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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投资心得体会和感想 影视投资心得体会和感想作文(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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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投资心得体会和感想 影视投资心得体会和感想作文(3篇)
2023-01-06 19:05:56    小编:ZTFB

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有关影视投资心得体会和感想一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帐号:

邮箱电子信箱:

乙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帐号:

邮箱电子信箱:

鉴于:

1.甲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取得合法从事电影(电视剧)制作资格的法人单位,其计划摄制的电影(电视剧)《 》(下称本电影(电视剧))中需要特技效果,决定聘请乙方提供特技效果服务。

2.乙方具备组织、提供电影特技效果服务的能力,并且参加过多部影视剧的特技效果制作,同意接受甲方的聘用。

鉴于此,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 定义

本合同所称特技效果服务,是指在本电影(电视剧)摄制过程中,根据剧情的需要设计搭建现场背景、临时布景、制作电脑三维动画、制作特定道具、订做演员特殊戏服和各类装饰品以及其他在本电影(电视剧)中所需要的特定物品,从而在本电影(电视剧)中达到以假乱真的视觉效果。

第二条 制作时间

乙方制作特技效果的时间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资料的交付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提供本电影(电视剧)文学剧本、特技效果草图、特技效果的书面要求等必备资料;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及要求,于接到甲方相关资料之日起 日内制定特技效果的文字描述及制作计划并向甲方提交。甲方应及时审核特技效果的文字描述及制作计划并向乙方提出相应修改意见。

特技效果的文字描述及制作计划一旦确定,非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确定后的特技效果文字描述及制作计划为本合同附件。擅自修改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

第四条 定金条款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向乙方支付定金¥ 元(大写: 元整),本合同得以实际履行后,此定金自动转为甲方向乙方支付的酬金。

若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未得以实际履行,甲方无权要求乙方返还定金;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未得以实际履行,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条 酬金及支付

甲方向乙方支付 (税前/税后)的酬金为¥ 元(大写: 元整),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 日内一次性支付;

甲方按乙方要求将费用划至乙方指定帐户:

开户行: ;帐户名: ;帐户号: 。

如甲方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未付清应付款项,则乙方可按日计提应付款项的 ‰,向甲方追缴滞纳金。

第六条 联络人

乙方应根据确定后的特技效果文字描述及制作计划选择相应专业人员组成项目小组为甲方提供特技效果服务。乙方指派 ,甲方指派 担任联络人共同负责对特技效果的整个制作过程进行管理并进行联络工作。在本合同生效期间内,任何一方变更联络人,应事先书面通知对方。

第七条 成果的交付

乙方的工作进度以特技效果制作计划为准。特技效果全部制作完成,经甲方审核同意并向甲方交付完毕的,乙方的工作结束。若乙方延期交付特技效果,每延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 违约金。

甲方应于接到特技效果成果之日起 日内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通知乙方,若甲方未在此期限内将审核结果通知乙方,视为甲方对特技效果予以认可,期限届满,乙方工作即告结束。

若甲方经审核认为特技效果不需要再行修改或润色的,接到甲方的相应通知之日为乙方的工作结束之日。若甲方经审核认为特技效果的制作仍需进一步修改或润色的,乙方应于接到甲方相应通知之日起 日内按甲方要求对特技效果进行修改或润色并将制作成果向甲方提交,乙方对甲方的修改、润色要求应以 次为限,若乙方修改或润色超过 次,甲方仍不满意,乙方不再承担合同义务,其工作即告结束。

乙方应于其工作结束之日起 日内将甲方依据本合同规定向其提供的资料及为工作需要所做的复制品全部归还甲方或按照甲方的要求将其销毁。

第八条 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1.在特技效果的制作过程中,乙方应接受甲方的指导和管理,但甲方的指导和管理行为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工作或违反行业惯例。

2.甲方有权随时审查特技效果的制作进度等制作情况,但不得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以配合。

3.甲方可以根据本电影(电视剧)文学剧本及本电影(电视剧)的实际拍摄需要对特技效果提出合理改进建议,乙方应尽其所能满足甲方的改进要求。由此所支出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因特技效果的制作而支出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购买材料、工具、设备的费用以及乙方工作人员的酬金、办理相关保险的费用。

5.特技效果制作完成后,甲方有权自行决定是否在电影(电视剧)采用乙方制作的特技效果乙方不得干涉。

6.若甲方对乙方所制作的特技效果不满意,甲方有权另行聘请他人重新制作特技效果,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7.乙方应勤勉、尽责、高效地进行特技效果的制作。甲方应当对乙方的制作工作予以配合,为乙方提供制作过程中所需要的相关资料。

第九条 姓名、肖像的使用

甲方为其摄制的电影(电视剧)及其衍生产品的宣传、推广需要,有权使用乙方向其提供的资料以及乙方的姓名和肖像,无须另行征得乙方同意,亦无须另行向乙方支付酬金,但仅限于对电影(电视剧)进行宣传、推广之目的。

第十条 著作权归属

本电影(电视剧)的著作权由甲方依法享有。

第十一条 所有权归属

特技效果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特技效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无义务保证上述特技效果的状态。甲方可以聘请乙方或第三人对上述特技效果进行润色、加工、维护或者修改。但应另外签订合同。

第十二条 署名权

只要甲方在其摄制的电影(电视剧)中使用了乙方制作的特技效果,不论何种形式乙方均依法享有相应的署名权。署名的格式、具体位置及字体大小由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协商决定。

第十三条 利润分配

若甲方对本电影(电视剧)中的特技效果进行商业开发,必须征得乙方的同意,并应将其获得的商业开发的利润的百分之 支付给乙方,作为乙方的分红。

甲乙双方对上述利润的约定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十四条 双方保证

1.保证其为取得摄制本电影(电视剧)的相关证照并经依法注册和合法存续的本电影(电视剧)制作单位;

2.保证已就计划拍摄的本电影(电视剧)取得相关证照;

3.保证本电影(电视剧)不会包含任何侵害乙方合法权益或者违反国家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内容。

乙方:

1.其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其履行本合同下的所有义务,皆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

3.其提供的特技效果服务皆系其工作人员的原创,不会对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造成侵犯;

4.从乙方工作正式开始之日起至乙方工作结束之日止,乙方不会受聘于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第十五条 合同的解除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乙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解除本合同:

1.非因本合同规定的原因,乙方未按制作计划确定的日期向甲方交付特技效果,经甲方催告后 日内仍未交付的;

2.甲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无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3.甲方拖欠乙方酬金累计达到乙方全部应得酬金的百分之 ,经乙方摧告后仍不支付的;

4.甲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甲方被依法吊销拍摄本电影(电视剧)的相关证照导致拍摄无法继续进行的;

6.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所作保证不真实的或未实现的。

第十六条 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在下列情形下终止:

1.乙方的工作全部结束,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 。

第十七条 保密

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本电影(电视剧)中特技效果设计、制作的细节。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本电影(电视剧)公映之前向任何第三方泄漏其所知晓的剧情、演员、拍摄进度等与本电影(电视剧)相关的一切信息。若本合同未生效,乙方不得泄露在签约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 年

第十八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 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九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 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二十一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二条 不可抗力与意外事件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意外事件:

1.非因双方当事人过错,出现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以外的甲乙双方不能控制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气反常以及本电影(电视剧)导演或其他主要演员生病、受到意外伤害或死亡等,致使本电影(电视剧)的拍摄迟延,甲方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将拍摄计划顺延的时间书面通知乙方;因此而未能按原拍摄计划完成本电影(电视剧)的拍摄,乙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2.若本条规定的情况致使本电影(电视剧)的拍摄迟延超过 天,任何一方皆可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而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二十四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条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本合同正本加盖骑缝章。

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自 年 月 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特技效果文字描述及制作计划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有关影视投资心得体会和感想二

影视剧拍摄场地合作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

注册地址:

邮编: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乙方:

注册地址:

邮编: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鉴于:

1.乙方代表电影《 》(以下简称“本剧”)的投资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

2.甲乙双方愿意按照本合同约定开展场地合作。

为此,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在 市 区订立条款如下:

第一条 本剧概况

1.剧名《 》(暂定名,具体以公映/发行许可证所载片名为准),长度共 集、每集不少于 分钟,本剧题材类型: 。

2.主创班底导演: ;主要演员: 、 、 。

3.制作周期本剧计划于 年 月开机,拍摄周期约 天,主要拍摄地: 等,预计于 年 月在中国大陆播映。

第二条 场地合作内容

1.甲方为乙方提供如下拍摄场地、场景

(a)甲方为本剧剧组提供在 拍摄所需的场景,该拍摄场景位于 等场景。

(b)甲方安排和确保位于 的拍摄场景在乙方拍摄期间相应秩序、局部暂停营业和相应场景布置等。

(c)上述拍摄场地的使用天数共计约 天。

(d)甲方提供的拍摄场景其他具体细节,由乙方通知甲方并由双方协商确定。

2.影视展现回报乙方就甲方给予上述场地、场景使用而为甲方提供如下合作条件

(a)在本剧中的相应画面、场景中,使用和展现甲方所提供的名称、或logo、或建筑外观、或相应景观等,甲方对此无须向乙方支付费用。

(b)在本剧的片尾中,将甲方指定的企业名称或其logo作为鸣谢单位予以展现,甲方对此无须向乙方支付费用。

第三条 合作安排

1.甲乙双方相互供给对方的合作条件,构成双方对等合作合同关系。

2.就提供场景等场地的具体时间,由乙方提前通知甲方并经双方协商确定。

3.鉴于甲方提供的营业状态,在提供拍摄场景时,乙方应尽量考虑和体谅甲方的实际状况,同时甲方应按照不影响拍摄进度和满足拍摄需要对拍摄场地、场景秩序进行妥善安排,如遇特殊情况应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处理。

4.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益或义务转让其他方。

第四条 知识产权约定

1.本剧的版权完全归乙方;本剧因甲方提供场地赞助而使用的甲方名称、logo等均归甲方,但不视为甲方对本剧或本剧音像制品有任何知识产权;但甲方未经乙方事先的书面许可,不得将本剧中使用其名称、logo、外观、场景等画面、镜头,单独剪辑进行任何目的的使用。

2.双方在任何条件下违反本合同都视为违约,均须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损失。

第五条 保密

1.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就本剧剧本等拍摄资料、拍摄进度、演职人员及其变动均应予以保密。

2.在本剧公开或公映前,本剧剧本、影片、词曲、拍摄情况(含演职人员及其变化、拍摄资料和拍摄进度等)等均属甲方商业秘密,一旦泄露、披露,均会对双方造成不可挽回的巨大损失。

3.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事项,在本合同终止时仍对各方具有约束力,除非保密信息已经成为一般公众所知晓的公开信息。

第六条 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自然灾害、贸易抵制、罢工、动乱、战乱和火灾、水灾、疫情等意外事故,政府规定、指令、法规的变更。

2.若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情况影响,以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应立即以书面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友好商定如何处理。因不可抗力以致无法履行本合同或者迟延履行,不作违约论。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若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迟延履行或保证、承诺存在虚假,均为违约行为并被追究违约责任,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 元违约金。

2.任何一方如有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必须承担、弥补及赔偿另一方或任何第三者,因其违约行为产生,导致或遭受一切索偿、追讨、诉讼、损失、伤害(包括利润损失或亏损、关联损失、利息、罚款、违约金或惩罚性赔偿等)、费用及开支(包括全部律师费用)。

第八条 通知和送达

1.本合同双方的联络方式如下,任何一方改变其联络方式,均须书面提前通知另一方,否则送达至原授权代表或以原联络方式送达即视为有效送达

2.甲方指定联系人 ,电话 ,传真 ,手机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邮编 。

3.乙方指定联系人 ,电话 ,传真 ,手机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邮编 。

第九条 争议解决

1.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

2.如协商不成,按照第 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依照其最新生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2)向 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 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一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二条 合同的解释

1.本合同文本由□甲方□乙方提供,其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予以说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各条款的内容均充分理解并经协商达成一致同意。

2.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三条 合同的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除法定和约定事由外,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

2.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载明的保证和承诺、恶意或故意怠于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致使合同履行困难且无法通过本合同明确约定的违约责任承担方式解决的,经守约方书面催告后仍怠于履行本合同的义务的,均视为根本违约,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违约方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违约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合同的效力和签署

1.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2.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内空白区域内手写文字与打印文字效力相同。

3.本合同—式 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 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有关影视投资心得体会和感想三

影视广告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有关《_________》栏目的广告赞助等合作事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在现在的办公地点内向乙方无偿提供一间约20平方米的办公室和一部市内分机电话,乙方为甲方代理征集《_________》栏目的随片广告及有关赞助事宜。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一部外线电话,电话费由乙方自行承担,即每月由甲财务部门将电话的费用单位交由乙方,乙方根据电话费用单的金额支付给甲方。

三、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如按甲方《_________》栏目的定价征集到广告,广告费全部到甲方账号后甲方支付给乙方该广告费总金额20%作为广告代理费,乙方为甲方征集到资金赞助的,甲方支付给乙方该赞助金额的30%作为回报,如征集到实物赞助的,甲方按实物的实际价格计算,支付给乙方30%作为回报。

四、乙方征集广告和赞助所需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乙方为甲方的栏目进行征集广告和赞助活动时,不得损害甲方的名誉和利益。

五、合作期限内,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以下规定:

(1)乙方根据甲方的作息时间安排工作,不得影响甲方正常的工作秩序。

(2)除甲、乙双方本协议约定的合作事项外,乙方不得干涉甲方的其他业务。

(3)乙方必须遵守大厦的物业管理及保安工作,不得动用和损害公共设施及甲方办公区的财物,如有损害的,按规定赔偿。

(4)乙方及乙方来客不得在甲方的办公区内随意走动、喧闹。

六、在甲方方便的情况下,乙方可以使用甲方的办公设备(如复印机、电脑、会议室、_____等),甲方作合作记录,由乙方签字认可,并按正常商务费用价格的50%付给甲方,每月结算一次。

七、甲、乙双方根据本协议的合作期限以《_________》栏目广告合作结束为限。如因特殊原因造成《_________》栏目合作的终止,甲、乙双方有关本协议的合作事宜自动终止,甲方收回一切权利。

八、甲、乙双方如有其他异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盖章签字后立即生效。

甲方:乙方:

签字:签字:

盖章: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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