间、地点和内容,完全按照实战模式展开应急响应,自治区将组织专家进行全程评估。这是对各参演单位应急处置能力的一次全面检验,各部门要加强领导,立足预案,积极筹备,认真组织,通过演练,使各部门应急救援工作职责更加明确,指挥调度程序更加清晰。各地区、各单位都要结合应急预案演练周工作要求,以事故多发、易发和应急管理基础薄弱的地区、领域、时段、岗位等为重点,组织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达到 “ 检验预案、锻炼队伍、磨合机制、宣传教育、完善准备 ” 的目的,切实提高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

三、深入扎实开展以城市管网和油气输送管线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严密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安全生产月”不仅是集中宣教活动,也是安全生产工作的促进月、加强月和落实月。当前,全区重点建设项目全面铺开,各类企业进入生产、经营的黄金季节,旅游、务工人员明显增多,车流、物流日趋活跃,是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易发时段。我们要结合季节性特点,深入开展拉网式的安全大检查和安全督查,紧紧盯住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企业,深入到现场一线和各个环节,监督指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加强油气输送管道和城市管网及其附属设施安全检查。 我区油气长输管道和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共有1.8 万余公里,具有管线多、线路长等特点。城市地下暖气、燃气、通信、自来水等管线布设错综复杂,由于油气输送管道和城市管网原先规划设计不尽合理、缺乏超前性,占压、安全距离不足等问题严重。通过去年深入开展油气管网专项检查,已经基本摸排清楚全区城市管网和油气输送管道存在的问题隐患,全区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占压10 处、安全距离不足21 处、穿越公共区域184 处,油气长输管道占压407 处、安全距离不足273 处、交叉1366 处,城市燃气管网隐患308 处。现在的重点就是治理,对这些隐患,要认真制定整改治理方案,明确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和时限,该由各地政府负责的就由政府负责,该由企业治理的就由企业治理,不能让隐患治理落空。同时,要深刻吸取青岛“11.22 ”输油管爆炸事故和兰州“4.11 ”自来水污染事件教训,继续深入组织开展油气和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城市管网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不断细化检查方案,督促指导各有关企业进一步加强油气输送管道和城市管网及其附属设施的定期检测、维护、检修、更新以及日常巡查情况,凡存在管线老化、与民用管线交叉点无保护等严重隐患的要立查立改;凡被居民住宅和市政设施等占压、途经市区的要限期整改,并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坚决把各种问题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加强消防安全检查。 火灾猛于虎, 一旦失去控制, 留给人们的就是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惨痛教训。乌鲁木齐德汇大厦“1.2 ”特大火灾事故,整个市场商品基本被烧毁,涉及经营商户上千户,仅直接经济损失就达到5 亿元。消防部门要结合当前季节特点,重点检查粮棉、油气储存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农民工集宿单位、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制度及操作规程执行落实情况,查消防安全布局、防火间距、消防水源、消防车道、消防设施器材等安全完好情况,严格治理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关停和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以及违规贮存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等问题。对小旅馆、小歌厅、小商店等“九小”场所以及生产、经营、住宿“三合一”场所,要严格检查生产储存经营和人员住宿防火分隔、用火用电、安全出口等方面隐患和违法行为。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必须停产整顿,限期整改,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限期内未整改的,要无条件关闭。

加强交通安全检查。 道路交通领域历来是事故防范的重点。5 月 25 日 ,在兵团六师 105 团境内,发生 1 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共造成 10 人死亡, 32 人受伤,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要认真吸取该起事故教训, 公安交警部门要切实加强路面管控,对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一律按规定上限处罚。道路运输部门要加强对道路运输企业特别是客运企业的监督检查,做到逐运营企业、逐营运车辆、逐驾驶人员全面排查,督促企业严格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各地要加强对城市公交、长途客运、危险物品运输等重点车辆的安全检查,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深入排查整改道路危险路段。铁路交通方面,要严格排查主要行车设备、安全技术装备养护维修情况,汛期机务行车防洪地段巡守等安全措施情况,铁路沿线重点部位、学校安全协议是否得到落实。民航方面,要全面排查飞行区、机坪、目视助航、机场供电、安检、空管通讯导航、航空燃油供应等设施设备,重点检查各项安全制度落实执行情况。采取超常规措施,确保交通运输安全。

加强矿山安全检查。 5 月13 日 ,土耳其发生煤矿特大瓦斯爆炸事故,目前已造成近300 人死亡,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杨栋梁局长作出批示,要求总结别人的教训,改进自己的工作,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煤炭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煤矿百日安全大检查活动,重点检查煤矿企业是否严格落实《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全面排查煤矿井下水、火、瓦斯等致灾因素,落实领导下井带班制度,完善矿井通风系统,严禁瓦斯超限作业,对存在瓦斯突出、自然发火、冲击地压、水害威胁等重大隐患的矿井坚决停产整顿,坚决杜绝群死群伤重特大恶性事故。要加强非煤矿山安全检查,重点检查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工作落实情况,地下矿山防中毒窒息措施落实情况,督促企业加强井下火灾防范和通风安全管理。深入排查治理尾矿库安全隐患,依法取缔和关闭无证开采、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等各类矿山尤其是小矿山。

加强建设领域安全检查。 今年1-4 月,建筑施工领域死亡人数同比上升了20% ,施工现场管理混乱、三违现象严重是一个重要原因。住建部门要深入各重点建设项目施工现场,针对当前大量施工项目开工建设,因抢时间、赶工期带来较多安全隐患的特点,强化施工现场检查。重点检查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合理制订工程建设周期等。脚手架材质、搭设方式、墙体连接符合安全规范情况。塔吊、起重机等垂直升降设备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保险装置、钢丝绳是否符合要求。深基坑临边防护、坑壁支护、排水措施是否符合要求。要严肃查处建设单位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施工企业违规违章行为。重点查处建设工程项目不办理施工许可擅自开工建设、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是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和转包工程、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等行为。

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 要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重要车间、原料、产品库区和重要设备检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执行情况,使用氯、剧毒和易燃易爆品企业储存设施安全附件是否齐全有效。液氨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企业重点 部位泄漏报警和紧急切断装置是否安全可靠。销售剧毒化学品的企业是否查验、登记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准购证、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配备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要严格落实剧毒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安全管理和实名购买登记、烟花爆竹流向登记管理制度,强化对大型石油储罐区、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和易燃易爆危险场所企业的安全管控。

旅游、质监、水利、农机等各行业领域都要结合本行业领域特点开展全面彻底的检查治理,严格责任落实,确保安全无事故。同时,针对当前天气转暖特点,要提前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气象、国土、安监、住建、交通运输、水利、地震等部门要加强协同联动,进一步加强预警预报,特别是要加强对矿山、尾矿库、危旧房屋、公路、铁路等的督促检查,严格落实矿山防淹井透水、尾矿库防溃坝垮坝、危化和烟花爆竹防雷电、道路桥梁和建筑施工工地防洪水泥石流等安全防范措施,超前预防、严密防控,切实保障汛期安全生产。

四、采取有力措施,强化责任落实,治理和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一是强化责任追究,严肃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对发生的每一起事故,各地、各部门都要依法依规严格调查处理,涉及的企业要严格追究企业法人、实际出资人和控制人的责任,涉及的政府和部门要严格追究负有领导、监督、管理责任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对非法违法行为和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导致的事故,要依法对事故单位和有关责任人按照上限进行顶格处罚。特别是对个别久拖不决的重大事故,要加快加紧调查,严格问责,决不姑息,坚决纠正失之于宽、失之于轻、失之于松、失之于偏等问题,真正起到震慑警示作用。各地要对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排查,采取通报、约谈等措施,严格落实责任,认真督促整改。要强化事故警示教育,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把历史上的事故当成今天的事故看待,把别人的事故当成自已的事故看待,把小事故当成重大事故看待,把隐患当成事故看待,认真反思安全生产工作的漏洞和问题,血的教训决不能再用血的代价去验证。

二是强化跟踪督办,严格治理重大事故隐患。 今年,自治区将对重大隐患未按期整改实行“一票否决”。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零容忍”要求,对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和事故隐患,要认真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治理办法,明确整改时限,有效整改治理一批长期存在、久拖不决的隐患顽疾。自治区人民政府近期将集中挂牌督办一批涉及道路交通、消防、油气管网等重点行业领域的重大隐患,各相关地区和部门要督促责任单位严格按照“责任明确、措施具体、资金落实、时限具体、整改到位”的要求落实整改。各级政府都要结合本地安全生产实际,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挂牌督办,及时跟踪问效,对拒不履行重大隐患治理职责、拒不落实整改要求的,该停产整顿的绝不放过、该取缔关闭的绝不手软,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三是强化监管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企业生产经营建设过程中大量的问题和隐患,需要通过强有力的监管执法去最大限度地发现和消除。要始终保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着重打击治理习惯性、顽固性和屡整屡犯的非法违法行为。对发生事故的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对已取缔的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要严防死灰复燃。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形成强大的打非合力,提高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要进一步加大非法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安全生产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四个一律”依法依规严厉打击。

这次会议后,自治区安委办要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职能,组成督查组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全生产检查等重点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及时汇总分析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督促整改,对工作不力、问题严重的要报告自治区人民政府予以严肃处理。

同志们,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视察新疆重要讲话精神, 紧紧围绕新形势下中央对新疆改革发展稳定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 强化红线意识,狠抓工作落实,不断推动全区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为自治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实现提供更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关于自治区两先一优心得体会报告四

同志们:

自治区政府召开这次全区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自治区“两会”、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和20xx年全区环保工作,提出“十三五”环境保护总体思路,部署20xx 年重点任务。自治区常军政副主席将作重要讲话,请大家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向会议报告工作。

一、 “”时期和20xx年全区环境保护工作回顾

“”是全区环境保护事业蓬勃发展的重要历史时期。五年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环保部的大力支持下,全区环保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决策部署,围绕改善环境质量、服务科学发展、保障环境安全,解放思想,务实创新,奋力拼搏,各项工作都取得显著成效。

——国家考核任务全面完成。 20xx年全区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比20xx年下降6.7% 、9.7% 、3.8% 和5.8% ,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138% 、143%、313% 和229% ;主要污染物减排监测体系达到国家考核要求。圆满完成大气污染防治任务,提前一年实现落后产能淘汰目标。 列入国家规划 183 个重点流域污染治理项目完成85 个,达到国家考核要求;36 个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全部完成,3 个重点防控区水和大气重点重金属污染物全部达标。

——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12 个盟市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295 天,优良天数比例达80.9% ,高于全国338 个地级以上城市平均水平4.2 个百分点。 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表水国控断面重点重金属污染物达标率均为100% 。 生态环境质量指数较20xx年提高了2.57 ,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突出环境问题有效解决。 开展环境隐患和突出问题排查整治百日专项行动, 15 类184 个环保问题133 个完成整改销号。全面清理环保违规建设项目, 经自治区政府确认的 2206 个未批先建、久拖不验项目1144 个完成整改。实施 腾格里园区污染问题综合整治,环保部已解除挂牌督办。建成 自治区东部、西部危废处置中心和10 个盟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完成19.27 万吨历史遗留铬渣处置任务。

——推动科学发展作用充分发挥。 制定实施自治区“”规划战略环评,审查盟市战略环评2 项、行业规划环评12 项、园区规划环评53 项。协调环保部审批我区重大项目环评71 个,总投资4498 亿元;列入国家规划的4 条特高压输变电线路项目全部通过环评审批。自治区本级审批建设项目环评1290 个,总投资11823 亿元。对96 个不符合要求的项目环评不予审批或暂缓审批。组织476 家企业进行了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交易金额1.8 亿元。

——生态和农村环境保护深入推进。 开展生态红线划定工作,编制了《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初步方案》。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自然保护区管理,配合环保部完成 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划定和全国生态功能区划修编工作 ,晋升6 个国家级、4 个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8 个旗县 新 开展了国家级生态旗县创建工作,3 个通过环保部验收; 100 个乡镇、 4 个村被命名为国家级生态乡镇、生态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深入推进,一批影响农牧民生产生活的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环保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 加强环境法制建设,《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颁布施行, 《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通过自治区人大会第一次审议 。持续开展环保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20 余万人次,检查企业7.6万家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企业703 家。五年 累计投入环保资金55 亿元, 是“”的2.6倍。 全系统新增机构29 个,新增人员编制1003 人,其中厅本级新增机构3 个、编制43 人。

五年来,厅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始终将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要抓手,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 项配套规定,深入 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强化执纪监督, 狠抓问题整改,机关作风明显改善,工作效能显著增强, 为确保环保重点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刚刚过去的20xx年,是新环保法实施之年,也是全面完成“”环境保护规划收官之年 。一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年度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污染防治取得明显成效

总量减排全力攻坚。 以 工程、结构、管理减排为抓手,以“六厂(场)一车”为重点,全面加强统计、监测和考核三大体系建设,严格 落实责任、强化资金保障、加大督查力度,扎实推进总量减排工作。制定了《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实施细则》、《主要污染物初始权核定实施方案》,开展排污单位初始排污权核定工作,全面加强总量指标管理。 全区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较上年下降 1.42 % 、 4.81 % 、 6.20 % 和 9.49% ,超额完成年度“力争指标”;列入国家减排责任书的45 个重点项目全部建成;重点 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和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率分别为91.2% 、83.2%和97% ,全部达到国家考核要求。

大气污染防治深入开展。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大气十条”和自治区实施意见,加快推进重点行业、区域大气污染治理。全年共淘汰、改造燃煤锅炉1825 台,实施除尘改造项目139 个,完成17座储油库、1744 座加油站和373 辆油罐车的油气回收治理任务,淘汰20xx年底前注册的黄标车41963 辆,分别完成年度任务的118.4% 、106.9% 、141.7% 、156.3% 、111% 和101% 。建立跨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圆满完成抗战胜利70 周年纪念活动空气质量保障任务和8 ·12天津滨海新区爆炸事故环境监测工作,受到环保部通报表扬;成立以自治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乌海市及周边地区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制定了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开展工业园区联合执法检查,积极推动乌海市及周边地区环境综合整治。签订内蒙古和宁夏加强环境保护合作备忘录,在污染联防联控、 联合执法检查等8 个方面建立了合作机制 。完成12 个盟市新标准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预警体系建设,自治区重污染天气监测预报预警系统建成并投入使用,呼和浩特市完成大气颗粒物源解析工作。20xx年, 执行新标准的呼和浩特、包头、赤峰和鄂尔多斯4 个城市细颗粒物平均浓度较上年分别下降6.5% 、9.1% 、12.8% 和3.6% 。

水污染防治稳步实施。 按照国家“水十条”要求, 以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为重点, 加快规划项目建设进度, 加大水质监测和监督检查力度,确保 水环境安全 。 制定出台自治区 《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 和《工作方案》,完成了地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工作, 国家部署的6 项年度重点任务全部完成 。 我区实际监测的22 个考核断面 16个达标, 划定 8 处地级城市、4 处城镇、26 处乡镇和285 处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全区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平均取水水质达标率为89.9% 。开展重点湖泊综合治理, 乌梁素海、 呼伦湖列入国家“水十条”重点治理工程,呼伦湖生态监测体系建设有序推进,多伦县、克什克腾旗滦河流域国土江河综合整治试点项目启动实施。

土壤和重金属污染防治有序推进。 完成全区土壤污染调查,开展“土十条”实施意见前期调研工作。加强涉重企业厂区及周边地区重金属污染物监测,推进土壤污染修复试点,启动鄂尔多斯毛连圪卜土壤重金属修复工程,完成包头韩庆坝遗留铬渣处理场地修复调查评估工作。通过行业提标改造、总量前置审查、严格项目验收、强化监测监管等措施, 实现了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不超过20xx年水平的年度目标。

(二) 生态环保领域改革扎实推进,制度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

推进制度建设创新。 围绕落实中央《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自治区党委、政府下发了《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进一步厘清了盟市政府和 41 个 区直单位的环境保护职责分工。配合自治区有关部门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研究制定工作, 成立课题组重点研究生态环境损害鉴定与评估 。落实国家环保督察制度,下发《关于开展环境保护自查工作的通知》,起草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方案(初稿)》。扎实推进污染防治、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 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等改革工作, 形成20 余项改革成果。

推进监管方式创新。 印发《关于实行全区重大环境问题台账式管理的通知》,建立了环境问题四级台账管理制度,3911 个问题纳入台账管理。在赤峰市召开了全区环境问题台账管理暨网格化环境监管现场会,全面推行环境问题台账化管理和网格化监管。下发《关于全区实行环境保护监管网格化管理的通知》,各盟市均制定了网格化监管划分方案,已建立监管网格6345 个。鄂尔多斯、巴彦淖尔、赤峰等盟市 在乡镇、工业聚集区设立了280 个环保所,实现了管理力量下沉、执法关口前移、督查触角延伸。 健全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与自治区公检法联合起草了《关于建立环境执法协作联动机制指导意见》 。 12 个盟市全部开通12369 环保微信举报系统,受理举报案件104 件,办结89 件。 呼和浩特市实行了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红黑榜”制度,用环境信用评价倒逼企业自觉履行环保责任。

推进工作机制创新。 按照自治区20xx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建立环保基金的要求, 在学习借鉴先进省区做法的基础上,经与区内外50 多家投资公司、金融企业、环保企业进行商谈和论证,研究制定了《内蒙古环保基金设立方案》及《内蒙古环保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等多项制度,自治区政府第63 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设立内蒙古环保基金,并成立环保投资有限公司,组建环保技术服务平台。

(三) 环保法 全面实施 ,执法监管 力度持续加大

加强环保法宣贯工作。 通过开展“六进”活动、举办专题讲座和“ 6 ·5 ”环境日主题宣传等形式,进一步加大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力度。 在各类媒体发表稿件3994 篇,组织媒体采访30 余次。 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媒体通报等形式,对19 起典型案件和18 家重点违法企业进行公开曝光,起到了震慑一批和教育一片的效果。与网信、公安、安全等部门建立舆情会商制度,继续开展24 小时舆情监测,编发舆情简报 286 期,做到重大舆情及时上报、及时核实、及时处置。

认真落实国办发〔20xx〕56 号文件精神。 在去年百日专项行动基础上,自治区政府派出由6 名厅级干部带队的督查组,对12 个盟市百日专项行动进行了“回头看”专项督查。组织开展全区环境保护大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5 万余人次,检查各类排污单位39582 家次,责令整改企业2032 家次,关停取缔332 家,检查中发现的4954 个环境问题完成整改3073 个。制定 《环境保护综合督查工作方案》,对4个盟市、29个旗县开展了 环保综合督查, 对治理措施不到位、工作推进缓慢的 3 个区政府和3 个园区领导进行了约谈, 对乌海及周边地区78 个问题 实施了挂牌督办。

深入开展环保专项执法行动。 采取督政、督企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开展了供热燃煤锅炉“冬病夏治”、秸秆禁烧、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重点国控企业不合格自动监测设备清理和打击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专项整治行动,拆除并网和改造燃煤锅炉350 台,查处在线监测设备问题461 个 。乌兰察布市采取“以奖代补、以奖促治”的方式对中心城区所有燃煤锅炉开展 “冬 病夏治”, 206 台燃煤锅炉90% 完成整改; 通辽、呼伦贝尔市秸秆禁烧工作成效明显,火点数较上年分别下降61% 和57% 。

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严格执行环保法,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全区适用新法及 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 配套办法,共实施行政处罚和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369 件,其中行政拘留28 件、移送案件8 件,彰显了新法的威慑力和权威性。赤峰、鄂尔多斯、包头市适用新环保法及配套办法案件数量分别达64 件、56 件和55 件。 “史上最严环保法发威,彰显自治区环境保护坚决向污染宣战的决心”,被评为20xx内蒙古年度十大法治事件。

(四)源头控制作用明显强化,服务经济发展成效显著

加强规划实施和环评管理。 编制起草了《落实国家“”环保规划终期评估报告》,正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编制完成 《 自治区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工作方案》,已上报环保部。通过严格规划环评, 引导产业合理布局,统筹行业发展与污染控制,为 推进“五大基地”建设、加快结构调整、优化产业布局把好环保关。 全年共审查通过自治区级以上工业园区规划环评 4项。继续 推进简政放权, 除保留国家要求省级环保部门审批的 7 类项目和跨盟市行政区域的项目环评外,其余全部下放至盟市,下放比例达95% 。强化审批权下放后的监督指导,分盟市进行专题培训,坚决把好项目环评审批和竣工验收关 。组织开展了环评机构专项整治工作,对违规环评机构和环评工程师提出了处理意见 。

全力支持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 。 加快重大项目环评审批进度,自治区本级重点调度的240 个重点项目180 个通过环评审批,其中协调环保部审批51 项,我厅审批82 项。 协调环保部给予我区 7 个重点项目总量指标支持,通过与各大电力集团协调、跨盟市调剂总量等方式,解决了锡盟煤电基地等 7 个重点项目总量指标问题。 取消了自治区审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技术评估收费。

开展重点环境问题课题研究。 对全区92 个国家和自治区级重点工业园区环境保护情况开展了专项调研,形成《工业园区环境保护调研工作报告》,针对发现的4 大类16 个方面的问题,研究起草了 《关于加强工业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自治区政府同意下发执行。对全区109 个晾晒池建设运行、 水质达标、盐泥处置等 情况 开展专题调研,向自治区政府提出了解决意见 建议 。 完成重金属污染物排放趋势课题研究,提出了解决我区涉重行业超总量问题的对策措施。

(五)自然保护区管理不断加强,生态保护水平进一步提高

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区专项检查调研, 提出了加强自然保护区科学管理的意见建议 。 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对国家划定的涉及我区生物多样性优先区域范围进行了优化,在呼伦贝尔市成功举办了中蒙俄达乌尔国际保护区联合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 克什克腾旗通过环保部生态旗验收,新城区通过技术评估,2 个乡镇、 20 个村被命名为国家和自治区级生态乡镇、生态村。

(六)环保投入力度空前, 能力建设水平显著提升

提高环保资金保障水平。 全年共投入环保资金11.55 亿元,是20xx年的1.88 倍,其中争取中央各类环保专项资金7.2 亿元,创历史新高。污染防治资金重点支持大气污染治理、黄河上游和滦河流域水污染防治、 呼伦湖和乌梁素海湖泊生态保护及综合整治等项目。专项推进乌拉特中旗历史遗留铬渣安全处置项目建设,在非重点防控单元资金支持方面取得突破。能力建设资金重点支持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监测体系、在线监控、执法监管、环境应急与预警系统、机动车污染物防治管理系统和基层环保所能力等建设。 创新资金分配方式,坚持治理项目与生态保护和当地经济相结合,“一河三湖”治理项目资金分配向重点地区和重点任务倾斜,充分调动了地方污染防治积极性。开展厅本级及所属单位内部审计,有效规范了财务基础工作。

加大能力建设力度。 首次打通基层环保所能力建设财政投入渠道,支持了58 个乡镇环保所基础监管能力建设。 信息化建设成效明显, 环保云管理平台正式上线运行,环境大数据应用平台列入环保部生态环境大数据试点,重点工业企业环境大数据项目列为自治区“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厅门户网站全面升级改版,在区直机关网站评比中位列第二名。推行 环境监察 移动执法,推动信息化监管、痕迹化执法和精细化管理,全区所有盟市和30% 的旗县实施了移动执法。

加强机构队伍建设。 自治区编委批准 设立离退休人员管理处、中部督查中心,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更名为自治区环境监察局, 东部、西部督查中心人员实现参公管理 , 厅本级及所属事业单位增加人员编制 11 个,41 人被环保部授予第一批国家环境监测“三五”人才称号 。开展选人用人8 个专项整治,解决了厅机关和参公单位超职数配备干部及“吃空饷”等问题。 组织全区环保系统4000 余人次,参加各类培训45 期次。 召开部分盟市、旗县环保局长座谈会和机关处室负责人座谈会,积极研究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工作。

(七)核与辐射安全保障有力,环境风险防范体系不断完善

严格核与辐射环境监管 ,开展 核与辐射安全大检查及综合督查, 有效保障了全区近300 家放射源单位、3000 多枚放射源的安全 ,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站成为全国首个通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省级辐射站 。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在全国首家实行危废跨省转移审批年度计划制度,全年共发放危废经营许可证48 个,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合格率91.5% ,全国排名第三。 从严管理危险化学品,建立了全区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信息系统平台。加强环境应急管理, 重点做好尾矿库、危化品、煤化工等环境风险源隐患排查与防控工作,全年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

(八)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

全面加强党建工作。 严格落实从严治党八项要求和 “1+3 ”制度体系,制定印发了《健全“五个一”工作机制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的意见》、 《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方案》等文件。 推进“三重一大”试点工作,研究制定了决策制度和实施办法, 有效规范了领导班子决策行为。加强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建立了“分类定级”和“晋位升级”台账,严格落实“联述联评联考”制度。加强思想理论建设, 开展了以处级干部思想教育为重点的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各党支部组织学习会300 余次。 开展党员进社区活动,18 个党支部与社区建立了共驻共建联系点 。扎实推进帮扶工作,选派2 名干部深入兴安盟扎赉特旗驻村蹲点、1 名副处级干部赴正镶白旗挂职。加强党群共建,以群团组织活动推动机关党建。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认真落实党组 党风廉政建设 主体责任, 召开了全区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视频会,制定印发《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落实意见》, 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五同”责任制,第一责任人责任有效落实。 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 项配套规定精神,持续深化“四风”专项整治, 按要求完成了公车改革任务。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举办党风廉政讲座和学习会6 次。全力支持驻厅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重点对厅领导班子和各处室、单位执行财经纪律、公车管理制度等情况,以及环评、固废领域审批管理等开展了专项督查,对厅机关处室、单位负责人全部进行廉政约谈。 认真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收到的7 件违纪线索和材料全部办结 。

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 制定下发《“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实施方案》,厅党组书记带头讲党课、带头剖析问题、带头整改落实,以上率下, 推动专题教育有序开展。 认真落实“四个一”要求,组织中心组集体学习讨论16 次,举办专题报告会3 次、 辅导讲座6 次 , 在厅网站开设了“三严三实”教育专栏。组织55 名处级以上干部赴卓资县进行“十个全覆盖”现场观摩。结合整改 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中央巡视组巡视环保部提出涉及我区的问题,深入梳理查摆 “不严不实” 问题 , 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及完成时限,边学边查边改,收到良好效果。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环保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环境保护责任有待于进一步落实。主要表现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还未得到深入落实,各级政府的环境治理责任多数落在环保部门, 负有环保管理责任的职能部门监管不到位,企业减排治污主体责任认识不清、落实不力、投入不足。二是 环境质量改善压力巨大。 局部地区重污染天气多发、水质改善进度缓慢、土壤污染较重等问题,与中央的“硬任务”和老百姓的“硬需求”存在明显差距,改善环境质量的形势紧迫、任务艰巨。三是生态环保领域改革工作须攻坚克难。生态环保领域改革逐渐步入“深水区”,一些环境保护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亟待解决。四是环保队伍建设不能适应工作需要。现有的机构编制和人才队伍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还有较大差距,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对于这些问题,需要我们深入研究,在下一步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二、“十三五” 环境保护主要任务 和20xx 年 重点工作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战决胜阶段。环境保护既处于大有作为的战略机遇期,又处于负重前行的关键期。补齐生态环境短板,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既有动力也有压力,既是机遇也是挑战。

从面对的挑战看, 一是 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新理念新战略,任务艰巨复杂。党的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摆上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特别是五中全会提出的绿色发展理念是一场涉及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的重大变革。从目前看,推动绿色发展的内生动力机制尚未形成,各地在思想认识、工作理念、体制机制等方面,都存在着诸多差距和不足,实现绿色发展、建设生态文明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二是“十三五”时期环境保护面临着新形势新挑战,压力日益增大。 在发展方式相对粗放、产业结构依然偏重、能源消费总量不断攀升、城镇化快速扩张的大背景下,发展与保护的矛盾更加突出,特别是面对经济下行压力,一些地方解决环境问题的动力和投入会有所减弱,解决遗留问题、防范环境风险、不欠新账多还旧账的压力前所未有。同时,环境问题仍然是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顺应公众诉求、回应舆论关切将对环保工作形成新的挑战。 三是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新任务新要求,工作异常繁重。“十三五”时期,国家将围绕改善环境质量这个核心,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和更加严格的环保标准,环境监管将由末端治理向源头预防转变、由督企向督政转变、由总量控制向质量改善转变,生态环保 改革更加艰巨,总量减排指标继续增加,污染防治任务日趋繁重,行政问责力度不断加大,各级环保部门将面临严峻考验。

从面临的机遇看, 一是 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 特别是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列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 把绿色发展上升为党和国家执政理念、治国方略和发展战略,将使环境保护的战略地位更加突出,为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障。二是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成为主基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化解过剩产能,完善环境经济政策加速企业环境成本内部化,创新环保投融资机制推动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和环保产业发展, 将有力促进环境与发展的深度融合,有助于从源头上控制污染,增强保护的整体性、系统性、协调性和有效性。三是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顶层设计和路线图更加明晰,生态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体系日益完善,法治和改革红利将充分释放,特别是随着损害责任追究、离任审计、环保督察、垂直管理、信息公开、公众参与等基础制度的不断健全,将倒逼地方党委 政府更好地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 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为环保事业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法治保障和制度支撑。

“十三五”时期全区环保工作的 总体思路 是:全面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为动力,以补齐生态环境短板为抓手,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根本,以环保体制改革为契机,严守空间、总量、准入“三条红线”,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加快环保 基金、技术、交易、产业“四个平台”建设,提高环境管理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信息化“五化”水平 ,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目标任务 是: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科学建立环境质量控制、污染物总量减排、环境风险防控、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五大目标体系,全面完成“十三五”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目标和总量减排任务。

20xx 年是“十三五” 开局之年,能否开好头、起好步对于全面实现“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至关重要。今年全区环保工作的 主要目标 是:与20xx年相比, 全区pm2.5 浓度同比下降 3.5%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0% ;地表水好于ⅲ类水体比例达到57.7 % ,劣ⅴ类水体比例控制在 7.7 % 。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完成国家考核任务。 为实现上述目标,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打好“三大战役”,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深化大气污染防治。 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协同控制,积极推动重点行业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全面完成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 挥发性有机物总量减排任务 。一是 加强燃煤污染控制。深入开展燃煤锅炉“冬病夏治”, 加快 淘汰和改造进度,10 蒸吨以上在用燃煤锅炉 必须进行 环保设施提标改造 。采取综合措施 加大 民用散煤清洁化替代力度,减少污染物排放,有效 解决冬季大气污染问题 。 二是 严格工业污染防治。 把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作为推动总量减排、改善环境质量的硬措施硬任务,制定改造方案,落实政策措施,强化监测监管,确保 污染物排放 尽快 实现浓度达标、总量削减。加大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加快脱硫、脱硝和除尘设施升级改造 步伐 , 积极推进石化、有机化工、医药、印刷包装等重点行业和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vocs 综合治理, 提高清洁生产水平,实现总量控制目标。三是有效控制扬尘和机动车污染。把扬尘 污染防治 纳入网格化监管,进一步 加大建筑工地、城市道路、工业堆场、矿山扬尘 治理 力度, 下决心解决城市扬尘问题。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加强车用油品质量监管,强化机动车尾气检测与管理,环保标志发放率达到70% 以上。四是提升重污染天气应对能力。 严格落实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确保发生重污染天气时能够及时启动、有效应对。建成大气监测超级站,为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及分析研判提供技术支持。

加强水污染防治。 深入 贯彻国家“水十条”和自治区实施意见及工作方案, 全力推动重点任务有效落实。一是 严格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 重点流域考核断面所在盟市要根据本地区环境质量目标和达标时限,分解细化各项任务和工程项目,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时间节点, 未达到水质目标要求的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等盟市要抓紧制定达标方案,明确防治措施及达标时限, 今年起定期向社会公布达标情况 。通过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生态修复等措施,加快城市黑臭水体治理。 二是 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积极推动 《自治区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颁布实施, 加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清理力度,定期调查评估水环境状况,每季度向社会公开地级城市饮用水安全状况。三是推进水污染物总量减排。 加大城镇污水处理厂除氮脱磷提标改造力度,抓好配套管网和中控室建设,提高污水收集率和中水回用率。加快畜禽养殖场规模化、污染治理规范化建设, 今年起 新改扩建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全部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四是建立水污染防治动态项目库。要结合水污染防治重点任务,抓紧谋划一批备选工程项目,建立项目库和分年度实施方案,做好前期工作,保障“水十条”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开展土壤污染防治。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将于今年正式发布实施。与大气和水环境治理相比,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任务更重、难度更大。要做好“土十条”实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抓紧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研究建立管理体制和考核评价体系,落实好部门分工协作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要把风险防控作为土壤污染防治的首要任务,严格土地用途管控,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加强土壤环境监测监管,坚决切断各类污染来源,遏制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同时,做好试点示范,有计划地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修复。

(二)深化环保体制改革,健全完善环境管理制度

推进环保管理体制改革。 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是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是环境保护管理体制的一项重大改革,有利于增强环境执法的统一性、权威性、有效性,有效解决环保监督责任难落实、地方行政干预难遏制、跨区域流域问题难协调、机构队伍建设难规范等突出问题。今年国家将在部分省份开展试点,争取用2 到3 年左右的时间全面完成改革任务。全区各级环保部门要以这次体制改革为契机,妥善处理好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与监管责任、预防治理责任与监测监察责任、环保督政与督企的关系,按照中央的顶层设计和统一部署,进一步厘清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环保责任分工,合理划分环保各层级机构职能和事权,解决制约环保事业发展的体制障碍。在改革没有全面铺开之前,一定要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做到人心不散、队伍不乱、工作不断,保证各项重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健全环境管理制度体系。 管理制度方面,重点是建立企业排放许可证制度,完成排污权初始核定,推动排污权有偿使用,采取市场公开出让方式出让排污权;健全环境监管大数据平台,提高环境管理科学化水平;加强环境经济形势分析研判,为环境管理决策和宏观调控当好参谋。责任制度方面,积极推进环境监管方式由督企向督政转变,严格执行《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制定实施《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方案》,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以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导向,按照顶层设计的要求,健全完善对地方各级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和责任追究制度。同时,加快完善监测监管、信息公开、公众参与等制度体系。

探索环保工作机制创新。 通过积极推进环境保护战略环评和规划环评,建立服务政府规划决策的环境大数据平台,进一步强化源头控制,缓解末端监管和治理压力;通过实行排污许可和排污权有偿使用制度,适当提高排放成本,增强企业减排积极性,缓解各级政府环境治理压力;通过排污权交易市场化改革,提高企业减排和交易积极性,盘活排放指标存量,缓解“十三五”期间重点项目总量需求的压力;通过构建环保融资平台和技术服务平台,推动环保产业发展,缓解环境治理资金和技术需求压力。

(三)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全力消除环境风险隐患

完成环保违规项目清理整顿任务。 各盟市要严格按照国办发〔20xx〕56 号和内政办字〔20xx〕310 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快清理进度,按照完善一批、整改一批、关停一批的原则,争取上半年完成违规项目清理整顿任务,并将落实情况上报自治区政府。自治区环保厅将定期调度和通报各盟市清理整顿进展情况,对工作进展缓慢、整改不到位的盟市,严格采取督办、约谈、限批等行政措施。

加大环境隐患和问题排查整治力度。 采取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推进环境隐患和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常态化。对已查出并纳入台账管理的问题,各地要加强督查调度、加快整改,新发现的问题及时纳入台账实施动态管理,杜绝形成新的环境隐患。针对上级批示督办、媒体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督查力度,推动整改落实。特别是要加快 晾晒池风险排查整治进度,不符合环保要求的抓紧进行改造或回填平整,消除晾晒池风险隐患。

解决重点区域行业突出环境问题。 加大乌海市及周边地区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列出重点治理工程季度、月份计划,逐项分解到各部门和企业,通过落实总量控制、行业规划、特别排放限值、区域联防联控等措施,确保年底前环境整治取得明显成效。抓好腾格里园区污染问题后续整改工作,加强芒硝湖治理和吉兰泰地区环境质量监测,强化督查督办和执法监管,坚决防止环境污染问题反弹。针对城镇污水处理厂、饮用水水源地、工业企业固体废物等环境问题开展课题研究和专题调研,提出环境风险防控和综合整治对策建议。

积极推进园区环境综合整治。 出台《关于加强工业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强化规划环评指导,实行差别化环保准入,整合空心园区,规范企业布局。在去年专项检查基础上,督促各园区制定环境综合整治方案,落实台账管理制度,整改突出环境问题。加强园区环境监测、监察和应急能力建设,完善污水处理、固废处置、集中供热等环保基础设施。通过部门齐抓共管、联防联控、严格执法,推动园区补欠账、上水平,促进园区健康发展。

强化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严格核与辐射环境监管,持续开展辐射安全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加快放射源网络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完善应急预案和实施程序,提升核与辐射应急响应能力。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开展环境激素类化学品生产使用情况和重点行业、电子废物处置利用情况调查评估,建立涉危企业台账和环境信息共享平台,推动全过程监督管理。以大中型企业、4s 店、汽车修理行业为重点,开展废矿物油环境问题专项整治。深化涉重行业综合防控, 加快重金属环境质量监测体系建设,推进包头和巴彦淖尔市历史堆存铬渣场地环境调查、风险评估和修复工作,避免发生 重金属污染突发环境事件和公共卫生事件。

(四)加强源头管控,把好规划和决策环保关

编制发布“十三五”环保规划。 抓紧编制自治区“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和大气、重点流域、重金属、自然保护区、环保产业等专项规划,做好指标任务的对接细化分解,谋划好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和重大政策,构建科学合理的“十三五”环保规划体系,争取年内全部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为“十三五”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绘好蓝图。

推进战略环评和规划环评。 在乌海市及周边地区开展战略环评试点, 从决策源头上提出减少资源消耗、控制环境污染、优化空间布局和促进结构调整等环境保护意见。把规划环评作为 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升级 的重要抓手, 加强 城市总体规划、流域综合规划、产业园区规划及能源、交通、矿产资源开发等重点领域规划环评,强化规划环评对项目环评的指导和约束,将规划环评成果落实到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中。

加强建设项目环评管理与服务。 积极协调环保部加快重大能源项目审批进程,服务自治区清洁能源输出基地建设。落实好结构性改革政策措施,从严控制“两高一资”和产能过剩行业项目。深化项目环评审批制度改革,实现与排污许可制度的有效衔接。坚持放管结合,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管,进一步规范盟市、旗县环评审批行为。 认真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结合环保综合督查,对地方政府、环保部门和建设单位落实情况进行抽查,督促盟市、旗县履行建设项目监督管理职责,强化建设单位环保主体责任。完成环保系统环评机构脱钩改制任务,加强环评机构和 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积极营造公平公正的环评市场。

(五)创新环境监管方式,提升监测监管执法能力

推动形成环保守法的新常态。 继续开展环保法实施年活动,以打击恶意违法排污和造假行为、督促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为重点,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实现对国家和自治区级重点监控企业现场抽查督查全覆盖。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测体系建设,强化监测监控数据对于监察执法的应用。落实新环保法及配套办法执行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充分运用查封扣押、按日计罚、限产停产、行政拘留、移交移送等手段,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健全共享平台、会商制度和联合执法机制,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 和公开曝光一批典型环境违法犯罪案件,严惩违法企业及相关责任人。

深入开展环境保护综合督查。 按照中央关于环境保护督察的总体部署,今年国家将对15 个左右省份开展督察工作。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的要求,各地要做好迎接国家环保督察巡视准备工作,自治区将于3 月底前对各地环境保护自查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国家和自治区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地方党委和政府主体责任有效落实。继续推进环保督政,今年选择4 个盟市和部分重点旗县开展综合督查,并对去年督查的4 个盟市进行“回头看”和后督察,督促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同时,今年自治区人大将听取和审议自治区政府贯彻实施环保法工作情况报告,并对重点项目开展专题询问、工作评议和满意度测评,各地要做好相关工作,主动接受监督。

落实网格化和台账管理制度。 进一步完善环境问题台账管理制度,加快推进台账全过程电子化管理,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年底前实现自治区、盟市和旗县三级互联互通,使之成为加强环境监管执法、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的重要抓手。全面抓好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组织开展专项督察检查,督促地方政府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各项要求,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做到网格全覆盖,实现监管“无死角”。

加快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 认真落实《国家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实施方案》,配合做好国控城市站、地表水国控监测断面事权上收工作。制定《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实施计划(20xx-20xx 年)》,统一规划、整合优化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合理划分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环境监测事权,推动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监管重心下移和向环境执法监测转变。加快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完成31 个自治区直管空气质量自动站、13 个地表水自动监测站建设任务,尽快实现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生态状况监测全覆盖。全面开放服务性监测市场,在基础公益性监测领域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推动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制度化、规范化。

推进环境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 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力度,印发《环境信息公开实施方案》,以环境质量信息和企业环境信息为重点,全方位多层次多载体公布各类环境信息,加快建立自治区、盟市统一的信息公开平台,在两级环保部门门户网站设立“环境违法曝光台”。严格落实《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监督重点排污单位和建设单位及时、如实、规范公开环境信息。健全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机制,培育引导环保社会组织有序发展,围绕媒体关注、群众关心的环境热点问题,完善舆情快速应对机制,做好舆论应对和引导工作。

(六)加大生态保护力度,强化农村牧区环境保护

完善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 在已形成的《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初步方案》基础上,根据国家生态功能区划和生物多样性优先保护区域的调整,进一步优化完善方案,使生态红线与准入红线、总量红线共同成为生态环境安全的底线。

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活动。 加快新城区、额尔古纳市国家级生态区市创建步伐,推进国家级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工作,不断增强生态文明建设的示范引领作用。开展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创建活动,推动园区实行生态工业生产组织方式和发展模式,促进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加强自然保护区规范化管理。 发布实施《自然保护区调整管理规定》,从严控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完善基础信息调查工作。健全自然保护区重大环境问题台账信息系统,建立“一区一档”数据库和动态更新机制。探索实行卫星遥感与地面核查相结合的监管模式,督促地方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对保护区内建设项目进行清查,坚决清理整治违法开发建设活动。锡林郭勒盟要按照环保部约谈要求,加快整改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问题,及时将整改情况上报环保部和自治区政府,并向社会公开。

加大农村牧区环境保护力度。 全面开展农村面源污染防治,以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和垃圾治理为重点,加快推进农村牧区环境集中连片整治,年内完成360 个建制村的环境综合整治任务,配合实施“十个全覆盖”工程的嘎查村垃圾治理试点工作。加大“以奖促治”资金投入,建立健全农村牧区环保基础设施投入和运行管护长效机制,推动旗县环境管理工作向农村牧区延伸覆盖 , 努力改善农村牧区人居环境。

(七)落实各项保障措施,提高全区环境管理水平

积极争取环保专项资金投入。 围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等重点任务和环境监察监测能力建设,谋划一批重大生态环保工程和重点项目,做好项目储备和申报工作,争取进入国家项目储备库和中央专项资金支持。协调自治区财政统筹使用好结余结转资金和闲置专项资金,优化支出结构,盘活资金存量,提升重点工作保障水平。深入开展系统内部审计工作,重点对20xx—20xx年中央环境治理和自治区污染治理专项资金开展绩效审计,保证专款专用,提高使用效益。

尽快启动运营环保基金。 按照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和《环保基金设立方案》 要求,抓紧组建内蒙古环保投资公司,设计好组织架构和功能配置,上半年完成公司注册登记和固定资产核拨工作,年内正式运营环保基金。通过基金的高效运行,有效解决 公共环境 投入和 企业污染治理资金 不足问题,推动环境治理技术研发、应用和第三方服务市场的形成与 壮大 , 促进全 区环保产业发展。

构建环境大数据分析应用平台。 落实好环保部生态环境大数据试点项目,按照“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原则,运用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和移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在重点行业试点开展大数据分析,完善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排放自动监测与异常报警机制,提高污染物超标排放、在线监测设备运行异常等信息追踪、捕获与报警能力以及企业排污状况智能化监控水平。拓展大数据建设和应用领域,逐步建立统一的环境监测、污染源监控、环境执法、环评管理、信息公开等平台,提升科学决策、监管执法、便民服务的能力。

全面加强环保人才队伍建设。 组织开展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前期调研工作,核实人员、编制、资产,摸清家底,做好准备。抓紧组建自治区环监局和中部督查中心,加强执法机构队伍建设。结合监测事权上收和环科院转制,进一步优化环保人才结构,妥善处理人员聘用问题,防止人才流失。 加大职业教育和培训力度,不断提高环保从业人员业务素质和理论水平。

扎实推进环境保护宣传教育。 依托各类媒体广泛宣传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新理念新举措新成就,为环保事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与司法厅联合开展环保法普法宣传活动,加大环保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力度。围绕世界环境日的主题,组织召开 “ 二十年变迁与发展 ” 座谈会,举办环境与发展大学生辩论赛及环保征文等活动。 深入推进环境教育示范工程创建,命名一批“环境友好学校”、“环境友好社区”和“环境教育基地”,加快构建全民参与环境保护的社会行动体系。

(八)认真抓好机关党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 全面落实从严治党“1+3 ”制度体系, 制定出台加强和改进厅系统党建工作的意见,健全完善党组书记、 党组成员、支部书记抓落实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深入开展理论培训和思想教育,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理论学习的监督检查和考核通报。健全党建例会制度,及时分析解决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议党建、管党建、抓党建制度化、常态化。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 项配套规定精神贯彻落实,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检查,确保“两个责任”全面落实、工作作风持续改进。支持驻厅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进一步 完善监督机制,强化权力运行监控,从源头预防腐败。深刻汲取赵利军腐败案件的教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决查处顶风违法违纪行为,为全区环保事业发展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同志们,做好“十三五”和今年的环保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环保部的正确指导下,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加快改革创新步伐,奋发有为,真抓实干,努力完成各项环保目标任务,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筑牢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做出贡献。

关于自治区两先一优心得体会报告五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农村村民实行自治,由村民群众依法办理自我的事情,发展农村基层民主,促进农村社会主义物质礼貌和精神礼貌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村民大会、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委员会都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它们决定问题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第三条: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级自治组织的工作给予指导、帮忙,但不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

第二章: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

第四条:村民大会是行政村的最高决策形式,由本村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

具有本行政村户籍;或者户籍不在但在本行政村有固定住所,并连续居住一年以上者,可称为本村村民。

第五条:召开村民大会,应当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经过。必要的时候,能够邀请驻在本村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群众组织派代表列席村民会议。

第六条:村民大会能够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并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备案。

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大会决定的事项不得与宪法、法律相抵触。

第七条:村民大会每年最少应举行一次,所有带有规则性的事项以及其它只要有五十名以上村民认为重要的事项,均应由村民大会决定。

第八条:村民代表会议是村民大会的常设机构,每届任期三年,由每个村民组选举一人组成。

村民代表会议首席代表主持村民代表会议。首席代表由村民代表会议代表按姓氏笔画从少到多轮流担任,一次任期为三个月。村民代表会议代表每年能够从村财政获得相当于成年村民年平均收入两个月的补贴。

第九条:村民代表会议每季度最少举行一次全体会议,讨论、决定应由它决定的事项。

第十条:村民代表会议对村民大会负责。职责是:

(一)及时召集村民大会,必要时也可召集全体村民会;

(二)起草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并在村民大会经过后监督执行;

(三)根据村民委员会主任的提名决定对村民委员会委员的任命;

(四)审议村民委员会制定的村发展规划和本届村委会任期目标;

(五)审议、批准村民委员会制定的村预算、决算;

(六)讨论、决定20名以上50名以下村民提出的事项;

(七)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各组长的工作;决定是否向村民委员会成员或组长提出书面表扬或警告;是否向村民大会提出弹劾某村委会成员、组长提案;

(八)执行村民大会授予的其它短期权力。

第三章:村民委员会

第十一条:村民委员会是村的行政执行机关,执行村民大会及其常设机关依法决定的事项。

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每届任期三年。村民委员会成员每年能够从村财政获得相当于成年村民年平均收入四个月的补贴。

第十二条:村民委员会负责设立本村财政,编制本村年度财政预算、进行决算;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提议。

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开展工作。

第十三条:村民委员会应当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村民委员会应当尊重团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维护国家法规规定的经营体制,保障团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的财产权和其他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村民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团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教育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第十四条:村民委员会应当宣传宪法、法律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维护村民的合法的权益,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促进村和村之间的团结、互助,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礼貌建设活动。在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村民委员会应当教育和引导村民加强民族团结、互相尊重、互相帮忙。

第十五条: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

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下列事项,其中涉及财务的事项至少每六个月公布一次,理解村民的监督:

(一)本法规定的由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情景;

(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方案;

(三)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情景;

(四)水电费的收缴以及涉及本村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

村民委员会应当保证公布资料的真实性,并理解村民的查询。

村民委员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者公布的事项不真实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有关政府机关应当负责调查核实,责令公布;经查证确有违法行为的,有关人员应当依法承担职责。

第十六条:村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成员能够兼任下属委员会的成员。人口少的村的村民委员会能够不设下属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分工负责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工作。

第十七条: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对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村民进行教育、帮忙和监督。

第十八条:村民委员会能够与村民代表会议举行联席会议,调整本行政村的村民组,一般每个村民组由靠近居住的约三十户村民组成。然而调整决定只能在下届村民委员会任职时生效。村民组设组长和副组长,组长和副组长由该村民组有选举权的村民民主选举产生。

第四章:选举及罢免事项

第十九条:村民代表会议代表,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村民组长、副组长均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以上人员。

村民代表会议代表,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村民组长、副组长每届均任期三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以上人员均可连选连任。

以上人员能够在同一个选举日选举产生。组长、副组长,各组应当选出的村民代表会议代表也可分别在各组选举产生。

第二十条: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可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正在服刑的人员没有被选举权。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村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二十日以前公布。

第二十一条:需要选举产生的人员的选举,由村选举管理委员会主持。村选举管理委员会应在换届选举前两个月成立。村选举管理委员会的成立,应当是在乡镇政府所派民政助理或其他干部的指导下,由村民代表会议首席代表或将陆续接替首席代表的代表担任副主任,由每个村民小组推举委员一名,然后所有委员和副主任一齐选出主任一名。选举管理委员会主任不得竞选村委会主任、副主任。

主任主持选举管理委员会的工作。

第二十二条:乡镇政府根据该村上一届选举经费支出情景对本届村选举补贴一半选举经费,其余由村财政支出。

第二十三条:由本村有选举权的村民二十人联署直接提名村民委员会主任候选人;由相应村民组有选举权的村民十人联署直接提名村民代表会议代表和组长候选人。被提名的人报名参选后,即成为正式候选人;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随意改变候选人名单。提名和报名情景应当及时公布。

选举应选人员,有选举权的村民的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的相对多数选票,即可当选。

选举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的方法,选举结果应当当场公布。选举时,设立秘密写票处。

第二十四条:村民委员会主任候选人在选举前得指定竞选伙伴,即未来的村委会副主任一名共同参加竞选。当选主任在半个月内向村民代表会议提出村委会其他成员名单,由村民代表会议对每一提名投票批准;对于未被批准者,当选主任应在一周内提出新人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非依法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

组长候选人在选举前得指定竞选伙伴,即未来的副组长一名共同参加竞选。

第二十五条:候选人能够理解竞选捐助,但每笔捐助不得超过人民币一千元,并且必须公开每笔捐助的数额和捐助人的姓名、职业。候选人个人竞选资金亦不得超过人民币一千元。

第二十六条:候选人能够以刊登广告、散发材料、讲演等办法进行竞选,可是不得收买选票,不得以威胁、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获得选票。必要时,选举管理委员会应组织候选人与选民的见面会、答问会乃至候选人之间的辩论会。

选举日当天,不得进行竞选。

第二十七条:以威胁、贿赂、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妨害村民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的,人人有权向乡级人民政府及县级公安部门举报,有关机关应当负责调查并依法处理。以威胁、贿赂、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当选的,经选举管理委员会调查属实并由村民大会确认,能够在村民大会当场宣布其当选无效,并当场或随后组织补选。

第二十八条: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联名,能够要求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罢免要求应当提出罢免理由。被提出罢免的村民委员会成员有权提出申辩意见。村民代表会议应当及时召开村民大会,投票表决罢免要求。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经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经过。

第五章:其它事项

第二十九条:驻在农村的机关、团体、部队、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的人员不参加村自治组织,不属于村办的团体所有制单位的人员能够不参加村自治组织。可是,他们都应当遵守有关村规民约。所在地的自治组织讨论和处理同这些单位有关的问题,应当与他们协商解决。

第三十条: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本法的实施,保障村民依法行使自治权利。

第三十一条: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能够根据本法,结合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景,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三十二条: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同时废止。

关于自治区两先一优心得体会报告六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宪法、刑法、民法通则、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地方性法规及上级政府有关文件的规定和我村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全体党员、干部和村民在工作、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必须遵守本章程.第三条在党支部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党、政分工负责制,并建立村级工作规范化管理、设立村务监督小组。

第二章村民委员会工作、村民代表会议及职责

第一节村民委员会工作

第四条村民委员会是由村民选举产生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负责全村的行政工作。

第五条村民委员会服从镇人民政府的领导,积极完成镇政府和村党支部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六条建立健全村级人民调解、治安、民兵、治保、老年协会、计划生育协会等群众性组织,并充分发挥这些职能部门在综合治理中的自治和领导指挥作用。第七条组织村民学习国家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党的方针政策、教育和引导村民正确使用各种权利及履行应尽的义务。

第八条村民委员会在工作中要遵纪守法,廉洁勤政,坚持群众路线,不打击报复,不询私舞弊,执行公开办事制度,主动接受村民的监督。第九条对不遵守制度,不履行应尽义务的村民,村委会按本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向村党支部汇报处理意见。

第十条村民委员会的工作要做到:工作有计划、有布置、有落实、有检查、有记录、每季度向村民代表汇报一次工作,把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置于村民的监督之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二节村民代表会议及职责

第十一条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代表组成,由村民民主选举产生,代表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在村委会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第十二条村民代表会议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为加强本村两个文明建设献计、献策。

第十三条村民代表必须带头执行本章程,热心为村民服务,办事公道。

第十四条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主任召集,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反映村民意见和要求。

第十五条村民代表会议职责:

(1)讨论制定各项规范化管理办法。

(2)讨论决定村政规则,建设各项福利事业、公益事业。

(3)听取审议本村经济建设规划和实施情况的报告。

(4)村民代表会议根据村民多数意见,对贪污、受贿、作风不民主、群众意见大和不称职的村委会成员有权撤换。

(5)听取和审议财务管理和收支情况汇报。

第三章社会秩序综合管理

第一节社会治安

第十六条崇尚科学,反对封建迷信,学雷锋、学先进、先人后己、先公后私,树立共产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第十七条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维护社会治安,积极同一切违法行为作斗争。

第十八条加强夜间巡逻,加强值班,加强对外来人口的管理

第十九条与外出务工人员签订遵纪守法合同书。

第二十条爱护公物,不准破坏水利、电力、生产、交通等公共设施,违者责令立即修复,重者报上级司法部门处理。

第二十一条村民用电按用电管理规定执行,按时交纳电费。临时用电须经电站批准后方可用电,否则按偷电处理,私自接电者加倍收款,后果自负。

第二十二条对阻碍扰乱村干部正常工作的人给予批评教育,批评教育不听者,报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第二十三条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损害他人或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监护人负全部责任。

第二十四条对敢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维护集体利益的人和事,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节综合整治

第二十五条保持道路整洁、畅通,禁止在道路边堆放杂物,临时堆放不能影响交通。

第二十六条喜事新办,丧事从俭,不铺张浪费.

第二十七条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树立良好社会风气,做到人人敬老、爱老,真正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医、老有所为。第二十八条提倡科学,反对迷信提倡勤俭持家,反对铺张浪费,提倡“四有”新人,反对低级趣味,提供全民健身,积极开展争创“文明户”活动。

第三节邻里关系

第二十九条遵守社会公德,互尊互爱,互谅互让,和睦相处,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

第三十条在排水、走道、使用宅基地等方面,尊重历史现状,不得损害整体规划和四邻利益,不准打架斗殴,无理取闹,因纠纷打架伤人要包赔医药费、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严重者报上级司法部门处理第四节婚姻家庭

第三十一条村民处理婚姻问题,要遵循婚姻法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互敬互爱的原则,建立团结和睦的新家庭。

第三十二条夫妻双方地位平等,处理共同财产的权力平等。

第三十三条父母应承担未成年人或无生活能力子女的抚养义务,不遗弃婴儿,不虐待残儿和继子女养子女。

第三十四条禁止非法同居,不听劝阻者,按安徽省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处理。第三十五条发扬尊老爱幼的光荣传统,认真履行赡养协议条款,赡养老人不附加任何条件,不准以任何理由刁难老人。

第三十六条凡不赡养老人经教育不改者,由村委会责令其子女尽赡养义务,性质恶劣的交上级司法部门处理。

第五节依法服兵役

第三十七条凡符合应征条件的青年,必须遵守兵役法,响应党的号召,积极报名应征,履行应尽义务。对不履行兵役义务拒绝服兵役者按照兵役法第十一章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八条民兵、妇联、共青团等组织积极为部队军烈属及优抚对象做好事。

第三十九条每个村民不准有损害军政、军民关系的行为,否则严加处理。第四章宅基地和土地的使用规定

第四十条全村所有土地均属集体所有,由集体统一规划使用。

第四十一条按集镇的整体规划,申请新宅、原宅翻建、搭建房屋,未经批准私自搞建筑者,一律按违章建筑处理。

第五章经济财务管理

第四十二条建立财务、村务公开监督制度,村干部是否照章办理,对财务开支、收入、干部工资、开办的公共公益事业的筹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并张榜公布,真正做到五公开“村务公开、财务公开、经营决策公开,制度公开,办事公开”定期向村民代表会报告财务收支。

第四十三条明确由村主任负责财务,500元以下财务负责人审批。超过限额的由领导班子集体决定,重大开支由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第四十四条专项基金的管理,必须做到计划安排,分别核算,先提后用,专款专用。要做到以下几条:

1、发展基金用于扩大再生产;

2、福利基金用于村民福利事业;

3、生产储备用于烈军属的补贴及村民的公共事业;

4、教育基金主要用于村文化教育事业,培训费等。

第六章林木管理

第四十五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盗伐林木,需要采伐时必须履行审批手续,经上级主管部批准后,并发给采伐证方可采伐。

第四十六条如发现盗伐、损坏树木者,按盗伐量3—5倍赔偿,并令其补栽3—5倍的树苗。损坏幼树的每株按10元赔偿。

第四十七条因火造成烧毁树木的当事人要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并按烧毁树木的3—5倍补栽。情节严重的交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第四十八条未成成人因玩火造成火灾由监护人负责并按以上条款处理。第七章教育工作

第四十九条认真执行义务教育法,适龄儿童必须报名入学,并不得中途退.

第八章评选先进

第五十条评选双文明户、五好家庭户、遵纪守法户条件:

1、认真执行各项法律、法规,遵守本章程的各项规定。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家乡。

3、自觉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自觉抵制六害,不侵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敢于和坏人坏事做斗争。

4、文明礼貌遵守社会公德,尊老爱幼,家庭和睦,乡邻团结,不惹是生非,不搞歪门邪道。

5、努力学习文化,掌握科学技术,勤劳致富。

第五十一条评选双文明户、五好家庭户、遵纪守法户办法:

1、由村民小组和村民代表联合评选,报村委会审核,上报到镇综治办批准

2、评比时间每年年底。

第五十二条建立档案,把每年的评选结果记入档案。

第九章附则

第五十三条村民自治章程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对每个村民具有约束性。第五十四条本章程由党支部、村委会负责解释。

第五十五条本章程如有与法律相抵触,当事人可向司法部门提出上诉。

第五十六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关于自治区两先一优心得体会报告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宪法、刑法、民法通则、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地方性法规及上级政府有关文件的规定和我村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全体党员、干部和村民在工作、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必须遵守本章程。

第三条在党支部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党、政分工负责制,并建立村级工作规范化管理、设立村务监督小组。

第二章村民委员会工作、村民代表会议及职责

第四条村民委员会是由村民选举产生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负责全村的行政工作。

第五条村民委员会服从乡人民政府的领导,积极完成乡政府和村党支部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六条建立健全村级人民调解、治安、民兵、治保、老年协会、计划生育协会等群众性组织,并充分发挥这些职能部门在综合治理中的自治和领导指挥作用。

第七条组织村民学习国家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党的方针政策、教育和引导村民正确使用各种权利及履行应尽的义务。

第八条村民委员会在工作中要遵纪守法,廉洁勤政,坚持群众路线,不打击报复,不询私舞弊,执行公开办事制度,主动接受村民的监督。

第九条对不遵守制度,不履行应尽义务的村民,村委会按本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向村党支部汇报处理意见。

第十条村民委员会的工作要做到:工作有计划、有布置、有落实、有检查、有记录、每季度向村民代表汇报一次工作,把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置于村民的监督之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十一条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代表组成,由村民民主选举产生,代表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在村委会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第十二条村民代表会议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为加强本村两个文明建设献计、献策。

第十三条村民代表必须带头执行本章程,热心为村民服务,办事公道。

第十四条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主任召集,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反映村民意见和要求。

第十五条村民代表会议职责:

(1)讨论制定各项规范化管理办法。

(2)讨论决定村政规则,建设各项福利事业、公益事业。

(3)听取审议本村经济建设规划和实施情况的报告。

4)村民代表会议根据村民多数意见,对贪污、受贿、作风不民主、群众意见大和不称职的村委会成员有权撤换。

(5)听取和审议财务管理和收支情况汇报。

第三章社会秩序综合管理

第十六条崇尚科学,反对封建迷信,学雷锋、学先进、先人后己、先公后私,树立共产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第十七条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维护社会治安,积极同一切违法行为作斗争。

第十八条加强夜间巡逻,加强值班,加强对外来人口的管理。

第十九条与外出务工人员签订遵纪守法合同书。

第二十条爱护公物,不准破坏水利、电力、生产、交通等公共设施,违者责令立即修复,重者报上级司法部门处理。

第二十一条村民用电按用电管理规定执行,按时交纳电费。临时用电须经电站批准后方可用电,否则按偷电处理,私自接电者加倍收款,后果自负。

第二十二条对阻碍扰乱村干部正常工作的人给予批评教育,批评教育不听者,报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第二十三条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损害他人或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监护人负全部责任。

第二十四条对敢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维护集体利益的人和事,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五条保持道路整洁、畅通,禁止在道路边堆放杂物,临时堆放不能影响交通。

第二十六条喜事新办,丧事从俭,不铺张浪费.

第二十七条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树立良好社会风气,做到人人敬老、爱老,真正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医、老有所为。

第二十八条提倡科学,反对迷信提倡勤俭持家,反对铺张浪费,提倡“四有”新人,反对低级趣味,提供全民健身,积极开展争创“文明户”活动。

第二十九条遵守社会公德,互尊互爱,互谅互让,和睦相处,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

第三十条在排水、走道、使用宅基地等方面,尊重历史现状,不得损害整体规划和四邻利益,不准打架斗殴,无理取闹,因纠纷打架伤人要包赔医药费、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严重者报上级司法部门处理。

第三十一条村民处理婚姻问题,要遵循婚姻法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互敬互爱的原则,建立团结和睦的新家庭。

第三十二条夫妻双方地位平等,处理共同财产的权力平等。

第三十三条父母应承担未成年人或无生活能力子女的抚养义务,不遗弃婴儿,不虐待残儿和继子女养子女。

第三十四条禁止非法同居,不听劝阻者,按海南省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五条发扬尊老爱幼的光荣传统,认真履行赡养协议条款,赡养老人不附加任何条件,不准以任何理由刁难老人。

第三十六条凡不赡养老人经教育不改者,由村委会责令其子女尽赡养义务,性质恶劣的交上级司法部门处理。

第三十七条凡符合应征条件的青年,必须遵守兵役法,响应党的号召,积极报名应征,履行应尽义务。对不履行兵役义务拒绝服兵役者按照兵役法第十一章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八条民兵、妇联、共青团等组织积极为部队军烈属及优抚对象做好事。

第三十九条每个村民不准有损害军政、军民关系的行为,否则严加处理。

第四章宅基地和土地的使用规定

第四十条全村所有土地均属集体所有,由集体统一规划使用。

第四十一条按乡政府的整体规划,申请新宅、原宅翻建、搭建房屋,未经批准私自搞建筑者,一律按违章建筑处理。

第五章经济财务管理

第四十二条建立财务、村务公开监督制度,村干部是否照章办理,对财务开支、收入、干部工资、开办的公共公益事业的.筹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并张榜公布,真正做到五公开“村务公开、财务公开、经营决策公开,制度公开,办事公开”定期向村民代表会报告财务收支。

第四十三条明确由村主任负责财务,500元以下财务负责人审批。超过限额的由领导班子集体决定,重大开支由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第四十四条专项基金的管理,必须做到计划安排,分别核算,先提后用,专款专用。要做到以下几条:

1、发展基金用于扩大再生产;

2、福利基金用于村民福利事业;

3、生产储备用于军烈家属的补贴及村民的公共事业;

4、教育基金主要用于村文化教育事业,培训费等。

第六章林木管理

第四十五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盗伐林木,需要采伐时必须履行审批手续,经上级主管部批准后,并发给采伐证方可采伐。

第四十六条如发现盗伐、损坏树木者,按盗伐量3-5倍赔偿,并令其补栽3-5倍的树苗。损坏幼树的每株按10元赔偿。

第四十七条因火造成烧毁树木的当事人要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并按烧毁树木的3-5倍补栽。情节严重的交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未成成人因玩火造成火灾由监护人负责并按以上条款处理。

关于自治区两先一优心得体会报告八

出租方:签订地点

承租方:签订时间: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经济管理合同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地址、结构、间数、面积、房屋质量及用途。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年零月,出租方从年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缴纳期限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时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月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可同承租人协商合修,届时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即用于冲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其他约定:

第五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解除。

1、在租赁期间,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租赁合同对新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方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人享有优先权。

3、承租人如因工作需要将租用房屋转让给第三方承租使用,应事先征得出租方的同意。

4、承租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①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②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③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个月的。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标准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元。

2、出租方未按时修缮房屋的,负责赔偿违约金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务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3、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即使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

4、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免责条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因防范不善,造成财务丢失毁坏的,出租方不承担责任。若因承租方管理不善造成房屋毁坏的,房屋修缮费用由承租方支付。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本合同在规定的租赁期届慢日内,双方如愿意延长租赁期,应重新签订合同。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份,送单位备案。

出租方:承租方: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关于自治区两先一优心得体会报告九

按照省、市关于开展村“两委”换届工作的有关要求,x月x日,全县xx个行政村和社区全部按期完成换届。换届完成后,县委第一时间组织了全市村“两委”换届培训班,推进村“两委”班子工作顺利运转。x月x日,接到关于开展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回头看”部署要求,紧紧围绕重点内容,对全县xx个村、xx个(社区)深入开展核查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按照省市要求,第一时间制定下发《关于开展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回头看”的通知》,成立了县委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对“回头看”工作安排部署,压实落靠工作责任。聚焦“两委”班子履职情况、“两委”人员变动、任职培训、后续工作情况等xx个方面进行全面自查。实行部门领导包片开展“拉网式”排查,各乡镇(街道)组建xx个工作组,采取集体访谈、入户走访、查阅资料等方式对村(社区)“体检”一遍,切实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1.班子履职情况。新一任村(社区)“两委”干部上任以来,积极参与“xx当群众贴心人”活动,参与投入“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xx创建等实践活动,累计开展各类服务xx余次,受益群众xx余人。一是办好“集体”事。上任以来,各村党组织根据村集体经济发展现状,谋划实施集体增收项目,盘活村内资源,陆续实行土地托管经营,为村民每公顷土地节约生产成本xx元。二是解决“急难”事。春耕时节,村“两委”积极抢修受损农田路,为农耕生产创造有利条件,秋季全员投入抗洪、防疫两手抓,切实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三是办好“身边”事。村(社区)“两委”班子联合共建单位,组织辖区志愿者和党员深入村屯和街巷,开展人居环境整治活动xx多次,创造了良好的生活环境,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上门开展义诊、义剪、代缴水电费等民生服务xx余次。

2.人员变动情况。全面摸排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基本情况,建立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信息台账。换届后,全县xx个村和xx个社区党支部书记没有发生短时间内即调整的情况。

3.任职培训情况。制定出台村(社区)“两委”干部培训方案,成功举办新一届村(社区)“两委”干部培训班,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xx名村(社区)“两委”成员开展任职培训,确保新任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及时完成身份转换、尽快进入角色履职尽责,实现上马即奔跑,上任即实干。就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工作开展专项培训,邀请财政局、审计局、发改局、农经站有关负责同志,为各乡镇党委副书记、项目建设具体负责同志、村党组织书记,从行业部门角度答疑解惑,为各村因地制宜谋划产业项目奠定了基础。选派优秀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远赴xx和xx考察学习,学习示范镇村、街道社区建设服务理念,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为高质量发展充电赋能。同时,各乡镇(街道)结合实际需求,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实训、观摩活动,全面提高村(社区)“两委”人员的履职能力。

4.换届后续工作情况。乡镇(街道)党(工)委能够按照要求做好村(社区)“两委”新老班子交接和落选、离任人员的思想引导工作,在党员大会闭幕后xx日内组织村(社区)党组织新老班子做好工作移交,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同步推选产生新一届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同步有序推进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和村(社区)共青团、妇联、民兵连等组织换届工作,通过法定程序将符合条件的村党组织书记推选为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共青团、妇联、民兵连等组织负责人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村(居)民委员会自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之日起10日内完成工作移交,工作移交包括公章、文档、资金、办公场所等。乡镇(街道)党(工)委督促指导村(社区)党组织收集整理换届选举工作材料,做好归档立卷工作。市民政局统一组织变更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信息,并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按时更新完善全市95个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档案。

主要是部分村“两委”成员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招法不多、效果有限,工作能力和水平比照现阶段各项工作要求还有差距。

1.持续提升村(社区)“两委”干部履职能力。持续开展村“社区”两委班子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班,有针对性为村(社区)“两委”提供专业培训,突出实战实训,提升履职尽责能力。常态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教育引导“两委”班子发扬务实精神,立足实际情况,针对群众痛点、难点问题,拿出有针对性的办事举措,让“两委”班子在实践中锤炼服务群众本领。

2.持续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强化党建引领,立足主责主业,坚持问题导向,整合各行业部门力量,紧紧牵住发展经济的“牛鼻子”,增强紧迫意识,千方百计找出路、谋项目、促发展。将抓好村集体经济发展作为衡量村党支部书记评优和享受待遇的重要标准,引导村“两委”干部、后备干部、致富带头人队伍突破视野瓶颈,摒弃“等靠”思想,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长远谋划,发挥比较优势,实行“一村一策,”找准符合自己的发展路径。建立完善抓经济项目利益分配及奖励机制,不断激发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

3.持续开展村(社区)“两委”换届“回头看”。把做好村(社区)“两委”换届“回头看”,作为提升和检验村(社区)“两委”工作标准、效果、质量的重要举措,对标政治素质“高不高”、工作能力“强不强”、成果运用“准不准”,实时掌握村“两委”班子工作情况,及时梳理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落实好整改措施,让持续开展“回头看”成为进一步激发村级干部队伍活力,提升基层党组织战斗力的一次次“再动员”“再发力”,为顺利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提升城市基层治理水平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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