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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线路轮岗心得体会 国家电网线路轮岗心得体会总结(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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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线路轮岗心得体会 国家电网线路轮岗心得体会总结(7篇)
2023-01-13 17:23:44    小编:ZTFB

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描写国家电网线路轮岗心得体会一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订立本租房合同,并就以下各条款达成协议:

第一条、租赁范围及用途

1、甲方同意将____市____路____的房屋及其设施租赁给乙方,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甲方《房屋产权证》(产权证编号:____字第____号)复印件作为本协议附件。

2、乙方租用上述房屋作________之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另作他用或转租,若乙方将房屋转租或者用于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用途,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乙方要向甲方支付_____元的违约金。

第二条、提供设备

1、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房内设备并另立清单租房合同,清单租房合同与本租房合同同时生效。

2、乙方使用上述设备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租赁期限

1、租赁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_____日内交付房屋,若甲方延期交付,则租期顺延。

2、租赁期满后乙方若需续租,须在租房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在同等租约条件下,及在本租房合同租赁期内,乙方诚实履行本租房合同各项责任的前提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但须重新确定租金和签订租赁租房合同。

第四条、租金

租金为每月________元(不含税,若承租方需要开具发票需另行支付相关税费)。如租期不满一个月,可按当月实际天数计算。

第五条、支付方法

1、租金须预付,乙方以每个月为一个支付周期,乙方每个月支付一次,乙方在每月15号前支付下个月的租金,以此类推。

2、乙方须将租金付给甲方抬头的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抬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也可以现金方式支付给甲方。

第六条、物业管理费及其它费用

1、物业管理费由____方按照物业管理公司的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支付。

2、租赁场所内的清洁由乙方自行负责。

3、其他因使用该房屋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负担,如: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电话费等。

第七条、押金

1、为保证本租房合同的全面履行,在签订本租房合同时,乙方应支付给甲方___个月租金作为押金,押金不计利息,在租房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支付给甲方,租房合同终止时,甲方将押金一次性退还乙方。若乙方不履行租房合同,则押金不予返还;若甲方不履行租房合同,则应将押金全额返还并将壹个月的租金费用作为乙方因租房造成的损失。但因市容整顿和市政动迁而无法续租的房屋除外,此合同即可终止,但甲方需将押金及乙方预付的租金返还乙方。

2、租期内,无特殊情况,甲乙双方不得私自随意加减租金和更改终止合同租借期。

3、甲方有权向乙方查阅支付国际长途的费用,或乙方使用国际长途电话,可由甲方代买"国际长途电话使用卡",费用由乙方支付(根据卡上密码可在室内电话机上直拨)。甲方先行支付相关费用的,有权向乙方追索。

第八条、禁止租赁权的转让及转借

乙方不得发生下列行为:

1、租赁权转让或用作担保。

2、将租赁场所的全部或一部分转借给第三者或让第三者使用。

3、未经甲方同意,在租赁场所内与第三者共同使用。

第九条、维修保养

1、租赁场所内属于甲方所有的内装修及各种设备需要维修保养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或物业公司,甲方并及时安排维修保养。重要设备需要进行大修理时,应通知甲方。

2、上述维修保养费用由甲方承担,但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修理,则费用由乙方承担。

3、属乙方所有的内装修及各种设备需要保养时,由乙方自行进行并承担费用。

第十条、变更原状

1、乙方如对所租的房屋重新装修或变动设备及结构时,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实施上述工程时,须与甲方及时联系,工程完毕后应通知甲方检查。

3、乙方违反本合同上述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第十一条、损害赔偿

由于乙方及其使用人或有关人员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而对甲方、其他租户或者第三者造成损害时,一切赔偿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甲方免责:

1、因地震、水灾、或非甲方故意造成,或非甲方过失造成的火灾、盗窃、各种设备故障而引起的损害,甲方概不负责,但甲方有过错或重大过失的情况除外。

2、乙方因被其他客户牵连而蒙受损害时,甲方概不负责。

第十三条、乙方责任

1、必须遵守本大楼的物业管理制度。

2、必须妥善使用租赁场所及公用部分。

3、不得在大楼内发生下列行为:

(1)将超重、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物品带入楼内或实施其他有害于大楼安全的行为;

(2)给甲方或其他租户(业主)带来损害的行为,以及对整个建筑物造成损害的一切行为;

(3)违反社会治安、国家安全和违法行为。

第十四条、通知义务

甲乙双方所发生的通知均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五条、合同终止

因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事件,使大楼的全部或一部分损坏、破损而导致乙方租赁场所不能使用时,本合同自然终止。

第十六条、合同解除

乙方如发生以下行为之一时,甲方可不通知乙方而解除本租房合同,如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经济损失的责任。

1、租金及其他债务超过半个月以上未付;

2、租赁场所的使用违反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

3、违反本合同的有关规定的;

4、违反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

5、给其他租户(业主)生活造成严重妨碍,租户(业主)反映强烈的;

6、触犯法律、法规、被拘留或成为刑事诉讼(公诉)被告的.,以及本人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等情况发生的;

7、有明显失信或欺诈行为的事实的;

8、甲方出现前述第3、4或第7项行为的,乙方有权不通知甲方而解除租房合同,如对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乙方遭受的损失。

第十七条、特别说明

1、除第十六条和第二十条所述原因外,租赁期内,乙方不得解除本租房合同。若遇特殊情况须解除时,须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但不得收回押金。

2、租房合同签订后,租赁期开始前,由于乙方原因须解除合同时,乙方须把已缴的押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第十八条、租赁场所的归还

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将租赁场所内属于乙方所有的一切物品,包括装修各类设备、材料全部撤除,完成清洁工作,使租赁场所恢复原状,并经甲方检查认可后由乙方收回,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九条、纠纷解决

对本合同的权力、义务发生争议时,如调解不成,可向房屋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诉讼。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描写国家电网线路轮岗心得体会二

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主要生产“”“”牌环保家电(内衣消毒柜、衣物消毒柜、厨房垃圾处理机),乙方通过认真细致的市场调研,对国家发明专利,环保新产品市场前景充满信心,自愿代理经销甲方系列家电产品。

甲方根据乙方经济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同意授权乙方在 省 地区(市) ,作为上述产品的独家代理经销商,授权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同时甲乙双方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谋发展的基本原则,就上述地区,上述期限内,乙方独家代理、经销甲方产品的相关事宜,协商约定如下:

一、区域

甲方授权乙方在协议授权期限内,在所代理的区域,代表甲方对上述专利产品从事广告宣传、产品销售和售后服务工作。乙方积极宣传推广专利产品,监督市场上仿伪产品,及时反馈给甲方,并协助打假取证工作。

1、甲方在授权期限内,不准在授权区域内,设立除乙方之外的其他经销商,甲方也不在此区域内,自行设定经销点,否则,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2、乙方应积极发展以专营店、零售店为基础的分销网点,并及时将专营店、零售店产品的经营情况反馈给甲方。

3、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相应的产品资料等,配合乙方做好销售工作,提供必要的营销、售后服务的培训和技术支持。

4、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售出产品的机型、编号及用户的相关资料。

5、乙方在超越本协议限定区域,操作任何与此产品相关的事宜,均应事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由甲方认可后方可操作。

6、如乙方所辖区有客户直接向甲方进货,甲方将无条件介绍给乙方,由乙方与其签定购销合同。

二、价格

1、首次进“内衣消毒柜”“衣物消毒柜”“厨房垃圾处理机”优惠,货值万元,产品 台,共 台,以后具体价格按价格表执行。

2、全国统一供货价格,具体带运费的产品价格,经甲、乙双方,根据物流运输费等按实结算,或乙方自付运费。

3、出口产品,产品改进,根据成本费用增加等,协商提高产品价格,根据原材料等涨价降价,协商提高或下降产品价格,具体按照新价格表执行。

三、质量问题及处理

1、甲方给乙方提供的产品,须符合国家及有关标准。

2、乙方收到货物后进行检查,如出现质量问题应保管好产品,作好原始记录,属甲方责任给予调换,费用由甲方承担,否则后果自负。如乙方有意制造质量问题,损失、费用等由乙方承担。

3、产品一年内确实出现质量问题,实行三包,小修由乙方负责,大修、包换、包退由甲方负责。

4、在销售过程中,由乙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5、超出保修期后,甲方有偿提供配件,乙方负责维修。

四、定额与奖励(单位:万元)(本条暂不执行)

环保

家电

系列

回款

返利

五、购货、付款、结算

1、乙方通过传真或电话方式,直接通知甲方购货品种、规格、数量经双方确认后,款到后十天内发货。

2、产品运输由甲方负责,将货物运至乙方工商注册所在地,运货费、装卸费由乙方承担。

3、货款通过银行结算或现金提货,直接与甲方财务结算,或甲方书面指定专人收款,乙方不能以现金,或个人汇票形式,直接支付给甲方业务员等人员,否则后果自负。

六、宣传费及事物支持

为协助乙方开拓地区业务,在乙方首次进货时,产品价格优惠,用于展台、广告宣传等。销售“厨房垃圾处理机”的,免费送展示“洗刷柜”一个,价值300元。

七、首次进货与退货

1、首次进货额为 万元。

2、在协议期限内,乙方经过12个月时间销售后,认为产品不适合本地市场,有权提出退货或换货,退货产品须包装完好、确认产品无损,不影响二次销售。甲方收到货物将在十五日内退款给乙方,或调换同款的其它产品,运费由乙方支付。乙方退货或停销“厨房垃圾处理机”,价值300元展示“洗刷柜”一同退给甲方。

3、如乙方有恶意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甲方有权不予退货,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区域保护

乙方不能在代理区域以外建立销售网点,不能跨区串货行为,否则甲方有权扣乙方下次进货50%的货款,如乙方有二次串货行为,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资格,并不予退货换货。

九、其他

1、本协议生效前提为双方签订协议,甲乙双方实施了协议约定的首次进货额。

2、未尽事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代理商在规定期限内或12个月销售任务不达标准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

4、乙方在销售过程中,甲方只为乙方提供产品和有关服务,如乙方出现有关问题,责任与甲方无关。

5、如协议执行中发生争执,以双方协商解决为主,也可诉之法律,诉讼地点为甲方所在地。

6、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签字、盖章,首次进货15天内款到后,本协议有效。

甲方:

乙方:

2019年 月 日

描写国家电网线路轮岗心得体会三

总承包人合同编号:

分包人合同编号:

项目总承包工程

总承包人:

分包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协议书

鉴于总承包人拟委托分包人承担 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部分工程勘察设计工作,且分包人同意接受该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1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

1.2 工程地点: 。

1.3 建设规模: 。

1.4 建设单位(业主): 。

1.5 其他: 。

2 工程勘察设计阶段

2.1 工程勘察阶段:初勘和详勘

2.2 工程设计阶段: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包括竣工图)

3 工程勘察设计范围

3.1 工程勘察范围如下:

具体工程勘察范围详见本合同附件一:《技术要求》。

3.2 工程设计范围

具体工程设计范围详见本合同附件一:《技术要求》。

分包人向总承包人提供与其设计范围相一致的施工现场技术服务,负责指导建筑安装施工和及时处理建筑安装施工过程中的问题。分包人应参与工程调试、试运行、工程验收。

4 工程勘察设计工期

分包人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工程勘察设计工作。

5 合同价款

本合同项下工程勘察设计费总计人民币(大写) (¥ )(含税或不含税),其中工程初勘费为人民币(大写) (¥ ),详勘费为人民币(大写) (¥ ),工程初步设计费为人民币(大写) (¥ ) ,施工图设计费为人民币(大写) (¥ )。

6 合同文件组成

本合同由以下文件组成:

(1) 合同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如有);

(3) 合同专用条款;

(4) 合同附件;

(5) 合同通用条款;

(6) 招标文件。

上述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互相矛盾之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者为准。

7 其他

本合同经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总承包人执一份,分包人执一份;副本____份,总承包人执____份,分包人执____份。

——下接签署——

签 署 页

总承包人:

(盖章) 分包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联系人:联系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税号: 税号:

开户行地址:开户行地址:

合同通用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定义

合同中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指本合同及其附件,以及本合同明确列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各类文件。

1.1.2 工程:指 工程。

1.1.3 合同价格:指分包人完成本工程勘察设计及现场服务等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总承包人应支付的总费用。

1.1.4 工程初步验收:指按照工程整套启动试运行规程的要求完成整套启动试运行试验,并完成试生产移交手续。工程初步验收日为工程通过整套启动试运行后的次日。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1.1.5 工程缺陷责任期:指分包人自工程初步验收日起一年的期限内对因工程设计原因引起的工程缺陷承担设计责任的责任期间。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1.1.6 日(天):指公历日。

1.1.7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均包括本数;“不满”、“以外”,不包括本数;“×日前”“×日后”不包括当日。按照日、月、年计算期间的,开始的当天不算入,从下一天开始计算。期间的最后一天不是工作日的,该期间应于下一个工作日终止。

2 工程勘察设计依据

2.1 现行有效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部门及地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2 现行有效的国家、行业勘察设计标准、规范、规定。

2.3 本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核意见以及政府有关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方案、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各专题报告的审查意见。

3 工程勘察设计成果交付

3.1 分包人应向总承包人提供勘察设计文件纸质文件,同时提供可编辑的电子文件。分包人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交付勘察设计成果。

3.2 总承包人需要增加设计文件数量的,总承包人应承担增加部分的出版费用。

3.3 分包人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交付勘察设计成果。

4 总承包人义务

4.1 尊重分包人根据国家、行业或省级地方有关标准、规程、规范的规定进行勘察设计工作的权利,不得提出与国家或行业标准、规程、规范相抵触的要求。

4.2 按时向分包人提供开展勘察设计工作所需的有关基础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委托书、项目核准文件、土地管理部门、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同意征用土地等有关协议及文件,以及其他按有关规定应由总承包人提供的资料。总承包人应对上述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靠性负责。分包人就本合同工程项目采用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的,分包人应提供国家或地方标准图。

4.3 按合同约定向分包人及时足额支付合同价款。

4.4 总承包人可以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委托分包人落实与工程设计和工程建设有关的外部条件或取得与工程建设有关协议的协议。

5 分包人义务

5.1 必须具备与承担本合同工程勘察设计所需要的资质。由于分包人提供虚假信息、虚假资质或者借用他人资质,违法承接本合同项下的工程勘察设计的,分包人应承担一切不利后果。因此给总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分包人应负责赔偿。

5.2 按照国家、行业或省级地方的标准、规程、规范、总承包人的设计要求进行勘察设计工作,严格掌握设计标准,降低工程造价。

5.3 按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及份数向总承包人交付勘察设计文件,并对委托范围内的勘察设计成果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5.4 按照合同约定组织和实施勘察设计,保证勘察设计质量。

5.5 按合同约定做好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现场服务工作。按总承包人要求配合开展工程结算。

5.6 分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安排符合资格要求的设计人员进行勘察设计工作。未经总承包人同意,分包人不得更换主要设计人员。

5.7 分包人编制的初步设计文件,应当满足编制施工招标文件、主要设备材料订货和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编制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的需要。

5.8 分包人在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除有特殊要求的建筑材料、专用设备、生产工艺线外,分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5.9 分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后,应参加有关部门设计审查会议及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本合同勘察设计范围内的必要调整补充。

5.10 接受总承包人聘请的设计监理方的监理;设计监理方的任何建议、检查、确认、同意、批准或类似行为不减轻或免除分包人的责任。

5.11 分包人分包部分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时,需经总承包人书面同意,主体工程不得分包。

5.12 分包人应确保设计质量,按总承包人要求做好设计变更控制及相关签证、报表报备工作。

5.13 按总承包人要求参加本工程施工、设备及主要材料的招、评标工作,分包人因此发生的差旅费用由分包人承担。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者除外。分包人参与招、评标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包括:

(1) 分包人专业人员应按照总承包人要求积极配合施工、设备及主要材料的评标。

(2) 在招、评标工作中,分包人有义务以书面形式答复总承包人提出的技术问题(包括投标人向招标人提出的技术疑问)。

(3) 分包人应对招、评标工作有关情况严格保密。

5.14 分包人应按总承包人正式给定的工程名称编制设计文件。

5.15 在每个专业施工图总说明中,应说明施工图卷册的划分原则,便于施工和运行人员查阅。在每卷中应编制设计说明书说明设计意图、设计原则等。

5.16 各专业每张工艺流程图(其中包括电气二次图)应提供一份说明,用以说明该图纸的设计意图、设计原则、所能实现的功能、逻辑关系、可以采取的运行方式等。

5.17 分包人应负责在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协调配合下编制竣工图,竣工图须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交,并编写设计总结。

5.18 分包人应协助总承包人做好工程档案的归档工作。

5.19 分包人应协助总承包人做好工程评优、达标投产、专项验收、国家验收、工程总结等工作。

5.20 分包人除履行上述义务外,还应当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在设计工作中满足有关特殊设计要求。

6 工程勘察设计费支付

总承包人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分包人支付工程勘察设计费。

支付方式为支票、电汇或承兑汇票等。

7 审查、确认

7.1 审查

7.1.1 分包人应按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提交符合各勘察设计阶段内容深度和要求的图纸文件供审查之用,总承包人负责安排相关审查事宜。

7.1.2 分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后,应参加总承包人组织的有关审查会议,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在本合同约定工作范围内对设计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若总承包人对审定的设计原则进行重大变更导致重新设计或修改设计时,双方需签订补充协议或另签合同。

7.2 确认

7.2.1 总承包人组织并对施工图进行确认或组织施工图会审工作。

7.2.2 上述确认或会审意见如造成非分包人原因的勘察设计返工,由总承包人负责返工费用;如因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则不应增加勘察设计费用。

8 现场服务

8.1 分包人对所承担勘察设计任务的工程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提供技术服务,解决施工过程中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交底(含设备材料订货交底和施工交底),现场解释设计意图,处理设计变更并同时提出施工预算增减表,根据合同约定派驻现场设计代表,参加工程现场调度会、与设计有关的事故分析会、整组调试、工程质量考核评定、启动投运及工程竣工验收,并参加启动验收委员会,按要求进行设计总结等。

8.2 分包人应根据总承包人要求及工程进展需要,在土建施工、设备安装和调试阶段及时提供现场服务。

8.3 分包人的现场服务应及时、有效。在土建结构施工、设备安装和调试期间应派设计代表,设计代表应深刻理解设计意图,并能够独立解决现场问题。

8.4 分包人应指定现场服务的负责人和联系人,确保总承包人与分包人关于现场服务的联系顺畅。

9 工程设计变更

9.1 总承包人可根据工程建设的需要或国家/行业的相关法规、规程、标准等变化,在工程建设和合同质保期内提出设计变更(含变更设计)要求,分包人应按此要求进行相应的设计变更工作。如果此等变更导致分包人工作量的增加,双方另行达成协议确定设计费用。

9.2 因分包人原因造成的设计变更(含变更设计),如造成总承包人损失,按本合同第12条处理。

9.3 所有的设计变更(含变更设计)必须经总承包人授权代表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

10 知识产权保护

10.1 分包人提供的工程勘察设计文件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10.2 分包人所提交的文件或其他资料不应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分包人方应保证总承包人免于遭受因第三方提起侵权索赔而产生的任何损失。如果任何第三方向总承包人提起侵权索赔,分包人应负责与之进行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10.3 分包人根据本合同向总承包人提交的勘察设计文件的著作权归总包人所有。

11 保密义务

11.1 总承包人和分包人及其工作人员应对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了解到的涉及对方商业秘密的资料以及其他尚未公开的有关信息承担保密义务,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各方应承担的保密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 未经合同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因履行本合同知晓的与对方商业秘密的相关设计文件、资料及信息等披露给任何第三人;

(2) 不得将上述与对方商业秘密的相关设计文件、资料及信息等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其他目的;

(3) 分包人在设计文件通过审查后或按总承包人要求,及时将总承包人为分包人开展本合同勘察设计工作而提供的资料和信息返还总承包人,或按总承包人要求作适当处理。

11.2 上述保密义务的期限至对方商业秘密的相关设计文件、资料及信息等正式向社会公开之日或合同一方书面解除对方本合同项下保密义务之日止。

11.3 合同一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12 违约责任

12.1 总承包人的违约责任

12.1.1 总承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向分包人支付勘察设计费,逾期支付的,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承担逾期违约金。

12.2 分包人的违约责任

12.2.1 分包人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提交勘察设计文件,由于分包人原因,逾期提交勘察设计文件的,每逾期交付一天,应承担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违约金。

12.2.2 因分包人原因造成勘察设计文件、招标文件等出现遗漏或错误的,分包人应及时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分包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分包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总承包人偿付赔偿金。

12.2.3 在合同履行期间,因分包人的原因,分包人单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的,应当返还已付款并赔偿总承包人的损失。

13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3.1 总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和解除合同。

13.2 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在一个月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承担约定的违约责任。

13.3 变更或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合同第17条约定处理;

14 不可抗力

14.1 合同双方中的一方由于1)战争、敌对行动;2)国际禁运、国际制裁;3)罢工、民暴;3)严重的自然灾害(包括海啸、地震、泥石流、洪水、台风、持续20天以上的暴雨或暴雪、持续20天以上的冰灾等;4)政府行为;或双方另行同意的不可抗力事件而影响合同的执行时,则延迟合同的履行期限,延迟的时间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时间。

14.2 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传真通知另一方,并在14天内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审阅确认。

14.3 如不可抗力事件延续到120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合同继续履行的问题。

14.4 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去减少由于不可抗力所产生的延迟。

14.5 当不可抗力事故终止或事故消除后,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尽快以传真通知另一方,并以书面通知的方式证实。

15 通知

一方根据本合同发给另一方的任何通知,包括批准、证明、同意、确定和请求均应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可由专人送交或通过信件或快递、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由专人送交时,以对方签收之日为通知的收到日期;通过信件或快递方式发送的,以对方签收之日为通知的收到日期;通过数据电文方式发送的, 以该数据电文进入对方指定特定系统的时间为到达时间;对方未指定特定系统的,以该数据电文进入对方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为到达时间。

16 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适用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

17 争议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争议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解决意见或任何一方不愿协商的,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解决。

合同专用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为通用合同条款的细化、补充或修改。专用合同条款与通用合同条款不一致时,以专用合同条款为准。

以下内容的条款编号与合同通用条款保持一致。

1一般约定

1.1定义

1.1.4工程初步验收: 【 】

1.1.5工程缺陷责任期:【 】

3工程勘察设计成果交付

3.1分包人提交勘察设计成果的数量如下表所示:

序号设计阶段份数备注

1初步设计文件——

1.1初步设计(送审稿)【 】满足初步设计审查的需要

1.2初步设计收口文件【 】全套文件

1.3设备清册【 】

1.4概算书【 】

2施工图设计文件——必须满足施工进度(并且适应工期提前要求)

2.1施工图设计文件【 】全套文件

2.2加工订货图【 】

2.3设备材料清册【 】

2.4设备招标技术规范书【 】

3竣工图设计文件【 】

4勘察报告——

4.1初勘报告【 】

4.2详勘报告【 】

3.3工程勘察设计工期

3.3.1工程勘察工期

3.3.1.1 本合同生效后且总承包人向分包人支付了勘察预付款,分包人在【 】个工作日内向总承包人提交初勘报告。

3.3.1.2 初步设计文件通过总承包人委托的审查且收到总承包人关于开展详勘的书面通知后【 】个工作日内,分包人提交详勘报告。如总承包人要求详勘与初勘连续进行,则自总承包人提出书面通知后【 】个工作日内,分包人提交详勘报告。

3.3.2工程设计工期

3.3.2.1 本合同生效后的【 】个工作日内,分包人向总承包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

3.3.2.2 根据初步设计文件审查要求,需要进行初步设计审查收口的,分包人应当在收到审核方出具的初步设计审查纪要后【 】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收口审核文件。

3.3.2.3 施工图设计文件交付进度见本合同附件一:《技术要求》。

3.3.2.4 分包人应在工程初步验收并移交试生产运行后【 】日内完成编制竣工图的编制。

4总承包人义务

4.4总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落实与工程设计和工程建设有关的外部条件或取得与工程建设有关协议的协议,包括:

(1) 【 】

(2) 【 】

5分包人义务

5.19 特殊设计要求

(1) 在本工程中,分包人应对电厂采用kks编码进行标识。

(2) 在本工程中,分包人应采用计算机三维设计技术进行设计。

(3) pid图要达到相当的深度,要标明必须的参数,如:介质、压力、温度、流速、材料等。

(4) 本工程的规划和设计,必须树立全局观点,依靠技术进步,认真勘测、精心设计,积极慎重地推广国内外先进技术,因地制宜地采用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新布置、新结构,从实际出发,努力提高自动化水平,做出最优方案,为提高设备可靠性、可用率,降低造价、气耗、水耗、厂用电率,节约能源,缩短工期等打下基础。

(5) 分包人应根据限定的用地范围,优化设计本工程总平面布置。

(6) 分包人对工业用水系统、化学水系统、雨水回收、污水处理、深度处理等系统的专项优化及全厂节水方案进行设计。

(7) 分包人如应用了高新技术(专利、专有技术等)应在本合同中予以明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

(8)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工程勘察设计费支付

6.1工程勘察费支付

6.1.1 合同生效后且分包人向总承包人开具相应数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的 日内,总承包人向分包人支付工程勘察费的 %,即人民币(大写) (¥ )作为预付款;

6.1.2 分包人向总承包人提交初勘报告后并向总承包人开具相应数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的________日内,总承包人向分包人支付工程勘察费的 %,即人民币(大写) (¥ );

6.1.3 分包人向总承包人提交详勘报告后并向总承包人开具相应数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经总承包人审核无误后后的 日内,总承包人向分包人支付剩余的工程勘察费,即人民币(大写) (¥ )。

6.2工程设计费支付

6.2.1 分包人同意,总承包人向分包人支付本合同项下的工程勘察设计费均以总承包人收到建设单位(业主)支付的、与分包人已完工作量相对的款项为前提条件。

6.2.2 合同生效后且分包人向总承包人开具相应数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的 日内,总承包人向分包人支付工程设计费的 %,即人民币(大写) (¥ )作为预付款;

6.2.3 初步设计评审后且分包人向总承包人开具相应数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的 日内,总承包人向分包人支付工程设计费总价的____%,即人民币(大写) (¥ );

6.2.4 分包人完成并交付本合同附件【 】——施工图交付进度中50%的卷册后并向总承包人开具相应数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的______日内,总承包人向分包人支付工程设计费总价的 %,即人民币(大写) (¥ );

6.2.5 分包人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按本合同约定要求的份数提交整套图纸且向总承包人开具相应数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的 日内(含本数),总承包人向分包人支付工程设计费总价的 %,即人民币(大写) (¥ );

6.2.6 分包人完成竣工图设计并按照本合同约定要求的份数提交整套图纸且向总承包人开具相应数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的 日内(含本数),总承包人向分包人支付工程设计费总价的 %,即人民币(大写) (¥ );

6.2.7 工程设计费总价的 %为本合同项下的质量保证金,在工程缺陷责任期届满且分包人向总承包人开具相应数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的 日内(含本数),总承包人向分包人支付剩余的全部工程设计费,即人民币(大写) (¥ )。

12违约责任

12.1总承包人的违约责任

12.1.2总承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向分包人支付勘察设计费,逾期支付的,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该阶段勘察设计费【 】的逾期违约金,但总承包人已经在上述条款规定的期限内向建设单位(业主)提出付款申请,非总承包人原因,建设单位(业主)迟延向总承包人付款而导致总承包人迟延向分包人付款的情况除外。

12.2 分包人的违约责任

12.2.1分包人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提交勘察设计文件,由于分包人原因,逾期提交勘察设计文件的,每逾期交付一天,应承担人民币【 】元的违约金。

17争议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争议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解决意见或任何一方不愿协商的,可向总承包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总承包人:

分包人:

年月日

描写国家电网线路轮岗心得体会四

甲方:

乙方:

经过协商确定 乙方 为麻江县恒源祥家纺协议供货供应商,甲乙双方经协商,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内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采购商品清单及协议价格

乙方保证提供如下内容的合格产品: 金额单位:20万元

第二条:质量标准和要求

乙方保证本协议中所供产品质量具有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通过3c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

第三条:权利瑕疵担保

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2.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3.乙方保证其所出售的货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4.如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负责安装,并承担验收合格前发生的安全责任

第四条:包装要求

1.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

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有出厂标准配置的有关技术、质量、三包等资料。

第五条:供货对象及供货期限

乙方负责在供货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x年11月5日期间家电的供应。

第六条:供货方式

在供货期限内,乙方在与采购单位签署《家电供货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后,保证在 5 个工作日内派人免费送货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并安装完毕。

第七条:验收

乙方将家电送货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后,由采购单位根据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和质量标准,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在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采购单位收取发票。

货物的数量不足或表面瑕疵,采购单位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7个工作日内提出。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采购单位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采购单位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和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

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乙方直接损失。

第八条:售后服务

乙方承诺售后服务按照投标产品的服务承诺实施。

第九条:货款的支付

货款的支付采用货到付款,即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所有货款。

第十条:辅助服务

乙方应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例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

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在厂家和(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采购单位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乙方所供产品应严格履行产品质量保证承诺。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协议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采购单位可以根据本协议第13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采购单位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采购单位根据协议规

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第十二条:补救措施和索赔

1.采购单位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2.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缺陷产品负有责任而采购单位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采购单位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采购单位,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采购单位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乙方应在接到采购单位通知后1天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3.如果在采购单位发出索赔通知后7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采购单位发出索赔通知后7天内或采购单位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采购单位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采购单位损失的,采购单位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第十三条:履约延误

1.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采购单位。采购单位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3.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经协商无效,采购单位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1.如果协议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协议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协议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协议义务的责任。

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

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协议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协议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协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协议。

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

在发生所供商品的质量、售后服务等问题时,采购单位有权直接向乙方索赔,签订必要的书面处理协议。如协商开始10天内仍不能解决,任何一方有权在麻江县选择仲裁或诉讼的途径解决。

第十六条:违约处理

1.在采购单位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可报请甲方同意后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协议。

(1)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配置不符合国家规定和协议承诺的标准;

(2)乙方没有按协议承诺的时间供货、维修或提供其他服务;

(3)乙方没有按协议承诺的价格或优惠率签订合同并供货;

(4)乙方无故不提供协议供货范围内部分型号的产品;

(5)违反本协议中规定或承诺的其他情形。

2、甲方在执行协议时,可按如下方法对乙方处罚:

(1)供货价格高于其他任何非政府采购价格或市场平均价格,每发现一次,退回高于的价格差额,扣除10%的履约保证金;第二次发现,退回高于的价格差额,扣除20%的履约保证金;第三次发现,退回高于的价格差额,没收剩余的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协议供货。

(2)在协议供货期间及以后的售后服务中,采购单位投诉一次,经查实是乙方责任的,没收10%的履约保证金;采购单位投诉二次,经查实是乙方责任的,没收20%的履约保证金;采购单位投诉三次,经查实是乙方责任的,没收剩余的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协议供货。

3.如果乙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之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破产终止协议

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布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协议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协议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第十八条:协议转让和分包

乙方不得分包其应履行的协议义务。

第十九条:协议生效

1.本协议经甲乙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若有修改,必须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修改内容成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 (签字) (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描写国家电网线路轮岗心得体会五

兹有工程

总承包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地址:_________,电话号码:

分包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地址:_________,电话号码:

甲方与乙方达成协议,因有鉴于甲方已进入与雇主签订一总包合同,其详细条款载明于附表一内,作为承担总包合同工程的一部份。本着诚实守信,本总包合同的各条规定及相关事实,甲乙双方应充分如实告知相关当事人,甲方提供之本合同之标的应合法有效。现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双方同意如下条款。

第一条:工程名称:

第二条:工程地点:

第三条:工程范围:附件二。

第四条:价款

4.1工程总价:人民币 元整,大写为 (此项为投标价,支付以实际工程量为依据,此为税后价),乙方包工包料。

4.2按20xx年江苏省单位估价表方式按综合单价进行结算。材料按市场当月信息价结算,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4.3以上工程量总包以实际工程量价款中抽取 %作为总包管理费。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下浮点、税金、配合费等费用。此管理费自每次甲方付款中自动扣除。

4.4此合同开工10天内,乙方向甲方交质量保证金 万元,此保证金应在该分包工程验收完工后,15天内归还给乙方。

第五条:工程期限

5.1开工日期:

5.2竣工日期: (以竣工报告为准) 交付日

5.3合同总工期: 天

5.4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5个自然日以内书面通知乙方进入工地开始履行分包工作。乙方应辛勤以赴,不得耽误。

第六条:付款办法

6.1乙方进场5天内,甲方付给乙方进场施工费 元。

乙方施工至壹个月后,10天内付进场第壹个月的工程进度款的75%。以后以按每月工程量的进度款付75%,工程结束验收合格付至总工程款的90%。删除

工程竣工后六个月内付5%。

6.2工程竣工满一年后20天内5%付清(此项为保固金)。

6.3水电费由甲方预交,费用从乙方工程最后一批工程款中扣除〔水电费用是决算后机械费中的50%〕

6.4甲方付款不以乙方向其提供发票为前提。

第七条:本工程质量标准

按设计文件及相关规范规定的标准施工且符合国家相关验收标准。

第八条:代表

甲方应指定一到两名人员作为甲方的代表,有他亲笔签名的文件即认为是甲方的正式文件,此项人员的授权委托书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如发生变更,甲方应当自变更后即日书面通知乙方,因甲方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工地管理

9.1乙方必须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及职业技能教育,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保证安全,清除隐患,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

9.2严格执行工地上的各项管理制度,施工现场必须做到文明施工,做到工完场清,垃圾归堆并运送指定地点。如不及时处理,经乙方书面确认,甲方可以于该期工程款中扣除20xx元以下罚款。

9.3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不得打架斗殴、酗洒闹事。情节严重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十条:设备、材料、通行及配套

10.1 甲方提供乙方临时用房,以及为了履行完成、养护分包工程所需的暂时或永久性质的设备。

10.2 凡本工程使用的由乙方提供的设备及材料,除甲方当即提出不合格外,均视为合格品。

10.3 乙方堆置器材设备之场所,应在甲方许可之范围内,不得妨碍工程之进行与街道之畅通。甲方为使乙方能按分包合约顺利施工,应向乙方提供使其设备足够能进入其工地的一部分或几个部分的便利措施。

10.4本工程施工期间工地及相关场所临时水电设施由甲方负责提供,甲方应随时注意保持交通、电力、通讯、给水、瓦斯或其它设施之安全正常营运。

第十一条:工程保险

11.1乙方应对其员工购买保险

11.2由甲方办理的保险单以履行总包合同通则,如果涉及乙方应当享有保险单内利益,甲方应当将乙方享有的利益注明或特别载列于保险单上和附表本部份之上。

11.3双方必须维持其有效期直至本分包工程全部完成止。

11.4除能证明因不可抗力或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外,工期延长,应由甲方支付续保费用。

第十二条:变更设计

12.1双方得以按照下列情况改变其分包合同的工程:

12.1.1经由本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减少的事项。

12.1.2为了甲方利益,由乙方可以书面提前10天通知甲方,变更或增加或减少的事项。

12.2所增加或变更之费用,乙方可以按照签订到变更期间的相对高价定价。

12.3减少之工程,甲方除承担乙方已购材料之损失外,还应支付乙方为此支付合理的费用。

第十三条:工程延期

13.1须延长完工日期时,乙方可于原因发生后3日内据实将工程延期通知单书面通知甲方,但能够证明是乙方故意造成延期的除外。

13.2本工程施工期间,甲方得通知乙方将本工程全部或局部停工。

第十四条:验收

14.1工程具有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时,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时起24小时内进行验收。

14.2本工程进度于符合完工或阶段性验收标准时,乙方应以书面报请完工验收。经监理工程师认可后,由甲方验收。

14.3乙方在验收前3日,将验收日期以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须提前2日书面通知乙方,因此造成的延期参照本合同十三条停工损失赔偿。

14.4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3天内未进行验收、也未提出延期的,乙方提交的已验收通知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认可,通知的验收日期即视为验收合格之日,作为支付合同价款的依据。

14.5本工程竣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在10天内移交予甲方。验收合格之日即视为所有权及相关权利义务发生转移。

第十五条:违约及损害赔偿责任

15.1一方如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另一方可终止或解除本合约,一方应给付另一方按工程总价10%计算之违约金。

15.1.1一方要求减少工程金额达原合约金额之百分之二十。

15.1.2一方要求停工达15日,除能证明是不可抗力或另一方之故意或重大过失除外 。

15.1.3一方有停业、倒闭、破产或财务发生困难情事之虞,或一方显无能力支付工程款。

15.2本合约依上述原因而终止或解除时,或因其它原因致使合同但发生其它赔偿事件,一方仍得依法向另一方求偿。

15.3除能够证明是乙方故意不按时进场施工的,甲方应赔偿乙方违约金15万元。

15.4除能证明是不可抗力或乙方故意造成的停工或延期,甲方应按每人100元/天对乙方承担赔偿金,并支付乙方因停工或延期而发生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机具折旧费、工地费用及管理费用等。甲方应于通知停工之十日内主动赔偿乙方。

15.5甲方不按照合同约定准时支付工程款、违约金、赔偿金等,每迟延一天按照工程总价的百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第十六条:纠纷处理

甲乙双方如对本合约条款发生争议,双方应平等协商,协商不成,由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七条:其它

17.1合约时效: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自付清尾款后终止。

17.2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17.3本合约正本之印花由双方各自贴销。

17.4一方提供之地址为可送达之地址,如果变更应及时通知,否则按照合同约定地址投递即视为送达。

附件

1、甲方与其业主签订的总包合同内容(价格条款可不提供)

2、甲方提供图纸一览表,双方认可的施工图

3、甲方提供的设施 、材料清单

4、甲方指定之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以下无正文)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甲 方:

甲方担保人:

乙 方:

描写国家电网线路轮岗心得体会六

施工总承包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设备出租、安装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护职工人身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双方经协商一致,在乙方《塔式起重机租赁合同 》范围内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范围内,签订本协议书,以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双方共同遵守《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等一系列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建设部标准jgj59—99《建筑安全施工检查标准》等一系列标准规程。

第二条 双方各自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乙方施工安全负有监督、指导、检查的责任;

2、甲方对乙方进场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3、甲方对乙方安排生产任务的同时,必须有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办理交底双方签字手续;

4、甲方为乙方创造良好的作业环境,甲方按约定提供的安全防护设施必须完整齐全,并且符合安全要求;

5、甲方有权制止乙方的违章作业,对重大违章行为有权责令其停机整顿;对乙方的违章行为,甲方有进行经济处罚的权利;

6、甲方有权对安全素质差、不服管理的作业人员责令其停止作业,情节严重的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换人;

7、甲方有权要求安全管理不到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的乙方限期退场,并终止乙方《施工升降机租赁合同 》或安装(拆除)作业。

二、乙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执行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统一安排,并根据甲方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和自身特点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规章制度,明确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同时配齐专职(兼职)安全员,并报甲方备案;

2、乙方的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定,且机械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有效,且设备在使用年限内,设备附着须为原厂附着并有相关资料,如因设备及附着质量问题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乙方必须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取证工作,必须做到特种作业持证上岗;

4、乙方应根据工程特点,合理地安排身体素质、技术水平、安全意识都符合要求的人员上岗;禁止使用无证人员;

5、乙方应对进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根据工作性质特点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指导并组织操作人员开展安全活动、安全检查和安全学习;

6、乙方要做好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同时做好季节性的安全防护工作;

7、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安全设施不能保证安全施工时,应及时提出;

8、乙方必须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教育、监督作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

9、对甲方人员违章指挥或者可能危及人身安全、设备安全的指挥,乙方有权拒绝;

10、乙方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时,不管事故的责任在何方,乙方都应全力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

11、乙方对设备的安装、附着、接高、拆除作业的安全负全部责任。作业前要编制施工方案交甲方审核批准,要对设备操作全过程各环节的相关人员的安全职责进行详细规定并交底,作业队伍人员(司机、电工、电焊工、专职安全员、作业总负责总指挥)组成要求齐全并有详细名单。乙方作业后要进行作业内容自检质量验收,出具相关报告交甲方审核。

12、乙方要对设备使用过程中的安全负责。要在甲方的组织监督下对设备进行定期(一月一次)安全检查、维修保养,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对设备进行日常检查保养,以保证设备安全正常运行使用。乙方的定期安全检查记录、定期维护保养记录、日常安全检查保养维护修理记录、交接班记录要定期交甲方审核,并保存在甲方供检查,工程完工后交还乙方。

13、在安装作业中,乙方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在场进行现场监督;

14、乙方在安装过程中必须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

15、在安拆过程中如果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相关的经济损失和安全责任及行政处罚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 事故处理

1、乙方必须执行“因公伤亡事故报告制度”,如乙方施工现场发生因公伤亡事故,必须立即向甲方及有关部门报告,不准隐瞒不报,并全力抢救伤员,保护施工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时,要做好记录或拍照,不准破坏事故现场;乙方须积极配合甲方、上级部门、当地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做好善后工作。

2、乙方须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3、对违章作业、冒险进入施工禁区及损坏安全防护设施、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组织施工,造成伤亡事故的,应由乙方在各自合同或业务范围内承担罚款及一切经济损失。

4、因设备不良或违规操作设备安装拆除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应由乙方全权负责。

5、发现生产安全隐患及时排除,如需协调需以书面形式报送甲方,如未报送则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在各自合同或业务范围内承担。

第四条 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有效,作为《施工升降机租赁合同 》附件,与《施工升降机租赁合同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描写国家电网线路轮岗心得体会七

甲方:

乙方: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日

产品购销合同

购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双方充分协商,依据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及商业惯例,就甲方购买乙方货物事宜达成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买卖货物的基本内容

以上合同价格为乙方专供甲方的工程批量价,为乙方商业机密,根据国家相关商业保密法律,甲方不得将此价格泄露给任何除甲乙双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否则,由此给乙方带来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3、货物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行业标准,按行业标准执行。 第二条:付款 1、付款方式:本合同签订后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款的%

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元,乙方开始备货,余款在 付清。

2、甲方要求乙方开具 (1、增值税专用发票;2增值税普通发票)

第三条、货物的交(提)货期限、交货方法、到货地点。在满足本合同第二条前提下执行如下条款:

1、货物的交(提)货日期期: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甲方自提自运;

(3)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同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交货日的 前书面通知乙方,否则乙方仍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地点交货。

第四条、双方约定事项

1.供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购方提供上述产品,不耽误购方的采购计划。

2.购方收到货物的24小时内必须将货物检验完毕,并和供方随货出库单核对,如发现诸如水渍、外包装毁坏等可能导致产品受损的情况,应于收到货物后四十八小时内书面通知供方,在此期限内购方没有提出书面异议的,供方将视同购方收妥货物。

第五条、产品质量承诺

自购方收到产品起算,只要是属于产品本身质量问题,供方承诺,一个月内包换,___________保修,终身维修,终身提供技术支持。

第六条、不可抗力及争议解决方式

1.产品购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2.双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执的,双方应协商解决或请求调解。 第七条、其它:

1、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供货方所在地法院提请诉讼。 2、本合同一式两份,购销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生效时限,以双方中的一方最终签订日期为准,产品服务期起始同日计算。

4、在购方购买的产品服务期或保修期结束之日起,本合同自动失效 购货方(甲方签章):____________供货方(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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