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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务用车心得体会及收获 警务驾驶心得体会(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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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务用车心得体会及收获 警务驾驶心得体会(八篇)
2023-01-05 16:58:10    小编:ZTFB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推荐警务用车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一、2017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重防范、护发展,维护辖区内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圆满完成党的十九大安保维稳工作,赢得了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

一是有效维护辖区内社会政治大局稳定。

二是在接处警过程中,注意发现特殊群体动向,扎实做好特殊群体的维稳工作。

三是时刻关注“涉众性”案件稳定工作,及时做好汇报工作。

(二)严打处、保民生,有效提升打处绩效,始终保持对各类犯罪活动的严打高压态势。

一是强化路面巡逻和盘查工作。

二是持续重拳打击现行电动车犯罪。成立现行专班,响应市局“三打击两整治一提升”专项行动,打防并举、竭力压降发案,有效打击,遏制盗窃电动车案件的发生,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三)抓改革、强管理,着力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开启基层基础工作新局面。

一季度,**警务站按照市、分局街面警务会议精神,深化区委常委、局长提出的街面警务“十最”要求,力争实现“街面见警率、重点地区巡控率、群众满意率”三提升。

二季度,**警务站贯彻落实全市公安会议精神,按照“创优、创新、创特、创满意”要求,以“巡控严密、发案下降、社会稳定、群众满意”为目标,建立“控点、控线、控面、控圈”四控动态巡控体系。

三季度,**警务站以提升街面见警率和社会面巡控力度为目标,发挥警务站优势,显性用警,全警动员,积极参与“打擂台、大比武”竞赛活动,深入推进警务站基础建设工作,被评为三季度全市“最强警务综合服务站”。

四季度,**警务站认真落实市局、分局各项工作部署,主动作为,自我加压,快速出击,采取“步巡,车巡,视巡”三巡叠加方式,屯警街头,显性用警,极致提高见警率,全力确保“十九大”期间辖区内社会面稳定。

(四)强基础、助实战,持续发力“四项建设”,稳步推进全面工作上台阶。

今年以来,**警务站始终将“四项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全面性、战略性工程,立足自身实际扎实推进基础信息化、警务实战化、执法规范化、队伍正规化建设,各项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深入推进基础信息化工作。以“围绕实战、服务实战、实战检验、实战引领”和“实用、管用、好用、受用”的要求为指导,努力提升动态化、信息化条件下的公安基层基础工作水平。完成了车载车小丫建设,利用新站建设契机,建立建成**警务站城市视频监控系统,辖区警情流量研判系统。

今年以来,**务站依托信息化手段,成立现行专班,利用城市视频监控系统,以破案、追逃、分析研判、数据采集、系统应用为重点,努力提升网上作战实效,三季度在市局开展的“三打击两整治一提升”行动中运用信息化手段抓获盗窃电动车现行嫌疑人4起,成果显著。

二是扎实推进警务实战化建设。常态实战是公安机关不同于一般行政机关的最大特点,实战水平高低是检验公安机关战斗力的根本标准。我站副站长赵银涛同志在日常工作中坚持战斗力标准,着眼“打得赢”目标,大力推进警务实战化建设,紧紧围绕“五个过硬”总要求,纵深推进“四项建设”,进一步坚定实战化训练发展方向,坚持贴近岗位、贴近实际、贴近中心,全面提升警务实战工作效能,被评为三季度全市“四项建设”先进个人。

三是扎实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执法质量考评,组织开展季度、年度执法质量考评工作,评查作为考评的一种方式,将评查结果记入考评成绩,确保考评活动制度化、常态化。

四是扎实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采取措施激发站内民警、辅警爱岗奉献、干事创业的内在动力和工作热情,提升公安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整体水平,组织收看大型专题片《永远在路上》、廉政教育片《警钟》;开展“强作风、严管理、正警风、肃警纪”专项教育“回头看”活动。

二、存在的主要不足和困难

(一)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任务更加繁重。

新常态下社会矛盾和不安定因素逐渐呈现新变化、新特点,给我们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提出了新的挑战,因工程欠款、企业欠薪、征地拆迁、业主维权等引发的纠纷不断,上访、堵路等事件时有发生,处置之中稍有不慎就会引发警民冲突和涉警舆情危机。从整个维稳形势来看,容不得我们沾沾自喜、懈怠大意。涉毒、涉黄、涉赌等违法犯罪活动在打击的同时,其隐蔽性也更强;违法犯罪方法、手段不断翻新,呈现出屡打不绝,稍一放松,即出现反弹的状态;“盗抢骗”等侵财性案件仍然是打击重点。

(二)“四项建设”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民警数量不足、年龄结构老化与日益严峻的社会治安形势不相适应仍然突出,特别是我区正处于经济发展跨越期,面临的社会矛盾多、维稳任务重。当前,随着社会透明度的进一步增强,公共安全管理压力不断增大、安全事故隐患有增无减,对执法规范化要求更高,个别基层民警法治意识不够强,不作为、乱作为等执法隐患仍然存在,执法基础不牢固;在警务实战化方面,还存在战训脱节,民警、辅警培训学习力量不足等问题。

三、20x年工作重点

20xx年我站将继续紧紧围绕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建设“平安”两大目标,扎实推进“四项建设”,确保辖区内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一)强化严打整治,确保辖区内治安大局持续稳定。

继续加大对多发性侵财类案件的主动查处力度。以侦破“多发性、团伙性、系列性、流窜性”侵财类犯罪案件为突破口,重点打击入室盗窃、街面“两抢”、盗窃机动车、盗窃车内财物等多发性侵财类犯罪,充分发挥警务站“控点、控线、控面、控圈”四控动态巡控体系的优势。

(二)不断完善执法规范,展现公安良好形象。

全面规范执法管理,把执法工作全部纳入程序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加强录音录像设备和民警现场执法记录仪等执法防护装备的实际应用,加强执法源头管理,最大限度地维护民警的合法权益。大力推进以执法录像规范巡查和个案回访为重点的执法监督,加强接处警突出问题整改,严格执法责任追究,提升接处警质量和办案水平。回应人民群众对公正执法的新期待,进一步提升执法能力、执法水平和执法形象。把公正执法落实到每一项工作、每一个执法环节,从执法上树立“公正、公平、公开”的良好形象。

(三)稳步推进“四项建设”,促进公安工作再上新台阶。

按照“四项建设”具体实施方案,统筹兼顾,整体推进。一是继续推进基础信息化建设。按照“基础工作信息化”的要求,强化措施,加大力度,开展接处警盘查录入工作,实现基础信息应采尽采、规范录入,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是继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改进执法培训工作,针对民警执法素质参差不齐、需求不同的情况,坚持贴近实战、贴近基层,采取分级培训辅导、典型案例指导,开展多层次、多主题的执法培训活动,不断提高民警法律素养;

三是继续推进警务实战化建设。继续深化站所协作工作机制,积极加强街道、派出所、社区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及时沟通交流各类情报、案件信息,形成工作合力。

四是继续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严格落实教育训练各项制度规定,突出实战化和信息化两大重点,确定训练内容、考核标准和推进措施;强化从优待警,积极开展警营文化和关爱互助活动,真正做到贴近民警、关心民警、了解民警,努力营造拴心留人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注重加强辅警队伍建设,宽严相济,工作上正规化管理,生活上人性化关怀,积极调动辅警工作激情,充分发挥“有效补充”和“生力军”的积极作用。

推荐警务用车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一、20xx年的工作情况总结

今年以来,督察队紧紧围绕全局的中心工作,本着对局长负责的态度,开展各项督察工作。每月开展对办案单位进行一次刑讯逼供检查,并到看守所提审x名以上在押人员;对所有配枪单位××××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围绕四句话开展内部管理检查;对交巡警巡逻执勤情况进行督察。每季度到拘留所询问x名被拘留人员,对案件办理情况进行检查;对民警遵守“五条禁令”、“五不准”等规定情况进行督察;对所有窗口单位贯彻落实公安部30条、省厅79条、xx市局xx条便民措施、警务公开、简政提速和收费情况进行检查;对110、122接处警、警车、警服和警用标志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x起行政案件、x起刑事案件、x起经济案件、x起交通肇事案件进行检查。每半年对爆炸、化学、剧毒物品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回访治安案件、交通肇事当事人各xx人。按照上级部署,我队于200x年x月至xx月开展了学校周边环境整治专项督察,出动警力xx人次,提出督察建议x条;200x年xx月至xx月开展侦破命案专项督察,出动警力xx人次,提出督察建议x条;200x年x月至x月,开展了打击赌博专项督察,出动警力xx人次,提出督察建议x条;200x年x月至x月,开展了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专项督察,出动警力xx人次,提出督察建议xx条;200x年x月分别开展了继续盘问专项督察、换发第二代身份证专项督察,共出动警力xx人次,提出督察建议x条;200x年x月至xx月,开展了打击“两抢一盗”斗争专项督察,较好地促进了各项公安工作的开展。

在积极开展日常督察工作的同时,我还认真积极做好局领导交办的各种临时性任务。深入基层,搞调查研究,及时为领导提供第一手资料。对在调查中发现问题的单位,根据情况不同对待,能马上整改的督促其改正,不能马上整改的限期改正。

今年下半年督察队参与了x起袭警、x起控告民警打人案件的调查处理。我们以保障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为目的,坚持有理有据、因情施策、区别对待的原则,全力维护民警的正当执法权益,积极为民警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目前,在局领导的关心和有关部门的通力协作下,已刑拘x人,行政拘留x人,行政罚款x人。受伤民警的有效诊治及案件的层层推进,大大增强了民警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信心和决心。同时也增强了我们为民警维护合法权益的信心和决心。

以上工作我都是全程参与。我觉得作为督察队长,不应该浮在水面上,指指点点。应该深入基层,多了解基层基础工作,多搞一些调查研究,多倾听一些群众意见。通过这些才能去伪存真,掌握全局动态,才能为领导提供较翔实的督查报告。另外,我觉得这也是一种学习和锻炼的机会。督察下去不仅仅是监督和检查,还要带着学习的观点去工作,带着理论联系实践的观点去工作。一年来我坚持“在干中学,在学中练”,政治思想和业务水平有了较大提高。

二、几点不足

1、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开展督察有时做的不够好。主要由于有时工作较多,人员较少,无暇顾及造成的。

2、对行政首长的指示有时贯彻的不够确切。主要是政治学习的不够,业务水平还不够高造成的。

3、在处理与上级业务部门的关系时,存在畏难发愁心理。

4、向局领导提供全局性、建设性、苗头性意见,有时发挥的不够好。主要原因是存在麻痹侥幸心理,有时认为是小事,不会出现问题,未从大局出发看待问题。

推荐警务用车心得体会及收获三

尊敬的领导、同志们:

今年以来,我所民警共自破和协破各类刑事案件7起,立查治安案件12起,处理调解纠纷4起。共打击各类违法人员98名,其中抓获上网逃犯1名,治安拘留82人,治安罚款22人。今年以来,我所围绕开展基层执法评议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今年以来,我所始终把维护辖区社会政治稳定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大力加强了信息网络建设。控制的重点目标是重点人员。在做好日常控制工作的同时,结合敏感时期的安全保卫工作,对存在不稳定苗头的企业单位,提早介入,做好前期预防、疏导工作,给企业党委当好参谋助手。

在工作中,我所始终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以创建“平安企业”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保一方平安为己任,有效维护了辖区社会治安秩序的持续稳定。一是积极发挥自身优势,主动出击,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二是夯实防范根基,切实加强安全防范工作。我所根据所辖企业的实际,不断深化“巡勤警务”工作机制,合理划分责任区,配置有效警力,细化、量化目标考核标准,充分发挥“三位一体”防范网络的效能,使警区工作走上规范。三是强化治安行政管理,规范管理办法。重点深化了

“暂住人口管理”。

近年来,我所在暂住人口管理工作中,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谁雇用谁负责,谁容留谁负责”的原则,逐步建立起适应经济体制的暂住人口管理新机制,形成了暂住人口管理协调一致、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我所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想企业所想,急企业所急,以身作则,大力实施“树形象工程”。一是自觉接受企业监督,主动定期向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汇报工作,听取建议;主动深入社区了解民情,征求意见;规范治安案件查处和民间纠纷调处程序,做到依法文明办案。二是强化服务职能,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好事。以实际行动树立了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

在执法工作中,针对个别同志中有时还存在冷、硬、横、推、拉的现象,在执法程序化、执法规范化中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的问题。我所还制定了民警去向指示牌、警示牌和举报箱及学习专栏,教育全体民警处处从严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廉洁自律。我所严格按照分局的从严治警,从优待警方针,狠抓队伍正规化建设,带出了一支作风硬、素质强的公安队伍。日常工作中,我所全体民警无私奉献,舍小家、顾大家,放弃了全部的节假日,坚守岗位线。在严以律己的同时,我所狠抓干警队伍建设。针对队伍当中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及时跟上工作,采取个别谈话和开展专题教育整顿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对干警队伍的

思想教育工作,做到警钟长鸣。迄今为止,干警队伍未发生任何问题。

总之,我所在分局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支持下,在全所民警的积极配合下,圆满地完成了分局交付的各项工作,为辖区的稳定、发展,付出了艰辛的努力,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所要继续充分发挥自身的职能作用,竭力做好各项公安保卫工作,巩固好持续稳定的社会治安形势,为我市的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创造一个更加稳定的社会环境。

推荐警务用车心得体会及收获四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我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保障警务辅助人员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警务辅助人员在社会治安综合管理中的辅助作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警务辅助人员是指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发展和公安工作实际需要,面向社会招聘,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统称“辅警”。

按照职责分工,辅警分为文职辅警、勤务辅警和专业技术辅警。不涉及警务工作的后勤服务人员,社会志愿者及其他群防群治性质的社会治安辅助力量,不纳入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范围。

使用文职辅警和专业技术辅警的,应将非执法岗位的人民警察置换出来,最大限度充实到公安执法一线。

第三条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公务员身份,不占用公安机关政法专项编制。

警务辅助人员须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警务辅助工作,其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受法律保护,相关法律后果由所属公安机关承担。

第四条警务辅助人员的管理应坚持因事设岗、依法使用、规范管理、财政保障原则。工作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将警务辅助队伍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检查,落实保障措施,担负起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主体责任。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公安机关主要负责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和使用;民政部门主要负责警务辅助人员发生因公(工)死亡后烈士评定及烈属抚恤工作;财政部门主要负责警务辅助人员经费保障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主要指导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薪酬确定和落实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障工作。

第五条公安机关要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警务辅助人员教育、管理、监督责任。

第二章岗位职责

第六条文职辅警负责协助公安机关非执法岗位人民警察从事行政管理、技术支持、警务保障等工作;勤务辅警负责协助公安机关执法岗位人民警察开展执法执勤和其他勤务活动;专业技术辅警负责协助公安机关从事需较高专业技术能力的专职岗位工作。

第七条文职辅警和专业技术辅警可从事下列公安机关非执法岗位的相关辅助工作:协助开展文书助理、档案管理、接线查询、窗口服务、证件办理、信息采集与录入等行政管理工作;协助开展心理咨询、医疗、翻译、计算机网络维护、数据分析、软件研发、安全监测、通信保障、资金分析、非涉密财务管理、实验室分析、检验鉴定等技术支持工作;协助开展警用装备保管和维护保养、后勤服务等警务保障工作;其他可由文职辅警或专业技术辅警从事的工作。

第八条勤务辅警可从事下列公安机关执法岗位的相关辅助工作:协助预防、制止违法犯罪活动;协助开展治安巡逻、治安检查以及对人员聚集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协助盘查、堵控、监控、看管违法犯罪嫌疑人;协助维护案(事)件现场秩序,保护案(事)件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协助疏导交通,劝阻、纠正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采集交通违法信息;协助开展戒毒人员日常管理、检查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公开查缉毒品;协助开展公安监管场所的管理勤务;协助开展出入境管理服务、边防检查;参与灭火救援和协助开展消防监督管理;协助开展社会治安防范、交通安全、禁毒等宣传教育;其他可由勤务辅警协助开展的工作。

第九条警务辅助人员不得从事下列工作:国内安全保卫、技术侦察、反邪教、反恐怖等工作;办理涉及国家秘密的事项;案件调查取证、出具鉴定报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执行刑事强制措施;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审核案件;保管武器、警械;单独执法或以个人名义执法;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从事的工作。

第十条公安机关不得违反规定指派警务辅助人员从事应当由人民警察承担的工作任务。

第三章权利与义务

第十一条警务辅助人员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一)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

(二)获得工资报酬,享受法定福利、保险待遇;

(三)接受岗位所需业务知识培训;

(四)对本单位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依法提出申诉和控告;

(六)依法享受本单位工会会议的福利待遇;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劳务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警务辅助人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安机关的规章制度;

(二)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四)服从公安机关的管理,听从人民警察的指挥;

(五)保守国家秘密和警务工作秘密;

(六)忠于职守,文明执勤,廉洁奉公,不徇私情;

(七)遵守社会公德,尊重民族风俗习惯;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劳务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三条警务辅助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单独执法、值班和接处警;

(二)玩忽职守,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

(三)违抗上级命令;

(四)弄虚作假,知情不报;

(五)泄露国家秘密或警务秘密;

(六)体罚、虐待违法犯罪嫌疑人或其他人员;

(七)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

(八)敲诈勒索或者索取、收受贿赂;

(九)参与色情、吸毒、赌博等活动;

(十)在工作、备勤时间饮酒,酒后驾驶机动车;

(十一)参与与履行职责有关的经营活动或者受雇于其他个人、组织;

(十二)佩戴警用标志,仪容不整,举止不端,礼节不规范;

(十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第四章招聘与解聘

第十四条警务辅助人员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依法签订劳务合同或聘用合同等方式招聘使用。

第十五条各地辅警用人额度由公安机关商机构编制部门制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应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在总体用人额度内,分职位提出招聘计划,制定岗位条件,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报同级政府审批。根据工作性质任务,县级公安机关应侧重勤务辅警的招聘使用。

第十六条警务辅助人员的招聘,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会同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也可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按照批准的用人计划单独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指导全市辅警招聘工作,组织实施市级财政的辅警招聘工作。县级公安机关由政工部门组织实施本级辅警的招聘工作。各警种、单位和基层所队不得自行组织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

第十八条警务辅助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满18周岁以上,一般应在40周岁以下;

(四)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五)身心健康。

(六)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文职辅警应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专业技术辅警应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一)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二)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三)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四)因违纪违规被开除公职、辞退、解聘的;

(五)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六)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七)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第二十条警务辅助人员的招聘应采取自愿报名、统一考试的方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进行。

第二十一条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的主要程序是:发布公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岗前培训,上岗试用,正式聘用。其中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政审参照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进行。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可根据招聘辅警岗位的特点和实际工作需要,增加专业技能测试、体能测试等环节,也可以适当放宽条件简化程序或者采取其他测评方法。增加、简化环节或采取其他程序、方式聘用特殊岗位警务辅助人员的,应报同级政府和市公安局政治部审批后,明确并公示聘用条件和程序,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二条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具有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经验人员、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对以上人员,可单列计划定向招聘。

第二十三条公安机关应合法用工,应与劳务公司签订购买服务合同或与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十四条警务辅助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解聘:

(一)受到国家行政机关治安(行政)拘留以上处罚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因工作失职、失误,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

(三)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三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七天的;

(四)违反公安机关工作纪律、用人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及本办法有关规定,经多次教育仍不改正的;

(五)违反社会公德,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六)一年内两次被群众投诉,经查证属实的;

(七)不履行工作职责,经多次教育仍不改正的;

(八)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九)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务合同的情形,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解除的。

第二十五条各级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用人额度确定、调整情况和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情况,应及时报上一级公安机关备案。

第二十六条本规定公布前没有依规招聘和各警种自行招聘的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应依本规定重新参加招聘考试,考试合格的重新聘用。

重新聘用相关细则由市公安局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研究制定,报市政府审批后实施。县级重新聘用有关工作参照执行。

第五章管理与培训

第二十七条公安机关政工人事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指导实施本级辅警的岗位设置、招聘、绩效考核等工作;公安机关政工训练部门负责指导实施本级辅警的教育培训工作;财政部门、公安机关警务保障部门负责本级辅警的财政保障工作,公安机关督察纪检部门负责本级辅警的监督管理工作,各用人单位负责本部门辅警的履行职责、日常管理等工作。

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对本地警务辅助资源进行统筹规划和统一调配,建立人岗相适、布局合理、有序流动、动态管理的警务辅助人员配置机制,实现警务辅助效能最大化。

第二十八条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及用人单位应建立完备的警务辅助人员人事和工作信息档案,基本情况报市公安局政治部报备。

第二十九条警务辅助人员在招聘后需经初任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初任培训不得少于十五天,培训内容应包括:法律法规、队伍建设规范、体能训练、受聘岗位业务知识、业务技能、保密教育等。

第三十条公安机关用人单位应当定期对警务辅助人员开展政治思想和纪律作风教育,进行法律知识、保密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每年累计不能少于一周。对人民警察进行的教育训练应有计划的安排辅警参加。

第三十一条警务辅助人员的教育培训由县(市、区)公安(分)局及市局各警种具体组织实施。市公安局政治部训练部门负责对全市警务辅助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的协调、指导、检查、督促等工作,组织对优秀辅警进行高级培训。

第三十二条勤务辅警实行层级化管理,设定层级,根据年限、考核结果等情况评定和晋升,勤务辅警人员层级与薪酬待遇挂钩;文职辅警参照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可根据工作岗位评聘职称;专业技术辅警可按照文职辅警管理也可按照企业同类人员管理。

第三十三条警务辅助人员应配发统一的工作证件,按照规定着装、持证上岗,工作证件、服装样式和标识应按照公安部确定样式配发。根据工作岗位警务辅助人员可配备必要的执勤及安全防护装备,但不得配备或使用武器。

警务辅助人员离职时,公安机关警务保障部门应收缴所配发的工作证件、服装、标识以及装备。

第三十四条警务辅助人员组织关系由所在单位党团组织管理,具体细则由市公安局机关党委商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制定。

第三十五条公安机关工会组织应吸收警务辅助人员依法依规加入工会,并发展为会员。

第六章考核、监督和奖惩

第三十六条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应建立辅警管理考核、晋升奖励、监督问责等相关制度细则。

第三十七条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应定期对警务辅助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绩效、现实表现、教育培训等情况进行绩效考核。绩效考核应由政工部门组织,各用人单位具体实施,绩效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绩效奖金挂钩,并作为学习培训、岗位调整、奖励惩戒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八条对本职岗位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警务辅助人员,要按照国家规定给与表扬奖励。

表扬奖励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主管部门审核,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按规定程序研究决定。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主管部门也可直接提出表扬奖励意见。

第三十九条对从特别的优秀警务辅助人员中招录人民警察有关事宜,按照事权主管部门有关要求单列招聘计划和招聘职位。

第四十条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应对警务辅助人员履行职责和遵章守纪情况开展督察监察,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建立健全投诉受理和反馈制度,依法依规处理针对警务辅助人员的投诉,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第四十一条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应严格对警务辅助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理,对违反公安机关纪律要求或规章制度的,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有关规定给与相应的处分和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解除劳动合同;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四十二条对警务辅助人员给与处分或处理的,公安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应当进行调查,并将调查认定的事实及给与处分的依据告知本人,警务辅助人员有权陈述和申辩。

第四十三条公安机关与警务辅助人员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使用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安机关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成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第七章待遇与保障

第四十四条警务辅助人员薪资、保险、培训、装备、奖励、工会等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由各级财政部门全额保障,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第四十五条勤务辅警的工资待遇由各级公安机关警务保障部门和政工部门会同本级财政、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参照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确定勤务辅警人员的薪酬标准,并据此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薪酬应包含基本工资、层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补贴等项目;文职辅警工资及相关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专业技术辅警工资待遇可高于文职辅警,工资参照企业同类专业技术人员薪金,签订短期合同或长期合同。

第四十六条警务辅助人员按规定,享受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待遇和住房公积金政策。一线协助执法执勤和高危险岗位的警务辅助人员应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第四十七条警务辅助人员依法享受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和带薪年休假、婚假、产假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假期。警务辅助人员加班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八条警务辅助人员因工负伤、致残的,根据受伤程度、伤残等级享受法律规定的受伤、伤残待遇;因工死亡或病故的,其近亲属依法享受抚恤和其他相关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因公(工)死亡符合烈士评定条件的,依法评定为烈士,其遗属享受《烈士褒扬条例》规定的待遇。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九条本办法未尽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规定执行。

第五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推荐警务用车心得体会及收获五

xx年年,按照党委的安排部署,我分管党建、信访、精神文明、教育、工会等工作,现将我在这一年的学习、思想、工作和廉洁自律情况,汇报如下:

在这一年中,我坚持不断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特别结合自己思想和工作的实际,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xx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近期召开的xx大进行了深钻细研。通过学习,思想觉悟、党性修养进一步提高。通过学习,增强了科学性、实用性和预见性。能够运用理论指导实践,理清了工作思路,摆正了位置,找准了工作路子,理顺了工作关系,紧紧团结和依靠同志一道工作。在工作中,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的方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坚持开创性、坚韧性和操作性的有机统一;坚持顾全大局,服从安排,时刻注意班子的威信和形象,尊重班长、团结老同志;坚持站高一步,看远一步,想深一步,千方百计促进全乡社会经济的发展。

按照班子分工,我协助党委书记主要抓宣传思想、精神文明建设、政法综治、党建、信访、教育、工会等工作。

1、宣传思想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xx年年在抓宣传思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引导和激励全乡人民围绕乡党委、政府确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而团结奋斗。主要抓了以下工作:一是抓责任制的建立。把宣传思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任务细化量化,分解落实到村、到各单位,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并在全乡开展创建“十星级文明户”和十星级单位活动,切实把宣传思想、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二是抓党员群众思想素质的提高。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线,以政策理论、法律法规、科技知识为重点,不断加强干部群众的思想政治教育;三是抓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坚持用广播、专栏和黑板报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农业科技知识。积极向外宣传新场。

2、政法综治工作

稳定是全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首要条件,没有稳定的政治局面和安定的社会环境,发展就没有保障。作为分管政法综治工作的副书记,深知维稳工作责任重大。为此,我坚定不移地执行“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维护社会稳定,促经济发展”的总方针,积极开展平创建活动,认真组织开展各项工作。一是认真落实区政法综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协调联动,齐抓共管,促进社会稳定;二是加强法制宣传,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三是构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完善各村、各单位的治安防范网络建设,加强治保、调解和治安巡逻队的建设,加大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力度,深入持久地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xx年年排查调处矛盾纠纷24起;四是层层签订责任制,完善各种规章制度;五是协助公安机关建立了34个村的警务室和张坪、梁村二个中心警务室;六是加强治安状况的排查和“门徒会”的排查工作。

3、工会工作

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在抓工会工作中,我始终以关心职工的生活,帮助职工解困难,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为宗旨,积极组织开展各项工作。

4、组织建设工作

一是及时盘点,对原有的不合时宜的组织建设制度,结合实际加以修改,进一步建立、健全和完善各种规章制度;二是加大党员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素质;三是组建五支党员义务队伍,深入开展党员承诺制活动。四是积极开展贫困老党员救助、农村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活动;五是开展“双向培养”和“一帮一”活动,把农村党员培养成致富能手,把农村致富能手中的非党优秀分子培养成党员;六是开展“五个好”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各支部书记的先锋模范作用,对后进支部的刘里府支部进行改选重组。通过以上工作,增强了基层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有效地促进了全乡各项事业的发展。

除以上分管工作以外,还积极参与中心工作,先后参与农业生产、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计划生育、农村合作医疗、扶贫开发、等工作。挂村工作成效显著,按时、按质完成各项指标任务。与此同时,心系“三农”经常深入基层,走访农户,倾听疾苦,帮助谋求发展之路。

上述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上级部门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全体干部团结协作的结果.

一年来,我在思想上始终保持警钟常鸣,牢牢筑起清正廉洁的防线,坚持做到不应该自己得的东西,绝不伸手,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洁身自爱、艰苦奋斗,不追逐名利,尽可能杜绝不必要的应酬和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吃请,不涉足黄赌等与党员干部不相称的不良场所。始终以党的事业为重,不看重个人名利,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始终要求自己做到“不为私心杂念所扰,不为人情世俗所困,不为美色贪欲所诱,不为不正之风所压”。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自觉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清清白白做官,堂堂正正做人”,廉洁奉公,保持了人民公仆的本色。

在这短暂的一年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有了一定的进步,但也还有不足:

1、在学习上。学习方法还不够科学,对于一些问题自己虽花了很多时间和精力去学习、研究,但是所获得的收益却很少,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学习内容还过窄,所掌握的理论知识还不够系统,对于有些方面的知识还知之不多,知之甚少。

2、思想还不够解放,还存在一些不合时宜的观念。虽然坚定不移地坚持了马克思主义,但对马克思主义的创造性运用还不多,还不够。

3、在工作上。虽然在分管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其他工作还不熟悉,还不够了解。除分管工作外,对全局性的事务想得很少,思考不够。

推荐警务用车心得体会及收获六

公安院校是培养训练公安干警的摇篮。在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wto的新形式下,如何培养和造就思想革命化、作风战斗化、生活制度化、内务标准化以及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合格的公安专门人才,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就必须正确处理好警务化管理与学生个性化发展的辨证关系。一方面在加强警务化管理的同时,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另一方面,通过学生个性化发展来进一步促进警务化管理。因此二者如车之双轮、鸟之双翼。其辨证关系是相互联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不可分割的。警务化管理属于制度化建设,学生个性化发展属于思想建设,二者虽然范畴不同,但其地位和功能对实现公安院校培养目标意义深远。为此,笔者就如何处理好警务化管理与培养学生良好个性发展二者之间的辨证关系,谈几点粗浅的看法

一、警务化管理与个性化发展的内涵

警务化管理:是公安院校规范和控制学生行为的准则和标尺,是在始终坚持“四严”即:严格教育、严格训练、严格纪律、严格管理基础上的半军事化管理。警务化管理是实现“从严治校,从严治警”的根本途径,是公安教育的顺利转轨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公安教育作为一种特殊的职业教育,其管理行为势必带有鲜明的公安职业特色,它不同于普通高校的教育管理,也区别于军队院校的军事化管理。沿用传统的管理模式难以体现公安院校管理的职业特点。因而遵循普通高校教育管理的一般性规律,针对管理主体的变化,研究探索符合公安院校自身特点的特殊管理规律,实行警务化管理,是公安教育改革的迫切需要,势必有力地推动公安院校的正规化、现代化建设,从而为贯彻从严治校,从严治警奠定制度基础。

个性化发展:综合现代心理学中认知主义重“知”、行为主义重“行”和人本主义重“情”与“意”的理念,来理解个性的内涵为:第一,个性是完整的。创造力、想象力等品质是个性健全发展的表现。“在一个以社会和经济改革为主要动力的迅速变革的世界里,可能更重视想象力和创造性,它们是人的自由的、最明显的表现。第二,个性是独立的、具体的、特殊的。“应该使每个人尤其借助青年时代所受的教育、能够形成一种独立自主、富有批判精神的思想意识,培养自己的判断能力,在人生的各种不同情况下,以便确定他认为应该做的事情。”第三,个性发展内在地包含了社会性的发展,每个人的发展必然带来整个社会的发展。个性的多样性、自主性和首创精神,甚至是爱好挑战,这一切都是进行创造和革新的保证。”第四,个性发展是一个无止境的完善过程,人和其他生物的主要区别是人的“未完成性”。

心理学的研究表明,每一个体的个性结构、能力结构和兴趣结构等个性心理特征都是不同的,这就决定了每个人都有发展出某种独特才能的潜在可能性。在教学管理实践中不断探索和研究个性化教育,实施个性化教学,教育引导学生走出以自我为中心和欲望的藩篱,将学生的兴趣引向更宽广的社会、生活和创造的领域,造就和培养高素质的公安干警,个性化教育的意义就蕴藏于此。

二、警务化管理与个性发展是共性和个性、严与爱的关系

群体是由个体组成的,是个体的集合,而个体又表现为千差万别的个性。把一个具有各种鲜明个性的群体培养成一支具有统一意志、统一步调的过硬队伍,是警务化管理面对的客观现实问题。而传统的警务化管理模式追求单一的从严整治形式和手段,由此只能产生千篇一律、千人一面的结果,从而严重地压制和阻碍了个性的充分发展。在警务化管理实践中,要充分运用认识论原理,一方面正视个性化的客观存在,让教育管理者认识到个性是共性的基础,没有个性就没有共性;另一方面明确共性不是单纯的个性集合,而是具有相异个性的人对某种同一因素的认可。围绕正确认识个性与共性的辨证关系,运用警务管理准则,进行有目的思想整和、比对,让大家认识到为什么同样是大学生,却有所能为,有所不能为;公安院校学生应具备何种类型和模式的共性;为何个性要服从共性的基调;怎样才能做到在共性的基调上尽情发挥个性的创造力。“帮助每一个人打开眼界看到自己,使他看见、理解、感觉到自己身上的人类自豪感的火花-----”这样既有利于关心爱护、鼓励刺激学生充分施展创造思维和专长特点,又有利于学生整体观念和团队精神的凝聚与构建。

过去在警务管理活动中,时时处处离不开“严格”二字,甚至有时严格的令人生畏,近于苛刻的程度。然而是否一味强调严格就能使管理工作奏效呢?笔者认为,单纯借助严厉手段实施管理是一种机械的形而上学的管理思维,也不符合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的规律。公安院校实施从严管理的基本做法应是“严字当头,爱在其中”。制度是无情的,人是有情的。情感不能代替管理,但情感可以溶入管理。所有教师与管理者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影响学生,为学生做出表率,并形成人格魅力,成为学生积极情感所指向的对象,从而影响和感染学生。对学生来说,教师是具体的践行责任的楷模。教师的言行,都会成为责任教育的显性或隐性课程。实践证明,教师对学生身心的巨大感染力,常常来源于教师对学生的热爱。这种爱可以启动学生的心灵,消除师生间的隔阂和误会,增强学生的自信心,使其能强烈感受到来自教师和学校的温暖。

以一日生活管理活动为例:管理人员要坚持警容警纪、作风纪律、内务卫生、生活秩序每日必查,坚持每日查夜查铺、查有无伤病号、查有无安全隐患、查有无闹不团结和异常苗头并予以及时排解,全面掌握学生思想动态,。管理工作的出发点是寓爱于管理之中,把严与爱统一起来,做到“无情执纪,有情管理,严中有爱,严爱相济”。使学生切身感受到“严是爱,松是害”,努力适应严格环境,自觉接受严格管理,使严格不仅落到实处,而且深入人心。警务化管理作为公安院校正规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与各方面相关工作有着内在的、密不可分的关系。在实施警务化管理的同时,注重与相关工作的有机配合和系统联结,以促进警务化管理功能作用的深化。

伴随着西方思潮的涌入和市场经济带来的负面影响,尤其是大学生可塑性和模仿性很强的特点,在对多元化道德同时并存中的定向选择时,教师的道德素质又无时无刻不在潜移默化之中。“为师道立而善人多”,师德对正本清源,纯化社会风气,培养大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德己修己,教人导人,师风正、师志坚、师纪严。教师身先士卒,以身施教,是培养大学生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思想道德风尚的重要前提。

在教学实践中,教师要善于运用情感性原则,对学生的评价不能如同法官裁断那样超然于对象之外,而应以心灵拥抱心灵,以激情点燃激情。就情感取向而言,当以肯定和表扬为主,对学生虽不成熟或不周密,却经过自己大脑思索的独立判断,尤宜珍视其中建设性和创新性的价值意蕴,摒弃求全责备。就语言运用而言,要多用鼓励语,使学生为满足教师的热诚期待而挥洒出自己探索求真的激情。久之,作为评价者的教师,就不再是用评价的筛子去淘汰学生,使之气馁,而恰恰是激发其建立在自主性基础上的、诚心服从和接受从严管理的强劲动力,积极参与警务化管理,全身心的溶入警务化管理,促进警务化管理整体水平的大幅度提高。

三、充分发展学生个性来促进警务化管理

在实施警务化管理过程中,应注意处理好以下几种关系:

第一、管理者与管理对象的关系:警务化管理是管理者以管理手段为媒介而作用于管理对象。如何正确处理管理者与管理对象的关系,是在警务化管理中首先遇到的问题。不应该把教育管理看作是一种简单的管与被管,作用与被作用的关系和行为,而是一种相互作用的双向行为。教师要公正、平等、民主地对待学生,切实把握平等原则,许多教师把师生关系错误地理解为“上下关系”,追求教师的“霸权意识”,不仅影响警务化管理的效果,还会危害社会主义平等人际关系的建设和发展。把握公正原则,公正地对待每一个学生,不得以民族、性别、家庭背景、地域、相貌以及身心的发展水平为由偏袒和歧视某些学生,否则不仅会严重伤害学生的感情,破坏其判断事物的是非标准,而且会丧失在学生中的威信。把握民主原则,在处理与学生的关系或作出决定时,应充分考虑大多数学生的意愿和建议。学生的观念、价值取向和发展水平决定着社会的未来。

因此在日常管理中应充分吸收现代“校本管理”的思想,把调动和发挥人的积极性、能动性作为管理之本。教育学生要以学校主人的身份关心学校发展,参与学校的各项管理活动,让学生认识到警务化管理的最终受益者是学生个体本身。建立平等、民主、和谐的师生关系,才能调动广大学生参与管理的积极性,实现从学校管理向自我管理,被动管理为主动管理的转变,从而使警务化管理变为每个学生的自我约束机制。

第二、思想政治工作与警务化管理相结合的关系:东北某公安院校为掌握学生的思想状况,以书面民意测验的形式,进行摸底调查归纳出以下思想特点:

1热爱公安事业:100%的学生表示热爱公安事业。

2奋发向上:90%以上学生要求入党;65%以上学生报名竞选学生干部。

3思想活跃:从崇拜偶像话题上看,15%左右选择伟人;5%左右选择中外大企业家;5%左右选择师长;10%左右选择父母;65%左右学生选择中外各类明星。

4民主平等:95%的学生要求民主,希望民主,追求民主平等。

5爱好广泛:文学艺术、音乐体育、琴棋书画,几乎无所不包。

通过问卷调查,看出当今学生的主流和本质是好的,在他们身上体现出年轻一代积极向上的勃勃气息和纯真自然,但也明显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弱点。他们热爱公安事业,同时也在追求个人目的实现;他们积极上进,却缺乏较系统的理论指导;他们渴望成才,又缺少锐意进取、吃苦耐劳的韧劲;他们有民主意识,但思维方式、方法往往偏激。针对学生正处于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形成期的实际情况和思想特点,我们应把警务化管理首先定位于思想管理。把思想教育作为管理的切入口和中心环节来抓,精心组织一系列思想教育活动,开展有针对性的思想教育工作:通过谈心活动,摸清、摸准学生思想脉搏;通过入学教育、条令教育、校史教育活动,引导学员迈好人生的第一步;通过座谈、讨论、演讲等活动,激励学员敞开心怀,交流思想,焕发斗志;通过英模报告、优秀毕业生传授心得体会等典型示范教育,启迪学生如何做人,怎样从警。坚持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于警务化管理的全过程,深入细致,不失时机地排除不利于警务化管理的思想因素,满腔热忱、和风细雨地促进学生思想境界的升华,从而行之有效地帮助学生完成警务化管理的思想转轨。

第三、警务化管理与训练相结合的关系:一是树立以练为战的思想。使学生深刻认识到复杂的社会治安形势,人民警察履行使命将随时接受生与死的考验,为克敌制胜,必须练就过硬的擒敌技能和本领。二是强化训练。练出警力,练出精兵。针对实战需要,在提高警务技能和应变本领的训练上加大力度,着重进行擒敌格斗、盘查缉捕、解救人质等项目的训练,加强对紧急处置突发性事件、暴力性案件的应变演练。练就一身扎实过硬的擒敌技能,关键时刻就能冲得上。三是早参与、早介入。充分利用假期见习、毕业实习这些难得的实战机会,精心组织、积极参与公安基层工作,锻炼学生的意志品质、培养其纪律作风,激发其苦练精兵的热情。

第四、校园文化建设与警务管理相结合的关系:

发展校园文化建设,营造一个有宜于学生身心健康,活泼向上的人文环境,是警务化管理的延续和补充。它不仅有利于陶冶学生情操,也极大地激励其学习训练的积极性,对教育管理的效果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倡导学生尽展特长,利用各种形式,丰富课余文化生活。鼓励学生团委和学生会组织,通过校刊校报、乐队球队,组织开展各种为学员喜闻乐见的竞赛活动。对校园文化生活的思想性、品位性和艺术性因势利导,热情扶植,做到寓教于乐,努力创造丰富多彩,贴近公安院校学生生活,富有警营气息、特色鲜明的校园文化。

四、在警务化管理实践中发展学生个性

当前公安院校素质教育的最终目的是要使每个学生的潜能都得到最大限度的实现。

第一、教给学生学会主动求知的能力。

在警务化管理的大背景下,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改变过去以教师为中心,学生被动受教育的传统模式,而中形成以学生为中心,启发学生主动求知,继而学到:(1)从陈述性知识到程度性知识:(2)从认知学习到认知策略;(3)从书本知识到生活应用

推荐警务用车心得体会及收获七

警务督察工作紧紧围绕我所改革发展的整体工作思路,以规范干警履职行为,增强干警警容风纪意识,强化干警纪律作风养成,大力开展警务督察活动,强力推进各项业务工作,确保了警务督察工作的顺利开展,现总结如下:

一、大力开展警务督察工作

1、积极主动做好日常警务督察工作。警务督察室开展了对干警值班履行职责问题、警容风纪问题、监管安全问题,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活动存在问题的日常督察工作。做到每周不少于两次的日常督察,并做好督察现场记录,现场取证拍照,物证留存等工作,每一次督察工作结束后,将现场督察的工作开展情况、督察结果、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进行汇集整理,及时进行分析评估,得出结论形成书面工作通报上报所党委。

2、建立、健全警务督察工作台账,做好信息上报工作,提升软件实力。根据《河南省司法厅警务督察工作办法》和我所督察工作内容和采取行政措施的具体需要而制作工作台账,已建立、健全《警务督察工作制度》、《警务督察人员学习记录》、《警务督察现场记录》、《警务督察日志》、《警务督察报表》、《督察通知书》、等多项工作台账。

二、创新工作方法,紧紧围绕全所工作重点开展多样式督察 在全所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主题活动中,督察室

人员实行“随机式”督察。就是在正常学习活动中,随机抽查个人学习笔记,会议记录本;课后会后,随机抽查提问。如干警回答不出,由科队长接替回答,并计入绩效考核成绩。这种督察方式非常有效。现在上课开会,没有不带笔记本,没有开小差,没人不认真准备回答提问。目前先后抽查干警职工学习笔记100多人次,现场抽点答题90余人次,抽阅心得体会60多篇,促使干警职工自觉学习,成效明显提高。

在全所组织全体干警职工赴商丘监狱进行针对性的挂职学习和培训活动中,警务督察人员采取“跟进式”督察。督察室人员在每次学习培训前坚持点名考勤制度,对积极参加学习的干警职工提出表扬,对无故不参加培训学习的人员提出批评和通报。在学习中,督察室人员表现积极优秀,率先垂范,起到了模范标兵作用,督察室人员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动了全体干警职工学习的积极性。

三、严格警务管理,严格执法,率先垂范,积极树立督察工作权威

在所党委的领导下,督察室工作人员积极强化对干警职工上下班考勤,警容风纪及值班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的检查。在值班所领导的带领下,督察室人员积极深入到各科室、大队检查工作,对个别迟到、早退的同志及时提出批评或通报,确保了我所正常工作秩序和充足的在岗警力。对干警职工值班在岗情况严格督促检查,坚决杜绝干警脱岗、漏岗现象。严格检查干警警容风纪,

将《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分发到各科室、大队,完善制度上墙工作。严格着装要求和佩戴上岗证,以促进提升警察队伍的整体形象。坚持每天深入一线检查,干警基本做到了着装规范,警容严整,警姿端正,精神饱满。强化了人民警察执法工作规范用语,督促干警提高了执法规范化水平。

督察室干警在平时的工作中坚持原则,公平公正执法,对各种不良现象敢管敢问。对严重违规影响场所安全的隐患问题严肃查处,及时通报。真正树立起了警务督察工作的威信。

四、积极配合所纪检组,做好廉政建设

一是严格依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开展工作人员违规使用办公用房清理工作,对面积超标的进行了清理和腾退,规范了用房标准。二是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坚持勤俭干工作。公务活动严格按标准进行住宿和交通,坚决不安排无关的考察参观活动;在经费审查过程中,严控支出标准和支出范围,确保各项开支符合规定要求。三是严格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备管理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节假日封车制度,坚决杜绝超编超标配车、违规换车和借车、豪华装饰公务用车等行为。四是开展会员卡消费卡专项清退、畅通举报渠道等方式,开展了整治“会所中的歪风”专项治理工作,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全程监督。

五、积极开展警容风纪学习教育专项活动

根据省委政法委“轻刑快办”试点工作的需要,我所被省司法厅定为轻刑犯收押试点。按照省厅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所的软实力,我所深入开展了警容风纪学习教育专项活动,为我所的完美转型,夯实了思想、作风基础。

(一)积极宣传动员,提高思想认识

警容风纪是指人民警察在着装、仪容、举止、礼节等方面的行为规范,是人民警 察政治素质、文明程度、精神风貌、纪律作风和战斗力的综合反应。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 23 条对此作出了规定: “人民警察必须按照规定着装,佩带人民警察标志或者持有人民警察证件,保持警容严整,举止端庄。”为此全所上下积极动员,大力宣传,使广大干警充分认识到了警容风纪的严肃性和重要性,认识到了警容风纪是人干警察必须遵守的政治纪律, 是权利更是义务。

(二)加强学习教育,增强警察意识

首先全所各单位充分利用每周一、三、五的学习日时间认真组织干警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 、公安部、司法部《人干警察着装管理规定》《人干警察警容风纪管理和纠察办法》的规定以及《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其次、规范了干警着装,要求干警按规定佩戴警衔标志,警衔佩戴应与所授予的警衔相符,严禁无授衔佩戴警衔或低授高戴、高授低戴以及硬式、软 式、套式的混戴;在警服的穿着上,严禁不同制式的警服混穿、 警便服混穿,切实做到了让干警从思想上重视着装,从行为上规范着装,从制度上严明着装,从管理上强化着装,确保了我所干警着装规范。

推荐警务用车心得体会及收获八

为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鲁政办字〔20-〕221号)精神及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警辅人员)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警务辅助人员是依法履行辅助性警务职责、纳入警辅人员用人额度、经费保障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的工作人员。警辅人员对于缓解警力不足、创新社会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5号);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鲁政办字〔20-〕221号文件,有力地推动了警辅人员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警辅人员管理工作,认真落实相关配套政策,严格履行教育管理监督责任,确保警辅人员队伍稳定和战斗力提升,进一步夯实公安工作的根基。

(一)明确部门职责职务。公安部门主要负责警辅人员招聘、管理和使用工作;机构编制部门主要负责做好警辅人员用人计划审核工作;民政部门主要负责因公(工)死亡后符合烈士评定条件的警辅人员烈士评定及烈属抚恤工作;财政部门主要负责警辅人员经费保障工作;人社部门主要负责指导警辅人员招聘、薪酬确定和落实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障工作。

(二)合理确定用人额度。公安部门要会同机构编制、财政、人社等部门,按照“总量控制、倾斜基层、动态调整、分类使用”的原则,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治安情况,对警辅人员总需求量进行科学研究测算,对岗位设置进行全面梳理分析,提出合理的员额配备和岗位设置标准,报区政府核定审批。

(三)稳妥开展过渡工作。罗庄公安分局要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研究制定现有警辅人员过渡考核办法,报区政府批准。要本着积极稳妥、规范管理的原则,对现有警辅人员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区别情况、依法依规分类处理。对不符合过渡条件的,依法妥善处理劳动(人事)关系;对符合过渡条件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规范用人程序,集中登记造册,确保警辅人员队伍稳定。现有警辅人员过渡工作要于20-年10底前全部完成。

(四)严格规范招聘程序。罗庄公安分局要在核定的用人额度内,提出招聘计划,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后,报区政府审批;要在人社部门指导下,研究制定警辅人员招聘条件、标准和程序,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办法,规范实施招聘工作。对符合录用条件的警辅人员,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明确警辅人员非人民警察身份性质。要严格把新招聘人员试用期的培训考核,培训考核不合格的要及时解除劳动关系。

(五)落实职业保障经费。警辅人员的招聘、工资福利、教育培训、装备配置、服装、奖励、保险、抚恤以及工作运转等所需经费,列政府财政预算予以保障。警辅人员工资标准根据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等,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予以核定,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警辅人员享有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社会保障待遇。

(六)健全教育管理机制。按照“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由罗庄公安分局具体负责警辅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工作,各用人单位负责警辅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要把警务辅助力量纳入公安队伍建设的整体来规划和管理,研究制定警辅人员的岗位责任、教育培训、绩效考核、保密管理、表彰奖励、惩戒问责等具体实施细则,全面加强对警辅人员的规范管理。

罗庄公安分局具体负责警辅人员管理工作的日常组织、协调、督查、调度等工作。各有关部门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强化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把该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落实政策,强化经费保障,完善管理机制,切实规范警辅人员管理工作,力争到2-年10月底,基本理顺警辅人员管理体制;20-年,开展警辅人员招聘工作;20-年,实施警辅人员全员培训,全面提升其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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