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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政策心得体会实用 民办学校的现状与对策(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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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政策心得体会实用 民办学校的现状与对策(七篇)
2023-01-13 16:57:11    小编:ZTFB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描写民办学校政策心得体会实用一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

民办学校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民办学校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社会(养老)保险号码:____________

就业登记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按下列种方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其中试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以完成____________工作任务为劳动合同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完成本项工作任务之日即为劳动合同终止日。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经过协商,从事工作。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对乙方业绩的考核结果,按照合理诚信原则,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服从甲方的安排。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应当符合甲方依法制定的并已公示的规章制度。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在工作时间和休息方面协商一致选择确定____________条款,平均每周工作四十小时:

1.甲方实行每天____小时工作制。

具体作息时间,甲方安排如下:

每周周____至周____工作,上午________,下午________。

每周周____为休息日。

2.甲方实行三班制,安排乙方实行____班运转工作制。

3.甲方安排乙方的____________工作岗位,属于不定时工

作制,双方依法执行不定时工作制规定。

4.甲方安排乙方的____________工作岗位,属于综合计算工时制,双方依法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规定。

(二)甲方严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时间,控制加班加点,保证乙方的休息与身心健康,在工作需要必须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应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同意,依法给予乙方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三)甲方为乙方安排带薪年休假。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二)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加工、学校商店营业等工作的,应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四)甲方按照国家关于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对乙方提供保护。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甲方应当执行国家关于医疗期的相关规定。

五、劳动报酬

甲方应当每月至少一次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甲方承诺每月____日为发薪日。

(二)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工资为每月_____元。

(三)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乙方的工资报酬选择确定____条款:

1.乙方的工资报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确定,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其每月工资为____元。

2.甲方对乙方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乙方的基本工资确定为每月____元,以后根据内部工资分配办法调整其工资;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工作业绩、劳动成果和实际贡献按照内部分配办法考核确定。

3.甲方的校办企业如实行计件工资制,确定乙方的劳动定额应当是本单位同岗位90%以上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按质完成甲方定额,甲方应当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

(四)甲方根据办学效益、当地政府公布的工资指导线、工资指导价位等,合理提高乙方工资。乙方的工资增长办法按照(工资集体协商协议、内部工资正常增长办法)确定。

(五)乙方加班加点的工资,以双方经过协商确定的工资为基数计算。

(六)乙方事假期间,甲方扣除工资为________。

(七)乙方依法享有带薪假期(婚假、丧假、年休假、探亲假)期间的工资,按乙方的工资支付。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

(一)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依法应由乙方交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

(二)甲方应当将为乙方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公示,乙方有权向甲方查询其各项社会保险的缴纳情况,甲方应当提供帮助。

(三)如乙方发生工伤事故,甲方应负责及时救治,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为乙方依法办理劳动能力鉴定,并为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履行必要的义务。

(四)乙方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甲方应当执行。

七、劳动纪律

甲方制定的劳动纪律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履行民主程序,并向乙方公示。乙方遵照执行。

八、协商条款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选择________条约定条款。

(一)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业秘密的,甲方应当事前与乙方依法协商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或竞业限制的事项,并签订保守商业秘密协议或竞业限制协议。

(二)由甲方出资招用或培训乙方,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务期的,应当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三)甲方出资为乙方提供其它特殊待遇,如(住房、汽车等),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务期的,应当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四)甲方同意为乙方办理补充养老保险(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情况,具体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甲方同意为乙方提供如下学校福利待遇: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甲乙双方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合同终止的条件

经甲乙双方协商约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一)本合同期满的;……

十、违反本合同的责任

(一)本合同一经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当依法执行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中止、解除、终止、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二)当事人一方故意或者过失违反本合同,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并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规定或者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

(一)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双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甲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损害乙方合法权益的,乙方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报。

十二、其他

(一)劳动合同期内,乙方户籍所在地址、现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告知甲方,以便于联系。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通过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三)本合同不得涂改。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五)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

签章日期:____________ 签名日期:________

描写民办学校政策心得体会实用二

第一条 为了规范学校管理,实施依法治校,维护举办者、学校、教师及其他教育工作者、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促进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的名称(名称应当符合《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条例》、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办学性质、层次等相适应,必须有中文名称,同时也可以有外文名称)。

学校地址(应当载明详细地址:如西安市××区××街××号)。

第三条 学校的性质(应当载明“民办”字样,指明办学层次、学校类别、学制等,如: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学校,学制×年。)

第四条 学校宗旨(应当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以及学校设立的目的等)

d校训:

d校风:

d教风:

d学校的办学目标:

d学校的育人目标:

d校歌、校徽:

第五条 学校不以营利为目的,举办学校的出资者可以依法取得合理回报(或者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第六条 学校由 出资举办,学校设立时总资产为 ,其中 出资 ,占总资产的 %; 出资 ,占总资产的 %,……。

出资方式(具体载明出资方以货币、实物、房地产、知识产权等何种资产出资)。

第七条 学校的办学范围、规模、形式等。

第八条 学校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成立,办学许可证签发之日为学校成立日。学校成立后,依法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

学校的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

第九条 学校设立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的管理机构,下同),由 名理事组成(理事会由举办者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人数不少于5人,总人数一般为奇数,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理事应当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

理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以连任。首批理事由举办者推选,以后的理事按照理事会章程推选。理事长、理事名单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十条 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聘任和解聘校长;

(二)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

(三)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决定出资人取得合理回报的比例;

(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变更、终止;

(七)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召开临时董事会:

(一)理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的组成人员联名提议时。

第十二条 召开理事会会议,理事长或其指定的人应当在会议召开5天前将会议内容、时间、地点等通知全体组成人员。理事会组织人员因故不能出席时,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理事或其他的人代为出席进行表决。委托书应当载明授权的范围。

第十三条 理事会会议必须由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的组成人员参加才能召开。理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讨论一般事项时,组成人员的简单多数同意即可通过。讨论下列重大事项,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的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

(一)聘任、解聘校长;

(二)修改学校章程;

(三)制订学校发展规划;

(四)审核预算、决算,决定出资人取得合理回报的比例;

(五)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变更、终止。

第十四条 理事会会议应当对所议事项和作出的决定形成会议记录,不同的表决意见应当予以记录,出席会议的理事会成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理事对理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

第十五条 理事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如以校长作为法定代表人,则在第十七条中规定),理事长由理事会全体组成人员选举产生。理事长的任期与理事的任期相同,可以连任。

第十六条 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

(二)检查理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三)作为学校法定代表人时,代表学校签署或授权校长签署有关文件;

(四)理事会决议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七条 学校设校长,校长人选由理事会确定,报审批机关核准后由理事会聘任。

学校校长的任职条件,参照国家举办的同级同类教育机构的校长任职条件执行,但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第十八条 校长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理事会决定;

(二)实施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学校规章制度,执行经理事会审核通过的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

(三)聘任和解聘学校工作人员,实施奖惩;

(四)组织教育教学、科研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五)负责学校日常管理工作;

(六)提出学校内部组织设置方案;

(七)学校理事会的其他授权。

第十九条 学校成立(教职工大会)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建议学校教师在30人以内的,成立教职工大会;教师在30人以上的,成立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人数为30人左右,教师人数特别多的学校,代表人数可相应增加),加强学校的民主监督和管理,教职工(代表)大会每三年一届,每学年召开1-2次会议。

第二十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主要职责:

审查通过教职工聘任制和校内结构工资实施方案,学校岗位责任制方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教职工纪律要求、奖惩办法以及其他重要规章制度。

学校所有直接涉及教职工利益的重要制度和决议,应当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同意。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应当经全体教职工(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方为有效。

第二十一条 学校的教师和其他职工有权依照工会法建立工会组织,维护其合法权益。

第二十二条 学校聘用教师和其他职工,应当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第二十三条 学校教师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聘用合同规定的权利,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聘用合同规定的义务。

学校其他职工的权利义务依据有关法律和聘用合同确定。

学校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二十四条 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证制度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制度,支持鼓励教师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

学校对所聘用的教师加强思想品德教育和业务培训。

第二十五条 对取得教育教学成果和对学校作出重大贡献的教职工,根据学校的奖惩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教职工,根据学校的奖惩规定,予以处分。

学校每年对教师的思想品德、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受聘用、晋升工资、实施奖惩的依据。

学校对教职工作出处分决定前,应当告知教职工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教职工对所受处分不服的,可以根据有关规定提出申诉。

重大奖励和处分应当听取学校工会的意见。

第二十六条 学校按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录取新生或接受转学生,凡按有关规定被学校录取、或转入学校学习的学生,即取得学校的学籍。学校建立健全学生学籍管理制度,按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学生学籍,建立学生档案。

对招收的学生,根据其类别、修业年限、学业成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学业证书。

第二十七条 学生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的权利,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的义务。

第二十八条 对取得优秀成绩和对学校作出重大贡献的学生,学校按照根据法律法规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要求制订的奖惩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对违反《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学生行为规范的学生,学校按照根据法律法规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要求制订的奖惩规定,予以处分。

学校对学生作出处分决定前,应当告知学生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学生对所受处分不服的,可以根据有关规定提出申诉。

第二十九条 学校的主要任务是教育教学工作,其他各项工作均要以有利于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为原则。

第三十条 学校的教学内容应当符合宪法、法律和法规的规定,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和教学大纲,完成教学计划,按国家规定选用教材。

第三十一条 坚持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实行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努力提高办学效益。

第三十二条 学校积极推进和鼓励教学研究和改革,运用先进的教育理论指导教育教学活动,积极推广科研成果及成功经验。

第三十三条 学校加强德育工作,注重学生能力培养。

第三十四条 学校接受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教育教学的监督管理;接受人民政府对学校办学水平、教育质量的督导评估。

第三十五条 学校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第三十六条 学校按照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校历安排工作。

第三十七条 学校依法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会计账簿。

第三十八条 学校的经费来源:

(一)举办者出资;

(二)在业务范围内收取的学费等的收入;

(三)借贷;

(四)接受政府的资助;

(五)接受社会的捐赠;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九条 学校对举办者投入的资产、受赠的财产、办学积累以及其他合法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第四十条 学校对接受学历教育的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由学校制定,报有关部门批准并公示;对其他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由学校制定,报有关部门备案并公示。

第四十一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学校按不低于年度净资产增加额(不要求合理回报学校)或者净收益(要求合理回报的学校)的25%的比例提取发展基金,用于学校的建设、维护和教学设备的添置、更新等。

第四十二条 每个会计年度学校办学有结余时,出资的举办者可以取得合理回报,取得合理回报的比例由学校理事会决定。

第四十三条 学校资产的使用接受审批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学校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依法进行审计,并公布审计结果。

第四十四条 学校理事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校长时,应当进行离任财务审计。

第四十五条 学校分立、合并、变更名称、办学层次、类别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经学校理事会同意,报审批机关批准。

学校举办者、校长、内部出资比例的变更的变更,须由举办者提出,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经学校理事会同意,报审批机关核准。

学校理事长、理事或董事长、董事变更、建立学籍和教学管理制度、招生简章和广告、修改办学章程的变更,应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四十六条 学校的合并、分立,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由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

第四十七条 学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终止:

(一)办学期限届满,经理事会决定不再继续办学的;

(二)因管理不善等原因,无法实现办学目的,经举办者提出,理事会通过,并经审批机关批准的;

(三)被吊销办学许可证的;

(四)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的。

第四十八条 学校终止时,应当妥善安置在校学生。

第四十九条 学校终止时,应当依法进行财产清算。对学校的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应退受教育者学费、杂费和其他费用;

(二)应发教职工的工资及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三)偿还其他债务。

清偿上述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其中用于返还举办者的部分,按照举办者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五十条 学校终止后,应当将办学许可证和印章交回审批机关,依法办理注销登记。

第五十一条 本章程由学校理事会于××年×月×日表决通过后生效,学校应及时向审批机关和登记机关备案。

修改本章程,由学校理事会表决通过生效,报审批机关、登记机关备案。

本章程及修改后的章程由审批机关向社会公告。

理事签名:

1.作为教职工代表的理事签名:

2.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验的理事签名:

描写民办学校政策心得体会实用三

**地区教育局:

为了实施科教兴铜战略,切实进步公民素质,响应国家大力发展民办教育的号召,为社会主义教育事业贡献一分气力,我在深进调查、反复论证的基础上,进行了充分的预备,特申请开办幼儿园。我开办幼儿园的基本情况如下:

幼儿园名称:飞儿双语幼儿园

幼儿园性质:自愿举办,从事教育事业的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

指导思想:坚持依法办园,以德治园,以党的教育方针和学前教育纲要为指导,以先进的幼儿教育理念为理论依据,以促进儿童发展为根本,全面实施启蒙教育,为培养健康活泼,好奇探究,文明乐群,亲近自然,爱护环境,勇敢自信,有初步责任感的新一代儿童做出贡献。

办园理念:未来要靠我们往创造,而创造的最好方式是教育,幼儿是最具塑造潜能的群体,幼儿是初生的太阳,国家的栋梁,未来的希看。所以我要用最好的环境,教学,来培养幼儿。让孩子在玩的过程中学,在学的过程中玩。反对传统教学,追求新的教学方针。我园采用符合儿童身心健康发展规律的活动教学法,利用高质量、科学化的教学手段而设计合乎时代要求的课程。通过《蒙特梭利幼儿教育》、《普林斯顿英语》、《幼儿珠心算》等特色教学,努力开发幼儿智力潜能,有效拓展幼儿智商,为幼儿的教育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专家治园,根据幼儿的心理、生理特点和现代社会人才的发展需求,来探索成功幼儿教育的新路。飞儿幼儿园本着“让孩子健康快乐每一天”的原则,运用当今儿童教育领域最新研究成果与方法进行教育。

办学目标:培养“健康+快乐+求知+发展”的新世纪儿童。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教育、教学质量,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以素质教育为基础,智能培养为目的,家长满足为标准,“保一流幼教,育一代英才”。 人本发展:以人本治理为抓手,形成教工自我治理机制。保教工作以幼儿发展为本,关注幼儿平常时刻。

环境教育:注重人文精神和科技精神的同一,构建我园特色课程。队伍建设:建立一支有个性、有特色,具有反思能力和研究能力的教师队伍。

校园文化:构建团结协作、自主发展、敢干创新、求真务实的校园文化氛围。

治理水平:根据2-6岁学龄前儿童的身心发展特点,通过愉快轻松的学习,培养孩子的学习能力,为孩子奠定终身教育的基础,使孩子在未来世界严酷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塑造孩子卓尔不群的超凡个性。一是加大投进优化园所资源配置。二是规范幼儿园治理 进步教育教学水平。三是落实教师待遇 实施人心工程。幼儿园教师的从教经验、资历、水平以及取得的荣誉:我们高薪聘请多年从事幼儿教育经验足,资历高,水平好的专业幼儿教师,聘师工作正在进行中。

办园条件:选址和环境,均在筹备当中,但园内一定要建有室外大型玩具,保健室,图书室,各种室内玩具等。园内开设的幼儿食堂,在保健医生的科学公道调配下,为幼儿提供营养丰富,清洁卫生,色鲜味佳,易消化,易吸收的就餐饮食,园内现在空调,装有木质地板的教室和大型多功能活动室,为不同年龄层次的儿童提供了优质的可靠的教学场所和儿童游乐,休息的空间教学设备:动物跷跷板,电子钢琴,电视vcd,风扇,以及相应的户外儿童活动实施。

资金保障:幼儿园办园资金来源正当且充足,办园启动资金10万元。

办园地点:铜仁城区

今后三年办学的目标:立足原有的教育上风,努力在今后的三年内,把飞儿双语幼儿园建成一所注重人本发展,注重环境教育,注重队伍建设,注重校园文化,逐步走向国际化的优秀幼儿园。

请给予批准开办为谢!

办学申请人:

20xx年xx月

描写民办学校政策心得体会实用四

一、强化党组织政治功能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民办学校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要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抓好思想政治与德育工作作为首要政治责任,全面加强民办学校党建工作。围绕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推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把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爱国主义教育贯穿学校教育全过程,在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中认真履行政治把关职责,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在保证政治方向、凝聚师生员工、推动学校发展、引领校园文化、维护安全稳定、参与人事管理和服务等方面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3.不断深化意识形态工作。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重点抓好师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党史、国情教育,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增强爱党爱国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深入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充分挖掘各门课程蕴含的德育资源和思想政治教育元素,融入渗透到教育教学全过程。健全防范和抵御宗教向校园渗透的机制,形成严防宗教向校园渗透的工作体系。加强对课堂、论坛、讲座、网络等意识形态领域管理,严密防范网络意识形态渗透,对学校举办的报告会、座谈会等,学校党组织要把好政治关。加强和改进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常态化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每月至少组织1次教职工政治学习。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学校党组织每年要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以上。

4.大力推进教职工师德师风建设。实施“德馨工程”建设,强化职业道德、个人品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增强教师职业道德责任感和依法执教意识。坚持课堂讲授有纪律,严禁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反对党的领导、反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有损国家利益和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言行。建立完善师德监督和师德评价制度,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注册、年度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的首要标准。加强教师队伍管理,严把教师聘用、人才引进政治考核关,加大对有偿补课、体罚学生、收受礼品礼金等师德失范行为的查处力度,引导教师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对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的,追究校党组织书记和行政负责人的责任。

二、推动党的建设有关内容写入学校章程

5.完善民办学校章程。民办学校要坚持党的领导和依法治校有机统一,把党的建设有关内容写入学校章程。主管部门在民办学校审批时,要对章程中有关党的领导、党的建设等内容严格把关;登记管理机关在登记、年检工作中,要加强对相关内容的审查。民办中小学校要在学校章程中明确党组织的设置形式、地位作用、职责权限、参与决策机制和党务工作机构、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内容要求,2021年底前完成修订并报主管部门核准。

三、健全党组织参与决策和监督制度

6.健全党组织参与决策机制和监督制度。推进党组织班子与学校决策层、管理层“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健全完善党组织与学校董(理)事会、监事会日常沟通协商及党组织与行政管理层联席会议等制度,定期组织党员、教职工代表等听取校长工作报告以及学校重大事项情况通报,保证党组织在重大事项决策、监督、执行各环节有效发挥作用。

民办中小学校要明确党组织研究决定、参与讨论研究以及政治把关的具体事项。涉及学校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等事项,由党组织会议研究决定;涉及学校发展规划、重要改革、人事安排和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党组织要参与讨论研究,重点从坚持党的领导、把牢正确办学方向、严把领导人员的政治素质、维护校园和谐稳定等方面提出明确意见,经党组织会议研究同意后再提交董(理)事会作出决定;涉及教师引进、课程建设、教材选用、学术活动、对外交流等教育教学重要事项,党组织要把好政治关。要建立相应的制度规范和运行机制,2021年底前报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四、推进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

7.开展排查摸底工作。要开展民办学校党组织组建情况全面摸底排查,对应建未建党组织、联合党组织覆盖单位过多、党组织不能有效发挥作用的,要及时进行整改。

8.分类推进民办学校党组织组建工作。民办学校要加大党组织组建力度,党员人数较少的,可采取联合组建、挂靠组建、派入党员教师单独组建等形式建立党组织,推进党的工作全覆盖。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等要做到党的组织应建必建,对不具备单独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可通过建立联合党支部、选派党建指导员等措施抓好党的工作覆盖,条件成熟后应及时建立党组织。

五、规范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

9.进一步理顺民办学校党组织隶属关系。民办学校、幼儿园、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教育类培训机构党组织关系隶属于县教育局党委;其他职业技能类等培训机构党组织关系隶属于有审批权限主管部门的党组织。社会组织、办学规模大、党员人数多、有一定社会影响的民办中小学校、培训机构,党组织关系可隶属于市主管部门党组织。集团化办学的大型民办培训机构异地设立的办学机构,党组织关系一般隶属于所在地党组织,培训机构党组织也要主动履行抓党建工作职贵。从事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党组织隶属关系,应于2021年底前调整到位。

六、选好管好党组织书记

10.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按照政治素质过硬、熟悉党建工作、懂教育善管理、有奉献精神的要求,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民办学校党组织书记一般以内部选任为主,没有合适人选的可由上级党组织选派。各级主管部门要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建立完善归口管理的民办学校党组织书记选配和管理办法。

11.加强党组织书记教育培训。分级分类抓好教育培训。县委组织部门和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主管部门要按照归口管理范围开展普遍培训,保证民办学校党组织书记每年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

七、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质量

12.推进支部标准化建设。结合学校党员人数、办学规模、发展目标,规范设置党组织,做到应建尽建,探索完善在年级、学科、教研组等设置党支部或党小组等有效做法。突出政治功能,针对幼儿园、小学、中学等不同领域分别制定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标准,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坚持党员领导干部、基层党组织书记上党课制度,每年至少为学校党员上一次党课。每年年初要对学校党支部换届情况进行梳理,建立提醒督促机制,抓好党支部按期换届。每年要排出后进党支部进行整顿提升,实现晋位升级。建有党组织的学校都要建立红色阵地,推行“一徽一旗一栏一廊”,统一标识、规范建设。

13.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从基础工作、基本制度、基本能力入手,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教育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引导基层党组织围绕学校发展、贴近师生需求开展党的活动,增强党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杜绝形式主义、弄虚作假。

14.推行“党建+”模式。以党建为统领,把教育教学、教育科研、校园安全等学校各项工作与党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定期组织开展党员教书育人、课改、专业发展等系列大比武活动,把党的工作和力量延伸到学校工作的各个层面,促进党建和教育相加相融,双向提升,坚决克服“两张皮”现象。

15.建立考核机制。建立党组织常态化考核、提升和整顿机制,每年确定一定数量的后进党组织,集中转化提升。

八、抓好党员队伍建设

16.严把党员发展质量关。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把党员发展质量关。加强对民办学校师生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加大在优秀青年教师发展党员力度,重视培养和吸收符合条件的民办学校出资人和举办者入党,健全把教学科研管理骨于培养成党员、把优秀党员培养成教学科研管理骨干的“双培养”机制。

17.规范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定期排查党员组织关系,督促符合转入条件的教职工党员、符合转出条件的毕业生党员尽快转接组织关系。注重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用好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等党建工作信息化平合,加强对流动党员和党组织关系转接的管理。

九、强化抓民办学校党建工作的责任

18.强化责任、协同推进。各民办学校主管部门党委(党组)要强化主体责任,把民办学校党建工作作为基层党建重要任务,在召开党建会议、开展党建活动和教育培训时,一并研究部署,一并推动落实。

建立归口管理、责任明晰、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教育工作部门要把民办学校纳入学校党建总体布局,加强对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和教育类培训机构(教育局审批)党建工作的具体指导。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市场监管部门要抓好职业技能等民办培训机构党建工作的具体指导。民政部门在非营利性民办学校、非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登记管理工作中协同做好有关工作。民办幼儿园、培训机构所在乡镇党组织要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组织关系隶属学校党建工作的具体指导,配合做好属地内其他民办学校党的工作。

十、落实民办学校党建工作激励约束和保障制度

19.健全民办学校党建工作激励约束机制。各主管部门要建立完善民办学校登记审批时同步研究党组织设置和党员信息采集、年检年报时同步检查党建工作、评估时同步将党建工作纳入重要指标的制度机制。对于抓党建工作成效显著的民办学校,在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招生计划、评优评先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对不重视不支持党建工作的民办学校,要加强教育引导、督促整改;对管党治党不力、办学出现严重问题的,依法依规核减招生计划,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

20.落实民办学校党建工作保障制度。要加大对民办学校党建工作的支持力度,严格执行民办学校党组织活动经费列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的规定。民办学校上缴的党费可全额返还。加强党组织活动阵地建设,支持有条件的民办学校独立建设党组织活动阵地,鼓励民办学校与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共驻共建,推动场所共用、资源共享。民办中小学校要建立党务工作机构,充实工作力量,确保党建工作顺利开展。

描写民办学校政策心得体会实用五

甘谷县教育体育局:

为了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切实提高公民素质,响应国家大力发展民办教育的号召,为社会主义教育事业贡献一分力量,我在深入调查、反复论证的基础上,进行了充分的准备,特申请开办幼儿园。我开办幼儿园的基本情况如下:

幼儿园名称:金川金摇篮幼儿园

幼儿园性质:自愿举办,从事教育事业的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 指导思想:坚持依法办园,以德治园,以党的教育方针和学前教育纲要为指导,以先进的幼儿教育理念为理论依据,以促进儿童发展为根本,全面实施启蒙教育,为培养健康活泼,好奇探究,文明乐学,亲近自然,爱护环境,勇敢自信,有初步责任感的新一代儿童做出贡献。

办园理念:未来要靠我们去创造,而创造的最好方式是教育,幼儿是最具塑造潜能的群体,幼儿是初生的太阳,国家的栋梁,未来的希望。所以我要用最好的环境,教学,来培养幼儿。让孩子在玩的过程中学,在学的过程中玩。反对传统教学,追求新的教学方针。我园采用符合儿童身心健康发展规律的活动教学法,利用高质量、科学化的教学手段而设计合乎时代要求的课程,努力开发幼儿智力潜能,有效拓展幼儿智商,为幼儿的教育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根据幼儿的心理、生理特点和现代社会人才的发展需求,来探索成功幼儿教育的新路。金摇篮幼儿园本着"让孩子健康快乐每一天"的原则,运用当今儿童教育领域最新研究成果与方法进行教育。

办学目标:培养"健康+快乐+求知+发展"的新世纪儿童。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教育、教学质量,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以素质教育为基础,智能培养为目的,家长满意为标准,"保一流幼教,育一代英才"。

人本发展:以人本管理为抓手,形成教工自我管理机制。保教工作以幼儿发展为本,关注幼儿寻常时刻。

环境教育:注重人文精神和科技精神的统一,构建我园特色课程。 队伍建设:建立一支有个性、有特色,具有反思能力和研究能力的教师队伍。

校园文化:构建团结协作、自主发展、敢于创新、求真务实的校园文化氛围。

管理水平:根据4-6岁学龄前儿童的身心发展特点,通过愉快轻松的学习,培养孩子的学习能力,为孩子奠定终身教育的基础,使孩子在未来世界严酷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塑造孩子卓尔不群的超凡个性。一是加大投入优化园所资源配置。二是规范幼儿园管理,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三是落实教师待遇 实施人心工程。

资金保障:幼儿园办园资金来源合法且充足,办园启动资金10万元。

办园地点:磐安镇北坡寺村

办园条件:

一、活动场地250平方米。

二、教室3个,建筑面积101平方米。

三、厕所1间,建筑面积10平方米。

四、幼儿玩具:组合滑梯1个,室内玩具齐全。

五、教师队伍:目前教师6名。均为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平均年龄23岁。期中3名具有幼儿教育经历。

六、就读学生105名。

今后三年办学的目标:立足原有的教育优势,努力在今后的三年内,把金摇篮幼儿园建成一所注重人本发展,注重环境教育,注重队伍建设,注重校园文化,逐步走向国际化的优秀幼儿园。

请给予批准开办为谢!

申请人:

20xx年3月1日

描写民办学校政策心得体会实用六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教师资格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自愿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其中试用期为____个月。终止日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工作岗位与工作量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__工作。工作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时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工作条件与劳动保护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______工作制。

执行定时工作制的,乙方每日的工作时间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即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执行课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规定课时的前提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补课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补课工资。

第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教学用品,建立健全有关教学管理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确保乙方教学工作的正常安全进行。

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条 乙方在业务培训、职务聘任、教龄和工龄计算、表彰奖励、社会活动等方面依法享有与公办学校教职工同等的权利。

四、工作报酬

第八条 甲方确定工作报酬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

第九条 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甲方每月____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____元或年薪为_____元。

规定了试用期的,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每月____元。

执行课时制的,工资支付按__________执行。

合同期限内有寒暑假且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应依法支付乙方寒署假期间的薪金。

第十条 由于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下岗待工的,甲方保证乙方的月生活费不低于____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第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____________执行。

第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病保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甲方还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工作纪律、奖励与惩处

第十五条 乙方应当认真履行法定义务,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爱护甲方财产;按要求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第十六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的工作进行考核。

乙方在教育教学、培养人才、科学研究、教学改革、学校建设、社会服务、勤工俭学等方面成绩优异的,甲方予以表彰、奖励。双方就奖励做如下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校的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乙方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或体罚学生,经教育仍不改正或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甲方可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七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八条 订立本合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或体罚学生,经教育仍不改正或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4)被撤销教师资格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一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八条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二条 甲方办学效益极差濒临关闭进行法定整顿期间,经向学校工会或者全体教职员工说明情况,并向教育、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教师在孕期、产期或哺乳期内的;

第二十四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办理,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五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扣押有关证件等手段强迫从事教学工作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八条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离休、退休、退职及死亡或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九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违反和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子低于部分的25%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1)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三十一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1)乙方患病或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甲方办学效益极差濒临关闭进行法定整顿期间,必须裁减人员的。

以上三种情况,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高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第三十二条 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赔偿金。

第三十三条 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时,乙方在甲方工作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四条 乙方患病或者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单位上年月人均工资六个月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第三十五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的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六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条款,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培训的招接收的人员,应向甲方偿付培训费和招接收费,其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八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___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_(签字)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签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签字) 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描写民办学校政策心得体会实用七

为了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发展柳州市民办教育事业,提高劳动者的职业技能,为加快发展经济贡献一份力量,我们在深入调查、反复论证的基础上,进行了充分的准备,特申请开办柳州市 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一、学校名称:

二、学校地址:

三、办学性质:

自愿举办,从事教育事业的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

四、办学宗旨: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教育、教学质量,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五、办学目标:

六、办学能力:

学校主办人具备的条件: 学校的办学理念、管理水平: 学校教师的从教经验、资力、水平以及取得的荣誉:

七、办学条件:

建筑和环境: 教学设备:

八、办学资金筹措:

申请人: 申请日期:

举办者基本情况(举办者为单位)

举办者基本情况(举办者为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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