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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广告心得体会实用 防诈骗宣传效果(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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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广告心得体会实用 防诈骗宣传效果(四篇)
2023-01-06 08:15:21    小编:ZTFB

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推荐诈骗广告心得体会实用一

合同诈骗犯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纠纷是两种不同性质的现象,但二者的客观表现却有着相同或相似之处。合同中的一方当事人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完全履行合同,使对方受到损失,并且一方在签订合同时可能有某些欺骗性的因素,则前者是合同诈骗罪,而后者是合同纠纷,二者有着本质的不同。然而,在实践中,区别二者分界限往往是比较困难的,二者的根本不同点,在于行为人有没有履行合同的诚意,也就是说是否具有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目的。如果没有这一非法占有的目的,只是因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遇天灾人祸或市场变化等不可抗力的客观因素,使当事人没有能力继续履行合同的,只能定性为合同纠纷。比如,在签订合同时有虚构事实或隐瞒事实的行既可能是合同诈骗犯罪的一种形式,也可能是合同纠纷中的民事纠纷。又如,合同签订后不履行合同的行为,既可能是行为人出于经营困难造成的,也可能是行为人见利起意,在履行中滋生非法占有的目的而拒绝履行自自己的合同义务,也就是说既可能是合同纠纷,也可能是合同诈骗罪。

合同纠纷,是指行为人有履行或基本履行合同的诚意,只是由于客观原因而未能完全履行合同。合同纠纷,以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为前提,其侵害的是合同产生的债权。而合同诈骗罪,行为人实施诈骗行为,其侵犯的是财产所有权。两者区分的关键是行为人有无履行合同的诚意亦即是否具有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或骗子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目的。对行为人主观目的认定是非常困难的,例如虚设担保固然是合同诈骗的种手段,但不能据此认为凡是虚构担保的行为都是合同诈骗罪。行为人虽然虚设了担保,但目前是为了通过合同的履行来实现商业上利润的,则仍属于合同纠纷的范围。行为人签订合同后,事实上没有履行,但没有履行并不一定是合同诈骗,可能是行为人的经营困难造成的。 因此,对两者界限的关键是行为人的主观目的,行为人是以骗取财物为目的,还是通过履行约定的民事法律行为而获得经济利益。而要判断行为人的主观目的,必须从是否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是否采用欺骗手段以及履行合同的行为,违约后的表观等几个方面分析、判断。

1、 行为人有无实际履行能力

实际存在的履行行为,必须是真实的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1)在司法实践中,应如何判断行为人是否具有履行合同的实际能力呢下列情况应视为行为人有履行合同的实际能力:①行为人在签订合同时即己具备履行合同所需要的资金、物资源共享或技术力量。②行为人在签订合同时虽不具备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期限内能够合法地筹集到履行合同所需要的资金和物品。③ 即使行为人不能按照合同规定实际履行合同义务时,自己或他人能够提供足够担保(包括代为履行和赔偿损失)。

行为人明知自己没有履行合同的实际能力,而且也根本不去创造条件履行合同,非法将他人财物占为己有的,应以合同诈骗罪论处。但是仅仅以此根据去判断,也会有失偏颇。因为履行合同能力的有无和大小是受主客观各种因素制约的,并且处于一种可变状态。⑵因此正确区分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纠纷是非常复杂的,必须从案件的主客观方面进行全面的分析,行为人是否存在非法占有他人公私财物的目的,对二者的区分是至关重要的。

2、行为人是否采取了欺骗手段

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的人,其手段一般是①无中生有,编造成虚伪的事实。如,根本没有对方所需要的货物、货源,却谎称有货,能及时供应;②有意隐瞒真相,以假充真。如,假冒经理、采购员等身份,甚至伪造银行凭证等证件使对方上当。③规避法律,利用对方的疏忽或不熟悉民法典,伙同对方代理人,代表人在合同条款中大做手脚,通过这些手法,以合同的合法形式掩盖骗取对方财物的实质。

在合同纠纷中,一方当事人也会有某 些虚假的成分或者可能存在某些欺骗因素,只是在履行合同中违反合同的个别条款,但行为人客观上有一定的履约能力。

3、行为人是否有履行合同的实际行为

一般来说,凡是有履行合同诚意的,在合同签订以后,总会积极创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条件去履行合,即使不能履行,也会承担违约责任。而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的人,在合同签订后,根本不会有履行合同实际行动的,即使有履行合同的行为,也只是象征性的为了骗取对方信任。签订合同后得到的财物一到手,即逃之夭夭,或大肆挥霍,根本不履行合同,或作与合同毫不相干的其它用途,根本无力偿还,对于这种情况,不论其有无履行合的实际条件,均以合同诈骗罪论处。

4、标的物的处理情况

在行为人己经履行了合同义务的情况下,行为人己经合法取得了依法转移的财物所有权,当事人对其处分,虽然无实际意义。但若当事人没有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只履行一部分合同,则当事人对其占有他人财物的处置情况,一定程度上反应了他当时的主观心理态度。不同的心理态度,对合同标的地处置也必然不同。合同诈骗罪由于具备非法占用他人财物的故意,因此,行为人一旦取得了他人财物的控制权,则通常将其全部或大部分任意挥霍,或从事非法活动,偿还他人债务,有的则携款潜逃,根本不采算归还。

5、行为人的违约后有无承担责任的表现

一般来说,具有履行合同诚意的人,在发现自己违约或经对方出自己违约时,虽然从其自身利益出发,可能进行辩解,以减轻自己的责任。在自己违约确凿后,会有承担责任的表现,并有一定的承担行为,而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的人由于明知在自己根本不可能履行合同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也根本没有履行合同或全部履行合同的诚意,在纠纷发生后,行为人往往会想方设法逃避承担责任,使对方无法挽回自己遭受的损失。

合同诈骗罪的本质特征就是在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客观上利用合同骗取他人财物。行为人主观上以及实际行动中为履行合同作努力是否为履行合同作努力是确定其行为,性质的关键,这更明确了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纠纷之间的本质区别。

推荐诈骗广告心得体会实用二

1、安全账户子虚有,大额汇款要三思。

2、心清眼睛亮,才会少上当。

3、心莫贪,擦亮眼,绷根弦,防诈骗。

4、专利转让别轻信,全面验证多核实。

5、拒接陌生来电,避免上当受骗。

6、致富十年功,诈骗一场空。

7、防范诈骗很简单,拒绝诱惑心不贪。

8、积极加强自我防范意识,共同提高识骗防骗能力。

9、社会治安齐参与,防范诈骗我有责。

10、积极举报电信詐騙犯罪,警民合力构建平安和谐社会。

11、依法从重从快打击电信詐騙犯罪。

12、飞来大奖莫惊喜,让你掏钱洞无底。

13、要让自己的`钱不受损失,就要让自己的脑保持清醒。

14、电信诈骗五花八门,勿信不理四平八稳。

15、遇到恐吓要淡定,说你违法莫慌张,一旦难分真与假,赶紧拨打警方110。

16、电信欠费要核实,大额汇款要当心。

17、防范网络诈骗,你我义无返顾。

18、陌生电话要警惕,要求转账不要理。

19、诈骗手法日益新,你我务必要小心。

20、一旦难分假和真,警方咨询最放心。

21、号码陌生勿轻接,虚拟电话设陷阱。

22、短信诈骗花样多,不予理睬准没错。

23、陌生电话不牢靠,寄钱汇款是圈套。

24、提高防骗意识,增强防范能力,构筑电信诈骗“防火墙”。

25、短信说你卡消费,不予理睬最有效。

26、社会各界通力协作,遏制“电信”詐騙犯罪。

27、陌生电话不牢靠,反复查询很重要。

28、网络诈骗真心多,不要理睬准没错。

29、深入开展校园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

30、加强领导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

31、一旦难分假和真,110咨询最放心。

32、低级脏话粗俗刺人耳,文明语言高雅暖人心。

33、执法办案有规范,怎会汇款到个人。

34、天上不会掉馅饼,中奖信息有陷阱。

35、安全账户子虚有,大额汇款多思索。

36、紧绷防范之弦,远离诈骗之害。

37、教室走廊不奔跑,安全第一真是好。

38、保安全深究细查不松手,抓纪律道似无情却有情。

39、虚拟电话设陷阱,回拨号码能问明。

40、合法购汇勿贪小,中行网点容易找。

41、退税中奖是骗局,蝇头小利莫贪心。

42、倡导安全文明风尚,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43、不贪便宜不吃亏,不捡馅饼不上当。

44、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全面排除安全隐患

45、保持高压态势,打击电信詐騙犯罪团伙。

46、扫除詐騙犯罪,创建和谐家园。

47、设卡金融网点,安全警示无死角。

48、多管齐下,多策并举,坚决遏制詐騙犯罪反弹势头。

49、让火灾远离校园,让平安与您相伴。

50、走楼梯守次序,进教室不喧哗。

51、重拳打击,掀起打击整治电信詐騙犯罪新高潮。

52、不将现金转入陌生帐户,防止电信诈骗案件发生。

53、异地刷卡消费现,不要着急忙给钱。

54、占领通讯网络,防范信息全覆盖。

55、飞来大奖莫惊喜,让您掏钱无底洞。

56、安全伴我在校园,我把安全带回家。

57、好友网络来借钱,千万多方来核实。

58、勤工俭学好事情,正规虚假要分清。

59、刷卡消费莫离言,防止盗刷紧盯点。

60、网络购物很便利,支付流程要心细。

推荐诈骗广告心得体会实用三

xx年12月,我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关于做好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近期宣传工作的通知》(银支付〔xx〕319号)精神和人民银行xxx制定的《xxxx防范电信诈骗支付结算宣传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宣传电信诈骗对金融系统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危害,切实加强了与公安机关在打击电信诈骗宣传活动中的协调配合,扎实开展了防范电信诈骗宣传活动。现将宣传活动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电信诈骗作为一种新型犯罪手段,具有犯罪成本低、犯罪手法多变、打击难度大等特点,使之成为近几年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电信诈骗不仅危害群众财产安全,而且造成社会信任危机。对此,我行深刻认识到,应当以提高思想认识为重点,增强客户防范意识。我行各营业机构组织召开职工会议,通过晨会、班后培训、专题教育等多种方式积极开展会议精神传达及员工培训,提高我行尤其是一线员工风险防范意识。要求全行员工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此次宣传活动,了解电信诈骗的社会危害性,切实增强了员工的警惕性和防范意识。

1、我行各机构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开展相关宣传工作。通过网点led显示屏连续滚动播放提示语进行宣传,同时在营业网点设立宣传咨询台,摆放易拉宝,分发总分行统一制作的宣传材料,及时向客户宣传各项政策及制度规定,有条件的网点在大厅电视屏幕上下载播放防范电信诈骗的宣传动画,尽快扩大社会公众认知度。

2、我行通过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向客户推送金融知识,提高公众风险防范意识。让广大群众充分了解《通知》制定的背景、目的、意义《通知》中与个人相关的具体规定,加强公众对新规的了解,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并对《通知》中可能出现的舆情风险点积极防控,准备舆情应对方案,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转发和推送舆情应对文章,控制舆论发展导向,掌握舆论主动权。

加强柜面员工宣传教育及培训,对于经公安机关认定的具有电信诈骗高风险的“涉案账户”暂停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暂停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对于他人冒名开户的账户出具声明并予以销户。限制客户非柜面交易的笔数和限额,并在自助柜员机界面增加汉语语音提示,通过文字、标识、弹窗等多种方式设置防诈骗提醒。有效的阻断了电信诈骗分子的作案途径,降低了电信诈骗造成的危害。

通过本次的宣传培训活动,极大地提高了我行员工风险防范意识,切实加强了广大群众对新规的了解和对金融风险的认识,推动了新规的.顺利实施。

推荐诈骗广告心得体会实用四

增强安全意识,防范。

:10月12日—10月30日

1、校园网转发区教育局《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开展防范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2、学校在校园宣传栏内张贴有关的宣传资料。

3、学校将利用教师集会时间向广大教职工解读通知的有关精神,切实提高了学校教职工对的警惕性。

4、学校利用小百灵广播对全体学生进行防范的宣传教育。

5、在《百灵之声家校报上》开设专栏。

6、各班开展防范短信诈骗的主题活动:(1)带领学生观看学校宣传橱窗里的资料。(2)出刊专题板报。(3)利用夕会课对学生进行专题教育,让学生了解的形式、手段、特点和危害,掌握必要的.防范技能,构筑坚实的思想防线。

7、向每一位学生家长印发《致学生家长的公开信》,由学生向家长宣传防范常识,发挥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一个家庭影响周围一群人的宣传辐射作用,增强了广大市民的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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