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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村心得体会实用 驻村干部参加培训心得体会(四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1-07 22:05:06 页码:13
派驻村心得体会实用 驻村干部参加培训心得体会(四篇)
2023-01-07 22:05:06    小编:ZTFB

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有关派驻村心得体会实用一

一、始终把加强理论武装、提高干部职工思想政治素质作为廉政建设的首要任务。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中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和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自觉学习新《党章》、巩固《监察法》、中央“八项规定”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深入思考,把握精神实质,明确任务要求,不断提高的政治敏锐性和把握大局的能力。通过学习,正确的认识到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以永远在路上的韧劲和执着,一往无前、奋发有为,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转化为自觉行动,我组在工作日认真组织对所监督的九个单位的作风建设大排查、大整顿,严肃查处一批干部作风方面的典型问题,重点查处党员干部不思进取、不敢担当、不愿作为,推一推动一动、不推就少干不干的问题,加强对监督单位的“三重一大”监督和“三公”经费的使用问题,加强对严重违纪问题的立案审查工作,开展了对互联网+监督工作专项检查,督促各单位按时按要求落实到位。一年来,我组对监督单位以明察暗访的方式共开展作风巡查3次。

三、及时处理信访件和交办案件核查工作,把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扫黑除恶”作为监督执纪的重点工作来抓。2月份,配合县委组织部对脱贫攻坚工作专项督查,对10个村(居)关于脱贫攻坚方面的相关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3月份开始,我组积极配合县委组织部参与群村“扫黑除恶”和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对涉嫌违纪的镇干部立案2人;5月份,我组与县纪委四室联合办理了市委脱贫攻坚专项巡察组交办的关于就业技能培训违规发放补助的问题的信访交办件,并对县人社局违规的相关工作人员立案7人;10月份,我组办理原桥林业站罗某关于编制问题的信访件,并指导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组办理了群众举报胡某、李某、黄某相关问题的信访案件。今年3月份开始,我组工作人员被抽调到县纪委监委专案组,协助办理了县纪委监委1.20专案、6.13专案、8.16专案。

(一)落实责任,不断提高反腐廉政工作水平

加强理论学习,注重实践锻炼,增强党性修养,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为派驻纪检组履职尽责提供强有力的工作保证。

(二)强化监督管理,保持常态长效

紧紧围绕强化监督职能为重点,切实加强对驻在部门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切实加强对所监督的9个单位作风巡察,切实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要积极探索履行监督职责的方式方法,对领导干部多提醒、多帮助,突出监督重点,把握和运用好“四种形态”开展监督,使纪检监察工作保持常态长效。

(三)强化案件查办,保持严惩腐败势头

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要把纪律挺在前面,伸长耳朵,瞪大眼睛,发现苗头及时提醒,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肃查办违纪违规案件。

有关派驻村心得体会实用二

20xx年派驻纪检组长述职述廉报告|纪检组长个人述职报告

一、督促驻在单位(含归口监督单位,下同)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对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制度、监督等日常工作由驻在单位负责。派驻纪检组进行督促指导。

1.督促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制订、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见。

2.督促驻在单位领导班子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细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检查、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3.督促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4.督促驻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廉洁自律,严格履行“一岗双责”。

5.督促驻在单位领导班子支持派驻纪检组履行工作职责,为派驻纪检组开展工作提供必要保障。

6.指导驻在单位机关纪委及直属单位纪检工作。

二、监督检查驻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派驻纪检组受省纪委直接领导,与驻在单位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监督的重点对象是驻在单位的领导班子及省管干部和处级干部。派驻纪检组可以通过参加有关会议和活动、召开座谈会、与有关人员谈话、组织专项检查或者专项调研等方式了解情况,涉及重要事项的,一般应事先与驻在单位主要负责人沟通,特殊情况应当事先报经省纪委批准。

7.检查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问题,对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进行监督。

8.检查驻在单位领导班子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问题,对执行班子议事规则的情况进行监督。

9.检查驻在单位选人用人方面问题,对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情况进行监督,就驻在单位管理的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考察人选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提出书面意见。

10.检查驻在单位作风建设方面问题,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监督。

11.检查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依法行使职权和廉洁从政等方面问题,对严以用权情况进行监督。

12.派驻纪检组负责人参加或者列席驻在单位领导班子会议,以及研究“三重一大”问题等事项的其他会议。驻在单位领导班子会议议程应事先送派驻纪检组。

13.派驻纪检组负责人可与驻在单位班子成员就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洁自律规定等方面的情况交换意见。

14.派驻纪检组负责人可以约谈驻在单位管理的干部。需要函询、诫勉谈话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三、初核、调查违纪违法问题线索

派驻纪检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查阅或者复制驻在单位有关文、资料、财务账目等材料;可以找驻在单位管理的干部谈话了解情况,要求其对相关问题作出说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批准可以对驻在单位有关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进行查阅和调查核实;有权采用党内法规规定的履行纪律检查职能的其他措施。

15.经省纪委批准,初步核实反映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及省管干部的问题线索。

16.根据省纪委安排,参与调查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及省管干部违犯党纪的案。

17.初步核实反映驻在单位内设机构、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及处级干部的问题线索,负责调查上述人员违犯党纪的案,必要时可以直接调查科级及以下干部违犯党纪的案。

18.调查驻在单位管理的干部违犯党纪的案,立案前应当征求驻在单位主要负责人意见。经省纪委批准,也可以立案后再予以通报。

19.根据调查核实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作出相关处理或向相关部门提出调查处理建议。

20.协调指导驻在单位机关纪委做好向相关部门报送涉案人员处理建议。

四、受理检举控告申诉

派驻纪检组应当设立举报电话、信箱、邮箱,受理检举、控告、申诉,并按规定进行分类处理。

21.收到反映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及省管干部违反党纪问题的信访举报,及时报送省纪委,并根据省纪委的要求向驻在单位主要负责人通报。

22.对反映处级及以下干部问题线索,按照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了结五种方式处理。

23.受理驻在单位党组织和党员不服处分的申诉,交由批准处分的党委或纪委承办。

五、提出问责建议

派驻纪检组发现驻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应根据情况向省纪委或驻在单位等单位提出意见建议,向驻在单位提出意见建议的应同时抄报省纪委。对派驻纪检组提出的意见建议,驻在单位无正当理由的应当采纳。

24.对驻在单位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或省管干部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造成不良后果的,向省纪委提出问责建议。

25.对驻在单位内设机构、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造成不良后果的,向驻在单位提出问责建议。

26.对驻在单位机关纪委及直属单位内设纪检机构履行监督责任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向驻在单位提出问责建议。

27.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等情况的,开展“一案双查”,在查处违纪违法人员的同时,查清相关领导的责任,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出问责建议。

六、负责派驻纪检组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

派驻纪检组应按照规范化建设要求,加强日常的监督和管理,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健全工作制度,加强请示报告。

28.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和业务建设,组织政治和业务学习,实行严格规范管理。

29.对派驻纪检组干部的年度工作情况进行量化考核,主要负责人每年向省纪委述职述廉,接受省纪委有关负责人的定期约谈。

30.派驻纪检组干部在监督、执纪、问责过程中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或发生违纪违规行为的,及时向省纪委报告,根据要求进行核实,提出处理建议。

31.建立健全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向省纪委报告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按规定报送查处案、信访线索处置情况,提交对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及省管干部的问责建议。

七、做好巡视配合和开展巡查工作

派驻纪检组应配合巡视工作,积极开展巡查,形成监督合力。

35.派驻纪检组应积极对驻在单位直属单位开展巡查,对情节简单、线索清楚、短时间内可以查结的违纪违法问题,可就地直接进行核查处理。

八、承办省纪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有关派驻村心得体会实用三

派驻纪检组自入驻国投公司1个月以来,强化“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充分发挥监督、监察作用,各项监督取得明显成效。

1.日常监督保常态、改变作风树形象

对国投公司及其子公司开展了日常纪律监督,并督导国投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安装了人脸识别打卡机,统一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从小处着手、抓早抓小,并采用定期、不定期明察暗访方式,加强日常纪律监督,改变慵、懒、散作风。

2.建立廉政档案、摸清“廉情”底数

坚持“源头治理、标本兼治”原则和“全覆盖,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围绕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对全员针对岗位职责进行梳理,查找廉政风险点,切实加强防控措施,建立廉政档案,摸清“廉情”底数。

3.开展廉政谈话、进行警醒教育

根据高新区工委、纪工委监工委统一部署,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进行廉政谈话,警醒教育,增强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化的日常监管及廉政机制。

4.列席“三重一大”决策会议,行使监督、监察职能

根据派驻组工作职责,针对国投公司及子公司所涉及的“三重一大”决策事项,重要事项的业务流程主动列席会议,把协助职责和监督职责融入到实际工作中去。对相关工作早了解早提醒早预防,做到协助不包揽,推动不代替,到位不越位。

5.走访调研企业内务,帮助企业解忧解困

对国投下属子公司进行走访调研,了解公司实际存在问题和困难,并针对部分国有物业资产进行抽查,已实地调研踏勘多处问题资产,并给国投公司提出了书面建议,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有关派驻村心得体会实用四

各位领导:

今天,回到市纪委监委,向在座的各位领导汇报工作,我感到十分荣幸。衷心感谢市委、市纪委监委对我的教育和培养,感谢各位领导对派驻单位工作的支持和帮助。现将个人2020年的工作情况向大家作个汇报,不对的地方,敬请批评指正。

一年来,我所派驻的单位党委能够将“带好队,履好职”的工作职责,使这支队伍不出大问题,尽量少出小问题,作为党组织的主要任务。这也是我们派驻纪检监察组的主要工作目标,目标、方向高度一致。全年在新冠疫情防控和应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新形势下,我团结派驻纪检监察组全体同仁,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紧密结合驻在单位实际,当好“哨兵”和“探头”,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找准工作定位,聚焦主责方位,按照市委市政府、市纪委监委的部署,结合驻在单位党委的实际,重点抓了“五个着力”,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新局面。全年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平均分同比提升了3.2个百分点,尤其是“一把手”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中央八项规定的专项测评中,14个测评项目得分均比上年度有不同程度提升。

一、着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做好组织协调工作。驻在单位的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着很好的基础,在此基础上,我们主要做了四件事:一是利用各种会议、调研、执纪执法检查,强化了领导干部的“一岗双责”的落实,提高了广大干部两手抓、两手硬、两个成绩一起要的责任意识。尤其是在年初疫情防控的新形势下,我们协助驻在单位党委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落实“两个维护”根本政治任务,以坚韧和执着参加了疫情防控的总体战阻击战、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驻在单位全体干部职工政治站位明显提高,政治责任明显压实,执纪监督问责明显强化,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明显提升。二是由驻在单位党委带头,对全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与业务工作任务、党建工作任务等一起部署、一起分解,同时在半年和年终,由驻在单位党委成员带队,对各下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开展民主测评,取得了很好的推进效果。三是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与执法责任制同步推进,将反腐倡廉的关口前移,共发现风险问题33个,列出清单、落实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及时进行了整改,确保了全年没有出现大问题。四是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驻在单位党委制定了关于“四风”问题的责任追究办法,并严格执行。比如,一季度就疫情防控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进行了问责,对落实防控职守不到位的1名主要责任人和3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的追究,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

二、着力服务驻在单位中心工作,自觉做好“融入”这篇大文章。我们在全年的纪检监察工作中,不仅力求避免“单打一”,而且也努力避免了出现“两张皮”,紧紧围绕驻在单位全局服务工作大局。一是在工作安排部署上,我们旗帜鲜明地提出了加强对业务情况的监督检查,将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完成全年工作任务明确列入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共性目标,促进了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一体推进”。二是对影响全局的重大阶段性任务,如信息标准化建设、人事制度改革、清理临时工、公务员登记、清产核资、清理楼堂馆所等工作情况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考核,实行重点监督、定期检查、实时谈话提醒,为这些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纪律保证。三是扩展纪检监察工作领域,将重大事项巡视和对业务工作的考评列入纪检监察部门工作职责,实践证明,这既是效能监察的有效方式,也是提升基层纪检监察部门形象、促进基层纪检监察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的有力措施。

三、着力抓好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全面推进驻在单位的惩防体系建设。一是按照市纪委监委第22个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的要求,利用“学习强国”app平台,组织开展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研讨活动,通过抓学习、写心得、讲党课、专题讨论、事迹报告、参观监狱和反面典型现身说纪说法以及理论研讨等方式,提高了干部职工的珍惜职业、勤政廉政的意识,情系民生、执法为民的意识。该项活动参与面广,形式多样,感染力强,效果很好。二是较系统地收集整理反腐倡廉工作法规,根据惩防体系建设的需要起草了一批文件和制度,先后印发了《纪检监察工作指南》、《纪检监察政策法规选集》、《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摘编》等册籍,在驻在单位学习和执行。三是依据党内监督条例、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等条规,加强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工作,切实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监督。推行各级领导班子每月一次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两月一次中心组理论学习,一季度一次工作报告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加强对人事、财装、基建、信息标准化建设等重要环节的监督。派出人员列席党委会和局长办公会,参加有关重要工作领导小组。为加强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驻在单位开展了“六破六立”活动和大力整治赌博、奢侈浪费、政令不畅、形式主义等不良风气。四是探索建立领导干部违纪问题预警机制。运用内部审计、执纪执法检查、群众来信来访工作中筛选出来的信息,对有关党员干部分别进行提醒、警示谈话,并对新提拔的党委管理干部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全年领导干部共报告个人重大事项240人次,主动退回或上缴礼品礼金折合人民币12万元,驻在单位党委对5名科级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五是坚持有案必查,查实必处。全年初核案件线索1件,立案1件,处分人数3人,同时查结历史积案2件。六是推行政务公开,大力加强驻在单位的政风行风建设,纠正吃、拿、卡、要、报的不良现象,注重提升了驻在单位的整体形象。

四、着力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夯实反腐倡廉工作基础。一是依靠驻在单位党委,逐步选好配齐了下属各级组织的纪检监察组长和成员,健全了专兼职相结合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二是根据市纪委监委的要求,组建了市纪检监察学会及分会,同时选聘了驻在单位第三届党风廉政建设特邀监察员。三是继续推动基层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努力探索符合驻在单位实际的纪检监察工作机制。四是深入开展“当党的忠诚卫士,做群众的贴心人”的主题实践活动,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全年市县两级培训纪检监察干部325人次,市纪委监委领导和驻在单位有关领导亲临培训班讲课。

五、着力加强领导干部的学习和调研,努力在廉政勤政上带头示范。经过一年的工作,驻在单位主要领导干部形成了严于律己的贯性思维,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带头不做。本人自任现职以来,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联系实际进行了一些理论思考,在有关报刊上发表了11篇文章。同时,我经常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注意倾听基层的意见和呼声;工作中,敢于负责,敢于监督,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坚持民主集中制,注意维护班子的团结和威信;坚持廉洁自律,带头执行党的纪律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在管好自己的同时,带动和监督驻在单位各级领导的行为规范,形成了一种从严治党、从严带队、从严执政的良好政治生态。

各位领导,我作为党员干部,就好比党和国家机器上的一颗螺丝钉,当组织上把我拧到哪里,我就应当在哪里起到应有的作用。2020年,我正是按照纪律检查和监督防范环节上的“螺丝钉”的标准来要求自己的,对派驻工作和驻在单位紧而又紧、严而又严,确保了驻在单位没有出现大的违纪违法案件,确保了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今后,我当一如既往地做好工作,不辜负党组织对我的期望,努力完成组织交给我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实现“十四五”规划而不懈奋斗!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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