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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写监测站严真细实快心得体会和感想(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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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写监测站严真细实快心得体会和感想(7篇)
2023-01-13 17:05:49    小编:ZTFB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描写监测站严真细实快心得体会和感想一

严格按照县脱贫办要求,每月开展动态调整工作,切实做好脱贫户的动态监测工作,严格审核数据质量,做好系统内贫困人口自然变更和扶贫对象信息采集录入和信息更新等工作。

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将脱贫户分为一般监测户、重点监测户、边缘脱贫户三类,进行分类管理。

对家庭有较大的医疗、教育等开支,返贫可能性较大的脱贫户,帮扶措施为:加强走访,随时关注,能享受的政策“应享尽享”,家庭中有劳动力的,积极推进产业扶贫或推荐就业。对家庭无较大的医疗、教育等开支,返贫可能性较小的脱贫户,帮扶措施为:加强走访,巩固已享受的政策,继续推进产业扶贫,加强劳动技能培训,鼓励自主就业。对于无返贫风险的脱贫户,帮扶措施为:按期走访,给予生活、生产上的关心和帮助,继续享受原有政策,帮助其建立良好的生活习惯并进行感恩教育。

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和“一超六有”对已脱贫户进行持续扶持,按照“在攻坚期内原有支持政策保持不变”的规定,继续落实相关政策,对原安排帮扶项目未实施完的脱贫户,按照贫困退出政策继续实施,确保其稳定脱贫;对原享受政策的脱贫户坚持脱贫不脱政策的原则继续享受原政策。

对已经脱贫的群众,帮扶干部要定期上门回访,建立档案进行跟踪,准确掌握其脱贫后的生产生活状况,持续增强其“造血”功能,加大对脱贫户的技术和产业扶持,打牢不返贫的产业基础,让脱贫户有持续、稳定收入,切实做到让贫困群众思想观念有转变、环境条件有变化、劳动技能有提升,有稳定的收入渠道,彻底防止脱贫户返贫。

对摘帽村已实施的产业帮扶,继续给予大力支持,积极扶持致富带头人,同时继续探索发展新路径,打造新产品,促进资源良性发展。对未完成的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继续按原有政策加强建设,同时充分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发挥乡贤道德感召力量,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守望相助、崇德向善的文明村风,为群众稳定脱贫致富创造良好的环境。

描写监测站严真细实快心得体会和感想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贵州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建立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办法》(黔扶领〔2020〕11号)、《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通知》(黔扶领办函〔2020〕4号)、《中共黔东南州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黔东南州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黔东南党办发〔2020〕1号)等通知要求,建立健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落实“四个不摘”,有效防止边脱贫、边返贫,不断巩固提升我县脱贫成果,特拟定本工作方案。

(一)监测对象。以家庭为单位,主要监测建档立卡已脱贫的不稳定户,收入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边缘户。

(二)监测范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国家扶贫标准1.5倍左右的家庭,以及因病、因残、因灾、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或其他原因等引发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的家庭。监测对象规模一般为建档立卡人口的5%左右。

(三)监测内容

1.农户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导致的返(致)贫风险监测。由县扶贫办根据农户实际情况和工作实际,会同相关部门对农户“一达标”情况进行监测,评估因收入、支出导致的返(致)贫风险。(牵头单位:县扶贫办(县移民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工信局、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2.吃、穿等基本生活保障有困难导致的返(致)贫风险监测。重点对孤寡老人、孤儿、残疾人等生活不能自理或其它丧失劳动力的特殊困难群体,持续跟踪基本生活保障情况,做好备案。(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残联、县水务局、县卫健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3.生产经营监测。对当地畜牧业、种植业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监测,因牲畜疫情、农作物种植面积受自然灾害影响过大等可能导致农户生产经营性收入降低的风险,应积极评估影响范围影响程度,纳入返(致)贫风险监测。(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政府办(原金融办),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4.扶贫产业项目带贫不力导致的返(致)贫风险监测。对收益骤减、项目效益不高、扶贫带贫效果较差的产业项目,县扶贫办及时组织项目关联脱贫户收入达标风险评估,对存在生产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利益分红)风险的脱贫户开展监测。(牵头单位:县扶贫办(县移民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财政局、县政府办(原金融办),各乡镇党委、政府)

5.义务教育阶段辍学监测。将义务教育阶段辍学或失学的农户纳入监测,将九年制义务教育外的建档立卡贫困生教育资助落实情况纳入监测。(牵头单位:县教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6.基本医疗保障监测。跟踪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覆盖情况,遏制农户因病返(致)贫风险。(牵头单位:县卫健局、县医保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7.饮水安全监测。以饮水安全保障为重点,加强水质安全监测和供水稳定性监测,建立农村公共饮水设施维护公约,对因供水设施故障、自然灾害和季节性供水困难等所引发的饮水保障问题开展监测。(牵头单位:县水务局,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8.住房安全监测。定期采取排查和农户申请相结合的方式,以保障农户现居住住房安全为重点,对农村住房进行动态监测,排查发现有住房安全隐患的农户。(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扶贫办(县移民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9.自然灾害、安全事故等导致的返(致)贫风险监测。依托民政、应急等安全监管部门灾害监测,结合救灾救济工作措施与成果,对受灾范围内的建档立卡农户返(致)贫风险开展监测。(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扶贫办(县移民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10.特殊农户监测。对有涉毒、涉邪等人员的建档立卡家庭开展监测,督促相关部门依据法律打击犯罪的同时,落实其他家庭成员帮扶措施,确保不漏一人。(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四)监测程序。以乡(镇)级为单位组织开展,采取农户自愿申请、部门预警监测、乡村干部走访排查、对象认定录入、实行动态管理等方式进行。

1.农户自愿申请。由农户向村“两委”提出书面申请,农户申请不属于必要条件。

2.部门预警监测。相关行业部门针对因病、因残、因灾、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易返贫致贫关键因素,动态开展预警,分析研判其返贫致贫风险区域和对象,及时提供给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乡镇开展走访排查。

3.乡村走访排查。在农户申请和部门监测的基础上,由村“两委”召开会议,在预警监测对象范围内,集体研究确定初步名单上报乡镇。乡镇组织驻村工作队、帮扶干部、网格员入户走访,共同研判返(致)贫风险,纳入预警监测对象上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4.对象认定录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预警监测对象后,提请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进一步研判,确定预警监测对象名单,组织落实相关干预帮扶措施。县乡负责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开展持续跟踪监测。

5.实施动态管理。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根据预警监测对象需求,精准制定相应的帮扶干预措施,并逐一建立工作台账。县扶贫办跟踪预警监测对象,待监测对象情况缓解稳定后,提请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判认定,移出预警监测名单,县扶贫办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予以调整。对返贫风险已经消除的检测对象,在系统标注后保留信息。

(一)继续落实增收政策。把产业扶贫和就业扶贫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和帮扶监测对象的重要措施,坚持产业革命不松劲,全面落实产业选择、培训农民、技术服务、资金筹措、组织方式、产销对接、利益联结、基层党建“八要素”并贯穿脱贫攻坚始终。

1.全力推进产业扶贫。一是认真落实产业扶贫政策,围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和贫困户持续增收的目标,大力发展“十大”特色农业产业,紧盯林下产业,大力推进林菌、林药、林鸡、林蜂等短平快产业,按照精准到村到户和“造血式”扶贫的要求,对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脱贫户,继续落实产业扶贫资金和项目。二是建立健全产业扶贫利益联结机制,大力抓好农产品产销对接,大力培育壮大农业经营主体,不断扩大产业扶贫项目对贫困群众的覆盖面,加快发展对已脱贫人口稳定脱贫有明显带动作用的种养植(殖)业、农产品加工业、特色手工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以及森林康养、林下经济,不断延伸生态产业链。三是对无新型经营主体带动的出列村和脱贫户,要做好技术指导和市场销售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组织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能职责及时研究、落实产业扶贫相关政策,实现有产业发展能力和意愿的脱贫户通过发展扶贫产业稳定增收。四是对具备产业发展条件的监测对象,加强生产经营技能培训,因地制宜动员引导其参与10大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增加劳动务工、入股分红等收益。对有发展意愿但缺乏资金的监测对象,提供小额扶贫信贷、“脱贫成效巩固提升e贷”等金融政策支持。对有劳动力但无生产资料的监测对象鼓励发展易地产业。对财政扶贫资金、涉农整合资金等投入扶贫项目形成的村级集体资产,可按不同比例优先支持贫困户和监测对象发展。(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责任单位: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财政局、县工信局、县扶贫办(县移民局)、县政府办(原金融办),各乡镇党委、政府)

2.全力推进就业创业扶贫。一是依托杭州市和省州内中心城市,推动就业意愿、就业技能与就业岗位精准对接。继续提供公共就业服务,积极开展帮扶,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开展多形式就业培训,提高培训针对性;多渠道发布就业信息,并作好就业全过程服务、管理工作。二是县人社局负责牵头组织就业扶贫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及时研究、落实就业扶贫相关政策,实现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脱贫户通过就业创业稳定增收。围绕贫困群众发展扶贫产业需要,组织贫困家庭劳动力开展实用技术和劳动技能培训,确保每个有培训意愿的贫困人口都得到针对性的培训,采取案例教学、田间地头教学等方式进行实战培训,增强稳定脱贫致富本领。三是对有劳动能力和就业培训意愿的监测对象,加大劳动技能培训,实现技能培训全覆盖,提供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时效性,确保掌握一门以上技能。优先组织劳务输出,增加工资性收入。对外出意愿不高的监测对象,优先推荐到当地园区、企业和扶贫车间等就业,鼓励就近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和扶贫项目建设。对弱劳动力中有就业意愿的监测对象,积极安置其参与保洁、治安、护路、管水等公益岗位工作。对有创业意愿并有一定创业条件的监测对象,按规定落实税费减免、资金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政策。(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有关县直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

(二)全面落实“3+1”政策。一是认真落实教育扶贫政策,继续做好义务教育阶段脱贫户子女控辍保学工作,保障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的适龄儿童和少年全部在校、符合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和少年全部送教上门;落实脱贫户学生资助政策,实现应助尽助。县教科、人社等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及时研究、落实教育扶贫相关政策,实现人人有学上、上学有保障。二是认真落实健康扶贫政策,继续加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动态监测和精准参保,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制度覆盖范围,实现应保尽保;确保个人参保定额资助全部到位;落实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即时结报等政策;加强县、乡(镇)、村医疗机构管理和标准村卫生室建设,选派合格村医,提高服务质量。县卫健局和县医保局要根据职责及时研究、落实健康扶贫相关政策,确保脱贫户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纳入三重医疗保障全覆盖,基层医疗机构基本满足看病需要。三是对农村危房改造实行动态管理,对脱贫户开展住房安全保障全覆盖排查,坚持住人的房屋要安全、不安全的房子不住人,确保脱贫户住上“安全房”“放心房”;对因灾造成房屋受损或新增4类重点对象等情况,要及时查缺补漏,建立改造台账,发现一户、解决一户。县住建局要根据职责及时研究、落实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确保脱贫户都有安全住房。四是持续巩固饮水安全保障工作成果,进一步压实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三个责任”“三项制度”,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立农村饮水工程长效管护机制;及时查缺补漏,确保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到位。县水务局要根据工作职责及时研究、落实水利扶贫相关政策,实现户户安全饮水有保障。(牵头单位:县教科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三)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一是要紧紧围绕着力构建基本公共服务、培训和就业服务、文化服务、社区治理、基层党建“五个体系”建设要求,进一步压实责任,制定工作方案,细化责任清单,强化后续扶持。县扶贫办要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今年6月底前全部搬迁入住。要按规定完成旧房拆除、复垦复绿工作;要继续推进后续扶持调度、协调、督查、联动机制落实;要根据职责及时研究、落实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相关政策,实现搬迁群众“搬得出”向“稳得住、能致富”转变。二是以安置点为单元,组织开展拉网式“回头看”,重点针对教育医疗保障、就业增收、搬迁人口稳定居住、特殊困难家庭帮扶、承包地流转开发和受益、各项后续服务等开展“回头看”,确保搬迁户搬得出、稳得住。三是利用农民讲习所等开展教育培训,重点培育搬迁群众感恩意识,提升搬迁群众工作技能,培养搬迁群众市民意识等,帮助尽快实现农民向市民的转变,尽早适应城镇生活。加大同新闻媒体、科研机构和社会各界的沟通协作,宣传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定期通报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进展,讲好搬迁故事,宣传典型经验和典型人物,强化舆论正面导向,营造积极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县扶贫办(县移民局)、县人社局、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教科局、县卫健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四)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2018-2020年),以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为目标,动员各方力量,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不断提高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1.美化乡村生产生活环境。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大力推进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推动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促进城乡资源良性运行,实现城乡融合发展。打造“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小康行动计划升级版。加快推进“厕所革命”,因地制宜普及不同类型的卫生厕所。加快推广农户生活污水分散式处理技术。探索建立村庄保洁制度。建立农村垃圾处理机制。持续开展贫困村改水、改厕、改厨、改圈等,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水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县工信局、县环保局、县扶贫办(县移民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2.树立新时代乡村文明新风尚。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国梦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发挥好新时代农民讲习所、道德讲堂等阵地作用,强化感恩教育,引导农村群众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坚持正面引导、强化教育引导,对积极参与村内公益事业、保持良好生活和卫生习惯、营造优良文明家风等的家庭给予奖励。积极推行移风易俗,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手抓,全面提升农民群众精神风貌,大力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不断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3.构建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增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能力,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不断拓宽自治范围和途径,丰富自治内容和形式。深入推进村务公开制度,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脱贫攻坚重大建设事项、财务收支、集体经济发展状况、公益事业等进行公示,加强农村法治建设,以法治扶贫为抓手,加快推动扶贫与扶志相结合,凝聚向上向善的强大正能量。充分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发挥乡贤道德感召力量,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守望相助、崇德向善的文明乡风。发挥基层党员干部在讲文明、树新风等方面的示范作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扎实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全面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推行村级事务阳光工程。组织文明单位履行社会责任结对帮扶贫困村。(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扶贫办(移民局)、县民宗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4.建立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护长效机制。大力推广自建、自管、自营等以工代赈方式,引导农村群众通过投工投劳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工作指导,督促地方切实组织和动员当地贫困群众参与工程建设,改善贫困乡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劳务报酬发放比例,推动以工代赈回归政策初衷。积极探索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护长效机制和项目资产管护收益提留机制,增设公益岗位,增加农民的工资性收入和资产性收入。(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委,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卫健局、县民宗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扶贫办(县移民局)、县工信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五)强化综合保障政策。一是各乡镇要精准落实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做到应保尽保,杜绝“一兜了之”;全面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救助和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避免返贫;认真落实养老保险政策。二是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负责根据职责及时研究、落实兜底保障相关政策,确保脱贫户稳定实现“不愁吃、不愁穿”目标。三是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全面落实农村低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特困人员救助等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对因灾、因病、因残、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意外变故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及时落实相应的政策帮扶支持,适度提高临时救助额度,一段时间后生活仍然困难的,按规定纳入低保范围。(牵头单位: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六)深入推进社会扶贫工作。一是要进一步加强与东部帮扶城市杭州西湖区的沟通协调,围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建立扶贫长效机制,结合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的相关要求,确保东部帮扶城市持续加大对我县的帮扶力度,继续在资金投入、人才支援、产业合作、招商引资、消费扶贫,劳务协作等重点领城加大工作力度。县扶贫办要牵头研究、落实好东西部扶贫协作相关政策,进一步提高协作成效。二是鼓励引导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采取定向或包保等方式加大对监测对象的帮扶力度。动员组织各类社工机构、志愿服务团队、社会爱心人士开展防贫志愿服务。支持公益慈善组织设立防贫慈善项目、防贫专项救助基金,开展公益慈善捐赠。鼓励使用“10.17扶贫日”等活动捐赠资金,加大对监测对象帮扶力度,切实解决其实际困难。充分用好东西部扶贫协作帮扶资源,加强中国社会扶贫网推广运用,推动资金项目向监测对象倾斜。(牵头单位:县扶贫办,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有关县直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

  (七)不断提升贫困群众内生动力。一是各乡镇要坚持扶贫与扶智相结合,使脱贫具有可持续的内生发展动力。要重视发挥贫困群众的首创精神,通过农民夜校、讲习所等平台帮助他们增强发展本领。改进帮扶方式,多采取以工代赈、生产奖补、劳动补助等方式,组织动员贫困群众参与扶贫项目的实施,不搞简单的发钱发物和包办代替。二是引导监测对象通过生产和就业脱贫致富,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对自强不息、稳定脱贫致富的监测对象,探索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激励,加大先进典型选树宣传力度,带动更多监测对象通过自力更生走出困境。对依赖思想严重的监测对象,通过感恩教育、政策宣传、心理疏导等方法,引导其摒弃“等、靠、要”的落后思想。三是积极开展乡风文明建设,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倡导赡养老人、扶养残疾人,营造守望相助、互帮互爱的和谐氛围。教育和引导群众改变陈规陋习、并加强典型示范引领,用身边人、身边事示范带动,营造勤劳致富、脱贫光荣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一)强化责任落实

1.主体责任落实。县委县政府承担全县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强化党政一把手负总责责任制,层层压实各级领导干部责任。保持脱贫攻坚总攻态势,保持脱贫攻坚指挥体系,坚决防止脱贫摘帽后干部松劲懈怠。统筹抓好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建立健全巩固脱贫长效机制,对全县扶贫对象稳定脱贫情况进行月调度。继续开展遍访贫困对象行动,按照要求做好贫困人口动态筛查和防贫监测预警工作,及时补齐贫困人口和监测对象“两不愁三保障”存在问题和短板。(牵头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教育局、县水务局、县住建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扶贫办(县移民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2.行业部门责任落实。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责任不松、政策不变、力度不减、监管不脱”的要求,对本行业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负责。坚持脱贫攻坚政策和标准,稳定对资金和政策支持力度。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工作职责,进一步压实责任,主动研究“四个不摘”工作,积极落实相关政策,加强对各乡镇指导和监督,切实支持各乡镇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牵头单位:县各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3.帮扶责任落实

  (1)进一步明晰帮扶工作职责任务。一是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根据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形势任务和返贫帮扶工作需要,建立完善结对帮扶单位、结对帮扶干部工作任务清单,结对帮扶单位工作重点是帮助帮扶村进一步改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帮助发展产业和壮大村集体经济;结对帮扶干部工作重点是对照“两不愁三保障”标准,对帮扶户和监测户生产生活情况进行了解,及时反映并帮助其解决困难。二是由县委组织部牵头,根据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形势任务需要,进一步优化配齐驻村第一书记,着力完善驻村干部管理办法和职责任务清单,落实好“一任务两要点三清单”和“一宣六帮”职责任务;做好农村致富带头人培育和农村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打造一支“不走的扶贫工作队”。(牵头单位: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2)各帮扶单位要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和巩固提升脱贫成果目标,在政策、项目、资金上加大倾斜力度。一是各帮扶单位党组(党委)应切实履职尽责,压紧压实责任,每年专题研究定点帮扶工作不少于2次,党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每月至少听取1次定点帮扶情况报告。二是各级党委政府要按照尽锐出战的要求选派定点帮扶单位、结对帮扶干部、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并保持帮扶队伍稳定。如因特殊情况需调整帮扶单位或帮扶干部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明确新的帮扶单位和干部,调整后5个工作日内告知帮扶对象;如因特殊情况需调整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的,应按程序及时报组织部门审批。新选派的结对帮扶干部、驻村干部,应与原结对帮扶干部、驻村干部共同履行帮扶责任、开展帮扶工作不少于1个月,确保帮扶工作不断档。三是建立帮扶单位领导干部驻村轮战制度,班子成员轮流到帮扶点指导推动工作。加强干部结对帮扶的绩效管理,督促帮扶干部用心、用情帮扶,力戒形式主义。关心关爱帮扶干部,为他们创造良好工作和成长条件。把结对帮扶单位和结对帮扶干部帮扶工作情况、第一书记和驻村帮扶干部作用发挥情况纳入各级各单位目标考核,实行定期通报。组织部门要牵头相关部门做好帮扶工作的指导、监督,确保帮扶力度和成效不减。(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及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

  (二)继续保持资金投入。一是要根据脱贫规划和巩固脱贫成果的需要,建立健全稳定的扶贫投入机制,在农业生产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等范围内,区分轻重缓急,确定扶贫项目和建设任务,并安排好相关涉农整合资金,增强涉农整合资金对脱贫户的带动和巩固作用。县财政部门负责牵头相关行业部门,根据职责及时研究、落实财政资金投入的相关政策,确保财政投入资金稳定。二是坚持现行金融扶贫政策,引导脱贫户用活用好扶贫小额信用贷款发展生产增收,杜绝“户贷企用”行为。三是中国人民银行镇远支行负责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及时研究、落实金融扶贫政策,保持扶贫再贷款政策稳定;组织金融机构加大信贷资金投入力度,强化金融支持力度,巩固提升脱贫攻坚金融服务水平。县政府办(原金融办)负责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及时研究、落实扶贫小额信用贷款相关政策,实现脱贫户按需贷款、应贷尽贷。四是探索设立县级防贫救助专项资金,由财政资金、对口帮扶资金、社会公益资金等组成,统一管理,单独核算。防贫救助专项资金实行滚动发展,不断注入增多。重点对因灾、因病、因残等新返贫致贫对象,通过相关政策和公益资源帮扶后,仍然无法达到“两不愁三保障”要求的防贫对象,及时启动防贫救助,确保不在脱贫攻坚期内出现一例返贫、不发生一起致贫。(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政府办(原金融办)、中国人民银行镇远支行,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和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

  (三)强化保险防贫帮扶。加强与商业保险公司的合作,开发符合防贫重点的“防贫保”“救助险”等保险产品,可根据实际情况设定因病、因灾等赔付启动线,实行阶梯性保险赔偿、鼓励各地多渠道筹措资金,为监测对象购买一定比例的商业保险,提高监测对象的保险保障水平。鼓励收入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边缘户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县级财政按照贫困户补贴标准予以补贴,实现边缘户基本医疗参保全覆盖。(牵头单位:县民政局、县医保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县移民局),责任单位:镇远县各保险公司,各乡镇党委、政府)

  (四)强化问题整改。持续用好脱贫攻坚专项督查、明察暗访、专项审计、扶贫专线等问题发现渠道,及时发现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逐级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提出明确的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挂牌督办,及时解决问题。对拒不整改、整改不力和搞变通的严肃问责,对违纪违法的坚决严肃处理。(牵头单位:县扶贫办(县移民局),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和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

  (五)强化监督管理。一是加强脱贫攻坚项目库管理,将提升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巩固脱贫成效的项目纳入项目库;县扶贫资金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运用“人工+智能化技术”手段,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实行动态实时监控,对扶贫项目实施全过程跟踪,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方式对扶贫项目资金进行日常监督,进一步规范扶贫资金管理。二是审计部门要加强审计监督,推动各地进一步规范管理扶贫资金和项目。三是各级各部门要围绕脱贫攻坚目标实现,实行常态化监管,在不增加基层负担的基础上,加强督查、指导、暗访等工作,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对账销号。四是要加强省、州、县扶贫专线和“12317”热线宣传力度,加强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度。五是要引导群众参与脱贫攻坚全过程监管,增加脱贫攻坚工作透明度,提高群众满意度。六是要将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落实情况作为重点考核内容纳入综合目标绩效考核。(牵头单位: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委宣传部、县委办,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和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六)强化协作调度。一是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建立“四个不摘”落实情况工作台账,进行月调度和月分析,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二是各乡镇各部门统筹抓好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定期组织开展走访摸排,严格认定程序,抓好各项扶持政策落实,每季度末月25日前将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情况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三是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每个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制度,分析和解决“四个不摘”、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存在问题。“一达标两不愁三保障”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返贫致贫监测工作,强化横向沟通和数据共享分析比对,及时通报支出骤增或收入骤减家庭预警信息。四是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落实“四个不摘”、返贫致贫监测及帮扶工作情况进行季调度,并适时开展督促指导。对工作落实不力,出现工作重点转移、投入力度下降、驻村帮扶力度减弱、干部精力分散等现象,或者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影响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提升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严格依照《贵州省脱贫攻坚问责办法(试行)》、《镇远县脱贫攻坚问责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牵头单位: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教科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水务局、县住建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七)加强宣传报道。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精准脱贫、产业就业、易地扶贫搬迁、壮大村集体经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东西部协作、民政兜底保障、返贫致贫监测预警等方面经验和典型,每个乡镇每年要围绕以上工作内容总结2个以上经验或典型、各有关部门围绕部门职能职责总结1个以上经验或典型上报县委宣传部和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择优在全县进行推广学习。县委宣传部和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积极配合国家和省级层面做好宣传和报道,充分展示我县落实“四个不摘”,建立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机制,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的经验和典型。

描写监测站严真细实快心得体会和感想三

根据《关于做好20-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临州教基函20-[71]号),为充分运用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进一步提高我学区教育教学质量,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针对监测存在的主要问题,结合本学区实际,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教育管理,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发展素质教育,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一)学生语文学业表现的城乡差异较大。四年级城市学校学生语文学业表现达到中等及以上水平的比例高于农村学校24.8个百分点。

原因分析:一是全学区教师年龄结构不合理,全学区共有11所学校,有几个村小老龄化严重,教学资源分散,使我学区教育教学质量难以提高,形成了城乡校际间学生语文学业表现的差异。二是缺乏专业老师的配备,加上乡村学校学生的家庭文化资源、教育资源及信息技术资源比城镇学校学生少,在家庭资源上的劣势造成学业的落后。三是乡村学生视野和知识面狭窄,对语言的敏感度偏弱,思维欠缜密,遇到具体问题时,难以用语言做出准确的表达和描述。四是部分家长对教育的重视程度远低于城镇家长,对教育投入相对有限。

整改措施:

1.配合县教育局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建立“教研联盟”,营造良好教研氛围,提升小规模学校教学质量,缩小区域之间、城乡之间、校际之间的差距。

2.优化教师资源配置、科学合理分配教育资源,大力培养骨干教师、全科教师,使教师资源和教育资源作用最大化。积极争取跟岗实习特岗教师,开展“青蓝”结对工程,缓解我学区师资缺乏、教师学科结构、年龄结构不合理的状况。

3.加强教研工作,使教研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利用国培、省培计划全面提升乡村教师业务水平。

4.加强全学区的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信息化2.0项目,加强学区各校信息化建设,补齐乡村教育的家庭资源短板。通过智慧教室建设、专递课堂等,充分利用在线课程资源,大力推广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弥补学校的信息技术资源不足。

5.开展研学游活动。充分利用县青少年活动中心等资源,组织开展乡村学校学生研学旅行及各种教育实践活动,让他们增长见识,拓宽视野,在实践中大胆表现,锻炼自我,不断提升语文素养。

6.重视培养学生的阅读习惯,让阅读成为学生语文成绩质量提升的助推器。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各类作文征文活动,提升语文作文水平。

完成时限:20-年年底前完成。

预期成效:学生语文学业总体表现保持良好,四年级学生达到中等及以上水平的比例分别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县域内城乡差异不断缩小。

(二)农村留守儿童与非留守儿童学业表现的差异较大。四年级农村留守儿童语文学业表现达到中等及以上水平的比例低于农村非留守儿童13.0个百分点,音乐、美术成绩分别低于非留守儿童52分、38分。

原因分析:近年来,大批青壮年劳动力进城务工,留守儿童不断增加,其监护人多为老人,个人文化程度低,根本无法辅导、督促孩子学业,更没有音乐、艺术素养。另外,盐锅峡学区艺术学科专任教师比例不高,60%以上艺术课由文化课教师兼任,专业化教学能力不强。

整改措施:

1.建立健全教师专业发展培养机制。通过音体美教师学区内走教,解决各学校艺术课教师不足的问题。通过项目培训,加强对音体美兼职任教师的教学能力培训,督促教师进一步研究《课程标准》和教材,从加强备课、教学过程、辅导、教学评价4个方面提高教学质量。

2.加强师德师风建设。通过“师生结对”“生生手拉手”等方式,从学科教学、学业辅导、文化生活等方面全方位关注关爱留守儿童,增强人文关怀,帮助他们树立学习信心,帮助他们提高学业成绩和艺术素养,从而健康成长。

3.积极搭建发展平台。通过定期举行主题班会、国旗下的演讲,举办书画展、演讲比赛、文艺演出等各种活动,鼓励随迁子女大胆参与,帮助他们树立信心,挖掘自身艺术才能,充分展示自我,点燃艺术学习火花,增强发展一技之长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4.推进优质教学资源共享。依托省级优质课程资源、优质教学资源库,接收优质数字教学资源。

完成时限:20-年年底前完成。

预期成效:县域内农村留守儿童与非留守儿童学业表现的差异不断缩小。

(三)部分样本县县域内学生艺术表现校间差异较大。

原因分析:一是学校对艺术教育的重视程度不够,有的学校艺术课课时不足,甚至个别学校不能开齐艺术课,有的学校只重视文化课教学,忽视学生艺术素养的培养;二是学校艺术课专业教师和配套教学设施设备配备不均衡,缺乏开展艺术教育必要的条件;三是城乡学校学生基础艺术素养不均衡,农村学校普遍较弱;四是城乡学校学生家长对艺术教育重视程度的不同,导致教育投入悬殊较大,造成学生艺术表现校间差异较大。

整改措施:

1.进一步健全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教学管理课程规程,按国家课程标准开齐艺术课程、开足艺术课时、上好艺术课。严格落实学校艺术课程开设刚性要求,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改变难度、调整进度,确保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业质量标准。把小学生学习音乐、美术等艺术类课程以及参与学校组织的艺术实践活动情况纳入学业要求,全面实施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将测评结果纳入学校考核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2.均衡配备艺术教育资源。采取均衡调整现有艺术课教师资源、走教等方式着力补充部分学校艺术学科专业师资力量。

描写监测站严真细实快心得体会和感想四

为认真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大传染病防治执法检查力度,依法纠正、查处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严格控制院内感染的发生,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依法做好传染病防治和医院感染监督工作,切实履行传染病防治监督职责,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

究制,促进传染病防治及医院感染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采样检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医院消卫生标准gb15982、1995)

(一)区级发证和管辖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一)医疗机构

传染病疫情报告、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医疗废物处置、艾滋病防治、消毒剂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微生物培养)。

(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传染病疫情监测、疫情信息报告管理、疫情调查处理、医疗废物处置等情况。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区级发证和管辖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开展传染病防治和医院感染监督监测工作的重要性,各部门加强配合,各负其责,突出重点,严格按本实施方案的要求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一)区卫生监督所职责

负责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制定样品抽样的范围、数量、顺序、检验项目等工作,印制和填写相关表格和单据。

(二)区疾控中心职责

负责完成现场采样监测培养并按时出具结果报告。

(三)监测样品抽检范围和数量

1、治疗室、手术室、产室、婴儿室、消毒供应室、口腔科、内窥镜室等科室为监测的重点部位,采样内容为空气、工作台面、无菌物品、消毒液、医护人员手表面。

2、二级规模以上医院根据科室设置采样20—30份,乡卫生院、门诊部以及同等规模的医疗机构采样5---10份,其它诊所采样2---5份。

6月~9月。

描写监测站严真细实快心得体会和感想五

合同编号:_________

提供服务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提供服务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供服务方营业执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资质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供服务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开户许可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接受服务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接受服务方法定(负责)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接受服务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市政府(1999)第124号文通知精神。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社会固定目标财、物的安全,乙方同意加入甲方开办的“110”自动报警监测网络。甲、乙双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原则下,经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合同标的额

甲方为乙方安装“110”自动报警设备六套,并承诺服务标准等。本次合同标的额为:________元。

第二条组网费用及结算方式

1.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为其设计安装______        _套自动报警装置;

2.甲方安装前,乙方应预付全部款项的________%作为安装定金;

3.甲方安装完毕调试正常运行后,经乙方验收证明确以运行正常后再付清全部款项的其余____%,两次共计付甲方:_______元

4.各类费用分摊:

a.户联网费用中器辅费________元;  

b.安装费________元;

c.一次性入网费________元;      

d.年服务费________元;

e.户加装探头费________元,合计:________元(详见安装用户明细表)。

第三条服务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1.服务费以年为单位计算,每户(二个探头)年服务费为________元;

2.服务费每年予交一次,缴款日期为每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日;

3.对迟交服务费的单位,按每日________‰收取滞纳金;

4.甲方向乙方提供转帐帐户: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验收标准、维修服务与产权

1.甲方向乙方提供公安部检测认定合格的报警器材,向乙方传授报警使用方法,操作规程、注意事项,并在乙方人员能独立正常操作后视为验收合格;

2.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设备免费维修一年,并根据设备情况进行常年跟踪服务,超出一年后优惠收取维修费和器材费;

3.甲方将全部设备安装调试并经乙方验收合格后,当场将全部设备向乙方进行产权交接,并明确乙方付清所有款项之日起归乙方所有。

第五条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对乙方实行全天候的自动报警监测服务,如发生盗窃、抢劫案件时,保证市内五分钟、市郊二十分钟赶赴案发现场,辑拿犯罪分子,保护入网乙方资金财产安全;

2.甲方对联网用户在正常操作下,意外发生被盗、被劫案件,经公安局、保险公司联合勘察核实,按城市联网防盗监测有限公司与保险公司的协议条款规定,属于甲方责任按保险公司承保范围金额对乙方进行赔偿;

3.甲方在乙方按时交纳报警联网服务费的情况下,有义务提供监测与出警并保证乙方的安全。

第六条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应如实填写用户申请表        写明自动报警监测防区、数量、位置;

2.乙方需迁移联网报警装置时,应提前五天以书面申请通知甲方;

2.乙方有义务按时交纳报警监测服务费,如超过一个月不按时交纳服务费,有责任承担因此产生的损失。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提供《用户操作规程》,如因乙方操作不当造成误报和不良后果属乙方违约;

2.如遇有警情或误报警时,乙方必须认真配合甲方核实警情。如果前端设备、电话线路出现故障或电源出现断电,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属违约;

3.甲方如未按乙方通知的时间维修或未及时出警,属甲方违约;

4.甲方违约造成乙方损失时,按乙方损失赔偿。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损失时,除按甲方损失赔偿外,还应按《用户管理制度》处罚。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当事人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第_______种方式,作为本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邯郸仲裁委员会仲裁;

2.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附则

1.本协议一式四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2.本合同服务期为一年,合同到期后双方如无异议,合同自动顺延一年;

3.附:安装用户明细表、《用户管理制度》、《用户操作规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人: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址: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

城市联网自动报警监测系统服务合同

城市联网自动报警监测系统服务合同

描写监测站严真细实快心得体会和感想六

甲方:

乙方:

为加强工程的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建设工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遵循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合同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在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经双方就本工程大坝安全监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施工范围及内容:

1、施工范围:本合同施工图纸所示的大坝及其基础安全监测仪器设备采购检验、率定、埋设安装、施工期和移交前观测、维护及观测资料整理。

2、工作内容:

①主要包括变形监测、渗流监测、应力应变监测、自动化系统等监测项目,其所需埋设安装的主要监测设施有竖向位移标点和工作基点、水平位移控制网点、竖直传高、多点位移计、测斜仪、测缝计、裂缝计、测压管、渗压计、量水堰、温度计、四向应变计组、无应力计及自动化系统等。;

②为完成本工程项目的监测仪器设备的采购、施工、完工、维护和缺陷修复; ③为完成本工程项目需要提供的技术及劳务;

④为完成本工程项目和新增项目的施工、完工、维护和缺陷修复与有关各方的协调配合等工作应包括在上述工作中。

三、施工工期:

磨坝峡水库大坝安全监测施工工期:

1、以上工期不得以安全或交通等管理要求而延期,并不得以此为由进行索赔;

2、施工中因乙方原因造成施工进度滞后,乙方均应按甲方的指示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并自行承担因赶工所增加的费用;

3、除不可抗力及甲方的原因造成的工期滞后外,还应支付逾期完工违约金;每

4、乙方拖延工期后,应按甲方的要求无条件增加施工人员及为赶工所需的其它资源投入,以满足工期要求。若乙方仍然没有扭转拖延工期的能力,甲方有权更换施工队伍以确保工程顺利完成,为此增加的所有赶工费用及对甲方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乙方对此不得有任何异议并遵照执行。

四、计价方式:

1、本合同的施工项目按固定单价承包(具体承包项目单价表见附件);

2、本合同施工单价已包含了合格监测仪器设备购置费、施工期间各项目的所有工序内容,人员设备进退场费用已包含在施工单价中,甲方不另行支付。

3、本工程的承包单价中均已考虑了由于地质条件、施工环境、施工调配、施工中断等各种不可预见的干扰因素的影响,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施工和向甲方提出任何方式的工期补偿和经济补偿。

五、结算方式:

1、本合同结算方式分为四次,第一次合同签订后甲方按计划支付给乙方预付监测仪器设备购置款约占合同购置费的20%,其余按甲方结算方式进行支付;

2、第二次付款,依据工程施工进度,按月由甲方工程技术办审定的工程量按其合同的50%进行结算。此次结算与业主结算保持一致。并在结算中扣除第一次预付款。

3、第三次付款,工程完工验收后,再按合同的20%给予结算支付。

4、第四次,甲方按月在乙方的结算款中扣除10%的工程款作为质量安全保证金。待乙方工程完工经监理、业主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后(本合同保修期为半年),待乙方缺陷修复后费用无息退还。

六、材料供应与机械设备:

1、本合同施工的主、辅材料及监测仪器设备,均由乙方按合同技术指标要求自行购买。不符合合同技术要求或有损坏乙方负责购买更换,甲方不另行支付费用。

2、乙方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小型机器具自己提供,乙方需用大型设备须经甲方办理设备使用手续,甲方按其设备台班收取费用,在乙方结算报表中扣除,使用完后及时归还甲方,乙方不得将甲方机械设备用于工作面以外的其他部位,或调离本工程如有此类事件发生,按设备原值3倍进行罚款。在使用过程中应按规范进行操作,如违反操作规程进行作业,造成设备及人员损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均由

乙方承担;

3、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提供能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的技术和劳务人员,并经甲方生产主管的认可;

4、乙方加强安全技术管理,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和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违章作业及事故的发生。

七、技术规范及质量检查及验收要求:

1、技术标准和规范

乙方在执行合同期间,对于所有仪器设备的采购、检验(率定)、埋设安装和观测及其他施工,都应遵照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技术标准和规范,以及本卷所规定的技术规范执行。若国家或部颁标准和规范做出修改时,则以修订后新颁布的标准和规范为准。承包人应自费取得这些技术标准和规范。本合同必须遵照执行的现行技术规范,主要有:

1)《混凝土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dl/t5178-20xx;

2)《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12897-20xx;

3)《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gb12898-20xx;

4)《大坝安全监测自动化系统设备基本技术条件》sl268-20xx;

5)《大坝安全监测自动化技术规范》dl/t 5211-20xx;

6)《混凝土坝安全监测资料整编规程》dl/t5209-20xx;

7)《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l52-93);

8)《工程测量规范》(50026-93);

9)《中、短程光电测距规范》(d/t16818-1997);

10)《国家三角测量规范》(gb/t17942-20xx);

11)《岩土工程用钢弦式压力传感器国家标准》gb/t13606-92;

12)《大坝安全监测系统验收规程》gb/t22385-20xx;

13)《大坝安全监测仪器检验测试规程》、sl 530-20xx;

14)《大坝安全监测仪器安装标准》sl531-20xx;

15) 大坝仪器设备安装计划。

2、监测仪器设备的提交、验收

(1).采用的进口监测仪器设备,其生产厂家必须获得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所生产的仪器设备有在不少于3个岩土类工程中使用实例,并且已经满意运行了五年;采用的国产监测仪器设备,其生产厂家必须持有有效的由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岩土

(2).本项目所有监测仪器及相应的电缆等主要设施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按施工图纸、甲方及监理指示采购性能稳定、质量可靠、精度符合要求的仪器设备,提交仪器设备的同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制造厂家名称、地址;

2).仪器设备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

3).仪器设备的出厂率定资料;

4).观测数据的计算方法;

5).仪器使用实例的资料。

(3).仪器设备验收

1).乙方应要求生产厂家在安全监测仪器设备出厂前,检验全部的仪器设备和附件,并提供检验合格证和厂家的率定资料。

2).仪器设备运至现场后,甲方应会同项目监理、业主以及乙方对厂家提供的全部监测仪器设备及附件进行检验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签字)方可使用。

3).承包人应按设计要求和产品说明书对业主提供的全部监测仪器设备进行测试、校正或率定;测试报告在埋设安装前28d报送项目监理审查。

3、质量检查和验收

1).乙方应按设计图纸和文件以及生产厂家的产品说明书对业主提供的全部仪器设备进行测试、校正和率定,并将包括仪器设备的检验测试报告提交甲方。经乙方检验和率定认为不合格的仪器设备和材料,承包人负责更换。

2).仪器设备埋设安装完毕后,乙方应会同甲方质检人员及监理立即对仪器设备的埋设安装质量进行检查和验收,经甲方质检人员和监理确认其质量合格后,方能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3).在合同期满时,乙方应按本合同的有关规定,申请对本观测项目进行完工验收,并按相关规定向甲方提交完工资料。乙方应负责本工程移交前的照看、维护工作。

八、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1).遵守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2).及时提供设计图纸和文件(包括修改通知),进行技术交底;

3).负责提供主要控制点坐标及放线、测量监测等工作;

4).为乙方创造必要的施工条件,无偿提供使用生活用水、生活用电、住宿房间。

5).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结算价款;

6).合理安排施工计划,负责监督、检查乙方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和安全设施;负责技术、文明施工管理;

7).及时组织工程的单项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根据乙方提供的基础资料整理竣工资料;

8).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撤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任何人员。

9).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施工范围内的工程项目,按生产计划的需要在各施工单位之间进行调剂,乙方不得提出任何索赔。

2、乙方职责

1).遵守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乙方在合同签订之前向甲方提供相关等级资质;

2).为完成本合同所投入的人员、设备、材料及第三者责任投保、暂住证由甲方办理。乙方将其施工人员身份证扫描件及时提供给甲方综合部备案,如不及时提供无论发生任何责任事故均有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施工中乙方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并对安全问题负全责;因不可抗力造成乙方生命财产损失的从保险公司的赔偿中由甲方给予补偿,剩余部分由乙方自己承担。

3).乙方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的监测仪器设备采购、仪器设备安装前的保管、检验、率定、埋设安装和维护,施工期和移交前的观测及观测资料的整编,观测仪器设备和观测资料的移交,并为甲方委托的后续观测人员接收观测工作提供免费培训和必要的条件等。

4). 乙方的工作人员应由监测专家、专业技术人员和一般操作工人组成。乙方在其驻工地的工作人员中至少应有一位经过甲方批准的监测专家具有五年的水电工程监测仪器设备安装和观测的经历,被推荐的监测专业人员简历应在观测仪器设备开始埋设安装前30天报送甲方审查。乙方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由从事过安全监测设施的施工、观测及资料整理工作,具有丰富经验,并对本工程的特点、施工程序有充分了解的人员担任,能对中型水电工程监测仪器设备的测试、率定、安装、监测、维护以及观测数据的整理提供业务指导、技术把关,负责全部仪器的率定、埋设安装、观测及资料整理等项工作。

5).在本合同执行期间,承包人应确保按施工图和项目监理指示进行全部仪器设备的埋设安装(包括损坏或失效后及时修复或更换,使其具有正常测读功能的仪器设

6).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和协调,必须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类相关会议,认真执行监理和甲方发出的与本协议有关的指示;积极协助甲方作好对业主及监理的检查工作;

7).严格按设计文件及有关规范施工,保证工程的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质量事故,乙方必须自费返工,直至甲方、监理、业主满意为止;对所聘人员进行法纪、法规、安全生产教育和技术培训,并做好环保工作;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分包,若发现违反此规定,甲方将责令其退场,并承担因此对甲方所造成的损失和费用;乙方负责施工人员的生活、住宿、上下班交通安全等;进出场人员的差旅费、设备转移费、饮食;及时支付所聘人员的劳动报酬,杜绝农民工因工资拖欠问题上访、投诉等事件发生,若有此类事件发生,对甲方造成所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8).负责在施工中与其它施工工序之间的配合协作工作,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向甲方提出额外支付费用的要求,所有一切费用(包括施工配合费)均已包含在相应单价中;及时汇报有关工程中发现的问题,并上报甲方所需的有关资料;

9).工程未移交前,乙方负责管理和维护并承担相应费用。移交后,乙方按甲方要求,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并承担保修期限内的缺陷修复责任和费用。

九、保护环境与职业健康:

乙方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施工场地及其附近的环境免受因其施工所引起的污染、噪声和其它因素所造成的环境破坏以及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确保施工人员和其他人员的身心健康免受损害。

十、施工安全与文明生产

1、严格遵守项目部《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乙方在前施工合同的同时应与甲方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书》;

2、严格按照业主、监理、甲方和有关管理部门的要求落实安全措施。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落实,对本工程或其他工程造成影响,由此而引起需增加的一切工程措施和安全措施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进行安全管理,对施工作业区应设置必要的安全设施,配置作业人员的安全保护用品,并对其使用人员的人身伤亡负责,并承担一切费用;

4、乙方应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及其管辖权限内的人员、材料和设备的

5、乙方在施工期间应采取合理的措施,负责做好施工区范围内和居住区的日常治安保护工作,并防止其职工发生任何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6、严格遵守各类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设备所有安全保护装置、机构的齐备、完好、可靠。特殊工种的操作人员必须要持证上岗。

十一、不可抗拒或不可预见的灾害:

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出现无法预料的不可抗拒的灾害或特大自然灾害等,甲方向保险公司提出经济损失赔偿,乙方应积极配合。赔偿后,双方根据赔偿的实际情况协商补偿;不能补偿的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二、乙方不予减免的责任:

甲方对乙方的施工方法、措施以及施工资料的审查与批准,或对甲方的确认批准,或对乙方实施的工程项目检查和检验,并不意味着可变更或减轻施工方应承担的全部义务和责任。

十三、合同解除

当乙方的工程施工进度或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的要求,或不能完成甲方的周生产计划及月生产计划,或有其他严重违约行为时,甲方有权随时单方调节施工任务,直至解除承包合同,另行组织人员或委托其他承包单位施工。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并按照自行完成投资的10%承担违约金。

十四、其他

1、乙方必须达到工程要求的资质等级及相关要求;乙方负责此项工程施工的主要负责人必须拥有与工程相关专业的资格证书和施工经验;

2、在缺陷责任期内,若出现因乙方造成的质量问题,则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责任和发生的修复等费用,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损失。

3、合同双方任何一方提出或给出的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认、批准、证书和决定等是双方联络和履行合同的凭证,均以书面函件为准,并应送达双方约定的地点和办理签收手续,口头承诺无效。

十五、违约争议:

双方应共同遵守协议条款,不得违约。如出现违约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十六、下列文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安全监测项目承包单价列表

2、有关现行国家或行业标准及技术规范;

3、项目部有关管理办法;

4、经业主和监理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

5、招标技术文件。

十七、本协议未尽事宜,届时双方协商解决。

十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保修期满,双方的责任或义务均已履行,协议自然失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描写监测站严真细实快心得体会和感想七

为科学、准确掌握义务教育质量状况,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建立了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制度,从2015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开展了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黑龙江省每年抽样8个县(区)参加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整体上能客观反映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业质量、身心健康状况及中小学教育教学状况。

按照《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方案》,教育部督导局每年会定期将各省监测报告给予反馈。2019年,教育部督导局改变以往将监测报告反馈给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方式,直接将监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发函至各省政府办公厅,且只列问题不谈经验,要求制订整改方案、限期整改。黑龙江省政府在接到监测报告后,由省长批示,省教育厅牵头积极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的科学分析与有效应用,针对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影响全省义务教育质量的原因,提出改进策略并明确整改主体责任,为各地转变教育管理方式和改进学校教育教学提供参考,有效推动了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深入实施素质教育。

成立义务教育质量监测领导小组。由省教育厅牵头组织成立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省级领导小组,教育厅厅长任组长,分管相关工作的副厅长(副厅级督学)和教师发展学院院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教育厅相关处长和业务指导单位、评估监测工作负责人等,负责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的省级统筹规划、政策制定、组织实施、结果应用及监督协调等;领导小组下设监测办公室,负责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的省级具体组织实施、业务培训,组织专家组对监测结果分析解读与应用指导以及视导员队伍建设等工作。

组建专家组做好监测结果的分析与应用。由省监测办在全省范围内遴选熟悉义务教育教学及管理、研究教育监测评价的专家学者组建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省级专家组,负责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省级结果的分析与指导。

深入分析解读省级监测报告和县(区)监测报告。专家组深度分析省级监测报告有关数据,精准查找全省义务教育质量方面的优势与不足,撰写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省级“6+1”报告,即6个分学科监测分析报告和1个省级深度分析报告,并基于国家监测数据加强学生心理健康、课业负担等专题研究,有效指导整改工作。

开展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专项调研。专家组立足全省监测结果确定调研重点、调研对象和调研内容等,采取问卷调查、访谈座谈、课堂观察等方式充实存在问题的证据,对数据结果误差进行纠偏;同时,深入分析监测数据,帮助县(区)进一步梳理归纳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针对县(区)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业务指导部门、各中小学等不同层面提出改进建议。

赴样本县(区)进行监测结果现场反馈。由省监测办组织专家组分赴各个样本县(区)进行监测结果现场反馈,要求分管教育副县(区)长到会并认领问题,县(区)教育局领导班子及相关业务科室人员参加,拿出限期整改方案。同时,依据监测结果反映出的不同问题的性质和责任范围,针对县(区)业务指导部门人员、中小学校长及教师开展分层分类反馈,帮助分析存在的问题及产生的原因,指导其科学运用监测结果。

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业务指导部门根据监测报告反映的问题,多部门协同联动,共同研究制订具体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各个问题改进的牵头部门,强化问题改进的责任主体。涉及政策出台、制度及经费保障等问题由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整改;涉及教育教学管理及教育改革等问题由业务指导部门指导,学校负责整改。同时,各地深入研究制定行之有效的改进措施,重点强调措施具体、时限明确,做到立行立改、限期整改,保证各部门真抓真改。

注重阶段反思,教育督导部门及时跟进。各地在按照制订的整改方案限期整改过程中,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将其形成制度予以固化,不断查找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调整措施,保证整改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逐步建立整改长效机制。各级教育督导部门在各地整改过程中及时跟进,组织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问题整改专项督导,充分利用质量监测省级专家组对督导对象做好问题整改咨询与指导,将督导结果及时上报省监测工作领导小组,将监测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各地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年度考核指标。

加强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省级部署及业务培训。每年3-4月,召开全省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部署及业务培训会,对被抽样的县(区)及所在市(地)进行细致周密的工作部署,要求各市(地)、县(区)高度重视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认真组织筹备监测相关事项,全力保障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对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省级视导员和省级专家组进行业务培训,提高视导员的评估监测水平和专家组研究指导能力,保障视导员圆满完成样本县(区)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组织实施的视导工作。

设立专项经费保障质量监测实施与有效改进。黑龙江省政府设立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省级专项经费,用于本省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的组织实施、结果分析与应用指导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市(地)、县(区)设立专项经费,用于本地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相关工作。条件好的地区可以加大经费投入,增加监测样本县(区)的数量,扩大监测学校和学生的覆盖面,通过参加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为本区域义务教育质量做好“体检”,找到制约义务教育质量提升的问题及影响因素,持续提高区域义务教育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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