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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教务心得体会实用 教务的心得体会(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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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教务心得体会实用 教务的心得体会(五篇)
2023-01-08 12:11:52    小编:ZTFB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2022机构教务心得体会实用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住     址:

联系电话:

住  址:

教   师(以下称乙方):

协作方(以下称丙方):

甲乙丙三方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根据《民法典》等有关规定,就考前辅导培训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事项

甲乙双方合作开展秒杀高考数学题   考前辅导培训班项目,甲方负责招生,乙方负责对学员进行培训;丙方负责部分招生工作并协助甲乙方双方,课程从20__年 月份开始至培训班学员高考分数线公布后二年结束,三方按照本协议约定进行报酬分配。

二、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同意乙丙方作为合作开展秒杀高考数学题考前辅导培训的合作方;

2、甲方有权就乙方教学情况及该教学点学员的反馈意见进行核实确认。

3、甲方有权不定期对乙方的工作开展进行检查。

4、甲方提供教学场地、相关设备、教学管理等。

5、甲方不得任意干涉乙方的教学,调整教学课时和教学时间时要和乙方商量。

6、甲方负责招生,提供场地,招生过程中所产生市场推广费、员工资等由甲方统一开支,费用计入该培训班成本,由甲乙丙三方统一核算。

7、甲方对丙方的招生工作及其他协助行为有权提出意见,并有权制止与甲方办学理念相悖的行为。

三、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合作开展秒杀高考数学题课程的课程教授,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做虚假、夸大的承诺,不得利用甲方的名义进行非法活动,不得损害甲方的声誉和权益,否则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包括甲方损失等)。

2、乙方在教学过程中产生所有费用及安全由举办该培训班所收学费统一开支。

3、乙方在双方商定的培训时间及双方确定的范围内进行授课。

4、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地损害甲方的声誉。

5、乙方须熟悉所教课程教材,制定合理的教学计划,乙方须认真对待工作,要合理掌握好教学进度。

6、乙方在上课期间,要注意保持良好的形象,精神饱满。

7、乙方不得中途弃约。如有中途弃约,不予结算乙方所获报酬。如造成甲方其他负面影响,甲方将追究乙方相关发法律责任。但因乙方信息被透露,被乙方所在单位或教育人事部门禁止教学,不算违约。

8、乙方有义务协助和配合甲方管理人员的工作,有问题或建议应及时向甲方管理人员反映。

9、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教学设备等物品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或损坏。

10、乙方不得私自向甲方学员出售教材资料、学习用品等。

11、乙方本着职业道德要求,不得将甲方的办学信息资料(包括学员的姓名、电话等)提供给其他办学单位,更不能通知甲方学员到甲方以外的地方上课;乙方不得有损害甲方形象的言论及行为。教学中如有问题应及时向甲方教务管理人员反映。

12、乙方有协助甲方招生的义务。

四、丙方的权利义务

1、丙方负责招收学员10名以上,并协助甲乙双方在招生推广及教学培训活动中的相关事务。

2、丙方在招收学员过程中,由其自行承担费用,但甲丙方可提供相关的招生资料。

3、如因本培训班引起甲方与学员产生纠纷,丙方有义务协助处理,如甲方对外承担责任,丙方将按费用分配比例承担。

4、丙方作为本合同甲方的担保人,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五、合作开展秒杀高考数学题考前辅导培训班特别约定:

1.招生范围:

学员20__年6月毕业的高三学生。

2.收费标准:

统一按每个学员30000元收取,如有降低收费及提高收费情况学员,甲乙双方可视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3.课时安排:

课时共三十节课,分十次完成。

4.效果承诺:

以重庆市20__年高考第一次诊断成绩分数为基数作为衡量标准,乙方向甲方慎重承诺如下:

(1)乙方所培训的学员甲方保证一诊成绩达到110分(含110分)以上。若高考成绩低于135分(不含135分)全部退还学费叁万元。一诊成绩在一百分至一百。

(2)一诊成绩在100分---108分,高考成绩低于130分,不含130分全部退还学费叁万元。

(3)一诊成绩在100分以下不含100分,高考成绩以提高30分为准,低于30分全部退还学费叁万元。

六、合作费用的收取及分配

1、费用收取:

所有辅导费用由甲方统一收取,总收入由甲方保管。

2、分配比例:

甲方收取所得费用除去相关成及费用后,按利润的百分比进行分配:具体分配比例为:甲方为润的   %,乙方为润的   %,丙方为润的   %。

3、分配时间:

待学员高考成绩公布后10日内,成绩达标的学员,所收的学费相述分配办法由甲乙丙三方在七个工作日内进行分配。

七、合作期限

甲乙双方的合作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学员高考成绩公布后二年止。协议期满,双方可另行协商继续合作事宜。

八、保密条款

1、凡甲乙方在进行本协议项下的合作过程中了解或接触到的甲乙双方方拥有的非外人所知的技术秘密信息和商业秘密信息及本协议条款(下称“保密信息”),甲乙双方应保守秘密;非经甲乙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给予或转让该等保密信息。

2、双方同意,不论本协议是否变更、解除或终止,本条款将持续有效。

九、违约责任

1、甲乙丙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的任何声明、保证和承诺,或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进行全面和足额的赔偿。

2、甲方如不能及时提供教学设备等,造成培训班不能顺利进行正常教学的情况,由甲方自行承担在推广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及学员不能及时上课的损失,并按涪陵区教师平均工资标准的150%承担乙方因该培训班误工的工资。

3、如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时进行教学活动,造成学员退费及其他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按该培训班所收学费的10%支付甲方学校的信誉损失补偿金。

4、乙方全面完成教学任务并达到学员上线合格标准后,所收学费,如甲方不能及时支付给乙方,由丙方承担给付责任,如丙方不能及时支付,逾期按应付费用的2%按月承担乙方资金占用利息。

5、丙方如不能完成本协议约定的招生等义务,将按前述约定分配标准的15%进行分配,其余费用将由甲乙双方分摊,如因本培训班中途终止举办,所产生的损失丙方由约定的分配比配分担责任。

6、如甲方因特殊原因需对上课时间进行调整时,具体调整时间应与乙方协商决定。

7、乙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从事与双方合作项目无关的活动,否则乙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且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损失。甲方也必须遵循此原则。

九、其他

1、竟业禁止:

三方合作期间,乙丙方不得以直接或间接的任何方式与和甲方有竞争的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合作,从事与双方合作内容相同或类似的业务,否则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作协议且要求乙丙方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2、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一式二份,三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三方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重庆xx培训学校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丙     方:

二0  年    月    日

2022机构教务心得体会实用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鉴于: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自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起进入甲方(_________________)工作,并与甲方确定了劳动关系;甲乙双方在平等、友好、协商一致的前提下,达成保密协议如下:

1、保密信息的保护

2、乙方在此确认所有的保密信息为甲方的专有财产,乙方不享有任何保密信息的外在的或固有的权益。乙方在此承诺,在此之后的任何时间,不把保密信息直接或间接地披露给或导致披露给任何个人或组织。

保密信息是指甲方的各类数据(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数据、商务数据、市场数据、销售数据等)各种模式(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销售模式、学术教学模式、产品开发模式等)各种方法(包括但不限于市场规则、行政管理规则等)公司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等。

2、专有开发权的保护

乙方对其在甲方在职期间所进行的与业务有关的所有专有开发圴应予保密,上述专有开发成果均有甲方所有。乙方同意甲方采取所有措施在法律上实现或维护甲方在任何此类专有开发中的权益。

乙方承诺,不为自己或他人通过法律途径谋取在任何此类专有开发中的权益;若乙方通过法律或任何其它办法被赋予或获得在任何此类专有开发中的权益,乙方承诺立即将此权益完全并记过地转让给甲方。

3、同类业务竞争的限制

乙方必须在甲方工作期间以及自与甲方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的叁年内,遵守本协议签所有条款,不得从事与其在甲方工作时相同或类似的工作,亦不得以各种形式参与其他个人、企业或机构对甲方业务构成竞争力的活动,更不许加入与甲方同行业、同领域、与甲方业务形成竞争关系的企业。否则,甲方有权向乙方追查,并向乙方追偿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同时依法保留向聘用乙方的企业的追诉权。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

2022机构教务心得体会实用三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上海市、湖北省武汉市、广东省广州市设立四家分支机构的申请》(中证〔20xx〕486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规定》(证监会公告〔20xx〕17 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上海市崇明县、湖北省武汉市、广东省广州市各设立1家证券营业部。具体情况如附表所示。

二、你公司应当依法依规为新设分支机构配备人员,健全完善制度、业务设施和信息系统。

三、你公司应当自批复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分支机构设立及工商登记事宜,并持上述工作完成情况的说明、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批复复印件到我局申领《证券经营机构营业许可证》。逾期未完成的,本批复自动失效。

四、分支机构设立过程中如遇重大问题,须及时报告我局。

河南证监局

20xx年12月11日

2022机构教务心得体会实用四

将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包括负责人、管理人员、培训教师在内的所有工作人员以及物业人员,以下简称员工)与培训对象(以下简称学员)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放在首位,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和当地疫情防控工作各项指令和部署要求,落实复工复课前后的疫情防控工作,做到思想不松、要求不降,扎实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和有序复工复课,确保平稳过渡,逐步恢复正常培训秩序。

1.全员摸底调查。根据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返岗返学人员健康监测防控指导意见》(省疫情防控办〔2020〕7号)以及我市防控工作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应在复工复课前组织全体员工、学员填报《校外培训机构员工和学员健康申报表》(详见附件4),做好师生健康全覆盖监测工作,做到一人一表,不漏一人。

2.场所清洁消毒。正式复课前,校外培训机构应根据省教育厅防控办《校园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卫生清洁与消毒指南》(浙教防控办函〔2020〕5号)要求,选用含氯类、过氧化物类等高效消毒剂或复合双链季铵盐类消毒剂,按照作用浓度和作用时间对各类教学、生活场所和食堂进行全面消毒。

3.防控物资准备。校外培训机构要高度重视复课前后防疫物资保障工作,建立健全防疫物资保障工作机制,按照疫情防控工作需求和机构规模,配备充足的防护口罩、消毒液、红外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用品;做好发热患者“临时隔离”方案,明确隔离办法、要求,条件允许的机构须在卫生疾控部门的指导下设置“临时隔离室”;要熟悉就近定点医院发热门诊联系方式,做好应急处置预案。要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物资管理,完善工作制度和流程,确保防疫物资采购、验收、入库、出库、保管等过程规范有序。要切实加强对消毒液、酒精等有毒、易燃物品的管理,规范采购渠道,落实专人保管,加强业务培训,明确操作过程,避免出现学员误食,杜绝中毒、火灾等事故发生。

4.实施“封闭式”管理。校外培训机构要全面实施场所“封闭式”管理制度,严控人员进出,除员工、学员外,禁止其他人员进入培训场所。所有进出培训场所人员(含保安、保洁等)均须落实“身份核实→扫码或亮码+测温→登记→放行”等工作流程。

5.做好复课提示。校外培训机构具体复课时间明确后,要通过“告家长书”等方式告知学员和家长复课时间以及复课后应注意的事项,确保平稳有序复课。

1.实施错时错峰培训。校外培训机构要按照培训学员的人数,错时错峰安排培训场次和班级人数,切实防止出现校门口交通拥挤、学员和家长大量聚集等情况。停止举办任何进培训场所的家长会和家长开放日等活动。

2.继续实施“封闭式”管理。除本机构的员工和学员以外,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外培训机构内。对进入机构的员工和学员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登记。未取得健康码“绿码”的员工和不符合条件的学员,应予以劝返。相关人员须佩戴口罩,并严格测量体温。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一律不得进入机构内。疫情防控期间,对外地来杭学习考察的团组,应婉言拒绝或请其推迟来杭。

3.严格卫生消毒制度。校外培训机构要参照《校园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卫生清洁与消毒指南(试行)》(浙教防控办函〔2020〕6号),每天对培训场所实施消毒。实施消毒处理时,操作人员应当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要妥善保管消毒剂,明确标识,避免误食或灼伤。每天做好各类教学、生活及工作场所(如教室、办公室、公共活动区等)的通风换气,严禁安排学员在密闭环境下学习和活动;严格执行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的《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指南》,所有教室内无新风的风机盘管系统暂停使用。

4.加强卫生健康教育。校外培训机构要开展多种形式健康宣传教育活动,利用现有的官网官微、走廊宣传栏等平台,普及卫生保健常识,依法依规开展科学防控。组织员工和学员学习省教育厅防控办《校园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师生个人防护要点指南》(浙教防控办函〔2020〕3号),指导员工和学员加强个人防护。要求每一名员工和学员养成勤洗手习惯,严禁随地吐痰,注意咳嗽、打喷嚏时的卫生礼仪,人际交谈应保持适当距离。

5.建立缺课登记追访制度。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掌握所有未正常到岗到课的员工和学员的健康状况,对缺勤、请假、早退的员工和学员,落实专人每天做好电话、网络访问,了解其身体状况,进行情绪安抚,提出健康建议,并记录、汇总相关情况。

6.强化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若发现有发热等症状的疑似患者,校外培训机构应根据《校外培训机构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详见附件6),立即启动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联系当地卫生疾控部门请求指导处理,协助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

1.复工时间。校外培训机构复工专指机构员工复工,不含学员线下复课。

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落实杭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企业和建设工程复工复产的通知》的“六个到位”要求,且通过“杭州市企业严格防控有序复工数字平台”复工申请核准的,即可有序复工,同时须第一时间向属地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备;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复工申请由属地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复工时间不得早于中小学校开学时间。

复工不等于线下复课。疫情防控期间,鼓励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网上办公、远程办公和居家办公。校外培训机构可利用复工时间做好线下复课的各项准备工作,但不得擅自提前进行线下复课。

2.复课时间。全市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复课时间不得早于中小学校开学时间,具体复课时间按省教育厅、市政府有关部署执行。

1.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清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性、复杂性,强化“守土有责”的使命担当,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把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增强主动性、前瞻性、科学性,构筑起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严密防线。

2.健全组织领导。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建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相应的工作组。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尽快制定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建立健全培训场所日常筛查机制、疫情防护措施、疫情处置机制,将防控工作抓实抓细。

3.加强联防联控。要建立与政府、医院、社区、家长等多级防控工作网络,各培训机构应及时掌握属地教育主管部门、卫生健康管理部门、疾控机构、就近发热门诊/定点医院、所在社区的疫情防控人员名单及其联系方式,畅通信息渠道,加强协同配合。

4.强化督导检查。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当地有关部门,及时组织力量,在复工复课前后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明查暗访,重点加强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检查指导。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弄虚作假、推诿扯皮、把关不严、不敢担当、落实不力的要督促整改、严肃问责,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以上工作方案中的相关要求,如与省、市疫情防控的最新工作部署、工作要求不一致,则按省、市最新部署和要求执行。

2022机构教务心得体会实用五

早在20世纪30年代初,在我们党领导的土地革命根据地政权建设中,机构编制工作就已经存在。新中国成立后,党和国家成立了专门负责机构编制工作的机构,主要负责党和国家各类机构的职能管理、机构管理和人员编制管理。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积极推进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我们党围绕加强党的领导,突出问题导向,着力深化重要领域、关键环节的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取得重大进展。特别是面对新时代新任务提出的新要求,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作出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大战略决策,对党和国家组织结构和管理体制进行了一次系统性、整体性、重构性变革。通过改革,解决了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能解决的难题,理顺了不少多年想理顺而没有理顺的体制机制,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得到有效落实,党和国家机构履职更加顺畅高效,适应新时代要求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主体框架初步建立。

机构编制工作始终是在党的领导下进行的,从组织体系、机构职能、人员编制等方面,为加强党的领导、服务党的中心工作、推动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体制机制和制度组织保障。

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们党要更好地团结带领人民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必须加强和完善党的全面领导,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使党的领导这个最大制度优势充分发挥出来。党和国家机构是党执政的重要载体,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重要保障。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就需要通过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着力从机构职能上解决好党对一切工作领导的体制机制问题。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一项复杂艰巨的系统性工程,涉及权力和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只有在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下才能有序顺利推进。这就必然要求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总的看,这次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抓住决定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根本性体制问题,旗帜鲜明地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一条红线”,着力建立健全党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强化党的组织在同级组织中的领导地位,更好发挥党的职能部门归口协调管理作用,统筹设置党政机构,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的机构职能体系更加健全,确保了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确保了党的领导全覆盖和更加坚强有力。

坚持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根本上就是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加强党的领导全方位贯彻到机构编制各项工作中。

维护党中央对重大机构编制事项的领导权威。根据中央决策部署,党中央设立中央编委,作为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在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建设的顶层设计、总体布局、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这是建立健全党对重大工作领导体制机制的一项重要战略部署。事在四方,要在中央。涉及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重大体制机制和职责调整,必须由党中央动议启动、组织论证、审议批准、统一部署,中央编委按照党中央要求组织实施。重要机构编制和职能配置事项,由中央编委审批。各地区各部门党委(党组)必须服从党中央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方针政策,确保中央令行禁止、政令畅通。

不断完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坚持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要求机构编制工作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加大统筹推进力度,着力破除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中存在的障碍和弊端。要以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以推进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为着力点,进一步完善保证党的全面领导的制度安排,全面正确履行部门“三定”规定,健全从中央到地方运行顺畅、充满活力、令行禁止的工作体系,继续推进事业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审批服务便民化等相关方面改革。通过巩固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成果,进一步推动提升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全面提高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组织实施好《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条例》是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重要内容,是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的“基本法”,为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规范党和国家机构编制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条例》包括总则、领导体制等内容,按照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监督问责等关键环节进行布局,突出基本程序和要求,确保党的领导贯穿机构编制工作始终。要切实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真正把工作规矩立起来、严起来,牢固树立党管机构编制的意识。《条例》中规定的一些基本制度,如机构编制审批、职责分工协调、编制动态调整、实名制管理、报告备案和监督检查等,特别是强调机构编制事项必须由机构编制部门专项办理并报党委、编委审批决定,都充分体现了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要把这些制度实施到位,按规矩做好各项具体工作,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到实处、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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