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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缆接续心得体会实用 电缆接续的几种方法(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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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缆接续心得体会实用 电缆接续的几种方法(9篇)
2023-01-07 17:52:20    小编:ZTFB

学习中的快乐,产生于对学习内容的兴趣和深入。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喜欢学习的,只是学习的方法和内容不同而已。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对于电缆接续心得体会实用一

地址: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卖方:

地址: 电话:

税号:

开户行及账号: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买方购卖方生产的“冠通”牌电线、电缆产品,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买方购买见附表:电缆正差1米,按实际米数结算。

第二条 产品的交(提)货时间、地点:

1、产品的交(提)货时间为:

2、产品的交(提)货地点为:

第三条 产品的交接方式:

1、 产品的运输方式为卖方送货(本市),运费由卖方承担。

2、 产品的收(提)货人为 该收(提)货人在卖方送货单上盖章或签字,视为买方收(提)货。

3、 合同订立后,买方如果要求变更交(提)货地点或收(提)货人时,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二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否则视为未变更。

第四条 提前或逾期交(提)货的处理

1、实际交(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不超过二日的,视为双方守约,合同继续履行,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2、双方逾期交货时间超过二天时,视为卖方逾期交货,卖方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千分之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执行。

3、买方逾期收(提)货时间超过二天时,视为买方逾期收(提)货,买方逾期收(提)货部分货款的千分之五,向卖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4、买方逾期收(提)货时间超过三个月时,视为买方拒绝收(提)货,卖方有权解除合同,自行处理货物,所收货款不予退还。

第五条 产品货款的结算方式:

1、本合同订立三日内,买方向卖方预付30% 作为定金卖方组织生产,货到现场付清全款。

2、收(提)货时,买方对产品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卖方组织卸货。

3、预付款在最后一批交(提)货的货款中冲抵货款。

4、货款支付方式为 ,买方使用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支票、银行卡等支付方式代为支付货款的,应提供该单位或个人的书面授权,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6、预付款收到后合同生效,合同内产品价格为固定价,合同签订后不随市场变动,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逾期付款的处理

1、 买方收(提)到产品时而尚未付款的,视为买方逾期付款。

2、 逾期付款违约金应于最后一次交(提)货前,与货款一并付清。

3、 在买方付清产品货款前,产品的所有权归卖方所有,买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以任何形式哄抢、扣押、留滞、折抵或损害卖方产品、运输车辆;否则,卖方除有权按本合同第四条第4款拒绝收(提)货情形处理外,并追究买方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 产品的质量标准及质量异议的提出

1、 产品的质量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2、 买方对产品的规格、型号、数量、质量不和规定,应妥善保管,并在7日内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否则,视为卖方所交产品的质量符合合同的规定。

3、 买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不符合规定的合同号、型号、规格、收货日期、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保留相关证据,并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处理意见。

4、 卖方在接到买方有效书面异议后,应在收到书面异议的当日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5、 对买方提出的质量异议,经卖方确认确属卖方质量责任时,双方同意采用无偿退货、修理或更换方法处理;应买方储存、保管、使用、保养不善等原因,造成的产品质量责任,由买方自行承担。

第八条 产品的包装及回收

1、电缆轮具,归卖方所有,如有丢失,按厂价赔偿。

第九条 凡因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均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审理。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均为正本,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盖章、卖方依本合同收到预付款后生效。

卖方: 买方:

代表: 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账号: 账号:

本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对于电缆接续心得体会实用二

甲 方(需方):

乙 方(供方):

业主方(需方):

经三方协商同意,根据我国《合同法》订立合同如下:

第1条:质量标准及价额

根据工程需要,该工程所用电线电缆经三方同意由乙方供货,其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单价等如下表

第2条:供货退货规定

1、质量规定:三方约定由乙方负责采购所需的电线电缆材料,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交货时必须有生产厂家的合格证和有关质检部门的检验报告,经建设单位(业主)、监理单位及甲方验收合格才能使用。

2、交货方式:根据甲方提供的所需数量及时送货到施工现场(由甲方指定库房,乙方负责下货搬运),由甲方保管员当面点清货物规格数量,在乙方“送货单”上签字方可作为乙方在甲方供货的入库依据。

3、交货地点:彭水县两江桥旁乌江画廊游客接待中心改办公楼工程。

4、交货日期: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四 日内必须供货到交货地点。

5、退货规定:由于乙方所供货物发现质量问题,乙方必须退货,甲方未使用完的电线电缆乙方同意退货结算。

对于电缆接续心得体会实用三

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甲、乙双方现就乐分商城五金建材的采购及供货事宜,经充分协商,同意按如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一、本次合同乙方能够承担甲方在产品出厂前变更产品品种、规格、数量、质量或包装的风险和签订合同期与产品供应期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二、合同价款:本合同采用乐分商城安装竣工完毕,多余材料由甲方退回乙方,按照实际用料结算,其单价不随市场价格波动而调整。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 叁万陆仟柒佰伍拾玖 元整(¥ 36759.00 元)(总货款为39105.00元,乙方让利总货款的6%)见附件签字签收。合同价为不包含税金外其他一切相关费用,乙方须提供甲方竣工验收所用材料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三、合同供应五金建材规格、价格明细

详见本合同签字签收附件,其规格、数量可能因现场实际安装情况有小幅调整。

四、支付、结算方式:

1、甲方无预付定金。2、乐分商城水电安装完毕根据实际安装签字签收用料结清。

五、 质量标准:执行以下国家标准中合格标准。

gb/t 12666.1-20xx单根电线电缆燃烧试验方法

gb/t 2951.12-20xx电缆和光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

gb/t 3048-20xx 电线线缆电性能实验方法

gb/t 7594-1987电线电缆橡皮绝缘和橡皮护套

gb 50168-20xx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17-20xx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gb/t 12706.1-20xx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附件

gb 50411—20xx建筑节能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gb 50303-20xx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并按规定经济宁相关部门复检合格,每种规格型号建材按照要求包装,每盘电缆中间均不能出现断头,电缆每米长度偏差不得大于-0.5%。若不能满足以上要求,采购方可采取拒收、退货等处理方法,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六、交货时间及方式:根据甲方要求时间及地点

七、其他约定:

1.乙方除提供货物外,还应随货物向采购方提供交付货物的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

2.未尽事宜可协商解决。

八、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九、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对于电缆接续心得体会实用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身份证: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身份证: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则下,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协议,甲方经营的江苏兴达海腾牌电线电缆及相关配套产品,乙方愿意按照本协议所规定的规定的条列和条款以现款方式购买甲方产品、在 区域进行使用。在履行本协议时,乙方不得作为或视为甲方代理人,雇员或者合资方,乙方以自己的行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一、 销售指标:

① 年度内(公历1月1日—公历12月31日)任务销售额 万元。

② 乙方定货时,必须以传真(附盖章)形式向甲方要约甲方认可后作为定货合同成立的条件。

③ 产品实行买断制,乙方以现款方式购买甲方产品,乙方实行自主使用、独立核实,自负盈亏。

销售价格

①甲方按照(产品价格表有效期内)的销售价格与乙方结算。

②若市场铜价发生变化:甲方有权适度调整价格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按调整后的价格执行:若甲、乙双方未能就调整后的价格就达一致,则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信用额度

甲方向乙方提供一定数额的信用额度,一般按乙方销售额,以1000~10000万作为周转。甲方有权按照乙方销售和信用情况决定修改式取消该信用额度。

货款结算

乙方于提货时结清全部货款式款到发货,特殊情况延期需经批准。30日未回笼的从愈期之日起按年利率10%计算利息。公历12月31日前必须结清当年所有款项。交货期及相关费用的承担。

① 甲方交货期按自收到正式订单时双方协议的期限执行。 ② 甲方生产地至扬州发货点的短途费用由甲方承担。

③ 发货点至货物到达地点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代办运输手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① 甲方保证按乙方的定货合同要求提供合格产品,如产品质量问题造成乙方损失、甲方应承担责任。甲方协助乙方做好技术咨询和售后服务以及工程项目的投标工作。

② 若长期没有使用以及量很小的,甲方有权取缔货款全部结清。 协议有效期为一年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即生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对于电缆接续心得体会实用五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甲方所使用的电缆由乙方供应,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共同确定以下条款:

一、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及金额

说明:

1、此合同结算价为含税落地价,包含乙方生产、运输、装卸过程中的所有费用。

2、供货数量为预计量,乙方须满足甲方工程实际需求量;最终结算以甲方开具的入库单为准。

3、针对本项目甲方需追加数量时乙方须及时供给,产品价格不能高于合同价。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1、乙方保证所供电缆必须是 生产。

2、产品的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和北京市相关标准及规范,符合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参数要求,达到消防验收合格标准。甲方要求乙方所供产品质量等级为合格级品,乙方发货时应随产品附证明其质量等级的产品出厂合格证。

3、产品的质保期按照电缆行业标准执行,实行“三包”。因产品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4、验收标准:产品技术、性能指标应符合国家标准,乙方发货时必须附该产品按此标准进行检验的质量证明书或材质检验单等技术资料,甲方以此标准及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对产品进行验收,凡乙方提供的资料及甲方验收或经国家主管部门认可的检验部门复验证明不符合此标准的产品,均为不合格产品,甲方应在验收后10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对其不合格产品负责。

5、本合同产品取样及检测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检测不合格甲方全部退货,乙方承担全部相关损失。

三、供货时间、地点

1、供货时间:乙方根据甲方要求于 年 月 日前全部供货至现场。

2、供货地点:乙方送货至甲方指定工地。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存放场地自行卸货、存放,经业主、监理、甲方和乙方四方共同对规格型号、数量及外观初步验收后方能交货。

四、产品包装标准及费用:原厂包装保证产品不受损害,电缆轴由乙方回收,包装、运输及装卸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付款方式及要求

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预付合同总价的 %;全部货到工地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的 %,余 %质保金工程满负荷试验合格后15日内付清全款。

2、付款要求:

(1)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供货不及时、相关资料不全、发票不合格等问题时,甲方有权停止付款,直到问题解决。

(2)甲方采用转账支票形式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支票需封头为乙方公司全称。

(3)如遇甲方或工程一致资金困难时,乙方应给予理解支持,不因此影响产品按时供应,乙方承诺不提出索赔,并不起诉甲方。

六、其它约定事项:

1、甲方要求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每种型号实际米数供货 ,公差正负零。货到工地验收时如有负公差,供方负责更换,并承担给甲方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如出现正公差,需方结算时按合同上的米数结算,多出的米数,由乙方承担。

2、乙方生产、运输前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决定是否对产品进行监造、监装、监运,乙方须无条件配合。

3、乙方随产品提供使用说明书、合格证、检测报告、技术参数等相关文件,一式三份。

4、交货产品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商标牌号必须与合同规定一致。如签订合同时对产品进行了封样,乙方所供产品必须与封样一致。

4、图纸、技术要求、其它视为合同组成部分的有效文件或协议等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付款部分日千分之三的标准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期间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最多不超过逾期付款部分的5%。

2、甲方无故拒绝接收、延迟接收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产品的,应承担延期收货期间的保管费用。

3、乙方提前交付、多交付产品的,甲方因保管产品而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甲方因此发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甲方同意继续履行的,乙方依甲方指定时间交货,并应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期间的违约金【按逾期交货部分日千分之三计算】,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甲方不同意继续履行合同的,本合同自行终止,乙方按本合同总价款的5%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5、乙方提供的设备型号、质量等不符合同规定的,应根据甲方具体要求,由乙方负责包换或退货,并承担因此支付的费用。甲方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6、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且甲方不予谅解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书自到达对方时发生法律效力。

7、如合同附件对违约责任也有规定的,本条规定的违约责任与合同附件规定的违约责任同时执行。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由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名章) 法定代表人(名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单位地址:

开户银行:

传真: 帐 号:

工厂电话:

委托人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对于电缆接续心得体会实用六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依照《民法典》及相关的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宗旨,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电缆电线必须达到国家指定标准,并有检验报告、出厂合格证,费用由乙方负责。供货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规格及数量:详见附表,运输途中一切费用和一切问题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二、材料进入甲方工地,事前一定要得到甲方的认可;进入工地的材料,一定要达到甲方要求和数量。违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三、供货数量总价:以附表为准,并按实际到场签证为依据。

四、供货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至____年____月____日供完。

五、乙方必须保证按时、按质(按样板)、按量供应充足材料给甲方使用,违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六、结算方式:货到齐后开一个月期票结清。

七、本合同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宗旨,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若发生诉讼事宜,可向中山市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对于电缆接续心得体会实用七

供方: 签订地点:

需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就 电线 电缆购销事宜,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特对双方的行为、权利、责任进行以下约定,以资信守。

1、所需产品:

序号品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金额(元)备注

1

2

3合计(大写金额):0.00

2、产品质量标准:按国家标准生产 。

3、交货时间:款到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交货。

4、交货地点及费用:南宁市内供方免费运货到需方仓库(或工地)。

5、验收标准:按国家标准验收。(提供供方公司产品合格证)

6、包装物的回收:编制袋包装不回收,铁木盘包装供方回收。

7、付款方式:合同签定后,款到发货。

8、违约责任:按《民法典》执行。

9、标的物所有权自需方付完全部货款时起转移,但需方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供方所有。

10、解决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 不成,应向本合同签订地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11、未尽事宜:由供需协商同意,可作为补充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12、本合同一式贰份,供方壹份,需方壹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供方: 需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税号: 税号:

开户行:

账号:账号:

对于电缆接续心得体会实用八

项目事故应急的目的预防和杜绝因工死亡、重伤事故以及触电事故的发生,迅速有效地控制和处理生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因事故对人员生命造成的威胁及财产损失,减少事故救援过程中的伤亡和损失。

项目事故应急的目的基本原则与方针是:本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安全责任重于泰山,预防为主,积极救援,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协调一致的原则,制定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适用于本项目施工现场可能发生的触电、漏电引发大意外事故、在紧急情况的应急准备和响应。

工程名称:景泽名轩

工程所处地理位置:大良近良河东片a07-1号地块

工程结构及占地面积:

景泽名轩项目工程由佛山市顺德区创新房地产有限公司投资兴建,佛山市顺德区顺港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该地块用地面积为3769.78平方米,拟建总建筑面积为14482.28平方米。建筑层数:地上九层,地下层数:一层。

工程场地位于顺德区大良近良河东片a07-1号地块,交通便利,大型车辆和机械设备可以随时进场施工。拟建场地内地下无管线埋藏,建场上空无高压线通过。

(一)、事故应急组织机构:

1、有关事项的说明:

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的职责是对项目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紧急处理。以发生事故的班组人员为主,其他班组的人员协助。

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组长、副组长以及下属各工作组组长必须全天24小时打开手机,保持通讯畅通。

(二)、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事故应急处理时,领导小组组长就是现场的总指挥长,所有人员必须服从他的指挥。当项目现场发生各类事故时,应急小组开始启动。

1、认真组织向全员宣传学习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及项目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

2、积极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层层落实消防安全以及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

3、由项目安全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项目安全应急工作,全员应服从指挥。

4、依照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体系文件,加强日常监督,进行日常管理,督促安全隐患整改。

5、项目经理部必须保证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投入。

6、项目负责人应组织应急小组进行扑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物损失;

7、疏散员工,抢救伤员,转移贵重财物;

8、协助上级有关部门扑救各类事故;

9、划定警戒范围,维持事故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

10、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公司有关部门调查事故原因;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

11、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三)、应急小组成员分工

1、组长职责

①全面负责应急小组领导工作;

②组织指挥应急小组扑救各类事故;

③向公司领导、工程部、公司有关主管部门汇报各类事故情况;

④参加公司、工程部、有关主管部门召集的抢险工作会;

⑤协助上级有关部门扑救各类事故;

⑥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公司有关部门调查事故原因。

2、副组长职责

①协助组长组织指挥应急小组扑救各类事故;

②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公司有关部门调查各类事故原因。

3、兼职保卫工作管理员职责

①负责火灾爆炸事故和化学危险物品泄漏事故应急抢险工作;

②组织应急队员疏散员工,抢救伤员,转移贵重财物和化学危险物品;

③组织应急队员维持事故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

4、质安员职责

①负责触电等各类事故应急抢险工作;

②事故原因调查完毕后,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大检查,做好复工前准备工作。

5、电工班长职责

①负责触电事故应急抢险工作;

6、饮事班长职责

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公司有关部门对厨房用电做好工作。

7、资料员岗职责

①负责项目应急小组与上级有关部门、公司领导、工程部、公司有关主管部门的联系;

②协调应急小组成员之间应急工作。

8、各工种班组长职责

参加项目各类事故抢险救灾工作。

火警电话:119

市急救中心电话:120

交通事故处理中心电话:122

保险公司电话:xxxxxx

市职业病监督科电话:xxxxxxxxxxxxxx

1)、保证消防通道的通风和照明,消防通道必须保持畅通;

2)、合理配备灭火器和临时消防水源。

3)、向项目全体员工传达本应急计划。

4)、项目的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应根据施工现场的情况,组织项目人员进行1次应急演习,并组织职工群众参观,应急演练后,应对效果进行评价,及时修订安全应急计划。

5)、各种应急器材

a、消防应急器材

1、干粉灭火器皿

2、二氧化碳灭火器

3、机械泡沫灭火器

4、消防水带

b、防触电应急器材

1、绝缘棒

2、绝缘鞋

3、绝缘手套

c、急救药物及器材

1、防中毒药物

2、防外伤药物

3、担架

4、消毒药物及喷洒工具

6)其它应急设备和设施

由于在现场经常会出现一些不安全情况,甚至发生事故,由于光线和照明情况不好,在应急处理时就需配备有应急照明,项目部必须配备足够的应急照明,如可充电工作灯、电筒等设备。在应急处理时需要用于危险区域隔离的警戒带、安全警告指令或提示标志牌也必须配备。

(一)触电事故的隐患主要来源于电气机具漏电、电气设备的接地(重复接地),接零(tn—s系统),等保护问题,以及由于水源,火源腐蚀变质引起开关、设备出问题。随时作好应急抢险的准备工作。

1、工前检查供、用电设备是否正常,用电机具不允许“带病”工作,若发现有问题,应当及时处理。

2、在施工前应检查供、用电是否做好接地、接零、防雷避电保护措施,施工机具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非专业施工人员不准随便触摸施工用电机具,若发现有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处理

3、在施工过程中,电工班组必须定期组织检查开关电器的装设,维护、检修,若发现有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处理

4、配电箱附近不能堆放易燃易爆物品,配电箱应放置在干燥地段,并且周围要有足够的操作场地。

5、供电线路应、配电箱由专业电工定期巡视检查,若发现有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处理

6、合理配置,整理,更换各种保护电器,对电路和设备的过载,短路故障进行可靠的接地保护

7、立电气防火检查制度、电气防火责任制、易燃易爆物品和防腐蚀介质管理制度,加强电气防火重点场所烟火管制,并设置禁止烟火标志,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防雷接地的电气设备必须同时作重复接地,同一台电气设备的重复接地与防雷可使用同一个防雷接地体,所有接地电阻小于等于4ω。

9、电线、电器设备的架设安装要符合技术规范,并由持有电工证的电工架设和安装,严禁乱拉乱接电线,若发现有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处理。

10、电气设备和线路的绝缘必须良好,裸露的带电导体应安装于碰不着的处所,否则必须设置安装遮栏和明显的警示标志;若发现有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处理。

(二)当发生由电引发的事故时,要立即报告项目质量安全部人员或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长,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接到信息以后迅速做出判断并发出应急响应指令,立即通知保卫,控制人员出入(发生重大火灾及大面积垮塌事故除外),同时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组、伤员救护组按照各自分工进行应急响应。立即组织人员紧急疏散

(三)通讯联络组,发生事故应立即向项目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报告,报告事故情况和详细地址,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必要时,电话报告上级单位,并请求车辆和人员的援助。

在现场确实解决不了,必须向社会求助时,在征求项目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同意的情况下方可拨打求助电话:救护电话“120”、火警报警电话“119”,拨打电话时须尽量说清楚以下几件事:

说明现场情况和已经采取的措施,好让救护人员先做好急救的准备。

讲清楚伤者(事故)具体在什么地方,附近有什么特征等。

说明报救单位、(事故地)联系人的电话以便救护者找不到地方时,随时用电话联系。打完电话后应派人在现场外等候救护者。

(四)疏散引导组,当听到指令,立即组织引导事故危险区域内的人员沿着安全通道有序地撤离,不要惊慌失措,头脑保持清醒,人员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

(五)安全防护组,接到事故指令,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现场的险情进行排除,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及贵重物品及时转移到安全可靠地带,并指派专人看守,制止事故蔓延扩大,做到有组织有指挥。同时,要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进行拍照或录象,因抢救伤员、疏导交通、排除险情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做出标志,必须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安排人员看守事故现场,防止人为或自然因素对事故现场的破坏。清理现场必须在事故调查组取证完毕,并完整记录在案后方可进行。在此之前,不得擅自清理现场。

(六)伤员救护组,接到指令,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组织对受伤人员进行自救,必要时,应及时用本单位的车辆送顺德碧桂园医院或通过“120”呼救。

(一)内部报告制度

当项目现场发生各类事故时,事发项目除马上组织应急小组扑救外,必须同时报公司领导、工程部。如发生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触电、机械伤害等事故时,必须报质安部。如发生中暑、中毒事故时除报质安部外,必须报办公室。如发生疫情时,必须报办公室。如发生火灾爆炸、化学危险物品泄漏事故时,必须报政治工作部保卫科。

(二)外部报告制度

当项目现场发生各类事故时,事发项目现场无法控制或可能会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打电话向市有关部门求助。如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应拨打119火警电话求助。如发生触电等事故,造成人员受伤的,应送伤员到医院救治或拔打市急救中心电话120求助。

危险源是指触电、电气引起的火灾爆炸、电气附近的易爆、易燃危险物品、破旧的电线、电缆、电器设备等。

(一)触电事故预防措施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有方案,编制有安全用电措施,并经验收合格后使用,平时注意按如下要求检查:

1、电工持特种作业证上岗,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2、施工现场严禁乱拉乱接电线,非电工不得进行电气作业;

3、电气设备和线路的绝缘必须良好,裸露的带电导体应安装于碰不着的处所,否则必须设置安装遮栏和明显的警示标志;

4、施工现场用电设备实行“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电开关”,三级漏电保护;

5、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按规定采取保护性接地或接零的措施;

6、行灯的电压不得超过三十六伏特,在金属容器内或者潮湿处所不得超过十二伏特;

7、发生大量蒸汽、气体、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密闭式电气设备,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者粉尘的工作场所朵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8、施工现场每天由电工对用电情况进行维护和安全用电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确保安全用电。

(二)由漏电引起火灾爆炸事故预防措施

1、严格执行《消防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危险物品规定》、《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国家、部、省、市消防安全管理法规。

2、必须严格执行集团公司《施工现场防火管理规定》和公司各项防火管理制度。

3、严格按照集团公司《施工现场防火管理规定》标准搭建临时建筑。

4、落实项目现场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制,组建、培训义务消防队,加强对员工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5、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落实动火作业“八不、四要、一清理”的防火措施,方准动火。

6、施工现场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必须经公司政治工作部保卫科审批同意后方准存放,严格控制存放数量,并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7、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高层建筑、重点工程必须按集团公司《施工现场防火管理规定》安装临时消防供水系统,并与施工同步。

8、电线、电器设备的架设安装要符合技术规范,并由持有电工证的电工架设和安装,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9、可燃杂物要及时清理,消防通道要保持畅通无阻。

9、施工现场要设立吸烟区,禁止在吸烟区外随处流动吸烟和乱丢烟头。

(三)机械伤害事故预防措施

1、投入使用的机械设备必须完好,安全防护措施齐全,大型设备有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

2、作业人员经过培训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持特种作业证上岗;

3、机械设备安装后应按规定办理安装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使用;

4、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严格按说明书及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5、对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必须在停机状态下进行;

6、加强对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保持机械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各种安全防护设施齐全可靠。

(一)触电事故应急措施

1、触电者的抢救

(1)应尽快使触电者脱离电源。人触电后,可能由于疼或失去知觉(昏迷)等原因而紧抓导电体,不能自行摆脱电源。这时,应使触电者尽快脱离电源,切断通过人体的电流。据电压等级不同,应采用不同的办法:

①低压触电解脱法

a)附近有开关,应尽快拉开开关。

b)离电源开关较远,不能立即断开时,救护人可以使用干燥的绝缘物品(如干燥的衣服、手套、绳子、木棒、竹杆或其他不导电物体)作为工具,使触电者与电源分开。

c)如果触电者因抽筋紧握导电物时,可以使用干燥的木柄斧头、木把锄头或胶柄钢丝钳等绝缘工具砍断带电导体。

d)用上述方法解救时,救护人宜站在干燥的木板、绝缘垫上或穿绝缘鞋进行抢救,而且宜用一只手进行操作,防止自己触电。此外,还要注意防止断电后触电人从高处坠落或摔倒造成电击二次伤害。

②高压触电解救法

a)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停电。

b)戴上绝缘手套,穿上绝缘靴,用相应电压等级的绝缘工具拉开开关。

(2)、对症施救,当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应争分夺秒紧急救护,在送医院抢救的途中还应根据下列不同情况采用不同的救护方法:

①如果触电者伤势不重,神志尚清醒,但有些心慌、四肢发麻、全身无力,或者触电过程中曾一度昏迷。应使触电者安静休息,严密观察,并尽快送医院治疗。

②如果触电者伤势较重,已失去知觉,但心脏跳动和呼吸尚存的。应使触电者舒适、安静地平卧,保持空气流通,并迅速送医院治疗。在送院途中要随时注意观察,如发现触电者呼吸停止,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抢救工作。

③如果触电者伤势特别严重,呼吸、脉搏及心脏跳动都停止,出现假死现象。应立即采用人工呼吸法和胸外心脏挤压法进行紧急救护。否则触电人将失去得到救治的可能。在医生未来到现场救护之前或将伤者送医院的途中也不可中断人工呼吸。

(3)、常用的二种触电急救方法

①口对口人工呼吸法,人工呼吸法是触电急救行之有效的科学方法,对于尚有心跳而呼吸停止或呼吸不正常的触电者宜用此法:施行人工呼吸前,应迅速将触电者身上妨碍呼吸的衣服领口,紧身衣服、裤带等解开,并将口腔内的食物、假牙、血块、粘液等取出,使呼吸道畅通。救护人员一手将伤者下颌托起,使其头尽量后仰,另一只手捏住伤者的鼻孔,深吸一口气,对伤者的口用力吹气,然后立即离开伤者口,同时松开捏鼻孔的手。吹气力量要适中,次数以每分钟16~18次为宜。

②胸外心脏按压法,对于尚有心跳而呼吸不正常的触电者宜用此法:将触电者仰卧在地上或硬板床上,救护人员跪或站于触电者一侧,面对触电者,将右手掌置于触电者胸骨下段及剑突部,左手置于右手之上,以上身的重量用力把胸骨下段向后压向脊柱,随后将手腕放松,每分钟挤压60~80次。

③如果触电者呼吸和心跳都停止,上述两种方法须同时进行。只有一人救护时,可以先吹气2~3次,再挤压10~15次,交替进行。并适当提高挤压和吹气的速度。若有二人救护,则一人侧跪作人工呼吸,另一人跨跪作胸外心脏挤压。

2、现场应急措施

(1)消除不安全因素,将出事的电源开关拉掉,防止事故扩大,避免更大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

(2)注意保护现场,因抢救触电者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3)事故发生后应急小组在抢救触电者、保护事故现场的同时,立即报公司领导、工程管理部和质安部。质安部按规定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4)质安部得知事故发生后,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开展上述应急措施,注意检查事故现场是否处于安全状态,防止事故的扩大。

(5)配合公司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二)用电引起的机械伤害事故应急措施

1、事故发生后,项目现场应尽快抢救伤员,以最快的方式、速度将伤员送到最近的医院进行救治。

2、消除不安全因素,如机械处于危险状态,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稳定,防止事故扩大,避免更大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

3、在不影响安全的前提下,切断机械的电源。

4、注意保护现场,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5、事故发生后项目现场在抢救伤员、保护现场的同时,应立即向公司领导、工程管理部、质安部报告。

6、质安部得知事故发生后,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落实上述应急措施,注意检查事故现场是否处于安全状态,防止事故的扩大。并按规定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7、配合公司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三)用电引起火灾爆炸事故应急措施

1、施工现场万一发生火灾事故,火灾发现人应立即示警和通知项目现场负责人,并立即使用施工现场配备的消防器材扑灭初起之火,项目现场负责人接到报警后,要立即组织项目义务消防队进行灭火,并安排人员疏散,转移贵重财物到安全地方,拨119电话报警、接警,同时通知公司领导、工程管理部和政治工作保卫科。

2、在灭火时要根据燃烧物质、燃烧特点、火场的具体情况,正确使用消防器材。

①施工现场发生火灾,绝大多数都是由于烧焊作业或遗留火种引燃竹木等固体可燃物而引起的。对于这类火灾,可用冷却灭火方法,将水或泡沫灭火剂或干粉灭火剂(abc型)直接喷射在燃烧着的物体上,使燃烧物的温度降低至燃点以下或与空气隔绝,使燃烧中断,达到灭火的效果。

②如遇电器设备火灾,应立即关闭电源,用窒息灭火法。用不导电的灭火剂,如二氧化碳灭火器、干粉灭火器(abc型或bc型均可,下同)等,直接喷射在燃烧着的电器设备上,阻止与空气接触,中断燃烧,达到灭火效果。

③如遇油类火灾,同样可用窒息灭火方法,用泡沫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干粉灭火器等,直接喷射在燃烧着的物体上,阻止与空气接触,中断燃烧,达到灭火的效果。严禁用水扑救。

④如遇贵重仪器设备、档案、文件着火,可用窒息灭火方法,用二氧化碳等气体灭火器直接喷射在燃烧物上,或用毛毡、衣服、干麻袋等覆盖,中断燃烧,达到灭火的效果,严禁用水、泡沫灭火器、干粉灭火器等进行扑救。

3、扑救火灾爆炸事故,应遵循如下原则:

从上向下、从外向内,从上风处向下风处。

(一)触电事故善后工作

1、事故发生后,要划定警戒围,保护事故现场。由上级有关部门、公司有关部门调查事故原因,依法依纪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理;

2、项目现场负责人组织电工、机管员对机械设备、电气设备进行全面的检修,做好复工前准备工作;

3、吸取事故教训,落实整改措施,改进管理工作;

4、教育全体员工,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二)用电引起的火灾爆炸事故善后工作

1、火灾爆炸事故扑灭后,要划定警戒范围,派专人保护事故现场。由公安消防部门对火灾爆炸事故现场进行勘查,确定火灾爆炸事故原因,依法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理。

2、对施工现场所有的机械设备、排栅进行全面的检修。

3、做好复工前的准备工作。

4、吸取火灾爆炸事故教训,落实整改措施,改进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通过火灾爆炸事例,教育全体员工,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1、公司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项目经理、保卫工作管理员、电工班长、仓管员每四年必须参加市消防局举办的消防培训班学习,并领取消防安全合格证;

2、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各种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包括用电安全教育,并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消防用电等安全教育;

3、每半年由项目保卫工作管理员对项目义务消防队进行一次消防用电安全教育。

4、公司、项目部举办应急救援演练,对员工及工人进行安全教育。

对于电缆接续心得体会实用九

甲方: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联系人:

乙方: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联系人:

(以下称乙方)于年 月在

(以下称甲方)委托 组织的招标编号为的 中中标。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规定,就设备的采购事宜达成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1 设备名称:。

1.2 标的、设备材料采购表(可按此表格式另附采购清单替代)

备注:合同单价为固定单价,发货的货物规格、型号、数量以甲方提供物资需求清单为准,发货总金额原则上不超过所中包的实际需求总额。

1.3 质量标准:乙方按现行国家标准及同等行业标准进行生产。

上述设备适用下列技术和质量标准:

1.3.1按同类产品国家标准(标准代号);

1.3.2按同类产品部颁标准(标准代号);

1.3.3按同类产品行业标准;

1.3.4没有上述标准或虽有上述标准,但双方同意按附件所约定的标准执行。

1.4 电杆使用使命年限为30年。

1.5 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3年。

1.5 乙方应承担设备的运输、培训、售后服务和合同中规定的乙方应承担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第二条 合同价款

2.1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的总价格(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2.2 上述合同总价款可按实际交货货物的规格型号、数量、重量、价格进行更改。

2.3 合同总价款已包含设备的软硬件价款、税费、专利费、版权费、进出口关税及乙方的利润等,乙方将设备运至甲方指定地点的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设备验收、培训、售后服务等各项有关费用,除合同总价款外,甲方无须向乙方另外支付任何费用。

第三条 合同价款支付、银行账户信息及发票信息

3.1 合同价款支付

第一次付款: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个日历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即人民币(大写),小写¥元。

第二次付款:合同总价的%,即人民币(大写),小写¥元作为质量保证金,在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设备质量保修期届满,乙方的违约责任和保修责任全部履行完毕且甲方收到乙方发出的付款通知后的个日历日内付清。

3.2 乙方指定收款账户:户名:,开户银行:,账号:。甲方向上述账户付款即视为已完成付款义务。乙方应对该账户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本合同履行期间内,乙方变更上述收款账户信息的,应在甲方付款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3.3 发票信息

甲方在收到乙方按甲方要求的格式出具的与合同总价等额的符合国家财税规定的合法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且符合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后个日历日内支付款项。发票的出具是甲方付款的前提条件。

第四条 设备包装、运输

4.1 乙方应将设备安全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

4.2 设备包装要求:乙方对设备的包装应符合本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应根据设备特点进行坚固包装,使其防水、防潮、防腐、防锈、防震等,防止合同设备在运输和装卸中损坏或变质,这类包装应足以承受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装卸过程中的野蛮装卸、暴露于恶劣气温、盐分大和降雨环境,以及露天存放,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4.3 设备到达甲方指定的地点所需的运输、装卸、吊装、保险等费用和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4.4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4.5甲方有权不接收未按上述规定包装的设备,且视为乙方未交付设备。

4.6乙方从送货到甲方指定的施工工地无论电杆需求量多少,乙方必须无条件包运到施工工地,运费按(元/吨?公里)另行结算。

第五条 货物交货要求

5.1 甲方以发货通知单方式通知乙方分批交货的,乙方需在调拨通知单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交货。

5.2 如乙方在发货通 知单规定时间内无法完成供货,须在收到调拨通知单后2天内书面告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确定延期交货时间。

第六条 到货表面签收

6.1 设备运至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后,乙方提请甲方、监理到货表面签收,甲方、监理自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监理共同进行到货表面签收,检查设备的外包装是否完整无损、型号及数量与要求是否一致。设备经过双方验货合格后,由甲乙双方共同签署。

6.2 如在开箱检验过程中发现设备有错漏或与本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和规格不符时,甲乙双方应在现场联合作记录,签署备忘录。甲方有权根据情况拒收或要求乙方限期退换货、限期补齐。

第七条 所有权和风险转移

7.1 设备在到货表面签收合格之时,所有权从乙方开始转移至甲方且不以是否付清合同价款为必要条件。

7.2 设备之毁损、偷盗、灭失、短缺等风险,自到货表面签收合格之时起从乙方转移至甲方。未通过到货表面签收合格之前,甲方不负合同设备保管责任及毁损、灭失的风险。

第八条 安装调试

8.1 合同设备的安装和调试由甲方委托的施工单位完成。

8.2 乙方负责提供设备安装调试所需的技术资料,并提供技术服务。

第九条 抽查

9.1 钢芯铝绞线、裸铝线、铝塑线、电缆等线材类物资必须保质保量,单件货物(指一盘或一卷)的实际数量须与供货的标称、数量相符,有抽查发现不相符,则按抽查单件货物的数量短缺比例,对乙方的标称数量全部进行扣减来确定该批供货的实收数量。

9.2 甲方可不定期对乙方供应的货物质量进行抽检,亦可直接至乙方生产现场对待发乙方的产品进行抽检,委托买卖双方共同认定的权威机构进行产品检测,如检测合格检测及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检测不合格检测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交货期限(以开具发货通知单次日开始计算,日历日)

10.1 110kv主变正常交货期限为70天以内,35kv主变交货期限为45天以内,10kv配变交货期限为20天以内;

10.2 110kv断路器、互感器、隔离开关、电容器、成套设备等正常交货期限为30天内;

10.3 综合自动化设备、直流电源等正常交货期限为45天内;

10.4 熔断器、避雷器等正常交货期限为20天内;

10.5 35kv及110kv铁件正常交货期限为:接到复测材料10天内完成地脚螺丝交货,其他材料45天内陆续供完;

10.6 10kv铁件(确认图纸后)、电力电缆、光缆、钢芯铝绞线、铝塑线、钢绞线、配电箱、计量箱、电表箱、金具、绝缘子以及其它材料等正常交货期限为30天以内;

10.7 电能表正常交货期限为45天以内。

第十一条 验收

11.1 验收过程中,如甲方发现设备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相关标准和要求,应书面通知乙方,由乙方自费负责退换货,直至经甲方验收合格。在此种情况下,如经甲方验收合格的时间超过本合同第8.2款规定的期间的,视为乙方逾期交付设备,乙方应按合同第20.2款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11.2 乙方应于验收合格后向甲方提供验收报告、技术文档以及设备接线、安装图、设备使用手册、设备维修保养手册等完整的技术资料。

第十二条 乙方应提供的资料

12.1 产品的生产日期、合格证、质量认证书、产品备品备件(如有)及技术资料。

第十三条 投产供货计划

13.1 乙方接到甲方开具发货通知单后,应定期向甲方如实汇报生产情况及供货日期计划。

第十四条产品标志牌显示要求

14.1 乙方提供的货物标牌须有安装在明显位置、牌示清晰、耐久、耐防腐蚀的铭牌标志。有存在糢湖不清及质量易腐蚀料子可暂停不验收入库。

14.2 水泥电杆、铁件、金具、绝缘子、电表箱五大类产品上须有经乙方审核备案持永久性标识,存在无铭牌或永久性标识可视为三无产品,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货物。

第十五条 质量保证

15.1 乙方保证合同设备是通过合法渠道进口或生产的,是全新、未曾使用过的,合同设备不应含有设计上和材料上的缺陷,其质量、规格及技术特征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

15.2 乙方提供的合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质量、行业标准和招投标文件的要求。(三者有冲突的,按最高标准执行)。

第十六条 税费

16.1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甲方支付。

16.2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乙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支付。

第十七条 知识产权

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合同设备、软件、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未侵犯第三人的著作、商标、专利、技术秘密等知识产权,不会侵犯第三人的商业秘密或对任何第三人构成不正当竞争,如因此与第三人形成争议、诉讼或仲裁案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甲方由此而遭受的全部索赔、处罚及其他经济和信誉损失。

第十八条 保密责任

18.1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履行完毕后的任何时候,任何一方均应对因履行本合同从对方获取或知悉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否则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18.2 保密信息指任何一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知悉的任何以口头、书面、图表或电子形式存在的对方信息,具体包括:

18.2.1 任何涉及对方过去、现在或将来的商业计划、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处理手段、财务信息;

18.3 如需要,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签署相应的保密协议,保密协议与本条款存在不一致的,以保密协议为准。

第十九条 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19.1 本合同一经生效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但甲乙双方就变更达成书面协议的除外。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本合同权利及义务。

19.2 任何一方严重违约的,另一方可以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行使合同解除权。解除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

19.3 不论何种原因导致合同终止,均不影响本合同关于违约责任条款及争议解决条款的适用。

19.4 合同解除

19.4.1除本合同已有约定的合同解除情形外,若发生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乙方立即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价款,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价款的20%支付违约金。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低于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并应就差额部分向甲方进行赔偿。

(1)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及甲方认可的任何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合同货物;

(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他义务,且在收到甲方发出的按约履行合同的通知后15日以内仍未能采取纠正措施。

19.4.2甲方依本合同约定单方解除合同时,依据合同第二十二项通知乙方,解除合同的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

第二十条 违约责任

20.1 经验收,由于乙方责任,合同货物技术指标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条款”要求,甲方有权退货、更换或向第三方采购可替代货物。甲方选择更换的,乙方应及时进行更换,更换周期应满足工期要求,否则乙方应按本合同第20.4条的规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0.2 甲方对合同货物进行抽检,发现合同货物不符合合同要求,乙方未能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通过整改使其符合合同要求,或者甲方扩大范围抽检的结果表明合同货物仍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更换、退货、向第三方采购可替代货物或解除合同。

20.3 如果在出厂试验时合同货物未满足合同约定的保证值,且乙方在发现不合格之日起2个月内未能使合同货物满足保证值,甲方有权要求重新生产、更换、向第三方采购可替代货物或解除合同。

20.4 如乙方未能按合同第五条与第十条的约定按时交付货物的,甲方有权按以下约定向乙方主张迟延交货违约金:

(1)迟交1-4天,违约金为迟交货物金额的0.6‰/天;

(2)迟交5-8天,违约金为迟交货物金额的1.2‰/天;

(3)迟交9天以上,违约金为迟交货物金额的1.4‰/天。

迟延交货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价格的10%。

迟延交货违约金总额达到合同价格的10%或者迟交合同货物对安装、试运行有重大影响的,甲方有权取消该批次供货,并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可替代的货物,由此发生的差价、增加的费用和损失等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也有权解除合同并按照本合同第十九条执行。

20.5 乙方未按期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设计单位交付技术资料的,每迟交1日,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乙方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设计单位提供的图纸有错误的,每发现1张有错误的图纸,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

20.6 由于乙方提供技术服务存在错误或疏忽,造成甲方工期延误的,每延误工期1周,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应批次合同货物价格0.5%的违约金。不满1周的按比例计算。

20.7 甲方要求乙方进行现场服务时,若乙方未在约定的时间内答复和到达现场,每推迟1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

20.8 在质量保证期内合同货物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接到通知后未在48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置的,严重缺陷的处置每推迟1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危急缺陷的处置每推迟1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

20.9合同货物交付后,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导致合同货物不能按期投运的,每延误1天,甲方有权向乙方主张合同价格1‰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价格的10%。

20.10 乙方明确表示无法供货或甲方有理由认为乙方无法供货的,甲方有权就全部或部分标的物解除。全部解除的,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价款,并按照合同价格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部分解除的,乙方按照未履行合同部分价格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0.11乙方根据本合同第二十条需支付各项违约金累计达到合同价格的20%时,甲方有权退货或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价款,并自费将所交付的合同货物(如有)运离现场。甲方因退货所产生的费用,包括安装费用、拆卸(除)费用、另行采购合同货物所发生的额外费用等及其他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20.12 乙方按合同约定应支付的违约金低于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应就差额部分向甲方进行赔偿。

20.13 乙方违反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从到期应向乙方支付的价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其他费用。

20.14乙方无正当理由未按约定时间签字确认供货单,每延迟1日,应向甲方支付该供货单价格1%的违约金。违约金总额达到该供货单价格的10%或者迟延签字确认供货单超过5日,甲方有权取消该批次供货,并在合同总量中予以核减,并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合同货物类似的货物,由此发生的额外费用及甲方因此需对外支付的窝工费等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发生上述行为3次及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0.15 合同质量保证期届满30日内(有索赔待索赔完成)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经合同货物使用单位签署的合同货物质保单,乙方未按期向甲方提交的,每迟交1日,应向甲方支付该批次合同货物价格0.1%且不超过5000元的违约金。

20.16 当乙方为生产商委托的代理商时,其与甲方签订并履行本合同时,因非甲方原因无法按照合同约定供货的或供货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由生产商和代理商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20.17甲方依本合同约定向第三方采购可替代货物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除非甲方同意,更换应在30日以内完成。逾期未完成的,按照本合同第20.4条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更换的货物仍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退货、向第三方采购或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九条执行。

20.18乙方存在货物质量不合格、迟延交货、售后服务不到位等不良履约行为的,每出现一次甲方有权核减合同总量的10%,核减量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量的30%;情节严重的(擅自更换原材料、组部件或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对质量问题拒不整改2次及以上的,或产品存在批量质量问题但拒不进行召回的;因产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退换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主要技术参数不合格、非主要技术参数多次不合格的;因延期交货、售后服务不到位被2个及以上最终用户投诉等),首次出现甲方有权核减合同总量的30%,今后每出现一次甲方有权核减合同总量的10%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量的50%;达到合同约定终止条件的终止合同。

第二十一条 不可抗力

21.1 不可抗力,系指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直接影响本合同履行的意外事件。对本合同履行不产生直接影响的意外事件,不构成不可抗力。

21.2 如果出现不可抗力,双方在本合同中的义务在不可抗力影响范围及其持续期间将中止履行。经另外一方确定的不可抗力影响时间,不计入本合同执行时间,本合同执行时间相应顺延。合同期限可根据中止的期限作相应延长,但须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会因此而承担违约责任。但是,一方迟延履行本合同的同时发生了不可抗力,迟延方的违约责任不能免除。

21.3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尽可能采取合理的行为和适当的措施减轻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所造成的影响。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该方不能就扩大损失的部分要求免责。

21.4 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3 个工作日内将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原因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1.5 不可抗力影响结束后,受影响一方应在 3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

21.6 如果不可抗力影响超过 7 日,各方可协商解决此后的合同履行问题。如果各方在相应顺延的 7 日内未能协商一致,各方均有权解除合同。

第二十二条 其他

22.1通知

一方根据本合同发给另一方的任何通知,包括批准、证明、同意、确定和请求均应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可由专人送交或通过信件或快递、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由专人送交时,以对方签收之日为通知的收到日期;通过信件或快递方式发送的,以对方签收之日为通知的收到日期;通过数据电文方式发送的, 以该数据电文进入对方指定特定系统的时间为到达时间;对方未指定特定系统的,以该数据电文进入对方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为到达时间。

所有通知应按合同所述的地址发给对方,任何一方不得无理扣押或拖延。如果一方通知了另外地址,则随后的通知应按新址发送。双方联络方式变更未及时通知对方,致使通知未被签收或未正常接收的,并不影响已送达的效力。

22.3 乙方应配合甲方接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检查;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开展活动。

22.4 按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 10 日内付清,逾期按应支付金额的日万分之 3 计收利息。依据本合同如属于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前述款项的,甲方有权自行从应付合同总价款中扣除充抵。

22.5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2) 种方式处理:

(1)向南宁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2.6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履行完毕的任何时候,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本合同及附件内容,以确保双方的商业机密。

22.5 本合同一式 4 份。甲方执 2 份,乙方执 2 份。附件为主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附件与主合同内容不一致的,以主合同为准。

22.6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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