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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医师法心得体会和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心得体会(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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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医师法心得体会和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心得体会(五篇)
2023-01-13 13:40:43    小编:ZTFB

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2022中华人民医师法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中国人是勇敢的,有傲气的。南宋名将岳飞以精忠报国的信念,燃起了他那不屈不挠的强烈爱国心志,为国家,为民族抛头颅,洒热血,奋勇抗敌,保卫河山;民族英雄文天祥,少有大志,终不肯向元人投降,最后从容就义。他曾说过:"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这是何等壮烈感人的豪语!他们的忠义能与日月争光,在民族史册上,烙下了不朽的印迹!

中国人爱国,对自己的国家有着非笔墨可形容的深感情。爱国诗人陆游在遗作《示儿》中写道:"死去元知万事空,但悲不见九州同。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他对死亡泰然处之,临终时还念挂着国家民族的安危,是多么可敬可佩啊!北宋著名文学家及政治家范仲淹,忧国忧民,他"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精神,充分反映出他"以天下为己任""国家兴亡,匹夫有责"的高贵情操。翻开中国历史,这样为国家、社稷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人物比比皆是,林则徐、孙中山、周恩来等等,真是数之不尽。(此两段说"爱国",例举的人物都是历史上的爱国人物,议论中有强烈的感情,用语形象,如"燃起了他那不屈不挠的强烈爱国心志"。)

孝道也是中国传统美德中的代表,它根植在人心。"卧冰求鲤""黄香暖席"的故事,广受传颂。而古诗里的人物花木兰更是家喻户晓,她为免老父再受征战沙场的痛苦,决心女扮男装代父从军,是一位不可多得的孝女。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若这些社会弊病越来越多,越积越深,到了积重难返的地步,会发生什么事情呢?我们固不能想象,也不敢想象。

我认为,中国传统美德是医治社会弊病的灵丹妙药。在这个时代,有重新提倡其价值的必要,以廓清社会歪风,为年青的新一代培养优良的品行、淳朴大方的风度,重见我国道德文化的光芒。(此两段说现实意义。)

孟子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者,正圆之器;距者,正方之器”。所以,我们应当时时刻刻都遵守规则。规则不仅保证着我们在工作中,学习中和生活上的公平公正,带给我们高效率,甚至保证着我们的心灵自由,知道有所为,有所不为。让规则看守世界,是生命的圣洁花园,是人人向往的天堂。心中有正义良善的规则,犹如灵魂有了信仰,人们的生活才享受更多的明媚阳光。

雷锋说过:“一滴水只有放进大海里才永远不会干枯,一个人只有当他把自己和集体事业融合在一起的时候才能最有力量。”所以,我们只有团结一致,才能战胜困难,取得成功。一群大雁结伴飞行,它们为什么可以飞得更远呢?我们有了团队,在团队的努力下,我们为什么就能实现更高的目标呢?这些只能说明集体是个人战胜困难,获得胜利的力量源泉,是获得友谊的桥梁和纽带,是我们施展聪明才智的广阔舞台。因此,我们应当热爱集体的利益和荣誉。让我们为集体添一片绿叶,奉上一束鲜花,做出一份贡献吧!

荀子说过:“人无礼则补生,事无礼则不成,国无礼则不宁”。千百年来,礼仪之风传承至今,我国素以“文明古国”,“礼仪之邦”著称于世。文明礼仪要注重平时,从小培养,形成良好的习惯。有句古话“少成若天性,习惯成自然”。“刘备三顾茅庐”的故事说明只有尊重别人,才能受到别人的尊重。今天,在我们的身边,文明礼仪就像和煦的春风,为我们的生活增添了丝丝温暖,缕缕芳香。

其实美德还有许许多多,不论是在学习上,还是在生活中,都应该以坚持德育为先。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做一个有修养的人,让祖国的明天更好。

2022中华人民医师法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

我是x(x)班的_x,今天我和大家分享的故事是《孔融让梨》。

古时候,有个名叫孔融的小朋友,十分聪明,也非常懂事。孔融还有五个哥哥,一个小弟弟,兄弟七人相处得十分融洽。

有一天,孔融的妈妈买来许多梨,一盘梨子放在桌子上,哥哥们让孔融和最小的弟弟先拿。

孔融看了看盘子里的梨,发现梨子有大有小。他不挑好的,不拣大的,只拿了一个最小的梨子,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爸爸看见孔融的行为,觉得很奇怪,他问孔融:“这么多的梨,你为什么只拿一个最小的呢?”

孔融回答说:“我年纪小,应该拿个最小的,大的应该留给哥哥们吃。”

爸爸接着问:“你弟弟不是比你还要小吗?照你这么说,他应该拿最小的一个才对呀?”

孔融说:“我比弟弟大,我是哥哥,我应该把大的留给小弟弟吃。”

孔融才四岁,就知道让梨,上面让哥哥,下面让弟弟,大家都很称赞他。所以这个故事呀,虽然很老很老了,可是一直讲到了现在。

听了《孔融让梨》这个故事,我不禁想起了发生在我作文身边的一个小故事。那是一天早上,妈妈带我去吃早餐。早餐店人很多,坐我们旁边的是一位奶奶和一位六七岁的孙子女。服务员端来两碗牛肉粉,放到这位奶奶和孙女面前,只见小女孩端着自己的那碗,又一把夺过奶奶的那碗,还理直气壮的说:“奶奶,牛肉是妞妞最爱吃的,必须全给我!”奶奶说:“好,好!只要咱乖孙女爱吃,夹去吧。”只见小女孩抄起筷子,狼吞虎咽地吃起粉上面的牛肉来。牛肉吃完了,下面的粉丝,她却像没胃口似的只吃了两口,然后把自己没吃完的粉丝推向奶奶:“奶奶,我吃饱了,这些全给你。”奶奶还是笑呵呵地说:“好,好,奶奶来吃,奶奶来吃。”而这样的情景,似乎每家每户都在发生,我们家也一样。

但是,读了《孔融让梨》这个故事后,我感到十分的惭愧,老师常常教我们说:“要学会感恩,懂得感恩。”可我们常常不会注意这些。

尊敬长辈,孝顺长辈,这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古代的小孔融为我们做出了这么好的榜样,我们当代的小学生更应如此。

在这里,我要呼吁所有小朋友,让我们一起传承中华美德,做一名合格的小学生!

2022中华人民医师法心得体会和方法三

根据《关于第一批主题教育单位开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要求,本人严格按照“四个对照”和“四个找一找”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紧密联系自身实际,深入剖析问题根源,明确整改措施,现将检视剖析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对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方面找差距

一是理论学习不够系统。主要是学原著、读经典不多,学习不够深入、不够全面,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停留在“满堂灌”的形式上,没有深入系统的研究,学习效果还有待提升。二是贯彻民主集中制不够到位。在重大项目实施、重大问题决策、重要政策制定过程中听取基层群众代表的意见不够。在民主决策过程中,对不属于自己分管的工作说“同意”、“无意见”的较多,甚至不发表意见。三是贯彻决策部署有不足。往往是上级安排,自己才会有所行动,存在着求稳心态,工作上步子不大,作为上缺乏主动性,落实上目光看不远。如在上级政策与地方发展上,总是不自觉的以地方利益为重,摆不正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对当前有利的就认真执行,打基础、利长远的事情就思考不深、推动迟缓。

(二)认真对照党章党规,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方面找差距

一是党内政治生活质量还不够高。平时开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思想斗争还是不够,仍然存在交待工作多、交流思想少,自我批评多、相互批评少,“点赞”多、“差评”少的情况,党内政治生活的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参加支部活动不积极。机关支部每月都会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我作为领导干部,由于忙于日常性事务,很少参加主题党日活动,无形中拉开了与机关干部职工的距离。三是遵守纪律不够严格。自己虽然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能够带头执行财经纪律、生活纪律和廉洁从政的各项制度规定。但对照《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发现仍然存在政治纪律和廉洁自律还不够严格,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传统没有时刻牢记的问题,如在资金的审批使用上不够精打细算。

(三)认真对照人民群众新期待,在群众观点、群众立场、群众感情、服务群众方面找差距

一是服务联系群众不够紧密。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道路水毁、交通拥堵、改制遗留问题等热点难点问题,虽然做不少工作,但效果不太理想,没有达到群众的要求和期盼。平时到基层调查研究做得不够好,不够深入,工作中调研的深入性和广泛性不够,倾听群众意见建议的时间不多,沉下身子“解剖麻雀”的少,对真实情况的掌握打了折扣。二是接访群众付出不够。有时群众集体上访,就一些比较棘手的历史遗留问题找到我,当时答应向上级询问政策、了解方向,也会开会研究,一定给出满意答复,但内心深处也知道这类问题很难化解,总是找我时干一干,不找我则放一放,缺少了以前那种知难而进的信心和另谋他法的担当。

(四)认真对照先进典型、身边榜样,在思想觉悟、能力素质、道德修养、作风形象方面找差距

一是对照先进典型,在工作的闯劲和拼劲上还有差距。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的力度还不够大。既想推动发展,又怕担风险、影响稳定,导致出现了“前怕狼后怕虎”的想法,对待一些棘手工作不敢碰硬,推动缓慢。二是对照先进典型,在传承党的优良传统作风上还有差距。真抓实干的作风有所弱化,存在“把计划当工作、把研究当落实”的状况,不注重执行效果。

(一)理想信念还不够坚定。在工作中,我虽然能够做到在思想和行动上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但面对一些错误思潮和不好的社会现象,有时候也会感到困惑和迷茫,主要还是理想信念不够牢固,在名利和进退间放松了对自身建设的要求,在比较和计较中淡化了理想信念、公仆情怀、群众观念。

(二)党性修养有所放松。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来,本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史、新中国史,深感无论是在党性修养还是在思想境界上,与党中央对新时期党员干部的要求有一定差距。究其原因,主要是党性修养的要求还不高,自我净化、自我革新、自我完善、自我提高做的还不够。

(三)纪律观念有所松懈。主观上认为自己入党多年,能够时刻保持对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的敬畏,严格遵守、不越红线,就是一个合格的共产党员了,没有严格按照“四讲四有”的标准来要求自己,有时会产生纪律松懈、观念淡化的情况。深刻反思自身,总的来说,出现这些问题,还是没有严格按照一名合格党员的标准来规范自己的生活工作,对自身建设、自身要求有所放松。

一是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积极参加县委中心理论组学习等集体学习活动的同时,挤出更多时间系统学习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深入领会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髓要义,提高自己在错综复杂环境中明辨是非的能力,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提升理论水平,增强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坚定性。认真学习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同时注重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中汲取丰富营养,以文化自信支撑政治定力。

二是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谈心交流活动,动真情,交真心,虚心接受群众的意见建议,如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民生工程等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上,始终把群众的所思所盼、所需所愿作为谋事干事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办好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注重在群众中发现、挖掘和总结经验,努力推动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进一步严守纪律规矩。始终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心存敬畏、严格遵守,始终对党忠诚,始终坚守政治信仰、站稳政治立场、把准政治方向,坚决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特别是在指导思想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关系全局的重大问题上,脑子要特别清醒、立场要特别坚定。团结同志,不搞以人划线,不搞任何形式的小圈子,坚决防范团团伙伙、拉帮结派。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对破坏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坚决抵制、勇于斗争,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和政治安全。不断强化组织观念、程序观念,严格落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在涉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时按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

四是进一步保持清正廉洁。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心系基层、心系群众,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坚持勤俭节约,把有限的财力、物力用在人民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上,用在对特殊困难群众的帮助扶持上,以实际行动赢得群众的拥护和爱戴。要严于律己、廉洁奉公,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树立自己做为一名共产党员应有的清正廉洁的好形象。

2022中华人民医师法心得体会和方法四

年____月____日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

第一次修正)(根据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

第二次修正)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第三章 专利的申请

第四章 专利申请的审查和批准

第五章 专利权的期限、终止和无效

第六章 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

第七章 专利权的保护

第八章 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发明创造专利权,鼓励发明创造,有利于发明创造的推广应用,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创新,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特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第三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省、自治区、____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工作。

第四条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条 对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第六条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七条 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压制。

第八条 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

第九条 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第十条 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书面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被许可人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该专利。

第十三条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

第十四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发明专利,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的,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____省、自治区、____市人民政府报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决定在批准的范围内推广应用,允许指定的单位实施,由实施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向专利权人支付使用费。中国集体所有制单位和个人的发明专利,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需要推广应用的,参照前款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 专利权人有权在其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

第十六条 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应当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励;发明创造专利实施后,根据其推广应用的范围和取得的经济效益,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合理的报酬。

第十七条 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有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权利。

第十八条 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专利的,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根据本法办理。

第十九条 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应当委托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在国内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可以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专利代理机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办理专利申请或者其他专利事务;对被代理人发明创造的内容,除专利申请已经公布或者公告的以外,负有保密责任。专利代理机构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条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将其在国内完成的发明创造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当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委托其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并遵守本法

第四条的规定。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提出专利国际申请。申请人提出专利国际申请的,应当遵守前款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本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处理专利国际申请。

第二十一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及其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准确、及时的要求,依法处理有关专利的申请和请求。在专利申请公布或者公告前,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及有关人员对其内容负有保密责任。

第二章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第二十二条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第二十三条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第二十四条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

(一)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二)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三)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第二十五条 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对前款第

(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第三章专利的申请

第二十六条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 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第二十七条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以及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等文件,并且应当写明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及其所属的类别。

第二十八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

第二十九条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

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

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

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第三十条 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

第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专利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第三十一条 一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种产品所使用的一项外观设计。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的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第三十二条 申请人可以在被授予专利权之前随时撤回其专利申请。

第三十三条 申请人可以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但是,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

第四章专利申请的审查和批准

第三十四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第三十五条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________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第三十六条 发明专利的申请人请求实质审查的时候,应当提交在申请日前与其发明有关的参考资料。发明专利已经在外国提出过申请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要求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提交该国为审查其申请进行检索的资料或者审查结果的资料;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提交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第三十七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后,认为不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通知申请人,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陈述意见,或者对其申请进行修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答复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第三十八条 发明专利申请经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进行修改后,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仍然认为不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予以驳回。

第三十九条 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条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发给相应的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一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设立专利复审委员会。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章专利权的期限、终止和无。

第四十二条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________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________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第四十三条 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

(一)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

(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第四十五条 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第四十六条 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应当及时审查和作出决定,并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无效宣告请求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

第三人参加诉讼。

第四十七条 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在宣告专利权无效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裁定,已经履行或者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专利权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如果依照前款规定,专利权人或者专利权转让人不向被许可实施专利人或者专利权受让人返还专利使用费或者专利权转让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专利权人或者专利权转让人应当向被许可实施专利人或者专利权受让人返还全部或者部分专利使用费或者专利权转让费。

第六章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

第四十八条 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以合理的条件请求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而未能在合理长的时间内获得这种许可时,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该单位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该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第四十九条 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第五十条 一项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比前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具有显著经济意义的重大技术进步,其实施又有赖于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实施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后一专利权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在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情形下,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前一专利权人的申请,也可以给予实施后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

第五十一条 依照本法规定申请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出未能以合理条件与专利权人签订实施许可合同的证明。

第五十二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应当及时通知专利权人,并予以登记和公告。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应当根据强制许可的理由规定实施的范围和时间。强制许可的理由消除并不再发生时,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根据专利权人的请求,经审查后作出终止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

第五十三条 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不享有独占的实施权,并且无权允许他人实施。

第五十四条 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付给专利权人合理的使用费,其数额由双方协商;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裁决。

第五十五条 专利权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不服的,专利权人和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使用费的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章专利权的保护

第五十六条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

第五十七条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____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专利侵权纠纷涉及新产品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的,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的证明;涉及实用新型专利的,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要求专利权人出具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检索报告。

第五十八条 假冒他人专利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九条 以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以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的,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条 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被侵权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第六十一条 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专利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人民法院处理前款申请,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三条至

第九十六条和

第九十九条的规定。

第六十二条 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________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该发明未支付适当使用费的,专利权人要求支付使用费的诉讼时效为________年,自专利权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他人使用其发明之日起计算,但是,专利权人于专利权授予之日前即已得知或者应当得知的,自专利权授予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一)专利权人制造、进口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进口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该产品的;

(二)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

(三)临时通过中国、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

(四)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能证明其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法

第二十条规定向外国申请专利,泄露国家秘密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五条 侵夺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权和本法规定的其他权益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十六条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不得参与向社会推荐专利产品等经营活动。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违反前款规定的,由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消除影响,有违法收入的予以没收;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十七条 从事专利管理工作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其他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八章附则

第六十八条 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手续,应当按照规定缴纳费用。

第六十九条 本法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施行。

2022中华人民医师法心得体会和方法五

寸土寸金爱中华,

虽是边疆也是家;

祖辈流传桑梓地,

锦绣山川处处花。

身在中国爱中华,

锦绣山河处处家;

安容疆土遭侵略,

一腔热血捍南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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