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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接待心得体会实用 刑事政策的心得体会(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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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接待心得体会实用 刑事政策的心得体会(8篇)
2023-01-06 03:57:06    小编:ZTFB

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刑事接待心得体会实用一

为了规范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国内公务接待行为。

本规定所称国内公务,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

第三条

国内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

第四条

各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结合当地实际,完善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制定国内公务接待标准。

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本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指导下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

乡镇党委、政府应当加强国内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和开支标准。

第五条

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公务外出计划管理,科学安排和严格控制外出的时间、内容、路线、频率、人员数量,禁止异地部门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禁止重复性考察,禁止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

公务外出确需接待的,派出单位应当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告知内容、行程和人员。

第六条

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国内公务接待范围,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国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国内公务接待范围。

第七条

接待单位应当根据规定的接待范围,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公务活动结束后,接待单位应当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并由相关负责人审签。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

第八条

国内公务接待不得在机场、车站、码头和辖区边界组织迎送活动,不得跨地区迎送,不得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得安排群众迎送,不得铺设迎宾地毯;地区、部门主要负责人不得参加迎送。严格控制陪同人数,不得层层多人陪同。

接待单位安排的活动场所、活动项目和活动方式,应当有利于公务活动开展。安排外出考察调研的,应当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不得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第九条

接待住宿应当严格执行差旅、会议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定点饭店或者机关内部接待场所安排,执行协议价格。出差人员住宿费应当回本单位凭据报销,与会人员住宿费按会议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接待省部级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间。接待单位不得超标准安排接待住房,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

第十条

接待对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确因工作需要,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第十一条

国内公务接待的出行活动应当安排集中乘车,合理使用车型,严格控制随行车辆。

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警车,不得违反规定实行交通管控。确因安全需要安排警卫的,应当按照规定的警卫界限、警卫规格执行,合理安排警力,尽可能缩小警戒范围,不得清场闭馆。

第十二条

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对国内公务接待经费的预算管理,合理限定接待费预算总额。公务接待费用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单独列示。

禁止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禁止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禁止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禁止在非税收入中坐支接待费用;禁止借公务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党委、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市场价格等实际情况,按照当地会议用餐标准制定本级国内公务接待工作餐开支标准,并定期进行调整。接待住宿应当按照差旅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接待对象在当地的差旅住宿费标准。接待开支标准应当报上一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

接待费报销凭证应当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

接待费资金支付应当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具备条件的地方应当采用银行转账或者公务卡方式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

第十五条

机关内部接待场所应当建立健全服务经营机制,推行企业化管理,推进劳动、用工和分配制度与市场接轨,建立市场化的接待费结算机制,降低服务经营成本,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逐步实现自负盈亏、自我发展。

各级党政机关不得以任何名义新建、改建、扩建内部接待场所,不得对机关内部接待场所进行超标准装修或者装饰、超标准配置家具和电器。推进机关内部接待场所集中统一管理和利用,建立资源共享机制。

第十六条

接待单位不得超标准接待,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安排专场文艺演出,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本级党政机关各部门和下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国内公务接待规章制度制定情况;

(二)国内公务接待标准执行情况;

(三)国内公务接待经费管理使用情况;

(四)国内公务接待信息公开情况;

(五)机关内部接待场所管理使用情况。

党政机关各部门应当定期汇总本部门国内公务接待情况,报同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财政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备案。

第十八条

财政部门应当对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经费开支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审计部门应当对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经费进行审计,并加强对机关内部接待场所的审计监督。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会同财政部门按年度组织公开本级国内公务接待制度规定、标准、经费支出、接待场所、接待项目等有关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条

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将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纳入问责范围。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国内公务接待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严肃追究接待单位相关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的党纪责任、行政责任并进行通报,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

积极推进国内公务接待服务社会化改革,有效利用社会资源为国内公务接待提供住宿、用餐、用车等服务。推行接待用车定点服务制度。

第二十二条

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应当依照本规定制定本地区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

地方各级政府因招商引资等工作需要,接待除国家工作人员以外的其他因公来访人员,应当参照本规定实行单独管理,明确标准,控制经费总额,注重实际效益,加强审批管理,强化审计监督,杜绝奢侈浪费。严禁扩大接待范围、增加接待项目,严禁以招商引资为名变相安排公务接待。

第二十四条

国有企业、国有金融企业和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由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xx年10月2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关于刑事接待心得体会实用二

多选题

1 (bd ) 对于个人仪容的优劣而言往往起着一定的作用。a.礼节b.维护c.礼貌d.修饰

2 (abd ) “tpo(time、place、object)”原则要求着装要的变化而相应变化。a.目的b.地点c.天气d.时间

3 (abcd) 安排涉外宴请的用餐环境,主要需要注意以下几点。a.环境要卫生b.环境要整洁c.环境要雅致d.环境要幽静

4 (ab ) 澳大利亚人在人际交往中呈现出的基本特点是。a.“亦英亦美”,以“英”为主b.兼收并蓄,多姿多彩c.极端自尊d.偏爱“国货”

5 (abcd) 拜访的礼仪包括。a.进门问候b.按时到达c.礼貌登门d.言行适当

6 (bc ) 拜访时以不妨碍对方为原则,所以相约的时间要非常注意,是最恰当的时间。a.上午六、七点b.晚上七、八点c.下午四、五点d.中午十二点

7 (abcd) 办公室接听电话有以下礼仪要求。a.微笑接听b.耐心应答c.勤做记录d.分流电话的处理

8 (abd ) 办公室文书写作一般包括。a.书信类b.柬书类c.评论类d.致词类

9 (abcd) 不同场合行路的礼仪要求。a.漫步b.通过走廊c.出入房间d.上下楼梯

10 (acd ) 车行驶时,遇到,必须停车。a.道路管制b.隧道c.红灯d.拥堵

11 (abcd) 乘坐火车的礼仪包括。a.用餐b.休息c.上车d.寻位

12 (abcd) 德国人在人际交往中通常会表现出如下特点。a.待人热情,十分注重感情b.讲究信誉,重视时间观念c.极端自尊,非常尊重传统d.纪律严明,法制意识极强

13 (abcd) 父母对子女的礼仪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a.教育有方b.尊重子女c.言传身教d.良好有效的沟通

14 (ac ) 父母怎样对子女或晚辈言传身教。a.言行一致,身体力行b.小事糊涂c.传、帮、带d.以上都不对

15 (abcd) 个人形象在构成上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a.举止、服饰b.谈吐c.仪容、表情d.待人接物

16 (abcd) 个人仪容的基本要求。a.发型得体b.表情自然c.面部清爽d.手部清洁

17 (abcd) 各国实行的出入境检查,大致包括。a.安全检查b.边防检查c.卫生检疫d.海关检查

18 (bd ) 工作交往中,介绍是人与人相互接触与了解的开始。一般来说,介绍的方式主要有。a.可以用地方方言来介绍b.自我介绍c.用普通话来介绍d.通过中介者的介绍

19 (abcd) 公关谈判的工作技巧与礼仪包括。a.谈判后的签字仪式b.谈判人员的座次安排c.谈判时间的选择d.谈判地点的选择

20 (abcd) 公关谈判中说服和劝导是寻求谈判共同目标的重要活动,需注意以下技巧和礼仪。a.劝导对方进行客观务实的自我评判b.要以心换心,力求使对方撤去心理防线c.用信念激

发对方,并给对方提供“机会”d.用无可

否认的事实开导对方

21 (abd ) 购物仪容的基本要求。a.付款时要有礼貌b.确定购物内容c.挑三拣四d.注意购物态度

22 (abc ) 和谐适度的三原则,是。a.交往适度b.举止适度c.感情适度d.谈吐适度

23 (abc ) 护照是一国政府依法颁发给本国公民出入本国国境和在国外旅行、居留所使用的合法身份证件和国籍证明。各国颁发的护照类别繁多,大体上可分为。a.公务护照b.普通护照c.紫皮护照d.外交护照

24 (acd ) 欢迎词、欢送词、答谢词,这三种致词的一般要求是。a.尊重习俗b.坚持原则c.注重礼貌d.感情真挚

25 (abcd) 回族人爱喝茶,盖碗茶富有民族特色,主要有。a.白糖清茶b.冰糖窝窝茶c.八宝茶d.红糖砖茶

26 (cd ) 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a.健康证b.身份证c.驾驶证d.行驶证

27 (abd ) 简历撰写的技巧包括。a.实事求是b.简洁美观c.以上都不对d.措辞得当

28 (abcd) 交谈的方式包括。a.神态专注b.措辞委婉c.双向共感d.适可而止

29 (abcd) 交谈时,忌谈的话题包括。a.捉弄对方b.个人隐私c.非议旁人d.倾向错误

30 (abcd) 交谈时语言要准确,发音准确包含以下几层意思。a.发音要清晰b.音量要适中c.口气要谦和d.发音要准确

31 (abcd) 交通礼仪包括。a.乘坐公共汽车的礼仪b.乘坐小车的礼仪c.驾车的礼仪d.乘坐火车的礼仪

32 (abcd) 接听电话时,下列哪种做法是不符合礼仪规范的:。a.吃东西b.看电视c.看文件d.与其他人交谈

33 (abcd) 尽管各人的简历各有不同,但其写作都要遵循的原则。a.简洁b.整洁c.真诚d.准确

34 (abc ) 就一般状况而言,在同乡之间进行正常交往,主要应该注意以下几点:。a.保持接触b.积极合作c.相互关照d.有求必应

35 (abcd) 居家礼仪包括:。a.婆媳、翁婿相处的礼仪b.与邻里相处的礼仪c.与父母相处的礼仪d.与亲戚相处的礼仪

36 (bcd ) 具有本民族语言文字的少数民族有。a.白族b.维吾尔族c.藏族d.蒙古族

37 (abc ) 礼貌的原则是。a.平等b.尊敬c.真诚d.妥协

38 (cd ) 礼貌是人与人在社会交往中相互表示敬意和友好的行为规范,它反映一个人的的诚意。a.人际交往b.社交礼仪c.待人接物d.文化修养

39 (bcd ) 礼貌是通过以及语言和动作体现出来的,它反映一个人的文化修养和待人接物的诚意。a.服饰b.仪容c.仪表d.仪态

40 (bcd ) 礼仪的发展趋势包括。a.应用领域日渐专业化b.内容更加丰富性c.形式日趋简化d.对象逐渐多元化

41 (bd ) 礼仪的广泛性包括的含义

是指。a.礼仪的个体性和社会性b.礼仪无时不在c.礼仪的继承性和发展性d.礼仪

无处不在

42 (abcd) 礼仪的基本特征。a.个体性和社会性b.广泛性和规范性c.民族性和国际性d.继承性和发展性

43 (abcd) 礼仪的基本原则。a.和谐适度原则b.公平对等原则c.遵守公德的原则d.遵时守约原则

44 (abcd) 礼仪的重要意义,在于。a.有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b.有利于社交行为的规范c.有利于礼仪的传承发展d.有利于国际交往的融洽

45 (abcd) 礼仪的主要功能有。a.沟通功能b.美化功能c.规范功能d.协调功能

46 (abcd) 礼仪规范的一个重要的构成部分就是自律原则,自律原则的要素有。a.自我控制b.自我要求c.自我反省d.自我对照

47 (abd ) 礼仪所涉及的内容涵盖了社会的各方面,主要包括。a.仪式b.礼貌c.礼仪d.礼节

48 (abd ) 邻里间相处应做到:。a.当邻居家遇有婚丧嫁娶,要尽可能给以帮助b.邻里之间做不到的事情就不要夸口应承c.遇到不顺眼的邻居就旁若无人,径直而过d.平时邻居见面要相互打招呼,点头示意或寒暄几句

49 (acd ) 漫步是随意行走的一种休息方式,一般不受等方面的限制。a.地点b.目的c.时间d.速度

50 (cd ) 面试时,对于男士而言可以采用的合适的称呼有。a.叔叔b.大哥c.先生d.老师

51 (bcd ) 男士的服饰包括。a.笔b.围巾c.袜d.鞋、

52 (abc ) 女士参加应聘面试,在着素雅套裙时,不宜穿下列哪些颜色的连裤长袜。a.蓝色b.红色c.绿色d.肉色

53 (abc ) 女士参加应聘面试,在自我形象设计中着装忌穿什么样的服装。a.露胸b.露肩c.露腰d.整洁

54 (abcd) 女士的服饰包括。a.围巾b.腰带c.鞋袜d.帽子

55 (abcd) 女士佩戴的首饰一般有。a.戒指b.手链c.手镯d.耳环

56 (ab ) 女子在正式场合的着装可分为。a.社交服装b.职业服装c.旗袍d.休闲服

57 (abc ) 朋友间相处的礼仪要求包括。a.保持联络b.坦诚相交c.择善而交d.有求必应

58 (bcd ) 婆媳问题产生的原因包括:。a.地位不平等b.婆媳心理太敏感c.价值观不同d.婆媳关系的特殊性

59 (ab ) 亲戚网就是一个家庭以关系和关系为中介延伸开去的一个大家族关系。a.姻缘b.血缘c.兄妹d.父子

60 (abcd) 求职面试礼仪包括。a.恰当的自我介绍b.得体的称呼c.真诚的交谈d.准时赴约

61 (abcd) 求职信撰写的技巧包括。a.突出重点b.简明扼要有条理c.富有个性、不落俗套d.准确用词

62 (abd ) 日本菜自成一体,世人一般称之为“和食”或“日本料理”。和食的主要特色曾有人归纳为

。a.“五色”b.“五法”c.“五毒”d.“五味”

63 (abcd) 涉外通则主要包括。a.求同存异、人乡随俗b.维护形象,

不卑不亢c.热情有度、不必过谦d.信守约定、尊重隐私

64 (abcd) 身为上级,在处理与部下之间的相互关系时,下列哪些是必须遵守的注意事项:。a.要办事公正b.要树立权威c.要以礼相待d.要以身作则

65 (bcd ) 师生之间的礼仪包括:。a.教师对待学生应以长辈自居b.教师要讲究批评的艺术c.教师应爱护学生d.学生应尊敬教师

66 (abcd) 手机(小灵通)使用礼仪规范包括:。a.保证通讯畅通b.重视私密c.置放到位d.注意安全

67 (abcd) 谈判的原则包括。a.客观标准原则b.友好合作原则c.求同存异原则d.平等互利原则

68 (abcd) 挑选赠送外国友人的礼品时,一般应遵循以下原则。a.明确礼品的针对性b.突出礼品的纪念性c.重视礼品的差异性d.体现礼品的民族性

69 (abcd) 同学之间正确的礼仪包括:。a.财物往来要谨慎b.互相帮助,但要注意分寸c.互相尊重、互相关心d.学会沟通

70 (acd ) 我国的少数民族人数虽少,但分布区占全国面积的50%到60%,主要集中在。a.东北b.东南c.西北d.西南

71 (ad ) 我国东北、居住于内蒙古自治区内的少数民族是。a.朝鲜族b.蒙古族c.哈萨克族d.满族

72 (abcd) 握手的禁忌有。a.戴着帽子和手套与别人握手b.握手时将另一只手插在衣袋里c.握手时仅握对方的手指尖d.用左手去握别人的手

73 (abcd) 握手也有一定的规则。a.长幼之间,应由长辈先伸出手,晚辈再出手相握b.主客之间,主人有向客人先伸手的义务c.男女之间,应由女方先伸手,男方再出手相握d.上下级之间,应由上级决定是否握手

74 (abcd) 下列哪些选项属于简历应包含内容。a.学习或业务专业b.教育经历c.求职目标d.个人信息

75 (ac ) 新加坡人不喜欢的数字是。a.4b.6c.9d.7

76 (bcd ) 新疆维吾尔族的主食是。a.牛羊肉b.玉米c.面粉d.大米

77 (abcd) 行路礼仪的基本要求。a.不毁坏公物b.仪表整洁c.遵守交通规则d.注意谦让

78 (abcd) 宴请的主要形式有:。a.工作进餐b.宴会c.招待会d.茶会

79 (abcd) 宴请外宾时,餐桌上的禁忌很多,主要有。a.补妆b.剔牙c.打嗝d.打喷嚏

80 (abcd) 一般而论,下述具体措施对于维持朋友之间的相互联络会有所帮助的是:。a.利用媒介b.经常走访c.托人致意d.定期聚会

81 (abcd) 一般而言,外国人赠送的以下物品不宜接受。a.可能使双方产生误会的物品b.有辱我方国格人格的物品c.价格过于昂贵的物品d

.一定数额的现金、有价证劵

82 (abcd) 一般来说,择友之时应优先考虑下述标准:。a.品德高尚b.忠诚可靠c.志同道合d.知心敢言

83 (cd ) 一个人的仪容,

大体上受到因素的左右。a.本人的后天条件b.本人的文化修养c.本人的修饰维护d.本人的先天条件

84 (abd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的不准出境。a.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役者b.出境后可能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者c.刑事案件的被告人d.正在被劳动教养者

85 (abcd) 仪表整洁主要包括。a.容貌整洁b.头发得体c.表情自然d.着装得体

86 (abcd) 以下哪些做法更能体现出大学生言谈中的素质:。a.明智地选择话题b.谈话时伴以恰当的面部表情、神态和手势c.三思之后再开口d.自信

87 (ac ) 印度妇女穿着打扮上的独特之点是。a.“吉祥痣”b.头巾c.纱丽d.浓妆

88 (ab ) 优美、规范的蹲姿有等。a.双腿交叉式b.双腿高低式c.双腿前后式d.双腿平衡式

89 (abc ) 有客人来访,与客人说话时应注意:。a.不要谈自己感兴趣的新闻b.不要当着客人面与家人争执c.不要边谈话边忙着做其它事d.不要谈自己的工作

90 (abcd) 幼儿期子女对自尊的要求主要表现在:。a.要求被赞扬和被认可b.要求自主c.要求得到成人的关注d.要求负责

91 (ab ) 与礼仪密切相关的学科有。a.伦理学b.美学c.经济学d.新闻

92 (ab ) 原始社会礼仪的特点是。a.民主性b.平等性c.等级性d.丰富性

93 (abcd) 在处理平级关系之时应当注意的主要问题有:。a.要宽大为怀b.要热忱关心c.要积极交流d.要密切合作

94 (abc ) 在处理亲缘关系时,着重需要从三个大的方面着手,即要。a.厚待同辈b.爱护晚辈c.尊敬长辈d.惟我独尊

95 (abcd) 在处理上下级关系之时,下级应当注意的主要问题有:。a.要维护领导b.要服从领导c.要支持领导d.要尊重领导

96 (abcd) 在国际交往中,问题均被海外人士视为个人隐私问题。a.身体健康b.信仰政见c.收入支出d.家庭住址

97 (abcd) 在交谈中礼让对方包括。a.不要导致冷场b.不要始终独白c.不要与人抬杠d.不要随意插嘴

98 (abcd) 在教室里保持安静的基本要求。a.说话要轻b.放东西要轻c.开关门要轻d.走路要轻

99 (abcd) 在进行求职面试自我介绍时,应注意以下问题。a.介绍的方式力求活泼生动b.介绍时要充满信心和勇气c.介绍的内容要实事求是d.介绍时要有针对性

100 (ab ) 在面试交谈中,以下哪些做法是妥当的。a.交谈中吐字清晰、发音准确b.在交谈中不随意的

打断考官的提问和讲话c.交谈中多运用一些华丽、冷僻或罕用的专业词语d.在面试交谈中一定要直截了当的谈“钱”

101 (ad ) 在面试中,下列哪些对体态语的应用是不恰当的。a.面试时不停地抖动双

脚b.面试时的面部表情总体上应为轻松、自然、自信、友好c.行走时稳健自如,双臂摆动与脚步相协调d.将双手交叉与胸前或者倒背于胸后

102 (bcd ) 在求职交谈中需要引起注意的是。a.以上都不对b.注意交谈时的语速、语气及谈话主题c.注意倾听主试官的谈话d.注意口齿清晰,语言简练、易懂

103 (abc ) 在涉外交往中,要真正做到“信守约定”,对一般人而言,尤需在方面严格要求自己。a.承诺要兑现b.许诺要谨慎c.失约要道歉d.隐私要公开

104 (abcd) 在涉外交往中接受外国友人赠送的礼品时,应注意以下礼仪。a.拒绝有方b.欣然接受c.事后再谢d.启封赞赏

105 (acd ) 在下列哪些地方不适合接打手机。a.驾驶车辆时b.自己家里c.飞机上d.加油站

106 (abcd) 中国人在涉外交往中要遵守好“热情有度”这一基本原则,关键是要掌握好下列具体的“度”。a.“举止有度”b.“距离有度”c.“关心有度”d.“批评有度”

107 (abcd) 着装的原则是。a.“top”原则b.和谐原则c.整洁性原则d.整体性原则

108 (abcd) 自我介绍的方式主要有。a.问答式b.交流式c.工作式d.应酬式

109 (acd ) 走路的基本要求是。a.平稳b.舒适c.从容d.直线

110 (bcd ) 作为一名教师,语言表达应遵守以下礼仪礼节:。a.不讲幽默话b.表达要准确c.语言要精练d.音量要适当

111 (abcd) 坐姿的基本要求是。a.大方b.自然c.舒适d.端庄

关于刑事接待心得体会实用三

刑事代理授权委托书,是由刑事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及委托人,依法签署并赋予其委托参加刑事诉讼的律师等诉讼代理人一定诉讼权利的诉讼文书。

根据我国《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第12条规定,律师代理刑事案件,应当在侦查、审查起诉、一审、二审、申诉各个诉讼阶段分别办理委托手续;也可以一次性签订委托协议,但应分阶段签署授权委托书。该规范第13条还规定,在律师受理刑事案件须办理的手续中,必须有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一式三份,一份呈交办案机关,一份由承办律师存档,一份交由委托人保存。

委托人签署《刑事代理授权委托书》, 并将该委托书交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其作用在于:第一,证实律师等诉讼代理人参加刑事诉讼的有效身份;第二,明确律师等诉讼代理人在刑事诉讼活动中的代理权限。同时,该授权委托书也是律师及诉讼代理人进入具体的刑事诉讼活动的书面凭据,也是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审查诉讼代理人资格和权限的书面根据。

刑事代理授权委托书亦属固定格式文书,但与刑事辩护授权委托书略有不同。其制作要点如下:

1.委托人的姓名、被委托的律师等诉讼代理人的姓名。

2.委托律师等诉讼代理代的代理权限。

3.授权委托书生效的.起止时间

4.最后,应由委托人亲自签名,并注明签署该授权委托书的具体时间。

【 】第 号

委托人 根据法律的规定,特聘请 律师事务所律师

为委托人的诉讼代理人。

本委托书有效期自双方签订之日起至 止。

委托人:

年 月 日

关于刑事接待心得体会实用四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国内公务接待行为。

本规定所称国内公务,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

第三条

国内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

第四条

各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结合当地实际,完善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制定国内公务接待标准。

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本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指导下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

乡镇党委、政府应当加强国内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和开支标准。

第五条

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公务外出计划管理,科学安排和严格控制外出的时间、内容、路线、频率、人员数量,禁止异地部门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禁止重复性考察,禁止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

公务外出确需接待的,派出单位应当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告知内容、行程和人员。

第六条

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国内公务接待范围,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国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国内公务接待范围。

第七条

接待单位应当根据规定的接待范围,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公务活动结束后,接待单位应当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并由相关负责人审签。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

第八条

国内公务接待不得在机场、车站、码头和辖区边界组织迎送活动,不得跨地区迎送,不得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得安排群众迎送,不得铺设迎宾地毯;地区、部门主要负责人不得参加迎送。严格控制陪同人数,不得层层多人陪同。

接待单位安排的活动场所、活动项目和活动方式,应当有利于公务活动开展。安排外出考察调研的,应当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不得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第九条

接待住宿应当严格执行差旅、会议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定点饭店或者机关内部接待场所安排,执行协议价格。出差人员住宿费应当回本单位凭据报销,与会人员住宿费按会议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接待省部级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间。接待单位不得超标准安排接待住房,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

第十条

接待对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确因工作需要,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第十一条

国内公务接待的出行活动应当安排集中乘车,合理使用车型,严格控制随行车辆。

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警车,不得违反规定实行交通管控。确因安全需要安排警卫的,应当按照规定的警卫界限、警卫规格执行,合理安排警力,尽可能缩小警戒范围,不得清场闭馆。

第十二条

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对国内公务接待经费的预算管理,合理限定接待费预算总额。公务接待费用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单独列示。

禁止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禁止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禁止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禁止在非税收入中坐支接待费用;禁止借公务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党委、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市场价格等实际情况,按照当地会议用餐标准制定本级国内公务接待工作餐开支标准,并定期进行调整。接待住宿应当按照差旅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接待对象在当地的差旅住宿费标准。接待开支标准应当报上一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

接待费报销凭证应当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

接待费资金支付应当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具备条件的地方应当采用银行转账或者公务卡方式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

第十五条

机关内部接待场所应当建立健全服务经营机制,推行企业化管理,推进劳动、用工和分配制度与市场接轨,建立市场化的接待费结算机制,降低服务经营成本,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逐步实现自负盈亏、自我发展。

各级党政机关不得以任何名义新建、改建、扩建内部接待场所,不得对机关内部接待场所进行超标准装修或者装饰、超标准配置家具和电器。推进机关内部接待场所集中统一管理和利用,建立资源共享机制。

第十六条

接待单位不得超标准接待,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安排专场文艺演出,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本级党政机关各部门和下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国内公务接待规章制度制定情况;

(二)国内公务接待标准执行情况;

(三)国内公务接待经费管理使用情况;

(四)国内公务接待信息公开情况;

(五)机关内部接待场所管理使用情况。

党政机关各部门应当定期汇总本部门国内公务接待情况,报同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财政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备案。

第十八条

财政部门应当对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经费开支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审计部门应当对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经费进行审计,并加强对机关内部接待场所的审计监督。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会同财政部门按年度组织公开本级国内公务接待制度规定、标准、经费支出、接待场所、接待项目等有关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条

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将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纳入问责范围。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国内公务接待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严肃追究接待单位相关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的党纪责任、行政责任并进行通报,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

积极推进国内公务接待服务社会化改革,有效利用社会资源为国内公务接待提供住宿、用餐、用车等服务。推行接待用车定点服务制度。

第二十二条

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应当依照本规定制定本地区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

地方各级政府因招商引资等工作需要,接待除国家工作人员以外的其他因公来访人员,应当参照本规定实行单独管理,明确标准,控制经费总额,注重实际效益,加强审批管理,强化审计监督,杜绝奢侈浪费。严禁扩大接待范围、增加接待项目,严禁以招商引资为名变相安排公务接待。

第二十四条

国有企业、国有金融企业和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由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xx年10月2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关于刑事接待心得体会实用五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国内公务接待行为。

本规定所称国内公务,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

第三条

国内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

第四条

各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结合当地实际,完善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制定国内公务接待标准。

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本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指导下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

乡镇党委、政府应当加强国内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和开支标准。

第五条

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公务外出计划管理,科学安排和严格控制外出的时间、内容、路线、频率、人员数量,禁止异地部门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禁止重复性考察,禁止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

公务外出确需接待的,派出单位应当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告知内容、行程和人员。

第六条

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国内公务接待范围,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国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国内公务接待范围。

第七条

接待单位应当根据规定的接待范围,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公务活动结束后,接待单位应当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并由相关负责人审签。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

第八条

国内公务接待不得在机场、车站、码头和辖区边界组织迎送活动,不得跨地区迎送,不得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得安排群众迎送,不得铺设迎宾地毯;地区、部门主要负责人不得参加迎送。严格控制陪同人数,不得层层多人陪同。

接待单位安排的活动场所、活动项目和活动方式,应当有利于公务活动开展。安排外出考察调研的,应当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不得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第九条

接待住宿应当严格执行差旅、会议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定点饭店或者机关内部接待场所安排,执行协议价格。出差人员住宿费应当回本单位凭据报销,与会人员住宿费按会议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接待省部级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间。接待单位不得超标准安排接待住房,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

第十条

接待对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确因工作需要,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第十一条

国内公务接待的出行活动应当安排集中乘车,合理使用车型,严格控制随行车辆。

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警车,不得违反规定实行交通管控。确因安全需要安排警卫的,应当按照规定的警卫界限、警卫规格执行,合理安排警力,尽可能缩小警戒范围,不得清场闭馆。

第十二条

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对国内公务接待经费的预算管理,合理限定接待费预算总额。公务接待费用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单独列示。

禁止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禁止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禁止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禁止在非税收入中坐支接待费用;禁止借公务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党委、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市场价格等实际情况,按照当地会议用餐标准制定本级国内公务接待工作餐开支标准,并定期进行调整。接待住宿应当按照差旅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接待对象在当地的差旅住宿费标准。接待开支标准应当报上一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

接待费报销凭证应当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

接待费资金支付应当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具备条件的地方应当采用银行转账或者公务卡方式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

第十五条

机关内部接待场所应当建立健全服务经营机制,推行企业化管理,推进劳动、用工和分配制度与市场接轨,建立市场化的接待费结算机制,降低服务经营成本,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逐步实现自负盈亏、自我发展。

各级党政机关不得以任何名义新建、改建、扩建内部接待场所,不得对机关内部接待场所进行超标准装修或者装饰、超标准配置家具和电器。推进机关内部接待场所集中统一管理和利用,建立资源共享机制。

第十六条

接待单位不得超标准接待,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安排专场文艺演出,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本级党政机关各部门和下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国内公务接待规章制度制定情况;

(二)国内公务接待标准执行情况;

(三)国内公务接待经费管理使用情况;

(四)国内公务接待信息公开情况;

(五)机关内部接待场所管理使用情况。

党政机关各部门应当定期汇总本部门国内公务接待情况,报同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财政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备案。

第十八条

财政部门应当对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经费开支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审计部门应当对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经费进行审计,并加强对机关内部接待场所的审计监督。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会同财政部门按年度组织公开本级国内公务接待制度规定、标准、经费支出、接待场所、接待项目等有关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条

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将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纳入问责范围。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国内公务接待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严肃追究接待单位相关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的党纪责任、行政责任并进行通报,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

积极推进国内公务接待服务社会化改革,有效利用社会资源为国内公务接待提供住宿、用餐、用车等服务。推行接待用车定点服务制度。

第二十二条

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应当依照本规定制定本地区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

地方各级政府因招商引资等工作需要,接待除国家工作人员以外的其他因公来访人员,应当参照本规定实行单独管理,明确标准,控制经费总额,注重实际效益,加强审批管理,强化审计监督,杜绝奢侈浪费。严禁扩大接待范围、增加接待项目,严禁以招商引资为名变相安排公务接待。

第二十四条

国有企业、国有金融企业和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由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xx年10月2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关于刑事接待心得体会实用六

刑事代理授权委托书,是由刑事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及委托人,依法签署并赋予其委托参加刑事诉讼的律师等诉讼代理人一定诉讼权利的诉讼文书。

根据我国《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第12条规定,律师代理刑事案件,应当在侦查、审查起诉、一审、二审、申诉各个诉讼阶段分别办理委托手续;也可以一次性签订委托协议,但应分阶段签署授权委托书。该规范第13条还规定,在律师受理刑事案件须办理的手续中,必须有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一式三份,一份呈交办案机关,一份由承办律师存档,一份交由委托人保存。

委托人签署《刑事代理授权委托书》, 并将该委托书交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其作用在于:第一,证实律师等诉讼代理人参加刑事诉讼的有效身份;第二,明确律师等诉讼代理人在刑事诉讼活动中的代理权限。同时,该授权委托书也是律师及诉讼代理人进入具体的.刑事诉讼活动的书面凭据,也是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审查诉讼代理人资格和权限的书面根据。

刑事代理授权委托书亦属固定格式文书,但与刑事辩护授权委托书略有不同。其制作要点如下:

1.委托人的姓名、被委托的律师等诉讼代理人的姓名。

2.委托律师等诉讼代理代的代理权限。

3.授权委托书生效的起止时间

4.最后,应由委托人亲自签名,并注明签署该授权委托书的具体时间。

【 】第 号

委托人 根据法律的规定,特聘请 律师事务所律师

为委托人的诉讼代理人。

本委托书有效期自双方签订之日起至 止。

委托人:

年 月 日

关于刑事接待心得体会实用七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国内公务接待行为。

本规定所称国内公务,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

第三条

国内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

第四条

各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结合当地实际,完善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制定国内公务接待标准。

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本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指导下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

乡镇党委、政府应当加强国内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和开支标准。

第五条

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公务外出计划管理,科学安排和严格控制外出的时间、内容、路线、频率、人员数量,禁止异地部门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禁止重复性考察,禁止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

公务外出确需接待的,派出单位应当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告知内容、行程和人员。

第六条

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国内公务接待范围,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国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国内公务接待范围。

第七条

接待单位应当根据规定的接待范围,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公务活动结束后,接待单位应当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并由相关负责人审签。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

第八条

国内公务接待不得在机场、车站、码头和辖区边界组织迎送活动,不得跨地区迎送,不得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得安排群众迎送,不得铺设迎宾地毯;地区、部门主要负责人不得参加迎送。严格控制陪同人数,不得层层多人陪同。

接待单位安排的活动场所、活动项目和活动方式,应当有利于公务活动开展。安排外出考察调研的,应当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不得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第九条

接待住宿应当严格执行差旅、会议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定点饭店或者机关内部接待场所安排,执行协议价格。出差人员住宿费应当回本单位凭据报销,与会人员住宿费按会议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接待省部级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间。接待单位不得超标准安排接待住房,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

第十条

接待对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确因工作需要,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第十一条

国内公务接待的出行活动应当安排集中乘车,合理使用车型,严格控制随行车辆。

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警车,不得违反规定实行交通管控。确因安全需要安排警卫的,应当按照规定的警卫界限、警卫规格执行,合理安排警力,尽可能缩小警戒范围,不得清场闭馆。

第十二条

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对国内公务接待经费的预算管理,合理限定接待费预算总额。公务接待费用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单独列示。

禁止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禁止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禁止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禁止在非税收入中坐支接待费用;禁止借公务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党委、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市场价格等实际情况,按照当地会议用餐标准制定本级国内公务接待工作餐开支标准,并定期进行调整。接待住宿应当按照差旅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接待对象在当地的差旅住宿费标准。接待开支标准应当报上一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

接待费报销凭证应当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

接待费资金支付应当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具备条件的地方应当采用银行转账或者公务卡方式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

第十五条

机关内部接待场所应当建立健全服务经营机制,推行企业化管理,推进劳动、用工和分配制度与市场接轨,建立市场化的接待费结算机制,降低服务经营成本,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逐步实现自负盈亏、自我发展。

各级党政机关不得以任何名义新建、改建、扩建内部接待场所,不得对机关内部接待场所进行超标准装修或者装饰、超标准配置家具和电器。推进机关内部接待场所集中统一管理和利用,建立资源共享机制。

第十六条

接待单位不得超标准接待,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安排专场文艺演出,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本级党政机关各部门和下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国内公务接待规章制度制定情况;

(二)国内公务接待标准执行情况;

(三)国内公务接待经费管理使用情况;

(四)国内公务接待信息公开情况;

(五)机关内部接待场所管理使用情况。

党政机关各部门应当定期汇总本部门国内公务接待情况,报同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财政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备案。

第十八条

财政部门应当对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经费开支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审计部门应当对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经费进行审计,并加强对机关内部接待场所的审计监督。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会同财政部门按年度组织公开本级国内公务接待制度规定、标准、经费支出、接待场所、接待项目等有关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条

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将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纳入问责范围。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国内公务接待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严肃追究接待单位相关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的党纪责任、行政责任并进行通报,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

积极推进国内公务接待服务社会化改革,有效利用社会资源为国内公务接待提供住宿、用餐、用车等服务。推行接待用车定点服务制度。

第二十二条

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应当依照本规定制定本地区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

地方各级政府因招商引资等工作需要,接待除国家工作人员以外的其他因公来访人员,应当参照本规定实行单独管理,明确标准,控制经费总额,注重实际效益,加强审批管理,强化审计监督,杜绝奢侈浪费。严禁扩大接待范围、增加接待项目,严禁以招商引资为名变相安排公务接待。

第二十四条

国有企业、国有金融企业和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由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xx年10月2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关于刑事接待心得体会实用八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遵照执行。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国内公务接待行为。

本规定所称国内公务,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

第三条 国内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

第四条 各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结合当地实际,完善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制定国内公务接待标准。

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本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指导下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

乡镇党委、政府应当加强国内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和开支标准。

第五条 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公务外出计划管理,科学安排和严格控制外出的时间、内容、路线、频率、人员数量,禁止异地部门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禁止重复性考察,禁止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

公务外出确需接待的,派出单位应当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告知内容、行程和人员。

第六条 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国内公务接待范围,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国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国内公务接待范围。

第七条 接待单位应当根据规定的接待范围,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公务活动结束后,接待单位应当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并由相关负责人审签。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

第八条 国内公务接待不得在机场、车站、码头和辖区边界组织迎送活动,不得跨地区迎送,不得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得安排群众迎送,不得铺设迎宾地毯;地区、部门主要负责人不得参加迎送。严格控制陪同人数,不得层层多人陪同。

接待单位安排的活动场所、活动项目和活动方式,应当有利于公务活动开展。安排外出考察调研的,应当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不得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第九条 接待住宿应当严格执行差旅、会议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定点饭店或者机关内部接待场所安排,执行协议价格。出差人员住宿费应当回本单位凭据报销,与会人员住宿费按会议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接待省部级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间。接待单位不得超标准安排接待住房,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

第十条 接待对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确因工作需要,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第十一条 国内公务接待的出行活动应当安排集中乘车,合理使用车型,严格控制随行车辆。

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警车,不得违反规定实行交通管控。确因安全需要安排警卫的,应当按照规定的警卫界限、警卫规格执行,合理安排警力,尽可能缩小警戒范围,不得清场闭馆。

第十二条 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对国内公务接待经费的预算管理,合理限定接待费预算总额。公务接待费用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单独列示。

禁止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禁止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禁止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禁止在非税收入中坐支接待费用;禁止借公务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党委、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市场价格等实际情况,按照当地会议用餐标准制定本级国内公务接待工作餐开支标准,并定期进行调整。接待住宿应当按照差旅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接待对象在当地的差旅住宿费标准。接待开支标准应当报上一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 接待费报销凭证应当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

接待费资金支付应当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具备条件的地方应当采用银行转账或者公务卡方式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

第十五条 机关内部接待场所应当建立健全服务经营机制,推行企业化管理,推进劳动、用工和分配制度与市场接轨,建立市场化的接待费结算机制,降低服务经营成本,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逐步实现自负盈亏、自我发展。

各级党政机关不得以任何名义新建、改建、扩建内部接待场所,不得对机关内部接待场所进行超标准装修或者装饰、超标准配置家具和电器。推进机关内部接待场所集中统一管理和利用,建立资源共享机制。

第十六条 接待单位不得超标准接待,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安排专场文艺演出,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本级党政机关各部门和下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国内公务接待规章制度制定情况;

(二)国内公务接待标准执行情况;

(三)国内公务接待经费管理使用情况;

(四)国内公务接待信息公开情况;

(五)机关内部接待场所管理使用情况。

党政机关各部门应当定期汇总本部门国内公务接待情况,报同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财政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备案。

第十八条 财政部门应当对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经费开支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审计部门应当对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经费进行审计,并加强对机关内部接待场所的审计监督。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会同财政部门按年度组织公开本级国内公务接待制度规定、标准、经费支出、接待场所、接待项目等有关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条 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将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纳入问责范围。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国内公务接待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严肃追究接待单位相关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的党纪责任、行政责任并进行通报,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 积极推进国内公务接待服务社会化改革,有效利用社会资源为国内公务接待提供住宿、用餐、用车等服务。推行接待用车定点服务制度。

第二十二条 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应当依照本规定制定本地区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 地方各级政府因招商引资等工作需要,接待除国家工作人员以外的其他因公来访人员,应当参照本规定实行单独管理,明确标准,控制经费总额,注重实际效益,加强审批管理,强化审计监督,杜绝奢侈浪费。严禁扩大接待范围、增加接待项目,严禁以招商引资为名变相安排公务接待。

第二十四条 国有企业、国有金融企业和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由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二十六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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