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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人大心得体会及感悟 乡人大代表自我总结(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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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人大心得体会及感悟 乡人大代表自我总结(四篇)
2023-01-06 12:36:01    小编:ZTFB

学习中的快乐,产生于对学习内容的兴趣和深入。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喜欢学习的,只是学习的方法和内容不同而已。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描写乡人大心得体会及感悟一

一、高度重视人大工作。一是认真研究人大工作。今年来,乡党委多次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制定烽火乡人大工作规划、人大代表小组活动方案、乡人大阵地建设以及乡人大年首例会召开、人大信访办理状况等,并且就相关活动的组织开展制定了具体的措施和办法,保证了人大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足额保证人大工作经费。人大工作经费共支出近万元,主要用于年首例会的召开,包括纪念品、开餐、打印、误工补贴等。三是精心组织人大工作。如为成功召开人大年首例会,乡党委多次开会研究,并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了专门班子,共分为三个组,即材料组负责会议报告、文件的起草、打印等;会务组负责会场准备,会议通知等;后勤组负责就餐安排、纪念品的采购等。乡长刘黎对乡人大年首例会的召开给予极大关注,从材料的准备、物资的采购、会场布置及生活安排等每一个细节都亲自过问,个性是对三个报告严格把关,反复研究,几易其稿,大大提高了报告的质量,得到了代表们的一致认可20xx年乡镇人大工作总结5篇工作总结。

二、成功召开了乡人代会。4月21日,成功召开了乡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应到代表54名,实到53人,参会率到达98。9%,会议透过了乡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乡财政工作报告和乡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三个报告人大代表人手一份。会议收到5名以上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5件,立案1件,收到推荐意见4件

对于这些议案、推荐,为了尽快办理,办出成效,主席团一手抓交办,一手抓督办。4月25日,主席团专题召开了议案、推荐交办会,所有政府领导、相关站所负责人参加会议。交办会上,乡长刘黎提出了办理的具体要求,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交办后,主席团采取听状况汇报,现场督查等方式进行跟踪督办,既督进度又督办理质量。已有1件办结,并以政府文件形式给提议代表进行了回复。

三、开展了代表小组活动。

1、代表小组活动。根据代表小组活动工作方案,5月20日,针对当前代表们写议案推荐不规范、概念模糊等现状,我们组织开展了代表小组学习活动,活动集中学习了代表的职责以及如何规范写好议案推荐,活动准备充分,学习资料做到了人手一份,代表们听得很仔细,学得很认真,就如何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广泛听取民意,写出群众心声,如何为民代言等方面畅所欲言,纷纷表示要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广泛收集民意,履行代表职责,真正做到“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

2、站所工作评议活动。6月16日,乡人大主席团组织28名人大代表对我乡卫生院开展了工作评议。为了评出活力、评出效果,乡人大主席团认真做好评议前各项准备工作。一是认真制订工作评议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评议要求,工作状况汇报主要资料等;二是组织评议调查。乡人大主席团成立评议调查组,对评议对象履职状况开展内外调查,构成调查意见,便于主席团掌握真实状况,进行重点评议;三是组织参评代表搞好走访、座谈、掌握评议素材。由于准备工作扎实,确保了评议发言不冷场、评议意见中肯。透过评议,代表们对乡卫生院提出了“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加强村级卫生室的管理和医务人员的教育培训”、“加大医疗硬件设施建设”的评议意见,意见已经交办。

3、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测评活动。11月18日,乡人大主席团组织开展了第三十三选区县、乡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评议活动。为了更好的发挥代表作用,乡人大主席团认真做好述职测评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是认真制订工作方案20xx年乡镇人大工作总结5篇20xx年乡镇人大工作总结5篇。明确述职测评要求,代表述职的主要资料等;二是组织选民代表用心献言献策,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发言踊跃,意见中肯,选民们对代表提出了要加强与选民的联系,在带领本村致富的同时带动周边村建设的意见和推荐,意见交办后,人大代表进行认真整改。

4、代表专题视察活动。12月8日,乡人大主席团组织21名人大代表,对20xx年我乡新农村建设状况进行了专题视察。透过视察,代表们肯定了政府工作成绩,同时也提出了要“加大烽火乡街道管理力度”、“严厉打击乱搭乱建,极力维护烽火形象”的意见和推荐。针对代表们的意见和推荐,乡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专题召开会议研究,制定了街道管理相关文件,认真进行整改。

四、关注民生,认真对待群众来信来访

1、健全和完善信访网络。乡人大主席团提高了对人大信访工作的认识,调整充实了人大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聘请21名人大代表为乡村两级人大信访信息员,搭建起“纵成线、横成片、内成团”的信访网络框架,用心预访、息访、处访。立足于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立足于把矛盾解决在基层,立足于解决实际问题,信访办理质量明显提高,基本做到一般信访解决不出村,重大信访解决不出乡。

2、及时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在信访接待中,我们做到热情接待,认真办理,及时回复。如花果村庞家组拆迁户张秋年及其儿子庞大进请求的关于宅基地的信访,上访户是高速公路拆迁遗留问题户,该户多次到市、县上访,反映宅基地问题。乡人大交办后,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派工作组多次深入,对其反映的宅基地问题做了详细的调查与协调,由班子成员带队多次上门做工作,国土所和综治办工作人员进行放样规划,透过一个多月的努力,该拆迁户最后理解调解,签订协议,以国土现场测绘放样为准,房子此刻已经修建。

五、注重基础,及时更新维护人大网站

人大网站,是推进人大工作信息化的基础工作,是宣传人民代表制度,推介代表事迹,反映代表工作的重要平台。根据县人大关于加强乡镇人大网络建设的统一部署,我乡配备了电脑,建好了网站,并配备了专门的人大微机员,负责人大信息的上报和网站的更新,坚持每月对网站进行资料更新充实,个性是加强了对代表工作、代表事迹的及时报道和推介,有力地推动了全乡人大工作。

此外,主席团对人大调研与新闻宣传工作也高度重视,全年共撰写信息12篇,上省报道1篇,上市报道1篇,依法兑现了无职代表的误工补贴;上下联动,用心配合县人大开展国土执法检查等工作。

20xx年我乡的人大工作取得了必须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突出表现为精力不够集中,不能用主要精力抓人大工作,导致工作没有创新和进步。

描写乡人大心得体会及感悟二

20xx年,在县人大常委会的坚强领导下,在各委室的支持配合下,我们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县人大常委会履行职权服务;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服务;为维护法律尊严、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改革开放经济发展服务,在推动“平安开县”建设和促进全县社会稳定“常态化”等方面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 信访工作基本情况

(一)信访总量呈逐年下降趋势。今年1至12月,共接到来信438件,与去年555件相比,下降了21.1%。来访109/253人次,比去年138/185人次,总次数下降了20.9%。接待受理的信访案件全部都给予及时的交办、转办和督办,信访案件办结率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如今年市人大常委会交办的渝人信督(20xx)79号关于余其国等4人与被执行人邓长术交通肇事刑事附带赔偿一案的上访件,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何宗钦和分管副主任张正宏批示后,信访办会同县人大法工委及时督促县法院办理,通过做好当事人双方的执行和解工作,已息诉罢访,有力地促进了越级信访件的圆满解决。

(二)信访中反映突出的问题相对比较集中。一是涉诉类信访量仍居高不下,主要是不服法院判决和执行难的问题,全年共81件,占18.49%。二是揭发检举、控告国家公务员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和基层村组干部优亲厚友等信访件增多,全年共79件,占18.04%。三是企业改制、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的问题反映强烈,涉及企业离退休人员工资待遇、下岗职工就业等问题的来信来访较多,全年共58件,占13.24%。

二、主要工作成绩

(一)强化机构建设,健全信访网络。适应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性质、任务和工作特点,认真贯彻市委、县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争取领导重视支持,强化了信访机构建设,充实了人大信访办工作人员,落实专人集中时间、精力深入基层、部门或企业,参与了解民情、听取民声、解决民忧,保证信访件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同时督促街道人大工委、镇乡人大主席团进一步落实信访工作责任,构建起了以人大工委、主席团为龙头,以人大代表为依托,聘请兼职信访信息员为补充的齐抓共管新格局,促进了人大信访办理由被动接访转为主动下访,由事后处理转为超前化解,逐步实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镇乡(街道)”的信访工作目标,保持了全县社会总体和谐稳定,为迎接举世瞩目的上海世博会的顺利举行付出了艰辛和努力。

(二)坚持领导接访,带着感情息访。今年以来,县人大常委会领导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有针对性地选择问题反映突出、信访案例典型的乡镇街道,积极开展“市管领导大接访”活动,倾听群众呼声,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并带着深厚的感情来做信访工作,学会换位思考,进行友情操作,设身处地为信访人着想,着力解决信访案件,解脱信访当事人个人难题和家庭困苦。凡是重要的群众来信,领导都做到亲自阅批并协调处理。县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还亲自接待来访群众,耐心倾听群众意见,事后加以督办。据统计,全年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批示的信访件达187件,在机关接待来访群众111人次,有力推动了各部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三)加强协调配合,实现三个到位。结合人大常委会审议、调研、执法检查、视察、工作监督等活动,加强与各委室的协调配合,切实做好全县的“安全稳定”大文章,实现了三个到位。一是认识到位。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充分认识到人大信访工作是关系到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关系到社会稳定的一项具有很强政治性和政策性工作,并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将信访工作列入常委会议事日程,把人大的信访工作作为密切与人民群众联系的“主业”抓紧抓好。二是措施到位。县人大常委会由一名副主任主抓信访工作,各委室按归口管理原则,积极配合协办,重大信访问题由主任会议研究,实现了息诉罢访、定纷止争的既定目标。三是督办到位。认真办理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办交办的督办件。采取下发交办函的形式,每月选出若干信访件作为督办件重点督办,对不能及时反馈的信访件,以电话催办形式或到办理单位现场督办的方式,加快信访问题的解决落实,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 201x年工作思路

(一)加强学习研究,不断探索新时期人大信访工作新途径。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监督法》和xx大提出的关于构建和谐社会的精神内涵,本着让社会热点成为人大监督重点的原则,进一步探索和完善《关于推行涉法涉诉听证制度操作办法》,积极探索解决人大信访问题的新思路、新举措、新途径,力争取得新成效、新突破。

(二)加强信访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要逐步转变人大信访量长期居高不下,原本有限的工作人员把主要精力花费在接访、阅信、转办交办、督办、答复等环节上和被动应付日常事务性工作的局面,不断加强信访综合分析,归纳群众反映强烈的带有普遍性的热点问题及信访问题产生的根源,为制定、修改、完善法律法规提出建设性建议,为人大及其常委会将其纳入执法检查、代表视察、评议工作、质询等内容方面发挥更大作用。进一步加强与“一府两院 ”的沟通和联系,及时反馈、掌握信访事项办理情况,供常委会决策参考,实现信访稳定形势的根本性好转。

(三)充分发挥人大代表联系政府和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一方面人大代表将群众的呼声和热点、难点问题反馈给政府;另一方面人大信访部门把所掌握的来自人民群众的愿望、呼声和要求,及时有效地反映给人大代表,作为其履职的重要素材,通过人大代表做好对群众的政策解释和疏通协调工作,引导上访群众依法依程序解决信访问题。

描写乡人大心得体会及感悟三

县乡人大代表是基层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基层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其履职水平和履职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基层人大职能的发挥和工作效能。建立和完善县乡人大代表履职管理监督工作机制,强化对县乡人大代表履职的管理监督,是充分发挥基层国家权力机关职能和人大代表作用的必然要求,也是适应新时期中央对县乡人大工作新要求的必然选择。本文拟结合各地做法,谈谈加强县乡人大代表履职管理监督的粗浅看法。

(一)全国各地可资借鉴的经验做法

全国各地的县乡人大在加强对代表履职的监督管理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比如建立代表履职档案制度、代表述职制度、代表履职积分制度、代表履职承诺制度等,有些地方的县乡人大还专门制定了代表履职监督管理办法。这些都是在长期的代表工作实践中总结出来的好的经验做法,值得借鉴,笔者择其中一些特色简述之。

1、代表履职积分制度。重庆江北区人大于2014年制定了《江北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履职积分制工作方案(试行)》,“积分制”的考核以《代表法》为依据,规定,如:“‘参加区人代会’每次计8分;‘提出代表议案、建议’每件计3分;‘参加区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评议、视察、调研等履职监督活动’每次计3分;‘参加基层人大组织的代表主题活动’每次计2分;‘接访人民群众’每次计3分;‘办好惠民实事’每次计2分,人代会请假半天扣1分……”,等等,积分作为换届选举时代表连任的依据,得分过低、履职不力的代表,将被约谈。近年来南京鼓楼区人大、湖南嘉禾县人大等地方人大也在这方面做了探索与实践。

2、“履职菜单”制度。杭州上城区人大推出代表“履职菜单”,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探索梳理代表年度履职清单,除了人代会、政情通报会、单双月代表进社区和代表活动日等“常规性”代表履职活动之外,推出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和参加专题调研、执法检查、民生实事项目督查等活动的“履职菜单”,由代表结合自身优势特色、工作实际,自主选择,实现代表履职个性化、人性化服务。

3、代表履职承诺制度。重庆铜梁区人大制定《关于在县人大代表中推行履职承诺制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人大代表围绕学习、参加视察调研等监督活动、密切联系群众、提出意见建议、积极参与其他代表活动等五方面做出履职承诺,还明确提出了履职承诺计划、组织审核、张榜公示、践诺履职、履职登记等步骤。

(二)我县县乡人大加强代表履职管理监督的探索

近年来,我县县乡两级人大在代表履职管理监督方面也做了一些探索,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一是完善代表小组活动制度。建立健全县级人大代表小组活动制度,对各代表小组的学习宣传、活动组织、联系选民等情况作出规定,并开展创建先进代表小组活动;二是开展代表小组定向联系职能部门试点活动。组织葛坑镇和龙门滩镇人大代表小组分别联系县环保局、国土资源局等单位;三是开展代表分类视察活动。根据代表的职业、行业特点分期分批开展代表活动,如组织农业类别的人大代表视察农业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美丽乡村建设情况等;四是建立代表述职制度。试行县、乡镇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述职制度,每年选择5—10名市、县、乡人大代表向县人大常委会或选区选民代表报告履职情况。五是深入创建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18个乡镇均按规定设立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安排代表联系选民,并根据德化大部分群众进城的实际情况,在城关设立活动室联络点,安排代表进驻值班。六是试行劝辞制度。对于一些已不适宜再担任代表职务的人大代表,劝其主动辞去人大代表职务。我县十七、十八届人大代表中,经做工作辞去人大代表职务的有4人。

近年来,尽管全国各地基层人大在加强代表履职管理监督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做了一些有益的尝试,但是县乡人大代表在履职方面仍不尽如人意,“举手代表”、“听会代表”、“哑巴代表”、“挂名代表”现象仍然普遍存在,这也说明了代表履职管理监督工作的不到位。

(一)问题

1、法律规定不明。县乡两级人大代表都是通过直接选举产生的,根据现有法律规定,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受原选区选民的监督,也就是说,监督县乡人大代表的主体是原选区选民。但原选区选民如何监督、怎样实施监督、具体由谁来启动监督程序等等规定均过于原则或没有规定,再加上选民、代表认识的不到位,该规定流于形式,可操作性不强。而县级人大常委会、乡镇人大主席团根据现有规定,只负有组织代表活动的职责,对代表履职能否实施管理监督仍存在较大争议,这也使得一些地方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主席团疏于对代表的管理和监督。对于代表可以做、有权做,而消极对待或不作为的,缺乏约束规定,如对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少甚至没有的情况,以及代表活动不积极甚至不参加等缺少管理监督的规定。代表法对于代表辞职、罢免和闭会期间代表不履行职责等机制的规定较为原则化。选举法对罢免的条件、流程、启动机制等规定也不够明确,造成选民手中的监督“利器”发挥不了作用。

2、监督机制不全。相对党员、干部的管理监督制度建设而言,对代表的管理监督制度还远远没有形成体系,对代表履职管理监督的方式、内容和程序等方面还不够具体规范、可操作性不强,还有许多值得研究和探讨的问题,真正有效的管理监督还缺少经验、做法和完善的机制。法律对加强人大代表的管理监督仅仅是一些原则性、笼统化的规定,对如何监督、监督程序和结果运用等问题,缺乏硬性规定和可操作性。比如,代表的退出机制方面,有停止执行代表职务、代表资格终止和罢免等方面的规定,但实践中,停止执行代表职务和罢免一般都是在代表有非常严重的履职不当甚至违法犯罪行为时才适用,甚至于罢免几乎没有适用过。而代表资格终止一般是在辞职、迁出或者调离本行政区域等一些特殊情况下适用。对于代表履行职责消极应付、利用代表职务谋取个人私利等行为,却缺乏有效制约措施。

3、监督抓手不实。针对人大代表不尽责履职、联系原选区选民不到位、管理监督机制不健全等情况,为避免代表履职处于“自由放任”、“干好干坏都一样”的现象,各地人大不断加强履职载体和平台建设,为代表履职和选民监督代表创造条件。但由于缺乏统一的规范和标准,在操作上可谓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实效不佳。一些制度缺乏科学、规范的考核评价机制,往往“轰轰烈烈启动,马马虎虎收场”,程序过简,走过场,忽视质量。

(二)反思

为什么全国各地基层人大在县乡人大代表履职管理监督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也作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出台了一系列制度,但是县乡人大代表履职情况仍不能令人满意?

笔者以为,一是意识问题。一些县乡人大对加强代表履职的管理监督在认识和实践上还有待深化,实践中忽视代表应接受选民监督,缺少对代表履职管理监督工作的重视、组织和指导。选民方面,普遍存在监督意识薄弱,大部分选民不知道如何行使监督权,或者积极性不高。人大代表方面,履职的能力不高,且意识不到自身承担的职责和义务,只把代表当作一种荣誉,履职意识不强。二是制度问题。虽然各地都在实践中探索出一系列的制度,在本地可能也是行之有效,但或多或少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且大多是针对代表履职的某个方面制定,没有形成一整套行之有效的代表履职管理监督制度,比如我县,虽然在代表履职管理监督方面做了很多尝试,但都是片面化,没有形成系统制度。而且因是各地制定,难以推广,各地基层人大也因工作重点的不同,未必去学习实践。加之法律规定的不明确,缺乏高层的制度设计,对于基层人大而言不是必须执行的“硬指标”,在实践中选择性地执行。好的制度缺乏总结推广,没有上升到法律的高度或由更高层面来制定,从而使得其局限于一隅。三是执行问题。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价值在于落实。综观全国各地,虽然出台的代表履职管理监督相关制度不少,但在一定范围存在执行偏软偏宽偏虚的现象。比如代表履职登记制度,除了县级人大常委会、乡镇人大主席团对代表履职情况进行一些简单登记外,大多数代表不会主动对自己履职情况按照规定要求进行登记,致使代表履职登记制度落实不到位。特别是对于代表退出的管理监督上,由于“老好人”思想或组织实施的难度等原因,往往出现从轻、从缓或搞变通的问题。对于一些制度的执行,存在“走过场”应付的现象。比如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有些代表进驻后只能看看报、喝喝茶,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综合上述各地基层人大的探索与实践,以及现实中存在的问题,可以得出如下启示:

启示一:制度必须由高层设计推广。每项制度都应由法律规定或高层级,比如省一级人大来制定推广,才能增强制度的约束力。

启示二:应建立健全一套规范、完善有效的监督制度。虽然许多地区推行了一些履职管理监督制度,如:履职承诺制度、“履职菜单”制度、述职评议制度、代表履职登记制度等等,但是绝大部分都尚未为形成系统化的监督机制,让各项制度形成“合力”,即使像重庆江北区的履职积分制度,虽较为系统,但仍有存在缺陷的地方。要通过制度制定的手段建立健全一套规范、完善有效的监督机制,通过提高制度建设的质量,形成有效率、有刚性的制度建设,把对代表履职的管理监督建立在有法律规范的制度之上,用法律制度保障监督的“有序有效”。

启示三:代表履职管理监督标准要量化。要对代表履职进行管理监督,应当在相关规定中量化履职情况指标,明确履职量化的标准和质的评价十分必要。如重庆江北区把代表出席本级人代会议次数和时间、代表联系选民和参加原选举单位组织的活动的次数、参加闭会期间代表小组活动的出勤率等都纳入了积分范围,填补了目前代表法对于人大代表履职标准没有相应规定的空白。其实,上述履职承诺制度、“履职菜单”制度同样是量化管理监督的一种运用。

启示四:必须搭建平台。代表履职接受管理监督,必须有一定的载体和平台,没有活动的平台,代表履职则无从说起,选民监督也无从做起。因此,要不断培育载体,搭建平台,做到年度有计划、活动有内容、年终有考核。比如我县开展的优秀代表小组创建活动、代表小组定点联系职能部门活动、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创建活动等,就是为代表履职搭建平台,不断给代表“压担子、出题目、交任务”,为管理监督代表履职提供有力抓手。

启示五:必须分类管理监督。人大代表来自各行各业,其年龄、职业、文化程度、民族等不尽相同,要充分考虑到代表个体之间的差异,实行分类监督管理,而不能对所有代表履职管理监督采用一个标准,用一把尺子量到底。我县开展的代表分类视察活动,就是考虑到代表行业的差异。杭州上城区的“履职菜单”制度,也考虑到代表的个体差异,除共性“菜单”外,还有自主选择的“菜单”。

启示六:必须有奖惩机制。任何制度的实施,如果没有奖惩机制作为保障实施的手段,那么所有的制度都将成为空话,正如法律需要国家强制力来保障实施一样。如果没有奖惩,无论你如何去管理监督,如何去考核评价,因为都不会产生不良后果,“干好干坏一个样”,必将导致制度的虚设。重庆江北区的履职积分制度,如果没有积分作为换届选举时代表连任的依据,得分过低、履职不力的代表将被约谈作为约束,实效难显。我县的劝辞制度也是作为我县代表履职管理监督的一种尝试。

启示七:监督应该民主公开。上述履职积分制度、履职承诺制度都设置了公开的环节和制度,这是值得我们借鉴的。让监督者和被监督者都在公开透明的程序运行中享有充分的知情权,是调动双方积极性的关键所在,也是代表履职管理监督必须遵循的原则。依照法律规定,县乡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受选民监督。也就是说,对代表的最主要监督和评价主体是原选区选民。代表履职怎么样,最终评价权在原选区选民。因此,对代表履职的管理监督,应当以人民是否满意为标准,应当事先明确,并公之于众,听取原选区选民的意见和建议。

县乡人大代表占了人大代表总数的绝大部分比例,是最贴近人民群众、最了解基层民情、最能汇集和表达人民意志的代表群体,可以说,县乡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石,其履行职责的情况直接影响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稳定,因此,加强县乡人大代表履职管理监督已成为摆在我们面前亟待解决的迫切任务。我们要高度重视,积极探索代表履职监督的新形式、新途径、新内容,努力构建常态化、具体化、灵活化、规范化的履职管理监督新模式,推动县乡人大工作新发展。

(一)完善法律制度体系——“排障”。尽管宪法和法律对代表履职管理监督进行了相应的规定,但是这些规定和要求比较笼统、零散,没有完整、系统的表述,也没有提出具体措施。法律地位的模糊与相应制度的缺失成为影响代表履职管理监督体系完善的法律障碍。因此,相关法律应对代表履职管理监督进行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明确规定,对监督管理的内容、实施程序、结果应用等作出具体要求,用法律来保障代表履职管理监督体系的合法性。尤其要在选举法、代表法等法律中,对代表履职管理监督工作进行明确和细化,把整个管理监督体系贯穿于整个代表的选举、履职过程中,并作为对代表履职管理监督的重要手段和依据。要明确和细化原选区选民对直接选举产生的人大代表进行监督的事项,并就监督方式、手段进行规定和列举。要明确规定县级人大常委会、乡镇人大主席团负有代表履职管理监督、组织原选区选民进行监督的职责。全国人大常委会,至少省级人大常委会应抓紧制定出台代表履职管理监督指导性意见或办法,指导基层人大开展代表履职监督管理工作,为基层人大开展代表履职管理监督工作排除制度上的障碍。

(二)完善管理监督机制——“规范”。对代表履职进行管理监督,必须有监督的章程、机制和措施,不能盲目、无原则地进行监督。修改、完善法律等高层设计毕竟涉及面广,影响很大,不可能一蹴而就,因此,笔者拟结合各地的做法,在已有的基础上提出意见建议。

1、建立代表宣誓制度。宪法已经明确规定了宪法宣誓制度,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县乡人大代表虽然大部分非国家工作人员,但其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树立国家意识、宪法意识、为人民服务意识是其应有的责任和义务。而通过宣誓这一看得见的仪式,可以让代表认真对待责任和职责,强化对自己的约束,认真履职并且在履职过程中时刻提醒自己应该履行誓言。

2、建立分类管理制度。代表来自各行各业,其履职水平必然有着较大的差异,再加上代表工作原因、基层人大组织的原因,对代表履职管理监督如果采用同一标准,那么必会失之公平。因此,必须建立代表分类管理制度,除法律规定代表必须履行的职责外,分门别类组织、管理、监督代表履职。根据县乡人大代表的构成,可以将代表分为农业类、企业类、国家工作人员类、技术人员类等,大类别里还可细分小类,根据分类组成代表小组开展活动,坚持公平的原则进行管理监督。

3、建立履职承诺制度和履职档案制度。在分类管理的基础上,用清单模式列出代表应履行的职责,内容应该包括代表在大会期间的工作、闭会期间的活动、联系选民的情况、为民办实事的情况、发挥模范作用提高综合素质和其它应予登记的属于代表履职范围的工作和活动等方面,在此基础上统一制定代表任期承诺和年度承诺方案,承诺方案应当包括固定承诺和自定承诺,自定承诺可以从基层人大制定的承诺方案中选择,也可以由代表根据工作实际自己拟定后报基层人大审定。同时,根据代表承诺的内容,对代表履职情况登记建档或建立电子化档案信息平台,为代表履职管理监督提供依据。

4、建立公开制度。可采取在原选区和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设立代表公示牌和代表议政履职公开栏、印发代表联系卡、建立代表接访日制度等方式,公开代表信息和代表的履职承诺、代表的履职情况等等,基层人大还应把本级人大代表在会议期间的工作和闭会期间的活动情况,及时向代表的原选举单位反馈,方便群众监督。

5、建立量化考核制度。可以参照重庆江北区的履职积分制度,把代表在大会期间、闭会期间的活动以及联系群众、为民办实事等事项纳入积分范围,每项履职内容都设置相应的分值,同时设置加减分的方式建立量化考核制度,其中对于代表履职承诺的内容应作为重点考核内容设置相应的分值。同时,要注意在量化指标的同时,要从质量上完善指标的科学性,可制定科学的筛选机制,通过设置最高分、分级定分等方式,提高量化考核的科学性。综合评定时,可采取代表自评和组织评定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先由人大代表如实进行自我评价,自己评分,再由各代表团或代表小组评分,由基层人大确定最后的积分。为了提高量化考核制度的作用,笔者以为,每季度应进行相应的积分公示,提醒代表及时积极履职。

(三)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护航”。对代表履职管理监督要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仅仅靠以上的制度是不够的,还需要配套完善相关制度,起到服务、激励、制约的作用,才能保证相关制度行之有效。

1、建立代表述职评议制度。开展代表述职评议,让代表接受选民的监督,既有法律规定,又有现实需要。年度结束后,组织代表向选民或原选举单位述职,报告履行代表职务的情况;选民或选举单位对代表的履职情况进行评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意见,并要求代表制订整改计划和措施,在一定的时间内向选民或原选举单位报告整改情况。述职评议的程序可设定为代表述职—通报积分情况、履职承诺落实情况—提问—测评—整改—通报等程序。

2、建立服务保障机制。一要构建优质履职平台。充分营造代表积极履职的氛围,不断拓宽代表履职渠道,丰富代表履职内容。基层人大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询问、视察调研等监督工作中,注重邀请人大代表参与。要加强现有载体的建设,高标准创建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代表之家等。要创新平台建设,多创新代表活动的形式,做到代表学习培训有场所、联系选民有通道、履行职责有阵地,为代表履职提供必要的载体。二要强化代表履职保障措施。由于县乡人大代表大部分是兼职代表,履职肯定会占用其工作时间,因此要加大代表活动经费保障力度,同时要在政治上、制度上充分保障代表依法行使职权,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有效履职。

3、建立履职评价应用体系。基层人大成立代表履职考评组,综合代表履职承诺、履职积分、述职评议的情况,综合进行考核评定,考评可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同时,注重评价结果的运用,坚持把评价结果作为代表评优评先、连选连任和推荐为上一级人大代表候选人的必要条件。对评价结果定格为优秀的人大代表进行表彰奖励,积极宣传典型事迹,通过典型引领激发代表履职热情。特别是对是人大代表的国家工作人员,要把履职评价纳入个人年度考核内容。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对是人大代表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加重对其担任人大代表期间履职情况的考察,充分尊重和参考履职评价结果。

4、建立代表履职惩诫机制。要建立代表评价的奖惩制度和不履职不称职代表的约束机制,加强代表履职承诺、履职积分、述职评议、综合评价等管理监督结果的实际运用,对履职不作为、不称职、群众不满意或违法乱纪等“问题代表”,坚持从法律规范和法理要求出发,针对不同情形细化明确处理处置的办法和措施,规范相关操作程序,真正让不能履职、不愿履职的人大代表及时退出代表队伍。目前,法律对于人大代表处罚的方式仅有罢免一种方式,适用很难且严厉,要探索建立层层递进的惩诫方法。一是约谈。对于消极履职、积分较低、述职评议结果较差的人大代表,由基层人大进行约谈,能够起到一定的鞭策作用。二是劝辞。对于履职不力或怠于履职,经约谈后不整改的代表,或有其他情形,不适宜继续担任代表职务的代表,劝其主动辞去代表职务。三是罢免。不适宜继续担任代表职务且不主动辞职的、因违法违纪被立案审查,问题性质严重的或被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要坚决启动法定程序罢免其代表职务,以维护法律的权威性。

县乡人大代表履职管理监督是一个系统工程,难以一蹴而就,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摸索完善,并上升至制度层面予以规范,逐步推进代表履职的深化、细化、规范化,激励代表积极履职,提升县乡人大工作水平。

描写乡人大心得体会及感悟四

尊敬的领导、同志们:

我于去年当选为我们镇人大代表,一年来,我认真履行代表的职责,倾听人民的呼声,认真行使代表的权利,用心向政府反映状况,做群众的知心人、代言人,深得群众的爱戴和拥护,下面是我一年来的述职。

一、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努力为全镇经济建设做贡献

透过对十九大精神的学习,我清楚认识到自己肩负的职责,我将用心投身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新农村建设的工作中去,勤勤恳恳、尽职尽责、踏踏实实的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在平时工作中,我一向坚持学习《宪法》、《代表法》、《地方组织法》以及开展本职工作所涉及的法律法规,深刻理解“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三农”问题的方针政策,用心探索新思路、研究新状况、总结新经验,主动联系工作、及时沟通状况为开展本职工作、依法做好各项事务、抓好执法监督和工作监督打好基础。

首先,为保证宪法、法律、法规、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在本乡得到遵守和执行,有计划、有目得地开展了执法检查并及时向政府和有关执法部门提出意见和推荐。其次,在对政府的监督工作中,始终抓住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问题实施监督。再次,突出重点。紧紧围绕农业、农民增收计划、民政救济发放、“两基”攻坚、计划生育等工作实施监督,确保了各项工作得到稳步推进。最后,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迫切要求解决的问题开展监督工作。

二、工作中,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向身边的党员模范学习,起相应模范带头作用

在平时工作中,始终以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模范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力求时刻检讨自己,不等不靠、有条不紊地安排好各项工作,身体力行、努力起到表率作用,协助乡领导开展各项工作。

我认真坚持乡内的学习制度,用心参加各项学习,以学习十九大报告为契机,深入领会十九大精神,在政治思想觉悟和对党的认识上均得到了进一步提高。透过系统的学习与批评和自我批评活动,我的思想得到了净化,工作的职责心得到了加强。

三、作为一名乡人大工作者,为人民代言是我的基本职责

在实际工作中,始终提倡任劳任怨、自觉刻苦、默默无闻的工作精神,一切从全局出发,重团结、讲实效、不推诿。今年以来,我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对全乡后勤工作和结算中心工作做了超多细仔的工作,使全乡的后勤服务工作走上了正规,结算中心工作为全乡群众带给了一个服务与阳光的平台。为做好人大执法工作,我时刻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我利用帮扶农村脱贫致富和农村政策法规宣传工作之机,走村窜户,广听群众意见,收集实时信息,及时反馈,努力解决农民实际困难。

四、切实做好人大工作,廉洁自律、清廉从政

配合乡人大主席顺利召开了乡第__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圆满完成了会议的各项议程,主抓了全乡代表的学习培训工作,及时处理了多次群众来访工作。自觉加强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方面的学习,时刻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常排非分之念,常修为仕之德,坚持把轻名利、远是非、躲酒场、正心态和纳言、敏行、轻诺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努力朝这个方向去实践、去争取。

工作的同时,发现自己还存在许多这样那样的问题和不足。不能正确处理好工学矛盾,在工作繁忙时对工作抓的紧、对学习有所放松;思想认识不高,对一些存在的问题没有勇气提出来,怕得罪人,存在得过且过你好我也好的思想。今后要切切实实把党的十九大精神带到群众中去,扎扎实实抓好学习,认认真真做好工作,踏踏实实解决群众的困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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