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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防汛心得体会实用 乡镇干部防汛感悟(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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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防汛心得体会实用 乡镇干部防汛感悟(八篇)
2023-01-06 15:59:08    小编:ZTFB

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有关乡镇防汛心得体会实用一

一、基本情况

乡地处区西北部,距离城区131公里,辖区面积53.4平方公里。全乡辖6个行政村,110个村民小组,居住着汉、彝、苗三种民族3095户12804人。乡属于资源性缺水及工程性缺水较突出的乡镇,耕地面积7693.2亩(人均不足0.7亩),灌溉面积4000余亩,其中余亩靠跳墩河水库灌溉,另外余亩靠二坪灌渠灌溉。

自9月以来,我乡遭受严重干旱。截止4月14日,全乡110个村民小组受旱,小春农作物受旱已达3750亩,轻旱1480亩,重旱1519亩,干枯751亩;经济作物:花椒轻旱2800亩,严重受旱4460亩,干枯1300亩;核桃轻旱1800亩,严重受旱6100亩,枯死2100亩;有户,8417人、6387头大小牲畜饮水困难;有872户,3635人缺粮。全乡因干旱导致直接经济损失约405.6万元。干旱将导致大春作物种植节令普遍推迟,预计全乡有649亩水田、6500亩耕地将缺水无法栽种。

全乡共有大小水池300余件、水窖100余口已干枯,主要灌溉沟渠有2条(二坪沟渠和跳墩河水库南干渠),只有一条能通水。全乡有84个村民小组已基本缺水,缺水人数达8417人,生活用水需到0.5~3公里内运输的有74个村民小组6342人,需到3公里以外人背马驮的有10个村小组2413人,缺水特别严重的有木厂村大竹林自然村、凉山村大箐自然村、水屯村川主庙自然村,涉及到13个村民小组353户1404名群众及1302头(只)大小牲畜的饮水困难。

二、节水抗旱工作措施

针对当前持续的干旱情况,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抗大旱保民生促和谐工作领导组,由政府乡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分管领导、派出所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相关站所负责人及各村支书组成,下设领导组办公室在乡水管站。乡抗大旱保民生促和谐工作领导组负责指导开展全乡各项抗大旱保民生促和谐的各项工作。具体措施如下:

(一)认真召开抗旱救灾会议,抓好贯彻落实。首先,召开班子会议,认真传达2月23日全省抗旱救灾电视电话动员大会精神、2月25日区委三届十四次全委会议精神及区纪委三届五次全委会议精神,对省、市、区委、政府提出的抗旱工作会议精神及要求认法及成效

针对持续发展的严重旱情、旱灾,县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高度重视,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安排部署下,从去年汛末以来,相继启动了三个阶段的抗旱救灾工作。

第一阶段(10月20日至12月30日),全力做好库塘蓄水挖潜增蓄和加快冬春水利建设工作。结合雨季提前结束、降雨严重偏少的实际情况,10月下旬,我县在确保中、小型等蓄水工程安全运行的前提下,采取及时下闸蓄水、维修外流域引水渠等措施,不断挖潜蓄水潜力,投入增蓄资金35万元,经过100多天的努力,全县库塘蓄水量由9月中旬的5458万m3增至12月底的6969万m3,增加了1511万m3,仅小河尾水库和白格龙水库就增蓄了58万m3,超州防办下达的蓄水任务969万m3。为提高水利工程的抗旱能力,县水务局和各乡镇党委、政府加快了冬春水利建设和水利设施维护进度,确保了饮水和灌溉工程发挥最大效益。到12月30日止,新建了220口人饮小水窖和19件34.9km管引工程,修复了水毁水利工程122件,修复供水管道2.476km,完成了27件中型、小型水利工程的疏通岁修,为保水抗旱、服务生活用水和农业生产提供水利保障。

第二阶段(10月10日至1月30日),旱情调查和制定抗旱方案。针对我县持续干旱的严峻形势,县防汛办于10月14日至17日,派出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各乡镇调查水源水量情况和工程运行情况,为编制供用水计划和抗旱应急预案作收集整理数据准备;11月19日,副县长、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谭家文同志在全县小型水利工程改革试点会议上,专题对全县的抗旱工作作了全面安排部署;1月19日全州抗旱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县防指及时安排部署,要求成员单位、各乡镇人员包乡、逐村、逐会持森林防火暨抗旱救灾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二是大力宣传抗旱及森林防火工作,共张贴防汛抗旱救灾标语59条、森林防火令60余张,书写森林防火宣传标语60条,利用旱情严重的机会,在学校开展“节约用水、人人有责”的主题教育活动,再通过学生带动家长及周围人群推广节约用水的方法,通过节约用水抗旱。

(三)认真组织发动全乡干部职工开展“献爱心捐款捐物”活动。合计捐款65050.00元人民币,用实际行动来帮助受旱灾区群众抗旱保春耕。

(四)购买抗旱水桶200只,专门帮助200名五保、孤儿、重度残疾人等人畜饮水特困户用于解决背水、蓄水的问题。

(五)向区水利局积极争取抗旱抽水设备一套及抗旱抽水燃油费2万元,专门用于南干渠锯子岩段山体垮塌处应急抽水,以缓解全乡四个村5341名群众、2544头牲畜的饮水困难问题。

(六)区财政局帮助协调解决了11.9万元的人畜饮水应急水管安装工程1个,安装应急水管12300米,工程竣工后将解决542户,1310名群众,830名学生,1100头大小牲畜的饮水问题。(项目实施在木厂村马路坪自然村、酒房村丫口自然村以及水屯村的桐籽林自然村,目前,木厂村、水屯村及酒房村应急水管已全部安装完毕,村正在实施当中)20xx最新扶贫工作自查报告工作报告。

三、度汛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全面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及时调整乡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小组人员,负责组织领导、督促检查和指挥协调全乡汛期防汛工作。同时,调整充实了乡防汛抢险队伍和人员,落实了抢险物资储备,确保了防汛抗旱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

(二)以防为主,做好防汛预案

为使汛期全乡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减少洪涝灾害损失,乡防汛抗旱指挥部制定了《乡防汛抗旱预案》,确保大洪来临能实现有效调度,人、财、物齐全,最大限度降低人民群众的损失,保证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做好值班安排,及时沟通信息

为保证防洪信息及时传递,落实了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每一轮值班均有值班领导带班,要求值班人员坚守岗位,不擅自离岗。做到密切监视水情、雨情、灾情及天气形势,一旦发生灾情,第一时间上报。灾情发生时,立即疏散安置灾民。

四、存在的困难和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

我乡受旱面广、持续时间长,小春等农作(20xx最新学校安全工作自查报告)物受旱严重,核桃花椒等经济作物损失惨重,人畜饮水十分困难,抗旱保春耕的形势十分严峻,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是:

一是跳墩河水库南干渠是我乡人畜饮水及农业灌溉的生命线工程,要确保抗旱工作取得成效,必须及时抢修南干渠损毁工程。但南干渠损毁严重,每天都有垮石落下,必须进行山体排危南干渠沟体修复工程才能顺利进行,现已在排危,但难度大,需要时间长,缓解人畜饮水的困难大

二是全乡六个村新增了木厂村大竹林自然村、凉山村大箐自然村、水屯村川主庙自然村,共计13个村民小组353户1404人的群众及1302头(只)大小牲畜的饮水最为困难,必须及时架通应急输水管道,以缓解饮用水困难的问题。共需资金39万元。

三是受灾面积广,困难多,开展防汛抗旱工作缺乏必要的工作经费。

四是农田水利基础设施薄弱,农业基本处于靠天吃饭。

五是部分群众防汛抗旱自救观念淡薄,总是等靠要,缺乏主动性。

有关乡镇防汛心得体会实用二

同志们:

刚才,维峰副 省长代表省委、省政府就我省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扶贫攻坚工作做出了总体部署。维峰副 省长的讲话,站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高度,充分肯定了全省近三年来扶贫攻坚工作取得的成效,对今后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改革任务、重点工作等都做出了明确的指示。春贵同志 传达了的讲话、全国扶贫工作会议精神。几个典型从不同角度介绍了经验,很有借鉴意义。我们要深入学习,认真贯彻。下面,就如何贯彻维峰副 省长的讲话精神,扎实做好全省20xx 年扶贫攻坚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明确脱贫目标,坚决按期完成扶贫攻坚任务

目前,我省国家已认定的建卡识别贫困人口155 万,统计在册贫困人口256 万,占全省农村人口13.6% 。前三年已累计脱贫42 万人,还有贫困人口214 万,按此进度,还需用15 年时间,到20xx 年才能完成统计在册贫困人口的脱贫任务。国家扶贫纲要及我省贯彻意见已经明确要求到20xx 年必须完成现有贫困人口的脱贫任务,这是党中央及省委、省政府交给我们的政治任务, 必须坚决按时完成。

(一)限定时限,坚决按时完成脱贫目标

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重点县资源 禀赋条件、工作基础等方面综合研 判,将完成脱贫目标限定为:国家重点县必须在20xx 年前完成现有统计在册贫困人口脱贫任务,省级贫困县必须在20xx 年前完成现有统计在册贫困人口脱贫任务,其它县市必须在20xx 年前完成现有统计在册贫困人口脱贫任务。20xx 年国家重点县农民人均收入达到全省农民人均收入的60% 以上,省重点县达到70% 以上;20xx 年国家重点县农民人均收入达到全省农民人均收入的70% 以上,省重点县达到80% 以上。各县市要依据此要求列出年度脱贫人口、收入等指标,于3 月末报市地扶贫办汇总,4 月10 日前报省扶贫办审核备案,省扶贫办将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建立机制,激励率先完成脱贫任务

坚决执行扶贫工作“县抓落实”原则,建立率先完成脱贫任务激励机制。一是对各县市每年完成脱贫情况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并通报给省市党委、政府及组织部门,发挥组织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二是对完不成年度脱贫任务的县市将减少资金支持,不安排试点和产业项目。对超额完成年度脱贫任务,提前完成全部统计在册脱贫任务的县市加大支持力度,其中属于重点县的在下一轮确定重点县时优先排序。

二、创新机制,狠抓落实,推进各项扶贫攻坚工作开展

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国家启动扶贫工作以来,近三十年来,我省扶贫工作经历了争相竞贫、争相脱贫几个轮回。贫困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不同阶段政绩观的导向,随时发生着微妙的变化。但无论有哪些因素介入,我省部分县贫困的现实、贫困群众急于改变生产生活窘况、有尊严的享受改革开放成果的迫切要求是实实在在的。因此,无论讲党性原则,还是重职业道德,都要求我们从事扶贫工作的同志,要真正心系贫困群众,善谋敢断,改革创新,务实肯干,立党威,积民德 ,围绕脱贫目标,推动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业绩。

(一)实施整村推进扶贫工程,建设美丽乡村

应该看到,我省实施整村推进扶贫工作以来,对改变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起到了积极作用,一些重点县敢于整合资金集中投入,使一些贫困村发生了巨大变化,成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示范村,但多数村依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贫穷面貌。因此,有必要重新评估整村推进的建设方式,赋予整村推进新的内涵。今天提出“整村推进扶贫工程”,核心是从根本上改变贫困村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共同建设和享受美丽乡村的幸福生活。一是悉心选择贫困村。要解决整村推进选择上存在的问题,坚决制止选择经济条件较好村,搞锦上添花整村推进现象。从今年开始,各县整村推进必须从最困难村依次排序进行,违背这一要求的,公开通报批评,取消整村推进项目安排。对已经认定,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整村推进村 由本县负责在社会帮扶或自行帮扶中解决,省里视情况给予适当扶持。二是增加投入集中建。整村推进实行按县差异化确定 村数,提高整村推进投入标准,鼓励集中连片建设,各县要整合文化卫生、泥草房改造、自来水入户、农村环境治理、道路交通、农田水利等资金,集中投入到整村推进工程中,确保建设一村、稳住一村、发展一村,把贫困村建设成为群众富裕、环境优美、社会和谐的美丽乡村。三是尊重群众选项目。到县整村推进资金,由县结合项目实施村或区域致贫原因,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统筹安排使用。整村推进立项、论证、审批、建设、监督、验收等权限下放县级政府执行,省扶贫办备案。四是实行严格检查制度。省、市扶贫办将组成巡查督查组,加强对整村推进项目进展情况的督导,一查是否真的贫困村,二查是否尊重群众意愿,三查是否有违规行为,四查是否按期完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分清责任,及时处理。

(二)实施脱贫致富产业工程,建立稳固产业扶贫体系

从现有的材料看,产业扶贫总体效果较好,是解决贫困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深受贫困群众的欢迎,但在实践操作上,还有许多地方需要完善。一是要解决“三个”主体问题。今后申报产业项目,包括20xx 年末下达今年实施的项目,都必须明晰“三个”主体,即国家投资产权主体是县、乡政府或村集体,受益主体是贫困户或者贫困村全体群众,经营主体是投资者或建设企业。不得将扶贫产业投资变成企业或个人资产,使扶贫产业投资能够成为政府长久有序利用的资源,不断积累放大国家扶贫投入效益。二是投入原则。扶贫产业投资必须坚持积极稳妥原则,不能因为投资方向不对,加重贫困群众的负担,造成投入浪费。因此,要立足贫困农民熟悉、乐于接受、技术简单、风险较低的种植、养殖业开发项目,农产品加工及销售项目。立项必须依法确立贫困户受益方式、收益目标、违约责任等法律要约,保护贫困群众的合法权益。三是集中投入。要改变投入方式,集中力量规模 开发,省里不再受理分散、零星项目,各地要结合本地产业发展规划、资源与技术优势设计扶贫 产业项目,项目申报于4 月10 日前结束,采取竞标分配,希望各地提高项目设计水平,特别是要严格执行国家建设标准,借此把本县扶贫产业项目库建立起来。这里需要提醒的是,有些已经建成的产业项目利用的不好,希望市县扶贫办认真研究措施,尽快完善,发挥作用,6 月份省里组织复查,对问题项目交由审计、纪检部门处理,决不许浪费百姓的“活命钱”。

(三)实施情系老区建设工程,加快革命老区脱贫步伐

我省有一、二类革命老区30 个县(市、区),老区人口615 万。特别是抗日战争期间,我省老区人民流血牺牲支持革命,对打败日本侵略者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这是我们党和政府及今天享受美好生活的人们永远不能忘记的。由于老区多为自然条件较差的偏僻地区,那里的人民生产生活条件还比较艰苦,贫困程度较深,因此,我们要加大对革命老区建设的支持力度,努力提高老区人民的生活水平。一是扩大老区 集中连片扶贫投入。要抓好中央彩票公益金项目建设工作,项目县要整合涉农资金加快实施进度,保证工程质量,高标准完成项目区内生产生活设施配套建设,使建成的项目区成为当地经济快速发展的样板,美丽乡村的典范。对重点县老区能够集中连片整村推进的贫困村优先给予支持,非重点县一类老区增加整村推进比例。二是改变老区专项资金使用办法。从今年开始,老区专项资金适当集中使用,重点用于支持一、二类老区县整合资金集中投入贫困村建设,用于发展主导产业的引导性投入,以调动地方政府建设革命老区的积极性。

(四)实施助学培训扶贫工程,努力切断贫困代际传递

贫困地区之所以贫困,容易看到的是自然环境差、资源贫乏,实际上最根本的原因是农民观念落后、素质偏低。 治穷先治愚,努力发展贫困地区教育水平,提高贫困适学儿童、青少年受教育程度,特别是职业技能教育程度,是解决贫困家庭彻底脱贫的治本之策,也是新时期扶贫开发的一项战略性措施。 一是抓好社会助学活动。要针对国家机关、省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资金管理制度的变化情况,困难群众对救助性帮扶的要求,引导由捐助物资向捐资助学转变。鼓励社会团体、个人把扶贫项目,由一般基础设施建设转为扶持教育发展和支持贫困孩子就学项目。二是认真实施好“雨露计划”。“雨露计划”是扶贫系统支持贫困群众子女接受职业教育而开展的一项重要工程,是切断贫困代际传递的有效途径,必须认真组织实施好。县市扶贫办要克服人手少、工作量大等困难,帮助一个孩子比建设一个项目更能体现人性关爱。三是做好沟通协调工作。要发挥扶贫办总协调职能,主动与教育部门沟通,督促落实好特困片区义务教育各项支持政策,比如农村教师补助、定向招生等,协调落实好各种捐资助学活动,保证资助的是真正贫困家庭子女。要主动与劳转部门沟通,做好培训转移。 要把握市场需求,开展加工业、服务业等有利于劳动力转移的实用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努力构建技能培训、外出务工与返乡创业良性互动的劳务输转新 格局。要加强信息服务和就业指导,抓好职业技能鉴定,增强劳务经济的竞争力和影响力,努力实现稳定就业、高层次就业。

( 五)实施金融扶贫工程,提高自我脱贫能力

金融扶贫是大扶贫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激发贫困家庭自我脱贫的有效手段,也是解决扶贫资金不足的主要途径。一是加大贴息支持。鼓励贫困家庭、贫困村、各类带动贫困户参与的农业经营组织、联结贫困户的产业化龙头企业等,积极利用金融机构贷款发展生产,县市扶贫办要主动作为推动有效对接,简化手续,扩大贷款规模。二是扩大互助金试点 规模。互助金扶贫 模式,是解决扶贫投入“水过地皮干”的有益探索,通过互助金累积投入,能够为重点县留下一笔可持续利用的扶贫资源。目前看,我省试点有喜有忧,个别县市积极性不高,今年采取竞争分配办法,对积极性高、有较好管理机制的县市集中投入,资金由县统筹安排使用,省里备案。三是鼓励金融扶贫创新。各县市要创新思路,针对本县扶贫金融需求与金融部门共同探索稳定的支持渠道,适用的贷款产品,对机制创新有活力的金融扶持模式,给予专项贴息支持。对互助金管理中发生的费用,在入股农户同意的前提下,可以提取一定的占用费,以保证规范管理,防范风险。

(六)开展综合扶贫示范工作,推进特困片区城乡发展一体化

特困片区是我省扶贫攻坚的重点,在特困片区,通过建立综合扶贫示范区,破解特困片区城乡二元结构造成致贫的体制机制障碍,探索推进特困片区城乡发展一体化路子。示范区要以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为核心,围绕小城镇和中心村建设发展现代农业、农产品加工业、完善金融和服务业、加快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创业,实现区域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农民收入快速提高。要选择有工作基础、党政一把手重视扶贫工作,有能力整合各类建设资源的县先行设立示范区,逐步扩大。

(七)开展经营方式创新示范工作,推进特困片区现代化大农业建设

依托“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开展特困片区农业经营方式创新示范,支持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等发展现代农业经营形式带动贫困户发展,鼓励贫困家庭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发展股份合作农业和产业化经营,重点支持现代农机合作社整村带动贫困村脱贫致富,采取扶贫项目集体所有、入社贫困户入股补助、购机补助等多种形式扶持贫困户依靠现代农业经营方式保障脱贫致富。鼓励各地大胆探索具体实施办法,只要有利于贫困家庭稳定脱贫,有利于构筑扶贫长效机制,都可以大胆实践。

(八)开展扶贫对象识别工作,建立精准扶贫体系

要按照 “ 县为单位、规模控制、分级负责、精准识别、动态管理 ” 的原则,建立起精准扶贫工作机制。要按照国家统一标准,进一步细化、量化和完善我省识别制度。要坚持实事求是,决不许为提高本县贫困人口数量,将不符合条件的低保户、五保户、残疾人等纳入识别范围,确保新启动识别确定的贫困户真实可靠,以此做好建档立卡、分析致贫原因、逐户制定帮扶措施等工作,做到脱贫一村 “ 清除 ” 一村,脱贫一户 “清除 ” 一户。各县要克服为难情绪,切实承担起职责,提前做好人员、工作准备,待国家方案下达,立即启动我省识别工作。

(九)做好社会扶贫组织工作,努力挖掘社会扶贫资源

全社会参与扶贫,党政机关、企事业和社会团体定点扶贫,是社会主义本质要求,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一是协调好国家机关帮扶工作。要加强与中央定点扶贫单位的沟通协调,特别是农业部帮扶的我省大兴安岭南麓片区,各县要针对帮扶司局职能设计项目,主动汇报工作,争取更多支持。要宣传帮扶单位取得的成绩,让善举引导社会共识,让感恩赢得善举。二是完善我省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制度。依据不同单位职能、经济(智力)实力等因素,实行差异化定点帮扶,做到有力出力,有智出智,确保帮扶取得实效。要大力支持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及军队和武警部队参与扶贫开发工作,积极引导各类企业、社会组织、个人以多种形式帮扶农村困难群众。要建立社会扶贫信息平台,用好的机制吸引想做好事的人,让想扶贫的能扶得着,想捐赠的能捐得出。要营造舆论氛围,引导全社会重视扶贫事业,关注贫困群众生活。三是尽快建立包扶机关干部驻村帮扶制度。片区市、重点县都要组建驻村工作队,把驻村入户扶贫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特别是青年干部的重要渠道和平台,实现长期化、制度化。

三、提升素质,加强管理,推动全省扶贫攻坚工作有序进行

到 20xx 年,我们既要完成现有 214 万贫困人口的脱贫任务,还要按照精准扶贫新机制要求努力做好新识别贫困人口的扶贫工作;既要认知各种不确定因素造成的年度返贫人口,还要面临“四化”同步给扶贫工作提出的新挑战,更要看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扶贫工作的新要求。对此,必须清醒地看到今后面临的扶贫任务将是十分繁重的。新形势、新任务、新特点、新挑战,要求扶贫 队伍一定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切实增强能力建设,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更好地做好扶贫开发各项工作。

(一)加强能力建设,提高工作效率

在部署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时指出,我党存在“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从面上掌握的情况看,全省扶贫系统能力不足问题具有普遍性,表现为工作落实不够、创新意识不强、勤政廉政不严。所以,必须把提高扶贫系统能力建设作为提高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内容认真抓好,不断提高做好扶贫工作的本领。一要提高学习能力。要学政治。党的以来,以同志为的新一届党中央提出一系列建党治国新方略、新理念、新思想,一系列经济社会发展新任务、新目标、新要求,这些都需要我们静心凝神系统学习,深入理解,内化于心。只有理论清政策 明,才能保证思想不偏轨,全心全意做好扶贫工作。要学业务。我们都讲干一行,爱一行。干一行的基本要求是要懂这一行的业务,否则难以爱得起来。这段时间和省办及许多县里同志交流,感到有许多同志不熟悉业务,重点县的农村人口少的也有七八万人,县级扶贫办只有几个人,业务不精怎么开展工作?所以,希望我们扶贫系统的同志一定要学好业务,钻研业务,使业务能力与承担的职责相匹配,才能有工作的话语权,用真本事干好工作。要学文化。文化的积淀是学好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前提,有文凭不等于有文化,许多同志缺乏机关干部最基本的文字功底,有的县上报的工作总结质量很低。所以,希望我们系统的同志要谦虚学习,多看几本语文书,多看几本机关应用文写作。二要提高协调能力。扶贫开发工作是求人的事,许多时候是我们笑脸对人家冷脸,但有一点我们是有底气的,我们从事的是积党德、行民 善的德政事业,有底气还要干成事,干成事的要件是有综合协调能力。要善于纵向沟通。纵向沟通能力强,才能向上反映社情民意,争取支持理解,有可能干成你想干的事;才能向下传递政策信息,获取群众认可,夯实你干成事的基础。沟通要讲究诚实信用,对上要诚而忌虚,对下要信而忌骗。要善于横向协调。扶贫涉及的财政、发改、交通、农业、水利、教育等部门都比我们扶贫办位高权重,我们细语笑脸不是敬畏权力,而是更好服务贫困群众,提高工作效率。协调既要讲究不厌其烦,又要讲究巧借体制之力。要善于调查研究。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发言权,扶贫工作更是如此,我们面对的是社会弱势群体,分散而个体差异大,诉求多而变化大。因此,必须要深入下去,敢于面对面摸实情、看实事,才能把群众反对的事情不推行,把实践验证的好做法提炼出来,上升为政策行为,指导我们做好工作。要善于做好群众工作。善于做好贫困群众的工作是扶贫干部的基本素质,要努力提高政策表述能力、说农民话能力、农民爱听能力、农民听了信服能力,化解好各种利益碰撞产生的矛盾,做到和谐扶贫。三要提高落实能力。扶贫工作的主要对象是贫困村和贫困户,直接面对的是贫困群众。我们工作的任务是把党的扶贫政策和扶贫措施全面落实到位,帮助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特别是对县级扶贫干部来讲,抓各项工作落实几乎是工作的全部。要抓政策落实。坚定执行党和国家的扶贫政策,严格督促相关部门落实各项具体扶贫政策规定,保证扶贫政策落实到位,政策落实到位是我们做好工作的政治保障。要抓资金和项目落实。扶贫资金和项目是我们开展工作的主要手段,是帮助贫困群众脱贫的支撑,资金和项目晚落实 一天,贫困群众就在贫困线上多一分煎熬。因此,要把落实资金和项目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项目抓前期,资金抓 预算,提早谋划,精心组织实施,严格质量标准,敢于碰硬推进。从今年起项目管理费分配改为按业绩分等下达。要抓精准识别落实。县里有多少符合条件的贫困户、贫困村,基本状况,分布特点,主要致贫原因要清楚。不了解基本底数,怎么有针对性地扶贫,尤其不要为戴贫困帽子而人为造假。要抓好典型。重点县贫困人口比重大,工作指导不可能面面俱到,因此,要注重具有普遍性典型的培育,以点带面,指导工作。四要提高自律能力。廉洁自律是我们党一贯倡导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是党员干部必须具备的优良品格。随着扶贫资金分配权的下放到县,基层扶贫办掌握的权力也越来越大。这就要求扶贫 战线的同志们一定要警醒,要从自身做起,坚持清正廉洁,一身正气。要严格遵守中央和省委的有关规定,在扶贫资金分配和使用上决不能触及“高压线”。要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律,要常怀律己之心,常弃非分之想 ,老老实实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兢兢业业工作,做廉洁自律的模范。

(二)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行政行为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制度框架内行事,是做好工作的保障。要围绕扶贫目标任务,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要求,尽快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工作制度和规定。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约束和规范我们的行政行为,推动扶贫开发工作科学、规范、有序地进行。一是加强省级层面有关制度建设。结合省里即将出台的《 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 实施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制定重点县考核评价办法,制定重点县退出制度、贫困村认定指导规范、驻村扶贫工作队制度、扶贫资金分配管理制度、扶贫项目管理制度、精准扶贫识别登记制度、扶贫开发工作报告制度等,完善定点帮扶制度、扶贫互助金管理制度等。从省级层面搭建起扶贫工作考核评估、监督检查、激励奖惩体系,用制度和机制规范行政行为。二是加强县级层面具体操作性制度建设。各县市要根据这次会议要求,结合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和完善各项制度建设,制定省级各项制度具体操作性办法,完善和制定贫困村和贫困户认定制度,制定资金和项目公开公示制度、扶贫项目检查验收制度、扶贫项目审计制度、产业项目产权管理制度、扶贫贴息项目管理制度等,完善项目招投标制度。从县级层面搭建起扶贫工作实施规范、群众受益、社会监督、县抓落实的行政作为体系。要发挥各级纪检、审计、财政部门的监督作用,加强对扶贫资金项目的检查,防止骗取、挤占、挪用、截留、贪污扶贫资金的现象发生,确保扶贫资金使用安全和效益发挥。

(三)加强机构建设,推动工作落实

“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做好新时期扶贫开发工作,关键在于扶贫机构和干部队伍建设。从全省扶贫系统现状看,半数县市扶贫机构不健全,人员经费不足。特别是有的重点县扶贫机构职级低、人员少、经费不足、办公条件较差。由此导致一些县市扶贫工作业绩平平,处于上级给钱就干点事,无钱就应付了事的局面。在扶贫工作机构和干部队伍建设上,一是加强工作机构建设。要充分认识扶贫 开发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重要性,各县市的扶贫机构设置要适应新时期扶贫工作要求,树立扶贫是最大的民生,是最根本的公平正义的理念。对不重视扶贫工作,机构不健全、人员不足的县市我们将逐渐减少贫困村认定数量,减少贫困户识别数量,使其机构人员与扶贫工作量相匹配。按照中央要求,重点县要在扶贫任务较重的乡镇配备专职扶贫工作人员,希望抓紧配备。二是加强扶贫干部队伍建设。随着改革的深入,扶贫工作任务将越来越重。各县市扶贫办应根据工作需要,积极请示当地党委政府,适当增加工作人员职数。要将热爱扶贫事业、有创新精神和农村工作经验、善于做基层群众工作的人选配到扶贫部门,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可靠、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扎实的扶贫队伍。另外要保证扶贫工作经费和必要的工作条件,切实解决扶贫干部在工作和生活上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工作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同志要给予表扬和奖励,并积极向组织部门推荐予以重用。省扶贫办也将加大对基层扶贫干部的业务培训工作,努力提高我们这支队伍的工作能力。

另外,要加强宣传工作,努力营造全社会支持扶贫工作的良好氛围。要充分认识到,做好扶贫宣传工作,有利于广大贫困地区干部群众掌握党的扶贫政策,进一步理顺思路、更新观念、创新机制,促进扶贫开发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有利于及时总结交流实践中创造积累的新经验,进一步推动各项扶贫事业发展,动员全社会支持和参与扶贫开发工作;有利于坚定贫困群众脱贫致富信心,鼓舞士气,更加有尊严地生活。从现实情况看,我省的扶贫宣传工作不尽人意,部分市县重视不够,扶贫项目完成后基本没有宣传标志和项目宣传内容,更少有扶贫典型经验、难点问题研究等方面宣传。希望各市县今后要重视扶贫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文艺团体等宣传形式,多层次、全方位宣传扶贫开发工作,做到电视有影、广播有声、报纸有字。要积极宣传国家、省关于新时期扶贫开发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片区攻坚、整村推进、产业化扶贫、劳动力转移培训、老区建设、社会扶贫等重点工作,深入挖掘实践中的亮点和特色,认真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和成效,充分展示扶贫 工作的业绩和成果。要及时掌握重要舆情,快速应对,促进我们工作。对重要宣传内容,省、市、县联动,省办给予专项支持。

同志们,新时期扶贫开发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以奋发有为、锐意进取的精神状态,以求真务实、扎实有力的工作举措,共同推动我省扶贫开发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有关乡镇防汛心得体会实用三

同志们:

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党的xx届五中全会精神、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全省新型城镇化工作会议、省委工作会议暨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回顾“”期间全省建设系统取得的成绩,总结20xx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交流经验,分析形势,展望谋划“”发展目标和任务,安排部署20xx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张通副省长和盛国玉副秘书长在百忙中亲临会议,各市、州、林区政府分管领导同志出席会议,我们深受鼓舞。张通副省长将在会议上作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关于“”及 20xx年工作回顾

“”时期,是全省住建系统在复杂局面下努力拼搏、克难奋进的五年。系统上下从容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贯彻落实中央“三保”方针,化“危”为“机”,转变发展方式,推动了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大发展;在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中,面对新机构、新职能,主动迎接挑战,创新思路,工作提升到了一个新水平;在应对百年不遇的雨雪冰冻灾害、千里驰援四川地震灾区、对口支援西藏新疆、支持民族地区发展“616”工程等工作中,全系统干部职工顾全大局,迎难而上,圆满完成了上级赋予的光荣使命,许多工作受到了省委省政府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的充分肯定。

“”是全省城乡基础设施投入最多、城镇居民住房保障力度最大、市政基础设施水平提高最快、城乡面貌变化最显著的时期。全系统干部职工适应新形势、抢抓新机遇,基本完成了“”的目标任务。全省城镇化水平稳步提高,20xx年城镇化率预计达到47%;城乡规划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小城镇规划覆盖率达到100%,村庄规划覆盖率达到80.9%;人居环境逐步改善,8个城市获国家级园林城市称号,21个城市(县城)获省级园林城市称号,8个城市、20个县市、40个小城镇获得“楚天杯”奖;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全面提速,供水普及率、燃气普及率、污水处理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均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城镇住房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全省廉租住房保障达到42.69万户,经济适用住房解决了16.74万户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启动棚户区改造17.02万户,完成公共租赁住房1.08万套,完成了19.39万户农村危房改造;新增住房公积金归集额687亿元,总额达到1004亿元,归集余额646亿元,为25万户职工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87亿元,增值收益上交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9.1亿元;“百镇千村”示范效应逐步显现,重点镇已成为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村庄环境整治成效明显,先后有5300余个建制村基本完成村庄环境整治;建筑节能进一步加强,实现节能480万吨标煤,新型墙材应用量累计达744亿标砖,散装水泥供应量达1.42亿吨;重点产业加速发展,建筑业年均增幅35%,房地产开发投资保持了20%以上的年均增长幅度,勘察设计业在全国保持领先地位。

刚刚过去的20xx年,是“”规划收官之年。一年来,全省各级住建部门按照年初部署和要求,坚持“四个优先”的发展理念,奋力实施“七大工程”,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规划目标的实现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一)新型城镇化工作势头良好

出台政策措施,召开高规格会议。省委省政府坚持把推进新型城镇化作为调整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战略举措,进行了系统研究部署。年初,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深入住建厅专题调研,明确思路,提出要求。11月组织召开全省新型城镇化工作会议,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意见》,明确了 “”期间我省城镇化发展的主要目标、基本措施和政策保障,为我省今后一段时期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指明了方向。张通副省长就推进全省新型城镇化工作亲自做客省政府门户网在线访谈,解读省委省政府相关政策措施,在全省上下产生了深刻反响。

科学编制规划,广泛形成共识。按照省政府主要领导提出的“编制一流的规划”的要求,全力做好《湖北省城镇化与城镇发展战略规划》编制工作。邀请四家国内一流的规划研究机构开展湖北城镇化发展战略研究,形成了丰富的成果。邀请国内外专家举办“城镇化与城镇发展战略”系列讲座和“推进湖北城镇化高峰论坛”,增强了各级各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城镇化的理解,形成了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共识。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征集省内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城镇化发展的建议,提高了规划研究与编制的公众参与度,《规划》编制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各地行动迅速,发展态势很好。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工作会议和《意见》精神,及时厘清发展思路,研究推进措施,把新型城镇化纳入“”规划。武汉、宜昌、襄阳围绕“一主两副”总体布局,进一步深化城市规划;鄂州、宜都等地及早谋划,因地制宜,完成了城乡建设规划;不少地方启动城乡统筹试点,保持了较好的发展势头。

(二)住房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大

全面完成了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新增廉租住房4.42万套,新增发放租赁住房补贴10.9万户,新建经济适用住房3.52万套,新建公共租赁住房1.08万套,城市棚户区改造7.34万套,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完成5.88万户,农村危房改造完成6.07万户(其中住建部门完成4.07万户),全面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基本实现了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应保尽保。襄阳市廉租住房建设实现了三年目标两年完成的承诺;黄石市推进公租房试点的做法,受到住房城乡建设部和省委省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

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一系列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报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防止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严格执行差别化信贷和税收政策,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严厉查处房地产市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清理在建在售商品住房项目,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做好拆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积极推进城镇房屋拆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进一步推进既有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强化对物业服务市场的监管。积极推进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加强房地产市场形势监测分析,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

住房公积金监管工作不断加强。全省新增住房公积金缴存帐户 8.4 万户,新增归集额177 亿元,新增贷款 110 亿元,从公积金增值收益中上交廉租住房补充资金3亿元。继续深化专项治理,着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武汉市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顺利进行。组织开展“让理想在住房公积金事业中闪光”的主题演讲活动,促进了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文明创建和队伍建设。

(三)城乡人居环境显著改善

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大。深化“楚天杯”创建,加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城镇功能逐步完善,人居环境得到改善。全省共完成城建基础设施投资608亿元,新(改、扩)建排水管道530公里、供水管道315公里、燃气管道330公里、城市道路640公里。以创建园林城市为抓手,城市园林绿化质量和水平显著提高。全省新增城市绿地723公顷,城市绿地率、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分别达到32.85%、38.01%和9.64平方米。鄂州市、神农架林区 2个项目荣获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武汉、宜昌、襄阳、黄石创建全国无障碍示范城市通过国家验收,武汉、咸宁等7个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编制完成。

宜居村镇建设有了新发展。中心镇、特色镇建设示范作用更加凸显。创新小城镇发展理念,提出了按小城市规模建设重点中心镇的新思路,并率先在仙洪试验区峰口、张沟、白螺三个镇开展试点。小城镇建设投融资体制创新取得积极进展,三个试点中心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得到省开发银行大力支持。探索出了适合小城镇实际的污水处理工艺和运行模式,试验区5个乡镇小城镇污水处理试点项目全部建成。以宜居村庄建设为目标,以改善农民居住环境为主要内容的村庄环境整治向纵深发展。全省1.9万个村编制了村庄规划,2096个村完成了村庄整治任务,“一江两山”沿线特色民居改造取得显著成效。仙洪试验区试点中心镇建设进一步加快,鄂州城乡一体化农村新社区建设不断深入,脱贫奔小康试点县市村庄环境整治整体推进效果明显,新农村试点乡镇率先探索宜居村庄建设模式,整县整镇推进村庄环境整治试点圆满完成三年试点任务。

(四)城市执法管理逐步规范

城管工作体制机制逐步理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意见》,切实加强城管机构和队伍建设,开展了以“牢记执法宗旨,树立良好形象”为主题的文明执法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了城管执法队伍“为民执法”的理念,提高了执法水平,城管队伍的公众形象有所改善。

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得到提升。各地积极探索城市管理新思路、新方法,大力推行城市网格化管理,不断完善“六定”责任制、“六进网格” 等方式,城市综合管理格局初步形成,逐步实现了城市管理的精细化、社会化、动态化。

(五)建设领域节能减排成效明显

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强力推进。全省新建成污水处理厂35座,基本实现“全省县县建成污水处理厂”目标,城市(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70%,其中设市城市达78%。新建成市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20个,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提升到607万吨/年,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6.4%,其中设市城市达到73.8%。同时,从建立考核评价体系和信息报送系统入手,加强督办,强化监管,提升了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行效率。

建筑节能快速发展。建筑节能的全过程闭合管理进一步完善,城镇新建建筑设计阶段节能标准执行率达100%,竣工验收阶段执行率达96.5%。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不断扩大, 20xx年列入国家示范的4个市县,已开工120个示范项目,总建筑面积650万平方米;去年新增4个国家级示范市县。武汉市颁布了绿色建筑管理办法,确定首批绿色建筑示范项目30个,启动了王家墩中央商务区、武汉汉阳新区、花山生态新城等3个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建设。严格“禁实”,促进新型墙材发展,全省县以上城区已全部实现“禁实”目标,新型墙材产能达358亿标砖,新型墙材应用率达82%。散装水泥供应率达到46%,市州城区已实现预拌混凝土供应全覆盖。

(六)工程建设行业稳定发展

建筑业和勘察设计咨询业加快发展。全年建筑业总产值达到4200亿元以上,实现增加值950亿元,创利税260亿元左右,建筑业在全省经济社会中的地位日益突出。建筑企业积极开拓省外、境外市场,承建的工程项目遍及全球60多个国家和地区。全省勘察设计行业实现年营业收入445亿元,9家企业入选全国勘察设计企业百强,企业集群发展势头良好。武汉打造“工程设计之都”稳步推进,产业联盟和产业园区建设已经启动。

工程质量稳步提升。积极开展创优活动,共有140项工程获省建筑优质工程(楚天杯),2项工程获“鲁班奖”;62项工程获省优质建筑装饰工程,9项工程获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省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顺利实现。

建筑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积极争取省人大修订通过了《湖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加强省外进鄂企业备案管理,严格落实施工许可现场踏勘办法,强化建筑工程标后履约监管,建立企业资质资格动态核查机制,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着力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加大了对不良行为的记录、曝光和处罚力度,促使一批建筑企业形成了重质量、守诚信、讲文明的风气。

(七)住房城乡建设队伍素质不断提高

全系统高度重视自身建设,干部职工队伍素质明显提高。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和依法行政,认真组织领导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做好综治维稳、信访接待、对外宣传、档案管理和老干部服务工作,发挥产业工会组织作用,全行业保持了团结和谐的良好局面。厅机关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经验在省直机关交流,厅机关被省委评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取得实效,咸宁、潜江、神农架等地评议工作在当地获得综合评比第一名。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扎实开展文明创建。住房公积金和园林系统被列为全国建设系统文明创建行业,公积金行业文明创建经验在全省交流,9个单位获省“青年文明号”、6名同志获“青年岗位能手”称号,行业形象明显提升。

此外,我们还编制了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纲要,明确了今后五年跨越式发展的主要目标、任务和措施。

同志们,20xx年及过去的五年,我们比较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健康快速发展,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这些成绩来之不易,是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正确决策的结果,是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各有关部门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团结拼搏、扎实工作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一并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还面临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一是城镇化率增长不快,城镇发展质量不高,城镇布局不尽合理,城乡协调发展难度较大。二是实现“住有所居”目标仍然需要艰苦努力,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压力很大,遏制一些地方过高房价的任务艰巨。三是市政基础设施尚不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综合承载能力亟待提高。四是建筑市场管理需要进一步加强。五是各类城市亟待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对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必须正确面对,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关于“”时期的总体要求和发展思路

“”时期,是我省全面实施“两圈一带”战略,协调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促进湖北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时期。“”时期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总的指导思想和要求是: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牢固树立发展优先、民生优先、服务优先、效率优先的理念,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推进新型城镇化为抓手,着力抓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宜居城乡建设、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奋力实现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新跨越。

(一)城乡统筹,实现城镇化水平的新跨越

要围绕一半以上的人口在城镇居住的目标,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转变城镇发展方式,促进全省城镇化向注重提升内涵转变,向注重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转变,向注重城乡统筹发展转变。到20xx年,全省城镇化率达到52%以上,五年新增300万以上农村人口进入城镇。

(二)提质扩容,实现城乡建设协调发展的新跨越

深化城镇空间布局,努力构建大中小城市、小城镇、新农村建设协调发展的新型城镇化发展格局。坚持 “一主两副”、“大小多少”、“三个层次”的城镇化发展思路,把武汉城市圈和“宜荆荆”、“襄十随”城市群做大做强,把具有一定规模的中小城市(县城)、中心镇做多,逐步归并和减少村镇数量,缩小城乡人均住宅占地规模,提高城镇集约发展节约发展的水平。到20xx年,特大城市和大城市增至15个左右,中小城市增至50个左右,建成区人口3万人以上的建制镇增至100个左右。集中精力建设100个重点中心镇、100个特色镇,打造1000个宜居村庄。

(三)注重民生,实现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新跨越

牢固树立民生优先理念,切实做好住房保障,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公共租赁住房为重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棚户区改造多路保障的住房保障体系。基本解决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使住房保障覆盖面达到城镇人口的15%以上。完成全省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五年新建和筹集保障性住房及各类棚户区改造住房100万套(间),实施农村危房改造40万户。新增公积金归集900亿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500亿元。加强宏观调控,引导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保障商品房合理供给,促进商品住房与保障性住房协调发展。

(四)加大投入,实现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的新跨越

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走城市空间立体综合开发和统筹建设发展的新路子。着力强化道路交通体系、供水、污水处理、供气等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功能,增强综合承载能力。全省城市市政公用设施投资比“”净增1000亿元;城市人均道路面积达到15平方米,城市轨道交通开通里程较“”期末翻三番;完成100座水厂和20xx公里管网新改建任务,城镇供水普及率达到98%;新增燃气管道3000公里,燃气普及率达到90%,其中大中城市达到95%以上。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0%、城市(含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

(五)标本兼治,实现改善人居环境的新跨越

坚持以宜居城镇建设为目标,努力改善人居环境。积极推进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实现节能520万吨标煤目标。城镇新建建筑严格执行节能50%的标准,武汉城市圈各城市新建居住建筑积极实施节能65%的低能耗节能标准。加快发展绿色建筑,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发展绿色建筑1000万平方米,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2500万平方米。大力推广新型墙材,市县城区应用率达到90%。水泥散装率达到50%,扩大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应用,推进重点中心镇“禁实”。加强城市生态园林建设,积极创建生态园林城市,城镇绿化覆盖率达到35%,设市城市达到40%。强力治堵、治乱、治脏,提升城市形象。

(六)扶优壮强,实现支柱产业发展的新跨越

坚持壮大发展建筑业,实现由建筑大省向建筑强省的跨越。发挥建筑业在保发展、保增长中的重要作用,确保建筑业产值年均增长15%、增加值占全省gdp的比重保持在6%以上。支持发展一批龙头骨干企业,打造全国一流建筑业品牌。进一步巩固湖北勘察设计业在全国的领先地位,武汉市成为名副其实的“工程设计之都”,培育一批以绿色交通、低碳建筑、循环经济、水环境等为核心的工程设计产业集群,20xx年实现行业营业收入800亿元。

(七)创新体制,实现城乡建设管理的新跨越

全方位开展体制机制创新,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快速发展提供持久的动力。建立以《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为主要内容的规划管理法规体系,完善规划委员会、规划公示、规划管理责任追究等制度,使城乡规划的实施管理更加科学化、法治化、民主化,严格实施用地红线、水体蓝线、绿地绿线、历史文化保护紫线、市政公用设施黄线、公共服务设施橙线等“六线”管理制度。完善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融资体制。完善政府监管、社会监理、企业负责、群众监督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加快工程项目建设组织方式改革,逐步实行城乡一体的工程建设管理体制。创新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推进管理重心下移、“城管进社区”,积极探索市场化、社会化管理模式。创新管理手段,推进信息化、数字化、网格化管理。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切入点,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优化环境,提高管理效能。

(八)苦练内功,实现队伍素质能力的新跨越

以建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为目标,全面加强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建立一支专家学者型的业务管理队伍,武装一批专业技术骨干队伍,提高全行业整体业务能力和水平,形成敬业、创新、奉献的行业风气。坚持依法行政,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完善责任目标管理,建立激励约束机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各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制度和规定,加强队伍拒腐防变能力建设。让所有干部职工在思想和实际行动中筑牢防线,守住底线,经受住各种复杂环境的考验。

三、关于今年工作的主要任务和措施

20xx年是“”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建党九十周年,做好全年工作意义十分重大。我们要明确工作重点,细化责任分工,强化工作措施,扎扎实实抓好各项工作,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做出新的贡献,为实现“”规划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

推进新型城镇化,是今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项中心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围绕城镇化水平增长1%以上、转移农村人口60万人以上的目标,全力推进,务求实效。

加强规划编制。树立城乡统筹、区域协调理念,积极提升规划编制和实施质量,努力促进城镇发展方式的转变。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湖北省城镇化与城镇发展战略规划》编制,继续深化《武汉城市圈空间规划》,做好黄石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和襄阳市城市总体规划报国务院报批工作;加大对宜昌城市总体规划修改的指导力度;完成十堰、恩施、咸宁、松滋、枝江、赤壁、老河口等城市总体规划审查审批;进一步扩大城乡统筹规划试点范围,在较发达市(县)开展城乡总体规划工作,结合地方经济社会“”规划,编制城市近期建设规划,推进城市规划年度实施计划的制定,贯彻《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力争尽快实现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为城市规划实施管理提供科学依据。依法依规把好规划建设关、科学决策关、规划条件关、规划公众关、规划核实关,适时组织对城乡规划实施情况检查,促进城乡规划工作健康、持续发展。加快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有省级区域性试点示范任务的县市,要率先完成村镇体系规划、县域垃圾布点规划的编制。各县市区要合理确定村庄规划编制区域,筹集经费、组织力量,保质保量完成任务。镇级市试点、重点中心镇和武汉城市圈城际铁路设站城镇要科学确定发展定位,按小城市规模和标准,修改完善总体规划。特色镇要充分挖掘建筑风貌、历史人文、生态景观等要素资源,提高规划编制水平。

抓好试点示范。一是坚定不移的做大做强城市圈、城市群。支持武汉市建设省域和中国中部地区中心城市,增强武汉城市圈的竞争力、带动力、影响力。努力做大宜荆荆、襄十随城市群,发挥其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辐射作用。二是启动重点中心镇、特色镇创建工作。完善县域“一主一副一特”城镇发展推进体系,各县市在抓好主城区建设的同时,集中力量建设1-3个特色明显的重点中心镇或特色镇,使其成为吸纳转移农村人口的重要节点。各地要认真研究制定重点中心镇扩权强镇、按小城市规模和标准建设的具体办法和政策措施。在此基础上,选择镇区户籍人口在5万人以上、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在1亿元以上的重点中心镇,作为镇级市试点,赋予县级管理权限,扩大土地使用权、财政支配权、行政审批权和事务管理权,建立城镇管理综合执法队伍、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土地储备中心和招投标中心,完善城镇功能。加强武汉城市圈城际铁路设站小城镇建设,促进其依托交通优势加快发展。三是同步推进新农村建设,促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协调发展。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抓好城乡一体化试点、仙洪新农村试验区等方面的工作。扎实开展宜居村庄建设,把农房改造同环境整治、清洁能源利用等结合起来,使更多的村庄实现“设施齐全、居住舒适、村容整洁、生态良好、管理科学、群众满意”的目标。今年启动400个宜居村庄建设,年底验收命名200个左右。

搞好协调服务。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克服畏难情绪,主动履行省委省政府交给 我们的新型城镇化的组织协调职责,搭建良好的工作平台。及时掌握土地管理、户籍改革、社会保障、项目建设等方面的情况,认真做好情况汇总、统计分析和宣传工作,为当地党委政府当好参谋,为部门搞好服务。建立工作推进机制,明确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制定考核办法。统筹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建制镇恢复征收基础设施配套费、开征污水处理费、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三挂钩”、重点中心镇和特色镇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单列优先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向3万人以上规模城镇倾斜等相关政策。各地应依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和省委25号文件精神,学习借鉴恩施、黄冈、仙桃等地做法,明确县、乡镇的村镇规划建设管理职责,提高管理效能,防止执法管理缺位。各地要认真培育和发现新型城镇化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加强宣传、培训、交流,组织专班定期开展督查。

(二)强力推进住房保障工作

千方百计完成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按照国家更大规模的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总体要求,力争今年解决30万户以上城镇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完成农村危房改造6万户以上。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中,新开工廉租住房3.5万套,新建和筹集公共租赁住房房源9万套(间),新建经济适用房3.5万套、限价商品房1万套,各类棚户区改造完成13万户以上。要将公共租赁住房作为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主要形式,切实解决城镇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群体、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问题。坚持“政府组织、社会参与、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引导各类资金和企业参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探索市场化运作方式。以满足基本需求、紧凑实用为原则,重点建设30至40平方米的小户型公共租赁房。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积极申请金融机构发放公共租赁住房中长期贷款,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中长期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参照兄弟省市做法,将土地出让净收益按10%以上用于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计提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统筹用于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可以将廉租住房专项补助资金结余部分用于购买、新建、改建、租赁公共租赁住房。在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商品房建设中,按建设规模3-5%的比例配建保障性住房。各地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落实好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建设用地、税费优惠等政策措施,开辟绿色通道。强化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坚持分户验收,确保群众住上放心房。加强配售管理,促进公开公平公正。加强后续跟踪动态管理,建立正常的保障进入和退出机制。高度重视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研究解决好费用筹集、管理责任落实等具体问题。

切实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着力解决市场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实现供求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价格基本稳定,努力促进房地产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在重点城市出台实施住房限购措施,抑制投资、投机性住房需求。继续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特别是中心城区普通商品住房的建设规模。研究出台促进县城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更好地适应大多数群众自住性住房需求。制定《湖北省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完善商品住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组织开展房产中介市场执法检查,加大对房地产开发建设、销售、中介、物业等各个环节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主动做好拆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规范房地产秩序。抓紧制订和公布各地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积极推进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基本实现省级个人住房信息系统与市州个人住房信息系统数据联网,完善13个重点城市城区住房交易信息周报工作,加强房地产市场动态监测,引导市场合理预期。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积极推进物业管理社会化。总结武汉市推进老旧小区物业管理的经验,研究改进住房维修基金使用管理办法。

最大限度发挥公积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积极推进非公有制企业、新经济组织建立公积金制度,实现当年新增归集180 亿元。提高公积金使用效率,积极支持职工改善个人住房条件,全年发放干部职工住房贷款120亿元。认真做好武汉市利用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试点工作,争取扩大试点范围。完善公积金缴存、提取、使用、管理、监督制度,加强运行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切实防范和化解风险。

(三)统筹推进城乡建设管理

以“楚天杯”创建为总抓手,以宜居城乡建设为目标,抓建设强管理,促进各类城镇有明显变化。

进一步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抓住国家扩大内需、积极推进城镇化发展机遇,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全年完成城市基础设施投资600亿元以上,新改扩建城市排水管道500公里、供水管道300公里,燃气管道300公里、城市道路600公里。全省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1%,城市(含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2%,其中设市城市达到78%。新增城市绿地720公顷。一是以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的编制和实施为重点,完善城市路网结构,加强城市道路、交通和停车设施建设,提升综合承载能力。完成武汉、襄阳、宜昌三个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启动其他各大城市综合交通体系专题研究。加快城市主骨架路网建设,着力提高中心城区次干道和支线路网密度,加快连接线建设,优化路网结构,完善路网功能。积极推进武汉轨道交通建设,续建和新建线路里程100公里,完成投资120亿元。配套推进供排水、燃气管道建设和城市道路及景观照明节能改造,加快推进公共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加强城市排水设施清淤、完善改造,提升防洪排涝能力。二是以贯彻落实《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为抓手,大力推进园林绿化。启动实施园林城市建设五年行动计划,积极推进“公园绿地工程”、“老城区添荫工程”、“林荫道工程”、“林荫停车场工程”建设。加大各类公园建设力度,提高人均公园绿地水平。加强街头小游园、小绿地建设和老城区垂直绿化、屋顶绿化。加强城区道路绿化改造提升,大力推行林荫停车场建设。支持一批城市(县城)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和省级园林城市。加强风景名胜区管理,积极推进规范化、法治化、数字化建设,提升管理水平。三是以达标、安全运行为核心,加强城市公用设施建设和监管。深化污水处理工作,进一步加大配套管网建设,扩大覆盖面,提高污水收集率和进水浓度,实现城市建成区主管网、老城区支网全覆盖。加强污水处理厂监管,完善考核评价,确保规范达标运行。启动污泥处理处置工作,加强技术指导、设施建设,提高处置效果。着力推进26个在建生活垃圾处理项目、28个拟建项目早日建成投运,提高垃圾处理设施的无害化处理能力和运行管理水平。加强水质监测能力建设,保证供水安全,力争年内大部分水厂供水水质达到106项指标要求。提高燃气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消除安全隐患。建立和完善城市桥梁检测、养护长效管理机制和检测评估、信息管理等制度。完善桥梁管理数据库,适时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严防重大垮塌事故发生,确保城市道路桥梁等重大基础设施安全运行。四是以美化、净化、亮化为目标,深入开展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着力整治设施不配套、功能环境差的旧城区旧居民小区。抓好背街小巷、市场、破损道路、泥巴路、断头路整治,完善照明、排水等设施,方便群众生活。按照集约、规范、美观、入地的要求,集中抓好空中管线整治。

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一是着力提高城管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水平。按照机构设置科学化、人员编制标准化、执法保障规范化的要求,规范全省城管执法机构设置和系统化建设。深入开展文明执法教育,编制城管执法培训教程,加强队伍培训,提升执法队伍整体水平。开展城管执法效能检查活动,严肃执法纪律,严管执法队伍,努力树立城管执法的良好形象。二是着力在城市环卫和垃圾处理上见实效。加强垃圾清扫、收集、转运、处理能力建设,规范设施运行管理,总结推广武汉、黄石、潜江三市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方式改革试点经验。高度重视非无害化垃圾填埋场的生态恢复和垃圾焚烧处理厂的运行监管,指导武汉等大中城市逐步建立餐厨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体系,提高垃圾资源化利用率。编制完成《湖北省城市环境卫生“”规划》和《湖北省城市环境卫生工作费用定额标准》,进一步规范环卫工作。扎实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突出做好“拆违治乱、城区治脏、匾牌治杂、街景治丑、道路治堵”,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三是着力提高管理效能。针对城市管理中存在的条块分割、管理粗放、效率低下等问题,创新理念,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在认真执行“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原则基础上,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手段,率先在宜昌、襄阳、黄石和有条件的县市进行试点,建设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努力构建政府监督指挥、部门协调运作、市民广泛参与,有关方面各司其职、各尽其能、相互配合的“大城管”格局。广泛推广宜昌经验,督促各地成立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建立层级指导关系,健全基层管理体系,促使城市管理体制由小城管模式向大城管体制转变,城市管理格局由管理城区向指导县(市)区延伸,管理方式由分业管理向综合管理集中。继续推进城市网格化管理模式,研究制定网格化管理检查验收标准,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探索社区物业化管理模式,提高基层自我管理能力;坚持管养分离,变以钱养人为以钱养事,大力推进环卫作业、市政养护、户外广告市场化改革,提高城市管理效率。创新、规范城建档案管理。按照行业标准要求,积极推行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加强建设工程地下管线档案管理,规范城建档案基础业务。

进一步夯实村镇建设基础。以全面提升公共服务和居住功能为目标,积极推进村镇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改善。加强道路、供水、排水、燃气等基础设施建设,适应农村人口转移和产业集聚的基本承载需要。以污水处理、区域性垃圾处理和园林绿化设施建设为重点,强化小城镇宜居功能。在3万人以上的集镇启动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力争5万人以上的镇在年内建成运行,重点中心镇污水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绿化覆盖率三个指标比上年增长5%以上。指导小城镇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建立城镇建设投融资平台,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和支持房地产企业参与小城镇综合开发,提升小城镇居住服务功能。充分整合利用土地整理、建材下乡、农村环境整治和连片整治、农村危房改造等政策,以中心村、农村新社区为抓手,引导农民集中建房,配套建设道路、沼气、供电、供水、广电通讯设施,促进土地节约和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实现集中供水、生活垃圾定期清运、污水集中收集处理、家禽家畜圈养、雨水明渠排放、污水暗沟排放;建设文体活动设施和绿化小游园,保护山体、清洁水系、美化环境。完成1400个村庄环境整治和重点地区的特色民居改造。

进一步创新“楚天杯”考评机制。今年是我省第五届城镇规划建设管理 “楚天杯”创建工作考评表彰年,也是综合检验近三年创建工作成效至关重要的一年。各地要对照《考核办法》和《考核标准》的要求,对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对照标准找差距。坚持缺什么补什么,有针对性的抓好查漏补缺和整改完善,确保各项指标任务落到实处。重点突出民生事项的落实,突出管理工作的加强,突出城镇面貌的改善,以“楚天杯”创建促进城镇建设管理上水平上台阶。在此基础上认真组织开展好第五届“楚天杯”申报、考评、表彰工作,力争使本届楚天杯创建的质量有一个大的提高。

(四)积极推进行业发展方式转变

扎实推进建筑节能和科技创新。继续巩固市州城区建筑节能成果,重点提高县(市)城区新建建筑节能标准的执行率。强化新建建筑的规划、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房屋销售的全过程闭合式监管,消除节能监管漏洞,严格节能设计变更管理和节能材料进场复检、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管理,确保节能工程质量。积极促进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加快国家示范市县和示范项目建设,提高应用技术水平,全年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达到500万平方米以上。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开展绿色建筑星级标识,全年发展绿色建筑150万平方米。优化新型墙材产品结构,提高应用率,县以上城区新型墙材应用率达85%以上。全年散装水泥供应量达4300万吨,商品混凝土3000万方,新增节能能力100万吨标煤。研究制定建筑节能关键成套技术体系和节能材料、产品应用导则,基本形成具有湖北特色,满足节能发展要求的蒸压加气块为主的墙体自保温体系、建筑节能关键技术和配套产品、太阳能热水应用和地源热泵建筑应用实施指南、绿色建筑主导技术和材料等技术支撑体系,实现可实施可复制,提高建筑节能技术水平。

科学引导支柱产业做大做强。进一步发挥建筑业在全省保发展、保增长中的重要作用,全年完成建筑业总产值4800亿元以上。坚持扶优扶强,做好全省133家骨干建筑企业的跟踪服务,继续开展建筑企业综合实力20强、装饰装修10强评选活动。鼓励本地企业“走出去”,开拓省外、海外市场。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开展省级工法评审和国家级工法推荐工作,支持建筑业企业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修订,提高我省建筑企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支持勘察设计行业加速发展,进一步巩固在全国的优势地位,全年实现行业营业收入500亿元以上。继续支持武汉市完善打造“工程设计之都”的各项措施,建立工程设计产业园和产业联盟,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产业集群,提升在国内外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严格建筑市场监管。认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严格基本建设程序,落实施工许可现场踏勘办法。推进政府投资工程代建制,研究实行政府投资工程投标单位名录制度。认真履行行业部门在招投标工作中的监督管理职责,加大建筑市场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围标串标和违法转包分包行为。完善市场准入清出制度。推进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系统、诚信信息平台和网络建设工作,完善建筑市场信息公开制度。建立行业统计分析制度,进一步规范建筑劳务市场管理,着力提高农民工技能水平。

高度重视质量安全管理。深入开展“住宅工程质量通病再治理”活动,全面推行住宅质量分户验收。狠抓工程质量精品创建,坚持实行优质优价。规范工程质量检测行为,建立秩序良好、遵纪守法的检测市场。继续实施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提高安全监管工作效能。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和监督执法力度,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常态化。确保全年减少和控制一般安全事故,遏制较大安全事故,杜绝重大安全事故。深入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促进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水平上升。建立安全生产预防体系,提高突发事故的应急抢险救援能力。

(五)全方位推进自身建设

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深化创先争优活动,把“敬业、创新、奉献”作为全行业行风建设的统一标准和要求,贯穿到队伍建设的各个方面。通过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凝聚人心、鼓舞士气,使系统干部职工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进一步增强党性观念,强化宗旨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进一步强化争先进位意识,要善于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坚持过得硬、有特色,努力创造一批工作品牌,总结评选一批先进单位和模范人物。

以完善政策法规为重点,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要积极加强行业政策法规研究制定,为依法行政提供制度保障。提请省人大出台《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力争出台《湖北省风景名胜区条例》,做好城市管理监察、散装水泥应用管理、房地产市场监管、拆迁补偿安置等方面立法的准备工作。认真做好“六五”普法,推进依法治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厅机关行政审批“三集中”改革试点工作。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稽查执法力度,完善案件稽查、专项检查(巡查)、投诉举报受理、集体研判等工作制度,理顺稽查执法与行政监管工作的关系。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健全完善协同配合工作制度,促进稽查执法与行政监管工作有效衔接。

以教育培训为突破口,加强业务能力建设。针对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围绕推进新型城镇化,有针对性的对县市以上系统领导干部进行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的教育培训,提高驾驭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加强业务技术人员培训,提高系统整体业务能力和水平。

以系统文明创建为载体,加强行业形象建设。积极开展文明单位、文明机关、文明窗口、青年文明号、工人先锋号等系列文明创建,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充分发挥离退休老同志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以队伍安全为核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经常性教育管理,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加大廉政准则落实力度,围绕8个禁止和52个不准,规范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行为。深入开展建设工程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坚决纠正处理违纪违规行为。结合行业特点,查找风险点,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建立完整系统的预警防控体系,确保资金项目安全运行,使广大干部真正能够做到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不出事。

同志们,今年的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任务繁重,使命光荣。我们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更加振奋的精神,更加开阔的视野,更加务实的作风,做好各项工作,为推进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以优异的成绩向建党九十周年献礼!

有关乡镇防汛心得体会实用四

20xx年汛期,我市天气异常,梅雨不典型,梅雨量少,部分山区出现轻微旱情;台风仅受8号台风()影响,灾害损失不明显;局部短历时强降雨天气多,局部损失较大。面对洪涝台旱灾害,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省、绍兴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导下,坚持以人为本,周密部署,科学防御,把灾害损失减少到了最低程度,实现了“不死人,少伤人”的安全度汛目标。

一、今年汛期的基本特点

汛期4~9月诸暨站降雨量为893.9毫米,比常年的952.3毫米偏少68.4毫米,除5月份降水明显偏少(降雨量为95.5毫米,比常年同期偏少43.3%)、8月份降水明显偏多(降雨量321.9毫米,比常年同期偏多140.8%)外,其余月份降水量基本接近常年。入汛时(4月15日)6座大中型水库总蓄水9000万立方米,为梅汛控制蓄水量12876万立方米的69.9%。

(一)梅雨

今年我市6月20日入梅,7月8日出梅,梅期18天,诸暨站梅雨量121.7毫米。梅雨特点为入梅迟、梅期短、梅雨量少、梅雨不典型。

(二)持续阴雨

2月14日至3月5日期间,全市遭遇持续性阴雨天气,诸暨站雨量达204毫米,雨量大、雨日长列历史同期第1位;7月24日至8月16日又连遭持续阴雨和台风暴雨袭击。

(三)旱情

出梅后,受太平洋副热带高压控制,进入高温干旱期。出梅时6座大中型水库总蓄水8460万立方米,占梅汛控制蓄水量的65.7%。虽然梅雨不明显,但由于雷阵雨天气较多,七、八两月累计降水达408.4毫米,有效地缓解了旱情,仅局部山区出现轻微旱情。

(四)灾害性天气灾害

近年来,受全球气候变暖的影响,我市突发性灾害天气明显增多。今年汛期,省、绍兴市、诸暨市气象部门多次发出黄色、橙色暴雨预警。8月13日20时-14日0时,我市普降大暴雨,有13个雨量站4小时雨量超过100毫米,暴雨中心在东白湖镇、陈宅镇,最大站石壁水库雨量达152毫米,外将站146毫米,叶家坑146毫米,这次暴雨造成全市22个镇乡15.2万人受灾,倒塌房屋221间,转移各类人员1220人,农作物受灾面积2.34万亩,25家企业停产。这次暴雨,诸暨市实时水雨情预警系统发挥了重要作用,由于预警及时,人员提前转移,洪灾中仅3人受伤。“8.13”特大暴雨造成全市直接经济损失7546万元。

(五)台风

今年仅8号台风影响我市。

8月4日2时,今年第8号台风()在西太平洋上生成,生成后向西北偏西方向行进,5日2时加强为强热带风暴,14时加强为台风,7日23时45分在中国台湾花莲市附近登陆,然后继续向西北偏北方向行进,进入中国台湾海峡,9日16时20分在福建霞浦登陆,登陆时中心气压970百帕,近中心最大风力12级(33米/秒),七级风圈半径350公里,十级风圈半径80公里。登陆后台风中心继续向西北偏北方向移动,9日18时减弱为强热带风暴,10日2时减弱为热带风暴,11日凌晨1时50分离开我省。本次台风由于同时受7号、9号台风影响,天气形势复杂,路径诡异,移动速度慢,影响时间长,雨量大。

受台风影响,我市6日起普降雷阵雨,8日至10日有一次明显的降雨过程。6日到10日全市平均过程雨量120.5毫米,其中大陈江流域83.2毫米,五泄江149.5毫米,枫桥江135.7毫米,凰桐江154.4毫米,开化江92.9毫米,暴雨中心大溪站222毫米,超过200毫米的有大溪、大岭山、坑口等3个站,超过150毫米的有11个站点。

8号台风带来的暴雨,使水库水位迅速上涨,至11日8时六座大中型水库总蓄水量10361万方,占控制水量的89.8%,小(一)型水库占80.5%;陈蔡水库超汛限水位,五泄水库和幸福、白毛坞、上游、溪口水库等小(一)型水库泄洪,五泄水库最大溢洪水深77cm,下泄流量47.3m3/s;安华水库从6日起开始泄洪,至10日23时最大下泄流量200m3/s。江河水位平稳,诸暨站最高水位8.89米,湄池站受上游来水和下游钱塘江天文大潮影响,10日20时最高水位7.50米,接近警戒水位(7.74米)。

在这次台风过程中,由于领导重视,部署周密,通过全市上下齐心协力,没有发生明显的洪涝灾害损失,据统计全市农作物灾面积1万余亩,倒塌房屋38间,发生山体滑坡20余处,转移群众3459人,全市直接经济损失930万元。

二、防汛防台抗旱工作情况

今年,市防指在省、绍兴市防指和诸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扎实有效地开展了各项防汛防台工作。

(一)常备不懈,各项工作准备充分

一是认真分析防汛防旱形势,研究防御对策。为争取防汛工作的主动权,克服麻痹侥幸思想,市防汛办从今年年初开始,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今年的防汛形势进行分析,以新中国成立以来发生过的最大暴雨洪水为防御标准,按照现有水利工程的防洪能力,分析可能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明确防御重点、难点和弱点,科学研究对策,合理制订措施。

二是及早部署和组织汛前检查,加强督查工作力度。市防指在春节过后上班第一天即发出了《关于切实做好20xx年防汛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镇乡、街道,各有关部门,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突出重点,及早组织力量,全面细致地开展汛前检查。为切实做好今年的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市防指在3月中旬组织技术人员分十组对全市27个镇乡、街道进行了汛前安全复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督办。入汛前,在诸暨日报上公布了《诸暨市20xx年度小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责任人名单》、《诸暨市浦阳江干流堤防安全管理责任人名单》、《诸暨市小流域山洪灾害防御责任人名单》,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增强干部的责任意识。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各类防洪预案,落实了防汛抢险队伍和抢险物资。

三是高度重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提高工程防御水旱灾害能力。“千库保安”工程稳步推进、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有序进行,进一步提高全市防洪抗灾能力。

四是进一步完善防汛防旱非工程性措施建设,完善防汛预案,落实抢险队伍和物资。各地全面落实了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类防汛责任制,明确了各乡镇、街道和工程管理单位的防汛职责,层层分解落实防汛责任。据统计,今年全市已储备防汛草包(麻袋、编织袋)64.6万条、救生衣800件、橡皮船(冲锋舟、防洪艇)4艘、土工布(彩条布)6600平米、打桩工具233套、应急灯195只、汽柴油4722公斤。在今年6月份,诸暨市防汛网开通,该系统包括实时水雨情查询和预警、实时卫星云图、实时台风消息、文件通知等板块。公众可以实时查询全市所有水文站点的水雨情信息和最新防汛动态。水雨情预警系统可以自动向出现短时暴雨地区有关人员发出预警信息,能有效保证预警信息的及时发布,该预警系统在今年的“8.13”特大暴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防汛工作,组织指挥有力

对防汛抗台工作,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组织指挥有力。谭志桂书记、王继岗市长、赵源恩副市长等市领导亲自带队,检查水库、堤防等防洪工程,对做好今年的防汛工作提出明确要求。面对来势凶猛的8号台风,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对防台抗灾工作及时作出部署,提出了“不死人,少伤人,把台风损失降到最低”的工作目标。8月5日下午在省防指召开全省防御8号台风(莫拉克)电视电话会议后,市防指常务副指挥、副市长赵源恩对我市的防御8号台风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7日下午,在省防指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后,市委书记谭志桂、市长王继岗要求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全省会议精神,高度重视,全力防范,做到安全第一,科学防范;明确责任,落实防范,按照预案要求做好各项防范工作;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播放台风实时消息;各领导要坚守岗位,做好充分准备,落实各项措施,力争把台风带来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会议结束后,市委副书记、市长王继岗,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应明焕立即带领相关部门负责人到旧城改造北门商住区块检查建筑工地以及农民住宅、山塘水库等防台工作。期间市委谭志桂书记、王继岗市长、郭浩良副书记、政协孟法明主席、宣传部长姚汉松等领导多次到市防汛办了解台风情况,指导防台工作,市防指常务副指挥、副市长赵源恩始终坐镇市防指,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部署,具体指挥全市防台抗台工作。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各级党委政府把防台抗灾作为压倒一切的中心工作来抓,各镇乡、街道党政一把手都到岗到位,靠前指挥。

8月13日20时,我市突降大暴雨,诸暨市实时水雨情发布与预警系统第一时间自动向各有关预警人员发出短信预警;市防指办工作人员在监测到雨量情况后,立即给雨量最大的东白湖镇、陈宅镇等镇乡主要领导发出短信,告知雨情信息,同时电话联系东白湖镇、陈宅镇镇长,要求做好抗洪相应工作。东白湖镇、陈宅镇有关预警人员在收到预警信息后,立即组织危险地区人员进行转移。

灾情发生后,市防指立即启动ⅰ级应急预案,谭志桂书记彻夜坐镇市防指,部署全市抢险抗灾工作,王继岗市长、郭浩良副书记、政法委阮建明书记、赵源恩副市长,人武部凌立明部长带领人武部、公安局、水利、交通、供电、电信、卫生等部门组成的应急抢险队伍,第一时间奔赴受灾最严重的东白湖镇、陈宅镇组织抢险。由于预警及时,指挥得力、抢险有力,在这次特大暴雨中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三)突出防台重点,落实各项防御措施

根据8号台风的特点,我市及时明确了防御台风工作的重点,落实各项防御措施。一是切实做好以水库为重点的水工程安全防范工作,强调落实水库巡查责任人,必须坚持24小时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下游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是重点抓好小流域山洪暴发、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防范工作。根据雨量观测情况,及时分析预报可能发生山洪暴发的地点,加强对已有地质监测点的监测,及时组织群众安全转移。三是切实加强城市防台工作。要求及时转移工棚、简易房、危房内的人员,及时做好城市防涝措施。四是备足抢险救灾物资,一旦发生险情,及时组织抢险,确保工程安全。

(四)坚持以人为本,做好人员安全转移工作。

为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指示要把做好人员安全转移工作作为防台工作的重中之重,各镇乡、街道和市级各部门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实行网格化管理,逐乡逐村逐户逐一工地动员群众转移,做到了“不漏一处,不存死角”。在“8.13”特大暴雨中,东白湖镇敬老院由于山洪爆发,溪水猛涨,洪水迅速漫进敬老院内,地面积水达六七十厘米,公安民警、消防官兵、东白湖镇村干部冒险进入敬老院将32位老人全部救出,安置到安全场所,确保了人员的安全。

三、问题与建议

(一)提高水患意识,树立防大汛、抗大灾思想,争取防汛工作的主动权

近几年来,气候异常,集中性暴雨多发,台风明显增多、活跃,发生大洪水的可能性在增加。多年的水利建设,防洪能力有了一定程度提高,但遇流域性暴雨洪水,仍存在造成较大灾害的风险。为此,各级各部门必须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灾思想,分析现有水利工程的防洪能力,分析可能出现的问题和困难,明确防御重点、难点和弱点,研究对策,提出措施,加强防汛工程和非工程体系建设,提高防洪决策水平,科学调度,减少洪灾造成的损失。

(二)切实加强小流域山洪地质灾害防御能力

我市地处浙东丘陵山地,受台风暴雨影响,极易引发山洪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在今年8号台风、“8.13”暴雨中,受集中暴雨影响,我市多处地方发生了山体滑坡,虽没有人员死亡,但已造成较大财产损失。为此必须加强监测体系和预警体系建设,预警信息要真正进村到户,明确预警信号、预警责任人,人员转移负责人,明确转移路线和安置地点,按预案及时转移危险地段的群众,把各项防范措施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开展地质灾害隐患全面排查,对山区切坡建房和切坡建路,必须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制度,切实有效地减轻地质灾害的危险和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加强工程督查,确保安全度汛

现有水库、堤防、水闸等防洪工程是防汛工作的物质基础,运行安全至关重要。我市山塘水库众多,虽然这些年来随着千库保安工程的实施,一大批水库进行了除险加固,但仍有大量山塘水库存在防汛隐患,除险加固任务仍十分繁重。全市尚未形成完整的、高标准防洪抗灾工程体系,城市防洪排涝设施还未配套完善,新建防洪工程大多没有经受大洪水考验。现有水利设施老化失修现象仍存在,不少机电设备限于财力得不到及时更新维修。必须加强对险工险段、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加大巡查力度,落实防汛责任,消除不安全隐患,确保安全度汛。

(四)完善防台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制定预案十分重要,但完善预案,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更重要。预案必须明确职责,责任到人,才能高效、有序地开展防汛防台抢险工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人员转移范围、责任人落实、转移路线和安置地点等预案防范措施必须落到实处。加强预案的宣传和演练,进一步提高群众的防汛防台意识,增强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五)提高预测预报水平,实现科学合理调度

充分发挥水情信息采集系统的重要作用,提高水文预测预报水平,提高防洪决策水平,实现科学合理调度。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水库功能不断延伸,防洪、发电、用水矛盾日益突出,但水库防洪安全是第一位的,必须严格执行经批准的水库控制运用,合理调度,确保安全。

(六)全面推进基层防汛体系建设

基层是防汛防台抗旱的第一现场,是整个防汛防台抗旱体系的基础,基层防汛体系建设的好坏直接关系到防汛防台抗旱的成效,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目前,我市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建设总体进展滞后,村级防汛防台体系建设还比较薄弱;制度和预案落实还不到位;村级监测预警设施还比较简陋;避灾安置点建设还严重滞后;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建设的投入和防汛工作经费还严重不足等等。我们要把基层防汛体系建设作为提高基层防汛能力的一个重要契机和载体,按照省、绍兴市防指总体部署要求,在认识上迅速到位,将基层防汛体系建设作为当前防汛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确保到明年主汛期前基本完成全市基层防汛体系建设。

有关乡镇防汛心得体会实用五

1.1编制目的

做好水旱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使水旱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水旱灾害包括:江河洪水、渍涝灾害、山洪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台风暴潮灾害、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由洪水、风暴潮、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供水水质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

1.4工作原则

1.4.1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防汛抗旱并举,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不断提高防汛抗旱的现代化水平。

1.4.2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1.4.3防汛抗旱以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粮食生产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

1.4.4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1.4.5坚持依法防汛抗旱,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主要承担防汛抗洪的急难险重等攻坚任务。

1.4.6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满足城乡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

1.4.7坚持防汛抗旱统筹,在防洪保安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以法规约束人的行为,防止人对水的侵害,既利用水资源又保护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国务院设立国家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流域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有关单位可根据需要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本单位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以下简称国家防总)负责领导、组织全国的防汛抗旱工作,其办事机构国家防总办公室设在水利部。国家防总主要职责是拟订国家防汛抗旱的政策、法规和制度等,组织制订大江大河防御洪水方案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划的调水方案,及时掌握全国汛情、旱情、灾情并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旱减灾措施,统一调控和调度全国水利、水电设施的水量,做好洪水管理工作,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长江、黄河、松花江、淮河等流域设立流域防汛总指挥部,负责指挥所管辖范围内的防汛抗旱工作。流域防汛总指挥部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该江河流域管理机构的负责人等组成,其办事机构设在流域管理机构。

有防汛抗旱任务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在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地区的防汛抗旱工作。防汛抗旱指挥部由本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当地驻军、人民武装部负责人等组成,其办事机构设在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水利部门所属的各流域管理机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施工单位以及水文部门等,汛期成立相应的专业防汛抗灾组织,负责本流域、本单位的防汛抗灾工作;有防洪任务的重大水利水电工程、有防洪任务的大中型企业根据需要成立防汛指挥部。针对重大突发事件,可以组建临时指挥机构,具体负责应急处理工作。

3.1预防预警信息

3.1.1气象水文海洋信息

各级气象、水文、海洋部门应加强对当地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并将结果及时报送有关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当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水旱灾害和风暴潮灾害时,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提早预警,通知有关区域做好相关准备。当江河发生洪水时,水文部门应加密测验时段,及时上报测验结果,雨情、水情应在2小时内报到国家防总,重要站点的水情应在30分钟内报到国家防总,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适时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3.1.2工程信息

当江河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时,各级堤防管理单位应加强工程监测,并将堤防、涵闸、泵站等工程设施的运行情况报上级工程管理部门和同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大江大河干流重要堤防、涵闸等发生重大险情应在险情发生后4小时内报到国家防总。

当堤防和涵闸、泵站等穿堤建筑物出现险情或遭遇超标准洪水袭击,以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决口时,工程管理单位应迅速组织抢险,并在第一时间向可能淹没的有关区域预警,同时向上级堤防管理部门和同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准确报告。

当水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时,水库管理单位应按照有管辖权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调度,其工程运行状况应向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当水库出现险情时,水库管理单位应立即在第一时间向下游预警,并迅速处置险情,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大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应在险情发生后4小时内上报到国家防总。当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溃坝时,应提早向水库溃坝洪水风险图确定的淹没范围发出预警,为群众安全转移争取时间。

3.1.3洪涝灾情信息

(1)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2)洪涝灾情发生后,有关部门及时向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洪涝受灾情况,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同级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立即上报,重大灾情在灾害发生后4小时内将初步情况报到国家防总,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核实后及时上报,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依据。

(3)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规定上报洪涝灾情。

3.1.4旱情信息

(1)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2)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掌握水雨情变化、当地蓄水情况、农田土壤墒情和城乡供水情况,加强旱情监测,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规定上报受旱情况。遇旱情急剧发展时应及时加报。

3.2预防预警行动

3.2.1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水旱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抗旱责任人、防汛抗旱队伍和山洪易发重点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和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

(3)工程准备。按时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和水源工程建设任务,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水库、涵闸、泵站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在有堤防防护的大中城市及时封闭穿越堤防的输排水管道、交通路口和排水沟;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险工程,要落实安全度汛方案。

(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各类江河湖库和城市防洪预案、台风暴潮防御预案、洪水预报方案、防洪工程调度规程、堤防决口和水库垮坝应急方案、蓄滞洪区安全转移预案、山区防御山洪灾害预案和抗旱预案、城市抗旱预案。研究制订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方案,主动应对大洪水。针对江河堤防险工险段,还要制订工程抢险方案。

(5)物料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需的防汛物料,合理配置。在防汛重点部位应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以应急需。

(6)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确保防汛通信专网、蓄滞洪区的预警反馈系统完好和畅通。健全水文、气象测报站网,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

(7)防汛抗旱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时整改。

(8)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加强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对在江河、湖泊、水库、滩涂、人工水道、蓄滞洪区内建设的非防洪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对未经审批并严重影响防洪的项目,依法强行拆除。

3.2.2江河洪水预警

(1)当江河即将出现洪水时,各级水文部门应做好洪水预报工作,及时向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水位、流量的实测情况和洪水走势,为预警提供依据。

(2)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确定洪水预警区域、级别和洪水信息发布范围,按照权限向社会发布。

(3)水文部门应跟踪分析江河洪水的发展趋势,及时滚动预报最新水情,为抗灾救灾提供基本依据。

3.2.3渍涝灾害预警

当气象预报将出现较大降雨时,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确定渍涝灾害预警区域、级别,按照权限向社会发布,并做好排涝的有关准备工作。必要时,通知低洼地区居民及企事业单位及时转移财产。

3.2.4山洪灾害预警

(1)凡可能遭受山洪灾害威胁的地方,应根据山洪灾害的成因和特点,主动采取预防和避险措施。水文、气象、国土资源等部门应密切联系,相互配合,实现信息共享,提高预报水平,及时发布预报警报。

(2)凡有山洪灾害的地方,应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组织国土资源、水利、气象等部门编制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绘制区域内山洪灾害风险图,划分并确定区域内易发生山洪灾害的地点及范围,制订安全转移方案,明确组织机构的设置及职责。

(3)山洪灾害易发区应建立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落实观测措施,汛期坚持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降雨期间,加密观测、加强巡逻。每个乡镇、村、组和相关单位都要落实信号发送员,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实现快速转移,并报本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以便及时组织抗灾救灾。

3.2.5台风暴潮灾害预警

(1)根据中央气象台发布的台风(含热带风暴、热带低压等)信息,省级及其以下有关气象管理部门应密切监视,做好未来趋势预报,并及时将台风中心位置、强度、移动方向和速度等信息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2)可能遭遇台风袭击的地方,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加强值班,跟踪台风动向,并将有关信息及时向社会发布。

(3)水利部门应根据台风影响的范围,及时通知有关水库、主要湖泊和河道堤防管理单位,做好防范工作。各工程管理单位应组织人员分析水情和台风带来的影响,加强工程检查,必要时实施预泄预排措施。

(4)预报将受台风影响的沿海地区,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做好防台风工作。

(5)加强对城镇危房、在建工地、仓库、交通道路、电信电缆、电力电线、户外广告牌等公用设施的检查和采取加固措施,组织船只回港避风和沿海养殖人员撤离工作。

3.2.6蓄滞洪区预警

(1)蓄滞洪区管理单位应拟订群众安全转移方案。

(2)蓄滞洪区工程管理单位应加强工程运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3)运用蓄滞洪区,当地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把人民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迅速启动预警系统,按照群众安全转移方案实施转移。

3.2.7干旱灾害预警

(1)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特点,因地制宜采取预警防范措施。

(2)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建立健全旱情监测网络和干旱灾害统计队伍,随时掌握实时旱情灾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根据不同干旱等级,提出相应对策,为抗旱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当加强抗旱服务网络建设,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以防范干旱灾害的发生和蔓延。

3.2.8供水危机预警

当因供水水源短缺或被破坏、供水线路中断、供水水质被侵害等原因而出现供水危机,由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向社会公布预警,居民、企事业单位做好储备应急用水的准备,有关部门做好应急供水的准备。

3.3预警支持系统

3.3.1洪水、干旱风险图

(1)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研究绘制本地区的城市洪水风险图、蓄滞洪区洪水风险图、流域洪水风险图、山洪灾害风险图、水库洪水风险图和干旱风险图。

(2)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以各类洪水、干旱风险图作为抗洪抢险救灾、群众安全转移安置和抗旱救灾决策的技术依据。

3.3.2防御洪水方案

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需要,编制和修订防御江河洪水方案,主动应对江河洪水。

3.3.3抗旱预案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编制抗旱预案,以主动应对不同等级的干旱灾害。

4.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4.1.1按洪涝、旱灾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

4.1.2进入汛期、旱期,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旱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程序。

4.1.3国务院和国家防总或流域防汛指挥机构负责关系重大的水利、防洪工程调度;其他水利、防洪工程的调度由所属地方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必要时,视情况由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直接调度。防总各成员单位应按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4.1.4洪涝、干旱等灾害发生后,由地方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排涝、抗旱减灾和抗灾救灾等方面的工作。

4.1.5洪涝、干旱等灾害发生后,由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情况。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可越级上报,并同时报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任何个人发现堤防、水库发生险情时,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4.1.6对跨区域发生的水旱灾害,或者突发事件将影响到邻近行政区域的,在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同时,应及时向受影响地区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通报情况。

4.1.7因水旱灾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水陆交通事故等次生灾害,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组织有关部门全力抢救和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切断灾害扩大的传播链,防止次生或衍生灾害的蔓延,并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

4.2ⅰ级应急响应

4.2.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ⅰ级响应

(1)某个流域发生特大洪水;

(2)多个流域同时发生大洪水;

(3)大江大河干流重要河段堤防发生决口;

(4)重点大型水库发生垮坝;

(5)多个省(区、市)发生特大干旱;

(6)多座大型以上城市发生极度干旱。

4.2.2ⅰ级响应行动

(1)国家防总总指挥主持会商,防总成员参加。视情启动国务院批准的防御特大洪水方案,作出防汛抗旱应急工作部署,加强工作指导,并将情况上报党中央、国务院。国家防总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做好重点工程调度,并在24小时内派专家组赴一线加强技术指导。国家防总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每天在中央电视台发布《汛(旱)情通报》,报道汛(旱)情及抗洪抢险、抗旱措施。财政部门为灾区及时提供资金帮助。国家防总办公室为灾区紧急调拨防汛抗旱物资;铁路、交通、民航部门为防汛抗旱物资运输提供运输保障。民政部门及时救助受灾群众。卫生部门根据需要,及时派出医疗卫生专业防治队伍赴灾区协助开展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国家防总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2)相关流域防汛指挥机构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为国家防总提供调度参谋意见。派出工作组、专家组,支援地方抗洪抢险、抗旱。

(3)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流域防汛指挥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启动ⅰ级响应,可依法宣布本地区进入紧急防汛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的相关规定,行使权力。同时,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动员部署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组织强化巡堤查险和堤防防守,及时控制险情,或组织强化抗旱工作。受灾地区的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防汛抗旱工作,或驻点具体帮助重灾区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将工作情况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国家防总。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成员单位全力配合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灾救灾工作。

4.3ⅱ级应急响应

4.3.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ⅱ级响应

(1)一个流域发生大洪水;

(2)大江大河干流一般河段及主要支流堤防发生决口;

(3)数省(区、市)多个市(地)发生严重洪涝灾害;

(4)一般大中型水库发生垮坝;

(5)数省(区、市)多个市(地)发生严重干旱或一省(区、市)发生特大干旱;

(6)多个大城市发生严重干旱,或大中城市发生极度干旱。

4.3.2ii级响应行动

(1)国家防总副总指挥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加强防汛抗旱工作指导,在2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国务院并通报国家防总成员单位。国家防总加强值班,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做好重点工程的调度,并在24小时内派出由防总成员单位组成的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指导防汛抗旱。国家防总办公室不定期在中央电视台发布汛(旱)情通报。民政部门及时救助灾民。卫生部门派出医疗队赴一线帮助医疗救护。国家防总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2)相关流域防汛指挥机构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发展变化,做好洪水预测预报,派出工作组、专家组,支援地方抗洪抢险、抗旱;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为国家防总提供调度参谋意见。

(3)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可根据情况,依法宣布本地区进入紧急防汛期,行使相关权力。同时,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具体安排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据预案组织加强防守巡查,及时控制险情,或组织加强抗旱工作。受灾地区的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防汛抗旱工作。相关省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将工作情况上报当地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和国家防总。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成员单位全力配合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灾救灾工作。

4.4ⅲ级应急响应

4.4.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ⅲ级响应

(1)数省(区、市)同时发生洪涝灾害;

(2)一省(区、市)发生较大洪水;

(3)大江大河干流堤防出现重大险情;

(4)大中型水库出现严重险情或小型水库发生垮坝;

(5)数省(区、市)同时发生中度以上的干旱灾害;

(6)多座大型以上城市同时发生中度干旱;

(7)一座大型城市发生严重干旱。

4.4.2ⅲ级响应行动

(1)国家防总秘书长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发展变化,加强防汛抗旱工作的指导,在2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国务院并通报国家防总成员单位。国家防总办公室在24小时内派出工作组、专家组,指导地方防汛抗旱。

(2)相关流域防汛指挥机构加强汛(旱)情监视,加强洪水预测预报,做好相关工程调度,派出工作组、专家组到一线协助防汛抗旱。

(3)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具体安排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据预案组织防汛抢险或组织抗旱,派出工作组、专家组到一线具体帮助防汛抗旱工作,并将防汛抗旱的工作情况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和国家防总。省级防汛指挥机构在省级电视台发布汛(旱)情通报;民政部门及时救助灾民。卫生部门组织医疗队赴一线开展卫生防疫工作。其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4.5ⅳ级应急响应

4.5.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ⅳ级响应

(1)数省(区、市)同时发生一般洪水;

(2)数省(区、市)同时发生轻度干旱;

(3)大江大河干流堤防出现险情;

(4)大中型水库出现险情;

(5)多座大型以上城市同时因旱影响正常供水。

4.5.2ⅳ级响应行动

(1)国家防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对汛(旱)情的监视和对防汛抗旱工作的指导,并将情况上报国务院并通报国家防总成员单位。

(2)相关流域防汛指挥机构加强汛情、旱情监视,做好洪水预测预报,并将情况及时报国家防总办公室。

(3)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具体安排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按照预案采取相应防守措施或组织抗旱;派出专家组赴一线指导防汛抗旱工作;并将防汛抗旱的工作情况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国家防总办公室。

4.6信息报送和处理

4.6.1汛情、旱情、工情、险情、灾情等防汛抗旱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同级共享。

4.6.2防汛抗旱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翔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4.6.3属一般性汛情、旱情、工情、险情、灾情,按分管权限,分别报送本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值班室负责处理。凡因险情、灾情较重,按分管权限一时难以处理,需上级帮助、指导处理的,经本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同志审批后,可向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值班室上报。

4.6.4凡经本级或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采用和发布的水旱灾害、工程抢险等信息,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立即调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4.6.5国家防总办公室接到特别重大、重大的汛情、旱情、险情、灾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国务院,并及时续报。

4.7指挥和调度

4.7.1出现水旱灾害后,事发地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同时,向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并及时上报事态的发展变化情况。

4.7.2事发地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应迅速上岗到位,分析事件的性质,预测事态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并按规定的处置程序,组织指挥有关单位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采取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4.7.3发生重大水旱灾害后,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工作,必要时成立前线指挥部。

4.8抢险救灾

4.8.1出现水旱灾害或防洪工程发生重大险情后,事发地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事件的性质,迅速对事件进行监控、追踪,并立即与相关部门联系。

4.8.2事发地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事件具体情况,按照预案立即提出紧急处置措施,供当地政府或上一级相关部门指挥决策。

4.8.3事发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迅速调集本部门的资源和力量,提供技术支持;组织当地有关部门和人员,迅速开展现场处置或救援工作。大江大河干流堤防决口的堵复、水库重大险情的抢护应按照事先制定的抢险预案进行,并由防汛机动抢险队或抗洪抢险专业部队等实施。

4.8.4处置水旱灾害和工程重大险情时,应按照职能分工,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统一指挥,各单位或各部门应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

4.9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4.9.1各级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高度重视应急人员的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消毒药品、备用电源和抢救伤员必备的器械等,以备随时应用。

4.9.2抢险人员进入和撤出现场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视情况作出决定。抢险人员进入受威胁的现场前,应采取防护措施以保证自身安全。参加一线抗洪抢险的人员,必须穿救生衣。当现场受到污染时,应按要求为抢险人员配备防护设施,撤离时应进行消毒、去污处理。

4.9.3出现水旱灾害后,事发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及时做好群众的救援、转移和疏散工作。

4.9.4事发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当地政府和上级领导机构的指令,及时发布通告,防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或饮用被污染的水源。

4.9.5对转移的群众,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提供紧急避难场所,妥善安置灾区群众,保证基本生活。

4.9.6出现水旱灾害后,事发地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组织卫生部门加强受影响地区的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工作,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派出医疗小分队,对受伤的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必要时,事发地政府可紧急动员当地医疗机构在现场设立紧急救护所。

4.10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4.10.1出现水旱灾害后,事发地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可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报经当地政府批准,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

4.10.2必要时可通过当地人民政府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全力投入抗洪抢险。

4.11信息发布

4.11.1防汛抗旱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4.11.2汛情、旱情及防汛抗旱动态等,由国家防总统一审核和发布;涉及水旱灾情的,由国家防办会同民政部审核和发布。

4.11.3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投权发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

4.11.4地方信息发布:重点汛区、灾区和发生局部汛情的地方,其汛情、旱情及防汛抗旱动态等信息,由各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审核和发布;涉及水旱灾情的,由各地防汛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民政部门审核和发布。

4.12应急结束

4.12.1当洪水灾害、极度缺水得到有效控制时,事发地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可视汛情旱情,宣布结束紧急防汛期或紧急抗旱期。

4.12.2依照有关紧急防汛、抗旱期规定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汛期、抗旱期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

4.12.3紧急处置工作结束后,事发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协助当地政府进一步恢复正常生活、生产、工作秩序,修复水毁基础设施,尽可能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5.1通信与信息保障

5.1.1任何通信运营部门都有依法保障防汛抗旱信息畅通的责任。

5.1.2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以公用通信网为主的原则,合理组建防汛专用通信网络,确保信息畅通。

5.1.3出现突发事件后,通信部门应启动应急通信保障预案,迅速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努力保证防汛抗旱通信畅通。必要时,调度应急通信设备,为防汛通信和现场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5.1.4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公共广播和电视等媒体以及手机短信等手段发布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的安全。

5.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5.2.1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1)对历史上的重点险工险段或易出险的水利工程设施,应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以备紧急情况下因险施策;当出现新的险情后,应派工程技术人员赶赴现场,研究优化除险方案,并由防汛行政首长负责组织实施。

(2)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防洪工程管理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储备的常规抢险机械、抗旱设备、物资和救生器材,应能满足抢险急需。

5.2.2应急队伍保障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解放军、武警部队和民兵是抗洪抢险的重要力量。防汛抢险队伍分为:群众抢险队伍、非专业部队抢险队伍和专业抢险队伍。

在抗旱期间,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组织动员社会公众力量投入抗旱救灾工作。

5.2.3供电保障

电力部门主要负责抗洪抢险、抢排渍涝、抗旱救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5.2.4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主要负责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防汛抗旱救灾物资运输;蓄滞洪区分洪时,负责群众安全转移所需地方车辆、船舶的调配;负责分泄大洪水时河道航行和渡口的安全;负责大洪水时用于抢险、救灾车辆、船舶的及时调配。

5.2.5医疗保障

医疗卫生防疫部门主要负责水旱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巡医问诊,负责灾区防疫消毒、抢救伤员等工作。

5.2.6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主要负责做好水旱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洪抗旱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组织搞好防汛抢险、分洪爆破时的戒严、警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5.2.7物资保障

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重点防洪工程管理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应按规范储备防汛抢险物资,并做好生产流程和生产能力储备的有关工作。防汛物资管理部门应及时掌握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情况,及时调整储备物资品种,提高科技含量。

干旱频繁发生地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贮备一定数量的抗旱物资,由本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调用。

严重缺水城市应当建立应急供水机制,建设应急供水备用水源。

5.2.8资金保障

(1)中央财政安排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用于补助遭受特大水旱灾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进行防汛抢险、抗旱及中央直管的大江大河防汛抢险。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用于本行政区域内遭受严重水旱灾害的工程修复补助。

(2)国家设立中央水利建设基金,专项用于大江大河重点治理工程维护和建设,以及其他规定的水利工程的维护和建设。

5.2.9社会动员保障

(1)防汛抗旱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利工程设施和防汛抗旱的责任。

(2)汛期或旱季,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水旱灾害的发展,做好动员工作,组织社会力量投入防汛抗旱。

(3)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组成部门,在严重水旱灾害期间,应按照分工,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解决防汛抗旱的实际问题,同时充分调动本系统的力量,全力支持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4)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防汛抗旱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在防汛抗旱的关键时刻,各级防汛抗旱行政首长应靠前指挥,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奋力抗灾减灾。

5.3技术保障

建设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形成覆盖国家防总、流域机构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防汛抗旱部门的计算机网络系统,提高信息传输的质量和速度。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建立专家库,当发生水旱灾害时,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统一调度,派出专家组,指导防汛抗旱工作。

5.4宣传、培训和演习

5.4.1公众信息交流

(1)汛情、旱情、工情、灾情及防汛抗旱工作等方面的公众信息交流,实行分级负责制,一般公众信息可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

(2)当主要江河发生超警戒水位以上洪水,呈上涨趋势;山区发生暴雨山洪,造成较为严重影响;出现大范围的严重旱情,并呈发展趋势时,按分管权限,由本地区的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发布汛情、旱情通报,以引起社会公众关注,参与防汛抗旱救灾工作。

5.4.2培训

(1)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培训。

(2)培训工作应做到合理规范课程、考核严格、分类指导,保证培训工作质量。

(3)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培训。

5.4.3演习

(1)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应急演习,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2)专业抢险队伍必须针对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有针对性地每年进行抗洪抢险演习。

(3)多个部门联合进行的专业演习,一般2~3年举行一次,由省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组织。

发生水旱灾害的地方人民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6.1救灾

6.1.1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应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负责受灾群众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6.1.2卫生部门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6.1.3当地政府应组织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除。

6.2防汛抢险物料补充

针对当年防汛抢险物料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6.3水毁工程修复

6.3.1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的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做到恢复主体功能;抗旱水源工程应尽快恢复功能。

6.3.2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6.4蓄滞洪区补偿

全国重点蓄滞洪区分洪运用后,按照《蓄滞洪区补偿暂行办法》进行补偿。其他蓄滞洪区由地方人民政府参照《蓄滞洪区补偿暂行办法》补偿。

6.5灾后重建

各相关部门应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

6.6防汛抗旱工作评价

每年各级防汛抗旱部门应针对防汛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引进外部评价机制,征求社会各界和群众对防汛抗旱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找出问题,从防洪抗旱工程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以及防汛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以进一步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7.1名词术语定义

7.1.1洪水风险图:是融合地理、社会经济信息、洪水特征信息,通过资料调查、洪水计算和成果整理,以地图形式直观反映某一地区发生洪水后可能淹没的范围和水深,用以分析和预评估不同量级洪水可能造成的风险和危害的工具。

7.1.2干旱风险图:是融合地理、社会经济信息、水资源特征信息,通过资料调查、水资源计算和成果整理,以地图形式直观反映某一地区发生干旱后可能影响的范围,用以分析和预评估不同干旱等级造成的风险和危害的工具。

7.1.3防御洪水方案:是有防汛抗洪任务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流域综合规划、防洪工程实际状况和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制定的防御江河洪水(包括对特大洪水)、山洪灾害(山洪、泥石流、滑坡等)、台风暴潮灾害等方案的统称。

7.1.4抗旱预案:是在现有工程设施条件和抗旱能力下,针对不同等级、程度的干旱,而预先制定的对策和措施,是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门实施指挥决策的依据。

7.1.5抗旱服务组织:是由水利部门组建的事业性服务实体,以抗旱减灾为宗旨,围绕群众饮水安全、粮食用水安全、经济发展用水安全和生态环境用水安全开展抗旱服务工作。国家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各种形式的抗旱社会化服务组织。

7.1.6一般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5~10年一遇的洪水。

7.1.7较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10~20年一遇的洪水。

7.1.8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20~50年一遇的洪水。

7.1.9特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大于50年一遇的洪水。

7.1.10轻度干旱:受旱区域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在30%以下;以及因旱造成农(牧)区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在20%以下。

7.1.11中度干旱:受旱区域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达31%-50%;以及因旱造成农(牧)区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达21%-40%。

7.1.12严重干旱:受旱区域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达51%-80%;以及因旱造成农(牧)区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达41%-60%。

7.1.13特大干旱:受旱区域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在80%以上;以及因旱造成农(牧)区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高于60%。

7.1.14城市干旱:因遇枯水年造成城市供水水源不足,或者由于突发性事件使城市供水水源遭到破坏,导致城市实际供水能力低于正常需求,致使城市实际供水能力低于正常需求,致使城市的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受到影响。

7.1.15城市轻度干旱:因旱城市供水量低于正常需求量的5%-10%,出现缺水现象,居民生活、生产用水在受到一定程度影响。

7.1.16城市中度干旱:因旱城市供水量低于正常日

用水量的10%-20%,出现明显的缺水现象,居民生活、生产用水受到较大影响。

7.1.17城市重度干旱:因旱城市供水量低于正常日

用水量的20%-30%,出现明显缺水现象,城市生活、生产用水受到严重影响。

7.1.18城市极度干旱:因旱城市供水量低于正常日

用水量的30%,出现极为严重的缺水局面或发电供水危机,城市生活、生产用水受到极大影响。

7.1.19大型城市:指非农业人口在50万以上的城市。

7.1.20紧急防汛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规定,当江河、湖泊的水情接近保证水位或者安全流量,水库水位接近设计洪水位,或者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可以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7.2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国家防总办公室负责管理,并负责组织对预案进行评估。每5年对本预案评审一次,并视情况变化作出相应修改。各流域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根据本预案制定相关江河、地区和重点工程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7.3国际沟通与协作

积极开展国际间的防汛抗旱减灾交流,借鉴发达国家防汛抗旱减灾工作的经验,进一步做好我国水旱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

7.4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防汛抢险和抗旱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劳动模范、先进集体和个人,由人事部和国家防总联合表彰;对防汛抢险和抗旱工作中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追认为烈士;对防汛抗旱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公务员管理条例》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7.5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有关乡镇防汛心得体会实用六

同志们:

今天的会议是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召开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省和长春市政府关于做好今年防汛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分析我市今年的防汛形势,安排部署全市防汛工作。下面,我就如何做好今年全市防汛工作讲四方面意见:

一、分析形势,把握今年我市防汛工作的主动权

目前,我市已进入汛期,从省市相关部门分析预测情况看,我市区域性、阶段性旱涝灾害比较明显,呈现旱涝并重的特殊趋势。因此,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科学防范,积极应对,坚持防汛抗旱两手抓,做到防汛抗旱两不误,不但要做好防大汛的准备,还应做好防伏旱、防早霜的各项准备,牢牢把握防汛抗旱工作的主动权。

(一)极端天气频发,防汛形势尤显严峻。近年来,受全球气候异常变化影响,极端天气事件明显增多,局部强降水呈多发、频发、重发态势。据省市气象部门分析,我市今年可能发生厄尔尼诺现象,其核心一条就是加剧气候异常,降水时空分布不均,局地暴雨致灾性强。一旦强降雨发生,内涝不可避免,发生流域性洪涝灾害的概率增加。我市极端天气灾害呈现强度增加、频度增多、影响增大的趋势,为我们敲醒了警钟。因此,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时刻关注气候变化异常性引发的极端天气,对可能因此而引发的洪涝灾害要未雨绸缪,积极采取应对措施。一旦遇有极端天气,各乡镇、办事处防汛负责人一定要亲临一线,靠前指挥,全面应对,争取主动,确保防汛安全。

(二)防汛工程薄弱,防汛任务尤为艰巨。近几年,随着国家和省里对我市防洪工程的不断投入,我市防洪工程建设步伐不断加快,但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我市主要江河堤防虽然整体基本达标,但存在砂基砂堤*处、病险涵洞*座等险工险段,影响防洪安全。二是中小河流无标准堤防,*河、*河、*河、*河等重点中小河流的防御洪水能力偏低,临近村屯、重要设施的河道塌岸、堤防险段比较多。特别是*河*镇廿家子段堤防防洪标准低,遇有强降雨洪水极易漫堤;*库*水库下游河道安全泄洪量小,直接影响水库汛期防洪调度。三是各中小河流、截留沟及行洪沟道人为设障比较严重,柴草垛、树木、民堤乃至鱼池等严重影响行洪,极易出现内涝。四是我市的城市防洪排涝标准较低,设施老化,内涝严重。五是我市上游*水库已被鉴定为险库,调洪能力降低,主汛期可能大流量泄流,*沿线防洪形势严峻。另外,山区、丘陵地区和各类矿山由于开荒、开矿等原因导致植被破坏,遇极端天气易发生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三)设备老化,防汛压力尤其巨大。*两岸的*座排涝站,大部分始建于上世纪70年代,除近几年更新改造*座外,其余*座由于年久失修,不同程度存在排涝站底板渗水,挡土墙倾斜,机电设备损坏等情况。特别是*镇太平排涝站,*办事处*排涝站,*镇双桥子排涝站几乎丧失了排涝功能,虽然进行了汛前维修,但运行能力不容乐观,防汛压力巨大。

二、突出重点,明确今年防汛工作的主要任务

按照国家、省及*市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今年全市防汛工作要求是: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坚持防汛抗旱并重、防灾避灾减灾措施并用,确保堤防防洪工程安全;确保*河、*河及全市中小河流、*座中型水库、*座小(ⅰ)型水库、小塘坝的安全度汛;确保城市防洪安全;认真做好由于局部暴雨引发的山洪、内涝等防灾工作;落实好人员转移及安置工作,确保标准内洪水不溃堤、不垮坝、不决口、不死人,超标准洪水全力抢险,最大程度减轻水旱灾害损失。

按照上述工作目标要求,今年要重点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一要严格检查各项防洪除涝工程。市防办已对全市主要防洪除涝工程进行了检查,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了相应的修险方案和度汛措施,各乡镇、办事处要不折不扣地认真抓好落实。同时,各乡镇、办事处及有防汛任务的部门,要本着汛期不过、检查不止的原则,紧急行动起来,积极组织力量对辖区险工险段、蓄水工程进行检查。特别重视对个人承包的小水库、小塘坝、借沟修建的鱼塘等进行全面排查,坚决做到小水库空库度汛,小塘坝敞口排空。有河流流经的乡镇、村屯和易发生山体滑坡、泥石流的乡镇,要注意由局部暴雨引发的灾害,周密制定预防措施和抢险方案。要集中对辖区内截流沟、排涝沟、排涝设施、易涝低洼区等防汛重点部位,特别是桥、涵、闸、码头等公益性危险建筑物及危房、学校、敬老院等公共场所,全面反复地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问题和没落实的工作,要立即解决,并落实到具体责任人。

二要加快工程防御体系建设。在建工程要保证工程质量,加快建设速度,科学安排施工计划,妥善处理工程进度、工程质量与安全度汛的关系,全面落实各项度汛措施。能在主汛期完成的工程要争取时间抢抓进度,保证质量,抓紧完成;对主汛期难以完成的工程要落实安全度汛措施,确保工程度汛安全。*、*河堤防的*处险工险段度汛工程,必须按时完成。*河不能正常运行的排涝站,检修工作务必在7月5日前完成。

三要加强山洪灾害防御。要加强对山洪灾害多发区的管理和指导,我市的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48个预警站已投入使用,涉及*个乡镇街*个行政村。各相关乡镇街要成立镇、村两级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制定防御预案,落实各雨量、水位观测点管理人员责任,搞好群防群测,及时预测灾害发展趋势,发布预警信息,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对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按照省防指的要求,今年6月底前,有山洪灾害防御任务的市县都要组织开展全覆盖的山洪灾害防御演练,不留死角,使受山洪威胁区域的每一名群众都明白山洪发生时如何逃、往哪逃,提高逃生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我市的山洪灾害防御演练要以行政村为单位,各有关乡镇街负责组织开展,并将演练声像资料报市防办备案。市水利局负责指导监督,全部演练要在6月底前完毕。

四要认真做好城市防洪工作。城市防洪主要是*市区、*集中区、*经济开发区、*经济开发区防洪和城区内涝的防治。*河上游由*镇、*镇、*、*办负责清理辖区内的柴草垛等阻水物,加强对排水沟的清淤。城区段施工单位要制定安全渡汛预案,遇有险情,立即启动预案。按照现行防汛体制,四个主要城区作战单位要单独成立城市防汛指挥部,*城区指挥部办公室设在住建局。*集中区、*经济开发区、*经济开发区三区指挥部分别设在区管委会。城区防汛指挥部负责城区抗洪抢险、核灾救灾、内涝排除、灾民转移安置等各项工作,责任要落实到人。遇强降雨天气,要派专人对危险地段进行死看死守,*城区要特别注意城区东西公铁立交桥桥洞的排水问题,*河行洪安全以及及低洼地区居民的居住安全问题;*城区要注意地面沉降及北矿区、*河的洪涝问题;*经济开发区要做好*河防洪工作,重点是开发区拦河闸蓄水安全工作,空港开发区要高度重视局地强降雨引发的山洪灾害,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河道被挤占导致行洪断面狭窄,遇上游暴雨易引发灾害,要高度重视,二是*的回水堤和截流沟排洪问题,所以空港开发区对这两个问题要高度重视,局不能出问题。会后,相关部门和办事处要对辖区内的低洼地段、倒危房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限期解决。

五要认真落实防汛抢险队伍和群众转移安置工作。我市汛期需要转移的堤外人口主要是*、*河堤外滩地居民。涉及*个乡(镇),*个办事处,*个村,*人。相关乡镇、办事处要落实转移对接预案,遇有险情,及时转移。水利局要组建一支*人的专业技术指导队伍。各乡镇办事处必须组建以民兵为骨干的抢险队和抢险突击队。*、*、*3镇要各组建一支*人的*水库机动防汛抢险队;*、*、*、*各组建*人专门应对等3座中型水库的机动防汛抢险队。各抢险队组建后,要落实到人头,通知到本人,并进行必要的抢险演练。同时,要将名单上报市防办。市防办要与人武部和预备役保持联系,及时通报情况,确保遇有大险能及时支援。要特别做好突发暴雨、山洪、泥石流的防御工作;突出做好学生、老人、幼儿及城乡弱势群体的安全工作,遇暴雨天气或河流暴涨等突发情况,要及时进行转移安置。

三、狠抓落实,确保实现今年预期的防汛目标

防汛工作,关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为此,我们一定要站在全局的高度,落实好以下五项工作。

(一)完善预案要落实到位。防洪预案是做好防汛工作的重要前提和保障,市水利局从去年12月开始,组织人员对各乡镇街辖区内的堤防险工段、水库、塘坝、山洪灾害等各类防汛应急预案进行修订,逐一落实了防洪救援组织协调、抢险救灾、群众转移、撤离路线、安置地点、卫生防疫、生活保障等具体内容,在充分征求各乡镇街意见后定稿,会后由市防办下发给各乡镇街防指成员单位。各乡镇、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修订、完善预案,增强预案的实用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明确防、抢、撤的范围、地点和方式,并将人员转移避险的各项要求落实到乡、村、户。

(二)抢险避险措施要落实到位。加大防洪减灾宣传,增强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提高全市规避洪水风险的能力。做到抢险救灾有办法,群众转移有路线,安置人员有地点,组织协调有机制。抓紧补充储备防汛抢险物资,加强抢险队伍演练,提高实战能力,确保抢险队伍关键时刻拉得出、顶得上、扛得住、打的赢。

(三)科学调度工作要落实到位。我市的大江、大河及大中型水库基本具备防御标准内洪水的能力,中小河流、小型水库的问题较多。全市绝大多数小河无堤防,河道淤积挤占严重。小型水库的防洪与兴利矛盾突出,有限的库容既要腾出迎汛,又要蓄水兴利,势必给水库的安全造成威胁。今年,我们要高度重视“两小”的度汛安全问题,落实好包保责任。乡镇主要领导是小水库防汛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负责水库的运行管理,绝不能以包代管。每座小型水库都要有责任人、有值班人、有通信设施、有可靠预警和转移方案。水库责任人要落实专人做好小(ⅰ)型水库的报汛工作,确保水情信息能够及时准确的上报,如遇紧急情况及时通知下游群众安全转移。主汛期,存在安全隐患的小塘坝一律空库度汛。同时,实行中小河流、排涝站行政区分级管理制度,由各乡镇、办事处负责辖区内中小河流、排涝站的日常监督管理、防洪、排涝调度。*十五座排涝站的维修、管理、排涝运行由所在各乡镇、办事处负责,水利部门负责技术指导。各乡镇、办事处要依法加强中小河流管理,对非法侵占河道、违规涉河建设项目及涉河违法水事行为依法责令停止或申请市河道主管部门配合,依法严厉查处。

(四)防汛物资准备要落实到位。市防指已下达了物资储备任务,市林业局要储备木材300立方米。各部门、各乡镇、办事处必须按照要求保质保量落实。群众自筹的物资,沿江、沿河的乡镇办事处要集中储存到险工险段附近,其它乡镇要储存在交通便利的地方,任务表要分解到具体险工险段。目前,我市本级储备防汛物资木材*立方米,草袋*万条,编织袋*万条,铁线*吨,无纺布*平方米,塑料布*捆,救生衣*件。所有储存的物资由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调度和使用。储存部门要责成专人保管,落实联系电话,确保调用时能够及时到位。各险工险段和道口的备料等,务必于7月5日前备到指定工程位置。市防办对此项工作要进行专项检查。

(五)监测预报预警要落实到位。一是要利用现有的雨量监测设备,快速、准确的收集雨情、水情、工情,及时准确预测、预报洪水发展趋势,提高防汛决策水平和防洪调度效率。二是气象和水文部门要及时掌握天气变化情况,加强汛期预测预报工作。各防汛指挥机构要建立重大灾害性天气及洪水预测预报会商制度,为科学指挥提供决策依据。三是要科学调度洪水,科学合理制定调度方案,建立预警机制,加强洪水的调度研究,努力实现从洪水控制向洪水管理转变,既确保安全又要提高水资源利用水平。

四、加强领导,坚决打好今年这场防汛攻坚战

防汛抗旱、抢险救灾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需要部门协作和社会参与。要切实加强对全市防汛抗旱工作的统一组织、统一指挥和统一调度,各成员单位要协调联动,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防灾减灾的强大合力,坚决打赢这场防汛攻坚战。

(一)严格防汛工作责任。各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职尽责,对防汛抗旱工作亲自研究部署、解决关键问题。分管领导要协助主要领导深入工作一线,实地解决具体问题,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从现在开始,各级防汛抗旱责任人要立即上岗到位,全面履行职责。主汛期,各乡镇、办事处防汛主要责任人有事外出的要请假报批。

(二)严守防汛工作职责。各防汛相关部门和机构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特别是各乡镇街和防指成员单位要配备值班电话、传真机,做到24小时值守,保证有专人接收、传达、传递,保障信息传递畅通,市防办、应急办要加强对值班情况检查和通报。气象、水文部门要继续充分发挥防汛耳目和尖兵作用。发改和财政部门要加强防汛抗旱项目立项和资金支持。国土、民政部门要做好地质灾害防御和救灾减灾工作。交通、公安、通讯、卫生部门要加强汛期车辆、治安、通讯、防疫等保障性工作。要进一步加强与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的联系和协调,不断完善部队参与抗洪抢险救灾工作的机制和措施。各新闻媒体要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主动稳妥地做好防汛抗旱宣传工作,对防灾、避灾、减灾做出及时客观的报道,大力宣传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三)严肃防汛工作纪律。防汛抗旱工作尤其是抗洪抢险事关大局,必须做到以汛为令、以险为令,严肃纪律,强化执行。各乡镇街、各部门要坚决服从大局,服从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调度命令,决不允许各自为政,更不能推诿扯皮,贻误战机。对因领导不力、擅离职守、工作疏忽或处置不当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要严肃水库调度纪律,严格执行经批准的调度运用方案,尤其是由乡镇管理的小型水库,必须严格执行防汛指挥机构的调度命令,服从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调度指挥和监督。

同志们,防汛抗旱工作事关民生,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们相信,只要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着眼大局,戮力同心,攻坚克难,就一定能够圆满完成今年的防汛抗旱工作任务,向市委、市政府,向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有关乡镇防汛心得体会实用七

今年汛期,我市各级党委、政府以及防汛抗旱部门始终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减灾工作方针,统一指挥,科学部署,分级管理,强化落实,防汛减灾工作取得良好成效。一是成功应对了“5?09”、“6?22”两次连续强降雨的袭击;二是全市登记注册的390座各类型水库运行正常,没有出现较大的险情和安全事故;三是防汛减灾工作效益明显,减少农田受灾面积1。56千公顷、受灾人口25。3万人,减免直接经济损失0。78亿元。主要做法有:

一、认真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职责制。我市防汛减灾工作全面推行行政首长职责制,具体到每一座水库、每一座水电站都按要求落实了防汛职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于4月18日在《桂林日报》上公布了大、中、小(一)型水库的防汛行政职责人和防汛安全管理职责人名单,自觉理解群众监督,并同时下发《关于履行水库防汛安全职责的通知》,要求相关职责人切实担负起水库安全度汛职责。

二、用心做好各类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报批工作。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于3月14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县、区结合各地各工程的实际状况,认真抓好县城防洪应急、水库防洪抢险、山洪灾害防御等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订。4月底,各县区都按通知要求编制修订了与当地汛情、工情等相适应的应急预案,并加强宣传和组织人员进行演练,做到有备无患。

三、强化会商应对,科学部署防汛减灾工作。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多次召集国土、气象、水文等部门利用防汛视频会商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卫星云图接收系统及实时监测系统进行会商,分析和研究防御对策措施,并及时将会商结果向各乡镇、有关部门通报,同时切实加强对防汛备汛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入汛以来,市防汛办先后向各县、区及有关单位发出暴雨洪水预警、防御通知等文件近60份。

四、认真组织实施水库安全大检查,确保安全度汛。汛前,市水利局及时向各县区、相关单位发出做好水库、水闸、堤防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区、各单位组织技术人员对各自负责的水库、水闸、堤防工程进行一次地毯式的安全度汛大检查。同时,市水利局还先后6次派出检查组分赴各县区检查各大、中、小型水库和在建水利工程项目安全度汛状况,做到汛期但是,检查不停,严格督查各项度汛措施落到实处。

五、全面实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市防汛办加强汛期值班,由市水利局领导带班,及时掌握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并用心做好信息的上传下达,为领导指挥抗洪抢险决策带给依据。同时定期不定期对全市250多座水库的值守状况进行了电话抽查,并对抽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上半年我市各类水库运行正常,没有发生险情和安全事故。

六、加快实施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截止到5月上旬,全州、兴安等10个全国第一批山洪防治县完成了监测系统、预警系统和群测群防的建设任务,汛期各县区利用该系统监测降雨量,及时提醒暴雨区群众及时做好防范工作,发挥了监测预警的作用。

七、加强防汛抢险物资储备,落实抢险救灾队伍。截止到4月底,我市落实抢险橡皮舟114只、冲锋舟43艘、机动船96艘、麻袋22万条、编织袋27万条、桩木3300立方米、救生衣3000件等,总价值2580万元;落实抢险队伍50支,抢险人员2890人。同时,市防汛办还认真抓好防汛各项业务培训工作,先后举办了山洪灾害防御、防汛抗旱指挥长、防汛抢险专家技术、冲锋舟驾驶及水上救援技术等业务培训班,培训各类业务人员420余名。

有关乡镇防汛心得体会实用八

x市是x省省会,位于x省中北部,地处、等五水之尾,座落湖滨,下辖四县五区和五个开发区(新区),总面积7400平方公里,总人口475万,20xx年全市gdp1409亿元,财政总收入190亿元。x市地势低洼,易洪易涝,是全国首批确定的25座防洪重点城市之一。全市现共建有各类水利工程7400余处,其中外洪圩堤72座,总长1128公里,中小型水库489座,机电排灌站总装机23万千瓦。98年以后,在水利部省水利厅的大力支持下,我市城市防洪排涝标准明显提高,昌南、昌北两个百年一遇防洪包围圈基本形成,城区电排总装机达到2.5万千瓦,排涝标准达到20年一遇一日暴雨一日排干。城区主要圩堤有富大有堤、赣东大堤、南隔堤、沿江大堤,主要电排站有青山湖电排站、新洲电排站、前湖电排站、鱼尾电排站等。

今年以来,我市紧紧围绕“以人为本,确保人民生命安全”这一中心,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精心部署,扎实工作,从早、从严、从实做好各项防汛准备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1、落实防汛责任制。汛前,市县乡三级防汛指挥机构和防汛指挥部成员已调整到位,严格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任制,重要圩堤、水库、蓄滞洪区等都落实了县级以上领导为行政责任人。3月底至4月初,市县乡层层召开了防汛工作会议,层层下发防汛目标任务书,对今年的防汛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开展防汛检查3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下发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到位。市县乡三级防办4月1日起实行24小时值班,确保讯息畅通。

2、组建防汛抢险队伍。全市组建了13万人的群众性防汛抢险队伍,市防总组建了3.7万人的突击抢险队伍;全市482座小型水库549名安全管理员已全部完成了选聘续聘,全部上岗到位开展汛期巡查值守报汛工作;全市87个乡镇防办进一步优化配齐配强了专兼职工作人员。

3、编制和完善防汛预案。为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市政府印发了《x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根据水利工程度汛方案的编审程序和要求,完成了圩堤、水库、蓄滞洪区等水工程度汛方案的编制并如期下达执行。进一步完善了山洪灾害危险区居民转移方案和跨汛期施工、破堤破坝等工程的度汛方案。

4、备足防汛物资。为及时补足年初抗冰冻灾害中消耗的草袋,市财政安排100万元专款,目前草袋已补充到冰冻前数量。据统计,现在全市储备草袋238万条,编织袋409万条,麻袋36万条,卵石29万方,块石4.8万方,救生衣3435件,救生圈80只,救生船2只,冲锋舟11艘,均达到或超过计划数。

5、落实防汛资金。市县财政进一步加大了对防汛资金的投入,市财政安排了600万元用于购置防汛物资、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和水库除险加固;x县财政投入280万元用于水毁工程修复和防汛块石、防汛草袋的购置;新建县财政投入170万元对6处重要险工险段水毁工程进行了整治;其它县区也安排了防汛除险资金。20xx年市级防汛工作经费已落实55万元,县区防汛工作经费不少于20万元;20xx年度省市47.4万元水库巡查报汛费全部下拨到有关县区,并已发放到人,20xx年度水库报汛经费正在安排之中。

6、做好工程准备。去冬今春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共投入1.22亿元,实施水库除险达标40座,加高加固圩堤60公里,疏浚河道118公里,修复水毁冰毁工程和险工险段963处(座)。全市列入国家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规划的197座病险水库已完成除险加固181座,启动了列入国家专项规划的24座病险水库前期工作,年底前将开工建设,确保三年内完成除险摘帽。

7、实施防洪畅通工程。全市五万亩以上圩堤、重点小(一)型以上水库基本实现了路通、电通和话通,其它防洪工程大部分实现了通路、通电和通话;市县区防汛网络实现了互联互通,并与市应急指挥系统实现无障碍链接;实施x段河段采砂专项治理,4月1日起所有采运砂船集中停靠管理。

以这次副部长一行来我市视察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防总指示和全省防汛工作会议精神,时刻绷紧防汛这根弦,做到有水无水作有水准备,小水大水作大水准备,扎实推进各项防汛准备工作。

1、开展防汛检查。4-5月份将安排两次防汛检查,即市防总成员防汛大检查和全市防洪工程大排查,检查重点有五个方面:一是中小型水库隐患排查;二是在建水利工程度汛措施;三是重要圩堤的险工险段、破堤工程和穿堤建筑物;四是防汛物资储备;五是河道清障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抓好整改。

2、开展防汛知识培训。拟于5月上旬举行全市防汛知识培训班,对县区、乡镇防汛指挥长,水库安全管理员,防汛机动抢险队员,乡镇防汛办主任等进行防汛抢险业务培训。

3、开展防汛队伍演练。拟于5月中旬组织市级防汛机动抢险队、民兵舟艇连和潜水员分队开展抢险救灾实战演练,进一步提高抗洪抢险实战能力。

4、加强应急管理。坚持防汛值班制度,根据汛情需要及时加强值班力量,确保防汛指令、讯息畅通。加强暴雨、洪水预警预测,搞好防洪排涝指挥调度,确保防洪工程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5、做好防旱抗旱准备工作。坚持防汛抗旱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在做好防汛工作的同时,积极做好防旱抗旱准备工作,加强各类蓄水工程调度,汛末合理拦截“最后一场雨”,为抗旱储备水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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