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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不严心得体会和感想 监管不严心得体会和感想范文(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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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不严心得体会和感想 监管不严心得体会和感想范文(八篇)
2023-01-06 04:39:58    小编:ZTFB

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关于监管不严心得体会和感想一

一、抓好法律法规和业务学习,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采取以自学为主,定期集中培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生猪检疫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动物性食品卫生学》等相关业务知识,使大家业务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扎实抓好全县规模养殖场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把动物性食品安全风险消灭在生产环节上。

一、动物卫生监督所要积极配合县畜牧技术推广站关于规模养殖场的管理工作,确认我县已备案的规模养殖场(只有经过畜牧部门备案的规模养殖场才列入监管范围),将已备案的养殖场进行分类,即,一及、二级、三级。

二、明确各规模养殖场监管的责任人,一级监管的规模场的监管责任人必须是县监督所的分管副所长和执法骨干;二、三级监管的规模场的监管责任人是当地畜牧兽医站的负责人或技术人员。同时明确监管责任人的任务和责任:一级监管的规模养殖场,每月必须到场检查一次,二、三级监管的规模场,每两个月要到场一次。

三、加强一级监管规模养殖场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力争在20xx年,我县一级监管的规模养殖场全部达到《农业部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的要求,并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四、为了使养殖业主深入了解肉食品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计划搞一期养殖业主培训班。

五、完善各规模养殖场的各种台账和检查记录。

三、加强我县屠宰场(点)的监督检查

一、加强动物入场查证验物工作。凡是无证或无标的动物(特别是生猪)、证物不符的,一律不得进入屠宰场。

二、严格宰前检疫工作。凡是有染病或疑似染病的动物,一律不得进入屠宰环节,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隔离、急宰或无害化处理。

三、加强宰后同步检疫工作。1、必须按《检疫操作规程》进行检疫操作;2、生猪必须按农业部规定进行5% “瘦肉精”抽检。

四、督促屠宰场完善各种动物防疫设施,更换、重修不合格的设备。

五、加强检疫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检查检检疫员检疫操作、是否按规定着装持证上岗。

六、进一步完善屠宰场的工作台账。年初要有独立的工作室和独立的休息室,各种证章的存放要符合相关要求,不得随意摆放。

四、加强兽药经营的市场的管理工作

一、重点检查无证经营的兽药经营店,严肃处理无证经营兽药的违法行为。

二、加强兽药经营企业gsp整改后日常管理工作,重点检查经营假劣兽药、过期兽药行为,

三、加快速度对兽药经营企业进行安装电子台账的软件安装工作,日常督促业主进行兽药购销台账登记。

五、加强学校食堂和酒店、快餐店等人群集中用餐地方的肉食品安全卫生监督检查

这些地方容易被一些不法分子钻监管工作的漏洞,病死动物的死尸、屠宰环节的一些废弃物,往往在我们监管疏忽的时候流入食用环节,造成食品安全事故。在这些人群集中用餐的地方,我们要求食品加工业主要建立台账,详细登记肉食品进购情况。肉食品的进货渠道必须是正规的屠宰加工企业,必须是经过官方兽医检疫合格的动物或动物产品。

关于监管不严心得体会和感想二

土地使用权无偿转让协议书样本

甲方(转让人):_______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让人):________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拥有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路占地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甲方拟将该土地使用权及与之相关的项目开发权转让给乙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根据我国现行土地转让及开发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协议所指土地及其开发的实际情况,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转让土地基本情况

1.土地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土地使用权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已批准的容积率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已批准的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其中:非住宅_________平方米,住宅_________平方米。)

5.土地规划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土地使用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土地现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国有土地使用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地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土地项目开发权状况

1.甲方已领取了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甲方已经_________市政府批准在拟转让的地块上取得单项开发权,并领取了单项开发资质证;

3.甲方已按土地规划用途委托了设计并办理了报建手续,缴纳了报建所需费用。

第三条其他权利状况

1.甲方确认本协议所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是其合法拥有,不存在抵押、查封、第三人主张权利等产权瑕疵;

2.承担形成转让款的现状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及一切法律经济责任,甲方确认为取得本协议所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已支付了一切应付款项、费用,不存在债权、债务争议(包括绿化费、拆迁安置补偿等)。

第四条文件的提供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甲方营业执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复印件)。

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下列文件:

(1)投资审批部门签发的项目批准证书(复印件);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乙方营业执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复印件)。

第五条转让期限

1.本协议所述土地使用权转让期限为自乙方申领的该场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载明的起始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自乙方领取该场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日起,前款所述场地的土地使用权归乙方所有,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3.在转让期限内,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甲方不得收回土地使用权。

第六条转让价格

1.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的转让价格以甲方已获得批准的可建筑面积为计价面积,转让价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3.乙方在受让后获准增加或减少建筑面积,与甲方无关,不作为增加或减少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款的依据。

第七条支付方式

1.支付

(1)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支付本协议转让价款_________%给甲方。

(2)在甲方将涉及转让地块的使用权和项目开发权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协议书、红线图、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设计要点、设计图纸、单项开发权批文及资质证等原件资料交付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支付本协议转让价款的_________%给甲方;

(3)在规划国土部门根据甲乙双方共同申请将涉及转让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和项目开发权办理到乙方或其指定人名下后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支付本协议转让价款的_________%给甲方。

(4)在乙方根据项目开发需要,将原规划的办公、商场功能报批为商住功能后___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支付本协议转让价款的___%给甲方。

(5)在乙方获准开工后_________天内,乙方应支付本协议余下转让价款给甲方。

2.甲方收取本协议转让价款的开户银行为:_________帐号为:__________________;甲方亦可书面通知乙方有关甲方收款或委托第三人收款的新的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收取乙方款项,应按规定开具发票予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单位或个人。

第八条资料的交付及手续的办理

1.在本协议生效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涉及转让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协议书、红线图、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设计要点、设计图纸、单项开发权批文及资质证等原件资料给乙方。

2.在本协议生效后_________天内,甲乙双方备齐有关资料共同向市规划国土部门申请办理本协议所指土地的使用权转让登记手续及项目开发权的更名过户手续。

第九条税费的负担 在本协议土地使用权转让和项目开发权更名过户过程中,涉及到政府主管部门及政府部门指定的机构应收取的各种税费,均由甲方承担,如按规定应由甲乙双方分担的,亦由甲方以乙方名义支付,乙方应承担的部分,已由其以转让价款方式体现在支付给甲方的价款中

第十条转让的法律状况

1.甲方转让本协议所涉及之土地使用权后,该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及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和义务随之转移给乙方;

2.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登记以前,有关该地块产权瑕疵所引起的风险、责任,由甲方承担;自房地产登记机关核准转让登记之日起,有关该地块的风险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3.甲方为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所需支付的一切款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回填绿化费)、债务、责任,由其自行承担,不因本协议的生效及转让登记手续的办理而转移。

第十一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在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或拖延履行本协议应尽义务超过三十个工作日,视甲方构成根本性违约。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定金,退还已收乙方的转让款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给乙方。

2.因甲方隐瞒事实真相,出现第三人对本协议所指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出现权利或其他甲方的原因,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视甲方单方违约,甲方按本条第1款规定向乙方承担责任。

3.甲方迟延履行本协议的规定义务未达到根本性违约,应按乙方已付转让款每日万分之二点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因甲方原因,在转让给乙方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设定或债务,影响乙方项目的开展,乙方有权将应付甲方的转让价款直接支付给主张权利的债权人,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在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应按本协议总价款的_________%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迟延支付转让价款给甲方,应按迟延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_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逾期三十个工作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应按本协议总价款的_________%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有权转让本协议所定地块,并具有与乙方签署本协议的完全能力。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协议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协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确认并保证,在乙方实际获得本协议所定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之前未设置任何抵押、债权或债务,不被任何第三方追索任何权益。

5.甲方为签署本协议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协议的签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协议生效后即对协议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协议。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协议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协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协议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协议的签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协议生效后即对协议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四条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十五条通知

1.根据本协议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六条协议的变更 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协议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七条协议的转让 除协议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协议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八条争议的处理

1.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协议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协议。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协议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协议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协议或暂时延迟协议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协议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协议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条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协议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协议的原则、协议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协议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协议相抵触。

第二十一条补充与附件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协议的效力

1.本协议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协议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3.本协议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 :________________

关于监管不严心得体会和感想三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意见

20xx年,是全区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后的开局之年。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五大工程深化年”“一个基调,两个抓手,六个突围”的总体思路和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业务工作安排,为确保公众食品药品安全,促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各项工作“上档进位”,特制定如下工作意见:

一、 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xx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深化改革促发展,加强监管保安全,提升能力打基础的总体思路,以实施《改革完善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广西食品安全行动计划(20xx-20xx年)》和《广西食品药品安全“”规划》为主线,以“治理整顿”和“能力提升”为重点,健全监管体系,加强队伍建设,强化日常监管,构筑社会共治,统筹推进“五大工程深化年”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以监管工作的实效取信于民、惠及于民,为经济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提供有力支撑。

二、 工作思路坚持“一个中心”,突出“三个重点”,完善“四个机制”,实现“十大任务”。

“一个中心”:就是确保公众食品药品安全的中心。

“三个重点”: 一是全面完成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职能转变工作任务; 二是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三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履职能力。

“四个机制”: 一是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机制。 二是完善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监管职能协作配合机制。 三是完善对乡镇指导督促检查工作机制。 四是完善机关内部管理工作机制。

“十大任务”:

(一)积极、科学、有序的推进全县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 一是全面完成监管职能承接工作。结合监管实际,制定完善食品生产、流通环节监管实施办法、行政审批流程、执法标准,理顺监管职责边界,做好监管制度设计与衔接工作,确保食品生产、流通环节监管职能接得了、管得住。 二是突出抓好乡镇派出机构的建设和人员配备,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工作制度。 三是强化基层监管执法,积极争取经费支持,做好办公场所、办公设备、执法装备、车辆等配备工作。 四是建立健全“四品一械”审评审批制度,增加承接审批事权所需要的专业人员、检验检测能力和工作经费,通过合理配置行政与技术部门事权,建立起资源优化配置、责权分配清晰、运转高效有序的审评审批体系。

(二)巩固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抓好9个学校食堂、10家餐饮服务单位的示范建设,树立食品药品安全新标杆。

(三)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加快建立健全信用体系和“黑名单”制度,探索实施企业分类分级监管,突出源头治理理念,完善全程控制。通过早期介入、风险防控、全程跟踪,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要强化过程控制,健全覆盖生产加工到流通消费的全程监管制度,严把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控制好“四品一械”经营的每一个关键环节,最大程度地减少出现问题的风险。要充分发挥好审批这个准入门槛的作用,提高审批效率,把不够条件的产品挡在市场之外。

1.加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全面推进餐饮服务环节前堂后灶改造,深化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验任务,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2.加强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围绕白酒、食用植物油等重点品种,严格生产许可,全面开展食品生产隐患排查大行动,促进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提高食品安全生产水平。

3.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 一是完善不合格食品召回、退市和销毁相关制度; 二是加强食品安全日常巡查,督促食品经营户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进货台账制度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增强经营户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促进自律诚信经营; 三是加大食品安全抽检力度,强化专项治理,严厉查处社会反映强烈的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等违法经营行为。

4.强化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深入推进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的实施;加强基本药物监管,督促企业做好电子监管码的上传,严格实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管理;以药品购进、验收、储存、养护、调配及使用等环节为重点,加强医疗机构药品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

5.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推进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备案工作,确保辖区内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的备案率达90%以上;加强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完成业务主管部门下达的监测哨点建设任务。

6.以有效防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为目标,完善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要充分估计可能突发的各类食品药品安全事件,贯彻学习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制定周全的应对措施,切实加大风险隐患排查和应急处置工作力度,要严防死控,尽力将问题化解在萌芽,将风险控制于起始;要做好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要加强应急处置队伍建设,改善执法和现场检查等专用装备条件,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年内举行一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

(四)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保持严惩重处高压态势。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严重扰乱食品药品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重点产品,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 一是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治理、大整改工作; 二是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和肉制品专项整治、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 三是组织开展打击农村城乡结合部、乡村、医疗卫生机构销售假劣药品专项整治; 四是开展十大节日食品生产整治和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治理行动。在药品领域,重点开展对制售假劣药品、网上非法销售药品和医疗器械、违法广告等生产经营的专项整治。继续深入开展药品“两打两建”专项行动。在保化领域,继续深入开展保健食品打“四非”专项行动和化妆品非法使用禁限物质专项整治。通过专项行动,清理整顿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严惩违法犯罪分子。

(五)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提高公众食品药品安全自我保护能力和维权意识。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纲要》,继续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科普行动计划,推进万村千乡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工程;精心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和药品安全宣传月活动,普及公众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力宣传监管成效,提振社会和公众信心,汇聚共同维护食品药品安全的正能量。

(六)继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优化办理流程。认真做好审批职能的承接,不断完善行政审批服务规章制度,优化审批流程,创新服务模式,不断提高一服务两公开工作水平,使审批流程进一步简化,办事时间进一步缩短,办理效率进一步提高。

(七)加强特殊药品管理和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严格检查医疗机构特殊药品来源、存储、使用、票据管理、购销资质的审核、留存等情况,严防流弊事件发生。加强基本药物目录品种、高风险品种、疫苗等的监测,完成药品不良反应监测78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13例的上报工作任务。

(八)强化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综合协调工作职责,提高共治共管能力。 一是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办作用。强化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监督指导,争取县委政府支持,调动部门、社会力量参与食品药品安全共治共管,形成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强大合力。 二是健全协调联动机制。根据机构改革的新情况,建立与公安、农业、卫生、质监、检验检疫、水产畜牧兽医等部门的工作协调衔接机制,完善信息通报、联合执法、行刑衔接、隐患排查、事故处置、宣传教育、打击犯罪等方面的协调联动,提高监管工作的系统性、协调性、一致性。 三是健全社会共治制度机制。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支持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曝光失信企业,畅通公众举报渠道,落实食品药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调动社会各方面维护食品药品安全的积极性。

(九)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树立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深化干部执行力提升工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继续推进党政领导廉洁履职社会监督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扎实开展机关“六病”(软骨病、冷漠病、浮躁病、享乐病、梗阻病、懒散病)以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专项整治,坚决克服机关“四风”、“两无三不四先”现象;加强对监管执法、检验检测、资金使用等方面的监督,强化对权力运行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的制约。通过抓制度完善、抓过程监督、抓效果考评、抓奖优罚劣,促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上档进位。

(十)全面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部署的中心工作任务。选派驻村干部到帮扶联系点开展包村帮扶工作,按期按量落实承诺帮扶事项;按照“三改四提升”(即改善人居环境、改良田园生态、改造水源质量,提升乡村规划建设水平、提升生态建设水平、提升乡风文明水平、提升乡村居民幸福指数)的总体要求,扎实开展“美丽河池·清洁乡村”活动。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真抓实干。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自治区的决策部署上来,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确保工作不断档、不散乱、不漏项;坚决防控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坚决做到大事中事不出,小事稳慎处理,以真抓实干破解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遇到的新困难和新问题,以改革创新促进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大发展。

(二)细化分解,落实责任。坚持以工作目标为指引,把握好关键环节,按照“六定”(定岗、定人、定责、定时、定绩)要求,将工作任务分解到股室、到个人、到季度、到月份,实现工作工程化、工程项目化、项目具体化,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三)加强督查,推进落实。要高度重视督导检查工作,健全和完善考核考评机制,重点对落实食品药品属地监管责任、推进监管体制改革、体制机制创新、基层监管体系建设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等情况进行督查。要强化激励和问责力度。对勇于创新、工作扎实、业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大张旗鼓地予以表扬;对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监管不力、完不成工作任务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关于监管不严心得体会和感想四

从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获悉,20xx年,xx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重科学监管,强化监管效果,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综合治理,逐步完善医疗器械监管机制,加强风险防控,构建医疗器械监管整治机制,加强制度规范建设,推出“六举措”全面加强医疗器械监管工作。

一是完善诚信体系建设管理制度。制定了《xx市医疗器械安全信用等级分类评价标准(暂行)》规定,进一步细化企业信用等级划分、不同等级单位管理、诚信档案建立、异议处理程序等内容。

二是建立医疗器械约谈制度。对存在违法情节严重和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行为,采取约谈,制定整改措施,排除安全隐患,全年对1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1家经营企业,1家医疗机构进行了约谈,进一步强化产品质量管理,全面保障所生产、经营和使用的医疗器械产品质量安全。

三是建立健全企业诚信档案。按照一企一档的原则,结合日常监督、专项检查、诚信考评、监督抽验等工作,及时收集、记录、存储各级企业基本信息、监管信息、诚信信息等,建立健全诚信档案,做到动态管理。

四是畅通公示渠道,及时曝光。积极推进诚信体系信用等级评定结果的运用,将失信企业名单予以局网站公示,全年对6家医疗器械失信经营企业进行了网上公示,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并做出了注销的处理。通过诚信体系的加速建设,提高了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的主体责任人意识,震慑了“擦边球”效应,警醒了“高压线”意识,使全地区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在质量管控上跃进式提高。

五是提高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的实效性,准确性。抓住重点使用环节提高医疗器械产品的动态监管能力,20xx年完成不良事件监测报告594件,其中医疗器械严重不良事件报告61件,较上年同期不良事件监测工作报告数量上涨106%,通过上报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也能充分体现各级医疗机构在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上的重视程度和管控水平,进一步落实医疗机构的主体职责。

六是采取“先试点,后铺开”的方式,以车间为课堂提升企业落实“规范”的实战能力。选择重点生产企业开展由主管局长带队进驻企业,指导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建立“规范”标准工作现场会,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和生产工艺流程等环节依据《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进行实地讲解指导,辅助企业进行质量管控再升级,通过现场工作会牢牢牵住源头管控的“牛鼻子”,强化企业“规范”标准建设,通过现场工作会使生产企业的规范化建设意识、法律法规意识和对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的重视程度得到大大提高。

关于监管不严心得体会和感想五

市场监管工作直接关乎民生,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做好市场监督管理工作,需要我们适应新形势转变监管观念,不断创新监管方式和手段,强化担当推动落实。唯有把工作做得更精细更精准,监管的实效才会越显著越喜人,我们的工作才干真正博得社会和人民群众更普遍的信赖和支撑。但是我认为此刻的市场监管工作还存在很多问题,需要正视和解决。

一人才队伍结构不完善

市场监管人才队伍结构不完善。有效的监管离不开一支高素养和专业化的人才队伍。当前,市场监管人员结构还存在着一些问题。结构方面,人员老龄化较为严重,自机构改革合并后执法队伍平均年龄偏大,年轻基层执法力量不足;专业方面,普遍缺乏药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广告等相关专业的高层次人才;文化方面,知识老化问题严重,监管理念陈旧,思想熟悉不够,创新意识不强。

二缺少激励机制

激励机制的缺失,导致执法办案工作动力不足。“多干多错,不干不错”,目前查办案件实行责任制,而没有相应的奖励办法,办错案子有人追究责任,不办案子万事大吉,所以办好案子无人奖,万一出差错却又处罚,挫伤了办案人员的积极性。再者只挑案源简单的“小案子”来办,查处的大案要案数量仍然偏少,缺乏‘大手笔’和‘大动作’。加之查办案件费心劳神还简单得罪人,以至于呈现人心思走的现象。

三创新监管不足

基层监管工作面对监管区域大,监管人员少,监管对象多的困境,执法力量与监管对象在数量上力量悬殊明显;市场监管管理方式粗放,监管手段传统单一,精准管理程度不高;监管重点不突出,对重点地段重点时段重点监管对象缺乏有效措施,缺少对监管对象的分类动态管理。

四信息化宣传有待加强

虽然各基层所陆续开设了辖区业户的微信群qq群,但是大多停留在信息转发,空有宝山而不知如何运用;群众食品安全意识不高,对基本的食品安全知识用药常识都不自知;部分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存在侥幸心理,知法犯法。

关于市场监管的几点思量:

一增加考录名额,加大专业技术人才录用比例。把现有的人员多投入到一线,精简机关编制,增加基层的编制,解决人员少监管任务重的问题。

二加强业务培训,按照基层执法人员的实际工作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及专业知识培训,提升自身业务素养。同时,可通过开展执法案例讨论讲座等形式交流经验。

三科学完善人员考核方案,实行奖惩机制,激发监管人员争先创优的干劲,通过模范的作用,示范引领,创新出一个利于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

四转变思维方式,树立现代市场日常监管模式思路,在精耕细作上下功夫,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力度。采取重点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检查方式,对火车站批发市场便民市场学校食堂等重点区域,重点场所,联合其它执法部门进行联合执法,持续不断地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五积极实行市场监管错时工作制。打破工作日与节假日8小时以内和8小时以外的工作常规,实行错时工作制,有效打击违法行为,确保全年365天市场监管高压态势。

六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微博微信公众号完全可以成为基层所宣传政策提升管理的好帮手。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让高高在上的政策接地气,才干保障政策惠民生;在日常市场监管工作中,通过设置宣传台发放宣传材料走进社区宣讲等方式,广泛开展法制教育,加强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强化广大群众及经营者法律意识。

市场监管采取怎样的服务态度怎样的方式方法有怎样的创新思路。这都归根于有没有把人民群众的幸福作为根本价值取向。根植于基层沃土,从群众最关怀最直接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入手,才干实现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各项权益,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关于监管不严心得体会和感想六

为巩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专项整治成果,强化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日常监管工作,20xx年以来,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有关部门积极推动建立区域联动监管机制。为及早形成区域联动监管机制,进一步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保障苏浙沪区域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于20xx年9月28日,在上海市召开了苏浙沪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联控机制协调会。参加会议的有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全监管、公安、交通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的分管负责人和业务处处长,交通部公路司及天泰雷兹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派员参加了会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孙华山同志出席了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孙华山副局长在讲话中指出,这次会议标志着苏浙沪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联控机制的正式建立和启动,这是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的新举措,对于促进企业发展、政府监管、社会和谐必将起到重要作用。建立跨区域的联控机制,从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特点和实际出发,适应了地区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把防范事故风险的关口前移,解决各部门监管、协调方面存在的条块分割、相互衔接不够紧密的问题。联控机制建立、创新了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控方式、监管手段,各部门分工明确,落实责任,协作配合,沿途省市做到“基本信息共享、动态监控通报、联合执法同步、查处意见反馈”,以确保省际之间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

会上,江苏、浙江、上海两省一市的安委会办公室通报了20xx年以来落实《苏浙沪建立区域联动强化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专题研讨会会议纪要》的工作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对进一步做好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和建立省际联控机制,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研究;商议、签订了《苏浙沪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联控机制协议》,并讨论了《推进建立苏浙沪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联控机制工作时间表》。天泰雷兹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介绍了“危险化学品汽车运输安全监控系统”应用情况。通过建立苏浙沪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联控机制,从管理和技术两个层面来实现信息共享和相互通报、协查制度,设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省际间通行的专用通道口,依法查处违法违规危险化学品运输行为,及时处置和消除事故隐患,提高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水平,实现苏浙沪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状况的根本好转。同时,为构建全国统一多级监控平台网络创造条件。

会议议定如下事项:

一、通过建立信息互动、联合执法、动态跟踪等工作机制,依法查处危险化学品运输违法违规行为,努力提升区域内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安全可控度。在总结经验、逐步完善的基础上,将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联控机制向周边地区扩展。

二、依托信息网络技术,实施信息资源共享和相互通报制度;经省(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并公布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省际间公路检查站和通行的进出专用道口;重点对运输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和剧毒溶剂的罐车依法实施监督检查。

三、落实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联控机制,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消除源头隐患,遏制事故苗头。苏浙沪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当责成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把住源头,建立危险化学品发货登记制度。禁止向无《危险品道路运输证》,驾驶员、押运员无从业资格证的车辆发货;禁止超载、超限发货;禁止向无《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车辆发送剧毒品。

苏浙沪交通主管部门应当责成相关运输单位采取措施,对承运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和剧毒溶剂罐车安装gps车载终端,并建立监控平台。

(二)实施资源共享,开展信息通报。实施信息资源共享。苏浙沪交通部门会同公安部门依托各自已有的网站,及时更新具备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单位名单、车辆牌照号码等信息,确保可供对方实时查询和验证的信息有效性。

凡被查实非法运输、超载、超限及在禁运时段内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行为,事发地有关部门在依法查处的同时,应及时向运输车辆所属省市和启运地的相关职能部门通报。各职能部门按照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追究供货单位、托运人的连带责任。

(三)设置检查道口,把好进出关口。为了减少和预防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规范运输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车辆,苏浙沪公安部门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进出江苏、浙江、上海的地面、高速公路道口实行监督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并向山东、安徽、江西、福建等周边省通报。

苏浙沪公安部门应会同交通部门在准许或禁止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进出的主要道路和道口设置相关标志、标识。

苏浙沪公安、交通部门依法对道路运输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和剧毒溶剂罐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必要时,二省一市公安部门可以在重要时段和重点路段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联合的集中检查。

(四)严格安全检查、依法监督查处。坚持首查责任制和先处置、后处罚的原则。各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被扣留车辆,视车辆实际状况、所载物品危险程度,采取押送或驳运等方式,到指定地点或目的地处理。

对被扣留的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和剧毒溶剂罐车车辆,应依法予以处罚。如果存在无法减载或驳运的情况,应采取监督承运企业进行护送或押送的方法,到事发地最近的发货地(目的地)或指定地点处置。

建立协查制度。对二省一市涉及两地或两地以上的、且本地又难以处理的违法违规运输行为,应由事发地的公安、交通、安全监管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协助相关省市的对应的职能部门进行处置;必要时,由事发地的安委会办公室协调处置。

四、苏浙沪二省一市安全监管、公安、交通部门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提高防范、应对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的能力。要建立地区间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和研究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的新情况和新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及时加以解决。要认真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联控机制,把联控机制建立好、维护好、发展好。

附件:参加会议人员名单

关于监管不严心得体会和感想七

我于2019年3月被任命为赤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按照述责述廉制度要求和赤坎区纪委的工作安排,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现就本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报告如下:

本人时刻铭记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是不可逾越的“红线”,工作中我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忠诚于党、忠诚于国家、忠诚于人民。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一是思想坚定不动摇。始终把学习作为坚定政治定力、锤炼党性修养、推动工作开展的重要途径,不断加强理论学习,积极参加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和各类学习研讨活动,共参加23次中心组学习会,始终做到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严守纪律不放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末位发言,始终坚持集体领导、民主决策,凡是重大问题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决定,绝不搞个人说了算。坚决服从组织决定,全力维护班子团结,坚持任人唯贤,按标准推荐人才,杜绝任人唯亲。三是政治生活不懈怠。严格执行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各项规定,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和主题党日活动等制度,确保组织生活有实质内容、实际效果,严格执行和落实请示报告制度,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去年以来,我认真履行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时刻绷紧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这根弦,认真自觉履行主体责任,坚持原则、敢于负责、敢于担当。一是大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按时向派驻纪检组报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决策和工作部署及落实情况,及时邀请派驻纪检组组长参加有关会议,及时抄送重要规章制度等文件,结合日常工作积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向基层延伸。二是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我积极参与全党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续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向深入,以主题教育为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共组织集体学习52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次,本人带头上党课4次,指导班子成员开展调研6次,按照“四个对照”、“四个找一找”的要求,对查摆的问题进行系统梳理,全部建立了问题整改台账,查找问题10条,带头解决问题10项,确保查摆出来的整改问题全部落实落地。三是主动担当作为,履行市场监管职能。带头加强党性修养,结合机构改革契机,立足市场监管职能,坚持突出党建引领,继续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坚决落实习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最严”,守住食品药品安全底线,强化企业监管和市场规范管理,加强市场监管队伍建设,各项工作稳步推进。紧扣发展主线,助力企业转型升级。稳步推进“放、管、服”改革,企业开办时间由原来的5个工作日进一步压缩至3个工作日,其中企业设立登记时间压缩为1个工作日内办结,开办企业便利度大大提升,去年,赤坎区市场主体质量大幅提升。截至去年12月底,区各类市场主体33259户,比上一年同期增长20.50%;推行“明厨亮灶”,让食品安全看得见。赤坎区已建成符合明厨亮灶要求的餐饮单位达到83.52%,超过市场监管总局关于餐饮“明厨亮灶”80%的建设目标。其中去年新增334家,达到新增目标数量的111.33%;牢筑安全防线,全面加强监管执法。着力加强对全区食品安全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案件查办力度,完成各类食品抽检1091批次,立案18宗,结案18宗。去年辖区内没发生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关注民生热点,畅通消费诉求渠道。去年,我局共受理投诉1197件,挽回经济损失172.7万元,接待消费者来访及咨询约220人次,办结网络案件9宗。

一是筑牢主体责任。我坚持把履行主体责任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来抓,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在手上、扛在肩上,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督促、同落实,坚持每季度研究分析全局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落实“一岗双责”,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促进全局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我坚持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问题,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来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以高标准来要求自己,凡是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率先做到,顾全大局、严于律己。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去年以来,我督促修订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和各类规定20项,制定了办公用品采购、车辆维修、公务接待等管理制度,加强对各项财政规章制度执行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四是坚持把警示教育贯穿始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去年共发出廉政学习短信78条、观看警示教育片5次,突出对“关键少数”的监督,发现苗头及时提醒,去年共开展集体提醒谈话3次,个人提醒谈话5人次,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本人始终把“俭以养德,廉以立身”作为自己座右铭,严于律己,洁身自好,绝不利用职权谋取利益,不违反财经纪律,在廉洁自律上做好表率,用平常心看待职位,用责任心看待和运用职权,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认真践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在工作和生活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决抵制“四风”,严格遵守“三公经费”管理,按照廉洁自律的要求约束自己,按时、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情况。从未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力为相关人员经商办企业谋取非法利益和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

本人目前没有自购房,在廉江与父亲同住;妻子许玉在廉江剧院工作,儿子池浩源大学毕业在家待业;有日产汽车一辆,无车位;办公用房面积18平方。

回顾自己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党组织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在掌握基础理论还不够扎实,运用政治理论指导实践的意识还不够强,没有充分把理论和实践紧密地联系起来,用以分析和解决问题、提高市场监管水平。

二是没有完全做到党务和业务齐抓共管,对党风廉政建设精力投入还不够。在日常工作中,抓业务工作多,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统筹管理不足,取得预期的效果不够理想。

三是在市场监督职能履行方面,对工作布置安排多,督促检查少,在研究对策、破解瓶颈上做得不足,在有些工作中遇到困难时攻坚克难的勇气不够。

针对上述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进一步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奋发有为的状态和务实高效的作风,全力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一是树立良好形象。打铁必须自身硬,要自觉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必修课,做到学习有“态度”有“温度”,理解有“广度”有“深度”,每季度开展一次自我检视问题排查,及时纠正缺点不足,树立清正廉洁、敢于担当、勇于负责的标杆。

二是突出主体责任。切实担负起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克服“重计划安排、轻跟踪问效”的漂浮作风,克服不深入研究解决问题的思想。树立勤工作、求上进的良好氛围,创新工作方法,努力提高驾驭全局的能力。

三是解决突出问题。主动到各股所去了解工作情况,解惑答疑,多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多沟通、多协商,充分发扬民主作风,发挥大家的智慧和能量,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确保市场监管事业健康发展。

今后,我将突出问题导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化党的政治生态建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为赤坎区市场监管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保驾护航。

关于监管不严心得体会和感想八

按照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两个清单”专项督查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对照督查内容认真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改善营销环境的若干意见》(冀发[20xx]8号),着力优化营销环境,我局认真梳理各项审批和监管职能,在全系统逐步建立完善了行政权力和责任“两个清单”制度并向全社会公开。初步厘清了监管部门和市场,以及省、市、县三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之间的职责边界,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加快职能转变,规范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构建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职能体系,建设法治食药监、责任食药监、服务食药监和廉洁食药监。一是按时限和编制规范要求建立完善“两个清单”制度。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安排,我局立即对照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局机关“三定”方案,对省、市、县三级监管部门职责权限进行了梳理、归纳和确认,编制了《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行政权力清单》和《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监管责任清单》,列出权力和责任事项目录,厘清权力底数,细化监管依据,明确权利类别、权利主体、承办部门、办理时限等内容,并在省局政务网站开辟了专栏。具体网址见。同时在局行政服务受理大厅和机关门口触摸屏上同步更新相关内容,方便行政相对人查询。二是积极推动指导直属单位建立“两个清单”制度。将承担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职能的稽查局及承担食品药品相关检验监测职能的省食品检验研究院、省药品检验研究院、省医疗器械与药品包装材料检验研究院逐步纳入“两个清单”管理范围,实现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

一是认真做好国家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衔接落实工作。根据国务院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和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我局积极推进项目审批权限承接和下放工作。

20xx年至今,我局衔接国家总局下放至省级局1项行政许可事项,及时制定了承接方案和规范管理措施,做到接得住、管的好。

二是认真做好国家取消行政审批事项衔接落实工作。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化妆品生产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xx年第265号)》要求,我局拟取消“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核发”,保留“29022化妆品生产许可”,并在此项设定依据中增加“部委文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化妆品生产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xx年第265号)》”。

将此行政审批事项的动态调整情况,及时印发《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请示》(冀食药监法函[20xx]73号),报送省审改办审批。三是认真做好向市县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工作。20xx年,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政府部门下放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冀政办发[20xx]7号)要求,我局向各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委托下放行政许可事项1项,即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调剂(跨市、县)审批。

我局及时在省局政务网站发布公告予以公开,按照省政府要求予以委托下放,并按照《河北省行政许可委托实施办法》,以委托行政机关与受委托行政机关签订委托书等形式落实。制定具体措施和办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四是严格依法依规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调整。根据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及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对原行政权力清单中的项目名称、实施依据等进行了调整完善,向省审改办报送了《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行政权力清单、监管清单、责任清单的请示》(冀食药监法[20xx]162号),待审批。

于20xx年2月印发《关于调整完善行政权力清单、监管清单、责任清单的通知》(冀食药监法便函[20xx]12号),根据法律法规、部门职能等调整情况,组织局机关相关处室,结合《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行政权力清单、监管清单、责任清单的请示》(冀食药监法[20xx]162号),及时对“两个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目前正在征求意见中,待将反馈意见汇总后,再次报送省审改办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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