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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校园保护心得体会实用 未成年学校保护规定心得(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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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校园保护心得体会实用 未成年学校保护规定心得(8篇)
2023-01-05 03:39:30    小编:ZTFB

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对于未成年人校园保护心得体会实用一

一、树立事业心,增强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

教书是手段,育人是目的。因此,我们教师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自己不单单是为教书而教书的“教书匠”,而应是一个教育家,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以情育人,热爱学生;以言导行,诲人不倦;以才育人,亲切关心;以身示范,尊重信任”。热爱学生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根本。教师对学生的爱,即是敬业精神的核心,又是教师高尚品德的自我表现,既是育人的目的,又是教师教书这个职业的具体表现。教学不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移植的过程,应当是学习主体(学生)和教育主体(教师,包括环境)交互作用的过程。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教书不仅是传授知识,更重要的是育人。我们应平等的对待每一个学生,不歧视差生。爱一个学生就等于塑造一个学生,而厌弃一个学生无异于毁掉一个学生。慈祥的笑容、亲切的言语、文雅的举止,以及善解人意的目光,比声色俱厉的严格,更能贴近学生的心灵,更能取得教育的实效。教师,应以虚怀若谷的胸怀,诲人不倦的精神,用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的人格魅力,去影响学生的言行举止,去照亮学生的心灵,去培养好每一个学生,让每一个学生适应时代发展。

二、培育人格魅力,面向全体学生,基于教师人格

教书和学习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通过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师德的魅力主要从人格特征中显示出来,历代教育家提出的“为人师表”、“以身作则”、“循循善诱”、“诲人不倦”、“躬行实践”等,既是师德的规范,又是教师良好人格的品格特征的体现。在学生心目中,教师是社会的规范、道德的化身、人类的楷模。教师的人格魅力来源于对事业的忠诚,他们不是紧紧把教书看成谋生的手段,而是毫无私心杂念地投身其中,以教书育人为崇高的职责,并能从中享受到人生的乐趣。他们以自己的真诚去换取学生的真诚,以自己的纯洁去塑造学生的纯洁,以自己人性的美好去描绘学生人性的美好,以自己高尚的品德去培养学生高尚的品德。他们应是最能以身作则的人。教师时时处处要以大局为重,克服个人主义,自觉遵守宪法和社会公德守则,遵守校纪校规,以模范行为为学生做出表率。俗话说:“教育无小事,事事是教育;教育无小节,节节是楷模。”

三、热爱尊重学生,关心爱护学生,爱心沟通学生

热爱学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疼爱自己的孩子是本能,而热爱别人的孩子是神圣!这种爱是教师教育学生的感情基础,学生一旦体会到这种感情,就会“亲其师”,从而“信其道”。教师是塑造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应具有十分强烈的质量意识,要真正在培养学生高尚情操、塑造学生美好心灵方面下功夫。一个教师只有对自己的学生充满执着的爱,才能激发出做好这一工作的高度责任感,才能坚定不移地辛勤耕耘,获得丰硕的育人之果。热爱学生,是教师全部职业活动中最宝贵的一种情感,没有对学生的爱,也就不可能有真正成功的教育,教师应当把它无私地奉献给全体学生。爱是打开心扉的钥匙。要把真挚的爱融在整个班级之中,不仅要爱那些好学生,更要爱那些缺点较多的学生,要让每一个学生都从教师这里得到一份爱的琼浆,从中汲取奋发向上的力量,更加自爱、自尊、自强和自信。然而,教师只有“爱的教育”和“奉献的教育”还远远不够,了解学生、理解学生、尊重学生、引导学生,才是教师在爱学生这一基础上的发展方向。

每一位学生有他自己的人格,都渴望得到老师的关爱和理解,也希望得到老师的尊重和肯定。只有让师爱扎根于育人的土壤,用心去和学生交流,用爱去和学生沟通,建立起师生间的真挚情感,才会叩响学生心灵深处的琴弦,引起学生情感的共鸣,让学生接受你的教诲。因此,我们对学生要真诚相待、真心关爱,用师爱的真情去感染他们、帮助他们,用师爱去换取学生的尊重与理解;用师爱去激发学生学习知识的兴趣。让他们在师爱的氛围中学习知识,在愉快的情感体验中接受教育。

通过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坚持以人为本、以德立教、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并紧紧围绕新时期师德素质要求和师德规范,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以高尚的情操引导学生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做一个为人民服务的教师,做一个让人民满意的教师。

对于未成年人校园保护心得体会实用二

同志们:

在“六一国际儿童节”来临之际,我们在这里召开平谷区20__年平谷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工作会议,主要目的是全面总结回顾我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研究部署20__年工作任务。借此机会,我代表区委区政府、区未委会向为未成年人保护辛勤工作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刚才,区法院,平谷镇作了典型发言,介绍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好的做法和经验。王何义同志全面总结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并对20__年的工作任务进行了部署,我完全同意。希望各委员单位、乡镇(街道)未委会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就进一步加强我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再讲三点要求:

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安宁幸福,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好这项工作意义重大。历届区委、区政府一贯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明确提出要不断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开展青少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对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加以协调解决。区各有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密切配合,真抓实干,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与此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伴随区域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面临的形势越来越严峻,社会关注度越来越高。比如:前两年国内发生的多起针对未成年人的案件,引发了全社会对未成年人相关工作的高度重视。我区未成年人成长的整体环境是好的,未保工作也是卓有成效的,但是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事件仍有发生,诱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不良因素仍不同程度的存在,未保工作的形势仍然不容乐观,任务依然十分艰巨。青少年违法犯罪成因非常复杂,既有青少年自身素质和交友关系的原因,又有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的影响,还存在着社会管理上的漏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希望区未委会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未保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要站在对党和人民利益高度负责的立场上,从长远眼光来看待这项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扎扎实实推进未保工作。要从建立全社会保护未成年人意识,健全未成年人维权工作机制,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打击未成年人侵权案件等方面入手,不断提高我区未保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为广大青少年特别是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做出新的贡献。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一项重大的系统工程,各委员单位和有关部门都必须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认真把握服务与发展、服务与履职的关系,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积极探索长效机制,为未成年人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

公、检、法、司等政法部门,对涉及未成年人的犯罪事件和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案件,要认真对待、严格执法、及时处理。要继续巩固原有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品牌,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注重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使法制教育真正走进学生心里;要进一步加强法制校长、法制村长队伍的建设,在选树典型的同时,重视对后备力量的培养;要密切与学校的联系与合作,通过开展公开课、举办法制校长报告会等形式,增加学校德育工作者与法制校长的沟通与交流,互相借鉴,取长补短。公、检、法、司等各单位领导,要对法制校长入校时间给予充分保障,通过内部考核、专业培训、学校反馈等形式不断提高法制校长的授课质量。

学校要充分发挥法制教育主阵地的作用,切实担负起保护在校未成年人的职责。要防止个别学生失学现象的发生,加强对学生的学籍管理和家庭信息的收集工作,以便在发生问题时能够第一时间开展工作。要妥善解决受到司法处理的学生的复学问题,不能歧视已经悔过自新的青少年,更不能将他们拒之校门外。要通过细致耐心的工作,探索青少年思想变化的具体规律,找出预防和挽救青少年犯罪的办法,从根本上解决好青少年犯罪的突出问题。要积极配合区未委会各委员单位在学校开展的“家长法制大课堂”等各项未保工作。

工商、文化、公安等部门,要认真抓好网吧经营秩序整治等专项工作,加大文化市场整顿力度,为未成年人提供优良、健康的精神食粮;民政局、人力社保局要做好特困生群体的就学、就医、就业等综合救助工作,有效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卫生部门要继续加强对学生营养餐卫生检查的力度,要不断提高儿童集体保健水平,为未成年人成长创造良好的卫生保健环境。政府办、财政局等单位要切实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供协调支撑和财政支持等方面的保障。工会、妇联等群团组织,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主动做好未保工作。各委员单位要在面向全体未成年人提供服务的基础上,做好重点青少年群体的管理和帮教工作。闲散青少年、流动青少年和问题青少年群体是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高发人群,是预防违法犯罪的重点工作对象,是加强社会面控制的重点人群,也是影响平安奥运的一个可能因素。要通过完善工作平台等方式,实现数据共享,实现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跟踪管理、及时服务。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帮助他们克服困难、重树信心、回归社会。各街道、镇乡要充分发挥街道、镇乡未委会的作用,深入社区、村开展失学、失业、失管青少年的动态调查工作,及时更新社区闲散青少年、流动青少年和问题青少年管理档案,对本辖区重点青少年群体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就相关情况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社区、村是青少年日常生活活动的主要区域,各社区、村有更为独特的工作优势,必须进一步把各项具体工作落到实处。总而言之,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履行职责,敢于直面各种困难,充分发挥体制优势,推动全区未保工作深入发展。

我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能否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实现新跨越,关键在于能否抓好落实、取得实效。各委员单位必须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全面推进我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一是要加强领导。各委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把此工作列入主要议事日程,为本项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充分保障。要高度重视未保工作队伍建设,采取有效措施,通过考察培训等多种形式,提高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者的工作水平。从事未成年保护的工作人员,要自觉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加强对“两法一条例”和相关政策法规知识的学习,统一思想认识,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与水平;加强对未成年人心理规律和认知规律等知识的学习,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是要密切配合。各委员单位或基层组织都具有独特优势,是做好未保工作不可或缺的力量。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和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抓实抓好。团区委作为未委会的具体办事机构,要加大统筹协调和服务力度,扎扎实实地搞好调查研究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总结推广各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并予以宣传推广。要进一步完善法制教育联席会制度,有效整合全区法制教育资源,深入研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

三是要加强督导。要完善各委员单位责任分工,探索督导考核机制,督促各单位切实提高认识,认真落实职责。要建立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的责任追究和倒查机制,对履职不力的单位,采取发出建议书、整改书等形式予以警示。要在继续完善对街道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的基础上,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纳入相关委员单位综治考核内容之中。要注意加强前瞻性研究、不断创新工作理念、工作思路和工作方式,倡导开展符合当前社会热点、符合青少年心理需求的活动,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促进未保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同志们,未成年人保护事业任重而道远,使命光荣而艰巨。希望大家能够各司其职、通力合作、齐抓共管,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和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为未成年人创造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为全面建设首都生态第一区贡献力量。

谢谢大家!

对于未成年人校园保护心得体会实用三

大家好,我今天要演讲的题目是《未成年人的保护和自我保护》。

我们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我们的健康成长不仅关系到每一个家庭、每一所学校的明天,还关系到整个民族和国家的未来发展。

就在5月18日,一段网络视频激起了群众的公愤。云南省普洱市孟连县发生了一起8名女生结伙对一名女同学进行殴打、侮辱的“校园暴力事件”,视频中:在教学大楼的楼梯拐角处,一个穿着布鞋的女孩被她的同学们推来打去,这些十三四岁的孩子时不时戏谑的打她一耳光,踢她一脚,但更多的时候,对她施加的是一种精神虐待,诸如嘲笑,叫她跪下发誓等等,最后,在嚣张的大笑声中,视频结束。

同学们,大家可能会觉得这有什么,这样的事情学校里不是也时有发生吗?也没觉得这是什么大事啊!也有同学会这样想:我们是未成年嘛,做什么事情都不用担心是犯法的,怕什么?而且不是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我们嘛!

同学们,这种想法是错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而制定的法律。里面明确规定,我们未成年人的确是可以受到家庭、学校、社会、司法的保护的。但是,聚众打架,斗殴,恶意伤害他人等行为都是暴力加害他人,给他人造成人身伤害或者精神伤害的行为,这是违法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的是我们的合法权益,是为我们健康成长保驾护航的,而不是为我们的违法犯罪行为买单的!

所以,同学们,当我们的行为造成严重的后果时,触犯了国家的法律时,我们照样是会被要求承担起应有的责任的,大家都知道少年犯管教所吧?它简称少管所,或者劳教所,是对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的少年犯进行教育、挽救、改造的场所,它是我国劳动改造机关之一,是专门为那些未满18周岁的少年犯罪者设立的机关。

因此,我们未成年人在遇到危险时,要镇定,不要害怕,相信正义的力量,坚决地站在我们一方,家人,学校,社会和司法是我们坚强的后盾,建立自己的信心,坚决不向恶势力低头,不论何时,要大声地提醒对方,他对我们的人身伤害是属于违法行为,社会和法律都会对他们进行严厉的制裁。假如已受到伤害,要记住对方的体貌特征,这样可以事后找到对方,使对方得到应有的制裁。

同时,我们也要学会求知,学会做人、学会做事,懂得尊重和善待生命,懂得遵守规则和秩序,懂得如何保护自己,懂得什么是违法犯罪行为,懂得要对自己行为的后果负责,做一个知法懂法,不犯法的未来接班人。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对于未成年人校园保护心得体会实用四

按照市、区文明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我区把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全力落实保护未成年人各项工作措施。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今年以来,我们为进一步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开展了强化未成年人的法制意识提升活动,全区4所中小学,5540名学生中深入持久地开展未成年人的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各中小学主动与区公安、检察等部门联系,在全区中小学配齐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严格落实责任制,规范法制宣传教育的制度。今年以来,全区共成功开展4次法制副校长进校园讲座,共有6000余人次参加普法培训及教育;开展“小手牵大手”,助力法律意识增强。各中小学以漫画、图片做宣传,在学校巡回展览;开展“宪法宣传周”及“宪法小卫士”主题活动。组织法制副校长组成的法制宣讲团在各学校巡回宣讲法律知识,深入到各个学校巡回宣讲《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安管理条例处罚条例》和《义务教育法》等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课,七五普法开展以来,全区共有中小学生万余人接受法制教育;扎实开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开展“一月一主题”活动。“清明”前后利用本地红色教育基地和网络阵地,开展“清明祭英烈传承红基因”活动;“五一”前后,开展“劳动美”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学生参加校内卫生清洁、校外植树造林等集体劳动,组织青少年进社区、进企业开展劳动体验,感受劳动的艰辛与快乐,感悟“幸福都是奋斗出来的”,树立“劳动光荣”的思想;“七一”前后,开展“我向党旗敬个礼”、“童心向党”歌咏活动,传唱歌颂党、歌颂祖国、歌颂新时代的优秀歌曲和童谣;举办先进典型事迹展,营造校园“崇德向善”的浓厚氛围;各校开展做“小小志愿者”活动,组织学生参与一些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评选表彰校园优秀志愿者,增强青少年团结友善、乐于助人的意识,营造校园志愿服务氛围;开展“节俭养德”、“光盘行动”行动。以开展节俭教育、评选节俭典型、征集节俭建议、倡导光盘行动等形式教育青少年养成勤劳节俭的好习惯。开展诚信教育。举办评选校园“诚信之星”、设立诚信“光荣榜”、开展诚信主题演讲征文比赛等活动,弘扬诚实守信的美德。

1、广泛深入开展“我们的节日”活动。全区各校结合校园实际,挖掘重大传统节日、重要现代节日和纪念日的文化内涵,组织开展系列主题教育活动,发扬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红色革命文化和优秀社会主义文化,提高青少年文化素养。

2、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扎实开展爱国主义读书活动,积极推进“书香校园”建设,举办读书分享、经典诵读、征文比赛等活动;组织学生收看《长津湖》等优秀影视作品;做好优秀童谣征集、推广和传唱活动,用先进文化占领校园文化阵地。

3、管好用好课后服务。加强监督检查,除正常的文化课辅导以外,各校结合实际开办形式多样的兴趣班和社团服务,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举办中小学生才艺大赛、参加市局组织的文化艺术节、经典诵读比赛以乐促智、以技促能、以读养德的作用。提高中小学生的综合素质及审美能力。

4、提升青少年文明素养。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开展系列文明实践活动,开展争做“文明有礼好学生”活动。

5、扎实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以召开文明校园创建现场会,一年来,我区各校举办校园风采展示、开展督查交办等形式,坚持“六个好”标准,持续推进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确保参与学校实现全覆盖。按照《文明校园创建管理办法》,对文明校园实施动态管理,保证创建工作常态化、高水平开展。以创建文明校园推动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各项任务落实。

6、高度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建好管好用好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重点推进学校心理辅导室的建设和使用。目前,我区各校共有3建个心理辅导室,全年组织3次心理健康专家及志愿者深入学校开展巡讲和培训,共有5800余人次参加培训和学习,各中小学校都能正常开设心理健康课程并且建有台账,各校共举办心理健康主题班会300余场次,大大提高了学生心理健康水平。

1、健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机制。我区进一步完善联席会议工作机制,重新调整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联席会议组成人员,指导、协调全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及时下发年度工作要点,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开展对成员单位的督查考评,推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2、综合整治,净化校园周边环境。职能部门联动,由社会发展局牵头,联合公安、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对辖区4所中小学、25所幼儿园及19家校培机构进行全覆盖安全大检查。同时加大暗访、督查、执法力度,及时查处校园周边“三无食品”、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的玩具、文具和出版物销售行为。加强网吧、游戏厅等营业场所管理,杜绝接纳未成年人的违规经营行为,取缔“黑网吧”。

3、关心关爱特殊群体未成年人。各校分类建立和完善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流浪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孤残儿童等各类特殊群体档案,职能部门积极开展关心关爱未成年人行动,做好孤残儿童、流浪儿童救助和帮扶工作,发动志愿服务力量,落实“爱心妈妈”等结对帮扶等关爱举措,长期坚持,形成品牌。

4、进一步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完善“家校共建”工作机制,在中小学校普遍建立家长学校,完善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接待日和家访制度,积极开展家校共建活动,做好台账资料,提高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发挥社区基础作用,健全社区与学校、家庭的联系沟通机制,形成社会化、开放式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格局。依托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志愿服务中心、文明实践站、文化活动中心,探索建设社区未成年人社会实践活动指导站,成立社区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开展家庭教育培训。

5、营造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社会氛围。区新闻媒体、网站开辟专题专栏,采取刊发消息、图片和微信互动等形式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活动、先进典型的多视角、多形式宣传报道;在重要时段、显著位置加大刊播力度和设置密度,制作发布一批面向未成年人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公益广告。

对于未成年人校园保护心得体会实用五

为使学生懂法、守法,加强法律意识,一年来我校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法制教育活动,使全体师生的法律意识不断加强,全校逐步形成了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我们密切结合学校的实际,积极开展宣传新《未成年人保护法》工作,积极而又稳妥地推进依法治教的进程,把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各项工作纳入法制轨道,促进了学校事业健康、协调的发展,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建设平安校园,构建和谐社会,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现将我校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未成年人保护法》颁布实施,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加大学习宣传,我校结合《义务教育法》和《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全面的学习,既掌握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又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在此基础上,我们突出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制定规划。学校把《未成年人保护法》纳入“六五”普法规划中,作为普法工作重点内容。结合学校工作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抓好贯彻实施。

二是组织培训。我们通过召开教师例会等形式,深入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理解该法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增强全体教师法律意识和水平。

三是搞好宣传。为使该法深入人心,我们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大张旗鼓地开展了宣传工作。通过发放宣传单、悬挂横幅、黑板报、组织知识竞赛和演讲比赛等办法,营造了良好的宣传学习氛围。通过大力学习宣传活动,提高了广大教师和群众的法律责任意识,创造了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

(一)确保未成年人能健康成长。

一是学校切实保障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增强学生的身体素质,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保质保量上好体育课。全面实行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每天上午统一安排30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没有体育课的当天,学校下午课后组织学生进行一小时集体体育锻炼,并列入计划。认真做好大课间和课后学生一小时集体体育锻炼落实工作。认真落实好教师、运动项目,运动场地和器材,把集体体育活动落到实处。二是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保证学生休息睡眠时间,学校进一步端正办学思想,深入推进基础教育改革,提高课堂的质量和效率。小学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不超过6小时,保证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10小时。三是建立健全学生体育竞赛制度。学校每年召开春秋季运动会或体育文化节,因地制宜地开展以班级为单位的学生体育活动和竞赛,做到人人有体育项目,班班有体育活动,学校有体育特色。四是帮助学生掌握用眼知识和方法,降低学生近视率。学校每天上下午组织学生做眼保健操,及时纠正不正确的阅读、写字姿势,控制近距离用眼时间,学校每学期对学生视力状况进行两次监测。五是加强对未成年学生健康教育和指导。学校积极做好疾病预防,科学营养、卫生安全、心理卫生、禁毒控烟等方面健康教育。学校每周在活动课安排健康教育不少于20分钟。六是建立完善学生健康体检制度,每学期开展一次健康检查,并确保相应经费。七是努力营造重视学生体育的社会环境,积极倡导“健康第一”的理念,树立正确的教育观、成才观,注重从小培养学生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饮食习惯和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鼓励家长和学生共同参与体育锻炼,形成鼓励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的社会氛围。

(二)实施素质教育,办出学校特色。

1、加强对未成年学生理想道德教育,使他们从小树立远大的理想,形成正确的成才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积极倡导他们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公德,反对封建主义和其他的腐朽思想的侵蚀。

2、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充分发挥环境育人的功能。近年来,学校加强校园环境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通过建设校园文化宣传栏、篮球场、学校花园、硬化路面和校训校风、名人名言方大张贴上墙,采取图文并茂的形式,使每块墙壁都会说话。以建设环境优美、功能齐全、文化浓厚、恬静雅致的校园环境为目标,对未成年学生起到潜移默化的教育作用,充分发挥环境育人的重要功能。

对于未成年人校园保护心得体会实用六

合同编号:

甲方:

注册地址:

邮编: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

国籍: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代理人:

国籍:

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鉴于:

1.甲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取得合法从事电影(电视剧)制作资格的法人单位,计划/正在摄制电影(电视剧)《 》(下称电影(电视剧));乙方为未成年人 的监护人,其有权代表未成年人签订本合同;

2.未成年人 具有一定的表演能力,曾在多部影视剧中出演过角色,具有一定的表演经验;因此甲方决定聘用未成年人 (下称演员)在电影(电视剧)中出演相关角色,乙方表示同意。

鉴于此,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 出演角色

演员在电影(电视剧)中所出演的角色为 。乙方应保证演员在拍摄过程中应利用肌体、语言、情感以及外在的道具等尽力地体验角色的情感,动情投入剧情之中。

第二条 工作期限

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确保演员到达 (拍摄地点),向甲方报到。演员工作正式开始。

演员工作结束的时间按下列第 种方式确定:

1.需演员出演的情节全部摄制完毕;

2.电影(电视剧)停机之日;

3.电影(电视剧)后期制作完成之日

4. 。

第三条 定金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向演员支付定金¥ 元,本合同得以实际履行之日即演员工作开始之日,此定金自动转为甲方向演员支付的酬金。

若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未得以实际履行,甲方无权要求演员返还定金;若因乙方或演员原因导致本合同未得以实际履行,演员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四条 报酬及支付

甲方应向演员支付 (□税前/□税后)的酬金为¥ 元,自演员工作正式开始之日起 日内支付全部酬金的百分之 (¥ 元,包含已支付的定金),演员工作结束之日起 日内支付全部酬金的 %(¥ 元)。

因演员为未成年人,甲方应将本合同规定的应向演员支付的定金和酬金直接支付给演员的监护人即乙方。

甲方以支票或银行转账之形式向乙方支付报酬。

乙方的银行资料如下:开户行: ;户名: ;账号: 。

甲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定金和酬金即视为甲方履行了向演员支付定金和酬金的义务。

第五条 提供剧本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及演员提供电影(电视剧)的文学剧本及其他与拍摄相关的资料。乙方应协助演员揣摩剧本中的人物角色,为其做好拍摄前的准备工作。

乙方应于其工作结束之日起 日内将甲方向其提供的文学剧本及相关资料全部归还甲方或按照甲方的要求将其销毁。

第六条 参加筹备工作

在演员工作正式开始之前,甲方有权要求演员参加拍摄筹备会、试装、试拍等拍摄筹备期内需要演员参与的工作,无需另行向演员支付酬金。乙方应协调演员的档期或在校就读时间,确保演员能够参加上述筹备期工作。

第七条 参加其他摄制工作

在电影(电视剧)拍摄期结束之后,甲方有权要求演员参加配音、补拍、重拍等不超出演员专业职责范围的电影(电视剧)的其他摄制工作,但累计不得超过 天,否则,每超过一天应向演员支付 (□税前/□税后)酬金¥ 元。乙方应协调演员的档期或在校就读时间,确保演员能够参加上述后期制作工作。

第八条 工作要求

1.演员在工作过程中应接受甲方的指导和管理,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但甲方不得干预演员的正当权限或违反行业惯例。甲方有权随时检查演员的工作,但不得影响演员的正常工作,演员应予以配合。

2.本合同规定的演员工作正式开始之日至演员工作结束之日,乙方应保证演员应专职为甲方工作,不得再安排演员参演与该电视剧内容相类似的其他影视作品。乙方如违反此规定,应向甲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

3.乙方应保证演员全身心的投入到电影(电视剧)的拍摄中,若拍摄过程中,演员出现哭闹等影响拍摄进程的情形,乙方应尽快排除不利因素,确保拍摄进度;若演员拒绝拍摄,致使电影(电视剧)的拍摄中断,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在本合同的期限内,甲方应当保证演员足够的休息和学习时间,并派专人负责照顾演员在摄制组的生活。如需要演员参加电影(电视剧)的宣传活动,应尽量避免占用演员的在校学习时间。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著作权及署名权

电影(电视剧)的著作权由甲方依法享有。

若电影(电视剧)得以拍摄并成功发行,演员依法享有在电影(电视剧)及相关衍生产品中的署名权。演员署名的格式、具体位置及字体大小由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协商决定。

第十条 姓名、肖像的使用

甲方有权无偿使用或许可播放者、发行者在电影(电视剧)、电影(电视剧)的衍生产品、电影(电视剧)的宣传片或预告片使用乙方的姓名和肖像。但仅限于电影(电视剧)推广、宣传之目的。

第十一条 参加宣传活动

甲方有权要求演员参加电影(电视剧)的开机仪式、首映式以及其他宣传活动,无需就此向演员支付酬金。乙方应当协调演员的档期或在校就读时间,确保能够参加甲方的有关宣传活动。

甲方要求演员参加的宣传活动最多不超过 次;否则,每超过一次应向演员支付 (□税前/□税后)酬金¥ 元,乙方亦有权拒绝甲方要求。

第十二条 其他费用承担

从演员工作开始之日起至演员工作结束之日止,甲方应负责安排演员工作所需的住宿、饮食和交通,费用由甲方承担。若甲方要求演员到国内其他拍摄场地工作,甲方应承担往返交通费用。若甲方要求演员到国外的拍摄场地工作,甲方应负责办理相关证件和手续并承担一切费用。

甲方要求演员参加本合同规定的工作以及电影(电视剧)的宣传活动,应承担演员食宿及往返交通费用。

第十三条 剧装提供

演员在电影(电视剧)中的服装、道具、化装造型等均由甲方负责提供。

第十四条 保险

为确保未成年演员在表演过程中的人身、财产安全,甲方应为演员办理商业保险,具体包括: 。

第十五条 双方保证

甲方:

1.保证其为经依法注册和合法存续的电影(电视剧)制片单位;

2.保证已就计划拍摄的电影(电视剧)取得《摄制电影(电视剧)许可证》

3.保证电影(电视剧)不会包含任何侵害乙方及演员合法权益或者违反国家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内容。

4.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或监管机构均未做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5.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保证其为演员的合法监护人,乙方提供的其为演员监护人的法律文件是真实、合法有效的;

2.乙方有权代表演员签署本合同;

3.在本合同规定的演员的工作期限内,乙方不会使演员受聘于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4.演员有能力履行本合同下的所有义务;

5.演员履行本合同下的所有义务,皆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

第十六条 合同的解除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乙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解除本合同:

1.演员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累计或连续超过 天;

2.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所作保证不真实或未实现的;

3.演员部分或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使其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

4.甲方拖欠演员酬金累计达到演员全部应得酬金的百分之 ,经乙方催告后,仍不履行支付义务的;

5.甲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6.甲方被依法吊销《摄制电影(电视剧)许可证》。

第十七条 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终止:

1.演员工作结束之日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 。

第十八条 保密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和演员均不得在电影(电视剧)公映之前向任何第三方泄漏剧情、演员、拍摄进度等与电影(电视剧)相关的一切信息。若本合同未生效,乙方和演员均不得泄露在签约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

乙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甲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 年。

乙方或演员若违反上述保密义务,乙方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第十九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 (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 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一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二十二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 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意外事件:

1.非因双方当事人过错,出现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以外的甲乙双方不能控制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气反常以及电影(电视剧)导演或其他主要演员生病、受到意外伤害或死亡等,致使电影(电视剧)的拍摄迟延,甲方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将拍摄计划顺延的时间书面通知乙方;因此而未能按原拍摄计划完成电影(电视剧)的拍摄,乙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2.若本条规定的情况致使电影(电视剧)的拍摄迟延超过 天,任何一方皆可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而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四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二十五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六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对于未成年人校园保护心得体会实用七

同志们:

今天,召开全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全国示范县建设暨做深做实“xx姐姐工作室”工作座谈会,主要目的是深入研究部署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促进“xx姐姐工作室”进一步做深做实,推动我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示范、勇争先”。下面,就全力创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全国示范县,做深做实“xx姐姐工作室”,我再强调几点意见。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千千万万家庭的安宁幸福,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既是重大政治任务,也是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责任重大,意义非凡。

1.上级有要求。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未成年人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培养好少年儿童是一项战略任务,事关长远”,要求“党和政府要始终关心各族少年儿童,努力为他们学习成长创造更好条件;全社会都要关心少年儿童成长,支持少年儿童工作”。2021年6月,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后的首份政策文件——《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正式印发,围绕贯彻落实《民法典》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法律有关条款进行了细化、实化,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6个方面提出了25项工作,对做好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2021年8月,民政部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国未成年人保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护示范创建的通知》,部署开展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工作。省委有关领导也高度重视未保工作,省委政法委xx书记在省“两会”期间参加xx代表团讨论时,要求我们进一步做深做实“xx姐姐工作室”,不断提升品牌影响力,打造成全省乃至全国特色亮点。我们要坚决落实好各级有关要求,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从培养新世纪合格接班人角度出发,充分认识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认真研究和解决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担负起保护、教育和培养下一代的历史重任。

2.我们有基础。近年来,全县上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各级决策部署,求真务实、创新举措,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成立了未成人保护工作委员会,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任务和工作机制,着力构建了“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特殊教育学校成功开办,农村“快乐儿童之家”和“童伴妈妈”等项目陆续开展,形成了强大合力。创新设立xx姐姐工作室”,形成了“一个窗口在前、工作内部流转、职能单位支撑、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格局,司法保护实现全县181所学校70714名在校学生全覆盖。相关经验做法得到省市领导高度肯定,工作室先后荣获“江西省学雷锋活动示范点”、抚州市“三八红旗集体”“工人先锋号”等荣誉称号,xx本人荣获“新时代江西十大法治人物”。强化法治引领,挂牌成立xx县人民法院少年法庭,打造“法润校园”宣传品牌,有效提升了未成年人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建立完善涉法涉诉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机制,出台《关于开展新时代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的意见》,成立“救助保护、教育帮扶、司法保护、就业扶持、医疗保护、精神关爱、网络保护”七大工作小组,形成了未成年人“社会一条龙”保护工作格局。可以说,我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走在了全省全市前列,我们要拿出“作示范”的担当、“勇争先”的魄力,一鼓作气、乘势而上做深做实“xx姐姐工作室”,确保一次性创建成功全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示范县。

3.人民有期盼。我县未成年人群体数量庞大,仅在校生就达7万余人,特别是我县有近13万人在外务工,由此产生了近1万名留守儿童,近年来未成年人溺亡事件高发频繁,侵犯未成人案件虽不断减少,但仍然时有发生。对此,人民群众对做好未保工作期盼很强烈。面对这一情况,虽然我们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全县的未保工作还存在着很多的不足,对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全国示范县还存在着不少短板,在做深做实“xx姐姐工作室”上还有很多功夫要下。比如,未保工作在整合各方面资源方面存在明显短板,工作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xx姐姐工作室”品牌影响力不够强;全社会关心支持未成年保护工作的氛围不够浓厚,人人参与的局面还没有形成。对于这些问题,我们迫切地需要剖析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找准解决的方向,不断补齐短板弱项,做深做实未保工作,有力回应人民群众期盼。

聚焦创建全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示范县、做深做实“xx姐姐工作室”,加快补齐短板弱项,强化工作举措,推动未保工作持续走深走实、出新出彩。

1.要对照创建要求补齐短板弱项。民政部印发的《关于开展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的通知》中明确指出,示范创建中将突出政治标准和创建质量,严控数量,优中选优,首次示范创建拟命名的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市、区、旗)不超过150个。虽然我县工作基础较好,但创建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并不是轻轻松松、敲锣打鼓就可以实现的,必须全力以赴,丝毫不能懈怠。要认真对照思想引领、组织领导、工作机制、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机构建设、队伍建设等11个方面76项工作标准,进一步细化工作要求和创建标准,切实提高创建工作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实效性,确保示范创建高效、规范、有序开展。重点是要以完善未成年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位一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补齐短板弱项。在家庭保护方面,要落实好监护责任,对失职父母实行联合惩戒,教育引导和警示其依法履行责任;在学校保护方面,县乡村中小学校要根据《义务教育法》、《教师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法制教育主阵地的作用,切实担起保护未成年人的职责;在社会保护方面,要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大力优化社会环境,依法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在网络保护方面,要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网络保护”,强化预防和干预未成年人沉迷网络,对网络欺凌未成年等行为严肃追责,保障未成年人网络空间安全;在政府保护方面,要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协调机制,建立健全从上到下的未成年保护工作体系;在司法保护方面,要坚持“打击与挽救相结合、维权与帮教相结合、履行司法职能与预防犯罪相结合”的原则强化司法保护。同时,要高度重视对特殊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工作,为智残、体残青少年以及未成年人中的特困、失足等弱势群体提供帮扶使他们在接受教育、就业培训、回归社会等方面享受到特殊保护。

2.要做深做实“xx姐姐工作室”。“xx姐姐工作室”是我县未保工作的一张王牌,在全县基本上是家喻户晓,全市也有很多兄弟县区和单位前来参观学习,但在全省乃至全国影响力还不够强,要以更大的决心、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举措做深做实“xx姐姐工作室”,持续提升影响力,让这一特色品牌走出江西、走向全国。要不断加强工作室队伍建设,完善工作机制,拓展延伸工作内容,在宣传教化、依法惩戒、精准帮教等方面深耕细作,不断提升工作成效。要加强总结宣传,提炼更多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经验做法,争取更多国家级、省级媒体进行宣传报道。要加强与省市相关部门沟通对接,努力争取上级部门更大支持力度,更好推动工作室做大做强。

3.要勇于开拓创新。做好新形势下未保工作,需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要不断更新思想观念,聚焦未成年人困境率和未成年人罪错率“双降”,深入到未成年人中去了解他们的学习和生活,及时掌握他们的需求变化,倾听他们的呼声和愿望,有针对性开展保护工作,切实解决他们在成长环境中存在的问题,从源头上做好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预防工作。要不断创新工作载体,针对未成年人工作中出现的新现象、新问题,及时加以分析研究和总结,不断拓宽工作领域,延伸服务触角,特别是要在建全(重点)未成年人大数据库上下功夫,不断增强未保工作信息化水平。要不断深化工作内容,在整合社会各类资源、健全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网络的基础上,不断扩大服务功能,加大对未成年人校外活动、生理心理健康、社会活动参与等方面关注力度,探索实行多对一关爱机制、预警机制,建立健全家长监管不到位、不履行抚养义务等负面清单,多措并举抓实抓细未保工作。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很强,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要组织动员全社会力量投入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上来,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

1.要加强组织领导。要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组织领导体系。目前只有县级层面成立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各乡镇要加快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设立未保工作站,统筹抓好本地未保工作。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把此项工作列入主要议事日程,明确专人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为本项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充分保障。要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队伍建设,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心理规律和认知规律等相关知识的培训力度,提高干部专业素质,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要密切协作配合。县民政部门要认真履行未保办职责,及时反映相关情况,加强与成员单位的沟通,做好服务工作。县教体部门要夯实学校保护责任,加强对未成年学生的防护,切实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县财政等部门要在机构和设施建设、经费保障等方面给予支持。宣传、共青团、妇联、检察等其他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结合职能发挥自身优势,又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3.要营造浓厚氛围。县民政、司法等部门要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先进典型,注重反面典型案例通报,营造全社会关爱未成年人的舆论氛围。要建立健全舆情监测预警和应对机制,任何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情形,责任部门要及时妥善回应社会关切,充分保障未成年人在受教育、医疗保障、司法救助等方面的权利,决不允许冲击道德底线事件发生。

4.要加强监督指导。县未保办要加强对乡镇、成员单位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和重大事项通报制度,对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恶性案件、重大事件进行跟踪指导、挂牌督办、限时整改。要建立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的责任追究和倒查机制,对履职不力的单位,采取发出建议书、整改书等形式予以警示,或者进行问责,督促各单位切实提高认识,认真落实职责。

同志们,未成年人保护事业任重而道远,使命光荣而艰巨。各单位要各司其职、通力合作、主动作为、齐抓共管,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和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为未成年人创造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全力创建全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示范县、做深做实“xx姐姐工作室”,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对于未成年人校园保护心得体会实用八

20__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为保障民生、促进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未成年人是社会主义大家庭的一员,关爱未成年人是社会的共同责任。我局高度重视,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为社会救助的特殊对象,结合民政部门自身实际,多部门联动,多方面推进,充分发挥社会救助的资源优势,扎实做好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工作,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使未成年人共享社会发展成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

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是党委、政府和全社会的神圣责任。为切实抓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我局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业务由社会事务股具体负责指导、安排实际工作的.开展。其次,我们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为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来抓,广泛发动宣传,形成与其他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全社会齐抓共管的积极扭转,确保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各项活动的正常开展和有效落实。

二、结合民政实际

(一)保障未成年人流浪救助权益。联合公安、城管等部门,依靠社区力量,按照“自愿求助,无偿救助”的原则,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流浪未成年人,按照就地、就近、就便的原则,及时联系救助站,引导、护送流浪乞讨儿童自愿到救助站接受救助,妥善安置被救对象。同时,详细询问、了解被救助对象的家庭住址和基本情况,及时联系当地教育、公安等部门及家属前来接送,确保流浪儿童回归家庭。

(二)保障未成年人基本生活权益。将符合条件的城乡未成年人困难家庭纳入保障范围,作为保障的重点对象,若是学生家庭、单亲家庭、重病家庭、残疾家庭和三无对象的,对其进行分类施保,使其在原有低保待遇的基础上享受额外的政策性补贴。通过低保优待照顾措施,切实保障了未成年人家庭的基本生活。

(三)保障未成年人基本教育权益。广泛开展助学活动,通过福彩资助、扶残助学、春蕾计划等渠道,对困难群众、重点优抚对象和其他临时困难家庭未成年人子女实施教育救助,发放学习用品等,有效帮助未成年人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促进未成年人平等享有基本教育的权利。

(四)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权益。结合文明市民、文明家庭、文明社区、文明校园等创建活动,依托家庭、社区、学校、社会的力量,引导家庭、社区、学校形成监管合力,通过自律与他律,珍惜学习机会,立志做一个有思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素质、有贡献的人才。

(五)保障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权益。将未成年人家庭作为法律援助的重点对象,依托县司法部门法律援助中心,依靠法律专业事务机构的共同参与,为切实为需要帮助的困难家庭免费提供法律咨询、代理文书等法律援助服务,认真办理和严厉打击虐待、遗弃等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案件。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以及国务院《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民政部《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太和县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规定》等涉幼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关爱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制意识。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任重而道远,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充分发扬民政部门“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服务宗旨,结合自身业务实际,完善未成年人保护相关工作,通过基层组织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为我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打下更加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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