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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经理心得体会和方法 代理经理工作总结(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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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经理心得体会和方法 代理经理工作总结(4篇)
2023-01-08 07:01:22    小编:ZTFB

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有关代理经理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全权委托________成立________公司,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内容条款:

一、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真实有效的股东资料: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个人住址(或通信地址)、联系电话。

二、乙方将在收到甲方签署的文件和申报表后15个工作日内办妥注册事宜。

三、付款方式:上交__________政府前预付50% 即__________元 ;待全部手续办妥甲方后收到后付余款__________元。

四、乙方为甲方代理细节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乙方为甲方办理之公司的全套手续为合乙方法注册,如有虚假愿作双赔偿。但由于现银行开户手续比较复杂,所以乙方不担保甲方一定能正常在所有的银行开离岸账户。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签署日期:__________

有关代理经理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甲 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注册号: 联系电话: 联络通信地址 邮编

乙 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注册号: 联系电话: 联络通信地址 邮编

甲方为 ____________________(下称“项目”)的开发经营者,对项目具有开发权,乙方具有甲方认可的项目招商经验和出众的招商实力。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就甲方委托乙方对项目进行招商代理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 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 。

1.2项目位置: 。

第二条 合作方式

2.1乙方应为项目提供商业策划方案及招商、招商推广执行方案。

2.2在甲方所要求及限定和政府部门所批准的项目之可租赁面积范围内,甲方指定乙方为项目的招商代理。

第三条 合作期限

3.1招商代理服务期限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正式开业后满一个月时止。

3.2合同到期前30日内,乙方应当做好工作交接的准备工作,按本合同终止条款进行处理。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认为本合同到期后有继续合作必要的,则应在本合同到期日前3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就继续合作的条款和条件进行磋商。

第四条 甲方责任

4.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与项目有关的一切图文资料及准确数据,并在条件许可前提下,组织乙方与甲方协作单位进行研讨,以便于乙方充分了解项目实质内涵,有利于乙方更好进行项目策划以及代理招商工作。

4.2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4.2.1政府有关部门对开发建设项目批准的有关证照(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等其他文件)。上述资料由甲方在乙方正式进场时提供复印件;

4.2.2关于招商所需有关资料,包括效果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建设标准、电器配备、层高、面积、规格等。

4.3甲方负责对乙方就项目有关技术问题进行项目交底,乙方工作人员进行有关工程技术方面咨询的,甲方应当解答有关疑问。

4.4甲方负责办理招商行为得以合法进行的必要手续。

4.5甲方负责准备招商所必须的法律文件以及相应财务用具(包括收据、发票等)。

4.6在招商过程中,甲方应派出相关专业人员或专职人员(如财务人员)配合乙方招商工作。

4.7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招商工作,根据甲乙双方共同认定的招商计划和乙方的合理要求,在资金和物料方面提供及时支持。

4.8甲方应及时向乙方通报工程进展情况和有关突发事件。

4.9甲方应按时按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五条 甲方权利

5.1甲方有权检查乙方工作进展情况。

5.2甲方有权就招商工作对乙方提出建议或工作要求,乙方应当采纳,若有异议,应与甲方磋商达成一致意见。

5.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纠正招商工作中所出现的失误或不足,乙方应当纠正。

第六条 乙方责任

6.1乙方应分阶段、分主题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招商等实际操作报告(包括市场分析、客户定位、主题提炼、活动组织方案等)。

6.2乙方在提交各类报告时,对报告内容要向甲方予以解释。

6.3乙方负责进行招商现场管理,管理好甲方移交给乙方使用的各类招商物料。乙方指派专业人员担任招商管理人员,并对招商人员进行培训。

6.4乙方根据甲方合理的时间要求完成跟项目有关的所有策划和招商工作,提供项目服务的内容包括:

6.4.1市场调查研究;

6.4.2商业分析;

6.4.3 商圈分析(人口因素、商业竞争、商圈分析、商圈供给特点);

6.4.4 项目优劣分析;

6.4.5 项目定位(商业业态业种组合及分区规划、户型组合);

6.4.6 住宅及商业部分定位及建议;

6.4.7 设计方案、建筑规划建议书;

6.4.8 招商策略、推广策略报告;

6.4.9 招商准备及时间安排;

6.4.10 项目静态成本财务可行性分析。

6.5 乙方指导和配合广告机构做好整合推广工作;对广告机构所制作的平面、广告设计、宣传资料及各类文案进行审查并提供书面建议。

6.6 乙方对项目招商中心的设计、装修及布置方案的确定,招商物料的准备以及对模型制作,提供书面参考意见并配合工作。

6.7 乙方配合甲方做好有关法律文件制备工作、取得合法证件。

6.8 乙方根据整体营销策略和媒体整合计划,指导甲方和广告公司,制定项目推广费用预算。

6.9 乙方应根据推广计划,配合甲方进行各种活动、事件、展会的具体组织实施。

6.10 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按计划完成招商量,并对招商工作进行控制。

6.11 在招商过程中,乙方有责任根据甲方提供的项目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

6.12 乙方派出人员按照甲方提供的商铺租赁合同和商铺管理合同示范文本,与客户联络并签订合同。

6.13 乙方在收到甲方所支付的费用前向甲方开具等额、合法、有效的服务业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费用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6.14招商签约率按第6.15条规定的招商签约率考核方式计算,本项目招商率的考核时间截至项目开业日期止。

6.15 招商签约率按招商面积考核计算,招商总面积约 平方米(以最终甲乙双方书面确认的乙方代理招商面积为准), 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达到相应的招签约商率。

6.16 本合同项下工作,乙方应当全部自行完成,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托他人完成。

6.17 乙方在招商过程中,应收集包括联系方式、地址在内的各类客户信息,应确保客户首次提供的各类信息真实有效。

6.18 乙方应在项目范围内进行服务工作,不得以违反商业道德与欺诈、瞒骗等行为从事商业活动。

6.19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或与项目有关事宜对外签署任何文件或作出任何承诺、保证。

第七条 乙方权利

7.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保证招商工作顺利进行的所有合法文件。

7.2 乙方有权向甲方了解有关项目的工程进展情况、有关合法证件办理进展情

况和其他有关情况。

7.3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服务内容完成委托工作,有权按本合同约定收取服务费;乙方应恪尽职责,本着为甲方负责态度,依照合同约定执行项目内容;对于项目进展、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乙方应如实向甲方报告,涉及有关责任的,应依照合同约定解决。

7.4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时按本合同规定支付有关费用。

第八条 工作人员组成

8.1 甲方指定 为项目负责人,负责文件、资料的提供,在整个服务项目中配合乙方安排、执行和与乙方沟通、联络。该负责人向乙方所作出的任何承诺、保证、函件、签字、确认等均视为甲方行为,均由甲方承担责任。

8.2 乙方指定 为项目负责人,负责整个服务项目安排、执行和与甲方沟通、联络。该负责人向甲方所作出的任何承诺、保证、函件、签字、确认等均视为乙方行为,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8.3 甲乙双方确认,各自所配备的项目组工作人员,均与各方直接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各方应与上述人员办理合法用工手续,上述人员的工资(包括加班工资)、奖金、津贴、福利、社保、住房公积金等均由各方依法承担。

第九条 费用承担

9.1项目以下所有策划费、推广费用、招商物料、差旅费(含异地调研费)、招待费,均由甲方负责准备并承担费用:

9.1.1 包括但不限于报纸电视广告、宣传材料和招商手册的设计和印制、模型制作、活动组织、展会参加、礼品制作费、装饰印刷费、规划方案设计费用;

9.1.2 包括但不限于本城市及外地招商中心、展示厅装修及电话费和水电费、所需家具、电器、电脑、招商用车。

9.2 凡属于由甲方承担的各类费用,如甲方授权乙方进行具体实施的,则乙方在具体实施前应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及提交费用预算,在经甲方批准后方可具体实施,在经批准预算范围内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租金标准

10.1项目租金策略确定原则为:以集团下发的项目租赁决策文件为准。

第十一条 各项佣金、标准及其支付方式

11.1 招商面积为项目交易区面积、项目品牌展厅面积和项目自招展厅面积之总和。集团招商中心负责项目品牌展厅(例如:月星家居、红星家居、居然之家、香江家居等)品牌招商引进工作,其中由集团招商中心负责品牌展厅洽谈签约,由甲方负责设计方案、工程条件对接等工作。

11.2 招商佣金为项目品牌展厅引进佣金、项目交易区招商佣金和项目自招展厅招商佣金之总和。

11.2.1项目品牌展厅引进佣金计算标准=项目交易区平均月租金×项目品牌展厅招商面积×2个月。

11.2.2 项目交易区和项目自招展厅招商佣金率计算标准:

在合作期限内,凡乙方签订正式租赁合同,且甲方收到租赁合同约定的由商户支付首期租金和定金或履约保证金后,甲方按以下项目交易区和项目自招展厅招商面积率标准与乙方结算项目交易区和项目自招展厅招商佣金:

11.2.2.1 考虑到招商代理工作的内容和方式,根据各期可租赁项目交易区和项目自招展厅招商面积结合乙方已实际完成的累计项目交易区和项目自招展厅招商面积率进行结算项目交易区和项目自招展厅招商佣金;

11.2.2.2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所有商户中无论是否为甲方推荐或提供的关系商户,该类商户已签正式租赁合同并支付首期租金和定金或履约保证金后,均纳入计算乙方已完成项目交易区和项目自招展厅招商面积率并结算乙方项目交易区和项目自招展厅招商佣金;

11.2.2.3 购买商铺的客户租赁自己购买的商铺也视为租赁商户,须计算和支付乙方全额项目交易区和项目自招展厅招商佣金;

乙方当期项目交易区和项目自招展厅招商佣金=当期项目交易区和项目自招展厅招商面积×月租金×当期项目交易区和项目自招展厅招商佣金率+累计项目交易区和项目自招展厅招商佣金差额。

a、当期项目交易区和项目自招展厅招商面积:指当期经乙方代理,商户已签署了租赁合同并已付清首期租金的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赁面积;

项目交易区和项目自招展厅招商佣金的结算:须商户已签署了租赁合同并已付清首期租金和押金、质保金等费用;

b、月租金:指由甲方按本合同第十条确认的标准租金,该标准租金为免租期结束后商户在租赁合同期内的每平方米平均月租金,免租期不计算在内;

c、当期项目交易区和项目自招展厅招商佣金率:指当期累计达到的项目交易区和项目自招展厅招商佣金招商面积率所对应的项目交易区和项目自招展厅招商佣金招商佣金率;

d、累计项目交易区和项目自招展厅招商佣金差额:指至上月末止累计项目交易区和项目自招展厅招商面积×月租金×当期与上期项目交易区和项目自招展厅招商佣金率差;

e、当期累计项目交易区和项目自招展厅招商面积率:当期项目交易区和项目自招展厅招商面积之和除以当期可租赁项目交易区和项目自招展厅招商面积总额。

11.3 招商佣金结算并支付方式:

乙方应在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应得招商佣金的结算报告,甲方对乙方提交的结算报告审核确认后,在每月10日前甲方应按上月乙方实际招商成果向乙

方支付上月80%的招商佣金,剩余20%的招商佣金于该项目正式开业后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乙方,甲方确定的开业时间(以集团审定开业日期为准),项目签约率应达到80%以上(含80%),若未达到,则甲乙双方继续履行本合同,待签约率达到80%以上(含80%)后,甲方于次月与乙方结算剩余20%的招商佣金。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开具等额、合法、有效发票。

第十二条 双方责任

12.1 甲方承诺向乙方所提供和出具的所有有关项目的开发经营所需的法律文件是真实和合法的。如因甲方的任何不合法文件造成招商工作的阻碍或发生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产权不清等任何纠纷,后果均由甲方负责。

12.2 乙方承诺在策划、招商过程中不得虚假宣传,不得欺瞒甲方和欺骗客户,不在策划、招商过程中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损害甲方利益和项目形象。

12.3 乙方承诺对乙方在招商过程中知晓的客户信息进行保密,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上述信息向任何第三方进行透露或用于其他用途。

12.4 双方承诺互相为对方保守商业机密,未经双方共同认可,不得将本合同内容和对方的有关资料和数据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12.5 若乙方或其工作人员收取客户财物,甲方将对乙方追究收取财物金额两倍的违约索赔,且甲方有权将当事人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12.6 甲乙双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提请召开临时会议或专题会议。提请方负责会议安排及提前通知另一方及相关合作单位(若有),另一方应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若为重大事项召开会议的,提请方应当提前将会议议题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会议应当形成会议纪要,并由参加各方签字确认。

12.7 甲乙双方提交给对方并需要对方予以答复的书面文件,应当送达给本合同

第八条约定的相关工作人员,双方的通讯地址列于本合同的首页,任何一方通讯地址的变更,应在变更后1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相对一方送到原地址应视为已按本合同的约定送达。

12.8 合同履行中,若达成一致需要变更本合同的,甲乙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调整本合同内容。

12.9 任何一方均应恪尽职守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损

害他人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否则造成损害与赔偿责任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3.1 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中的约定,而给对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如无理由、无知会单方擅自终止执行本合同、不按本合同规定支付相应费用、损害项目形象、谋取不正当利益),守约方除保留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权利外,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

13.2 若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按时支付招商代理佣金,甲方每日应按当期应付未付费用的千分之三作为逾期滞纳金补偿给乙方,逾期付款达到60日以上的,乙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甲方并应当承担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3.3 若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按时履行提交策划报告、进度报告或其他义务,乙方每日应按当期招商代理佣金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达到30日以上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乙方除向甲方返还已收全部费用外,还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3.4 如出现不可抗力(如战争、瘟疫、地震、台风、海啸、政府法令强制要求等),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部分无法继续履行,不能视为违约,双方应予友好协商解决。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

14.1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对所出现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法解决,可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4.2 如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本合同有未尽事宜,双方可签署相关补充合同,所签署的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合同终止

15.1 除非本合同有特别约定,非一方过错,本合同未到期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欲提前终止本合同的,提出方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终止本合同。

15.2 无论是本合同到期自动终止或提前终止,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达成一致后,并顺利完成工作交接后,双方合同关系即告结束,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因一方过错、或者本合同有明确约定的除外。

第十六条 其他

16.1 本合同中所指“面积”均指建筑面积。

16.2 如双方决定另定补充协议,应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3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有关代理经理心得体会和方法三

开发商:

咨询公司: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就开发商委托咨询公司独家策划、销售开发商开发经营的房地产项目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 代理事项

开发商委托咨询公司独家策划、销售开发商在 项目,规划许可证号为 号,总占地面积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以下简称本项目)。

在代理合同有效期内,咨询公司为开发商在 (地区)委托的独家策划销售代理商,开发商不得在(地区)指定其他代理商。

二. 代理权限

咨询公司代理开发商对本项目的宣传、策划、销售等一切对外活动,必须以开发商名义进行,并在本合同约定或开发商批准、授权范围内行使代理权。

三. 代理责任

咨询公司在开发商授权范围内的一切代理活动,由开发商承担民事责任。咨询公司未经开发商授权或超越代理权限的代理行为,由咨询公司自行承担民事责任。

四. 代理期限

自双方签字盖章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全部经过工程质量验收并可交付使用后三个月止。

五.代理计划的实施

咨询公司对项目进行的宣传、策划、销售等活动的计划书及所需费用预算应以书面报告形式提交开发商,经开发商同意、批准后方可实施执行。

六.代理工作方式

1.咨询公司负责组织销售人员队伍,在开发商提供的销售中心完成前台现场销售工作(即所有需与客户联系沟通的工作)。前台现场销售工作包括现场接待客户、签署《商品房购房协议书》(又称《订购书》)、引导客户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按揭贷款申请表》及《商品房抵押贷款合同》等。

咨询公司应委派不少于2名的项目管理人员到达现场办公,保证与开发商工作人员的沟通与协商,完善前台现场销售工作。

2.开发商应委派不少于3名的工作人员完成后台签约及办证工作。后台签约工作包括收取订金、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收取房款、协助银行签署《商品房抵押贷款合同》、办理《房屋产权证》等工作。

3.开发商负责提供销售中心的保安及清洁工作人员和相关费用。销售中心的日常工作由咨询公司负责统筹管理,双方工作人员按统一的管理制度进行工作。

4.甲乙双方设置例会制度,定期研讨销售工作,根据市场需求,对销售工作进行调控。

七.代理费用

1.咨询公司的代理费用按咨询公司实际代理销售的商品房销售总金额的百分比提取,具体百分比按以下条款规定执行。销售代理费由开发商以人民币形式计算和支付。

2.自开发商取得具体单元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经开发商书面批准对外销售之日起至该单元交楼为销售周期,若开发商未书面批准对外销售,则销售周期顺延。在开发商书面批准具体单位对外销售并正式开盘至该单元封顶,咨询公司销售的销售面积应达到该单元总面积的%,如咨询公司达到以上销售率,代理费用按商品房销售总金额的1.2%提取。(否则,代理费率相应减少0.05%,即1.15% 。)如咨询公司在正式开盘至封顶时达到 %的销售率,代理费相应增加0.05%,即1.25%

3.咨询公司的代理费用以代理期限内商品房实际成交均价情况确定如下:本项目的住宅销售均价不能低于3650 元/m2,代理费用按商品房销售总金额的1.2%(按以上第2点具体销售率调整代理费比例)提取。开发商按照具体单元的销售,按以下约定给予咨询公司奖励:

商品房销售均价在3650元/ m2以上,在3650~3800元/ m2范围内的那部分销售金额代理费按以上第2点计算,超出3800元/ m的那部分销售金额代理费用按超出部分总金额的10%提取。

4.在代理期限内,咨询公司代理销售商场、车位,其代理费用按销售总额的

1.2%计算。

八.代理费用支付

1.开发商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销售代理费: 对每一个销售单元开发商与客户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收取首期房款后,需向咨询公司支付销售金额1.2 %的销售代理费,咨询公司的代销责任即告完成。但本合同履行期间咨询公司应按本合同第六部分第1点完成代理工作。

开发商每月8日前与咨询公司结算上月的销售代理费用,咨询公司在收到开发商的代理费用后一个工作日内应向开发商开具正式税务发票。

2.甲乙双方每月8日前结算的销售代理费用均以上月的销售总额1.2%提取。关于咨询公司按本合同第七条规定,在规定时间内超额完成的计提比率和超出规定均价所计算的提成金额在合同期内的最后一个月内结清。咨询公司应同时向开发商办理代售资料移交。

3.若客户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并缴付首期房款后违约和按揭后退房违约,所交房款、订金及罚金归开发商所有,咨询公司不需退还相应的销售代理费;对同一单位的销售,咨询公司只收一次代理费。

九.销售定价

1.销售价格由甲、乙双方商讨制定,并由开发商确认。咨询公司按照经开发商确认的销售价目表进行销售,咨询公司无权自行调整销售价格。如咨询公司销售价格低于开发商书面确认的销售价目表,则低于开发商定价部分应由咨询公司补足。

2.开发商所提供并确认的销售价目表及咨询公司制定并得到确认的促销优惠措施方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十.项目总体营销费用的控制

1.本项目总体营销费用按总销售额的3%为控制原则,由开发商负责支付。咨

询公司制定的整体营销执行方案的费用预算不得超出此限。

2.甲、乙双方均应在高效、经济的原则上对本项目的总体营销费用科学地运用。咨询公司制定的广告宣传推广方案、公关活动方案、促销活动方案等费用预算和开发商提议使用的相关营销费用都必须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并书面批准方可做为总体营销费用控制的标准。

3.本项目的总体营销费用包括报纸、电视等媒体宣传、路牌及户外广告牌、公关促销活动费用、销售物料制作和印刷、销售中心现场布置及维护、模型制作、现场和后台与销售业务相关费用、现场办公费用及保安和清洁费用等。

十一.双方设例会制度,定期研讨销售工作,有需要时对销售工作进行适当调整。双方应配合对方的工作,一切以销售为重,提供一切便利条件为买家办理所有购房手续。

十二.开发商责任

1.开发商应向咨询公司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 开发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开户银行帐号;

(2) 开发商应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对开发建设香格里拉项目批准的有关证照。

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批准书、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

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本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相关证照的复印件。

(3) 关于销售代理本项目所需的材料,包括立面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图、

室内设备、装修标准、电器配备、楼层高度、销售(测绘)面积、规格、物业管理收费标准及其他费用的估算等。

(4) 咨询公司代理销售该项目所需的购房订购书。

以上文件及资料,开发商应于正式对外销售15天前向咨询公司交付齐全。

有关代理经理心得体会和方法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在共同发展的基础上,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1.销售范围和销售权有效期

1.1乙方授权甲方在在_________地区范围内取得乙方的网站建设、域名注册、虚拟主机及其他相关业务的代理权。

1.2除非根据本合同的规定提前终止,本合同的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甲方权利义务

2.1甲方向客户提供网站建设、域名注册、虚拟主机及其他相关服务,自行负责开拓市场与发展客户,在代理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乙方的利益及乙方的声誉。

2.2在本合同生效后,甲方要组建销售队伍,营建销售网络,制定销售策略和销售方法。

2.3甲方保证其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如因甲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乙方带来任何损害,甲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4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和任何与乙方构成直接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进行相同或者类似本协议内容的合作,否则乙方有权随时取消其代理商资格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甲方承诺不向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乙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2.5在销售代理期间,甲方不得对乙方产品作虚假宣传。如因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甲方负责。

2.6甲方须向乙方提供相关合法经营证照复印件或身份证件。

2.7甲方应对乙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2.8甲方将应邀参加乙方组织的代理商年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3.乙方权利义务

3.1乙方向甲方提供业务范围内的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帮助甲方提高技术能力,拓宽业务范围。同时,乙方拥有调查在销售合同约定的产品时甲方是否有违规的行为,并就此做出裁定的权利。

3.2乙方为支持甲方开展销售活动,按甲方实际业务量配发甲方宣传资料。

3.3乙方须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科技经营证等相关证照及文件。

3.4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代理商制度和代理价格,并将电话或通过电子邮件通知甲方变更后的代理商制度和代理价格信息

3.5乙方应对甲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3.6乙方为甲方及其发展的用户提供免费培训和技术支持,主要地点在_________________。对因乙方过错造成的损失,乙方只向甲方承担责任。该责任的承担以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该笔具体业务金额的总额为上限。对于甲方与其客户之间的纠纷、争议、损失、侵权、违约责任等,均由甲方与客户自行解决,乙方不介入甲方与客户的纠纷、争议等,也不对客户的任何损失负责。乙方视必要定期或不定期举办代理商年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4.违约责任

4.1甲方如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乙方有权中止合同,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4.2乙方违反其他依据本合同应当承担的义务,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责任。

4.3甲方如在经销期间接受其他公司或个人的相同或类似代理,或展示与乙方构成竞争的其它公司或个人的广告和促销材料,给乙方造成名誉损失和经济损失的,按成交额两倍对甲方处以罚款。

5.免责条件

因国家政策法规调整,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响乙方正常的服务和技术支持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6.合同终止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6.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6.2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6.3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合同。

6.4一方明确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或以行动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6.5因本协议一方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6.6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终止协议的履行。

6.7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合同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合同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合同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合同解除前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合同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合同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7.合同附件

7.1代理价格表

7.2甲乙双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个人身份证。

8.附则

8.1本协议同时得到甲乙双方的完全理解和认同,并替代此前的所有协议,不论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在打印或填写过程中,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随意更改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任何更改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8.2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8.3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协议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协议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8.4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合同期满若双方均无异议,则本合同继续有效;若续约期内乙方制定出新的合同条款,则双方另签新合同。上述情况下甲方的业务结算累计进行。

8.5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二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

网址:_________________网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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