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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工程施工实训心得体会及收获 管道工实训总结心得(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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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工程施工实训心得体会及收获 管道工实训总结心得(六篇)
2023-01-05 02:25:56    小编:ZTFB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描写管道工程施工实训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随着天气逐渐转凉,冬季供暖季即将来临,为提高物业服务质量、提升公司服务品牌、保证供暖正常进行,需对供暖锅炉设备进行全面检修,具体项目如下:

1、锅炉房年久失修,房顶损坏严重,即将坍塌,急需维修;

2、供暖锅炉炉体漏水严重,已不能正常运转,需公司联系锅炉供货单位来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维修;

3、供暖管道、阀门多有损坏,经初步统计约需更换阀门个,维修管道处;

4、供暖锅炉及附属设备大修后,需确定时间在供暖季来临之前进行打压试验,提前做好供暖准备;

5、如今年供暖能连接市政供暖,还请公司提前尽快联系。

特此请示,请领导批复。

20xx年9月14日

描写管道工程施工实训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第1条 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

1.2合同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

1.3适用法律法规、技术标准

1.4语言文字

1.5联络

1.6严禁贿赂

1.7保密

第2条 发包人

2.1发包人权利

2.2发包人义务

2.3发包人代表

第3条 勘察人

3.1勘察人权利

3.2勘察人义务

3.3勘察人代表

第4条 工期

4.1开工及延期开工

4.2成果提交日期

4.3发包人造成的工期延误

4.4勘察人造成的工期延误

4.5恶劣气候条件

第5条 成果资料

5.1成果质量

5.2成果份数

5.3成果交付

5.4成果验收

第6条 后期服务

6.1后续技术服务

6.2竣工验收

第7条 合同价款与支付

7.1合同价款与调整

7.2定金或预付款

7.3进度款支付

7.4合同价款结算

第8条 变更与调整

8.1变更范围与确认

8.2变更合同价款确定

第9条 知识产权

第10条 不可抗力

10.1不可抗力的确认

10.2不可抗力的通知

10.3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

第11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第12条 合同解除

第13条 责任与保险

第14条 违约

14.1发包人违约

14.2勘察人违约

第15条 索赔

15.1发包人索赔

15.2勘察人索赔

第16条 争议解决

16.1和解

16.2调解

16.3仲裁或诉讼

第17条 补充条款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第1条 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

1.2合同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

1.3适用法律法规、技术标准

1.4语言文字

1.5联络

1.7保密

第2条 发包人

2.2发包人义务

2.3发包人代表

第3条 勘察人

3.1勘察人权利

3.3勘察人代表

第4条 工期

4.2成果提交日期

4.3发包人造成的工期延误

第5条 成果资料

5.2成果份数

5.4成果验收

第6条 后期服务

6.1后续技术服务

第7条 合同价款与支付

7.1合同价款与调整

7.2定金或预付款

7.3进度款支付

7.4合同价款结算

第8条 变更与调整

8.1变更范围与确认

8.2变更合同价款确定

第9条 知识产权

第10条 不可抗力

10.1不可抗力的确认

10.2不可抗力的通知

第13条 责任与保险

第14条 违约

14.1发包人违约

14.2勘察人违约

第15条 索赔

15.1发包人索赔

15.2勘察人索赔

第16条 争议解决

16.3仲裁或诉讼

第17条 补充条款

附件a 勘察任务书及技术要求

附件b 发包人向勘察人提交有关资料及文件一览表

附件c 进度计划

附件d 工作量和费用明细表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_____________项目工程勘察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规模、特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勘察范围和阶段、技术要求及工作量

1.勘察范围和阶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技术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作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1.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成果提交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1.合同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元)

2.合同价款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合同文件构成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合同协议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5)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如果有);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工程勘察条件和相关资料,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勘察人承诺按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勘察技术服务。

八、词语定义

本合同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的词语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________________签订。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生效。

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____份,勘察人执____份。

发包人:(印章)_______________ 勘察人:(印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

(签字) (签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第1条 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1.1合同:指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当事人约定具有约束力的文件,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条款、中标通知书(如果有)、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如果有)、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1.1.2合同协议书: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和勘察人共同签署的称为“合同协议书”的书面文件。

1.1.3通用合同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勘察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勘察的合同条款。

1.1.4专用合同条款:是发包人与勘察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

1.1.5发包人:指与勘察人签定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6勘察人:指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勘察资质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7工程:指发包人与勘察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勘察范围内的项目。

1.1.8勘察任务书:指由发包人就工程勘察范围、内容和技术标准等提出要求的书面文件。勘察任务书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1.1.9合同价款: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勘察人完成合同约定范围内工程勘察工作的款项。

1.1.10费用: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必需的支出。

1.1.11工期: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工作天数。

1.1.12天:除特别指明外,均指日历天。约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1.1.13开工日期: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勘察人开始工作的绝对或相对日期。

1.1.14成果提交日期: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勘察人完成合同范围内工作并提交成果资料的绝对或相对日期。

1.1.15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勘察人提供并经发包人认可,满足勘察人开展工作需要的所有图件,包括相关说明和资料。

1.1.16作业场地:指工程勘察作业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具体指定的供工程勘察作业使用的其他场所。

1.1.17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18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直接或间接地给另一方造成实际损失,受损方向违约方提出经济赔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1.19不利物质条件:指勘察人在作业场地遇到的不可预见的自然物质条件、非自然的物质障碍和污染物。

1.1.20后期服务:指勘察人提交成果资料后,为发包人提供的后续技术服务工作和程序性工作,如报告成果咨询、基槽检验、现场交桩和竣工验收等。

1.2合同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

1.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5)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如果有);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1.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作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和勘察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第16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

1.3适用法律法规、技术标准

1.3.1适用法律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等。其他需要明示的规范性文件,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3.2适用技术标准

适用于工程的现行有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标准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为本合同文件适用的技术标准。合同当事人有特别要求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技术标准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所使用技术标准的名称及提供方,并约定技术标准原文版、中译本的份数、时间及费用承担等事项。

1.4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时,汉语为优先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语言。

1.5联络

1.5.1与合同有关的批准文件、通知、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意见、确定和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或合同双方确认的其他形式,并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接收人。

1.5.2发包人和勘察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各自的送达接收人、送达形式及联系方式。合同当事人指定的接收人、送达地点或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发生变动。

1.5.3发包人、勘察人应及时签收对方送达至约定送达地点和指定接收人的来往信函;如确有充分证据证明一方无正当理由拒不签收的,视为拒绝签收一方认可往来信函的内容。

1.6严禁贿赂

合同当事人不得以贿赂或变相贿赂的方式,谋取非法利益或损害对方权益。因一方的贿赂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保密

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发包人同意,勘察人不得将发包人提供的图纸、文件以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

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勘察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将勘察人提供的技术文件、成果资料、技术秘密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

第2条 发包人

2.1发包人权利

2.1.1发包人对勘察人的勘察工作有权依照合同约定实施监督,并对勘察成果予以验收。

2.1.2发包人对勘察人无法胜任工程勘察工作的人员有权提出更换。

2.1.3发包人拥有勘察人为其项目编制的所有文件资料的使用权,包括投标文件、成果资料和数据等。

2.2发包人义务

2.2.1发包人应以书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确勘察任务及技术要求。

2.2.2发包人应提供开展工程勘察工作所需要的图纸及技术资料,包括总平面图、地形图、已有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等,若上述资料由勘察人负责搜集时,发包人应承担相关费用。

2.2.3发包人应提供工程勘察作业所需的批准及许可文件,包括立项批复、占用和挖掘道路许可等。

2.2.4发包人应为勘察人提供具备条件的作业场地及进场通道(包括土地征用、障碍物清除、场地平整、提供水电接口和青苗赔偿等)并承担相关费用。

2.2.5发包人应为勘察人提供作业场地内地下埋藏物(包括地下管线、地下构筑物等)的资料、图纸,没有资料、图纸的地区,发包人应委托专业机构查清地下埋藏物。若因发包人未提供上述资料、图纸,或提供的资料、图纸不实,致使勘察人在工程勘察工作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或造成经济损失时,由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

2.2.6发包人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为勘察人安全生产提供条件并支付安全生产防护费用,发包人不得要求勘察人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进行作业。

2.2.7若勘察现场需要看守,特别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险现场作业时,发包人应派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危险作业的现场人员进行保健防护,并承担费用。发包人对安全文明施工有特殊要求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

2.2.8发包人应对勘察人满足质量标准的已完工作,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相应的工程勘察合同价款及费用。

2.3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其负责工程勘察的发包人代表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及授权范围等事项。发包人代表在发包人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与发包人有关的具体事宜。

第3条 勘察人

3.1勘察人权利

3.1.1勘察人在工程勘察期间,根据项目条件和技术标准、法律法规规定等方面的变化,有权向发包人提出增减合同工作量或修改技术方案的建议。

3.1.2除建设工程主体部分的勘察外,根据合同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勘察人可以将建设工程其他部分的勘察分包给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勘察单位。发包人对分包的特殊要求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

3.1.3勘察人对其编制的所有文件资料,包括投标文件、成果资料、数据和专利技术等拥有知识产权。

3.2勘察人义务

3.2.1勘察人应按勘察任务书和技术要求并依据有关技术标准进行工程勘察工作。

3.2.2勘察人应建立质量保证体系,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成果资料,并对其质量负责。

3.2.3勘察人在提交成果资料后,应为发包人继续提供后期服务。

3.2.4勘察人在工程勘察期间遇到地下文物时,应及时向发包人和

文物主管部门报告并妥善保护。

3.2.5勘察人开展工程勘察活动时应遵守有关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人员、设备和设施的安全。

3.2.6勘察人在燃气管道、热力管道、动力设备、输水管道、输电线路、临街交通要道及地下通道(地下隧道)附近等风险性较大的地点,以及在易燃易爆地段及放射、有毒环境中进行工程勘察作业时,应编制安全防护方案并制定应急预案。

3.2.7勘察人应在勘察方案中列明环境保护的具体措施,并在合同履行期间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作业现场环境。

3.3勘察人代表

勘察人接受任务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其负责工程勘察的勘察人代表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及授权范围等事项。勘察人代表在勘察人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与勘察人有关的具体事宜。

第4条 工期

4.1开工及延期开工

4.1.1勘察人应按合同约定的工期进行工程勘察工作,并接受发包人对工程勘察工作进度的监督、检查。

4.1.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开工,发包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勘察人,推迟开工日期并相应顺延工期。

4.2成果提交日期

勘察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或双方同意顺延的工期提交成果资料,具体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4.3发包人造成的工期延误

4.3.1因以下情形造成工期延误,勘察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增加合同价款和(或)补偿费用: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定金、预付款和(或)进度款;

(3)变更导致合同工作量增加;

(4)发包人增加合同工作内容;

(5)发包人改变工程勘察技术要求;

(6)发包人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4.3.2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勘察人在第4.3.1款情形发生后7天内,应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出报告。发包人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补偿费用的确认程序参照第7.1款〔合同价款与调整〕执行。

4.4勘察人造成的工期延误

勘察人因以下情形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或双方同意顺延的工期提交成果资料的,勘察人承担违约责任:

(1)勘察人未按合同约定开工日期开展工作造成工期延误的;

(2)勘察人管理不善、组织不力造成工期延误的;

(3)因弥补勘察人自身原因导致的质量缺陷而造成工期延误的;

(4)因勘察人成果资料不合格返工造成工期延误的;

(5)勘察人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4.5恶劣气候条件

恶劣气候条件影响现场作业,导致现场作业难以进行,造成工期延误的,勘察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具体可参照第4.3.2款处理。

第5条 成果资料

5.1成果质量

5.1.1成果质量应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深度规定,且满足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

5.1.2双方对工程勘察成果质量有争议时,由双方同意的第三方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的,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5.2成果份数

勘察人应向发包人提交成果资料四份,发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数,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发包人另行支付相应的费用。

5.3成果交付

勘察人按照约定时间和地点向发包人交付成果资料,发包人应出具书面签收单,内容包括成果名称、成果组成、成果份数、提交和签收日期、提交人与接收人的亲笔签名等。

5.4成果验收

勘察人向发包人提交成果资料后,如需对勘察成果组织验收的,发包人应及时组织验收。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发包人14天内无正当理由不予组织验收,视为验收通过。

第6条 后期服务

6.1后续技术服务

勘察人应派专业技术人员为发包人提供后续技术服务,发包人应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后续技术服务的内容、费用和时限应由双方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

6.2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时,勘察人应按发包人要求参加竣工验收工作,并提供竣工验收所需相关资料。

第7条 合同价款与支付

7.1合同价款与调整

7.1.1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和勘察人依据中标价格载明在合同协议书中;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和勘察人议定,并载明在合同协议书中。合同价款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后,除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因素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

7.1.2合同当事人可任选下列一种合同价款的形式,双方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总价合同

双方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因素和方法,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2)单价合同

合同价款根据工作量的变化而调整,合同单价在风险范围内一般不予调整,双方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合同单价调整因素和方法。

(3)其他合同价款形式

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其他合同价格形式。

7.1.3需调整合同价款时,合同一方应及时将调整原因、调整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双方共同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或减少的合同价款,与进度款同期支付。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一方在收到对方的通知后7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合同当事人就调整事项不能达成一致的,则按照第16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

7.2定金或预付款

7.2.1实行定金或预付款的,双方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发包人向勘察人支付定金或预付款数额,支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支付,勘察人向发包人发出要求支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勘察人可在发出通知后推迟开工日期,并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7.2.2定金或预付款在进度款中抵扣,抵扣办法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7.3进度款支付

7.3.1发包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进度款支付方式、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进行支付。

7.3.2第7.1款〔合同价款与调整〕和第8.2款〔变更合同价款确定〕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或减少的合同价款,应与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7.3.3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进度款,勘察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勘察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勘察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勘察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

7.3.4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勘察人可停止工程勘察作业和后期服务,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7.4合同价款结算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勘察人提交成果资料后28天内,依据第7.1款〔合同价款与调整〕和第8.2款〔变更合同价款确定〕的约定进行最终合同价款确定,并予以全额支付。

第8条 变更与调整

8.1变更范围与确认

8.1.1变更范围

本合同变更是指在合同签订日后发生的以下变更:

(1)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的变化引起的变更;

(2)规划方案或设计条件的变化引起的变更;

(3)不利物质条件引起的变更;

(4)发包人的要求变化引起的变更;

(5)因政府临时禁令引起的变更;

(6)其他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变更。

8.1.2变更确认

当引起变更的情形出现,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勘察人应在7天内就调整后的技术方案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出变更要求,发包人应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变更。

8.2变更合同价款确定

8.2.1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勘察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8.2.2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一方应在双方确定变更事项后14天内向对方提出变更合同价款报告,否则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8.2.3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一方应在收到对方提交的变更合同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无正当理由不予确认的,则视为该项变更合同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8.2.4一方不同意对方提出的合同价款变更,按第16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

8.2.5因勘察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变更,勘察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第9条 知识产权

9.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提供给勘察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反映发包人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属于发包人,勘察人可以为实现本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勘察人不得为了本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9.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勘察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的成果文件的著作权属于勘察人,发包人可因本工程的需要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擅自修改或用于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勘察人书面同意,发包人不得为了本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9.3合同当事人保证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勘察人在工程勘察时,因侵犯他人的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勘察人承担;因发包人提供的基础资料导致侵权的,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9.4在不损害对方利益情况下,合同当事人双方均有权在申报奖项、制作宣传印刷品及出版物时使用有关项目的文字和图片材料。

9.5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勘察人在合同签订前和签订时已确定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第10条 不可抗力

10.1不可抗力的确认

10.1.1不可抗力是在订立合同时不可合理预见,在履行合同中不可避免的发生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洪水、骚乱、暴动、战争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其他自然灾害和社会突发事件。

10.1.2不可抗力发生后,发包人和勘察人应收集不可抗力发生及造成损失的证据。合同当事双方对是否属于不可抗力或其损失发生争议时,按第16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

10.2不可抗力的通知

10.2.1遇有不可抗力发生时,发包人和勘察人应立即通知对方,双方应共同采取措施减少损失。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不可抗力持续发生,勘察人应每隔7天向发包人报告一次受害损失情况。

10.2.2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不可抗力结束后2天内,勘察人向发包人通报受害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勘察人向发包人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10.3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

10.3.1因不可抗力发生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发包人和勘察人人员伤亡由合同当事人双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2)勘察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勘察人承担;

(3)停工期间,勘察人应发包人要求留在作业场地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作业场地发生的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10.3.2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11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11.1双方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11.2发包人、勘察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合同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

11.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合同当事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和保密等义务。

第12条 合同解除

1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勘察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发生未按第7.2款〔定金或预付款〕或第7.3款〔进度款支付〕约定按时支付合同价款的情况,停止作业超过28天,勘察人有权解除合同,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3)勘察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由勘察人承担违约责任;

(4)发包人和勘察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12.2一方依据第12.1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不少于14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第16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

12.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勘察人支付已完工作量相对应比例的合同价款后解除合同。

12.4合同解除后,勘察人应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设备和人员撤出作业场地,发包人应为勘察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

第13条 责任与保险

13.1勘察人应运用一切合理的专业技术和经验,按照公认的职业标准尽其全部职责和谨慎、勤勉地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责任和义务。

13.2合同当事人可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履行本合同所需要的工程勘察责任保险,并使其于合同责任期内保持有效。

13.3勘察人应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勘察作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和其他保险。

第14条 违约

14.1发包人违约

14.1.1发包人违约情形

(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无故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

(2)发包人未按第7.2款〔定金或预付款〕约定按时支付定金或预付款;

(3)发包人未按第7.3款〔进度款支付〕约定按时支付进度款;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形。

14.1.2发包人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无故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勘察人未开始勘察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或发包人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勘察人支付违约金;勘察人已开始勘察工作的,若完成计划工作量不足50%的,发包人应支付勘察人合同价款的50%;完成计划工作量超过50%的,发包人应支付勘察人合同价款的100%。

(2)发包人发生其他违约情形时,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损失,并给予勘察人合理赔偿。双方可在专用合同条款内约定发包人赔偿勘察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人应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14.2勘察人违约

14.2.1勘察人违约情形

(1)合同生效后,勘察人因自身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

(2)因勘察人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或合同当事人同意顺延的工期提交成果资料;

(3)因勘察人原因造成成果资料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4)勘察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形。

14.2.2勘察人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勘察人因自身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勘察人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或勘察人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2)因勘察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3)因勘察人原因造成成果资料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勘察人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因勘察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其他事故时,勘察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通过所投工程勘察责任保险向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或根据直接经济损失程度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

(4)勘察人发生其他违约情形时,勘察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双方可在专用合同条款内约定勘察人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金额。

第15条 索赔

15.1发包人索赔

勘察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勘察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形,造成工期延误及发包人的经济损失,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勘察人索赔:

(1)违约事件发生后7天内,向勘察人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14天内,向勘察人提出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勘察人在收到发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或补充索赔理由、证据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

(4)勘察人在收到发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发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被认可;

(5)当该违约事件持续进行时,发包人应阶段性向勘察人发出索赔意向,在违约事件终了后21天内,向勘察人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本款第(3)、(4)项约定相同。

15.2勘察人索赔

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形,造成工期延误和(或)勘察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勘察人的经济损失,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勘察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违约事件发生后7天内,勘察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其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14天内仍不履行合同义务,勘察人有权停止作业,并向发包人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14天内,向发包人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发包人在收到勘察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或补充索赔理由、证据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

(4)发包人在收到勘察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勘察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被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勘察人应阶段性向发包人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1天内,向发包人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本款第(3)、(4)项约定相同。

第16条 争议解决

16.1和解

因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有关事项发生争议的,双方可以就争议自行和解。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经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

16.2调解

因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有关事项发生争议的,双方可以就争议请求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其他第三方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经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

16.3仲裁或诉讼

因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有关事项发生争议的,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17条 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经协商一致,可对通用合同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并在专用合同条款内约定。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第1条 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合同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

1.2.1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解释顺序:____________

1.3适用法律法规、技术标准

1.3.1适用法律法规

需要明示的规范性文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2适用技术标准

特别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国外技术标准的名称、提供方、原文版、中译本的份数、时间及费用承担:____。

1.4语言文字

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_______语言文字。

1.5联络

1.5.1发包人和勘察人应在_______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5.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指定的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人接收文件的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人指定的接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人指定的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7保密

合同当事人关于保密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条 发包人

2.2发包人义务

2.2.2发包人委托勘察人搜集的资料:_______________

2.2.7发包人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特别要求:___________

2.3发包人代表

姓名: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

授权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3条 勘察人

3.1勘察人权利

3.1.2关于分包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勘察人代表

姓名:________职务: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

授权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4条 工期

4.2成果提交日期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

4.3发包人造成的工期延误

4.3.2双方就工期顺延确定期限的约定:_____________

第5条 成果资料

5.1成果份数

勘察人应向发包人提交成果资料四份,发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数为____份。

5.2成果验收

双方就成果验收期限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6条 后期服务

6.1后续技术服务

后续技术服务内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后续技术服务费用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后续技术服务时限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7条 合同价款与支付

7.1合同价款与调整

7.1.1双方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因素和方法:___________

7.1.2本合同价款采用______________方式确定。

(1)采用总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__________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因素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

(2)采用单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__________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单价调整因素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

(3)采用的其他合同价款形式及调整因素和方法:__________

7.1.3双方就合同价款调整确认期限的约定:______________

7.2定金或预付款

7.2.1发包人向勘察人支付定金金额:_______或预付款的金额:____

7.2.2定金或预付款在进度款中的抵扣办法:________________

7.3进度款支付

7.3.1双方约定的进度款支付方式、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______

7.4合同价款结算

最终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8条 变更与调整

8.1变更范围与确认

8.1.1变更范围

变更范围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1.2变更确认

变更提出和确认期限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变更合同价款确定

8.2.2提出变更合同价款报告期限的约定:_____________

8.2.3确认变更合同价款报告时限的约定:_____________

第9条 知识产权

9.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勘察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反映发包人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________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______________

9.2关于勘察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______

关于勘察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______________

9.5勘察人在工作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____。

第10条 不可抗力

10.1不可抗力的确认

10.1.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其他约定(如政府临时禁令):_______

10.2不可抗力的通知

10.2.1不可抗力持续发生,勘察人报告受害损失期限的约定:_____

10.2.2勘察人向发包人通报受害损失情况及费用期限的约定:_____

第13条 责任与保险

13.2工程勘察责任保险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

第14条 违约

14.1发包人违约

14.1.2发包人违约责任

(1)发包人支付勘察人的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发包人发生其他违约情形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

14.2勘察人违约

14.2.2勘察人违约责任

(1)勘察人支付发包人的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____

(2)勘察人造成工期延误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

(3)因勘察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其他事故时的赔偿金上限:___

(4)勘察人发生其他违约情形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

第15条 索赔

15.1发包人索赔

索赔程序和期限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2勘察人索赔

索赔程序和期限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6条 争议解决

16.3仲裁或诉讼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采取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2)向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17条 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经协商一致,补充约定如下:___。

描写管道工程施工实训心得体会及收获三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就诚建〃檀香山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施工事项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诚建〃檀香山综合布线系统工程

2、工程地点:____市____区株董路与东环线交汇处

3、承包范围:综合布线系统工程包括小区光纤通信系统和有线电视系统,其中小区光纤通信系统包括小区通信机房至单元弱电井及单元弱电井光纤接入至室内多媒体信息箱f光纤入户两部分(含电话、宽带),通信机房由甲方指定专用机房,乙方建设通信机房按1100户的容量配臵机柜及机柜内部所以设备,(含机房设备所用的强电箱、静电地板、防雷处理等),机房通风及所需配臵的设备如空调等由甲方负责。有线电视系统包括有线电视设备箱及线路到户(住宅每户两个电视信息点)及信号开通。小区一期640户,每户一个多媒体信息箱(规格350x0120),户内多媒体信息箱凿除洞孔、垃圾清理、箱体安装、光纤通信系统布放光纤至每户多媒体信息箱,有线电视系统自每户多媒体信息箱至客厅、主卧室布放两个电视点由乙方负责,多媒体信息箱至每个网络信息点不在本合同范围内。小区红线范围内室内外弱电管道预埋、桥架不在本工程范围内,由甲方负责建设。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设计、包调试。

第二条 合同工期合同工期以甲方工程部开具的开竣工通知单确定的开竣工日期为准,配合土建施工进度进行,不得影响土建施工进度。

第三条 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合同价款

(1)一期合同工程承包总价款:人民币陆拾肆万元整(:640,000.00元)。每户单价为1000元户,一期640户,以上价款包含所有的材料费、安装费、税金、利润、施工人员保险费等工程费用。

二、

三、四期根据工程实际数量按实结算,具体根据每期工程实际户数予以确定。

(2)乙方对本工程的设计方案及图纸已充分了解并确认,施工中如无重大设计变更,均按以上约定单价标准执行;施工期间如有重大设计变更或国家有关文件调整,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2、付款方式

(1)乙方每期工程进场施工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每期工程总价的80%。

(2)每期工程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每期工程结算总价的15%。

(3)预留质保金5%,每期工程安装完毕验收合格________年后付清。

(4)甲方付款前,乙方必须提供相应金额的正式有效建安税务发票。

第四条 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指定 李 为本项目现场代表。

2、负责施工过程协调管理和竣工验收。

3、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

4、负责提供有关图纸及技术要求、提供工作面。

5、为乙方工程施工提供一定的便利条件。

6、协调乙方与其它施工单位的工作关系,并提供临时给水点和用电点各一个,所需水电费由乙方负责。

7、甲方负责向乙方安装的设备提供设备接入电源并单独装表,负责每户多媒体信息箱接入。按国家规定的价格向营运商收取电费(协议另行签订)。

(二)乙方责任与义务

1、制作安装时在现场指定工程 肖 主要负责人,负责本工程的全面质量管理。

2、现场设立创建文明、安全施工,安排专人负责文明、安全施工,严格按照文明安全施工标准进行施工。

3、积极做好开工前的准备工作,按甲方要求如期开工。做好材料采购、管理工作,负责向甲方提供设计图纸和各施工材料的产品合格证。

4、严格按设计图纸和现行施工技术规范、规程进行施工,确保质量,按有关规定提供竣工验收资料,参加竣工验收,办理竣工结算。

5、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和监理单位及土建主体承包单位的管理并严格按施工图定点放线,保质保量的完成各项工程,如出现质量问题,将由乙方施工至甲方要求。

6、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7、做好成品保护工作,不破坏及不污染产品和成品。如有破坏或污染,由乙方负责修补或清理,如不能修补或清理的,甲方可另行委托其他单位施工,由此造成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且甲方有权按费用的15%向乙方收取管理费。

8、做好设备自检、内部质量管理工作,接受甲方、监理方监督检查、对甲方、监理方提出的质量问题及时纠正。从进场至竣工验收,乙方必须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和进度控制管理,确保工程保质保量完成。

9、在安装期间内配合好施工范围同其它工程的施工。乙方承包本项工程,保证不转包和分包。如擅自转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不支付任何工程款,并由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0、所有隐蔽工程完工,应由乙方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提前24小时通知现场监理,甲方将及时组织验收,办妥验收签证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1

1、乙方任命的 驻工地负责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规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全面负责现场施工和技术,组织施工管理人员,编制施工组织计划,监制工程质量和进度,指挥工程日常工作,并与甲方协调工作问题,以达到圆满完成工程任务。1

2、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甲方。1

3、为甲方的管理人员和维护人员进行技术和操作培训;配合甲方做好工程验收工作并做好竣工资料的交接和技术交底工作。1

4、乙方代表变动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相应的责任(合同文本约定的义务和其职权内的承诺)。1

5、乙方在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出具设设计施工方案,施工详图经甲方批准后实施,施工过程中应按施工图和施工方案进行安装施工,如有改动事先以书面形式将更改内容通知甲方。1

6、施工前提供施工图纸二套给甲方,负责竣工资料的整理,竣工资料交甲方二套(有关部门的备案资料由乙方负责)。1

7、对本工程实行“________年保修,终身维修”,凡在甲方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48小时内到达现场予以解决。1

8、乙方不承担总包配套管理费用。

第五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1、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

2、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者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分,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3、工程竣工后,乙方通过自检、自查,经过试运行正常后,认为具备条件时,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和完整的竣工资料(含变更资料、验收报告、产品使用说明书、联系单、测试报告、内部资料等)一式两份,甲方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和资料后,10天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工程验收书,乙方应将有关的技术资料、图纸等交付甲方。

4、工程验收合格前,所有设备、器材均由乙方负责保管。

5、验收标准:按____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达的文件其内容执行。

第六条 施工安全及文明措施

1、树立“质量第

一、安全

第一”的思想,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坚持执行安全生产的十项技术措施,以树立安全生产的观念。明确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思想,坚持做到遵守规章制度,反违章指挥,反违章操作。施工过程中违章作业造成的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2、施工现场所制造的垃圾及时清理,保持施工现场整洁,材料设备及机具放臵整齐。

3、经常检查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原因影响配套工程竣工,每延误一天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500元的逾期违约金,若逾期达3天以上(含____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还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除不可抗拒因素外,若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无法定理由解除合同的,应向另一方支付工程总价款20%的违约金。

3、乙方必须按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施工(甲方另作改动的除外),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经甲方、监理单位确认后,乙方需施工至设计要求。

4、本分项工程验收必须达到质检站核准的合格标准,否则甲方有权不予验收、结算,并不支付任何工程款。

第八条 争议及纠纷的解决

1、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产生争议时,双方采取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可提请 ____市____区 人民法院诉讼裁决。

第九条 附则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方各执贰份,具相同法律效力。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甲方代表(代表) 乙方代表(代表)电 话:电 话

描写管道工程施工实训心得体会及收获四

甲方:

乙方:

为了进一步完善住宅小区配套设施,改善居住条件,发展洁净、便利、安全、环保的管道燃气,提高居民的生活品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燃气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开发的拉萨市政府干部职工周转房住宅小区,全部交由乙方进行燃气管道安装施工。现就干部职工周转房住宅小区燃气管道安装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合同条款:

第一条:燃气管道安装工程名称、地点、时间期限及内容:

1、名称:

2、年月

3、内容:

(1)该小区每户(含商铺)的燃气管道及相关设施设备的安装、设计、施工、碰管通气等全过程。

(2)庭院管网:包括小区内燃气管道及设施设备的安装;户外燃气干、支管线、设施设备的安装;预留与城市燃气管道连接入口。

(3) 户内管线及燃气表的安装。

第二条:工程款标准、金额及支付方式、时间

1、乙方对工程实行单价承包,每户为3000元/户(该费用包括各户的室内外管网 、设施与设备、ic卡高级智能燃气计量表及供气运行设施等)。

2、工程款总金额:住宅小区竣工交付使用时,按实际安装燃气管道的户数计算工程款总额。

3、工程款支付方式及时间:

(1)本合同签定后,乙方室内外管网材料、安装设备、施工人员进场后三日内付工程总款的30%。

(2)室内管网安装完毕,付工程进度款30%

(3)竣工验收合格三日内付余下35%的工程款。

(4)余下5%的工程款做为质保金,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付清。

第三条:工程施工及验收

1、甲方指定一名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装协调工作;

2、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向乙方无偿提供小区已定稿的总平图和户型结构图。

3、乙方负责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设计机构进行设计。

4、乙方工程设计与工程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燃气规范标准要求。

5、乙方必须按施工设计图进行施工安装。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负责组织燃气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负责,所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6、乙方安装完毕,按照规定必须经国家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7、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

(1)甲方不具备施工条件而停工;

(2)由于甲方原因变更计划;

(3)出现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时;

8、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安全措施,承担相应的施工安全责任;

9、乙方应在燃气管道安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负责向甲方提供书面竣工资料。

第四条: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

2、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小区总平图和户型结构图;

3、甲方必须指定落实一名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装协调工作;

4、甲方应及时落实乙方施工人员住宿、设备、材料的堆放场地;

5、甲方应及时落实乙方安装施工所需的水电。

6、该小区竣工交付投入使用后,其瓶组站的值班守护工作由甲方负责。

(二)乙方义务

1、乙方工程设计与工程施工质量,必须按国家相关规范执行,所使用的燃气管道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燃气规范标准要求。

2、在其管道设施发生故障或存在不安全隐患时,应当及时进行抢修和维护保养(但在使用过程中,用户未经燃气公司许可而随意拆卸、改装、乱接造成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事故,乙方概不负责)。

3、解答甲方对相关问题的咨询。

4、小区业主入住后,燃气由乙方供应,并全权负责安全运营管理工作。

5、乙方提供本供气系统的维护和保养服务工作。

第五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即为生效,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不得违反:

1、任何一方违约,均应向守约方支付工程总价3%的违约金;造成损失的,应按损失实情予以赔偿。

2、甲方必须按照本合同之约定,按时支付工程款。逾期未付款的部分按照每日万分之三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期限完工,应按照已收款项每日万分之三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

甲、乙双方如需要修改本合同,应当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其它约定:

1、本合同一式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各条款均经甲、乙双方反复协商确定,系各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双方慎重承诺:一定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承担合同责任。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描写管道工程施工实训心得体会及收获五

甲方:

乙方:

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按国家《劳动法》《经济合同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协议如下:

一、工程承包内容: 空调、暖气管道预埋施工

二、工程地点: 济南欧亚大观商都工程部

三、安全:在施工过程中,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四、工程技术要求:乙方按设计图纸和现行施工规范规定及公司(甲方)的技术要求施工,安全施工交底,进行组织施工。

五、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要求施工,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标准部分,经甲方发现,应要求乙方重新施工,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重新施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六、工程量的计算:以施工图纸挖方工程量计算。施工中发生工程量增减工程时,经公司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格,签订补充协议。

七、价格:本工程量为综合包干价人民币元。

八、施工中由地方因素影响的由甲方负责协调。

九、文明施工:符合市容市貌,文明施工要求标准,违反相关规定,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工期:天。

十一、付款方式:项目工程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全部工程款。

十二、结账方式:乙方以机械油料费和工人工资表方式向甲方结算。

十三、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两份,甲乙双方签字即生效,付清工程款后自动失效。(以票据为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描写管道工程施工实训心得体会及收获六

一、本项目给排水工程主要有排水管、污水管、给水管等。

二、既有管道及线路调查:管道施工前对地下既有管线进行调查,对有保护要求的管线进行标识,以防施工损坏。对需要改建、迁移的管道提前安排,确保施工中各种管道畅通。

三、施工放样:根据设计坐标和控制点正确地进行管道的测量放样工作,主要测定管道中线、附属构造物位置、堆土界线、中心桩、方向桩,并设置牢固可靠的护桩,对既有管线作出标识,并划出有效保护范围。施工测量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管道测量放样包括:确定管道中心线(根据设计图使用经纬仪确定管道中心线,定出标桩。标桩设在管道转向处及井位上,直线上50m左右设一个,曲线30m,并且标出桩的编号,量出实际长度)和高程测量(设立临时水准点,距离200m左右,精度符合规范要求,将测量成果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后采用。)

四、管材要求:采购的管材由合格供应商进行供应,工地组织验收。所有管材有出厂合格证及业主认可的质检部门的检验合格证,并在工地按规定标准进行检验,质量必须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不允许有裂缝、缺角等缺陷的管材进场,对有缺陷的管材立即清退出场。管子入沟之前的质量及型号检查,对于有碰伤、撞伤等问题的管材,绝不使用。入沟前进行型号检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五、沟槽开挖:开挖首先应了解地下管线情况并派专人现场负责,有可能的情况下请有关部门派人配合。开挖采用挖掘机挖土、人工整修的方法,开挖至离基底设计标高20~30cm时停止机械开挖,用人工清理至设计标高,边坡用人工进行修整。根据开挖深度及土质情况进行放坡或进行坑壁支护。沟槽边坡必须满足规范要求并根据现场土质情况进行调整,拟采用1:0.5~0.75,施工时不得扰动原状土,严禁超挖,如发生超挖或扰动,必须按规范要求进行地基处理后,方可进行管道基础施工。沟槽边采用单侧堆土,土堆边距槽顶边1m以外,堆土高度不大于2.5m,以免边坡产生滑塌。对不符合回填要求及多余土方及时外运,以减少槽边堆土量。沟槽开挖时,加强基坑降、排水措施,保证基坑处于无水状态。沟槽开挖后应测量沟槽中线标高,按10m左右放出槽底控制桩。开挖沟槽时,应在沟槽施工两端设立警告标志,沟槽边侧设护栏,夜间悬挂红灯。

六、管道基础:沟槽开挖完毕,检查管道基底地质情况,对落在杂填土层的管道基础,将管底的杂填土全部挖掉,用塘渣回填至基础底。基底处理完毕后进行垫层混凝土浇注。待混凝土垫层达到一定强度后,在其上面绑扎基础钢筋,经监理验收后,浇筑平基混凝土,待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要求的强度且平基顶面高程符合设计要求后进行安管,然后进行护管混凝土浇筑,安管前混凝土面凿毛,洗净,以使整个管基结成一体。平基管座模板,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检查管道中心线和槽底高程,控制好模板顶面高度。混凝土浇筑前,应确认模板已通过监理验收,并严格控制平基面高程,浇筑时应按一定的厚度,顺着一个方向连续浇注前进,平基一般不要将施工缝留在两井中间;混凝土振捣密实,表面平整,浇筑时应两侧同时进行。

七、布管、下管、安管:布管时以考虑不影响交通及不影响沟槽安全和施工方便为原则,混凝土管承口方向应和敷管方向一致。采用机械下管,管道铺设时承口朝上游,逐段井位施工。下管前严格检查管道质量,对于有质量问题的管材,绝不使用。在下管时对口间隙控制在20cm左右,下管需要临时间断时,应用堵板将管口封严,继续施工时要对原管口内进行检查,清除杂物。钢筋混凝土管安装,必须待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要求的强度后进行,安装进位时,将插口刷干净,胶圈上亦不得粘有砂、泥等杂物,进位时用16t以上汽吊及手动葫芦配合上下左右间隙均匀,插口和胶圈均匀地进入安装工作线,并严格控制就位尺寸,用经纬仪和水准仪分别控制轴线和高程,管底坡度不得产生倒流水现象。管子安好后,及时浇筑砼管座。为保证管带与管节的结合良好,抹带宽度内管壁凿毛并处理干净,保持湿润,用现浇混凝土套环抹带,管带完成后进行养生,避免开裂。

八、检查井、集水井:铺好管道后着手现浇砼检查井、集水井,按照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

九、闭水试验:若设计和监理工程师要求做闭水试验,以便检查管道及检查井渗水是否在规定允许值内,则先将试验段管道的下游及上游检查井的进水管给予封堵,封堵采用砖砌水泥浆抹面,然后利用上游检查井进行闭水;试验管段从上游井注水,待管段注满水后,经24h浸泡,使管壁充分吸水。使水位下降稳定;试验水位,应为试验管段上游管内顶以上2m,如上游管内顶至检查井口的高度小于2m时,测量水位下降高度,计算出实际渗水量,然后与允许渗水量相比较,小于允许值则试验合格,大于允许值则需检查原因,找出问题所在,进行处理。如渗水部分不易看出,可在水内渗一些大红粉,使渗水部位位置显形,便于处理,然后重新进行注水试验,直至符合规范要求。

十、沟槽回土:回土必须在管道所有隐蔽工程监理确认及管道闭水试验合格后进行,同时管道基础砼也应达到一定的强度过。回填顺序应按沟槽排水方向由高向低分层进行,以保证排水畅通,并在两侧同时回土并均匀夯实,以防管道移位,检查井等附属物回土应四周同时进行。雨后土壤中含水量过高时,应尽量避免回土。回土高度应配合检查井的砌筑,不使泥水流入井内,当土回至地面而检查井尚未盖上时,井口的四周要作好土堤,并应高出地面20cm。

十一、回填碾压:回填时,槽内不得有积水,并分层夯实,每层松铺厚度不大于20cm,并掌握最佳含水量,土过干时可适当洒水,过湿时,应晾洒或换土,用小型夯机夯击密实,使其达到密实度要求。管顶50cm以内部分要严格掌握,填料料径控制在规范要求的范围内,不得用大型压路机进行碾压,须用木夯用人工捣实。管顶50cm以上回填时用蛙式打夯机分层夯实,每层松铺厚度不超过20cm,并掌握最佳含水量,土过干或过湿,分别予以适当洒水和晾晒。使其达到规定密实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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