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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气东来心得体会及感悟 新风正气标准感悟心得体会(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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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气东来心得体会及感悟 新风正气标准感悟心得体会(二篇)
2023-01-06 12:18:31    小编:ZTFB

学习中的快乐,产生于对学习内容的兴趣和深入。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喜欢学习的,只是学习的方法和内容不同而已。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推荐正气东来心得体会及感悟一

接下来我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内容进行阐述。

家风好,就能家道兴盛、和顺美满;家风差,难免殃及子孙、贻害社会。我们敬爱的习近平总书记就在如此优良的家风中熏陶长大的,在普通大众的认知中,作为高级干部子弟的习近平,能享受比较好的生活待遇,是理所应当的。事实却恰恰相反。你能想象吗?小时候的习近平常和弟弟一起穿姐姐们剩下的衣服,甚至是花布鞋!在其父习仲勋眼里,家里的大事、小事都要为一件事让路。《习仲勋传》有这样的记述。一次,习近平总书记的母亲对他们说:“家中的小事不能影响工作。”其父听后却严厉地说:“大事也不能影响工作!”正因父亲的言传身教,习近平将工作看得重如泰山。我想,无论时代如何变迁、社会如何发展,这样的家规、家风,都会让人敬佩、感动和传颂。

好家风如春风化雨,守护着我们的家国,好家风也如春风化雨,滋润着每个党员的心灵。然而,在当前社会中,由于物质生活条件的大大改善,一些党员同志心中勤俭节约的思想观念逐渐淡化。正如专题片《永远在路上》中苏荣忏悔道:“我家‘于姐’成为江西权钱交易的代名词,家教上我是一个不合格的父亲、不称职的丈夫,我本人出问题,老婆变得贪婪无度,儿子利用我的职权贪污受贿······如果早有这样的认识,何以玩火自焚?可见,专题片中那些迟来的忏悔,都是给每一位党员干部敲响沉重的警钟。

探究其家族式腐败的原因,显然是这些党员干部家规不严、家风不正有关。正因如此,我们更应该坚持廉洁修身、廉洁齐家,以良好家风塑造优良作风,积极投身到工程建设中,推进廉洁从业,在工程建设上营造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在监督和约束下助推阳光工程。

党的作风与党员干部的家风紧密相连,弘扬清廉家风,为推进党风政风建设提供了现实路径,全体党员应着重培养和践行新时代的清廉家风。我们伟大的领袖毛泽东同志给我们树立了一个很好的典范,他极重感情,却十分反感“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腐败作风。全国解放后,亲戚、朋友纷纷来信,有的表示祝贺,有的寻求帮助。经再三考虑,毛泽东同志叫来秘书,对他们说,以后一般来信,都由你们处理。凡是要来北京看我的,一律谢绝;如果不听,偏要来,路费由他自己出;来了我也不见。公家也不接待。凡是要求我找工作的,我这里是“四不主义”——不介绍、不推荐、不说话、不写信。正因为我们伟大的领袖给我们做了一个这么好表率,作为新时代的一员,也将继承与发扬好这种优良作风。当前,我们的企业也通过多种多样的形式,例如亲情相册、廉政账本等,做好个人亲情帐,让优秀家风文化浸润家庭每位成员,将“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处世哲学和爱国爱家的博大情怀内化到家庭成员的思想之中,外化到家庭成员的行为之上,让淳朴家风与优良党风同频共振。

最后引用《孟子·离娄上》一句话“人有恒言,皆曰:‘天下国家。’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这就告诉我们,家是国的基础,家风是社会风气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家庭的“神与魂”,影响着一个人的成长,关系到一个家族的兴衰荣辱,也关系到自身的廉洁自律,更关系到党风、政风、民风。作为一名党员要坚定信念、严守底线,要管好小家、服务大家,时刻把家风摆在重要位置,自觉摆正党性与亲情、家风与党风的关系,才会永葆清廉本色。

推荐正气东来心得体会及感悟二

同志们:

今天,由我来给大家上一堂党课。其实也谈不上是讲课,就是把自己平时的一些想法和观点,跟大家交流探讨,与大家共勉。下面,我围绕“坚守纪律底线树立清风正气”这个主题,结合十九大报告精神,讲两个方面的问题,和同志们一起交流学习。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全面从严治党纳入战略布局,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摆到前所未有的新高度,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保持对腐败现象的高压态势,正风肃纪成为新常态。2017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经过全党共同努力,党的各级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层层压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得到坚决落实,党的纪律建设全面加强,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不能腐的笼子越扎越牢,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这是党中央对反腐败总体形势作出的最新判断。

具体地说,反腐败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的依据,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从反腐倡廉方面的情况看,腐败增量得到有效遏制,腐败存量正在减少。党中央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惩腐败,坚决惩处了一批腐败分子。截至2017年6月底,十八大以来,共立案审查中管干部440人,其中中央委员、候补中央委员有43人,中央纪委委员有9人。纪律处分厅局级干部8900多人,处分县处级干部6.3万人,对“关键少数”的惩处力度不断增强。共处分乡科级及以下党员干部134.3万人,处分农村党员干部64.8万人,推动正风反腐向基

层延伸。连续四年组织“天网行动”,向外逃腐败分子发出红色通缉令,杨秀珠、李华波等重点“红通”嫌犯被缉拿归案或投案自首,百名红通人员已有48人落网。共追回外逃人员3339人、赃款93.6亿元人民币,海外不再是腐败分子的“避罪天堂”。退休并不意味着“安全着陆”,廉洁没有退休日,只要有问题,退休也要追责。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特别规定:实行终身问责制,对失职失责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不论其责任人是否调离转岗、提拔或者退休,都应当严肃问责。现在,敢于继续搞腐败的人已经是极少数,隐藏腐败问题的人正在逐步被发现,腐败行为正在得到有力荡涤和清除。

二是从作风方面的情况看,各种不正之风得到全面压制,新风正气得到弘扬。不正之风是产生腐败的温床。党中央以上率下,踏石留印、抓铁有痕抓改进作风,一方面抓“关键少数”,从中央政治局做起,带头落实八项规定;另一方面是抓全面,全党上下坚决反对“四风”。始终看住重要时间节点,抓公款消费,抓出入会所,紧盯享乐奢靡和隐形变异的不正之风,有效清理产生奢靡腐败的社会环境。对“四风”问题线索专项处置,对规避组织监督、顶风违纪的,不论职务高低一律从严查处、通报曝光,使全社会政治生态得到有效净化。党的十八大以来,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8.4万起,处理党员干部25万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3.6万人。

三是从纪律方面的情况看,各种违纪现象大大减少,党的纪律和规矩得到比较普遍的遵守。腐败问题往往是从突破纪律开始的。党中央大力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抓早抓小,把纪律挺在前面,用纪律管住大多数,用“四种形态”进行监督执纪,拓宽纪律防线,防止“好同志”沦为“阶下囚”。对犯了错误的党员干部,不是“一棍子打死”,而是综合考虑违纪问题性质、严重程度、造成的后果和影响、认错悔错态度、配合组织审查、退缴违纪所得等各方面情况,分类处置,

宽严相济。在高压态势之下,一批党员干部主动向组织交代自己的问题,一批党员干部受到纪律处分,这对腐败滋生的环境和条件起到了釜底抽薪的作用。在这里,我给大家说一组数据:2015年,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交代违纪问题的党员干部有5400余人,而到了2016年有5.7万名党员主动向组织交代了自己的问题,短短一年时间人数增长了10倍,这就是压倒性态势。

四是从管党治党方面的情况看,各级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明显增强,切实保证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紧紧抓住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压实了各级党委特别是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尤其是制定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强化了问责,确保责任落到了实处。各级纪委切实履行监督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派驻监督和巡视监督作用,对党章党规、八项规定、反对“四风”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等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党规党纪的行为坚决公开曝光,对腐败行为坚决惩治。仅2016年全国就有990个单位党组织和1.7万名党员领导干部被问责,发挥了巨大的震慑效应。

五是从构建制度笼子的情况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初步形成,为廉洁政治建设打下坚实基础。反腐败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的一个主要标志,就是“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不能腐”的制度日益完善,“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制度的笼子逐步成型。在“不敢腐”方面,现在想搞腐败的绝大部分人已经收敛收手,敢于顶风作案的只是极个别人。在“不能腐”方面,除党章外其他重要的党内法规制度,包括两个准则和一些重要的条例已经得到制定和修订,国家反腐败法律日益完善;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基本完成,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正在进行,覆盖整个公权力的监督体系正在形成,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不再是一句空话。在“不想腐”方面,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章党规党纪教

育,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日益深入人心,纪律和规矩意识大大增强,党内政治生活呈现新的气象。

但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由于滋生腐败的土壤仍然存在,当前存在的腐败问题依然不容忽视,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现在还有极少数胆大妄为的蛀虫仍在潜行腐败,手法更加隐蔽;为官不为问题还比较突出,不作为问题已经成为腐败的另一种表现形式。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四风”问题、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还时有发生。制度的笼子正在构建,但还不够严密,集中高效的反腐败体制仍在建设过程中。反腐败斗争仍然是一项艰巨的政治任务,只会呈现越来越严的态势。希望同志们要清醒认识反腐败斗争新形势,特别是要准确把握越往后执纪越严的新要求。

2017年11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草案)》在中国人大网公布并面向社会征求意见。草案专门用一章的内容明确了监察范围,监察机关可按管理权限对6类公职人员进行监察:1.公务员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2.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3.国有企业管理人员;4.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5.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集体事务管理的人员;6.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也就是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监督的全覆盖,体现了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的决心。

那么作为我们党员干部,在新时期新常态下如何做到廉洁自律,守住底线,不越红线呢?

一是要注重学习修养。纵观任何领导干部的腐败案件,无不是放松了学习、理想信念动摇,导致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扭曲所致。因此,在繁忙的工作之余,要坚持经常性的深入学习。要紧密联系新时期形势和任务的变化,自

觉用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洞察社会、明辨是非、审视人生,使理论学习转化为改造主观世界的决心和能力,努力做到把学习过程作为自我改造的过程,敢于在思想深处进行剖析,不断进行心灵的“吐故纳新”,通过汲取先进的思想理论成果和丰富的知识营养,使自己的思维层次和道德修养水平有一个新的提高。

二是要坚持自重自律。党员干部要珍惜组织的信任和个人的政治生命,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把多年接受的教育熏陶化为内在的信念力量和约束力量。“自重”,就是讲究人格,讲究品德。凡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禁止别人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自省”就是自己反省和检查自己。要结合自己的思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经常反思自己的行为是否符合一个党员干部的标准;“自警”,就是自己警示和告诫自己,要警钟长鸣,常思贪欲之害;“自励”,就是自己激励和鞭策自己。对可能会犯的错误,要谨小慎微,时时警惕,防患于未然。而对于事业,却要勇往直前,敢闯敢干。

三是要自觉接受监督。党的纪律、各种法律、法规对任何人都是一样的,在纪律面前没有特殊党员和特殊干部,作为党员干部更不能等同于一般干部群众必须严格遵守,模范执行各项党纪国法。同时,要自觉地接受监督,而决不能漠视甚至规避监督。从严治党,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证,监督是关键。没有监督的权力容易变质,失去监督的干部容易越轨。党员干部要把自我监督与接受党内监督结合起来,同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机融合,要把组织的监督、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和普通党员群众的监督,看成是对自己的关心和爱护,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群众纪律和生活纪律,在思想上要正确认识监督,在感情上要真诚欢迎监督,在行动上要自觉接受监督,真正做到接受上级监督要真心,接受同级监督要虚心,

接受群众监督要诚心。同时,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把对党员干部的组织监督和制度约束落到实处,做到干部的权力行使到哪里,组织监督就实行到哪里,从而促进党内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党课就讲到这里。这些都是我从自己生活、工作中得来的一些体会,难免会有不够严谨完善之处,希望同志们批评指正。最后,借用曾国藩晚年回顾自己的一生时写的一副对联与大家共勉:“战战兢兢,即生时不忘地狱;坦坦荡荡,虽逆境亦畅天怀。”希望大家都能够在心中始终高悬一把纪律的利剑,常修从业之德,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常戒非分之想,坦坦荡荡做人,踏踏实实做事。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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