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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挑战心得体会实用 勇于挑战心得体会(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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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挑战心得体会实用 勇于挑战心得体会(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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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主题积分挑战心得体会实用一

例1 求。

解 因为x2是x/2的一个原函数,所以。

2、分部积分法

设f(x),g(x)在[a,b]上有连续的导数, 则。

例2 求。

解 在分布积分公式中取f(x)=inx,g(x)=x,于是有。

3、换元法

设f(x)在[a,b]上连续,在上有连续的导数,其中且在上不变号。则

例3求

解 令u=1+2x,有

4、利用奇偶函数性质计算积分

奇偶函数在对称区间上的积分性质:

例4求。

解 因为x/2在[-2,2]上是奇函数,所以。

5、利用周期函数性质计算积分

周期函数的性质:设t为一个正的常数,对x均有:f(x+t)=f(x)成立,又设a为任意实数,n为正实数,则有:。

例5 求。

解 是以为周期的周期函数。于是有

计算定积分的方法还有很多,如泰勒级数法,递推公式法,欧拉公式等。以上给出的方法是比较基本常用的方法,比较符合学生的知识功底,适合高职学生学习掌握。

主题积分挑战心得体会实用二

xx网的客户在正常消费的同时,能够获得相应的积分。为回馈广大客户,xx网开展积分兑换活动。累计的积分能够换购精美礼品,参加活动,积分越多,享受优惠越多。有以下几种方案:

1、代金券可设有5、10、15、20四个等级。

2、每1积分可兑换1分钱。

3、使用代金券相当于减0.1折扣。例:会员王女士购买600元商品,会员购满50打9.5折后等于570元,累积积分570分,可换购5元代金券,本次商品花了565元购买的,相当于9.4折。

1、首次注册成功送100积分,推荐新用户注册xx网的老客户也可获赠积分,每推荐一个客户获赠100积分。

2、单次单日消费满100元,可获赠额外积分200分。

3、每月1号为会员日,当天购物可获赠50积分。

4、xx网将不定期举办活动,会员可按积分数量参加抽奖活动。

1、此活动仅针对xx网会员进行,所有商品按照实际支付价格每消费1元积1分,不满1元部分不累计。积分只在同一客户账户内累计,不同账户的积分不能合并。

2、特价商品不参加积分活动。

3、在积分兑换终止日期任何时候,客户都能够要求用积分兑换相应的礼品。

4、积分礼品不能将积分拆开进行兑换,只能任选其中一项。客户一旦确定所兑换积分数值,系统将会自动扣掉相应积分,不可进行更换。卡内剩余积分继续有效。

5、此活动仅为xx网对广大客户朋友大力支持的`回报,礼品以实物为准。最终解释权归xx网所有。

主题积分挑战心得体会实用三

刺激用户消费积极性,提升用户arpu值。

20xx年5月份启动,长期开展

所有cct在网用户,且积分达到所需兑换礼品的规定标准

根据技术(4月份)统计数据,目前积分在2000点以上的用户总数为61154人,按照五个月用户每月积分增长10%、每个积分区间用户用户数增长10%推测,五个月后最低积分达到5000点以上的用户预计将达到74000人左右。

该批物品目前仅知晓采购成本,预估物流及税收成本占采购成本的40%,建议此次积分礼品的成本占比在0.8%之间。

1、兑换方式

为简化积分兑换礼品的方式,我们将采购的礼品划分为五个等级,用户可依据自己的积分自行兑换相应的礼品,积分由系统自动扣除(礼品兑换一定要求用户前往营业厅进行兑换)。

2、兑换流程

用户前往cct营业厅-----查询礼品并兑换积分----cct客服人员根据用户收到的回复短信发放礼品-----客服登记领取人号码并由对方签字。

该批礼品的使用周期预估为五-六个月,请分公司根据各自分配到的礼品数量控制礼品的发放节奏(按照到货礼品的种类和数量开展积分兑换)。

时间:从20xx年5月份开始启动积分兑换礼品的活动宣传;宣传方式:积分兑换礼品的宣传主要通过服务厅店内布置宣传(包括海报、传单、横幅);同时,在前期积分兑换话费的宣传基础上,推出新的广播和视频广告,调整积分在大众媒体上面的宣传内容。

以一个月为活动跟踪调查期,根据用户的积分兑换礼品的参与情况调整积分兑换的额度,并继续策划相关后续活动。

主题积分挑战心得体会实用四

为切实加强对全公司党员的教育管理,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质,更好地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结合实际,制定如下量化积分考核办法。

公司全体党员。以党支部为单位,划分骨干类、普通类、流动类、特殊类四个层次。支部委员成员为骨干类;在支部辖区内工作生活,具有履职能力的无职党员为普通类;长期外出流动党员为流动类;年龄在70周岁以上,长期生病或丧失部分能力的党员为特殊类,经党支部讨论后可不纳入积分对象。

积分设置。党员积分制管理实行分类计分办法,实行百分制,分值分为日常行为积分(80分)和年度民主评议积分(20分)两部分。

(一)日常行为积分(80分)

为各类党员都适用的项目,内容为履行党员基本义务情况和日常工作生活中带头发挥作用情况。

(1)履行党员基本义务(20分)

1、按时参加会议(5分)。能够按时积极参加上级党组织和村党组织的各种会议和活动;

2、服从组织安排(5分)。组织纪律观念强,认真做好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对完不成分配工作任务的扣分,不做分配工作的不得分;发表或传播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不当言论与信息的不得分。基础分2分。

3、主动缴纳党费(5分)。按时足额交纳党费。不按标准或不按时交纳的扣2分;超过半年补缴的该项不得分,不缴纳党费的扣5分。

4、热心公益奉献(5分)。积极参加各类志愿服务和文体宣传活动。热心扶贫帮困事业,积极参加助困、助学、助残慈善事业活动。联系结对困难家庭、规正人员、其他重点人员或年老体弱的独居老人。基础分2分,有以上行为的酌情加分。

(2)带头发挥作用(60分)

1、带头学习提高(12分)。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类学习活动,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科学文化知识,包括:远程教育集中学习、个性化学习、读书日活动、外出参观等。基础分12分:骨干类党员以个人的学习笔记或学习手册为准,并结合日常的考勤制度,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无正当理由缺席一次扣2分;普通类、流动类党员以主动向党组织汇报学习心得体会为准,无汇报学习心得扣2分。

2、带头争创佳绩(12分)。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埋头苦干,开拓进取、乐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出色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在本职岗位上做出一流成绩。基础分6分,有以下行为的加分。

(1)认真参与开发创业和外出创业,积极参加各类专业协会,在职工群众中起带头致富作用;

(2)积极向党组织提出合理化建议,为本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献计献策;

(3)联系党外优秀青年或入党积极分子并做好培养工作;

(4)在防火、抗洪、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5)其他情况由村党组织会议研究后,酌情记分。

3、带头服务群众(12分)。牢记宗旨,心系群众,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群众正当利益。基础分6分,有以下行为的加分。

(1)积极带职工领群众致富,结对帮扶低收入职工等弱势群体;

(2)主动参与制止和化解各类矛盾;

(3)积极参与环境整治、文明监督、卫生治理等工作;

(4)积极参加救灾、困难群体救助、希望工程等各类公益活动;

(5)提供或介绍就业岗位;

(6)积极参加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或共驻共建活动;

(7)其他情况由党支部会议研究后,酌情积分。

4、带头遵纪守法(12分)。模范执行党组织的各项决议,严格遵守党纪国法,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该项实行基础分扣分制,每人每周期基础分为12分,有以下行为的不得分(或酌情扣分)。

(1)不按信访有关规定反映问题、歪曲事实的,或参与组织职工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

(2)直系亲属参与邪教等非法组织;

(3)侵占国家、集体或他人财产;

(4)无理取闹,阻碍国家或集体项目建设,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5)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直系亲属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计划外生育;

(6)其他违法违纪情况由村党组织会议研究后,酌情扣除。

5、带头弘扬正气(12分)。树立正确的荣辱观,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基础分6分,有以下行为的加分。

(1)有见义勇为行为;

(2)对身边将要发生或正在发生的违法违纪事件或不正之风,能够及时劝止或制止;

(3)能够向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提供破案线索;

(4)遵守党纪法规和村规民约,家庭团结,邻里和睦,尊老爱幼,作风正派,遵守社会公德,因生活作风或邻里矛盾造成的不良影响的,不尽赡养老人或不尽扶养子女义务的该项不得分;

(5)其他情况由党支部会议研究后,酌情积分。

(二)民主评议积分(20分)

每年底实行民主评议积分,评议结果为优秀积20分,良好15分,合格10分,不合格不得分。由党组织召开党员民主评议会议讨论通过,并在党支部党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后,民主评议积分需在党员职工群众代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统计,并在党支部党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后报总公司党委备案,才可作为党员评议积分。公示时,公示期不少于7天,党员有异议的,可向所在党支部反映,所在党支部党组织应及时调查原因并向党员反馈调查结果,党员认可后向总公司党委提交情况说明备案。

1、为本公司生产经营发展和招商引资牵线搭桥,按照投资规模相应加分;

2、为本公司经营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根据情况党组织研究决定加分;

3、因工作表现突出,党员个人当年度受总公司发文表彰的记1分;受县级发文表彰的记2分;受市级发文表彰的记3分;受省级以上发文表彰的记5分。

4、公司集体工作当年度受发文表彰或作为示范、典型推广的为骨干类党员加分(其他类型党员经所属党组织研究后酌情加分):总公司级加1分,县级加3分,市级加5分,省级以上加8分。

5、其他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经所属党组织研究,酌情加分。

1、无故缺席会议及学习培训的,每次扣2分。

2、党员或直系亲属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每例扣5分。

3、党员应珍惜党员荣誉,坚持原则,做到遵章守纪,不参加黄、赌、毒和一切迷信活动,子女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以上每违反一项的扣10分。

4、党员本人或直系亲属参与集体上访的扣10分。

5、外出流动党员每季度未向公司党支部上交一篇书面工作情况或电话汇报季度思想情况的扣5分。

6、党员与同事不团结影响较大,并且职工反映强烈,经核实事实清楚的,扣5分。

7、不遵守换届纪律要求的扣10分。

8、无故不参加村组织的大型义务活动的,每次扣2分。

9、其他事件,经所属党组织研究,酌情扣分。

1、支部在次年1月10日之前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公布各党员积分情况,并张榜公示;

2、以考核积分60分为基准分,对参与积分管理的党员按照积分评定星级。当年积分60-69分为一星级党员;70-79分为二星级党员;80-89分为三星级党员;90-95分为四星级党员;96分以上为五星级党员

3、对二星级党员,村党组织书记要进行约谈,督促其提高;对一星级党员,要作为相对后进党员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整改;当年积分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不参与星级党员评定,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组织处置;低于50分(含50分)直接除名。

主题积分挑战心得体会实用五

为促进基层治理方式转变,激发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解决群众主体缺位、民主管理水平不高、村级组织号召力趋弱等问题,全面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乡村治理工作格局。在我镇开展群众积分制管理,按照村规民约,以村民积分为基础,开展“积分制”管理工作,提升民主管理水平,积分催生动力,立标激发争先,共建生态宜居美丽盛湾。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强化党建引领功能,深化三产融合,以“积分制”管理办法,提升民主管理水平,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建设美丽乡村,构建和谐稳定发展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基层队伍的社会治理能力,确保社会治理的正确方向。坚持以人为本,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积分制管理全过程,做到积分制管理为了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坚持正面引导,加强宣传,营造人人参加积分的浓厚氛围,凝聚积极向上的正能量。坚持公平公正,实现积分项目全覆盖,积分对象全参与,积分过程、积分奖励全公开,确保积分制管理公平公正。

探索乡村治理新路径,在积分制的基础上,广泛开展评选最美党员户、最美家庭、最美儿媳(公婆、女儿)等活动,形成尊老爱幼、诚实守信、团结和谐、自力更生、热心公益活动的良好风尚,逐步达到管理科学、运行规范、基层自治能力和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的目标。坚持循序渐进,不断创新管理理念,完善管理办法,形成特色管理制度,并全面推广应用。

(一)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各村(社区)成立由村支部书记牵头、村监委会主任具体负责的领导小组,做好“积分制”管理的领导和宣传发动。成立村监委会主任任组长、监委会委员、各小组组长、党员群众代表为成员的积分制管理审核委员会。领导小组应深度结合村规民约制定本村(社区)积分制实施细则,负责村民积分的审核认定,策划并组织各类积分分享实践活动。各村监委会主任负责村民积分的申报、记录、初审等具体工作。积分制管理工作接受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

(二)积分的主体和内容。参与村(社区)积分制管理工作的主体是各村村民。村民积分的内容分为十大类共1000分:居家卫生类(100分)、教育子女类(100分)、孝善敬老类(100分)、文明新风类(100分)、节俭持家类(100分)、家庭发展类(200分)、公益美德类(100分)、爱村爱集体类(100分)、社会稳定类(100分)、奖励惩罚类(由各村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家庭和单位(商户、社团)根据不同参与方式设置相应的积分计分标准,具体内容及积分标准参考《盛湾镇群众积分制管理分值指导标准》,参与村(社区)可结合当地实际适当改动,设置符合自身实际的积分管理细则。

(三)积分流程。村(社区)以户为单位建立积分管理台账(电子版)。

1、一月一审核。村(社区)积分管理工作小组每月对居(村)民积分进行审核认定,认定结果在每月“主题党日”活动中进行公开。

2、一季度一公示。每季度将村民的积分情况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接受广大村民的查询、监督。村民对积分有异议的,可进行反映,支部调查核实后,根据调查情况作出处理。

积分实行累积使用,奖励之后不清零,积分逐年累计,作为群众入党、入学、入伍、低保、五保、评先评优等重要参考。奖励形式分为兑换服务、物质奖励、精神鼓励和享受有关激励政策。兑换服务、物质奖励由社区(村)统筹实施。

1、开展积分分享活动。

以村为单位不定期开展积分分享活动,邀请参与积分的村民分享积分心得、讲述积分小故事。不断丰富活动内容,进一步提高村民参与热情。

2、与评先表模挂钩。

积分结果运用与各类评先表彰挂钩,参与相关评选的群众积分需高于该村群众的平均积分。(1)与“最美党员户”“最美家庭”“最美儿媳(公婆/女儿)”“卫生清洁户”等荣誉评选挂钩;(2)向上级申报的各类“道德模范”“劳动模范”“创业模范”和先进典型等荣誉称号挂钩;(3)与子女入学、入党、入伍、入职等政治待遇挂钩;(4)与优先享受国家相关惠农政策挂钩;(5)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分红及各类奖励挂钩;(6)低保户及五保户认定也必须是参与积分制管理的先进代表。

3、开展积分兑换活动。积分兑换可以兑换服务,也可兑换物质,兑换方式根据不同积分主体、不同积分内容、不同时间阶段进行分类排名分类兑换奖励,具体实施细则根据村集体收入情况,制定具体奖励办法和标准。被评选为最美典型代表的,均给予一定的奖励。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1日至6月30日)

1、成立领导小组。成立“积分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工作。负责督促各村(社区)日常积分统计工作和积分兑现。

2、制定实施细则。根据镇党委印发的实施方案,因村制宜,细化积分内容和实施细则,形成一套完整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工作机制。

3、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利用会议、宣传册、村广播、短信、微信群等形式宣传“积分制”管理工作。注重全民参与,村三委组织召开村组干部群众代表大会,宣读积分奖励机制,同时呼吁号召参会人员在参与名单上签字。

主题积分挑战心得体会实用六

为充分激发贫困户脱贫内生动力,增强贫困群众主体意识和立足自身脱贫致富的信心决心,确保实现稳定脱贫和可持续发展,根据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深入开展扶贫扶志感恩行动的实施方案》(泰扶领字〔2019〕5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为指导,坚持“爱心扶贫、用行济困、全民文明”理念和实际、实用、实惠、实效的原则,在本镇建立爱心超市,在全镇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中实施“爱心超市”积分行动,推广以表现换积分、以积分换物品的扶贫超市等自助式帮扶。通过对贫困户实行积分制管理,引导贫困群众破除“等靠要”观念,大力弘扬勤劳致富、勤俭持家、敬老爱幼、诚信友善等美德思想,推进扶贫与扶志深度结合,物质与精神共同脱贫,确保高质量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

(一)建立爱心超市。镇月底前要完成本镇“爱心超市”规范化建设,场所设立在超市店内,物资奖品采取积分兑换实物。“爱心超市”管理由镇扶贫站负责管理,原则上帮扶单位和帮扶干部不允许为帮扶对象赠送物品和现金。帮扶单位帮扶资金要按照一定比例用于“爱心超市”购买奖品。同时通过倡议接受捐赠,将机关单位、民政部门、慈善协会、红十字会、爱心企业、党员干部等社会各界捐赠的粮油、棉被、生活用品、家电等物资全部进入超市,捐赠资金通过市场购买基本生活必需品进入超市,也可以设立单位或个人“爱心”专柜,鼓励和表彰经常性捐赠。

(二)制定评分细则。坚持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并举的原

则,各村(居)可根据《精神扶贫正向激励评分细则》(附件1)和《精神扶贫反向约束评分细则》(附件2),结合本村实际和贫困户具体情况,以“人居环境、家庭美德、遵纪守法、主动脱贫、诚实守信、政策响应、加分内容”等方面为评分指标,每户基础积分设定在100分,设立年度加分项目和减分项目,明确具体评分指标及标准,细化本村的评分细则。

(三)实行每季打分。各村(居)要成立贫困户“美德积分”评分小组,小组成员从村“两委”班子成员、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帮扶干部、村民代表等人员中产生。为每户贫困户制定一份“美德积分手册”,实行一季一评、年内累计、年底奖励、分档管理的机制,建立一户一档“美德积分”档案。从2019年第三季度开始,村“美德积分”评分小组按照评分细则,根据贫困户日常表现,每季度对本村贫困户进行一次积分评定,每季最后一个月的28日前做好当季积分汇总排名。

(四)定期公示积分。积分评定过程和结果严格做到公开、公正、透明。每季度积分评定后,在村委会进行张榜公示,接受监督,以示公平公正。积分采取每季度累加,年末清零制度,在每季评分考核中,经公示无异议的,对积分在80分以上(含80分)且排名前60%的贫困户,可以参与积分兑奖活动,积分在80分以下的不能参加积分兑换且积分不计入年度累计。

(一)强化表彰激励。依据贫困户积分情况进行通报表彰和宣传,采取季积分奖励与年度累加积分表彰和宣传相结合方式进行。

1.季积分运用。每个季度的第一个月的前5天为积分兑换时间,当积分在80分以上(含80分)且排名前60%的贫困户,可根据积分到镇“爱心超市”兑换相应的物品,可拆分进行兑换,也可以多次累计再兑换,行动不便的贫困户可由帮扶干部代领物品。

2.年度积分运用。积分采取季累加,年末清零制度。镇政府于每年1月初召开贫困户脱贫表彰大会,对积分排名前列的贫困户颁发“精神脱贫标兵”荣誉证书,现金奖励300元/户,同时还有机会参与县级“道德模范”“劳动模范”“创业模范”和“先进典型”等各类评选活动。

(二)加强教育管理。对季积分在80分以下的贫困户加大帮教力度,促其整改,且屡教不改的贫困户除采取在村务公开栏公示曝光进行通报批评外。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扶贫站切实承担实施主体责任,按时完成镇“爱心超市”规范化建设。各帮扶单位要积极发动募捐活动,将捐赠的各类物资、资金统一集中,进入镇超市。帮扶干部可将家庭、个人闲置不用的学习用品、生活用品及家用电器等物品捐给镇爱心超市。

(二)注重落地见效。镇扶贫站要结合实际真正把实施“爱心超市”积分行动落到实处,评分标准要切实可行,评定结果要客观真实,积分评定情况要及时张榜公布,接受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真正发挥“爱心超市”扶贫扶志、引领风尚、弘扬正气的作用。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村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实施“爱心超市”积分行动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工作的意义、评分细则、运作模式等,做到家喻户晓,充分发动贫困群众参与,及时总结和推广取得的好经验、好做法。

(四)加大考核力度。精神扶贫是脱贫攻坚工作的重点,实施“爱心超市”积分行动也是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的重要抓手,工作成效也将纳入各村(居)年度脱贫攻坚考核范畴。

主题积分挑战心得体会实用七

为促进基层治理方式转变,激发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解决农民主体缺位、民主管理水平不高、村级组织号召力趋弱等问题,全面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乡村治理工作格局。根据市委《关于全面推行基层社会治理积分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钟办文〔2017〕20号)文件的部署和要求,拟在张集社区、沙河村、泉水河村、宗湾村进行积分制管理试点,以村民积分为基础,开展“积分制+”党员、“积分制+”村官(网格员、保洁员)、“积分制+”美丽家庭、“积分制+”好儿媳(公婆、女儿)等活动,提升民主管理水平,积分催生动力,立标激发争先,共建美丽张集。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市委一号文件精神,强化党建引领功能,深化三产融合,推进四化同步,为建设美丽张集贡献力量,以“积分制+”管理办法,提升民主管理水平,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建设美丽乡村,构建和谐稳定发展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基层队伍的社会治理能力,确保社会治理的正确方向。坚持以人为本,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积分制管理全过程,做到积分制管理为了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坚持正面引导,加强宣传,营造人人参加积分的浓厚氛围,凝聚积极向上的正能量。坚持公平公正,实现积分项目全覆盖,积分对象全参与,积分过程、积分奖励全公开,确保积分制管理公平公正。

2017年在张集社区、沙河村、泉水河村、宗湾村推行积分制管理办法试点,探索乡村治理新路径,在积分制的基础上,广泛开展评选最美党员户、最美村官(网格员、保洁员)、最美家庭、最美儿媳(公婆、女儿)等活动,形成尊老爱幼、诚实守信、团结和谐、自力更生、热心公益活动的良好风尚,逐步达到管理科学、运行规范、基层自治能力和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的目标。坚持循序渐进,不断创新管理理念,完善管理办法,形成特色管理制度,并全面推广应用,通过2-3年的努力,实现1个社区和28村全覆盖。

(一)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社区(村)成立由支部书记牵头、支部副书记具体负责的领导小组,做好“积分制+”管理的领导和宣传发动。成立支部副书记任组长、网管员(网格员)、党员群众代表为成员的积分制管理审核委员会。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社区(村)积分制实施细则,负责居(村)民积分的审核认定,并结合工作实际,策划并组织各类积分分享实践活动。社区(村)确定一名网管员或网格员负责村民积分的申报、记录、初审等具体工作。积分制管理工作接受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

(二)积分的主体和内容。参与社区(村)社会管理工作的主体主要是居(村)民、家庭和单位。居(村)民积分的内容分为四大类:社会治安类、公益美德类、社区(村)建设类、奖励惩罚类。家庭和单位(商户、社团)根据不同参与方式设置相应的积分计分标准,积分的具体内容及积分标准参考《钟祥市村(社区)社会治理积分制管理分值指导标准(试行)》(钟综治办〔2017〕8号),参与社区(村)结合当地实际适当改动,设置符合自身实际的积分管理细则。

(三)积分流程。社区(村)建立管理台账,有参与意愿的居(村)民以户为单位建立积分手册,

1、一日一记录。积分申请可通过口头、电话、短信、qq、微信等多种方式申报,也可网格员代为申报,其他居(村)民也可向村反映加分。申报时要清楚告知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事由,并提供相关证据。

2、一月一审核。社区(村)积分管理工作小组每月对居(村)民积分进行审核认定,认定结果在每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中进行公开。

3、一季一公示。每季度将居(村)民的积分情况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居(村)民的查询、监督。居(村)民对积分有异议的,可进行反映,支部调查核实后,根据调查情况作出处理。

年度内积分实行累积使用,奖励之后不清零,年底清零,次年重新积分。奖励形式分为兑换服务、物质奖励、精神鼓励和享受有关激励政策。兑换服务、物质奖励由社区(村)统筹实施。

1、开展积分分享活动。以村为单位不定期开展积分分享活动,邀请参与积分的村民分享积分心得、讲述积分小故事。不断丰富活动内容,进一步提高村民参与热情。

2、开展“积分制+”活动。村民积分高于平均分以上者,可以被推荐为最美党员、最美村官(网格员、保洁员)、最美家庭、最美儿媳(公婆、女儿)等。

3、与评先表模挂钩。“五星党员”、“十星级文明户”、“卫生清洁户”等授牌必须是积分高于平均分的农户,向上级申报的各类“道德模范”、“劳动模范”、“创业模范”和先进典型等也必须是参与积分制管理的先进代表。

4、开展积分兑换活动。积分兑换可以兑换服务,也可兑换物质,兑换方式根据不同积分主体、不同积分内容、不同时间阶段进行分类排名分类兑换奖励,具体实施细则根据村集体收入情况,制定具体奖励办法和标准。被评选为最美典型代表的,均给予一定的奖励。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15日至6月30日)

1、成立专班。成立“积分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工作。社区(村)成立积分制管理协会,负责日常积分和积分兑现。

2、制定实施细则。根据镇党委印发的实施方案,因村制宜,细化积分内容和实施细则,形成一套完整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工作机制。

3、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利用会议、宣传册、村村响广播、短信、微信等形式宣传“积分制+”管理工作。

(二)实施阶段(7月1日至11月30日)

镇党委统一部署,村党支部认真组织实施,以召开积分分享会的形式及时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三)总结验收阶段(12月1日至12月30日)

总结推广成功经验,组织专班验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一、社会治安类:

1、制止正在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30分。

2、制止正在侵害他人人身安全或者国家、集体、他人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30分。

3、为保护国家、集体财产或他人人身、财产安全实施抢救、救灾、救人行为,30分。

4、协助追捕嫌疑人或者提供线索、侦破刑事案,30分。

5、参与调处婚姻、家庭、土地权属等民间纠纷,15分。

6、协助处理群体性事件,15分。

7、举报封建迷信行为,5分。

8、提供本地非法集资、传销窝点、各类诈骗信息,5分。

9、提供制造、贩卖、运输、贮藏、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信息,5分。

10、举报卖淫嫖娼、传播淫秽物品,5分。

11、制止、举报吸毒、赌博等违法犯罪行为,5分。

12、制止、举报制造、传播谣言行为,5分。

13、反映、制止故意破坏国家、集体、个人财产行为,5分。

14、参与社区(村)里组织的防火、防盗、防爆、防事故活动,5分。

15、其他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行为,5分。

二、公益美德类:

1、遵纪守法,遵守村规民约,为人诚实守信,无群众反映不良行为,当年度基础分100分。

2、每年选择适当旅游项目陪同父母外出观光,5分。

3、带父母做身体检查,5分。

4、参与公益植树活动,5分。

5、参与志愿者服务活动,5分。

6、帮助解决留守儿童、妇女、老人生产、生活和学习上的困难,5分。

7、参与集体组织的扶贫救灾捐款活动,5分。

8、参与义务献血活动,5分。

9、拾到财务主动上交或归还失主,5分。

10、宣传党和国家政策,帮助发放宣传资料等,5分。

11、在网上宣传本地好人好事,5分。

12、劝阻乱贴乱画、乱攀乱摘、践踏破坏环境行为,5分。

13、帮扶贫困户,5分。

14、移风易俗、红白喜事不大操大办,丧事按殡葬改革办,每次积10分。

15、其他维护社会公德行为,5分。

三、乡村建设类:

1、制止、举报秸秆焚烧行为,5分。

2、举报违章建筑、破坏环境等行为,5分。

3、主动参与社区(村)清除牛皮癣小广告、清扫公共场所卫生、清理公共垃圾桶等,5分。

4、在美丽乡村建设中主动认领责任区,5分。

5、参与社区(村)组织的一事一议活动,5分。

6、参与社区(村)组织的义务劳动,5分。

7、参与社区(村)组织的各类会议,5分。

8、主动缴纳“合作医疗和粮食保险的,5分。

9、为社区(村)发展、治理建言献策并得到采纳,5分。

10、为社区(村)发展、治理建言献策未得到采纳,1分。

11、领办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如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10分。

12、加入农村新型经营主体,5分。

13、邻里之间守望互助,义务帮助他人,5分。

14、领办农村新型经营主体,每安置一名农村剩余劳动力,5分。

15、其他参与乡村建设的行为,5分。

四、奖励惩罚类:

1、获得国家级荣誉,积500分。

2、获得省级荣誉,积300分。

3、获得地市级荣誉,积100分。

4、获得县市级荣誉,积50分。

5、获得乡镇级荣誉,积20分。

6、获得社区(村)级荣誉,积10分。

7、先进事迹被国家媒体报道或者通报表彰,积200分。

8、先进事迹被省级媒体报道或者通报表彰,积100分。

9、先进事迹被地市媒体报道或者通报表彰,积50分。

10、先进事迹被县市媒体报道或者通报表彰,积20分。

11、先进事迹被乡镇媒体报道或者通报表彰,积10分。

12、先进事迹被村级媒体报道或者通报表彰,积5分。

13、个人、家庭或者单位申报弄虚作假,给予相应项目双倍扣分。

14、出现违法违纪问题,实行一票否决,在规定期限内仍可积分但不参与积分兑换奖励。

五、家庭积分类:

1、家庭无家暴现象及虐待家人行为,当年积10分。

2、邻里团结无矛盾纠纷,当年积15分。

3、保障子女的义务教育权利、无辍学现象,当年积6分。

4、家庭成员学历提升,每次积5分。

5、房前屋后种植花草树木,美化环境,当年积10分。

6、家庭改厕、改圈、改厨,建沼气池,当年积10分。

7、垃圾分类处理,践行厨余堆肥等环保生活方式,当年积15分。

8、家庭内外环境整洁、干净卫生,当月积5分。

9、家庭成员入党、入团、参军,每次积5分。

10、家庭成员相互履行抚养、赡养、照顾义务,当年积5分。

11、厅堂悬挂家训、家风书法、荣誉墙和美术作品,当年积6分。

12、家庭无桔梗焚烧行为,当年积10分。

13、其他家庭参与社会治理行为,5分。

1、有5人及以上参与社区(村)的各项活动,每次积5分。

2、有5人及以上参加社区(村)的义务劳动,每次积5分。

3、保持本单位所属范围干净整洁,每月积10分。

4、及时清除本单位所属范围的牛皮癣小广告,每次积5分。

5、不出店占道经营,每月积5分。

6、对辖区困难家庭提供帮助,每次积10分。

7、资助社区(村)开展活动,每次积20分。

8、配合社区(村)登记相关信息,当次积5分。

9、利用电子屏或其他媒介宣传各类创建活动,每月积5分。

10、社团组织为辖区居民提供义演等服务,每次积5分。

11、参与社区(村)社会治理其他行为,5分。

主题积分挑战心得体会实用八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测绘范围及内容

甲方将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区(县)位置的_________(以下简称该项目)的房屋面积预测工作委托给乙方,甲方的测绘目的为_________,乙方同意接受委托。

第二条 该项目的类别为_________。

第三条 受托方测绘资质证书号码和资质等级_________。

第四条 测绘技术标准按照国家和_________市有关技术规范执行。

第五条 测绘费用

(一)取费按照国家颁布的测绘产品价格标准执行。

(二)取费项目及预算价款:房屋按建筑面积_________元/平方米计取,共计_________元。

(三)结算方式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甲方向乙方预先支付_________%的测绘费,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2.在双方约定的提交测绘成果前_________日内,甲方根据乙方实际工作量结算测绘费,甲方向乙方付清全部剩余款项。

第六条 甲方的义务

(一)自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交以下资料(material):

1.该项目全套设计图纸、电子图;

2.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的共用面积分摊说明及配套的分摊彩图;

3.公安部门批准的项目坐落及房间号码编排表;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

5.人防部门批准或备案的人防建设方案;

6.测绘工作中需要的其他相关说明、文件。

(二)保证提供给乙方的全部资料(material)及文件均为真实、合法、有效、完整、准确,并承担由该等文件而引起的全部责任,该责任与乙方无关。

(三)保证乙方的测绘队伍顺利进入现场工作,并对乙方进场人员的工作提供现场升降工具等必要的条件。

第七条 乙方的义务

(一)自收到甲方的有关材料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审查甲方提供的资料(material)是否符合测算要求。

(二)组织测绘队伍进场作业。

(三)乙方依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符合房地产测绘规则的测绘成果。

第八条 测绘工期约定

1.乙方自收到甲方的预交测绘费时间视为测绘工期开始。甲乙双方约定在测绘工期开始后_________日内完成全部测绘工作;

2.甲方按约定缴清全部测绘费用后,乙方应不晚于工期最后一天向甲方提交测绘成果;

3.如果因为甲方原因或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按约定时间提交测绘成果,则乙方向甲方提交测绘成果的时间应顺延。

第九条 甲方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签订后,由于甲方原因而终止合同的,如乙方未进入现场工作,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预算测绘费的30%的违约金,如乙方已进入现场工作,则甲方应按完成的实际工作量支付测绘费,并按预算测绘费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乙方测绘费,应向乙方支付的违约金;影响测绘进度的,甲方应承担顺延工期的责任,并根据本条(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停工或者窝工费。

第十条 乙方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签订后,如乙方擅自停止或解除合同,除应退回甲方已交付的测绘费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已付测绘费的30%的违约金。

(二)在甲方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日期提交测绘成果,应向甲方赔偿逾期损失费,逾期损失费以合同约定的预算测绘费按每日计算。因不可抗力或甲方提供的材料不准确等原因造成的测绘逾期,乙方不承担责任。

(三)乙方提供的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负责无偿予以重测或采取补救措施,以达到质量要求。因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使甲方造成损失时,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因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material)原因产生的责任由甲方负责。

(四)乙方擅自转包本合同标的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乙方支付预算测绘费30%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 因不可抗力影响,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二条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_________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本合同约定的测绘成果交接完毕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第十五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_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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