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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先驱心得体会实用 铁路人心得(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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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先驱心得体会实用 铁路人心得(四篇)
2023-01-05 20:10:56    小编:ZTFB

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关于铁路先驱心得体会实用一

我愿意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志愿加入.....。

.....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最高梦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作为自我的行动指指南。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人,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结合起来,创立了毛泽东思想。在毛泽东思想指引下,.....领导全国各族人民,经过长期的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革命斗争,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我目前是一名普通的铁路工人,但我是个中国人,身为一名铁路工人就要以祖国的利益为重,以人民的利益为重,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同群众同甘共苦,坚持最密切的联系,不允许任何党员脱离群众,凌驾于群众之上。此刻很多人都选择铁路出行,我会尽自我最大的努力保证铁路的安全。让祖国人民放心。

党在自我的工作中实行群众路线,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做为一名青年我时时刻刻都不会忘记这些教诲。毛泽东主席曾讲过“因为我们是为人民服务的,所以,我们如果有缺点,就不怕别人批评指出。不管是什么人,谁向我们指出都行。只要你说得对,我们就改正。你说的办法对人民有好处,我们就照你的办。”

人民需要党,党也需要人民。只要党和人民需要,我就会奉献我的一切!我坚决拥护中国,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反对分裂祖国,维护祖国统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提高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我会努力为人民服务,做一名优秀的铁路工人。

虽然我很期望早日加入党的大家庭,可是如果组织上认为我尚未贴合一个党员的资格,我也将按党章的标准,严格要求自我,寻找差距,争取早日加入党组织。早日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请党组织放心,我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请党组织在实践中考验我!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

x月x日

关于铁路先驱心得体会实用二

一、实习目的

1、掌握车站运输组织工作的基本理论和方法;

2、掌握车站调车作业计划的编制方法;

3、掌握货运单据的保管、交接及传递方法;

4、会编制列车编组顺序表

5、掌握车站接发列车的作业程序和用语;

6、具备信号员、助理值班员、车号员(长)等工作的较为熟练的技能;

7、具备车站值班员、调车区长等工作的理论知识和初步技能;

二、实习单位及岗位介绍

阳泉站位于山西省阳泉市境内,本站中心里程位于石太线自石家庄北站起107km300m处,隶属北京铁路局管辖。车站属区域性编组站。是我的工作单位,也是我实习的地方。车站的技术作业范围包括:担负上、下行列车(空车除外)改编、上、下行列车无调中转、本站始发列车编组任务;车站的运输任务以晋煤外运为主,担负阳泉矿务局所属一、二、三、四、新景矿煤炭外运任务及阳泉市区和平定、盂县、昔阳等地方物资的到发任务,是石太线上重要的枢纽。

三、实习内容及过程

调车区长实习

我首先实习的岗位是调车区长,调车区长的主要工作是掌握列车预确报和现在车、作业车情况,根据阶段计划编制下达调车作业计划并组织实施,并及时向车站调度员提供相关资料。调车区长的工作不仅复杂,而且还很需要耐心和细致的,要考虑到很多作业限制,还要遵守很多的规章制度。如简子沟作业场,到达矿车列一般在50—57辆之间,而利用西牵出线作业,则最多只能牵出27辆。其他的作业限制还有很多,因其为横列式车站,为合理下达调车计划,用最少的钩数、最短的时间完成调车任务,多采用解体照顾编组,解编结合的方法。

调车作业计划的内容、编制、下达和有关标记符号的规定调车作业计划是保证实现阶段计划的调车作业具体行动计划,由调车区长负责编制。

调车作业计划的编制,应根据阶段计划和现在车分布状况、到达列车编组确报、驼峰(牵出线)利用情况及调车场线路固定用途和存车情况、各装卸点作业进度及调车机工作动态等实际情况,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编制。

调车作业计划必须按照规定的栏目逐项填写,不得简化。主要内容包括:计划和实际起止时分、作业场别、班次、调别、调车领导人姓名、调车指挥人姓名、股道、摘挂车数、编解车次、作业限制(备注)等。利用微机打印调车作业计划亦应符合的内容及要求。但实际作业中,往往利用口头传达一些短计划(不超过三钩),内容只包括股道、车数和一些注意事项。不过事后要在新计划中一一补全。

凡有关票据(货票、列车编组顺序表)中有特殊运输要求的,以及根据现场作业需对调车作业有所要求的,都应在调车作业通知单备注栏中使用特定的符号或文字注明。

调车作业从某线全部牵出,应在备注栏内注明“空线”字样,驼峰解体时溜放车组或摘挂车10辆及其以上应在备注栏内注明摘挂车的尾部车号。空线给车时应在备注栏内注明“空线”字样。

看上去很麻烦,也很容易出错。不过在我们车间更换了电脑和配套的计划编制软件后,挂车车号和提钩车号都能够自动显示了,已经比原来方便了不少。而且上述大多的不便之处从设备层面来说并非无法解决。我想,随着设备的进步,区长的活会越来越轻松。也许某一天,区长能被电脑完全取代吧?或者只是监控着电脑自动输出的计划,作个拾遗补缺的监督者吧?

车号员实习:

接下来是实习车号员,车号室里有两类工作人员:一是内勤,一是外勤。内勤打印编组顺序表,核对货物运单将其暂时库存。外勤主要是记录到达车车号,核对出发车车号。其工作程序是:等站调通知→接票→接车→核对票据→整理简报给站调→送票。但是实际上很多时候大家互相之间并没有分得太细,常常是谁方便谁就干一下。唯独送票这个环节,因为需要往东头走很远的路:来回一趟大概有将近两公里,而一个班总要开6、7趟车。所以有时候就把几趟车的票攒到一起一块送。虽然与规定有所不符,但是考虑到实际的作业情况,也算是情理之中,这也让我觉得规章和现场作业间似乎有脱节的地方。

货运单据的传递、保管和交接办法

(一)、由货运车间货票传递员负责货票的传递工作。

(二)、各工种间移交货票,均凭登记签认交接。下列岗位(人员)处设置

一场(阳泉):车号长西车号西外勤东外勤二场(简子沟):车号长西车号东外勤货运:货场内勤货票传递员

格式使用北京路局下发的“货管-13”标准格式。

(三)、装车的货票

制票作业完成后,货票传递员随时送交简子沟场或阳泉场车号长处签收,确保开车前一个半小时将货票送到。如遇紧点列车,有关人员要加强联系,保证列车正点出发。遇现车与票据不符时,由车号员通知内勤货运员,由货运员负责修改票据。

凡简子沟开车的上行货票,由内勤分开后交货票传递员送至简子沟,如有关情况不能明确掌握时向调度询问。

(四)、到达卸车货票

车号员应在接车作业完毕后,及时将卸车信息报告站调。货调根据班计划、阶段计划与站调联系,利用现车信息系统查询卸车、安排作业,通知货运内勤及时取回货票,货票传递员取回货票后,交内勤货运员保管并登记卸车清单。卸车完了送交日勤到达通知处理。交付后的货票分整车、零担、集装箱装订成册保管。

(五)、关于扣留、倒装、整修车辆作业及货票传递的作业办法

1、商检扣留的倒装、整修车,应立即通知站调甩车,并及时做出普通记录。

2、列检扣留的倒装、整修车,列检值班员及时通知车站调度员并填发“车统-23”。站调应及时通知商检“车统-23”有关内容,商检做出普通记录并要求列检值班员签认。

3、凡商检所做的普通记录,应及时送交该场的车号长签收。车号长负责撤出该车的货票,并将普通记录附于货票内。

4、商检或列检要求倒装、整修的车辆,不管本班甩车与否,均应在本班做出普通记录并送交车号长签收。

5、站调接到商检或列检要求车辆倒装、整修的通知后,除按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做出普通记录证明外,还应建立登记制度,将日期、车次、车种、车号、发站、到站、品名、扣车人姓名登记清楚后转交货调签认。

6、倒装、整修的车辆,站调与货调联系倒装、整修地点,安排计划送达,由货调通知货运值班员负责处理,本班送到的车辆原则上本班内处理完毕。倒装完了,货运编制普通记录附于货票内。

7、阳泉、简子沟场产生的整修、倒装货票及记录每日6:00(18:00)前由货票传递员从阳泉、简子沟取回交内勤货运员,取票时必须确认记录是否齐全完整,内勤负责登记并向货调汇报车种、车号、发站、到站、品名、收货人及记录等情况,货调认真做好登记。

总的来说,车号员的工作要求我认为有三条:眼明、手快、心细。接车时,车列不会因为车号员抄车而有丝毫的减速,要求车号员必须做到眼明手快,否则漏抄一辆车就会影响后续作业,而为了补漏,只能自己跑到现场重抄。费时费力不说,还会受到责罚。而核对现车、编组、货票的工作则格外要求心细,上述这些单据无一例外都是一长串单调且相似的编码、数字等,逐一看下来便已是令人头晕眼花,还要与人核对,稍一分心错上一行便是谬以千里。最严重的后果便是货票分离,作为车号员来说,这既是的差池。实习期间,若非师傅把关严,早已出了洋相了。不过,随着设备进步,铁路系统的信息化程度不断提高,我认为人工核对票据及送票很快就会成为历史。而人工抄车恐怕一段时间内还将继续(rfid芯片技术有望解决该问题,但受限于成本、可靠性以及既有车辆庞大的数量等因素,恐怕十年之内不可能有实际的应用)。

四、实习总结与体会

社会实践意味着继续学习,并将知识应用于实践,但仅仅在思想的层面上认识到这一点还是不够的,而是必须在实际的工作和生活中潜心体会,并自觉的进行这种角色的转换。做到要想学会做事,首先学会做人。

(一)、要全身心融入铁路这个大家庭

我很荣幸能够加入到铁路人的队伍中,能成为其中的一员感到深深的自豪!作为一名铁路工人,只有以海纳百川的开阔胸怀,接纳吸收各种各样的社会知识,才能丰富自己作为一个社会人的内涵,拓展自己的视野,促进自己工作的顺利开展。

其次要以平静的心态看待铁路的改革,以积极的心态参与工作,以乐观的心态面对生活。从思想上认识到铁路改革机遇大于挑战;从行动上要积极主动地做好分内工作。

(二)、要有紧迫感和大局意识

主动去适应改革,努力工作,要把压力转化为工作的动力,高标准、严要求,认真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认真做好这些工作是迎接改革必备的首要条件。必须增强竞争紧迫感,自觉提高自身素质。在铁路跨越式逐步深入发展发展的今天,必须对自己有清醒的认识。随着企业改革力度的不断加大,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是在改革和竞争中取胜的关键,在工作之余要加强学习,不断提升理论素养,增强责任心、给自己补充能量,以适应竞争环境。克服松懈心理,树立生活、工作目标,化劣势、失败为前进的动力,保持旺盛的战斗力,做到积极肯干、吃苦耐劳、艰苦奋斗。另外,加强学习党的一些基本方针、政策以及铁路改革的一些基本知识,了解路局各项改革措施的必要性。认识到铁路改革的深刻内涵,全方位充实自己,完善自我,使自己在以后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三)、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四)、今后努力的方向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知识的匮乏,刚开始的一段时间里,对一些工作感到无从下手,茫然不知所措,这让我感到非常的难过。总以为课本学的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这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即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课堂为主题,通过实践将理论深化。“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认为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的作用,过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对将来适应新的工作岗位也有着很大帮助,可以避免我毕业后的眼高手低现象。向他人虚心求教,遵守组织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与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处世的基本原则都要在实际生活中认真的贯彻,好的习惯也要在实际生活中不断培养。这一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大多来自领导和同事们的教导,这是我一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这次实习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对于自己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我可以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

我因在阳泉站工作而感到骄傲,更因我能成为铁路这个大家庭中的一员而感到深深的自豪。也许铁路光荣的过去我来不及参与,但她辉煌的未来,我愿奉献出我毕生的心血与汗水,与大家共同谱写出中国铁路新的篇章。

关于铁路先驱心得体会实用三

铁路运输运合同是调整铁路运输的法律工具,它是规范铁路运输行为,保障铁路运输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随着市场交易的更加频繁和旅客、货主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越来越懂得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本文通过审理的案件对铁路运输合同纠纷案件中的免责、赔偿与法律适用浅谈几个问题。

一、铁路货运合同纠纷中的免责

尽管合同的当事人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但无过错责任并非在任何情况下都要承担责任,如按《民法典》第107条的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不可抗力是所有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即便是像该法第123条所规定的典型的无过错责任也不例外。因此承运人对货物的毁损、灭失虽然承担无过错责任,但法律法规规定的事由时,承运人可以免除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及相关的铁路法律的规定,承运人免责的法定事由有:1.不可抗力,即无法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事实,包括地震、风暴及其他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罢工等。2.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货物的自然性质和合理损耗是不能避免的它与承运人的管理行为无任何关系,当然,此时承运人要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其除了要举证证明货物性质与货物灭失、损坏之间因果关系外,还要举证证明自己在运输过程中尽了管理、照料货物的义务。3.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

如笔者审理一起铁路运输合同交付纠纷案件,原告七台河*务局煤炭销售公司。委托代理人牡丹江市银峰煤*经销公司;被告人牡丹江铁路分局牡丹江站、牡丹江第*粮库;第三人黑龙江北方*具厂,牡丹江市先锋煤炭供应站。原告七台河*务局煤炭销售公司诉称,从七台河发牡丹江第*粮库16级原煤共12车600吨,此煤是发给牡丹江市银峰煤*经销公司,该公司没有收到货物。请求法院追回此煤款及损失费108000元。被告人牡丹江铁路分局牡丹江站辩称,原告与被告无托运输合同,更没有直接利益关系,牡丹江第*粮库未答辩。第三人黑龙江北方*具厂辩称,北方工具厂与牡丹江市先锋煤炭供应站有合同,原告12车原煤不应变更到北方工具厂,虽然收到12车原煤款交付牡丹江市先锋煤炭供应站不应按市场价格计算偿付原告。牡丹江市先锋煤炭供应站辩称,先锋煤炭供应站与牡丹江第*粮库、黑龙江北方*具厂都有运输合同关系,原告12车原煤虽然不牡丹江市先锋煤炭供应站的煤,但牡丹江市先锋煤炭供应站收到黑龙江北方*具厂煤款87060元同意偿付原告。

本案就是起铁路运输合同的误交造托运人发煤收不到货物,而且多家都与一个单位有合同,一是托运人与牡丹江第*粮库专用线有合同,而牡丹江第*粮库又与多家有专用线有合同,原告应以自己名发货,而以七台河*务局煤炭销售公司收不到货和款;二是铁路只是从手续确认收货人,不该变更的变了;三是第三人不该收的煤收了,不该收的款收了。因托运人、收货人的责任造成货物毁损、灭失的,承运人可以免责。对于因托运人收货人过错而免责,在民法典及相关有铁路法律法规中均有规定,应该说当事人为自己的过错行为承担责任,是符合民法典的精神的,但合同当事人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而强调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又回到过错责任的嫌疑,容易让承运人产生侥幸心理,一旦发生了损害,承运人会千方百计地寻找托运人或收货人的过错,以达到避责的目的。从依法治企上讲,预防比不救济更符合法律的本质,所以我们要应该通过法律的实施来提高承运人、托运人及收货人相应的责任观念,而不是等损害发生后再去追究过错责任人的责任。

因此,对于托运人、收货人过错必须附以严格条件其目的是预防损害风险的发生。在审判实践中我们不难以发现,铁路货物运输误交付纠纷的发生,往往是铁路运输企业的工作人员没有仔细核对收货人的身份,对待工作不严肃,粗心大意,在这种情况下,铁路运输企业无疑要承担责任的,通过法院对铁路运输合同的审理,既保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又促使铁路运输企业加强工作管理,提高工作能力。实践中还有另外一种误交付值得我们注意,也就是承运人利用企业管理体制不规范利用合同造成误交付,或承运人与其他法人单位签订代理交付协议,因代理法人的过错而发生的误交付。这种情况显然不是承运人免责的事由,在这种情况下,承运人是应当承担责任的。但如果承运人对代理法人的选任并不存在过错,在货运合同中收取的也是正常的运费,那么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其中-通常包含两个诉讼,一个是赔偿诉讼,一个是追偿诉讼,在实践中,承运人作为被告时,往往会请求将有过错的代理法人追加为诉讼当事人,应该说这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在法庭上,通过三方当事人的审理,往往起到了简化诉讼,解决纠纷效果。

二、铁路货运合同损失法定赔偿

当事人没约定赔偿额,货物在运输中发生毁损、灭失,就必须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来确定承运人的赔偿责任,而承运人的责任限制主要就是体现在法定赔偿中。如本院审理货物灭失案件中,原告在发货单写的是劳动保护品名,但所发货物是每件价值万元的皮夹克。《铁路法》规定了限制额赔偿和按照实际赔偿的原则,即承运人法定赔偿额最高不得超过国务院主管部门规定的赔偿限额。其次,审判中,对货物损失额的计算是按照起运地或托运地的市场价格计算,其法律依据一是《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第18条及铁道部、交通部、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物价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布的《货物运输事故赔偿价格计算规定》;二是最高人民法院(1994)25号《关于审理铁路运输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货物、包裹、行李的赔偿价格按照托运时的实际价值计算”。

笔者认为,铁路法规定限额赔偿原则其合理性是国际公识的。主要依据是民法上的公平原则,目的是合理分担运输风险。但对于货物损失额的计算按照托运时的实际价值计算,就有损害托运人利益的可能,因为《民法典》第113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根据该条款的要求,承运人承担的实际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那么,货物实际损失的计算就不应以起运地的市场价格计算了,而应以到达地或者应以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民法典》第312条对这个问题也作了原则性的规定,既当事人没有约定的,依照民法典第六十一条规定仍不能确定赔偿额的,按照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行业垄断的局面已经被打破,诸多的行业保规并不符合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规则,铁路运输行业作为经济主体,其参与激烈的运输市场必须遵循有关的竞争规则。在当前,提高服务质量和“售后服务质量”就是铁路运输企业提高运输质量的唯一的途径,提高服务质量就是要按照约定或法定的方式认真履行运输合同,而提高“售后服务质量”就是要保证违反合同后给予对方当事人合理的赔偿,让对方当事人充分相信铁路货物运输是安全可靠的,从而提高铁路企业的信誉,赢得更大的运输市场。 三、铁路运输合同纠纷法律适用

审理铁路运输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首先要适用全国人大制订的《民法典》第十七章的有关规定。然后是全人大常委会制订的《铁路法》的规定,其次是最高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最后是国务院发布的行政法规。至于铁道部的相关规定、条例、规程等,除非是经过国务院发布,否则作为部门规章,仅具有参考的价值,不是审理案件的法律依据。也就是说适用法律的顺序是民法典、铁路法、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国务院的行政法规,按从大到小的顺序。后面与前面的内容有冲突的地方,后者的规定应该元效。最后,特别是对于责任及赔偿额的限制,属于运输企业的单方声明,仅对自身和其职工具有约束力,其约束力不应及于旅客和货主。也就是说,这类规定只能约束铁路企业自身,应视为其一种服务承诺,而旅客和货主为运输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不受其规章的限制。其次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举证问题。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铁路对于旅客的人身伤害是由于旅客自身原因的几种免除情况免除赔偿责任的,都必须要由铁路直接证明,而不是通过证明自己已经尽到管理义务,自身无过错来间接证明是旅客自身责任导致损害。铁路要在取证时,要应尽量请车上的旅客作为证人,以符合合同书面证言的形式。

关于铁路先驱心得体会实用四

尊敬的xxx:

我是柳州铁路运输学校20xx届的博才***,首先诚挚地感谢您从百忙中抽出时间来看我的这份自荐书,它或许看起来并不特别,甚至不起眼,却是一个热血青年以他的热忱和心声撰写的!想象中您打开这份自荐书,扫了一眼便会匆匆合上,只因为我是区区一个中专生,在此请您继续看下去,您会发现,我能做到的却不仅仅是一个一般意义上的中专生所能做到的。

我们是夹缝里求生存的中专生,可在这夹缝中却培养了我诸多能力。自入学来,我就时时告戒自己要不断努力,为此在学习上我不敢放松。在一年级时,通过我的努力竞选为校团委委员并获“工作积极分子”称号.二年级上学期我又被评为“铁路局优秀团员”和“柳州市优秀学生干部”。这些荣誉更加鼓舞了我读爱书的欲望。由于我为人大方有责任感,被选为班长。同时在此学期获得学校二等奖学金。

三年来,我完成了学校规定的全部课程,具有计算机的基础知识和基本应用能力,对计算机常用软件有熟练运用,如visualfoxpro6.0、办公自动化软件、网页三剑客、c语言等。自学photoshop7.0.1、去铁路局面试自我介绍去铁路局面试自我介绍。熟练掌握了winxp操作系统和计算机应用与维护。

此外,我还注意个人的品质修养,在中专三年里,我刻意充实自己,锻炼自己扩大自己的知识面,提高自己的社会能力,工作能力和领导能力。在校期间我一直积极组织和参加各种活动。在工作中,我不怕吃苦,积极奋进,出色地完成了各项任务,我具备了较强的动手能力和实际能力,是老师称赞的好学生,是同学的好知己。真诚、热情是我的为人态度;塌实、严谨是我的工作态度;进取、奉承是我的人生信条。请给我一个机会,不管工作多么艰辛,只要组织需要,我定会和同仁一道开拓进取。您得到的不只是一份简单的承诺,而是用智慧和青春写成的打卷!静候你的回音,再一次向您致以最诚挚的谢意!

自荐人:xxx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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