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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贷款公司心得体会怎么写(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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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贷款公司心得体会怎么写(实用13篇)
2023-11-19 20:45:09    小编:ZTFB

心得体会是一种对自己的汇报和总结,可以更好地展现自己的思考能力和创新思维。要充分发掘自己的优点和不足,实事求是地总结自己的体会。下面是一些心得体会的范文案例,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灵感和思考。

贷款公司心得体会怎么写篇一

在当今社会,贷款已经成为了许多人选择改善生活、实现梦想的途径之一。贷款公司作为贷款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借贷双方来说都有着重要的意义。在我曾经担任贷款公司职员的一段时间里,我深刻领悟到贷款公司的运作模式以及对借贷行为的影响,从而对贷款公司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和体会。

贷款公司作为借贷市场上的一枚利益相关者,对市场的作用无可忽视。首先,通过向个人、企业等提供贷款服务,贷款公司为这些需要资金支持的主体提供了巨大的机会。其次,贷款公司也为其他金融机构提供了新的融资渠道,使得金融资源能够更有效地流动起来。最后,贷款公司通过贷款利息等方式获得收益,推动经济的发展,提高市场效率。

贷款公司作为一个专业的金融机构,风险管理是其工作的核心之一。贷款公司通过严格的信贷审查以及风险评估,评估借款人的还款能力、项目的回报能力等方面的因素,从而降低风险。此外,贷款公司还应承担起监督和引导借款人恪守还款义务的责任。贷款公司应当在提供贷款的同时,对借款人进行教育和引导,提醒借款人还款义务的重要性,以及贷款偿还期限等相关信息。

贷款公司不仅仅是一家金融机构,更是为社会做出贡献的重要角色。首先,贷款公司通过向个人、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帮助他们实现个人梦想、推动经济增长。其次,贷款公司通过对贷款市场的监管和规范,维护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保护了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最后,贷款公司还通过纳税、为就业创造机会等方式,为社会做出一定的经济贡献。

通过我在贷款公司的工作体验,我意识到贷款公司除了应当注重利益的追求之外,更应该关注风险控制和社会责任。贷款公司应当在提供便利借贷服务的同时,加强对借款人的教育和引导,引导他们正确使用贷款资金,恪守还款义务。此外,贷款公司还应当加强对自身风险管理体系以及内部监管机制的建设,提高自身的服务质量和风险抵御能力。

总结:

贷款公司作为一个专业的金融机构,对于借贷双方以及整个经济社会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其在提供资金支持、推动经济增长等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然而,贷款公司在提供贷款的同时,也必须充分意识到风险管理和社会责任的重要性,加强对借款人的引导和对自身的监管,从而实现贷款行为的良性发展。只有这样,贷款公司才能够真正为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贷款公司心得体会怎么写篇二

在现代社会,公司借贷已成为一种很常见的融资方式。无论是扩张业务、修缮设备、还清旧债还是其他用途,公司贷款都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选择。然而,在贷款时,若没有充分的准备,可能会给企业带来严重的后果。在我所任职的公司,我们也曾经历过一些难点和体会,在下面的文章中我将简述一些我个人在公司贷款过程中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选择贷款方式。

选择一种适合公司偿还的贷款方式很重要。公司可以从传统的商业银行贷款到新兴的众筹平台等不同的贷款渠道中选择。在我们的经验中,我们首先建议公司选择传统的商业银行和信贷机构,因为在贷款金额方面,它们通常提供的额度会更大,而且有很多关键要素如利率和还款期限也比较灵活,可更好地满足企业的需求。此外,优秀的信誉越高,业务流程也会越简单。

第三段:有充分的资料和准备。

当公司决定借款时,需要准备充分的资料,以便能够更好地赢得金融机构的信任和支持。银行和信贷机构通常会要求企业提供有关借款用途和预期还款计划的详细说明,以及公司的财务报表和资产负债表等具体资料。因此,企业需要在借贷流程中有充分的准备,确保所有申请所需的文件都是全面的和准确的,以取得金融机构的更好条件。

第四段:评估风险和偿还能力。

在获得贷款之前,评估风险是至关重要的。高风险的借贷方案可能会导致公司财务状况更加恶化和债务问题,给企业带来严重的影响。因此,在考虑贷款方案时,企业应该评估自己的偿还能力。企业可以通过分析往年的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来评估自己的偿付能力,并基于此来制定还款计划。

第五段:落实好偿还计划。

最后,落实好偿还计划也是必不可少的。如何优化公司债务结构、落实好还款计划和注意借贷的后期维护,这些都是非常重要的。当你推迟、忽视还款计划时,可能会产生复利的问题,从而使借债后的总成本变得更高,不仅将增加企业的支出,还可能影响到企业的信用度和其他融资策略。所以最好的策略是偿还债务,有选择性地选择贷款。如果你不确定,可以考虑咨询专业人员或金融顾问,以确定最适合企业需求的解决方案。

总结:以上便是我个人对公司贷款心得体会的一些分享,每家企业都有不同的需求和挑战,在贷款过程中能够跟好的流程,并和银行等融资机构建立良好的信任关系,实现共赢,都是非常重要的。我们需要充分了解贷款的流程,具备有关的知识储备,为企业做好健康和可持续的发展奠定基础。

贷款公司心得体会怎么写篇三

贷款公司是一个为个人或企业提供贷款资金的机构。在现代社会中,贷款公司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为人们解决了资金上的问题。然而,在与贷款公司打交道的过程中,我收获了不少经验和体会。

第二段:了解贷款政策。

在申请贷款之前,我首先需要了解各个贷款公司的贷款政策。不同的贷款公司有不同的申请条件和利率,了解这些信息可以帮助我选择最适合我的贷款机构。有些公司对信用情况有要求,而有些则对长期合作的客户更加关注。通过了解贷款政策,我能更好地制定申请计划,并提高贷款申请的成功率。

第三段:多家比较选择。

在了解贷款政策的基础上,我会选择与多家贷款公司进行比较。这样做的好处是能够找到最适合我的贷款机构,并能够更好地为我的需求和目标提供服务。同时,多家比较还可以帮助我找出贷款机构的优势和劣势,以便更好地评估其可靠性和信誉度。选择可靠的贷款公司对于确保贷款过程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

第四段:注意合同细则。

在贷款过程中,签署合同是不可避免的一步。在签署合同之前,我会详细阅读合同细则,包括贷款金额、利率、还款方式等内容。同时,我会注意是否有隐藏条款或者不公平的条款存在。合同细则是贷款过程中的法律约束,了解并遵守这些规定可以有效保护我的权益,确保贷款过程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第五段:合理还款规划。

贷款并不只是拿到一笔资金,还需要按时还款。在贷款申请成功后,我会制定合理的还款规划。这包括确定还款金额、还款日期以及还款方式等。合理还款规划不仅可以帮助我按时还款,还可以减少额外费用和利息的产生,从而降低还款压力。有时,遇到困难不能按时还款时,我也会及时与贷款公司沟通,以寻求合适的解决方案。贷款公司通常会为客户提供一些宽限期或者分期付款的选项,以克服暂时的财务困难。

在与贷款公司打交道的过程中,我学会了多方面的知识和经验。了解贷款政策、多方比较选择、关注合同细则以及合理还款规划等都是贷款过程中至关重要的环节。通过这些经验和体会,我能更好地处理个人或企业的资金问题,并有效规避潜在的风险和困难。与贷款公司合作可以为个人或企业带来诸多机会和发展,但也需要谨慎对待,明智决策。这样才能使双方达到最佳的合作效果。

贷款公司心得体会怎么写篇四

经贷款方与借款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自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由贷款方提供借款方____________贷款______________。借款、还款计划如下:

分期借款计划: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期还款计划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贷款方应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罚息同,即为________%。

三、贷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利率计息。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

四、借款方应按合同使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五、借款方如不按规定时间、额度用款,要付给贷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按借款额度、天数,按借款利率的________%计算。

六、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契约所订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3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贷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加收罚息。

七、借款方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价值________________元,作为借款抵押品,由借款方保管(或公证机关保管)。公证费由借款方负担。

八、贷款到期后1个月,如借款方不归还贷款,贷款方有权依照法律程序处理借款方作为贷款抵押的物资和财产,抵还借款本息。

九、本合同书一式________份,借贷款双方各执正本1份,公证机关1份。

十、本合同书经双方签字之日起即有法律效力。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章)___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

公证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公证机关:(章)____________。

公证员:(章)______________。

贷款公司心得体会怎么写篇五

2021年是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的一年,多家P2P、互联网金融公司倒闭,行业乱象严重,引起了广泛关注。在这种情况下,很多企业无法通过传统银行渠道获得贷款支持,开始关注公司贷款。作为一名企业家,我也经历了申请公司贷款的过程,今天我来分享一下我对公司贷款的心得体会。

一、申请前需做的功课。

在申请公司贷款前,首先得了解清楚自己企业的经营情况,如盈利状况、资产负债情况、现金流状况等,以及申贷时需要的申请材料。同时最好也要了解一下不同机构的贷款额度、利率、还款方式等信息。这样做的目的是提高申请贷款的成功率。

二、选择合适的贷款机构。

公司贷款有银行、小贷、担保公司、互联网金融等多种渠道可供选择,我们需要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机构。如果我们希望获得更加优惠的利率和更加稳定的资金来源,银行是最佳的选择。如果我们追求快速放款和灵活的融资期限,互联网金融可能更为合适。

三、合理规划贷款用途。

通过贷款,我们可以使用这笔资金进行企业的运营、扩张、研发等活动。为了避免因为贷款用途不合理而导致还款出现问题,我们需要充分考虑贷款用途的可行性和资金利用效益。这样既能合理规划资金用途,又能帮助企业更好地实现快速发展。

四、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还款方式。

贷款的还款方式有多种,如一次性还款、分期还款、利随本清等。我们根据自身企业情况和经营实际,选择最合理和可行的还款方式。针对中小型企业,分期还款方式可以帮助企业更好地管理资金流,不会对自身产生过多的经济压力。

五、加强风险管控和信用管理。

贷款申请中,信用评估是重要的一环。我们需要通过正确的市场定位和有效的信用管理,不断提高自身企业的信用评级,从而增加贷款申请的成功率。同时,我们也需要加强对风险的管控,及时发现并化解风险,避免贷款带来的风险问题带来的影响。

总结:公司贷款的申请过程是一项重要的且需要耐心和细致的工作。我们需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选择合适的贷款机构,规划好资金用途和还款方式,加强信用管理和风险管理,才能实现贷款利用的最大化,帮助企业更快速发展。

贷款公司心得体会怎么写篇六

贷款是一种常见的金融行为,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常会遇到各种需要借款的时候,比如购房、购车、创业等。而贷款公司作为金融机构的一种,承担着提供贷款服务的角色。在接触了一些贷款公司后,我深感贷款公司的重要性,并对其运营模式和服务质量有了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贷款公司的快速审批流程令人印象深刻。传统的银行贷款通常流程繁琐,需要递交大量材料,审核周期长,给人带来不少麻烦。而贷款公司往往拥有更加高效的审批流程,借助信息技术,可以迅速处理申请,减少了不必要的纸质材料,节省了时间和精力。当我有购车需求时,选择了一家专业的汽车贷款公司,提交申请后的三天内,我就拿到了贷款额度,让我对贷款公司的快速审批流程有了很好的感受。

其次,贷款公司的额度和利率灵活多样,可以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传统银行贷款通常需要有抵押物或者担保人,且贷款额度有一定限制。而贷款公司往往更加灵活,根据个人的信用状况和资金需求,提供个性化的贷款额度和利率。当我有购房需求时,由于首付款不足,我无法满足银行的贷款要求。幸好,我找到了一家专业的房地产贷款公司,他们根据我的收入和信用等级,额度和利率的安排更加灵活,最终解决了我的购房资金问题。这使我深感贷款公司在提供贷款灵活性方面的重要性。

第三,贷款公司的服务质量也是我高度关注的一点。贷款往往伴随着一定的风险,因此选择一家有良好信誉和专业的贷款公司非常重要。在我的借款经历中,有一次需要进行创业贷款,我选择了一家口碑较好的小额贷款公司。他们拥有专业的贷款团队,能够为我提供全方位的咨询和服务,使我能够更好地了解贷款的相关风险和注意事项。借款期间,他们还能提供及时的还款提醒,确保我按时还款,避免逾期费用的产生。这使我深感贷款公司的服务质量不容忽视。

此外,贷款公司的利率问题也是我在选择贷款机构时重点考虑的因素。不同贷款公司的利率差异较大,选择合适的利率可以帮助我节省还款压力。在我申请购车贷款的时候,我咨询了几家贷款公司的利率政策,并进行了比较,最终选择了一家利率较低且可接受的公司。选择了较低利率的贷款公司之后,不仅帮助我减少了还款压力,也让我对贷款公司的利率问题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综上所述,对于贷款公司的心得体会,我深刻感受到了他们快速审批流程、贷款额度和利率灵活多样、服务质量和利率问题的重要性。贷款公司的出现为我们提供了便利和选择,但同时也需要我们对其进行全面的了解和选择,以确保自身贷款需求得到最大的满足和保障。无论是购车、购房还是创业,都需要通过贷款来实现,而贷款公司则为这一过程提供了可靠的帮助和支持。希望通过我的心得体会,可以对更多人了解贷款公司起到一定的参考和帮助作用。

贷款公司心得体会怎么写篇七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

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如需资金,乙方有闲置资金。因此,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借款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一、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人民币)。

二.贷款期限: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贷款到期后双方无异议的,贷款合同自动展期年。

三.借款利率及收款方式:。

1.贷款利息为年利率,自甲方收到贷款之日起计算。

2.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四.贷款用途:贷款仅限于甲方生产经营项目,必须专款专用。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其用于其他目的。

1.如甲方未能按期还款,最迟应在贷款到期前十五天向乙方申请展期,乙方可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决定是否展期。

2.乙方如需临时收回贷款,应提前十五天向甲方申请还款,贷款利息按实际贷款天数计算。

违约和违约处理:。

(一)下列情况均为甲方违约:。

1.甲方未按合同计划使用资金和还本付息。

2.未经乙方同意,擅自改变借用用途或挪作他用。

3.甲方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

(2)根据违约情况,乙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1.贷款的违约部分应支付最高罚息。

2.采取必要的法律措施,直至依法主张未偿还的贷款本息和费用。

七.生效合同: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

双方各执一份。如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进一步约定补充条款。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签署日期:签署日期:

贷款公司心得体会怎么写篇八

甲方(借款人):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法定代表人: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授权代理人: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公司住所: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邮政编码: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乙方(借款人):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地址: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邮政编码: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贷款事宜达成协议。本合同专为双方遵守和履行而订立。

第一条贷款金额和期限

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向甲方借款共计人民币(大写)。

第二条借款目的

甲方应将借款用于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如业务发展需要,甲方也可将这笔资金用于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第三条利率和利息

1.本合同贷款利率根据合同签订之日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确定为_ _%。

2.本合同项下贷款的利息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利息按下列第种方式结算。

(1)贷款期限届满,甲方一次性还本付息。

(2)利息每年在_ _ _ _ _ _ _ _ _ _ _结算。

3.乙方指定以下银行账号为收款账号,并保证其真实性和有效性。贷款期限届满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汇入该账户。

开户行: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开户名称: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账号: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4.甲方提前还款的,应提前7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贷款利息按实际贷款期限计算。

第四条贷款展期

如甲方未能按期偿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需要展期的,应在贷款期限届满前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审核同意后,签订展期协议..

第五条贷款担保

甲乙双方选择履行本条第1款。

1.合同价格没有保证;

第六条甲方保证

1.甲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设立的中国法人,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甲方提供的与该笔贷款相关的所有文件、声明和报表均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七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

2.贷款期间,甲方经营决策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转股、重组、合并、分立、合资、合作、经营范围和注册资本变更等。),可能影响乙方权益的,甲方应至少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并履行还款责任,或提前还款,或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

3.甲方应接受乙方的监督..如乙方要求,甲方应提供真实反映贷款用途的报表及其他文件。

4.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或转移本合同的债务责任。

5.甲方转让或处分其全部或大部分主要资产或经营收入的,应至少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并履行还款责任,或提前清偿,或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

6.发生影响甲方履行合同能力的重大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经济纠纷、停业、歇业、宣告破产、解散、吊销营业执照、撤销、财务状况恶化等。,甲方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

7.贷款期间,甲方变更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住所、电话、传真等。,应在变更后7天内书面通知乙方。

第八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发放贷款。

2.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以及甲方在本合同的谈判、订立和履行过程中要求保密的信息和数据。

3.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和期限收取利息。甲方提前还款的,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同意..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偿还贷款、利息及其他费用,乙方要求甲方偿还上述款项的日期为本合同贷款期限届满之日。

(1)甲方未按期偿还贷款及利息,经乙方书面催告仍未偿还的;

(2)甲方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财务状况恶化等。

(3)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4)甲方发生危机,损害或可能发生危机,损害乙方权益..

3.甲方未按时支付利息的,乙方有权计算未支付的利息,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如甲方逾期未还清贷款本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贷款本金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司法事项

如果一方提出对本合同内容进行公证,另一方应同意公证费由提出方承担。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及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担保的,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约定外,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确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双方应协商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四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本合同的任何附件、修改或补充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_ _ _ _ _份,甲方执_ _ _ _ _份。

贷款公司心得体会怎么写篇九

作为一名商人,公司贷款对于我们的业务经营是非常重要的。无论是扩大规模还是开拓新市场,我们都需要资金来支撑。然而,贷款是一个风险很高的选择,因此我们必须非常谨慎。从我的经验来看,成功的贷款取决于我们的财务规划和借贷经验。

第二段:做好财务规划是关键。

贷款之前,我们必须有一个完整、可靠的财务规划。这不仅仅是为了证明我们有能力偿还欠款,还要让银行看到我们具有健康的商业前景。因此,我们需要以清晰的目标和可行的计划为基础,要认真考虑不同的偿还期和利率选项,以便做出正确的决定。

第三段:选择适合的贷款类型。

商业贷款通常会分为两大类:抵押贷款和无抵押贷款。抵押贷款是以企业的资产或产权为担保,而无抵押贷款则是借款人的信用背书。当我们没有足够的抵押品或不愿意冒这个风险时,我们应该选择无抵押贷款。但这种选择通常会有更高的利率和更严格的借款要求。无论我们选择哪种贷款,我们必须明确贷款的目的,以便更好地选择。

第四段:找到合适的银行。

我们必须仔细选择合适的银行,这样才能获得最好的利率和条件。有时我们只会注意到贷款利率,而忽略了银行的评估和审查流程,这可能会使我们的贷款请求被拒绝。我们需要了解银行的贷款要求,并考虑他们的信誉度和贷款历史记录,以便与合适的银行合作。

第五段:贷款后偿还。

获得贷款后,我们必须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偿还欠款。这不仅可以保持我们的信誉度,还可以减轻负担,并保持我们和银行的信任。我们应该尽量避免违约和不良契约,并及时与银行沟通,以便更好地解决问题。

结论:

公司贷款是商业运营中非常重要的一环。我们必须认真制定财务规划,制定合适的贷款类型,选择合适的银行,并在获得贷款后准确地偿还款项。最重要的是要了解贷款的风险,只在有信心能够还款的前提下才可以申请贷款。

贷款公司心得体会怎么写篇十

丙方(担保人)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当事人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出借人)_________出借人民币_________,期限___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借款期限届满日为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的,顺延至节假日、休息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利息按实际占有天数计算。

第二条借款利率为月息___,从出资人实际交付借款之日起计息至本金结清之日。

第三条乙方借款用途为经营周转。乙方承诺合法使用借款,不得用作违法活动。

第四条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当日,一次性向乙方交付全部借款。具体借款金额和借款时间以支付凭证为准。

第五条乙方还款方式为:按月还息,每月____日为乙方的付息终结日。在每月____日至____日(含____日)期间借款的借款人需将第一个月利息直接交给出借人;____日之后借款的借款人应在次月的____日之前(含____日)支付的第一个利息。本金分期归还或到期后一次性归还,具体归还办法见还款计划书。

第六条根据乙方之请求,丙方愿对本合同项下甲方对乙方的全部债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在借款到期之日起三日内如乙方未能足额将借款本金偿还甲方时,丙方保证将应付款项(包括借款本金、利息)偿付给甲方。

第七条因乙方不履行还款义务,丙方为乙方代为偿还借款后,甲方即将本合同项下的包括借款本金和利息等在内的所有债权转让给丙方,丙方即成为乙方新的债权人,丙方享有本合同中甲方对乙方享有的所有合同权利。

第八条本合同如须办理公证,乙方承担公证费用。

第九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资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

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不得提前解除合同,抽回资金。

3、借款交付后,配合丙方对乙方使用借款进行管理和监控。

第十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使用借款,不得将借款转作他用,更不得用于违法行为。

2、乙方应根据丙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文件及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文件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3、按照约定向丙方支付担保服务费。

4、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5、乙方的居住地、联系方式、单位的变迁等发生变更,必须在变更后三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及丙方。

6、乙方服从丙方的贷后管理与风险监控。

7、自甲方实际向乙方发放贷款当日,乙方应向丙方缴纳人民币______保证金。

第十一条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提交的资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对乙方的资信、资产状况进行调查。

2、按照约定承担保证责任后,丙方成为乙方新的债权人,享有原债权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

3、受甲方委托对乙方使用借款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催收,并对借款风险进行监控。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每月____日(含____日)之前支付利息,由丙方于三日内代为偿付(节假日顺延),同时乙方应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五向丙方支付滞纳金。

2、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偿还本金的,应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因乙方未按期、足额向甲方履行还款义务而导致丙方向甲方垫款的,乙方应自丙方垫款之日起,向丙方支付垫款金额40%的违约金。若丙方垫付之后,乙方仍未偿还垫付款,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金额日千分之五向丙方支付滞纳金。丙方有权在不通知乙方的情况下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媒体发布乙方的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

5、在借款期间,乙方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无力清偿欠款,而导致xx公司采取相关措施的,除支付采取相关措施而支出的全部费用外(包括律师费),乙方还应向xx公司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

6、借款合同签订后,若甲方不按时、足额将借款交付给乙方,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乙方提前偿还借款的,除按照实际用款期间支付利息外,还应当向甲方再支付一个月的利息作为提前还款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丙方住所地所在法院管辖。乙方自愿接受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自甲方实际向乙方发放贷款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声明条款。

1、甲方、乙方已详细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甲方、乙方要求,丙方已经就本合同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甲方、乙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充分了解。

2、甲方、乙方、丙方有权签署本合同。

贷款公司心得体会怎么写篇十一

今借到%,合计折合月利息元,日利息为元,借款期限为_年____月____日至_年____月____日止,到期还本付息。连带责任保证人:借款人:

1、经营,否则不受以上还款日期之约束,并追还借款。

2、借款人每壹个月结算一次利息(大小月份另计),逾期加息30%,并由保证人监督履行。

3、到期还本付息,逾期加违约金(月30%)并追还欠款承担法律责任。

4、如违约不还借款及利息,除按第3抵押物以冲抵债务,也可变卖担保人抵押物,一抵押物约定价为准并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5、如借款人延期须经担保人同意债权人认可,并以字据为准。

6、借款人违反上述约定,产生的一切费(电话费交通费及每日40元误工费等)均由借款人承担。

7、本保证在借款人不履行时,由保证人自愿承担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及清偿责任(包括债权人主张债权所发生的费用),保证人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包括逾期及延期)。

贷款公司心得体会怎么写篇十二

编号:。

借款人:。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职务:地址:。

贷方:。

法定代表人:职务:地址:。

抵押权人(或担保人):。

法定代表人:职务:地址:。

由于种种原因,借款人无法按期偿还编号为的《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借款人申请展期时,贷款人同意接受借款人的展期申请,保证人同意继续为其提供担保。各方就上述贷款的展期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金额为(大写)_万元整。延期金额及期限见下表。借款人应在展期到期日偿还全部贷款本息。

第二条贷款展期内的贷款利率:按照客户确定的利率计算利息,即。

第三条抵押条款。

1.在抵押贷款的情况下,抵押人(出质人)承诺继续提供抵押贷款_____如果抵押(质押)发生变更或增加时,新的抵押人或出质人应与委托人另行签订《抵押合同/质押合同》。

二.贷款展期后的到期日超过原抵押或质押财产保险到期日的,由借款人和担保人负责办理抵押或质押财产的续保手续。

三.延期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第四条本协议是对编号贷款合同和编号担保合同部分条款的调整和补充。除根据本协议延长原贷款期限和重新确定贷款利率外,贷款合同的其他条款仍然有效,各方同意保留。

第五条本协议生效的条件。

本协议自各方授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项下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第六条其他条款。

二.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借款人(公章):授权签字人:贷款人(公章):授权签字人:抵押人(或担保人):授权签字人:。

签署日期:年月日

公司贷款合同6借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由单位担保,经批准后向信托投资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申请借款。双方同意以下条款,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申请的贷款总额为人民币。贷款用于确保专款专用。

第二条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交的项目付款计划和付款收据及时审核发放贷款,以保证甲方的项目需求。甲方违反政策,擅自变更计划,挪用贷款或物资的,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挪用的贷款应收取50%的利息或全额扣除。

第三条贷款期限以年和月为单位确定(从第一笔贷款之日起至全部本金和利息最终偿还)。借款利率,月利率为‰;年利率为%(如国家利率调整:1。利率不变;2.相应调整),按计划收利息。逾期贷款不偿还的,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应贷款利率加收20%的利息。

第四条甲方保证按期还款。如果甲方不能按期还清贷款,担保单位必须承担连带还款责任。乙方有权从甲方或担保人的存款账户中扣划。

第五条甲方同意按时向乙方提交项目进展和贷款使用情况的统计报告和数据,以方便乙方的工作。

第六条本合同签订后,贷款人未按期向借款人提供贷款或借款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取贷款的,视为违约,按违约天数和金额每天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保证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单位(盖章)担保单位(盖章)贷款单位(盖章)。

负责人:负责人:。

财务部(盖章)业务部负责人(盖章):。

首席财务官:。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账号:。

电:电:电:。

地址:地址:地址:。

贷款公司心得体会怎么写篇十三

(赣府厅字〔2009〕28号2009年2月13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改善“三农”和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缓解融资难问题,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要求,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日前,《江西省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江西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暂行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我省试点工作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正式启动。根据试点工作要求,争取今年4月底前,至少有一家小额贷款公司正式开业;6月底前,全省首批获准筹建的小额贷款公司全部开业。具体时间安排为:2月20日前,各设区市主管部门将本市辖区要求申报设立小额贷款公司有关情况上报省政府金融办,以便统筹确定各设区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名额;3月10日前,各设区市根据试点名额,确定本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县(市、区)和小额贷款公司的布局,并报省政府金融办备案;3月15日前,各试点县(市、区)政府向省政府上报试点承诺书,承诺作为本辖区小额贷款公司风险处置的第一责任人,承担风险防范与处置责任;3月31日前,各试点县(市、区)政府确定试点考察对象,并指导其拟定筹建申请材料,切实做好申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从4月1日起,省政府金融办开始受理小额贷款公司筹建申请材料。

为进一步改善“三农”和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缓解融资难问题,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要求,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强化农村金融服务,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努力拓展金融服务“三农”和中小企业新领域,有效配置金融资源,推进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

(二)基本原则。

1.试点先行、有序推广。全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进行。按照每个设区市不超过3个试点名额的总量控制原则,参照各设区市所辖县(市、区)数量及试点意愿,适当调剂设区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数量。各设区市选择愿意承担监管职责和风险处置责任、有积极性的县(市、区)开展试点。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制度和办法,逐步在全省推广实施。

2.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各级政府要切实承担起对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监督职责。小额贷款公司应严格执行国家金融方针和政策,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业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担风险,其合法的经营活动受法律保护,不受任何单位1和个人的干涉。

3.严格监管、风险可控。各级政府和监管部门要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做好风险管理、防范和处置工作。

二、组织领导。

江西省人民政府授权江西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政府金融办)为全省小额贷款公司的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规范和管理工作。省政府金融办会同人行南昌中心支行、江西银监局、省发改委、省工商局、省中小企业局和省公安厅等有关部门成立“江西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联席会议主要职责:一是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二是指导和督促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做好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三是对小额贷款公司进行分类评价和监督检查。

试点设区市政府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负责本辖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组织实施工作,统筹安排小额贷款公司的布局,确定试点区域。试点设区市政府应明确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管理部门,并确保人员和工作经费,成立了金融办的,指定金融办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管理部门。设区市政府金融办或其它指定部门(以下简称设区市政府主管部门)负责小额贷款公司筹建和开业申请的复审、上报。

试点县(市、区)政府负责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具体实施工作,确定试点考察对象,负责小额贷款公司筹建和开业申请的初审工作,承担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责任。

三、准入条件与运营要求。

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主要为“三农”和中小企业发展提供小额贷款服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一)准入条件。

1.试点期间,小额贷款公司主发起人原则上要从管理规范、信用良好、实力雄厚、符合地方产业导向的企业中选择,要求净资产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连续三年赢利且利润总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在县级政府的组织指导下,由主发起人为主协商选择其他股东,鼓励引入熟悉金融业务、管理运行规范的企业入股。所有股东之间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2.试点期间,组织形式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国定或省定贫困县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组织形式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国定或省定贫困县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来源应真实合法,全部为实收货币资本,由出资人一次足额缴纳;资金来源必须是自有资金,不得用银行贷款投资入股,严禁社会集资、借资入股。

3.小额贷款公司主发起人持股比例应最高,但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20%;其余单个自然人、企业法人、其他社会组织持股比例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10%,但也不得低于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1%。全部自然人股东持股比例累计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20%。主发起人持有的股份自小额贷款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不得转让,其他股东持有的股份1年内不得转让。小额贷款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

4.试点期间,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的上限为2亿元。对于真正服务“三农”和中小企业、合规经营并实现赢利的小额贷款公司,经批准在设立2年后可增资扩股。

5.试点期限1年。

(二)资金来源。

1.小额贷款公司主要资金来源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以及来自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

2.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小额贷款公司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其资本净额的50%。

3.小额贷款公司严禁吸收公众存款或以任何形式集资,不得发行债券或彩票。

(三)资金运用。

1.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发放贷款,鼓励小额贷款公司面向所在县(市、区)农户和微型企业提供信贷服务,着力扩大客户数量和服务覆盖面。小额贷款公司至少70%的贷款应用于同一借款人贷款余额不超过50万元的小额借款人,其余贷款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其资本净额的5%。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向其股东发放贷款。

2.小额贷款公司按照市场化原则开展经营,贷款利率上限放开,但不得超过司法部门规定的上限(目前为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的4倍),下限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具体浮动幅度按照市场原则自主确定。

(四)高管人员任职资格。

拟任小额贷款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并具备与其履行职责相适应的知识、经验及能力;高级管理人员还应熟悉金融业务,有金融从业经历,并具备较强的金融合规经营意识。

(五)风险内控。

1.小额贷款公司应建立发起人承诺制度,公司股东应与小额贷款公司签订承诺书,承诺自觉遵守公司章程,参与管理并承担风险。

2.小额贷款公司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要求健全公司治理结构,明确股东、董事、监事和经理之间的权责关系,制定稳健有效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和内审制度,提高公司治理的有效性。

3.小额贷款公司应建立健全贷款管理制度,明确贷前调查、贷中审查和贷后检查,切实加强贷款管理。

4.小额贷款公司应建立审慎规范的资产分类制度和拨备制度,准确进行资产分类,充分计提呆账准备金,确保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始终保持在100%以上,全面覆盖风险。

5.小额贷款公司应加强内部控制,建立健全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真实全面反映企业业务和财务活动。

6.小额贷款公司应建立信息披露制度,按要求向公司股东、主管部门、对其提供融资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有关捐赠机构披露经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和业务经营情况、融资情况、重大事项等信息,必要时应向社会披露。

四、批准程序。

(一)申请及批准。小额贷款公司设立须经筹建和开业两个阶段。筹建和开业申请由县(市、区)政府受理初审,设区市政府主管部门复审,省政府金融办审批。

(二)工商登记。小额贷款公司申请人凭省政府金融办核发的开业批复文件,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并领取营业执照,并在取得营业执照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和当地公安机关报送相关资料。

(三)变更等事项。小额贷款公司变更、终止等事项,参照《江西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暂行管理办法》执行。

五、监督管理。

省政府金融办会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小额贷款公司实施现场检查,开展业务创新、合规经营、风险防范等方面的培训工作,并每年进行分类评价。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管理。人行南昌中心支行、江西银监局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政策宣传,对小额贷款公司的利率、资金流向进行跟踪监测,将小额贷款公司纳入信贷征信系统,配合做好小额贷款公司培训工作;省发改委、省工商局、省中小企业局指导、配合做好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登记、变更、年检、贷款投向指导及信息沟通等工作;省公安厅指导、配合做好小额贷款公司的风险处置工作,严厉打击金融违法犯罪活动。

各级政府要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及时识别、预警和防范风险,督促有关部门建立管理制度,落实监管责任。按照“谁试点、谁负责”的原则,各试点县(市、区)政府是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和风险处置的第一责任人,承担小额贷款公司日常监管和风险处置责任。

六、扶持政策。

(一)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政策扶持,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出台适合本地的具体扶持政策,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创造良好环境。

(二)省政府金融办组织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每年对小额贷款公司进行分类评价,对依法合规经营、业绩优良、没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小额贷款公司,向银监部门推荐按有关规定改制为村镇银行。

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级政府要切实做好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我省小额贷款公司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以及《江西省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小额贷款公司,是指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不吸收公众存款,主要为“三农”和中小企业发展提供小额贷款服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小额贷款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民事责任。小额贷款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小额贷款公司应严格执行国家金融方针和政策,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业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担风险,其合法的经营活动受法律保护,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第四条江西省人民政府授权江西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政府金融办)为全省小额贷款公司的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规范和管理工作。省政府金融办会同人行南昌中心支行、江西银监局、省发改委、省工商局、省中小企业局和省公安厅等有关部门成立“江西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联席会议主要职责:一是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二是指导和督促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做好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三是对小额贷款公司进行分类评价和监督检查。

第五条试点设区市政府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负责本辖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组织实施工作,统筹安排小额贷款公司的布局,确定试点区域。试点设区市政府应明确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管理部门,并确保人员和工作经费,成立了金融办的,指定金融办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管理部门。设区市政府金融办或其他指定部门(以下简称设区市政府主管部门)负责小额贷款公司筹建和开业申请的复审、上报。

第六条试点县(市、区)政府负责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具体实施工作,确定试点考察对象,负责小额贷款公司筹建和开业申请的初审工作,承担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责任。

试点县(市、区)政府是小额贷款公司风险防范处置的第一责任人,依法组织人行、银监、发改、工商、中小企业和公安等职能部门跟踪资金流向,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高利贷等金融违法犯罪活动。各地小额贷款公司的日常监管职能由当地县(市、区)政府承担。

第二章机构设立。

第七条小额贷款公司的名称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其中行政区划指县级行政区划的名称或地名,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一)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五)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六)有与业务经营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其他设施;

(七)省政府金融办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申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应向拟注册地县级人民政府提交申请报告,由县级人民政府审定是否列入试点考察对象。原则上,按照不超过试点名额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第十一条申请人列入试点考察对象后,在县级政府指导下,拟订小额贷款公司筹建申请材料。筹建申请由县级政府受理初审,设区市政府主管部门复审,省政府金融办审批。筹建申请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五)出资人协议书。股东之间关于出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协议;

(六)公司筹建方案。内容包括:小额贷款公司筹建组名单、筹建步骤和时间安排等;

(七)拟聘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和聘任其他从业人员计划;

(九)律师中介机构出具的小额贷款公司出资人关联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十)省政府金融办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二条小额贷款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任职资格除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无犯罪和不良信用记录;

(三)小额贷款公司的董事长和高级管理人员,经省政府金融办审查同意后方可任职。从业人员需参加省政府金融办组织的专业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三条小额贷款公司的筹建期最长为自批准之日起2个月。筹建期内达到开业条件的,应由其筹备组向省政府金融办提出开业申请。开业申请由县级政府受理初审,设区市政府主管部门复审,省政府金融办审批。开业申请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二)筹建工作报告。内容包括筹建过程、筹建工作落实情况以及是否符合开业要求等;

(三)选举董事、监事的决议及拟任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相关材料;

(四)组织结构图,各部门职责分工授权;

(五)章程草案及主要内部管理制度;

(六)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七)营业场所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明材料;

(八)公安、消防部门对营业场所出具的安全、消防设施合格证明;

(九)省政府金融办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四条申请人应自批复同意开业之日起45日内,凭省政府金融办核发的开业批复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并领取营业执照,并在取得营业执照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和当地公安机关报送相关资料。逾期未办理的,申请人应当报省政府金融办确认原开业批复文件的效力或者另行报批。

第三章股东资格和股权设置。

第十六条小额贷款公司主发起人原则上应当是管理规范、信用优良、实力雄厚的企业,净资产3000万元以上且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近三年连续赢利且三年净利润累计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在当地政府的组织指导下,主发起人为主协商选择小额贷款公司的其他股东。除上述条件外,企业法人作为小额贷款公司主发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

(二)企业法定代表人应无犯罪记录;

(三)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

(四)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

(五)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和资金实力;

(六)年终分配后,净资产不低于资产总额的30%(合并会计报表口径);

(七)入股资金来源真实合法,不得以借贷资金入股,不得以他人委托资金入股;

(八)除国家规定的投资公司和控股公司外,权益性投资余额原则上不超过本企业净资产的50%(合并会计报表口径)。

第十七条企业法人、自然人、其他社会组织可以依法向小额贷款公司投资入股。第十八条企业法人投资入股小额贷款公司的,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

(二)企业法定代表人应无犯罪记录;

(三)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

(四)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和资金实力;

(五)入股资金来源合法,不得以借贷资金和他人委托资金入股。

第十九条自然人投资入股小额贷款公司的,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无犯罪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

(三)入股资金来源合法,不得以借贷资金和他人委托资金入股。

第二十条其他社会组织为出资人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我省相关规定。第二十一条小额贷款公司主发起人的持股比例应最高,但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20%;其余单个自然人、企业法人、其他社会组织持股比例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10%,但也不得低于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1%。全部自然人股东持股比例累计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20%。

第二十二条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全部为实收货币资本,由出资人一次足额缴纳。真正服务“三农”和中小企业、合规经营并实现赢利的小额贷款公司,经批准在设立2年后可增资扩股,增资扩股方案由县级政府受理初审,设区市政府主管部门复审,省政府金融办审批。

第二十三条主发起人持有的股份自小额贷款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不得转让,其他股东持有的股份1年内不得转让。小额贷款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

第二十四条股东不得以持有股份对外提供担保。

第四章合规经营。

第二十五条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要资金来源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以及来自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不得向内部或外部集资、借资、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小额贷款公司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银行业金融机构向小额贷款公司融入资金时,应该认真审查是否符合上述规定,违反上述规定的,不得给予融资。

第二十六条小额贷款公司不得跨区域开展经营活动,其资金只能用于在注册地县级行政区域内的小额贷款业务和经省政府金融办批准的其他业务。

第二十七条小额贷款公司在坚持为“三农”和中小企业发展服务的方向下自主选择贷款对象。鼓励小额贷款公司面向农户和微型企业提供信贷服务,着力扩大客户数量和服务覆盖面。

第二十八条小额贷款公司发放贷款,应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贷款发放和回收主要通过转账或银行卡等结算渠道,减少现金交易。小额贷款公司至少70%的贷款应用于同一借款人贷款余8额不超过50万元的小额借款人,其余贷款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其资本净额的5%。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向其股东发放贷款。

第二十九条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利率上限放开,但不得超过司法部门规定的上限(目前为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的4倍),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具体浮动幅度按照市场原则自主确定。

第三十条小额贷款公司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要求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制定稳健有效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和内审制度,提高公司治理的有效性。

第三十一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建立健全贷款管理制度,建立科学的授权授信制度、信贷管理流程和内部控制体系,明确贷前调查、贷时审查和贷后检查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切实加强贷款管理。

第三十二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建立审慎规范的资产分类制度和拨备制度,准确进行资产分类,充分计提呆账准备金,确保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始终保持在100%以上,全面覆盖风险。

第三十三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建立健全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真实记录和全面反映其业务活动和财务活动。

第三十四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建立信息披露制度,按要求向股东、主管部门、向其提供融资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有关捐赠机构披露经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和业务经营情况、融资情况、重大事项等信息。省政府金融办有权要求公司以适当方式,适时向社会披露其中部分内容或全部内容。

第五章变更和终止。

第三十五条小额贷款公司变更事项包括:变更名称、变更法定代表人和高级管理人员、变更股东、股权转让、变更注册资本、变更营业地址、变更公司类型、修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变更事项。以上变更事项,由省政府金融办负责受理并审批。省政府金融办核发的批准文件是小额贷款公司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前置要件。

第三十六条获准变更的事项,小额贷款公司应自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有关法定变更手续,并在5个工作日内向省政府金融办、设区市政府主管部门、当地公安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报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变更的,变更批复文件失效。第三十七条小额贷款公司法人资格的终止包括解散和破产两种情况。小额贷款公司可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法宣布公司解散。小额贷款公司解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小额贷款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产清算。

第六章监督管理和风险防范。

第三十八条为加强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专项用于发放小额贷款,省政府金融办协同设区市政府在银行业金融机构中优选协作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要在协作银行开立基本账户,于正式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后10日内,将注册资金转入协作银行。协作银行要密切配合省政府金融办,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资金往来的监管。

第三十九条省政府金融办会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小额贷款公司实施现场检查,开展业务创新、合规经营、风险防范等方面的培训工作,并每年进行分类评价。对依法合规经营、业绩优良、没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小额贷款公司,向银监部门推荐按有关规定改制为村镇银行。

第四十条各级政府要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及时识别、预警和防范风险,督促有关部门建立管理制度,落实监管责任。

第四十一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管理。人行南昌中心支行、江西银监局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政策宣传,对小额贷款公司的利率、资金流向进行跟踪监测,将小额贷款公司纳入信贷征信系统,配合做好小额贷款公司培训工作;省发改委、省工商局、省中小企业局指导、配合做好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登记、变更、年检、贷款投向指导及信息沟通等工作;省公安厅指导、配合做好小额贷款公司的风险处置工作,严厉打击金融违法犯罪活动。

第四十二条小额贷款公司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我省有关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依规查处。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由省政府金融办负责解释。

第四十四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执行。

第四十五条本办法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发布部门:江西省政府发布日期:2009年02月13日实施日期:2009年02月13日(地方法规)2010年7月2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若干补充意见》(赣府厅发[2010]48号),全文如下:

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若干补充意见。

自《江西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和《江西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暂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为《办法》)实施以来,全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截至目前,全省已批复筹建小额贷款公司36家,其中开业30家。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1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和推进全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引导小额贷款公司依法合规经营,提高服务“三农”和微小企业水平,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更好地服务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现提出以下补充意见:

一、进一步规范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

1.鼓励和支持实业经济类企业主发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从严控制房地产和承包租赁经营等类企业主发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

2.小额贷款公司的主发起人,除必须符合《办法》相关规定要件外,拟投资额不得高于企业净资产额的50%。

3.拟投资小额贷款公司的一般法人股东,除必须符合《办法》相关规定要件外,其期末未分配利润必须大于等于零,且拟投资额不得高于企业流动性资产总额。

4.法人作为小额贷款公司出资人的,必须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等证照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企业简介和企业信用报告,且所有复印材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5.自然人作为小额贷款公司出资人的,须提供由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财产状况证明材料、无违法犯罪证明材料和本人信用报告,以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凡需签名的,同时加按本人手模。

6.对未能如期完成筹建工作的试点对象,应在筹建有效期满7天前,向省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政府金融办)提出筹建延期申请,经批准同意后,方可延期,但延长期不得超过30天。对在筹建有效期限内未能完成筹建工作且未按规定提出延期申请,或延期申请未获批准,以及延长期满未能完成筹建工作的,自筹建(延长期)有效期满之日起,其试点资格自动终止。被终止资格的试点对象,自被终止试点资格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申报设立小额贷款公司。

7.小额贷款公司(包括筹建)营业场所变更、业务范围调整、股份转让、增资扩股、高管人员变更、公司章程修改,以及机构终止等,须报经省政府金融办审批。

9.提高主发起人持有小额贷款公司股份的比例,最高可达40%。

10.放宽小额贷款公司增资扩股时限,允许依法合规经营、内控制度健全、业绩优良的小额贷款公司,在开业满1年后实施增资扩股,但再次增资扩股的时间间隔原则上不得少于1年。

11.放宽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经营区域,允许小额贷款公司在注册地的周边邻县(市、区)开展面向微小企业和“三农”的小额贷款业务,但注册地所在县(市、区)内的贷款余额不得低于本公司全部贷款余额的60%。12.适当放宽小额贷款公司对农村种、养、加等方面客户单户业务规模限制。

13.小额贷款公司要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立足为微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三农”提供小额信贷服务,实行与商业银行错位发展,积极发挥银行信贷有益补充作用,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14.小额贷款公司要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鼓励经营层持有公司股份。

15.小额贷款公司要按照财政部《关于小额贷款公司执行金融企业财务规则的通知》(财金[2008]185号)要求,执行《金融企业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42号)、《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10年修订版)》(财金[2010]21号)和《银行抵债资产管理办法》(财金[2005]53号)等相关金融财务管理制度。

16.小额贷款公司要建立健全与小额贷款业务、微小客户相适应的内控机制和管理制度,依法合规开展小额信贷业务。

17.建立健全小额贷款公司监管机制和体系,切实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防范小额贷款公司经营风险。省政府金融办要制定小额贷款公司日常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会同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织实施对小额贷款公司的风险处置工作。各设区市政府及主管部门要对本辖区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开展、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资产质量、利率情况等实施持续动态监管。注册地县级政府要按照风险处置承诺函要求,切实担负起小额贷款公司的日常监管和风险处置职责,明确监管工作部门,建立监管目标责任制。人民银行和银监部门要积极协助小额贷款公司所在地政府强化风险监测,并在监管手段上给予支持。公安部门要指导和配合当地政府政府主管部门做好小额贷款公司风险处置工作,严厉打击金融违法犯罪活动。

18.省政府金融办组织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业务经营的监督检查,原则上每年对全省小额贷款公司业务开展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对违反《办法》和本《意见》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取消其参与考核奖励的资格,并在拓宽业务、增资扩股、改制转制等方面从严控制;对在规定期限内整改不到位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责令其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凡涉嫌非法集资、变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高利贷活动的,依法严肃查处。

19.建立健全小额贷款公司业务监管体系和信息报送系统。小额贷款公司须按月、季、年向省政府金融办、省财政厅、人行南昌中心支行和江西银监局报送资产负债和贷款等情况动态统计监测表。各小额贷款公司协作银行要定期向省政府金融办报告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开展情况。各级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业务经营数据的统计分析与监测,及时提示预警风险。小额贷款公司通过表外形式转让信贷资产但仍保留贷款追索权的,要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20.适时组建省小额贷款公司协会,促进小额贷款公司之间的合作与交流,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行业自律,维护小额贷款公司的合法权益。

21.小额贷款公司是以服务微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三农”为宗旨,从事小额放贷和融资活动的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各地、各有关部门在小额贷款公司办理工商登记、土地房产抵押及动产和其他权利抵押、财务监督等相关事务时,应将其主体资格视作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待并予以支持。

22.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为小额贷款公司融资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流程。对于小额贷款公司按规定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融入资金的,利率原则上以同期“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为基准加点确定,具体利率和期限由双方自主协商。

23.由省政府金融办牵头,通过竞标方式择优确定一批中介服务机构,为小额贷款公司提供高效率定向服务,并引导其对小额贷款公司相关收费给予优惠,按不超过行规最低标准收取。

24.人民银行辖内分支机构要积极为小额贷款公司查询客户信用报告提供便利,帮助和指导小额贷款公司加快信贷管理台帐系统建设,不断完善小额贷款公司网络系统,尽快解决小额贷款公司接入征信系统通道的技术和身份认证问题,争取小额贷款公司早日接入征信系统。

25.按照《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13号)的规定,对依法合规经营的小额贷款公司,经省财政厅和省政府金融办认定后,对其涉农业务实行与村镇银行同等的财政补贴政策。

26.将小额贷款公司纳入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奖励范围,对合规经营、服务“三农”和微小企业成效显著的小额贷款公司予以奖励。

27.按照《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暂行规定》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建设良好金融生态环境的若干试行意见》及相关规定,建立由省政府金融办、人行南昌中心支行、江西银监局、各商业银行和试点县(市、区)政府参加的推进小额贷款公司改制为村镇银行的协调工作机制,对持续经营3年(含)以上、近2年连续盈利、依法合规经营、内控制度健全、服务“三农”和微小企业成效显著的小额贷款公司,优先支持帮助其改制为村镇银行。

28.鼓励税收受益地政府借鉴兄弟省(市、区)已经出台的相关财政、税收优惠政策,研究制定本地扶持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政策措施,努力推动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壮大。

29.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县域全覆盖的工作目标,积极做好本地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规划、设立初审工作,积极、稳妥、有序推进本地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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