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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从严心得体会和方法 监督再监督心得体会(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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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从严心得体会和方法 监督再监督心得体会(四篇)
2023-01-06 18:56:41    小编:ZTFB

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关于监督从严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根据区委第三轮巡察工作安排部署,*年*月*日至*月*日,区委第*巡察组对*乡党委开展了政治巡察。在巡察工作中,巡察组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省委、区委巡察工作要求,强化“四个意识”、严守党规党纪,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在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反腐败斗争和扶贫领域等方面,采取“访、听、谈、查、看”的方式从严从实开展巡察。听取了**乡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组织人事和乡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情况汇报,共发放调查问卷*份,开展个别谈话及约谈*人次,调阅*年以来的会议记录、党支部工作手册以及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有关资料*册*份;查阅财务资料*册、账簿*册;查看扶贫项目资料*册。共收到信访举报*件,巡察发现各类问题*件次,梳理归纳问题线索*条,拟对相关问题分类处置,提出整改建议。现将巡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没有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在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上不到位。如:*年*月*日党委会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会议记录中只有一个标题,无具体贯彻落实措施;*年*月*日召开机关全体党员会,会议记录中只有“席帮祥传达全区会议精神”的标题,没有贯彻意见和具体的工作要求;*年,未对市委五届三次全会精神进行传达贯彻、未传达学习《中共*市*区委关于贯彻市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实施办法(试行)〉的实施意见》(*委发〔**〕*号)等重要文件精神,没有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贯彻措施。同时,巡察中还发现部分班子成员对“六大纪律”“五位一体”“四个全面”“中央八项规定”“四种形态”等内容概念模糊、了解不多。

(二)执行民主集中制度不力。一是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得不好。如,*年*月*日召开班子会研究*等*名同志人事任免等工作,党委书记未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发言制。二是对“三重一大”事项未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行决策。如:*年*月*日在研究“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基础设施****人行步道建设工程”时,未按照项目资金管理要求,违规决定施工单位进场即支付*%的工程款;*年*月*日支出广告费*元、*月*日购办公家具开支*元等大额资金支出均未经过集体研究决定。

(三)政治理论学习不到位。一是没有将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学习教育存在表面化形式化现象。如:*年*月*日召开“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书记作表态发言,会议记录无具体内容。二是机关“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坚持不够好,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坚持不到位,存在以干部职工会代替支部会的现象。如,*年*月、*月机关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图片系同一场景。

(四)为民服务意识不强。一是对遗留的矛盾和问题解决不力。*年实施的*村*、*组人行便道项目至今未结算,剩余*万元项目资金仍在账上无法处理。二是宗旨意识有所淡化,服务群众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不够。如:*—*年对*村*组的山坪塘进行维修加堤,造成*组*&亩土地被淹,当事人多次请求解决,但乡政府认为此工程系***实施的项目,乡村两级没有资金解决,当事人诉求至今无果。

(五)基层党建工作抓得不实。一是党委对基层组织建设重视不够,指导不力。巡察中发现,*个村(社区)党支部多年来一直没有印章,支部工作长期以村委会印章代替。乡政府少数党员对机关有几个支部,自己属哪个支部不清楚。二是党组织生活不规范不严肃。如,*村党支部*年*月*日召开组织生活会,只有支部书记一人发言,*年无上党课的相关资料,*年民主评议党员未公示。三是“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好。在*年*月*日第*次乡党委会上,分管领导&*要求“村(社区)党支部补党建工作资料、三会一课记录,*天内完善到位”。四是党费缴纳不规范。*乡机关支部*年党费在工资中扣缴,*村实行半年或一年缴纳一次党费。五是党员发展程序不严谨。*年*月*日,乡党委会研究*同志预备党员按期转正会议记录中有*同志的发言,但当天*同志在市上培训;*年,*村、*村支部党员发展材料均是村委会印章代替。

(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一是班子意识不强。*年*月*日,在迎接***检查的班子会上安排购买软盒***烟*条,没有班子成员提出反对意见。二是违规公款购买高档酒。*年*月*日、*月*日分别在*市**公司公款购买单价*元的*白酒共*瓶。三是“三公”经费控制不严。*年“三公经费”支出超预算控制指标,其中,公务接待费财政预算*万元,当年经费实际列支*万元;公务车运行费财政预算*万元,当年经费实际列支*万元,分别超财政下达预算控制指标*%和*%。四是公务接待不规范。无接待函件、无接待对象、无接待人数、无陪客人数的“四无”现象突出,接待事由多为“接待**部门”“政府工作开支”“工作用餐”等模糊事项,经常以干部下村、职工加班、打扫卫生等名义安排工作餐,同时存在周末城区接待。五是财务管理混乱,存在廉政风险。大额支出直接转给职工个人。

(七)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是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好。党委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力,党委负责人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有差距,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促检查少,对联系村的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指导不力。*年以来,乡党委专题听取班子成员及下属单位负责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仅*次;*年乡党委未对重要部门、重要岗位人员谈话提醒,仅开展乡村干部集中约谈*次。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如,*年*月*日乡政府干部租车下村发生安全事故,分管安全的领导却不知情。二是乡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够。乡纪委“三转”工作落实不到位,纪委书记除分管纪检监察、纪检信访外还分管民政工作。担当履责勇气不足,批评和自我批评、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不到位。乡纪委对有明显质量问题的工程项目没有监督检查、调查了解、追责问责;乡纪委对存在的违规公款购买烟酒、违规接待、违规使用临时收据收缴罚没款问题没有加强监督检查和提出合理建议。

(一)超额拨付工程款。*年,*乡组织分管领导*、经发办*、财政所*、*对*年实施的**村*、*组人行便道硬化项目进行验收,验收里程为*米,但按*米进行结算并支付工程款*万元。经巡察组现场核实,该项目实际实施里程*公里,应付工程款*万元,超付工程款*万元。

(一)扶贫项目质量监管不力。对部分工程项目质量监管不到位,工程验收把关不严,导致扶贫工程出现严重质量缺陷。如,*年*月实施的总投资*万元的*村和*村*公里人行便道硬化项目,*乡政府于*年*月*日针对该项目“宽度、厚度不够,线型不规范、水泥标号不足”等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但未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核实。经巡察组现场查看,该便道建设质量差,部分路段用力一踩即可毁坏,存在水泥标号严重不足等质量问题,属典型的“豆腐渣”工程,群众反响十分强烈。

(三)非贫困村的脱贫攻坚力度不够。近几年,*乡扶贫项目建设主要集中在*居委、*村等贫困村,对非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投入较少。*年以来,*乡共实施扶贫项目*个,项目资金*万元。其中,*个项目在*居委和*村实施,其他*个非贫困村只有*个项目。同时,脱贫攻坚工作通过国家验收后,党员干部存在思想有所松懈、作风有所滑坡的现象。

(一)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乡党委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市委和区委的要求上来,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一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市委和区委有关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尤其是涉及到管党治党、意识形态等领域的重要文件和会议要及时组织学习,制定有力措施,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全面贯彻。二要严格执行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黔江区乡镇街道领导班子重大事项集体决策议事规则》等规定,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领导班子重大问题集体决策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凡属重大问题,必须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作出决定。领导班子成员要增强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在研究工作时充分发表意见,推进各项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三要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要围绕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切实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指导,强化党建工作督促检查,推动党支部切实担负好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和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的职责,切实把村级基层党组织建成坚强的战斗堡垒。

(二)严格执行党组织生活制度,切实把党建工作要求落到实处。**乡党委要认真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性基础工作,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班子成员要带头遵守、带头执行、带头落实。要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有关要求,落实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切实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一锐利武器,发挥其修正错误、统一思想、巩固团结、激发活力的重要作用,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要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结合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不断从内容、形式、载体、方法、手段等方面进行改进和创新,坚决防止“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出现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倾向。

(三)增强管党治党意识,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乡党委要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一要强化责任担当。乡党委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把从严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全面提高管党治党工作的科学化水平。要细化党委、党委主要负责人和班子其它成员的责任,健全专题报告、工作通报、党风廉政约谈等制度,加强检查考核,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党委书记要严格履行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对管党治党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定期研究分析本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定期听取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汇报。班子其他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加强对分管领域的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向党委报告相关责任落实情况,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二要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要加强对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制度建设的廉政风险排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加强对资金使用、项目建设、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等关键环节的重点监管,发现问题,堵塞漏洞,防微杜渐。三要加强监督检查。乡党委要加强对班子成员及下属单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乡纪委的领导,支持乡纪委“三转”。乡纪委要聚焦主业,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对下级党组织及党员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情况、遵守六大纪律和作风建设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纠问题,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四要抓好巡察问题整改。乡党委要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对照检查,对自己存在的问题“买单”,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从落实“两个责任”等方面查找原因,主动承担责任,切实抓好整改落实。要结合**乡的实际,有针对性地健全和完善制度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四)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乡党委要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意识,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区委实施意见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到执行八项规定精神绝不走样。要坚决反对“四风”,切实防范和查处各种隐性、变异的“四风”问题,坚持越往后执纪越严。要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黔江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得公款购买烟酒,不超标准公务接待,不违规公款吃喝。要针对公务接待不规范、以各种名义安排工作餐、城区周末接待问题开展为期2个月的专项整治。要规范机关管理,严格公车使用,规范财务报销,严明财经纪律,不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要紧盯违规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五)从严从细做好脱贫工作,进一步巩固脱贫摘帽成果。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脱贫攻坚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要提高政治定力和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市委和区委的要求上来,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细致的工作,更加有效的措施,深入推进脱贫攻坚工作。要抓好脱贫攻坚工作统筹,牢固树立全乡“一盘棋”的思想,既要抓好贫困村的脱贫攻坚工作,也要高度重视非贫困村的脱贫攻坚工作。要加强扶贫项目的论证和实施,严格执行项目建设有关规定和程序,发挥项目的最大效益。要加强项目质量监管,对全乡扶贫项目质量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和治理,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问题。要强化干部责任,深入细致地做好项目验收相关资料,做实项目基础工作。要深化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强化党员干部责任担当,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为全面实现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关于监督从严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今年xx动物卫生监督所在xx局的领导下,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要点和责任分工,以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为主要工作目标,严格非洲猪瘟防控,规范屠宰产地检疫,狠抓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监管,推进执法监督工作,加强养殖环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努力提高执法队伍素质,狠抓关键措施的落实,现将20xx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严格贯彻《生猪产地检疫规程》、《生猪屠宰检疫规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19号》以及防控非洲猪瘟各项规定措施,进一步做好非洲猪瘟检疫监管工作。一是按照上级要求在举办检疫规程和非洲猪瘟检测技术培训班,提升了生猪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非洲猪瘟检测技术,为保障生猪产品质量安全,奠定了扎实基础。二是规范x个生猪定点屠宰厂非洲猪瘟检测实验室建设,定期对生猪屠宰企业进行飞行检查。生猪屠宰企业均按照“批批检、全覆盖”的原则开展了非洲猪瘟自检工作,截止目前未发现非洲猪瘟检测阳性。三是做好生猪运输车辆登记备案工作,督促生猪运输人做好生猪运输车辆的消毒管理工作,严格监管生猪运输车辆。四是严格各个环节消毒措施。

一是强化猪、牛、羊出栏检测比例,严格按照规定2%抽检合格后出具《检疫合格证明》;二是接到养殖场户“申报检疫”后,由监管人员到场到户按照“产地检疫操作规程”对出栏畜禽进行检疫,合格的出据检疫证明,不合格的监督养殖场户进行无害化处理;三是做好产地检疫工作记录。四是利用电视广播,印发宣传册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产地检疫的重要意义,提高产地检验率。

狠抓生猪屠宰的七个关键环节,确保了上市肉品的质量安全。一是把好生猪入场查证、查标和检查关,证物相符,健康无疫的才准入场;二是监督屠宰场做好“瘦肉精”自检,进场生猪必须先由场方进行“瘦肉精”自检,自检合格后出据“瘦肉精”自检报告单,接受场方屠宰申报;三是认真做好宰前检疫,按照检疫程序逐项进行检查,合格的出据“准宰通知书”准予屠宰,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四是认真做好宰后检疫,按照屠宰检疫操作规程,实行现场同步检疫,同时做好寄生虫检验工作;五是严格按照规定比例,抽取屠宰生猪膀胱尿液进行“瘦肉精”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六是对检疫合格的猪肉加盖验讫印章,出据检疫证明,对检疫不合格的.肉品监督屠宰场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工作;七是做好各环节的相关记录。

在全县xx高速公路出入口设立非洲猪瘟防控检查站,24小时值守,严格按照“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管理办法”,对过往检查站运输畜禽及其产品的车辆进行检查、消毒;二是严格按照规定配制消毒药品并认真做好记录;三是检查站上岗人员要着装整洁,佩戴上岗证;四是继续实行所班子成员带班制度,严格实行岗位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五是严禁超范围检查车辆,严禁乱罚款,严禁在检查站对过往畜禽及其产品进行任何形式收费。20xx年没有出现公路“三乱”现象。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对养殖场发放各类告知书xx多份,签订承诺书xx多份,发放主体责任书xx多份;二是完成全年 “瘦肉精”抽检计划。截止目前全县共抽检猪、牛、羊养殖场xx多个,共抽取样品xx多份,其中监督抽检xx份,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屠宰环节瘦肉精定性检测样品xx多个,其中监督抽检xx份,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全县没有出现一起“瘦肉精”事件。

一是加强全县设立的病死猪收贮站的管理,定期开展培训、定期进行检查,要求各收集点要严格按动物防疫法的要求认真做好病死猪的收集、贮存、消毒工作。二是加强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的监管工作。签订承诺书送达告知书,每次处理病死畜禽时要提前申报,由动监所派出两名以上官方兽医到场实地监督处理,严格按处理规范进行操作,并做好个人防护。截止目前共处理病死猪xx多头,病死畜禽类xx多只,为全县畜牧业发展和动物防疫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关于监督从严心得体会和方法三

我市卫生监督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市卫生局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全年的工作任务目标,着力强化队伍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卫生监督工作责任明确,措施到位,干部职工法律意识明显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决策水平明显提高,服务发展,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能力显著增强。

一、强化内部管理,优化职能组合,充实农村卫生监督力量。

今年以来,我们将区域内卫生监督职能由原监督现场科室实行区域对调,扩展了相对科室的工作积极性,有效地推动了各项监督活动的开展,工作质量和年度目标都较去年同期有明显提高。

二、强化宣传,增强卫生法律意识

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是依法行政的基础,为保证卫生法制宣传效果,我们分三个层次进行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一是加强对卫生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将卫生法规与创建学习型单位结合起来,每月组织一次讲座,由各科室负责人主讲,提高卫生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二是结合行业特点,先后举办了两期培训班,加强对餐饮单位及集体食堂负责人和厨师长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通过学习,认清合法和违法、遵纪和违纪的界限,进一步提高依法营业的意识。三是加大对社会各界的卫生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我们还利用广播电视金话筒、信息、卫生工作情况、卫生监督情况等渠道,广泛宣传卫生法律法规以及我市卫生行政执法情况,先后发表卫生监督信息20余条,并建立了信息台账,提高了宣传教育的效果。

三、依法行政,提高卫生行业管理水平

今年以来,我们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先后开展食品卫生、化妆品卫生、职业卫生、非法行医等专项整治。

1、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力度不断加大。一是严格执行健康体检和行政许可。二是根据市政府“三创”和“创省食品安全示范市”工作要求,强化食品卫生管理。开展餐饮业巡回检查工作,做到2月1次以上的检查。先后开展了“五小店”、餐饮业和学校食堂及周边小饮食店、化妆品等专项执法检查,有效净化全市食品市场,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三是积极开展省食品安全示范市创建活动。根据市食安委的统一部署,积极准备迎查材料,并将每次专项整治和卫生保障工作情况做到一次一档,在接受省食品安全示范市评估验收中,受到了评估组的好评。四是积极做好绿扬春早茶文化节、高考、高二年级水平测试和中考以及奥运、中秋等重大活动和节日的卫生安全保障工作。五是积极开展夏季食物中毒的防治工作,年初制定了食物中毒防治计划,加强正常的卫生监督力量,近期又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食物中毒防制工作的通知,提高食品经营户食品安全的意识,进一步消除一切可能的食品安全的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五是全力投入问题奶制品的监督检查工作中。六是制定食品卫生、公共场所监测计划,每季度开展一次抽样检测工作。七是切实做好食物中毒防制工作。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食物中毒事件及其危害,规范和做好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卫生安全和身体健康,我局制定了《仪征市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预案》,今年来相继发出了《做好食物中毒防制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认真做好当前食物中毒防制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切实做好食物中毒的应急处置和信息报告工作。八是积极配合盐务部门开展碘缺乏病的宣传,认真开展碘盐的检测工作。九是进一步推进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近年来,我局先后启动了学校食堂和大、中型餐饮单位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今年来先后两次对全市学校(幼儿园)食堂进行了拉网式卫生监督检查。十是认真做好职业卫生监督和生活饮用水监测工作。开展企业负责人和相关职业人员的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培训。每年对职业危害人员进行一次职业健康体检,建立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档案,体检培训率达100%。

2、医疗市场秩序整治工作高质量地开展,开展以“蓝盾二号”为主题的医疗机构专项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等违法行为。

四、严把卫生许可质量,提高整体许可水平

我们在做好日常行政受理的同时,认真、细致地讲解申请卫生许可所需提供的材料,并编制了材料目录,

五、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开展稽查

我们根据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制度规定,制定了年度卫生监督工作计划,并按计划要求组织开展了卫生监督行政许可质量稽查工作,对在稽查中发现的存在问题及时以稽查通报或督办通知形式反馈给相关科室,有效地推动了卫生监督工作的质量。

六、积极推行说理式卫生行政执法和“一案一评”工作

根据省卫生厅《201x年江苏省卫生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和**市卫生监督所关于《全市卫生监督机构推行说理式行政执法活动实施方案》和市政府《关于推行“一案一评”工作机制和建立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档案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卫生部门实际,及时制定了我市《推行说理式卫生行政执法活动实施方案》和《推行“一案一评”工作机制实施方案》下发至各相关科室,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七、落实扶持优惠政策,减轻企业负担

为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减轻企业负担,增强服务功能,根据《关于开展201x年全市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检查的通知》精神,开展了此项工作的专项检查。

下一步,我们将在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对照年度工作要点,加大卫生监管工作力度,巩固前期各类专项整治活动的成果,把专项整治与行业自律、诚信体系建设结合起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针对目前实际工作中存的问题,进一步抓好上级下达的各项专项整治工作,不断强化内部管理,稳妥推进说理式文书和一案一评工作,为全面提升我市的卫生监督执法水平而不懈努力。

关于监督从严心得体会和方法四

最近两年来,法院纪检监察工作经历了监察体制改革和司法体制改革两项重大的改革,作为纪委监委派驻人民法院的机构,如何有效理顺工作关系、明确监督职责、提高履职能力,开展有效监督,真正发挥出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把纪律挺在前面,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目前还存在许多问题,笔者以派驻基层法院的纪检监察工作为视角浅谈几点粗浅的体会。 

(一)基层法院纪检监察机构设置还未理顺 

监察体制改革后,许多县级党委均撤销了所辖党政机关、县级部门的纪检监察内设机构,通过纪委划转和部门划转的方式设置了派驻各党政机关、县级部门的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组的业务工作和干部工作由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实行统一管理,但实际上纪检监察人员的组织关系、工资关系、年度考核等都在其所任职法院,受班子主要领导的直接领导。这种“利益共同体”关系,自然导致监察人员角色错位。在履职过程中,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既是监督者,又是参与者,“两个责任”难厘清、难落实。凡是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关的,无论是主体责任还是监督责任,一概交由纪检组领衔承办,仍有“包打天下”之嫌。由于机构设置不顺,纪检组“派驻”身份仅以公章形式体现,实际上“屁股”还坐在法院,难以落实“三转”,更难以实现“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 

(二)司改后纪检监察岗位人员配置薄弱 

司法体制改革后,法院人员实行三类分类管理:员额法官制(入额法官),司法辅助人员(法官助理、书记员、法警)和司法行政人员。三类人员的工资待遇不一样,差距也很大。目前司法行政人员的工资待遇职务晋升空间相对较小,法院内部有法律资质的很少有人愿意到司法行政部门工作。入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只能配置在审判一线,纪检监察属非审判业务部门,客观上无法留住入额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据此推论,纪检监察岗位不配置法官,意味着监察部门法律业务能力将“打折扣”,成为审判工作的“局外人”、法律业务的“门外汉”,甚至对违法审判行为也有可能因不具备专业素质而“视而不见”,自然欠缺监督能力和评判权威。如同医生看病是一个道理,既然没有行医资格就无法把脉诊断,更无从谈处方权。《人民法院监察工作条例》第9条规定“各级人民法院监察部门负责人一般应当从法官或者具有法官任职资格的人员中选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第35条规定“人民法院监察部门应当对法官是否存在违法审判行为进行调查……”显然对法院监察人员法律从业素质有很高要求。法院监察对象的法律专业素质很高,作为监督者不说“技高一筹”也应当不低于监察对象水平,否则监督就会虚设,甚至让人不屑,更不会形成威慑。 

(三)涉讼信访部门与纪检监察部门办案沟通不够 

就法院内部涉法涉诉信访来说,多数是穷尽法律途径的案件,当事人既信访也举报投诉,所反映问题和诉求大致相同。涉法涉诉信访实质是对审判结果不服,属“法”的范畴;举报投诉则是当事人对办案法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反映,属“纪”的范畴。法院内部多数没有设立涉法涉诉信访部门,只设立了相应的涉法涉诉信访、举报投诉窗口,分属立案、监察部门管理。由于“轨道”不同,往往同一件事情两头受理,造成答复口径不统一、处置标准不一致。 

(四)干预司法活动的行为难以记录、查实 

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中央政法委《关于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简称“两个规定”)执行以来,外部、内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明显减少。目前,据统计通报,全国绝大多数法院对干预司法活动情况的记录仍然为“零”。一方面,说明各级领导干部执行“两个规定”自觉性提高;另一方面,也说明干预司法活动的方式更加隐蔽隐秘,办案人员基于各种考虑不愿意将干预情况如实记录。 

(五)对审判权力运行缺乏有深度的同步监督 

由于审判工作的特殊性,立案、审理、执行等环节都依照法律程序实施,途径法定、“轨道相对封闭”,法院监察部门从纪律监督角度对审判权力运行的监督效果欠佳。除了廉政风险防控、审判权力公开透明运行(重点是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信息化建设等常规监督方式外,缺乏对审判权力运行有深度的同步监督、实时监督,监督触角深入不够,许多问题未能及时发现,失去抓早抓小机会,造成小事拖成大事、违纪变成违法。监察部门仅靠举报线索很难发现问题,不改变监督方式,也就无法改变被动事后追责现状。 

(六)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考核不合理 

现行的监察室干部考核制度与一般干部的考核方式一样,都是由当地组织部门在本院干警民主评议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考核,加之年底各种评先评优、民主推荐工作都是在本院干警中开展,一般也是经过民主测评和投票,导致纪检监察干部如果在日常管理中“得罪”人,在民主评议时满意票就会很低,经常位居整个内设机构的末位,甚至不如很多一般部门领导的满意票,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考核不尽合理,导致影响工作积极性。 

(一)要探索建立相对独立的垂直管理体制 

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均涉及法院纪检机构设置问题。按照中央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加强派驻机构建设的精神,法院纪检机构设置及其编制应当统一到纪委,实行单独派驻;中编办、最高院关于《省以下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试点方案》“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的要求,进一步表明法院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全国一盘棋的思想。无论怎么改革,法院纪检组受纪委直接领导履行党的纪律检查职能,执行“两个为主”和“两个全覆盖”的规定不会改变。法院党组与纪检组的关系是领导与被领导关系,反之则是监督与被监督关系。对于派驻纪检组成员,其编制、工资关系、党组织关系和后勤保障应由纪委统一管理。法院监察室干部应当实行上派原则,尤其是基层法院纪检干部的人财物要统一归属于上级法院或县纪委。同时,要积极主动向院党组和当地纪委反映案件查处情况,根据相关指示开展工作。遇到重要或者复杂案件时,向院党组报告的同时及时报告当地纪委,以取得院党组和当地纪委的领导和支持,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强化纪检监察岗位人员配置 

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改革、“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法官员额制、法官待遇高于普通公务员是司改的核心。当前人才流动趋势是,具有法律从业资格的必然要竞争入额法官,成为入额法官就不可能还“窝”在监察岗位。这样的话,监察部门整体法律业务素质势必下降。换句话说,添了审判一线的“柴”,却拆了监察的“火”。监察部门表面上机构编制一样没少,但是配齐不等于配强,在岗不等于就会监督,倘若人才不济,监督就成为虚设,成为“稻草人”。行政机关权力主要集中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监督重点在领导班子,而审判机关权力分散在各审判庭室、贯穿于整个审判权力运行全过程,既要监督好“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也要监督好审判权力运行,这样才能做到多视角、全方位监督,因此法院监察部门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在法院从事监察工作知识结构应当是复合型的,既要懂监察业务,也要懂审判业务。据此,监察岗位应当保留1-2名法官,并建立合理轮岗制度,这样有利于监察队伍稳定,有利于监督工作深入开展,有利于法官多岗位锻炼,形成监察部门敢监督、能监督、真监督、愿监督的格局。 

(三)整合违纪违法投诉举报和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力量 

强化纪检监察举报投诉与立案信访工作协作、信息沟通,按照“分类处置、各负其责、口径统一、尺度一致”的原则实行包案,避免因信息不对称造成相同案件立案信访、纪检监察举报投诉两头受理的被动局面。建立纪检监察同审判监督部门定期沟通工作机制。审判监督部门在再审案件、案件质量评查中发现的有关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通报,强化审判监督结果运用。建立与政府审计、住建等部门工作联系制度。按照“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要求,以法院各项专项资金和建设工程项目为重点,由纪检监察牵头实施同步审计、跟踪检查,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让问题发现和整改在初始阶段。 

(四)细化“两个规定”具体工作措施 

“两个规定”从制度上强力保障了人民法院依法公正独立行使审判权,震慑作用很大,是阻断外部、内部非法干预司法活动的“防火墙”,也是办案人员自我保护的“安全网”。“两个规定”作为重要法规制度,建议实行制度上墙,主要内容:一是随案入档。以表格形式,从立案至结案对干预司法情况如实记录,全流程签字盖章,实行“零报告”,存入内卷。二是说明(声明)。案件审判、执行等环节逐一说明(声明)是否受到外部、内部干预,记入合议庭、审委会记录。三是严格审核。上述填报不全面的法律文书,不予签发。四是按季汇总。每季度末,审判、执行部门向审管、监察部门上报情况;审管、监察部门汇总上报上级法院、同级党委政法委。五是责任追究。对违反“两个规定”的行为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实行责任倒查。总之,要紧扣“全程留痕、有据可查、永久存储”要求,既倒逼办案人员忠实履行职责,也使责任追究有据可循。 

(五)强化对审判权力运行同步监督、实时监督 

坚持抓早抓小,建立内部举报和反映问题激励奖励、知情不报惩处的制度。外界通常说一句话“法院一般不会出事,要出就出大事”,这说明广大干警能够做到遵纪守法,同时意味着法院对问题线索获悉太晚、事后追责的无奈。法院内部有聘任的廉政监察员,按理说应当对一些问题能够及早发现,但是由于没有相应激励机制,作用甚微。审判权力运行“异常”、违犯审判纪律,只有同事最清楚,如同交通违规同乘人员最清楚是一样道理。一方面,监察部门要改变以往坐等问题线索上门的惯式,主动作为,瞪大眼睛,提高“嗅觉”灵敏度,善于发现问题;另一方面,应当加强内部廉政监察员工作,让监督触角深入法院各领域、真正管用,特别是应当建立举报和反映问题激励奖励、知情不报惩处的相关制度,使问题早发现、早预警,处理在萌芽阶段。 

(六)探索改进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考核方式 

基层法院纪检监察干部的考核,应该由上级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和同级纪委按照基层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责任的具体工作情况综合考核,抛弃民主测评方式,其评先评优根据综合考核情况决定,不再由所在基层法院的干警推荐。这样才能让基层法院纪检监察干部放开手脚大胆地履行监督责任。不再顾及情感和面子,也才能树立基层法院纪检监察部门的权威,让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真正落到实处,从而推动所在法院的党风廉政建设,保持队伍风清气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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