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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察组内蒙古交警心得体会如何写 内蒙古交警执法不规范心得体会(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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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察组内蒙古交警心得体会如何写 内蒙古交警执法不规范心得体会(七篇)
2023-01-13 17:04:07    小编:ZTFB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推荐督察组内蒙古交警心得体会如何写一

聚焦人防、食药、医疗、教育领域突出问题对***个市县(区)部门单位和**个乡镇街道开展专项巡察。两轮专项巡察共反馈整改突出问题**条,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问题线索**条,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件。同时市委巡察办针对行业突出问题,先后向住建、医保、扶贫等主管部门下发了**份巡察整改建议书,有力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具体安排落到实处。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创新方式方法开展巡察监督。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相对于“远在天边”的“老虎”,群众对“近在眼前”嗡嗡乱飞的“蝇贪”感受更为真切。白银巡察工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重点聚焦被巡察单位担当尽责、为民服务情况,依法廉洁用权、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情况和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和工程项目方面的廉洁情况,创新方式方法,全面推行“市级统筹、市县联动、县区交叉”,强化市县同频共振效应,提升巡察监督质效。一是提级交叉巡察。将县区**个乡镇街道和**个县级单位的管辖权上提一级,通过县区巡察组整编交叉、市县巡察人员混编交叉的方式开展巡察。同时全面加强对县区巡察工作的指导督导,建立市委巡察办班子成员定点联系县区和巡察组制度,定期深入县(区)开展督导调研、压力传导、工作会商,推动提级交叉巡察高效开展。二是改进工作方法。鼓励引导巡察组在规范运用授权方式的基础上,结合被巡察单位实际,探索发现问题的简便有效管用的方法。要求巡察组借助网络媒体搜索有关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和班子成员的负面信息,精准突破重点人的问题线索;要求巡察组深入群众,入户率达到30%以上,全面了解各类惠农政策落实情况,以入户倒查的方式突破重点问题;

要求巡察组通过流程看风险,紧盯被巡察单位项目资金、重大事项决策工作流程进行分析研判,从中发现风险点,以风险点为主攻方向精准发现问题,有效提升了巡察监督质量。三是创新巡察模式。按照巡察各环节的规定要求,探索建立了严把“四关”(巡察准备关、巡前培训关、巡中督导关、巡后梳理关)、严肃“三报”(报领导小组、报党委书记、报党委书记专题会)、确保“三到位”(压力传导到位、问题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的“433”巡察工作模式,有效推动了巡察工作深入扎实开展。截至目前本届市委已巡察**个党组织,全覆盖完成率达到了**%,先后向被巡察党组织移交整改问题**条,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问题线索**条,已立案审查**件,形成了强大震慑效应,切实推动解决了一批涉及群众利益和长远发展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了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以巡察整改推动集中解决共性问题。始终坚持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情况以及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开展巡察政治监督,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全方位发力严肃推动巡察反馈问题集中整改落实到位。一是靠实整改责任。要求被巡察党组织严肃认真地召开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集体研究巡察反馈问题,详细制定整改方案,在巡察意见反馈结束10个工作日内报送整改进展情况;

要求党委(党组)书记必须亲自牵头制定整改方案,亲自推动问题整改,亲自报告整改结果。每轮巡察都将巡察发现的问题向市县区党委和政府分管领导通报,提醒督促对分管领域和部门加强监督指导,推动整改责任落实。二是健全整改机制。切实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的协同联动,建立健全报告移送、定期督查和协作审核机制,深化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将巡察发现问题清单、巡察报告、反馈意见、整改报告及时移送纪委监委机关和组织部门开展日常监督。会同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加强对巡察整改情况的审核把关,切实推动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加强对重点人的处置、重点事的监督、重点问题的督办。三是坚持综合施策。着眼于“共性”和“个性”问题,坚持“就事论事”与“举一反三”相结合,分类施策,全面整改。紧盯巡察发现的具体个性问题,直接由巡察办向被巡察党组织“一把手”正式发函,或由纪检监察机关向被巡察党组织提出纪律监察建议等形式,督促认真分析研判,就事论事抓实整改。坚持标本兼治原则,推动突出问题集中整改落实到位。市委针对巡察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安排全市各级各单位集中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全市各级各部门共自查整改问题**条,上缴违规资金**余万元。市委先后针对巡察发现的党组织生活等方面的问题,制定了《关于严实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提升的安排意见》《“三会一课”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等制度,为全面从严治党打下了牢固的制度基础,有效放大了巡察效果。

我局党组于20xx年1月14日收到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后,高度重视,庚即召开党组会议,将13条反馈意见按职责分解到分管班子成员和部门单位,下发了《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关于分解整改落实市委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反馈意见的通知》(成规办〔20xx〕33号),要求责任处室(单位)逐一对应问题要求,限定时限制定整改措施,认真加以整改落实,局党组对整改措施和落实情况进行了审定。现将对13条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反馈意见内容:(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中,主体责任的落实还不够到位,工作虽然都安排布置了,但是工作深度还不够,如何作好“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的认识还不够,分管领导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分工,在业务工作中体现“一岗双责”还有差距,更多的是强调分管领导督促抓。在监督检查工作中,业务工作检查多,党风廉政工作检查少,特别是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直属单位的监督检查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在巡察中发现存在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文件或事项,办公室办文时直接就签送给派驻纪检组的现象。在查阅资料中,发现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党员干部的管理教育没有佐证材料。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融入业务工作中去研究探索更好的发挥监督作用还需要加强。)

(建立与规划管理工作相适应的党风廉政建设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还不够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还不细化。)

(一)针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局党组通过印发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化工作任务责任分工通知文件,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化工作任务和责任按职责分工,具体分解落实到党组领导班子成员。20xx年3月5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安排布置全局系统副处以上干部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要求与业务工作一同布置、落实、检查、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前,正处级领导干部已与分管局领导、局长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机关党委和各部门单位基层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力量,结合规划业务管理工作,将主体责任具体职责分解细化到各部门和基层单位。

(二)针对在业务工作中体现“一岗双责”还有差距,业务工作检查多,党风廉政工作检查少的问题

局领导在调研、检查处室(单位)工作时,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主要内容检查、部署。纪检监察机构随时跟踪检查各分管领导和部门处室单位在业务工作中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监督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作为干部考察、选拔任用和单位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三)针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有待加强的问题

局党组召开党组扩大会,各基层党组织召开党员干部大会,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委关于从严管党治党的新要求,结合规划工作实际,每季度分析研究党建工作形势,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改进措施。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通过标语宣传、阅读书籍、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推动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廉政氛围。

下一步,局党组和基层党支部在党组(党支部)会上,要求首先利用半小时时间学习党纪党规和党风廉政及反腐化工作要求,教育学习情况纳入纪检监督问责内容。

(四)针对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有待加强的问题

去年,我局要求直属单位党组织配备专(兼)职纪委书记(纪检委员),今年将配齐基层党支部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纪检委员,强化基层党组织的纪检监察工作职能,严格追责问效。

(五)针对办公室办文时直接将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文件或事项直接签送给派驻纪检组办理的问题

我局将切实分清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局办公室收到涉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有关文件要求后,先报请局党组领导审签,再按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职责分工,由机关责任处室(单位)办理,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协理。

(六)针对加强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融入业务工作中去研究探索更好发挥监督作用的问题

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成立以来,主动融入规划业务中心工作,一直坚持参加党组会、办公会、业务会,及时了解、熟悉和掌握规划管理工作中的重大决策事项和具体要求,参与“三重一大”决策及实施过程。目前,局各部门已形成主动接受纪检监察监督的自觉,主动邀请纪检组、监察室参加有关决策事项的会议。

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将进一步通过各种监督方式和手段,加强监督,发现和查找问题,提出具体整改建议。

(七)针对建立与规划管理工作相适应的党风廉政建设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不够深化、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还不细化问题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惩防体系建设,进一步细化廉政风险点,完善防控措施,嵌入规划行政审批办公系统,随时予以跟踪监督。通过行政办公管理系统、责任监管平台和查阅项目档案等形式,掌握项目规划审批管理情况,监督相关业务处室、分局、单位实施廉政风险防控情况。

我局将进一步优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监管平台监管功能,要求局班子成员即时、完整填报相关信息。同时推进平台向直属单位和基层单位延伸。加大监管维度,将试行聘请人民监察员,对规划管理工作进行全方位的监督,特别对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规划编制、审批和违法建设查处工作,实行无缝监管。

反馈意见内容:(一部分干部在处理反腐倡廉工作与依法行政和发展的关系上,认识不十分明晰,工作缺乏创新,勇于“担当”的锐气不够。一些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不强,工作循规蹈矩,怕“担责”的思想较为明显。)

(八)针对反腐倡廉与依法行政和发展关系认识不明问题

局党组和基层党支部在党组(党支部)会上,要求首先利用时间学习了解党风廉政及反腐化工作形势和任务,教育党员干部正确认识反腐倡廉工作与依法行政和发展的关系,教育学习情况纳入纪检监督问责内容。对因为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善谋善为而有工作失误的同志,只要没有腐化行为,组织可以出面保护,防止出现畏手畏脚,不敢担当的现象。

(九)针对干部业务能力不强,创新、担当意识不够的问题

年初,我局印发了《成都市规划管理局20xx年度干部培训计划及任务分解表》,制定了有关提高反腐倡廉意识、创新担当意识、专业技术水平等方面的年度培训计划,明确分管局领导,落实承办部门和责任人,确定培训对象,合理安排培训时间和课目,拟开展做人民满意公务员、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纪检业务与廉政建设、保密业务、规划编制改革、新型城镇化与城市现代化规划、乡村规划师业务、规划验收核实、建筑项目审批、测绘成果管理、规划执法与督察、机关公文写作等各类培训。通过“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专业培训与警示教育相结合等多种方式严格组织实施,培训落实及参训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和干部个人年度考核,确保教育培训取得实效。建立了服务对象和第三方评价系统、电子监查服务质量和效率系统,通过人事监察部门组织干部日常管理情况抽查、年度创新工作考核等方式,对单位和个人履职尽责、工作纪律、创新意识、担当务实的情况进行管理监督、考评考核和通报,考核结果与评优选先、干部选拔任用挂钩。

我局将加大对非专业干部的专业培训力度,使其具备规划专业素质,提升专业业务能力。对那些履职尽职、改革创新、担当有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有力的干部优先晋级提职。坚决换掉“不为之官”,培养“有为之才”。

反馈意见内容:(部分项目的规划设计单位的选择确定,还没有一个比较规范的办法,有的是进行比选,有的是采取招投标,有的是党组研究指定设计单位。)

(十)我局坚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我局《政府采购工作规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按照《成都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20xx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要求,对规划设计项目编制金额达到限额标准的,实施公开招投标。

我局即将研究制定规划设计、规划电子设备及社会服务采购租赁管理办法,统一按照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将招投标项目通通纳入监管范围。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加强对招投标实施过程的监督管理,对项目、设备、社会服务采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要求坚决按照合法程序办理,涉及腐化问题的,认真进行调查处理。

反馈意见内容:(规划管理的工作效率提升还不高,“事难办”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表现在有的工作人员进取心不强、工作效率不高,不同程度存在慢作为现象。规划工作实行分线管理,分线间相互扯皮的现象时有发生,影响实际效率。)

(十一)针对规划管理工作效率不高问题

我局逐步健全完善了相关制度,从20xx年开始,对93项涉及规划编制、规划审批、规划监督、测绘管理、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内部管理、后勤保障等方面的制度,分类进行“废、改、立”或重申落实,并明确了制度建设的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并认真做好公开承诺践诺和问题台账动态管理。

我局持续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学习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解决了业务能力不强的问题。建立完善了社区规划师和乡村规划师制度,听取基层单位、服务对象、定点帮扶村和社区群众对规划工作的意见建议,推进规划为民办实事,解决了一批影响群众根本利益和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反对庸政懒政怠政行为,开辟重点项目和重大产业化项目绿色通道,实行窗口直办,简化审批流程,提高服务效率。

我局将进一步清理精简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和行政审批前置条件,明确权责界限,加强对审批过程的监督。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时调整、更新行政权力事项,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堵塞权力寻租空间。

(十二)针对进取心不强、“事难办”、“慢作为”的问题

我局结合规划审批权力运行情况,去年制订了《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关于实行建设项目责任制的通知》(成规办〔20xx〕169号),实行项目审批负责人制度,每周办公例会通报建设项目进展台帐,加强对项目的跟踪、协调,特别是对项目方案的修改及优化过程进行服务指导,减少项目的反复修改,促成项目及时办结,规避项目审批的灰色空间和体外循环问题。凡因工作责任心给规划服务工作造成较大影响的,一经查实,坚决予以问责,切实杜绝“事难办”、“慢作为”现象。

(十三)针对分线管理相互扯皮的问题

我局将制定分线管理统筹协调办法,近期将印发《关于明确分线管理统筹协调要求的通知》,要求凡涉及两个及以上分线部门管理的事项,分线处室(单位)之间应首先进行充分沟通协调,若仍有重大分歧的,由各分线处室(单位)的分管局领导召开联席业务办公会,联席业务办公会上仍有重大分歧或根据法定程序要求须经局长办公会审定的事项,由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从而解决分线间相互扯皮,影响实际效率的问题。

反馈意见内容:(对干部还缺乏严格管理,严格监管,会议提要求多,具体过细的监督少。干部选拔中群众参与少,如机关副处以下干部基本上未参加过干部民主推荐活动。群众反映,领导班子在选派干部中对一些干部的个人情况掌握不清,如系统个别单位有的中层干部由局直接下派,有的下派同志缺乏担当意识。)

(十四)针对干部缺乏监督管理的问题

我局建立了干部作风动态督查管理制度,加强干部日常管理和动态考核,我局人事和监察部门每月组织抽查通报干部作风纪律执行情况。近几年来,依据相关规定,分别对50余人给予了诫勉谈话、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调整岗位、免职降职等纪律处理。

我局将继续坚持完善动态督查制度,细化干部日常管理措施,加大问责力度。

(十五)针对干部选拔民主推荐活动一般干部群众参与度不高的问题

从20xx年起,已开始从各处室单位里选取部分副处级以下一般干部及职工代表参与民主推荐。

(十六)针对解决对下派干部个人情况不明、担当意识不够,下派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在干部选拔任用上,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始终坚持“好干部”标准和正确的用人导向,加强干部的梯队培养,多储备一些年青干部,更加注重从工作一线选拔优秀干部,从技术岗位上选拔政治成熟的工作,从工作勤奋、有担当的干部中上挂下派锻炼。同时,加强对上挂下派干部的管理和动态考核,以增强他们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

我局将严格规范任用程序,实行干部选拔任用记实制度,严格干部信息审核认定,明确拟选拔职位、任职资格条件、人选产生范围、推荐方式、选拔程序,做到公开透明。

反馈意见内容:(抓作风建设还要在结合规划工作的特点和干部队伍的状况,建立健全相关的长效机制上下功夫,抓紧抓实。机关会议多的现象仍还存在,如有的会议仅仅是传达文件内容,可以通过视频会议或文件交换传达,但也要下级单位到市规划局开会传达。)

(十七)针对结合规划工作特点和干部队伍状况抓作风建设不够、抓紧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问题

我局制定了《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的通知》、《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日常运转经费管理的通知》,《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关于严格规范请(休)假和考勤制度进一步加强作风纪律建设的通知》等规章制度,重新修订了《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加强干部日常管理规定》和《成都市规划管理局规划管理监督检查规则》,加大了对党员干部遵章守纪、作风建设情况的巡查抽查,加强了对规划业务办理质量、效率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纠正了工作不实、效率不高、执行不力、作风不正、行为不检、自律不严、执纪不硬等问题。基本建立健全了一套加强作风建设的长效管理机制。

我局将严格按照新修订的《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机关处室、分局、规划执法监督局职能配置、岗位设置和人员编制表》,明确了事权分工、岗位责任和问责机制,强化了干部动态考核。严格落实了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执行力。

(十八)针对会议多等会风问题

切实改进会风和文风,已经采用先进的视频会议系统,推行电子政务办公系统,按会议内容确定参会单位和参会人员,与会议毫无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不再通知参加。尽量减少会议,减少公文,提高会议及公文的质量和效果。

推荐督察组内蒙古交警心得体会如何写二

根据《中共**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反馈问题**州整改方案的通知》(临州法办【2020】11号)精神,对涉及州科技局的五个方面10个问题进行认领,现结合科技局实际,制定本整改方案。

从全面依法治国和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战略高度,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整改工作对于推动我局法治建设、促进依法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极端重要性。对于省上反馈整改的21项共性问题和州上自查出的5项个性整改问题,进一步梳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逐条逐项研究整改。确保整改工作务实、整改过程扎实、整改结果真实,如期全面完成州科技局法治建设阶段性目标任务。

(一)提高思想认识方面

问题1:一些地方和部门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学习领会不够,对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必要性、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建设法治政府目标任务缺乏责任感、急迫感。

整改措施:

一是发挥“关键少数”以上率下作用。

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州科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专题学法不少于2次,严格落实会前学法制度,强化党员干部法治意识。

二是推动各科室工作人员学法用法。

结合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单位九个职能科室严格落实学法计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促进学用结合、普释并举。

三是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责任。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党组书记负责及时研究,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使法治政府建设与科技创新共同推进。每年按时向州委州政府报告法治建设情况,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

四是注重考核结果运用。

依托网络培训平台,推动单位党员干部依托“学习强国”、“甘肃党建”等学习近平台,学法用法线上线下相结合、自主学习与集中教育培训相结合,并将学法结果与年度考核相挂钩。

整改科室:局九个科室

责任人:党组书记、局长马显锋及各科室负责人

整改时限:今年年底完成

(二)强化责任落实方面

问题2:一些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

不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动性不强,上级不督察检查就不过问、不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

组织学习《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明确职责任务、工作要求,转变观念,提升认识,切实担负起推动法治建设政治责任。

二是健全运行机制。

自觉将法治政府建设与科技创新、科技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同步推进,常态化研究部署法治工作,加强与市场监管局、安委办等单位的协调配合,增强机关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水平。

整改科室:企业科、成果办

责任人:田学龙、马凤莲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并长期坚持

问题3:有的地方政府部门履行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落实不到位,没有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有的甚至没有制订实施规划和年度计划;个别部门制订的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计划、工作要点照搬照抄政府和上级部门文件,内容缺乏针对性,难以落实。

整改措施:

压实主体责任。严格履行局党组推进州科技局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定期研究依法行政工作,制定州科技局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并按计划统筹部署推进。

整改科室:办公室

责任人:党组书记、局长马显锋,梅海鹏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规范行政执法方面

问题4:“双随机、一公开”在一些地方流于形式,监督抽查结果没有得到充分应用,跨部门联合开展随机检查在基层尚未完全落地。

整改措施:

科学制定、及时调整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对风险较高的领域开展有针对性的定向抽查。注重部门协调联动。加强与市场监管局、安委办等部门的执法配合,确定联合检查事项,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最大程度减少对企业经营的干扰,避免出现多头执法、执法标准不统一、重复处罚的现象,将查处结果及时在单位网站进行公示。

整改科室:企业科、成果办

责任人:田学龙、马凤莲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并长期坚持

(四)

法治队伍建设方面

问题5:党政机关法律顾问作用发挥不充分,一些地方党委工作部门未按要求设立法律顾问,不少基层政府部门还未设立法律顾问;有的单位虽然设立了法律顾问,但主要承担行政应诉工作,存在“事前不参与、事后忙救火”现象。

整改措施:

一是设立法律顾问。

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化常态化参与政府工作的途径和机制,规范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提供工作保障。

二是拓展法律顾问职能范围。

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由传统的法律咨询、合同审查等服务型工作,向政府治理、行政决策、行政执行、文件制定、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行为等工作拓展延伸,确保法律顾问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发挥作用。

整改科室:办公室

责任人:梅海鹏

整改时限:计划于8月底前完成整改

(五)州上自查问题情况

问题6: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平衡。主要表现在:个别县(市)和一些部门的领导对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到位,一些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和推动工作的意识不强、能力不足;行政应诉中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不够;一些县(市)部门的契约意识还不强,存在涉企历史遗留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坚决执行《**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和法治领域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痛点问题。

二是要坚持执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

整改科室:办公室

责任人:党组书记、局长马显锋,梅海鹏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并长期坚持

问题7:执法不规范的问题在一定领域和部门任然存在。执法不公不严、执法不规范不文明。执法力度不够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特别是基层执法力量不足;一些县(市)部门由于编制限制,执法机构不健全,执法力量薄弱;个别县属部门执法卷宗不规范,执法意识和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

整改措施:

需要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政确认、行政监督等方面的程序运用,规范自由裁量、罚缴分离、案卷制作各环节的执法流程。

整改科室:企业科、成果办

责任人:田学龙、马凤莲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并长期坚持

问题8:“放管服”改革需要规范到位。一些县(市)和部门在推进“四办”改革中,任然存在审批慢、办事难的现象,承诺和兑现之间还有一定的差距;由于县(市)人才、技术力量不足,对技术性强的下放事项的承接能力需要评估。

整改措施:

对全州8县(市)承接能力进行评估后决定是否将暂由我局承接的县(市区)级企业研发中心认定事项进行下放。

整改科室:办公室

责任人:梅海鹏

整改时限:计划于今年10月底前完成整改

问题9:监督机制尚待健全。州政府部门对事中事后的监管上存在认识上的差距,导致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整体推进,特别是对跨部门的监督,缺乏沟通协调,没有形成合力。

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科技项目管理,与项目实施单位、监管单位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对科技项目实施进度、质量进行督导检查,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问题。

二是对科技项目进行事中、事后评估,保证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整改科室:农业科、企业科、综合科

责任人:喇俊玲、田学龙、马莉萍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并长期坚持

问题10:法律专业人才缺乏。行政立法、行政复议、行政仲裁法治审查、法律评估等是政府的重要工作,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当前全州法律专业人才缺乏,特别是县(市)专业人才匮乏已影响到工作的正常开展,难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

整改措施:

一是根据州委组织部的招聘计划招聘法律专业人才。

二是及时组织法治人才参加州委的有关专业培训。

整改科室:办公室

责任人:梅海鹏

整改时限:今年年底前完成

(一)提高政治站位。

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督查反馈问题的严肃性,充分认识认真开展整改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扎实推进,确保高效彻底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二)扎实推进问题整改。

要对反馈问题进行认真研究,

根据本方案确定的整改措施、整改科室、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确保事事能整改、件件有落实。要结合问题整改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对疫情防控中暴露出来的应急处置、风险防范方面的短板及时补充完善,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进一步增强治理效能。

(三)依法依纪追责问责。

要依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依法依纪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进行责任追究,并报州委依法治州办。要在严肃问责的同时,按照规定宽容相关责任人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错误失误,严格做到“三个区分开来”进一步激励相关责任人员在法治政府建设中担当作为、履职尽责

推荐督察组内蒙古交警心得体会如何写三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自查报告

按照市委依法治县办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实际,现将xx法治政府建设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我县法治政府建设的推进情况

近年来,我县紧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和任务,稳步完善工作机制,大胆创新工作方法,不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进一步夯实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基础。

一是强化了组织领导。20xx年以来,专门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第一副组长、县委政法委书记任办公室主任、相关成员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法治xx建设领导小组。20xx年,按照中央、省、市要求,及时完成了依法治县工作机构的调整,全面完成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组建工作,完成中共xx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研审议通过了"两规则一细则""三项制度""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进一步做好全县人民调解工作"等文件。各镇(街道)和各县直单位均设立了专门的法治工作机构。同时,认真贯彻《关于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实施细则》、《关于在全县各级国家机关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xx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着力夯实法治xx建设各项基础。

二是强化了经费保障。县、乡两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任务,将法治政府建设专项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全县普法经费从20xx年起按照人均0.8元的标准足额预算,自20xx年开始全县人均普法经费上浮0.2元,达到人平年均1元的标准。全县各级各部门单位每年均落实了3-10万元的法律顾问费用,并呈逐年稳步递增趋势,保障了法律顾问制度的有效推行。积极推行人民调解"以案代补制度",全县每年用于矛盾纠纷调解办案补贴和奖励资金达到200万元以上,其中县矛盾中心费用每年的专项预算至少70万元,充分调动了调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切实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

(二)进一步深化了法治示范创建。

一是切实完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动态管理工作。通过对法治宣传教育情况、"两委"干部和"法律明白人"的法治培训开展情况、农民普法学校和法律书屋建设情况等检查,进一步加强对"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动态管理。

二是认真组织开展法治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法治县(市、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依法治校示范校活动,自上而下推动法治xx建设纲要的落实。制定出台《关于在全县建立以案释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的意见》、《xx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行动方案》等文件,不断夯实依法治理工作基础。

三是全面推行镇(街道)和村(社区)人民调委会建设。按照《xx省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自20xx年开始,用三年时间分批完成规范创建工作,确保所有镇(街道)和村(社区)人民调委会达到"八有、六统一"建设标准,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设将提升到更高水平。

(三)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

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为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实现地方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与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稳步建立健全了科学决策制度,建立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备案审查和清理机制。同时进一步完善了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机责任倒查机制,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落实。

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大力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持续开展案卷评查,在全县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通过发现问题,整改提高,助推全县行政执法水平再上新台阶。全面开展行政执法大排查,在全县所有具有行政执法权的单位中开展大排查,发现和梳理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并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督促各执法部门整改提高。严格执法主体资格管理,严格行政执法人员入口关,坚决杜绝无证执法现象。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在前期建立起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了执法单位、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联席会议制度

三是全面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探索建立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综合管理监督体系。在全县执法单位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建立健全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查人员名录库,进一步规范了我县行政执法行为,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合理确定年度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确保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建立健全双随机监管改革长效工作机制,开展食品药品监管严格执法督察;充分运用现代技术手段,不断提高内部监管实效;与风险评价、信用建设等工作结合,实施分类监管,形成监管合力,不断提高联合监管实效;制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综合性督察。

(四)进一步完善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完善了实体平台建设。20xx年高标准建成了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20xx年全面建成17个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297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点、3000个"法润三湘"公共法律服务志愿点,20xx年,完成了驻公安、检察、法院、看守所、人武部、县妇联等单位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全县基本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覆盖。

二是丰富了公共法律服务志愿服务。近年来,全县组织开展"法润三湘"公共法律志愿服务活动场次累计达7000余次,参与公共法律志愿服务人员达2000余人,服务受众达19万余人次。组织全县律所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完成与全县297个村(社区)的法律服务结对,建成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群和顾问群,实时为全县百姓提供点对点的法律服务。联合相关单位在县工业园区和网岭循环经济园区持续推行了企业免费法律体检活动,最大限度减少了园区中小型企业的法律风险,大幅提升了企业主的法治意识。

三是服务了全县中心大局工作。紧扣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自身法治服务职责职能,主动融入产业项目建设活动、温暖企业行动、三大攻坚行动、征拆征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中心工作,为开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治保障。

(五)进一步提升普法宣传教育效率。

一是突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重点。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和依法决策的意识和能力。建立健全了全县各级党委、政府中心理论组学法述法制度,加强了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的考察、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的督查和年度考评,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等考核结果作为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任前宣誓制度,培养其忠诚、干净、担当和依法行政意识。近3年来,全县上下共举办领导干部专题法律讲座(培训班)30余期,每年有近5000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

二是突出青少年普法教育重点。全县60多名法制副校长深入40余所中小学校扎实开展法治讲座,教学计划、法律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的目标基本实现。注重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青少年法治教育网络建设,确保在校生接受系统的法治宣传教育。20xx年以来,司法干警、法制副校长、普法讲师团成员深入到各乡镇中小学,开展法律征文比赛、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夏季防溺水讲座等系列活动620余次,共编印法律书籍7万余册,受教育师生达2万余人次。20xx-20xx年连续三年分别组织开展了以"懂法守法护法,争当文明学生"、"法育未来、关爱明天、无敌青春、靓丽人生"和"学习宪法法律、做美守法少年"为主题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

三是突出主题活动宣传重点。为推动法治宣传向纵深发展,按照"贴近群众,贴近基层、贴近实际"的思路,我县积极组织实施"法律六进"和送法下乡活动。同时,常态化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农村法治宣传月"、"6.26世界禁毒日"、"国家宪法日"等专项宣传,使法律知识宣传得到进一步普及。20xx年以来,在县城湘东大市场、攸州公园、沿河风光带、乡村法治小广场、乡镇农贸市场等地共计开展广场宣传活动230余场,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送法下乡活动13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40余万份,回复各种法律咨询1.9万余人次,现场提供法律援助110余件。

四是突出阵地建设重点。投资80余万元,在全市率先建成了占地约360亩的县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制作宣传橱窗50余块、卡通宣传标牌300余块、法治宣传文化石40余座。积极打造大众传媒载体,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等传媒作用,在县新闻网站专门开辟七五公益普法专栏。与县交通频道合作,在平安在线节目定期开展法治讲课共110余期。与广播电台合作,利用村村响平台,开设普法小讲堂,每日开展普法宣传5分钟。与县委宣传部联合,以"门前三小"工程建设为契机,在建成的"门前三小"示范点基础上,合理嵌入法治元素,完成了60余个乡村法治小广场建设,有力推动了法治阵地建设向基层进一步延伸和覆盖,大幅拓展了普法宣传受众面,有效提升了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虽然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仍然存在以下问题:

(一)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法治观念还不够强。

近年来虽然全力推进法治xx建设,出台和施行了一系列依法行政制度,但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一些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还没有完全确立起来,"权大于法"的特权思想比较严重,不习惯条条框框约束。这些思想认识上的误区,导致了依法行政的重要性没有得到重视,政府和部门在落实依法行政的要求上打了折扣。作为各级政府和部门领导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顾问的政府法制机构,法制审核作用仍未得到充分发挥。

(二)法治政府的相关制度还欠完善 。

1、政府履职方面。虽然推行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等制度,但是宣示意义大于实质意义,对于清单制度的落实没有有效的监督措施。2、行政决策方面。《xx省行政程序规定》规定了重大行政决策的五个必经程序,对于决策事项只做了原则规定,xx政府及组成部门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具体范围和标准至今没有出台。决策者通过现场办公会、协调会、文件签批等形式规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政府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3、政府合同方面。全县各级政府和部门存在大量的项目、投资、工程方面的政府合同,但是对政府合同后期履约监督方面的制度机制还不够健全,特别是对政府与工业园区企业签订的合同的履约情况监管还未完全到位,导致大量园区土地被闲置。4、行政执法方面。城市管理、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等很多领域的执法体制不顺,多层执法、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问题突出,不按基准执行、随意处罚现象仍比较突出。行政执法责任制没有发挥应有作用,执法不作为问题比较突出,有的乡镇甚至存在以违法执法方式处理村民违法建房现象。5、矛盾纠纷化解方面。各乡镇(街道)和部门单侠运用法治手段处理矛盾纠纷的制度机制还没有建立起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远远没有发挥,未能及时有效处置行政争议,导致全县因行政争议引发的信访量仍处高位。 6、监督问责方面。监察机构在监督履职和监督执法行为上作用发挥不够。行政问责的力度不够,往往在发生重大事故与重大事件、造成重大负面影响和面临很大舆论压力下才启动实施行政问责。

(三)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亟待加强。

目前全省行政执法人员共有1368人,执法人员的数量严重不足。政府各执法部门中真正从事一线执法的人员一般只有2~3名,无法满足执法覆盖的需要。城管执法人员缺口大,临聘的协管员、辅助人员占50%左右。随着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执法重心向县镇下移,现有基层的行政执法人员的数量更加难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全县执法人员中很大一部分为军转安置人员,正式招录的少,有法律背景的人员更少,素质参差不齐,难以满足严格执法的需要。

(四)法治政府建设的外部环境需要进一步改善。

体制内的监督体系制约作用发挥不够,外部社会监督体系缺乏制度和程序支撑,内外监督没有形成有效合力,问责工作没有形成威慑力。突破规则、不愿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社会风气盛行,对依法行政制度的落实产生了负面影响。公众调查显示,监督制约不到位是当前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主要表现有:1、有些监督制度和机制存在"一刀切"、针对性和操作性不强等问题,使之流于形式,特别是对重要部门、关键岗位缺乏有效监督。2、现有监督制度和体系各自为战,相互之间缺乏协调配合的机制和程序,没有形成有效监督合力。3、现有行政问责制度中的问责程序不完善、可操作性不强,纪检监察机关缺少线索来源,导致部分执法人员甚至领导干部违法的情况时有发生。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上述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的问题,调研组认为,要进一步建设法治政府,就应该做到:

(一)进一步增强公务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并使其成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示范和表率。1、加强公务员依法行政意识的培养。学法的内容不仅仅是对法律条文的学习和把握,更应当从法律理念、法治信仰等方面着手,力求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深入全面理解法律权威,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并在工作中学法、用法、懂法、守法。2、加强对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的培养。依法行政观念解决的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对依法行政的认识问题,还停留在抽象静态阶段,依法行政的实现还需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据法律解决行政实际问题的行为能力得到明显增强,使其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能够依法妥善处理各种社会矛盾。实践表明,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的高低直接影响一个地区依法行政的水平。

(二)完善行政执法体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要把法律的实施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1、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合理界定各部门的执法权限,明确执法责任,特别是应当推进综合执法,减少执法的层级,提高基层执法的能力。2、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评议考核,评议考核结果作为执法人员奖励惩处、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3、还要加强执法队伍管理,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个人信息数据库,坚持持证上岗制度,严禁无证执法;坚持动态法律培训,切实提高行政执法素质。

(三)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涉及面广、难度大、要求高,需要一支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的政府法制工作队伍。因此,从整体上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必须加强对政府法制队伍的整体规划和培养,特别是要充分认识基层法治政府建设的必要性与重要性,加强基层政府法制机构建设,适当增加人员编制,不断提高人员素质,减轻基层法制部门的非专业工作负担,使法制机构的规格、编制和人员配备情况与其承担的职责和任务相适应,使政府法制机构能够充分发挥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担负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等作用。

(四)推动法治政府考评体系建设,为法治政府建设确定量化指标。在科学设定考核指标、建立细致可行的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机制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考评的导向作用、强化考评的严肃性并提高考评的实效性。一方面,通过提升公众评价比重,引入第三方考评机制,借助全社会力量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客观公正地对法治政府建设作出评价。另一方面,要切实提高考评的结果应用力度。考核结果由该第三方机构向社会公开。外在的社会压力对地方政府及其部门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无疑是一种巨大的考验;坚持赏罚分明、奖惩并举,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不力的部门,要动真格、严肃追究部门一把手的责任。

xx司法局

20xx年10月25日

推荐督察组内蒙古交警心得体会如何写四

在市局督导检查评分后,我院认真组织广大职工学习,根据要求对医院各个方面的工作进行专项整改活动。通过整改活动开展以来,现将我院自查时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汇报如下:

基础设施方面存在的问题

1、门诊科室存在的问题根据门急、诊科室的管理要求,我院门急诊科没有单独设立,没有固定的业务技能强的急诊工作人员。门急诊医生持证上岗率不高等情况。部分医务人员业务技能不高,不能够对一些常见急救设备进行熟练地掌握和应用,对一些基本急救技术掌握不够熟练。各科室之间配合不够紧密,科室人员之间协作不够。

2、药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药房药品管理工作不到位,过期失效药品仍存在。医务人员业务技能素质不能适应医院的发展要求。医院因工作实际从事药品调剂的人员是非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由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经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培训合格后上岗从事药剂调配。对相关药品调剂知识了解不够,处方调配时把关不严,时有不合格处方调剂发生。

3、对口支援方面

在每个被帮扶周期,重点建设1个特色专科,培训了小儿捏脊,刮痧、针灸等事宜技术。

4、家庭签约服务方面按照国家、省、市下达的目标任务指标,常住居民签约率大到30%,重点人群签约率达到60%,建档立卡贫困户签约率100%,按要求履约。

5、落实补偿政策方面

落实财政对乡镇卫生院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人员经费等专项补助经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均补助不低于国家标准,对村卫生室实行绩效考核制度,以服务数量、质量、患者满意度、任务完成情况等为主要内容,并将结果与财政补助挂钩。

6、村卫生室方面

个别村卫生室存在设备和药品配备不全,收费项目未公示等问题。

1、为确保卫生整改工作顺利进行,达到整改方案的要求,为此成立以院长为首的工作整改领导小组,负责医院整改工作,以提供坚强的领导保障机制。

2、强化医疗质量管理,建章建制,狠抓落实,杜绝医疗事故发生。建立医疗卫生工作整改制度的长效机制。医院每周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对各科室医疗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将检查存在的问题登记在医疗卫生督察表,即时提出整改措施,责任到人,限期进行整改,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整改情况检查。

3、加强职工业务技能培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4、提高医务人员综合素质,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进一步加强职工的思想教育,认真学习医务工作者道德规范,利用每周星期一政治学习和每天晨会时间加强医务工作人员道德素质修养。

5、加强医院卫生环境整治,为患者提供良好的就医环境。我院为进一步改变医院卫生环境,各科室和各人划分承包卫生区域,采取日清扫、周大扫、月评比、季通报等检查形式,对卫生死角、绿化空白、美化缺陷等存在的情况,利用业余时间搞好医院后面卫生死角的清理、绿化,使医院的环境面貌有很大的改变。

6、针对个别村卫生室存在设备药品不全的问题,召开专项会议,统一采购设备药品,统一制作收费项目公示牌,确保村卫生室工作达到检查标准。通过此次医疗卫生整改活动的实施,我院根据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认真完善医疗卫生各方面工作,全面促进和提升医疗服务卫生,严防医疗差错事故和纠纷发生,为群众提供安全、放心的医疗环境,树立医疗行业新风气。

推荐督察组内蒙古交警心得体会如何写五

根据中共**县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县依法治县委发〔2020〕1号)和省、市、县要求,对照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有效做好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切实提高法治政府建设质量和水平,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三次、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充分认识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指出问题的严肃性和整改落实的极端重要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的决策部署上来,牢牢扛起问题整改的政治责任,坚持问题导向,主动认领,举一反三,认真整改,固基础、强弱项、补短板,认真整改解决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不断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二、整改原则

按照“照单全收,直指问题,靶向施策,靠实责任,深入整改”原则,本着“认真对待,认真整改,举一反三,完善工作”的要求,对反馈问题不打折扣,全面认领,逐项整改,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整改任务。

(一)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督察发现短板弱项的严肃性,充分认识认真开展整改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扛起整改政治责任,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扎实整改,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

(二)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彻查整改。紧扣反馈问题,全面“对标对表”,制定完善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任务不漏项、不留死角、不拖“工期”,确保事事有整改、件件有落实。对能够立即解决的问题立行立改,对需长期整改的制定整改计划,倒排工期,逐项落实整改措施。同时坚持点面结合、举一反三,认真梳理各股室、各企业法治政府建设突出问题,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切实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水平。

(三)压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实效。严格落实党委、政府和部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强化责任督查考核,坚持以上率下抓好各股室、企业法治政府建设问题整改工作。各各股室、各企业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整改落实,对整改工作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不相互推诿扯皮,决不允许在整改上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强化督办问责,对虚假整改、数字整改、纸上整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

(四)坚持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将整改工作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与打好三大攻坚战和全面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相结合,坚持标本兼治,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落实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新部署,统筹做好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各项工作,建立健全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及各协调小组和办公室组织机构,强化组织保障。全方位审视和改进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薄弱环节,推动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接放管服”改革,积极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建设创建,严格落实甘肃省法治政府建设重大责任事项约谈和挂牌督办办法、重大违法行政问题线索调查核实转交办法,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督察甘肃省反馈问题五方面21个;实地督察天水市反馈问题17个,其中天水市(含秦州区、麦积区)10个、秦安县7个。针对这38个问题,制定以下110项整改措施。

(一)实地督察甘肃省反馈问题

中央依法治国办从“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需要继续深化”“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还不到位”“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和决策机制有待完善”“行政执法能力和规范化水平有待提升”“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等五方面反馈21个问题。

问题1:一些地方和部门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学习领会不够,对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必要性、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建设法治政府目标任务缺乏责任感、急迫感。

整改措施:1.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特别是《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及省、市、县实施方案列入党政机关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内容,进行1次集中学习;2.就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及省、市、县实施方案组织专题法治讲座;3.将中央、省、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列为党政机关政治理论学习必学内容,进一步加强学习。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整改时限:6月底。

问题2:有的领导认为法治政府建设只是政府的工作,甚至是法制部门的事,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关心、不重视。有的地方把法治政府建设等同于一般性的常规工作,没有作为本地区本部门的重要工作去谋划和推进。

整改措施:1.局务会议和各股室每年至少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3次;2.县政府及部门按年度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或要点;3.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党委(党组)绩效考核和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加大考核权重。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3:少数地方对中央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总体部署和目标要求不熟悉、不了解,对法治政府建设没有明确思路和计划。

整改措施:1.各股室、各企业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及省、市、县实施方案进行全面自查整改;2.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法治督察。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工业股。

整改时限:6月底。

问题4:一些业务部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没有把法治工作与业务工作摆在同等位置,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现象。

整改措施:1.各股室、各企业对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进行自查整改;2.开展1次党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专项督察。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工业股。

整改时限:6月底。

问题5:少数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法治观念淡薄。仍然习惯于凭主观、靠经验决策。

整改措施:1.严格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宪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组织开展专题学习;2.开展“七五”普法总结验收,谋划“八五”普法工作;3.严格落实重大决策有关程序规定,提高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4.落实重大决策目录制度,实行清单管理。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6:有的地方党政机关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思想认识、工作力度、责任传导层层递减,存在“上热中温下冷”现象。

整改措施:1.严格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建立健全压力责任传导机制,压紧压实工作责任;2.将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公务员年度考核内容。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7:一些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不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动性不强,上级不督察检查就不过问、不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整改措施:1.各乡镇、各部门对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进行自查整改;2.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职责情况专项督察。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综合股。

整改时限:6月底。

问题8:有的地方党委履行推进本地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职责落实不到位,对本地区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不细不实,对重大法治问题没有及时研究处理,没有按要求听取本地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没有主动按规定对本地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督察检查;部分地方党委理论中心组没有严格落实集体学法制度,没有或很少学习国家法律法规。

整改措施:1.县委常委会每年至少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2次,按要求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2.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度法治督察工作;3.严格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加强对国家法律法规的学习;4.将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情况列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9:有的地方政府履行本地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落实不到位,没有按要求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按要求公开本地区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一些地方政府目标考核指标体系中法治政府建设比重偏低。

整改措施:1.县政府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2.通过门户网站或其他政务公开渠道,公开县政府及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3.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政府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体系中的比重;4.持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10:有的地方政府部门履行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落实不到位,没有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有的甚至没有制订实施规划和年度计划:个别部门制订的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计划、工作要点照搬照抄政府和上级部门文件,内容缺乏针对性,难以落实。

整改措施:县政府部门按要求制定实施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结合部门实际,增强规划和计划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11:一些地方制定重要规范性文件没有遵循规定的程序,有的起草前没有进行充分评估论证;有的虽然进行了合法性审核,但存在“走过场”、“赶会”现象,甚至个别规范性文件在合法性审核后依然存在越权设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问题;个别地方将应当主动公开的规范性文件定为依申请公开文件。

整改措施:1.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有关规定,将评估论证、合法性审核作为必经程序,加大合法性审核力度,杜绝越权设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问题;2.县政府及部门通过门户网或其他政务公开渠道,主动公开所有规范性文件;3.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1次自查清理。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综合股。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12:一些地方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不健全,有的未依法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有的在制定相关制度时没有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本地区、本部门重大决策事项范围、内容和程序。一些地方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未按规定进行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

整改措施:1.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机制;2.县政府及部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重大决策事项范围、内容和程序,增强针对性、可操作性;3.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有关规定,把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作为必经程序。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13:各地在制定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不同程度地存在征求公众意见渠道不畅、范围不广问题,公众意见因缺乏有效的意见反馈机制和平台无法得到有效体现。

整改措施:1.县政府及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进行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拓宽和畅通征求公众意见渠道,扩大征求意见建议范围;2.涉及社会管理事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过程中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不少于30日;3.在制定对企业切实利益或者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听取有代表性的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以及律师的意见;4.建立健全征求意见建议记录制度和采纳情况反馈机制。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14:行政执法中重实体、轻程序的问题在一些地方较为突出,存在不遵守法定期限、未保障当事人陈述申辩或听证等程序救济权利、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程序缺失、违规代收代缴罚款等问题。有的地方在征收土地、房屋时,征收范围不明确,或者不履行法定程序损害被征地农民权益。

整改措施:1.全县行政执法机关对照问题自查整改;2.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专项督察,将土地、房屋征收行为列为督查重点;3.按年度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不断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行为;4.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加大对违法或不当执法行为纠错力度。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综合股。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15: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够,一些地方行政执法信息公示不及时、不规范,一些执法部门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未严格进行法制审核。

整改措施:1.全县行政执法机关对照问题自查整改;2.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专项督察。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16:“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在一些地方流于形式,监督抽查结果没有得到充分应用,跨部门联合开展随机检查在基层尚未完全落地。

整改措施:1.全县行政执法机关对照问题自查整改;2.对“双随机、一公开”和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察。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综合股。

整改时限:6月底。

问题17:一些部门行政应诉能力不足,出庭应诉人员不能准确把握案件争议焦点,不能针对原告诉求提出合法合理的答辩意见。

整改措施:1.通过召开工作会议、通报典型案例、加强日常指导、开展业务培训等多种方式提升行政应诉人员应诉能力;2.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3.充分发挥行政机关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推荐督察组内蒙古交警心得体会如何写六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切实抓好督察整改,根据第二轮第一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如下。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要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紧紧围绕建设“五个中心”和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把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作为重要契机和强大动力,从严压实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坚决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支持服务“六稳”“六保”,有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统筹兼顾,系统整改。坚持推动督察整改和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相结合,加快推进第一轮、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采取有力措施逐条逐项整改,确保全面覆盖、应改尽改。

  (二)实事求是,科学整改。坚持问题导向与科学治污相结合,紧密结合上海实际,以控制环境风险、消除环境影响为基本出发点,统筹考虑整改目标的可达性、整改措施的可行性、整改时限的合理性,科学制定整改措施,积极稳妥推进整改工作。

  (三)举一反三,全面整改。坚持即知即改与常态长效相结合,严格立行立改,强化常态长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注重解决深层次矛盾、结构性问题和体制机制性障碍,以整改促进优化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督察反馈意见全面整改到位。全面推进督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24项具体问题整改,2020年底前完成11项,2024年底前全部整改到位。督察期间交办的2481个信访件(目前尚有66个未办结)2020年底前基本办结和阶段性办结。继续加快推进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

  (二)生态环境质量持续稳定改善。到2020年底,全面完成我市“十三五”规划和污染防治攻坚战明确的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到2025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稳步提升,力争实现大气主要污染物的达标;主要河流断面水质优iii 类水体比例达75%左右,河湖水生态系统功能逐步恢复;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5%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95%以上;森林覆盖率达19.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9.5平方米,湿地面积总量维持在46.46万公顷以上。

  (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对照最高标准、最好水平,进一步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上海市生态环境治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一)提高站位,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排头兵、先行者的政治责任

  1. 坚定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通过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形式深入学习,做到学懂弄通做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坚定不移地走高质量发展之路,坚决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到位。

  2. 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分工协作、共同发力。修订《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健全完善职责清晰、分工合理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体系。出台我市《关于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实施意见》,加快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走出一条符合超大城市特点和规律的生态环境治理新路。

  3. 健全完善生态环保督察机制。制定《上海市实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办法》,组织开展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推进例行督察,加强专项督察,严格督察整改。构建督察整改效果评价体系,完善整改项目验收、销项制度。

   (二)聚焦重点,坚决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1. 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加快推进中小燃油燃气锅炉提标改造,2020年9月底前完成剩余改造任务。扎实推进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现工业炉窑稳定达标排放。开展新一轮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深化治理工作,2020年底前完成我市20%重点企业深化治理工作,2022年底前全部完成。按照一厂一策、分步实施原则,持续推进宝钢、上海石化等重点企业大气污染治理。加大国三柴油货车淘汰力度,分步推进实施国三柴油货车扩大限行措施,加快淘汰国二及以下老旧非道路移动机械。加强车船油品质量的监管执法,坚决有力打击“黑汽柴油”违法犯罪活动。持续做好加油站、汽修、扬尘、餐饮等社会源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2. 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深化河湖长制,2020年底全市河道基本消除劣v类水体。大力推进竹园、宝山泰和、嘉定安亭、崇明城桥等一批污水处理设施改造和建设工程,持续推进市政管网雨污混接改造,加大市政泵站截污改造力度,优化排水设施运行管理。加快推进天山、泗塘、曲阳、桃浦、龙华和长桥污水处理厂初期雨水调蓄工程,推进苏州河深层排水调蓄管道系统工程试验段建设。全面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健全完善长效运行管理机制。推进海绵城市试点建设,2020年底建成区的20%区域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3. 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完成全市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编制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推动解决突出土壤污染问题的实施方案》,深入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控,抓好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严格监督执法,依法推动我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推进南大、桃浦土壤修复试点。坚持处置与利用相结合,规范河道疏浚底泥还田、还林行为,完善常态长效监管机制。持续推进“198地块”减量化工作,加强减量化复垦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不符合耕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地块,不用于耕种,依法进行分类管理,保障减量化复垦地块后续安全利用。

  4. 扎实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一步巩固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实效,着力完善全程分类体系,加快完善生活垃圾末端分类处置设施,健全可回收物回收体系,持续引领垃圾分类新时尚。加快推进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2020年底建成老港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实施我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的强制使用制度,2020年底前建成嘉定、浦东、松江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程。加快推进松江小昆山、金山漕泾、金山新江等非正规垃圾填埋场(堆放点)排查整治。

  5. 加强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2020年底前完成金山地区新一轮区域环境综合整治,推动区域环境质量明显好转。全面推进振华重工长兴基地环境综合治理,强化崇明生态岛环保监管力度,设立崇明区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加强对海洋装备领域的环保监管、指导和服务,深入推进嘉定区涉重金属企业规范化整治,加快推进宝钢钢渣堆场综合整治。加强我市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范围内的环境违法问题清理整治工作,完成罗泾码头、长兴岛第二发电厂灰场等整治工作。以点带面,积极推进道路交通噪声专项治理。

  (三)源头防控,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

  1. 实施空间分类管控。建立全域全要素国土空间管控体系,逐级落实“四条控制线”(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城市开发边界和文化保护控制线)管控体系,强化底线约束。开展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勘界,细化落实管控机制。印发《上海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持续深化分类分区管控要求,指导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并将该实施意见作为区域规划编制、产业布局和政策制定的重要依据。坚持保护优先,依法依规严格管控长江口滩涂开发活动,加大长江岸线保护力度。

  2. 优化调整产业结构。持续推进重点行业结构调整,加快淘汰“三高三低”企业,加快零散化工业企业向专业园区集中。加快推进“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落地,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推动产业布局优化。推进传统产业绿色升级,提质升级现有循环化园区,提升行业清洁生产整体水平。加快推动吴淞、吴泾、高化、南大、桃浦等重点区域以及星火、金山二工区等工业区的转型升级。

  3. 优化调整能源结构。加强煤炭控制,确保完成“十三五”减煤目标,2020年煤炭消费总量较2015年下降5%以上。全面完成中小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和工业窑炉排放治理,逐步推动30万千瓦公用煤电机组改造。完善全市天然气“一张网”供应布局,有序推进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建设。

  (四)以人为本,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环境问题

  1. 加大信访交办件的核查和盯办力度。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责任落实体系,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包括已办结和阶段性办结)的核查工作。对存在问题和整改不到位的信访件,建立督办和盯办工作机制;对未办结的信访件,制定整改方案并积极落实整改措施,做好群众的安抚和解释工作。

  2. 着力解决历史遗留和老大难问题。对交通噪声污染问题,各区、各有关部门认真开展排查,对污染严重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制定整改计划、落实相关措施、有序推进整改;对历史遗留的非正规填埋场问题,结合实际,科学评估,落实风险管控等相关要求,确保不产生次生环境污染。

  (五)改革创新,持续提升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

  1. 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加大对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侦办、起诉和惩处力度,健全生态环境部门和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件移送、联合调查、案情通报等协调配合制度。加大对车辆、船舶等使用燃油质量的抽检力度,强化对企业污水超标纳管、燃油锅炉超标排放等执法监管力度,加强对危险废物利用单位的监督管理。分类推进码头环保设施建设运行专项整治,健全完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长效管理机制,持续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违法问题巡查检查,依法依规惩处各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2. 完善环境治理机制。加快建立以排污许可证为核心的污染防治管理体系,全面落实企业治污责任,加强排污许可证证后执法监管和“三监”联动。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进一步完善执法裁量权行使规则,健全宽严相济的执法机制。大力推进环评审批制度改革,加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落实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公益诉讼制度。完善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制度,建立完善环保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3. 加强环境治理能力建设。加快建设全要素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体系,完善重点园区特征污染物监测体系建设。全面推进生态环境“一网通办”“一网统管”,加快推进生态环境事项全程网上申报,加快普及“不见面”审批和网上服务,推动落实智慧监管。出台我市第三方环保服务规范,积极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鼓励支持第三方诊断服务、综合治理托管等新模式、新业态。

  4. 深化完善区域污染联防联控。坚持共保联治、共建共享,完善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协作机制。加大协同联动力度,重点推动区域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联动、柴油货车污染协同治理、太浦河水质预警联动、跨界水体联保联治。制定《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生态环境专项规划》。在示范区内率先建立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执法的环境监管体系,启动示范区“智慧环保”平台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上海市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并承担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职能,由市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市政府主要领导任常务副组长,相关市领导任副组长,市委、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统筹领导整改工作,并指导各区、各有关部门抓好整改。领导小组设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整改工作的综合调度、跟踪督办。各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健全整改工作组织领导体系,建立高效工作机制,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抓部署、抓协调、抓督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格局。

  (二)严格督察指导。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调度,及时掌握整改工作进展,确保有序推进。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要建立月调度、季通报、年考核的工作制度,适时采取专项督察、明察暗访、第三方评估监督等措施,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导督办,推动问题逐项整改、逐个销号。对整改推进不力、进度明显滞后、问题仍然突出的,予以通报、督办、约谈。

  (三)严肃责任追究。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4个责任追究问题,深入调查核实,厘清责任,严肃问责。问责方案报经市委同意后组织实施,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加大对整改工作的责任追究力度,对整改不力、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依纪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强化信息公开。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充分运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平台,及时宣传督察整改情况,主动接受监督,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对整改不力、问题突出的地区和部门,加大曝光力度,动员全社会参与和监督,形成整改合力。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做好相关预案,加强舆情引导,妥善应对。

推荐督察组内蒙古交警心得体会如何写七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对标《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督察反馈意见,现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以整改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为契机,推动各地各部门切实落实党委领导责任、政府主体责任、部门主体职责,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力度,在“晒比拼超”活动中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渭南,为谱写全市新时代追赶超越发展新篇章、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视程度不均衡。一是法治政府建设主体意识不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到位,有的领导干部站位不高,没有突出党委统筹协调法治政府建设职能,认为法治政府建设是司法行政等政府部门的事情,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二是有的领导干部缺乏法治思维和相应法律素质,不习惯和不善于运用法治方式解决矛盾与棘手问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能力亟待加强。

整改措施: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

2.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有关汇报,制定法治政府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问题。

3.认真落实《陕西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陕办发〔2018〕3号)和市委办《渭南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渭市办字〔2018〕22号),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度述职内容,探索在部分市直单位、县(市、区)建立党委(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试点机制。

4.积极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充分发挥先进标杆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

5.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提高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行政工作人员对法治政府建设全局性、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

6.举办党政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推动法治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7.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政府建设思想,将人民满意度和群众参与度作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的重要指标。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依法治市办

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12月底前

(二)制度建设水平有待提高。一是政府及政府各部门出台的文件之间有“打架”现象,存在未经合法性审查的情况。二是行政审批改革中出现不衔接、不配套的问题。

整改措施:

1.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所有规范性文件出台前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核,重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进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并由集体审议决定;加强备案审查信息化建设,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2.加大审批制度改革力度,推进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根,加快审批事项向行政审批局移交进度,完善许可与监管相衔接机制。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继续压减行政许可事项,清理简并多部门、多层级实施的重复审批;建立完善信息共享机制,整合政务服务相关信息系统,推动部门基础数据共享;深化“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办理和审批服务便民化,推行“综合窗口”服务模式。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审批局、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整改时限:12月底前

(三)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落实不够。市县乡村各级法律顾问制度虽然已经建立,但实际发挥作用有限,经费保障不足、“顾而不问”的问题在较大范围普遍存在。

整改措施:

1.严格落实《陕西省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陕办发〔2017〕38号)和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渭市办发〔2019〕2号),健全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机制。

2.畅通领导干部与法律顾问沟通机制,推进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提升政府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等涉法事务服务质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3.在全市推进镇、村法律顾问制度普遍落实,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乡村治理、公共服务和矛盾排查化解中的重要作用。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9月底前

(四)执法不规范现象仍然存在。一是个别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简单粗暴,存在乱执法、选择性执法现象。二是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尚未落实到位,执法记录仪因经费问题配备不足,基层执法人员主动使用执法记录仪的意识不强。

整改措施: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现市县执法单位全覆盖,加快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指标体系工作任务。

2.加强行政执法的监督考核、问责力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水平和依法执法意识。

3.结合执法实际制定装备保障标准,提高行政执法质量。

4.推动各层面执法信息系统整合,统筹采集和应用有关执法信息,推进与社会征信系统的衔接;加大信息化、智能化监管手段的应用使用,提升对新兴领域和网络市场的监管实效。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市委网信办、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7月底前

(五)政府信息公开存在不到位现象。一些与人民生活相关的政府规范老百姓还不知道,网上查不到,询问不告诉,申请不理睬。

整改措施:

1.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拓宽公开的领域和范围,及时、准确、全面、具体地公开政府信息,增强政府公信力。

2.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确定、社会评议、工作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推广适用答复示范文本,做好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加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提升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政务服务(便民服务)中心的政府信息查阅服务水平。

3.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持续开展各种形式的政务公开活动,提高政务公开的社会效益。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6月底前

(六)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亟待加强。一是部分区县党政负责人,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一线行政执法人员共36人进行基本法律常识测试中,60分以上的只有16人,基层执法人员法律素养亟须加强。二是基层执法力量不足,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执法队伍存在较为严重“老化”现象。三是基层执法人员的身份有待进一步规范。环保系统共340余人具有执法资格证,但约40%是工人身份,48%是事业编制,只有12%具有公务员身份。

整改措施:

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大力推进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领域的市县综合执法机构改革,坚持执法力量向基层下沉,加强基层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执法梯队力量建设,加大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2.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广泛开展教育培训,不断提升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正规化、规范化、职业化建设水平。针对基层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普遍偏低问题,制定出台专项培训规划,建立可量化、可操作的考核指标体系,进一步细化奖励、问责办法,以考核倒逼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和能力提高。

3.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严把执法人员入口关。

牵头单位:市委编办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长期

(七)行政诉讼存在“一低一高”问题。一是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明显偏低。二是行政机关败诉率相对较高。

整改措施:

1.健全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机制,建立行政负责人出庭制度,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逐步解决行政诉讼“民告官不见官”的问题。

2.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培训,努力提高新形势下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3.行政机关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监察监督、司法监督,发挥社会舆论监督的作用,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和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工作。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中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12月底前完善机制,长期

(八)营商环境需要进一步改善。一是民营企业家普遍反映,政府主动为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纾难解困说得多、做得少。二是政府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对维护民营企业公平竞争环境做得不够;有的政府项目仍存在拖欠工程款、“新官不理旧账”的问题。

整改措施:

1.修订完善渭南市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制度,完善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大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公平发展。

2.深入推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10+2”行动和三年行动计划,开展规范涉企收费、诚信体系建设、规范中介服务、优化便民服务、促进政策落地落实等5大专项行动,努力打造“三有四化”(服务有温度、市场有活力、发展有特色,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

3.认真落实《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陕市监发〔2020〕54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不公平、不合理的相关政策措施清理废除力度,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

4.持续压减工程建设、水电气暖、不动产登记等重点领域审批时限。降低企业信贷难度和成本,优化企业纳税服务。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降低企业运行成本。

5.加大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力度,扎实开展清欠工作,促进民营企业加快复工复产;督促完善还款计划,落实还款资金来源,提升政府诚信度和公信力。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办、市税务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12月底前完善机制,长期

(一)安排部署阶段(5月底前)。通报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督察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工作任务分工、措施要求和整改时限,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和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二)整改落实阶段(7月中旬前)。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各级各部门针对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督察指出的共性问题和具体问题,严密统筹谋划,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办加强督促指导,跟踪掌握整改情况。

(三)督导评估阶段(7月中旬前)。对各级各部门报送整改情况、追责问责情况进行梳理汇总、评估核查,形成我市整改情况报告,上报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

(四)巩固深化阶段(12月底前)。各级各部门坚持问题导向,以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督察指出的问题为重点,举一反三,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梳理总结经验、完善制度机制,提升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一)强化责任担当,狠抓整改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下沉我市督察是对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一次全面精准把脉,也是对我们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一次“政治体检”,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开展整改的必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扎实推进,高标准、高质量整改落实督察反馈问题。市委依法治市办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督察发现的问题,对该问责的严肃问责,筑牢筑紧守责尽责、失责追责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工作机制,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

(二)坚持对标对表,按期完成任务。中央依法治国办将视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督察“回头看”。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要对照反馈问题清单和整改任务,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整改任务不漏项、不留死角、不拖“工期”,确保事事能整改、件件有落实。各地各部门整改情况书面报告于7月6日前报送市委依法治市办。整改情况报告要明确整改措施制定情况、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未完成情况的原因分析及整改落实到位承诺等。

(三)强化工作结合,建立长效机制。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督察整改工作,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等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要举一反三,针对疫情防控中暴露出的问题,研究提出问题整改的法治举措,建立健全各项机制,进一步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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