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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设计专业课程心得体会和感想 环境设计专业的心得与体会(三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1-13 13:56:06 页码:7
环境设计专业课程心得体会和感想 环境设计专业的心得与体会(三篇)
2023-01-13 13:56:06    小编:ZTFB

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主题环境设计专业课程心得体会和感想一

调查

我决定了解农药厂到工商局这一路段沿途非法张贴的小广告,统计小广告的数量,并且观察了小广告张贴位置的周围环境。

在这段约八百米的道路上,我共找到190条小广告。其中大约有45条小广告都贴在电话亭里,约占总数的百分之二十四;大约60条小广告贴在大门两边的墙上,约占总数百分之三十;大约50条小广告贴在垃圾箱和电线杆上,约占总数百分之三十六;其余35条贴在广告牌、遮雨棚等,约占总数百分之二十。

分析

这条街道是县城比较繁华的购物街,沿街两侧均为装潢豪华的门面店铺,按道理说小广告已没有多少“藏身之处”,数量应该不会很多。但是调查结果却让我大吃一惊,我从调查中发现只有百分之十的小广告贴在广告牌上,大约百分之六十的小广告贴在公共设施上。公共设施给我们带来许多方便,同时也“方便”了非法小广告的张贴。

结论

乱张贴小广告的主要原因:

1、小广告的主人公德意识差,惟利是图,不管是哪都胡乱张贴。

2、小广告本身的动机不纯,目的就是为了骗人,所以他们不能贴在正规的广告牌上,只能胡乱张贴。

3、缺乏相应的管理措施,很少听说过有人因为乱贴小广告受到处罚。

4、肯定仍有部分人相信小广告,给了小广告“生存”的价值,以至于泛滥的张贴。

建议

有关部门应该制定一些具体的措施,加大整治力度,坚决制止胡乱张贴小广告的不良现象,使县城环保得到改善,让我们的城市更加美丽,不要再有“牛皮癣”。

主题环境设计专业课程心得体会和感想二

为争创全省、全国文明县城,净化、美化城区环境,提高居民生活和工作环境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县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有关问题通告如下:

一、严格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严禁垃圾乱扔乱倒。城区各单位、门店要严格执行门前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的责任制;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地乱扔乱倒垃圾,不得向街面排放或倾倒污水、油污,不得将建筑垃圾、弃土随意倾倒。

二、加强城区交通管理,各类车辆必须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按照停车须知的要求规范停放,停放时间不得超过凌晨12时,否则给予相应处罚。

三、依法规范经营秩序,严禁在城区主干道、重要次干道、桥面乱设摊点、流动叫卖,沿街各商铺不得占用公共场所、店外走廊出店经营、占道经营。

四、强力整治“牛皮癣”,严禁广告乱挂乱贴。依法严厉整治城区乱涂乱画行为,严禁非法设置广告、店招店牌和在城市建(构)筑物、公用设施上乱贴、乱挂广告。有发布小广告或信息需求的,应在指定的公共信息宣传栏发布。所有广告、店招必须依法审批、规范设置、定期维护。

五、严格建筑工地管理,城区内所有建筑施工工地及拆迁现场必须文明施工,按规定设置封闭围墙、硬化出口路面,并配备冲洗设施,严禁车辆带泥行驶污染路面;建筑工地不得占道堆放泥土、建筑材料、施工机械以及其它杂物;建筑废土、垃圾以及其它废弃物,必须到指定地点倾倒;

六、加强城市园林绿化设施管理,严禁在道路两侧的树木上悬挂灯箱、条幅、布幔,捆绑彩旗和气球等广告宣传品;严禁在树木周围及树根下倾倒垃圾、油污、脏水;严禁在绿地、绿带内乱堆乱放、挖砂取土、烧纸、放牧;严禁在绿地和树池内倾倒污水、废弃物;严禁烟熏、火烤、钉、拴、刻、划树木、攀折花木;严禁擅自砍伐、移植、毁坏城市树木花草、花坛等损坏城市园林绿化设施。

七、严格市政设施管理,禁止擅自占用、挖掘、损坏城市道路和其他损坏城市道路的行为;禁止拆移、损坏道路交通标志、标牌、标线、信号灯、电子监控、卡口、显示屏、交通护栏、防撞桶(柱)、垃圾收集容器、垃圾池等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卫生设施的行为;禁止损坏、挖断城市供排水管网、城市燃气管网、城市照明亮化、通信管线及其设施的行为。对于公用市政设施破旧、损坏、废弃的,责令产权单位限期拆除或者修复。

八、严格执行规划法规,严禁乱搭乱建。县城区各单位、商铺、门店、住户、施工企业和个人要自觉遵守城市规划法律法规,未经批准不得在城区乱搭亭、篷,不得乱建固定建筑物,不得非法占用市政设施,不得非法占道施工作业或擅自开挖和破坏城市管线道路、公共绿地等公共市政设施。

九、本次城市综合环境整治为时两个月,自20xx年3月24日开始至20xx年5月24日结束,在综合整治期间对拒不执行本通告或者有关市容环境管理法规的,本机关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从重从严予以行政处罚,以暴力威胁、阻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惩处;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十、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保康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年三月二十四日

主题环境设计专业课程心得体会和感想三

各小区住户、各单位宿舍住户:

为扎实有效的推进历城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总体要求,历城区创卫指挥部决定,从即日起对辖区内居民小区的环境卫生进行专项整治。特通告如下:

一、整治标准

1、小区内无卫生死角,无乱涂乱画,无乱搭乱建,无垃圾、渣土暴露,无违章饲养畜禽现象;小区内做到干净、通透、整洁、有序。

2、小区内道路全面硬化,路面平整无破损;行道树无缺株,路灯设施完好;绿地整洁卫生,无暴露垃圾;绿地、行道树上无乱挂、乱晒的衣物及其他物品;无毁绿种菜现象。

3、小区内车辆划位停放,整齐有序,无乱停乱放现象。

4、小区内经批准定点设置的摊点管理规范,摊点排列整齐,严禁溢摊超范围经营。

5、小区楼道内无乱堆乱放、乱涂乱画现象;在道路上视野范围内看不到阳台内乱堆乱放现象。

6、小区内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保持环境清洁,保持垃圾收集运输全面密闭化。

二、时间要求

1、从即日起,各住户对在小区及公共区域内堆放的物品自行清理,逾期不清理者将作为无主处理。

2、区公安局、城管执法局、街道办事处将联合执法,对不积极配合、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辱骂、威胁、殴打执法人员者,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专项整治结束后,城管执法部门将加强巡逻检查,坚决遏制反弹,对发现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及时依法查处。

4、全体居民要增强环境保护意识和公德意识,倡导文明、卫生、健康的生活理念,自觉维护小区内的环境卫生,积极制止和举报损害环境卫生的不良行为,保持整治成果,为顺利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做出应有的贡献。

特此通告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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