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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一机两用心得体会和方法 公安一机两用容易出现的问题(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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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一机两用心得体会和方法 公安一机两用容易出现的问题(六篇)
2023-01-05 04:02:35    小编:ZTFB

学习中的快乐,产生于对学习内容的兴趣和深入。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喜欢学习的,只是学习的方法和内容不同而已。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对于公安局一机两用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严厉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稳定,是各级森林公安机关的重要职责。据统计,今年我局(1月至11月)共受理各类案件42起,查处42起,共处理犯罪人员42人次,林业行政罚款20650元,没收国家二级保护植物肉苁蓉461公斤。其中滥伐林木案14起,擅自改变和占用林地案2起,森林火灾案1起,毁林案17起,非法破坏植被案2起,河谷林区采挖沙石料案2起,非法收购野生动物产品案1起,无证饲养野生动物案3起。处理违法犯罪人员42人次。案件综合查处率为100%。

为切实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犯罪力度,有效维护林区治安稳定,确保资源安全,创建平安的奋斗目标。根据[2017]7号文件《关于开展保护森林资源专项行动的通知》2017年3月至6月30日,我分局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以打击非法清占林地、破坏植被为重点的专项行动。为确保此次专项行动的工作质量,我县积极行动,成立了保护森林资源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青河县森林公安分局局长李江同志任组长,分局民警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了具体责任。制定了行动方案,从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给予了一定的保障,确保了专项行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人员深入到五乡两镇,加大了《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植物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采取出动宣传车,通过散发宣传单,宣传标语等手段,使林业法律法规基本做到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更多的农牧民自动加入到保林、护林的队伍中。专项行动期间,我分局有力的打击了破坏森林的违法活动,共办理行政案件28起,没收国家二级保护植物肉苁蓉461公斤。其中,滥砍乱伐案件13起;牲畜啃食树木案件7起;非法破坏植被案件2起;河谷林区采挖沙石料案件2起;非法占用林地案件2起;无证饲养案件2起,共处罚28人次。

根据关于组织实施“绿盾二号行动”的通知,组织开展清理整顿木材加工点和非法占用林地项目为重点,对辖区域内发生的少占多批、未批先占、无任何审核(批)手续、越权审核(批)、毁林开垦、侵占国有林地等违法违法犯罪活动为主要内容的“绿盾行动”。这次行动我县成立了专门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我局组织小组整顿经营秩序,查找薄弱环节,清理违法行为,把清理整顿木材加工点和非法征用占用林地项目作为工作重点,对辖区域内发生的少占多批、未批先占、无任何审核(批)手续、越权审核(批)、毁林开垦、侵占国有林地等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顿。依法撤销违反规定进行经营加工和逾期不接受检审验的经营加工企业(厂点)的木材经营加工资格;对未经林业部门批准设立的木材经营加工单位,或未按批准的范围进行经营、加工的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限期整改;对违法收购木材,导致森林资源遭到破坏的依法进行处理。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林地保护管理的紧急通知》(阿地林资字〔2017〕55号)文件精神,我局于2017年9月组织人员,就我县2017以来辖区内存在的毁林开垦和其它破坏森林资源案件查处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共办理行政案件35起。没收国家二级保护植物肉苁蓉461公斤,没收国家二级保护植物梭梭柴2方,其中,滥砍乱伐案件14起;牲畜啃食树木案件10起;非法破坏植被案件3起;河谷林区采挖沙石料案件2起;非法占用林地案件2起;非法收购野生动物产品案件1起;河谷林失火案件1起,无证饲养案件2起,共处罚35人次。

我局采取出动宣传车,通过散发宣传单,宣传标语等手段,使林业法律法规基本做到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特别是对一些边远山区的牧民,以前认为砍树烧火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而现在也能自动加入到保林、护林的队伍中。

**县森林公安分局联合县护林防火办公室、县广播电视局开展了护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联合印制《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相关宣传材料散发给我县广大农牧民群众,通过广播电视局利用广播电视新闻向全县群众播放宣传,使全县群众增强护林防火与保护森林资源的意识。

**县森林防火办公室、森林公安分局在协商一致,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下与我县野外用火旅游开设点、野外用火矿场、砖场等野外用火户签定了30余份野外生产用火合同书。

今后我分局相将继续加强宣传力度,做到坚持教育宣传为主,预防在先的原则,与我县所有野外用火户签订野外用火合同书, 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发展维护自然生态平衡,将起到更大作用。

为加大森林防火督查力度,**县森林公安分局、防火办组成检查组多次对县区森林防火工作进行检查督导。他们进入林区,对重点防火地区、用火单位和个人进行检查,对在工作中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我分局严格执行了24小时防火值班制度,由分局领导亲自带班,以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切实提高了基层防火工作者业务素质。

由于领导重视,上下协同作战,今年我县森林防火工作取得了全面胜利,全县没有发生一起大的森林火灾。

三、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森林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

**县共有五乡两镇,辖区面积15529.5平方公里,但森林公安民警却只有六位,警力严重不足,平时六位民警的工作压力和思想负担比较重。为解决有限的警力和严峻的林区治安形势之间的矛盾,我分局林业公安从加强公安队伍建设、严格依法行政、提升整体素质等方面着手,积极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向素质要警力。把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理论素养作为加强队伍自身建设的根本保证,把学习真正转化为工作力、创新力。同时,致力营造思想上同心,工作上合力,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团结向上,坚强有力的浓厚氛围。不仅树立了森林公安的形象和权威,凝聚了警心,而且还提高了在新形势下,维护林区秩序的能力,打击林区犯罪的能力,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

我分局以制度管理队伍,以纪律约束民警。采取从细微入手抓规范,从日常要求抓养成,实行上下班考勤制度,要求在工作时间严禁私自外出和利用工作时间吃饭、办私事,努力培养民警严明的纪律和过硬的作风。组织重新学习《人民警察内务条例》、《五条禁令》,组织纪律作风已经有了进一步的好转,工作效率明显提高。全分局风气正,形成了团结进取、奋发有为的良好氛围。我分局组织民警认真讨论,深刻剖析,民警普遍认为,执法为民思想树立的不牢,法律业务学习不够,掌握不透是队伍存在的主要问题,在此基础上,我分局把《刑法》、《刑事诉讼法》、《森林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学习贯穿于日常学习和执法业务工作中,通过开展以案学法,增强了民警的事业心、责任感,提高了执法水平。

总之,2017年我分局开拓创新,凝聚实干,在资源保护、森林防火、队伍建设等各方面都作出了努力,取得了成绩,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目标。

对于公安局一机两用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为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社会面巡逻防控,构建严密的社会治安巡逻防控网络,严防发生个人极端案(事)件、重大群体性事件,暴恐案件及其他恶性案(事)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稳定。经分局党委研究,决定从9月19日开始,在赫山中心城区组织开展治安巡逻防控工作,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特制订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提升群众安全感,提高群众满意度为重点,对党政首脑机关、人员聚集区等重点部位和案件高发、防范薄弱的时段,切实加大巡逻密度、提升防控效能,完善“1、3、5”快反机制,全面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确保一旦有事,能够果断处置、迅速平息。通过全警巡逻,进一步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感情,努力提高公安机关社会面防控能力,为圆满完成安保维稳“百日会战”各项任务提供有力保障。

二、组织领导

分局成立中心城区巡防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颜建波任组长,政委龙日荣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联合作战指挥中心,副局长孙国军兼任办公室主任,政工室、指挥中心、联合作战指挥中心、纪监室、督察大队、警务保障室、巡逻大队主要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负责巡防工作的组织协调、宣传、保障、督察等方面工作。

三、巡防时间

从2018年9月19日开始至2018年12月底(具体结束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步巡巡逻时段为每天晚上7时至晚上10时。平台车巡逻为全天候巡逻,巡逻大队与武警联合机动巡逻时段为每天上午9时至下午5时。

城区六所由社区民警带领社区干部、治安积极分子在辖区人员密集区域及治安复杂地段进行巡逻,巡逻时间为每天晚上7时至10时(巡逻方案由各派出所自行制定并报分局巡逻防控领导小组审批后组织实施)。农村派出所根据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在本辖区开展联合巡逻。

四、巡防职责

1、积极开展街面特别是广场、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巡查,维护街面及重点场所治安秩序;

2、依法盘查嫌疑人员,检查可疑物品,抓捕违法犯罪嫌疑人员,及时发现制止现行违法犯罪活动;

3、接受群众咨询及口头报警、举报、控告并提供求助服务,调处治安纠纷,制止群体性闹事苗头,维护公共秩序;

4、按分局“1、3、5”快速反应机制要求,做好应急事件快速反应的各项工作;

5、搞好安全防范工作,巡察和发现巡段单位、门店、住户中的安全隐患,组织发动群防群治,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减少可防性案件发生;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五、巡防方式及巡逻安排

(一)机动巡逻

1、分局巡逻大队负责赫山中心城区主干道的全天候巡逻,并做好“1、3、5”快速反应准备。

2、巡逻大队巡逻备勤警力与武警联合巡逻。每天一台警车开展车巡。巡段:桃花仑路、龙洲路、康富路、金山北路。

(机动巡逻具体实施方案由巡逻大队制定并组织实施)

(二)步巡

由分局各实战大队、机关综合科室民警负责,每班次巡逻时间为3个小时,每个巡逻地段每一班次巡逻民警4人(其中至少2名民警),巡逻时段为每晚19:00至22:00。

巡逻地点:

1、以秀峰公园西门广场为中心,从桥南十字路口至市人大门口

2、以沃尔玛凯德广场为中心,从市一中路口至桃花仑路长坡路路口

3、以赫山步行街广场为中心,从交警三大队路口至赫山万木春购物中心

4、以汽车东站广场为中心,从益阳大道东转盘至公交公司进站口

5、以万达广场为中心,从益阳大道教育路口至益阳大道罗溪路口

6、以龙洲广场为中心,辐射东西沿江风光带

六、注意事项

1、有巡逻任务的单位按照联合作战指挥中心下发的巡逻警力部署表提前两天上报后8天的巡逻人员名单,其中各单位正职和副职必须参与巡逻,每巡逻班次如有人员变动提前与联合作战指挥中心沟通。

2、巡逻民警必须准时到达巡逻地点,每个巡逻小组必须明确一名负责人。分局每天将由值班局领导率纪监督察部门民警对巡逻民警到岗到位和履职情况进行督查。

2、参与巡逻的民警自备雨具、着装统一、戴大盖帽,并随身携带警官证、对讲机和单警装备,坚持依法执勤,文明执勤。

3、步巡民警巡逻期间公休两次,公休时间为7:50—8:00、8:50—9:00。

4、如遇暴雨等特殊情况需取消步巡以分局联合作战指挥中心通知为准。

5、巡逻民警在巡逻执勤中应注意自身安全。

七、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深入开展中心城区巡防工作是确保安保维稳“百日会战”期间社会治安稳定,提高下半年综治民调推出的一项有力举措,各级各部门和全局民警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把深入开展巡防工作作为维护城区社会治安稳定,增强群众安全感,提高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满意度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积极投入,扎实工作。

2、科学安排,强化调度。各单位要按照分局要求,科学安排,强化调度,灵活用警,最大限度地把警力部署到案件高发地段、部位,最大限度地把警力投放到群众需要的地方,确保巡防工作取得实效。

3、加强督查,严明纪律。全体巡逻民警要做到精神饱满,警容严整,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按时到岗到位,切实履职尽责。联合作战指挥中心要加强工作协调与调度,纪监督察部门要加大督查力度,并及时通报督查情况,防止巡逻流于形式,走过场,警务保障室要搞好车辆、单警装备等后勤保障工作。

4、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政工部门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自媒体,大张旗鼓进行宣传,营造声势,发动群众积极参与,使巡防工作既轰轰烈烈又卓有成效。

5、领导带头,明确责任。局领导及各实战大队、机关科室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参与巡逻,凡因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造成重大影响或出现重大问题的,将严肃追究巡逻民警及其单位领导责任。 

对于公安局一机两用心得体会和方法三

公安局局长任职表态发言五

今天的会议,通过了我为县公安局局长的任命。这既是县人大常委会对我的关怀、信任和肯定,也是对我的鞭策和考验,更是我个人的极大荣幸。

同时,也让我深感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将以今天作为一个新的起点,以新的姿态,新的面貌,尽快进入新的角色,恪尽职守、尽心竭力,开拓创新、奋发有为,绝不辜负组织的重托和同志们的期望。在此,本人作如下表态。

一是加强学习,不断提升履职能力。我将坚持不懈地运用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新理论、新理念武装头脑,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努力用新知识、新办法解决新问题、新情况,提高运用法律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公安改革、化解新时期各类矛盾、维护全县政治安全和社会治安大局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担当作为,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我将紧紧围绕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决策部署,切实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

一是认真履职,着力整治突出治安问题,从严打击违法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为全县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二是加强公安行政管理。积极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公安警务体制改革,改进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竭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三是严管厚爱,努力打造公安铁军。我将坚持总书记关于“政治建警、改革强警、科技兴警、从严治警”新时代公安工作总要求不动摇,加强公安队伍管理和纪律作风建设,落实规章制度执行,着重抓好班子成员、中层骨干等少数关键。

严格民主集中制,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在全局上下营造风清气正、团结共事的良好氛围,不断提升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着力锻造有铁一般的理想信念、铁一般的责任担当、铁一般的过硬本领、铁一般的纪律作风的x公安铁军。

四是遵规守纪,始终保持廉洁自律。我将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带头遵守《党章》和《准则》《条例》等各项党规党纪,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自觉净化朋友圈、社交圈,自觉管好自己的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做到作风上廉洁自律,工作上公道正派,生活上勤俭节约,让组织放心、让群众满意。

对于公安局一机两用心得体会和方法四

如何加强县委政法委机关建设,充分发挥政法委机关领导、管理和协调政法、综治、维稳工作的职能作用,是当前县委政法委建设工作亟待研究解决的一个基础性关键性课题。本人结合正宁县实际,谈几点看法同大家探讨。

正宁县委政法委成立于1982年,现实有干部职工16人。其中书记1名,由县委担任,副处级;专职副书记1名,兼职副书记3名,均为实职正科级;研究生学历1人,大学本科学历4人,大专学历7人,中专学历2人,高中学历2人,平均年龄42岁。

正宁县委政法委自成立以来,积极发挥了在政法工作方面的参谋助手作用,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上级政法委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工作大局,组织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强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集中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充分发挥了领导、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作用,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为正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主要做了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着力构建维护稳定工作格局。把维护稳定工作紧紧抓在手上,对维稳工作进行宏观统筹安排,定期分析治安形势,及时研究部署工作,推进平安建设。加强与政法各部门的联系沟通,统一行动,密切配合,提高政法部门协同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及时发现和解决维护稳定工作面临的重大问题,及时协调解决政法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政法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保障。建立和推行维护稳定领导责任制,促进社会各界支持、参与维护稳定工作,建立健全党委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共同参与的维护稳定工作格局。

(二)大力提高政法队伍整体素质。近年来,坚持不懈地组织政法部门开展学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等一系列活动,着力提高政法干警的政治思想素质。切实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规范政法干警的执法行为,深入开展作风纪律整顿教育活动。始终坚持"三个至上",努力做到"四个在心中",有效地解决了政法干警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办案不公、徇私枉法等问题,使全体干警的综合素质不断提高。及时组织对政法、综治干部的培训教育,切实提高政法干警的业务技能和执法水平。

(三)不断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从加强执法执纪监督入手,逐步整改政法部门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强化规范执法行为的制度体系和队伍管理体系建设,制定了《中共正宁县委政法委执法督导工作制度》和《正宁县政法系统案件评查检查制度》,坚持每年开展二次执法大检查活动,促进政法部门严格依法办案、公正文明执法。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适时组织专项治理活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推动政法部门健全规范化执法的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落实执法公开、执法责任和错案追究制度,促进政法部门执法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理顺社会监督机制,正确引导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营造有利于公正执法的社会环境。

(四)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根据社会治安形势状况,适时组织"严打"整治斗争,针对重点场所、重点人员、重点行业的特点,落实严格管理责任制和监管制度,确保不出大的事故。建立基层治安防范组织,创新群防群治模式,构筑基层治安防控网络。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部门、单位责任,加强社会管理,把社会成员都纳入部门单位等组织管理之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加强调处队伍建设,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动员各方参与社会治安工作,构建打、防、控一体化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五)建立健全政法工作机制。坚持从宏观上科学统筹政法工作,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健全完善了政法委员会议制度,对涉及全县政法工作的重大部署、重大事项、重大疑难案件进行集体研究安排,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工作落实;针对政法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工作,健全完善了政法干部管理机制;同时,建立了政法工作协调保障工作机制,积极协调政府支持政法综治工作,保障政法综治经费,提高政法综治部门技术装备和信息化水平,提高政法干警待遇,解决政法综治部门人员、场所、设施不足的问题,落实科技强警、从优待警原则,为政法工作提供坚强的保障。

近年来,政法委建设虽然得到了有力加强,职责地位职能作用不断强化,充分发挥了领导管理政法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但要进一步适应形势和任务要求,更好地开展工作,特别是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更名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后,工作领域更加宽泛,工作任务更加繁重,现有的人员、工作机构已不能适应当前工作的需要,主要表现在人员、经费、设施、制度等方面。

(一)机构设置不统一,编制、人员不足。政法委的体制、编制及其内设机构的设置和级别,有的由省级相关政法部门与省级编制部门联合制定下发执行,有的由当地自行决定,造成各地内设机构设置不统一、名称不统一、级别不统一。同时,县委政法委承担的任务繁重艰巨,但编制相对不足,人员缺少。目前县委政法委有16人,却有政法委、综治办、维稳办、610办、油区办、见义勇为协会六个单位合署办公,还有执法监督室等内设机构。"小马拉大车"的现状导致工作力量分散,有些工作处于应付被动,难以适应繁重的工作需要,从而使得有些工作任务完成质量不高,影响了政法委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创造力和政法委职能作用的发挥。

(二)业务经费紧缺,基础设施簿弱,待遇相对偏低。县委政法委与综治办等六个单位合署办公,一套人马几块牌子,属党委综合部门,既无办案收费权力,也无罚没资格,办公业务经费来源主要靠县财政拨付。由于经费紧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法工作的正常开展。在基础设施方面,县委政法委虽说是整个政法机关的中枢,一般都是与县委在同一场所办公,没有独立的办公楼,而且政法委的交通、通讯、办公设施在政法各部门中也是最差的。待遇方面,在工资改革中,政法委干部享受的政法津贴被取消,造成政法委系统的干部与其他政法部门原本相当的工资收入被拉开了档次,使政法委干部职工的工资普遍低于政法各部门同职级干警的工资,极大地挫伤了政法委干部工作的积极性。

(三)人员结构不合理,难以适应形势需要。一是人员结构不合理,"官多兵少"。由于受编制的制约,正宁县政法委工作人员中,领导职数多,一般工作人员少,科级以上干部有9人,科员仅有3人。二是干部交流困难,人员更新缓慢。政法委难进难出,干部交流渠道不畅,新鲜血液无法及时补充。有4名科级干部在政法委工作已超过10年,最长的达15年;有2名任职时间超过10年,最短的也有5年之久。因此,经常造成工作被动,工作效率低,导致许多政法工作任务完成质量不高。加上政法委面临的任务越来越重,除了要履行县委政法委原有的领导、管理政法部门的职能外,还要承担维护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禁毒等方面的大量具体事务,现行的人员结构和素质已经难以适应繁重的工作需要。

(四)干部协管难履行,政法委权威不高。一是当前县委政法委只是在县委确定人选后才去协助组织部门去考察政法干部,而实质性的"协管干部",并没有真正按《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意见》文件精神去落实。二是目前县委政法委更多的是履行知晓权,难以充分履行协管的权力,没有真正确立对政法部门科级干部任用报批备案制度。县委政法委有协管干部的职能,但是对协管的范围、程序、方式没有统一规定,没有具体的操作程序,具体怎么协管、权限到底有多大不明确。三是由于体制上的障碍,县委政法委在履行加强队伍建设这一"重要责任"时往往"力不从心"。政法部门主要领导在级别待遇上与政法委书记相同都是副县级,行政级别的无差距,造成党委政法委协管乏力。

(五)缺乏制度保障,整体效能难发挥。一是尽管县委政法委的职能职责、工作思路和工作原则已经明确,履行职能具有一定的依据。但是,政法委究竟应该以什么样的方式领导管理政法工作,实际上还缺乏具体的、可操作的制度保障。二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变化,县委政法委的职能开始呈现出复合化、多元化的趋势,除了要履行县委政法委原有的领导、管理政法部门的职能外,普遍要承担维护稳定、平安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多项工作任务。由于县委政法委自身领导管理水平、工作制度机制、力量整合等方面的欠缺,在社会矛盾凸显、刑事犯罪多发的特殊时期,要取得更大工作成效难度增大,加上政法委机关干部的思想观念、理论水平、开拓精神等方面的差异,也影响着整体效能的充分发挥。

(六)执法监督难开展,淡化了监管作用。一是县委政法委编制和人员配备数量过少,内设机构不健全,不能形成专门机构管理和专职人员负责,而对政法队伍的监督管理往往是体现在具体的案件上。就算有执法监督机构,但专业人员较少,专业性不强,法学理论水平明显落后于形势和任务的要求,司法实践经验相对不足,导致县委政法委的执法监督工作显得力量薄弱,深度不足,影响不大。二是县委政法委在监督当中,多数是过问过问和督促督促,不能从案件的受理到结案后形成一套工作规范。有始无终,抓而不实,削弱了监督的作用。同时,也由于县委政法委没有一定的处理权限,只有建议权,所以县委政法委在监督中,费力不讨好,不愿去深挖细究,从而淡化了监督管理的作用。

在工作日益繁重的情况下,作为县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政法委的职能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应当具有与其职能相适应的权力和地位,使其在履行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党委应赋予政法委相应的职能和手段,包括必要的管人管事的权力以及物质保障能力。一是建议按照中央意见,由省级党委或政法委统一制定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指导意见,制定出台协管干部的有关政策和具体办法,使县委政法委全方位参与对政法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推荐、考察、选任、管理和监督。重点是县委组织部门支持政法委切实履行好协管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职能,对县委政法委协助管理的政法部门领导干部的任免调动,按照干管权限,由县委组织部会同上一级政法部门和同级政法委,共同考察提出任免意见。根据政法部门工作需要及干部状况,政法委也可直接向组织部或有关部门提出任免、调动的建议。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名单,在报县委组织部的同时,抄报同级政法委和上一级政法部门党组(党委)。考核县级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时,应听取县委政法委的意见。二是建立健全轮岗交流机制,实行政法委机关与政法部门干部相互交叉挂职锻炼,提高机关人员素质,使政法委机关干部的综合素质得到优化,切实把中央关于政法委要加强队伍建设和班子建设、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领导干部的规定落到实处,不断树立党委政法委的权威。

(二)提高干部待遇。在当前严峻的社会治安形势下,政法委系统的工作人员与其他政法部门干警一样,面临着越来越大的工作压力,特别是在排查化解突出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处理各类群体性事件及影响较大的案件中,政法委干部都是冲在第一线,既是指挥员,又是战斗员,既是宣传者,又是实施者,而且政法委要组织管理、统筹协调全县的政法工作、综治平安建设工作、维护稳定工作,在人少事多的情况下,工作压力与其他政法部门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可以说,政法委系统的干部队伍都是工作最忙、最累、最苦、最紧张的群体之一,所以应该有与之相适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建议制定统一的工资、津贴、福利标准,恢复原来"比照享受公安待遇",或者参照其他政法部门享受干警同等待遇。

(三)加强经费保障。经费保障是政法委机关开展各项工作的前提条件,没有足够的办公业务经费,对开展工作必将带来一定的影响。因此,对县委政法委的经费保障工作应引起各级高度重视。要根据政法委所担负的职责任务和工作实际,落实经费标准,增加县委政法委经费投入,进一步改善办公设施、技术装备和车辆、通讯条件,更好地适应政法工作的需要,并逐步提高经费保障水平。将综治维稳、禁毒、防范和治理邪教问题等工作经费,纳入财政年度专项经费预算,分级负担,按时足额拨付,确保政法委机关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理顺机构设置。一是大力推进政法委系统的机构改革,规范政法委机关的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统一内设机构的名称和级别,增加人员编制数量,提高政工部门建制级别,根据当前县委政法委担负的维护社会稳定等各项任务日益繁重的实际情况,加强县委政法委机关工作人员力量,配备必要数量的机关干部,以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改革政法系统党组织,建议组建政法系统党委,让县委政法委在领导、管理、监督、协调政法工作方面充分发挥应有的职能作用,把管人与管事的工作机制紧密结合起来。目前政法系统内各政法部门的党组织设置既有党委,又有党总支、党支部,而县委政法委却只设立党支部。让一个党支部去领导党委(党组),存在逻辑上的混乱,也严重违背了组织原则。建立政法系统党委,既可以实现党对政法工作领导应承担的职责分工,也可以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协助组织部门实施对政法部门的有效管理,又能坚持党管司法机关的原则,强化党内司法监督力度,弥补当前司法监督乏力的问题。

(五)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一套切合实际和行之有效的能够规范县级政法工作的运行机制,从组织领导、责任权力、监督约束、机构设置、经费保障等方面,制定公正合理、操作性强的政法委工作制度规范。从制度建设入手,强化内部管理机制创新,严格规范各部门、岗位责任,明确工作程序和纪律,提高机关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水平。认真落实政法委员会会议制度、重大事项议决制度等工作制度,根据县委的决策部署,充分运用政法委员会会议制度这一集体领导有效载体,统一政法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切实做到组织不越位,支持不干预,指导不包办,监督不手软。

(六)强化执法监督。促进司法机关依法办案,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预防和减少冤假错案的发生,确保司法公正是县委政法委的一项重要任务。要充分发挥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的职能作用,配齐配强县委政法委执法监督机构,并赋予相应的调查权、建议权、处分权,加强对政法各部门的执法监督。研究制定加强县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的办法和措施,明确执法监督的内容和重点;在目前编制难落实的情况下,抽调具有较高法律知识水平和司法、执法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员充实到政法委执法监督部门,强化业务培训,切实提高执法监督工作人员法律实务能力和执法监督的水平,通过对执法行为和影响较大的案件的监督,确保司法机关公正执法,从源头上防范错案的发生,并通过强化监督,规范和制约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杜绝执法犯法、徇私舞弊的现象。同时把执法监督与纪检监察工作结合起来,把执法监督职能与干部管理职能结合起来,把执法监督与队伍建设结合起来,把执法监督工作与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考核结合起来,严格奖惩。

对于公安局一机两用心得体会和方法五

政法团队教育整顿以来,我紧紧围绕政治建设这一首要任务,坚持以学习教育为先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广泛征求对标党章党规的意见建议,深入开展谈话,深入探索突出问题,深入探索问题的根源,研究努力方向和整顿措施,现在对照检查如下。

(1)对教育整顿的认识,表明对教育整顿的态度。

开展政法团队教育整顿是政法战线全面严格管理党治警察的新措施,是刀刃向内、刮骨疗毒式自我革命,对于司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开展政法团队教育整顿,建设党和人民信赖、信赖、安心的政法团队是必要的。

作为政法系统的党员干部,我深刻认识到教育整顿工作的重要意义,以教育整顿工作为契机,常态化自省,不断加强四个意识,坚决实现两个维护,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则,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各项工作制度,廉洁自律,务实进取,坚决干净忠诚负责。

(二)谈谈自己存在的突出问题。

1、纪律作风建设是一项长期困难的任务,公安队是一个大集团,集团中的每个人都要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每个警察都要严格要求自己,经常记住人们的委托和希望,思想上解决作风不严格的问题,铁律是保障公安队强有力的支持,坚持不懈

2、对业务理论的学习不够,对业务知识的学习不够。目前,在国家实施依法治国的大战略目标下,全国形成了良好的法律意识,人民群众的法律提高了。作为执法者,我不能利用更多的时间学习、提高。不能满足当前形势发展的要求,必然会引起很多问题,影响工作的更好发展。从2020年9月1日开始实施的《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新法律法规,要求我们自己紧张,不断充实提高自己的功能,使将来工作顺利开展和高质量完成。

3、组织纪律意识方面有幸运心理,我在一千头脑中认为自己没有大问题,对小问题的重视程度不高,有句话说千里堤,毁于蚁穴,很多大问题的发生都是从小问题开始的,所以不重视小问题的态度不正确,幸运心理的存在可以说是安全问题

4、自我管理能力不强,容易受到不良风气的影响,参加公安工作以来,与社会各行各业的人们交往,社会上不可否认的各种生活方式存在,对我来说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公安工作容易腐蚀,这要求我们经常防腐,我认识到这个环境对一个人的影响很大

5、自我要求不严格,开拓精神,缺乏创新意识,鳗鱼现状,没有充分发挥主人公意识,思想上缺乏积极进取的意识,对日常工作的要求不高,甚至有时抱有可能的想法,单方面认为只要平安无事就一切顺利,存在无过就是功的思想,没有基础

(3)谈分管部门、分管干警存在的趋势问题。

没有。没有。

(四)谈三条规定的认识,说明落实三条规定情况。

三条规定是新时代公正廉洁司法的有力制度保障,我们要全面摸清三条规定落实情况,建立案件零报告制度,加强监督,压实院长监督管理主体责任,以明确纪律促使三条规定落地见效。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必须执行三条规定,严格执行三条规定,在遵守纪律法之前,坚持公正执法,坚决不介入、不插手、不接触,登记违反三条规定的真相,确保所有人都能从公安机关处理的所有事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五)谈谈自己和家人是否有违反商业企业、违反出资的情况。

本人和家人没有违反经营企业、违反出资贷款等情况。

(6)谈本单位政治生态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

一是批评和自我批评流于表面。例如,民主生活会组成员互相批评,语言过于委婉,不直截了当,红脸、出汗效果差,二是党内政治生活形式有简单、自由化的倾向。党内生活形式多样生动,政策传达本宣科,有时留在阅读文件中,不讨论现实问题。

(七)关于孙力军、龚道安、邓康林、刘新云等严重违纪问题的认识、根源、决定措施,一反三,堵塞漏洞,全面检查分管部门和联系方式滥用技术调查措施和技术调查执法不规范问题的危险性,深入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推进,政法系统违反纪律的党员干部被调查处分。2020年,包括公安部党委、副部长孙力军、上海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龚道安、重庆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邓康林、山西省公安厅厅长刘新云等省部级干部在内的多名政法系统领导干部落马,政法机关性质特殊,专业性强,权力相对集中,自由裁决权大,部分领导干部应保护公平正义的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异化为谋私利、买卖权利的私利,围猎

今后工作中应注意改善的问题

1、多学习,勤奋大脑,不断扩大自己的知识结构。不要放松学习,用扎实的理论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用深刻的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更加灵活地解决工作中的各种问题,在工作中实践,立足于自己的岗位,积极参考别人的现金经验和做法,取长补短,提高自己的工作和服务水平

2、加强《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中国共产党章》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俗话说没有规则,不能周围,没有铁律作为保障,工作也谈不上。我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不要忘记自己警察的身份,用警察的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规范自己的言行。

3、严格遵守八项规定,提高安全意识,提高自我管理能力。及时消除自己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和危险,坚决消除吃卡等大众反映强烈的做法问题,消除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驾驶等严重违反问题,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

4、善于用新思维,用新方法分析解决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工作中要勇于开拓创新,以严格的业务水平更好地完成上司提供的任务,保证质量。

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委政法委的精准领导下,以最鲜明、最坚决的态度开展教育整顿,以最精确、最有力的措施推进教育整顿,以最有效、最硬的成果促进团队建设,为更高水平的安全社会、法治社会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以最优异的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对于公安局一机两用心得体会和方法六

为深入贯彻落实“弘扬雷锋精神,践行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确保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落到实处,按照《南阳市公安局开展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方案》要求,我围绕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活动中“六查六看”的要求,以及方案中提出的“十个问题”,认真对照自己平时的实际工作及思想动态,排查在政治思想、组织纪律、业务水平、为民服务宗旨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对此进行了认真剖析,找准原因,明确今后的整改方向,以便更好地开展工作。

1、政治素养不高。不善于运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党的最新理论来武装自己的头脑,从政治的角度来观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强。

2、为民服务宗旨观念不够牢固。表现在:对待群众不能始终保持热情服务的态度,当手头工作较多时,性子就会有些急躁,态度不够和蔼,如遇到需要重复解释的问题,嗓门就会比平时高,显得没有耐心,没有调整好自己的情绪。

3、业务知识钻研不够。表现在:对待工作不够主动、积极,满足于完成上级机关和领导交给的任务,在工作上遇到难题时,不善于思考、动脑,等待领导的指示,说一步走一步,未能把工作做实、做深、做细,满足于过得去。对业

务知识的学习还不够,缺乏一种孜孜以求的精神,认为自己已有的一些业务知识可以适应目前的工作。不注重业务知识的全面性,等到问题出现再想办法解决。有时由于工作的重复性,图省事,照搬照抄,沿用老方法解决问题;在工作中遇到繁琐、复杂的事情,有逃避的倾向,认为“船到桥头自然直”,坐等待办法出现,而不是自己寻找对策,缺乏一种刻苦钻研的精神。

4、工作作风不够扎实。表现在:对待工作有时抱着应付的态度,没有做到脚踏实地,总想在工作中找到捷径,最好不要花费太多的精力就可以把事情做好。

1、学习目的不够明确,对理论知识的理解与实际脱钩,没有发挥理论的指导作用,只是为了学习而学习,是学习变得形式化、教条化。

2、为群众服务意识的淡保没有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没有深刻体会“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实质;没有坚定任何时候都要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自己得失衡量标准,在个人利益与集体相冲突时,往往考虑个人得失较多,而忽视了群众的想法,这是工作中缺乏耐心的根本原因。“一切为了群众”是要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拿出百分之百的热情接待每一位群众,而不是对群众使性子,群众有事问题多,这

是相信我的体现,绝不能把这作为不予理睬的借口。

3、业务水平不高,不够钻研。没有深刻意识到业务水平的高低对工作和质量起决定性作用,一方面,自认为是实践经验积累丰富,不去钻研,另一方面,缺乏敬业精神,在实际工作中有时得过且过,难以胜任长远工作的需要。

通过这次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我要找准问题和产生问题的根源,认清今后努力方向,虚心诚恳接受大家的批评和帮助,弥补思想上和工作上的不足。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以解决思想和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为出发点,以改进自己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益为落脚点,坚持不懈地加强学习,特别要在理论联系实际、指导实践上下真功夫,不断提高理论学习的效果,实现理论与实际相统一。

(二)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要破除急躁情绪,迎难而上,积极工作;善于对遇到的问题进行理性思考,深挖其中的规律性;善于从事物之间的种种联系去分析和解决问题;善于从政治、全局的高度认识事物;善于根据个人具体情况和自身工作特点,不断完善和提高自己,脚踏实地的投入到工作中去。

(三)提高自身的道德修养,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工

作上尽心尽责,求真务实,严格要求自己,及时改进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做好工作中的每一件事,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真正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

通过学习教育,把“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牢牢根植于心中,进一步坚守忠诚的政治本色、树牢为民的宗旨理念、坚定公正的价值追求、严守廉洁的基本操守,切实担负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神圣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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