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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肃整改心得体会及收获 纠查整改心得体会(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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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肃整改心得体会及收获 纠查整改心得体会(4篇)
2023-01-06 16:39:29    小编:ZTFB

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推荐严肃整改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省委第四巡视组于20xx年4月14日至5月13日对我区进行了巡视,并于8月27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指出了巡视中发现的问题,对做好今后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我区党工委对巡视组的反馈意见高度重视,先后四次召开班子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精心组织整改工作。通过全区上下共同努力,巡视组所反映的4个方面问题的整改工作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端正态度,提高认识。收到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开发区党工委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省委第四巡视组关于向衡水经济开发区党工委领导班子的巡视反馈意见》,对巡视组反馈的4个方面问题虚心接受,开发区领导班子深刻反思问题存在的根源,主要是日常工作中对这些问题重视不够,对政策研究得不深不透,对国家法律法规遵守不够严格,导致这些问题的发生,教训深刻。通过学习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并对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

迅速部署,立改立行。针对巡视组反馈的意见,开发区党工委迅速研究出台了《关于落实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巡视组反馈的4个方面问题细化为10个具体问题进行整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类施治、明确专人、改进、定期督查。对复杂问题,开发区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分期分批解决;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迅速整改,确保效果。

建章立制,注重长效。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我们将存在的问题分为个性和共性问题,按照上级要求并结合开发区实际,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持之以恒地长期抓下去,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真正使整改成为促进工作思路完善的过程,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努力促使我区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一)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方面

1、针对“党工委、纪工委落实‘两个责任’有时不够到位,党工委、管委会原始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有的不能对应、有的记录杂乱。纪工委办公会议,只有纪要,没有原始记录”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开发区党工委研究出台了《开发区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和《开发区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党委主体责任实施意见》对党工委领导班子5项责任、党(工)委和部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4项责任、党(工)委和部门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4项责任分别进行了明确;《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对纪工委10项责任任务作了具体规定,细化了任务和措施,强化了监督问责,确保两个责任落实到位;为确保两个实施意见的落实,党工委正在进一步修订完善《开发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进一步明确考核的内容、方法和程序,考核的组织领导和考核结果的运用,力求考核办法更加具体,并纳入干部年度考核、绩效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三考合一”体系,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促进“两个责任”的落实。②规范会议内容和纪要。一是做好会前议题的审定工作,确保会议研究问题明确具体;二是明确会议记录人员,统一规范会议记录簿,认真组织记录;三是规范纪要内容。会议纪要本着谁主持谁签发的原则,必须经主持人严格审核内容后正式签发,并对会议讨论的原始材料及时归档,做到正式签发会议纪要与原始会议记录一一对应。同时,加强文秘人员工作培训,提高工作人员整体素质。

2、针对“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共24人,其中专职15人

(含垂直管理部门5人),人员编制少、职级待遇落实不到

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为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斗争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落实“三转”要求,制定出台了《开发区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和村级监督机构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职能,健全区纪工委、两园一乡和科(局)级以及村级纪检组织机构,配齐纪检监察干部。文件要求:①区纪工委按照市纪委、市编办《关于重新明确衡水经济开发区、滨湖新区和市直单位纪检监察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的通知》要求,配备书记1名,副书记(兼任局长)2名,工作人员4名;②科(局)级部门明确一名副科级干部担任纪检员,负责本部门的纪检监察工作;③两园一乡纪工委(纪委)要求不少于3人,专职从事纪检监察工作,并纳入开发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序列;④全区各行政村全部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进一步加强对村级事务的监督。目前,区纪工委、两园一乡已按文件要求建立健全了纪检组织机构,现共有专职纪检干部21名,其职级待遇将在下步干部调整时逐步解决。科(局)级部门也均确定了负责本部门工作的人员。全区116个行政村已有99个村建立了村民监督委员会,尚未建立村务监督组织的行政村争取在年底以换届为契机全部建立完成,实现村务监督组织全覆盖。

(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方面

3、针对“在土地出让金收取、工程建设管理等方面存在不规范问题。财政资金内部控制制度不够健全,经费支出审批手续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工业用地出让金返还政策是依据《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水市鼓励国内外客商投资优惠办法的通知》、《衡水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执行的,现此办法市政府已经废止,我们不再执行此优惠政策。对此,开发区党工委按照国家土地区片地价重新调整提高土地出让底线价格为每亩16.8万元,以后工作中将严格按照新规定执行。同时,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和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进一步加大财务管理、规范土地出让金收缴工作。②规范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尤其是财政投资工程确保招标信息、评标过程等重点环节公开,建设局联合各成员部门全程跟踪监督。建设项目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审批,加大建筑市场监管力度,确保开发区建筑市场的稳定。③重新修订完善了《衡水经济开发区经费支出审批程序》。一是坚持按部门预算、按用款计划、按项目进度和按规定程序的“四按”原则办理资金拨付业务。二是明确支付环节的岗位设置和权限。所设置岗位必须按照岗位分工,专人专岗,不得由一人包办资金支付业务的全过程。三是严格印鉴的管理。单位公章和个人印鉴以及资金拨付专用章必须由专人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业务所需的全部印章。四是加强审核力度,对不符合报销规定的原始发票坚决不予报账。

4、针对“个别农村干部违反规定倒卖、出租集体土地,造成集体财产流失”的问题。

整改措施:从强化教育规划、管理和监督制度建设入手,建立公开、公平、透明的村集体资产管理运行制度,切实堵塞漏洞。①针对农村土地管理的薄弱环节,加大教育,增强宣传力度。两园一乡召开村干部会议开展了土地相关法律知识培训。通过法律知识培训,增强了遵纪守法意识,充分认识加强农村土地管理的重要性,以及违规违法造成的社会危害性;②区纪工委监察局、土地分局对全区农村违法使用土地进行了清理整顿,对已查实的2起土地违法案件当事人进行了严肃处理,给予3人开除党籍处分,2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行政降级处分。③切实加强农村土地监管。由农村办事处牵头,会同土地分局、两园一乡进一步规范土地征收、出租、流转等土地管理行为。由纪工委加强对农村干部遵守土地法规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对农村干部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解决。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坚决查处,严肃追究责任。对典型案件公开处理、予以曝光,达到“查处一个、教育一方”的效果,以促使农村干部保持廉洁自律,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三)干部作风建设方面

5、针对“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制度执行不够严格,土地分局、农村办事处存在招待费、会议费超支问题,个别单位存在公车私用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重新完善了《衡水经济开发区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严把车辆存放、车辆调度和运行三个环节。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实行车辆使用派出单制度,司机每天下班后钥匙一律上缴办公室,车辆统一存放指定位置,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严厉杜绝公车私用现象发生;②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规范机关公务接待工作,20pc年全区各部门已经不再安排此项经费,涉及公务接待的费用实行集中审批制度。土地分局和农村办事处认真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开展了自查,分别从主观和客观角度分析了问题产生的原因,并立整立改,严格按照开发区规定实行公务招待报告审批制度。③区纪工委采取明查暗访、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受理群众举报等措施,结合正风肃纪活动加强对各部门、各单位公务用车、公务接待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处理力度,坚决杜绝领导干部公车私用、超规格招待现象。今年,重点对中秋和国庆节假期间机关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等情况进行了暗访,对3个车辆存放不到位的部门,对其负责人进行了严肃批评,并责成进行了整改。

6、针对“珍宝街小学将房屋租赁费用于发放教师福利”的问题

整改情况:由开发区纪工委成立调查组进行了调查,珍宝街小学将房屋租赁费用于发放教师福利的问题属违纪行为,经区纪工委研究决定给予珍宝街小学原校长刘铁军党内警告处分。为规范区内国有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国有资产,提高国有资产使用的效益,防止违规出租、处置国有资产行为发生。一是由区财政局对开发区国有固定资产进行一次摸底、清查,建立固定资产台账。二是由区财政局依据《河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制定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办法,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管理。

7、针对“建设局在没有办理《收费许可证》情况下收取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的问题,开发区纪工委进行了调查核实:该部门自20xx年10月至20xx年10月在未办理收费许可证的情况下收取工程交易服务费共计20.55万元,并按收支两条线规定及时上缴了区财政。在问题发现后,于20xx年停止收取。在这次整改中又对建设局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谈话,并责成其做出了书面检查。

8、针对“工作效率不高、自我要求不严;对工作研究部署较多,督办落实少”的问题。

整改情况:开发区党工委从调整机构、明确职能、提高决策水平、加强工作督查和干部考核奖惩入手,认真解决机关效能不高、工作落实不力的问题。一是根据开发区托管二园一乡工作实际,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调整内设机构,明确部门职能、职责,力争年底前建立适应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高效运转的管理体系和机构。二是加强开发区两委执政能力建设,积极构建科学决策程序,确保决策科学。三是制定出台《工作督查办法》,加大督查力度,加强工作督查考核,确保两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要求各职能部门和单位不折不扣地按责任任务落实到位,对上级领导和两委领导的批示件,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四是进一步完善科学管用的干部考核奖惩体系。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年底前出台《开发区部门和工作人员考核奖惩办法》及配套制度。通过强化工作考核,严格落实奖惩,认真解决效能不高问题。

9、针对“清理吃空饷工作不够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区纪工委下发了《开发区关于加强人事管理严肃财政纪律防止“吃空饷”问题反弹的通知》,由监察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在全区开展了清理吃空饷回头看活动,没有发现新的“吃空饷”问题。一是建立长效机制,防止“吃空饷”问题发生,严格落实人事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考勤和请销假制度,严格落实长期病事假及旷工人员减发、停发工资政策规定,加强对提前离岗人员的管理;二是建立联席会议机制。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定期互通人事、工资关系变动情况,分析研究在编在岗人员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三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不严格落实人事管理制度,对旷工、长期病事假不按规定处理或弄虚作假、隐情不报的单位和负责人要追究责任。以后我们将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一旦发现吃空饷问题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坚决防止吃空饷问题反弹。

(四)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方面

10、针对“没有严格按照省市编办下发的文件要求设置内设机构,内设机构超编。科级干部配备超职数以及人员超编;干部交流力度不够,一些人员身份不确定,待遇无法落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按照省、市编办《关于组建衡水经济开发区管理机构的通知》文件要求,开发区内设机构为综合办公室、城乡建设局等7个内设机构,核定行政编制45名,事业编制暂未核定。三区整合组建工业新区后,随着管理范围的增大、社会管理职能的增加,目前开发区机构编制的设定远远不能适应管理的需要。针对以上情况,我们一方面积极向上级建议合理设置开发区内设机构,适当增加行政管理机构。如:整合行政审批职能,建立政务服务中心,整合执法职能成立综合执法局等。对事业机构的设置,市政府已经召开了专门会议对开发区设定事业机构及编制进行了讨论研究,待事业机构及编制确定后,严格按规定执行,解决机关人员超编以及部分人员身份界定不清的问题。另一方面我们按照省市编制部门文件要求,对现有职能相近的机构审慎撤并,争取用一年时间建立符合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精简高效的内设机构。②依据省、市核定的机构编制,进一步核定人员身份,实行定编定岗,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配置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逐步消化北方工业基地、*森乡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问题。

三、整改后续工作及长效机制建设

1、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确保件件有着落。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视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为载体促进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2、着力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注重治本和制度建设,不断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加快完善我区惩防体系建设。

3、强化督促检查,严明党的纪律。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加大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为实现全区和谐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20xx年10月26日

推荐严肃整改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全市机关和事业“返岗”人员科学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_疫情防指〔20_〕_号)《关于印发全市机关和事业单位“返岗”人员科学防控实施细则的通知》(_疫情防指〔20_〕_号)文件精神为指导,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防控工作部署,坚持“群防群控、稳防稳控、常防常控”,做到“外控源头防输入、内断传播防蔓延、中建机制强督导”,为“返岗”人员提供安全健康工作环境。

各单位落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返岗”人员防控措施得力;机关疫情防控工作机构建立,责任明确,功能健全;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完善;单位内部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消毒消杀防疫及时;办公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经常;单位进出车辆、人员进行登记、检测严格;全体人员体温检测每日落实;疫情防控宣传教育有效。

(一)建立防控工作机构。市直机关建立“返岗”人员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防控工作总体安排、部署、检查、指导工作。市委常委、市委办主任_担任组长,市委组织部副部长_,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_,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_担任副组长;下设五个工作组,综合组由市委办副主任_负责,督察一组由组织部干部科科长_负责,督察二组由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_负责,督察三组由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_负责,督察四组由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_负责。各组联络员由负责同志自行指定。

(二)加强岗前疫情检查。人员“返岗”前,要切实做好人员管控和健康防护,如实准确填报所有返岗人员相关信息,特别是返岗前活动轨迹和接触人员情况,按要求上报市委办,经分类汇总后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市直各单位有后勤服务保障人员的,由其管理使用部门负责统计,并按规定时限及时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汇总。以上信息必须真实准确,确保纵向到边、横向到底,不漏一人,为全市机关和事业单位科学防控提供准确无误的数据信息。对已经进行居家隔离的工作人员,每天上午下午各进行一次体温检测,检测结果报市委办,隔离期满未发现异常的,经所在单位党(党组)批准后方可返岗。

(三)做好卫生消毒工作。各单位要按照防疫要求,落实环境消毒制度,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和生活垃圾装袋清理,消除鼠、蟑、蚊、蝇等病媒生物孽生环境。办公场所、尤其是人员密集的办公场所、会议室、接待室等,保证自然对流通风,确保充分通风透气。要对“五小”场所(办公室、宿舍、食堂、厕所、浴室)等重点部位采取定时消毒、清洁、通风换气等措施,保持卫生清洁。做好垃圾清运、污水处理及下水道疏通等工作,严禁垃圾偷倒乱倒。

(四)加强食堂就餐管理。做好市直机关餐厅及各单位自管餐厅的卫生管理工作。食堂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体检,确认健康后方可上岗。必须持有健康证方可上岗,工作时必须佩戴合格口罩;各单位要积极改善生活条件,为进出取餐人员提供饭前洗手的必要盥洗设施和洗手液;要加强食堂餐具、食材、食品留样、电器、电力、燃气等安全管理,确保餐饮安全。要采取灵活、分散方式保障员工用餐,严禁出现“扎堆就餐”等现象。

(五)严格人员进出管理。各单位要按照实名制管理要求,对办公场所实行封闭式管理,以单独的办公楼(院)为单位,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原则上封闭办公楼(院)大门,做到办公场所与外界封闭。外单位办事人员必须提前预约、佩成口罩、详细登记、量体温无异常情况后方可入内。在办公楼入口设置体温检测点,并配备符合规定的体温检测设备。准备足够数量的医用口罩,确保每一名工作人员均能按规定佩戴。储备足够的消毒剂并掌握其配制使用方法。严格落实全员登记备案制度,建立办公场所人员进出档案,做好排查和登记。对进出办公场所人员的姓名、籍贯、来去方向、交通方式及时间等信息实施真实、动态记录,严格管控人员出入,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外出流动。

(六)严禁借调借用人员。在疫情结束前,各单位原则上不再新抽调挂职锻炼和借调人员,不得使用来自重疫区人员,特别是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工作人员及有接触史的工作人员。14天内有过重点地区旅居史、接触史人员,需立即报告工作单位,自返回或最后一次接触相关人员起,居家隔离观察14天。

(七)严管交通运输工具。返岗单位的公务车和工作人员乘坐的私家车等交通工具应经过严格消杀过程,原则上以上交通工具疫情结束前不得往返疫区,确需前往疫区办公的需经单位党(党组)批准后进行,以上交通工具严禁在重疫区所在城市区(高速服务区)下车逗留,并安排专人负责过程中各项疫情防治工作。以上交通工具出差返回后,要集中进行消杀,严防疫情进入我市及办公场所。

(八)加强应急情况处置。各单位对每名返岗人员都要登记造册,及时掌握工作人员的动态信息,密切关注返岗人员身体健康状况,一旦发现出现相关症状,应及时启动诊断、隔离、治疗等程序,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各单位应制定疫情处置工作应急预案,提前与市卫健委协商,明确收治医院,一旦发现工作人员出现疑似症状,确保及时送院诊治。

(九)强化防疫常识普及。各单位要通过办公楼电子屏、发放防疫常识小册子、发布微信公众号信息、张贴公告通知等形式,帮助“返岗”人员提高防范意识,了解防治知识,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和环境保护工作。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沟通,一旦发生疫情,要第一时间上报“返岗”人员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要按照“党(党组)统一领导、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上下左右协调配合、密切沟通联防联控”的要求,建立领导组织机构,统一加强领导,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坚决杜绝推诿扯皮、相互掣肘。各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深入防控一线,及时发声指导、掌握疫情、采取行动,全面加强信息报告、物资保障等工作,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坚决遏制疫情在基层蔓延扩散。

(二)严明纪律规定。全市各机关和事业单位党(党组)要充分认清疫情严峻形势,切实加强返岗人员疫情防控的组织领导,迅速行动、周密安排、科学调度、细致工作;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要服从大局、令行禁止,切实增强落实力、执行力和穿透力,本着对党绝对忠诚的原则,如实填报相关信息、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确保“返岗”人员科学防控不漏一人、不留死角。

(三)加强督导检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督查督办组要加强督导检查,组织专门力量对全市各级机关和事业单位落实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敷衍塞责、虚假应付、落实不力,甚至失职渎职造成工作被动的要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地落实、全市疫情工作平稳有序。

推荐严肃整改心得体会及收获三

目前,我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确保从始至终不发生一起疫情病例,并取得最终胜利的关键阶段,面对境内外出现的疫情输入病例风险,各村各防控卡点必须持续压紧压实“外防输入,内防传播”的防控措施,进一步巩固前期成果。按照市县督导检查工作要求,决定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回头看”,方案制定如下。

深入落实省、市、县党委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聚焦“思想麻痹松懈、防控措施松劲、关口卡点松弛”等问题,集中开展为期一周的疫情防控“回头看”,认真查漏洞、找不足、防反弹,精准防控,科学防控,以更紧更高的措施和要求,重点防范外来人员输入,确保疫情防控工作平稳有序进行,保障我镇境内社会大局稳定。

(一)交通运输管控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各村营运的公交车和交通运输工具是否落实通风消毒,出入村的外来车辆是否登记检测,村内出入往返人员和外来人员是否进行体温检测及居家隔离,发现的发热人员是否及时登记报告和处置。(责任单位:镇交通防控工作组、各村防控队)

(二)重点人员隔离防控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湖北及外省返镇人员是否按规定隔离到位,并解除隔离,对即将返镇人员是否劝阻,返镇后是否进行隔离观察,居家隔离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对境外来镇人员是否按规定统计上报,是否定点隔离。对外出务工人员和进京人员是否按规定开具证明。(责任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组、各村)

(三)重点场所疫情防控措施是否落实到位。零售药店对发热咳嗽腹泻类药械产品销售是否进行实名信息登记及报告,村卫生室、镇卫生院发热咳嗽病人是否预检分诊并及时报告。镇内各处小卖部、超市、菜店等生活必需类场所是否按规定消毒通风,开业的饭店、澡堂等生活服务类场所是否进行环境卫生整治、消毒、通风。(责任单位:镇卫生院、镇复产复工工作组、各村)

(四)各村防控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各村是否严格实行网格化、地毯式排查,对重点人员是否落实责任到人、联系到户的防控措施,各村“外防输入”工作是否严格落实。防疫知识教育宣传、减少集市等人群聚集活动是否落实,环境卫生整治消杀是否落实到位。(责任单位:镇疫情防控工作组、各村)

(五)用工企业责任是否落实。复工复产企业是否履行防控责任,是否对员工进行日常体温检测和健康监测并登记报备,是否对工作场所、公共区域、职工宿舍进行通风消毒。返工人员是否全程佩戴口罩,员工出现可疑症状时是否及时登记报告,及时进行隔离。(责任单位:镇复产复工工作组)

(一)自查自纠(3月5日-3月12日)。各疫情防控组、各村按照本方案要求,全方位、地毯式开展问题排查整改,对排查的问题制定整改清单,明确责任人员、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确保排查的问题改彻底、改到位。

(二)督导检查(3月12日-3月13日)。镇领导对各联系村开展“回头看”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并向各村进行反馈。

(三)整改落实(3月13日-3月15日)。各工作组、各村要对照发现的问题进行细致排查,严格整改,确保不漏一项,不落一人。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疫情工作组、各村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松劲的心理,毫不放松地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工作力度不降、措施不减、劲头不松。

(二)狠抓责任落实。各工作组、各村要严格落实部门职责和属地管理责任,组长和村主要干部要亲自部署落实,确保排查全覆盖、无死角,对发现的问题和漏洞,确保完全整改。

(三)严肃责任追究。针对疫情防控“回头看”中发现的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导致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引发疫情反弹,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处理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推荐严肃整改心得体会及收获四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部署,积极推进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如下整改落实方案。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和依法治国、依规治党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工作部署,紧紧聚焦市委第x巡察组反馈意见建议,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和重点工作,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整改落实工作的重要载体,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全面整改。通过专项治理、专项督查、专题整改和完善机制等,集中查办一批违纪违法案件,曝光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典型案件,查处一批选人用人方面的突出问题线索,解决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使整改落实工作真正发挥教育干部、正风肃纪、激浊扬清、凝心聚力的作用,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凝聚强大合力。

整改落实工作主要遵循以下五个原则:一是强化问题导向。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端正态度,勇于面对,敢于认领,坚决整改,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巡察组和区委要求上来。二是坚持立行立改。对现在能改的不等不靠、限时完成,需长期治理或逐步解决的明确路线图、时间表和阶段性目标。三是立足标本兼治。既着力在治标上下功夫,又着力在治本上做文章,注重从强化教育、加强监管、健全机制入手,从源头上杜绝和减少问题的发生。四是立足整改落实。结合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xx实际,逐项拉出问题单子,逐条细化整改措施,逐件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要求,真正夯实责任,尽快形成一批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整改成果。五是抓好统筹结合。坚持把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常态化制度化,全面深化改革、从严治党等工作结合起来,以整改落实推动xx各方面工作取得新进展。

抓好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是当前我区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是解决我区发展深层次问题的契机,务必要取得实际成效。具体时间安排是:

(一)动员准备阶段(2020年x月x日——2020年x月x日)

1.召开市委巡察组向xx区反馈巡察工作会议,听取市委第x巡察组巡察xx区反馈意见;

2.召开区委常委(扩大)会,认真学习传达市委巡察组向xx区反馈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

3.召开区委中心组学习(扩大)会,就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二)集中治理整改阶段(2020年x月x日——2020年x月x日)

1.成立区委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组织机构;

2.召开区委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委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筹备会议,对全区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印发区委《关于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工作部署》。

3.研究下发《关于建立整改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有关组织和制度的通知》,对各相关单位整改落实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4.各牵头单位研究制定牵头事项整改措施;

5.研究制定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上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6.研究制定整改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督查督办方案,派出督导检查组,对各相关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7.x月底前,召开区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听取各相关单位整改落实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8.x月x日前,各牵头单位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区委巡察整改办公室;

9.x月x日前,召开区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区委常委会研究审议整改报告,上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三)建章立制阶段(2020年x月x日——2020年底)

坚持把整改具体问题与加强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在做好集中治理的同时,针对共性问题研究制定基础性、长期性的政策措施,着力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制度体系,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一)成立领导机构。结合xx实际,成立由区委书记xx任组长,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xxx和党政相关领导任副组长,区直有关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区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切实加强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强化整改责任。一是明确责任分工。对照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以区委工作部署的形式逐条进行责任分解,逐个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和配合单位。二是制定整改方案。根据市委巡察组和区委要求,由各牵头领导和责任单位负责,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拿出具体详细的整改措施,并根据市委要求明确时间节点和具体目标。

(三)建立推进机制。结合xx实际,重点建立五项推进制度:一是碰头会制度。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碰头会,听取各牵头单位整改落实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二是联席会议制度。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指示精神,讨论研究区委关于整改落实的重大事项。三是工作台账制度。要求各牵头部门建立整改落实工作台账,明确工作任务、整改措施、时间节点、工作进展、相关责任等,并根据进展情况逐项对账消号。四是督查督办制度。由区纪委牵头,定期对各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确保各项整改工作落到实处。五是责任追究制度。凡发现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不重视、不认真、不负责、不到位的,严肃追究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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