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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心得体会及收获 先进制造技术的心得体会(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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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心得体会及收获 先进制造技术的心得体会(三篇)
2023-01-13 16:40:27    小编:ZTFB

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有关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代表:

地址:

电话:

乙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

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就结成长期共同发展,并为以后在其他项目上的合作建立一个坚实的基础,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合作内容

甲乙双方公司均拥有自己的网站平台,双方为促进双方网站建设进行友好合作。

二、双方权利与义务

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1、甲乙双方均认可对方为自己的战略合作伙伴,并在彼此互联网网站的显著位置标识合作方标识及网站链接。

2、甲乙双方授权合作方在其互联网站上转载对方网站上的相关信息,该信息将由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引用。

3、甲乙双方在彼此互联网站中转载引用合作方的信息时须注明"该信息由______(合作方网站)提供"字样,并建立链接。

4、甲乙双方必须尊重合作方网站信息的及所有权,未经合作方同意,另一方不得采编其站点上的任何信息,且不得在其网站以外媒体发布来自合作对方站点的信息,否则构成侵权。

被侵害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作并视情节选择要求对方承担损害赔偿的方式。

三、相互宣传

1、甲乙双方应在彼此站点追踪报道合作方的市场推广计划及相关营销活动。

2、甲乙双方都认可的适当时间内,双方在彼此站点上开设专栏,撰写并宣传与合作对方商业行为有关的话题(具体合作项目另签协议)

3、甲乙双方在有关互联网的研讨会和金融、金融等行业的各种展览会上,互相帮助、共同宣传,共同推进双方的品牌。

4、双方还可就其它深度合作方式进行进一步探讨。

四、协议期限及终止

1、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为本协议商定合作方案的执行期限。

2、甲乙任何一方如提前终止协议,需提前______个月通知另一方;

如一方擅自终止协议,另一方将保留对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五、保密约定

双方对在本协议下知悉的另一方的任何均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在任何时候均不得向第三方披露另一方的商业秘密。

任何一方违反本条规定的,应全额赔偿另一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

六、争议解决

协议有效期内,若双方发生任何争议,应本着相互谅解、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

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可向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七、其他

1、甲乙双方的合作方式具有排他性,双方在合作的同时,不可以和其他相应的合作伙伴进行合作。

2、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期满时,双方应优先考虑与对方续约合作。

甲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有关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省“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提高政务服务质量与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xx〕5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要求,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推进数据共享,打通信息孤岛,推行公开透明服务,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改善营商环境,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最大程度利企便民,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共享“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成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统筹规划。充分利用现有资源设施,加强集约化建设,推动各级政务服务网与本地自有业务系统整合,促进条块联通,实现政务信息资源互通共享、多方利用。

2.坚持问题导向。从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等问题着手,简化优化办事流程,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供渠道多样、简便易用的政务服务。

3.坚持协同发展。加强协作配合和工作联动,明确责任分工,实现跨地区、跨层级、跨部门整体推进,做好制度衔接,为“互联网+政务服务”提供制度和机制保障。

4.坚持开放创新。鼓励先行先试,运用互联网思维,创新服务模式,拓展服务渠道,开放服务资源,分级分类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构建政府、公众、企业共同参与、优势互补的政务服务新格局。

(三)工作目标。

20xx年底前,完善优化江西政务服务网,实现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的对接,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事项,政务服务标准化、网络化水平显著提升。20xx年底前,实现互联网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建成覆盖全省的整体联动、部门协同、数据共享、一网办理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大幅提升政务服务智慧化水平,让政府服务更智能,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高效。

二、主要任务

(一)规范网上服务事项。

1.制定政务服务事项标准。按照“同一事项、同一名称、同一标准、统一编码”的要求,结合国务院审改办、国家标准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的通知》(审改办〔20xx〕4号)精神,制定全省统一的行政机关和公共企事业单位直接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具体办事服务事项标准,规范事项名称、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咨询投诉渠道等要素,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编码管理。(责任部门:省政府办公厅、省编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政府法制办、省发改委。完成时限:20xx年10月底)

2.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各地、各部门要依据职能,按照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对本地区、本部门前期已梳理完成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全面细化完善,编制本地区、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列明依据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注意事项等,明确需提交材料的名称、依据、格式、份数、签名签章等要求,并提供规范表格、填写说明和示范文本。除办事指南明确的条件外,不得自行增加办事要求。为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提供无差异、均等化的政务服务奠定基础。(责任部门:省编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法制办、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市、县〔区〕政府。完成时限:20xx年6月底)

3.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事项信息。各地、各部门要通过本级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网和实体政务大厅,集中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事项目录,重点是与政务服务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办事指南、审查细则、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和网上可办理程序,以及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中介机构名录等信息,并实行动态调整,确保信息内容准确一致。(责任部门: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市、县〔区〕政府。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

(二)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

1.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凡与企业注册登记、年度报告、变更注销、项目投资、生产经营、商标专利、资质认定、税费办理、安全生产等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以及与居民教育医疗、户籍户政、社会保障、劳动就业、住房保障等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都要推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做到“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凡是能实现网上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不得要求到现场办理。(责任部门: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市、县〔区〕政府。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

2.推行网上承诺办理机制。结合“信用江西”建设,以用户实名制为前提,依托江西政务服务网,推行网上承诺办理机制。实名认证的用户,签署材料真实承诺书后,可通过江西政务服务网提交电子材料进行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用户在事项办理过程的行为,纳入省公共信用系统管理,涉及违法违规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理。(责任部门:省发改委、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市、县〔区〕政府。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

3.优化网上服务流程。简化优化政务服务事项网上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流程,最大限度精简办事程序,缩短办理时限,降低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原则上予以取消;凡是能通过政府部门间信息共享的材料,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其他单位重复提供。推进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开展在线填报、在线提交和在线审查。积极推动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等在政务服务中的应用,开展网上验证核对,避免重复提交材料和循环证明。建立网上预审机制,及时推送预审结果,对需要补正的材料一次性告知。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实行一口受理、网上运转、并行办理、限时办结。(责任部门:省发改委、省政府法制办、省编办。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

(三)规范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

1.完善优化政务服务网。进一步完善优化江西政务服务网功能,加快推进省市县纵向到底、部门间横向到边的互联互通,推动政务服务事项跨地区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跨部门协同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查询办理进程和结果;建设全省统一的实名身份认证系统,实现政务服务一站式登录、申请、咨询、反馈,实现各业务应用系统间跨域单点登录、单点退出。(责任部门:省发改委。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建设全省政务服务统一支付平台,开展在线支付服务,实现非涉税行政收费以及公共服务收费网上支付。(责任部门: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积极推进政务服务网向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延伸,实现全省政务服务事项一张网受理、办结、反馈,做到“建好一张网、办成所有事”。(责任部门:省政府办公厅、省发改委、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市、县〔区〕政府。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

2.建设政务服务管理平台。逐步整合我省已有的政务服务事项梳理系统、网上审批系统、综合电子监察平台等跨部门政务服务业务系统,建设集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监督、考核为一体的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由政务服务网申报、管理平台调度、业务系统办理和政务服务网反馈。(责任部门:省政府办公厅、省发改委、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市、县〔区〕政府。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

3.建设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和开放平台。按照国务院印发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制定《江西省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规范》,编制省、市、县三级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明确政务信息资源的分类、责任方、格式等。(责任部门:省发改委、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市、县〔区〕政府。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依据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升级改造统一政务数据共享交换系统,构建全省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平台。积极推进全省电子证照系统建设,实现横向各部门、纵向各层级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充分共享,集中汇聚形成政务服务事项库、办件信息库、社会信用等业务信息库以及人口、法人、空间地理、电子证照等基础信息库。依托政务数据共享平台,建设全省统一的政府数据开放平台,依法有序推进政府部门和公用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数据资源开放,鼓励公众、企业和社会机构开发利用政府数据资源,为各级政府及部门把握和预判公众办事需求,提供大数据分析和决策支持服务。(责任部门:省发改委、省政府办公厅、省工信委。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

4.规范政务服务业务系统建设。尽快完成升级改造后的全省统一网上审批系统在市、县两级的部署和上线工作。加快推动各部门现有业务系统与政务服务网、政务服务管理平台以及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平台对接,凡未按时完成对接任务的,财政部门不得继续安排系统运维经费;凡涉及政务服务部门业务系统建设、改造的设计方案中未包含对接方案的,不得予以立项;凡项目完工验收前未完成对接工作的,不得进行验收付款。(责任部门:省政府办公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各市、县〔区〕政府。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

(四)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的政务服务。

1.推进实体政务大厅与江西政务服务网融合发展。适应“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需要,加快推进实体政务大厅向江西政务服务网延伸,整合业务系统,统筹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形成线上线下功能互补、相辅相成的政务服务新模式。积极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和审批办理职权全部进驻实体政务大厅,实现“集中办理、一站式办结”,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在政务大厅与部门之间来回跑的问题。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机构要加强单位进驻、事项办理、流程优化、网上运行的监督管理,推动政务服务阳光规范运行。积极运用第三方平台,与政务服务网和政务实体大厅紧密配合,开展预约查询、选择中介、证照寄送等创新性、多样化的便民服务,为群众提供项目齐全、标准统一、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让群众尽享线上线下政务服务平台融合发展的成果。(责任部门: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市、县〔区〕政府。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

2.建立健全登记赋码和政务服务评价制度。登记赋码是指办事群众按要求在江西政务服务网和实体政务大厅服务窗口录入信息、提交材料,由政务服务管理平台统一赋码进行管理。登记赋码是事项办理的身份凭据,伴随事项办理全过程,是事项办理统计、监管、督查的重要依据。登记赋码结果即为网上预审结果,对需要补正的材料一次性告知。构建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评价体系,将政务服务网满意度评价体系与实体政务大厅政务服务评价体系相结合,鼓励和引导群众分享办事经验,开展满意度评价,不断研究改进工作,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治理能力。(责任部门:省政府办公厅、省发改委。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

3.推动江西政务服务网向基层延伸。逐步将政务服务网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做好政策咨询和办事服务,重点围绕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医疗保障、社会救助、扶贫脱贫等领域,逐步推行上门办理、免费代办等服务模式,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便捷的综合服务。加快推行网上政务服务向边远贫困地区延伸,实现“互联网+政务服务”在基层全覆盖。(责任部门:各市、县〔区〕政府。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

(五)夯实网上服务支撑基础。

1.深化全省政务云平台建设及应用。依托全省电子政务网络和政务云平台,整合现有分散的数据中心,制定各级数据中心整合方案,推动部门新建和已有的依托政务外网运行的电子政务系统向各级政务云平台集中部署、迁移。完善政务云平台安全防护体系,建设省级政务云异地灾备平台。(责任部门: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财政厅。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

2.加快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应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和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加强统筹,分级分类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打造透明高效的服务型政府。汇聚城市人口、建筑、街道、管网、环境、交通等数据信息,建立大数据辅助决策的城市治理新方式。构建多元普惠的民生信息服务体系,在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法律服务等领域,积极发展民生服务智慧应用,向城市居民、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提供更方便、及时、高效的公共服务。提升电力、燃气、交通、水务、物流等公用基础设施智能化水平,实行精细化运行管理。做好分级分类新型智慧城市试点示范工作,及时评估工作成效,发挥创新引领作用。抓好新余、上饶、鹰潭市信息惠民试点工作,初步实现政务服务“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逐步向全省推广。(责任部门:省发改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市、县〔区〕政府。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

3.建立健全制度标准规范。加快清理修订我省出台的不适应“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政府规章和有关规定,制定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明确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等的法律效力,着力解决一些地方存在的“服务流程合法依规、群众办事困难重重”等问题。(责任部门:省政府法制办、省政府办公厅。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按照国家“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及时调整完善我省政务服务平台架构,以及电子证照、统一身份认证、政务云、大数据应用等标准规范和数据接口,适应对接全国统一政务服务平台的需求。(责任部门:省发改委、省政府办公厅。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

4.推进网络基础设施向乡村延伸。建设畅通高效、覆盖城乡、质优价廉、服务便捷的网络基础设施。将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地方城乡规划,实现所有设区城市光纤网络全覆盖,推进农村地区行政村光纤通达和升级改造。尽快建成一批光网城市,实现第四代移动通信网络(4g)覆盖行政村及以上地区,80%以上的行政村实现光纤到村。提升骨干网络容量和网间互通能力,大幅降低网络资费水平。(责任部门:省工信委、省通信管理局、省发改委,各市、县〔区〕政府。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

5.加强各级政府网站信息安全建设。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要求,健全“互联网+政务服务”安全保障体系,明确政务服务平台的安全责任,开展等级测评、等级保护定级备案等工作,建立各方协同配合的信息安全防范、监测、通报、响应和处置机制,加强对政务服务业务应用系统的安全监控。提高政务服务业务应用系统的安全防护能力,查补安全漏洞,做好容灾备份。建立健全保密审查制度,加大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重要数据的保护力度,提升信息安全支撑保障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责任部门:省工信委、省网信办、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省通信管理局。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

三、组织保障

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推向深入的关键环节,是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内容。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确保各项任务落地生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对建设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狠抓落实,分管领导要具体督促协调,常抓不懈。各级政府要明确工作机构、人员和职责,建立政务服务部门、信息化部门和有关业务部门分工明确、协调有力的工作机制;政府办公厅(室)要牵头负责、统筹推进、监督协调和指导本地区、本部门“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编制、法制、发改、财政、工信等牵头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督促指导,开展督查评估,落实好各项工作;政府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分解任务,落实责任,推动相关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考核监督。将“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纳入省直部门绩效考核和市县科学发展综合考评体系,加大考核权重,列入重点督查事项,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和成效。充分发挥专家评议、第三方评估、群众评议等作用,通过模拟办事、随机抽查等方式,深入了解服务情况,汇聚众智改进服务。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立曝光纠错栏目,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在办事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反馈处理结果。完善正向激励机制,对综合评价高、实际效果好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对工作开展不力的予以通报,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依法依规进行问责。

(三)注重培训推广。将“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定期组织开展培训。把面向公众办事服务作为公职人员培训的主要内容,有效提升服务意识、业务能力和办事效率。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建设一支既具备互联网思维与技能又精通政务服务的专业化队伍。积极开展试点示范工作,建立交流平台,加强业务研讨,分享经验做法,共同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做好宣传推广和引导,方便更多群众通过网络获取政务服务,提高“互联网+政务服务”的社会认知度和群众认同感。

(四)加强经费保障。统筹全省信息化项目资金,重点支持全省统一部署的“互联网+政务服务”相关平台的建设和运营管理,保障全省各级政务服务网、网上审批系统、政务云平台等电子政务网络平台运行维护。各地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为本级“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和运营管理提供经费保障。

有关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心得体会及收获三

甲方:

单位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甲方为推广企业形象,产品或服务,根据乙方互联网信息公告版面和_____标准,拟在乙方网站上公告信息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内容:

1、信息公告网址和形式

①?信息公告媒介为乙方网站:_________________

②?信息公告形式:横幅旗帜信息公告,图形链接发布,跳出式网页或者其他形式的信息公告。

2、信息公告文件

①?甲方须于信息公告前______日将信息公告文字,图形以gif或者jpg文件格式提供给乙方。

②?甲方可委托乙方为其设计制作信息公告样稿,在甲方决定采纳乙方为其设计制作的信息公告样稿,并支付设计制作费用后,该信息公告样稿的著作权归甲方所有。

3、信息公告

①?在信息公告期间内,甲方更换其互联网信息公告图形的次数不得超过______次。

②?在信息发布期间内,乙方若更新网站且使甲方原信息公告位置不复存在的须保证置甲方信息公告图形于新网站同等重要位置。

第二条?服务费用

1、信息公告费用:信息公告图形设计制作费用:_________元

信息公告费用:_________元/月

其他费用:_________元

2、付款方式和期限

①?信息公告委托设计制作费用支付

甲方须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现金,银行转帐或支票的方式向乙方支付。

②?信息公告费用支付

甲方须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现金,银行转帐或支票的方式向乙方支付当月信息公告费用。

③?甲方逾期未支付信息公告费用的,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提供信息公告服务。

第三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必须保证其所提供的信息公告内容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不违反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不违背社会公共道德,不侵害第三人合法权益。

2、乙方保留向甲方追索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的权利。

3、为保证网站的正常运行,乙方需定期或不定期对网站进行停机维护,因此类情况造成的服务器正常中断,甲方应该予以理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乙方则有义务尽力避免服务器中断或将服务器中断时间限制在最短时间内。

5、因不可抗力引起的违约或者发布延误,双方均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保密条款

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如果服务方分包合同或者随意更换服务人员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3、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违约方需赔偿守约方违约金人民币______元,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所有实际损失。

第七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_____、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八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九条?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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