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报名前线心得体会报告 支援前线游戏心得体会(九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1-06 23:47:03 页码:9
报名前线心得体会报告 支援前线游戏心得体会(九篇)
2023-01-06 23:47:03    小编:ZTFB

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对于报名前线心得体会报告一

台州市月教师资格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报名公告

一、年10月教师资格教育学、心理学考试由于浙江省文件精神变动,这次限定可报名对象为:

1、2011年4月考试已通过一门且仅通过一门的考生,可报考同类别未通过的另一门课程。请在7月9日――10日到台州市教育考试院(原台州市自考办)报名。报名时请出示2011年4月准考证(考试通知单)、身份证。

2、3月底前已从事幼儿园教师工作的在岗教师须经所在单位和所在各县(市、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到各县(市、区)教师进修学校办理集体报名手续。

二、其他各类人员的教师资格教育学、心理学浙江省已停止报名考试。以后各类人员的教师资格须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具体相关信息等待上级文件精神,请随时查看台州教育网站().招生考试栏目。

三、注意事项:

台州市教育考试院的地址:台州市经济开发区康平路188号台州市教育局大楼8楼。

台州市教育考试院

2011-7-4

对于报名前线心得体会报告二

委托人: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被委托人: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委托事项:

委托人是省外院校甘肃生源的_____年应届毕业生,因故无法回生源地参加报名,特委托家人报名。

委托权限:代为报名和提交有关报名材料委托时限: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月_____日

委托人签名:__________ 委托人电话:__________

被委托人签名:__________ 被委托人电话: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件:

1.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对于报名前线心得体会报告三

三门峡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通知

关于全市20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河南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全市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

凡户籍或工作单位在三门峡市内的中国公民持户籍相关证明和工作单位证明均可以按照规定在三门峡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有关规定,在、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中有作弊记录的,本年度不得申请。

二、时间安排(详见三门峡教育信息港“2011年教师资格认定日程安排”)

1.报名(含教育理论考试报名)时间全市统一安排在7月11日――7月15日。

2.教育理论考试全省统一时间:10月15日8:30――11:00。

考试内容及教材请查阅“河南教师资格网” ――“热点问题”第13、14条。

3.其它各项工作安排时间请随时关注三门峡教育信息港“2011年教师资格认定日程安排”,以免错过时间而取消本年度的认定资格。

4.本年度全市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应于11月底完成,年底之前要完成教师资格证书的发放工作。

三、教师资格的申请、认定程序

(一)个人条件准备阶段

1. 在“河南教师资格网”和“三门峡教育信息港”了解申请教师资格的具体条件、程序和时间安排等信息,到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报名(同时办理教育理论考试报名)。

2.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持有国家语委统一颁发的二级乙等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和相应的学历证书:申请中等职业学校、高级中学教师资格教师的应具有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初级中学教师的应具有大专或大专以上学历;申请小学、幼儿园教师的应具有中专或中专以上学历。

3.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表格:

(1)各级教师资格认定部门请在7月5日前到市教育局201室领取上报统计类表格。

(2)申请人个人表格:《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由申请者本人到“河南省教师资格网――/”下载,并严格按照表格规定的格式、尺寸打印。涉及到收费的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宣传材料等,必须坚持申请者个人自愿购买的.原则,不得强行摊派。

4.《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由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填写本人思想品德鉴定,并加盖公章。

5.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到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

(二)报名

1.报名地点:拟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到市行政审批中心报名。(联系电话:2816613、2872151)

拟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到本人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报名。联系电话如下:

渑池教体局:4819696 灵宝教体局:8656175

义马教体局:2535619 陕县教体局:3834090

卢氏教体局:7886051 湖滨区教体局:2822896

2. 申请人须本人到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和现场采集信息。

3. 报名材料:在规定的报名时间申请教师资格人员须向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标准档案袋一个,并在档案袋封皮上注明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和申请的资格种类及学科。档案袋内装入以下材料:

(1)本人填写或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并在相应位置加贴一寸彩色照片。(“河南省教师资格网――/”下载)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教师资格体检表》原件一式一份。(“河南省教师资格网――/”下载,高中以上不用提交《教师资格体检表》。)

(3)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6)曾参加与本次申请等级类别相同的“20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理论考试”合格的人员,如要办理理论考试免试,需提供理论考试合格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用于办理考试免试。

(三)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报名材料审查汇总阶段

1.材料上报:各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各类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确定必须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人员,并在规定时间上报三门峡市教育局201室(联系电话:2816613、2872151),各类申请人员统计表一并上报,同时结清有关各项费用。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7月21日义马、陕县、渑池。

7月22日湖滨区、灵宝、卢氏。

各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严格按照时间安排上报有关材料和结清相关费用。

2.材料要求:各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上报相应的报名统计材料(电子文档)。

3.理论考试数据上报:各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7月5日前到市教育局201室领取下发的教师资格认定现场报名软件(带u盘和笔记本电脑),并统一使用教师资格现场报名软件报名。上报数据时,将软件目录下的“photo”和“data”两个目录全部文件拷贝上报,上报前先用软件按“人员类别”查询出需参加考试人员信息并打印报表进行校对,确保人数的准确。

(四)网上申领教师资格证书阶段

报名时确定为全日制普招和其他师范类毕业生的人员、参加教育理论考试合格人员,须严格按照时间安排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络申领,并在规定的时间到报名点进行申领的现场确认,未进行网上申领和现场确认的视为放弃本年度认定资格。无关人员请不要在网上系统随便输入信息以免影响个人今后教师资格的申请和认定。

网上申领时,申领人须认真记录网上申领密码,如密码丢失将不能对已输入数据做任何操作,如未完成网上申领或网上申领数据填写不全面(个人信息、相片图片信息等漏填)会影响到申领人本年度的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领如有疑问请认真阅读网上的“网报常见问题解答”,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不负责对网上报名的操作做任何咨询。

(五)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阶段

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通过说课、答辩等方式(具体内容在办理测试报名时会有测试环节及内容的通知单),考查申请人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提出审查意见。

(六)认定阶段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教学技能测试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以适当方式通知申请人。

(七)证书领取阶段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人员,应按照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及时到通知地点领取证书,超过1月30日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年度认定资格。

四、收费标准

根据河南省发改委,河南省财政厅豫发改收费[]1582号规定,教育理论考试费收费标准为每人40元;教育教学技能测试费收费标准为:中专、中专实习指导、高中教师资格每人220元;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每人200元。

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是严把教师队伍入口关,优化和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重大举措。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真正吸引社会各界优秀人才报名申请教师资格;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主动为广大教师资格申请者提供方便条件;要按照本公告要求,严格程序,依法办事,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和办事效率,确保按时完成今年工作任务。同时,热忱欢迎社会各界有志从事教育事业的人士,积极申请教师资格,为我市教育事业做出应有贡献。

如有疑问,请向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咨询或查询“河南省教师资格网‘热点问题’栏目”(网址:/)。

二○一一年六月

对于报名前线心得体会报告四

鹤壁市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通知

鹤壁市20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河南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

凡户籍或工作单位在鹤壁市境内的中国公民,均可以按照规定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教师资格的申请、认定程序

(一)条件准备和报名阶段(含教育理论考试报名)

1、拟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到市淇滨小学报名;拟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到本人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的县(区)教育局指定地点确认或报名。确认及报名地点见附件1

2、报名时间:2012年7月14日-7月20日。

3、申请人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师范类学历还要提交学籍表原件和复印件一份)2张一寸照片到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现场报名确认,现场照相,同时按规定缴纳理论考试考务费40元/人。不允许他人代为报名,不接收集体报名。

4、各类教育理论考试为“综合试卷”,考试内容包含相关科目(与往年相比,今年增加了《职业道德规范与专业标准解读》一科,详见附件2)。

(二)教育理论考试:

教育理论考试全省统一时间:定于10月下旬进行(具体日期及考试地点,另行通知)。理论考试成绩在鹤壁教育信息网进行公布。合格证书发放在各确认点,时间另行通知。

(三)申请人“网上申报”

根据教育部关于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整体部署,今年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我省将继续使用“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开展“网上申报”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相关详情,请向当地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咨询(认定机构联系电话见附件1)。

(四)提交申请材料阶段:(初步拟定于11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向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式两份。(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到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具本人思想品德鉴定。)

(3)《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式两份。

(4)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学历证书(博士提交其学位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7)参加教育理论考试人员(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需提供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8)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上述第1、2、3项所需空白表格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下载。

2、报送地点。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到本人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地点提交材料;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到本人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地点提交材料。(附件1)

(五)审查材料阶段

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各类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确定必须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的人员,并通知其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的时间、地点等。

(六)体检

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到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确定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

(七)教育教学技能测试阶段

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通过说课、答辩等方式,考查申请人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提出审查意见。

(八)认定阶段

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正式受理申请材料截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以适当方式通知申请人。

(九)证书领取阶段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及时到通知地点领取证书,超过30日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本年度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于12月底完成。

三、信息发布途径

我市2012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及信息均在“鹤壁教育信息网”上发布,查询详情请直接登录“鹤壁教育信息网”,网址:/。

对于报名前线心得体会报告五

各高校人事处(科):

为做好下半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就教师资格认定报名有关事通知如下:

一、报名及受理时间地点

高校教师资格个人报名时间为10月29日至11月2日,报名时间内将开放网上报名系统(),具体办法与20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报名相同。我办受理申请材料时间为11月4日,地点: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厅窗口(南宁市怡宾路6号三楼),电话:0771-5595639。

二、报名条件

申请人必须是高校拟聘教师(含在职、聘用),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二)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高校教师资格要求具有国民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其中博士需提供学位证;大学普通班,须进修一年以上本专业主干学科4门课程并取得及格以上成绩;境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普通话水平要求达到二级乙等以上,获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者此项不作要求。

(四)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要求在认定机构指定医院,按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体检,体检结论合格。

(五)取得教育理论考试和教学技能考试合格证书(副高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者除外)。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上报公文;

(二)申请高校教师人员基本情况表(在网上横打印);

(三)拟聘教师公文;

(四)申请人员个人材料:

1. 高校教师资格申请表(原件一式2份);

2. 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

3. 体检表原件;

4. 身份证复印件;(原件经学校核对后退回本人,只上报复印件,复印件上需有原件已核的字样,并加盖本单位人事部门章,下同。)

5. 户籍证明复印件;

6. 学历证书复印件;

7. 普通话合格证书复印件;

8. 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

9. 教学技能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

10. 免冠彩色标准相片(3.5×4.5cm,1张)。

各高校上报材料要齐全,并按照规格要求按时报送,不受理网上未报名者或邮寄、转交的材料。未尽事宜,请与我办联系,电话:0771-5815207,5815205(传真)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对于报名前线心得体会报告六

委托人: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被委托人: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委托事项:

委托人是省外院校甘肃生源的_____年应届毕业生,因故无法回生源地参加报名,特委托家人报名。

委托权限:代为报名和提交有关报名材料委托时限: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月_____日

委托人签名:__________ 委托人电话:__________

被委托人签名:__________ 被委托人电话: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件:

1.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第三篇:报名委托书

本人(以下简称委托人)已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相关报考条件,现全权委托___________(以下简称受托人)代为本人办理考试报名,报考过程中的一切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与受托人无关。

1、受托人为您提供报考流程及相关资料:包括如何办理网上报名、报考日期、现场确认时间、考试时间等由于国家法律法规要求,需要委托人到现场确认的,委托人无条件按照法律规定要求到指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2、如果在此期间,发生重大改变(包括但不限于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政策法规、报考标准、工作流程发生改变,或其他因素),导致本委托书不能履行。本人愿意按照以下方法处理(请选择其一,如未选择,默认为选项一):

1)延转至下期;□

2)降低至符合要求的考试项目级别;□

3、报考手续费的收取,以受托人具体通知为准,如委托人未按时提交考试费的,将视为委托人自动放弃报考及考试。

4、双方义务(甲方代表委托方,乙方代表受托方)

1)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报考,甲方必须严格按照乙方的要求和流程提供相关资料和报考费;

2)乙方不能保障甲方报考完全成功,如有报考不成功,乙方为甲方办理延期报考手续;

3)协助外地报考(由于外地报考时间和费用和深圳本地,存在差役,具体以当地要求为准);

4)乙方协助甲方报名,甲方必须严格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报名材料以及考试通知,对于在考试期间,甲方如果没有接到乙方通知,甲方应主动联系乙方咨询情况,否则后果自负

5) 甲方必须主动参加乙方举办的相关报考说明会,由于甲方缺课请假造成报考延误和报考不成功,乙方为甲方办理延期报考手续。

以上内容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特此委托。

对于报名前线心得体会报告七

贵阳市20秋季教师资格两学考试报名时间通知

贵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教育局、各直属学校:

2011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即将开始,根据省教育厅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工作安排,为确保本年度认定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对象范围及政策调整

(一)范围:符合条件的各级各类学校在职教师、应届大学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可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二)政策调整:为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缓解我省幼儿师资供需矛盾,结合我省实际,从2011年开始,经省教育厅评估批准举办学前教育专业的中职学校,其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学生可允许参加全省统一举行的幼儿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考试,凡考试合格人员可视作申请认定幼儿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并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权限和程序,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机构)给予认定。

二、严格把关,依法认定,确保认定质量

各区(县、市)教育局要掌握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的范围和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严禁擅自修改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和扩大申请人员范围;要严格遵循教师资格认定程序,不得随意变动;在“网报”后的现场确认阶段,要严格把好资格审查关,特别要严格审核申请人员的学历证明材料和思想品德鉴定;认真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的组织工作,并加强指导和监督,按照《贵州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办法及标准》(试行)(黔教人发11号)组织实施好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工作;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的体检按照《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15号)(见附件)执行。

三、网络版认定管理信息系统使用

今年我市继续使用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开展认定工作,各区(县、市)教育局要高度重视,特别要加强对系统操作人员的培训和密码卡的专人管理。中国教师资格网统一地址为,网络版认定管理信息系统地址为:/login/。各认定机构务必做好网络版认定管理信息系统设置,并及时将网上申报地址及相关事宜公布给申报人员。

四、2011年贵阳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具体安排

(一)非师范教育类毕业人员开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培训及考试

春季“两学”培训考试报名时间为2011年3月7日至3月18日,考试时间为2011年4月23日;秋季“两学”培训考试报名时间为2011年10月10日至10月21日,考试时间为2011年11月26日。具体考试时间如有变动以准考证上为准。

贵阳市的“两学”培训及考试工作仍由贵阳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贵阳电大内,下称“市指导中心”)组织安排。请各区(县、市)教育局做好“两学”培训及考试宣传工作。

(二)组织认定申请、“网上申报”及教学能力考试

今年我市继续使用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开展认定工作,网络版信息管理系统服务器开放时间为2011年3月14日-7月10日(其间3月14日-5月31日为网上报名时间,6月1日-7月10日为现场确认及认定时间)。各区(县、市)教育局可根据以上时间安排,结合本地具体情况自行合理安排“网上申报”及现场确认时间等具体事宜。为加大毕业生就业力度,省教育厅要求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须在6月10日以前完成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教师资格的网络认定工作(对少数未能及时申请认定的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也可在规定时间内同非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一起认定)。

1.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由各区(县、市)教育局依据教师资格认定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办理,各区(县、市)教育局须于2011年6月底前完成认定工作,具体工作时间和安排由各区(县、市)教育局拟定。

2.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由“市指导中心”(贵阳市电大内)直接受理。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受理时间、网报安排等由各高校与市指导中心联系确定。

本年度我市面向社会的教师资格认定(含师范类及非师范类申请高中或中职)具体申请安排如下:

(1) 资格初审及领取报名表格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持本人学历证书、两学合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身份证及户口薄(或档案、户口托管到本地人才市场的有关材料)于2011年5月16日―27日,到“市指导中心”,登记领取相关申请表格、档案袋,按要求完成体检、思想品德鉴定等。

(2) 申请人准备材料及网上申报

申请人在完成申请材料准备的同时自行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个人网上申报。网上正式报名时间是2011年5月16日-5月27日,截止日期后,不得修改或补报。

(3) 网报现场确认

申请人在完成网上申报及申请资料准备后,于2011年5月30日-6月3日到“市指导中心”进行现场确认。

(4) 组织非师范教育类申请者参加教学能力考试

市指导中心拟在6月11日组织面向社会的教学能力考试(面试、试教),根据实际符合条件的人数多少,也可顺延分批次进行。

如各区(县、市)有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需要参加市指导中心组织的教学技能考试,请各区(县、市)教育局于6月6日前将参加教学技能考试的人员花名册,以及申请人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并报到市指导中心,并办理相关手续,以便统一安排教学技能考试。

(三)教师资格证书的办理与发放

根据省教育厅的统一安排,我省教师资格证书(空白)按教育部要求分两批次申领,第一次为6月10日;第二次为7月21日。根据各机构在每次申领时间之前认定的实际数据(即全部审核并编号完毕的实际数据)核发教师资格证书。各区(县、市)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展好本年度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做好教师资格证的办理和后续发放等。各级认定机构必须在认定结束之前导出打印数据,严禁在认定时间快结束时突击认定。

教师资格证书的管理要严格按照《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执行,对补发换发的教师资格证书,要严格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规范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工作的通知》(教资字17号)规定执行。

五、收尾总结

各区(县、市)教育局须认真做好本地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总结,并于2011年7月15日前将本年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总结报送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各级认定机构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依法认定。实施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市教育局人事处或市指导中心、省中心联系。

贵阳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地址:贵阳市油榨街冶金路18号(贵钢对面,贵阳市电大)

邮编:550005

电话/传真:0851-5512619

电子邮箱:gy5512619@

贵阳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

二一一年四月一日

对于报名前线心得体会报告八

鹤壁市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通知

鹤壁市20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河南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

凡户籍或工作单位在鹤壁市境内的中国公民,均可以按照规定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教师资格的申请、认定程序

(一)条件准备和报名阶段(含教育理论考试报名)

1、拟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到市淇滨小学报名;拟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到本人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的县(区)教育局指定地点确认或报名。确认及报名地点见附件1

2、报名时间:2012年7月14日-7月20日。

3、申请人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师范类学历还要提交学籍表原件和复印件一份)2张一寸照片到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现场报名确认,现场照相,同时按规定缴纳理论考试考务费40元/人。不允许他人代为报名,不接收集体报名。

4、各类教育理论考试为“综合试卷”,考试内容包含相关科目(与往年相比,今年增加了《职业道德规范与专业标准解读》一科,详见附件2)。

(二)教育理论考试:

教育理论考试全省统一时间:定于10月下旬进行(具体日期及考试地点,另行通知)。理论考试成绩在鹤壁教育信息网进行公布。合格证书发放在各确认点,时间另行通知。

(三)申请人“网上申报”

根据教育部关于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整体部署,今年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我省将继续使用“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开展“网上申报”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相关详情,请向当地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咨询(认定机构联系电话见附件1)。

(四)提交申请材料阶段:(初步拟定于11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向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式两份。(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到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具本人思想品德鉴定。)

(3)《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式两份。

(4)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学历证书(博士提交其学位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7)参加教育理论考试人员(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需提供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8)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上述第1、2、3项所需空白表格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下载。

2、报送地点。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到本人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地点提交材料;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到本人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地点提交材料。(附件1)

(五)审查材料阶段

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各类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确定必须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的人员,并通知其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的时间、地点等。

(六)体检

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到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确定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

(七)教育教学技能测试阶段

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通过说课、答辩等方式,考查申请人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提出审查意见。

(八)认定阶段

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正式受理申请材料截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以适当方式通知申请人。

(九)证书领取阶段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及时到通知地点领取证书,超过30日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本年度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于12月底完成。

三、信息发布途径

我市2012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及信息均在“鹤壁教育信息网”上发布,查询详情请直接登录“鹤壁教育信息网”,网址:/。

对于报名前线心得体会报告九

委托人: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被委托人: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委托事项:

委托人是省外院校甘肃生源的_____年应届毕业生,因故无法回生源地参加报名,特委托家人报名。

委托权限:代为报名和提交有关报名材料委托时限: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月_____日

委托人签名:__________ 委托人电话:__________

被委托人签名:__________ 被委托人电话: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件:

1.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