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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十届党委会心得体会如何写 十届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召开第一次会议心得体会(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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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十届党委会心得体会如何写 十届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召开第一次会议心得体会(五篇)
2023-01-05 07:17:50    小编:ZTFB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有关自治区十届党委会心得体会如何写一

第一章:和谐礼貌

第一条:树立社会主义道德新风尚,讲礼貌、讲礼貌、尊老爱幼,家庭和睦,邻里团结,尊师重教,扶贫助难,喜事新办,破除封建迷信,进取参与“礼貌户”评比活动。

第二章:村内秩序

第二条:每个村民都要学法、懂法、知法、用法,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第三条:讲究社会公德,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团体的一切财产和设施,否则照价赔偿。

第四条:不打架斗殴,不寻衅闹事,不做伤风败俗之事,严禁聚众赌博和地下六和彩、严禁造谣惑众、搬弄是非、诽谤他人,轻者受到道德的谴责,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条:为做好本村社会治安工作,外来人员需在本村居住的应主动向村委会提出申请,登记后方可入住,不享受本村民待遇。

第六条:严格遵守信访工作条例,经过正当渠道向上级反映问题,不参与越级上访、团体上访,不利用信访手段聚众闹事。

第三章:婚姻家庭

第七条:全体村民要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尊老爱幼的原则,建立团结和睦的家庭关系。

第八条:婚姻自由,反对他人包办干涉,不借婚姻索取钱物。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家务劳动和管理家庭财产。

第九条:赡养老人,使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晚年幸福,对不尽赡养义务者,经批评教育无悔改表现的,将由人民法院依法处理。

第十条:父母、继父母应承担未成年人或无生活本事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不准虐待病残儿;对继子女和养子女,严禁因家庭不和导致中小学生中途辍学。

第四章:土地管理

第十一条:村内所有土地属团体所有,村民仅有使用权。对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者,责令其退还土地,限期拆除地面建筑物。

第十二条:经济承包合同管理

(一)凡是承包、租赁团体土地(企业、商品房、果园、生产资料和各种设施)的单位和个人,要服从村委会的统一规划,必须与村委会签订租赁合同,并按合同规定及时向村委会缴纳承包费和租赁费,对不履行合同,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处理。

(二)对团体和个人签订的各项承包合同,村委会要建档立卡,加强管理。对合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可按《农村团体经济承包合同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村级建设

第十三条:村建设实行统一规划,实行村民集中建房和采取农民新村统一安置。具体事项,由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公示三天后确定。

第十四条:自觉维护好村内公共卫生,不乱排污水、乱倒垃圾、乱堆杂物,搞好家庭个人卫生,自觉绿化家庭,美化环境,自觉维护街道整洁畅通,严禁堆物防碍交通。

第六章:依法行政

第十五条:村民应自觉维护村委会正常的办公秩序,支持和配合村两委开展工作。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执行公务。

第十六条:村委会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坚持民主化决策,依法办事,重大事情必须经过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公示三天后方可执行。

第十七条:村两委干部严禁以权谋私,严禁挪用公款,严禁打击报复,违者要严厉查处。

第七章:村务公开

第十八条:村两委工作要实行村务公开。利用公开栏或经过召开党员、群众、村民代表会议的形式,把上级党委政府的有关政策规定,本村的重要公共事务、财务收支情景、承包费、宅基地审批、生育审批、奖扶和特扶对象情景等有关村民关心的重大问题进行公开,以便理解群众监督。

第十九条:村财务收支情景,按每季度公开一次。

第八章:计划生育

第二十条:为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充分体现群众的主体地位,加快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转变,充分发挥村两委对计划生育的领导作用,自觉承担抓好村计生工作的职责,进一步树立男女平等,女儿也是传后人等科学礼貌新观念,维护群众计划生育合法权益,推动群众履行计划生育义务,促使村人口计生工作健康发展。

第二十一条: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村民委员会是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组织的核心,负责全面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优生优育、生殖健康、避孕节育等相关科普知识,负责向村民供给计划生育宣传品。

(二)按照《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免费为初次生育(含怀孕)的村民办理《生殖保健服务证》。及时为需外出的村民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在规定的时间内为贴合再生育条件的村民办理《生育证》相关手续。为自愿只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办理独生子女光荣证。因故不能按时办理的,应向村民说明理由。

(三)免费供给安全有效的避孕节育技术指导和避孕药(具)。供给节育措施服务,并承担施行节育手术、不贴合法定生育条件终止妊娠的费用。

(四)定期免费供给孕(环)情监测服务,及时做好随访和技术指导。

(五)负责与上级人口计生部门联系,为村民进行病残儿、节育手术并发症鉴定供给有关服务。

第二十二条:村团支部、妇代会、民兵、计生协等群众组织共同参与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做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各负其责。

第二十三条:村民应自觉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上级有关规定,按政策生育。

第二十四条: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实行计划生育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年龄在15—49周岁范围内的村民为育龄群众。

育龄群众计划生育权利和义务:

(一)每位育龄群众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生育权利,有权要求依法办理《生殖保健服务证》、《生育证》、《独生子女光荣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二)生育或收养子女或生育、收养的子女死亡的,应当在45天内如实向村委会报告。

(三)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的指导下,及时(顺产90天内,剖宫产210天内)落实以长效为主的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按规定理解孕(环)情检查和生殖保健服务。因务工、经商等活动在异地村住30天以上的,应向村委会汇报现居住地详细地址。

(四)贴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孕妇要求终止妊娠的,应当贴合《安徽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规定》的规定。不贴合法定生育条件妊娠的,应当及时终止妊娠。

(五)计划生育户有按规定享受国家有关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的权利。

(六)违法生育的,应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社会抚养费。

(七)为流动人口供给居住条件并超过30天以上的,应向村委会汇报。

第二十五条:对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村民实行优待和奖励。

(一)对领证的独生子女户和双农独女户可享受本镇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规定的有关待遇。

(二)实行晚婚、晚育的村民,村委会能够给予适当。

(三)独生子女户、双农独女户,其子女在入学、参军、招工、招干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在生产、生活发生困难时,村委会给予优先照顾救助;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四)育龄妇女带环怀孕自觉终止妊娠的给予40元补助,二孩妇女在产后及时落实长效节育措施每例100元的补助。在规定时间内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每例奖励40元(凭镇计生服务所出具的证明)。

(五)对举报违反计划生育的,经查实给予举报人员200元奖励。

(六)对于年满10周岁独女领证户给予一次性奖励100元,对领证户每年参加孕环检,给予误工补助50元。

(七)对考上大学的计划生育给予500元奖励,独生子女奖励1000元(凭大学本科录取通知书,户籍在本村)。

(八)凡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者除镇每月奖励20元,村每月再增加3元(领取时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村计生办发放的相关宣传品,否则,停发本年度村奖励部分)。

(九)政策内怀孕在二个月内,本人自动向村计生办汇报的,村一次性奖励50元或购买一份妇幼安康险。

(十)凡流出的已婚育龄妇女,按规定寄回孕检单的每次奖励100元,另加误工费100元。

第二十六条:村民凡有违反计划生育的行为,除按省《条例》征收社会抚养费或行政处罚外,村委会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一)超过三个月上报孕情或隐瞒孕情的将取消相关奖励。

(二)凡藏匿、包庇违反计划生育人员或刁难、围攻、谩骂、威胁计生工作人员,除报告上级政府依法处理外,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予以通报批评。

第九章:户口管理

第二十七条:经村民代表大会研究经过,为适应户口开放政策需要,同时满足群众生产、生活的需求,对申请迁入村的人员,规定签订入户合同。

(一)不具备享受村村自治优惠措施的人员

1、非婚嫁人员;

2、婚嫁中男方迁入女方家,且落户的女方无男兄弟的,其姐妹中一人能享受,其它的不能享受;

3、以前迁出的户口现申请迁入的;

4、外单位离退休人员;

5、劳动改造期间人员;

6、暂不明确的其它人员。

第十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村民自治章程自2017年1月17日村民代表大会经过后执行。

第二十九条:本村民自治章程解释权属上草市村村委会。

有关自治区十届党委会心得体会如何写二

同志们:

今天这次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紧急会议精神,分析当前安全生产严峻形势,对我镇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推进,着力查隐患、抓整改、防事故、保平安,确保岁末年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刚才,渠书记传达了《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通知》。下面,就做好当前的安全生产工作,我讲四个方面的意见。

一、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切实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

安全生产是人命关天的大事,是绝不能踩的“红线”。党的xx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多次主持政治局常委会听取安全生产的汇报,研究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发表重要讲话。总理在多次国务院常务会上对安全生产提出了明确要求。省和枣庄、滕州两级市主要领导也多次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了由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任安委会主任、定期将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上报组织部门等要求,这些指示精神,振聋发聩、催人警醒。可以说安全生产自上而下高度重视。另外,安全生产工作的压力也越来越大。一方面,追责越来越严厉,安全生产事故实行责任倒查制。即使事故处理完毕也要严肃追责;另一方面,善后越来越困难,尤其是当前社会环境,一旦出现重大事故,不仅企业要付出巨额代价买单,政府也要付出大量的人力、物力、精力来确保社会稳定。

今年以来,全镇各级各部门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以安全生产“大快严”集中行动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活动为契机,持续加强隐患排查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保持了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但是,近期,全国和我们周边地区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频繁发生。10月13日,在峄城区境内,发生一起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一辆半挂牵引车与一辆农用三轮车相撞,事故造成11人死亡,教训极其深刻;11月10日,在我市东郭镇屯里村,一家停产企业生活办公区的一间房屋发生火灾,导致一人死亡一人受伤。11月24日,江西省宜春丰城电厂三期扩建工程d标段冷却塔平桥吊倒塌,导致74人死亡,2人受伤。这些事例都为我们敲响了警钟,我们要清醒地看到,安全生产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安全生产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安全责任没有严格落实。个别党总支、村,个别单位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不够,满足于一般性的会议安排,没有真正动脑筋、想办法、定措施,导致属地管理责任、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有的行业管理部门安全监管责任不明晰,工作不得力,源头治理不彻底,网格化监管、“一岗双责”没有全面落实。二是日常监管存在漏洞。安全检查流于形式,表面上热热闹闹,但实际上是应付公事,做样子、走过场,依然存在不严、不细、不实问题。监管执法不严格,对非法违法行为查处不力,隐患没能得到有效治理。有些单位应急处置不到位,应急预案当作摆设、束之高阁,不完善、不演练、不照办。三是“打非治违”仍需进一步强化。受利益驱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现象还未完全杜绝,非法生产隐蔽性、流动性、分散性强,还存在看不到、管不到、想不到等问题,在部分行业和领域“打非治违”不深入、不彻底。四是特殊时段出现的新情况不可忽视。从经济运行看,近期,煤炭、建材、化工等行业产品价格上涨,企业开工率、设备负荷率提高。这一时期,如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不到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设施建设不到位、安全生产投入不到位,就容易出现安全事故。从季节特点看,当前已进入冬季、又值岁末年初,雨雾冰雪等季节性灾害天气骤增,生产经营和交通运输繁忙,节庆活动和群众出行较多,烟花爆竹燃放集中,容易发生各类安全事故。特别是东郭镇屯里村“11.10”家庭作坊爆燃事故,新闻媒体高度关注,造成了一定影响,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任何时候都决不能低估安全生产形势、任何时候都决不能抱有侥幸麻痹思想,坚决守住安全生产红线,为全镇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加强科学防范,全力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和关键时期隐患排查整治

安全生产最大的隐患是认识上的隐患,最大的失误是发现隐患而不去排除。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针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认真制定具体方案,聚焦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扎实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要严格按照“属地监管、分级负责”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检查和整改责任制,对所有行业、领域和单位,全面开展“拉网式”排查,不走形式、不走过场。要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始终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保持高压态势,露头就打,绝不姑息。在危化品领域,突出对重大危险源、重点危险工艺和重点监管危化品的安全管理,严厉查处非法生产、储存、经营、运输和使用等违法行为。在消防领域,要加大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高层建筑和森林防火力度,落实好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在燃气领域,建房办、派出所、安监中队、工商所等部门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对天然气、液化气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开展一次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建房办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加强燃气安全知识宣传,严格落实入户检查制度,第一时间消除安全隐患,严防类似事故发生。在交通运输领域,要汲取峄城“10.13”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深化“平安行·你我他”行动,加强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在烟花爆竹和民爆器材领域,要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燃放领域的安全监管。要实施民爆物品全过程动态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销售、使用行为。在建筑施工领域,要严格建筑施工领域的资质许可审批,强化现场管理,严防施工坍塌、高处坠落、起重伤害等事故发生。特别要加对各类临时简易板房、建筑垃圾堆、工程渣土堆监管等,该搬迁的搬迁,该清理的清理。在食品药品领域,要对全镇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全方位检查。重点检查旅馆、饭店、学校食堂、企业食堂、工地食堂涉及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无证加工凉菜、经营过期变质腐烂食品行为等。文化活动场所,检查网吧、文化娱乐场所、文化站等各类文化活动场所落实防火、防盗、防爆、防踩踏以及各类演出、群众文化活动中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

三、构建完善安全保障体系,着力解决安全生产领域“想不到”“管不到”“治不到”等问题。

一要健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全面开展公共领域安全风险源和企业风险点排查,找准关键风险点,合理确定风险管控层级,全面制定管控措施,落实属地责任和监管责任,做到“一企一册”“一点一策”。要充分发挥标杆企业的示范作用,以点带面,形成辐射效应,推进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二要健全网格化监管体系。按照“分层监管、分级负责”的要求,定网格、定人员、定监管责任,实现实名制监管。横向以行政区域为基础,形成党总支、村、小组网格单元;纵向按照行业领域,建立部门、企业网格单元;在企业内部形成到车间、到班组的网格化管理体系,实现安全监管全覆盖、无盲区。三要健全安全管理信息体系。推进网格化监管信息系统、企业隐患自查自改闭环管理信息系统运用,实现企业安全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推进事故预防工作科学化、信息化、标准化。四要健全应急救援体系。要优化整合应急救援队伍,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实战演练,确保一旦遇有重大险情,做到反应迅速、调度及时、指挥有力、处置高效,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

四、严格落实责任,构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灵魂,安全生产工作干的好坏,关键是看安全生产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我们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强烈的责任心和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工作作风,抓好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一是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领导干部要切实担负起“一岗双责”的领导责任。对分管部门、帮包党总支的安全生产要亲自抓、负总责,深入一线,亲历亲为,专注于工作中薄弱环节和问题的解决,做到不解决问题决不撒手。各党总支、村要切实担负起辖区属地监管责任。要按照“谁受益、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主动加强辖区内企业、个体工商户、群众生产生活各方面的安全隐患排查、监督管理和信息上报工作,确保一方平安。二是严格落实行业部门直接监管责任。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担负起职能监管责任,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分析本部门、本行业安全生产状况,积极履行好安全监管职责,认真做好定期排查、台帐管理、隐患整改等各环节工作,保证不留监管“死角”。三是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自律意识,健全完善从企业主要负责人到一般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考核体系,生产经营单位的法人和实际控制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程标准。建立健全严密、完整、有序的安全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深入开展安全标准化创建活动,把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班组、每个岗位。对领导不力、监管不严、措施不实而发生安全事故的,将坚决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四是严厉考核问责。镇安监中队要充分发挥好协调监管职能,对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的安排部署情况、工作开展情况、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进行全面督导检查,检查情况要向全镇通报,并报告主要领导。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和没有完成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除按照有关规定行政问责、依法处理外,要对企事业单位和部门及其主要负责人实行“一票否决”;对存在重大隐患,因检查走过场或敷衍应付而没有发现的,要对检查人员问责;对检查出来的隐患,应当整改而没有及时整改的,要对责任人员严肃问责,顶格处理。

同志们,当前各项工作进入冲刺收尾阶段,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艰巨、不容懈怠。全镇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持之以恒,全力以赴,坚决防止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有关自治区十届党委会心得体会如何写三

 ▲2007年党的十七大把巡视制度写进党章:“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第十三条)。将巡视制度以党内根本大法的形式确定下来。 

▲2015年8月、2017年7月,中央对《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两次进行修订。新条例将政治巡视与巡察写入其中。 

▲2017年7月20日,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

▲2017年10月24日,十九大通过的新党章,第十四条: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在一届任期内,对所管理的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实现巡视全覆盖。中央有关部委和国家机关部门党组(党委)根据工作需要,开展巡视工作。党的市(地、州、盟)和县(市、区、旗)委员会建立巡察制度。

巡视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从严治党维护党纪的重要手段,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和战略性制度安排。巡察是巡视的延伸、补充;是巡视工作向省直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向市县延伸的有效方式;是巡视监督“全覆盖”的创新之举!

政治巡视巡察必须把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政治任务。聚焦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从严治党,突出关键少数,查找政治偏差,督促各级党组织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围绕党的政治建设,重点检查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

看是否认真贯彻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是否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紧密结合实际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是否认真贯彻党章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坚定理想信念宗旨,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否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各项制度,做到“四个服从”,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是否存在违反“五个必须”要求、搞“七个有之”的问题;是否存在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宗派主义、圈子文化、码头文化,搞两面派、做两面人,以及破坏党内政治生态等问题。

▲围绕党的思想建设,重点检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

看是否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基本方略;是否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是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观点。

▲围绕党的组织建设,重点检查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看是否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突出政治标准,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是否严格按党的干部工作原则、程序、纪律办事;是否在动议等环节存在“一把手”说了算等问题;是否存在打招呼、递条子,干预干部选拔任用等问题;是否存在任人唯亲、封官许愿、搞亲亲疏疏等问题;是否存在“带病提拔”、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问题;是否存在干扰换届、破坏选举等违反换届纪律行为;是否存在一些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

▲围绕党的作风建设,重点检查整治“四风”情况。

看是否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措施;是否坚持不懈改作风转作风,防止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反弹回潮;着力查找是否存在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突出问题;是否存在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贯彻文件、只作批示不抓落实等重痕迹、轻实效的形式主义问题;是否存在懒政怠政、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脱离群众的官僚主义问题;是否存在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

▲围绕党的纪律建设,重点检查党规党纪执行情况。

看是否坚持高标准、守底线,严格落实廉洁自律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是否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以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为重点,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是否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围绕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重点检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情况。

看是否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深入推进本地区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着力发现和推动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领导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特别是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互交织形成利益集团的案件,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问题。着力发现和推动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特别是脱贫攻坚中的腐败问题、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问题、落实惠民政策中的腐败问题,督促被巡察党组织把惩治基层腐败问题牢牢抓在手上,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见到实效。

▲加强对巡视(巡察)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

各巡视(巡察)组要把上届巡视(巡察)整改情况作为监督重点,安排专门力量进行检查,考校被巡视(巡察)党组织“四个意识”强不强。巡视(巡察)组要听取党委(党组)整改情况汇报,在他们自查的基础上,有重点地对照检查,看上届巡视(巡察)发现的问题是否整改到位,有没有报假账、做表面文章;巡视(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是否认真处置、核查,上届巡视(巡察)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是否依然有反映或者有新的反映。要用好问责武器,对敷衍应付、整改不力的,推动严肃问责,对一些典型问题的问责,在巡视(巡察)期间就可以按程序启动,发挥“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震慑效果。巡视(巡察)组要看地方和单位整改上是否搞“新官不理旧账”,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必须一贯到底,不管谁主政,都不能当“太平绅士”,更不能当“甩手掌柜”,把责任推给前任。对这样的问题,巡视(巡察)组发现一起,就要推动查处一起。

▲“两个维护”是巡视巡察的根本政治任务。

▲“六个围绕”是巡视巡察的政治监督内容。

▲“人民立场”是巡视巡察的根本政治立场。

▲党委(党组)是开展巡视巡察的责任主体。

▲三大问题: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不力

▲六大纪律: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

▲三个重点: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

▲三个不固定:巡视(巡察)组组长不固定;巡视(巡察)的地区和单位不固定;巡视(巡察)组与巡视(巡察)对象的关系不固定

▲巡视巡察工作方针: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

▲两个维护: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五个持续:持续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持续纠治“四风”问题;持续净化党内政治生态。

▲四个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四个自信: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四个服从: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五个必须: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必须遵循组织程序,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违背组织决定;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

▲七个有之:搞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有之;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的有之;搞诬告、制造谣言的有之;搞收买人心、拉动选票的有之;搞封官许愿、弹冠相庆的有之;搞自行其是、阳奉阴违的有之;搞尾大不掉、妄议中央的也有之

▲四风: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

▲四种形态: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少数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以“五个持续”为具体要求,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聚焦新时代党的建设,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从严治党;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等方面,深入检查被巡视党组织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学习贯彻习近平扶贫思想情况,贯彻落实党章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省委有关规定精神、整治“四风”情况,党规党纪执行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情况,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特别是扶贫脱贫工作落实“四场硬仗”、“七大战役”情况,巡察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十一届省委巡视整改落实等情况。

▲巡视巡察工作方针: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

▲巡视巡察基本原则:坚持看齐中央,自觉对标对表、坚持实事求是,严格依规依纪、坚持人民立场,紧紧依靠群众

▲巡视巡察整改“五个一”要求:一个问题、一个方案、一位领导、一套班子、一抓到底

▲中央扶贫领域专项巡视“八看”:即看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精准落实情况、看省区市党委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情况、看相关中央和国家机关按照部门职责履行脱贫攻坚责任情况、看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脱贫攻坚监督责任情况、看各类监督检查发现脱贫攻坚过程中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看脱贫攻坚过程中干部队伍建设情况、看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看东西部扶贫协作和中央单位定点扶贫工作开展情况

有关自治区十届党委会心得体会如何写四

同志们:

这次全区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全国环保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九届十一次、十二次、十三次全委会和自治区“两会”精神,总结20xx年工作,部署20xx年任务。常军政副主席将作重要讲话,请大家认真学习领会,全面抓好落实。

下面,我向会议报告工作。

一、20xx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是全区环境保护工作极不平凡的一年。 面对严峻的环境形势和艰巨的环保任务, 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 在环保部的关心指导下,经过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国家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环保重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国家年度考核任务顺利完成

总量减排考核指标。 经环保部初步核定,20xx年我区四项减排指标与上年相比,化学需氧量下降1.8% ,氨氮下降3.44% ,二氧化硫下降3.41% ,氮氧化物下降8.66% ,超额完成年度减排任务,分别完成“”目标的119% 、98% 、160% 、73.3% ;列入国家减排责任书的47 个重点项目全部建成投运;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和监督性 监测结果公布率分别为88.05% 、98.26% 和100% ,达到国家考核要求。

大气考核指标。 全年共完成337 个除尘改造项目,淘汰改造燃煤锅炉20xx 台,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18.7 万辆,分别占年度计划的205.5% 、167.4% 、111.3% 。

重点流域考核指标。 我区实际监测的20 个考核断面, 18 个断面达到国家考核目标要求;列入“”规划的183 个项目,已完成58 个,在建79 个,项目完成率为31.7% 。

重金属考核指标。 列入年度计划的7 个国家考核项目全部完成,10 个自治区规划项目完成9个;五种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增幅趋缓。

(二)生态环保领域改革启动实施

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考察我区时提出积极探索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大胆先行先试的要求,代自治区党委、政府起草了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和改革的意见及其分工落实方案,在深入调研、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广泛征求自治区有关部门和国家11 个部委的意见,确定了我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和改革的目标、原则、重点任务及工作措施,为推进全区生态文明建设指明了方向。

启动实施四项改革工作。一是 加快推进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改革。与自治区公安、交通、商务、气象等部门建立了 会商联动机制 , 在乌海市及周边 地区开展了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试点,污染防治区域、部门 联动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组织 起草排污许可证管理实施方案,探索建立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度。 二是 积极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在环保部南京环科所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的基础上,先后2 次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论证,逐一征求了各盟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旗县的意见, 编制完成《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初步方案》,为全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起到了示范作用。三是健全完善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机制。出台7 个政策性文件,开发完成6 个软件系统,基本构建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体系。四是探索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责任追究制度。 成立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工作机构,初步确定首批环境损害评估试点单位。

(三)重点领域污染防治成效显著

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 认真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自治区实施意见, 制定下发 《20xx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和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6 个配套文件 。 加快工业点源、城市面源和机动车等污染防治。全年共完成大气减排项目450 个,新建110 台火电机组和25 条水泥熟料生产线脱硝设施,建成31 台钢铁烧结机脱硫设施。城市燃煤和扬尘污染防控力度加大,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积极开展,机动车污染物防治监控平台基本建立,提前一年完成“” 落后产能淘汰任务。将 保障apec 会议空气质量作为大气污染防治的重中之重,自治区制定了保障方案,3 位副主席分盟市进行督查督办,会议期间组成5 个专项执法检查组和1个明察暗访组持续开展监督检查。全区累计出动执法人员4 万人次,检查企业和工地1.4 万家次,885 家企业和工段实施停产、194 家限产,1134 家工地停工。通过政府组织、部门合力、全员参与的协同联动方式,圆满完成apec 会议空气质量保障任务,受到环保部的通报表扬 。

全面加强水污染防治。 完成水减排项目395 项,其中生活和工业类111 项,新建城镇污水处理厂9 家、提标改造16 家。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开展了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执法检查,160 处城镇、335 处乡镇、18 处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获自治区政府批复。重点监测的40 条河流78 个断面,三类以上水质断面占63.9% ,西辽河干流、额尔古纳河干流水质同比明显好转。

持续推进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 积极开展涉重行业达标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加大重点防控企业监测监管力度,完成15 家涉重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全区国控断面、集中式地表饮用水水源地和3 个重点防控区 空气与水环境重点重金属污染物达标率为100% 。

严格核与辐射及固废安全监管。 在包头市成功开展了全区辐射事故应急演练, 加强放射源安全监管和废弃源收贮工作。对186 家危废产生、经营企业开展规范化管理检查,东部危废处置中心投入试运行。

(四)优化经济发展作用充分发挥

加大简政放权力度。 加快落实权力清单制度,积极开展行政权力梳理工作,保留行政许可项目9项、行政处罚项目14 项。进一步下放行政审批事项, 将16 个行业44 类项目环评下放或委托盟市进行审批 ;分两次 将1223 个项目下放盟市及扩权强县试点旗县进行验收 。下放环保专项资金管理权限,中央 环保专项资金全部按因素法切块下达盟市, 由盟市落实具体项目, 实现了财权、事权、责权的统一。

服务重大项目建设。 自治区648 个重大项目已完成环评审批419 项; 协调环保部审批重大项目环评21 项,2 个特高压电力外送通道项目通过环评审批; 审查规划环评17 项。坚决限制“两高一资”、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项目,共暂缓或不予审批项目环评15 项。

清理环保违规项目。 排查梳理全区历史遗留未批先建项目1820 个、久拖不验项目386 个,涉及投资逾8000 亿元。属于国家审批的,自治区政府已函商环保部进行处理;属于自治区及盟市审批的,自治区政府已下发文件,要求盟市政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限期完成清理整治工作。

(五)环境法制建设水平有效提升

推进环境立法和配套制度建设。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已起草完成,正在履行立法程序。《发酵类制药企业和氨基酸生产企业污染防治指导意见》和《高盐水污染防治指导规范》发布实施。与自治区公安厅联合出台《关于全区建立完善环保与公安环境执法联动协作机制的意见》,制定《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和大气、重金属污染防治及农村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加大环境监管和行政处罚力度。 坚决贯彻落实中央领导重要批示精神,按照中办、国办通报和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要求,妥善处置腾格里园区企业污染问题。阿拉善盟 投入9000 万元资金用于园区污染治理和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整改工作得到环保部认可。 组织开展环境隐患和重大问题集中排查整治百日专项行动等3 次全区性环保执法大检查, 自治区 李佳副书记、常军政副主席及我厅分别约谈各盟市盟市长和 环保局长, 限期整改15 类184 项问题,全部纳入台账动态管理,已完成整改126 项。全区 共立案 1522 件,挂牌督办99 件, 移送6 件, 关停取缔企业469 家,罚款6043 万元。首例污染环境罪案件在巴彦淖尔市 开庭审理并公开宣判,被评为内蒙古年度“十大法治事件”。

强化环境信访和应急管理。 认真落实信访责任制,制定《环境信访工作办法》。全区“12369” 受理投诉举报4224 件,办结率为99% 。 深入开展环境风险防控,及时妥善处置7 起一般性突发环境事件, 有效保障了全区环境安全。

(六)生态和农村环境保护稳步推进

加大 生态保护力度。 生态环境十年变化遥感调查与评估工作顺利通过国家验收,在深入分析生态环境变化情况的基础上,提出了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对策建议。进一步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完成自然保护区基础信息调查工作,毕拉河、乌兰坝自然保护区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沙日温都、双合尔湿地保护区晋升为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

推动生态文明示范建设。 呼伦贝尔市将生态市建设纳入旗市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指标体系,兴安盟组织编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规划》,赤峰市克什克腾旗通过生态旗创建国家级技术评估。年内12 个乡镇获得国家级生态乡镇荣誉称号,29 个乡镇、29 个行政村被命名为自治区级生态村镇。

强化农村牧区环境保护。 大力推进农村牧区面源污染防治,全年共 完成农业源污染减排 项目284 个。稳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投入专项整治资金4000 万元 。

(七)环境保护基础工作不断夯实

持续加大环保资金投入。 全年共争取中央环保专项资金5.9 亿元,其中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4 亿元;自治区安排环保专项资金4.3 亿元,其中能力建设资金1.6 亿元。乌海市投入67 亿元、包头市投入63 亿元用于大气污染防治,呼和浩特市投入13.5 亿元用于水污染治理。

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健全完善了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体系,开展了干部人事档案清理规范和“吃空饷”问题专项整治。制定《环保人才发展规划》,培训专业技术人员400 余人。在各级普遍精简机构、控制编制的情况下,部分盟市环保机构队伍得到进一步加强, 赤峰市、鄂尔多斯市分别增加人员编制86 个和80 个。

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组织制定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和公众参与等配套制度。建立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平台,完善了企业污染物排放信息公开在线查询功能,开通网上受理审批系统,厅网站连续四年在区直机关网站评比中名列第一。全年共完成依申请公开23 件,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巩固提升环境监测水平。 12 个盟市全部完成国家城市空气质量监测网建设任务,新增 pm2.5自动监测点位21 个。全面完成各项监测任务,启动实施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呼和浩特、包头和乌海市开展了颗粒物源解析。在线监控企业比上年增加127 家,监控设备同比增加609套。

扎实推进环保宣传教育。 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新环保法宣传“六进”活动,成功举办“向污染宣战共建绿色家园”暨宣传新法大型知识竞赛,广泛开展了“六·五”世界环境日主题宣传, 全年在各类媒体刊播稿件3503 篇。加大新《环保法》培训力度,与自治区党校联合举办2 期新法专题培训班,各盟市、旗县也积极开展培训活动,做到了环保系统干部和企业负责人两个全覆盖。建立了24 小时舆情监测值班制度和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做到重大舆情不过夜、不迟报、不漏报,妥善应对了乌梁素海等舆情事件。

(八)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全面加强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 严格落实党建责任制, 全面加强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修订完善《厅党组工作规则》和《中心组学习制度》,积极推进领导班子决策民主化进程。 组织召开了党员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出 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遵守党的纪律 、坚决反对“四风”、履职尽责四个方面16 个问题,正在逐项整改落实。 积极开展“四型机关”创建活动,深化基层组织“晋位升级”工作。进一步 加大对口帮扶力度,共 落实帮扶资金1714 万元。

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穿到业务工作各个环节以及权力运行的全过程,全年共召开9 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出批示15 件次。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程序性制度规定,11 个直属单位共报告“三重一大”事项17 项。出台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 “两个责任”得到全面落实。开展党风廉政学习教育月活动,共举办3 次党风廉政专题讲座。

突出抓好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 对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回头看,14 项整改任务和14 项制度建设全部完成,7 个方面28 项专项整治任务基本完成。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 项配套规定,公务接待费用同比下降57% ,公务用车经费下降64% ,会议、文件、简报数量分别减少5.6% 、13% 、16.7% ,机关作风明显改进。

总体上看,当前环境保护工作正处于 形势更加严峻、任务更加艰巨、责任更加重大 的历史转型时期,呈现出机遇与挑战并存、动力与压力同在的新特征、新阶段。这就要求我们既要把握机遇迎接挑战,又要不惧压力攻坚克难,更要负重前行尽责履职。

从面临的机遇和动力来看: 一是经济发展的新常态为改善资源环境承载力和环境质量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 当前经济发展速度换挡减缓、二三产业比重转换和结构优化、资源要素投入拉动转为依靠创新驱动的新常态三大特征,尤其是煤炭等矿产资源消耗的减少, 有利于污染减排和生态恢复, 也为消化和解决历史累积的环境问题腾出了时间和空间;不以gdp 论英雄的新政绩观和保护优先的发展观,使发展理念由“在发展中保护”转变为“在保护中发展”,成为生态环境休养生息的根本之策和关键所在。二是新《环保法》的全面实施为强化环境监管和依法惩处环境违法行为提供了法律保障。新《环保法》突出强化了地方政府负总责的责任、企业治污的主体责任和各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三大责任的清晰明确,更加丰富和完善了依法保护环境的责任体系,落实责任正在成为全力推进环境保护的重要之举;完善的惩罚措施和严厉的高压态势,成为加强环境监管、提高违法成本、打击违法行为的尚方宝剑。三是环保新标准的严格限定和考核成为转变发展方式、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助推器。新的环境质量标准,使地方政府对环境质量负总责的责任更加具体化,成为衡量地区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重要指标,促使地方政府更加重视环境保护、加快发展理念转变;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成为有效遏制“两高一资”项目建设、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推动产业结构调整的“闸门”,通过提高污染物排放的增量门槛,为解决污染存量、缓解环境压力发挥了重要的调节效能。四是全区各级党委政府对环境保护的高度重视成为治理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组织保障。尤其是腾格里园区污染问题发生后,无论是自治区还是各盟市、旗县党政领导对环保工作的重视程度前所未有,层层落实环保责任的力度前所未有,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的速度前所未有。环境保护齐抓共管的格局正在形成,环保机构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治理资金投入逐年增加,全社会环保意识得到普遍提高,企业治污压力也在持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红线已经成为各行各业的共识,开创环境保护新局面的势头良好。

从面临的挑战和压力来看: 一是完成重金属和流域污染防治两项考核指标难度较大,面临被追责的风险。 赤峰和巴彦淖尔市作为全国重金属重点防控地区,涉重产能未得到有效控制,重金属排放总量很难完成“”终期考核目标,将会影响全区重金属总量减排指标的完成;列入流域规划的46 个项目至今尚未开工,占项目总数的1/4 ,流域治理任务难以如期完成。完不成国家考核目标,不仅会受到国家区域限批的处罚,而且也面临被国务院问责的风险。二是如何贯彻实施好新《环保法》对各级环保部门形成了巨大压力。环境保护的新制度、新标准、新要求,对各级环保部门强化监管无疑是一把“双刃剑”,如何用好这把利器趋利避害,不仅需要勇气,更需要担当和智慧。尤其是新环保法规定地方政府和环境监管部门的八大法律责任,是八条不可逾越的高压线,也是环境监管的底线,一旦触碰将受到严厉惩处。三是公众呼声、媒体曝光、舆情监督给环保工作带来新的挑战。近年来,社会公众环境维权意识不断提升,新闻媒体对环境污染频频曝光,在有效推动解决一些环境问题的同时,环保部门的履职尽责也成为社会、媒体关注的焦点,甚至常常遭到不作为的谴责,有时环保人员还将面临行政问责。对公众的参与和维权、媒体和舆情的监督,如何正确引导、正面报道、主动应对以及进一步加大环境信息公开, 是对各级环保部门适应新形势和新要求的巨大挑战,也是当前必须加以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四是依法加强环境监管对基层环保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形成新的考验。一方面,环保部门是实施新《环保法》、依法加强环境监管的主力军,一系列新的法律制度和标准,对环保部门依法行政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都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监管措施应用是否妥当与适度,对基层环境执法能力与水平形成了巨大考验,也是衡量环境监管人员尽职免责的重要标尺;另一方面,随着环保部门简政放权、重心下移管理机制的推进,环评、验收、资金等一些审批事项转移至市县环保部门来承办,对基层环保的承接能力提出了重大考验。

新常态、新阶段、新任务要求我们要有新状态,只有抓住机遇,迎接挑战,锐意进取,奋力拼搏,才能全面完成“”环境保护各项目标任务;只有把压力转化为动力,用重典,出重拳,打好治理污染的攻坚战,才能向人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二、 20xx年工作安排

20xx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新修订《环境保护法》的实施之年,也是全面完成“”环保规划的收官之年。圆满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既关系到“”规划目标的全面实现,也关系到“十三五”规划的顺利开局。全区环保系统必须自加压力,强化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按计划实施、按目标完成,全力打好今年的收官之战。

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 全国环保工作会议和自治区党委九届十一次、十二次、十三次全委会及自治区“两会”精神, 围绕落实自治区“8337 ”发展思路,立足服务科学发展和民生改善,全面深化生态环保领域改革,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大力提升执法监管水平 ,加快解决环境隐患和突出问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确保“”任务全面完成,为“十三五”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主要目标: 总量减排方面, 四项减排指标在保证有效减量的前提下,全面完成 “”减排任务。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全区pm2.5 浓度比20xx年下降3.5% ;完成300 万千瓦火电、150万吨钢铁、280 万吨水泥的除尘改造,对1791 台燃煤锅炉实施淘汰或清洁能源替代,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9.8 万辆,完成736 座加油站和27 座储油库的油气回收治理。 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方面, 25 个考核断面水质全部达到国家考核要求,规划项目完工率达到80% 以上。 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方面, 36 个国家规划项目 全部建成并通过验收,重点防控企业达标排放率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率达到100% ,不发生涉重金属突发污染事件和公共卫生事件。

具体来讲,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考核约束,确保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

总量减排是国家考核自治区政府的约束性指标,必须无条件完成 。 要认真制定年度减排计划,层层分解下达到各级政府和重点减排企业。继续以“六厂(场)一车”为重点推进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不断完善减排“三大体系”建设。按照新的排放标准,全力以赴抓好火电、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焦化等重点行业脱硫脱硝设施建设,已建成不达标的要加快改造升级。加大城镇污水处理厂除氮脱磷提标改造力度,积极推进配套管网建设,不断提高污水收集率,推动中水回用,提高中水利用率。加强畜禽养殖场规模化、污染治理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农业源减排措施。研究制定《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实施细则》,从源头控制污染物排放。开展好现有企业排污权初始权核定工作,加快实施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大力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通过经济手段控制新增排放量。

(二)创新体制机制,全面深化生态环保领域改革

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的改革决策部署,坚持正确方向,突出问题导向,统筹推进生态环保领域改革。一是抓住重点,统筹推进。 继续加快落实20xx年启动实施的四项改革任务,抓紧建立完善各项配套制度,确保取得实效。二是试点先行,上下联动。在乌海、鄂尔多斯和赤峰市开展盟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加快建立排污许可、排污交易与总量减排相结合的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试点,探索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生追究制度。各地要充分 发挥首创精神,积极在生态环保改革方面开展先行先试,形成上下联动的良好局面。 三是结合实际,有的放矢。 要紧密结合地区实际,紧紧围绕日常工作,始终以改革的思维,扎扎实实地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现实困难,有的放矢地推进每一项体制机制创新,确保改革工作抓到点上、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打好三大战役, 持续改善全区生态环境质量

环境质量改善是环境保护的永恒主题,也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根本要求。要把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环保工作的中心任务,始终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坚决向污染宣战。

全面强化大气污染防治。 全区上下必须保持清醒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各项重点工作。 一要加强重点行业烟气治理,积极推进火电、钢铁、有色金属冶炼、焦化、水泥等高排放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技术升级改造,确保稳定达标运行。二要全面开展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 污染整治,年底前按计划完成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油气治理任务。三要加快燃煤锅炉整治,大力推进集中供热,确保完成城市建成区10 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任务。四要继续推进黄标车淘汰、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控制、落后产能淘汰、重污染企业搬迁等工作。五要科学推进pm2.5 治理,各盟市要抓紧开展pm2.5 源解析工作,依据解析结果制定针对性的城市细颗粒物减排措施。六要抓好空气质量预报和重污染天气预警体系建设,加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管理,确保数据真实有效。各盟市调整、撤销国控空气监测点位的,必须报环保部批准。

积极推进水污染防治。 “水十条”将于今年 正式出台,水污染防治任务更加繁重。各地必须以保障水环境安全和改善水环境质量为目标,以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为重点,确保完成“”规划目标。 一要 加快规划项目建设。具备开工条件的必须立即开工建设;已开工进度慢的要认真查找原因,解决问题,加快进度;配套资金不到位的要加大资金投入。所有未建成项目必须落实责任人 。 二要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完成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加强水源地水质监测和管理。严格执行《水污染防治法》,坚决清理 饮用水水源地 保护区内违法违规项目,保障饮水安全。三要 强化流域水质监测。及时掌握水质动态,对水质 不达标断面,要认真落实整改措施。有关盟市要组织实施好呼伦湖、乌梁素海和岱海治理工程,推动水质持续改善。 四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涉水企业的环境监管,坚决取缔非法排污口。重点对废水排放量大、影响流域及周边环境的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全面提高企业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坚决防止发生污染事故 。

着力加强土壤污染防治。 研究编制全区《土壤环境保护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按照国家要求做好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各项准备工作。继续加大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力度,对规划项目进展缓慢、存在突出问题的地区和企业全区通报;对影响自治区整体任务完成的地区,将严格实施挂牌督办、约谈、调整预算资金及区域限批等惩罚性措施。

(四)加强执法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环境监管执法是环境保护最基本最重要的基础工作,也是环保部门履职尽责的重要保证。要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完善配套制度,严格落实责任,加大执法力度,继续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一是 深入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 按照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部署要求,今年将在全区范围内继续深入开展环境保护全面检查, 自治区及各盟市、旗县要在百日专项行动的基础上, 沿用已建立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模式, 深入 排查整治 环 境隐患和突出问题 , 做到力度不减、标准不降。进一步健全完善环境执法与公安、司法协调联动机制,加快案件移交移送,通过及时处理一批典型违法犯罪案件,真正形成震慑作用,努力营造良好执法环境。二是整治园区突出环境问题。 目前,工业园区已出现污染排放集中、污染因子复杂、风险隐患突出、污染事件易发的势头,对全区环境安全构成直接威胁。各地要把工业园区作为环境保护大检查的重点,对园区涉水、涉气、涉重、危废等方面存在的环境隐患和问题进行深入排查整治,建立台账,限期治理。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理顺园区环境管理体制机制,全面清理和废除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土政策”,严格落实规划环评,把好项目准入关口,抓紧完善环保基础设施,规范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加快建立一体化环境监测、监控体系和环境风险防控体系,不断提高园区的环境管理水平。三是 加强配套制度建设。 健全重大环境问题台账动态化、常态化 管理制度,实现 “有进有出、分级管理、落实责任”的目标 ; 建立符合我区实际的环境监管分级负责制, 明确各级环保部门责任,提升监管效能; 制定重大环境隐患和问题部门分工负责制度,有效解决重大疑难环境问题。 同时,完善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制度,健全舆情监控和舆论引导机制,做到既要主动正面发声,又要防止负面炒作。四是有效保障环境安全。深入 开展 环境风险防控工作 , 健全完善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推进 核与辐射省控网建设 ,提升监管监测和应急响应能力。强化固体废物和危险化学品规范化管理,确保危废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达标率达到90% 和95% 。

(五)发挥职能作用,协调推进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

加强环境保护既是转方式的内在要求,也是调结构的重要抓手。要充分发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的作用, 围绕中心,准确定位,从更高层次、更广范围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是严格规划环评,积极参与宏观决策。 组织编制“十三五”规划战略环评,从环境保护角度优化经济发展格局,为促进我区科学发展夯实基础。各地和各有关部门要加快编制工业园区及 煤化工、 有色金属加工等重点产 业发展规划环评,引导产业合理布局,统筹行业发展与污染控制,为 推进“五大基地”建设、 加快结构调整、优化产业布局把好环保关。 二是清理违规项目,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各盟市要严格按照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的通知》要求,抓紧对未批先建、久拖不验等环保违规项目进行环保备案认定或补办审批手续。各级环保部门要建立专门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任务分工,定期调度清理整顿工作进展情况,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今年自治区将开展已批未建项目专项清理工作,对于久拖不建项目,将严格依据法律和政策规定,撤销其环评审批手续,收回排污指标。 三是 优化总量配置,保障 环境要素需求。 积极争取国家对我区环境政策支持,协调落实差别化的环境总量政策,优先解决火电、煤化工等重点产业所需排污指标。 通过加大减排治污力度,努力腾出更多的总量指标,保障经济发展的环境要素需求。 四是 强化监督管理,把好环评审批关口。 随着简政放权力度的进一步加大, 盟市、旗县承担了更多的环评审批事项。大家要意识到,下放审批权限,不是降低标准,提高审批效率,不能放松监管。自治区将加快制定 环评分级审批 配套制度,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违规、追谁责的要求,加大监督指导力度,严格规范审批行为。各盟市、旗县也要 强化依法审批意识, 坚决把好项目环评审批和竣工验收关 。

(六)坚持示范引领,进一步加强生态和农村环境保护

要紧紧围绕建设祖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树立城乡统筹理念,扎实推进生态和农村环境保护各项工作。一是加快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在《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初步方案》的基础上,积极协调环保部加快工作进度,尽快完成划定试点任务。同时,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加强后续管理。二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积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指导创建地区编制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继续推进生态乡镇、生态村示范创建活动,不断增强生态文明建设的示范引领作用。三是强化自然保护区规范化管理。完善自然保护区基础信息调查工作,为实施综合监管提供技术支持。发布实施《自然保护区调整管理规定》,从严控制范围和功能区调整。严格开展监督检查,坚决清理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项目。四是加大农村牧区环境保护力度。 积极 争取国家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资金,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推动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和服务向农村牧区延伸 , 努力改善农村牧区环境质量。同时,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积极开展流域生态健康评价等工作。

(七)狠抓基础工作,不断提升全区环境管理水平

加强基础工作是完成环保各项目标任务的重要保证。今后一个时期,要以建机制、促投入、抓基层、强队伍为重点,推动全区环境保护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积极构建“四个平台”。 一是 建立环保基金平台。 将排污费、排污权交易资金作为政府引导性投入,按照不低于1:10 的比例放大,带动社会资本投入,拓宽环保投融资渠道,有效解决环境治理资金不足问题。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和人代会对此已作出部署,我们将成立专门机构,加大推进力度,确保尽早启动运行。二是健全 技术服务平台。以自治区环科院为主体,有效利用相关 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科研资源,在引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开展科研课题研究和项目中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进行广泛交流合作, 为环境保护提供技术服务支撑。三是完善总量管理平台。以自治区排污权交易平台为载体,结合建立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度,积极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指标收储、融资租赁业务,实现总量资源的流转调剂和优化配置。四是建立环保产业发展平台。 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大力发展环保产业,积极推行第三方服务,全面提升全区环保产业发展层次和技术装备水平。

加快推进“五个创新”。 一是创新环境管理方式。推进环保业务和 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不断提升全区环境管理的精细化、信息化和专业化水平。 二是 创新专项资金管理模式。今年自治区环保专项资金也将切块下达到盟市,自治区不再审批专项资金项目,工作重点将转到把握资金投向、加强项目管理、实施绩效考核上来。各盟市要严格把好项目审批、资金使用等关口,用好审批权。自治区将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各盟市近两年污染防治和能力建设资金开展专项审计,保证专款专用。三是创新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大现有环保专业技术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加强综合管理后备人才培养,通过选拔、交流和引进第三方等多渠道,创新专业技术人才引进方式。园区和企业要配齐配强环境管理和技术人才,确保环保工作有人管、能管好。四是创新环保宣传手段。在加大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宣传力度的同时,充分利用网络、微博、微信、短信等方式,把专业的环保知识和法律简单化、通俗化、大众化,使公众易于接受。继续加大新环保法和配套规章制度宣传普及力度,落实普法责任,全面完成“六五”普法任务。五是创新“十三五”环保规划编制思路。坚持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原则,统筹做好“十三五”规划和各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既要与国家环保规划和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紧密衔接,又要与其他行业规划有机统一;既要有前瞻性和预见性,又要量力而行、目标可达。通过确立科学的目标指标体系,提高规划对全区环保工作的指导性。

(八)落实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

全面贯彻落实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关于从严治党的八点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从严抓班子、从严带队伍,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认真学习贯彻xx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自治区纪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 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一案双查”, 实行“一岗双责”, 确保 党风廉政建设 各项要求 贯穿到业务工作 全过程,传导落实到每个基层党组织和领导班子。不断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突出抓好权力运行监控机制监督检查,积极开展廉政教育、宣传和文化建设, 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坚定不移 地 落实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自治区28 项配套规定 , 盯住关键环节,查处突出 问题, 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进一步抓好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转化,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以优良 作风推动工作,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同志们,20xx年全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已经明确,关键是 狠抓落实 。 希望大家严格按照此次会议的部署要求,坚定信心,攻坚克难,开拓创新,履职尽责,确保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筑牢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做出新贡献。

有关自治区十届党委会心得体会如何写五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委会组织法》保证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第二条:本章程以《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结合本村实际,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制定。是全体村民的行为规范,无论党员干部一律平等,都必须严格遵守。

本章程由村委会具体负责实施,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代表大会监督执行。

第二章:村委会

第三条:村委会由主任一人,委员二人组成,任期三年,受镇党委、政府指导,村党支部的领导。

第四条:村委会工作职责:

1、组织村民认真学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2、协助镇政府开展各项工作,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3、制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促进经济发展,带领村民致富。

4、为村民办好事、办实事、举办各种公益事业开展社会救灾救济活动。

5、大力协助维护治安综合治理,努力解决好村民反映的问题,促进生产、生活的稳定。结合本村所在规划区的地理位置,抓住机遇,立足长远,根据当前市委、市政府对农村的要求,切实有效地搞好环境卫生整治。

实行村民自治权利,搞好门前包干。

6、在党支部的组织领导下,组织村民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切实推进公民道德建设。

第五条:村委会的工作制度

1、村委会成员除参加支部组织学习外,自身还要对党和政府的有关知识进行自学,不断提高自身的理论水平和思想意识,虚心听取群众意见。

2、实行村务公开,时间不定期。公开资料:村、组财务收支情景;救济、救灾款物发放情景;上级拨款投入水利、交通等资金使用情景等。

3、村干部必须以身作则,廉洁奉公,勤奋工作,不以权谋私,充分发扬民主,涉及村中大事要事要与村民商量,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第六条:充分发挥村民、党员的聪明才智,协助村委会解忧排难。

1、调解工作: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调解民间纠纷,协助政府、公安部门做好司法行政工作。

2、治安工作:发动和依靠村民搞好本村社会治安,签定有效职责书,全面协调政府公安保卫部门做好工作。

3、公共卫生工作:依靠群众,共同努力,做好本村范围内的公共卫生和环境美化,道路硬化、亮化工程工作。

第三章:村民小组

第七条:村民小组是村委会的下属机构,是实行村民自治的最基层单位,村委会应加强对村民小组的建设。

第八条:本村划为个村民小组,由本组村民选举产生一名组长,其主要职责:

1、向本组村民宣传和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

2、执行村委会、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决定,及时反映本组村民的合理化意见和要求,并做好本组村民的政治思想工作。

3、带领村民搞好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发展多种经营,进取完成村委会下达的各项任务。

4、办好本村民组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第四章:村民(代表)会议制度

第九条:村民会议由村委会召集本村年满18周岁以上村民过半数参加或三分之二的农户代表参加,每年召开一次。有十分之一以上村民或二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提议应当召开村民会议。

村民会议行使职权:

1、制定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

2、听取和审议村委会的工作报告,村财务收支情景报告,评议村委会成员的工作。

3、制定村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4、修改和否决村民代表资格,村委会不适当的决议、决定。

第五章:村务公开制度

第十条:村委会应根据本村多数代表意见和提议,对村财务、村务加大力度进行监督。采取有效机制措施,并成立由村民代表组成的五人监督理财小组。

1、督促村委会建立,健全村民自治各项制度。

2、检查、督促村委会落实村民(代表)会议决定事项。

3、反映村民合理化提议、意见、督促村委会即使办理。

4、检查、督促村委会村务公开及财务收支情景,协助开展对村团体财务、财产进行审计,并及时公布上墙。

第六章:民主评议党员干部制度

1、此项工作由支部书记组织实施总负责。

2、上级镇党委政府下派干部根据实际情景,应吸收村委、村民部分代表参加对党员干部进行民主评议。

第七章:“一事一议”制度

1、村内兴办公益事业筹资项目和标准必须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经过,采取“一事一议”专题讨论经过,方可实施。

2、实施项目结果情景,定期公布,理解群众监督。

第八章:社会秩序管理

每个村民都要学法、守法,自觉遵守维护法律尊严。各户家长应做到以身作则,教育好子女学法、懂法,增加自身防范意识。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时刻注意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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