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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村十法第一集心得体会及收获 治村十法第一集心得体会及收获感受(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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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村十法第一集心得体会及收获 治村十法第一集心得体会及收获感受(六篇)
2023-01-05 06:00:37    小编:ZTFB

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关于治村十法第一集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一、认真贯彻落实“五五”普法教育计划,编印颁发法制小册,提高全民法制意识(每户一册)。

二、积极配合市、镇及各系统有关法制宣传教育、图片展览、文艺演出等活动(每年二次)。

三、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等宣传工具进行广泛宣传教育,切实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每月1期)。

四、组织村干部学习有关法律法规,解释有关司法条例,力争做到依法办事(每季度1次)。

五、聘请法律专家来本村讲授法律知识,提高干部群众法律知识,切实做到依法治村(每年2次)。

六、加强法制宣传力度,力争村集体资金的投入,确保法制宣传教育持续性(人均10元)。

七、结合普法知识,活学活用,及时解决民事纠纷,主动帮教归正人员,杜绝犯罪行为的发生。

八、提高学法、用法、守法实效性,有总结,有评比,有奖惩措施,激励先进。

关于治村十法第一集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摘要]针对影响和制约农村法治建设的因素,建议从以下几方面入手推进农村法治建设: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创新教育形式,提高农村法制教育实效;创新工作方式,提高法律保障效能;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切实维护农民权益。

[关键词]农村法治建设;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d61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1962(2008)24—0014—02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法治建设的重点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指出:“加强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基层组织建设、社会管理任务繁重”。从中可以看出,加快农村法治建设进程势在必行。而目前农村法治建设在社会转型的特殊时期面临着许多难题,需要我们从整体和局部着眼,寻找出农村法治建设的障碍性因素及解决对策,为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服务和保障。

改革开放以来,虽然农村的法治建设有了长足的进步与发展,但对照新农村建设和形势发展要求。还存在许多不容乐观的现实问题。

一是“重人治、轻法治”的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改变。村民自治的道路仍然较长。由于受传统思想意识形态的影响,人们更多地依赖文件、政策及不同级别的指示,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在有的地方根深蒂固。少数领导干部法律知识缺乏,依法建设经济和处理社会事务的能力和水平不高。特别是在农村有些地方仍然存在财务管理混乱、村干部私自挪用集体资产、利益面前偏亲向友、重大决策不民主、工作方法简单粗暴等现象。干群关系十分紧张。一些农村地区由于经济基础比较薄弱,村民自治组织难以为村民提供良好的社会服务,缺乏凝聚群众的物质基础,而且村委会办理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多是依靠村民出资出力,村民参与自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高。同时,一些农民对国家的法律,看到的只是其强制性的一面,而对其权利保护的一面却知之甚少,表现为信官不信法、信权不信法、信访不信法。在自己权利受侵犯时,挖空心思地去“拉关系、走后门”亲近权力,却很少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是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依然存在。造成法治建设在农村更加举步维艰。在农村,执法不文明、不规范、不严格、不公正时有发生。有的执法者与执法对象缺乏交流沟通,互相戒备排斥,甚至对立、对抗;有的执法者“不教而诛”、“一棍子打死”的硬性执法方式没有改变;有的执法办案人员面对复杂的情况,或是束手无策,或是定性不准、处罚失当;有的甚至吃、拿、卡、要,收受人情贿赂;还有的对制假售假的坑农骗农案件,立案不及时、惩处不力,未能对违法犯罪行为起到足够的威慑作用。这些问题给执法工作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也容易导致矛盾激化。

三是农村的矛盾纠纷和社会治安形势趋于复杂,不稳定因素增多。当前,农村矛盾纠纷的主体、案件的形式、潜在的问题越来越趋于多样化、复杂化。因土地承包、征地拆迁等引发的纠纷有增无减,上访行为和群体性事件不断增多,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由于问题成因复杂,处理难度较大,已成为农村社会管理的重大隐患。治安案件和侵财类刑事案件频发,赌博、伤害类案件时有发生。据调查,影响农民安全感的突出问题依次为盗窃(占被调查总数的56.7%)、赌博(占被调查总数的35.9%)、打架斗殴(占被调查总数的20.9%)。各类犯罪案件的频繁发生,不但直接侵害了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更破坏整个农村地区的和谐稳定。由于农村主要劳动力大量外流,使许多农村地区出现了留守人员多为老、幼、妇的“空心”现象,给宗族势力、黑恶势力欺凌百姓留下了可乘之机。

当前影响和制约农村法治建设发展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农民的观念陈旧、素质偏低,成为制约农村法治建设进程的主要障碍;法制宣传教育不适应农村实际需求,致使农民法律素质短时间内难以得到提高;法律法规不健全、不完善,致使一些工作无法可依;农村基层执法机构建设相对薄弱,致使法律服务和保障滞后于形势发展。

法治建设在农村建设中起着“导航”和“护航”的重要保障作用,加快农村法治建设刻不容缓。

(一)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加大法律法规的出台力度,完善涉农法律法规体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标准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要实现这一目标,离不开依法推进。一方面,要建立完善农村各项规章制度和行政法规。当前,农村地区许多制度、章程、村规民约的建立缺乏理论依据,执行难度大,严重阻碍了村民自治活动的开展。各地区应结合实际,围绕村民自治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有关问题,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相配套,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村规民约及其他规章和制度,使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管理各方面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另一方面。要加大涉农方面的立法进程。应加快对农村种植养殖业、乡镇企业、农村合作经济等诸多涉农方面的立法。同时,地方的立法要在打击假劣农资,优化农村人员就业环境,深化户籍制度、土地制度改革以及保护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等方面加快进程,把农民的各项权益纳入各种法律保护之中。通过立法,从源头上解决农村工作法律缺失的问题。

(二)贴近农民的思想实际,搞活农村法制教育,切实提高农民法律素质。一方面,要本着“农民需要什么就宣传什么”的原则,加大对经济落后地区以及偏远贫困地区的普法宣传力度,增强群众对涉农法律法规的认知度;加强乡镇和村“两委”干部的法制培训工作,充分利用党校、法制培训班,对农村干部分期分批进行轮训,让他们成为守法、用法的带头人。另一方面,要创新法制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应把与农民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融入通俗易懂的宣传方式之中,使农民在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中受到潜移默化的法制教育。还可采取“小手拉大手方法”,即在中、小学开设法律知识课,让学生学法、知法、懂法,成为“明白人”,从而带动家庭和亲友了解和掌握法律。基层司法、执法机构也应针对当地发生的典型案例。现场给农民以案解法、以案说法,变“法律下乡”为“法律驻乡”。

(三)结合新农村建设需求,创新工作方式,努力提高法律保障效能。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是农村法治建设的重要环节,只有不断提高执法办案效能,才能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第一,发挥治安防控体系的整体功效,积极预防和打击农村犯罪活动,铲除农村黑恶、邪教势力,扫除黄赌毒,净化农村环境,增强村民的安全感。第二,整合执法资源,解决合力不足的问题。建立农村执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由农业、民政、工商、税务、政法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涉农执法问题。第三,制定利民、便民法律保障措施。推广巡回法庭办案方法,即在办案时兼顾农村交通、农田季节等实际情况,开展“法庭到村组、法官进农家”办案活动,减少当事人讼累,拉近执法机关与农民的距离。第四,切实解决基层实际困难,保障执法工作顺利开展。针对司法、执法机构经费不足、待遇偏低的实际,加大投入,为执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四)拓展农村法律服务领域,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一要建立农村法律服务机制。完善农村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准入制度。适度发展农村基层法律服务力量。建立法律服务人员执业信用档案,实行年度执业情况综合考核,促使农村法律服务人员成为农村地区具有公信力的高素质团队。二要扩大农村法律援助范围。依托基层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工作站和法律援助志愿者的作用,深入开展法律帮困、法律扶贫、法律维权等特色工作。三要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引导城市的律师事务所,以顾问制、服务团制、“结对子”和建立法律服务联络点等多种形式,积极为“三农”提供法律服务,解决农村法律资源不足的问题。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从系统的观点出发,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础在基层,工作重点在基层”,提出了“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的要求。乡村是社会管理的最底层,乡村干部是党和政府在基层不折不扣的形象代言人,他们是否依规依纪依法办事,关涉百姓的切身利益,也关乎基层的有序运行。乡村治理法治化,就是要在党的领导下,按照法律来管理乡村事务,即基层的政治、经济、文化等一切活动依照法律管理,公民的所有行为依照法律进行,使基层的一切需要由法律来调控的活动和工作,都纳入规范化、法律化的轨道。

一、乡村治理法治化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思想认识不到位,习惯性思维误区很难改变。一是对法治概念陌生。

由于现代法治是相对于人治而言的,于是许许多多的人就按照自己的习惯性思维简单地进行推演,片面地认为:“人治就是用人来治理社会,那么,法治就是用法来治理社会;过去人治用政策治理社会,现在法治要用法律来治理社会。”还有的认为:“搞法治建设,这都是司法和执法部门的事,与己无关”。更有甚者,乡村干部办事,自己往往置法律于不顾,随意违法现象时有发生。二是对乡村治理法治化缺乏信心。改革开放以来,法治建设虽然取得了很大的成果,但由于种种原因,法治的实效尚不很理想,在一些地方和部门还存在着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监督乏力等问题。因此,有不少人对法治的作用表示怀疑,认为法治没有解决中国社会问题的能力,要实现法治目标实在太遥远了。三是依法办事的意识差。由于受传统封建法治文化思想的影响,少数基层干部在执法过程中,从官本位出发,大搞官僚作风,以言代法,以权代法,工作方式粗暴简单;而老百姓受此影响,对法治的态度冷漠,学法用法的自觉性不高,甚至暴力抗法。

2、普法教育宣传不到位,难以满足新时期群众需求。

从1985年以来,我国已制定实施了6个五年普法规划,但是对占人口大多数的农村居民的普法教育宣传工作力度仍明显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农村法治宣传效果不佳。农村的普法教育工作活动少于城镇,尤其是村级自行组织的普法教育活动极少,对农村老年人的普法教育工作几乎成了死角,农民的法律意识、法治观念与市民相比较淡薄得多;二是农村干部群众的法治观念滞后。部分农村干部依法管理村级事务的意识、能力和做法与新形势下农村工作的要求相比,还有较大的距离;群众对普法认识存在不少误区,认为法律宣传解决不了实质性的问题,普通群众中信权不信法、信钱不信法、信访不信法的现象依然存在。三是法治宣传教育经费投入偏少,宣传队伍有待强化。贴近群众实际、贴近生活、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节目不多,宣传形式上大多也只是“摆个摊,发张单”,没有更好的办法、措施和形式,工作成效不明显。

3、制度建设不规范,法治化建设进展不平衡。

在实地调查中,发现个别村在制度整合、完善和落实上还不到位,各村法治化建设发展不平衡。一是村务、财务公开的内容不规范。大多数村委会能够如实具体地将公开的内容按规定全部公开,但也有一些村委会只将一些大的方面公开,而有关村财务一些关键性或比较敏感的内容不予以公开。二是各项规章不够规范。调查中我们发现有些村各项制度完善,“四民主”、“两公开”搞得扎实完备,但个别村则明显滞后,存在较多问题,如因村级财务管理、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宅基地审批等引发的村民集体上访事件等热点、难点问题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社会安定。三是制度落实不到位。当前农村普遍制定有村规民约、自治章程、村民参事议事机制,村级民主决策和议事程序、三务公开等民主法制制度,但诸如村规民约等制度存在不够完善、未能村村普及的问题,部分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群众知晓率不高、执行打折扣、落实不到位的情况,有的制度甚至在制定出台后就一直停留在“纸面”上,没有付诸实施,成为一纸空文。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础在基层,工作重点也在基层。上述这些问题的出现,是新时期、新阶段农村社会发展变化的“衍生”产物,并不代表主流趋势。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对增强基层干部法治观念、加强基层法治机构建设提出了具体改革要求,为破解村级反腐难题指明了方向。要把清除农村腐败死角,治理村官腐败,尽早上升到推进乡村治理法治化的高度,力争早日清理掉那些“病原体”和“火药桶”,才能为乡土中国迈向法治中国奠定更坚实基础。

二、推进乡村治理法治化的对策及途径

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5年成为了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而在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里,首次将乡村治理法治化引入“三农”工作中,可见法的根在基层,根在农村,只有法治覆盖到各方各面,才能有效、均衡地推进依法治国的步调。

1、乡村治理法治化,农民是主体。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乡村治理法治化取得巨大成就,广大基层干部和农村群众的法治素质有很大提高,依法治理的环境得到改善。然而,现实中,在广大农村和农民群众中,不同程度地存在法治思维欠缺、法治观念淡薄、依法维权意识弱化等问题。提高农村基层法治水平,让广大农民群众知法用法是前提。各级立法、司法和宣传等部门,要把广大农民作为普法宣传教育的主要对象,把农村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主攻阵地”。面向农村,面向农民,深入实际,采取多种形式,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让农民用新时期的法治理论武装头脑,学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自觉投身于法治乡村建设的实践。农民法律意识淡薄、法律知识欠缺是阻碍法律在农村实施的重要因素。在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今天,作为基层主战场,应加强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宣传单、宣传栏、讲座,利用广播、远程教育、短信、微信等途径丰富宣传方式,选择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进行宣传、讲解,让群众了解法律、熟悉法律、懂得法律,进而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紧紧结合近年来开展的“法治宣传贯彻年”、“法治建设年”取得的成效,将法律意识深入人心,懂得用法处理问题、用法解决矛盾、用法维护权益。

2、乡村治理法治化,村干部是关键。

村干部是一个村、一方群众的父母官,怎样做才能治理好村内外各项事务,仅有德治远远不够,法治必不可少。当前,一些地方的村官,政治素质较低、作风比较霸道,村委和村干部“以言代法”现象比较突出,成为法治乡村的障碍。知法懂法才能守法,才能落实依法治村。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村干部迫切需要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做知法懂法的明白人,严格依法办事、依法履职、依法行政、依法治理村务。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加强与农村相关的各项法律知识的培训、学习,以身作则,以法为行动准则,做法律宣传员;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村规民约,明确干群的权利和义务,使村内社会治安、村民风俗、婚姻家庭等方面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另一面,村干部要严格依法办事,将自身行为及村内事务公开,置于群众监督之下,定期将党务、村务、财务进行公示,通过主动接受村民监督,让村民明白干部清白,增强信服力。

3、乡村治理法治化,党的领导是保证。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要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增强乡村干部法治观念、法治为民意识,提高乡村干部依法办事能力。加强和改进党对基层治理工作的领导。打造一支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乡村干部队伍。一是发挥考核评价作用,规范权力运行机制。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离不开一支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队伍,其中关键在街道、乡镇主要领导干部,基础在广大“两委”干部。要发挥考核评价和选人用人这个指挥棒和杠杆的作用,把是否学法用法作为街道、乡镇干部实绩评定、选拔任用、奖励惩戒的重要标准,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作为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探索在街道、乡镇一级建立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行述职述廉述法三位一体的考核制度。选拔法治观念强的党员担任支部书记,注重从有法学教育背景的高校毕业生中录用大学生村官和选调生。

二是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加强法治思维。充分发挥党组织在推进农村治理法治化中把握方向、模范带头、协调各方的战斗堡垒作用,引领农村基层工作依法开展、基层事务依法办理、基层关系依法理顺、基层问题依法解决。观念和思维决定了基层干部想问题、办事情的方式、方法。组织乡村干部积极参加新常态培训学习,加强农村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和法治教育。改变思想观念绝不是件简单的事情,特别是基层干部普遍老年化结构,他们有着丰富的基层经验,行为惯性较大。因此,将法治化提升到中央的高度层面,再重心下移、力量下沉,把基层法治建设作为克难攻坚的重点,鼓励基层党员干部发挥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改变并增强其法治观念和思维,使其基层经验更好、更有效地发挥作用,真正做到法治为民。

关于治村十法第一集心得体会及收获三

同志们:

我们这次会议主要是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届四中全会和县委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大力推进法治城市建设,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刚才,我们共同观看了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马怀德主讲的《法治城市创建的几个问题》专题讲座录像;依法治县办公室主任、司法局局长黄姗同志宣读了《依兰县法治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创建工作,成立了依兰县法治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三年工作方案,对今后的工作进行了部署,希望各级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下面,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找准法治创建与依兰发展的结合点

今年3月28日,县委县政府召开了全县法治依兰创建工作推进大会,确立了在三年内创建省级法治城市的工作目标。创建法治依兰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是实现后发赶超、富民强县战略的必由之路,是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的有力举措,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治本之策。今年是法治城市创建活动的启动年,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创建活动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找准法治创建与依兰发展的结合点,扎实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打造法治创建的新亮点 依法治县办公室制定的《依兰县法治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已明确提出了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方法步骤;全县上下要坚决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战略部署,全面落实法治城市创建各项工作任务,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一)要准确把握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法治依兰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部署和要求,以提高全县公民法律素质和城市法治化管理水平为目标,通过广泛深入地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单位创建活动,提高依法执政能力,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保障司法机关公正司法,推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保持社会稳定,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为我县加快建设“三个适宜”现代文明城市和经济社会平稳较快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和法治保障。力争到20xx年基本达到依法执政能力更加适应法治城市的要求、依法行政水平更加适应法治政府要求、公正司法水平更加适应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法制宣传教育效果更加适应法治精神的要求、社会管理手段更加适应依法治理的要求;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建成一批法治单位,使我县率先进入法治城市创建工作先进县的行列。通过深入的创建,力争到20xx年,基本实现我县经济生活、政治生活、文化生活和社会生活的法治化,人民管理国家事务、社会事物和经济文化事业的权利得到全面的实现和保障,公共权力的配置和行使受到有效的规范和约束。

(二)要准确把握法治创建活动的着力点。关于创建工作的主要任务,依法治县办公室印发的《依兰县法治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已作了详细部署。这里,我重点强调当前要着力抓好的五个方面工作:

1、着力推进依法执政。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好头,坚持把决策过程纳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争当学习法律的表率、运用法律的表率、遵守法律的表率。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机制,积极推进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健全完善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制度,重要事项决策前,要组织专家进行合法性论证与审查。对重大决策失误的,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追究责任。

2、大力实施依法行政。依法行政是创建法治依兰的关键和重点。依法行政的核心就是依法治权、依法规范政府和干部队伍的行为,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特别是要克服执法权力部门化、个人化的倾向,使政府各项工作真正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不断提高政府的公信力。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实行阳光工程,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要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责任追究制,有效防止公共权力的滥用,维护法律的尊严。要加强对公务员的培训,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和任用的重要内容,推进依法办事,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3、努力加强司法公正。公正司法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司法机关肩负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使命,是开展法治创建活动的重点领域。牢固树立“公正司法、执法为民”意识,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司法队伍。要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宗旨,高度重视涉及教育、医疗、就业、社保、住房等民生案件的审理和执行,进一步完善司法救助制度,切实解决困难群众、弱势群体打官司难的问题,有效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加大人大监督力度,健全包括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等公民参与的司法监督制度,强化公检法之间的监督制衡,加强内部监督,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

4、全力普及法律知识。法制宣传教育是法治依兰建设的基础工程。要善于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和各种宣传载体,创作和宣传更多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法律文化作品,努力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县司法局要继续大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继续深化重点单位、重点区域和重点人群的法制宣传教育,特别是要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做好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健全对公务员和国家公职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及年度考试考核,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的重要内容。

5、竭力抓好社会管理工作。要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积极开展法治机关、法治乡(镇)、法治村(社区)、法治企业、法治学校等基层法治创建工作,加强基层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要加快构建治安防控体系,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群防群治活动。要加大破案攻坚力度,力争做到命案全破。建立健全“开门接访”、“带案下访”、“专项接访”等信访工作机制,大力推广群众工作站,拓宽与人民群众沟通的渠道,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确保社会秩序的和谐稳定。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各类特殊人群的管理。要完善公共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加强对新形势下各类群体性事件和突发性事件的研究和分析,完善应急方案,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功能齐全、运转高效的应急处置机制,确保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能够依法果断处置,确保公共秩序稳定和安全。

(三)要扎实完成今年的创建工作任务。依法治县办公室 制定的《依兰县法治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下发了《20xx年创建工作任务及责任分解表》,对创建工作做出了“一体两翼”的精心部署,“一体”即:突出加强社会管理这个重点,整体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政法干部队伍建设、执法质量评查等六大工作;“两翼”即:以促进公正司法、依法行政为目标组织开展“阳光执(司)法”活动,以宣传普及法律知识、提高人民群众学法用法能力为目标组织开展集中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按照这一部署,今年的创建活动要扎实抓好以下六项工作:

1、深入开展“阳光执(司)”法活动。要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因此,我们决定用一年的时间在政法机关和具有行政执法权的机关单位开展“阳光执(司)法”活动。推动这项工作,一要公开,这是“阳光执(司)法”最基本的内容;二要监督,促进工作落实;三要建制,通过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司法公开等各类执法公开制度,进一步规范各项权力运行程序,把权力置于法律和群众的监督之下,确保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各级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学习县里下发的方案,根据自身实际制订好具体的工作方案,所有具有执法司法权的单位要在5月底前将工作方案报指挥部办公室,由办公室汇总后在6月初报指挥部。指挥部在6月份组织一次全面的专项督查;在10月份适时召开全县法治城市创建工作经验现场交流会,以推介典型,扩大影响;在年底进行一次检查评比表彰,对工作不力的单位要予以通报,直至问责。

2、积极开展“继承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活动。在司法和执法机关单位开展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主旨的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司法和执法机关干部队伍的宗旨意识和法治意识,进一步提高司法和执法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理念与执法能力,进一步加强干部的作风建设,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3、扎实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创新社会管理为重点,坚持严打方针,深入开展扫黑除恶行动,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等犯罪行为,对社会治安重点地区进行集中整治,加强防控体系建设,促进社会治安明显好转。以《人民调解法》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健全三调联动工作机制,全面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切实加强基层群众信访服务工作,开展信访稳定问题大排查,不断加大矛盾化解力度。

4、大力开展“执法质量”大检查、大评比。组织专门班子对大案要案以及民众普遍关注的、社会反响大、容易引发上访案件的“执法质量”进行检查和评比。

5、广泛开展“与法同行、法治惠民”集中宣传教育活动。要以交通安全、食品药品安全、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为重点,开展安全法规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着力提高全社会安全防范意识。要以禁毒法律法规的宣传为重点,开展“千名干部搞宣讲,十万群众受教育”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6、全面启动“六五”普法。创建法治依兰必须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提高全民法律素质。要组织好“六五”普法的启动工作,及早制定我县的“六五”普法规划,认真做好各项筹备工作,确保“六五”普法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有成效地开展。要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把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与地方文化、企业文化、社区文化、校园文化、村镇文化结合起来,增强法治宣传和法治文化建设的表现力、吸引力和影响力,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法治意识。通过全县上下共同努力,使我县普法工作有新发展、新突破、新成效。

三、强化责任,狠抓落实,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法治创建活动内容丰富,任务艰巨。各级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是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各单位要把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在突出位置。要成立专门领导机构,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一把手要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

二是要科学规划,分步实施。县委、县政府出台的《依兰县法治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这个方案是管长远的、管总体的。各级各部门要根据各个时期的不同特点,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与之配套的三年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具体实施意见,把解决法治依兰创建活动的重点、难点问题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工作切入点,分阶段、分步骤地向前推进,不断取得阶段性成果。要抓好法治创建联系点和示范点工作,培养典型,积累经验,以点带面,稳步推进。各级各部门三年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在5月底前报指挥部办公室。

三是要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加大宣传力度,既是创建活动的重要任务,也是普及法律知识、扩大活动影响的需要。各级各部门要把法治创建的宣传工作贯穿于创建活动全过程,及时办好专栏,做好上报信息工作,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的宣传报道法治创建活动。要注重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加大创建工作宣传力度,动员、组织更多群众投入到创建活动中来,努力扩大创建活动群众基础。

四是强化保障,狠抓落实。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奖惩机制、保障机制,把法治依兰创建工作列入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绩效文明考核内容。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要进一步调动和整合各项社会资源,确保法治创建的各项工作得到全面落实,推动创建活动不断向纵深拓展。 同志们,法治创建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这次会议的统一部署,以更高的认识、更大的决心、更实的举措,全力推进法治创建各项工作,为建设富裕、和谐、文明精彩依兰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关于治村十法第一集心得体会及收获四

一、推进法律服务进顾问村,为构建和谐农村作贡献。

我通过定时定点和不定时不定点相结合的方式向各顾问村提供法律服务,目的是提高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促进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推动顾问村民主法制建设,构建和谐农村。

为此,我主要承担着以下几项工作任务:一是为顾问村集体经济发展搞好服务,努力促进顾问村依法管理。随着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的不断前进,要实现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农产品流通和农民生产生活资料供应等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招商引资、农业科技创新和转化、扶贫开发等现代农业,必须将法律服务送到顾问村经济发展最需要的地方,促进顾问村集体经济守法经营,依法管理;二是为顾问村稳定搞好服务,努力解决顾问村“三农”问题。三农问题主要集中在差距过大,城乡收入差距过大,城乡社会发展都差距过大,过于悬殊。这个差距已经到了非常危险的程度,已经影响到整个国家经济、政治、社会的发展和稳定。现在中央对三农问题是非常重视,特别是xx年1月份代表中央提的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全党工作重中之重,这是一个标志,现代无论是党的系统还是政府系统,还是全国其他的系统都应该按照中央的要求重点为解决好三农做出努力。

如今围绕影响顾问村稳定的突出问题,加强对土地承包经营、征地补偿、宅基地使用、农村权益以及生产发展等方面所产生的矛盾纠纷调处的法律咨询与指导,帮助化解群体性、复杂性、易激化的矛盾纠纷,加强对顾问村有关社会稳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引导顾问村以合法的方式和正常的途径表达利益诉求,为顾问村新农村建设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三是为顾问村民主法治建设搞好服务,努力推动顾问村民主法治建设向更高层次发展。加强对顾问村村干部、村各类经济组织管理人员和个体经营者法制宣传教育,帮助提高村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管理农村社会事务的能力,引导他们依法办事、扎实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推动顾问村民主法治建设向更高层次发展;四是为顾问村农民群众依法维权搞好服务,推动法律服务进顾问村。

进一步拓展法律服务在顾问村覆盖的广度和深度,实现法律服务与农民群众零距离接触,帮助顾问村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推动法律服务向农村的延伸。例如,我就告知顾问村征地补偿的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首先征用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县级人民政府实施并将批准机关、批准文号、征用土地用途、范围、面积及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补偿期限等在乡村予以公告。其次由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公告期内,持有关证书到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再次由县级土地管理部门根据批准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乡村公告,听取村集体和农民的意见。各项土地补偿费用的归属,土地补偿费归村集体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所有人所有,安置补助费则须专款专用一般用于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险。

二、采取多种形式为顾问村提供法律服务。

根据顾问村的法律需求情况,鉴于以前顾问村操作程序简单,不够规范,往往引起各种矛盾,村民对村委会的工作也有意见,产生很多纠纷,既影响了村集体经济发展,也影响了顾问村的和谐稳定。

为维护村集体经济合法利益和稳定,我采用了提供法律咨询,进行释法解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帮助修订村规民约以及合同、协议;帮助困难群众依法获得法律援助;协助处理其它涉法案件等形式,向各顾问村提供法律服务。例如,凤潭村村干部就问我,他们能否将村集体土地转承包给他人,承包期限能否为30年?集体土地转承包是可以的,但该转承包的期限不得超过从原承包日起三十年。也就是说,凤潭村先行的承包土地是始于1999年,根据土地承包法律的相关规定,土地承包期限30年,即从1999年至20xx年。所以土地转承包的期限最长只能到20xx年,故转承包的期限不可能为30年,最多只能为20xx年。

再如,一村民询问其父亲投资设立的店铺,现在由他的兄弟经营,未参与经营的他能否分得该店铺的财产?我的解答为你父亲是否还健在,若健在的,则由你父亲决定给予哪一个人,因为该店铺是你父亲的个人财产。若你父亲不在了,那么该店铺属于你父亲的遗产,你们兄弟两人可以根据继承法继承,如果你母亲还在的话,你们可以各分得三分之一的财产。我为各顾问村提供上述法律服务时,一律不收取费用,为顾问村集体及村民代理诉讼、仲裁等案件,涉及有偿服务的,由法律服务机构与服务对象协商一致,并以合同形式另行约定。通过诉讼和非诉讼途径,为村里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法律帮助。此外,我在担任农村法律顾问过程中,若发现顾问村有违法经营和不依法管理行为的,立即予以指出并督促抓好整改。

关于治村十法第一集心得体会及收获五

一年来,我乡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全面推进法行政实施钢要》切实抓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落实,努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为实现率先突破发展和构建和谱社会提供了法治保障。现将我乡法治政府建设2020年度工作总结及2021年度工作思路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把法治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分发挥党要对一切工作的核心领导作用,及时调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多次在觉要会议、全体机关干部大会上,明确法治工作的重要性,提出相关要求,并将法治建设纳入乡镇全年工作规划。同时,按照有关要求,把法治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强化财政监管,进一步促进了全乡法治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理论学习,增强法治思维

全面提升党员干部“知法、懂法、用法”水平,将加强法治理论学习摆在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突出位置,多次在镇党委理论中心组、班子扩大会议等会议中组织学习《(中央十八届六中全会公报》、《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暫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等文件,不断增强法治思维,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紧紧围绕建设法治社会的目标任务,加强法治学习与实践,推进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正司法,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增强法治意识,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三)夯实基层基础,推进依法管理

一是优化社会管理职能。充分发挥法治在社会建设中规范、保障和促进作用。针对社会领域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重点做好社区矫正对象、刑释解教等人员的学法和依法管理方法,有效预防高危人群违法犯罪,通过创新社会管理的方法和手段,努力实现由粗放型、防范型管理向法治型、服务型管理的转变。

二是强化基层民主自治。我们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不断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激发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跃性和积极性,通过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全面落实“公号“老秘带你写材料”整理法律六进”,巩固和完善基层自治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各项功能,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是加大社会矛盾调处。进一步整合法治资源,加强各村便民服务中心、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村综治工作站等服务平台建设,努力做到社会矛盾纠纷“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真正实现便民、安民。今年1-12月份成功调解民事矛盾纠纷36起,充分发挥了调解、综治工作在稳定工作中的第道防线的作用,密切了干群关系,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四)严格依法行政,推进康洁执法

一是深入开展机关千部能力作风建设,机关管理、农村三资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二是深入开展党委(党组)规范性文件整理报送和备案工作,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的相关要求,遵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原则。三是在强化机关服务意识的同时,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积极构建惩治和预防体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着力从源头上治理腐败,努力构筑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为全乡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2021年,我乡将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进程,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干部依法行政的学习培训

把干部学法用法情况,是否具备法制观念掌握与履行职责有关的法律知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作为干部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据。我乡将进一步加强在新的执法体制下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能上开展一系列的制度建设,以制度规范行为,以考评落实制度,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培训,迅速适应在新的执法体制环境下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提高依法行政工作能力,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创新的目标实现。

(二)加强法制教育宣传,营造浓厚法制氛围

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各种渠道广泛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开展多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面向全乡认真开展法律法规咨询和解答工作,进一步提高全乡公民法律素质。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加强法制教育培训,不断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强依法行政宣传,增强全乡人民法律观念意识,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认真落实各项行政监督机制,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司法监督。积极配合县监察、审计、行政服务中心等部门专门监督,推动全乡依法行政工作。建立健全群众举报投诉制度,自觉接受新闻舆论监督,对群众检举、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及时依法作出处理。

关于治村十法第一集心得体会及收获六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20xx-20xx年法治建设暨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是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我市“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部署法治大冶建设和“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稍后,继成书记还要作重要讲话,希望大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五五”普法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突出重点,立足创新,普治并举,全面完成了普法工作任务,推进了大冶依法治市进程。今年5月,我市(在第七次全国法制宣传工作会议上受到表彰)荣获“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县(市)”荣誉称号。我市“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绩,概括起来,主要体现“三个明显”:

第一、普法工作体系明显完善。一是健全了普法工作机构。我市及时成立了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明确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对“五五”普法规划各项工作进行了分解。同时,各级、各部门单位也相应建立了普法领导小组,从而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协指导、主管部门规划协调、职能部门组织实施、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二是制定了普法工作规划。结合本市实际,规划明确了我市“五五”普法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对象和要求、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组织领导及保障措施等。三是制订完善了普法工作制度。先后制订了《大冶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等,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培训和党委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建立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完善普法信息联络制度,法制副校长制度,为普法工作正常运行提供了制度保障。

第二、普治工作力度明显加大。一是深入开展“法律六进”宣传教育活动。我们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突出普法重点,深入开展了法律进机关、进单位、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法律六进”活动,收到了明显的社会效果。二是积极开展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建设和创建法治县(市、区)的总体部署,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舆论宣传和法制教育,完善了律师参与信访和陪同领导接访制度,帮助依法处理信访法律事务;聘请法律顾问团为市政府重大决策和依法行政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等,努力推进政府依法行政。三是全面开展基层和专项依法治理工作。开展了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实践试点工作,同时加快推进“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和“依法办事示范窗口”等创建活动。组织开展了打击地下“六合彩”、“禁毒人民战争”、“亮剑行动”和“三调联动”矛盾纠纷大排查等专项行动,共取缔黑网吧84家,没收盗版淫秽光碟1万余张,共查处各类矿产资源违法案件124起,关停矿山企业64家。四是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每年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普法宣传月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通过电视、报纸开辟专栏、上街宣传、出动宣传车、悬挂宣传横幅、法制文艺演出等方式,广泛宣传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第三,普法工作成效明显提高。一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取得新进展。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与加强干部考核工作结合起来,扎实开展领导干部学法培训教育工作。 “五五”普法开展以来,共举办领导干部法制讲座10余场次,共有200余名干部通过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走上了领导岗位。组织了全市1200余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法律知识轮训。二是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得到新突破。坚持以学校为主阵地,结合青少年的心理特点,运用法制演出、模拟法庭、法制宣传漫画图片等各种青少年容易接受的方法和手段,激发广大青少年学生学法守法的热情和自觉性。共举办各类法制报告会、法制讲座500余场次;制作《未成年人保护法》动漫宣传展版,在全市学校巡展30多场次。三是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取得新成效。积极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以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经营为目标,采取各种形式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帮助企业运用法律规避风险,提高企业干部职工法治理念,促进和谐劳动关系,保障社会经济稳定有序发展。四是农民普法教育得到了新转变。积极开展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工作,不断增强农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推进农村村民自治、依法治村工作的顺利进行。共开展“法律下乡”和“法律进社区”活动350余次,发放资料15万余份,接受群众咨询8000余人次,共举办乡(镇)、村(社区)干部培训班200余期,参训人员2万余人次。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一些公务人员特别是少数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还不够高、法治观念还不够强,仍然存在个别部门和少数执法人员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问题;市民不文明行为时有发生,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文明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普法工作发展不平衡,少数部门工作基础不够扎实,工作措施落实不力等等。对此,各级各部门要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大冶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法治大冶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始终把普法工作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构建“和谐大冶”、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工作来抓,努力开创我市普法工作的新局面。下面就“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我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推进法治大冶建设和“六五”普法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六五”普法规划的实施,正处在我市推进“”规划的关键时期。我们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市的决策部署上来,从保障和推动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的高度,切实增强做好新时期普法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推动我市普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加强普法工作,是提高执政能力的客观要求。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法制意识的增强,对党的执政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只有深入开展普法工作,增强法律素质,才能提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处理问题的能力。

(二)加强普法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当前,我市既处在转型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又处在社会矛盾的凸显期。这就要求我们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推动法治实践,教育和引导广大公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自觉履行义务,依法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加强普法工作,是实施“”规划的重要保障。“”期间,我市要实现全省城乡统筹发展排头兵、全国县域经济“百强”县市、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要靠法制来保障。只有加强普法工作,才能在全社会牢固树立法治理念,推动县域经济超常发展;才能提高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监管市场的能力,推进市场经济快速健康有序发展。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扎实推进法治大冶建设和“六五”普法工作

围绕“”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全市“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必须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突出政治方向上的坚定性、关注民生的根本性和维护稳定的目的性,全面推进“六五”的普法工作任务。

(一)突出重点法律的学习宣传。一是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入学习、宣传、遵守《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坚持依法行政、执政为民,善于运用法律解决现实生活中的矛盾和问题,教育广大人民群众懂得依法按程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二是学习宣传经济发展相关法律法规。要深入学习宣传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法律,尤其是财政、税收、金融、投资、招商引资、环境保护、科技等相关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法律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推动县域经济发展。三是紧贴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把普法教育融入执法、司法、法律服务、社会矛盾化解全过程,使普法教育的过程变成做群众工作的过程,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推进依法治理和法治大冶创建活动。一是深化地方治理。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加强“阳光政务”建设,继续深入推进法治大冶创建活动,自觉坚持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促进市、乡镇两级政府依法行政,执政为民,不断提高我市法治化管理水平。二是突出行业治理。各执法单位要健全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完善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围绕社会热点难点和社会管理薄弱环节,大力开展安全生产、食品卫生、道路交通安全、土地资源管理等专项依法治理活动,确保人民利益不受损害。三是推进基层治理。大力推进农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基层依法治理,全面开展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诚信守法企业、依法治校示范单位等基层法治创建活动,推动基层治理不断向纵深发展。

(三)抓好重点对象的普法教育。一是以提高依法决策和依法管理能力为重点,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健全完善并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法制讲座、领导干部讲法等制度,将法制教育纳入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规划。二是以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履职能力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公务员学法用法,及时组织开展通用法律知识、新颁布法律法规和与履行职务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学习,保证公务员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三是以强化公民意识教育和行为养成教育为重点,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普法教育,确保学校法制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广泛开展适合青少年特点的法制宣教实践活动,不断改进和创新法制教育形式,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四是以增强诚信守法意识和市场规则意识为重点,进一步加强企业管理人员普法教育,进一步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五是要以培育民主法治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农民普法教育,加强农村“两委”干部和农民工的普法教育,提高农村干部群众的法治观念。

(四)积极推进普法教育工作创新。一是以网络普法为载体。充分利用《今日大冶》、大冶政府网、大冶电视台等传媒,进行以案说法,互动答疑,多媒传播,在线普法,不断扩大普法宣传面。二是以文艺普法为载体,鼓励、支持和引导法制文艺创作,举办法制文艺晚会等活动,在全市形成知荣辱、守法纪、促和谐的新风尚。三是以庭审普法为载体。组织群众旁听法庭审理所涉及老人赡养、人身损害赔偿、劳资劳务纠纷、土地山林权属纠纷等案件审判过程,使群众从中受到法制教育。四是以主题普法为载体,充分运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时机,开展大型的社会普法宣传活动,不断扩大普法教育影响力和渗透力。

三、强化领导,形成合力,确保我市法治建设和“六五”普法工作有序推进

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是中央和省市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我市全面实现经济跨越式发展的重要保障。各级、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确保“六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高度重视“六五”普法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把普法教育纳入目标管理,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一同部署,健全完善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构,完善会议、督导等各项工作制度,认真抓好“六五”规划的组织实施。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在抓好本部门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工作的同时,积极面向社会开展本部门专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要把普法教育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统筹安排相关经费,保证普法教育工作正常开展。

(二)高位启动实施。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本单位的“六五”普法实施意见,并报市普法办备案。这次会议后,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组织开好本单位“六五”普法工作会议,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安排部署下步工作,为“六五”普法规划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加强队伍建设。要把政治过硬、精通法律、熟悉业务的同志充实到队伍中来,增强工作能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专兼职普法教育队伍。要进一步充实普法教育讲师团、普法教育志愿者、法治文艺工作者等社会普法教育工作队伍,注重发挥法律工作者在执法办案中的宣教作用。要进一步加强普法办建设,乡镇普法办工作人员应不少于3人,各部门(单位)普法办按工作需要至少配备1名普法专干。

同志们,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是一项利国利民的社会系统工程。全市20xx—20xx年法治建设暨“六五”普法工作已经正式启动,我们要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发展大局,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全面完成“六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推进“法治大冶”建设,为我市争创全国“百强”县市和全国文明城市、争当全省城乡统筹发展排头兵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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