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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大学教授讲书心得体会怎么写 法学院院长讲座心得体会(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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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大学教授讲书心得体会怎么写 法学院院长讲座心得体会(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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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有关政法大学教授讲书心得体会怎么写一

第一条为了坚持和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做好新时代党的政法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党委政法委员会、政法单位党组(党委)领导和组织开展政法工作。

第三条政法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领导政法单位依法履行专政职能、管理职能、服务职能的重要方式和途径。

党委政法委员会是党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实现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重要组织形式。

政法单位是党领导下从事政法工作的专门力量,主要包括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单位。

第四条政法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决捍卫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支持政法单位依法履行职责,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确保政法队伍全面正确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使命。

第五条政法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开展工作,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推动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主要职责,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第六条政法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政法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专门工作和群众路线相结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四)坚持服务和保障大局,为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保持社会长期稳定提供法治保障;

(五)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六)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这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准确行使人民民主专政职能;

(七)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八)坚持改革创新,建设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和政法工作运行体制机制;

(九)政法单位依法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确保正确履行职责、依法行使权力;

(十)坚持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建设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新时代政法队伍。

第二章党中央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

第七条党中央对政法工作实施绝对领导,决定政法工作大政方针,决策部署事关政法工作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举措,管理政法工作中央事权和由中央负责的重大事项。

第八条党中央加强对政法工作的全面领导: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为政法工作坚持正确方向提供根本遵循;

(二)确立政法工作的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政法工作科学发展提供政治保证;

(三)研究部署政法工作中事关国家政治安全、社会大局稳定、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方针政策、改革措施、专项行动等重大举措;

(四)加强政法系统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和推动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政法队伍,为政法工作提供组织保证。(未完待续)

第三章地方党委对政法工作的领导

第九条县级以上地方党委领导本地区政法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政法工作大政方针,执行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关于政法工作的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事项。

第十条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应当以贯彻党中央精神为前提,对本地区政法工作中的以下事项,落实领导责任:

(一)统筹政法工作中事关维护国家安全特别是以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为核心的政治安全重要事项;

(二)统筹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及时妥善处理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事项和突发事件;

(三)统筹规划平安建设、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做到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

(四)推动政法单位依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五)组织实施党中央关于政法改革方案,推动完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和政法工作运行体制机制;

(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七)完善党委、纪检监察机关、党委政法委员会对政法单位的监督机制,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保证宪法法律正确统一实施;

(八)加强党对政法队伍建设的领导,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法单位主抓、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的政法队伍建设工作格局;

(九)改善执法司法条件,满足政法工作形势和任务的需要;

(十)推动完善和落实保障政法干警依法履职、开展工作的制度和政策;

(十一)本地区政法工作中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四章党委政法委员会的领导

第十一条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党委设置政法委员会。中央政法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由党中央审批确定。地方党委政法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由同级党委按照党中央精神以及上一级党委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审批确定。

乡镇(街道)党组织配备政法委员,在乡镇(街道)党组织领导和县级党委政法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工作。

省、市、县、乡镇(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是整合社会治理资源、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的重要工作平台,由同级党委政法委员会和乡镇(街道)政法委员负责工作统筹、政策指导。

第十二条党委政法委员会在党委领导下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应当把握政治方向、协调各方职能、统筹政法工作、建设政法队伍、督促依法履职、创造公正司法环境,带头依法依规办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保证宪法法律正确统一实施。主要职责任务是:

(一)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轮训和政治督察制度。

(二)贯彻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研究协调政法单位之间、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地方之间有关重大事项,统一政法单位思想和行动。

(三)加强对政法领域重大实践和理论问题调查研究,提出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党委决策和统筹推进政法改革等各项工作。

(四)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协调指导政法单位和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反暴恐工作。

(五)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反暴恐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工作。

(六)支持和监督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检查政法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密切配合,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衔接和协作配合机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七)指导和推动政法单位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派员列席同级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

(八)落实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安全领导机构、全面依法治国领导机构的决策部署,支持配合其办事机构工作;指导政法单位加强国家政治安全战略研究、法治中国建设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建议和工作意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维护政治安全工作和执法司法相关工作。

(九)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做好依法办理、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相关工作。

(十)完成党委和上级党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十三条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政法委员会指导、支持、督促政法单位在宪法法律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

中央政法委员会指导地方各级党委政法委员会工作,上级党委政法委员会指导下级党委政法委员会工作。

第五章政法单位党组(党委)的领导

第十四条政法单位党组(党委)领导本单位或者本系统政法工作,贯彻党中央关于政法工作大政方针,执行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关于政法工作的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事项。

第十五条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在领导和组织开展政法工作中,应当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发挥好领导作用。主要职责任务是:

(一)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维护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

(二)遵守和实施宪法法律,带头依法履职,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

(三)研究影响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事项或者重大案件,制定依法处理的原则、政策和措施;

(四)研究推动本单位或者本系统全面深化改革,研究制定本单位或者本系统执法司法政策,提高执法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

(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本单位或者本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

(六)完成上级党组(党委)和党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十六条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应当建立健全在执法办案中发挥领导作用制度、党组(党委)成员依照工作程序参与重要业务和重要决策制度,增强党组(党委)及其成员政治领导和依法履职本领,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宪法法律正确统一实施。

第六章请示报告

第十七条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在党中央领导下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对党中央负责,受党中央监督,向党中央和总书记请示报告工作。

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和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党委政法委员会、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按照党中央关于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和汇报重要工作,一般应当同时抄报同级党委政法委员会。

第十八条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应当及时向党中央请示以下事项:

(一)政法工作重大方针政策、关系政法工作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事项;

(二)维护国家安全特别是以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为核心的政治安全重大事项;

(三)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四)政法工作重大体制改革方案、重大立法建议;

(五)拟制定的政法队伍建设重大政策措施;

(六)政法工作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应当及时向党中央报告以下事项:

(一)党中央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重大事项贯彻落实重要进展和结果情况;

(二)对影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宪法法律正确统一实施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报告;

(三)具有全国性影响的重大突发案(事)件重要进展和结果情况;

(四)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大举措;

(五)半年和年度工作情况;

(六)党中央要求报告的其他事项。

政法工作总体情况、中央政法委员会牵头办理或者统筹协调的重大事项情况,由中央政法委员会统一报告党中央,中央政法单位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向党中央报告工作制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按照有关规定,向党中央请示报告政法工作重大事项。

第二十条中央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法委员会应当向中央政法委员会请示以下事项:

(一)涉及政法工作全局、需要提请中央政法委员会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

(二)有关地区、部门之间存在分歧,经反复协商仍不能达成一致,需要中央政法委员会协调的重大事项;

(三)重大政法改革方案和措施;

(四)出台重要执法司法政策性文件、司法解释,提出涉及重大体制和重大政策调整的立法建议;

(五)党中央交办的重大事项和需要中央政法委员会统筹研究把握原则、政策的重大事项;

(六)政法工作中涉及国家安全特别是政治安全等重大事项的相关政策措施问题;

(七)拟以中央政法委员会名义召开会议或者印发文件;

(八)应当向中央政法委员会请示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一条中央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法委员会应当向中央政法委员会报告以下事项:

(一)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

(二)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情况;

(三)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员会工作部署、指示和决定情况;

(四)重大工作部署以及推进情况,年度工作情况;

(五)重大政法改革部署以及推进情况;

(六)政法工作中涉及国家安全特别是政治安全的重大事项处理情况;

(七)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政法领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情况;

(八)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情况;

(九)应当向中央政法委员会报告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党委政法委员会、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每年应当向同级党委报告全面工作情况,遇有重要情况及时请示报告。

地方党委政法委员会参照上一级党委政法委员会有关规定,确定同级政法单位党组(党委)、下级党委政法委员会请示报告重大事项范围、内容和程序等。

第七章决策和执行

第二十三条党委、党委政法委员会、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应当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在各自职责权限范围内,及时对以下事项研究作出决定、决策部署或者指示:

(一)涉及贯彻落实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党委政法委员会关于政法工作的决定、决策部署和指示的重要事项;

(二)下级党委、党委政法委员会、政法单位党组(党委)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三)本单位在履行职责中需要决策的事项。

决策时,应当先行调查研究,提出适当方案,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进行风险评估和合法合规性审查,按照规定提请相关会议讨论和决定。

第二十四条对于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各有关地方党委、党委政法委员会、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必须坚决贯彻执行。

提出请示报告的党委、党委政法委员会、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在贯彻执行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过程中,认为原请示报告事宜需要作出调整的,必须按照谁决策、谁审批的原则,报原决策单位审批,但在批准前应当坚决执行。

第二十五条地方党委应当建立健全委员会全体会议或者常委会会议研究部署政法工作的制度,将政法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政法工作和队伍建设的重大问题。

第二十六条地方党委应当在本地区带头执行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事项,并指导、督促党委政法委员会和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做好贯彻执行相关工作。

地方党委成员对党委集体决策应当坚决执行;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者向上级党组织反映,但在决策改变前应当坚决执行。

第二十七条党委政法委员会实行全体会议制度,讨论和决定职责范围内的政法工作重大事项。

第二十八条党委政法委员会应当贯彻执行党中央以及同级地方党委、上级党委政法委员会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事项,并发挥统筹协调职能作用,协助党委指导、督促有关政法单位党组(党委)、下级党委政法委员会坚决执行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事项,推动工作落实。

第二十九条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召开党组(党委)会议,讨论和决定本单位或者本系统政法工作和队伍建设重大事项。

第三十条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应当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事项,确保工作落实。

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成员对党组(党委)集体决策应当坚决执行;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者向上级党组织反映,但在决策改变前应当坚决执行。

第八章监督和责任

第三十一条各级党委应当将领导和组织开展政法工作情况纳入党内监督体系,实行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增强监督合力。

党委政法委员会应当指导、推动政法单位建立健全与执法司法权运行机制相适应的监督制约体系,构建权责清晰的执法司法责任体系,完善程序化、平台化、公开化管理监督方式。

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应当依法依规将政法工作情况纳入党务政务公开范围,依法有序推进审判执行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司法行政公开、狱(所)务公开,完善政法单位之间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政法工作在依法有效监督和约束环境下推进。

第三十二条加强对政法工作全面情况和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

(一)党委应当加强对党委政法委员会、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和下一级党委领导和组织开展政法工作情况,特别是贯彻落实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情况督促检查,必要时开展巡视巡察,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二)党委政法委员会应当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督察、执法监督、纪律作风督查巡查等工作制度机制,全面推进政法工作特别是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贯彻落实;

(三)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应当建立健全向批准其设立的党委全面述职制度和重大决策执行情况的督查反馈机制,确保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在本单位或者本系统得到贯彻落实。

第三十三条党委应当加强对党委政法委员会、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和下一级党委常委会履职情况的考评考核,其结果作为对有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和依据:

(一)结合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民主生活会等,定期检查和考评考核党委政法委员会履职情况;

(二)建立健全听取政法单位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述职制度,加强对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及其成员履职情况考评考核;

(三)在考核下一级党委常委会领导开展工作情况时,注重了解领导开展政法工作情况。

党委政法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委员述职制度,全面了解、掌握委员履职情况,及时提出指导意见。

第三十四条党委政法委员会在统筹推动政法单位开展常态执法司法规范化检查中,对发现的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及其成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或者政法干警执法司法中的突出问题,应当督促加大整改力度,加强执法司法制度建设,保证全面正确履行职责。

第三十五条有关地方和部门领导干部在领导和组织开展政法工作中,违反本条例和有关党内法规制度规定职责的,视情节轻重,由党委政法委员会进行约谈、通报、挂牌督办等;或者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办理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等。因违纪违法应当承担责任的,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可以根据本条例,结合各自实际,制定配套规定。

第三十七条中央军事委员会依照本条例的基本精神,制定军队政法工作党内法规。

第三十八条本条例由中央政法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本条例自2019年1月13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党内有关政法工作的规定,凡与本条例不一致的,按照本条例执行。

有关政法大学教授讲书心得体会怎么写二

按照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部署和《xx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实施方案》要求,现对学习教育环节提出如下安排。

(一)政治自觉更加强化。突出政治建设,坚持政治建警,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强化忠诚核心、拥戴核心、维护核心、捍卫核心的思想自觉、政治自党和行动自觉,确保绝对忠、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着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xx政法铁军。

(二)理想信念更加坚定。持续深入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保持政治清和政治定,着力夯实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根基,做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动摇,坚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不动摇,坚定履行新时代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职责使命。

(三)纪律作风更加严明。始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全面推进正风肃纪反腐强警,强化法纪观权力观利益观,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司法意识,强化纪律观念,筑牢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思想防线,切实树好政法队伍的良好形象

(四)职业荣誉更加显现。进一步树立学习英模、崇尚英模、争当英模的鲜明导向,弘扬政法英模精神,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辐射、带动、引领作用,形成持续的见贤思齐浓厚氛围,增强政法干警职业荣誉感、自豪感、归属感,推动实现后进赶先进、中间当先进、先进更前进的工作目标。

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紧紧围绕抓理论武装、纪律修养、警示教育、英模示范等内容,集中20天时间,重点抓好5个方面的专题学习教育。

(一)忠诚铸魂专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政法工作的重要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党的绝对领导意识,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各级党组(党委)组织开展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主题的中心组专题学习,领导班子成员讲专题党课,分系统分层次开展政治轮训,以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警。编制《政法干警政治理论应知应会知识手册》,并组织全员测试,确保学习教育入脑入心。

(二)警示教育专题。各试点单位要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组织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开展反对司法腐败形势宣讲,参观法纪教有基地,研读《忏悔实录》读本,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强化以案示警,深入剖析xx涉黑涉恶专案等典型案件背后的执法司法不严、不公、不廉等深层次问题,并以此为镜鉴,教引导政法警汲取深刻教训,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三)能力提升专题。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加强职业道德、职业精神、司法良知培育,自觉维护公平正义的基本价值取向,守住司法道德底线。邀请办案能手、先进典型、法学专家开展重要法律业务知识讲座。组织开展法律基础知识业务学习、测试。

(四)学习先进专题。深入挖掘疫情防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服务群众等工作中涌现出的政法干警先进典型,广泛宣传xx等先进典型人物和集体,开展“xx十佳平安卫士”评选活动,举办政法干警先进典型事迹报告会,营造学习英模、崇尚英模、争当英模的良好风尚。

(五)交流学习专题。采取知识竟赛、演讲比赛,廵回宣讲等方式,在政法各单位内部之间、相互之间,展示和交流学习教育成果,形成比学赶超的浓厚围。

(一)提高思想认识。学习教育是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重要环节,是强化固本培元、增强政治自觉的重要手段,具有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等特点。市级政法相关单位和*县试点单位要坚决用端正学习态度、丰富教育载体,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将任务细化到每一周、倒排到每一天,强力推动学习教育环节各项工作。

(二)压紧压实责任。市级政法相关单位和*县试点单位领导班子市学习教有工作的责任主体,“一把手”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以上率下,亲自抓、负总责,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覆行“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要通过明察暗访、专项督査、通报批评等手段,加强对学习教育工作的督促检査,推动学习教育取得实效。

(三)学用融合推进。学习教育的最终目的是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把学习教育工作置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全过程,要把学习教育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同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以业务能力的提升检验学习教育成果,确保两手抓、两促进。

(四)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通过“声光图字”等方式,重点报道学习教育工作的部署要求、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效,充分展示学习教育工作,以强大的宣传引导政法干警自觉投身到学习教育中来。要加强舆论引导,防止负面炒作,切实营造浓厚的学习教育氛围,为教有整顿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提供良好的舆论氛围。

有关政法大学教授讲书心得体会怎么写三

同志们:今天我们在这里利用一天时间召开这次会议,安排部署各项工作。借这个机会,我给大家上一堂党课,就如何加强政法队伍建设,谈几点感受。

1.恪守根本立场,解决好“站甚么位”的问题。政法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机关,具有鲜明的人民属性。政法干警是人民的“子弟警”,任何情况下都应把大众当亲人、朋友,做百姓大众的贴心人。要把执法司法的主阵地转移到基层前沿、社区乡村和田间地头去,更好地会聚民力,更广地汲取民智。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学习总结大众的“特点创造”,推动政法工作创新发展。要把准民意之“秤”。要坚持以大众意愿为导向,从大众最关心、最需要的事情做起,从人民大众最恨、最怨、最烦的事情改起,从人民大众的身旁小案抓起,把政法工作做到人民大众的心田上。

2.实行根本职责,解决好“干甚么事”的问题。要把实行好保护国家政治安全摆在首位,牢固建立整体国家安全观,有力防范各类政治风险,夯实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根基。要正确对待维稳与维权,把大众公道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强化法律在化解矛盾中的权威地位,使大众由衷感到权益遭到了公平对待、利益得到了有效保障。要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会聚全社会气力深化平安建设,共建社会和谐稳定格局。要坚守公正司法底线,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真正将执法司法行动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要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着力破解体制机制性障碍和困难,让人民大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遭到公平正义。要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真正做到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切实让人民大众感遭到安全就在身旁。

3.落实根本要求,解决好“做甚么人”的问题。政法干警要做到以诚信为本、以正直为贵、以宽厚为德,带头恪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以德修身、以德服人,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宏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自觉阔别低级趣味,坚决抵制歪门邪道。要模范遵照党的纪律规矩和政法机关的铁规禁令,杜绝执法司法腐败,杜绝滥用职权、贪污腐化、以案谋私,坚决落实从严治警各项措施。要坚决抵制和克服“四风”“怕、慢、假、庸、散”等问题,不断提升工作效能,切实把政法队伍打造成信心坚定、执法为民、勇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过硬铁军。

1.领导要带头,要有愿管、敢管、会管的领导班子。政法系统各级领导班子,不但是政法队伍的指路人、领航人,同时还是政法队伍引导者和管理者,带队伍首先要管住队伍,当前政法队伍中存在的这样和那样的问题和不足,都能在本级班子中折射出这样和那样的缘由,有的责任心不强,不愿管,任其自生自灭;有的本身要求不严,自律意识和榜样作用不强,不敢管,就是管了,干警也不服气;有的不实事求实,不遵守规律,愿管、敢管不会管,管不到点子上,越管越乱。虽然现实中上述缘由不是主流,但或多或少、或深或浅都有表现。因此,各级班子及成员转变风格,不但要解决想管、愿管的问题,更要有管理队伍,带好队伍的能力、素质和本钱,做到善管、会管,而且要管好,管出成效。

2.从严治警,在制度机制上管住队伍。在人们的传统记忆里,政法队伍是一支威武、威严又有威力的队伍,是人民大众的保护神,是犯法份子的克星,是多少年轻人向往的职业,多少人梦想着穿上威武的制服。政法队伍的威武雄风应当体现在:虔诚可靠,令行制止,服从命令,听从指挥,雷厉盛行,务实苦干,在关键时刻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常常性的管理要体现在全时全员上,一是内部要管严。在“8小时”内对所属干警要严格履行上班纪律,落实上班规定,坚持避免“松、懒、散”问题。二是外部管细。在干警休假(轮休)、节假日(周末)、出差等时期,除强调自我束缚外,要发挥人民大众等外部的监督作用,做到不漏管、不失控。三是特殊情况管实。在干警出勤、办案等履行任务时,要有干部带队分片包干带队出勤。

3.管好思想,在根本上带好队伍。干警的思想会遭到来自各方因素的影响,加上社会、家庭、受教育程度、工作环境等客观因素,个人正确的理想和正当的寻求一样也会不断反复,乃至会出现反面。在这类背景下,管好每名干警的思想实质不容易,需要下大力气,深工夫。一是深入展开普遍的集中教育。通过输送大量的正能量来抵消负能量,最大可能的消除、减缓负面冲击,筑牢广大干警的思想防线。二是广泛展开谈心谈话活动。通过常常性的谈心谈话了解每名干警的思想动态和变化,知道每名干警想甚么、想干甚么、有甚么困难和诉求等,采取“扯扯袖子、拍拍肩膀”等方式,随时随地的答疑解难和思想鼓动,化解思想疙瘩,弄好常常性的思想引导,把政治思想工作做常常、做扎实。三是深入展开从优待警活动。从优待警、关爱民警一样是带好队伍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及光荣传统。我们应当在看到新时期社会矛盾凸显的情况下,政法系统各部门都在超负荷运行,每名干警都负一定的社会责任、工作责任,思想压力大、身心健康乃至到达了极限的同时,还应当看到,干警一直以来面临着本人又没法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解决不好,不但分散干警的精力。因此,要爱惜干警、关心干警,舍身处地的帮助干警解决实际困难,使每名干警思想上不“抛锚”、不“走神”,由要我干变成我要干部自觉行动。

1.建设学习型政法队伍,提高科学决策的能力。要紧密结合全市政法工作实际,认真学习、深入领会党的一09大对政法工作提出的新定位、新论断和新任务,理清工作思路,掌控工作重点,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要加强法律法规、政法专业等业务学习,增强专业素养,提高依法展开工作的本领。要加强新兴媒体知识学习,掌控新媒体时期受众特点,提高应用新兴媒体、引导网络舆论、回应大众关心、增加舆论“正能量”的能力。要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妥善处置和矛盾调解能力。要善于立足“三情”,即吃透“上情”,掌控“下情”,了解“外情”,群策群力,群策群力,切实依照民主化、程序化、科学化的要求作出决策。不管是制定工作计划,还是出台政策措施,既要善于从大局着眼、从大的方面来掌控,又要坚持从本地本部门实际动身,充分斟酌可能性和可行性,使之符合客观实际,符合科学规律。要把执法为民、民生司法作为各项决策的动身点和落脚点,决定展开甚么工作,采取甚么措施,都要积极回应广大人民大众对我们的期待和要求。

2.建设服务型政法队伍,提高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要强化服务意识,把服务理念体现在执法司法的全进程。要创新服务手段,以服务窗口和基层单位为切入点,把传统有效做法与现代科技手段相结合,规范制度、简化流程,完善延时服务、上门服务、集成服务等亲民措施,让大众感到更方便、更快捷、更高效、更温馨。要提升服务能力,从事关大众切身利益的事情入手,着力提升公正执法、社会矛盾化解、法律服务等能力,使大众利益得到有效保护。驾驭复杂局面、应对突发事件,是各级政法领导干部必备的领导能力和本领。要善于见微知著,增强应对复杂局面、突发事件的预感能力,加强对新情势下社会心态、大众心理的研究、分析,及时准确掌握社情民意,尽早发现影响稳定的苗头性问题,有备无患,超前谋划,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要认真总结最近几年来处置群体性事件的经验教训,学习掌握处置策略艺术,提高处置水平。要培养和锻炼应对驾驭复杂局面、应对突发事件的良好心理素质,出现问题要勇于负责,处变不惊,靠前指挥,果断处置,把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

3.建设公正型政法队伍,提高严格公正执法的能力。随着大众的法律意识愈来愈强和社会信息化的迅速发展,社会监督的力度进一步加大,对政法机关的执法活动提出了更高要求,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积极适应当前执法环境的新变化,改进执法方式,完善执法规范,加强执法管理,提高执法水平,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要顶住各种干扰和阻力,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要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的统一,重视细节,避免出现瑕疵,确保我们办理的每起案件都经得起社会的监督。要不断提高广大政法干警掌控应用法律政策的水平,使政法干警既善于从法律视角依法办事,又善于从社会视角处理问题,确保每起案件的办理、每件事情的处理都成为保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具体实践。

1.向上看一看,有没有“高压线”。法律是“高压线”,不论是谁,触碰到这根“高压线”都将付出惨痛的代价。每名政法干部都应当认真学习和严格遵照法律,更不能背法、犯法、钻法律的空子。政法干部必须强化法律意识,学法、懂法、知法、遵法,在干工作的同时,更要时时抬开端来“看一看”法律这条“高压线”。要眼中有法律,心中有畏惧,要阔别腐败深渊。廉洁自律,要靠自己,自己掌控不住,那就得靠党纪,最后的底线就是法律。

2.向前看一看,有没有“警戒线”。纪律是对每名政法干部的警戒和束缚,更是党员干部必须遵照的行动规范。通俗地讲,纪律是悬崖边上的护栏,人无完人,但不管如何,原则不能背,纪律不能背。大量事实表明,一旦突破纪律这条“警戒线”,后果不堪假想。政法干部必须以“警戒线”自律,要把党的各项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规定视为“警戒线”,认真履行并模范遵照党的各项纪律。

3.左右看一看,有没有“隔离线”。要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党员,时刻牢记自己肩负着组织的重托和大众的信任,要按共产党员的标准在自己身旁拉起一道“隔离线”。要求他人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要求他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要加强对个人的“社交圈”和“生活圈”的净化,自觉抵制私心杂念,做到“5官”端正:手不长、腿不懒、嘴不贪、耳不偏、眼要明。决不能有了工作成绩就得意忘形了,就能够为所欲为了,一定要以精益求精、一丝不苟的敬业精神,以敢作敢为、尽心极力的工作风格,高点定位,加压奋进,真抓实干,做到心有所想,言有所指,行有所果,真正对得起所处的职位,对得起组织和大众的信任。

4.向后看一看,有没有“防护线”。要把大众监督作为一道无形的“防护线”来正确对待,要主动接受大众监督,勇于接受大众监督,勇于接受大众监督,更要经得起大众的监督。我们的形象如何,工作做得怎样样,人民大众最有发言权。有了人民大众的理解,不管遇到甚么样的艰巨险阻我们都能对未来充满信心;有了人民大众的支持,我们就可以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甩开膀子大干、纵情发挥自己的才华和抱负;有了人民大众的监督,我们就有了阔别廉政风险的“防护线”,不再怕在反腐败斗争的硝烟中倒下。

最后,希望同志们珍惜这次难得的机会,遵照纪律、严格要求,认真学习、深入思考,丰富知识、增强能力,为全市政法领导干部和全部干警做出榜样!

有关政法大学教授讲书心得体会怎么写四

根据中央及省市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统一部署和相关要求,对照政治忠诚主题,本人结合个人思想、工作和生活等方面表现,认真查找自身存在问题,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明确下一步努力的方向。现剖析如下:

1、政治学习不够深入。对习近平新时代政治理论体系缺乏系统深入的学习和理解,往往有实用主义学习的现象,需要什么知识时,就去寻找什么样的学习内容。理想信念还不够坚定,宗旨意识还不够牢固。

2、政治修养不够扎实。在实际工作中缺乏从讲政治的高度去观察和分析问题,缺乏高度的政治判断力、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3、价值观念不够恒定。生活中偶尔会与高收入人群去比辛苦、比享受的错误思想,容易产生对艰苦奋斗工作持抱怨情绪;随着年龄增大,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也有所退化。

1、有时不太注重对政治理论的学习,读原文、学原著、悟原理做得不够到位,对政治忠诚的理解不够深刻。

2、在践行政治忠诚中偶尔会考虑个人的进退得失,我是谁、为了谁有时还模糊不清,践行政治忠诚的自觉性还没有达到新的水平。

3、如何在工作中体现政治忠诚切入得还不够准确,如何将政治忠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去推进工作、高质量地完成任务做得还不够到位。

1、增强学习意识,做学以致用的表率。坚持系统学习、经常学习、终身学习,要把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精神追求、一种人生需要,做到学以立德、学以增智、学以致用,不断掌握新知识、增长新本领、达到新境界,努力成为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的表率,成为勇于实践、学用结合的表率。

有关政法大学教授讲书心得体会怎么写五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按照上级的统一要求,县司法局牢牢把握政法队伍整顿教育要求,本着“先学先改、有序衔接、持续推进”的原则,主动作为,早谋划、早部署、早落实,做足准备、打牢基础。

一、提高政治站位。

紧跟中央部署,紧跟省委要求,紧跟市委、县委安排,看齐跟紧、对标对表,确保不走形、不变样。

一是传达精神到位。中央省市县动员部署会召开后,我局第一时间传达,立即安排部署,要求局班子成员坚决扛起主体责任,高质量推进、高标准落实。

二是组织领导到位。参照上级组织架构,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赵春厚为组长的东辽县司法局政法队伍整顿教育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政治处。领导小组办公室悬挂司法行政徽标办公室铭牌,办公楼走廊设置2块可移动宣传展板。设综合协调、教育线索、宣传报道、后勤保障、律师行业专项治理、公证、司法鉴定专项治理六个工作组。制定《东辽县司法局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实施方案》,要求领导干部带头示范,干部职工全覆盖参与。

三是思想发动到位。紧扣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要求,及时召开动员会,对教育整顿进行安排部署,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围绕“四项任务”“三个环节”具体目标,推动干部职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做好思想准备。3月29日,我局又组织召开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推进会,对第一阶段学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安排部署我局下一步教育整顿工作方向和计划任务,做到目标明确,步骤清晰。

二、学习情况。

学习教育环节共分为三个阶段,其中:

第一阶段:政治教育(11天)。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组织召开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会议下发了《2021年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应知应会知识》、公布了必读必学的学习教育参考资料。通过党组书记讲党课、开展政治轮训班等形式,集中开展以党史为中心、规定篇目为重点的理论学习。既要学党史、学理论、学业务知识,也要在提高思想认识的同时提高业务素能。参加县委县政府组织的“纪委书记讲廉政教育”专题报告会,让每位政法干部思想上受到了洗礼,进一步扎牢“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笼子,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环境。组织全局干部参加党组书记xxx同志讲党课进行党史教育学习,xxx从中国共产党诞生前的历史背景、党的历史上的三大篇章等方面讲述了我党100年来的光辉历程和经验启示,铿锵有力、令人深思。参观四平战役纪念馆、重温入党誓词等形式开展红色教育学习,饮水思源,忆苦思甜,新时代司法干部应该继承、发扬老一代革命人的艰苦奋斗精神,不忘初心,进一步提高了自身把方向、谋大局、抓审判的能力和定力,将始终在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下,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法治中国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第二阶段:警示教育(10天)。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纪录片、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记录、违纪违法干警忏悔录等,进一步增强司法工作人员廉洁自律意识具有很强的警示意义。通过详实的案例、丰富的资料和深入透彻的分析,深刻揭示了部分党员干部放松、丧失理想信念,无视纪律条规,最终沦为阶下囚的人生历程。他们声泪俱下的忏悔、痛悔莫及的醒悟,给全体干部上了一堂生动的反面教育课,在思想上受到震撼、心灵上受到洗礼和触动,以反面典型警示干部要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坚决做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用铁的纪律维护政法队伍的良好形象,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

第三阶段:英模教育(10天)。通过选树政法英模和先进典型、学习先进事迹等活动,大力弘扬政法英模精神,树立司法行政干部恪尽职守、爱岗敬业的职业道德,不断推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才能进一步做好司法工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三、工作安排。

继续按照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整体部署安排,以问题为导向,突出做好核心工作关键步骤。一是继续强化政治意识,以党课党史教育为依托系统学习。二是突出反面教材树立先进榜样,继续开展榜样人物事迹学习、观摩廉政教育片,让全体干部明底线知进退。三是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持续强化司法为民、突出司法业务职能,做到在关键时刻让党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将教育整顿工作向纵深推进,以最坚决的意志、最坚决的行动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向党和人民展示司法行政机关从严治党的决心和信心。

有关政法大学教授讲书心得体会怎么写六

3月18日,单位组织全狱警察职工学习了《云南省政法干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警示忏悔录》中关于李洪武、赵立功、尹大宝三名政法系统人员违纪违法的典型案例,使我再一次受到了深刻教育,思想上产生了很大震动,对党的认识有了新的提高,并对自己的言行做了深刻反思。结合平时的工作学习,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政法干部背离党的宗旨必将导致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扭曲,放松党性修养和锻炼,面对市场经济大潮不能保持警惕、保持冷静、保持操守,更没有慎独慎微,忽视从根本上考虑人民的利益,不甘清贫,崇尚拜金,最终导致走上犯罪的道路。

(二)政法干部把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自己谋取私利的工具,在危害党的事业的同时,自己也必将遭到“身囚”之苦。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如果能正确的行使就能为人民办实事、谋利益,反之就会成为以权谋私的魔杖。从领导到囚犯往往是一步之遥,人生没有后悔药,我们不能用自己的政治生命、青春年华、人生自由和完美的家庭去以身试法。

(三)法制观念淡薄,待人处事上没有保持应有的警惕性和纯洁性,必然导致行政行为的畸形,最终葬送身家性命。

(一)要逐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世界观方面,要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明确作为社会公民、工作和家庭成员三个基本定位;在人生观方面,要有坚定的人生目标和追求,安全度过“功成”与“身退”两个危险期,正确处理好取舍关系,不要自毁人生;在价值方面,要正确体现人生的社会价值,保持清政廉洁。

(二)自觉警醒自己,不纵欲,不侥幸,时时把自己置身于监督之中,想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党和人民在监督,万目睽睽难逃脱”。

(三)自觉充实自己,有正确的追求,健康的心态和实在的寄托。善于学习,不让头脑空虚;时时保持平衡的心态,在名誉、职位、利益等方面知足常乐。善于尽力服务社会服务他人,做到“勤无废事,谦以养德,”。

(一)加强政治学习。政法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主要靠两条,第一靠学习,第二靠实践。学习非常重要,学习搞好了,知识丰富了,境界提高了,眼界开阔了,看问题也看得清透了。不仅能够正确判断政治是非、理论是非,假丑恶、真善美,还能搞清楚一个人怎么活着才算有价值、有意义。在实际工作中,遇到问题往往就事论事,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江泽民“三个代表“的.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加强业务学习。积极工作,努力完成各项任务。作为一名监狱人民警察,不仅要具备良好的思想作风和道德品质,而且要有胜任工作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现代社会的知识更新和信息变化非常迅速,如何在未来的社会发展和统计事业中更好地发挥作用,应该是目前考虑的重点。因此,要坚持业务学习不放松,做到活到老,学到老,不断更新知识,满足工作要求。履行职责、完成任务、保证质量不出问题外,还应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探索工作中的热、难点问题,在实践中学会善于总结和观察,提高开拓创新意识,保证高质量、高效率圆满完成各项工作。

(三)提高反腐倡廉意识。通过学习,使我对反腐倡廉有了新的认识。以前总觉得自己位卑职轻,没权没势,认为拒腐防变教育意义不大,其实不然,最近开展一系列的警示教育,体现了中央和上级领导对基层干部和党员工作的重视,体现了对每一位党员的关心和爱护,也使我深刻认识到拒腐防变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工作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利和义务,我更应该用做好服务工作。我只有不断学习和充实自已,才能跟上社会的进步,把握住时代的脉搏,为监狱工作贡献自已的一份力量。

有关政法大学教授讲书心得体会怎么写七

自公安部“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试点工作开展以来,作为此次教育整顿的试点单位,**市公安局把抓好教育整改试点工作作为今年必须高质量完成的重要政治任务,高标准、实举措、严要求,迅速推进教育整顿试点工作,将“学”字贯穿始终,把“查”字落在实处,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为试点工作深入开展开好了头、起好了步。通过进一步的学习,有以下几点体会:

开展“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整顿教育是践行“两个维护”、永葆忠诚本色的需要,是解决突出问题、纯洁公安队伍的需要,是锻造过硬铁军、履行使命任务的需要,对于深入贯彻落实xxxxx关于公安队伍建设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建设“四个铁一般”公安铁军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我们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公安部、省厅、市局、县局的部署上来,从政治的、全局的、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教育整顿的重大意义,强化政治引领,坚持刀刃向内、刮骨疗毒,打一场从严治警、正风肃纪的攻坚战,为切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使命任务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严格落实中央政法委、公安部、省委政法委和省公安厅部署要求,紧扣“五个进一步”的工作目标,准确把握“四个坚持”的基本原则,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深入查摆、着力整改,认真落实学习教育、整改落实、制度建设等各项措施,做到把握根本遵循、强化理论武装,把握原则要求、强化精准施策,把握重点任务、强化靶向发力,把握科学方法、强化组织实施,有序有效推动教育整顿扎实深入开展,坚决打好打赢教育整顿这场政治仗、攻坚仗、整体仗,努力锻造高素质过硬公安铁军。

要迅速贯彻落实《**公安局关于做好“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先行先学工作的通知》精神,明确学习重点,创新学习方式,严格工作要求,按照通知要求抓实抓好先行先学工作。

分管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以自己的模范言行影响带动全体民警,通过上行下效,助推全局队伍作风持续好转;

政工部门要围绕教育整顿目标要求,加强对上请示沟通和对下督促指导,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确保以最实的工作措施强力推进、最强的组织保障落地落实;

全体民警职工辅警要高标准、严要求推进教育整顿工作,做好个人学习记录、检视问题清单、心得体会等材料,确保教育整顿有所获、有所得。

要依法依纪履行职责,用好谈话、函询等手段,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把功夫下在平时、下在初始,担负起监督责任;

要坚持从细节处入手,从点滴处抓起,以锲而不舍的韧劲、事无巨细的精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常态化长效化建设;

要建立常态学习制度,以支部为单位,严格落实“十个一”工作要求,持续加强政治理论和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监督条例、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的学习教育;

要完善警示教育制度,通过加大案件通报曝光力度,开展典型案例剖析,组织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提升民警强化作风建设的“免疫力”。

开展“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一项紧迫而重大的政治任务,也是公安机关开展的一场刀刃向内、正风肃纪的自我革命,对**公安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非常必要、正当其时。我们要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发扬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以刮骨疗毒的勇气、久久为功的韧劲,坚决打赢这场铁腕治警、正风肃纪的攻坚战,努力锻造“四个铁一般”的高素质公安铁军,为建设新时代现代化**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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