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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纪尖兵心得体会和方法 争当尖兵心得体会(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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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纪尖兵心得体会和方法 争当尖兵心得体会(六篇)
2023-01-07 18:30:42    小编:ZTFB

学习中的快乐,产生于对学习内容的兴趣和深入。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喜欢学习的,只是学习的方法和内容不同而已。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最新执纪尖兵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通过认真学习全文,结合以来党中央的新精神、新思想,我对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有以下三点深刻体会:

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充分体现了“立德”与“立规”相结合。新修订的《准则》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突出关键少数,强调自律,重在立德。新修订的《条例》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强调他律,重在立规。《准则》和《条例》坚持以德治党与依规治党相统一,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根本保障。

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充分体现了“传承”和“创新”相结合。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既汲取党的建设的历史经验,又着眼新的历史条件,明确增加了漠视群众诉求、侵害群众民主权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生活奢靡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条款,充分体现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优良传承和与时俱进。

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充分体现了“科学”与“实践”相结合。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具有极强的可执行性。《准则》树立的“高线”看得见、够得着,《条例》划定的“底线”清晰明确、一目了然,两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体现了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整体思考和系统谋划,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我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把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学思践悟、抓好落实,坚决做好以下三方面:

一要“明纪”。在学习中,我们既要着力在研读原文上下功夫,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又要联系实际学,把思想和工作摆进去,真正把党规党纪刻在心上、烙在脑海,自觉树立高线、划清界限、筑牢底线。

二要“守纪”。要常怀敬畏之心,时刻提醒自己敬畏法纪、敬畏组织、敬畏群众,自觉遵守党章和党内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执行组织干部“十严禁”等有关规定,切实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和满意度,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

三要“执纪”。今年以来,我们在干部监督中坚持抓早抓小、关口前移,深入开展了懒政怠政、为官不作为等专项治理,在作风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下一步,我们将加大问责力度,探索形成加强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的监督巡视制度,不断强化执纪震慑力,为推动山海关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最新执纪尖兵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024

审查期间可否称呼被审查人“同志”?

答:可以。审查期间对被审查人以同志相称,安排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对照理想信念宗旨,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促使其深刻反省、认识错误、交代问题,写出忏悔和反思材料。

025

关于“证据”的“两个严禁”?

答:严禁以威胁、引诱、欺骗及其他违规违法方式收集证据;严禁隐匿、损毁、篡改、伪造证据。

026

可以在未配置监控设备的场所进行审查谈话或者重要的调查谈话吗?

答:不可以。未经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不得将被审查人或者其他谈话调查对象带离规定的谈话场所,不得在未配置监控设备的场所进行审查谈话或者重要的调查谈话,不得在谈话期间关闭录音录像设备。

027

审理工作按照哪些程序进行?

答:(一)案件审理部门收到审查报告后,应当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的审理组,全面审理案卷材料,提出审理意见。(二)对于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执纪审查部门已查清主要违纪事实并提出倾向性意见的;或者对违纪行为性质认定分歧较大的,经批准可提前介入审理。(三)坚持集体审议,在民主讨论基础上形成处理意见;对争议较大的应当及时报告,形成一致意见后再作出决定。审理部门应当根据案件审理情况与被审查人谈话,核对违纪事实,听取辩解意见,了解有关情况。(四)对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经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退回执纪审查部门重新调查;需要补充完善证据的,经纪检机关相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退回执纪审查部门补证。(五)审理工作结束后形成审理报告,列明被审查人基本情况、线索来源、违纪事实、涉案款物、审查部门意见、审理意见。审理报告应当体现党内审查特色,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认定违纪事实性质,分析被审查人违反党章、背离党的性质宗旨的错误本质,反映其态度、认识及思想转变过程。

028

复议复查工作应当在多长时间内办结?

答:90日。

029

监督执纪人员必须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答:监督执纪人员必须对党忠诚、忠于职守、敢于担当、严守纪律,具备履行职责的基本条件。

030

对纪检干部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的,受请托人应当怎么办?

答:向审查组组长、执纪审查部门主要负责人报告并登记备案。

031

审查组借调人员有什么规定?

答:审查组需要借调人员的,一般应从审查人才库抽选,由纪检机关组织部门办理手续,实行一案一借,不得连续多次借调。加强对借调人员的管理监督,借调结束后由审查组写出鉴定。借调单位和领导干部不得干预借调人员岗位调整、职务晋升等事项。

032

监督执纪人员辞职、退休多长时间内,不得从事与纪律检查和司法工作相关联、可能发生利益冲突的职业?

答:3年内。

最新执纪尖兵心得体会和方法三

昨天下午,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研究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若干措施等事项。市委书记蔡奇主持会议。

市委常委会安排会前学法,邀请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主任邹开红围绕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作专题辅导。会议要求,认真学习贯彻《规则》,推动新时代首都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加强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统一领导,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体现监督执纪工作的政治性。党委(党组)要在党内监督中履行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坚持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要聚焦监督基本职责、第一职责,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协调衔接,形成“四个全覆盖”格局。突出政治监督,强化日常监督,增强监督实效。要坚持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推动健全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执纪执法工作机制,实现执纪与执法同向发力、精准发力。要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会议听取了我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情况汇报,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落实落细具体措施,进一步推动治理“四风”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层层压实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各级党组织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政治监督。要抓好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整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把“改”字贯穿始终,不断巩固深化整治成效。要深入开展“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聚焦共性问题、突出问题,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列出正面、负面清单,加强源头防范。

会议研究了《中共北京市委关于〈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实施细则》,要求,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找差距、摆不足,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做好制度“精装修”,确保上下贯通、执行到位。要强化民生领域监督,为高质量做好“接诉即办”工作提供监督保障机制。抓好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全员培训。

会议研究了《北京市受处理处分党员、监察对象教育管理工作办法(试行)》,要求,坚持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加强思想教育,落实谈心谈话、定期报告、回访教育等制度,密切协作配合,抓好监督检查,让受处理处分党员、监察对象在组织的帮助下卸下包袱“再出发”、干事创业“不掉队”。

会议研究了《中共北京市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的意见〉的若干措施》,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多党合作的重要论述,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要突出政治引领,团结引领民主党派各级组织和广大成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提高民主党派履职能力,提升政党协商质量,增强民主监督实效,创新“8+1行动”品牌,扩大社会服务影响。要加强参政党自身建设,保持党派界别特色。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为民主党派履职积极创造条件。

会议听取了党建引领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参与社会治理试点工作汇报,强调,要发挥党建引领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在业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中建立党组织、选派党建指导员,并纳入社区治理体系。要在试点的基础上,推进“应建尽建”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统筹引领各方共建共治共享。要坚持接诉即办与主动治理相结合,注重发挥居民主体作用,典型引路、分类施策,探索解决物业管理的共性和难点问题。要扎实推进物业管理条例立法,把立法过程变成凝聚共识、破解难题、推动工作的过程。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最新执纪尖兵心得体会和方法四

024

审查期间可否称呼被审查人“同志”?

答:可以。审查期间对被审查人以同志相称,安排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对照理想信念宗旨,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促使其深刻反省、认识错误、交代问题,写出忏悔和反思材料。

025

关于“证据”的“两个严禁”?

答:严禁以威胁、引诱、欺骗及其他违规违法方式收集证据;严禁隐匿、损毁、篡改、伪造证据。

026

可以在未配置监控设备的场所进行审查谈话或者重要的调查谈话吗?

答:不可以。未经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不得将被审查人或者其他谈话调查对象带离规定的谈话场所,不得在未配置监控设备的场所进行审查谈话或者重要的调查谈话,不得在谈话期间关闭录音录像设备。

027

审理工作按照哪些程序进行?

答:(一)案件审理部门收到审查报告后,应当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的审理组,全面审理案卷材料,提出审理意见。(二)对于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执纪审查部门已查清主要违纪事实并提出倾向性意见的;或者对违纪行为性质认定分歧较大的,经批准可提前介入审理。(三)坚持集体审议,在民主讨论基础上形成处理意见;对争议较大的应当及时报告,形成一致意见后再作出决定。审理部门应当根据案件审理情况与被审查人谈话,核对违纪事实,听取辩解意见,了解有关情况。(四)对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经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退回执纪审查部门重新调查;需要补充完善证据的,经纪检机关相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退回执纪审查部门补证。(五)审理工作结束后形成审理报告,列明被审查人基本情况、线索来源、违纪事实、涉案款物、审查部门意见、审理意见。审理报告应当体现党内审查特色,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认定违纪事实性质,分析被审查人违反党章、背离党的性质宗旨的错误本质,反映其态度、认识及思想转变过程。

028

复议复查工作应当在多长时间内办结?

答:90日。

029

监督执纪人员必须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答:监督执纪人员必须对党忠诚、忠于职守、敢于担当、严守纪律,具备履行职责的基本条件。

030

对纪检干部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的,受请托人应当怎么办?

答:向审查组组长、执纪审查部门主要负责人报告并登记备案。

031

审查组借调人员有什么规定?

答:审查组需要借调人员的,一般应从审查人才库抽选,由纪检机关组织部门办理手续,实行一案一借,不得连续多次借调。加强对借调人员的管理监督,借调结束后由审查组写出鉴定。借调单位和领导干部不得干预借调人员岗位调整、职务晋升等事项。

032

监督执纪人员辞职、退休多长时间内,不得从事与纪律检查和司法工作相关联、可能发生利益冲突的职业?

答:3年内。

最新执纪尖兵心得体会和方法五

2021年,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按照中央、省市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尤其是通过强化主体责任,严格监督责任,积极营造廉政氛围,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大力推动人大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现将2021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注重统筹谋划部署。党组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市人大总体工作布局,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不断强化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亲自主持召开党组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会议,对党组成员进行了党建工作分工。召开党组会5次,对如何推动2022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广泛征求意见。为了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的有效落实,制定印发了《市人大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市人大常委会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方案》《市人大常委会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方案》等,进一步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要点及具体要求,为做好2022年工作打下了基础、指明了方向、明确了责任。同时,把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腐败工作贯穿到日常工作之中,做到常抓不懈、警钟长鸣。市人大机关人员少,任务重,利用市人大常委会理论学习、支部党员会议、机关干部职工大会等机会及时传达学习并及时布置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腐败工作。

(二)精准定位责任明确。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通知要求,紧紧抓住主体责任不放松,着力构建责任落实机制,结合市人大实际,制定《市人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将“两个责任”延伸到了所有工作领域,将“一岗双责”落实到了每一个班子成员,党组班子成员按照党建分工,明确负责一个支部,做到了责任明确,并通过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健全了廉政建设项目任务的分工机制。

(三)示范带头履职尽责。党组主要领导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定期研究、部署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组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部署会。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着力抓好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亲自审定《市人大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方案》《市人大常委会理论学习计划》《市人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及《市人大机关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廉政风险点防范措施》,并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了所在党支部的学习活动,起到了示范带头作用。

(四)开展调查研究。班子成员深入基层调研平均达到26天。

(一)强化选好用好干部责任。

1.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标准,严格程序,树立导向,切实把好廉政关、评议关、推荐关、考察关、决定关、任职关,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干部职工的满意度。人大机关干部推荐、选拔、调整、交流和调出、调入,规范提名的依据、程序,做到“谁提名、谁负责”,严格按规定程序逐级审核。

2.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防止权力滥用、利已主义,做好干部提名责任落实工作。对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责任。

(二)认真开展主题教育。结合学习制度化、常态化,按照市委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跟进学习调研工作,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经常性学习教育,在持续学、深入学上下功夫,联系自身实际和工作实际,深学笃用,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

(三)加强学习,提高廉洁意识和理论水平。常委会采取多种学习方式,充分利用理论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等机会,组织班子成员、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文件,及时传达上级党组织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文件及典型案例通报,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强化了拒腐防变和廉洁自律意识。

(四)营造环境,以风清气正净化心灵。订阅《党风廉政建设》等相关报刊、杂志,充分运用板报等载体,刊载相关理论文章、评论文章及信息,制作廉政文化走廊等,加强对廉政文化的学习教育和宣传。

党组要求党员领导干部紧紧围绕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时时、事事、处处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核心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坚决反对分裂、坚决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始终在重大原则上做到旗帜十分鲜明、立场十分坚定。让绝对忠诚成为广大党员的思想自觉、党性观念、纪律要求、实际行动。

(五)召开民主生活会

以强化创新理论武装,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勇于担当作为,以求真务实作风坚决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为主题,重点对照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等党内法规,对照初心和使命,结合思想政治、精神状态、工作作风等3个方面,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问题意识,把班子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自己摆进去,联系上年度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联系违纪违法反面典型,进行自我检查、深刻党性分析,见人见事思想,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积极解决思想政治、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明确整改方向,列出整改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提出整改时限,把存在的问题一个一个解决到位,推动形成积极向上、干事创业、风情气正的政治生态,使人大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一)强化监督制约。始终坚持以“一把手”行权为监督重点,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党组严格执行党政正职“三不直接分管”、“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对重要工作、重大问题、重点环节,集体研究,集体决策。严格督导,两手抓、两手硬。注重对“关键岗位、关键节点”进行重点监督,在党纪面前,态度鲜明、敢于担当、铁面执纪、寸步不让、毫不松懈,确保纪律执行到人、到位。

(二)强化制度落实。常委会党组积极推动人大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和落实,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和廉洁单位建设。对机关党建、重大决定事项、经费审批、人员管理考勤、公务接待、公车运行等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党组还细致梳理各科室、专委会工作职责、工作流程、防控措施等,确保制度到岗,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切实提高了廉政风险的防控能力。党组班子议事决策、作风建设等都做到了有制度可循,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到了真正落实。

(三)开展对下约谈。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谈心谈话,做到早提醒、早告诫、早纠正,谈话中明确提出履行“两个责任”和廉洁从政的具体要求。

(一)从严从实,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组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突出位置,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严格执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执行维稳纪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着力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营造了旗帜鲜明讲政治、从严从紧抓纪律的氛围。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在自身建设的突出位置。

(二)团结协作,加强凝聚力营造良好风气。党组倡导顾大局、识大体、讲原则,积极营造党风廉政建设良好内部环境。党组书记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带头维护班子团结,遇事主动与其他班子成员沟通商议,充分调动每位班子成员的积极性。班子成员自觉增强全局观念,积极参与班子的集体领导,自觉服从集体的决定,不越权、不缺位,互相信任、互相支持、相互谅解、相互补台,遇到不同意见坦诚相见,不计较个人恩怨得失,不搞亲亲疏疏,形成了人大机关心齐气顺、风清气正的良好风气。

(一)存在的问题。在政治纪律方面,常委会党组能够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持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行动上能够与上级党组织要求保持高度一致,但对上级决策部署,有时学习得不够精深、领会得不够透彻;在组织纪律方面,在坚守岗位、严守考勤制度上还不够;在群众纪律方面,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方面,还不同程度的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工作纪律方面,班子成员在日常工作中,还存在安排部署多、落实措施少,一般要求多、推动力度小,抓落实、抓推进不够有力;在廉洁纪律方面,具体抓落实不够;生活纪律方面,对干部职工“八小时”之外的监督和强调的还不够;在执行“两个责任”方面,分管领导主体职责发挥不强,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工作的思路和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一是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具体到事,责任到人。二是与各各科室签定目标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建立考核机制,三是与年终考核挂钩。四是强化监督检查,年底由人事科负责考核,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强化防控工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强化廉政教育,提高反腐倡廉思想认识。深入开展学习教育,通过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等活动,不断筑牢党员干部职工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二是坚决贯彻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抓好《准则》和《条例》的贯彻落实,规范公务活动、公务接待、职务消费、人情消费等行为,坚决抵制歪风邪气,力扫奢靡之风。

3.强化用人责任,确保风清气正。一是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把廉政关、评议关、推荐关、考察关、决定关、任用关,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干部职工满意度。二是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防止权力滥用、利已主义现象发生。三是树立干部选拔任用的正确导向,精准考察识别干部,切实把符合党的规定和要求的好干部选拔上来。

4.强化自身建设,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常委会党组班子一是着力加强政治思想建设,正风肃纪、从严治党,营造机关良好的政治生态和工作氛围。二是着力加强作风建设,切实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紧迫感。三是着力加强制度建设,为依法履职提供制度保障。

最新执纪尖兵心得体会和方法六

8月21日下午,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研究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若干措施等事项。市委书记蔡奇主持会议。

市委常委会安排会前学法,邀请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主任邹开红围绕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作专题辅导。会议要求,认真学习贯彻《规则》,推动新时代首都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加强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统一领导,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体现监督执纪工作的政治性。党委(党组)要在党内监督中履行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坚持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要聚焦监督基本职责、第一职责,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协调衔接,形成“四个全覆盖”格局。突出政治监督,强化日常监督,增强监督实效。要坚持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推动健全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执纪执法工作机制,实现执纪与执法同向发力、精准发力。要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会议听取了我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情况汇报,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落实落细具体措施,进一步推动治理“四风”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层层压实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各级党组织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政治监督。要抓好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整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把“改”字贯穿始终,不断巩固深化整治成效。要深入开展“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聚焦共性问题、突出问题,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列出正面、负面清单,加强源头防范。

会议研究了《中共北京市委关于〈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实施细则》,要求,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找差距、摆不足,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做好制度“精装修”,确保上下贯通、执行到位。要强化民生领域监督,为高质量做好“接诉即办”工作提供监督保障机制。抓好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全员培训。

会议研究了《北京市受处理处分党员、监察对象教育管理工作办法(试行)》,要求,坚持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加强思想教育,落实谈心谈话、定期报告、回访教育等制度,密切协作配合,抓好监督检查,让受处理处分党员、监察对象在组织的帮助下卸下包袱“再出发”、干事创业“不掉队”。

会议研究了《中共北京市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的意见〉的若干措施》,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多党合作的重要论述,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要突出政治引领,团结引领民主党派各级组织和广大成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提高民主党派履职能力,提升政党协商质量,增强民主监督实效,创新“8+1行动”品牌,扩大社会服务影响。要加强参政党自身建设,保持党派界别特色。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为民主党派履职积极创造条件。

会议听取了党建引领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参与社会治理试点工作汇报,强调,要发挥党建引领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在业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中建立党组织、选派党建指导员,并纳入社区治理体系。要在试点的基础上,推进“应建尽建”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统筹引领各方共建共治共享。要坚持接诉即办与主动治理相结合,注重发挥居民主体作用,典型引路、分类施策,探索解决物业管理的共性和难点问题。要扎实推进物业管理条例立法,把立法过程变成凝聚共识、破解难题、推动工作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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