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依法治校从严治党心得体会总结 依法治校心得体会800字(7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1-05 03:18:25 页码:8
依法治校从严治党心得体会总结 依法治校心得体会800字(7篇)
2023-01-05 03:18:25    小编:ZTFB

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描写依法治校从严治党心得体会总结一

20xx年是“五五”普法教育的动年。我校的法制建设工作,将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规划为指针,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认真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深入开展“五五”普法启动年的宣传教育活动,全面落实“五五”普法工作目标任务、对象及要求,增强全校师生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争创“五五”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使我校依法治校工作再上新台阶。特拟定本年度工作计划:

二、工作目标

学校行政领导应明确自身的法定权利、职责和义务,做到依法治校,努力增强教师与学生的法制观念,逐步形成民主依法治校的氛围和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切实维护学校、教师和学生合法权益,贯彻落实好《教育法》规定的教育方针和路线。

三、工作任务

(一)落实目标责任制,充实调整领导机构

1、本年度,学校将对法制建设和“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充实和调整。由学校校长、党总支部书记王跃进同志任组长,党总支部副书记孟凡栋,副校长彭承生、向耀光、法制副校长周明同志任副组长,孟凡栋同志兼任法制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2、落实法制建设和依法治校目标责任制,争创“五五”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

(二)强化建设意识,狠抓措施落实

依法治校,依法施教,加强学校的法制建设工作,是贯彻党的“十六”大五中全会精神的重要内容,是培养跨世纪现代化建设人才的需要。

1、充分发挥学校课堂教育的主渠道作用,把法制教育与学校的政治、德育、纪律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增强师生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

2、加强与法制副校长的联系,共同探讨和研究学校法制宣传措施和方法。请法制副校长到校做1-2次法制教育讲座。

3、加强学校各项普法制度建设,完善各项普法措施。

4、学校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法律法规,做到学法、懂法、守法、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和表率。

5、坚持普法宣讲制度和“遵纪守法户”的评选制度。

6、重视对“行为偏差生”的教育转变工作,降低青少年的违法犯罪率。

7、搞好校园周边环境的治理工作,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三)认真落实“五五”普法目标、任务、对象及要求

在上级法建部门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五五”普法目标、任务,扎实搞好“五五”普法工作。“五五”普法的目标是:加强宪法教育、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人人自觉学习。法守法,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培养“四有”新人。“五五”普法的主要任务是:学习“十六”大五中全会精神,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广泛开展法制宣传和教育。为此,我校要明确普法教育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认真遵照邓小平同志提出的“加强法制,重要的是进行法制教育,根本的问题是育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中小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的要求,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今年对学生的法制教育主要是进行法制意识和法律观念的教育,帮助学生了解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用法律赋予的权利保护自己,为社会稳定服务。尤其是要进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树立公民意识,增强法律观念,明白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对教师的法律教育,重点是了解国家的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法规、教育专业法律、法规知识等。增强法制观、职业道德观,搞好师德师风建设,做依法执教、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的合格人民教师,办人民满意的学校。

(四)继续抓好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师生的法制意识

1、贯彻实施依法治国战略,加强对师生的普法宣传教育,学校法制教育的任务是:通过对师生的法制教育,使师生了解与生活和工作学习相关的法律基本常识和基础理论。要求教师进一步增强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意识,重点学习《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2、将“五五”普法教育与学校综治宣传工作结合起来

要继续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大会以及县教育局有关精神,把集中学习与日常教育相结合,营造强大舆论声势,搞好三月、十二月份法制安全教育月活动。充分调动教师、家长和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在全校开展“建设文明育民,做文明育民人”活动。为确保法制安全教育活动月收到良好效果,将主要采取以下措施:①要求全校学生必须会背诵《小学生守则》及《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学校组织抽查。②各班办法纪宣传专题板报一期。③开展“建设文明育民,做文明育民人”知识竞赛。④邀请政法部门领导到学校宣讲《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

3、搞好“6.26”禁毒日和“12.4”宪法宣传日的宣传教育活动。

(五)按照上级要求,认真完成各项普法工作

学校将在“四五”普法的基础上继续加强普法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普法制度,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增添新措施,收集整理好“五五”普法工作档案,做到资料全,专人专管,以优秀的成绩圆满地完成今年普法任务,为争创省“五五”依法治校示范校打下坚实的基础。

描写依法治校从严治党心得体会总结二

今年以来,我市司法行政系统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抓重点,显亮点,创特色,树形象,全面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是全面实行“一个窗口”受理。已入驻市行政服务中心事项有16个大项,40个子项。对入驻市行政服务中心事项,积极与市行政服务中心沟通,按照市行政服务中心的要求,上报规程表,流程图等,明确窗口安排、人员进驻情况,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方便群众办事。二是进一步精简申报材料。认真开展审批服务申报材料“瘦身”工作。对照省司法厅的办事指南和《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取消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部分申请材料的通知》(闽司【20xx】108号)再次逐项梳理,保留申报材料237项,减少数量142项,修改了81项申报材料。三是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各个业务科室重新梳理办理环节和办理时限,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办理环节统一压缩到5个以内,其中,不需要现场勘查的一律压缩到4个以内,对切实不能做到即办的,承诺时限原则上控制在法定时限的35%以内。四是调整和完善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根据《转发〈福建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简化优化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流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泉审改办[20xx]4号)要求,对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清单作出调整,原有“行政许可”5大项,“行政监督检查”9大项,“其他行政权力”11大项,调整后“行政许可”不变,“行政监督检查”为6大项,“其他行政权力”为18大项,原公共服务6大项,调整后为1大项。五是梳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纵向清单。根据《福建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征求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纵向清单修改意见的通知》要求,对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项目名称、法律依据认真核对并上报省厅。六是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工作。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和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和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并按要求上报行政执法人员名单和执法依据。七是做好“双随机”监管工作。制定《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双随机”抽查“一单、两库、一细则”的通知》,并根据市审改办要求报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进展情况。

一是健全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大力构建“1+3+n”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开展“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全市已建成区域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122个、个人调解工作室51个。开展人民调解员星级评定工作。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今年来,全市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5174件,调处成功14905件,成功率达98.2%。二是创新规范化特殊人群管控帮教体系。在全省率先出台社区矫正工作执法检查考评办法,将考评总分纳入综治领导责任制部门评分项目。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执法检查和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强化特殊人群工作督导。严格落实日常管控和敏感时期排查稳控制度,依托市级“中途之家”开展社区服刑人员集中教育活动,在泉港区组织开展社区矫正监管网格化管理试点工作。落实社区矫正工作保障,市、县两级均出台社区矫正经费保障标准文件,市局和除鲤城外的十个县(市、区)司法局实现社区矫正机构“科(股)改局”。省司法厅陈勇厅长对我市社区矫正机构队伍建设给予批示肯定。今年以来,我市共接收社区服刑人员2822人,解除矫正2869人,目前在册4305人,全年重新犯罪率0.17%。

一是早谋划细部署推动“七五”普法良好开局。在全省率先完成“七五”普法规划初稿起草工作,在多方调研论证、反复征求意见并学习借鉴先进地区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对规划初稿进行反复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并经市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即将提交市委常委会审议。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我市“七五”普法决议。制定“七五”普法规划启动倒计时安排表,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部署,明确完成时限,有序推动工作深入开展。今年5月,我局被评为全国“六五”普法先进集体,丰泽区、永春县被评为全国“六五”普法先进县(市、区)。二是多层次多领域推动依法治理有序开展。进一步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提请市委、市政府把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和“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绩效评估体系,推动普法工作由“软任务”向“硬指标”转变。协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法官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征集活动。在全省率先建立媒体公益普法制度,被省依法治省办以简报的形式刊发推广。三是全方位强措施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创新先行。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今年来全市共开展各类大型法治宣传活动84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逾6万份。全市已建成各级各类法治文化阵地68个,其中农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57个。继续依托泉州广播电视台、《泉州晚报》、《泉州广播电视报》等市级媒体开展全方位多形式普法宣传。加强新媒体普法平台建设,探索建立广电网络普法云平台,依托刺桐法制网每季度开展一期网络法律知识竞赛,吸引逾5万名市民参赛,泉州司法在线、永春普法、丰泽普法等一批微博和微信公众号影响力日益增强。

一是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市已建成市、县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8个,乡镇法律服务站106个,村(社区)法律服务联系点(法律诊所)1341个。全市共有1419个村(社区)聘请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覆盖率达57.4%。探索推进“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新模式,在全省率先开发并启用泉州市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和泉州市公证信息服务平台,实现“司法多服务、群众少辛苦、数据多跑路、百姓少跑腿”的综合效益。4月份,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现场推进会在泉州召开,我局在会上作典型经验发言。龙岩、南平、漳州、宁德市局先后组织前来考察学习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经验。二是积极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发展大局,启动实施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工程,组建包含99名律师、公证员的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候选对象名录库,于11月下旬联合市律协组织80多名律师、公证员赴中国人民大学开展第一期涉外法律服务专题培训班。组建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律师事务所和专门律师人才库,共有43家律师事务所和154名律师申报。启动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案件工作,引导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接访、电视电台接访、联合接访等活动。今年以来,全市律师共办理各类案件24585件,收费16272万元,其中参与服务重点项目338人次、336件;各公证处办理各类公证事项31298件,收费1191.86万元,其中服务省、市重点项目159件,涉及标的额27亿元;各司法鉴定机构共办理各类案件17254件,收费2099.1万元。三是完善法律援助制度,不断加强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牵头起草并以市两办名义印发《关于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实施意见》。联合财政部门出台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标准文件,全面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标准。市、县两级均已出台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标准文件,其中,市法援中心20xx年业务经费预算翻一番,达到140万元;办案补贴标准从400-2200元提高到1000-5000元。主动适应行政案件跨行政区划管辖机制改革,在全省率先出台行政诉讼法律援助事务跨县域协作意见,方便群众就近申请法律援助。今年以来,全市法援中心共受理指派法律援助案件6470件,同比增长19.53%,受援人总数7538人,解答各类法律咨询6497人次。3月份,全省法律援助工作现场会在我市召开,我局在会上作典型经验发言。四是加强法律服务行业监管,不断提升司法行政公信力。先后完成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司法鉴定机构年度检查、基层法律服务所年检注册以及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等工作。推进公证窗口规范化建设,统一服务标识、办公场所功能布局,规范执业着装。出台《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监督评议费用管理暂行办法》,组织31人次人民监督员参与7起案件监督评议,开展人民监督员业务培训。指导晋江市开展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加强依法行政工作,完成行政审批流程瘦身清理,进一步优化行政职权运行程序。做好2015年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初审、发证、备案工作。圆满完成20xx年司法考试泉州考区的各项考务工作。

一是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系统各级党组织及时制定下发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在全体党员中部署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局党组班子成员带头讲党课,带头参加各个专题学习讨论,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开展。通过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专题党课、局机关每周五“学习日”等形式,抓好《党章》和《准则》、《条例》的学习宣传,深入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二是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制定深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任务分工方案和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完成的25项工作任务,细化分解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以3月4日陈灿辉副市长对我局领导班子集体约谈时提出5点要求和省、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问题清单”整改情况“回头看”检查为契机,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全面抓好整改落实,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进一步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局党组书记、纪检组长多次对局机关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以及各县(市、区)司法局局长、纪检组长开展廉政谈话提醒,促使全系统党员领导干部强化纪律意识、严守纪律底线。组织开展以“学党章、守纪律、讲规矩”为主题的廉政教育月系列活动,增强广大干警学廉守廉的意识。三是扎实开展队伍和精神文明建设。在全系统内大力开展先进典型学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李培斌、黄志丽等先进典型事迹,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营造学先进、创先进的良好氛围。积极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深入开展省级文明单位和文明行业创建活动,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积极向上、崇德向善的机关文化。

20xx年,我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着重在三个方面抓落实:

一要全面实施“七五”普法规划。着力抓好“七五”普法的启动和组织实施,进一步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推动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切实构建“大普法”工作格局。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重点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和青少年法治教育。继续落实“以案释法”制度,有效发挥典型案例的教育警示作用。加强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继续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探索建设市、县两级法治文化体验馆。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推动“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健全完善依法治市工作机制,推动建立科学完备的依法治市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不断提升法治泉州创建水平。二要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大力构建“1+3+n”的大调解工作体系,积极推动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仲裁、信访等机制的有机对接,继续加强多元化行业性调委会和个人调解工作室建设,发挥好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中的基础性作用。健全专职调解员制度和“以奖代补”激励保障机制,发挥好人民调解员星级评定制度的激励导向作用,进一步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认真落实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加强对劳资纠纷、非法集资、困难企业生产经营等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积极探索金融纠纷、民营企业破产重组等领域的人民调解新路径,组织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和群体性事件的处理,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全市对排查出来的民间纠纷调解率达到100%,调解成功率达到95%以上,全市实现“四无”的村(社区)达到85%以上。三要全面强化特殊人群教育管控。加强县级社区矫正机构建设,理顺工作体制机制,推动全市社区矫正“科(股)改局”实现全覆盖。落实好“两高两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衔接配合管理的意见》,加强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指导基层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适用前的调查评估、社区服刑人员的交付接收、日常实施监督管理、收监执行等重点环节和工作,确保社区矫正依法适用、规范运行。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质量监督检查,继续抓好社区矫正常态化巡查互检。认真落实社区矫正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工作任务,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全年全市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以内。认真做好刑释人员的无缝衔接和安置帮教工作,确保重点帮教对象100%衔接,一般帮教对象70%衔接到位,安置率达90%以上,帮教率95%以上,重新违法犯罪率低于3%。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好针对刑满释放人员的救助、援助等优惠政策,提高帮教质量和水平。

一要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继续抓好县级公共法律服务大厅、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和村(社区)法律服务联系点的建设和规范化运行,逐步实现实体平台全覆盖。继续督促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逐步实现全覆盖,并推动各县(市、区)将聘请村级法律顾问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探索“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模式,协调推进市级“12348”语音平台与省级平台的对接升级,整合完善市级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和公证网上申请服务平台,建设集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功能于一体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服务平台和管理平台。进一步整合各种法律服务资源,打造服务产品,加大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努力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广大群众。落实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改革工作。继续做好人民监督员管理和服务工作。二要进一步提升专业法律服务水平。积极搭建服务平台,充分发挥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专业优势作用,围绕“海丝先行区”建设、“泉州制造2025”、知识产权保护、城乡发展一体化、生态环境保护、脱贫攻坚等重要战略决策及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广泛深入开展专项法律服务,努力为我市推进创新驱动发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确保各项重大改革工作依法有序进行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和良好的法治环境。主动融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加大涉外法律服务人才的培养和引进,继续组织实施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工程,积极为国际投资、跨国企业并购、国际产能和设备制造合作等提供有效法律服务。认真办理涉及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等的法律事务,推动解决好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积极落实公职、公司律师制度改革,进一步做好政府和企业法律顾问工作。三要大力加强法律援助工作。指导各县(市、区)落实市两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实施意见》,不断健全法律援助便民管理体制、服务机制和保障机制。大力拓展法律援助服务领域,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建立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和经济困难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逐步将涉及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教育医疗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深入开展便民服务活动,不断健全完善便民服务长效机制,重点做好农民工、残疾人、妇女儿童、军人军属、老年人等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加强法律援助质量监督管理,切实保障经济困难公民和特殊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四要切实加强法律服务行业监管和服务。依法严格规范法律服务行业监管,进一步完善法律服务机构年度检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制度,健全法律服务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探索开展基层法律服务所诚信等级评定,促进法律服务工作者依法诚信规范执业。认真落实“两高三部”《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推动解决律师执业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解决律师执业“老三难”、“新三难”问题,不断改善律师执业环境。指导各县(市、区)司法局推进公证机构绩效工资改革,进一步激发公证行业活力。加强司法鉴定制度建设、队伍建设、行业管理和执业监督检查,不断提高司法鉴定管理水平和鉴定质量。

一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九大以及省、市党代会精神,持续巩固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司法行政干部始终对党绝对忠诚,坚定理想信念,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自觉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积极探索律师和司法鉴定行业党建新模式,发挥好法律服务行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二要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进一步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要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全面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深入开展廉政纪律教育,严格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坚决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防范于未然,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三要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大力加强业务能力建设,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加强司法行政干部职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新媒体时代舆论引导、科技信息化运用、拒腐防变“五种能力”。继续抓好基层队伍建设,重点抓好乡镇(街道)专职调解员和司法协理员的配备和管理使用,努力实现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

描写依法治校从严治党心得体会总结三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x大确定的目标任务,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围绕事事有法可依、人人知法守法、各方依法办事的法治建设目标。紧紧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坚持“标本兼治、治建并举”的方针,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完善民主制度,加强法治,理顺关系,维护基层社会政治稳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可靠保障。

二、基本原则

我社区的民主法治建设是要在上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依靠法律和规章制度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公益事业的生动实践。全面推进“民主法治村”建设工作是加快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依法维护、发展和实现好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有效措施。

全面推进“民主法治村”建设,进一步加强我社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应坚持下列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原则。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民主法治村”建设工作的根本保证。要认真贯彻执行党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和保障基层自治组织依法开展工作,保证“民主法治村”建设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

2、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原则。人民当家作主是全面推进“民主法治村”建设工作的本质要求。要以民为本,尊重村民的民主权利和首创精神,动员和组织村民开展基层民主实践,认真落实“四民主”、“两公开”,在实践中提高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水平。

3、坚持依法按章办事原则。依法按章办事是全面推进“民主法治村”工作的关键。社区两委干部要依据法律法规管理基层各项事务;依法建制,健全和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发挥制度效用。

4、坚持三个文明协调发展原则。三个文明协调发展是全面推进“民主法治村”建设工作的标准。要坚持维护我村基层稳定与发展,依法规范农村各种利益关系,正确处理各种矛盾纠纷,维护基层社会稳定,推进基层三个文明协调发展。

三、工作要求

1、社区自治组织健全。在社区建立居民代表大会、居民委员会及其各下属委员会,成立创建“民主法治村”领导小组,有专人负责,制定规划或实施意见。

2、自治制度完善。《居民自治章程由村委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经会议讨论通过符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建立健全社区委员会工作制度。

3、民主议事决策制度健全。凡涉及居民自治范围的重大问题,均由居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居民代表大会召开按程序讨论决定社区重大事务。

4、民主管理制度落实。村委会公章、财务账目、用人用工等管理制度明确、执行规范。居民委员会依法办事,居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切实得到保障,无压制、破坏民主,侵犯民主权利的行为发生。

5、民主监督机制运作良好。社区委员会干部依法接受群众监督,实行社区委员会向村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制度。社区委员会实行居务、财务公开,公开时间和场所确定,内容真实全面,包括社区内重大事务、村民普遍关心的事项等。居民会议设立居务监督小组,检查、督促村民会议决定落实情况;检查、监督居务公开及财务收支情况,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居财审计工作。

6、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深入。经常研究社区法制教育的新方法,不断探索村法制教育的新路子,居民的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法律素质不断提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增强,积极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基本实现“六个一”。即建立一个法制宣传橱窗,建立一个法律图书角,建设一个村民法制学校,建设一支专兼职人员相结合的法制宣传队伍,建立一套村民学法制度,每季度开展一次义务法制宣传活动。

7、社区各项事业全面发展。村风气良好,环境整洁,秩序井然,居民遵纪守法,群众安居乐业,村和谐稳定,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四、工作方法

1、充分利用宣传栏、活动室、法制学校进行法律法规宣传,结合中心工作,及时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时事新闻、科学技术、计划生育、健康教育、环境保护、综合治理,宣传先进人物的典型事迹。

2、充分利用元旦、春节、妇女节、青年节、儿童节、建党纪念日、建军节、国庆、重阳节等重大节日采取多种多样的宣传方式,灵活运用网站、信息平台等方式,扩大宣传范围,开展法律咨询、法制讲座等活动。

3、有针对性地运用法制专刊、法制橱窗等宣传工具,对广大村民和妇女、青少年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预防吸毒、贩毒、种植鸦片,预防家庭暴力和青少年犯罪,防止群体性冲突事件和重大刑事案件的发生。

5、积极开展《义务教育法》、《选举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宣传,依法建章立制,进一步完善和制定符合社区民情*的《居民自治章程》。

6、重点抓好居民代表会议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工作,完善了居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以保障居民代表会议所讨论决策事项真正代表多数居*愿。

描写依法治校从严治党心得体会总结四

为了认真贯彻我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进一步推进依法办事,规范办事程序,有效制约违规行为,提升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根据《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安排和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依法行政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紧密围绕全市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认真贯彻实施《乡镇企业法》、《中小企业促进法》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以及我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以推进本部门依法行政为重点,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制度落实,促进工作开展,为全市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营造优良的法制环境。

二、重点工作

1、认真开展依法行政知识学习培训工作。本局全体干部职工要认真开展本地本部门依法行政知识学习培训工作,着重培训《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公务员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陕西省依法行政监督办法》、《陕西省行政执法职责制办法》、《陕西省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陕西省政府关于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商洛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陕西省政府关于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通知》等资料,学习贯彻各部门的专业法律法规,切实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本事,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2、大力宣传和深入贯彻《乡镇企业法》、《中小企业促进法》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和普及中小企业法律知识,引导中小企业加强管理,依法经营。加快制定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指导意见》的实施办法。

3、以市中小企业、乡镇企业、非公有制经济信息网站和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工作交流》简报等信息化服务体系为平台,加大相关政策、办事程序等政务信息的公开工作力度。局政务公开专栏要及时全面公示政务、人事等各类信息,提高工作的透明度。

4、修订和完善依法行政工作制度。

5、配合劳动部门认真执行《劳动合同法》,完善劳动保障的配套制度,依法保护非公有制企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6、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作为配合政执法部门,具有执法证件的人员要严格按照《陕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的规定,按时参加资格审核和法律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职责意识。

7、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按照调处职责上,实行实施分层负责和首问负责制;在处理方式上,必须实行依法办事;在保障措施上,实行跟踪问效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及时化解矛盾,解决争议。矛盾调解化解力争到达100%。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不力,引发或者激化矛盾,或因措施不到位,工作不力,以致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直接职责人的相关职责。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学习,进取提高个人知法用法本事。全局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依法行政的重大意义,要认真学习中、省、市有关依法行政的政策规定,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在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的同时,还要提高工作水平和质量。各位领导干部要不断提高对依法行政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职责意识,努力提高依法行政的本事和水平。

2、高度重视,依法办事,扎实推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进程。按照部门工作职责、任务,始终把依法行政作为部门工作的基本准则,各科室要根据各自肩负的工作任务,将依法行政贯彻日常各项工作之中,努力促进机关的政治礼貌建设。

3、认真执行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按照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安排,做好部门各项依法行政工作,构成的资料及时完整归档,按时向市政府汇报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情景。

描写依法治校从严治党心得体会总结五

20_年,我局的行政执法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政府法制办的直接指导下,按照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重点和要求,以xx大精神和xx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推动全区社会经济及民政事业全面发展为根本目标,积极开展行政执法工作,重点抓好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许可法》及民政政策、法规、规章的学习和贯彻,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和规范化、服务化管理,树立民政部门的良好形象。今年行政执法工作如下:

一、领导重视,落实责任

随着《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规范政府行为的文件相继颁布和实施,人民群众用法律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明显提高,社会对政府机关依法行政的要求更是越来越明显。为适应新形势下的行政执法环境,对此我局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主要科室为成员的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执法工作由各分管局长牵头督办,各科室负责承办,重点、难点案件由领导小组组长亲自查办,切实做到了该项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的良好局面。

二、注重学习与宣传,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今年,我局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狠抓队伍的思想素质教育和法制教育,加强对执法队伍的管理,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全年按目标要求完成了法制信息报送任务。

(一)理论学习常抓不懈

我局坚持在周末学习日认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行政许可法读本、依法行政读本,党的xx大、xx届三、四、五中全会精神,把理论学习与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促进党性锻炼,推动依法行政结合起来。特别是对《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局领导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学习、宣传领导小组,多次专题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行政许可法》的基本涵义和原则、行政许可的设定事项、设定依据,实施机关行政许可实施等具体内容。同时,强化“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愁”的民政宗旨,在全局范围内形成一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良好风气。

(二)结合工作认真抓好业务法律、法规的培训

每年我局都要集中对全局职工和婚姻登记员进行民政法律、法规的业务培训。今年以学习业务知识活动为契机,从年初开始,增加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民政法律、法规、“五五”普法教材的学习,并组织执法人员通过培训,讨论、交流学习体会,进一步提高了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三)深入基层,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

主要是深入乡镇、街道、村社大力宣传民政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社区、乡村大力宣传《村(居)委会组织法》、《殡葬管理条例》、《新婚姻法》等。此外,还积极配合区上“12.4”法制宣传教育、“送法下乡”等活动,把民政法律法规送到群众手中,共发放宣传资料50000余份,出动宣传车20余台次,人员127人次,特别是今年的殡葬法规宣传,在2月份清明节前夕,殡管所上门宣传达150户,发放资料20__余份,开展了与丧家面对面服务,宣传面达99%,开办法制宣传栏4次。以行政许可法为教材,在干部、职工中进行广泛、认真的学习讨论,并对其中重要章节进行点评和讨论,提高了他们的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在宣传的同时,现场解答群众咨询的各种问题,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应。同时,以开展“执法公正、行为规范”、“优质服务月”等活动为载体,促进全体干部职工的办事效率和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更好地为群众服好务。

三、狠抓制度落实,积极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

为树立规范化服务型政府职能部门的良好形象,以区委、区政府开展的各项活动为契机,结合民政部门的实际,着力打造“法制民政”。一是坚持依法行政、规范业务工作,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明确目标任务,规范公开、公平、公正的办事程序;二是建立务实高效的运行机制,实行“一站式”、“一条龙”服务模式,民政行政许可项目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建立了高效的运行机制,规范了行政行为,防止暗箱操作;三是认真推行首问责任制、告知服务制、过错追究制、规范监督机制,坚持在法律的监督下开展各项工作;四是推行电子政务,向社会公开办事程序、收费标准,接受群众、社会、媒体舆论的监督。

四、认真推行依法责任制,抓好依法行政工作

年初,我局将行政执法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将任务分解到科室,落实到人头,并制定出相应的措施和奖惩办法,要求各执法部门严格对照执行,做到执法主体明确,执法依据明确,执法程序清楚,处罚公正、合理。一是救济方面。严格按救济金使用原则和审批制度,坚持审批程序,专款专用。为因今年冬令春荒导致临时生活困难的部分受灾人员,及时发放救助金167.6万元,求助受灾群众人。二是优抚方面。严格按照《军人优抚优待条例》,为优抚对象、现役军人家属共发放万余元优抚经费。三是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严格按照民政部《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条例》之规定对低保工作实行动态式管理。全区城乡低保共计20616户,40885人,累计发放低保金5454.75万元。四是基层政权建设及社会事务方面。1、依据《村(居)委员会组织法》,加强对村(居)委员会的管理和监督,进一步完善农村村务公开和开展翠屏区第八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2、严格婚姻登记,提高服务质量,今年,共办理结婚登记8986对,离婚登记3896对,补发婚姻关系证书4307对,出具无婚姻登记证明10855人,登记合格率100%;3、依法办理收养登记16人,合格率100%;4、加强殡葬管理,对4188具遗体进行了火化,火化率达100%;五是区划地名工作。扎实深入地开展了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充实完善了地名数据库6509条,及时启动了平安边界的创建工作。六是民间组织管理方面。今年新成立民间组织62家,其中社会团体16家、民办非企业46家,全区民间组织总数达305家,其中社会团体155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50家。

今年,作为行政执法部门,我们不但认真学习和贯彻《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还将学法、用法活动普及到了每一个人,充分发挥局执法监督机构的作用,督促检查执法部门工作开展情况,确保法律有效实施和全年民政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今后,我们将加大依法行政的学习和宣传力度,确保全区行政执法工作任务的完成。

描写依法治校从严治党心得体会总结六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帙,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区中长期教育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构筑社会、学校、家庭三位一体的关心小学生健康成长、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立体网络;预防和减少不良行为的产生,杜绝违法犯罪行为,让学生学会并掌握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安全;增强学生自我教育的能力和遵纪守法的习惯,教育学生树立高尚的人生观和社会责任感,成为知法、守法的小公民。

二、工作目标

1、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为成年人犯罪法》和《小公民道养成遵德规范细则》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加强网络文明教育、增强学生的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2、依法治校依法办学,加强对师生法律知识宣传教育,通过学习和教肓,进一步增强教师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的意识,提升广大师生法律素质和自我保护能力,知道运用法律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确保师生无犯罪行为。

3、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明确教师的人生目标。使每个教师都能做到热爱教师事业,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4、加强校园及校园周边地区的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保证学生有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

5.做好校方责任险理赔服务,落实校方责任险续保工作。

三、工作要点

1、完善各项制度。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办学的水平,我们首先要强化校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加大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管理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其次要把教师学法纳入继续教育的范畴,作为教育教学工作考核的一项指标,推动教师依法实施素质教育;第三,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学生管理制度,强化班风、校风建设,及时发现和处理不良苗头,防微杜渐,把违法违纪率降低到0的限度。积极与街道司法所联糸,开展好一月一法.一法一讲.一法一学的学习宣传制度。

2、形成法制宣传教育的合力。

主动争取司法、公安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建立和完善学校、家庭、社会齐抓共管的法制教育体系,形成全社会都关心支持教育事业,关心小学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利用学校的橱窗,每月出一期法制教育的专栏,对小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同时还要求法制副校长每月来学校进行一次法制讲座。

四、具体活动安排

一月份:1.调整充实学校法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并制订领导小组成员的工作职责.2.组织全校师生学习《劳动合同法》,并组织考试。

二月份:1.邀请法制副校刘志同志来学校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知识讲座。2.组

织发动全校师生开展过文明春节,做守法公民活动。

三月份:1.组织全校师生认真学习《妇女儿童保护法》,并组织考试。2.组织学生开

展献爱心活动和争做小雷锋使者活动。3.认真总结xx普法期间的优秀事例和特色工作,参加市级评比。

四月份:1.组织教师认真学习xx普法读本和《食品安全法》。2.开展法在身

边的社会实践活动。

五月份:1.认真组织师生学习《义务教育法》。2.开展以小学生与法为主题的演

讲比赛和法律知识竞赛;邀请法制副校长刘志同志来学校进行法制知识专题讲座。

六月份:组织学生学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观看法制教育宣传片,举办法制教

育征文活动。

七、八月份:号召全校师生利用暑假休息的机会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治

安处罚法》,并组织少先队员开展暑假社会实践活动。

九月份:组织学生学习《教师法》,开展尊师爱学活动,规范学习、训练行为。贯

彻落实《江苏省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十月份:认真学习《婚姻法》,鼓励单亲家庭的孩子,拿起法制武器向不肯扶养

孩子上学的家长讨要扶养权。

十一月份:认真学习《合同法》,开展以知法、懂法、守法为主题的班队会活

动;组织争当守法小公民的综合实践活动。

十二月份:邀请校外法制辅导员作法制讲座,有关《宪法》方面知识。

描写依法治校从严治党心得体会总结七

为在新发展阶段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持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对我省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省委、省政府工作全局中谋划,聚焦推动我省“十四五”取得“十个新突破”和推进“六个强省”建设,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龙江、实现黑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主要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一切行政机关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坚持问题导向,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切实解决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突出问题;坚持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具有黑龙江特色的法治政府建设模式和路径;坚持统筹推进,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推动、协同发展。

(三)总体目标。到2025年,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日益健全,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基本完善,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大幅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显著增强,行政效率和公信力显著提高,社会治理特别是基层治理水平明显提高,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各地区各层级法治政府建设协调并进,更多地区实现率先突破,为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黑龙江、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四)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完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能,厘清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关系,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强化制定实施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职能,更加注重运用法律和制度遏制不当干预微观经济活动的行为。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实行扁平化和网格化服务管理。推进编制资源向基层倾斜,鼓励、支持从上往下跨层级调剂使用行政和事业编制。

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完善落实公开、动态调整、考核评估、衔接规范等配套机制和办法。调整完善各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加强标准化建设,实现同一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的统一。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普遍落实“非禁即入”。

(五)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分级分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精简行政许可事项,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我帮办”。坚决防止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方式变相设置行政许可事项。推行行政审批信用承诺制。大力归并减少各类资质资格许可事项,降低准入门槛。有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将更多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纳入改革。积极推进“一业一证”改革,探索实现“一证准营”、跨地互认通用。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投资领域行政执法监督,全面改善投资环境。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新设证明事项必须有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依据。

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完善与创新创造相适应的包容审慎监管方式。落实监管规则和标准,做到标准公开、规则公平、预期合理、各负其责。根据不同领域特点和风险程度确定监管内容、方式和频次,提高监管精准化水平。

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完善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自助办理等制度。推进落实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大力推行“一件事一次办”,提供更多套餐式、主题式集成服务。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增强政务服务平台服务能力,优化整合提升各级政务大厅“一站式”功能,全面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城通办、就近能办、异地可办。全面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让企业和群众评判政务服务绩效。坚持传统服务与智能创新相结合,充分保障老年人基本服务需要。

(六)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紧紧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时总结各地优化营商环境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适时上升为法规制度。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切实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加强政企沟通,落实领导干部联系服务民营企业制度,全面推行投资项目服务专班和首席服务员机制,加强与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的常态化联系,及时回应、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诉求。在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加强和改进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及时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助力推动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高标准市场体系。

健全整顿机关作风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办事不求人”,继续开展领导干部体验式走流程,持续深化流程再造、服务优化集成。持续强化营商环境监督,提升投诉举报案件办理质效,加大典型案例曝光通报力度。组织开展年度市(地)营商环境评价。开展全省营商环境年度监测,深入了解市场主体和群众对营商环境的满意度和变化感知度。

(七)强化招商引资和自贸试验区、哈尔滨新区法治服务保障。完善招商引资机制,出台安商护商政策,强化全要素服务保障。制定黑龙江省招商引资项目服务保障条例,完善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以制度创新为核心,赋予自贸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抓好集成式借鉴、首创性改革、差异化探索,形成更多有国际竞争力的制度创新成果,辟建体制机制改革试验田。制定自贸试验区条例。支持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法治研究中心建设,加强自贸试验区建设相关法律问题研究。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保障和服务作用,全面加强自贸试验区、哈尔滨新区等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八)加强重要领域地方立法。围绕维护国家“五大安全”战略定位、落实国家和省“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和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积极推进生态文明、乡村振兴、优化营商环境、“放管服”改革、科技创新、现代产业、招商引资、文化旅游、疫情防控等重要领域立法。及时清理不适应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

(九)完善地方立法工作机制。增强政府立法与人大立法的协同性,统筹安排相关联相配套的政府规章的立改废释工作。聚焦实践问题和立法需求,提高立法精细化精准化水平,增强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加强前瞻性研究论证,编制好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完善立法论证评估制度,加大立法前评估力度,认真论证评估立法项目必要性、可行性。丰富立法形式,注重解决实际问题。积极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拓宽立法公众参与渠道,完善立法听证、民意调查机制。建立健全立法风险防范机制,将风险评估贯穿立法全过程。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将有关部门履行立法工作职责所需必要经费列入同级政府部门预算统筹保障。政府部门要做好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起草工作,提供必要保障,并配合做好审查修改、调研论证、提报审议等工作。推进政府规章层级监督,强化省政府备案审查职责。推进区域协同立法,强化计划安排衔接、信息资源共享、联合调研论证、同步制定修改。

(十)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禁越权发文、严控发文数量、严格制发程序。制定黑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协调机制,防止政出多门、政策效应相互抵消。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推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明确审核范围,统一审核标准。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采取约谈、通报或者专门督导等方式督促整改行政规范性文件中存在的问题。推进各级备案审查机关健全并落实专家参与审查工作机制。

(十一)强化依法决策意识。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要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作出重大决策前,应当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的意见,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者有关专家的意见。把是否遵守决策程序制度、做到依法决策作为对政府部门党组(党委)开展巡视巡察和对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开展考核督察监督、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防止规避集体决策、搞个人专断。

(十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及《黑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充分发挥风险评估功能,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都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建立健全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规划、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重大公共建设项目等,应当通过举办听证会等形式加大公众参与力度,深入开展风险评估,认真听取和反映利益相关群体的意见建议。鼓励委托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社会组织等第三方对除国家安全、国家经济命脉等重大事项外的事项开展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

(十三)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完善行政决策执行机制,决策机关应当在决策中明确执行主体、执行时限、执行反馈等内容。依法推进决策后评估工作,将决策后评估结果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制度。重大行政决策一经作出,未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更或者停止执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

(十四)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权责清晰、运转顺畅、保障有力、廉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大力提高执法执行力和公信力。继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省级原则上不设执法队伍,设区市与市辖区原则上只设一个行政执法层级,县(市、区)一般实行“局队合一”体制,乡镇(街道)逐步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的改革原则和要求。加强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协作执法的组织指挥和统筹协调。在行政许可权、行政处罚权改革中,健全审批、监管、处罚衔接机制,防止相互脱节。稳步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行政执法事项下放给基层,坚持依法下放、试点先行,坚持权随事转、编随事转、钱随事转,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建立健全乡镇(街道)与上一级相关部门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及协调协作机制。大力推进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实现违法线索互联、执法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建设,推进信息共享机制化、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规范化。落实不同层级行政执法装备配备标准,加强行政执法工作保障机制建设。

(十五)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黑土地保护、野生动物保护、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水利、金融服务、教育培训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分领域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对潜在风险大、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巡查,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违法风险。落实严重违法惩罚性赔偿和巨额罚款制度、终身禁入机制,让严重违法者付出应有代价。畅通违法行为投诉举报渠道,对举报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风险隐患的有功人员依法予以奖励和严格保护。

(十六)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统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除中央垂直管理部门外由省政府统筹本地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证件制发、在岗轮训等工作,省政府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加强对本系统执法人员的专业培训,落实相关规范标准。落实国家统一的行政执法案卷、文书基本标准,提高执法案卷、文书规范化水平。完善落实行政执法文书送达制度。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本地区各行政执法行为的裁量范围、种类、幅度等并对外公布。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执法事项,凡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一律取消。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着力解决涉企现场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检查等问题。落实各类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全面严格落实告知制度,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提出听证申请等权利。除有法定依据外,严禁地方政府采取要求特定区域或者行业、领域的市场主体普遍停产停业的措施。行政机关内部会议纪要不得作为行政执法依据。

(十七)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清单。落实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省政府定期发布指导案例。

(十八)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加强突发事件应对地方立法,制定修改疫情防控等方面法规规章,提高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加强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恢复重建、调查评估等机制建设。健全应急预案体系,进一步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落实突发事件应对征收、征用、救助、补偿制度,规范相关审批、实施程序和救济途径。完善特大城市风险治理机制,增强风险管控能力。健全规范应急处置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机制制度,切实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加快推进突发事件行政手段应用的制度化规范化,规范行政权力边界。

(十九)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强化各地区各部门防范化解本地区本领域重大风险责任。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强化执法能力建设。强化突发事件依法分级分类施策,增强应急处置的针对性实效性。按照平战结合原则,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处置程序和协调联动机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注重提升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依法严惩利用突发事件哄抬物价、囤积居奇、造谣滋事、制假售假等扰乱社会秩序行为。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和危机沟通,完善公共舆情应对机制。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增强应急处置法治意识。

(二十)引导、规范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完善乡镇(街道)、村(社区)应急处置组织体系,推动村(社区)依法参与预防、应对突发事件。明确社会组织、慈善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参与突发事件应对的法律地位及其权利义务,完善激励保障措施。健全社会应急力量备案登记、调用补偿、保险保障等方面制度。

(二十一)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工作机制。贯彻落实《黑龙江省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积极引导人民群众依法维权和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学习和弘扬新时代“东莱精神”。在全省乡镇(街道)建立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积极推广人民调解“大庆模式”,整合各类法律服务资源,完善非诉讼纠纷解决工作机制。

(二十二)加强行政调解工作。依法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交通损害赔偿、治安管理、环境污染、社会保障、房屋土地征收、知识产权等方面的行政调解,及时妥善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各职能部门要规范行政调解范围和程序,组织做好教育培训,提升行政调解工作水平。坚持“三调”联动,推进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

(二十三)有序推进行政裁决工作。发挥行政裁决化解民事纠纷的“分流阀”作用,完善体系健全、渠道畅通、公正便捷、裁诉衔接的裁决机制。全面梳理行政裁决事项,明确行政裁决适用范围,稳妥推进行政裁决改革试点。推行行政裁决权利告知制度,规范行政裁决程序,推动有关行政机关切实履行行政裁决职责。强化案例指导和业务培训,提升行政裁决能力。

(二十四)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贯彻落实《黑龙江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整合行政复议职责,按照事编匹配、优化节约、按需调剂的原则,合理调配编制资源,2022年年底前基本形成公正权威、统一高效的行政复议体制。健全优化行政复议审理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委员会作用,为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提供咨询意见。全面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建立行政复议决定书以及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执行监督机制。全面落实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制度。

(二十五)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应当就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发表意见。健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推动诉源治理。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切实履行生效裁判。支持检察院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工作和行政公益诉讼,积极主动履行职责或者纠正违法行为。认真做好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落实和反馈工作。支持人民法院发布行政审判年度白皮书。

(二十六)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和普法工作。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决定》,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发展,加快整合各类法律服务资源和力量,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建立公共法律服务评价指标体系,强化公共法律服务质量监管。加大仲裁法律服务推广力度,努力提升中俄博览会(哈洽会)仲裁国际法律服务论坛影响力,充分发挥仲裁在促进国际投资合作、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方面的优势和作用。进一步深化涉外法律服务交流合作,加强黑龙江大学东北亚仲裁学院建设,加大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力度。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切实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方案》,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全面贯彻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和《黑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完善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加强以案释法,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

(二十七)形成监督合力。坚持将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纳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全局统筹谋划,突出党内监督主导地位。推动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积极发挥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等监督作用。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对行政机关公职人员违法行为严格追究法律责任,依规依法给予处分。畅通行政执法监督与纪检监察和审计监督的联动机制。走好网上群众路线,认真对待网民在政府网站的留言和意见建议。

(二十八)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严格实施《政府督查工作条例》,推进督查立项、督查方式、督查程序等规范化建设。各级政府依法组织开展政府督查工作,重点对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上级和本级政府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督查对象法定职责履行情况,本级政府所属部门和下级政府的行政效能开展监督检查,保障政令畅通,督促提高行政效能、推进廉政建设、健全行政监督制度。积极发挥政府督查的激励鞭策作用,坚持奖惩并举,对成效明显的按规定加大表扬和政策激励力度,对不作为乱作为的依规依法严肃问责。进一步明确政府督查的职责、机构、程序和责任,增强政府督查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

(二十九)加强对行政执法制约和监督。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积极推进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严格按照权责事项清单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严格执行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行政执法机关处理投诉举报、行政执法考核评议等制度。大力整治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突出问题,围绕中心工作部署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专项行动。严禁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严禁将罚没收入同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考核、考评直接或者变相挂钩。建立并实施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

(三十)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用政府更加公开透明赢得人民群众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做好信息发布,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加强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鼓励开展网络问政、党风政风热线等活动,增进与公众的互动交流。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

(三十一)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持续开展政府守信践诺行动,建立健全“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加强公务员诚信教育,提升公务员信用意识。建立政务诚信监测治理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制度,将违约毁约、拖欠账款、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失信信息纳入黑龙江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向社会公开。加大失信惩戒力度,重点治理债务融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等领域的政府失信行为。

(三十二)加快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统筹建设全省各级互联、协同联动的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从省到村(社区)网上政务全覆盖。提升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功能,塑造“全省事”移动政务服务品牌。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向移动端延伸,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分级分类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促进城市治理转型升级。加强政府信息平台建设的统筹规划,优化整合各类数据、网络平台,防止重复建设。

建设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查询平台,2023年年底前实现全省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查询。

(三十三)加快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按照“谁主管、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依托省政务信息共享平台,推动立法、执法、司法等不同领域、不同部门之间信息共建共享、数据互联互通。加快推进身份认证、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等统一认定使用,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加强对大数据的分析、挖掘、处理和应用,善于运用大数据辅助行政决策、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工作。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进行行政管理的制度规则。在依法保护国家安全、商业秘密、自然人隐私和个人信息的同时,推进政府和公共服务机构数据开放共享,优先推动民生保障、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等领域政府数据向社会有序开放。

(三十四)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加强“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2022年年底前推动实现各方面监管平台数据的联通汇聚。积极推进智慧执法,加强信息化技术、装备的配置和应用。推行行政执法app掌上执法。探索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解决人少事多的难题。建立全省统一、与国家级平台衔接的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共享平台,将执法基础数据、执法程序流转、执法信息公开等汇聚一体,建立执法信息数据库。

(三十五)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各级党委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职责,安排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各级政府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法治黑龙江、黑龙江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谋划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主动向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重大立法工作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政府立法工作计划报党委审定。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本地区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作为重要工作定期部署推进、抓实抓好。各地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协调督促推动。

(三十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2025年前实现对各级政府督察全覆盖。创新督察方法方式,探索电子督察,做好督察整改,提高督察实效,努力实现督察增效与基层减负相统一。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按时向社会公开。扎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头雁”效应,促进全省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整体提升。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强化指标引领。加大考核力度,提高考核权重,将依法行政情况作为对地方政府、政府部门及其领导干部综合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十七)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带头遵守执行宪法法律,建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坚持把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不得违背法律法规随意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决定。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各级政府负责本地区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政府领导班子每年应当举办2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各级政府要认真制定并严格落实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计划,进一步增强会前学法的针对性、时效性。市县政府承担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负责人任期内至少接受1次法治专题脱产培训。充分发挥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全面依法治省干部教育培训基地的作用,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教育培训活动。加强各部门和市县政府法治机构建设,优化基层司法所职能定位,保障人员力量、经费等与其职责任务相适应。把法治教育纳入各级政府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对在法治政府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加强政府立法能力建设,有计划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做好政府立法人才培养和储备。加强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在完成政治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学时的基础上,确保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加强行政复议工作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强化行政复议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管理,大力开展岗位练兵、业务培训和办案能手评选等活动,通过案卷评查、案例评析以及庭审观摩等方式,提高行政复议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加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建设,提升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重大决策的能力水平。加强行政裁决工作队伍建设。

(三十八)加强理论研究和舆论宣传。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政府理论研究。引导省高端智库和重点培育智库、研究教育基地加强法治政府有关问题研究。建立法治政府建设评估专家库,提升评估专业化水平。加大法治政府建设成就经验宣传力度,传播政府法治建设的时代强音。

各地区各部门要全面准确贯彻本实施方案要求,压实责任、狠抓落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省委依法治省办要抓好督促落实,确保方案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