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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客服心得体会和方法 智能客服心得体会和方法怎么写(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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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客服心得体会和方法 智能客服心得体会和方法怎么写(7篇)
2023-01-07 10:29:29    小编:ZTFB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智能客服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乙方:

法人:

联系电话:

邮箱:

基于甲乙双方的现状和对未来良好发展的共同愿望,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双方合作建设智慧教育协同创新研发中心(下简称本中心)达成如下合作框架协议。

一、合作原则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文件精神,具体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人工智能创新行动计划》文件要求,进一步提升人工智能领域科技创新能力,不断推动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动人工智能领域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和技术应用示范,为推动广西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贡献力量。

二、合作内容

(一)共建智慧教育协同创新研发中心 以智慧职业教育为研发重点,共同建设以智慧教育学习系统为核心的职业教育平台,探索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教育行业的融合应用;共同完成服务乡村振兴、数字经济、产业工人、退役军人、教师教育等行业系统人工智能+教育技术研发;共同建设智慧职业教育大数据中心,开展职业教育大数据分析研究。

(二)联合开展智慧教育行业人才培养 建立校企协同育人机制,建设满足新时代终身职业教育发展需求的人才队伍,实现企业用人定向培养机制。

(三)联合开展智慧教育领域科研项目计划 共同申请智慧教育相关课题和重点实验室,建设前沿及共性智慧教育应用技术人才培养和科研合作支撑基地。

三、合作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有效期 年。协议到期前三个月,若双方一致认为可以继续合作,可另行签订续约协议。

四、合作目标

以本中心为依托,研发人工智能、大数据、云服务在教育领域的应用技术,取得智慧教育技术标志性成果,建设区域性特色智慧教育平台,成为广西乃至全国具有标杆性的智慧教育研发中心。具体研发项目任务和相关事宜,另行签订协议约定。

五、双方合作任务分工

(一)甲方任务

1.与乙方共同组建成立智慧教育协同创新研发中心,负责组织人工智能行业专家队伍支撑项目运营,指派专门团队和负责人统筹协调项目实施工作。

2.以甲方计算机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及相关实验室为依托,利用甲方的广西软件工程一流学科专业的师资队伍、基础设施、和项目资金,以及重点实验室等相关场地设备为本心建设提供保障条件,争取相关政策以确保中心的项目实施。

3.派遣师生参与智慧职业教育应用技术项目研发与转化应用。

4.负责组织联合双方申报智慧教育领域科研项目并共同研究。

5.提供学生等人力资源,开展校企协同育人合作。

(二)乙方任务

1.负责提供建设智慧教育协同创新研发中心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前期投资、平台建设、项目共享、技术人员派遣等。

2.共同运营智慧教育协同创新研发中心,积极推进产学研项目实施,提供经费、人力、物力保障。

3.负责提供教育大数据资源,开放自身的在线教育学习平台和相关技术资料。

4.负责定向提供甲方教师科研平台和毕业生实习、就业岗位,保障校企协同育人计划实施。

5.负责与甲方定向申报科研项目。

六、投资计划

乙方合作期间根据研发计划和具体研发任务,预计分期投入1000万元人民币,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研发、课程建设、数据分析、人才培养等,建设智慧教育协同创新研发中心。

甲方根据科学建设和平台建设以及经费管理政策情况配套投入,包括但不限于人力资源、科技成果、建设资金等。

七、项目合作模式

双方共同协商制定中心章程和相关管理办法,采取项目合作,一事一议合作模式,在本协议的原则下,根据实际情况分别签署专项协议,作为本协议的具体落实。

八、可抗拒因素和违约责任

协议期间因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双方不能继续合作,双方协商终止协议。未经对方许可,不得擅自更改和终止协议,否则构成违约。由于一方不履行义务,或严重违反协议,导致对方的损失,应由造成方赔偿。双方对本协议的订立、解释、履行、效力等发生争执的,应通过友好协商妥善解决。

九、协议修改补充与生效。

本协议的订立、解释、履行、效力和争议的解决等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符合本协议制定的原意。如果本协议中某条款与现行法律或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不相符,应以有效的约定替换该条款。该约定应尽可能接近原条款和本协议相应的精神和宗旨。凡对本协议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须以书面形式经代表人或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后生效,方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其他

本协议签署后,甲乙双方为实施本框架协议而签署的其他合同、协议等,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作为甲乙双方合作的法律文件。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关于智能客服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面对信息发展的新时代,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不断改善中小学信息技术基础设施,营造网络化、数字化、个性化、终身化的智慧教育环境,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管理的深度融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升教育治理水平,促进教育公平和优质均衡发展,培养具有较高思维品质和较强实践能力的创新型人才。

智慧校园围绕智慧环境、数字资源、信息素养、融合创新、支撑保障、特色发展六个方面开展建设。

xx省中小学智慧校园建设指导意见 

大力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积极发展网络教育,深入实施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全面提升智慧教育建设水平,根据教育部《教育信息化“十三五”规划》《xx省“十三五”教育发展规划》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建设发展实际,决定在全省中小学推进智慧校园建设,特制定《xx省中小学智慧校园建设指导意见》。

一、建设目标

面对信息发展的新时代,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不断改善中小学信息技术基础设施,营造网络化、数字化、个性化、终身化的智慧教育环境,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管理的深度融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升教育治理水平,促进教育公平和优质均衡发展,培养具有较高思维品质和较强实践能力的创新型人才。

二、建设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智慧校园建设要以服务为导向,要为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公众提供优质的信息化环境和资源服务,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高教育质量,提升育人水平。

坚持应用驱动。智慧校园建设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应用为核心,从学校发展、师生发展、教育改革发展的实际需求出发,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有序推进。要通过深化应用释放信息技术对教育教学、管理和服务的促进作用,以应用驱动各项建设工作。

坚持融合创新。智慧校园建设要进一步深化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和管理的融合创新,不断提升教育信息化的效能。要强化信息技术对教育教学改革的服务与支撑,聚焦教育改革发展过程中困扰教学、管理的核心问题和难点问题,以创新促发展,推动教育理念、教育服务供给方式、教育教学模式和学习方式的变革。

坚持示范引领。智慧校园建设要坚持统筹规划、以点带面、示范引领、分步实施。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在智慧教育环境提升、数字资源共建共享、融合创新及人才培养等方面形成创新性、示范性应用案例,建设具有本地特点的智慧校园。充分发挥示范辐射作用,推动全省中小学智慧校园建设水平的整体提升。

三、建设内容

智慧校园围绕智慧环境、数字资源、信息素养、融合创新、支撑保障、特色发展六个方面开展建设。

(一)智慧环境

1.校园网络。利用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升级改造校园网络环境,进一步提升宽带网络校校通水平,千兆进校、百兆进班。无线网络覆盖主要教学、办公、生活等场所。支持视频点播、电视直播,电视电话会议及语音、图像等各类信息的多媒体运用。采用智能化设备对装备使用情况进行自动追踪、管理和控制。长沙航天和一电子公司专业生产销售有线高清数字电视、iptv网络互动电视、卫星电视系统工程设备。

⒉信息终端。拥有支撑教学、学习和交互的智能终端及配套设备,满足信息化环境下教学科研和学习活动需求。建有智能卡系统,提供校内消费、图书借阅、门禁管理、考勤管理、宿舍管理、访客管理等应用服务。学校主要公共服务区域(图书馆、活动室、行政楼、食堂、宿舍等)配置公用信息终端,为师生提供各类信息化服务。

3.智慧教室。教室配置多媒体交互设备,建设支持网络教学研究的录播教室、支持教学行为数据采集和分析的智慧教室和学习体验中心。能实现教室、电子设备的集中智能化管控。依托区域教育云和教学资源平台、智能学科辅助工具以及在线学习社区等,实现课堂教学云端一体化。

4.信息安全。建立网络信息安全制度,根据实际需要配备网络安全设备,配置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防病毒系统、漏洞扫描系统、有害信息过滤系统和web应用防火墙等网络安全系统。配备统一上网管理系统,定期开展网络与信息安全等保测评工作,确保网络和信息安全。

5.智能安防。智能安防系统覆盖学校主要场所,与区域行政部门数据同步,与当地公安部门安全防范系统互联互通。能实现校园视频监控、入侵报警、紧急呼叫求助报警、电子巡更、学生出入控制、访客管理、消防报警、紧急广播与疏散等智能化安防管理。

(二)数字资源

1.资源开发。通过自建、引进、合作、共享等多种方式配备学生学习资源、教师教学资源、教师专业发展与教育科研资源和数字校本特色资源。电子期刊、电子图书、视频和音频等数字资源能满足教学、科研和教师进修、学生成长的需要。

2.资源应用。实现优质资源班班通,教师能有效运用优质资源开展课堂教学,能通过网络学习空间开展备课授课、家校互动、网络研修、学习指导。学生能通过网络学习空间进行预习、作业、自测、拓展阅读、网络选修课等学习活动。

3.资源共享。建立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实现校内教学资源共建共享,并通过教育资源平台实现网络课程或特色资源区域共享,鼓励师生在教育资源平台展示、共享优秀数字资源。

(三)信息素养

1.学生发展。学生具备良好的信息素养,能利用网络获取、储存、评价、加工和应用数字化学习资源,能利用各种媒体终端进行随时随地的学习、交流和分享,能在教师的指导下运用信息技术灵活开展自主学习、合作学习与探究学习。同时注重自制,不沉迷网络。

2.教师发展。教师具备较高的信息素养,能进行信息技术环境下的教学设计,能获取、加工和集成教学资源支持课堂教学,能利用网络教学平台开展混合式教学、参与校本和区域教研活动,能利用信息技术对教学对象、教学资源、教学活动、教学过程进行有效管理和评价。

3.信息化领导力。校长具有较高的信息素养,能根据区域信息化发展目标,明确建设思路,具有组织、管理和评价能力。能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开展学校各项管理,有效推进基于大数据的教育治理和绩效评价。

(四)融合创新

1.智慧教学。教师利用信息化备课支撑平台和数字资源进行电子备课或网络协同备课。综合运用学科教学工具、网络空间等开展智慧课堂教学,优化教学流程,创新教学模式,构建自主、合作、探究的教与学方式。能采集、汇聚、整理、分析教与学过程的大数据,实现师生教与学双向适时反馈。

2.智慧管理。依托国家、省级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加强校园智慧管理,推动互联互通及数据共享,实现办公、教务、教学、学生、后勤、安全等智能化管理。

3.智慧服务。提供基于pc和移动端的家校互动平台服务,帮助家长实时了解学生学习、生活等情况,进行有效的家校互动交流。同时,利用信息技术为家庭、社区和其他学校提供教师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等社会化公益服务。

(五)支撑保障

1.组织领导。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智慧校园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智慧校园建设规划并按计划推进实施。

2.机构人员。学校有专门的机构或部门负责教育信息化工作。配备专职管理人员,专门负责教育信息化工作。每门学科配备教师负责推进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的融合创新应用。

3.经费保障。财政部门安排教育信息化经费,用于学校信息化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建设。学校从生均公用经费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信息化教学资源更新和日常运维。开展校企等合作,建立多元化经费投入机制,确保智慧校园建设可持续发展。

4.制度建设。学校建立教育信息化运营、管理和激励制度。

(六)特色发展

智慧校园建设重在深化应用、融合创新,鼓励各校大胆探索、开拓创新,在智慧校园前沿研究、特色应用、突出成果、体制机制建设等方面打造亮点,促进智慧校园建设特色发展。

四、组织实施

(一)智慧校园建设是系统工程,需省、市、县、校四级联动,教育、经信、财政部门协同推进建设。各地要将智慧校园建设作为智慧教育和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并作为“十三五”教育信息化建设和教育现代化建设的重点工作,纳入本级政府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统筹规划、统一部署、大力推进。

(二)省教育厅、省经信委、省财政厅负责智慧校园建设工作制度设计。制定下发全省智慧校园建设指导意见,召开建设推进会,组织开展督导评估认定工作,评选省级智慧校园示范校。统筹安排智慧校园建设奖补经费,用于扶持经济薄弱的市、县和学校开展智慧校园建设,奖励省级智慧校园示范校。省教育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智慧校园建设的日常具体工作。

(三)各市、县(市、区)教育、经信和财政部门要成立智慧校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智慧校园建设工作;要制定智慧校园建设规划,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在政策、经费、人员等方面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四)各地教育信息化机构要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在当地教育、经信和财政部门的领导下,建立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大力推进智慧校园建设与管理工作。

(五)学校是智慧校园建设主体,要将智慧校园建设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将智慧校园建设作为学校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提升办学水平的重点工作和重要抓手。要制订智慧校园建设方案,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创新工作机制,持续推进智慧校园建设与应用工作。长沙航天和一电子公司专业的校园电视系统设备供应商,提供完整的校园数字高清电视系统,iptv网络电视系统,卫星电视系统整体解决方案及全套配套设备。

(六)智慧校园评估认定工作由教育、经信、财政部门联合开展,按照学校申报、县(市、区)审核、市评估、省抽查的程序进行。省教育厅、省经信委、省财政厅定期开展抽查验收,评选省级智慧校园示范校并给予奖励。

关于智能客服心得体会和方法三

系统简介:

大学学院根据自身需要,校园一卡通建设的要求,该项目并采用银校企联合的模式,由学院提出总体设计需求,银行提供结算服务,系统由多个rfid硬件及一套管理软件组成。

系统组成:

根据校方的管理需要,学院一卡通系统所有服务器均安装在中心机房内,发卡中心、结算中心、经营管理中心这三个通用模块分别部署在教务处和财务处,各应用子系统按应用场所不同,分别部署于食堂、浴室、图书馆、电子阅览室、教学楼、学生活动中心、体育内。

学院一卡通系统包括报到收费、发卡、圈存、结算、控水、教务、门禁、上机、查询等12个子系统。系统的各个功能采用模块化设计,便于增加、修改,或根据用户需要进行后续升级。

系统结构图:

校园一卡通系统总体架构图

功能特点:

1、发卡中心

功能是对卡片进行印制、发放和控制管理。包括卡注册(发卡)、注销(回收卡)、挂失(使卡不合法)、解挂(使卡合法)、换卡等操作。并将学生注册信息与学杂费收费管理系统相结合,进行学生信息统一管理。

学院一卡通系统配置了2个发卡中心,分别部署在学校教务处两个办公室内,以在发卡量大时起到分散发卡压力的作用。在其中一间办公室内还安装有证卡打印机,可将采集的学生信息打印到卡片上,作为学生证使用。

2、结算管理中心

结算中心的主要功能分为前台财务服务和后台结算清分服务。

前台结算中心负责管理除消费外的各类持卡人账务操作,如:存/取款、补贴/扣除、余额清零等功能。

后台的结算清分服务,主要是针对一卡通系统所包含的各类结算应用子系统所产生的消费流水,进行统一清分、统一资金结算,实现一卡通系统内各个应用管理部门之间的财务转账。

学院结算中心分别设置在财务处和大学生活动中心,方便持卡人充值。

核心职能就是对各个应用子系统的终端设备进行设置,这些设置信息作为结算中心自动进行财务清分的依据,满足校内不同经营单位各自的账务管理需要。

系统可为应用子系统以及整个一卡通系统的管理者,提供丰富的统计查询、报表打印功能,便于管理者实时掌握本系统的运营情况。

学院经营管理中心设置在财务处,方便财务人员对一卡通系统经营及使用状况进行统管。

3、食堂售饭结算管理系统

是一套以智能卡作为前端信息介质,实现无现金、无代用券进行钱款结算的消费管理系统。在学院已应用于食堂、餐厅、超市、小卖部、电子阅览室、图书馆等各种收费管理场所。

学院共有2个食堂,每个食堂有60个左右的售饭窗口,其中大食堂内还包含了一个超市。在结算系统内,也相应地设置了2个结算分区,每个分区对应一个食堂,可实现两个食堂的实时联网售饭。另外,由于学校超市、小卖部、体育馆、电子阅览室、图书馆借书处等地,也有消费结算需求,因此以上场所也安装有结算终端及相应结算设备,并按照各自的收费标准进行联网结算。

结算系统采用实时联网工作模式,每个分区均安装有1台通讯服务控制器,通过控制设备采用的专门通讯设计机制,在存在多个分区的庞大系统中,仍然能够保证挂失、换卡立即生效,单笔平均消费结算速度0.2秒;即使跨区操作,考虑到网络延迟以及系统处理时间,各种数据的生效也在秒级以内,很好的实现了跨区消费。

4、浴室水控系统

水控管理系统,是在一卡通系统平台下,以节约水资源为初衷,通过预付费刷卡收费的消费结算系统。可安装于学生洗浴、开水房等需要进行用水管理的场所。

学院共有2个浴室,一浴室有200台左右的水控终端,终端安装于浴室内部,采用计时收费方式,用水人自行刷卡用水;二浴室采用计次收费方式,选用消费结算终端,并将其安装于浴室外部,即可满足需求。在水控系统中设置2个水控分区,每个分区对应一个浴室,用水费率可灵活设置,各自的水控设备可分别管理。

5、圈存划账系统

圈存子系统是银行金融服务利用金融卡和校园卡的一一对应关系,实现为学生校园卡充值的银行转账功能。学院一卡通圈存系统,实现了与中国农业银行大港支行的对接。

学院共安装有2台圈存机,一台安装于食堂内,另一台安装于教学楼内,由持卡人自行进行银行卡到校园卡的转账圈存操作,可缓解学校校园卡管理中心的卡片充值工作量。

6、学生收费系统

学杂费收费管理系统,能够实现对学生的各种学杂费用进行收缴管理。使用该系统,还能够大大减小当前高校学费拖欠严重的状况。它将收缴学费作为报到注册和使用校园卡的先决条件,实现了统一的控制管理。

学院的收费管理系统安装在财务处,财务人员在收费后可打印收费凭证,并可将此凭证作为后续工作的参考。

7、图书馆门禁系统

图书馆门禁管理系统,通过读取校园卡,判断其合法性,并对图书馆门禁设备进行控制。

学院的图书馆门禁子系统,在图书馆入口处安装三辊闸通道机,采用门禁控制器对其进行控制,通过刷卡确认持卡人是否有合法身份、是否可进入图书馆。

这种管理方式,可在大幅度降低图书馆管理的人员成本,又可满足图书馆这个特殊场所高使用率的要求。系统在后台还可以提供丰富的查询功能,对出入馆人员进行统计、汇总,并形成相应的报表。

8、查询系统

网络查询子系统,是通过局域网、校园网,或者更为广阔的internet,对一卡通系统的数据和信息进行查询访问的系统。语音查询子系统,作为网络查询的一种辅助手段,也有很重要的作用。当网络条件不允许时,系统还支持通过电话进行语音查询。

9、其它系统接口

教务系统:一卡通系统针对学院的教务系统,提供信息接口,将新生报到收费信息导入教务系统中。

电子阅览室:学院一卡通系统通过网络接口的模式,与电子阅览室系统进行了对接。实现上机计费与一卡通消费的无缝连接。实现借阅收费与一卡通消费的"无缝连接。

关于智能客服心得体会和方法四

近年来,各级政府不断加大教育信息化建设力度,吉安市教育信息化“三通两平台”建设已取得较好成效,教育信息化设施设备条件得到较大改善,但各地重建设、轻应用,重硬件、轻平台等现象不同程度的存在。为进一步加快全市教育信息化发展步伐,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根据吉安市教育改革发展实际并结合智慧城市建设要求,努力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智慧校园”创建工作,特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以党的十八大和系列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全国第二次教育信息化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教育信息化推进会议精神,按照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我市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建设为基础、应用为支柱,以促进教育改革和质量提高为核心,以建设数字化、网络化、智慧化校园环境为目标,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转变教育观念和课堂教学模式,全面提升我市教育现代化水平。

提升“三通两平台”的建设、管理、应用水平,加快建设涵盖各级各类学校的智慧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到2018年,全市全面建设60所中小学校“智慧校园”,到2020年,全市完成200所中小学校“智慧校园”建设。全市基本建成以移动终端、智慧教学、智慧教育云等为主要标志的智慧校园环境,实现以自主学习、个性化学习、协作学习为主要特征的智慧教学和基于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的智慧管理,培养适应“互联网+”和智能化信息生态环境,具有较高品质和较强实践创新能力的现代化人才。

1.完善校园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构建技术先进、扩展性强、安全可靠、高速畅通、覆盖全校的校园网络环境。逐步推进1000m光纤进校、100m光纤到班,无线网络全覆盖。宽带网络能够满足广大师生个性化智慧化的教学、研究和专业发展需求。

2.搭建智慧教育管理平台,为广大中小学开展智慧教育和智慧管理提供性能良好、服务便捷的网络平台。建立师生电子身份及统一认证系统,实现对学校师生、教育教学、评价、科研、资产等的智慧化管理。结合智慧城市建设进一步加强教育城域网建设,实现市、县、校之间网络高速互联互通。

3.整合和建设优质数字化教学资源,全面使用或对接国、省、市、县提供的优质数字教育资源,通过多种方式将各类优质教学资源推送到班。采取自建、共建、引进、购买等形式,逐步建成具有区域特色、校本特色的系列优质教育资源。

4.探索智慧教学新模式,结合全市高效课堂建设和“三化进校园”活动深入开展网络化、智能化信息环境下的新型教学模式试点,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建立智慧课堂示范点,开展在线课堂、录播、翻转课堂、移动app教学等新型教学模式和新型载体的课堂试点示范应用。依托教师网络学习空间,引导和推动学生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

1.各县(市、区)教育局要选择前期已参加市级数字校园建设试点建设的学校,率先开展“智慧校园”创建工作,市教育局将根据各地创建设工作进度,通过组织流动现场会、座谈会、考察学习等形式,提升试点校创建工作的示范性与引领性,形成样板,为其它学校提供借鉴和参考。

2.各县(市、区)教育局要结合本方案,制订本地的智慧校园”创建实施方案。方案要立足实际、着眼未来,根据不同地域和层次类型学校,制定年度创建计划和“时间表”,落实具体措施,推动智慧校园建设。同时加强指导,充分调动辖区内各学校参与“智慧校园”创建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打造亮点和特色。

3.各县(市、区)教育局要经常性的开展“智慧校园”督促指导,根据创建工作安排对学校进行年度考评。市教育局也将各县(市、区)“智慧校园”创建情况纳入年度督导考评内容,对进度缓慢效果不佳的,将对县(市、区)教育局长进行约谈,查找原因,认真整改。

4.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学校要通过上争外引,自己挤和争取社会赞助等多种方式,多渠道筹措“智慧校园”创建经费,为创建工作提供资金保障。要结合上级资金项目搞好“智慧校园”创建工作,特别是目前正在实施的薄弱学校改造和信息化专项建设以及县(市、区)信息化经费统筹等项目,经费投入在注重补长硬件短板的同时,要更加注重软件平台的建设和应用,更加注重教师能力素养的培训和提升,更加注重“智慧校园”软实力的建设。

1.提高认识。“智慧校园”创建活动是落实上级教育信息化发展大局,策应全市“智慧城市”建设,提升全市教育品质,树立教育网络环境下良好形象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学校务必要高度重视,将“智慧校园”的创建作为今后一段时期内的中心工作来抓。

2.精心组织。市教育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智慧校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指导和推进实施。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直属学校要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成立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机构。要指定专门的科室,安排专门的人员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3.加强管理。在“智慧校园”创建中要注重加强管理,一是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发挥制度的规范和引领作用,以制度保障学校规范有序运转和有效引领教师的专业发展。二是注重学生的养成教育,重点培养学生网络环境下的的各种优良品质。三是加强学习和交流,有计划地组织工作意愿较强、工作成效较好的学校赴先进地区学习考察。四是注重“智慧校园”安全管理,定期做好相关设备的升级维护、病毒防范及重要数据的备份,确保各类设备和软件平台安全、稳定运行。切实以“智慧校园”的创建促进学校建设和管理上水平、上台阶,真正实现为学生服务、为提高教学质量服务的目标,整体提升各级各类学校的办学质量和品位。

关于智能客服心得体会和方法五

大力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积极发展网络教育,深入实施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全面提升智慧教育建设水平,根据教育部《教育信息化“十三五”规划》《xx省“十三五”教育发展规划》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建设发展实际,决定在全省中小学推进智慧校园建设,特制定《xx省中小学智慧校园建设指导意见》。

面对信息发展的新时代,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不断改善中小学信息技术基础设施,营造网络化、数字化、个性化、终身化的智慧教育环境,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管理的深度融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升教育治理水平,促进教育公平和优质均衡发展,培养具有较高思维品质和较强实践能力的创新型人才。

坚持以人为本。智慧校园建设要以服务为导向,要为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公众提供优质的信息化环境和资源服务,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高教育质量,提升育人水平。

坚持应用驱动。智慧校园建设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应用为核心,从学校发展、师生发展、教育改革发展的实际需求出发,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有序推进。要通过深化应用释放信息技术对教育教学、管理和服务的促进作用,以应用驱动各项建设工作。

坚持融合创新。智慧校园建设要进一步深化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和管理的融合创新,不断提升教育信息化的效能。要强化信息技术对教育教学改革的服务与支撑,聚焦教育改革发展过程中困扰教学、管理的核心问题和难点问题,以创新促发展,推动教育理念、教育服务供给方式、教育教学模式和学习方式的变革。

坚持示范引领。智慧校园建设要坚持统筹规划、以点带面、示范引领、分步实施。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在智慧教育环境提升、数字资源共建共享、融合创新及人才培养等方面形成创新性、示范性应用案例,建设具有本地特点的智慧校园。充分发挥示范辐射作用,推动全省中小学智慧校园建设水平的整体提升。

智慧校园围绕智慧环境、数字资源、信息素养、融合创新、支撑保障、特色发展六个方面开展建设。

(一)智慧环境

1.校园网络。利用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升级改造校园网络环境,进一步提升宽带网络校校通水平,千兆进校、百兆进班。无线网络覆盖主要教学、办公、生活等场所。支持视频点播、电视直播,电视电话会议及语音、图像等各类信息的多媒体运用。采用智能化设备对装备使用情况进行自动追踪、管理和控制。长沙航天和一电子公司专业生产销售有线高清数字电视、iptv网络互动电视、卫星电视系统工程设备。

⒉信息终端。拥有支撑教学、学习和交互的智能终端及配套设备,满足信息化环境下教学科研和学习活动需求。建有智能卡系统,提供校内消费、图书借阅、门禁管理、考勤管理、宿舍管理、访客管理等应用服务。学校主要公共服务区域(图书馆、活动室、行政楼、食堂、宿舍等)配置公用信息终端,为师生提供各类信息化服务。

3.智慧教室。教室配置多媒体交互设备,建设支持网络教学研究的录播教室、支持教学行为数据采集和分析的智慧教室和学习体验中心。能实现教室、电子设备的集中智能化管控。依托区域教育云和教学资源平台、智能学科辅助工具以及在线学习社区等,实现课堂教学云端一体化。

4.信息安全。建立网络信息安全制度,根据实际需要配备网络安全设备,配置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防病毒系统、漏洞扫描系统、有害信息过滤系统和web应用防火墙等网络安全系统。配备统一上网管理系统,定期开展网络与信息安全等保测评工作,确保网络和信息安全。

5.智能安防。智能安防系统覆盖学校主要场所,与区域行政部门数据同步,与当地公安部门安全防范系统互联互通。能实现校园视频监控、入侵报警、紧急呼叫求助报警、电子巡更、学生出入控制、访客管理、消防报警、紧急广播与疏散等智能化安防管理。

(二)数字资源

1.资源开发。通过自建、引进、合作、共享等多种方式配备学生学习资源、教师教学资源、教师专业发展与教育科研资源和数字校本特色资源。电子期刊、电子图书、视频和音频等数字资源能满足教学、科研和教师进修、学生成长的需要。

2.资源应用。实现优质资源班班通,教师能有效运用优质资源开展课堂教学,能通过网络学习空间开展备课授课、家校互动、网络研修、学习指导。学生能通过网络学习空间进行预习、作业、自测、拓展阅读、网络选修课等学习活动。

3.资源共享。建立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实现校内教学资源共建共享,并通过教育资源平台实现网络课程或特色资源区域共享,鼓励师生在教育资源平台展示、共享优秀数字资源。

(三)信息素养

1.学生发展。学生具备良好的信息素养,能利用网络获取、储存、评价、加工和应用数字化学习资源,能利用各种媒体终端进行随时随地的学习、交流和分享,能在教师的指导下运用信息技术灵活开展自主学习、合作学习与探究学习。同时注重自制,不沉迷网络。

2.教师发展。教师具备较高的信息素养,能进行信息技术环境下的教学设计,能获取、加工和集成教学资源支持课堂教学,能利用网络教学平台开展混合式教学、参与校本和区域教研活动,能利用信息技术对教学对象、教学资源、教学活动、教学过程进行有效管理和评价。

3.信息化领导力。校长具有较高的信息素养,能根据区域信息化发展目标,明确建设思路,具有组织、管理和评价能力。能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开展学校各项管理,有效推进基于大数据的教育治理和绩效评价。

(四)融合创新

1.智慧教学。教师利用信息化备课支撑平台和数字资源进行电子备课或网络协同备课。综合运用学科教学工具、网络空间等开展智慧课堂教学,优化教学流程,创新教学模式,构建自主、合作、探究的教与学方式。能采集、汇聚、整理、分析教与学过程的大数据,实现师生教与学双向适时反馈。

2.智慧管理。依托国家、省级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加强校园智慧管理,推动互联互通及数据共享,实现办公、教务、教学、学生、后勤、安全等智能化管理。

3.智慧服务。提供基于pc和移动端的家校互动平台服务,帮助家长实时了解学生学习、生活等情况,进行有效的家校互动交流。同时,利用信息技术为家庭、社区和其他学校提供教师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等社会化公益服务。

(五)支撑保障

1.组织领导。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智慧校园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智慧校园建设规划并按计划推进实施。

2.机构人员。学校有专门的机构或部门负责教育信息化工作。配备专职管理人员,专门负责教育信息化工作。每门学科配备教师负责推进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的.融合创新应用。

3.经费保障。财政部门安排教育信息化经费,用于学校信息化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建设。学校从生均公用经费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信息化教学资源更新和日常运维。开展校企等合作,建立多元化经费投入机制,确保智慧校园建设可持续发展。

4.制度建设。学校建立教育信息化运营、管理和激励制度。

(六)特色发展

智慧校园建设重在深化应用、融合创新,鼓励各校大胆探索、开拓创新,在智慧校园前沿研究、特色应用、突出成果、体制机制建设等方面打造亮点,促进智慧校园建设特色发展。

(一)智慧校园建设是系统工程,需省、市、县、校四级联动,教育、经信、财政部门协同推进建设。各地要将智慧校园建设作为智慧教育和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并作为“十三五”教育信息化建设和教育现代化建设的重点工作,纳入本级政府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统筹规划、统一部署、大力推进。

(二)省教育厅、省经信委、省财政厅负责智慧校园建设工作制度设计。制定下发全省智慧校园建设指导意见,召开建设推进会,组织开展督导评估认定工作,评选省级智慧校园示范校。统筹安排智慧校园建设奖补经费,用于扶持经济薄弱的市、县和学校开展智慧校园建设,奖励省级智慧校园示范校。省教育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智慧校园建设的日常具体工作。

(三)各市、县(市、区)教育、经信和财政部门要成立智慧校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智慧校园建设工作;要制定智慧校园建设规划,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在政策、经费、人员等方面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四)各地教育信息化机构要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在当地教育、经信和财政部门的领导下,建立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大力推进智慧校园建设与管理工作。

(五)学校是智慧校园建设主体,要将智慧校园建设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将智慧校园建设作为学校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提升办学水平的重点工作和重要抓手。要制订智慧校园建设方案,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创新工作机制,持续推进智慧校园建设与应用工作。长沙航天和一电子公司专业的校园电视系统设备供应商,提供完整的校园数字高清电视系统,iptv网络电视系统,卫星电视系统整体解决方案及全套配套设备。

(六)智慧校园评估认定工作由教育、经信、财政部门联合开展,按照学校申报、县(市、区)审核、市评估、省抽查的程序进行。省教育厅、省经信委、省财政厅定期开展抽查验收,评选省级智慧校园示范校并给予奖励。

关于智能客服心得体会和方法六

甲方(发包人):_________

乙方(承包人):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的规定,参照《居住小区智能化系统建设要点与技术导则》(修订稿)中相关标准,_________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经邀请招标,依据乙方提交的_________花园智能化系统投标文件(包括技术解决方案书、施工组织方案书、设备清单及报价表),并在双方研究、讨论最后确认的设计文件(同投标文件)的基础上,确定由乙方对本工程实行总承包(系统集成)。

为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权利、义务,本着相互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征求意见稿)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该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工程概况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_________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

1.2工程地点:_________

1.3工程内容

1)本次智能化系统工程建设包括:闭路监控子系统、可视对讲子系统、周界防范子系统、家庭智能化及家庭安防子系统、一卡通管理子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综合布线子系统、小区局域网系统、背景音乐子系统、物业管理子系统、设备控制子系统、信息发布子系统、视频点播子系统、网站发布系统。

2)本次合同未涉及_________小区样板房智能化演示系统和单列的智能化演示系统(模拟展板),双方另行协商解决,不包含在本合同中。

3)本次工程建设包括很多可选项目或设备(可建设、可不建设),可选项目或设备如需要建设则作为增项工程进行,双方另外单独结算,补签合同,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可选项目或设备包括:闭路监控系统中的远程监控中心、一卡通系统中消费系统、www/e-mail服务器、背景音乐子系统中节目定时器/报警信号发生器、电子巡更子系统、家庭智能化及安防系统中的红外发射器、家电控制继电器、无线遥控器、无线接收器等。

4)还有部分建议自购项目或设备,建议自购项目或设备是本智能化系统工程有机构成部分,不可缺,由甲方负责采购。建议自购项目或设备包括:机房子系统、卡座广播系统。

5)本次智能化系统工程一卡通子系统中的智能卡是必选项目,因为价格、型号、印刷不确定,未包含在总报价中,需要另外签订合同,不包含在本合同中。

第二部分工程承包范围

2、工程承包范围

2.1承包范围:工程承包内容同招标文件,设计要求及工程地质情况,详见本工程施工图纸及设计说明。

第三部分合同总额、承包方式及合同文件组成

3、合同总额及承包方式

3.1合同总额(或者称为工程总造价)即委托乙方建设_________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全部子系统所签订合同总额之和,总额为_________万元(_________元整)。

3.2承包方式:该项目采取由乙方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的方式进行总承包。

3.3特别说明

1)在本次智能化系统建设中,所有子系统中所涉及的顾地牌pvc管价格均由甲方提供,若价格发生变化,以最终价格为准,补差价(如单价高于合同价,甲方补高出部分差价)。

2)在本次工程中,未考虑智能化系统工程主干路由,由甲方为乙方提供室外电信干线管道2孔?80pvc管道。

3)合同中有不可预见因素,若发生增减项,双方补签增、减项合同,一起构成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4、组成合同的文件

4.1本合同

4.2_________小区智能化系统招标书

4.3_________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技术解决方案书

4.4_________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设备清单及报价

4.5_________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组织方案

4.6中标通知书

4.7图纸

4.8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四部分词语定义

5、词语定义

5.1甲方(发包人):指在合同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5.2乙方(承包人):指在合同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5.3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合同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5.4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5.5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合同中约定。

5.6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5.7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5.8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5.9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5.10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5.11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5.12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5.13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5.14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5.15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5.16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5.17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5.18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五部分施工组织计划及工期

6、施工组织计划及工期

6.1根据工期定额及使用需要,确定本工程总工期为_________日历天(公历日)。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开工报告为准);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一次预埋随土建;二次预埋及安装调试随装修)。

6.2进度计划

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在15日内做出工程项目计划书、工程施工组织计划书(已提供),经甲方确认后方可施工。

2)承包人(乙方)应在每月25日前,将当月的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在x日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3)承包人必须配合土建主体工程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

7、开工及延期开工

7.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5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7.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8、暂停施工

8.1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做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24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24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9、工期延误

9.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的约定批准乙方提供的图纸;

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的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3)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5)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6)一周内非承包人的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7)由于土建或相关联施工单位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8)不可抗力;

9)双方协商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9.2承包人在上述条款规定的工期延误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3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0、工程竣工

10.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或发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0.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0.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第六部分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1、工程师权利与义务

11.1如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11.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

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发包人委派的职权:_________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_________

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合同中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11.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

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发包人委派的职权:_________(其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11.4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1.5除本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12、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12.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12.2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24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24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做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12.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12.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13、项目经理

13.1项目经理的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13.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13.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13.4承包人如需要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14、甲方责任

14.1甲方责任: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提供智能化系统公用管道、提供中心机房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在承包方开工前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开工前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工前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开工前向乙方(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园区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开工前完成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7)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组织承包人和相关人员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协调乙方(承包人)与其他施工方的配合关系,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并指派专人负责;

9)向乙方(承包人)免费提供器材保管库房;

10)向乙方(承包人)免费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

14.2甲方未能履行上述条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甲方赔偿乙方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15、乙方(承包人)工作

15.1乙方责任:

1)施工前将相关的设计、施工组织方案送甲方审查;

2)向工程师提供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3)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4)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5)工程器材进场未交给甲方(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保管,在承包人保管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负责出资维修;如因发包人提前使用造成损坏,由发包人承担维修费用。

15.2承包人未能履行上述条款的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

第七部分质量和检验

16、工程质量

16.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其中pvc管由发包人统一报验);质量标准的评定以施工组织方案书中相关标准为依据。另:因园区主干路由由甲方为乙方提供室外电信干线管道2孔pvc管道,验收时主干路由以甲方提供的基础为验收依据,其余以电信部门规范为准。

16.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7、检查和返工

17.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7.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7.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7.4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8、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8.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8.2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8.3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12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9、重新检验

19.1如承包人未通知发包人验收隐蔽工程,发包人有权要求重新验收,无论有无质量问题,所发生的费用均由承包方承担;如承包人通知发包人验收隐蔽工程,发包人未进行验收,或发包人已进行验收而要求重新验收时,无论有无质量问题,所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与此同时发包人应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八部分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1、安全防护

21.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22、事故处理

2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第九部分付款方式及工程量计算

23、付款方式

23.1本工程实行工程总费用包干,无预付款,每月按照经核实的工程实际进度的85%支付工程进度款,竣工验收后,支付至已完实际工程量的95%,质保期满后支付剩下的5%款。

23.2工程因甲方原因进行重大调整(重大调整条款双方另行约定)所产生的追加合同价款或减少的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时调整支付。

24、工程量的计量

24.1承包人在每月的28日前,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3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4.2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3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4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4.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第十部分工程变更

25、工程设计变更

25.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重大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5.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5.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26、其他变更

26.1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27、确定变更价款

27.1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

27.2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7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7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27.3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27.4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第十一部分竣工验收

28、竣工验收

28.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工程验收以发包人确认的工程施工图纸、设备说明书、项目施工方案及整体调试和验收计划、有关变更的书面文件为依据验收。

28.2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5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5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28.3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5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5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28.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重新递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

28.5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5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6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28.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由双方约定,其验收程序按本条28.1款至28.5款办理。

28.7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28.8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28.9工程竣工验收符合合同规定的验收标准后,发包方不得因其他经济纠纷拒绝付款给承包人。

29、质量保修

29.1本工程保修期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保修期为壹年;设备或子系统按厂方提供的保修条款执行,合同另附部分原厂家质保和售后服务说明。

29.2保修责任范围:凡属于承包方施工及承包方负责的器材质量原因造成的系统故障,属承包方保修责任范围,承包方免费维修。

第十二部分违约、索赔和争议

30、违约

30.1发包人(甲方)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发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1)本合同第23条提到的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2)本合同第23条提到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3)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4)发包人没有按照合同付款条件及时付款给承包人工程款项,每拖延一日,按照应付款项的万分之一支付给承包人利息。

30.2承包人(乙方)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1)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4)承包人不按工期竣工的,每逾期一日,按未竣工工程造价的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额总金额不超过本合同总金额。

30.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1、索赔

31.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31.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7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7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3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3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7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1.2.3、31.2.4规定相同。

31.3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上述31.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32、争议

32.1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2.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十三部分合同解除、生效与终止

33、合同解除

33.1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33.2发包人不按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停止施工超过7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33.4一方依据本条33.1、33.2、33.3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3.5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33.6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34、合同生效与终止

34.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4.2除第十一部分第29款外,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4.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十四部分其他

3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5.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合同书

2)图纸

3)投标书(包括技术解决方案书、施工组织方案书、设备清单及报价)及其附件

4)招标文件

5)工程质量保修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5.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做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协议书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6、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6.1语言文字: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

36.2适用法律和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建筑法》。

36.3适用标准、规范

1)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居住小区智能化系统建设要点与技术导则》(修订稿)、《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征求意见稿)、《智能建筑设计标准》、《建筑通用布线国际标准》、《商用建筑布线标准》、《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及地方现行的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2)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开工前。

3)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7、图纸

37.1发包人应在签订合同时向承包人提供一套最终版电子版建筑平面图,承包人在开工前一周内向发包人提供两套图纸。发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承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协议书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37.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37.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38、不可抗力

38.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双方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38.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师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8.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8.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9、合同份数

39.1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关于智能客服心得体会和方法七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甲方通过邀请招标方式,确定乙方为郑州市“瑞达小区”住宅项目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承包人。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施工项目协商一致 ,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承包工程内容:

二、合同工期:

1、开工日期:甲方通知之日 ,乙方配合土建工程及时跟进,确保在土建单体完工时同时完工。

2、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和土建形象进度,安排专业人员及时与土建单位沟通,指导预埋管件的安装施工。

3、由于甲方及土建总包单位的原因影响工程进度,经甲方签证工期可按实顺延。

三、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标准:乙方施工的预埋及安装工程应达到投标书承诺的质量要求、图纸技术要求和国家、地方验收规范标准,并达到一次性通过甲方和当地政府部门验收合格的标准。

2、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协议约定的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验,为检验提供便利条件。经检查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甲方应要求乙方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并由乙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因乙方原因发生施工或工程质量事故的,重新施工的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

3、工程质量等级。技防工程质量应达到当地有关部门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

四、合同价款

本工程合同采用固定总价 元(大写: ),除甲方要求或经甲方认可的设计变更调整外,其他一律不作调整。

五、甲方责任

1、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

2、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3、协调解决乙方施工中需其他相关施工单位配合的事宜。

六、乙方责任

1、按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的相关标准进行施工,做好自检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及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2、遵守国家、地方相关标准及有关规定,做好文明施工工作,不得损坏其他单位的成品,若有损坏须负责赔偿一切损失。保持现场清洁、道路畅通、器材堆放整齐,及时清除垃圾和不用的临时设施,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无事故,否则由此引起的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乙方应根据总包实际进度,主动、及时配合指导土建总包方进行相关的预埋工作,若产生预埋遗漏、错埋等质量问题,应承担责任。

4、已竣工的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甲方提前使用后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5、乙方负责本工程的设备安装调试及甲方人员的培训工作。

6、乙方须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纸(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并编制施工方案,施工计划、工程造价预决算书及竣工图、竣工资料,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将资料送报甲方。任何设计变更都必须得到甲方同意。

7、自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并可以启用时止,承担并完成本合同工程范围内的全部

8、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

8.1服务相应时间:在接到用户故障请求(可以是电话方式)后2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问题,否则,每延期一小时,由乙方赔偿甲方(或业主)500元,并由乙方赔偿甲方(或业主)由此而受到的全部直接利益和预期可得利益的损失。乙方不及时履行保修义务的,甲方(或业主)有权雇请其他专业单位代为保修,由此而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经济支出,由责任方承担。如不能即时解决的设备故障,则由乙方无偿提供备用设备。

8.2保修期:负责在双方移交日起2年内免费保修服务(使用不当原因造成的损坏,设备材料费成本价由使用方自负)。

8.3免费服务期满后,提供终身售后服务及升级维保服务,服务费用按成本价收取。

8.4在质保期内安装的任何零配件,必须是原生产厂家的产品,特殊情况必须更换品牌的,应为同档次品牌并经甲方或业主认可。

9、乙方的投标保证金5万元转作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待工程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七、隐蔽工程验收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乙方在做好工程质量自评自验的基础上,隐蔽工程的验收应在24小时前通知监理公司、甲方,经甲方和监理公司代表签证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任何未经甲方和监理公司签证同意的隐蔽工程,乙方不得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监理公司或甲方必须在接到乙方通知后24小时内为乙方办理有关签证手续。验收不合格,乙方须在甲方代表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完毕并通知甲方重新验收,并工期不顺延。

八、承包式及合同价款的调整

本工程为包工包料,按图施工,闭口包干。除甲方要求或设计变更外,甲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在合同期内发生甲方要求或设计变更,由甲方及监理工程师同时签证后凭甲方批文可以调整。调整的价格,投标清单中有的项目,按照投标单价和实际中标价格同比列计算的单价调整,投标清单中没有的项目,按照市场价经甲方签证的单价计算调整。乙方应把变更内容清单报甲方和监理单位审核。甲方也可以自行采购工程材料,由此导致

若因乙方采购和使用的材料设备不符合验收要求而导致的变更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工程款支付

工程款的支付方式为

1、在工程进度满足甲方要求的前提下,室内穿线工作完成七天内,经监理工程师、甲方确认,由甲方凭有效发票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工程款。

2、所有设备安装完成并调试完毕后,经监理工程师、甲方验收确认合格后,甲方凭有效发票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0% 工程款。

3、乙方在系统试运行30天后,向政府有关部门提请验收。整个工程验收合格后进行工程结算,双方确认结算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凭政府相关部门的验收合格证书和有效发票向乙方支付剩余合同总价的15%,尾款5%作为工程保修金,待二年保修期满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对保修金进行结算,并在结算后七天内无息结清余款。

十、设备材料供应

1、材料设备由乙方负责采购,所有设备材料必须是符合设计、安防规范和甲方要求的合格产品,并报监理工程师和甲方质量管理人员现场验收后方可使用。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乙方应负责拆除更换,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工期不顺延。设备材料的运输、保管由乙方负责,因设备材料的原因给工程质量、工期等造成影响和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乙方如需要使用代用设备材料,必须经甲方代表书面认可,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按本合同第八条规定进行调整。

2、主要关键设备及涉及到外观、永久使用的设备材料,甲方有权实行甲定乙供或甲供。产生的价款变动,按本合同第八条规定进行调整。

十一、 验收

1、工程竣工后,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和上海市技防办验收,甲方和技防办自接到验收通知__15日_内组织验收,经甲方和技防办共同验收合格的,方视为工程通过验收,并双方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或技防办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甲方需及时通知乙

2、验收标准:本工程以乙方投标书所承诺的质量要求、施工图纸、工程材料清单,时间计划表,招标文件、投标书、中标通知书和有关国家和地方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3、乙方对提供的设备材料和工程成果的质量负责,如在甲方或技防办的验收过程中因乙方的施工设计方案或施工质量存在问题而导致验收不能通过,则乙方须负责承担全部费用予以返工修改直至通过验收认可,并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坏或损失负责修复或赔偿。

十二、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如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受损方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惯例等要求违约方赔偿。

1、甲方的违约责任如下:

(1) 未按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的,应每天按应付未付款部分的同期银行存款利率计算向

乙方支付违约金。

(2) 如甲方要求对隐蔽工程进行重复验收且经验收合格的,应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2、乙方具体的违约责任如下:

(1)工期延误,赔偿标准 1000元/天;

(2)工程质量未达到投标承诺或竣工验收后二年内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通知后三日内无条件予以返修或重新施工,直至质量符合约定标准,由此导致工程延误的,乙方应承担工期延误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损失和预期可得利益的损失。

(3)未履行项目经理到位,支付违约金为合同总价的1%;

(4)未履行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满足施工管理需要且及时执行要求更换或增加施工管理人员的监理函件承诺,支付违约金为合同总价的1 %;

(5)未履行不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承诺,支付违约金为合同总价的 5 %,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经济责任。

(6)甲方要求对隐蔽工程进行重复验收,经验收不合格的,应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7)甲方有权在合同总价中直接扣除乙方违约而须承担的违约金或赔偿金。

十三、本合同组成文件包括本合同、招标文件、投标书、中标通知书、全套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和设备材料清单等,上述文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整体。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求实、友好态度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本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至本工程验收合格,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结清尾款后自动失效。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日 期: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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