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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讲解心得体会报告 小学义教心得体会(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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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讲解心得体会报告 小学义教心得体会(四篇)
2023-01-05 16:09:07    小编:ZTFB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主题义务讲解心得体会报告一

在3月5日早晨公寓中心组织除雪劳动过程中,我们的队伍在不断的扩大,他们是我们身边的可爱的同学们,他们分别是:

文传院03级顾耘萍(女)(1人);

国关院05级时培荣、宋凡懿(2人);

经院04级童文里、刘奎、李政、刘东旭、陈皓、(5人);

外院06级辛全发、王磊、王胜旭、吕振东、扬阳、宋栋飞、邸博文、曾宪宇、苏艳春、詹洋(10人)

对于以上同学积极、主动的加入到公寓除雪劳动中的行为特此提出表扬

他们是我们身边的雷锋。

        学生义务劳动表扬信范文篇二

尊敬的五一路小学领导:

8月5日下午,贵校的贾洁等同学来到我单位,主动要求为我单位打扫卫生。他们自带抹布、垃圾袋等卫生工具,为我们打扫了单位院落、楼道等处,擦净了桌椅沙发、门窗、空调、伞架以及其它办公用品。几位同学干的热火朝天,不怕脏、不怕累,他们的辛勤劳动清新了我们的办公环境,也为我们减轻了不少负担,受到我馆领导员工的一致好评,在此,对这些同学“学雷锋、做好事”的行为表示感谢义务劳动表扬信义务劳动表扬信。

贵校是培养国家栋梁的摇篮,今天,我们看到贵校培养的学生不仅学到了丰厚的课本知识,最重要的是他们都有一颗美丽的心灵,助人为乐、热爱劳动,这是贵校素质教育取得成功的体现。贾洁同学能够放弃休息时间,组织义务劳动,这种奉献精神实在难能可贵,让我们看到了一代少年的风采,为同龄人树立了榜样,特此提出表扬。希望贵校对贾洁等同学助人为乐的行为广为宣传,并予以表彰,让更多的青少年学生参加到“学雷锋”活动中来。

张家口市图书馆

20xx年8月6日

主题义务讲解心得体会报告二

甲方(赠与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送达地址:

乙方(受赠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送达地址:

甲方自愿将其不动产赠与乙方。双方经平等协商后,达成如下赠与合同:

第一条赠与的不动产基本情况:

1、不动产位于:

2、不动产基本情况:

第二条赠与人的权利与义务

1、赠与人的权利

1)不动产所有权转移于乙方前,甲方有权使用该不动产或将其出租给第三人,且有权获取因出租该不动产所产生的收益。

2)甲方可根据需要要求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以及接受赠与之同时履行一定的义务。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可以撤销赠与。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的近亲属。

(2)不履行对赠与人的扶养义务。

(3)不履行本合同中约定的义务。

2.赠与人的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转移不动产所有权于乙方。

(2)附义务赠与中,赠与财产有瑕疵的,应当在附义务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3)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合同所指不动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三条受赠人的权利与义务

1、受赠人的权利

1)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可以要求甲方及时为其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转移不动产所有权于乙方。

2)附义务赠与中,赠与财产有瑕疵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承担相应损害赔偿责任。

2、受赠人的义务

1)若赠与合同附义务,乙方应当按合同约定履行赠与所附义务。

2)甲方依合同约定撤销赠与时,乙方应向甲方原样返还不动产,并配合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

第四条赠与标的登记

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到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共同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

第五条特别约定

经双方协商一致,约定赠与所附义务为:

受赠人应当保证赠与不动产的完整性,未经赠与人准许不得随意装修、拆分,否则赠与人可以随时解除赠与。

第六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每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点: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主题义务讲解心得体会报告三

2022年x月x日,在xxx工作室的组织安排下,我参加了xx组织的《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年版)》解读专题培训,受益良多。新一轮课程改革的一个基本取向就是要改革学校教育与社会、生产、生活实际严重脱节的问题,从而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新课程理念的核心是”为了每一位学生的发展”,我想这就是评价新课程课堂教学的唯一标准。结合自己以前的教学实践,下面谈谈自己的一点体会:

在教学实践中,要尝试从日常生活入手,创设生动有趣的问题情境,吸引学生的注意力。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这样使学生从生活经验和客观事实出发,在研究现实问题的过程中学习知识、理解知识,同时把学习到的语文知识应用到生活实际中,使学生亲近语文,感受到学习语文的快乐,初步体会到学习与现实生活的联系。

在教学中,应充分关注学生情感态度变化,采取积极的评价,较多地运用激励性的语言。如:“说得真好!”“你懂得真不少!”“你想象力非常丰富!”“真勤奋!”等等,调动了学生积极探求知识的欲望,激发了学生学习的能动性,让每个学生体验成功,感受到学习的快乐。课改:要能发挥学生主体性和积极性,有一个创新思维活动的空间,教师在平时备课中不但要吃透教材,而且要尽量地搜集,制作与教材有关的知识,教具;又要善于把握学生的心里,把自己当成学生,想学生之想,使学生能够与老师发生共鸣。让学生在愿意甚至是期盼的心理下去学习,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环顾周围,在我们的教学中还存在许多这样的现象:一些学生在生活中早已熟悉的东西,教师还在不厌其烦地从头讲起;一些具有高综合性和较高思维价值的问题,教师却将知识点分化,忽视了学生自主探究和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的培养;一些本该让学生自己去动手操作、试验、讨论、归纳、总结的内容却被老师取而代之;一些学生经过自己的深思熟虑形成的独特见解和疑问,往往因为老师的“就照我教的来”而扼杀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应该让学生成为学习的组织者、引导者和合作者,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创造性,为学生提供从事活动的机会,构建开展研究的平台,让学生成为学习的主人。

现在,一些课堂滥用讨论、合作学习的方式,不给学生足够的时间和科学的指导,使课堂流于形式。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设计组织有效的、科学的活动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首先问题情境必须贴近学生的实际生活,活动内他们带着自己的观点去充分地讨论研究,发现自己的不足,构建完整全面的知识体系;还有对不同层次的学生要有不同的要求,允许学生有不同的方法和观点,让学生在交流、探究、比较的过程中将知识优化组合,完成筛选,做出正确判断。

这只是我一点不成熟的看法,也希望在以后的教学生活中能边教边学,与其他教师互相切磋,越做越好。

主题义务讲解心得体会报告四

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同时享有党章规定的党员的权利。党员能否忠实地履行应尽的义务和正确地行使享有的权利,也是判断这个党员合格不合格的重要标准。

在我们党内,每个党员的义务和权利都是平等的,无论职务高低,党龄长短,都必须履行同样的义务,享有同等的权利。决不允许在党内有搞特殊化的只享有权利不尽义务的党员,也不允许因职务低、资历浅或者是普通党员而只让其尽义务,不让其行使权利。党员义务是党员基本条件具体化。一个党员是否真正符合党章所规定的条件,能否充分履行党员的义务,将成为他是不是一个合格的党员的根本标准。党章规定的党员的义务,是党的性质和宗旨所决定的。党员的义务体现了党员的标准,对党员的言行具有规范力、约束力。只有全体党员履行党员的义务,才能保持党的先进性,保证全党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的高度一致,增强党的团结和统一,提高党的战斗力。

党章规定了中共党员享有下列八项权利:

(1)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2)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3)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4)在党的会议让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5)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6)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做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7)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8)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党章规定中共党员必须履行以下八项义务: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2)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3)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

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4)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5)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6)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作斗争。

(7)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8)发杨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首选,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急的时候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权利义务关系

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是相互联系、相互统一和相辅相成的,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义务是权利的基础,不履行党员的义务,不能享有党员的权利;权利是义务是保证,不享有一定的权利,就不可能出色地履行党员的义务。

如何正确理解党员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党员义务和权利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辅相成。履行义务是行使权利的前提,行使权利是履行义务的保证。把义务和权利对立起来,割裂开来,要求只享有权利,不尽义务,或是只要党员尽义务,无视党员权利的做法,都是不正确的。有的同志误认为,只尽义务不享受权利是党性强的表现。其实,党员在党内如果不享受应有的权利,也就难以切实履行自己的义务。例如,党员有执行党的决议的义务,如果受到阻挠,他不行使向党揭发检举的权利,那么他执行党的决议的义务也不会取得效果。同样,如果有的党员只想享有权利,不肯履行义务,那么他在事实上也会失掉自己的权利。例如,党员有被选举权,假如某个党员不履行应尽的义务,成为不符合党员条件的所谓“特殊”党员,就会丧失同志们对他的信任。他虽然还享有被选举权,但谁也不会选举他。因此,党员要想很好地履行义务,就必须正确地行使权利;同时党员要想充分享有自己的权利,也必须忠诚地履行党员的义务。

如何在学习工作中,把党员的义务和权利落到实处

一是加强政治学习,时刻与党中央的精神和要求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加强学习党章,让党员深刻领会党章对党员的要求。

三是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如“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党员奉献日”等活动,使党员在主题实践活动中把党员的义务和权利落到实处。

四是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加强组织生活建设。

五是持续开展党员帮扶活动,让党员时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和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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