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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一句话概括心得体会及收获 关于法治的感悟一句话(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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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一句话概括心得体会及收获 关于法治的感悟一句话(7篇)
2023-01-05 02:44:21    小编:ZTFB

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有关法治一句话概括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今天,乐义乡普法骨干培训班开班了!首先,我代表乡党委委、乡政府和乡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向参加这次培训的同志表示热烈的欢迎!

举办这次培训的目的是明确新时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提高乡普法骨干的法律素质和业务水平,为顺利实施“六五”普法规划,进一步推动我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参加这次培训的同志都是来自乡各部门的普法骨干,你们不但是我乡“六五”普法教育的践行者,更重要的是各单位“六五”普法教育的组织者,是乡“六五”普法的中坚教员队伍,肩负着宣传“六五”普法落实和依法治乡的重要职责,你们法律素质、法律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乡普法教育工作能否顺利开展。因此,举办好这次培训,对于推动乡“六五”普法工作和依法治乡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希望各位同志要以高度的自觉性和强烈的责任感投入到这次培训活动,全面理解掌握培训内容,为今后开展普法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下面,我就进一步做好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和办好这次培训,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增强“六五”普法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今年是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关键时期,国家、省、市将对“六五”普法进行中期加强,面对新的形势和新的任务,做好普法依法治乡工作,对于构建法治历城、和谐历城,促进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参加培训的全体同志从思想上提高认识,为全面迎接国家、省、市的检查验收做好准备。一是要充分认识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坚持以人为本,要实现科学发展,必须全面提高人的素质包括法律素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很大程度上要通过法制建设来保障和促进。只有大力实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才能确保科学发展观的有效贯彻落实,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二是要充分认识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是实施依法治乡的基础性工作。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乡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基础性工程,依法治乡的主体是人民群众,各项法律只有为人民群众所熟悉、掌握和运用才能发挥其应有的功能和作用。只有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才能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才能不断增强各级政府依法办事的自觉性、主动性,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三是要充分认识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促进经济社会事业全面发展的客观要求。依法执政是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选择。只有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使权力、依法履行职责、依法管理社会,才能推进地方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法制化、规范化,促进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健康发展。四是要充分认识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定有序。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就是运用法律手段不断调节和规范社会关系,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过程。要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历城,就必须通过普法依法治理这一有效形式,充分发挥法治在促进、实现、保障社会和谐方面的重要作用,不断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提高各级政府和部门依法行政和运用法律手段处理问题的能力,形成法治化的社会管理格局。

多年来,我乡高度重视普法骨干的教育培训工作,经过长期不懈的努力,乡各级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的良好风气已经形成,普法宣传工作也逐步向系统化、科学化推进。同时,我们还应看到,普法依法治理绝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随着“六五”普法的逐步深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做为普法骨干,必须要认清形势,增强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在实践中充分发挥参谋、助手和纽带作用,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结合实际、统筹部署,真正把实施“六五”普法规划作为一件大事抓紧抓好。

二、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确保各项任务目标落到实处。

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六五”普法规划确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紧密结合实际,认真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各项工作任务。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使学法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要切实加强以领导干部、司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青少年为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要深入开展以“法律进机关、进学校、进社乡、进乡村、进企业、进单位”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六进”活动;教育广大干部群众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教育广大干部群众学习宣传x大精神,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大力宣传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社会保障、平安建设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传播优势,开辟法制栏目,不断拓展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加强专职法制宣传队伍建设,鼓励和引导法律志愿者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努力形成各方面踊跃参与法制宣传教育的生动局面。

三、端正学风,确保培训达到良好的效果

集中培训期间希望大家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干部自身形象,坚持良好的学风。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理论联系实际、做到学用结合,学以致用。

我们力求通过这次学习达到三个效果,一是法制观念有所增强。通过学习,法制观念得到提高,自觉坚持依法办事,依法履行职责。二是依法办事能力有所提高。要把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带到学习班上,相互交流、探讨、认真总结过去工作的经验教训,要用学到的知识去指导今后的工作,依法处理各种社会关系,建设良好的法制环境。三是普法工作能力有所提高。通过学习,提高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调动各方面的力量,运用各种社会资源,共同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针对新情况和新问题,提出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对策,根据普法工作不同的对象和任务,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大胆探索推进“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创新发展上取得新突破。

同志们,----对举办这次普法骨干培训班非常重视,希望大家珍惜这次学习机会,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妥善处理好工学矛盾,排除一切干扰,增强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以良好的精神状态,饱满的政治热情,全身心投入到学习中去,圆满完成培训任务。

最后,祝培训班圆满成功!谢谢大家!

有关法治一句话概括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学校发展“--”规划,认真贯彻落实我校“六五”普法规划,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和方式方法,使全校师生的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自觉学法守法用法氛围进一步形成;深入推进学校法治实践,依法规范和管理的各项事务,使学校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工作任务

1、加强领导,推进学校“六五”普法规划的顺利实施。

加强领导,把依法治校工作摆上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继续坚持依法治校工作的组织机构和办事机构,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做到学校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各领导小组成员协助抓,分工合作,齐心协力,落到实处,做到年初有计划、年未有总结,确保本年度学校依法治校工作的顺利开展,学校“六五”普法规划的顺利实施。

2、学校将保证开展依法治校工作的活动经费。设立并完善红领巾广播站、校园橱窗、班级黑板报、学校校讯通等宣传媒体的设施设备,使它为更好的顺利开展依法治校工作提够有效的帮助。

3、坚持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教代会在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的重要作用,学校重大事务和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事项都要通过较代会议事、决策与监督;坚持校务公开制度,让师生知校情;继续坚持教职工及学生申述制度,保证申述渠道畅通,切实依法维护教职工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坚持依法治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行为,坚持把校园违纪违规事件与评优评先挂钩,凡涉及到评优评先或教职工评职晋级,均增加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方面的考核条款,对教职工的个人行为予以必要的约束。

4、加强对师生的法律宣传教育工作。

认真组织全体教师学习《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国旗法》、《小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宪法》等法律法规知识,记学习笔记。目的是使全体教职工熟知法律基本知识,为教育服务,为自身遵纪守法奠定基础。认真开展普法教育活动。如开展教师师德演讲活动;开展党员“油城先锋”闪光言行展示活动;开展法律知识答卷活动;开展教师师德论文、廉政论文或民族团结征文等活动,在广大教职工中树立依法治教,以德立校的意识。

5、加强对学生的普法教育宣传活动。

(1)、加强诚信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地开展好小学生普法教育和日常文明行为的养成教育。让学生懂得“行为决定习惯,习惯决定性格,性格决定成败”的道理,同时广泛开展符合学生身心健康、有利于吸引学生积极参与的校园文化体育活动,以活跃校园文化生活,提高学生法律、自我约束等综合素质。

(2)、认真贯彻执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切实加强少年儿童思想道德教育。通过落实《小学生礼仪常规》、《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等校园常规,努力把基本的做人与做事的道理转化为少年儿童的内在品质,培养学生爱自然、爱他人、爱自己的情感,从小做自身讲仪表、对人讲礼貌、学习讲勤奋、社会讲公德、在家讲孝顺的好公民。

(3)、本年度,我校将以活动为载体,形式多样化地对全体学生广泛开展一系列普法教育专题活动与教育。如:三、四月份以学雷锋、安全教育日、公民道德月、宪法法律宣传月、“3·8”妇女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为契机开展主题为“安全教育”“法制安全维系你我他”的国旗下讲话、黑板报、义务劳动、讲座等形式的活动;五月份让法制校外辅导员对全体师生进行法制安全知识的讲座;六月份观看法制教育影片;九、十月份开展遵纪守法从我做起的法制帮教活动和“法在我心中”主题班会;十一、十二月份,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契机,开展法制知识竞赛和交通法规知识竞赛活动。除了开展以上这些活动外,还可以根据学校当时的实际情况,进行“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的法制教育图片展;开展法制宣传、黑板报、手抄报、法制教育征文活动,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4)、在节假日期间,为了使广大中小学生平安而有意义的度过各个节假日,我校还计划通过广播向全体师生进行《关于加强节日期间学生安全法制教育的通知》的宣传与学习。目的是提醒学生在节假日期间要注意安全,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坚决杜绝我校学生在节假日期间发生一起安全事故。

(5)、以“法制副校长”工作为抓手,定期开展法制宣教,认真落实青少年法制教育“计划、课时、师资、教材”四落实的要求,组织开展青少年模拟法庭、演讲比赛、手抄报等实践活动。

(6)、借助“五老宣讲团”的力量,每月聘请“五老宣讲团”的讲师来校开展讲座活动,对全体师生进行宣传教育。三月份以“崇尚科学反对邪教”为主题;四月份以“增强法律意识,预防犯罪,健康成长”为主题;五月份以“讲团结,促和谐,维护社会稳定”为主题;九月份以“长征精神兴业千秋”为主题;十月份以“感恩伟大祖国”为主题;十一月份以“借助互联网络,快乐学习工作”为主题。

(7)、继续进行德育大讲堂系列主题宣讲活动。继续坚持利用每天下午五分钟的德育大讲堂时间,以法律、安全、廉政、爱国主义、心理健康、疾病防治、禁毒、反邪教、绿色环保、民族团结、文明礼仪等内容为主题,对全校师生进行宣传教育。

有关法治一句话概括心得体会及收获三

法律,是什么?是那样的虚无缥缈,又是那样的清晰明了,指腹轻轻地划过每一个字,精美的插图在眼前快速地划过,却好似一股莫名的风,我平静的心湖荡起一丝丝涟漪,书捧于手中,在这平静的夜晚,趴在书桌前,孜孜不倦地读着,如饥如渴地看着,忘却了自己,也收获了自己。

看着那本已经有些破损的,我曾经爱不释手的书,《第一本法律漫画书》,心久久不能平静,或许儿时的我,只是被他那精美的图画,生动的文字所吸引,以至于每次看到它,耳畔总是想起妈妈常说的一句话“先成人,再成才”,以至于每次翻开它,脑海里都会浮现‘法律’这个既熟悉又有些生疏的词,就像恋了几世的情人,不曾相见,却早已在心中影影绰绰。

渐渐长大,深情抚摸着它的书皮,是它让我明白我与法律相识已久,法律,就好像无形的风,一场清清凉凉的雨,那带着青草般甘甜的空气,一个从我出生便陪伴着我的保护罩,那样的近,又是那样的远,不曾相逢,却已经相识!

法律,就像一杯清泉之水,清而澈,凉而柔,在我需要他时自心底源源流出,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什么是法律,还让我懂得了“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的道理,懂得了言必信,行必果,懂得了怎样去更好地保护自己,懂得了怎样去克制自己,开导自己,不因为电脑的诱惑踏入网吧,不因为金钱的诱惑而误入歧途,使我不禁想起拘留所中,因为一时的不理智,不少追悔莫及的身影,不禁叹息,不要等到坠入绝望的深渊,被伤得体无完肤之时,才想到补救,却已经亡羊补牢,为时已晚!

而作为中学生的我们,最容易因一时的心血来潮,冲昏了头脑,受到邪恶力量的摧残。让我们坚信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做到多读书,在书中坚定自己的梦想,在书中学会怎样保护自己,在书中学会保尔·柯察金钢铁般的意志!

又是那样平静的'夜晚,月光幽幽地照在纱窗上,悄无声息地洒在地板上,我趴在书桌前,孜孜不倦地看着那本儿时爱不释手的书——

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弱则国弱,让法治之光照耀大地,让法治之花漫山遍野,让法治伴随着我们,健康成长,让法律在知识的浇灌下,长成参天大树!

有关法治一句话概括心得体会及收获四

《这些是大家的》是部编版小学道德与法治二年级上册的内容。本学期有幸听了区道德与法治优质课竞赛。本课的教学以“生活化、活动化、自主化、情感化”作为教学的基本理念。下面谈谈个人浅薄看法:

1、贯彻生活化的原则。课程标准明确指出:儿童的品德和社会性源于他们对生活的认识、体验和感悟,教育的内容和形式必须贴近儿章的生活,反映儿童的需要,让他们从自己的世界出发,用自己的眼睛观察社会,用自己的心灵感受社会,用自己的方式研究社会。在本堂课中,教师以学生的生活为基础,以现实生活中看到的实际情况为主要的内容开展活动,针对学校、学生的实际情况,通过学生的交流、探讨、达到了教学的目的。

(1)调动生活中的经验。让学生说生活中的公用设施,从学生已有的生活经验出发,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使生活经验与课本知识进行有机结合,使面对学习主题感到有话可说,因而乐于探究,善于,政于发表自己的意见,深切感受公用设施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2)充分利用好生活中的事例,为达到教学目的服务。在教学过程中,积极启发学生,让学生自已身边爱护公物的真实事例,让学生积极发言,通过积极岁与,明确具体的教学目标。

2、积极创设民主、平等、和谐的课堂氛围。俗话说:“亲其师,信其道",只有在我们的课堂教学中充分发扬了民主、平等的课堂氛围,才有可能拉近师生间的感情距离,学生才能有话说,有真话说。

商榷点:

①如何正确地处理好教师的主导与学生主体的关系。通过教师在一个个问题的“开导”下,采用“一问一答”的模式,让学生的思维跟者教师在转,削弱了的课堂上学生的主体地位。

②缺少对学生多元化的激励性评价。在具体的教学过程中,教师重视了对学生回答的评价,却忽视了对学生激励性的评价,因为只有通过学生激励性的评价,才能使学生主体性得到充分发挥,个性得到充分地张扬。

③教学的形式比较单,致使蔡个课堂氛围还不够轻松、活跃。

④在回答问题的过程中,注重思维活跃、发言积极的同学,忽视了反应较慢的同学的参与,教育对象的全体性。教学环节不够严谨,教学语言不够简练,有重复罗嗦的地方。

有关法治一句话概括心得体会及收获五

2020年,在市委法治办的工作指导下,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结合部门职能性质和工作实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较好地实现了中心法治工作与党建工作、业务工作全面协调推进、融合发展。

(一)法治工作领导全面加强。一是突出一把手亲自抓。充分发挥党组班子在推进中心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党政一把手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职责,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级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真正做到了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促进了我中心法治建设工作水平的全面提升。二是着力强化组织领导。根据中心领导班子调整情况,进一步充实中心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力量,明确由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两位副主任任副组长,全体科室负责人为成员,严格落实一把手牵头抓总、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组织领导体系。三是着力强化研究部署。高度重视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纳入中心年度重点工作计划,每年度党组会议、主任办公会均有专题工作部署。今年,按照我市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要求,我中心积极主动作为,制定了详细工作任务清单,结合单位实际确定落实了“强化创建部署、营造浓厚法治氛围、深入开展主题学法、配合示范创建申报”4大主题12项工作任务。四是着力强化法务把关。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湖南湘君律师事务所作为我中心常年法律顾问单位,建立健全法务审查(咨询)工作机制,凡属中心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合同签署、突发事件处置、规范性文件制定等一律须请法律顾问审查或参与,确保相关履职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今年以来,我中心已申请法律顾问审查(咨询)事项30多宗次,严格确保了依法服务见证、依法履职到位。

(二)法治学习宣传长抓不懈。学习方面,推行清单化学习模式,突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的深入学习、思考和研究。一是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进一步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今年开展的学习活动中,涉及法治建设及有关法律法规内容的达6次。重点学习研讨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论述、《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十论》、《民法典》等内容。二是抓好干部职工学法考法。制定了《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培训制度》,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大讲堂”,坚持每周四下午集中学习,形成常态化学习机制。今年邀请市委党校谢华平副教授作了《我国﹤民法典﹥颁布的重大意义及主要内容解读》;积极组织开展了民法典公开课学习活动;组织业务骨干科长进行了多场中心内部制度、重要业务制度法规解读培训。在系列学习研讨活动带动下,中心干部职工学法、普法、用法意识显著增强,在2020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中,我中心参考人员通过率达100%。宣传方面,认真抓好“七五”普法、法治政府建设等主题宣传工作,积极开展了“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宣传入联点社区、送《宪法》下村下社区等活动;依托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开设了网上法治宣传专栏,同时利用公共资源交易大厅显示屏等宣传阵地,今年来已推送发布相关信息、报道等近50篇(条)次。

(三)法治制度体系持续健全。围绕打造法治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目标,切实将2020年作为我中心集中推进制度建设之年,从党务、内务、业务三个层面,系统梳理、修订、完善系列制度,全面构建起一整套标准化、规范化、系统化的依法履职制度体系,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党务层面,系统加强党建规章制度建设,目前已梳理制定党建工作责任制度、党员干部联点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发展党员制度、党员积分制考核制度、机关纪律作风管理制度、廉政谈话制度等28项。内务层面,已梳理制定、完善《考勤管理办法》、《车辆管理办法》、《印章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办法》、《合同管理办法(试行)》等内部管理规章制度20多项。业务层面,先后制定了《公共资源交易业务流程及制度规范修订完善工作方案》、《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出台《公共资源交易标准化流程规范(汇编)》,突出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中的主要工作、重点岗位和重要环节,全面梳理确立各项服务规范、交易流程等23项。

今年以来,尽管我中心在法治建设方面做了许多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照市委、市政府及有关市场服务主体的要求,仍然存在明显差距和不足:

(一)法治工作的系统性还不强。主要是谋划法治工作的主动性还不强、水平还不高,尤其在法治学习、宣传方面,仍然存在“等靠要”的思想,满足于完成市委法治办等部门下达的规定动作任务,创造性开展工作方面做得还不好,特色亮点工作不突出。

(二)法治工作力量仍显薄弱。一方面是整体业务水平还不佳,自身工作能力和水平亟待提高,尤其缺乏专业法律人才支撑;另一方面中心法律事务科除法治建设工作外,承担的其他工作较多,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治工作的全面、系统铺开。

(三)全面依法履职状况仍有待进一步改善。作为一个成立仅5年多的新部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整合原属于住建、财政、自然资源等多个部门的部分职责职能组建而成,而且随着相关领域改革工作的进一步推进深入,相关业务仍在继续增加融入,因此目前涉及中心的很多职能边界如场内见证管理、参与协同监管和信用监管、推进智慧监管等还没有完全理顺和明确,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中心的依法履职能力和作为公共资源交易“第一现场”作用的发挥。

(一)科学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对照市委法治办相关工作部署,结合中心工作实际,抓紧研究制订2021年度中心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科学系统地谋划好全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抓实抓好法治学习培训。充分发挥中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公共资源交易大讲堂”作用,结合采取一把手和班子成员带头讲党课、邀请专家授课、推荐干部职工讲课、考试测评等方式,为干部职工学习、交流、提高搭建平台。重点抓好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最新论述的跟踪学习到位。

(三)进一步完善依法履职制度体系。全面落实完成《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2021年重点确保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标准化、现场管理规范化制度体系建设方面取得突破。

(四)着力提升交易平台依法履职服务水平。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加快促进交易平台服务提质提效。在法律法规框架下,进一步科学设置和优化流程,着力缩减和取消市场主体提供基本信息材料环节,尝试推广“一表申请”模式;推行交易服务“一网通办”,不断提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比例,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加快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实施进程,推动公共资源交易从依托有形场所向以电子化平台为主转变,全力打造阳光高效、利企便民的法治化交易平台。

 

有关法治一句话概括心得体会及收获六

天筑集团一统房产公司 2014年“法治进企”工作总结

根据集团公司综治办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一统房产公司在2014年上半年积极开展“法治进企”的各项工作,现将上半年度工作总结如下:

一统房产公司党支部按照2014年集团公司法治进企工作的重点,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普治结合”、“法治六进”为途径,以化解矛盾纠纷构建“平安企业”为主线,开展各种活动,以提高职工群众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营造法治氛围。

根据集团公司统一部署,一统房产公司在“普法宣传月”活动中,以“深入贯彻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法治进企工作,积极创建平安天筑”为主题,结合形势教育,组织机关及管理人员学习,让大家充分认识并理解“普法宣传教育月”活动的意义,围绕经济发展,把普法教育宣传工作做扎实,为法治进企创造良好的氛围。

一统公司工程科负责人杨琪对在岗员工,特别是甲方代表进行了多次普法宣传教育。结合建筑行业及房产开发行业的特点,在项目现场积极参与入场安全法制教育,确保施工单位将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落实到各项目、各班组。党支部要求各个项目必须在开工复工时结合普法宣传活动主题内容,开展相应活动。公司工程科人员不定期到各项目进行检查,使活动落到实处。各个项目

把以下三项工作作为重点,认真开展法治进企工作。

并宣传反恐维稳所面临的形势以及普法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大家充分认识到兵团人的特殊使命。

在开展“法治进企”活动中,我们在部署活动开展的同时,也积极到项目、各班组的施工现场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公司工程科科主要负责此项工作的落实。

为确保一统房产公司“法制进企”工作目标的实现,公司领导及全体员工不定期组织召开学习会,认真学习各项法律知识,为施工项目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在今年,一统房产公司为天筑集团的和谐发展做出了积极的努力。

天筑集团一统房产公司

2014年11月9日

有关法治一句话概括心得体会及收获七

为在新发展阶段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持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对我省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省委、省政府工作全局中谋划,聚焦推动我省“十四五”取得“十个新突破”和推进“六个强省”建设,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龙江、实现黑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主要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一切行政机关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坚持问题导向,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切实解决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突出问题;坚持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具有黑龙江特色的法治政府建设模式和路径;坚持统筹推进,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推动、协同发展。

(三)总体目标。到2025年,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日益健全,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基本完善,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大幅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显著增强,行政效率和公信力显著提高,社会治理特别是基层治理水平明显提高,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各地区各层级法治政府建设协调并进,更多地区实现率先突破,为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黑龙江、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四)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完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能,厘清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关系,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强化制定实施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职能,更加注重运用法律和制度遏制不当干预微观经济活动的行为。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实行扁平化和网格化服务管理。推进编制资源向基层倾斜,鼓励、支持从上往下跨层级调剂使用行政和事业编制。

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完善落实公开、动态调整、考核评估、衔接规范等配套机制和办法。调整完善各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加强标准化建设,实现同一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的统一。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普遍落实“非禁即入”。

(五)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分级分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精简行政许可事项,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我帮办”。坚决防止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方式变相设置行政许可事项。推行行政审批信用承诺制。大力归并减少各类资质资格许可事项,降低准入门槛。有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将更多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纳入改革。积极推进“一业一证”改革,探索实现“一证准营”、跨地互认通用。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投资领域行政执法监督,全面改善投资环境。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新设证明事项必须有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依据。

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完善与创新创造相适应的包容审慎监管方式。落实监管规则和标准,做到标准公开、规则公平、预期合理、各负其责。根据不同领域特点和风险程度确定监管内容、方式和频次,提高监管精准化水平。

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完善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自助办理等制度。推进落实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大力推行“一件事一次办”,提供更多套餐式、主题式集成服务。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增强政务服务平台服务能力,优化整合提升各级政务大厅“一站式”功能,全面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城通办、就近能办、异地可办。全面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让企业和群众评判政务服务绩效。坚持传统服务与智能创新相结合,充分保障老年人基本服务需要。

(六)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紧紧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时总结各地优化营商环境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适时上升为法规制度。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切实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加强政企沟通,落实领导干部联系服务民营企业制度,全面推行投资项目服务专班和首席服务员机制,加强与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的常态化联系,及时回应、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诉求。在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加强和改进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及时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助力推动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高标准市场体系。

健全整顿机关作风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办事不求人”,继续开展领导干部体验式走流程,持续深化流程再造、服务优化集成。持续强化营商环境监督,提升投诉举报案件办理质效,加大典型案例曝光通报力度。组织开展年度市(地)营商环境评价。开展全省营商环境年度监测,深入了解市场主体和群众对营商环境的满意度和变化感知度。

(七)强化招商引资和自贸试验区、哈尔滨新区法治服务保障。完善招商引资机制,出台安商护商政策,强化全要素服务保障。制定黑龙江省招商引资项目服务保障条例,完善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以制度创新为核心,赋予自贸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抓好集成式借鉴、首创性改革、差异化探索,形成更多有国际竞争力的制度创新成果,辟建体制机制改革试验田。制定自贸试验区条例。支持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法治研究中心建设,加强自贸试验区建设相关法律问题研究。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保障和服务作用,全面加强自贸试验区、哈尔滨新区等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八)加强重要领域地方立法。围绕维护国家“五大安全”战略定位、落实国家和省“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和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积极推进生态文明、乡村振兴、优化营商环境、“放管服”改革、科技创新、现代产业、招商引资、文化旅游、疫情防控等重要领域立法。及时清理不适应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

(九)完善地方立法工作机制。增强政府立法与人大立法的协同性,统筹安排相关联相配套的政府规章的立改废释工作。聚焦实践问题和立法需求,提高立法精细化精准化水平,增强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加强前瞻性研究论证,编制好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完善立法论证评估制度,加大立法前评估力度,认真论证评估立法项目必要性、可行性。丰富立法形式,注重解决实际问题。积极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拓宽立法公众参与渠道,完善立法听证、民意调查机制。建立健全立法风险防范机制,将风险评估贯穿立法全过程。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将有关部门履行立法工作职责所需必要经费列入同级政府部门预算统筹保障。政府部门要做好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起草工作,提供必要保障,并配合做好审查修改、调研论证、提报审议等工作。推进政府规章层级监督,强化省政府备案审查职责。推进区域协同立法,强化计划安排衔接、信息资源共享、联合调研论证、同步制定修改。

(十)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禁越权发文、严控发文数量、严格制发程序。制定黑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协调机制,防止政出多门、政策效应相互抵消。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推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明确审核范围,统一审核标准。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采取约谈、通报或者专门督导等方式督促整改行政规范性文件中存在的问题。推进各级备案审查机关健全并落实专家参与审查工作机制。

(十一)强化依法决策意识。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要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作出重大决策前,应当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的意见,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者有关专家的意见。把是否遵守决策程序制度、做到依法决策作为对政府部门党组(党委)开展巡视巡察和对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开展考核督察监督、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防止规避集体决策、搞个人专断。

(十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及《黑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充分发挥风险评估功能,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都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建立健全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规划、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重大公共建设项目等,应当通过举办听证会等形式加大公众参与力度,深入开展风险评估,认真听取和反映利益相关群体的意见建议。鼓励委托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社会组织等第三方对除国家安全、国家经济命脉等重大事项外的事项开展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

(十三)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完善行政决策执行机制,决策机关应当在决策中明确执行主体、执行时限、执行反馈等内容。依法推进决策后评估工作,将决策后评估结果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制度。重大行政决策一经作出,未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更或者停止执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

(十四)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权责清晰、运转顺畅、保障有力、廉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大力提高执法执行力和公信力。继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省级原则上不设执法队伍,设区市与市辖区原则上只设一个行政执法层级,县(市、区)一般实行“局队合一”体制,乡镇(街道)逐步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的改革原则和要求。加强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协作执法的组织指挥和统筹协调。在行政许可权、行政处罚权改革中,健全审批、监管、处罚衔接机制,防止相互脱节。稳步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行政执法事项下放给基层,坚持依法下放、试点先行,坚持权随事转、编随事转、钱随事转,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建立健全乡镇(街道)与上一级相关部门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及协调协作机制。大力推进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实现违法线索互联、执法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建设,推进信息共享机制化、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规范化。落实不同层级行政执法装备配备标准,加强行政执法工作保障机制建设。

(十五)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黑土地保护、野生动物保护、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水利、金融服务、教育培训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分领域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对潜在风险大、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巡查,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违法风险。落实严重违法惩罚性赔偿和巨额罚款制度、终身禁入机制,让严重违法者付出应有代价。畅通违法行为投诉举报渠道,对举报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风险隐患的有功人员依法予以奖励和严格保护。

(十六)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统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除中央垂直管理部门外由省政府统筹本地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证件制发、在岗轮训等工作,省政府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加强对本系统执法人员的专业培训,落实相关规范标准。落实国家统一的行政执法案卷、文书基本标准,提高执法案卷、文书规范化水平。完善落实行政执法文书送达制度。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本地区各行政执法行为的裁量范围、种类、幅度等并对外公布。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执法事项,凡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一律取消。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着力解决涉企现场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检查等问题。落实各类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全面严格落实告知制度,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提出听证申请等权利。除有法定依据外,严禁地方政府采取要求特定区域或者行业、领域的市场主体普遍停产停业的措施。行政机关内部会议纪要不得作为行政执法依据。

(十七)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清单。落实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省政府定期发布指导案例。

(十八)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加强突发事件应对地方立法,制定修改疫情防控等方面法规规章,提高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加强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恢复重建、调查评估等机制建设。健全应急预案体系,进一步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落实突发事件应对征收、征用、救助、补偿制度,规范相关审批、实施程序和救济途径。完善特大城市风险治理机制,增强风险管控能力。健全规范应急处置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机制制度,切实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加快推进突发事件行政手段应用的制度化规范化,规范行政权力边界。

(十九)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强化各地区各部门防范化解本地区本领域重大风险责任。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强化执法能力建设。强化突发事件依法分级分类施策,增强应急处置的针对性实效性。按照平战结合原则,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处置程序和协调联动机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注重提升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依法严惩利用突发事件哄抬物价、囤积居奇、造谣滋事、制假售假等扰乱社会秩序行为。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和危机沟通,完善公共舆情应对机制。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增强应急处置法治意识。

(二十)引导、规范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完善乡镇(街道)、村(社区)应急处置组织体系,推动村(社区)依法参与预防、应对突发事件。明确社会组织、慈善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参与突发事件应对的法律地位及其权利义务,完善激励保障措施。健全社会应急力量备案登记、调用补偿、保险保障等方面制度。

(二十一)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工作机制。贯彻落实《黑龙江省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积极引导人民群众依法维权和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学习和弘扬新时代“东莱精神”。在全省乡镇(街道)建立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积极推广人民调解“大庆模式”,整合各类法律服务资源,完善非诉讼纠纷解决工作机制。

(二十二)加强行政调解工作。依法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交通损害赔偿、治安管理、环境污染、社会保障、房屋土地征收、知识产权等方面的行政调解,及时妥善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各职能部门要规范行政调解范围和程序,组织做好教育培训,提升行政调解工作水平。坚持“三调”联动,推进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

(二十三)有序推进行政裁决工作。发挥行政裁决化解民事纠纷的“分流阀”作用,完善体系健全、渠道畅通、公正便捷、裁诉衔接的裁决机制。全面梳理行政裁决事项,明确行政裁决适用范围,稳妥推进行政裁决改革试点。推行行政裁决权利告知制度,规范行政裁决程序,推动有关行政机关切实履行行政裁决职责。强化案例指导和业务培训,提升行政裁决能力。

(二十四)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贯彻落实《黑龙江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整合行政复议职责,按照事编匹配、优化节约、按需调剂的原则,合理调配编制资源,2022年年底前基本形成公正权威、统一高效的行政复议体制。健全优化行政复议审理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委员会作用,为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提供咨询意见。全面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建立行政复议决定书以及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执行监督机制。全面落实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制度。

(二十五)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应当就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发表意见。健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推动诉源治理。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切实履行生效裁判。支持检察院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工作和行政公益诉讼,积极主动履行职责或者纠正违法行为。认真做好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落实和反馈工作。支持人民法院发布行政审判年度白皮书。

(二十六)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和普法工作。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决定》,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发展,加快整合各类法律服务资源和力量,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建立公共法律服务评价指标体系,强化公共法律服务质量监管。加大仲裁法律服务推广力度,努力提升中俄博览会(哈洽会)仲裁国际法律服务论坛影响力,充分发挥仲裁在促进国际投资合作、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方面的优势和作用。进一步深化涉外法律服务交流合作,加强黑龙江大学东北亚仲裁学院建设,加大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力度。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切实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方案》,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全面贯彻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和《黑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完善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加强以案释法,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

(二十七)形成监督合力。坚持将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纳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全局统筹谋划,突出党内监督主导地位。推动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积极发挥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等监督作用。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对行政机关公职人员违法行为严格追究法律责任,依规依法给予处分。畅通行政执法监督与纪检监察和审计监督的联动机制。走好网上群众路线,认真对待网民在政府网站的留言和意见建议。

(二十八)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严格实施《政府督查工作条例》,推进督查立项、督查方式、督查程序等规范化建设。各级政府依法组织开展政府督查工作,重点对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上级和本级政府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督查对象法定职责履行情况,本级政府所属部门和下级政府的行政效能开展监督检查,保障政令畅通,督促提高行政效能、推进廉政建设、健全行政监督制度。积极发挥政府督查的激励鞭策作用,坚持奖惩并举,对成效明显的按规定加大表扬和政策激励力度,对不作为乱作为的依规依法严肃问责。进一步明确政府督查的职责、机构、程序和责任,增强政府督查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

(二十九)加强对行政执法制约和监督。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积极推进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严格按照权责事项清单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严格执行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行政执法机关处理投诉举报、行政执法考核评议等制度。大力整治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突出问题,围绕中心工作部署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专项行动。严禁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严禁将罚没收入同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考核、考评直接或者变相挂钩。建立并实施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

(三十)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用政府更加公开透明赢得人民群众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做好信息发布,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加强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鼓励开展网络问政、党风政风热线等活动,增进与公众的互动交流。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

(三十一)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持续开展政府守信践诺行动,建立健全“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加强公务员诚信教育,提升公务员信用意识。建立政务诚信监测治理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制度,将违约毁约、拖欠账款、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失信信息纳入黑龙江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向社会公开。加大失信惩戒力度,重点治理债务融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等领域的政府失信行为。

(三十二)加快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统筹建设全省各级互联、协同联动的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从省到村(社区)网上政务全覆盖。提升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功能,塑造“全省事”移动政务服务品牌。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向移动端延伸,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分级分类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促进城市治理转型升级。加强政府信息平台建设的统筹规划,优化整合各类数据、网络平台,防止重复建设。

建设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查询平台,2023年年底前实现全省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查询。

(三十三)加快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按照“谁主管、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依托省政务信息共享平台,推动立法、执法、司法等不同领域、不同部门之间信息共建共享、数据互联互通。加快推进身份认证、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等统一认定使用,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加强对大数据的分析、挖掘、处理和应用,善于运用大数据辅助行政决策、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工作。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进行行政管理的制度规则。在依法保护国家安全、商业秘密、自然人隐私和个人信息的同时,推进政府和公共服务机构数据开放共享,优先推动民生保障、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等领域政府数据向社会有序开放。

(三十四)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加强“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2022年年底前推动实现各方面监管平台数据的联通汇聚。积极推进智慧执法,加强信息化技术、装备的配置和应用。推行行政执法app掌上执法。探索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解决人少事多的难题。建立全省统一、与国家级平台衔接的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共享平台,将执法基础数据、执法程序流转、执法信息公开等汇聚一体,建立执法信息数据库。

(三十五)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各级党委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职责,安排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各级政府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法治黑龙江、黑龙江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谋划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主动向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重大立法工作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政府立法工作计划报党委审定。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本地区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作为重要工作定期部署推进、抓实抓好。各地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协调督促推动。

(三十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2025年前实现对各级政府督察全覆盖。创新督察方法方式,探索电子督察,做好督察整改,提高督察实效,努力实现督察增效与基层减负相统一。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按时向社会公开。扎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头雁”效应,促进全省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整体提升。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强化指标引领。加大考核力度,提高考核权重,将依法行政情况作为对地方政府、政府部门及其领导干部综合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十七)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带头遵守执行宪法法律,建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坚持把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不得违背法律法规随意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决定。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各级政府负责本地区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政府领导班子每年应当举办2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各级政府要认真制定并严格落实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计划,进一步增强会前学法的针对性、时效性。市县政府承担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负责人任期内至少接受1次法治专题脱产培训。充分发挥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全面依法治省干部教育培训基地的作用,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教育培训活动。加强各部门和市县政府法治机构建设,优化基层司法所职能定位,保障人员力量、经费等与其职责任务相适应。把法治教育纳入各级政府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对在法治政府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加强政府立法能力建设,有计划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做好政府立法人才培养和储备。加强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在完成政治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学时的基础上,确保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加强行政复议工作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强化行政复议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管理,大力开展岗位练兵、业务培训和办案能手评选等活动,通过案卷评查、案例评析以及庭审观摩等方式,提高行政复议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加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建设,提升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重大决策的能力水平。加强行政裁决工作队伍建设。

(三十八)加强理论研究和舆论宣传。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政府理论研究。引导省高端智库和重点培育智库、研究教育基地加强法治政府有关问题研究。建立法治政府建设评估专家库,提升评估专业化水平。加大法治政府建设成就经验宣传力度,传播政府法治建设的时代强音。

各地区各部门要全面准确贯彻本实施方案要求,压实责任、狠抓落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省委依法治省办要抓好督促落实,确保方案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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