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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疫情心得体会和方法 疫情期间的民族信仰(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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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疫情心得体会和方法 疫情期间的民族信仰(7篇)
2023-01-06 14:16:15    小编:ZTFB

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推荐宗教疫情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是辩证唯物主义,而宗教的世界观无一例外属于唯心主义范畴。在哲学上,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之间的分野是根本性的,无论对个人还是政党而言都无法调和与兼容。马克思主义创始人从一开始就在共产主义与宗教之间划出了明确的界限,不仅指出宗教赖以产生的物质的、现实社会的根源,而且指出无产阶级为了求得解放,必须从宗教中解放出来。马克思指出,“共产主义是径直从无神论开始的”。列宁把马克思主义宗教观运用于工人阶级政党的革命实践,指出,“我们的党纲完全是建立在科学的而且是唯物主义的世界观上的。因此,要说明我们的党纲,就必须同时说明产生宗教迷雾的真正的历史根源和经济根源。我们的宣传也必须包括对无神论的宣传……”同时列宁强调,要慎重对待宗教问题,在革命实践中争取、团结和教育信教群众。

中国共产党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党的全部理论、思想和行动都是建立在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基础之上的。只有在这个基础上,才谈得上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才谈得上用马克思主义指导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实践。由此,也就决定了党员不能赞同唯心主义、不能信仰宗教成为中国共产党一项基本的思想和组织原则,而这一原则在不同历史时期都为我们党所强调,并明确写在党的重要文件中。这里仅按不同历史时期列举几条。

1940年,毛泽东同志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指出:“共产党员可以和某些唯心论者甚至宗教徒建立在政治行动上的反帝反封建的统一战线,但是决不能赞同他们的唯心论或宗教教义。”1982年,在邓小平同志领导下制定的中共中央文件《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指出:“我们党宣布和实行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这当然不是说共产党员可以自由信奉宗教。党的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是对我国公民来说的,并不适用于共产党员。一个共产党员,不同于一般公民,而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成员,毫无疑问地应当是无神论者,而不应当是有神论者。我们党曾经多次作出明确规定:共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不得参加宗教活动,长期坚持不改的要劝其退党。这个规定是完全正确的,就全党来说,今后仍然应当坚决贯彻执行。”1990年,江泽民同志在与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代表座谈时指出:“宗教世界观与马克思主义世界观是根本对立的。共产党人是无神论者,共产党人的世界观应该是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共产党员不但不能信仰宗教,而且必须要向人民群众宣传无神论、宣传科学的世界观。”200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宗教工作的决定》指出:“共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要教育党员、干部坚定共产主义信念,防止宗教的侵蚀。对笃信宗教丧失党员条件、利用职权助长宗教狂热的要严肃处理。”

2006年,胡锦涛同志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我们中国共产党人是无神论者,不信仰任何宗教”。在2010年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和2010年新疆工作座谈会上,胡锦涛同志都重申要坚持共产党员不能信教。

正是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的指引下,我们党才能领导人民依靠自己的力量推动社会的革命、进步和发展,而不是去追求虚幻的天国和来世;才能在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中不断深化对客观世界的认识,用科学的理论指引亿万人民新的实践;才能实现全党在思想、理论、组织上的高度统一,保持和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至于不允许党员信教违背了宗教信仰自由之说,是完全站不住脚的。这种说法实质上是假冒“公民权利”的名义取代对党员保持思想先进性的要求和履行党员义务的责任。当一个公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的时候,就意味着他无条件地接受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也就意味着他根据公民所享有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自愿选择了不信仰任何宗教。根据同一项自由权利,他当然可以重新选择信仰宗教,但这就表示他中止了、逆转了“思想入党”的进程,仅余形式上的“组织入党”,而这对于他本人和党组织都不再具有实际的意义,相反对党组织保持思想、组织上的统一是有害的。如果一个党员积极参与宗教团体生活和传教,甚至利用党员身份保护、推动非法的宗教活动,党组织就应及时采取措施,使其退出党员队伍。这既不是“歧视宗教”,也不是“强制不信仰宗教”,只是一个政党对不再赞同其指导思想的个别党员给予必要的组织处理而已,从宪法和党章的角度都无任何可指摘之处。

我们党从建党开始就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1931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规定:“中国苏维埃政权以保障工农劳苦民众有真正的信教自由的实际为目的。”毛泽东同志1945年在《论联合政府》中指出:“根据信教自由的原则,中国解放区容许各派宗教存在。不论是基督教、天主教、回教、佛教及其他宗教,只要教徒们遵守人民政府法律,人民政府就给以保护。信教的和不信教的各有他们的自由,不许加以强迫或歧视。”新中国建立后,宗教信仰自由成为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上升为国家意志并在社会主义法制体系中得到确定。

共产党人是唯物论者,不信仰宗教,为什么要制定和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呢?就理论而言,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揭示了宗教产生、发展和消亡的客观规律,认为宗教的产生和存在具有自然根源、社会根源和认识根源,只有宗教赖以存在的外部根源全部消失后,宗教才可能消亡。而要达到这样的状态,需要相当漫长的历史过程,在此之前,正如列宁所言,以行政力量消灭宗教的企图,只能提高人们对宗教的兴趣,反而会妨碍宗教真正的消亡。可以说,宗教走向最终消亡可能比阶级、国家的消亡还要久远。基于这样的科学认识,我们党主张既不能用行政力量发展宗教,也不能用行政力量消灭宗教,而必须根据党在各个历史时期的根本任务,通过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妥善处理宗教问题。就党的任务和宗旨而言,我们党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当然也包括代表信教群众的利益。而代表信教群众的根本利益,除了代表他们的政治利益、经济利益,也包括要尊重他们精神上信仰宗教的自由权利。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历史都充分证明,我们同信教群众在根本利益上的一致性是主要的,而在宗教信仰问题上的差异性是次要的,因此在正确方针政策指引下,完全可以做到“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共同致力于革命和建设各个时期的大目标。同时,我们党始终坚持依靠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而这其中当然也包括广大信教群众。所以,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是我们团结、凝聚广大信教群众,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政治联盟所必需的。

一些西方人士说,只有信仰宗教的人执政,才会真正实行宗教信仰自由。其实,历史和现实证明,在某种宗教占据统治地位的国家或者朝代,人们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往往不能实现或者要打很大折扣。比如,在天主教占统治地位的中世纪欧洲,对“异教徒”的迫害、对亚洲北非地区的“十字军”东征;奥斯曼帝国用武力强迫被征服地区民众改信伊斯兰教;近代一些西方国家在对非洲、拉丁美洲殖民过程中,一手举剑,一手举圣经,杀其人民,占其土地,掠其财富,哪里有什么宗教信仰自由可言?而恰恰在多数人口不信仰宗教的中国,没有发生过类似的宗教迫害和宗教战争。

我们党实行和坚持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是因为这一政策符合宗教现象发展规律,符合人民和国家的根本利益,而不是说我们可以赞成唯心主义,可以在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之间持中立态度,可以放弃在人民特别是青少年中进行唯物主义、无神论教育,放弃对宗教活动的管理和引导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在人民中“进行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教育”。作为执政党,我们应抵制种种无所作为的怪论,自觉主动地把宪法责任承担起来。当前治理社会上存在的宗教热、宗教活动乱的现象,可以很快就付诸实施的事至少包括:不允许使用行政力量推行、助长某种宗教;不允许宗教干预属于政府的各项职权;对宗教事务实行有效管理,促进、帮助宗教团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在媒体和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宗教院校除外)中宣传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团结爱国宗教团体,把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种种渗透坚决顶回去。这些措施不仅与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完全不矛盾,而且是宗教保持正常秩序,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道路必不可少的保证。

如果我们党允许某些人希望的那样对党员信教“开禁”,不仅这些人所许诺的种种“好处”虚无缥缈,相反其带来的恶果却显而易见。

第一,如果允许党员信教,那么就是允许党内唯心主义与唯物主义两种世界观并存,有神论与无神论并存,这势必造成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的动摇和丧失,在思想上、理论上造成党的分裂。

第二,如果允许党员信教,就等于允许一些党员既接受党组织的领导,又可以皈依于不同宗教人士的门下,接受各类宗教组织领导,五大宗教及其他宗教在党内各成体系,这势必在组织上造成党的分裂。在当前境内外敌对势力极力利用宗教在一些民族地区从事分裂主义活动的情况下,允许党员信教将极大削弱党的组织在反分裂斗争中的战斗力。恰恰是在西藏和新疆这两个反分裂斗争极为尖锐的地方,自治区党委都鲜明坚持党员不能信教,这不是偶然的。

第三,如果党员信教,则势必成为某一种宗教势力的代言人,一些地方将出现宗教徒管党的宗教工作的现象,利用政府资源助长宗教热,也不可能平等地对待每一个宗教,党的宗教工作将从根本上动摇。当前有的地方党政领导把宗教作为获取经济利益和提高本地知名度的工具,视为工作“业绩”,争相滥修大佛和寺庙,热衷大规模宗教活动,人为助长宗教热,而对宗教事务依法管理、对宗教团体的教育引导根本不当回事,导致混乱现象蔓延。这种现象的出现,与一些党员干部放弃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甚至成为事实上的宗教徒是密不可分的。

总之,如果允许党员信教,将使我们党从思想上、组织上自我解除武装,从一个马克思主义政党蜕变为一个非马克思主义政党,也就根本谈不上继续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

中国历史上有过形形色色的宗教,但中国并不是一个宗教国家。中国有着悠久的无神论传统,影响中国人思想观念的中国传统哲学具有强烈的人本主义倾向,强调人对客观世界的认知和改造能力,这与西方传统哲学的神本主义有很大区别。中国儒学传统精神影响大,中国老百姓大多数不信教或不持某种固定的宗教信仰,宗教始终不能成为中国人意识形态的主流,同时中国宗教自身也具有强烈的现实品格。这样的国情背景是我们党作为一个唯物主义、无神论的政党而能够如此自然地从人民中孕育生长,得到人民广泛认同、支持的重要原因。如果允许党员信教,完全违背中国国情,不仅党能否取得信仰不同宗教的教徒的一致支持成为问题,而且能否继续获得占人口大多数的不信教群众的支持将成为更大的问题。

针对党内一些同志在宗教问题上的模糊认识,有必要把加强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和无神论的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帮助广大党员在思想上划清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界限,在实践中划清群众有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和党员不得信仰宗教的界限。应当鼓励和支持党校、相关高校和科研单位加强对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和无神论的研究,取得更多高水平又易于向社会普及的学术研究成果。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的教育培训和各级党、团组织的理论学习中,应进一步强化相关的学习内容。

根据党中央的一贯精神,对参加宗教活动和有宗教意识的党员要立足于教育,耐心地帮助他们回到马克思主义的立场上来,坚定共产主义信念,而不是一味迁就。对利用职权助长宗教狂热,支持滥建寺观教堂的,要严肃地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仍不悔改的,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相关党内文件的规定给予处分。党的宗教工作干部尤其不能信仰宗教,对这部分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尤其要严格。

改革开放以来党组织的快速发展,客观上对党的思想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当前,年龄不满35周岁的青年党员约占党员总数的1/4,许多青年人仍处于世界观的形成时期,应当鼓励他们自觉加强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和无神论的学习。对于离退休党员,党组织除了关心他们的物质生活,也要关心他们的精神生活,防止他们因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减少,受社会宗教环境的影响而在思想上逐渐滑向宗教。我国一些民族地区往往也是传统宗教影响比较大的地区,广大少数民族党员在维护民族团结、保持边疆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也应当是宣传教育的重点。在一些多数人口信教的少数民族中,可以允许党员对一些从宗教转化来的民族习俗、礼仪采取灵活态度,以避免脱离群众,但思想上的要求不能降低。

共产党员不能把自己混同于一般群众,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要自觉按照党章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但不能信仰宗教,而且应当积极宣传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尽到一个共产党员引导群众崇尚科学文明、追求社会进步的责任。

推荐宗教疫情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市**区委关于印发**区宗教领域问题持续整改方案的通知》防止宗教极端思想向校园渗透,加强无神论教育,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引导学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按照省市区有关要求,我校进行了校园宗教信仰情况的摸排。现将我校全面开展宗教问题排查情况汇报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我校与2019年4月18日组织开展全体教师会,首先学习了**区教育教体局下发的整改方案,同时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十九大精神。其次对党的民族政策、宗教政策、法律法规、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进行了深入学习。

1、学校进行了包括校长在内的所有教师有无信教及宣传宗教行为调查问卷,经调查我校教师无信教及在校内外宣传宗教思想行为。

2、对我校全体学生及家长进行了问卷及电话访问调查,无参加宗教活动传播宗教信仰的现象。

总之,我校全体师生将继续深入学习相关政策法规,将学习宗教相关政策法规常态化,纳入教师业务学习范畴,正确认识和对待宗教问题,增强抵制和防范宗教向学校渗透工作的自觉性和先进性。

推荐宗教疫情心得体会和方法三

近年来,随着社会上信仰宗教的人增多和对宗教认识的日益多样,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共产党员参与宗教活动、与宗教界人士建立密切私人关系的现象逐渐增多,有的党员实际上成为宗教信徒。与此同时,社会上乃至党内出现一种声音,认为应该“开禁”,允许党员信教,还罗列出党员可以信教的种种理由以及党员信教的诸多“好处”,甚至指责不允许党员信教与宪法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精神相违背。事实上,我们党关于党员不能信仰宗教的原则立场是一贯的,从未有过丝毫动摇。这一原则是党的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决定的。下面结合自身实际就不准共产党员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对照检查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一)对宗教的认识方面

对宗教的认识和分析有时仅从宗教本身出发,用精神性的因素去解释宗教现象,不能认识到宗教作为一种精神力量对经济社会生活的影响和作用。

    (二)对不准共产党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的认识方面

共产党人是唯物论者,不信仰宗教,在这一点上我时刻保持清醒认识,在任何情况下都能毫不动摇坚持这一原则,在思想上划清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界限,在实践中划清群众有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和党员不得信仰宗教的界限。坚决执行党员不得信仰宗教、不参加宗教活动的规定,自觉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三)对强化党员意识、增强党性观念、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方面:

本人工作扎实,不虚不漂浮;思想充实,不信歪理邪说;待人诚实,不搞庸俗哲学;理想信念坚定,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四)对是否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方面。

 之前认识片面,总觉得国家可以人为的进行行政干预,让全社会和所有公民都不得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看来这样的认识是不符合规律的。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共产党人是唯物论者,不信仰宗教,为什么要制定和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呢?就理论而言,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揭示了宗教产生、发展和消亡的客观规律,认为宗教的产生和存在具有自然根源、社会根源和认识根源,只有宗教赖以存在的外部根源全部消失后,宗教才可能消亡。而要达到这样的状态,需要相当漫长的历史过程,在此之前,正如列宁所言,以行政力量消灭宗教的企图,只能提高人们对宗教的兴趣,反而会妨碍宗教真正的消亡。可以说,宗教走向最终消亡可能比阶级、国家的消亡还要久远。基于这样的科学认识,我们党主张既不能用行政力量发展宗教,也不能用行政力量消灭宗教,而必须根据党在各个历史时期的根本任务,通过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妥善处理宗教问题,在这一点上认识不够。

三、下一步努力方向及整改措施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以及林业干部,我认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民族宗教工作提出的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紧紧围绕党中央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战略部署,突出重点,持续发力,始终站在维护国家安全、政治安全、意识形态安全的高度,旗帜鲜明地把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树起来、立起来,确保民族宗教工作始终沿着正确道路前进。

一是要牢记党员身份是第一身份,切实加强理论学习和党性修养,做到“四个自信”,做彻底的无神论者,切实把好理想信念这个“总开关”,筑牢理想信念这个“压舱石”。

二是要严守纪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强化底线思维,增强执行力,坚决不做“两面人”,树立共产党员的良好形象。

三是要注重细节。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生活上,都要强化细节意识,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敏感性,不出入寺庙教堂等宗教场所。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大力宣讲党的富民惠民政策,教育引导信教群众知党恩、感党恩,跟党走。

   总之,我认为共产党员不能把自己混同于一般群众,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要自觉按照党章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但不能信仰宗教,而且应当积极宣传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尽到一个共产党员引导群众崇尚科学文明、追求社会进步的责任,为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宁夏的良好氛围做出自己的贡献。

推荐宗教疫情心得体会和方法四

同志们:

根据联财镇党委委要求,今天张楼存村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会前,党支部精心组织专题学习研讨、深入查找突出问题,并对照党章、党的十九大精神进行了认真反省和深刻剖析。现就具体剖析情况向大家汇报,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本支部将以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虚心诚恳地接受,并加以改进。

一、对宗教及信仰的认识

宗教是一种对社群所认知的主宰的崇拜和文化风俗的教化。一切宗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宗旨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执政的理论基础是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是辩证唯物主义,而宗教的世界观无一例外都是属于唯心主义范畴。在哲学上,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之间的分别是根本性的,无论对个人还是政党而言都无法调和与兼容。

二、存在问题

1.对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学习不够。虽然经常能组织党员学习党的政治理论知识,但对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组织学习不多,导致党员干部对理论学习的不深不透,学用结合不够。

2.履行党员教育管理监督职责落实不够。一是认为宗教事务与自己没有直接的利害关系,总是认为宗教事务管理工作只是统战民宗部门的工作,事不关己,不管也不会追究责任;二是政策法规学习不够,了解不多,掌握不清,特别是本人对国家有关宗教方面的法律法规知之甚少,所以不会管。

三、问题根源

针对上述查摆出来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理论指导实践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思想上认为民族宗教理论知识工作对推动本职工作也起不到多大作用,在日常工作中没有在党员干部中引起足够的重视,导致党员干部不愿学、不想学,认为这些和自己的工作关系不是很大,造成对宗教事务管理的政策性法律法规知识一知半解。

2.管好宗教事务工作是做好稳定工作的关键认识不足。总认为我单位乃至我市是宗教和顺、民族团结的示范单位、示范市,没有宗教极端化的情况出现,维稳形势很好。受这种思想的影响,对管理宗教事务工作不是很关心,也对党员干部在这方面疏于教育和管理,认为做好日常性的工作就行,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就行,不用在宗教事务管理方面耗费太大精力和太多时间。

四、整改措施及努力方向

1.强化学习,坚定理想信念。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知识,全面提升干部整体素质,坚定共产主义信仰,旗帜鲜明地坚决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坚决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打造一支对党忠诚的干部队伍。

2.加强教育管理,切实提高履职能力。一是要将宗教事务管理工作管在日常、抓在经常,不能有任何的接口和理由,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使宗教管理有关措施落到实处。

推荐宗教疫情心得体会和方法五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抵御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的指导意见,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思想政治工作,强化我校广大师生抵御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的意识和自觉性,筑牢抵御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的思想防线,坚决抵御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结合我校情况,特制定我校的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高举维护祖国统一、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伟大旗帜,坚定不移打击“三股势力”分裂活动,坚定不移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坚定不移加强党的建设和基层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新疆工作会议精神,巩固新疆各族人民共同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基础,不断增强对中华民族的归属感、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感、对伟大祖国的自豪感,坚定自觉地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坚定自觉地促进改革发展和社会和谐,坚定自觉地推动科学跨越,巩固社会主义办学阵地,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围绕抵御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工作,认真开展集中教育,建立健全学校规章制度和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协调工作机制,构建学校反对非法宗教活动、抵御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的体系,筑牢团结稳定和抵御渗透的铜墙铁壁。

学校是培养人才的重要基地,青少年时期是一个人确立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关键阶段。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对学校进行渗透的目的,不仅在于扩大宗教的影响,更在于与我争夺青少年、争夺下一代、争夺未来。做好抵御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工作,事关党的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事关国家的未来和民族的命运,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广大师生要以对党、对国家、对人民高度的责任感和维护国家和各民族人们的根本利益的崇高使命感,积极参加主题教育活动,自觉抵御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自觉维护祖国统一,自觉维护社会稳定,自觉维护民族团结。

抵御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将是学校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任务,也是维护学校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方面。我们将坚持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坚持教育与宗教分离的原则,坚持师生不能信教,坚持加强和改进学校的思想教育工作,正确认识和对待宗教问题,严格管理学校思想文化教育队伍,严禁宗教活动向学校渗透。使各族师生正确认识和对待宗教,明确师生为什么不能信教、参加宗教活动,了解、熟悉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和党的宗教政策,正本清源,明辨是非。进一步提高师生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法律尊严、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做好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责任感,进一步夯实各族师生共同团结、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基础,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思想不动摇,切实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

1.以与我争夺阵地,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问题为重点,认真开展集中宣传教育活动,主要包括利用宗教言行,攻击党的教育政策、干预教育正常开展、干扰教育教学秩序;借宣扬宗教拉拢在校师生参与宗教活动,鼓吹与现行的教育、婚姻、计划生育相违背的言论;在校园内外穿戴反映宗教信仰的服饰、标志等行为,坚决防止宗教活动、宗教行为、宗教思想进校园。

2.加强学校管理,防止利用学校课堂讲台传播宗教。严格学生社团活动审批程序,防止以资助、赞助等形式从事传教活动,加强校园网络管理,严防利用校园网传教。通过教育、排查、整治,使宗教对校园的渗透得到有效抵制,使广大师生清醒认识到参与宗教活动的危害性,做到自觉主动远离宗教活动,自觉抵御各种反动思想渗透的能力显著提升,使宗教势力和宗教活动在学校无立足之地,坚决抵御宗教极端势力向校园渗透的意识进一步提升,实现学校基层党组织工作明显增强,社会主义办学阵地进一步巩固。

3.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拓展教育引导的途径和渠道。大力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积极开展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不断扩大优秀文化和科学精神阵地。把抵御和防范宗教渗透贯穿于学校教育的全过程,融入到学生日常教育中,精心设计、周密组织教育引导活动,做到以理服人,以情感人,防止简单化。每一位教师特别是班主任要加强与学生的沟通交流,及时了解掌握学生思想状况,解疑释惑,疏导情绪,做好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教育引导的针对性、实效性,增强亲和力、感染力。

4.加大宗教政策的宣传力度。为使广大师生认识宗教、了解宗教,就必须让他们加强对党的宗教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通过学习,以破除他们对宗教的盲目或神秘感,让广大师生明白,校园是传播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阵地,不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利用任何方式,在校园从事任何宗教活动,以此增强广大师生自觉抵御宗教渗透的能力。

5.加强“抵御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队伍建设。重点抓好学校领导干部、基层党政干部、党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辅导员班主任、共青团干部、安全保卫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他们对宗教问题的分析判断能力和工作能力。

6.建立抵御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工作的长效机制。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开展“抵御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主题教育活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这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主题教育活动方案,抓好督促落实,深入调查研究,掌握实情和详情,研究整改措施,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2.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把此项工作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要明确分工,强化基层队伍建设,明确任务,责任到人,齐心协力,推动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

3. 强化督查,落实责任。教育局将此项活动纳入对学校的考核内容,纳入到学校安全工作考核体系。学校将按照任务分工及责任部门承担工作,严格考核和督查,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问责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4.广泛宣传,抓好教育。把宣传教育贯穿于工作全过程,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广大师生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广大师生对校园宗教活动危害性的认识,提高对党的民族政策的理解和落实力度。要对排查工作深入、细致、彻底,不弄虚作假、敷衍塞责。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工作机制和信息报送机制,壮大信息队伍,拓宽信息获取渠道,提高信息质量,及时发现和准确报告信息。

推荐宗教疫情心得体会和方法六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会长,各位同学:

转眼间,由省民委、省佛协举办的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培训班已经接近尾声。经过两天半的系统学习,每一位参与学习的朋友都有不同程度的收获,也有非常深刻的感受,我在此代表学员发言,内心感到非常忐忑。不过能够通过这样的机会向大家汇报我个人学习的心得,和大家一同分享交流,我也感到无比荣幸。下面,我将这两天的学习心得向大家汇报。

从2016年4月22日至23日,召开的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习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到2017年8月2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第686号令,公布了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以及本此省民委、省佛协举办的新修订《条例》培训班等一系列举措,都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规范宗教事务管理,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保障公民信教自由的高度重视。通过聆听省民委领导对新修订《条例》旁征博引逐条逐句的精心解读,对全省宗教事务如数家珍般的精准分析,对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精彩独到的创新见解,都充分展现了党和政府对宗教场所、宗教活动、教职人员的密切关注。使我一名在基层工作的宗教教职人员对中国宗教的发展前景备受鼓舞,充满信心。

近年来,我国宗教领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一些新的矛盾和问题日益凸显,唯有提高宗教法制化水平,才是正确处理宗教领域各种矛盾和问题的根本途径。新修订《条例》通过全面贯彻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重点对宗教界反映强烈、社会普遍关注、工作中亟需解决的问题做出明确规定。从原《条例》7章48条增加至9章77条,强调法律、基层、部门的责任,着眼“两维护”“两明确”“两规范”六个方面,完善了宗教团体、人员、场所、院校、活动、财产六项制度,《条例》通篇本着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闪耀着现代法治精神,内容更充实,体系更完备,阐述更细密,行文更规范。由此,保障了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了宗教和睦和社会和谐,规范乐儿宗教事务管理,提高了新形势下的宗教工作水平。对推进我国宗教工作法治化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新修订《条例》是我们宗教教职人员处理宗教工作的指南针,维护自身权益的防护伞。现实生活中有很多寺院僧人在建寺弘法的工作中,由于缺乏法制意识,缺少法律知识,从而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犯,却又无法解决苦恼至极。因此我们应该本着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的务实态度,认真学习 把握新修订《条例》的新规定、新要求、新举措,把法治精神融入到信仰实践和宗教生活中。主动、自觉、依法、依规的开展宗教活动、管理宗教事务、维护合法权益。明白什么是法律所允许的,什么是法律所禁止的,坚持在法律的框架内开展弘法利生事业。同时,还要向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积极宣讲新修订《条例》,引导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增强守法意识,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为实施新《条例》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宗教环境。

最后,感谢省民委、省佛协组织本次紧张有序的培训活动,感恩每一位授课老师认真详实的精彩讲解,感激每一位法师同学悉心热情的关怀帮助,感激每一位工作人员精心周到的筹备服务。通过本次学习,使我的宗教意识得到明显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与坚定性不断增强,对新形势下做好本职工作充满信心。今后我一定会认真学习习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新修订的《宪法》和《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继续弘扬爱国爱教的优良传统,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深入挖掘教义教规中符合时代进步要求的积极因素,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推动宗教工作法治化,为全面建设“五个湖北“作出新的贡献。

以上是我参加本次培训学习的几点肤浅心得,如有不当之处,请各位领导法师批评指正。

谢谢大家!

推荐宗教疫情心得体会和方法七

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宗教政策,牢牢掌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筑牢抵御和防范校园宗教渗透的思想防线,努力营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切实维护学校和谐稳定,结合教育实际及上级要求,特制订本校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遏制宗教渗透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定不移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教育和宗教相分离的原则,将依法查处渗透活动与全面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相结合,将集中查处与强化基础、健全机制相结合,坚决防止宗教向校园渗透,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环境和安全有序的校园环境作出应有贡献。

进一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坚决抵御和防范校园宗教渗透校园的传播和行为;进一步教育和引导广大师生牢固树立对党、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责任感和维护国家和各民族根本利益的崇高使命,自觉维护组国统一,社会稳定,民族团结;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把抵御和防范校园宗教渗透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夯实教育基础。

组长:于守丰(校长)

副组长:张海燕(常务副校长)

组员:李志国李海山邹琳中小学各班班主任

(一)加强中小学生法治教育。教育中小学生学习《宪法》中“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等规定。

(二)把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凝魂聚气、强基固本的基础工程,继承和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中小学生中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积极引导中小学生追求高尚的道德理想,不断夯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道德基础。

(三)用过班会,电子屏宣传等形式加强中小学生科学无神论宣传教育。科学无神论的宣传教育,关系民族素质,关系国家前途命运。向学生宣传有代表性的邪教及从事邪教活动的危害,教育学生远离邪教,保护自身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充分利用所有教学的学科特点,向学生宣传科学,揭露封建迷信的本质,教育学生多学科学知识,摒弃糟粕,做时代新人。

(四)严格执行学生考勤制度,学校要掌握每一名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未请假不到校的学生要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核实原因。寒、暑假放假时,学校要利用给家长的一封信、家长通知书等形式,提示家长加强对学生的假期监管,教育引导学生不参加带宗教色彩的“经学班”“主日学”“夏令营”“冬令营”等非法活动。教育引导中小学生不参加宗教场所举行的宗教活动,还要坚决抵制家长强迫和诱导未成年人参加宗教活动的行为,牢牢守住不参与宗教活动,不参与宗教培训班的底线和红线。

(五)学校要加强教学常规管理,严格报告会、研讨会、讲座及出版物等审批程序,防止利用学校讲坛、课堂宣传宗教和错误观念。加强校园网络管理,严防利用校园网络进行传教。

(六)在教师中开展不进行宗教宣传、不传播宗教思想、不强迫和诱导学生参加宗教活动的教育,组织开展对所有的教职员工进行相关文件法律精神的学习。教育教师严格遵守“两个不得”、“五个严禁”要求,并在承诺书上上签字存档。

(七)依法依规处理学生、老师从事宗教活动的问题。教育学生遵守法规和校纪,严禁在校内传教或从事宗教活动,发现违规行为要及时劝阻,经教育不改者,学校可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二)广泛宣传,抓好教育。

(三)强化督查,落实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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