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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宗教旅游心得体会实用(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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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宗教旅游心得体会实用(三篇)
2023-01-07 12:23:12    小编:ZTFB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有关宗教旅游心得体会实用一

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是辩证唯物主义,而宗教的世界观无一例外属于唯心主义范畴。在哲学上,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之间的分野是根本性的,无论对个人还是政党而言都无法调和与兼容。马克思主义创始人从一开始就在共产主义与宗教之间划出了明确的界限,不仅指出宗教赖以产生的物质的、现实社会的根源,而且指出无产阶级为了求得解放,必须从宗教中解放出来。马克思指出,“共产主义是径直从无神论开始的”。列宁把马克思主义宗教观运用于工人阶级政党的革命实践,指出,“我们的党纲完全是建立在科学的而且是唯物主义的世界观上的。因此,要说明我们的党纲,就必须同时说明产生宗教迷雾的真正的历史根源和经济根源。我们的宣传也必须包括对无神论的宣传……”同时列宁强调,要慎重对待宗教问题,在革命实践中争取、团结和教育信教群众。

中国共产党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党的全部理论、思想和行动都是建立在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基础之上的。只有在这个基础上,才谈得上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才谈得上用马克思主义指导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实践。由此,也就决定了党员不能赞同唯心主义、不能信仰宗教成为中国共产党一项基本的思想和组织原则,而这一原则在不同历史时期都为我们党所强调,并明确写在党的重要文件中。这里仅按不同历史时期列举几条。

1940年,毛泽东同志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指出:“共产党员可以和某些唯心论者甚至宗教徒建立在政治行动上的反帝反封建的统一战线,但是决不能赞同他们的唯心论或宗教教义。”1982年,在邓小平同志领导下制定的中共中央文件《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指出:“我们党宣布和实行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这当然不是说共产党员可以自由信奉宗教。党的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是对我国公民来说的,并不适用于共产党员。一个共产党员,不同于一般公民,而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成员,毫无疑问地应当是无神论者,而不应当是有神论者。我们党曾经多次作出明确规定:共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不得参加宗教活动,长期坚持不改的要劝其退党。这个规定是完全正确的,就全党来说,今后仍然应当坚决贯彻执行。”1990年,江泽民同志在与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代表座谈时指出:“宗教世界观与马克思主义世界观是根本对立的。共产党人是无神论者,共产党人的世界观应该是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共产党员不但不能信仰宗教,而且必须要向人民群众宣传无神论、宣传科学的世界观。”200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宗教工作的决定》指出:“共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要教育党员、干部坚定共产主义信念,防止宗教的侵蚀。对笃信宗教丧失党员条件、利用职权助长宗教狂热的要严肃处理。”

2006年,胡锦涛同志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我们中国共产党人是无神论者,不信仰任何宗教”。在2010年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和2010年新疆工作座谈会上,胡锦涛同志都重申要坚持共产党员不能信教。

正是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的指引下,我们党才能领导人民依靠自己的力量推动社会的革命、进步和发展,而不是去追求虚幻的天国和来世;才能在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中不断深化对客观世界的认识,用科学的理论指引亿万人民新的实践;才能实现全党在思想、理论、组织上的高度统一,保持和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至于不允许党员信教违背了宗教信仰自由之说,是完全站不住脚的。这种说法实质上是假冒“公民权利”的名义取代对党员保持思想先进性的要求和履行党员义务的责任。当一个公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的时候,就意味着他无条件地接受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也就意味着他根据公民所享有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自愿选择了不信仰任何宗教。根据同一项自由权利,他当然可以重新选择信仰宗教,但这就表示他中止了、逆转了“思想入党”的进程,仅余形式上的“组织入党”,而这对于他本人和党组织都不再具有实际的意义,相反对党组织保持思想、组织上的统一是有害的。如果一个党员积极参与宗教团体生活和传教,甚至利用党员身份保护、推动非法的宗教活动,党组织就应及时采取措施,使其退出党员队伍。这既不是“歧视宗教”,也不是“强制不信仰宗教”,只是一个政党对不再赞同其指导思想的个别党员给予必要的组织处理而已,从宪法和党章的角度都无任何可指摘之处。

我们党从建党开始就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1931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规定:“中国苏维埃政权以保障工农劳苦民众有真正的信教自由的实际为目的。”毛泽东同志1945年在《论联合政府》中指出:“根据信教自由的原则,中国解放区容许各派宗教存在。不论是基督教、天主教、回教、佛教及其他宗教,只要教徒们遵守人民政府法律,人民政府就给以保护。信教的和不信教的各有他们的自由,不许加以强迫或歧视。”新中国建立后,宗教信仰自由成为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上升为国家意志并在社会主义法制体系中得到确定。

共产党人是唯物论者,不信仰宗教,为什么要制定和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呢?就理论而言,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揭示了宗教产生、发展和消亡的客观规律,认为宗教的产生和存在具有自然根源、社会根源和认识根源,只有宗教赖以存在的外部根源全部消失后,宗教才可能消亡。而要达到这样的状态,需要相当漫长的历史过程,在此之前,正如列宁所言,以行政力量消灭宗教的企图,只能提高人们对宗教的兴趣,反而会妨碍宗教真正的消亡。可以说,宗教走向最终消亡可能比阶级、国家的消亡还要久远。基于这样的科学认识,我们党主张既不能用行政力量发展宗教,也不能用行政力量消灭宗教,而必须根据党在各个历史时期的根本任务,通过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妥善处理宗教问题。就党的任务和宗旨而言,我们党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当然也包括代表信教群众的利益。而代表信教群众的根本利益,除了代表他们的政治利益、经济利益,也包括要尊重他们精神上信仰宗教的自由权利。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历史都充分证明,我们同信教群众在根本利益上的一致性是主要的,而在宗教信仰问题上的差异性是次要的,因此在正确方针政策指引下,完全可以做到“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共同致力于革命和建设各个时期的大目标。同时,我们党始终坚持依靠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而这其中当然也包括广大信教群众。所以,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是我们团结、凝聚广大信教群众,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政治联盟所必需的。

一些西方人士说,只有信仰宗教的人执政,才会真正实行宗教信仰自由。其实,历史和现实证明,在某种宗教占据统治地位的国家或者朝代,人们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往往不能实现或者要打很大折扣。比如,在天主教占统治地位的中世纪欧洲,对“异教徒”的迫害、对亚洲北非地区的“十字军”东征;奥斯曼帝国用武力强迫被征服地区民众改信伊斯兰教;近代一些西方国家在对非洲、拉丁美洲殖民过程中,一手举剑,一手举圣经,杀其人民,占其土地,掠其财富,哪里有什么宗教信仰自由可言?而恰恰在多数人口不信仰宗教的中国,没有发生过类似的宗教迫害和宗教战争。

我们党实行和坚持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是因为这一政策符合宗教现象发展规律,符合人民和国家的根本利益,而不是说我们可以赞成唯心主义,可以在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之间持中立态度,可以放弃在人民特别是青少年中进行唯物主义、无神论教育,放弃对宗教活动的管理和引导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在人民中“进行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教育”。作为执政党,我们应抵制种种无所作为的怪论,自觉主动地把宪法责任承担起来。当前治理社会上存在的宗教热、宗教活动乱的现象,可以很快就付诸实施的事至少包括:不允许使用行政力量推行、助长某种宗教;不允许宗教干预属于政府的各项职权;对宗教事务实行有效管理,促进、帮助宗教团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在媒体和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宗教院校除外)中宣传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团结爱国宗教团体,把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种种渗透坚决顶回去。这些措施不仅与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完全不矛盾,而且是宗教保持正常秩序,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道路必不可少的保证。

如果我们党允许某些人希望的那样对党员信教“开禁”,不仅这些人所许诺的种种“好处”虚无缥缈,相反其带来的恶果却显而易见。

第一,如果允许党员信教,那么就是允许党内唯心主义与唯物主义两种世界观并存,有神论与无神论并存,这势必造成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的动摇和丧失,在思想上、理论上造成党的分裂。

第二,如果允许党员信教,就等于允许一些党员既接受党组织的领导,又可以皈依于不同宗教人士的门下,接受各类宗教组织领导,五大宗教及其他宗教在党内各成体系,这势必在组织上造成党的分裂。在当前境内外敌对势力极力利用宗教在一些民族地区从事分裂主义活动的情况下,允许党员信教将极大削弱党的组织在反分裂斗争中的战斗力。恰恰是在西藏和新疆这两个反分裂斗争极为尖锐的地方,自治区党委都鲜明坚持党员不能信教,这不是偶然的。

第三,如果党员信教,则势必成为某一种宗教势力的代言人,一些地方将出现宗教徒管党的宗教工作的现象,利用政府资源助长宗教热,也不可能平等地对待每一个宗教,党的宗教工作将从根本上动摇。当前有的地方党政领导把宗教作为获取经济利益和提高本地知名度的工具,视为工作“业绩”,争相滥修大佛和寺庙,热衷大规模宗教活动,人为助长宗教热,而对宗教事务依法管理、对宗教团体的教育引导根本不当回事,导致混乱现象蔓延。这种现象的出现,与一些党员干部放弃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甚至成为事实上的宗教徒是密不可分的。

总之,如果允许党员信教,将使我们党从思想上、组织上自我解除武装,从一个马克思主义政党蜕变为一个非马克思主义政党,也就根本谈不上继续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

中国历史上有过形形色色的宗教,但中国并不是一个宗教国家。中国有着悠久的无神论传统,影响中国人思想观念的中国传统哲学具有强烈的人本主义倾向,强调人对客观世界的认知和改造能力,这与西方传统哲学的神本主义有很大区别。中国儒学传统精神影响大,中国老百姓大多数不信教或不持某种固定的宗教信仰,宗教始终不能成为中国人意识形态的主流,同时中国宗教自身也具有强烈的现实品格。这样的国情背景是我们党作为一个唯物主义、无神论的政党而能够如此自然地从人民中孕育生长,得到人民广泛认同、支持的重要原因。如果允许党员信教,完全违背中国国情,不仅党能否取得信仰不同宗教的教徒的一致支持成为问题,而且能否继续获得占人口大多数的不信教群众的支持将成为更大的问题。

针对党内一些同志在宗教问题上的模糊认识,有必要把加强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和无神论的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帮助广大党员在思想上划清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界限,在实践中划清群众有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和党员不得信仰宗教的界限。应当鼓励和支持党校、相关高校和科研单位加强对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和无神论的研究,取得更多高水平又易于向社会普及的学术研究成果。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的教育培训和各级党、团组织的理论学习中,应进一步强化相关的学习内容。

根据党中央的一贯精神,对参加宗教活动和有宗教意识的党员要立足于教育,耐心地帮助他们回到马克思主义的立场上来,坚定共产主义信念,而不是一味迁就。对利用职权助长宗教狂热,支持滥建寺观教堂的,要严肃地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仍不悔改的,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相关党内文件的规定给予处分。党的宗教工作干部尤其不能信仰宗教,对这部分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尤其要严格。

改革开放以来党组织的快速发展,客观上对党的思想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当前,年龄不满35周岁的青年党员约占党员总数的1/4,许多青年人仍处于世界观的形成时期,应当鼓励他们自觉加强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和无神论的学习。对于离退休党员,党组织除了关心他们的物质生活,也要关心他们的精神生活,防止他们因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减少,受社会宗教环境的影响而在思想上逐渐滑向宗教。我国一些民族地区往往也是传统宗教影响比较大的地区,广大少数民族党员在维护民族团结、保持边疆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也应当是宣传教育的重点。在一些多数人口信教的少数民族中,可以允许党员对一些从宗教转化来的民族习俗、礼仪采取灵活态度,以避免脱离群众,但思想上的要求不能降低。

共产党员不能把自己混同于一般群众,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要自觉按照党章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但不能信仰宗教,而且应当积极宣传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尽到一个共产党员引导群众崇尚科学文明、追求社会进步的责任。

有关宗教旅游心得体会实用二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以及自治区、地区抵御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效抵制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我校结合实际制定以下措施办法。

 

抵御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工作是学校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也是维护学校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方面。我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抵制和防范宗教向学校渗透的决策部署,坚持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坚持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积极引导学生正确认识和对待宗教问题,在理想信念上要坚定,思想政治面貌的主流要积极健康向上。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综合国力不断增强,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不断加大对我遏制的力度,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渗透对我国实施西化,分化已成为长期战略。一些学生受家庭和社会的影响,参与校内外宗教活动,这些问题的现实危害和长远影响不可低估,必须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有效应付。

学校是培养人才的重要基地,是确立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关键阶段。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对学校进行渗透的目的,不仅在于扩大宗教的影响,更在于与我争夺下一代、争夺未来。做好抵制个防范宗教向学校渗透工作,事关党的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事关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百年大计,事关国家未来和民族命运。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我们要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大局和实现新疆跨越式发着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抵制和防范宗教向学校渗透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我们将完善相关机制,加强部门之间的工作配合,全力以赴的做好各方面的工作。

 1、学生不能信教和从事宗教活动时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原则的法律规定。中国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国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学校进行宗教活动。学校是传播科学文化知识的场所,是传播科学无神论的阵地。在校园内传播宗教思想,组织宗教活动必然对正常的学校教育活动产生干扰,必然对马克思主义唯物论思想教育、科学无神论思想教育和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形式产生影响和冲击。因此,教育我校师生不得信教和从事宗教活动是国家实行政教分离的原则的体现,也是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活动的根本保证。

2、党的教育方针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决定了社会主义学校的办学性质和宗旨。学校的教学内容、人才培养方向体现的是国家意识形态和现代文明的要求,学生信教、传教、从事宗教活动是背离国家办学宗旨的行为,在学校内的一切宗教活动都是非法的。在学校严禁传播宗教、发展教徒,设立宗教活动都是非法的。在学校严禁传播宗教、严禁设立宗教活动场所、举行宗教活动,严禁建立宗教团体和组织,严禁师生在校内参加或组织参加宗教活动,严禁穿戴反映宗教信仰的服饰、标志,坚决防止宗教活动、宗教行为、宗教言论、宗教思想进入校园。

3、担负起第一责任,坚持教育引导和依法管理两手抓。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师生头脑,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和宣传普及活动。加强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党的宗教政策和国家相关法律宣传教育,引导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帮助学生提高抵制宗教渗透的能力。对受到家庭和社会影响、有较浓厚宗教仪式、参加宗教活动的学生要加强正面教育和引导,要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在德育和思想政治理论课中强化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教育,把马克思主义无神论教育作为抵制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的基础性工作,深入发掘各类课程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把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党的宗教政策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融入到人文素养和科学精神教育体系,融入到学生专业学习之中。

4、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积极开展教育引导的途径和渠道。坚持以现代文化为引领,不断扩大优秀文化和科学精神的阵地。加强校园网络文化建设,广泛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把抵御和防范宗教渗透贯穿于学校教育过程,融入到学生日常教育之中,尽心设计、周密组织教育引导活动,做到以理服人、以情感人,防止简单化。学校要在新生入校时集中进行宗教事务管理政策和校纪校规的教育等,防止传教人员借助新生入校、寒暑假和社会实践机会拉拢学生。坚持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加强就业指导和服务,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思想政治工作者特别好辅导员、班主任要加强与学生的沟通交流,及时了解掌握学生思想状况,解疑释惑,疏导情绪,做好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教育引导的针对性、时效性、增强亲和力、感染力。

抵御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要按照高度警惕、守土尽责,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多管齐下,协调联动,依法依规,务实实效的要求,综合运用法律、行政、思想政治教育手段,健全部门联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构建驾驭引导、阻断渠道、依法处理三方面紧密结合的工作格局。

1.加强学校内部管理,落实学生责任主体。要建立健全学校思想文化阵地管理的制度体系,完善审批和程序,细化监管措施,明确处理方法。严格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级出版物等审批程序,防止利用学校讲坛、课堂宣传宗教和错误观念。要把引进人才的政治观,加强教学管理,防止利用学校课堂讲台传播宗教。

2.依法处理利用宗教向校园渗透问题。依法依规处理在教育教学中借机传教活动。对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借机传教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并视情形给予纪律处分,对从事宗教活动的,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规定做出处理;对执意传教、屡教不改的教师,要坚决调离教师岗位,情节严重的要予以解聘。依法依规处理学生从事宗教活动的问题。教育学生遵守法规和校纪。严禁在校内外穿教或是从事宗教活动,发现违规行为要及时劝阻。经教育不该者,学校可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1、加强协作配合。学校成立抵御和防范向校园渗透的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加强与市教育局各部门、街道、社区沟通协调,制定完善有关规章和具体实施办法。

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刘剑锋  副组长:李纯英

成员:欧阳振勇、陈锋各二级学院党支部书记

2、落实领导责任。加强对抵御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工作的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抵御渗透和防范宗教向学校渗透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和完善符合本地实际的政策措施,及时研究处理重要问题。

3、落实部门职责。统一组织领导本校抵御和防范境内外利用宗教向校园渗透工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在分工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要建立健全学校组织负责,保卫处、学生处、团委等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党团组织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充分发挥作用的工作机制,及时处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守好自己的征地,管好自己的队伍,从严指教,强化管理,绝不给各类宗教尤其是境内外利用宗教向学校渗透提供可乘之机。

4、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学校管理组织和学生组织要在抵御和防范境内外利用宗教向学校渗透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要找准开展活动、发挥作用抵制和防范宗教向学校渗透工作的结合点,充分发挥基层管理人员的战斗堡垒作用、管理人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学生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

5、加强工作队伍建设。重点抓好学校的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理论教师、辅导员和班主任、共青团干部、安全保卫人员的教育培训,在各类培训班总增强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党的宗教政策和管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提高他们对宗教问题的分析判断能力和工作能力。加强对重大理论、重要政策和重点难点问题的研究,不断提高抵御和防范宗教向学校渗透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6、加强考核督查。把抵御和防范宗教向学校渗透工作纳入学校领导班子考核内容,纳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考核评价体系,纳入各级学校级周边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核范围,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创建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而发生严重问题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人员和相关领导责任。专门协调机构制定考核评价办法,采取重点督查和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各二级学院每学期至少进行一到两次关于抵御和防范宗教渗透的教育活动。

有关宗教旅游心得体会实用三

按照教育工委《关于召开不准共产党员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要求,以及支部关于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安排,我就个人查找的问题对照检查如下,请同志们评议。

我认为,身为一名中国共产党党员,绝不能信仰宗教,这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我本人在对待信仰的问题上,坚决做到旗帜鲜明、立场坚定。我坚持以树立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为价值导向,坚持不信教不参教,从心底里把不信仰任何宗教当成不可逾越的红线。

(一)理论学习不够“实”。虽然坚持了周例会学习制度,但往往是组织安排什么就学什么,学习方法多停留在听听传达的文件、读报纸上,没有系统深入学习关于党员政治素养、宗教政治理论、民族工作政策方针等,缺乏持之以恒的学习精神,学习笔记记得少,学习深度不够,被动学习多,主动学习少。

(二)要求自己不够“严”。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自认为在对党的信仰立场坚定,对宗教信仰、封建迷信是抵制的。但对照共产党员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的行为表现,意识到自己还存在认识不到位、意识不够强、要求不够严的问题,具体表现在:一是以前旅游景点时,有随众心里,大家都烧柱香,自己也跟着烧柱香、拜个佛;二是带上家人、约上好友凑热闹赶过大佛殿庙会、茶坊庙、大佛寺庙会;三是亲友婚丧嫁娶,也偶尔参加过介于风俗习惯和封建迷行活动之间的祭拜、吊唁等。现在想来,以前的这些不以为然的行为,确实与党员身份格格不入,没有做到严格要求自己。

(三)党员先锋作用不够“好”。平时认为,自己对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是坚定的,自己做到不信教不参教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就行了。但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思想上的不以为然促使自己在思想政治理论学习上未能与时俱进,未能时刻保鲜,社会上各种层出的宗教活动,网上传播的封建迷信活动,总认为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作为党员,没有做到以党员的身份,发挥引导、宣传作用,把自己混同为普通群众,没有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四)落实整治工作不够“深”。按照整治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我认识到自己在整治工作中,没有在结合实际工作上下功夫,比如把整治工作与扶贫工作相结合,了解帮扶对象是否是党员、是否信仰宗教等,了解科室其他干部职工或者亲属,有没有信教参教等等,间接也反应了我对全面协调开展工作的不足,在工作中缺乏综合性、统筹性考虑。

以上查摆出来的问题,剖析其产生根源,既有客观原因,更有主观原因,从根子深处来讲,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党性修养弱化。在大是大非面前,能够坚决做到保持政治清醒,但打心底还认为“党性”看不见、摸不到,党性修养强不强,跟工作的好坏没有多大关系,总是把党性修养、品德修养更多地放在口号上,以具体工作代替政治和党性锻炼,重前者轻后者,没有严格要求在自己的日常行为中,也没有真正落实在行动自律上。个人对“三观”的改造缺乏自觉性,没有与时俱进地通过自我学习、自我锻炼、自我改造来提高党性修养,时间久了,不自觉地放松了对党性的锻炼,进而使自己的党性修养减弱了。

(二)理想信念不牢。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思想上的不以为然,促使自己在思想政治理论学习上未能与时俱进。久而久之,自己对各种网络、社交软件等新媒体上的不良信息见怪不怪,甚至对一些社会不良风气无动于衷,对一些宗教活动、封建迷行思想也从最初的不斗争,慢慢演变成了不反对、进而视而不见,精神之钙逐步流失,逐渐放松了对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等方面的重视,放松了对保持党员先进性和纯洁性的追求。

(三)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在实际工作中,没有时刻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忽视了一些小节和细节上的自律和担当,片面的认为整治工作是“组织”的事,自己管好自己就够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正是由于自己平时自我感觉良好,严以律己上的时紧时松,使自我满足的心态常常趋于主导地位,自律能力慢慢退化,对社会各种思潮的鉴别力有所下降,进而面对困难问题,没有很好的针对问题沉下去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法途径,以至于工作中表现出循规蹈矩、墨守成规、按部就班的工作状态。

通过认真对照检查,我更加清醒地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源。今后,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进一步系统、全面、融会贯通地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习近平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共产党章程》,以及自治区党委xx全会、xx全会精神等。立足于工作进步和自身全面发展,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履行当前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学习,并把这些方面的学习同深刻领会和灵活运用同理论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把学到的东西运用于实际工作中。

(二)创新大胆开展工作。不断完善和提高自己,在科学理论的指导下,通过实现学习方式、工作理念、工作手段和工作机制的创新,不断总结和完善工作经验,开创工作新局面。带头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加大制度的执行力。加强对科室业务和人员的管理,无论是业务上还是思想上都要做到悉心关心和指导,把各项工作做好、做实、做出成效。

(三)严格遵守政治纪律。进一步严格要求自己,把握在新形势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特点,不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和灵活性。在具体工作中,团结干事,营造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和谐工作氛围。切实把遵规守纪和解决困难问题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抓好工作的落实,把各项工作往深做,往实做,往细做。(四)发挥党员模范作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时时刻刻以合格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增强政治定力,不受任何宗教迷惑,自觉做马克思主义无神论的坚定信仰者和积极宣传者,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进一步以自身的实际行动,严格要求家人做到不信教不参教,不组织、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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