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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困难居民办好事心得体会精选 为居民办实事办好事(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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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困难居民办好事心得体会精选 为居民办实事办好事(五篇)
2023-01-13 13:51:49    小编:ZTFB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推荐为困难居民办好事心得体会精选一

“村改居”是在我国现行城乡两元体制下,加快中小城市扩张、加速近郊农村向城市融合的重要手段。由于涉及到城乡体制转换、集体资产改制等重要问题,它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特别在当前缺乏成熟经验、没有成套法规依据的情况下,“村改居”工作的推进难度较大。从理论上说,“村改居”应该是农村政治经济文化发展到一定的程度,从经济结构、村民就业方式和文化生活需求等发展到城镇水平或者接近城镇水平的条件下,自身产生了从政治体制到经济体制都渴望变革过度到城镇社区的需求,政府因而取消原来已不适应需要的行政村建制,设立社区。然而我市的情况有着与众不同的地方,我们面积少、农业比重低的现状决定了我们开展“村改居”工作有着特殊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以20xx年末市政府统计数据来看,我市共有农村人口约58.02万人,占总人口141.76万人的40.93%;而从同一时期我市各产业的从业人员分配情况来看,第一产业从业人员为20.48万,仅占总从业人数112.30万的18.24%,农业户口比例和农业从业人口比例存在着巨大的冲突,“村改居”工作势在必行。但是从目前我市“村改居”工作开展情况来看,推进的步伐比较超前。我市“村改居”工作是从20xx年初拉开序幕的,20xx年6月市政府下达了厦府〔20xx〕148号《关于开元区思明区湖里区农村实施“村改居”工作的若干意见》文件,各区即以此为依据积极开展“村改居”工作,于是各村根据政府文件要求先行进行了政治体制改革,完成“换牌”后再开始考虑解决解决经济体制问题。这样农村城镇化的进程加快了,经济基础却未能平稳过渡,在集体资产改制等方面遇到了许多复杂的问题。目前岛内21个行政村已全部完成了撤消村建制和设立社区的工作,岛外集美区等也有部分村完成“村改居”的换牌。总的来说,到目前为止,我市“村改居”工作已经迈开了较大的一步,但也面临重重阻碍,集中起来,大致有以下几方面问题亟待解决:

一、“村改居”工作缺乏全市统一的专门领导机构指导开展各项工作。

当前我市“村改居”工作主要由各区自己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全市没有一个统一的专门负责此项工作的领导机构。由于其他的政务较多,各区在这个方面的工作实际上也都下放到镇(街道)具体实施运作,在指导上明显的力度不够。参与这项工作的一些市相关职能部门把工作的重点放在还没有完成“村改居”的岛外村庄上,而对已经完成改制的社区基本没有再进行统一的指导和工作安排。“村改居”后各社区怎样适应新的要求开展各项工作是至关重要的,然而我们一些政府的相关职能部门对这块工作的指导太少了,好象换完牌子就算是完成改制工作,接下来具体的工作指导就不是他们的事了。此外,市委、市政府对“村改居”的宣传力度方面也不够,没能及时指导相关部门做好“村改居”的宣传,村民思想观念转变不过来,几千年积累的小农意识使他们对市委、市政府的许多工作不理解,对方针、政策的了解也往往比较片面,这使“村改居”工作的开展也受到了一定的阻力。

二、“村改居”工作完成后管理体制运行不顺畅。

从调查情况来看,目前我市完成“村改居”工作的新建社区,缺乏实质性举措,运行机制基本还按原来的村“两委”体制。大多数改制后的社区认为,“村改居”对他们来说,跟原来没有什么大的分别,不同的只是挂着的牌子从“村委会”换成了“居委会”,而运作方式仍然照旧,平时的工作安排、落实,重大事情的决策等,还都依照原来的办法通过“两委”讨论进行。新社区职责不清,功能模糊,社区服务职能与经济管理职能混乱,“社区”不象“社区”,“村庄”不象“村庄”,“经济组织”不象“经济组织”。此外各社区之间明显保留原来的各自为政,与我们在城市整体规划建设、社会资源共享等方面的需要不协调,对社区的长远发展十分不利。许多新社区居民认为,“村改居”总的来说没有让他们享受到改制工作应该带来的条件改善,倒是现在冠以居委会的名称之后,增加了不少工作,使他们的负担加重。

三、集体资产改制工作是当前“村改居”工作面临的最大障碍。

由于涉及到原村民的实际利益和今后的收益分配及发展等重大问题,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又没有出台统一的集体土地和集体资产处置方案,目前全市的“村改居”工作在这个最重要的环节都“卡壳”了。市政府于年初下发了厦府〔20xx〕5号批转市体改办、市农业局《关于做好“村改居”中集体经济组织改制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然而该文件执行起来比较困难,许多村民认为它只有一个框架性的宏观意见,可操作性不强。此外,村集体资产如何进行体制改革这一重要工作,市委、市政府也没有指定部门牵头组织实施落实,而是只有一个总的指导思想,逐级向下安排,且提供的几种改制方式都不太符合农村实际,村民觉得难以按这些模式开展。街道和社区的具体工作人员面对复杂的矛盾就更难以拿出改制的具体方案,一方面受专业技术知识的限制,另一方面因为各村情况相差太远,对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方式上基本上是“一村一政”,对户籍迁移、生老病死、计生优惠政策、“出嫁女”权限界定等等关键问题意见难以统一,使集体资产量化遇到极大的麻烦,股东资格界定难以进行,而股东界定问题如果处理不当又可能影响稳定大局,因此都觉得非常棘手。此外,就算集体资产量化问题解决了,这些资产又该怎么处理?如果全部以钱物的方式分配了,无异于“杀鸡取卵”,村民以后的生活出路怎么办?如果成立一个经营性经济组织,村民们又对谁来经营管理这个经济组织才能放心?而且,要是以企业的形式存在,所得税等税费支出是“村改居”之前所没有的,因为按文件规定,村委会的经济组织可以免征所得税,现在如果要从集体资产中增加这块支出,村民们一时也难以接受。种种复杂情况使得集体资产改制工作成为“村改居”改革到位遇到的真正“瓶颈”,根本无法按照文件要求在20xx年底完成。

四、“村改居”让原“村民”就业更加困难。

随着“村改居”工作的逐步推进,岛内的工厂逐步外移,“禁猪令”、“禁渔令”等各项适应城市化发展需要而颁布的政策法规使原来的“村民”就业更加困难,养殖不允许,耕田没有地,现在身份的置换又使他们到工厂打工也变得更加困难——因为所在地的企业在招工的时候都会认真看看,应聘人员是不是“村改居”的居民,如果是则委婉拒绝,因为“村改居”后,居民的身份已经不再是“农民工”的身份了,如果录用他们,就得按城镇居民的身份来对待,那么企业为他们付出的保险等福利费用将会是“农民工”的三倍以上,从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来考虑,企业当然会毫不犹豫的说“不”!市委、市政府于20xx年4月曾经联合下发厦委〔20xx〕22号文,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及就业提供了相当多的政策倾斜,然而“村改居”后这些“村民”已变成了“居民”,就不能再享受这些优惠政策。此外,失地“居民”的就业依然是需要解决的大问题,在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之后,生计成了他们最关心的问题,一直以耕地为基础生存方式的他们一时难以适应转化成了“居民”身份的生存方式,没有文化,没有技术,他们缺乏在城市竞争就业和生存的基本技能,如果仅仅靠“低保”维持生存,那么他们将不可避免的沦为新的“城市贫民”,给我们的城市增加沉重的负担。

五、“村改居”社会保障工作配套措施不完善。

如果说“村改居”对农民能有吸引力的话,最大的诱惑应该在于他们转变成居民身份后,能享受到城市居民所有的社会保障。事实上,对已完成“村改居”的社区来说,这个方面的工作远远不足。在“村改居”之前,我市农村推行的是由民政局牵头,各区、街具体实施的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在执行当中政策多变,比如原来按投保条款的约定,符合条件的村民每月每投20元的保险费,60岁后就可领到90多元的养老金,可随着利率的调整,保险条款又几次调整,后来变成了交20元只能领40几元的养老金,收益越来越低,使许多农民怨声载道,对参加这个保险不感兴趣,希望能通过这次“村改居”在养老问题上真正有个依靠和保障。然而,“村改居”工作在社会保障上却没有带来什么改变,直到今年9月,我市出台了厦府〔20xx〕198号文《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可在实际执行当中却还矛盾重重:一是第一第二档的距离拉的太大,如果按第一档一次性缴费19008元,则到时只能领到205元每月,达不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线,且不能随利率上升而增加,如果按第二档一次性缴费37660元,则相当多的人员无力承担这笔费用;二是早期征地农民的补偿款标准极低(最低的甚至不到现在补偿标准的1/40),且仅有的一点钱已投入其它用途,现在根本没有能力支付巨额的一次性缴费;三是地少人多,补偿款有限,而缴费标准又偏高,对许多收入偏低的已征地农民来说难以承担,而新征地人员则认为缴交额占据了大部分的补偿款,难以接受;四是未征地人员或未达到规定年龄的失地人员无法参加保险,只有等到征地或年龄到了的时候才能参加,有些居民认为不公平,同样是一个“村改居”居民,他们的社保为什么不能同步进行。

六、改制后政府应承担的职责依然落在社区身上。

按照城市管理办法,“村改居”后市政基础设施,如道路、路灯、环境、卫生、绿化、水电等应纳入市政管理统一范畴,经费应由政府参与解决,然而目前的状况是,改制的社区从基础设施建设到管理经费支出几乎还是由社区自行承担。社区必须按原来的要求强制成立巡逻队来保障综治工作,经费每年需要数万元支出,有些大的社区这块费用甚至达到四十万;社区内的道路建设和自来水基础网管建设等,有的地方改制后依然投入十几万甚至数百万的费用;辖区内的卫生管理,以蔡塘社区为例,每年投入达八十万元;很多新社区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由村财进行补贴,有些岛外的社区,甚至工作人员的全部工资福利都由村财自己承担。如果说政府因为这些新建社区处在过渡期,尚有遗留的集体资产,那么他们仅有的那些共有资产要拿来支付到什么时候?过渡期完了是不是这些费用都由政府承担?这些村民们关心的问题,政府应该给一个规划,该承担起的责任就应该承担起来。否则现在许多居民产生不满情绪,认为“村改居”本来是政府提出的要求,本意是为了改善和发展农村,可现在生活条件没有明显改善,反倒是要农民自己掏钱来搞“村改居”,负担可能比原来还重,“与其这样,倒不如不改”。

七、“村改居”后社区干部待遇无法按文件落实。

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局五部门于20xx年3月联合下发厦民〔20xx〕31号《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管理的意见(暂行)》文件,明确规定社区工作者在任职期内执行统一的工资制度,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奖金组成,其中基本工资为800元/月,岗位工资为:书记、主任600元/月;副书记、副主任400元月;委员300元/月。从文件上看,社区书记或主任的待遇,如果不计算奖金,应该是领取统一的1400元/月的标准。然而快两年了,这个文件到现在也没有执行。目前我市各区的社区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是不统一的,以社区书记、主任为例,思明区部分街道改革后有一定的提升,有些达到1600元/月;湖里区是按1100元/月的标准,岛外的有些社区才按900元/月的标准。就算在同一个区,不同的街道下属的社区,标准也是不一样的,如思明区有的是1600元/月,有的1450元/月,有的才1050元/月。“村改居”的社区,有的街道允许村财进行补贴,有些则不允许村财进行补贴。这些现象使一些社区的工作人员积极性受到打击,他们认为既然同样是社区,工作辛苦程度也都差不多,待遇应该是相对等的。

“村改居”是一项民心工程,是农村发展到城镇的必由之路,也是一项能让广大农村居民最终能收益的举措。由于缺乏现成的成功经验,在开展中难免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走一些弯路,但关键的是我们如何从工作中总结经验,摸索出一条适合我们实际情况的思路和方法。针对当前我市“村改居”工作存在的种种问题,我们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完善这项工作:

一、 市委、市政府应高度重视“村改居”工作,切实加大履行领导、监督和指导职能的力度。

当前我市的“村改居”工作正处在起步阶段,遇到的问题还非常多,市委、市政府应及时肩负起领导的职责,带领各区稳步推进“村改居”工作的进程。一方面要进一步做好还未改制的其他农村的改制准备工作,另一方面更要重视已经完成“村改居”改制社区的后继指导工作。建议:(一)成立由市领导负责的专门领导机构,从体改办、民政、农业、劳动等相关职能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工作小组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并有效运作起来,负责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全市的“村改居”各项工作,确保领导组织体系完整到位。(二)领导人员深入基层调研,总结一年来“村改居”试点工作的经验,出台全市统一的可操作性强的“村改居”方案,各区在此方案下细化实施,避免各区、街各自为政,引起群众相互比较产生不满情绪,影响稳定。(三)加强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从观念上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特别是承担“村改居”工作任务的党政工作人员,要自觉形成充分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的意识,树立国家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四)开展“村改居”社区工作人员的专项培训教育。针对新社区与原来村建制的不同,应把对改制后社区工作人员的培训当作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统一安排和部署,并这项工作作为政府相关人员年度工作考核的细化指标,确保“村改居”后社区工作者能按新社区工作的要求顺利开展各项工作。(五)加大“村改居”工作的宣传力度。多对村民宣传正面的工作,让他们较全面了解到“村改居”将给自己带来的种种益处;媒体在宣传的时候也应当注意,农民们能得到实惠的方面多报些,而可能产生负面影响的报道则尽可能少一些。

二、 进一步深化和细化“村改居”工作,探索适合我市实际情况的改革新思路。

从目前的改革情况来看,改制工作大部分的问题没有解决,各新建立的社区只是将“牌子”换了换,实际的运作机制还停留在原来行政村的建制模式,彻底打破这种旧机制,及时处理“村改居”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迫在眉睫。应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大力气推进改革力度:(一)建立适应新社区需要的“两委”工作机制,抓紧时间将“两委”的职能明确化。经济职能应单独剥离开来,通过集体资产改制解决经济管理的职能问题,社区“两委”的职责应该是管理社区、服务居民,而不应该再承担经济的管理运行等职责,目前的这种状况实际上与“政企不分”是如出一辙,如果再不加紧改制,将出现的结果是经济也管不好、社区服务也做不好,整个新社区成了“四不象”的尴尬局面。(二)尽快解决基层组织名称变更及相关手续衔接等工作。村“两委”撤消后,应尽快出台文件规定原村级组织的名称如何进行变更,特别是原集体资产的名称变更,如产权证等,应明确规定除工本费外,各权证办理部门不得再收取交易税费等任何费用,让更名工作顺利进行;此外各部门对基层各组织更名后的衔接工作也要做好,避免出现“村委会”已经不存在了,可还有些部门只认“村委会”公章的现象。(三)加强“旧村”改造,推进城市化进程。要使“村改居”工作真正到位,必须使农村城镇化、农民非农化,政府应在规划上优先考虑这些“村改居”的地块,加大“旧村”改造的力度,通过征地等方式使客观依然存在的“农村”自然消亡,逐步过渡到城镇。应落实政府文件精神,对征地预留10%和15%的村发展规划土地应直接在每个村明确地独立规划出来;对确实已征完,没有土地的村,可采取异地补偿的方式,通过地块价格差异测算出补偿地应补给的面积,将所有无地的村这10%集中在其它地区,统一规划,规模发展。(四)负责该项工作的职能部门或临时机构应肩负起使命,及时处理“村改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比如当前因“村改居”工作的开展,农村的房屋批建工作已暂停,可是不少“村民”居住的房子是危房,现在想翻修或新建却没有办法,遇到台风天气的时候很可能会发生事故,给我市带来安全隐患;又如“旧村”改造中征地拆迁工作存在许多矛盾,村民上访现象屡禁不止;还有许多村民对政府的政策法规有误解,在执行中有抵触情绪;等等。象这类问题,应有一个相应的政策和机构来协调处理。(五)对我市尚未进行“村改居”的地区,如翔安等地,如果要进一步开展这项工作,建议先进行集体资产改制,待经济体制改革已经顺利完成,经济基础实现平稳过渡之后,再进行政治体制改革,一步到位地撤消行政村,挂牌设立社区,以避免出现挂牌后经济体制的改革中再遇到村民的各种利益方面的矛盾难以协调。(六)如政府财政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借鉴深圳等地的先进经验,对“村改居”的土地实行一次性征用。这样可以彻底改变土地性质,立刻实现了从征用向征收过渡的阶段,将土地收归国有,加大政府对土地的宏观调控,也能更有效的遏止违章建设。

三、 集中力量解决农村集体资产改制问题。

集体资产改制是当前“村改居”工作的“瓶颈”,如何正确开展这项工作关系到稳定、改革发展和“村民”利益等问题,可以说是“村改居”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应该坚持“促进集体经济发展、有利社区建设管理、保障群众基本权益”的原则,逐步建立产权清晰、运作规范、利益协调的新型社区集体经济管理体制。建议集中力量从以下几个方面解决该问题:(一)抓紧做好清产核资工作。清产核资应以每个集体经济组织为单位,以帐面价值为基础,以产权归属为主要内容。必须按有关规定全面清查核实各种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界定权属,明确产权关系。这项工作我市各“村改居”社区已经逐步开展,但基本上以各村为主独立进行,由于各村财务管理较不规范,统计口径也有差异,各村的清产核资工作资料可能存在不精确的问题。建议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审计和清产核资,按照统一的标准开展这项工作,确保集体资产的存量记录真实可靠。(二)妥善处理好资产量化问题。关键是界定资产所有人股东资格问题。由于存在“生老病死”、“出嫁女”、“户籍迁入迁出”等各种情况,这个问题最为复杂,也是“村民”最为关注和争议的问题,各村“村规民约”不一样,有时还与现行的法律相冲突。建议按照“依据法律、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出台统一的规定,以某一时点为界限(比如实行“村改居”的时间)来界定所有人资格,在这一时点上村委会户口本的花名单在册的村民为资产所有人,享有股东资格。建议:原户籍属本地的在读大中专学生、现役义务兵等应具有股东资格;在第二轮土地延包中已实施土地承包权固化的应享有股东资格;“出嫁女”结婚后户口和居住地仍在原村的及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所生的农村子女应享有股东资格;计划生育优惠政策规定可享有份额的,应予认定。资格认定后,必须张榜公布,经居民代表会议确定;对股东资格认定有异议的,由居民代表会议根据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讨论决定。(三)建立村民保障储备金。从岛内的21个行政村的具体情况来看,当前我市实行“村改居”的村集体,资产构成都较为简单,基本上由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两部分构成。由于村民对资金经营管理的安全性存在较大的疑虑,加上市场风险防范确实十分困难,而他们最关心的又是今后生活保障,多数村民希望在集体资产改制上多考虑能向保障方面倾斜,建议将集体资产中的流动资金(即现金和银行存款等)剥离出来,建立村民保障储备金,由新成立的社区居委会代管,专款用于支付村民“土地换社保”或教育、医保等个人保障性费用支出,每个村民可以享受的储备金总额根据量化的资格测算后确定,专款专用,不得领取现金。(四)成立股份合作经济组织。扣除流动资金后,剩余的固定资产(包括厂房、店面、办公楼等设施)总额就可作为总股本金成立股份合作经济组织,作为“村改居”后原集体经济的载体。总股本金可以划分为集体股和个人股,集体股与个人股的比例要根据实际收入水平确定,集体股的比例以现行村(社区)的正常经费开支(包括治安、行政、教育和卫生等开支)、公共设施建设开支和社会保障开支等三方面的支出占总收入的比重来推算确定,经营收益主要用于上述支出。在税收上政府出台具体的文件规定,予以该经济组织适当的税费优惠政策,如5年内免税、8年内减半等,扶持农村经济组织的发展。(五)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按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逐步完善其法人治理结构,设立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完善的管理组织,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对外公开招聘符合条件的职业经营管理人员,以市场化运作的要求逐步开展各项经营活动,并在经营中不断成熟和发展壮大起来,在政府给予的优惠期限结束后平稳过渡到完全公司化运作企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下,发挥企业的市场个体作用,促进城镇经济的发展。(六)正确处理股份合作经济组织与公司制的关系。由于股份合作经济组织目前仍承担一些应由国家和社会承担的社会公益事业,在没有真正实行公司化运作、原村民尚未完全享受与城市居民相同待遇前,可采用“股份合作经济联社”、“股份合作经济社”等名称的法人架构,由相关职能部门报市政府进行组织登记和制发股权证,待条件成熟后,再组建资产经营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工商登记,按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运作。

四、政府应承担起对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职责,加大财政投入的力度。

“村改居”后,新建社区的居民跟其他城市居民是一样的身份,理应享受到市政公共设施给他们带来的各种便利。因此,摘掉“村委会”的牌子之后,市政府各级部门对原来由村负责的市政建设、治安管理、消防等社会事务,应按照城市管理办法,强化管理措施,增加投入,逐步达到中心城区的管理要求。建议:(一)制定政府对“村改居”财政投入的长期规划。各级财政部门将“村改居”工作需要投入的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在“村改居”完成改制后,应逐步加大投入的力度,最终达到“财政主体,村财补充”的目标。应制定财政投入计划,确定在今后的一段时间内财政投入和村财支出的比例和运行中将采取的比例变化,及如何过渡的总体时间表。考虑到市财政能力有限,而“村改居”的社区又还有一部分公共集体资产,建议这一块工作出台一个规范性文件,按照政府、集体、运营行业部门各投入一部分的模式来进行,比如水改、电改,可由财政、集体、水务集团或电业局各承担一定比例的投入,道路建设则由市政投入一部分,这样从政策上明确各方职责,从根本上解决基础设施改造难的问题。(二)社区日常管理经费,可借鉴当前我市某些成功的“村改居”社区经验,推行物业化管理。政府可出台“村改居”社区管理规定,允许“村改居”的社区居委会按规定的标准向居民收取一定的管理费,不论常住人口还是暂住人口,根据居住面积进行收费,以“收”抵“支”,减轻财政在这方面的长期负担。收取的费用专项用于社区的各项公共管理支出,不得挪为他用,更不得支付给社区工作人员。(三)社区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应有一个全市统一的标准,参照有关文件规定予以落实,经费应全部由财政负担。特别对于“村改居”的社区,除财政支付的经费外,村财是否可对社区工作人员进行一定的补偿,政府应明确规定。

五、 进一步完善“村改居”的社会保障工作。

(一)建立统一的“村改居”医疗保险制度。前一阶段我市农村地区推行的农村医疗合作保险体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村改居”后原来的行政村已无法按这一模式进行,“村委会”过渡到“居委会”后需要与之适应的新模式。目前各区也已经出台了关于医疗保险的政策和具体措施,但采取的方式不太相同,各自为政,且从内容来看,保险金额限额低,品种较为单一。以思明区为例,新居民能选择的档次只有一个,即每人每年100元,个人承担25元,每年能报销的医疗费限额1万元,抗大病保险报销每年限额5万元。这些限制使居民更多的需求无法得到满足。建议出台全市统一的“村改居”医疗保险管理办法,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由某一家符合资格的专业保险公司承接全市的“村改居”医疗保险业务;选择的保险业务品种可以多样化,体现多缴费多收益的原则。

(二)完善“村改居”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针对《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的运行存在早期征地村民得到的补偿少,一次性起征费用起点高、未征地人员无法参加保险等问题,建议结合集体资产改制工作出台我市“村改居”社区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1、对参保人员进行身份划分。对社区居民按早期征地人员、新征地人员和未征地人员进行划分,不同身份人员采取不同的养老保险缴费方式。2、测算颁布不同时期被征地人员应缴交的不同标准。早期征地人员的缴费方式按其征地时间,根据统计局提供的资料计算出当时的平均征地补偿标准,计算出与现在的征地补偿标准的比例,再考虑物价上涨等其他综合因素,由专业人员测算出应缴交的一次性保费占现行《暂行办法》的比例,从而颁布统一的《早期被征地人员缴费标准时间对应表》,不同时间被征地的人员缴交不同的比例,差额部分由市财政予以补贴(可借鉴国有企业改制中企业补贴不足部分,财政予以补贴的具体做法),合理解决早期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问题。3、缴费方式应多样化。新征地人员的缴费方式可根据参保人员的需要分一次性缴费和分期付款两种,明确规定不同的方式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一般来说,考虑利息等各种因素,分期付款人员缴交的总额将大于一次性付款,且必须连续缴费,如中断将不能享受养老保险待遇。4、应允许未征地人员可按新征地人员的标准提前参加养老保险。对“村改居”后还保留一部分土地的人员老说,征地是迟早的事,而参加养老保险也是必要的事,在政策上应允许他们参保,是否真的参加,则由他们自主决定,这样可以满足一部分想参加保险的未征地人员的需要。

六、 多渠道解决就业问题。

政府应根据“村改居”的实际情况,多渠道解决就业问题。(一)相关职能部门应积极做好就业宣传教育工作,转变居民就业观念。让他们认识到从“村民”转变为“居民”后,思想不能在停留在原来的农村意识中,应该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城市就业的竞争行列,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掌握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为生存和就业打好基础。(二)鼓励和支持“村改居”所在办事处和居委会通过招商引资,积极兴办工业及三产项目,发展多元经济,引导居民创业。特别是被征地的居民,手里有了一定的资金,需要的是如何进行投资的专题讲座和相关信息,办事处和居委会可根据居民的需要组织一些相应的知识讲座和信息交流活动,建立一个适应居民投资创业的平台。(三)完善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体系和培训体系。“村改居”社区应及时建立劳动服务站,建立劳动力就业信息库;职能部门对“村改居”居民开展免费的劳动技术再培训,通过培养他们掌握在城市谋生的一技之长,实现自我独立,不再需要政府救济。(四)政府出台相应政策,鼓励安排“村改居”居民就业。应允许“村改居”居民继续按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待遇享有厦委〔20xx〕22号文中优惠政策的各项规定,有效解决企业因“村改居”居民身份带来的劳动成本增加而不原雇佣原“村民”的问题;卫生保洁、门卫等公益性事业岗位优先考虑“村改居”居民;在招工中一些简单的岗位,如保洁、看卫等,对“村改居”居民的学历要求应适当放宽;等等。总之,让农民变成居民后也能更原来一样顺利就业。

七、 关于完善和落实政策法规的建议。

近年来我市关于“三农”工作的各项文件已出台了不少,但是目前的执行情况来看,政策法规的完善和落实还有待加强。(一)许多文件颁布了之后没有落实。本文前面已经提到不少,比如厦委〔20xx〕22号文《关于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农业人口转移的若干意见》中关于规划建设时岛内预留10%、岛外15%的土地用于村经济发展的规定,这些规定村民都非常欢迎,但目前很少有行政村落实了这些地块,有些村甚至地都已经要征完了,这10%还看不到踪影;而个别村真正想办法按要求运作了,村原来政策中承诺要给予的税费减免又成了“纸上空谈”,不予兑现,如湖里某村发动村民按10%的规划在村预留地上建起了汽车城等经营项目,杂按规定申请免收“土地配套费”的时候却遭到拒绝,被告之“没有接到通知”。(二)有些文件的制定过于宏观或与实际情况有一定差距,执行起来较为困难。如厦府〔20xx〕5号文中关于“村改居”村集体经济的改制模式提供的能让村民选择的三种方式都存在许多弊病,村民都不能接受;又如厦府〔20xx〕198号文《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存在本文前面提到的许多问题,执行也将遇到阻力。(三)有些文件没有及时根据情况的变化追加补充规定,使许多好的政策法规不能继续执行。如厦委〔20xx〕22号文《关于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农业人口转移的若干意见》中关于农村劳动力就业方面就提出了许多切合实际的措施,可是“村改居”后村民因身份转化就不能再享受;又如厦府办〔20xx〕080号《关于进一步健全发展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若干意见》、厦府(20xx)综117号《厦门市农村合作医疗参保村民实行“双优惠”暂行办法》等文件对原村民的医疗保险起到很好的效果,受到村民普遍欢迎,然而“村改居”身份转变也使他们不能享受原来的医保制度,各区不得不根据各自情况分头制定相应政策。由于存在上述诸多问题,我们建议:(一)政策法规的出台应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进行,避免颁布的文件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执行难。(二)落实相关文件,保证文件执行的严肃性。既然已经出台的文件,就应该按要求执行;如果有些规定确实违背客观事实,无法执行,则该废止的必须及时废止,并做好解释工作,树立政府“信实践诺”的形象。(三)对重大改革引发的各种情况的变化,及时做出原有政策法规的相应修改或补充调整工作,确保好的方针政策能得以延续和发挥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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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人们总会遇到一些大大小小的困难和挫折,而这些困难给我们生活带来的苦难也给我们生活带来的苦难也是我们无法控制的,应该说,困难是生活的一部分,没有一个可以逃脱,所以当困难降临到你身上,你该怎样应对呢?我知道大多数人在遭受困难和挫折后,就会过分的担心忧虑,整日提心吊胆,郁郁寡欢,甚至萎靡不振,一蹶不起。

我告诉你,其实困难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因此而逃避现实,愤世妒俗。

如何乐观的面对困难:

爱迪生灯泡的发明者,在我的见识世界里,我把她当成上帝,与耶稣其名也不为过。他在实验时不小心触电,导致左手小拇指麻痹,他经过1785种材料来选出适当的灯丝,如果他放弃了,在他拇指麻痹后而放弃实验了,我敢保证现在21世纪还在煤油灯的年代。

他没有放弃,而成为伟人,而成为发明之父。如果你想说爱迪生本来就是伟人,他发明是应该的,那么下面这些有什么可以反驳的。

感动中国十大人物刘盛兰又是怎样的伟人呢?

刘盛兰在报纸上看到了一则救助报道,从那时起,73岁的他就将自己微薄的工资捐出去。而受捐助的学生,也逐渐从周边几个地市“扩张”到全国各地。最多的时候,他同时资助着50多名学生。

每天清早,刘盛兰起来弄点简单的饭菜,就骑着自行车走村串巷去了,直到捡回一大堆破烂。他17年几乎未尝肉味,没添过一件新衣,“吝啬”的连一个馒头都舍不得买,可捐资助学总计7万多元,资助了100多个学生。刘盛兰一直没进养老院,这样能拿到每年4000元的生活补贴。这些钱他全部捐给了贫困学生。

刘盛兰他没有放弃,他没有消极的表现,他用实际行动来证明他的选择是正确的,他用精神来撑起一片天空,用毅力来说中国人的善行。

如何乐观的面对困难:一问问你自己,可能发生的是什么?二可能发生的最坏的情况是什么?三如果无计可施了,就准备接受最坏的情况。不要在困难面前跌倒,要勇敢地站起来,去审视困难。

我说过困难并不是想象中的那么可怕,可怕的是,你因为困难蜷缩自己,过分忧虑可能导致更大的'困难,这样始终解决不了问题。你因该正视困难,用你那颗坚强的心去积极地面对困难,消除困难!

推荐为困难居民办好事心得体会精选三

篇1:慰问老党员活动总结

慰 问 老 党 员

2012年新春到来之际,广大老党员、困难党员的生产、生活情况牵动着我镇领导和工作人员的心,为了使党员们过一个安定祥和的节日,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近日,我镇党委书记马同明同志以及其他领导及工作人员开展了走访慰问困难及身体残疾老党员活动,为他们送去党和政府的亲切关怀与温暖。

书记马同明同志和其他工作人员把党组织的温暖和关爱之情送到

村里每一位困难老党员的心坎上,并代表党委送上了慰问金和年画。马同明同志与老党员促膝交谈,详细了解了每一位老党员的身体状况及生活情况,还就老年人的心理状态进行了交谈。书记说这些老党员是社会的宝贵财富,为国家和社会做出了不少贡献,希望他们继续关心村级及国家的工作,一如既往地支持村居的发展,发挥老党员自身优势,把他们丰富的工作经验传给年轻人并献言献策,为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发挥余热。书记还不住叮嘱老年人要保重身体,安享晚年,有什么困难就和村委会直接联系,村委会一定极力给予帮助。老党员们接受手里接过慰问金,心里都非常激动和感激,他们高兴地说,要把党和国家的关怀化为动力,继续为农村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此次走访慰问活动深入到每个老党员家里,为困难及身体残疾老党员送去党和政府的亲切关怀与温暖,得到广大老党员们的一致好评。通过此次走访活动,我镇党委深深感受到不单只是在节日慰问,在平时也要注重关心他们的生活,积极地为他们排忧解难,使他们时刻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此次共计慰问450人,其中有91人为村退休干部,慰问金额共54300元。 篇2:慰问困难党员情况汇报

慰问困难党员情况汇报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和老干部活动的通知》要求,公司党委在春节前夕对各党支部党员生活情况进行摸查。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党委组织开展了走访慰问困难党员活动。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本次参加慰问活动的党组织共3个,参加慰问活动人数8人,其中公司党政领导2人。本次共走访慰问困难党员4人,共发放慰问金4000元,同时送去了豆油、牛奶等慰问品。

通过开展慰问活动,不仅解决了困难党员的生产、生活中的一些实际困难,而且让他们感受到了党组织的温暖,进一步增强了党组织的感召力和凝聚力。这次走访慰问采取上门上户的慰问方式,分公司党政主要领导亲自走访慰问有代表性的困难党员,认真听取困难党员的心声,鼓励他们树立信心、克服困难,增强了他们战胜困难的决心和投身工作的自觉性。受慰问的困难党员纷纷表示,虽然自己现在生活上有困难,但自已仍然是一名共产党员,一定会按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把工作、生产搞好,不辜负党的期望。 篇3: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情况汇报1 关于在春节期间开展走访慰问

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情况汇报

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元旦春节期间开展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活动的通知》要求,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把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的的冷暖安危放在心上,在春节前夕认真组织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对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进行走访慰问,现将活动情况汇报如下:

为使今年的走访慰问活动抓得好、落得实,抓出特色,县我村将“走访慰问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活动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村两委班子召开会议,研究方案,把节前走访慰问工作,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践以人为本要求的重要措施。确定了以走访慰问为重点工作之一,讨论了慰问对象、慰问物品、慰问金与慰问方式。由于领导重视,人力、物质和资金得到了根本的保证,有力地推动了走访慰问活动的开展。

为了切实做好走访慰问工作,我村对困难党员和老党员的状况进行了一次普遍摸底调查工作,及时发现了困难党员和老党员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充实了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档案,摸清了底数,为走访慰问活动提供了可靠的依据。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和办法,切切实实的为他们排忧解难,使真正有困难的党员得到了及时帮助,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我村干部在为走访慰问对象提供最急需的经济物质帮助时,更加注重拓展送温暖的内涵。结合走访慰问时机,开展“民情恳谈”活动,听取困难党员和老党员对局党组工作的意见建议;向走访慰问对象传达党的关怀,宣传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把目前关于党和国家的各种惠民政策深入宣传到广大党员中去,使他们了解政策,支持政策,激发他们在工作中勇于实践,敢于创新。

通过本次对困难党员和老党员的走访慰问,倾听困难党员和老党员的呼声,摸清了困难党员和老党员的具体困难,并在今后工作中予以解决。走访慰问方案经过了局班子会议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在发放资金时,实行了公示制度,做到了专款专用,进行了登记造册,使走访慰问资金真正发放到了确实有困难的党员手中,给生活最困难的党员和老党员带去了党和政府的温暖。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四日

2 篇4:慰问老党员心得体会2 慰问老党员心得体会

为体现党和国家以及政府对老党员的关心和爱护,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增进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发扬党的精神,2012年7月28日,我们工设党支部一块走访慰问我县敬老院。

然而作为一个现在普通的大学生,总是呆在风平浪静的象牙塔做着最天真的事,作为党支部预备党员的一员 ,跟随党支部前往敬老院,心中起伏不断,有点顾虑会不会又是千篇1律活动,形式一下,然而整个下午的感觉,却把这种无知的顾虑冲击得云消雾散,这确实是一次爱心之旅,更是对人心的洗礼

2012年7月28日下午我们所有党员和预备党员都聚集在校图书馆后门,一起坐车去敬老院。走在去往的道路上,发扬着党的精神,全心全意为人名服务。在略表心意的同时,让更多处于黄昏时段的老人感受到社会上最单纯的温暖,让我们更深刻的领会十七大精神。创建和谐社会离不开社会经济与自然环境的和谐发展,更离不开人与人之间 进入敬老院中,我们齐心协力,毫不嫌脏,耐心,仔细地帮助敬老院打扫收拾卫生,二十几个人分成两组,女生们一快去食堂帮食堂师傅剪木耳和打扫公共场所卫生,男生们在庭院里帮忙收拾打扫庭院,一块不断地同老人们谈心,聊天,真切的关怀,了解老人们的生活,向老人们讲述自己的大学生活,让老人们感受到我们年轻一代的

生气,我们在那里尽可能地多和老人聊天、谈心,竭尽所能使老人感到温暖。

然而学院这次组织的慰问老党员的公益劳动让我懂得了公益劳动不仅能造福社会,而且能陶冶情操,美化心灵。让我们在课余的时候了解到了另外,而我们也该为了公共利益而自觉自愿地参加劳动,因为那是作为我们预备党员的劳动态度的一个特征。不记报酬也是我们发扬当精神的劳动态度的一个特征。我们讲的公益劳动,就是以不记报酬为前提的;那是根据以公共利益而劳动;我们必须为公共利益而劳动,自觉要求进行劳动。积极参加公益劳动,是为社会尽力,是热爱劳动的表现。

慰问老党员活动提高了我的社会实践能力。引导了我们接触、了解社会,增强我们的社会责任感和社会适应能力。而党支部组织的劳动,更让我们明白了学会独立的重要性。在竞争如此激烈的今天,对于我们这些大学生,独立的培养和社会的洗礼是多么的重要。在这个更新速度超快的今天,如何适应社会也是我们即将面临的困难。对于现在的我们,越早接触这个日新月异的社会,就意味着我们越能适应它。

回来的路上,我百感交集,老人们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默默无闻的奉献了一辈子,现在尽管子女都不在身边,但是依然保持了一份坚强、乐观的心态,在生活中老有所为。那么作为后辈的我们,更应该力所能及的去帮助他们,关心他们的晚年生活,或许这些老人的处境还算好,社会上还有更多的老人沦落到街头,饱受人世的冷眼。我想,

每一个热血青年都不忍让老一辈人在流离失所中,生活在无尽空虚中。就让我们携起手来,献出自己的应有力量吧。慰问活动结束了,我觉得回校后会发动更多的同学参与到献爱心的活动中,进一步提高自己的实践能力,培养关爱生命、服务他人的美好情操,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有些老人还讲了他们很多关于他们以前的事情,由此可以看出现在我们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有的老人已经在这里住了几年之久,没有亲人的关切问候,他们每一个都有一些迫不得已的理由才要住在那里的,没有至亲的关怀,日复一日的那样生活, 以前自己很渺茫,人活着到底是为什么?到底是为什么而活?今天终于让我体会到了,我想人活着是为了爱与责任,是为了感谢与爱。今天终于让我明白这个道理,今天让我明白这个道理是老人们的言语激励了我,我先要感谢各位老爷爷老奶奶让我明白了这个道理。

最后,我们把爷爷奶奶聚到院子里,与他们一块照了合照,人而对于他们却感觉像是全家福,对于他们我们都是他们的儿女,看到他们来你上洋溢着幸福的微笑,我的心情也很激动。在此我要感谢各位老师、感谢我们的工设党支部给了我这次机会,给了我明白这个道理的机会,是在党精神的引导下让我长大了,不断地学会了爱与感谢。 篇5:春节慰问困难党员情况汇报 春节慰问困难党员情况汇报

为解决困难党员生产生活中的问题,帮他们排忧解难,切实把党的爱护落到实处,把党的关怀送到困难党员的心中,使他们过上一个幸福、欢乐、祥和的春节,根据区委组织部的文件精神,春节前,我镇对全镇46名困难党员进行了走访慰问,为他们送去了7200元慰问金和新春的祝福,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困难党员在经济、政治等方面的关心和重视。现将我镇的慰问情况汇报如下:

为把春节前对全镇困难党员进行慰问这一活动落到实处,我镇安排专门的人员对全镇的困难党员进行认真的调查摸底,在认真分析困难党员人数、家庭情况以及贫困原因后造册上报到区委组织部,并确定了此次活动的慰问对象。

为确保此次慰问活动的顺利开展,除区委组织部下拨的慰问经费,我镇党委还从财政上拿出部分资金对困难党员进行了慰问。为及时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困难党员手中,在慰问中,我镇坚持做到统一安排、统一标准、统一时间进行慰问。

在慰问中,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深入村组走访慰问有代表性的困难党员,认真听取困难党员的心声,对他们不了解的问题进行释疑解难,增加他们对党委、政府的理解和支持,并仔细询问贫困老党员的家庭生活情况、身体健康状况以及贫困的原因,积极向他们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帮助他们分析贫困的原因,找出路,想办法,出主意,引导他们转变观念,解放思想,鼓励他们大力调整农业产业种植结构,大力发展生产,深思贫困根源,结合自身实际,谋求致富门路,争取早日脱贫致富,进一步促进和谐社会的发展。

推荐为困难居民办好事心得体会精选四

根据省委关于《关于“部门帮县、处长帮乡、干部驻村”工作管理暂行规定》、《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精神组建驻村工作小组深化“帮县、联乡、驻村“工作的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按照县委《开展万名干部“结穷亲”帮扶活动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和安排,为进一步做好本庄镇沙沟村的结对帮扶工作,切实解决村民的生产生活问题,扎实推进贫困山区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单位及帮扶村的实际,制定20xx年度结对帮扶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20xx年结对帮扶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认真学习贯彻党的精神,紧扣农民增收、改善环境两大目标,突出兴致富产业、建生态家园、创文明新村三个重点,完善领导责任、工作方式、资金管理、社会帮扶四大机制,着力推进领导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努力把沙沟村建设成为经济持续增长、生态良性循环、环境优美整洁、群众健康富裕、社会文明进步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全面实现“宜旅秭归、文化秭归、生态秭归、幸福秭归”奠定良好基础。

二、工作目标

20xx年结对帮扶工作主要目标是:一是发展烤烟350亩、蔬菜600亩、生猪出栏2800头,蛋鸡养殖,人均年纯收入净增500元。二是巩固整村推进成果,完善和维修烟水配套及安全卫生饮水水池,疏通配套管网,确保其发挥作用。三是依托主导产业,积极争取资金,发展驻村经济。四是按照县委、县政府建设标准,选好地址,保证质量,建好、用好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

三、工作重点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结对帮扶机构。坚持由院长雷德强同志任组长,副院长周秘萍、徐明芬同志任副组长,李强同志任成员的结对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主要抓、具体人员负责抓的工作格局。

(二)狠抓班子建设,不断提高领导能力。以“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坚持科学发展观,积极依靠党员、社区理事长的力量,强化制度建设,加强民主监督,完善决策机制,充分发挥村两委班子总揽全局、指导协调能力,努力提高干部队伍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注重加强对年轻党员干部和后备力量的培养,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充分扩大基层民主,积极推进民主政治,提高村支两委班子的整体工作水平。

(三)调整种植结构,着力增加农民收入。进一步明确发展思路,在支柱产业发展上下功夫。结合实际制定新农村建设规划,做好详细的年度、阶段性发展计划,围绕烤烟、蔬菜、生猪等支柱产业,抓好产业布局,发展产业大户,形成产业规模化,着力引导农民向蔬菜、生猪、烤烟等合作社方向发展,更多地增加农民收入。

(四)加强思想教育,着力提高农民素质。坚持扶贫和扶智相结合。督促村采取一定的办法和措施,利用基础设施项目实施、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兴建、产业发展等各类项目实施的机遇,加强对群众的教育,切实增强群众对党和政府的感情,抢抓“志能”激发关爱活动的机遇,协调有就业愿望的村民开展无偿培训,实现成功就业。加强调查研究,组织村民实施“清洁乡村”工程,开展清洁卫生大扫除,提高卫生水平,减少疾病发生。

(五)切实加强精神文明建设。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创建活动,以清理“三堆”(柴草堆、垃圾堆、粪堆)作为具体操作路径,改变村容村貌。重点治理垃圾乱倒、脏水乱泼、柴草乱堆、粪土乱放、禽畜乱跑等不文明现象,遏制封建迷信活动,引导农民移风易俗。广泛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走访特困户,老党员,等活动。积极倡导扶贫济困、见义勇为、尊老爱幼、邻里互助的道德风尚,以贫困弱势群体作为帮扶的重点,广泛开展扶贫献爱心活动。加强村内文化建设,充分利用文化大院的作用,定期不定期的乡农民群众传授各种致富知识。积极发展农村合作医疗,逐步建立农村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减轻农民群众的医疗负担。加强计划生育建设,建立“村两委负总责”、“协会当骨干”、“村民做主人”的农村计划生育工作。

(六)创新帮扶方式,巩固结对帮扶成果。为了改善部分特困群众的贫苦生活,尽快走上致富的道路,一是组织村民学习和掌握农业科学技术,聘请专家开展专业技术讲座,提高农业生产水平。二是继续开展“攀穷亲、结穷对”的“一帮一”活动,动员单位党员干部省吃俭用,挤出更多资金,积极开展捐赠活动,力所能及地解决困难党员、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把党和政府的暖送到他们的手中。三是适时组织村干部、产业大户外出参观学习,开阔视野,增长见识,推动发展。四是组织开展“送法下乡”活动,为全体村民赠送“文明家庭”手册,组织法律工作者到村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提高广大村民的法律素质。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挂帅,亲自过问,把结对帮扶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积极开展调查走访,定期现场办公,强化督办落实,确保结对帮扶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责任,增进感情。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结对帮扶工作精神,立足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全心全意地为困难群众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

(三)明确任务,狠抓落实。要积极协调,善于思考,找出脱贫致富的好办法。要深入调研,认真落实帮扶措施,扎实开展工作,建立定人联系、定时报告、定期通报制度,健全结对帮扶工作长效机制,积极支持引导村民早日脱贫致富。

总之,我们逐步解决沙沟村的难点、热点问题,大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素质,寻找致富门路,增强农民发家致富的能力,争取在帮扶的这两年里让沙沟村在各个方面都取得明显的进步。

推荐为困难居民办好事心得体会精选五

尊敬的领导:

我公司工会会员xxx,1974年8月出生,安徽省蚌埠市xxxx镇人,在本公司从事品质检验工作已经三年多,工作努力、勤恳。20xx年9月他的妻子xxx罹患乳腺癌(无医保),在五河县人民医院进行左侧乳房切除和淋巴清理手术,当时花费住院费、医药费3万多,之后一直进行药物治疗,每个月花费药费三四百元,一年药费四千元左右,由于为妻子治病已经花光家中所有的积蓄并欠下亲戚朋友一万多元的外债。20xx年9月,xxx把小孩寄养在老家,到我公司工作。一边上班,一边照顾病妻,仅靠xxx1600多元的工资支付病妻的药费和家庭的所有开支,生活虽然拮据,但还算平安。

20xx年10月xxx妻子术后复发,病情恶化。11月份xxx送妻子到蚌埠医学院附属医院住院进行第一期化疗,虽然化疗取得了一些效果,但住院花费五千多元,不但把家庭变得一贫如洗还又添新债。而且还需要进行第二、三期的化疗。目前xxx基本上已经借遍亲戚朋友,但亲戚朋友大都认为没有治愈的希望,而且怀疑xxx的偿还能力所以大多不再借钱。

xxx跟妻子十多年的夫妻感情,作为有责任感的男人不能眼睁睁地看着妻子因为无力医治,饱受痛苦而离开人世,所以xxx想尽办法筹钱为妻子治疗,虽然不一定能挽救她的生命,但至少能延长生命和减轻痛苦。他迫不得已向公司和工会求援,希望公司和工会能给予一些帮助。公司和工会接到情况后将尽其所能为其进行补助并发动公司员工为其募捐。同时,某某公司工会希望上级工会能为困难职工xxx伸出援助之手,尽量对其进行补助,让其感受到工会大家庭的温暖和关爱。哪怕只是小小的帮助都能让他感受到支持的力量,看到生活的希望。

某某公司特种纺织品(宁波)有限公司

工 会 委 员 会

20xx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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