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统一战线个人工作心得体会和方法 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培训心得体会(八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1-05 07:10:38 页码:13
统一战线个人工作心得体会和方法 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培训心得体会(八篇)
2023-01-05 07:10:38    小编:ZTFB

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有关统一战线个人工作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论述,坚持和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领导,坚持推动构建大统战工作格局,着力提高我校统一战线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师生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把学校建设成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作出贡献。

1.坚持目标导向、科学统筹推进。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与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与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统战工作会议精神相结合,与学校“十四五”规划谋篇布局相结合,统筹抓好党员干部、教职员工、学生的学习教育工作,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学习宣传,确保《条例》精神学深学透、入脑入心。

2.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针对薄弱环节,着力研究解决统战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要把贯彻落实《条例》的过程转化为夯实基层基础、加强自身建设的过程,找准服务学校事业和区域经济发展的切入点、结合点、着力点,进一步彰显统一战线的重要法宝作用。

3.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积极发挥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各单位领导班子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党员领导干部先学一步、学深一步,逐句逐条深学细研,领会丰富内涵,掌握核心要义。

学习宣传《条例》面向广大师生,针对统战干部、民主党派成员、党外知识分子、广大教职工及学生分类开展专题培训、学习研讨、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等。今年的学习主要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以《条例》的学习宣传为重点,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全覆盖的学习宣传活动,营造良好氛围(时间:三月中旬——四月底)。

第二阶段:将学习贯彻《条例》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与庆祝建党100周年活动相结合,紧紧围绕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主题,精心组织统一战线相关庆祝纪念活动(时间:五月初——六月底)。

第三阶段:将学习贯彻《条例》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相结合,进一步深化对统一战线重要法宝作用的认识(时间:七月初——十九届六中全会前)。

第四阶段:将学习贯彻《条例》与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相结合,形成长效机制,确保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时间:十九届六中全会——十二月底)。

(一)开展学习培训,深刻领会《条例》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

要把学习《条例》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结合起来,与党史学习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与落实党中央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积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跟进学习,做到学深悟透,准确领会其精神实质。

党委统战部要把学习宣传《条例》作为当前的重要政治任务,担负起推动、协调、落实的责任,发挥牵头协调作用,认真对照《条例》各项规定,逐项抓好落实。组织召开学习《条例》精神动员会,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分层次、分批次举办统战干部培训班、党外人士培训班,组织开展主题征文、知识竞赛等活动。积极组建“《条例》学习教育宣讲团”,深入院(部)、深入师生开展面对面宣讲,让广大师生听得懂、可领会、可掌握。积极邀请专家、学者到校作宣讲报告,引导我校统战干部准确把握《条例》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

党委组织部要牵头组织开展好全校中层领导干部、科级干部、全体党员的学习教育培训活动,要有计划、分层次地把《条例》列入中层干部培训、党支部书记培训、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培训内容。党委宣传部要把《条例》纳入党委(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第一议题”学习研讨,同时将《条例》学习纳入学校宣传工作计划,组织广大教职工跟进学习,做到学深悟透。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要将学习《条例》情况纳入校内巡察内容,确保《条例》精神落地生效。党委学工部要把《条例》内容纳入辅导员专题培训课程,通过主题党日活动、班会、“课前十分钟”、知识竞赛等活动,做到学有所获、学以致用。校团委要把《条例》内容纳入团校培训课程,通过“青马班”、团学干部培训班的示范引领作用,厚植广大青年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怀。马克思主义学院要积极推动学习《条例》精神进课堂、进头脑,积极探索将《条例》精神有效融入思想政治理论课,充分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主渠道作用。

各单位要通过专题学习、座谈、党课等形式学习宣传《条例》精神,特别要立足本单位实际,着眼站位新阶段、着眼新发展,积极探索符合统战工作实际和规律的新思路新办法,推进统战工作思路理念、方式方法和体制机制的创新。

(二)加强舆论引导,营造学习宣传《条例》精神的浓厚氛围

党委统战部要创新宣传形式,运用各类宣传载体特别是新媒体平台开展《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解读工作,综合运用图解图说、网络视频等接地气、通俗化的方式,多形式、多渠道扩大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党委宣传部要依托学校官方微信、微博以及融媒体中心等传播载体,充分运用校园网主页、校园广播、宣传栏、电子屏等平台,全方位、立体化宣传《条例》精神。相关职能部门和各党总支要充分利用各种新媒体平台大力宣传《条例》的主要内容,在党总支委员会、支部大会、教职工大会等会议开展学习研讨,同时要在部门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开辟专栏专版宣传《条例》精神,综合运用动漫动画、视频等形式,推动宣传落地落实。

(三)加强思想引领,用好建党100周年的重大契机

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全党、全国人民的一件大事。要紧扣主题抓引领。紧紧围绕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主题,结合上级部门要求和学校实际,精心组织统一战线相关庆祝纪念活动,大力营造坚定不移跟党走、同心共进谋出彩的浓厚氛围。要创新载体抓引领。综合运用线上线下各类平台,采取多种形式在统一战线开展中共党史、统一战线史、多党合作史学习活动,广泛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丰功伟绩、多党合作成果。组织开展“学五史、守初心、迎百年”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党外人士前往红色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引导广大统战成员继承和弘扬风雨同舟、肝胆相照的好传统。

(四)凝聚智慧力量,把《条例》精神落实到学校改革发展各项事业中

全校中心工作指向哪里,统一战线就聚焦到哪里。领导干部要立足本职岗位,深入思考学校面临的新形势、新机遇、新任务,深入思考学校的发展优势、发展软肋以及发展方位、发展策略,将学习贯彻《条例》与学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结合起来,与学校“十四五”规划、本科合格评估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学校发展的自觉行动,共同解决好事关新时代学校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党外知识分子作用独特,要把他们紧密团结起来,充分发挥“联系广泛、人才荟萃、智力密集”的优势,在研究涉及学校民主管理、学科建设、教学改革和科技创新等重大工作时,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同时支持他们针对学校事业发展及地方区域经济发展等重大问题,选准发力点、创新点,小切口选题、深层次调研、多角度论证,集众智、聚合力、贡献力量。

1.明确责任落实。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学习《条例》精神。各基层党组织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担负起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职责,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把《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2.注重学习实效。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具体计划,从严做好“规定动作”,创新开展“自选动作”,增强学习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把学习《条例》与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同学校“十四五”规划和落实首次党代会确立的各项目标任务结合起来,同各单位的中心工作结合起来,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动力和发展成就。

3.加强工作督导。学校将采取巡听旁听、调研访谈等方式对各基层党组织学习贯彻情况进行监督指导,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意见建议。将适时检查各单位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情况,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对学习宣传不及时、不深入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有关统一战线个人工作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甲方(托运人):

乙方(承运人):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订立货物运输合同,条款如下:

一、合同期为一年,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为止。

二、上述合同期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汽车公路运输,具体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值、运费、到货地点、收货人、运输期限等事项,由甲、乙双方另签运单确定,所签运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义务: 1. 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的原则进行包装,甲方货物包装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绝起运。 2. 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运费。

四、乙方的义务: 1. 按照运单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2. 承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如出现此类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

五。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1. 运费按乙方实际承运货物的里程及重量计算,具体标准按照运单约定执行。 2. 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应向其索要收货凭证,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持收货凭证与甲方结算。 3. 甲方对乙方所提交的收货凭证进行审核,在确认该凭证真实有效且货物按期运达无缺失损坏问题后10日内付清当次运费。

六、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均系供应客户的重大生产资料,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确保货物按期运达。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逾期运达的,如客户追究甲方责任,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

七、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应按照以下标准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1. 货物灭失或无法正常使用的,按运单记载货物价格全额赔偿,如运单未记载价格的,按甲方同类产品出厂价格赔偿。 2. 货物修理后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户无异议的,赔偿修理费(包括换件费用、人工费及修理人员的往返差旅费等)。

八、出现合同第七条情况导致货物逾期运达的,乙方除按该条规定承担责任外,还应当同时执行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规定办理,发生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附:运单编号:

签发时间: 年 月 日

装运时间: 年 月 日

签发地点: 省 市 区 路 号

装运地点: 省 市 区 路 号

发货人:

承运人: 托运人签章 承运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要求运达的时间: 年 月 日 时前

要求运达的地点:

收货人:

货物名称:

规格

型号:

重量: 体积(长×宽×高):

包装形式:

件数:

出厂价格:

承运车辆车牌号:

运费:

有关统一战线个人工作心得体会和方法三

托运方:

承运方:

托运方详细地址:

收货方详细地址: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

货物编号 品名 规格单位 单价 数量 金额(元)

第二条包装要求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货物起运地点:

货物到达地点:

第四条货物承运日期:

货物运到期限:

第五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第六条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

第七条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

第八条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第九条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二、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承运方的权利: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压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托运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三、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2.收货人的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其价值的%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方应偿付承运方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二、承运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托运方违约金元。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他承运方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①不可抗力;

②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③货物的合理损耗;

④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送等单位各留一份。托运方:承运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有关统一战线个人工作心得体会和方法四

统战工作坚持以经济社会发展为中心,高举团结、发展、奋进的旗帜,扎实做好各项基础工作,推动我乡统战工作上台阶,团结和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为推进我乡实现跨越发展目标而奠定环境基础。

重抓招商引资工作。20xx年是我乡招商引资工作继续推进的一年,我乡统战部门应在招商引资这个大战略中找准自己的位置,主动介入,积极跟进,从侧面推波助澜,积极拓宽国内外统战渠道,引导和发动更多有识之士投资。主要做到:

提高服务质量,重抓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在保持和发展现有非公经济的基础上,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参与我乡经济建设。定期召开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座谈会。协助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加强对项目发展的跟踪服务。

重抓石关商会工作。充分发挥石关商会桥梁纽带作用,吸引更多新的非公有制企业加入商会,发展和壮大商会力量,进一步规范商会工作制度。根据企业各自发展特点发挥其在商会中的作用,更好发挥商会中介组织的职能,拓展信息网络,扩大营销网点,提高我乡各种农经产品的经济效益,不断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让更多客商投资。

重抓治理乱滥建工作。认真执行土地、建设法律法规和党的宗教政策,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维护社会安定稳定,促进我乡精神文明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在治理取得成效的基础上,巩固整顿成果。建章立制,加强对各宗教活动场所及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的监控和管理,防止乱滥建现象出现反弹,健全和落实责任制,强化责任意识,从乡、村、组三个层面把好关口,形成联动的宗教管理网络。正面宣传,定期跟踪,对已登记的宗教寺庙加强指导,防止滑坡。

加大党的少数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的宣传力度,支持和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经济,增加收入。

建立、健全党委同党外人士的座谈会、情况通报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同党外代表人士的联系挂钩制度。建立党外后备干部名单,积极做好党外干部工作情况的调查了解,定期组织党外干部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等重要文件以及党的发展史等理论;在平时的工作中给他们压担子,让他们在工作中学习、磨练、总结提高,在干部的选拔任用方面给予倾斜,大力推荐有能力的年轻干部尽早走上领导岗位,让他们在工作中充分发挥各自才能,为国家的发展、富强贡献自己的力量。

一要加大宣传力度,落实工作责任,积极开展调研,多方搜集社情民意,努力提高全乡干群的统战意识。二要积极做好统战信息的整理报送工作,宣传和推介石关的统战工作经验和统战工作成绩。三要努力收集资料,删选有价值的统战信息,为上级统战、部门和乡党委做好参谋。四要做好统战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对全乡的统战工作动态做到了然于胸。

一是继续探索如何更好发挥村级统战宗教信息员作用这一课题。进一步做好村级信息的培训工作,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二是积极组织统一战线中的新成员、党外代表人士及党外年轻干部参加学习培训,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三是积极组织乡统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增强做好统战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有关统一战线个人工作心得体会和方法五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员工的仪容仪表,培养严谨、高效的工作作风,做好公司规范化管理,更好的展现公司的形象,现决定对员工着装、仪容仪表做如下规定。

二、着装规定

2.1、非生产类员工

2.1.1员工上班着装应简洁大方,不得穿着奇装异服。

2.1.2男员工上班应穿着有领有袖的上装;下身穿着长裤,严禁穿短裤上班。

2.1.3女员工上班应穿着有袖上装,过膝下装,夏季可穿着短裙、短裤,但裙边(裤边)距膝盖以上不得多于10cm;严禁穿紧身、暴露的服装。

2.1.4员工上班不得穿拖鞋或无后跟性质的凉鞋。

2.1.5如遇公司组织统一活动、出席重要会议、会见重要客户及其它需要体现公司形象的活动时,应按正装要求着装。

2.1.6员工应注意个人卫生,男员工应留短发,并注意卫生清洁,不得佩戴过分夸张的饰物。女员工可化淡妆,不得染彩发,发型要整齐精干,不得佩戴过多、过分夸张或易脱落的饰品,不得涂抹造型夸张或颜色鲜艳的指甲。

2.2、生产类员工

2.2.1工作服的定制和发放

2.2.1.1人事行政部根据公司在职人员数量,制定服装购置计划,报请总经理审批后统一定制。

2.2.1.2车间管理人员和工人服装发放标准:每人每年两套,特殊岗位根据实际情况发三套。

2.2.2工作服的使用及发放

2.2.2.1办理正式入职手续的员工,可在入职3-7天日内领取工作服及工作牌。

2.2.2.2如因个人原因,造成工作服或工作牌丢失、失窃或未到期破损,须按要求提前换发,并由本人补缴相应的费用(批发价)。

2.2.2.3员工离职时,员工须将工作牌和工作服一起交还,同时对所领用的工作服按以下相关规定收取一定费用(从离职当月工资内扣除):

(1)未满半年离职者,收取工作服成本的100%费用;

(2)半年以上一年以下离职者,收取工作服成本的50%费用;

(3)一年以上工作服费用由公司承担;

2.3、工作时间着装及仪表要求

2.3.1所有员工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着装,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2.3.2工作时间须注意仪容仪表,穿着整洁、得体、大方。

2.3.3工作装应经常换洗,不得出现掉扣、错扣、脱线现象。

2.3.4员工应注意个人卫生,男员工应留短发,并注意卫生清洁,不得佩戴过分夸张的饰物。女员工可化淡妆,不得染彩发,发型要整齐精干,不得佩戴过多、过分夸张或易脱落的饰品,不得涂抹造型夸张或颜色鲜艳的指甲。

三、适用范围

3.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2本制度的解释权归行政部所有,本制度自20xx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

行政部

20xx年9月13日

有关统一战线个人工作心得体会和方法六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厅字【2016】27号)、陕西省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统一战线工作的实施意见》(陕办发【2016】59号)等文件精神及中省统战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学校统战工作,明确统战工作责任,构建“大统战”工作格局,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统战工作是学校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从巩固党的阶级基础和执政基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发展壮大爱国统一战线、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和推动教育改革发展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学校统战工作的重要性。坚持大团结大联合主题,坚持正确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关系的方针,以强化党外知识分子思想政治引导为主线,以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为重点,做好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及归国留学人员工作,促进各民族师生交往交流交融,抵御利用宗教对学校进行渗透和防范校园传教,引导学校港澳台侨学生增进国家认同和中华民族意识。

第三条 加强党对学校统战工作的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牵头协调、各有关部门及二级单位党组织共同参与的齐抓共管的“大统战”工作格局,形成工作合力。

第四条 建立健全统战工作报告制度。学校党委把统战工作作为党建工作一项重要内容向上级报告。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把统战工作作为抓党建工作一项重要内容向党委作年度考核述职评议报告。校院两级领导班子成员把统战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的一项重要报告内容。

第二章  工作责任与内容

第五条 学校党委对全校统战工作负主体责任。主要责任是:

(一)认真贯彻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落实“四个纳入”,将统一战线工作纳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纳入宣传工作计划,纳入党校、干部培训和教师培训教学内容,定期研究统一战线工作。

(二)把培养选拔党外后备干部纳入学校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按要求配备党外干部,加大培养力度,为统一战线各领域输送优秀人才。

(三)认真贯彻中央民族宗教工作政策,关心少数民族师生工作和学习,抵御利用宗教对学校渗透和防范校园传教。

(四)积极支持海外留学,充分发挥归国留学人员的作用。

(五)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部门和统战干部队伍建设要求,加大对统战工作支持保障力度。

校党委书记切实履行统战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四个亲自”,亲自研究部署重要工作,亲自推动解决重要问题,亲自参加重要活动,亲自联系重要党外人士。校党委分管统战工作的领导承担主要领导责任,抓好统筹协调。校领导班子成员要重视和关心支持统战工作,落实“三个带头”,带头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带头参加统一战线重要活动,带头广交深交党外朋友。

第六条 学校党委统战部是负责全校统战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党委指示、决定,向校党委全面反映学校统一战线情况,提出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制定学校统一战线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

(二)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牵头协调无党派人士工作,贯彻落实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作方针政策,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通报情况和反映意见建议。

(三)加强与党外代表人士的联系和沟通,及时向他们传达有关重要文件、通报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大举措。经常听取和及时反映党外代表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他们在治学、治教和治校中的重要作用。

(四)负责党外代表人士在各级人大、政协、参事安排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实职安排推荐、党外干部选拔培养举荐及党外后备干部考察培养选拔工作。组织和支持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政府参事参加活动,充分发挥作用。

(五)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情况,加强引导,协调关系,反映意见,提出政策建议。加强与归国留学人员的联系,注意研究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建议,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六)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处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师生工作,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和举荐工作。协助做好抵御和防范宗教渗透和反邪教工作。

(七)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在校工作学习的港澳台侨教师和学生工作,有针对性地加强中华文化、中国国情等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

(八)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统战理论与政策研究工作,积极开展统战宣传和信息工作,建设统战信息宣传平台。

(九)协助省级党派组织做好相关工作,加强联系沟通。

(十)协调做好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承担学校党委和上级统战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成立西安财经大学统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党委副书记担任,成员由党办、组织、宣传、统战、学工、教学、科研、人事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二级单位党组织书记组成。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全面加强对学校统战工作的领导;

(二)对学校统一战线工作重大问题进行调研,研究分析学校统战工作新情况、新问题;

(三)指导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积极开展统一战线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四)督促检查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关于统一战线的重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

(五)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的“大统战”格局,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统战工作。

第八条 统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是:

党委办公室(稳定办):综合联络协调,抵御和防范宗教渗透

党委组织部:将统战工作纳入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考核评议,纳入干部队伍总体规划及领导干部年度目标考核,纳入党校培训教育

党委宣传部:将统战工作纳入宣传工作计划

党委统战部:统战工作统筹规划,牵头抓总

学生工作部:建立健全少数民族学生信息库,加强学生民族宗教教育,抵御和防范宗教渗透

保卫工作部:抵御和防范宗教渗透

教务处:将统战工作纳入马克思主义等课程教学内容,做好统战成员参加参政议政服务社会活动工作量计算

科研处:将统战成员参政议政成果纳入综合评价体系,纳入哲学社会科学评奖项目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将统战工作纳入教师培训,协助做好归国留学教师、无党派知识分子教育引导

国际合作交流处:协助做好归国留学人员教育引导,做好外籍教师、留学生教育管理 ,抵御和防范宗教渗透  

第九条 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统战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为本单位统战工作第一责任人,明确一名领导班子成员负责统战工作,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设统战委员,认真贯彻落实统战工作各项方针政策,建立健全本单位党外人士及归国留学人员信息库。

(二)定期向本单位党外代表人士通报情况,邀请参加重要会议,听取并征求他们对学校及本单位工作重大决策、决定的意见和建议,主动向学校党委推荐党外后备人才。

(三)建立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与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制度,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带头与党外知识分子交朋友,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帮助解决具体问题。

(四)积极支持本单位党外代表人士参加统一战线考察调研、建言献策、社会服务等活动。积极支持本单位民主党派、统战团体发展考察新成员。

(五)认真贯彻中央民族宗教工作政策,关心本单位少数民族师生工作和学习,营造有利于民族团结的氛围,抵御利用宗教对学校渗透和防范校园传教。

(六)做好海外留学人员和归国留学人员联系、管理和服务工作。掌握本单位归侨、侨眷基本信息。

第十条  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统战委员的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有关要求,负责本单位统战工作日常事务。

(二)建立健全本单位统战对象信息库。

(三)向本单位党组织汇报学校统战工作有关任务部署与工作要求,向本单位党员宣传党的统战工作理论、方针和政策,不断增强党员统战意识。

(四)加强与本单位统战对象的联系,听取并征求他们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做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报工作。

(五)负责本单位统战信息收集、整理、反馈和宣传报道工作。

(六)按照学校党委要求,做好统一战线其他工作。

第三章  统战工作考核评选及奖惩

第十一条  建立健全基层统战工作指标体系,开展工作检查考核及评优表彰,推动责任落实,形成长效机制。

(一)统战工作先进集体评选范围是:

校统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统战工作先进集体评优条件是:

1.重视统战工作,把统战工作作为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不断加强对统战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委高教工委及学校党委统战工作决策部署;落实“四纳入”,“三带头”,定期研究落实本单位统战工作。

2.建立健全本单位党外知识分子及归国留学人员信息库;注重党外知识分子及归国留学人员教育引导;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积极与党外代表人士交友联谊;注重听取党外代表人士意见,邀请党外代表人士参加本单位重要活动,发挥党外代表人士民主监督、建言献策积极作用。

3.支持各民主党派、统战团体开展活动,为其开展活动创造条件;支持党外人士参加学习培训和组织活动并提供便利。

4.建立健全本单位少数民族师生信息库,加强民族宗教教育;抵御和防范校园传教渗透。

(二)统战工作先进个人评选范围是:

校统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工作人员及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统战委员

统战工作先进个人评优条件是:

1.带头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带头参加学校统战部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带头与党外人士联谊交友。

2.认真做好党外人士及归国留学人员联系、资料收集上报及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工作。

3.积极支持民主党派组织(统战团体)开展活动,围绕学校中心任务创造性开展工作,取得突出成绩。

第十二条  学校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统战工作责任,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依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规定,视情节轻重,严肃问责。

有关统一战线个人工作心得体会和方法七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厅字【2016】27号)、陕西省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统一战线工作的实施意见》(陕办发【2016】59号)等文件精神及中省统战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学校统战工作,明确统战工作责任,构建“大统战”工作格局,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统战工作是学校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从巩固党的阶级基础和执政基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发展壮大爱国统一战线、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和推动教育改革发展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学校统战工作的重要性。坚持大团结大联合主题,坚持正确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关系的方针,以强化党外知识分子思想政治引导为主线,以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为重点,做好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及归国留学人员工作,促进各民族师生交往交流交融,抵御利用宗教对学校进行渗透和防范校园传教,引导学校港澳台侨学生增进国家认同和中华民族意识。

第三条 加强党对学校统战工作的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牵头协调、各有关部门及二级单位党组织共同参与的齐抓共管的“大统战”工作格局,形成工作合力。

第四条 建立健全统战工作报告制度。学校党委把统战工作作为党建工作一项重要内容向上级报告。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把统战工作作为抓党建工作一项重要内容向党委作年度考核述职评议报告。校院两级领导班子成员把统战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的一项重要报告内容。

第二章  工作责任与内容

第五条 学校党委对全校统战工作负主体责任。主要责任是:

(一)认真贯彻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落实“四个纳入”,将统一战线工作纳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纳入宣传工作计划,纳入党校、干部培训和教师培训教学内容,定期研究统一战线工作。

(二)把培养选拔党外后备干部纳入学校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按要求配备党外干部,加大培养力度,为统一战线各领域输送优秀人才。

(三)认真贯彻中央民族宗教工作政策,关心少数民族师生工作和学习,抵御利用宗教对学校渗透和防范校园传教。

(四)积极支持海外留学,充分发挥归国留学人员的作用。

(五)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部门和统战干部队伍建设要求,加大对统战工作支持保障力度。

校党委书记切实履行统战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四个亲自”,亲自研究部署重要工作,亲自推动解决重要问题,亲自参加重要活动,亲自联系重要党外人士。校党委分管统战工作的领导承担主要领导责任,抓好统筹协调。校领导班子成员要重视和关心支持统战工作,落实“三个带头”,带头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带头参加统一战线重要活动,带头广交深交党外朋友。

第六条 学校党委统战部是负责全校统战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党委指示、决定,向校党委全面反映学校统一战线情况,提出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制定学校统一战线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

(二)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牵头协调无党派人士工作,贯彻落实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作方针政策,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通报情况和反映意见建议。

(三)加强与党外代表人士的联系和沟通,及时向他们传达有关重要文件、通报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大举措。经常听取和及时反映党外代表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他们在治学、治教和治校中的重要作用。

(四)负责党外代表人士在各级人大、政协、参事安排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实职安排推荐、党外干部选拔培养举荐及党外后备干部考察培养选拔工作。组织和支持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政府参事参加活动,充分发挥作用。

(五)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情况,加强引导,协调关系,反映意见,提出政策建议。加强与归国留学人员的联系,注意研究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建议,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六)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处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师生工作,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和举荐工作。协助做好抵御和防范宗教渗透和反邪教工作。

(七)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在校工作学习的港澳台侨教师和学生工作,有针对性地加强中华文化、中国国情等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

(八)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统战理论与政策研究工作,积极开展统战宣传和信息工作,建设统战信息宣传平台。

(九)协助省级党派组织做好相关工作,加强联系沟通。

(十)协调做好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承担学校党委和上级统战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成立西安财经大学统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党委副书记担任,成员由党办、组织、宣传、统战、学工、教学、科研、人事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二级单位党组织书记组成。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全面加强对学校统战工作的领导;

(二)对学校统一战线工作重大问题进行调研,研究分析学校统战工作新情况、新问题;

(三)指导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积极开展统一战线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四)督促检查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关于统一战线的重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

(五)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的“大统战”格局,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统战工作。

第八条 统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是:

党委办公室(稳定办):综合联络协调,抵御和防范宗教渗透

党委组织部:将统战工作纳入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考核评议,纳入干部队伍总体规划及领导干部年度目标考核,纳入党校培训教育

党委宣传部:将统战工作纳入宣传工作计划

党委统战部:统战工作统筹规划,牵头抓总

学生工作部:建立健全少数民族学生信息库,加强学生民族宗教教育,抵御和防范宗教渗透

保卫工作部:抵御和防范宗教渗透

教务处:将统战工作纳入马克思主义等课程教学内容,做好统战成员参加参政议政服务社会活动工作量计算

科研处:将统战成员参政议政成果纳入综合评价体系,纳入哲学社会科学评奖项目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将统战工作纳入教师培训,协助做好归国留学教师、无党派知识分子教育引导

国际合作交流处:协助做好归国留学人员教育引导,做好外籍教师、留学生教育管理 ,抵御和防范宗教渗透  

第九条 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统战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为本单位统战工作第一责任人,明确一名领导班子成员负责统战工作,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设统战委员,认真贯彻落实统战工作各项方针政策,建立健全本单位党外人士及归国留学人员信息库。

(二)定期向本单位党外代表人士通报情况,邀请参加重要会议,听取并征求他们对学校及本单位工作重大决策、决定的意见和建议,主动向学校党委推荐党外后备人才。

(三)建立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与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制度,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带头与党外知识分子交朋友,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帮助解决具体问题。

(四)积极支持本单位党外代表人士参加统一战线考察调研、建言献策、社会服务等活动。积极支持本单位民主党派、统战团体发展考察新成员。

(五)认真贯彻中央民族宗教工作政策,关心本单位少数民族师生工作和学习,营造有利于民族团结的氛围,抵御利用宗教对学校渗透和防范校园传教。

(六)做好海外留学人员和归国留学人员联系、管理和服务工作。掌握本单位归侨、侨眷基本信息。

第十条  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统战委员的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有关要求,负责本单位统战工作日常事务。

(二)建立健全本单位统战对象信息库。

(三)向本单位党组织汇报学校统战工作有关任务部署与工作要求,向本单位党员宣传党的统战工作理论、方针和政策,不断增强党员统战意识。

(四)加强与本单位统战对象的联系,听取并征求他们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做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报工作。

(五)负责本单位统战信息收集、整理、反馈和宣传报道工作。

(六)按照学校党委要求,做好统一战线其他工作。

第三章  统战工作考核评选及奖惩

第十一条  建立健全基层统战工作指标体系,开展工作检查考核及评优表彰,推动责任落实,形成长效机制。

(一)统战工作先进集体评选范围是:

校统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统战工作先进集体评优条件是:

1.重视统战工作,把统战工作作为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不断加强对统战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委高教工委及学校党委统战工作决策部署;落实“四纳入”,“三带头”,定期研究落实本单位统战工作。

2.建立健全本单位党外知识分子及归国留学人员信息库;注重党外知识分子及归国留学人员教育引导;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积极与党外代表人士交友联谊;注重听取党外代表人士意见,邀请党外代表人士参加本单位重要活动,发挥党外代表人士民主监督、建言献策积极作用。

3.支持各民主党派、统战团体开展活动,为其开展活动创造条件;支持党外人士参加学习培训和组织活动并提供便利。

4.建立健全本单位少数民族师生信息库,加强民族宗教教育;抵御和防范校园传教渗透。

(二)统战工作先进个人评选范围是:

校统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工作人员及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统战委员

统战工作先进个人评优条件是:

1.带头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带头参加学校统战部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带头与党外人士联谊交友。

2.认真做好党外人士及归国留学人员联系、资料收集上报及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工作。

3.积极支持民主党派组织(统战团体)开展活动,围绕学校中心任务创造性开展工作,取得突出成绩。

第十二条  学校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统战工作责任,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依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规定,视情节轻重,严肃问责。

有关统一战线个人工作心得体会和方法八

根据市委《“解放思想再深入、全面振兴新突破”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安排,围绕市委“1+10”实施方案提出的38项重点工作任务和“十大行动计划”,结合加强统战基础工作,服从服务县委中心工作大局,进一步适应新时代统战工作面临的重要任务,对近年来县委统一战线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2000年召开的第19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制定下发的《关于加强统一战线工作的决定》第一次明确规定“省及省以下各级统战部长,由于工作需要而又有条件的,要由党委常委兼任”。2006年第20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后颁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巩固和壮大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意见》重申,要“按照中央的要求配好省及省以下党委统战部长”。2015年5月18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第九条又明确指出:“省级党委统战部部长一般由同级党委常委担任,市、县两级党委统战部部长由同级党委常委担任或者兼任。民族、宗教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具备条件的,可以担任同级党委统战部副部长。”根据这一精神,在2016年县委换届选举中,我县也实现了统战部长由同级党委常委担任,既顺应了新时代统战工作重要地位和作用以及加强统战工作的实际需要,也为党委和统战部更有效地研究、协调、处理涉及统一战线的重大问题提供了保证。

(一)党委、政府对统战工作的重视、支持力度明显加大。一是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作为全县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责任人,对统战工作的重视程度普遍提高,常委会研究统战工作的次数明显增多;二是把统战工作纳入县乡两级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一个依据;三是县委理论中心组、县委党校开设了统一战线理论课程,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的必修课。四是统战工作条件进一步改善。工作经费、办公用房、办公设备等均得到了增加、补充和更新。通过多项措施的推动,各级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提高了认识,保证了统战工作得到了很好的落实。

(二)加大了培养、选拔、任用党外干部的力度。一是把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纳入了全县党的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建立党外干部队伍数据库,形成一支由各方面人士组成的党外干部队伍。二是通过举办各种培训班、专题座谈会等形式,加强对党外干部的教育,提高他们的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和合作共事能力。三是通过竞争上岗、挂职锻炼、轮岗交流等多种方式,为培养新一代党外干部创造条件,使他们在实践中逐步成长和成熟起来。四是与组织部门通力合作,发挥好统战部安排人事的职能作用。通过这四项措施,有效地加大了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和安排使用力度。2016年以来,全县新提拔党外科级干部人,副县级人。

(三)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完善了三级统战网络。县、乡、村三级统战网络在我县建立较早,曾发挥过重要作用,但网络一直不够完善,人员调整后得不到及时补充。统战工作逐步理顺后,网络建设得到了明显加强,县、乡、村及时补充人员,健全制度,三级管理通过各级例会制度,月报制度等措施,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层层把关,明确人员,明确责任,使这项工作处处有人管,事事有人抓,较好地保证了上情下达,下情上报,信息畅通。

(四)统战工作方法不断创新。县委统战部紧密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通过近年来的实践,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一是选好角度。突出地方特色,抓住服务县域经济发展这一关键,带动了党外知识分子培养、党外干部选拔、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教育等方面的统战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开展活动。运用多种载体,推动统战工作向纵深发展,通过开展学习培训、考察调研、建言献策等活动,激发广大统战成员服务中心,致力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极大热情;三是多交诤友。进一步加强同党外代表人士的联系,出台县级党员领导干部与统战成员联谊交友制度,经常同他们谈心、交心,主动为他们排忧解难。四是理顺关系。充分发挥统战部职能作用,主动协调统战系统工商联、台办、侨联、宗教局等部门,理顺关系,密切协作,形成合力,为统战领域的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五)县级各领域统战工作成效显著。一是民族宗教领域和顺稳定。无论是作为民族宗教工作的党委主管部门还是机构改革合并后的主责部门,通过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宗教各项治理整顿和宗教活动场所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宗教三级工作网络,落实宗教月报告制度,定期排查不安定因素,妥善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矛盾纠纷,有力地维护了团结稳定大局。二是进一步密切了与港澳台侨眷属的联系。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与港澳台侨眷属的联系,尤其是加强与重点人物的联系,加深感情,搞好服务,激发他们的爱国爱乡热情,坚定他们“反独促统”的信心。三是统战宣传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建立和完善了县、乡、村三级统战宣传网络,成立了统战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并与市委统战部建立了点对点通信,实现了统战信息现代化。同时,组织机关干部认真开展调研活动,掌握新情况、探讨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形成了一批高质量的创新工作成果。

随着全国上下统战工作的变革,我县统战工作也得到了切实加强,也给全县统战工作带来了一系列新变化。具体说,呈现出以下“七个变化”。

一是统战部门身板变“硬”了。根据上级精神,我县统战部长由同级党委常委担任,从而结束了长期以来统战部门说话无力、协调困难、人员进步缓慢的被动局面,顺应了新新时代统战工作重要地位和作用以及加强统战工作的实际需要,为县委和统战部更有效地研究、协调、处理涉及统一战线的重大问题提供了保证,统战部的协调权威性提高了,协调力度加强了。

二是党委研究统战工作变“多”了。随着各级领导、干部对新时期加强统战工作重要性认识的不断提高和县委重视程度的不断加强,尤其是统战部长进入县委决策层后,县委常委会研究统战工作及时了,节奏加快了,专题听取统战工作情况汇报和研究统战工作的次数多了,县委对统战工作的讲话多了,指示多了,文件多了,对统战工作的关心多了。

三是统战部牵头协调的作用变“强”了。在横向方面,统战系统的民宗局、工商联、侨联等部门,尤其是民宗局与县委统战部通过机构改革合并后,不仅提高了政治地位,还可以借助统战部长担任常委的条件,更方便地了解全县的工作,协调与有关部门的关系,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在纵向方面,统战部增强了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统战工作的指导作用,进一步强化了基层统战工作基础。

四是财政经费相对变“足”了。县委统战部在改革后特别是与民宗局合并后,依据财政预算实际,均不同程度地增加了经费。大部分在全额核拨人员工资、福利、办公经费的基础上,还另外为统战部门追加了民族工作、宗教工作等专项业务费。2016年以前县委统战部办公经费由过去每年不足万元,2016年后,工作经费逐年增加,有了基本保障。

五是办公环境变“优”了。随着统战部门业务工作量的增加,职责职能的拓宽,在“三定”职责职能方案中的人员编制、科室设置都有了增多,办公用房、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逐渐得到更新和补充,人、财、物问题有了明显改善。

六是统战部门变“忙”了。常委任部长,使统战工作与县委、政府全局工作的结合更加紧密,既给统战工作的全方位开展营造了良好的环境,同时也对统战部门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统战部门开展工作时不再局限于统战工作本身的一个“点”,而更多地要站在全局的高度,从“面”上去考虑问题。统战部门的工作任务也日益繁重,变得越来越忙。

七是统战干部变“勤”了。为适应新时代统战工作的新形势,县委统战部狠抓作风转变,在学习研究、舆论宣传、服务办事、检查督促等方面狠抓落实,对统战工作实行分工细化,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到了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指标,以“有为”促“有位”,以成绩求进步,加压驱动,鼓足干劲,有效地促进了干部作风的转变。

近年来,虽然统战工作在探索中前进,取得了重大进展,但仍存在着一些制约统战工作开展的不容忽视的问题,综合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个别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对统战工作不够重视。对统一战线工作在党的事业中所具有的重要作用认识不足。存在着重经济,轻党务,党务之中重组织、宣传、纪检,轻统战的现象。虽然有些部门和乡镇对统战工作较以前重视了,但在工作的配合上还不够积极主动。部分乡镇中缺少具体负责工作的统战委员,村级统战工作存在着薄弱环节,县、乡、村三级统战网络还不能充分发挥互动作用等。

二是对新阶层、新领域的统战工作探索不够。随着对外开放的扩大,特别是“一带一路”战略和“全球一体化”战略的实施,社会经济结构进一步分化组合,新的社会阶层和利益群体不断产生,使统一战线出现一些新的工作领域,一些部门目前在这些新阶层、新领域缺乏工作经验,探索、调研不够。

三是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引导教育工作需进一步改进。非公有制经济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已经成为统战工作的重要对象。他们既是资产私有者的代表,又是独立自主的经营者,他们在追求获取企业经营利润的同时,更加看重党和政府所给予的社会名誉。但由于其个人素质参差不齐,如何做好他们的引导教育工作,更好地服务社会,奉献社会,需要我们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四是党外干部的培养使用工作差距较大。调研中我们发现,当前县乡两级党政职能部门中,高学历、有才能、有影响的非中共人士比较缺乏,无论是党外干部队伍现状,还是政策措施落实,还是在党外干部的培养使用、轮岗交流、挂职锻炼等工作体制机制上,与新时代统战工作要求不相适应,还存在环节薄弱。政府一些职能部门和法检两院还没有按要求配备党外领导干部,各乡镇、街道领导班子中基本没有配备党外副职。人大和政协的党外代表、委员及常委的比例还没有达到规定要求。

针对上述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加强干部培训,推进统战工作。举办统战理论培训班,组织统战干部系统学习党的统战方针政策,提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下做好各项统战工作的能力。全面落实省市有关大规模培训干部的要求,开展以乡镇、街道新分管领导、新统战干部、新代表人物为重点的大培训。着重加强对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的培训,使他们了解统战、重视统战,进而支持统战,促进统战工作的扎实开展。

二是加强作风建设,推进调研工作。一是切实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一新阶段统战工作调研,把创新理论,完善政策,提出举措作为基本内容,深入调查研究,为统一战线的巩固和发展奠定理论基础。二是积极参与县委、县政府重点课题的调研,深入开展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调研活动,组织各阶层统战代表人士开展考察调研,建言献策。三是从事统战工作的党政干部要身体力行,深入到基层,深入到工作部门,深入到工作对象中去,熟悉新人、熟悉新事、熟悉新情况,努力开拓新的工作领域。认真分析和研究新的社会阶层和领域的状况特点和发展趋势,为做好新阶层新领域的统战工作积累经验,为制定政策提供资料和依据。

三是加强思想引导,做好非公人士统战。通过举办各种学习班、培训班,帮助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学习国内外的先进管理理论和方法,学习金融、营销、管理、法律等方面的知识,以增强企业参与竞争的生存能力和发展能力,培养一批素质高,能力强的新型企业家。同时要积极开展对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他们爱国、敬业、守法,引导他们树立社会主义的义利观,形成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经营理念、价值观念和道德规范。在把企业做大做强的基础上,使他们主动参与社会扶贫济困等公益活动,把手中的剩余资金更多地投入到社会公益事业,光彩事业中去,为国分忧,为民解难,奉献社会。

四是加强民主协商,做好党外人士工作。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看待这个问题,加大培养选拔党外干部的力度,树立正确的人才观,重视和团结党外干部。要坚持“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的基本方针,对那些有影响、有代表性的党外人士及时安排到人大、政府及有关人民团体中,并确保在人大、政协中的比例,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经过举荐或公开选拔招聘,把那些德才兼备、符合条件的党外人士安排到政府和司法部门。在党外人士的培养选拔和安排使用中,要形成一套制度以保证工作的规范化,避免随意性。

五是加强政治建设,服务县委中心工作。县域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没有县域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就没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在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为发展服务,首要的就是围绕、服从和服务于县委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发挥应有的作用,体现自己存在的价值,这也是对统战部门职责定位的最好概括。统战部门服务经济建设,要充分发挥统一战线人才荟萃、智力密集的优势和统战部的参谋助手作用,不断优化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环境,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健康稳步增长;加强内引外联、大力招商引资,帮助民族经济发展;与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广交朋友,经常保持沟通、联系,给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一定的荣誉和政治地位,提高其社会知名度、美誉度,充分调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为经济建设多做贡献。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